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民政救助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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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政救助工作总结

社区民政救助工作总结范文1

我们低保办办公室负责全镇城乡低保和大病医疗救助等工作。

上半年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在城乡低保工作上,对农村低保进行了专项治理整顿,各社区成立了低保民主评议小组,镇派出了低保核查组,按照镇低保实施方案要求,对照低保标准,逐社区、逐户进行自查,各社区召开了民主评议大会,核查组也深入部分低保对象入户核查,镇党委与各社区签订了低保责任状,进一步压死了责任,由低保办召集各社区书记、村委主任和低保专管员及低保部分评议小组人员、镇纪委参加,分别召开了社区专题会议,形成了会议纪要,明确了去掉和保留人员名单,在各村显著位置张贴了继续享受低保人员名单,设立了举报箱和公布了举报电话,规范了双委会记录和评议小组记录,严格落实了包村领导签字和代办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落实了低保动态管理制度,通过专项治理共清退低保对象590户、保留127户;对城市低保开展了两次审核,进行了一次辖区以外的入户调查,共清退低保152户。

二、在大病医疗救助工作上,做到应救助全部救助原则,按照区民政局的要求,申报医疗救助时完善手续,及时上报,上半年共救助52户。

今后工作谋划

社区民政救助工作总结范文2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刚才,全市民政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会议对获得度殡葬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和“达标单位”、完成民政工作目标的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我代表市政府分别与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签订了“殡葬管理”和民政工作目标责任书。希望各与会部门和单位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逐项抓好贯彻落实,也希望获奖的部门和单位,在新的一年里再立新功,开创佳绩。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讲两点意见。

一、对我市民政工作的评价

过去的,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关乎民生、关乎稳定的大事和要事很多,各种挑战接踵而来。我们遭受了历史罕见的凝冻灾害,经受了地震的考验以及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在这极不平凡的一年里,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迎难而上,用与时俱进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市委、市政府对去年全市民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同志们的工作成绩是满意的。去年的工作总结概括下来,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救灾救济及时有力,应急能力明显提高。面对去年市遭受百年难遇的凝冻灾害和地震,全市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冒着生命危险第一时间就冲锋在第一线,全力以赴进行超常规的大规模救助,组织大规模的社会捐赠活动和开展受灾恢复重建,为夺取抗灾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二是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力。,随着市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以教育、住房、医疗等各项专项救助制度为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建立和有效实施,全市纳入城乡低保对象已突破15万人(次),累计发放城乡低保、物价补贴、临时救助以及城乡医疗救助等各种救助资金超过2亿元,城乡困难群众的吃、穿、住、医等基本民生问题得到了切实保障,确保实现了市委、市政府不冻死一个人,不饿死一个人的目标。三是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措施有力,保民生、促和谐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通过全市各级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市已连续五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退役士兵得到有效安置,各类老复员军人补助在逐年增长,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创历年新高,全市上下已形成军爱民、民拥军的和谐氛围;征兵工作连续23年24次实现无责任退兵。四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整体推进。全市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质量、数量、直选比例、海选比例均超过往届,总结出了许多好的经验、模式和做法,那些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有为青年充实到了基层组织,使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在城市创建“学习型社区”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寻求符合我市农村社区建设的新路子,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五是社会管理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稳步发展。“六有”行动计划全面启动以来,全市社会办和国办社会福利机构、社会团体和协会商会发展迅速,以及慈善劝募、明天计划、微笑列车等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效果明显。此外,去年还顺利完成了慈善总会换届选举工作。六是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为困难群众实现“住有所居”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等困难,周密部署、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超前考虑,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台帐,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去年完成的总任务数超过了全省的试点总任务数,为我市困难群众实现“住有所居”和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奠定了基础,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七是体制改革、行政区划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全市地名登记、婚姻登记、殡葬事业等民政专项社会事务的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提高。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辛勤工作在民政战线上的全体同志们和支持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各级各部门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全市民政工作,我的几点建议

(一)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当前形势,积极主动地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做好民政工作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正面临着复杂的形势,充分认识和把握形势,是进一步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前提。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以及各种历史、自然等因素的制约,我市大量农民工返乡,下岗人员增多,城乡困难群众的人数呈上升趋势,城乡贫困面逐渐加大,贫困程度进一步加深,保障民生的任务更加繁重。如何发挥民政工作在“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中的积极作用,我认为要找准以下几个着力点:一是要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水平为着力点,切实抓好民生保障工作。目前,我市城市低保人数近8.5万人,农村低保人数7万余人,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可能出现农民工务工收入减少,下岗失业人员、城乡困难群众增多的现象。而且,随着我市几条铁路的开工建设,失地农民将会增多,可能会引发更多的婚姻家庭、生产生活等问题。针对新情况、新形势,民政系统要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充分估计,拿出应对措施。此外,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各区、市、县要在用好中央、省和市级救助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结合当地财力,不断增加救助资金的投入,将新增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在此基础上,要加大分类救助力度,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尽快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证制度,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提高全市特别是基层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要切实做好救灾救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推进灾区恢复重建,做好受灾群众自建过渡房的保暖、加固和安全工作。二是要以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着力点,加快民政福利事业的发展。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是政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工程,各区、市、县要抓住机遇,结合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在政府拉动内需、扩大投资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在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中促进民政事业发展,争取纳入一批,抓紧建设一批。特别是要争取把福利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类项目,减灾中心、灾害应急指挥中心等救灾减灾类项目,以及救助站、殡仪馆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等其他公共服务类项目的建设,纳入政府扩大内需的项目规划,使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布局更趋于合理,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促进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三是要以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切实保障我市的社会和谐稳定。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扩散和蔓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也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此,各级民政部门要从“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这一大局出发,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中的积极作用。特别是要在发展城乡基层民主,发挥城乡社区功能,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上下工夫;要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应对金融危机的积极作用上想办法,确保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要在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挥调解人际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上找路子;要在认真排查民政工作中影响稳定的矛盾和突出问题,妥善解决民政对象利益诉求上出实招;要在居家养老、邻里调解等工作中积极探索社区服务新模式,走出一条符合市实际的新路子。

(二)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开拓民政工作新思路

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表明,民政事业要发展,就必须不断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为此,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把民政工作融入到改善民生的大局中来,找准几个出发点。一是要以高度关注民生为出发点。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民生保障职能,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尤其是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让困难群众能够共享我市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在上级的安排部署和已有的日常工作之外,结合社会、观念、消费等的多元化,走出一条更具生命力的为民服务体制。二是要以努力维护民权为出发点。要重点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权益,保障优抚对象、返乡农民工、农村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以老年人为主体的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服务权益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三是要以充分发扬民主为出发点。要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支持村(居)委会的工作,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真正做到人民当家作主。四是要以着力保障民安为出发点。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依法维护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前提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是要以深入促进民和为出发点。要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利益再分配的作用,健全完善分类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实现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谐,达到社会的和谐相处。

(三)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民政是为民之政,是民生之政。各级民政部门要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民政工作的第一标准,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需求,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因此,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超前判断当前经济形势的变化给民政工作带来的影响,努力探索新途径,着重抓好以下关系民生的几项工作,不断实现民政工作的新跨越。一是要探索建立城乡社会救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各区、市、县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等各种救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动态掌握需救助人员的底数,实现保障标准按照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而同步增长,确保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不降低。二是要加大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力度。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区建设中的牵头作用,积极探索城乡和谐社区创建模式。要充分利用城市资源支持农村社区建设,以社区建设带动新农村建设步伐。三是要切实做好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和安抚工作。要扩大退役士兵参训覆盖面,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要加大对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力度,努力开拓安置渠道和积极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要尽快健全完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定补。今年是对越自卫还击战争胜利30周年,要解决好参加过自卫还击战争退役人员中存在的矛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做好矛盾疏导和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四是要大力发展养老事业。要充分抓住中央扩大内需这个机遇,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快养老设施的建设,提高我市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五是要切实解决返乡农民工的特殊困难。随着金融危机冲击的扩展和蔓延,农民工输入地企业开工不足,大量农民工难以就业,城镇就业形势严峻,部分人员可能会出现暂时的生活困难。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抓紧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加强低保动态管理,通过低保、临时救助等措施解决他们的特殊困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确保社会的稳定。六是继续扎实抓好农村危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各级民政部门努力工作,启动了农村危房改造“万户工程”。目前,工作顺利推进,民政部门要继续发挥能吃苦、能干事、干成事的精神,配合建设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重点是探索农村五保户危房改造的新模式。

(四)要以加强党委、政府的领导为保障,全面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政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方面,作为应对金融危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和正确处理“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的关系加以高度重视,把民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民政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结合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民政工作的资金支持、队伍配备以及政策支持,不断加强民政工作保障能力的建设。特别是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即将启动的机构改革,重点解决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缺人少编、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以及基层工作人员待遇过低等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民政工作,民政部门也要积极主动搞好与各部门的协调,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进一步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广大民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扬优良传统,带头深入一线,查实情、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着力解决民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确保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社区民政救助工作总结范文3

2018年的工作就要接近尾声了。通过这一年的工作、学习和锻炼,可以说使自己的思想认识从很大程度上有了一个飞跃,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与领导的培养和同事的关心与支持是分不开的。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做好社区老年工作,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1、今年社区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敬老、爱老活动,通过标语、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辖区内积极组织居民群众向老年人宣传国家的有关政策及有关精神,大力营造敬老和爱老的社会氛围。

2、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重阳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空巢老人、困难老人。极大调动了社区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使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深入人心。

3、为辖区60岁(含60岁)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以及“老年优待卡”,2018年全年为60岁以上老人办理、领取“老年优待卡”正式卡110张,临时卡89张,并通过一系列的为老服务,营造了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4、组织并推荐参加大兴区及清源街道举办的最美老人、孝星评选、老年人摄影大赛等活动,展示了社区老年人的精神风貌。

5、庆重阳,社区举办了重阳节趣味运动会,通过活动,既让社区的老年人锻炼了身体,又增进了老人们的沟通交流。

6、规范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辖区60岁以上孤寡、独居、困难老人花名册的统计工作,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空巢”老人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帐,详实的建立健全老龄人档案。做好辖区高龄老人补贴金申请、统计工作。

二、做好弱势群体帮扶工作。

1、为社区残疾人办理、发放残疾卡2人,完成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组织社区残疾人参加街道组织的残疾人活动、报送残疾人各种调查表。

2、严格比照低保普查的有关文件要求,逐项了解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入户调查认真核查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生活状况。为社区低保人员办理医疗救助,发放低保物品,对弱势群体进行慰问,送上社区的关爱。

三、做好社区救助工作。

1、积极协助我区卫生局,开展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使居民懂得和了解了适当献血有益于身体健康并能挽救他人生命的重要意义。

2、及时巡查并上报民政救助情况,对辖区内的弱势群体及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

3、组织居民红十字捐款,按照街道工委的指示精神,开展以“爱心暖阳”为主题的宣传、捐款、捐赠冬衣活动,表达社区人民对灾区、贫困地区群众的关爱之情。

四、惠民殡葬保障工作

社区民政救助工作总结范文4

(一)民政工作大力开展

1、加大扶贫帮困力度,措施得力

街道通过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制定切合街道实际的有关扶贫帮困的政策,大力开展社会救助,积极开展助学、助医、科技扶贫和帮困结对等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和实际问题。今年发放社救、复员、三属、带病回乡军人优抚金半年合计361944元,复员医疗补助23896.71元,城乡医疗救助18602元。

2、健全完善低保制度,成效明显

街道民政办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政策条例,积极落实低保政策,有力地推动了低保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街道今年共有低保户161户,每月平均低保救助金共计42127元,平均每户263元/月,均按时足额发放到户,困难户临时补助5900元。

3、集中供养日益完善,面貌一新

敬老院管理逐步踏上正规化、规范化。去年以来,由于敬老院人员矛盾及管理人员监管不力等因素影响,使得敬老院运行不畅,对此我们着手整顿完善敬老院管理制度,进一步改善敬老院内部的软硬件设施,重新调整敬老院内部人员职务,并聘请建库村原村书记孙理增为敬老院院长,有力地加强了敬老院的管理能力,确保敬老院的安全高效运行,为老年人在院内更好的生活创造了有利条件。经过不懈的努力,目前院务管理有序,在院养老人员安心、开心,养老人员亲属放心。全街道集中供养率达100%。

4、殡葬管理更加规范

实行管理与整顿两手同时抓,一方面加强日常管理,督促丧户严格按殡葬管理条例治丧,移民易俗,丧事简办;另一方面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对违反管理条例的丧户,进行严格整顿,对个别不接受整改的钉子户进行强行整改甚至拆除,狠杀歪风邪气,有力遏制住周边村民改、扩、建豪华坟的现象,有力提高骨灰进公墓的比例,推进青山白化治理工作。

5、广泛开展老龄工作,形式多样

街道的老龄工作紧紧围绕“共融、共建、共享”的主题,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实现“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以老年教育和老年活动室管理为抓手,大力推进老年事业的发展。对各村老年协会的会长和副会长进行了业务、素质培训,使老年协会能更好的发挥作用;老年电大教育点管理日趋规范,老年电大的影响力有所加大;积极实施“星光计划”,建设“星光老年之家”。“农村星光计划”是加快构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和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农村老年福利事业发展,推动社会福利体系在农村形成,推进城乡老龄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农村星光老年之家”设有健身室、电教室、图书室、阅览室等,为老年人提供了集文化、健身、娱乐为一体的理想活动场所。今年,我街道完成首批4家“农村星光老年之家”的建设并全部通过验收。

6、全面完善村务公开

积极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订了工作实施计划,明确了任务和职责分工,并及时做好督查和指导工作。经过健全完善,调整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规范了村务公开。通过各部门、条线的共同努力、大力协助,街道各村村务公开组织规范、制度健全、载体到位、资料归档,政务、事务、财务做到每月定期公开,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提高了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

7、有效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农村社区建设,是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

为全面有效地推进我街道农村社区建设,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在总结太阳新城社区试点经验、完善试点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街道实际,确定年度规划,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推开,在基础设施好,村班子强、村民素质高、村庄相对集中、人口在500人以上的村先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部完成农村社区建设。具体规划方案是:2009年,主要在各驻地村和中心村等具备条件的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全街道50%的村达到农村社区建设标准;2010年,推进至所有建制村,全街道75%的村达到农村社区建设标准;2011年,我街道农村全面完成农村社区建设。

本年度计划完成21个村的农村社区建设,目前,所有待建村初步搭建农村社区服务平台、建立工作机制、构建服务体系,实现规章制度上墙,完成社区组织牌匾的制作。

8、扶贫济困,积极开展慈善救助等活动

为贯彻落实总理日前要求全国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的指示,根据省、市、区有关通知精神,我街道积极发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开展“送温暧、献爱心”活动,向灾区捐赠新衣被,努力营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参加区民政局开展的“爱心彩电暖民心”活动,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向街道内特殊困难群众捐赠电视机;响应首届“台州慈善公益日”活动,开展慈善宣传,在街道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横幅、永久性标语等。开展“慈善一日捐,我为困难群众献爱心”活动,发动机关干部捐出一日的收入,整个街道办事处共捐赠善款万余元。

9、进一步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补助

国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补助工作在20*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校正了部分资料,对去年因外出未及时登记的人员给予核实登记。在每期的发放过程中,积极配合*、东山农村合作银行的发放工作。目前为止,广大扶持对象对我街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工作都比较满意。

(二)社区工作扎实推进

*街道目前共有六个社区,一个居委会。社区总面积约5.2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0万户。现有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23人。

1、调整社区区划,组建东平、台电社区

随着台州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街道82省道以南区域主城区已经形成,小区入住率已达80%以上,居委会对小区的管理已明显滞后,难以适应城市“三个文明”建设的需要。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市委办《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为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城市管理水平,按照以人为本、社区自治、志愿共享、管理有序的原则,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82省道以南区划范围内,组建东平社区、台电社区,以改变街道82省道以南居委会管理力量薄弱的现状。

2、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夯实和谐社会基础

和谐社区创建是社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办以上级文件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总体目标,按照梯次推进、以点带面、辐射延伸、巩固提高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社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星洲社区和江边社区通过了上级单位的考核验收,被命名为“台州市和谐社区”。

3、加强社区管理,做好创卫工作

为推进多城同创工作,实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区环境整洁、优美、有序,街道成立以副主任李欠方任组长,分管科教卫生工作的副主任洪昌杰为副主任,城建办、政法民政办、党政办等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创卫工作人员小组,使创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制订完善各项制度及奖罚措施,真正实现创卫工作的长效管理。

半年来,社区以开展第二十一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健全教育宣传,并发动社区小组长向社区居民发放防病健康教育资料,街道把除“四害”工作作为重点,配齐配强除“四害”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等工作,加大夏季消杀工作力度,对除四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确保除“四害”工作操作规范,安全有效。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我街道开放式小区、背街小巷、各种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质量,街道办事处将中山、桔园、星洲、江边四社区范围内的开放式居民区、厂区、背街小巷、各种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绿地养护保洁等作业承包给台州绿大地保洁有限公司,有效地增强了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的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负担。

(三)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半年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街道残疾人工作稳步推进。

1、广泛开展扶残、助残工作

今年共补助困难残疾人146人,其中半年补助500元的65人,半年补助250元的81人,一户多残补助4户,一级瘫痪补助2人,共计发放困难补助金54500元;为实现“人人共享小康”这一目标,将39名重度贫困残疾人纳入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积极开展一级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情况摸底调查;对危房改造、大病医疗、教育助学等予以特殊补助。今年“挡风遮雨”工程补助1人,残疾人特困临时医疗救助8人,残疾学生在特殊学校助学5人,残疾人子女助学2人,共发放助学金8100元。2009年春节期间,区民政及区残联领导慰问我街道5名困难残疾人,给他们送去慰问金及慰问品。

2、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

积极实施“三助”工程和免费白内障复明工程,开展调查摸底,共为街道7名听力残疾人免费验配助听器,为3名低视力残疾人验配助视器,为11名残疾人发放盲杖、轮椅车等辅助器具。为街道内符合手术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进行治疗,使他们重见光明。

3、开展助残日送温暖等活动

社区民政救助工作总结范文5

我区共有优抚工作对象632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416人。重点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314人、烈属17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6人、病故军人家属21人、遗属12人,老复员军人46人。另有无军籍退休职工168人,军退干部14人,民政代管干部48人。优抚对象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优抚工作的重点就是为以上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一年来,我们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全局上下齐心协力,着眼大局,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确保了优抚对象的生活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提高,使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达到了或高于当地群众的中等生活水平。现将一年来的优抚工作总结如下: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一、不折不扣执行政策,按时足额下发抚恤金

为优抚对象按时足额下发各类抚恤金是优抚工作的重点。在发放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区优抚和退伍安置等工作中几项资金发放工作的说明及工作规范意见》,整个发放工作严谨规范,我们重点对年龄偏大的优抚对象的健康状况进行了重点调查,对代领人员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没有冒领的情况发生。

1、残疾人员抚恤

我区共有登记在册的伤残人员314人。一年来,共计发放伤残抚恤金111.27万元。从今年开始,我区的伤残抚恤金由银行代放,为每一位伤残人员办理了银行存折,确保了发放工作的安全与准确。

2、三属及老复员军人抚恤

我区共有烈属17人,一年来发放抚恤金10.26万元;因公牺牲军人家属6人,发放抚恤金3.44万元;病故军人家属21人,发放抚恤金11.34万元;老复员军人46人,发放抚恤金12.6万元;遗属12人,发放抚恤金3.31万元。以上四类人员共计102人,发放抚恤金40.95万元。

3、完成重点优抚对象调标工作

根据湘民优发[2006]5号《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我区于11月份完成了提高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相关工作。

二、抓紧时间保证质量,完成复退军人数据库建设工作

根据中信联复退组函[2006]19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全区复员退伍军人数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据进行了采集,并建立数据库。数据采集范围包括: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12人、企业伤残军人122人、1993年至今的复员干部87人、1998年至今的未分配的退役士兵46人、1983年失业下岗的退役士兵105人,共计372人。

由于以上人员分散、大多无工作单位,且上级要求不得与被调查对象见面,数据采集工作难度非常大。为了高质量完成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我们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民政牵头,劳动、人事、公安等部门协作,成立了临时办公室。先后召开了两次民政专干会议,落实部署数据采集工作,由街道、社区先后完成了对越自卫反击二次入伍人员和失业下岗退役士兵的数据采集工作。

其他几类人员的数据来源主要是查阅本人档案,并联合企业、劳动、人事等部门对数据进行采集和核对,最后录入计算机数据库。我区于10月初完成全部的数据采集工作,并将全部数据上交到了市局。

三、维护大局保持稳定,改善代管人员待遇

我区共有无军籍职工、异地安置的民政代管干部共216人,去年我区补发了2003年津补贴。今年2月,我们再次向区政府报告,请求区政府按“长人发”[2000]63号、“长人发”[2002]62号文件补发2001~2002年规范性津补贴,并取得了区政府的支持。2006年2月,区政府决定发放以上两笔规范性岗位津补贴,并下拨了120.11万元资金,该笔款项已于2006年6月全部发放到位。另外,经过争取,我们提高了军休人员春节慰问费标准,从原有标准200元提高到了400元。

我们在工作中非常重视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利用节假日上门走访慰问,有效的防止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一年来,以上人员情绪稳定,保持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零指标”。

四、稳扎稳打脚踏实地,做好其他各项优抚工作

1、办理伤残证

一年来,办理伤残人员新增手续30例、评残手续8例、提残手续2例、换证手续3例、补证手续3例。

2、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三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等,一年来,实施临时救助44例,发放临时救助款4.57万元。

3、死亡抚恤

一年来,我区辖区内牺牲、病故军人及民政代管干部共21人,共计发放死亡一次性抚恤金52.96万元。

4、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从去年10月份开始,我区正式启动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工作,今年,我区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1例,共计1.94万元。

5、医药费报销

每月定期报销医药费的人员主要有六级以上无工作伤残军人和军退干部,共19人。一年来,报销各类医药费用共14.81万元,其中军休人员门诊费3.77万元,住院费4.87万元;六级以上无工作伤残军人门诊1.52万元,住院费4.65万元。

社区民政救助工作总结范文6

自20xx年8月《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救助管理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但是,一些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增多,组织、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组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严重,严重侵害公民权利、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做好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管理工作,维护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但由于人口流动、家庭困难、意外事件、个体选择等原因,流浪乞讨现象仍有发生,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存在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遭受摧残和虐待的现象。流浪未成年人是特殊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各级民政、公安、城管、卫生、财政部门一定要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各尽其职,多管齐下,打击震慑违法犯罪、教育警醒群众、弘扬正气。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狠抓落实,将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

二、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协调配合做好落实工作

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解救、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事关权利保护和社会稳定,涉及多个部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这一工作。

(一)民政部门要加强街头救助,协助配合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做好街头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

一是组织、指导、监督救助管理机构做好街头救助。劝导、引导街头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不愿入站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服务;坚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配合医疗机构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病人的救治工作。

二是坚持“先解救,后救助”的原则,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残疾人、未成年人的调查、取证和解救工作。对于公安机关解救、护送来站的未成年人,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要做好接收工作,福利机构做好婴幼儿临时代养工作。铁路公安机关解救的被拐卖未成年人,由乘车地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接收,福利机构做好婴幼儿临时代养工作。对于受助未成年人,要利用指纹识别技术建立数字档案,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中未成年人的采血工作。

三是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街头治理工作。民政部门在街头救助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污损、占据公共设施妨害他人正常使用和破坏城市市容环境的,要向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提出执法建议。

四是强化站内服务和管理。要从维护受助人员权益出发,改善设施环境,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保障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要把未成年人与其他救助对象分开,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合理安排生活起居和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等活动。对残疾、智障、受到伤害或有心理问题的,积极进行医护和康复。加大站内人员和接领人的甄别、核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被冒领冒认和犯罪分子藏匿其中。要做好站内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站内人员安全。

五是做好返乡、安置和流出地预防工作。要畅通受助人员返乡渠道,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力接回的,经协商后可由救助管理机构接回或送回。对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并积极探索社会代养、家庭寄养等社会安置模式。督促流出地人民政府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困难群众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监督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防范虐待、遗弃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防范强迫其外出流浪。

六是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或个人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庇护、饮食、衣被等帮助,探索开展社工干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教育培训,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和社会。

(二)公安机关要强化街头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力度,协助民政、卫生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和站内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接、报警工作。接到群众举报线索,要快速出警,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人管。坚持解救与打击并重的原则,及时开展调查工作,确保打击有力,解救到位。

二是强化立案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立案工作。凡是接到举报发现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组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接待民警要认真询问案情,及时出警,对涉嫌犯罪的分别按照拐卖儿童罪、拐骗儿童 罪、组织儿童乞讨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立案侦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是加强对街面等流浪乞讨人员主要活动场所的巡查。要加强对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热力管线、废弃房屋、火车站、风景游览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查。发现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要按照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会同民政、卫生等部门救治。发现流浪未成年人的,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发现利用婴幼儿或未成年人乞讨的,要现场取证,调查盘问。对无血缘关系、来历不明和疑似被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要控制犯罪嫌疑人,解救未成年人。对利用婴幼儿、未成年人乞讨的监护人,教育、警告后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加强流浪乞讨儿童的采血和检验比对工作。对街头流浪乞讨和被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一律采血,经dna检验后将数据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各地在采血和检验比对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

五是加大打击力度。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虐待和故意伤害流浪未成年人,以及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牟利或组织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和团伙。认定是被拐卖、拐骗的未成年人,要立即解救,尽快送返其监护人身边。对暂时找不到其监护人的,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并继续查找其监护人。对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做好有害乞讨行为的管理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开展街头救助,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置。属于救助对象的,送救助管理机构救助。

七是协助救助管理站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社区警务布点,在救助管理站设立警务室或警务联络员。要依法严厉打击聚众闹事、结伙冲击、围攻救助管理站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站内人员安全和工作秩序。

(三)城市管理部门要依法做好防范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管理工作,协助民政、卫生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工作。

一是依法处置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占据、损毁公共设施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的行为和随处涂画、制造噪音等破坏环境卫生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是协助民政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工作。在街头执法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引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发现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联系医疗卫生部门救治。

(四)卫生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工作。要按照《关于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有关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财社〔20xx〕8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6号)规定,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收治有关流浪乞讨人员。

(五)财政部门要做好对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以及对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的经费保障工作。要按照上述各部门职责任务和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将应由政府承担的救助、管理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以及解救、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经费,分别列入有关部门预算给予保障。

三、健全机制,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