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体制改革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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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体制改革方案

街道体制改革方案范文1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北京市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有关精神,我市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岗位津贴。现就有关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岗位津贴的享受范围包括经过核定编制后的我市各个街道办事处机关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5.00元;

三、岗位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按月发放;

四、发放岗位津贴所需经费由所在区财政部门安排;

五、岗位津贴从1999年1月1日起实行;

街道体制改革方案范文2

(一)监利县食药体制改革的“三步曲”

1、大力宣传改革,明确改革目标,营造改革的有利氛围。在食药体制改革中,新闻单位和涉及改革的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引导下,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政策,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明确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全县上下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形成了干部群众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2、反复深入调研,制定合理方案。2013年11月29日,监利县收到省编办关于县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通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2013年12月初,成立了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编办牵头,联合工商、质监、药监、卫计、人社、组织、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开始对食药体制改革中涉及的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编制划转等进行调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鄂编办[2013]133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改革初步方案,其中乡镇监管所的人员主要从乡镇卫生院和乡镇政府中进行划转调配。初步方案在提交县委常委讨论后,当场予以了否决,常委们明确指出乡镇卫生院和乡镇机关本就人手不足,再从中划出人员不妥。之后,工作专班和省、市编办联系,了解到质监和工商即将下放,于是工作专班和质监局、工商局的领导班子反复商讨,在明确改革走向后,质监局同意在省里规定名额的基础上多划32人,同时把检测人员也划过来。这样我们又重新制定了人员划转方案,并得到了县常委会和市编办的一致认可。至此,改革方案最终得以形成。

3、积极稳妥部署,仔细做好职能交接、人员安置、资产移交等方面工作。在大会召开之前,监利县编办把各单位的职能、职责划转情况制成表格,并得到各单位认可。4月29日,监利县召开了食药体制改革及人员调整大会,当场宣读职能调整、人员划转文件,当场办理职能交接仪式。在人员划转安置上,先期制定了细化到每个人每个岗位的征求意见表,让每个人填写自己的意愿,了解每个人的心理期望,同时在严格保密的状态下,先期确定了内设机构和乡镇监管所临时负责人,并在大会开始前1个小时内与他们分别交心谈心。在大会上,当场公布了每个人的具体岗位和工作地点,当场办理了人员交接手续。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和公务车辆,也进行了均衡分配。由于前期工作细致、周密,在所有涉及到的改革部门和划转的114人参加的大会上,各项交接手续顺利完成。

(二)改革后的运行情况

新组建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了9个内设科室和13个乡镇监管所。2014年5月4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尺八监管所率先挂牌,随后2天所有乡镇食药监管所全部挂牌运行;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也在5月底顺利组建,质监、畜牧、农业、粮食、水产人员陆续划入,初步构建起覆盖全县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

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派出机构的混编问题。在此次改革中,结合监利县实际情况,按照乡镇工商所的设立方法,分区域在乡镇(管理区)设立了13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作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承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对本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进行执法监管的职能。按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其派出机构也应是行政机构性质,人员应使用行政编制。但实际上,由于工商、质监下划的行政人员有限,还划了很多事业编制人员,导致各派出机构中既有使用行政编制的人员也有使用事业编制的人员,虽然在“三定”方案中对人员编制的置换有所规定,强调过渡性事业编制随自然减员逐步消化,但是由于事业编制人数较多,在县级范围内短期消化基本不太可能,如不能迅速解决的话,这种混编现象将长期存在。

(二)城区监管机构的设置问题。根据荆编[2014]4号文件有关机构设置的规定:县市区所在城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不再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其职责直接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但是监利县作为一个人口大县,城区人口超过30万,同时还是全县最大的中小企业集中地,监管工作量占全县的60%以上,如果由县局直接对中心城区进行监管,仅靠局机关20多人根本无法监管到位,还会影响监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监利县为不与上级政策冲突,在设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内设机构――稽查科时,同时加挂了城区监管所的牌子,单独定事业编制23名,专门负责城区监管工作。

(三)人员工资差距问题。此次改革涉及人员数量多、来源复杂,工资也高低不一。同时由于质监局、工商局是属于省直管的部门,工资待遇相对于县级公务员要高一些,这样从质监局、工商局划出去的人员在划拨前后的工资也会存在一定差距,出现改革前后同一人员的工资不升反降问题,会导致工作人员产生不满情绪,挫伤其工作积极性,进而影响整个改革的平稳发展,甚至改革有可能出现反复。

三、有关建议

(一)合理置换事业编制,解决混编问题。派出机构作为政府工作部门所设立的专门从事某项工作的部门,从本质上来说,仍是行政机关,其人员的编制性质应与设立它的政府工作部门一样。在食药体制改革中,针对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划转到地方的事业编制,应由省编办增加相应的行政编制予以置换;对改革过程中产生的过渡性事业编制,也应设置时间段,由省编办按一定比例逐步予以置换。

(二)科学设置城区监管机构。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县市区所在城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不再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其职责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其本意是为了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但各地在进行具体的机构设立时也应考虑本地实际情况,尤其是监利县作为人口大县,城区人口所占比例大,监管难度高,针对这样的实际,笔者认为还是应该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城区的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管。

街道体制改革方案范文3

论文摘要:多年来,我国地方财政普遍面临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是:地方财政收入远远不能满足地方财政支出的需求。为缓解这种矛盾,各级立法部门、行政部门及理论部门就如何增加地方财力的问题进行过许多有益的探讨与实践,笔者以济南市历下区政府在当前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收支管理问题的案例,认为合理分配上下级财政之间的财力,是缓解乃至解决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矛盾的重要措施。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地方财政支出作为地方政府履行其职能的经济基础,为我国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作出了极其突出地贡献。但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改革进程的深化,地方财政特别是基层财政普遍面临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那就是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远远不能满足地方财政支出的需求。为此笔者以济南市历下区为例,探讨合理分配上下级财政之间的财力举措,从而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建立科学的支出体系

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都有了较快增长,相应的财政投入也不断增加。但是财政支出结构却存在不合理甚至异化的现象。如何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支出,建立科学的支出体系,成为摆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面前的一个新任务。

笔者认为济南市历下区在这方面的探索值得思考和借鉴。历下区实行区街财政体制改革以前,由于街道办事处原来没有实行综合预算,存在自定政策、自我管理、自己监督的“三自”现象,预算支出刚性不足,预算执行监督乏力,人为因素影响大,急需建立综合预算管理制度,用制度来制约、管理。为此,2008年年初,历下区提出要在办事处中推行综合预算,4月初区政府下发《关于下发历下区街道办事处财政性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文件规定:将街道办事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各项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监管范围,实行收支两条线,由财政统一管理,开设的帐号必须经财政批准,严禁私设“小金库”。并参照《预算法》的规定,实行部门综合预算,严格按照编制的年度预算执行。

办事处综合预算编制按照“收入有计划、支出有标准、重点有保障、鼓励有结余”的原则安排,支出保工资,保社会稳定、民政、计生、城建城管、社会公共事业等项目,有财力的办事处逐步加强自身建设,公用经费控制在限额以内。通过对办事处的综合预算管理,使其收支更加科学、规范、透明,并逐步引导办事处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编制范围包括:办事处所有机关、全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编制综合预算。

二、建立了社会公共事业支出审批制度

按照历下区提出的关于构建“繁荣、和谐、现代化新历下”的工作目标,为进一步加大基层社会公共事业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全区各项社会公共事业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规范社会公共事业支出范围和审批标准,区财政制定了《历下区社会公共事业项目审批程序》,规定办事处使用年初预算预留的自有资金,在各自行政区域内开展城市公益建设、就业再就业服务、社区教育、社区服务设施、公共安全和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益活动产生的支出,应纳入社会公共事业支出范围。具体是:办事处进行社会公共事业支出于项目计划开始前一个月填报项目,财政初步审核后转至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区财政再综合考虑项目计划的轻重缓急和资金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上报区政府审批。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由财政于3日内批复到申报办事处,并按时足额将项目资金拨付到有关单位。 若此项经费当年未使用,可结转下年并于下一年度专项经费合并使用。同时制定了综合预算监督审核办法,监督检查各办事处管好用好预算资金。办法要求各办事处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各项收入。为保证办事处的用款计划及时拨付,各办事处必须计划安排好下一步工作,提前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及时于财政相关职能科室沟通,确保办事处资金的正常运转。各办事处应严格按照年初编制的年度预算执行,未经批准、违背预算安排的资金支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由财政扣减其拨款额度,直至整改后,再恢复正常资金拨付。通过将综合预算编制下达到街道一级,历下区实现了财政资金从拨付源头到使用终点的全过程预算管理,推动了基层在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的基础上,将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辖区内公共服务和管理上,用在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从基层财政财务管理的角度,为各级地方政府建立科学的财政支出体系提供了经验。

三、建立转移支付和激励政策,进一步理顺地方财政体制

地方财政体制的不合理,特别是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抽血式的向上集中财力的财政体制,必须逐步改变为各级财政明确收入来源,由上级财政建立对下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和激励政策,促进基层财政的稳步增收和良性循环。以历下区为例,历下区目前有13个街道办事处,由于体制上各种原因的存在,多年来,各办事处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剧,基本保障能力脆弱,大部分街道办事处财政支出对财政转移支付的依存度越来越高,有些办事处甚至保工资都存在困难。

为缓解街道办事处财政困难,历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建立新型财政管理模式,消除导致各街道办事处财政困难的体制障碍,促进和保障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体地说,为切实合理调整区与办事处的分配关系,促进历下区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保障街道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历下区财政局牵头,于2007年下半年开始,抽调精干力量,由分管领导带队,分组到各街道办事处进行调研。通过几个月的调研分析,在掌握了第一手详实资料的同时写出了有实质性的调研报告,制定了《历下区区街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了区街财政体制改革方案。2008年4月,历下区率先在山东省实行区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对街道办事处财政体制采取“界定人员范围,核定补助基数,收入同支出挂钩”的管理办法,把财政收入情况同办事处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起办事处抓税源经济的积极性。同时,新体制进一步加大了对办事处的财政支持力度。

从历下区的改革经验可以看出,突出制度创新,健全和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合理分配上下级财政之间的财力,是缓解乃至解决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矛盾的重要措施,如能在省、市和区县政府之间建立类似的财政体制机制,很可能对推动深化当前的财政体制改革起到较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财政年鉴》,中国财政杂志社,2007.

街道体制改革方案范文4

第一条本办法中的农村公路是指经区交通主管部门认定的准四级以上的乡村道。

第二条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区域差别,不断提高农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确保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20*〕49号《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及省、市有关精神,结合*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公路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和公路绿化及其它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养护职责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主体为公路所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责任主体应把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工作纳入自身工作职责,明确班子分管领导,明确交通管理人员并落实工作职责。

第五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省(市)交通主管部门每年将安排一定的乡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资金,区财政每年将同比例安排专项补助经费,以“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农村公路的养护。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筹措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经费,村级可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组织群众投资投劳,落实养护经费。

第六条农村公路大中修、较大的水毁、公路设施损坏等项目,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编制上报计划,交通主管部门审查报区政府审定,省(市)交通主管部门每年将安排一定的补助资金,区财政安排一定经费予以补助,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补助,其余配套资金由公路所在的乡、村两级负责筹措。

第七条农村公路养护范围包括公路路基、路面、桥涵、绿化、安全设施等公路沿线设施。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要求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使公路达到路面整洁、横坡适度、行车舒适;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各类构造物维护完好,沿线设施完善,路容路貌美观,确保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八条区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的行业监督管理;制订完善本辖区农村公路养护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检查农村公路的技术状况,提供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指导和服务,提出或审核各类养护工程的技术措施和方案;负责农村公路养护档案管理及加强对新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发改、财政、农办、林业、水利、国土、公安、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全力以赴协同做好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工作。

第九条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建养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可根据交通量、路面状况、地理等实际情况,采取常年养护与季节养护相结合、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相结合,逐步推进养护作业专业化、机械化和养护管理现代化。

第十条因地制宜、因路制宜,积极推行和完善多种形式的养护模式。

(一)分段招标养护: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由乡镇、街道牵头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养护的招标工作。

(二)委托管养模式养护:公路所在的乡镇、街道可以根据本辖区内公路的分布等情况,委托其它组织对本辖区公路的管理与养护工作。

(三)大中修、专项工程、水毁修复、绿化等技术性较强的养护工程应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有养护资质的养护单位实施。招投标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中标结果报区交通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第三章检查和考评

第十一条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农村公路的养护及使用情况实行检查考评,对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为了调动各乡镇、街道养护农村公路的积极性,我区农村公路养护在行业管理上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各乡镇、街道对农村公路养护的重视程度和养护质量情况,以及农村公路管理综合考评结果给予相应奖励补助。

第十三条考评对象:承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第十四条检查范围:区交通主管部门发文列入养护计划的所有农村公路。

第十五条检查评比:区交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考评采取平时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平时检查主要是每月定期不定期的检查。集中检查每季度一次,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交通、财政等有关部门组成检查考评组,集中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定。平时检查和集中检查得分分别占评分的40%和60%,将检查考评结果予以通报。

第四章资金管理

街道体制改革方案范文5

[关键词]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1基本情况

1.1经济社会及自然地理概况

东胜区地处西南部,区域总面积2160km2,建成区面积78km2,总人口58万人,城市化率达到95%,辖3个镇、12个街道办事处、3个开发区。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并获评2014年度最美中国•人文(休闲)旅游目的地城市、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东胜区地处鄂尔多斯高原,地势西高东低。以泊江海子镇城梁村至海子湾村一线为界,东部为丘陵沟壑区,西部为波状高原区。东部地区海拔1269~1584m,从泊江海子镇城梁村至最东铜川镇潮脑梁村,中间隆起一条东西走向的脊线,称东胜梁,为鄂尔多斯高原东部的南北分水岭。该地区沟壑纵横,水土流失严重。西部地区海拔1367~1615m,地势较为平缓,西、北、东三面略高,中南部较低,近似盆地。该地区是毛乌素沙地的延伸地带,风蚀沙化严重。在全区总面积中,丘陵沟壑占42.97%,坡梁台地占24.8%,沙地占15.64%,滩地占11.78%,水系占4.81%。东胜城区地势平缓,平均海拔1460米,东北略高于西南,为丘陵所环绕。

1.2小型水利工程状况

我区历年来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主要以水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淤地坝为主。截止2016年6月底,全区共有小型水利工程340处(座)纳入改革范围,其中,小型水库6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06处、淤地坝228座。不在改革范围内的,主要包括个人投资兴建、企业自建自管自用产权已经明皙的小型水利工程。

1.3管理体制改革前、后的基本情况

(1)管理体制改革前后基本情况。①小型水库产权属区水务局和工程所在地镇政府共同所有,由镇政府农林牧水服务中心和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共同管理,使用权归村民委员会所有,维修经费主要由区水务局筹措。②水保淤地坝建成后已移交所在地镇政府进行运行管理,也未明确权属,维修养护工作及资金筹措主要由区水务局负责。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移交所在地镇政府,由工程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社集体进行运行管理,维修养护费主要靠村委会或农民用水户自行筹措,维修养护经费没有稳定的来源,绝大多数工程基本上处于失修状态,带病运行现象普遍。(2)改革后,各类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情况。①小型水库产权归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所有,由所在地镇政府的农林牧水服务中心管理并承担安全责任,委托工程所在地村委会进行管理,区水务局监管。维修养护费由区水务局和镇政府共同筹措(区财政每年每座水库列入4万元维修养护费,不足部分由镇政府解决)。②水保淤地坝工程产权归镇政府所有,由所在地政府的农林牧水服务中心管理,委托工程所在地村委会进行管理,区水务局监管。区财政每年将维修养护费按0.5~1万元/座(骨干坝每年补助1万元/座,中小型淤地坝每年补助0.5万元/座)列入财政预算,不足部分由所有地镇政府筹措。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产权全部交给工程所在地的镇政府,并由产权所有者委托工程所在村社进行运行、管理和维护,工程所在地镇政府的农林牧水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所有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状况进行监管,维修养护费主要由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从水费中提取或自行筹措,区财政每年将维修养护费0.2~0.5万元/处(Ⅳ型集中式供水工程每年0.5万元/处,Ⅴ型集中式供水工程每年0.2万元/处)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2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2.1组织领导情况

为切实加强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编办、人事及各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2政策性文件出台情况

2015年7月区人民政府以东政发〔2015〕48号文件正式批转《东胜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实施方案》,改革工作全面展开。2016年11月15日,区人民政府又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改革工作中的产权证颁发及后期运行维护等事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2.3分类明晰产权及颁发产权证书情况

在2011年水利普查的小型水利工程名录的基础上,区水务局又重新对全区的小型水库、水保淤地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了彻底的摸底清查。对各级政府资金或上级专项投资超过50%的工程(包括水利水保部门专项资金及其它国家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进行了再核实。改革过程中,共颁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书340份,包括小型水库6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06处、淤地坝228座;个人投资兴建、企业自建自管自用产权已经明晰的小型水利工程不在本次改革范围内,未颁发产权证书。

2.4工程管理模式、管护主体、责任落实及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此次改革后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模式分为两类。一类是由所在地镇政府管理,对于国家专项或各级政府投资为主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小型水库、水保淤地坝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将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下放到镇政府,由镇政府的水利服务机构具体负责或委托村社具体管理工程;二是由相关事业单位负责工程运行维护,目前我区采取这种运行管理模式的主要是三台基水库,由区排水事业局负责运行管理。

2.5管护经费落实及配套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后,改革过程中确立的工程产权所有者是运行维护费筹集的主体。由于本次改革范畴内的小型水利工程绝大多数为公益性工程,所以在制定改革方案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根据各类工程的属性、承担任务、运行情况,区级财政实行运行维护费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型水库4万元/年•座,日供水规模200~1000t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0.5万元/年•处,20~200t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0.2万元/年•处,水保骨干坝1万元/年•座,中小型淤地坝0.5万元/年•座。按照以上标准,每年补助运行维护费240万元。

3结语

街道体制改革方案范文6

根据我区环卫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企业运营机制和有效的监管机制,逐步形成“管干分离、市场竞争”的新型环卫管理体制,实现环卫作业标准化、管理企业化、监督社会化、发展产业化、装备现代化,使全区环卫工作走向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是积极稳妥、逐步深化的原则。充分考虑到环卫作业的不间断性,以及广大环卫职工的承受力和思想转变的循序渐进性,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推进改革,做到改而不乱,稳步深化。

二是体现公平、依法推进的原则。在改革中必须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按劳分配,规范用工,最大限度的维护广大环卫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的原则。环卫体制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协调推进。在明确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完善成熟的配套细则,确保改革整体有序推行。

四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的原则。充分考虑环卫工作社会公益性的特点,确保全区环卫作业质量的稳步提高,改革的最终目的在提高效能的基础上,实现最优化的社会效益。

三、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组建环卫经营公司

以实现“管干分离”为突破口,在现有环卫人员的基础上组建保留事业性质的环卫清扫保洁公司、监理公司和收费服务公司,推行事业与企业并举的“双轨”运行模式,逐步实现环卫作业、监理、收费工作企业化管理。

1.成立环卫清扫保洁公司。根据全区环卫作业现状,成立若干个清扫保洁公司。

公司职责:按照环卫作业标准要求,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小街巷)、无物业管理生活小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实现环卫工作全城区覆盖、无缝隙管理。

核定岗位:区环卫所根据道路清扫面积、难易程度以及劳动定额,合理设置清扫保洁公司的班组和清扫人员的岗位数,按照工作量定人员,定基本经费。公布核定的基本经费和岗位的设置。

人员选聘:清扫保洁公司采取企业化管理,全员聘任,优化组合,双向选择。公布清扫保洁公司经理任职资格和条件,在全所范围内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答辩的形式,公开招聘清扫保洁公司经理。区环卫所与选聘的公司经理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环卫所全体职工打破身份界限,由公司经理选聘班组长,班组长选聘班组职工。公司采取企业化管理,实现经理负责制。对于不称职的工作人员,公司经理按照相关规定,可随时调整解聘。

绩效考核:采取收入和劳动付出相挂钩的办法,实行固定工资和考核绩效工资。考核绩效工资由公司根据环卫所拨付的考核经费,按照职工的工作表现核发。对于公司结余的经费以及因职工工作不合格扣发的考核工资,只能用于公司的发展和环卫设施的投入,不得挪作它用或占为己有。

2.成立环卫作业监理公司

公司职责:按照区环卫所的委托,根据环卫工作规范和作业标准,对各清扫保洁公司的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小街巷和生活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进行专业的检查、监督、考评。

岗位设定:区环卫所根据全区环卫作业监理工作量,设定岗位。

核定费用:监理费用主要由两部分构成:环卫所下拨的考核奖励基金和监理人员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公布岗位设置和监理费用。

选聘人员:公布监理公司经理任职资格和条件,在全所范围内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答辩的形式,公开选聘监理公司经理。选聘后的监理公司经理按照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方式,按照一定资格和条件,在全所选聘监理人员。

绩效考核:环卫所与监理公司经理签订委托服务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经济手段监督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公司采取企业化运作,经理负责制,经理按照有关规定,有权调整解聘不称职的职工,确定聘用职工绩效考核工资的发放。

3.成立收费服务公司

核定基数:根据全区门点、住户数量,合理测算,确定全区“门前三包”、生活小区有偿服务费用承包基数。按照“基数包干、超收奖励、不足自补”的原则,制定奖惩措施。在全所范围内公布承包基数和奖惩措施。

人员选聘:公布收费服务公司经理任职资格和条件,在全所范围内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答辩的形式,公开选聘清扫保洁公司经理。选聘后收费服务公司经理采取“双向选择、自愿组合“的原则,按照一定资格和条件,在全所范围内公开聘任收费人员。

绩效考核:被聘用的人员,每人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风险保证金。全年收费任务完成,风险保证金全额退还。如每月完不成收费基数,则从保证金中扣缴补齐基数。每月超收部分按照比例予以奖励。收费服务公司经理按照有关规定,有权调整解聘职工,确定职工的浮动考核工资。

(二)建立新型环卫管理体制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职责明确、监督到位、运转高效的环卫体制,以及管理、作业、监督三位一体的环卫运行机制,形成环卫工作自我发展,自我监督的发展模式。

1.转变环卫所职能。按照管干分离的原则,环卫所不再直接组织环卫作业,工作职能主要是:负责制定全区环卫发展规划计划,确定作业标准和经费定额,负责作业任务的招标发包,作业质量的检查、考核、评比和服务协调。根据转变的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区环卫所下设综合办公室和考核办公室两个综合科室。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日常管理,以及人事、工劳、计生、综治等工作。考核办公室负责环卫作业定额、标准的制定,根据监理公司的考核对公司拨付经费。科室职位在全所竞争上岗。

2.环卫所与各公司的关系

与清扫保洁公司的关系:根据环卫作业监理公司每月考核各清扫保洁公司的作业质量情况,核拨经费。对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出现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受到市级以上媒体或领导批评的,环卫所可解聘清扫保洁公司经理。对于考核优秀的,环卫所予以奖励。

与作业监理公司的关系:环卫所平时抽查发现清扫保洁公司作业质量问题,以及市、区有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环境卫生问题被媒体曝光,一律按合同照约定扣减作业监理公司的监理费用。环境卫生工作考核优秀,或受上级、媒体表扬的,给予一定奖励。

与收费服务公司关系:环卫所根据每月收费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收费服务公司奖励或扣除保证金。负责监督检查收费人员必须使用行政事业性发票收费;必须严格按照收费许可收费,不得超范围收费;如出现违规收费或私分收费款,不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发票等违纪现象,将予以正式工待岗、临时工辞退的处罚。

(三)确立大环卫的工作格局

整合环卫资源,明确管理主体。由环卫所负责全区小街巷和无物业管理的老旧生活小区的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努力做到环卫工作全城区覆盖,无缝隙管理,确保城区环境卫生明显改观。

加大服务性收费的力度,在年度由区财政全额投入的基础上,争取通过三年时间,到2013年基本达到全区老旧生活小区、小街巷的环境保洁服务性收费的收支平衡,财政不再投入。

(四)实现环卫作业机械化

全区的环卫作业仍采取板车,人力为主,不仅增大了环卫职工的劳动强度,降低工作效率,而且直接影响了区的城市形象。根据我区环卫工作的现状,加快实现环卫作业机械化势在必行。

购置部分电动清运车。用于朝阳路、涂山路等主干道,以及生活小区放置、收运塑料垃圾桶,运用电动清运车以桶换桶的模式,实施垃圾清运,逐步淘汰人力板车、三轮车。

采取电动全封闭的清运车搜集主次干道门店垃圾,取消人工摇铃收运,提升城市形象。

购置快速保洁车,负责果壳箱和道路巡回快速保洁,提高全区的环境保洁质量。

配备电动高压清洗车和吸粪车等专业设备,负责全区牛皮癣专业冲洗和化粪池的清掏,实现环卫作业的机械化。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环卫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成立分管区长为组长,区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各街道乡镇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环卫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环卫体制改革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落实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