股权激励和利润的关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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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利润的关系

股权激励和利润的关系范文1

专家简介:崔学刚,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北京工商大学MBA教育中心主任,北京工商大学信息披露研究中心主任,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

《财会学习》:股权激励在国外上市公司已盛行多时,我国上市公司今年也在积极探索推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模式具体包括有哪些?

崔学刚:目前国际上有很多种分类方式,股权激励制度的具体安排因企业而异,操作细节上稍加变化就会有所区别。典型的模式主要有以下这些:(1)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流通股票的权利,激励对象也可以放弃这个权利;(2)限制性股票,指公司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出售等作了一些特殊限制,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者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以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3)股票增值权,公司给予激励对象一种权利,若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就可以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也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4)业绩股票,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到年末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5)虚拟股票,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6)延期支付,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其中一部分属于股权激励收入,股权激励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价折算成股票数量,在一定期限后,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据届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其他方式还包括有经营者持股、管理层持股、账面价值增值权等等,这些股权激励模式不是绝对独立的,在实践中是相互交叉的。

《财会学习》:就目前来看,我国上市公司比较适合采用哪些股权激励模式?

崔学刚:简单地讲,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出发来探讨这个问题。第一,采用的方式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005年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就规定了“股权激励的方式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第二,我们从股权激励的功能与方式的特点分析,股权激励是基于公司委托关系,股东委托人经营管理公司的资产,人为公司经营付出努力,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而公司借助资本市场使人在一定时期内持有股权,享受股权的增值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风险。股权激励可以使管理层、核心技术员工及骨干员工得到公司的股票或股票期权,使得公司长期激励效应增加、成本减少、企业价值增加。但是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水平和监管水平还不够成熟,还有不少缺陷,这就造成股权激励的定价、股票来源等的确定都有一定争议,如果我们不考虑激励效率等因素,单从法律可行性上讲,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相对而言,是比较适合目前我国市场的。

《财会学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在我国还处于试水的阶段,比如说伊利股份和海南医药刚实施股权激励不久就宣告亏损,以及部分公司出现了高管套现风潮,这与市场预期有相当大的差距。那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能会带来哪些风险?

崔学刚:首先,公司股东与管理层是委托的关系,在这个关系里面,由于信息不对称,大股东、中小股东与管理层在公司治理上是存在利益冲突的,股东希望股权价值最大化,管理层则希望自身利益最大化,股权激励的本质功能就是通过激励与约束机制使得管理层为公司长期服务,而且只有当激励效果大于激励成本,股权激励计划才是合算的。激励成本,主要是股权激励强度,激励不足,起不到激励作用,激励过度,则会出现掏空上市公司、公司亏损、侵犯股东利益等风险。

其次,管理层获得激励收益取决于是否都能实现业绩标杆,目前大多数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都以会计利润等为衡量标准,管理层作为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与股东相比,有获取掌握信息的先天性优势条件,而公司业绩与管理层获取激励收益的高度关联性,使管理层有足够的动机和手段来影响公司经济效益的确认判断。管理者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中就会有损害股东利益的可能,这种倾向是普遍存在的。

第三,我国股权激励的市场特征和体制环境,造成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具有制度诱因的套利行为特征。管理层的行为是否符合股东的长期利益,除了它的内在利益驱动以外,同时还受到各种外在机制的影响,管理层的行为最终是其内在利益驱动和外在影响的平衡结果。股权激励只不过是各种外在因素的一部分,它的适用还需要有市场机制的支持,这些机制我们可以归纳为市场选择机制、市场评价机制、控制约束机制、综合激励机制、权益和负债的估值服务市场与市场的政策法律环境等。然而我们要看到,我国的市场尚在一个发展完善的阶段,市场机制的缺陷造成制度上的先天不足。再从我国上市公司的委托关系来看,我国的体制决定了国有控股公司股权比较集中,公司委托管理的主要矛盾有所不同,居于绝对优势的大股东与弱势的中小股东也存在利益冲突,国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一般是依附听命于大股东,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有时就会共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但是管理层一旦出现自身的特殊利益需求,就会为己奋斗,凭借其与大股东的紧密关系,它的这种内部控制人行为就会更加隐蔽,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利用充分掌握信息的优势,对标的股票数量、行权率等方面作出最大限度的利己安排,高强度、早套现,这样高强度的股权激励方案严重损害了公司价值,“绑架”了股东与政府。

为防止这些内部控制人侵害股东利益的风险,我国监管部门最近掀起了一场“监管风暴”,从严审批股权激励方案,相继发出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导致大部分的股权激励方案非停即改。

《财会学习》:前不久国资委的补充通知,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做了新的规定,设置了收益封顶,激励收益境内上市公司及境外H股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40%,境外红筹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50%,这样的标准是否合理,是否会降低激励的效果?

崔学刚:这是关于控制股权激励强度的问题。如果仅仅是从股权激励本身作用来看,设置收益封顶,是不太合理的,但我们必须同时结合我国的现实环境来分析。第一,在我国目前股权激励对激励对象来讲实质是种福利,行权的条件往往都是利润增长率、收入增长率等业绩软约束,财务报表上的人为调节就可达到目的,激励对象获取激励收益并不十分困难。而且,上市公司,尤其是去境外上市,在IPO的时候一般需要有股权激励计划,才能使投资者更看好企业的发展前景,此时的股权激励计划对股价就带有一定估值的功能,将股东与经营者利益捆绑,具有符号价值。其次,股权激励方案一般是由管理层制定,管理层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在企业委托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股东与管理层的契约是不对称的,这就要有赖于管理层的道德自律。当管理层有其特殊利益要求时,它就会想方设法通过增加激励强度、提前套现等手法来获取更大的利益,这就造成了内部控制人侵占股东利益的负面效应。因此,规定收益上限的做法是可行的,也是合理的,我们这么规定主要处于严格监管的目的,不是一下子放开,限定风险,使股权激励的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是不是会降低股权激励的效果则比较难判断,这样的规定是渐进式的改进,也说明了我国对股权激励事前研究不够,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后再修修补补,是我国实践股权激励制度的一个中间过程。总之,股权激励对完善公司治理是有促进作用的,不能因为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就不去尝试,还是要勇于吃螃蟹,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财会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准则――股份支付》规定,实行期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应当在等待期的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将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按照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处理办法,对公司等待期内的经营成果产生影响,这是否会影响到报表使用者或投资者的决策?我们应如何准确理解?

崔学刚:当前国际上有关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归纳起来,主要有“费用观”与“利润分配观”等观点。费用观的主要观点是把股票期权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费用,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计入损益表;利润分配观则认为股票期权的实质是管理层对企业剩余价值的分享,应将其确认为利润分配。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引用了国际会计准则的“费用观”的处理办法,明确了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属于薪酬费用,应当在企业的损益表中确认,而不是在企业的税后利润中列支。这个规定对于企业利润将产生影响,在股份支付准则没有前,企业不用在其损益表中列示费用,股票期权经济实质是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为公司长期发展努力工作而给予的一项薪酬,员工因现在或将来为公司提供服务而获得股票期权,公司则因获得服务而支付给员工报酬,只不过这种报酬是以股票期权的方式,这种经济利益的流出与激励对象薪酬的其他部分如工资奖金等无本质差别,会计上应该将其确认为费用。费用化的处理办法使财务报表更具信息含量,改进了财务报告的可信度,报表使用者或投资者通过财务报告的披露可以看到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利润增减的影响,以及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博弈关系,这样会更好地根据情况作出决策判断。

《财会学习》:“费用观”与“利润分配观”各有优缺点,我国新会计准则的确认办法还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

崔学刚:国际经济一体化与我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的实施,使我国与国际经济交流日益频繁。会计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在经济一体化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此,实现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协同,乃至等效是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基本原则。因此,包括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原则的选择,也是重点考虑了该因素。当然,费用化的会计处理是符合股票期权的经济实质的,它能提供企业准确信息给报表使用者,这是我国新会计准则确认办法的直接依据。

《财会学习》:除会计准则以外,我国为了规范股权激励已出台了不少法规,相关的政策规定还有那些漏洞或问题亟待弥补?

崔学刚:首先要重新认识股权激励的本质功能与目的,股权激励是基于公司委托关系的一项长期机制,通过激励与约束机制限制和引导管理层,以达到减少成本、增加公司效益与长期激励等效应;其次,改进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从业绩软约束转变为业绩硬约束,可以将行权条件与公司股票市值挂钩,股价是反映公司经营绩效和投资价值的综合性指标,它离不开业绩,业绩又不是决定市值的唯一因素,这就一定程度上有效防止了业绩软约束条件下管理层人为盈余管理来谋求自身特殊利益的倾向;第三,目前我国监管部门对股权激励中的利润操纵、市场操纵与利益输送等控制不力,监管不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尤其是对非上市国有公司的违法违规处罚不力,因此监管力度必须还要加强,政策法规做到具体细化;第四,我们还要认清股权激励方案决策本身的风险所在;第五,证监会审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关键点需要把握好,并且进一步加以规范,从严审批股权激励方案。

《财会学习》:我国对股权激励的下一步运用,还应该注意那些问题?

股权激励和利润的关系范文2

关键词:股权激励 绩效指标 设置 平衡计分卡 运用

股权激励属于薪酬的长期激励部分,是西方企业为化解委托问题,将公司高管利益和股东利益捆绑的主要手段。在经济全球化、企业人力资本升值要求产权激励的背景下,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上市公司亦不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但各种激励计划在衡量企业内部人绩效等方面指标设置的合理性、有效性受到质疑。

一、股权激励实践业绩考核指标现状及设置原则与方法

(一)股权激励实践业绩考核指标的局限性 在股权激励方案中,行权条件的确定、业绩考核指标的选择很关键,合理与否决定股权激励的有效性。从沪深股市股权激励概念板块129只股票中,选取有代表性的30家作样本,汇总这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股权激励的授予条件和行权条件,发现26家公司选择净资产收益率,23家选择净利润增长率,同时使用这两个指标的有20家,3家公司选择每股收益,3家公司选择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家公司选择市值增长率,1家公司选择净资产现金回收率。党秀慧等从2007年至2009年股权激励方案的62家上市公司选择的行权条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等指标选用频率居前,17%的公司选择单独使用净利润增长率作为行权条件,52%的公司选择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增长率组合作为行权条件。可见,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践业绩考核指标设置存在两个问题:(1)业绩考核指标非常单一,偏重财务指标。基本上都采用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以及它们的衍生指标来作为业绩考核指标。在存在“产权缺位”、“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公司中,采用单一的业绩考核指标容易纵。国资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设置股权激励的业绩指标和水平,以下三类指标原则上至少各选一个:反映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等综合性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每股收益等;反映公司赢利能力及市场价值等成长性指标,如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公司总市值增长率等;反映企业收益质量的指标,如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现金营运指数等。法规规定的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也偏重财务指标。企业发展依靠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共同推动。全面的企业业绩考核指标应包括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财务指标是分析和评价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相对指标,包括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指标。偿债能力是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等。营运能力是企业运用各项资产的能力,包括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等。盈利能力是企业赚取利润的能力,包括主营业务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等。发展能力是企业在生存的基础上,扩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潜在能力,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资本保值增值率、总资产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等。非财务指标无法用财务数据计算,反映关系企业长远发展的关键因素,驱动企业未来财务业绩,包括顾客满意度、员工满意度、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战略目标、公司潜在发展能力、创新能力、技术目标、市场份额等。把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结合起来,才能够全面衡量企业经营管理成果。(2)未重视驱动未来业绩的非财务指标。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衡量重视易取得的财务指标,忽视难取得、难以量化但驱动企业未来财务业绩的非财务指标。对非财务指标的忽视,来源于公司高管的管理水平,也来源于受董事会对高管业绩评价水平的影响,不利于增强企业管理、开发无形资产的能力。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践中,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是导致股权激励实施条件过宽、业绩考核不严、预期收益失控等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股权激励绩效指标设置的原则 要改变股权激励指标设置不合理状况,必须科学设置股权激励的绩效指标。股权激励是企业全面薪酬中的长期激励部分,面向未来,具有战略性,收益具有预期性、长期性、分期兑现性;是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获取核心员工、知识型员工的优质人力资本和长期服务的需要。从股权激励的特点和目的考虑,绩效指标设置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1)符合关键绩效指标的设计原则。股权激励属于薪酬的重要部分,必须论功行赏,绩效指标设置要符合具体、可度量、可实现、关联性、有时限的要求。具体指绩效考核要切定的工作指标;可度量指绩效指标是数量化或者行为化的,验证这些绩效指标的数据或者信息是可以获得的;可实现指绩效指标在付出努力的情况下可以实现,避免设立过高或过低的目标;关联性指绩效指标是与上级目标具明确的关联性,最终与公司目标相结合;有时限指注重完成绩效指标的特定期限。(2)指标要全面,反映核心人才的努力程度和贡献。股权激励的实质是人才资本分享企业剩余分配。股权激励方案不能损害物质资本所有者的利益,应以企业创造的价值增量和激励对象的贡献来分配,为此要正确地衡量企业、部门和员工的绩效。核心人才对企业发展的贡献表现在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技术与工艺研发、市场营销、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等方面。要正确判断其努力程度和贡献,必须依靠长期与短期指标、财务和非财务指标、横向指标与纵向指标、总体指标与分类指标相结合来全面衡量绩效。(3)引导员工行为,促进企业战略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是使企业核心人才与企业股东结成利益共同体,通过长期卓有成效的努力,实现企业战略和目标。企业战略着眼于建立竞争优势,面向未来和长远,是企业根据外部环境、内部资源和能力的状况,为求得生存、长期稳定发展和不断获得新的竞争优势,而对企业发展目标、达到目标的途径和手段进行的总体谋划。平衡计分卡既是业绩衡量工具,也是战略实施工具。企业股权激励可以借助平衡计分卡来设计绩效指标,密切配合企业发展战略的实施,把员工的行为引导到实现企业战略和目标上。

(三)股权激励绩效评价方法的选取 (1)企业常用绩效评价方法及其缺点。传统财务评价法由于财务指标简单,数据易于取得,便于对比,被股东、公司高管、投资者广泛接受,上市公司乐意用其衡量经营业绩,并设置为股权激励方案行权限制性条件指标。财务指标衡量绩效存在各种不足:反映过去业绩而不反映未来、容易纵、不包含大多数影响企业长期竞争优势的因素、不能反映经营过程和顾客的满意程度等。经济增加值法通过计算一定时期企业税后净利润与投入资本的资金成本的差额,来衡量企业财富的增加量,克服了会计利润未考虑企业股权资本成本的缺陷,用经济利润代替会计利润能够更全面准确地反映企业获利能力。主要不足是属于短期财务指标,忽略了企业无形资产,不能提供员工、客户、创新等方面的非财务信息,资金成本的获取比较困难,准确性也难以得到保证。平衡计分卡法通过财务和非财务指标来衡量企业业绩,通过图、卡、表推动企业战略的实施。平衡计分卡使领导者拥有了全面统筹战略、人员、流程和执行四个关键因素的管理工具,《哈佛商业评论》将其评为最具影响力的十大管理理念之一。作为一种战略实施和业绩衡量工具,平衡计分卡被广泛使用。2003 年 Balanced Scorecard Collaborative Pty Ltd 的调查表明:在全世界范围内有43%的受访企业正在实施平衡计分卡,30%的受访企业计划在不久的将来实施平衡计分卡。平衡计分卡的缺点是全面与平衡的指标增加了使用难度、有些非财务指标难以量化、实施工作量大。综合绩效评价法依据国资委2006年的《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评价,评价指标全面,适用于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指标由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和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组成,权重分别占70%、30%。财务定量评价指标由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和经营增长状况等四个方面的8个基本指标和14个修正指标构成,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权重依次为34%、22%、22%、22%;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包括战略管理、发展创新、经营决策、风险控制、基础管理、人力资源、行业影响、社会贡献共8个方面的指标,权重依次为18%、15%、16%、13%、14%、8%、8%、8%。(2)股权激励绩效评价方法的选择。王化成等将绩效评价分为财务模式、价值模式和平衡模式, 通过比较,考虑战略目标、组织结构、全面预算管理和激励机制四个因素,提出中国企业更适合平衡模式。从满足能落实企业战略、反映企业所有资源对企业发展的作用、重视企业未来绩效等要求来看,股权激励业绩评价选择平衡计分卡法来建立框架比较理想。借助平衡计分卡有助实现股权激励目的。股权激励是现代企业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条件下,对掌握企业经营管理权,有着自身利益的董事、经理,以及对企业价值创造做出贡献的核心人才等委托人,进行利益捆绑和长期激励的主要方式,目的是促进企业战略的实现和持续发展。激励的力度要与激励对象对企业发展和价值创造的贡献挂钩,既要正确衡量激励对象已取得的业绩,也要对未来业绩增长的潜力进行判断。传统财务评价系统衡量业绩存在片面、关注短期、易纵的缺陷。平衡计分卡整合了衡量企业竞争力的财务与非财务指标,使人们不再只从财务指标来判断企业的业绩,而且通过衡量企业未来业绩的驱动因素的方法,推测企业未来的业绩,对激励对象业绩的评价比较全面。

二、基于平衡计分卡的股权激励指标体系设置

(一)选取股权激励的指标维度 平衡计分卡主张从财务、客户、内部管理、学习与发展四个纬度,从整体和战略角度,来衡量企业业绩,由使命、愿景和战略来驱动企业业绩,并强调财务与非财务、组织内部与外部群体、前置与滞后、短期与长期、主观与客观指标的平衡和指标之间的因果驱动关系,力求反映企业无形资产对企业价值的贡献。平衡计分卡各纬度指标关系是:各纬度指标都要支撑企业战略的实施;财务目标是其他指标和目标的核心;客户指标协助企业辨别并衡量自己希望带给目标客户和细分市场的价值主张,使企业将其使命和战略转变为目标客户和细分市场的特定目标;内部业务流程指标着眼于获取竞争优势,满足股东和目标客户期望的战略和目标要求,使企业建立起卓越的关键流程;学习和成长指标揭示企业未来发展的推动因素,所追求的目标及指标的管理定位,在于如何支持客户指标和内部业务流程指标的实现。应以平衡计分卡来设置股权激励的业绩衡量框架。在平衡计分卡的框架下,股权激励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第一,要遵守证监会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国资委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行政法规关于设置业绩指标的规定,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其授予和行使环节均应设置要达到的具有前瞻性和挑战性的业绩目标,并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股权激励实施的条件;第二,应围绕公司经营战略,坚持风险与收益对称,财务与非财务、短期与长期、主观与客观指标并重,依据公司特定因素和行业趋势,参考其它公司和竞争对手的做法来确定各纬度指标;第三,绩效是结果和行为的组合,除了业绩指标,还应有衡量态度、能力和行为的评价指标,发挥这种指标对行为的引导作用。第四,应优先考虑哪些能夺取竞争优势,高管人员有能力施加影响的指标作为业绩考核指标。第五,要使用不同的绩效考核指标组合来考核不同激励对象的绩效,职能不同,指标不同。股权激励计划中,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四个纬度授予与行权指标的选取及侧重,各公司视实际情况确定。财务指标可选用总资产回报率、股东投资回报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经济增加值、每股收益等;客户指标可选用市场份额、客户保持率、客户获得率、客户获利率、客户满意度等;内部业务流程指标可选用产品开发完成率、生产计划完成率、产新品和服务进入市场时间、销售准时交货率、每笔交易平均成本、存货周转率、不合格品率、产品质量问题处理及时性等;学习与成长指标可选用高等学历员工比例、平均每个员工接受培训的时间、员工生产率提高率、个人目标实现度、员工满意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创新建议采纳率、产品开发周期、管理信息化的程度、管理工具的先进性等。上述各纬度的轻重,通过权重反映。

(二)确定各指标纬度的权重 无形资产包括客户关系、创新、质量、员工积极性和能力、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等,和厂房、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等有形资产一样,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在企业价值创造中越来越重要。研究与开发、顾客满意度、员工满意度等无形资产指标有难以量化的缺点。在股权激励衡量企业业绩的指标中,财务与非财务、有形与无形指标要维持一个恰当的比例。在这方面,可以借鉴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法。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指标分财务与管理两类绩效指标,财务绩效与管理绩效指标权重比为7:3。在平衡计分卡指标中,考虑到财务指标是最终目标,客户、流程、学习与成长指标与无形资产相联系且难以量化,财务指标与客户、流程、学习与成长指标权重比,可考虑从7:3开始,随着指标体系的完善,不断降低财务指标的比重。而各财务指标之间,以及客户、流程、学习与成长指标之间的权重,各企业视实际情况确定。

(三)确定各纬度具体指标和标准 各纬度指标选取亦要全面,在不同层面选取各自代表性指标。如财务指标中,以下三类指标原则上至少各选一个:反映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等综合性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每股收益等;反映公司赢利能力及市场价值等成长性指标,如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公司总市值增长率等;反映企业收益质量的指标,如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现金营运指数等。各纬度指标除了考虑全面,还要关注关键行为和关键绩效。关键绩效对企业新创造价值起主要作用。关键绩效指标可分为企业级、部门级、个人级指标。关注关键行为,使用关键绩效指标,可以将管理行为引导到实现企业目标和战略上。对于股权激励授予和行权的业绩标准,应选取并运用历史数据法、外部标杆法、内部标杆法、理论目标法来确定。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要执行《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的规定,如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权时的业绩目标水平,应不低于公司近3年平均业绩水平及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上市公司激励对象行使权利时的业绩目标水平,应结合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自身战略发展定位,在授予时业绩水平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并不得低于公司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对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相关企业的业绩指标,应通过设定经营难度系数等方式,剔除价格调整、宏观调控等政策因素对业绩的影响。

(四)注意各类指标的驱动关系和不平衡性 平衡计分卡各纬度指标间具有因果驱动关系。财务是最终目的,受客户的外部驱动和内部流程的内部驱动,学习和成长则是驱动的激发和控制中心,企业能否实现财务、客户和内部流程指标的目标,由学习和成长能力决定。指标间的因果驱动关系,在不同战略阶段,因战略和目标的不同而不同。设置股权激励指标要考虑这种驱动关系。企业在不同的经营阶段有不同的经营重点,股权激励指标也要反映这种不平衡。因而,运用平衡计分卡考核绩效考虑了全面和平衡,亦要防止迷失重点。在公司发展生命周期每个阶段,有各自的考核重点,如在起步阶段,与增长相关的指标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占据重要地位,在成熟阶段,盈利能力或基于投资回报率的考核指标更加重要。对平衡计分卡使用的增长、运营、盈利能力和市场考核等指标,公司应根据不同时期的经营重点来改变指标间的权重;在行业性不景气时,成本控制是重点指标之一,当市场反弹时,考核指标权重转向市场增长率。股权激励绩效指标要反映这些考核重点,给予不同指标不同的权重。

(五)控制激励对象的收益 确定股权激励报酬总额时,要考虑企业所处行业动态环境、经营战略、公司生命周期、财务收益,以及主要竞争对手的薪酬水平。考虑到各指标评价的独立性,宜将股权激励报酬总额按平衡计分卡纬度权重和各指标的比例,进行分解,形成组合收益。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各纬度权重、各指标的比例、各纬度和指标对应的报酬金额,以及分段行权和延期支付的条件与时限,都要明确。实际收益水平由各纬度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并遵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规定。股权激励收益要注意国情,薪酬市场化不是国际化,董事、高管、核心人才、普通员工的收入差距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可过于悬殊。

参考文献:

[1]:《我国股权激励计划中业绩考核指标的评价与改进》,《企业导报》2009年。

[2]党秀慧:《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分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年第6期。

[3]王婷:《国资委财政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意见》,http:///。

股权激励和利润的关系范文3

关键词: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管理层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制度保障,上市公司难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机制,以达到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同发展的目的。2005年以后,随着公司法、证券法的重大修改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试行办法》等政策的陆续出台,为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之路扫清了障碍。从2005年截止到2007年,沪深两市共有60家上市公司正式公告了其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其中有22家上市公司已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发展阶段分析

(一)起步探索阶段2005年以前由于受当时法律法规的限制,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非常艰难。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首家实施股票期权的上市公司,其计划只实施了第一阶段(1993-1995年)就告终止。随后,有些上市公司采用了一些创新和变通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但是由于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都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期权。

(二)发展完善阶段2005年我国开始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其实质是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再调整,通过调整使得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同年公司法、证券法也做大重大修改,这些举措为管理层引入长期激励机制成为可能,当年有5家上市公司正式公告股权激励计划。2006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相继颁布实施。为股权激励的顺利推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属于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公司中捷股份成为首家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期权,同年有42家上市公司公告了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出现了加快发展的势头。但2007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开始降温,全年仅有13家上市公司公告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原因:一是2007年3月中国证监会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要求上市公司只有完成公司治理整改报告后才能报送股权激励材料,从而造成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暂缓实施;二是2007年的牛市造成沪深两市股价的大幅攀升,股票的市价已严重透支着企业的业绩,意味着激励对象的收益空间不断萎缩,故许多上市公司对股权激励开始持观望态度。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状况及特点分析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整体状况主要表现为:一是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较为积极。以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国有股或者国有法人股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统计标准,在公告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中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39家,占65%,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21家,占35%。这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工作难度高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有一定关系。二是行业分布较广。60家具有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共涉及14个行业(见表1),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共有33家,占55%,其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共有5家,占8.3%,计算机应用服务业和医药行业分别有4家,分别占6.7%。暂时没有如能源之类的垄断性行业的上市公司公告其股权激励计划,可能与此类上市公司的业绩与管理层关系不大,所以对是否需要采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选取何种激励方式都显得比较谨慎。三是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公司所占比例较小。60家公告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上市公司中,属于中小企业板块的上市公司有12家,仅占20%。一方面与股权激励所要求的门槛较高相关,另一方面与许多中小板上市公司中的高管已经是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对股权激励计划要求不迫切相关。四是具有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表现良好。2007年沪深两市1574家公司平均摊薄每股收益0.4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0.38元,亏损比例27.91%,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5%。而60家具有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87元,扣除非经静睦损益后每股收益0.83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14%,远高于两市平均水平,呈现了较好的盈利能力。同时60家上市公司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亏损公司仅有3家,分别是伊利股份,海南海药和士兰微,亏损比例仅为5%(伊利股份和海南海药是由于股权激励费用化处理导致其亏损,士兰微是由于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导致其亏损)。五是具有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表现不尽人意。据统计,上市公司首次公告股权激励计划后,次日公司股价涨幅在8%以上的有17家,占28.33%;涨幅4%-7%的有9家,占15%;涨幅在0-4%的有23家,占38.33%;此外有11家不涨反跌。可见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是否具有股权激励计划的反应不是很热烈,同时市场对部分上市公司到底实行的是股权激励计划还是福利计划也存在很多争议。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特点比较分析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激励力度较大。如(表2)所示,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整体涉及总金额较高,在60家上市公司中,股权激励计划总金额过亿元的上市公司共有28家,占46.7%,1000万元-6000万元的仅有8家,占13.3%。而激励计划的股份数额占当时总股本比例在5%以上的有28家,占46.7%,在1%-3%的仅有9家,占15%,可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份数额也较多。

(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较窄。如(表3)所示,在22家已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中,授予人数在60人以下(包括60人)的有10家,占45%。事实上公司业绩的提高不能仅局限于管理层,还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激励范围过窄,会导致公司内部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严重的还会激化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矛盾,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

(3)行权价格的确定基本以股票市价为基础。如(表4)所示,有38家上市公司的期权行权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本期激励计划摘要草案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本期激励计划摘要草案公布前30个交易日的股票平均收盘价格。有5家上市公司采用在上述价格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的方式,一般上浮比例为5%或8%,其中泸州老窖上浮比例最高达到115%。仅有2家上市公司以每股净资产作为行权价格。

(4)实现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较为单一。如(表5)所示,60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主要围绕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这两个指标。有32家上市公司采用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这两个指标,占53%,有13家上市公司仅采用净资产收益率或净利润增长率一项考核。也有部分上市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设计得较为全面严谨。如海油工程增加股价过高时候的调控计算方法;烽火通信在同时采用了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的基础上,还增加了科技投入和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等要求;宝钢

股份更是设计了个性化的考核指标体系,同时以境内、境外优秀的同类上市公司标准作为考核指标的目标值。

(5)行权的业绩考核指标较容易完成。一是业绩考核目标值设定较低。如2007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4.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也达到13.5%,而大部分上市公司将净资产收益率这一指标的目标值设定为12%以下,普遍低于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二是部分上市公司在设计业绩考核指标时未明确考核结果是否需要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因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发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容易成为管理层操纵业绩考核指标的工具。但是仍然有27家上市公司明确提出了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指标作为考核结果见(表6),消除了管理层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操纵利润的隐患。

(6)激励方式以股票期权为主。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股票增值权等四种激励方式中,限制性股票需要企业支出回购股票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资金,股票增值权需支出差价的收益,而股票期权和业绩股票基本无需企业支出。根据统计,如(表7)所示,有49家上市公司采用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占81.6%,仅有8家上市公司采用了限制性票的激励方式,占13.4%,可见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需要管理层自己支付一定的成本。

(7)部分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限售条件约束不足。如(表8)所示,有17家上市公司明确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另有14家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增加了高管人员离职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的规定。但是仍然有14家在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中未提到高管因主动辞职而离职的处理办法,有8家对高管辞职后的期权股票限售条件规定不严格,高管辞职后仍然可以行权。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高管为行权而辞职的现象发生,使得上市公司虽然付出了代价,但没有起到相应的约束作用。

(8)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较短。如(表9)所示,根据统计,期权有效期在5年以下的共有43家,占71.7%,而8家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没有一家有效期超过5年。这种现象折射出部分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追求短期利益的心态,管理层在较短时间内就可以行权完毕,容易产生后续激励不足的问题。

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当前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设计欠严谨。一是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相似程度高。从上市公司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来看,许多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的行权价格,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激励方式,约束条件等条款的设计上基本类似。而结合本身上市公司的特点、发展阶段、所处行业和未来所要达到的发展目标等具体情况而进行个性化设计的上市公司却不多。二是对影响股权激励方案执行的因素考虑不全面。成熟的资本市场是保证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的必要客观环境,市场的剧烈波动将影响对股权收益做出明确的预期,消弱股权激励作用。从这些方案中可以看出,大部分上市公司既未披露当股价偏离股票价值时的处理方式,也未披露本次激励完毕后,公司的后续激励问题。(2)股权激励加大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难度。一是上市公司更容易操纵股价。由于股权激励计划的主导者是上市公司,所以容易加剧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股票市值作为实施股权激励的重要条件,上市公司管理层在利益驱动下也可能会扭曲股权激励的初衷,为了谋取更大利润,利用信息披露操纵公司股价,让公司股价配合其行权节奏而涨跌。如在准备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时,披露利空信息,压制股价,造成低的行权价,在正式行权前,披露利好信息,拉高股价,尽可能扩大期权股票的利润空间。二是会计报表“变脸”显得更加随意。2007年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期权、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要按其内含价值,从授权日起计入等待期的公司成本费用中,但这一规定却成为一些上市公司随意变更会计报表的手段。上市公司利用期权费用的会计处理,随意调整会计报表的做法不利于投资者对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做出正确的判断,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形象。(3)股权激励方案激励有余,约束不足。一是激励力度较大。由于股权激励对象较窄,涉及金额较大,股权激励计划使得上市公司在短短几年内就可以诞生一批“千万打工富豪”。若已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19家上市公司高管按照2007年4月25日的收盘价来行权,这19家公司的股权激励带给高管的总收益约71.7亿元,这一数额是非常惊人的。二是行权的业绩考核指标较容易完成。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设计较为简单,尤其是一些上市公司在设计考核指标时,故意避开是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问题,为公司高管的顺利行权留有余地。三是退出机制及相关限制条件的设计较为宽松。部分上市公司对高管的约束性不强,尤其是一些上市公司对高管因辞职而离职问题考虑欠妥。同时股权激励的有效期限也较短,高管在短期内就能通过行权获得大量收益,这种现象与股权激励机制的长期性相违背。

股权激励和利润的关系范文4

关键词:股权激励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益率 公司绩效

引 言

科技型企业一般是指在技术能力、知识产权、特许经营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优势,产品和服务附加值较高,可以超常速成长,同时也往往伴随着高风险性的企业。它们普遍具有高收益、高成长、高风险并行是科技型企业发展的主要特点。科技型企业竞争的核心是人才的竞争,对人才实施有效的激励机制是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提高自身效率的最主要动力源。而股权激励是对其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员工等采用的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

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重要性表现为:第一,科技型企业竞争的核心是人才,因此只有采用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机制才能吸引、保持人才长期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企业快速发展。第二,实施股权激励机制能够降低企业初期的成本,使人才和企业同步成长,共同进步。第三,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可以使员工自觉形成团队意识,为了达到股权激励目标而共同努力,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然而,我国股权激励机制不足的问题一直制约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差距较大,导致对科技人员的激励力度不够,出现人才外流和企业难以做大做强的现状。激励机制问题束缚了我国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国有的科技型企业。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角度看,用股权激励方式强化科技型企业激励机制,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由于我国法律体制、资本市场发展程度、监督管理水平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问题,股权激励的实施,是否仅仅是一场管理层自我激励?它对于上市公司业绩的是否做出了真正的贡献?贡献程度又有多大呢?由股东对员工推出的股权激励又对股东利益产生了多大的实质性影响?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国内现有股权激励模式有哪些成功之处、又存在哪些问题、可以从哪些方面加以完善?本文试图回答上述问题。

二、文献概述

国内外相关研究主要从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相关性的角度来分析,对股权激励与股东投资回报的研究比较少。本文将在总结前人的研究的基础上,深入研究股权激励的实质所在--提升股东投资回报,分析股权激励与股东投资回报之间的关系。

国内外学者针对股权激励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得出了不同的结论。主要有以下几个观点:Jensen和Meckling(1976)、Mehran(1995)、Kaplan(1989)、Smith(1990)、向朝进和谢明(2003)、宋增基和蒲海泉(2003)都通过实证研究股权激励与企业绩效的关系,发现股权激励对经营绩效具有正面激励效应,也就是说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能够提高企业的业绩。Fame和Jensen(1983)、朱治龙和丁立权(2003)等的研究得出了相反的结论,股权激励对经营绩效具有负面激励效应,也就是说企业实施股权激励降低了企业的业绩。Dements(1983)、Dements and Lehn(1985)、魏刚(2000)、李增泉(2000)采用会计收益率指标对公司内部人持股比率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发现这二者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

虽然,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股权激励有效性从不同的方面作出了深入的研究,但在某种程度上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股权激励的作用机理即股权激励--公司业绩--股东投资回报。本文将以股权激励的作用机理为基本思路,收集国内科技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数据,综合运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等业绩指标,排除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甚至业绩造假等假象的影响,甄别获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业绩变动关系的更为真实可靠的数据,然后进一步研究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结合具体案例分析我国科技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特点、成功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全面考察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三、我国科技型上市公司企业股权激励现状的总体考察

(一)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数据来源:我们以2008年公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为标准,高新技术上市公司所有数据及相关财务数据均来源于锐思数据库(resset)。以我国沪深两地科技型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从2008年到2011年4年间披露已经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为样本,最后对样本数据进行必要的处理:剔除数据残缺、没有公布具体实施股权激励时间和模式的公司,剔除T类公司及个别异常的样本,获得53家股权激励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或者正在实施股权激励的科技型上市公司。接下来我们先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总体分析。

研究方法:实证分析、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对我国沪深两市A股2008年至2011年高新技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资料进行全样本收集、分类、整理、比较。采用统计性描述将现有的相关资料进行加工,对不同样本进行归类,总结科技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特点、及其对上市公司业绩,分析其内在原因及作用机理,探求优化科技型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股权激励方案等方面的途径和对策。

(二)已经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科技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特点、公司治理结构描述性统计

表1 股权激励前样本公司及同期科技型上市公司总体净资产收益率(扣除)的描述性统计

从表1统计结果中可以看出,06年到11年五年间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科技型上市公司,样本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科技型上市公司总体净资产收益率的1.599886倍,而样本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更是总体科技型上市公司的3.007618倍。样本公司激励前的净资产收益率(扣除)的标准差是同期总体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扣除)的0.474195倍;样本公司激励前净利润增长率(扣除)标准差是同期总体公司激励净利润增长率(扣除)标准差的0.187455倍,这说明选择推出实施股权激励的科技型上市公司业绩比同期科技型上市公司总体业绩具有更高的稳定性。采取股权激励的科技型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方案推出前的经营业绩普遍高于同期科技型上市公司总体的经营业绩并具有更高的稳定性,说明,股权激励方案的推出依然具有明显的选择性偏好,也就是说也计较好的公司比业绩较差的公司更倾向于采取股权激励。这与周建波、孙菊生(2003)的统计结果有较大相似性,较之2003年的情况而言,样本公司与总体公司业绩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迹象。有可能是因为,业绩好的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更容易实现并达到自我激励的目的,也有可能是因为业绩好的公司经营管理层更加注重激励机制的建立,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企业管理,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从股权激励模式选择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科技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普遍以股票期权形式推出(样占本总数的65%),其次限制性股票也是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重要方式(样占本总数的33%)。从激励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来看,科技型上市公司激励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普遍偏低(样本均值为3.45227%,其中股票期权模式占比稍高,为3.656071%,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比例为3.204481%)。激励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最大值为9.94%,逼近激励股份比例10%的上限,最小值却仅仅占总股本的0.04%,接近于0。

(三)已经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科技型上市公司业绩变动特征分析

表2 实施股权激励后样本公司与总体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扣除)比较

从表2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到,样本公司在股权激励实施后净资产收益率(扣除)与同期科技型上市公司总体净资产收益率(扣除)相比,前者是后者的1.690952倍,而激励前这一比例为1.599886倍,并未发生明显变化(变化率仅为5.6920626%)。标准差方面,样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后净资产收益率(扣除)标准差是同期总体科技型上市企业的0.381636倍,激励实施前这一比例为0.474195倍。可以看出,样本公司股权激励后业绩稳定性有一定提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没有显著提升。从这一点上看,股权激励并没有达到提升公司业绩的目的,反而具有显著的负面作用,这很可能是由于科技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目的在于管理层的自我谋利而非真正提升公司业绩及持续发展能力。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我国沪深两市A股2008年至2011年高新技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资料进行全样本收集、分类、整理、比较。发现采取股权激励的科技型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方案推出前的经营业绩普遍高于同期科技型上市公司总体的经营业绩并具有更高的稳定性,说明,股权激励方案的推出依然具有明显的选择性偏好,也就是说也计较好的公司比业绩较差的公司更倾向于采取股权激励。这与周建波、孙菊生(2003)的统计结果有较大相似性,较之2003年的情况而言,样本公司与总体公司业绩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迹象。有可能是因为,业绩好的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更容易实现并达到自我激励的目的,也有可能是因为业绩好的公司经营管理层更加注重激励机制的建立,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企业管理,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样本公司与总体公司业绩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迹象。有可能是因为,业绩好的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更容易实现并达到自我激励的目的,也有可能是因为业绩好的公司经营管理层更加注重激励机制的建立,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企业管理,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样本公司股权激励后业绩稳定性有一定提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没有显著提升。从这一点上看,股权激励并没有达到提升公司业绩的目的,反而具有显著的负面作用,这很可能是由于科技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目的在于管理层的自我谋利而非真正提升公司业绩及持续发展能力。

我们发现,目前股权激励的实施并没有使得上市公司业绩取得实质性的提升,反而有一定的下降。这说明,现阶段的股权激励并没有起到预想中的作用。我们应该谨慎使用股权激励这一激励机制,同时,已经实施或者继续选择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要不断探索真正符合国情和公司实际情况的方式。

参考文献

[1]陈清泰、吴敬琏:《股票期权实证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

股权激励和利润的关系范文5

[关键词]股权激励 盈余管理 管理层

一、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的理论分析

现代企业的本质特征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股东委托专门的经理人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并由此形成了委托关系。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性和昂贵性,股东做为投资人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并期望经理人努力为这一目标工作,而经理人则受到自身利益的驱使,发生了“道德选择”和“逆向风险”的行为。Jensen and Meckling指出,委托人可以通过对人进行适当的激励,以及通过承担用来约束人越轨活动的监督费用,以限制其利益偏差。 要限制利益偏差,就必须在委托人和人之间建立利益共同点,为此,股权激励不失为一种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效率的解决方案。股权激励是指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经营者一定的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一般来说,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MBO等。从我国的股权激励发展历史来看,股权激励最早起源于企业股份制改革时出现的内部职工股,接着转向对经营者和对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之后是探讨对央企高管实行年薪制问题。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的展开,股权激励再一次受到关注,许多上市公司在股份分置方案时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同年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和2006年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实践的全面展开。

但是,为解决委托―关系问题的管理层股权激励,虽然有良好的初衷,在实践中却诱发经营者在会计准则或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运用会计手段或安排交易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西方的财务理论认为, 盈余管理的动机主要有三种:资本市场动机、基于会计盈余数据的契约动机以及迎合或规避政府监管的动机。在这些动机的影响下,经营者普遍采用非经常性损益、关联交易、利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等方法来实现利润最大化、利润最小化或是平滑利润的目的。在我国特殊的资本市场背景下,大股东控制,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法律较弱等问题,都使得经营者在股权激励下为进一步分享剩余利润和输送利润有了充分的动力。如美国的安然事件,高层管理人员为取悦股东进而为自身谋利,采用违规手法,虚报营业收入和利润,并蓄意抬高股价,从而提高手中股权的价值。这样的例子无论国外或是国内,均有在实践中有增加的趋势。因此,如何发挥股权激励的正面作用,遏制管理层不利的盈余管理行为,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和盈余质量,便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下的盈余管理特征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下的企业高管是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主体,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等。无论是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选择,还是其它盈余管理手段的运用,最终决定权都体现在公司的管理层。尽管他们盈余管理的动机并不完全一致,但是都涉及到了不同程度的盈余管理方法的运用,并促使了相关会计人员的参与。而且,从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很不完善,“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所以管理层基于自身的利益而进行的盈余管理,必将会对股东产生不利的影响。

2.盈余管理与会计舞弊不同,通常是使用会计手段和其他手段,在会计准则或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会计的手段包括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应用、会计估计的变更、关联交易等,从而实现对收入和费用在当期的多计或是少计,最终影响盈余。而非会计的手段则主要体现在投资决策、融资决策、股利分配政策的选择等等。与会计手段相比,非会计手段会比较隐密,股东对管理层盈余管理的识别比较困难。

3.股权激励给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带来激励的同时,也导致了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的增加。部分管理层会选择在股权激励方案公布之前,就开始进行盈余管理的部署,包括影响财务报告或是影响信息披露,进而影响投资者对企业未来股票价格的预期,抬高股价,最终使得股权激励实施后的效果对自身更为有利。例如,高管在股票期权之前通过盈余管理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利好的消息,从而抬高股价,使自己能够在规定的时期内以较低的价格(低于市场价)购入公司的股票,并获得股价上升的好处。

三、实证研究框架设计的探讨

1.研究样本的选取

为了反映管理层股权激励下的盈余管理问题,本文认为可以以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各样本公司公开披露的2005-2009年年度报告数据作为研究的依据。为了避免在回归分析时受到异常数值的影响,在选择研究样本时要做出以下筛选:

第一,为避免同一家公司既拥有A股、B股、H股,同时又在海外发行上市的问题,保证数据间具有可比性,样本公司只考虑那些仅发行A股的企业。第二,剔除在2005年―2009年间被ST和*ST的企业。因为ST、PT公司样本往往具有财务危机的特性,所以应当把这些亏损公司或问题公司剔除,避免影响研究结果。第三,剔除相关数据缺失的样本和相关数据出现极端值的样本。

2.研究变量的定义与计算

(1) 股权激励变量

本文选取了高管的持股比例(高管的持股数/期末的总股本)这一指标做为股权激励变量。另外,控制变量的选择对实证分析结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忽略必要的控制变量,将致使检验结果产生重大的偏差。所以,本文设置了资产规模、负债水平、企业业绩等指标作为控制变量,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方程。这些与公司特征有关的变量将对公司的管理层股权激励和盈余管理的程度具有影响作用。第一,资产规模越大的企业,相关的政治成本会较高,受到社会和政府的关注度会越大,因而会促使管理层有更多的盈余管理行为。第二,企业的负债水平越高,受到债务契约的影响越大,较多的负债会提高管理层盈余管理的意愿。第三,管理层的报酬和晋升和企业的业绩息息相关,所以基于业绩的角度考虑,管理层会选择相应的盈余管理方法对各时期的业绩进行调节。

另外,研究框架中还引入了三个虚拟变量,分别是行业虚拟变量(INDi)、年度虚拟变量(YEARt)和股权分置改革虚拟变量(STR)。行业变量选择按照中国证监会2001年4月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采用CCER数据库行业分类资料,将上市公司分为13个行业,鉴于金融业企业的特殊性,从样本中剔除,保留12个行业。选择行业虚拟变量是为了反映不同行业之间盈余管理的变化。年度虚拟变量选择的引入,是为了考察时间变化的影响。由于有5年的时间,所以本文设置了4个虚拟变量,以2005年为基年。另外,截至 2006 年底沪深两市1423 家上市公司中,已有 1225家完成了股改程序,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为了衡量股改前后股权激励的盈余管理变化,我们引入了股权分置改革虚拟变量(STR),表示是否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STR=1, 否则为0。

具体如表1-1所示:

(2) 盈余管理变量

会计理论认为,企业的盈利包括已经实现现金流入的盈利和还没有实现现金流入的盈利两部分。其中,未实现现金流入的盈利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的,称之为应计利润。一般说来,企业的盈余管理主要通过应计利润来进行。而各种应计项目按照其可操纵的程度又可以分为操纵性应计项目和非操纵性应计项目。非操纵性应计部分是在尊重客观经济现实的前提下,对由于现金收付时点与交易事项发生时点不一致这一时差所产生的影响进行调整。操纵性应计部分则是体现了企业由于私人利益目的而对经济交易的刻意安排和财务报告进行的刻意调整。通过对操纵性应计项目的计算和分析对比,可以判断企业是否以及如何实施了盈余管理。根据国外大量的实证研究方法和结果,考虑到大多的西方会计学者的研究都支持了Jones 模型对盈余管理的测量,同时也借鉴了国内学者对该模型的理解和思考,本文采用扩展的Jones 模型计算可操控性应计利润 DA 作为衡量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的替代变量。

TAt-1/At-1=a1(1/At-1)+ a2 [(REVt-RECt )/At-1)]+ a3(PPEt/At-1)+ a4(IAt/At-1)+ εt

其中,TAt-1为第t-1年的应计利润总额,At-1为第t-1年的资产总额,(REVt-RECt)为第t年和第t-1的营业收入变化额减去应收账款的变化额,PPEt为第t年的固定资产原值,IAt为第t年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总额。残差εt即为操纵性应计项目,代表盈余管理的程度。

3.基本模型的设定

本研究采用多元线性回归的方法,建立以下模型:

参考文献:

[1]Jensen,M.C., and W. H. Meckling, 1976. Theoryof the Firm:Managerial Behavior ,Agency Costsand Ownership Structure.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October ,3(4) :308

股权激励和利润的关系范文6

关键词:晋商身股制;问题;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经理人和股东在这个委托的关系中,股东委托经理人经营管理资产。但事实上,在委托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契约并不完全,需要依赖经理人的“道德自律”。股东和经理人追求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股东希望其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经理人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需要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和限制经理人行为。为了使经理人关心股东利益,需要使经理人和股东的利益追求尽可能趋于一致。对此,股权激励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通过使经理人在一定时期内持有股权,享受股权的增值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风险,可以使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更多地关心公司的长期价值。股权激励对防止经理的短期行为,引导其长期行为具有较好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一直以来,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股权激励制度,被认为扩大了资本所有权的思想,强调了人力资本价值,而且股权激励可以使企业的经营者尤其是治理层成为企业的股东,赋予其剩余索取权,较好地解决了现代公司制度中管理层与所有者之间的矛盾,然而,早在19世纪20年代的中国,当时中国最大的商帮一晋商,晋商的票号经营中就创造出了不逊于现代股权激励制度的“东方股权激励制度”——身股制。这一制度对我们现在公司的激励制度也有很大的启发作用。

晋商的身股,又称“顶身股”,俗称“顶生意”。与银股相对。员工即掌柜和伙友不出分文,以人身顶股,却享有和东家银股同样的分红权利。身股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股份,仅仅是一种分红权。换言之,身股与银股都参与分红,但人在身股在,人离开票号,身股自动取消。各个票号身股参与分红方式不同。有的票号是一股银股与一股身股同权参与分红,有的票号是首先按比例分开银股与身股,然后再分红。票号通常一个账期分一次红,并由东家在分红时根据员工职务变动和业绩决定身股的调整。工作较好的酌加顶身股,日常表现较差者,不但不增加身股,还要降职处分。正常情况下,多数人身股增加,个别犯错误或业绩差的也有降低身股者。倘若商号亏损,顶身股者不负亏损的责任。显然,身股是一种有权利分红而不承担风险的股份,即只有权利,没有风险,属于一种利润分成的激励机制。山西票号根据经营者能力和经营业绩形成了层次分明、体系完整的等级身股制度。大掌柜的身股一般可顶一股(约十厘),二掌柜、三掌柜,可顶七八厘不等,一般伙计也可顶一二厘或三四厘,且每逢账期(一般三四年为一个账期)可增加一二厘。从一厘至十厘是十个等级,从一厘半至九厘半是九个等级,两者合计共十九个等级。在山西票号中,对于无论是否顶上身股的伙计,这种等级分明的激励机制都极具诱惑力,以至于在各票号中都流行着这样的一句话:“薪金百两是外人,身股一厘自己人”。同时,为防止大掌柜的短期行为,山西票号还规定大掌柜退休后仍可享受若干年的红利,但如果大掌柜举荐的接班人不称职,则大掌柜的身股红利要相应减少。此外,总号在每年决算后,依据纯利润的多少分给各分号掌柜一定金额的损失赔偿准备基金,称为“花红”,此项花红要积存在号中,并支付一定的利息,等到分号掌柜出号时才给付,这样不仅可增强其风险意识,而且一旦出现事故,分号掌柜也有一定的资金可用以填补损失赔偿之需。在身股激励机制下,山西票号自大掌柜至伙计莫不殚精竭力,视票号兴衰为己任。

所以说身股的股权激励作用也是相当明显和有效的,它作为一种非实际的股份也就是说是一种虚拟股份,掌柜和伙友只管经营,赔了算东家的,赚了却同等分红,因而它的激励作用不逊于现代的股权激励制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重视人力资本的存在及作用,晋商身股制中的“以人身顶股”,足以说明,晋商已经把人力资源视为企业资本的一部分,它是一种可以增值的资本,身股持有者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已经成为与银股一样具有增值能力的资本,并在经济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身股和东家的银股同样参与分红,说明在晋商的经营过程中承认人力资本可以分享企业的剩余索取权。

其次,在充分激励的同时也降低了成本,掌柜和伙友不出分文就可以以自己的人身顶股,只要努力使得企业的利润增加,自己的收入就会增加,这一制度明显具有极大的激励作用和诱惑力,足以激发身股持有者积极工作,他们会将为自己干和为企业干融为一体,极大的释放了自己的能量,也调动了他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并最终形成了东家,掌柜和伙计共赢的理想局面。另一方面,在激励经营者冒险经营以获取更多企业利润的同时,实际上也约束着经营者的过度冒险行为,因为一旦冒险经营失败,虽然身股持有者并没有有直接的损失,但却损失了自己长时间奋斗才获得的身股权利以及今后通过身股长期获得收益的机会,并且身股没有分红本身就是一种损失,相当于是一个隐形成本,同时经营者还会面临降低身股厘数的风险。

第三,身股制在事前会严格考察受股人选,避免了逆向选择的风险,在晋商的票号中,身股不是用钱换来的,但是它的获得也很不容易。一个人从进入票号到最后获得身股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考察期,在此期间,不得违反号规,否则就没有资格获得身股。经过严格的考察,表现良好的伙友才能得到身股,掌柜的身股厘数是东家根据其能力和业绩而定,而普通伙友的身股则是掌柜视其个人能力大小而确定,长期的考察无疑使得晋商的票号的逆向选择发生的几率变低,而且也没必要建立独立的监理机构来监督经营者的行为,降低了监督成本。

身股制自身的作用给了我们现代企业激励制度很多的启示,有必要根据身股制的原理,对我们企业现行的股权激励制度作进一步的完善。因为虽然我国公司已经引入股权激励有一段时间,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问题,尤其是最近几年,一些上市公司由于股权激励方面的问题导致公司经营出现问题的案例频频出现:2008年1月31日,作为中国乳制品龙头的伊利股份公司了其上市以来第一份预亏公告,确是因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而招致企业亏损,由此引发了人们对股权激励的反思和思考。最终,发现我国现行的股权激励制度确实存在着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上市公司对股权激励认识不足

股东和经营者对股权激励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把股权激励当做是对高管人员的变相奖励,没有正确认识股权激励与员工福利的本质区别,这种观念使得公司在设定高管绩效目标时过于随意,容易忽视行权环境的重要性,并且缺失严格的考核体系;二是股权激励有效期较短,仅局限与近几年的发展,这就导致了管理层更关注眼前股价的变动,容易产生短期行为,从而不利于为公司长期的发展。

(二)股东大会职能弱化,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

我国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导致了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呈现股东大会职能弱化的局面。上市公司决策权集中在董事会或者经营管理者手中,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实施股权激励变成了“自己激励自己”。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会引发管理层在实施激励计划前刻意降低公司的收益率、压低股价,而在实施股权激励后,释放隐性收益、驱使股价回升,认为加大股价波动,以获取超额收益。

(三)资本市场不健全

股权激励的激励过程可以概括为:努力程度决定业绩,业绩决定股价,股价决定管理层报酬。然而,我国目前不完善的资本市场运作机制使得“业绩决定股价”这一环节的实现有些困难,在当前我国这个特殊的政治经济背景下,资本市场上股票价格的涨跌会受到国家政策,经济周期,市场投机,公众信息等因素的影响,而上市公司管理层人员经过努力使公司业绩产生变化,只是导致股票价格变动的原因之一。我国在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有效性上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相对过于单调

我国上市公司多采用会计指标来考核公司的经营业绩。比如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静态指标。但是如果仅仅以会计指标作为标准,会容易使管理层产生盈余管理行为,而股价等市场指标的运用又受到市场完善程度的制约,同时也容易导致专注于市场价值管理而忽视公司真正的价值。这也就导致了,我国上市公司在采用股权激励的过程中,在评价管理层的行为时可能会出现由于判断的偏差而出现管理层的业绩得不到肯定。

这些不足之处决定了我国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在借鉴西方国家在股权激励方面好的经验的同时,有必要把我们中国传统的激励方式,比如晋商的身股制,也引入现在公司激励机制方面。因为身股制中很多的原理可以弥补现代企业股权激励中的不足,身股制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优点可能会给我们企业在制定股权激励的过程中带来一些启发:

首先,身股其独特的无期限持有制,使得东家对员工的激励达到了最大程度

由于晋商的身股制度中,对持股期限没有任何限制,只要人在票号当中,身股就在,甚至亡故后仍然可领应支红利数年或数个账期,这样会对身股持有者的激励效果达到最大,完全可以把身股持有者的利益同企业所有者财东的利益结合的天衣无缝,极大地避免了短期行为的发生。人在股在,人在钱在。估计大家都不会背离票号,而在现代的股权激励制度中,经理人的行权期是很短的,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所有的股权都将会作废,如果不通过短期的投机行为将为企业的股价在行权之前太高,就不能保证个人收益的最大化,这样就有可能出现新的道德风险。所以企业的所有者可以考虑在给管理层的激励制度中加入一些期限更长久的激励制度。

其次,身股的持有人很广泛,降低了监督成本

身股制的持股范围可以上至大掌柜,下至普通的伙友,可以说比较广泛,大致可以覆盖30%员工。实际上,身股制下有了更多的人,有更多人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是一致的,掌柜和伙友会有更大的积极性去监督其他人的行为,因为其他人的不轨行为会直接影响自己每个账期的分红情况。这样一来,通过人对人的监督,来达到约束作用,极大的降低了财东的监督成本。而在现代的股权激励制度中,股权的持有者往往仅是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而且是一个人或者是为数不多的几个人,这样一来,个人的投机行为就很难被发现,企业所有者对人的监督很难做到,或者说监督的成本会很高。有必要扩大企业股权持有人的范围,可以考虑把企业基层的管理人员也纳入到股权激励的范围内。

最后,身股的运作条件比较简单,使用范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