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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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制度

农村合作社制度范文1

[关键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较好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它不仅有效地减轻了农民重大的医疗经济负担,而且有利于提高农民的风险意识,真正起到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积极作用。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概况

2003年初,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从2003年起,各地区必须选择2-3个县开展新农合的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此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工作在全国迅速展开。截止2010年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全面覆盖农村地区,参保人数达8.5亿,参保率达90%以上,报销最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5倍多。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中面临的问题和原因

2.1筹资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我国现行的新农合制度规定农民参加新农合采取自愿原则,其出发点是考虑到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允许农民自愿参保,然后在此基础上逐步纳入规范,但是这一规定有悖于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原则,缺乏强制性,造成筹资成本高、难度大。传统的合作医疗制是以政府大规模的干预替代了以往村社内部的自治机制和集体提供卫生服务的制度,体制外在农村社区的特点也导致了农户对此缺乏信任,政府为重塑在该政策上的公信度不得不加大实施监督的成本,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2.2农民参合意识和积极性不高

农民本身对合作医疗的认识不够,也缺乏对医疗风险的认识,在这方面的投入消费意识还不够高,加之农村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在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情况下,农民也没有更多的收入来支撑这一方面的消费,造成农民参合积极性不高。而一些基层政府官员对新农合制度的有关政策理解不透彻,不能很好地向农民宣传该项制度,致使大部分的农民只知道有这项制度,但对这项制度的了解远远不够,不清楚自己参合后能得到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

2.3新农合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中国农民医疗保障的有效措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是按照中央及有关部门的决定、通知、指导意见等开展的,至今尚未有专门法规对有关利益方的具体行为、权利、义务及职责进行规范。由于相应法律保障的缺乏,致使合作医疗的法律地位还得不到明确与肯定,因而在举办形式上,难以摆脱在低水平、低层次上运行。

3.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3.1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筹资机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通过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等多方筹集组成,由于各出资主体在其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同,因此,可由农民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或委托银行交费,可采取一缴一年与一缴多年相结合的缴费办法,提高筹资水平,建立起稳定、便捷的筹资机制。而政府应加大中央财政对县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确立农村医疗卫生支出在政府财政预算中的法定支出地位,保障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障资金的有效供给。

3.2加大新农合的宣传力度

鉴于农民对医疗互助共济的认识不够,而且部分农民在自身经济收入有限及传统观念的影响下,缺乏医疗风险意识,使得他们对新农合的态度不够积极。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加大对新农合制度的宣传力度,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增强农民的风险意识和健康意识,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参合的重要性。还应通过发生在农民周围的因病致贫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典型事例的宣传,使农民真正的认识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好处,建立起对农村合作医疗的信心。

3.3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关的立法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想能够顺利健康地发展下去,就必须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有了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保障,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性质就被正确地确定下来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中的作用也就被定位好了,不会产生混乱;同时有了法律法规,各参与方特别是广大农民的权利义务就明确了,农民也不会产生怀疑心理了;此外它也会对资金筹集、运营措施和监督程序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只有将新农合制度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才能更好地推动该项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真正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成为农民群众抵抗疾病风险的坚固防线,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实现全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王秀娟.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探究[J].北方经贸,2011(3).

农村合作社制度范文2

关键词:农村资金互助社;放松管制;强化引导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first finance-licensed rural mutual fund case in Shandong Province,the Yaodianzi Jufuyuan Mutual Fund in Yishui County. The author discusses a series of difficulties and problems it faced during the process from “invisible existence”to“visible operation”,and analyzes the reasons and draws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rural mutual fund,deregulation,strength the guidance

中图分类号:F832.89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0)07-0052-04

一、引言

国有金融在二十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大规模撤出农村,而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对金融的需求度不断增强,然而商业银行要再次回归农村却非易事。正规金融力量的缺失必然催生非正规金融进驻,各种具有内部融资色彩的农民生产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随之产生,在与社员、会员农户间的信用交易中,自然衍生出一定程度的金融交易。为规避这些非正规金融可能引发的风险,引导农村“地下金融”阳光化,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向多元化发展,国家开始了新一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重新布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批准成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或准金融服务机构,以期缓解农村资金供求压力,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缺失,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从目前情况看,本轮改革中成立的新型机构凭借灵活的机制,在支持“三农”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部分原有的非正规金融机构获取“金融牌照”转型为正规金融机构后,却因种种原因出现了经营状况下滑、处境尴尬的情况。

本文以山东省沂水县姚店子镇聚福源资金互助社(简称“聚福源资金互助社”,下同)为例,详细剖析了该社从“隐性运作”到“显性经营”后的尴尬境地及其原因,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以期对后续改革有所借鉴。

二、聚福源资金互助社发展史:由生产专业合作社到资金互助社

(一)生产专业合作社的内生信用是聚福源资金互助社成立的基础

山东省沂水县地处鲁中南地区,沂蒙山区腹地,辖19个乡镇,1225个行政村,土地面积2434.8平方公里,县级区划面积在山东省居第二位。姚店子镇位于沂水县城南部20公里处,现有45个行政村,人口4.4万人,耕地面积4.9万亩,以生姜生产、加工、销售为主导产业,是沂蒙山区目前最大的生姜销售集散地、国家无公害生姜种植基地。2009年,全镇生姜种植面积2.2万亩,收获生姜8.9万吨,实现产值18亿元,仅此一项,全镇姜农户均收入2.6万元。2007年初,姚店子供销社依托该镇生姜产销这一优势产业,组建了沂水县姚店子镇蔬菜协会,后正式注册为德农生姜专业合作社。该专业合作社拥有社员178户,其中从事生姜收购、加工经营8户,生姜种植170户。合作社培育起了集收购、加工、储存、销售为一体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恒顺食品有限公司,拥有生姜标准化生产基地370亩。

由于生姜种植、收购和加工的季节性差异,专业合作社内部形成了资金供求关系。从2007年4月,专业合作社开始在社员内部进行小额资金余缺调剂,探索开展资金互助活动。在生姜种植季节,一些购销加工大户业务处于淡季,合作社将资金调剂给种姜户使用;而到秋季生姜集中收购加工时,合作社又将种姜户的闲散资金调剂给经营大户使用。运作方式为“两头堵死”:即“进口”绝对为合作社社员,互助资金必须由社员以自愿入股形式构成,严禁向社会揽储;“出口”也绝对为合作社社员,资金调剂使用严格限定在合作社社员范围之内,禁止向合作社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调剂。同时,资金调剂使用一律实行双人担保,而且两名保人均须是合作社社员,并严格限定单户资金调剂使用额度不超过为其担保社员入股额的80%。2007年,专业合作社资金调剂额最高时达330.1万元,累计为68户社员进行了资金调剂。

2007年12月12日,姚店子镇生姜专业合作社对设立姚店子镇聚福源资金互助社的可行性进行了调研,论证了可行性和必要性,制定了业务发展规划,后发动48名原蔬菜协会会员(其中包括两家农村小企业)自愿作为发起人,承诺入股53.7万元,筹建聚福源农村资金互助社。2008年3月26日,经山东省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聚福源农村资金互助社按专业合作社的性质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后,正式挂牌营业。

(二)聚福源资金互助社的经营管理及运行机制

1. 治理机制。对重大决策事项通过召开社员大会或临时大会表决,或向社员发函征询意见(如本社的利率调整);对重要的经营计划、人事调整、制度建设、费用支出、宣传培训等由理事会民主决策;建立了理事会重要决策事项征询监事会意见制度。

2. 管理机制。经理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设会计、出纳(兼任业务员)各一名,负责具体业务操作。(1)入社管理:申请人提出申请,本社社员推荐(介绍),经理事会审核通过;(2)贷款管理:只面向加入本社的成员提供贷款服务,严禁非社员贷款;(3)财务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互助社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经理同意后,再由经办人按规定办理借支或报销手续:(4)核算管理:开发了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从社员档案到业务流程及监管报表均建立了自动采集程序;(5)安全管理:建立了包括防火防盗、印章分管、交接班、钥匙管理、检查和值班值宿等内容的安全保卫制度。

3. 风险防范机制。资金互助社以社员信用担保贷款为主。(1)审慎经营机制:对单一社员的贷款总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15%;单一农村小企业社员及其关联小企业社员,单一农民社员及其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其他社员贷款总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20%;对前十大户贷款总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0%。(2)贷款保证机制:社员申请贷款需由该社其他社员或互助社熟悉的非社员提供担保,其中:借款额度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须由1名以上担保人提供担保,借款额度3万元以上的,必须由2名以上担保人提供担保。(3)信用评估机制:理事会和监事会及部分社员组成信用评估小组,对所有社员进行信用评估,合理核定每个社员最高贷款额度,记入社员信用档案,社员在最高贷款额度之内申请贷款。对社员的贷款明细,逐笔张贴公布。

4. 差别化利率定价机制。资金互助社利率结合市场资金价格、贷款项目风险程度、贷款期限和社员信用等级因素,实行差别定价。贷款周期以3个到6个月为主,利率一般为月息12‰-15‰。鼓励小额、短期贷款,加速资金周转,满足更多社员互助需求。

(三)聚福源资金互助社成立后的运营困难

因规模少、资金来源渠道窄、外在约束多,聚福源互助社成立后很快显现出生存动能明显不足的状况。互助社成立不到两天,社内49万元可用资金就全部贷完。2009年10月27日,经省、市银监部门同意,聚福源资金互助社进行增资扩股,股东由原来的48户发展到110户,股本由原来的53.7万元扩增到75.98万元。截至2010年6月末,互助社拥有股金75.98万元,存款仅3000元,拆入资金50万元,贷款余额106.5万元,实现毛利9万元。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聚福源资金互助社理事长目前依然经营着德农生姜专业合作社,而且运作良好。截至2010年6月末,生姜专业合作社拥有社员320名,股金240万元,放款余额196万元,各项指标均强于聚福源资金互助社。

三、聚福源资金互助社生存发展的优势分析

(一)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位为其腾出广阔市场

姚店子镇作为鲁南地区最大的生姜生产和销售集散地,产业化对资金需求较大,有的收姜户一年的资金需求额就高达几百万元。而与农户“饥渴”的资金需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四大国有银行已全部撤离姚店子镇,只剩下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两家金融机构,每年有一半以上的资金流出该镇。在资金互助社成立之初的2007年,该镇存款余额15573万元,贷款余额6352万元,贷存比仅为40.8%。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偏高,邮政储蓄信贷业务又刚刚起步,形成了明显的农村信贷卖方市场单向控制局面,这就为聚福源资金互助社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贴近农民,信息对称、贷后管理成本低

农户融资困难的根本原因是与银行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而且贷后管理成本高。与农村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相比,资金互助社是农民之间真正意义上的合作,这种草根性质、内生特质的合作金融组织,建立在农村特有的熟人社会基础之上。互助社社员之间交流频繁,而且地理位置上相对集中,这种特殊的网络结构,意味着相互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联系。它们相互关系密切,信息能够在其间迅速流动,基本实现了社员生产和生活信息的公开化,社员间知根知底,能及时获得借款人信息并跟踪款项使用方向,避免了银行对农户的贷款信息不对称和管理成本过高问题。

(三)社内贷款违约概率小,贷款风险低

在彼此熟悉的互助社中,人际约束是维持信任的重要机制,使失信的成本远远大于收益,从而限制失信行为的发生,也就降低了违约概率和贷款风险。首先,社员之间相互了解,那些有过失信行为的人不容易融入其中;其次,社员之间打交道的次数很多,重复交易的概率很高,偶尔的失信必然会提高未来的各项交易成本,得不偿失;第三,交易并不是单一的,社员之间往往会涉及大量的社会关系,使得交易双方都能够在必要时惩罚对方,这就构成了相互间的有效约束。这些约束,把所有人都置于一个相互监督体系中,如果谁违约失信了,他就很难逃脱惩罚,这样的监督关系起到了维持交易秩序的作用。也就是说,社员之间具备无限不确定次数交易条件或者具备长期交易条件,其理性的选择都应当是采取互相合作行为,并由此建立长期的信任关系。

四、聚福源资金互助社生存动能不足的原因考察

既然聚福源资金互助社具有生存发展的广阔市场和优势,那又为何会陷入尴尬的境地呢?我们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调研,主要原因如下:

(一)社员结构不合理是致其生存困窘的内因

原姚店子供销社蔬菜协会生姜专业合作社社员中,有种植户,有收购、加工、储存、销售户,涵盖了生姜这一产业链的各个生产经营环节,资金调配主要围绕生姜这一产业链,针对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淡旺季,以信用方式进行资金互助调剂,解决了企业和农民生产经营淡旺季的资金余缺问题。虽然聚福源资金互助社成立时,依托的是生姜生产专业合作社,但其社员主要为生姜收购、加工户,社员结构单一,资金需求量大,且需求时间具有同期性,没有了资金提供方,虽然后来进行了二次扩股,但新增社员仍以生姜产业为主,没有改变结构单一的问题。

(二)资金实力单薄是制约其发展的关键

聚福源资金互助社自成立以来,社员股金一直是其主要资金来源,但股本有限,想要贷款的社员很多,但互助社却无钱可贷,社员贷款额度一次性满足率仅在30%左右,贷款申请批复率不足50%。缺乏资金来源是面临的最大难题。互助社曾希望通过政府支持、银行融资以及增加社员存款来解决资金来源问题,但都很难实现。首先政府不可能出资支持;其次,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借资金时,因本身规模小、实力弱而屡遭拒绝。据了解,该社曾试图向当地农村信用社融资,虽有监管部门协调,但仍被拒绝;当地邮政储蓄银行虽同意提供资金,因利率过高(月息13‰,与其社员贷款利息相当)而无法使用。虽然最后经上级监管部门协调,从地方性法人机构临沂市商业银行先后两次分别拆借资金30万元、50万元,但价格不菲,在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

(三)严格的业务要求约束其活力

聚福源资金互助社成立之初期望正规化后能实现规模、服务的扩大,但现实却是事与愿违,严格的监管规定限制了其发展。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扩股只能每年一次,且对扩股的人员、数量实行严格限制,这与原来合作社期间股东进出自由形成极大反差,对资金互助社来说无疑是一条“枷锁”;对单一社员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15%的规定,虽然可防止“垒大户”的经营风险,但对社员入社吸引力来说不能不是打击;不得低于8%资本充足率,对当前资金周转率高达4.6次的互助社来讲,每年就等于少发放20万元的贷款。监管者的政策定位令资金互助社处境更为艰难。

(四)运营成本高企令资金互助社进退维谷

低交易成本是当初专业合作社的优势,也是其吸引力所在。成为正式金融机构之前,资金互助社不需要正式的办公场所,不需要电脑等硬件设施,就连记账也只是用学生的作业本进行简单的记录,一年的经营成本不过几百元。而领取金融牌照后的2009年,资金互助社的经营成本(水、电、网络信息费、通讯费以及聘用会计人员工资、房租等)达到4万元,这让股东们始料未及,取舍两难。虽然租用了办公场所,但因业务量小,互助社平时基本不开门,所有业务都是电话预约。另外,需要特别提及的是,资金互助社6名理事、监事均没有工资,只有聘用的一名会计有月工资600元,没有其他人工成本支出。所以,他们对改为正规金融机构后的成本支出极为看重。姚店子资金互助社的发起人申请设立资金互助社的初衷是尽早拿到金融牌照,将自己“阳光化”为正规金融,并期望将来转为村镇银行的念头,但看到如今互助社限制措施多、业务发展难,对前景丧失了信心。

(五)人员素质距银监部门要求有相当距离

聚福源资金互助社的理事长与经理是一人,为该镇供销社主任,下属的经营层全是当地农民;聘用的会计开始是一名初中生,最近刚换为一名中专毕业生。经营人员的素质难以达到监管部门要求,甚至一些配合监管的日常事务都需要当地监管部门代为管理。比如监管部门要求会计报表用微机处理,但聚福源互助社会计对微机业务不熟,所以每月的业务报表只好由当地监管办人员代为录入处理。

五、结论与启示

作为改革的产物,聚福源资金互助社作为山东省首家目前也是唯一一家有银监部门批文的资金互助社,运行两年来,尽管在一定程度弥补了农村金融服务空白,部分解决了农村信贷市场供需失衡状况。但不可否认,因受内外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其作用发挥有限,发展前景不容乐观。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本来很有活力,但显性化经营后反而出现业务萎缩。从这一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亮点启示:

(一)“隐性”金融如果不具备条件不要轻易“显性”化

在现有条件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内生的资金互助功能还不具备显性化经营的基础和条件,如果硬把它们拉入正规金融序列,不但不会刺激其加快发展,反而可能因过高的显性化经营成本而丧失其原有的活力。所以对于专业合作社内部的隐形信用合作形式,目前应依靠其内生力量,自我管理,自担风险,自求资金平衡,实现自我发展,待条件成熟,再考虑将其转型为真正意义上的农民信用合作组织。

(二)为“隐形”金融显性化经营实施较为灵活、宽松的监管措施

对于“显性”化的机构,监管部门不应将它们等同于现有银行金融机构一样管理,尤其是在扩股、资本充足率、大额贷款比例限制、加入银行拆借平台等方面,尽快出台放宽政策,允许其入股自愿,扩股自由,动态管理;在资本充足率要求、融资平台等方面,享受农村信用社的同等甚至优惠待遇,为其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1]朱晓静.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问题及建议[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农村合作社制度范文3

从农村合作社运行特点而言,缺乏长期性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虽然在社会主义经济繁荣发展前景下,农村合作社经济实力也在不断提升,但是,就全国范围内来讲,多数农村合作社并未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农民成员并不是合作社产权的所有者,而产权所有者主体则大多是政府、供销社、企业等。第二,由于产权主体的区别,所形成的利益分配方式也不是以农民为主,而是由农村合作社的创办人决定利益分配方式,并制定相关的决策。例如创办者常常是董事兼经理,一切发展项目计划皆由其做主,普通的农民不具有决策参与权,农民的真正利益诉求被置之度外。第三,农村合作社受到政府的过度干预,同时也导致了合作社的发展不能独立于政府之外,而是要受到其政策和管理的影响,依赖性较强。第四,合作社的财政管理水平低,没有健全的财政制度,成员大会或者董事会也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延后或者取消召开,这些都对合作社的发展有着消极影响。农村合作社之间并未形成一个完善的网络体系,相互之间的沟通程度较低,这也是其可持续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以国际发展的经验分析,当某种组织的数量和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就会为了进一步提高市场的占有率而进行合作,合作社之间进行合作能够扩大规模效益,对于各自的功能也是互为补充的,更能维护好既有利益。国内的农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尚未出现规模较大的合作体系,这与其区域发展不均衡有关,在全国范围内农村合作社的覆盖率还是比较低的,自下而上实行农村合作社的联合较为困难,大多数农民成员的意识也未达到这一层次,已经出现的联合社也是由政府干预的,具有政治化倾向的社团组织,而不是自发性的。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来支持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并强调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在财政支出上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鼓励农村合作社尤其是示范社项目的壮大,未来的发展前景不容小觑。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推动农村合作社发展的对策

我国现在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是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时代背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时至今日,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改变了我国经济面貌和人民精神面貌,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断推进其稳步状态下的优化升级也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在这样的视域下,要进一步推动农村合作社的发展,须得从理论建设、制度制定、组织管理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不断完善相关理论的建设,是提高农村合作社发展水平的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为指导,结合我国的国情又将该理论用于经济建设中,这是我党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最为典型的方式,农村合作社的发展也不例外。坚持将理论作为彰显农村合作社实现现代化完善的基础,结合各个区域的实际问题,对这一形式进行彻底改造,让农村合作社从较为封闭、狭小的天地里走出来,逐渐向着社会化大农业的发展方向前进。因此要在农业生产上深化改革,采取联合劳动方式,实现合作社之间的互利共赢。确立农民主人翁的地位是坚持理论的重要内容,从而在利益分配上就可以实现按劳分配,劳动者可以对其经营的领域实行自主管理,并按照其实际要求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进行必要的投入。当然在理论建设中,还要突破关于国有土地利用的理论,必须和我国的农业实际相结合,将落后的农业散户生产方式改造为小规模联合经营形式,进行农民股份制分成也符合我国农村合作社发展不均衡的国情,这样还能提高农民的积极性。

其次,制度创新是农村合作社在市场经济视域下发展的外在保障。理论创新一定要体现到具体制度上,具体执行起来才有章可循。实现制度创新首先就要变革农地产权制度,将剩余的土地资源和闲置的耕地充分利用起来。例如将农村土地股份化,形成集体产权制度。随着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多,大面积耕地被闲置,土地的利用效率大打折扣,但也应该看到这些土地恰恰能成为扩展农村合作社的基础性资源,而资源也只有在流动的过程中才能产生更大的效益。所以完善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一方面是合理配置资源的方式,另一方面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下推动农村合作社建设的必要途径。自然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建立,表明自然村集体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农村合作社就能更加充分地保护农民的切实利益。同时,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就等于将土地资源按照人均分配,量化到了每位村民那里,这时土地虽是集体所有,但农民具有承包经营权,当合作社采用盈利方式使用土地时,就要与入股的农民一起分红。农村合作社实行股份制也是对其进行科学、高效管理的方式。采用股东大会形式来实现民主合作原则,归属明确清晰、权责落实到位的现代产权管理制度更有助于推动合作社的发展。

此外,对农村经济制度的改革也是推动合作社发展的基础。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村经济组织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为村民供给生产或生活产品,和村民委员会之间也有交集,但是职能未经统一明确划分,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故要重新明确农村行政机构的具体职能,突出其社会管理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管理力度,而将发展经济的重任向农村合作社倾斜,为其提供必要的政治指导,实现政经分离管理。同时也要明确划分财务管理与决策程序执行的界限,提倡农民自主经营和资本所有相一致,在以农村土地股份合作为基础之上,突出农村合作社经济职能。综合以上管理方式,在分配方式上就要切实贯彻以按劳分配方式为主、联合按股分配的形式。除去投入生产、组织管理、缴税和公积金以后,农村合作社的收入要在入社全员之间进行分配,不仅坚持了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同时也兼顾资产、管理、技术等要素,是对以往农村经济分配方式的突破和创新。最后,实现农村合作社的组织创新是确保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形势下,合作社的发展不能仅仅依靠外在制度的建设和国家经济政策的支持,关键是要增强自身的实力,提高组织本身的建设能力,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要求。针对内部结构的科学管理,首要任务是保证入社农民成员的主置不动摇,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明确指出,入社成员中农民社员要占到80%,少于80%的农村合作社不具有登记资格。并且在执行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同时明确相应的责任和权利。对于农村合作社的内部组织结构也要不断地升级优化,在《农民合作社示范章程》中规定了基本的组织形式,包括社员大会、理事会、监理会,实行内在监管机制,与农民社员之间利益直接相关问题要通过社员大会方可定夺。降低政府对农村合作社内部事宜的干涉,完善利益分配制度,确保农民的积极性至关重要。

三、结语

农村合作社制度范文4

关键词:美国;农村合作社;经验借鉴

自1844年世界上第一个成功的合作社――英国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成立以来,合作经济在国外迄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发达国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已经十分发达,具有庞大的规模与组织体系和十分健全的功能,它们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各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又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本文拟对美国的农村合作社成长模式进行分析介绍,对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有意义的启示与借鉴。

一、美国农村合作社概况

美国农村合作经济迄今已经有180年左右的发展历史。由于美国是以家庭农场作为基本的农业生产单位,所以农业合作社也称为农场主合作社。美国的农业部曾经给农场主合作社下过这样一个定义:农场主合作社是由拥有共同所有权的人们在非盈利的基础上为提供他们自己所需要的服务而自愿联合起来的组织。根据该定义,合作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合作社由它的全体社员所拥有,其目的是为社员谋取共同的经济利益;合作社由社员民主管理,实行一人一票制;合作社是一种非盈利性组织,年终的盈余在扣除必要的公共提留后,按社员同合作社的业务交往量的比例返还给社员;社员要交纳或认购一定金额的合作社股金,但合作社对股金分红的比例进行限制,红利的年率不得超过8%;合作社主要为社员服务,对非社员的服务不得超过服务总量的50%。这些条件基本上体现了国际上通行的合作社原则。美国目前有农业合作社3800多个,其中包括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和其他类型的合作社,入社会员为400万人,每6个农场主就有5个参加各种形式的合作社,年营业额2500万美元。

美国的农场主合作社按合作内容,可分为销售合作社、供给合作社、其他服务合作社及信贷合作社等。实际上大多数合作社兼营供、销和提供有关服务业务,因此前三类合作社无法严格分开。现有的近4000个合作社中,如果按供应、销售和有关服务的营业额占本社营业总额50%以上划分标准,其中52%是销售合作社,36%是供给合作社,其他服务合作社占12%。

二、美国新一代合作社的特征

进入20世纪90年代美国还出现了一种被称作“新一代合作社”的模式。这种合作社最早出现在美国北达科他州,后来迅速发展到明尼苏达、威斯康星、加利福尼亚、南达科他等州。所谓的“新一代合作社”具有以下一些制度特征:

传统合作社往往是以销售初级农产品为主,而新一代合作社是以创造农产品附加值为主要战略。

由于实行附加值战略需要对生产和销售进行大量投资,因此农民必须承购大额股金,通常每个社员承购股金在5000-15000美元。这些钱必须事先支付,以便束缚社员和确保股金基数。

股金额度和交售农产品数量相联系,一个社员必须承购与其交货量相应的股金。每一股的金额,根据原材料加工数量与总投资之间的定额来计算。

如果社员不能够提供合同规定数量和质量标准的产品,合作社将从市场上购买这些产品,并按市场价格计入社员账户。

社员资格不开放。在传统合作社原则下,社员资格开放意味着任何一个生产者都可以通过交纳少量股金加入合作社,而且他们向合作社出售农产品的数量不受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合作社需要拥有足够的设施余地,以便接受额外的成员和产品,但却导致了加工能力和产品供给过剩,经营效益下降。新一代合作社根据合理的经营规模确定资产总股本和接受社员的数量,并按社员持股数量确定其产品限额,因而能够保证合作社在高效益的情况下运行。同时,社员股份在得到班子会批准后,可以交易。因此存在一个股份市场,它们的价值依据人们对合作社绩效的预期而变动。

由于股份是可以交易的,因此整个股本具有永久性(在传统合作社中,由于社员退社自由,因此股本不稳定),这样银行就能提供条件优惠的贷款。

社员资格不开放和股份可以交易,意味着净资产值在已分配和未分配资本中的组成比例并不重要,未分配基金在交易市场上被股份价格资本化。在现实中,大部分新一代合作社并没有多少未分配的净资产值。

如果经营规模要扩大,就出售更多的股份(集资),首先是卖给已有的社员,然后再卖给其他农民。

如果在经营规模不扩大的情况下需要更多的资本(如技术更新等),则社员被要求按其交货量比例增加股金。对农民来说这样的额外投资是合理的――如果他们反对,那么他们的股份就会下降。

为了避免合作社被一个社员独占,有些新一代合作社对每一个社员可以拥有的股金数量进行限制。

利润作为惠顾者退款分配给社员。由于社员投资和交易数量成一定比例,因此红利也与社员持股成比例。几乎所有的退款都是现金支付,只留很小的数量作为储备。

有时候合作社也向社区出售优先股,但对优先股有8%的利率进行限制而没有投票权。

理事会由社员在其中间选举产生,合作社实行专家管理,一切重大事项都要经过可行性研究。由于新一代合作社以创造农产品附加值为主要目标,因此农民的销售收入在消费者购买农产品的支付账单中的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了61%,从而也大大提高了合作社对农民的吸引力。

三、美国农村合作社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还处于起步阶段,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总结和借鉴美国农业合作的经验,探索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道路,有助于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一)建立健全合作经济法律体系

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由在市场经济中处于弱势的社员组成的,本身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组织,尤其与大型股份公司相比,往往处于弱者的地位。因此,必须通过法律规范的形式,明确国家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鼓励和支持,以有利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所的特定行业或区域经济的发展。但是,目前我国合作社的立法方面还是一片空白,如果我国不能从立法上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做出明确的界定,那么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就无法确认,国家对合作社的各种政策就不能得到真正落实,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就不可能健康的发展。美国在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无不率先制定相应的法律,来保障农村合作经济的健康发展。美国虽然没有完整的合作社法,但它的很多法律都涉及到了农场主合作社。我国应借鉴美国农村合作社的立法经验,及早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历史传统,适应未来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合作经济法律体系。

(二)建立健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

美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现代企业的组织管理方法为手段,基本上都沿用了股份公司的管理方法,实行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分权制。而我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普遍存在组织化程度不高、管理运作不规范的现象。我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应该借鉴美国农村合作社的组织管理经验,逐步完善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在坚持为社员服务的宗旨下,完善民主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以实现公平和效率的完美结合。美国在坚持传统的合作经济原则的同时,不同程度地对传统原则有所创新。美国在遵循按交易额分配的同时,适当增加了按股分配的比例,并严格限制红利的年率不得超过8%。美国“新一代合作社”的模式对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再造很有借鉴意义。

(三)建立完善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系统决定论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一个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存在着“结构功能统一律”,即系统的结构决定系统的功能,稳定、完善的结构决定了功能的全面性。有效的组织体系能产生1+1>2的系统效应。组织结构是衡量一切组织机体运行效率的主要标志。美国的合作运动的发展基本上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这种合理性主要体现在宏观排列的有序性、微观运行的效率性和总体行为的公正性特点。

1、宏观排列的有序性。美国的合作运动已经在现实经济中形成合作社三级组织结构模式。即基层合作社、地区联合社及全国总联盟。在合作组织由小到大的形成过程中,权力与控制力也逐渐上移,离开基层社和社员。

2、微观运行效率性。合作社的各层次和各层次内部的具体经济组织运行是高效率的;合作社组织中的三个层次具有不同的职能,分工明确;合作社各层次内部的具体运营组织和企业专业化。

3、总体行为公正性。美国的合作社的组织结构透明度高,从而形成社员资格管理制度与利益分配上的公正性,即自由进入、民主管理、利益分配(按来源即交易额、股金与劳动量分配)(王济光,1989)。但是,目前我国仍缺乏一个行之有效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全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四)政府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给予必要的支持

良好的运行机制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内在动力,而有效的政府支持则是必不可少的外部条件。美国的实践表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顺利发展离不开政府的鼓励和支持。美国政府积极协助组建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制定法律保护合作社的发展,还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各种优惠,如税收优惠、信贷优惠等。由“民办官助型”转化为“政府主导型”的过程,是我国国家和合作社关系的演变历程。我国政府应及早实现角色的转换,从原来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事无巨细的管理转换为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外部环境。我国可采取适当的产业倾斜政策,从产业结构、产业组织、产业技术、产业布局等方面体现出对农村合作经济的支持。与此同时,我国也可以效仿美国政府的做法尽早出台相应的合作社法,并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财税和信贷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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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制度范文5

一、提升农村合作社综合竞争力的意义

当前,农村合作社面临着竞争的挑战,发展的挑战。面对新的经济金融形势,提升农村合作社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转变传统的经营观念,提高经营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二是有利于进一步夯实业务经营基础,优化资源配置,努力提高经营效率。三是有利于把员工的努力方向引导到企业所确定的目标上来,充分挖掘员工的潜力,服务于企业共同的事业。

二、提升农村合作社综合竞争力存在的问题

五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合作社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取得显著成绩,提升综合竞争力方面有了较大的业绩,但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依然存在许多不足。

1、对提升农村合作社综合竞争力存在思想误区

认为综合竞争力太虚,看不见摸不着,不是硬指标,也不考核,抓不抓关系不大;认为综合竞争力研究对企业经营管理的作用不大,要完成业务经营任务最终要靠物质力。因此对合作社如何发展始终缺少顶层设计,包括发展战略,发展目标,经营理念,经营方式,企业文化等。

2、名称品牌的档次较低

近年来,在深化改革中,仅有少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村合作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但绝大多数仍然挂牌为合作社。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一成立即挂牌为银行。农村合作社在我国金融机构层次中处于较低的地位,次于银行,名称品牌档次较低。当然,出现这样的局面并非农村合作社自身的原因,而是监管当局对农村合作社改制、升格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设置的门槛过高,对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的定位优于农村合作社。

3、网络的科技支撑不足,产品品牌尚在起步阶段

近年来,农村合作社乘改革的东风倾力研发新产品,开办新业务,创品牌。诸如发行银行借记和贷记卡,开办个人自动转存定期存款业务、个人自助循环贷款、电话银行、短信银行等等。但受资金、人力资源、科技的限制,农村合作社产品品牌的开创尚在起步阶段。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4、包袱仍然较重。近年来,农村合作社在深化改革中享受了国家的利息保值贴补、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免,通过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申请、兑付,置换了部分不良资产,但农村合作社尚未消化的历史形成的不良资产包袱仍然较重,无疑增加了经营成本。其次,农村合作社员工队伍处在新老交替时期,老员工陆续内部退养或退休,每年都要补充一些新员工,属于内部退养的,农村合作社除承担他们的内退工资外,还要承担他们的住房补贴、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对于那些新员工,农村合作社要投入培训费用,无形中增加了经营成本。

5、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未能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由于农村合作社电子化起步较迟,业务流程再造进展缓慢,教育培训和服务手段相对滞后,造成业务创新能力不强,难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电子化时代的步伐。业务品种单一,拓展后劲不足,收益低,导致业务流失,常出现一些辛辛苦苦培养起来的优质客户受其它银行优越的电子化和丰富的业务品种及优惠、优良服务的影响,而流失而去。外加激励机制不足、绩效考评措施不够完善等原因,严重挫伤了员工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员工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受到制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约束了农村合作社综合竞争力的有效发挥。

三、提升农村合作社综合竞争力的途径

1、建立提升农村合作社综合竞争力研究、管理体系

自上而下地建立提升农村合作社综合竞争力研究、管理体系,形成省级农村合作社联合社到县市农村合作联社再到城区、乡镇合作社的垂直研究、管理体系。高层决策者应根据农村合作社自身特点以及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清醒的判断,确定农村合作社提升综合竞争力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方向,确立业务发展模式和盈利增长模式,制定农村合作社总体战略、市场战略、竞争战略、兼并重组战略和学习战略。着力解决好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员工队伍中经营理念的彻底转变,职业操守的正确提高等问题,培养一支善于开拓创新并能找准市场发展之路的高效团队,为提高综合竞争力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协同力量。

2、科学发展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涵是“以人为本”。要辩证地认识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转变重物轻人的发展观念。农村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资产规模固然重要,而人才则是比资产规模更重要的资源。目前,农村信用社已经拥有了一支庞大的员工队伍,但是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已成为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障碍。为此,应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快人事、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实行员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公平竞争、注重绩效,建立健全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和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不拘一格引进和选聘提拔对业务发展能起重要作用的优秀人才,并委以重任,形成一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为人才的脱颖而出和施展才能营造良好的环境;三是建立完善的培训、轮训和考核体系,通过对从业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学科的知识培训,强制充电,严格考核,以实现员工队伍知识结构的优化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3、提高农村合作社在金融市场的产品竞争力

市场需求多样化要求农村合作社必须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深刻认识提高金融创新能力,是关乎农村合作社生存与发展的大事。当前,农村合作社要加强产权制度、技术、产品、服务和管理五个方面的创新,以求在竞争中占据优势,获得新的业务发展和竞争优势。

4、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市场竞争力

农村合作社的金融市场竞争力既来自产品竞争力,同时也来自社会影响力。产品竞争力提升依赖的是农村合作社生产力,社会影响力的提升源于履行社会责任。农村合作社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和谐的逐利活动与社会相关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间的关系;有利于和谐与当地政府、所在社区的唇齿关系;有利于和谐团队,改善人力资源管理;有利于提升品牌形象;有利于获得优质经济社会资源;有利于开辟与发展新的经营领域;有利于赢得客户,赢得社会公信,赢得持续竞争力;有利于赢得经济社会双重利益,赢得持续发展能力。总之,农村合作社履行社会责任是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效途径。

农村合作社制度范文6

关键词:专业合作;资金互助社;合作金融

中图分类号:F3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3)03-0023-05

国外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合作金融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有效金融制度:它发源于底层的农民及其他中小投资者,是一种内生性的制度需求;具有合作互助、充分信息、客户剩余索取权以及契约的自我实施等特性;能够尽可能将金融服务环节的利润留在农村、留给农民,等等。鉴于此,近年来国家多次发文引导和鼓励真正的合作金融――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而就各国经验来看,需要解决两个难题:一是需要保持其合作特性不发生异化,以充分发挥其制度适应性效率优势;二是需要保证其能够生存下来,即实现可持续发展。

张德元,张亚军[1]分析目前国内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存在四条路径:(1)外因推动型,(2)公益型,(3)内生型集成合作型,(4)生产合作社内生型。并且认为前两条是外生型的发展路径,难以保留资金互助社的合作特性,第三条路径虽然可以保持合作特性,但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而第四条路径,则是既可以保留合作特性、又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

生产合作社内生型发展路径,即为专业合作基础上发展资金互助社,也是目前国家所大力鼓励的资金互助社发展路径,得到了许多学者的推崇[26],认为它一方面保持了合作特性,另一方面由于立足于专业生产,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但是现实中我国专业合作自我积累十分有限,业务规模小,盈利能力弱[7],以其为基础的资金互助社,虽然保留了合作金融特性,但其可持续发展能力仍然不足。因此,从整体上看,目前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仍不如意。

本文通过考察浙江平湖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成功案例,对专业合作基础上发展资金互助社的发展路径,进行深入分析,以期对我国发展可持续性的农村资金互助社,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案例简介:平湖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内生轨迹

浙江省平湖市位于东海之滨,地处浙江省东北部杭嘉湖平原腹地,2010年,在全国百强县中位列第28位。如图1所示,平湖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成立因循“农户―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社”的内生轨迹: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背景下,生产发展到一定程度,产生了专业合作的需求,农户自发组建专业合作社,之后随着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收入也不断提高,而正规金融不能满足农户日益强烈的金融需求,于是,在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农村资金互助社应运而生。

下面从农户、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社三个角度分析平湖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内生轨迹。

(一)农户的农业产业化背景

资金互助社成员必须是图1中所示的3个专业合作社社员,这样保证了一定的产业基础和经济条件。平湖有代表性的农业产业有蘑菇(食用菌)、南美白对虾以及生猪养殖。蘑菇产业经过近30年的发展,已经达到了相当的规模和水平。蘑菇产业已经成为该市农业的优势主导产业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2010年全市9个镇(街道)、42个村的1 150户种植企业和菇农,蘑菇种植面积达到180万平方米,总产值达到1.6亿元;南美白对虾养殖是该市农业的特色主导产业;生猪养殖是传统主导产业,全市生猪存栏100万头,常年生猪存栏5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650多户。

发展良好的专业合作社为图1中的3个专业合作社,在平湖市颇具代表性。其中,平湖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创办于2002年12月,注册资金52万元,现有合作社社员727个;平湖市四季对虾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4年9月,合作社注册资金80万元,社员93户,社员养殖面积253.3公顷;平湖市新中大生猪产销合作社创建于2004年3月,注册资金8万元,现有社员103户,合作社年出栏生猪2.5万头以上,已占平湖市钟埭街道生猪出栏的70%以上。由此可见,这3个专业合作社都经历了多年的合作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办社经验,发展势头良好。

(二)资金需求引致资金互助社

专业合作社虽然发展良好,但还普遍存在设施差、实力弱、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且服务范围和内容还十分有限,仅局限于技术、信息、市场营销等方面,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融资问题成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瓶颈。资金互助社的设立提供了农村合作金融支撑,进一步拓展和提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产业发展的带动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合作社社员发展产业的资金需求,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保障。据调查测算,2010年,平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养大户贷款需求约9 000万元,而当地金融单位仅解决贷款2 620万元,一些生产项目因无法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解决资金问题而不能实施,有的只能通过民间借贷或商业赊销来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而,资金互助社是专业合作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二、成功原因分析:多元主体紧密协作

通过上文分析可见平湖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路径,因循“农户―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社”内生轨迹,也即国家所鼓励的生产合作社基础上建立资金互助社的路径。这种发展路径抗风险能力强,体现了生产服务与金融服务的结合。不仅如此,外部环境上,得到了政府的政策支持,还与外部的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形成了紧密的协作关系。

(一)内生发展

1.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服务。资金互助社的三个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因产业而异,并不统一,其中平湖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涵盖了全市49.8%的菇农,规模以上农户数十户,种植面积占全市60.1%,属于“专业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平湖市四季对虾专业合作社则依托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嘉兴市四季水产食品有限公司,通过探索建立了“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而平湖市新中大生猪产销专业合作社,则在养猪大户沈水明的带领下,组建生产合作社,带领102户社员共同致富,属于“致富能人+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

2.资金互助社的金融服务。平湖农村资金互助社将“为社员提供金融需求服务、满足成员共同利益”作为经营宗旨,积极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发展存款保险、增强互助社社会信用,具体包括:开展社员间的存款和贷款服务,满足社员的基本金融需求;同时,继续开展技术、信息、营销等方面的服务,逐步提高食用菌、白对虾及相关产业生产和经营水平,以防范贷款风险;并与农业保险机构合作,建立起农业风险转移机制,组织社员开展农业保险,防范贷款风险。资金互助社提供的金融服务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支持社员的简单再生产需求,这部分资金借贷额度小,交易频率高,以信用贷款为主,加速资金周转,满足更多的互助需求;二是支持社员专业化和扩大再生产,通过本社内部运行机制,完善担保与保险体制,发挥担保与保险分散与转移信贷风险功能,促进增加信贷投入,扩大农户生产,增加收入;三是支持发展本互助社的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通过联合进入市场,提高市场谈判主体地位和交易能力,提高防范市场风险能力,化解互助社贷款风险。

(二)外部协作

由于这些专业合作社自身实力有限,以其为基础而建立的资金互助社,如果仅仅依靠自身力量,其可持续发展能力仍然不强。现实中,平湖资金互助社之所以获得了成功,是在其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得到了政府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与农村合作银行、供销合作社等相关利益主体建立了紧密的协作关系。

1.政府的政策支持。对合作金融进行支持,是各国政府通行的做法[812],政府对平湖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政策支持,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前期:在资金互助社的筹建期间,为了切实加强对其领导工作,平湖市政府建立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金融、农业的领导担任组长,由相关部门领导作为小组成员,为筹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同时,筹建工作也得到了市银监办、金融办、人民银行、供销社(农合联)、农办(农经局)、财政局、工商局和农村合作银行等单位的大力支持。(2)中期:平湖市人民政府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开办费、风险资金补助,以及所得部分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3)后期:承担平湖农村资金互助社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并且针对性地成立了平湖市农村资金互助社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供销合作社的购销服务。供销合作社为社员代购农业生产资料,代销农产品,进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把农户小批量购销集中成大批量购销,在市场上形成大宗买卖,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这样既保护了每个农户的利益,又为他们节省时间和精力,提高了经济效益。这一职能具体表现如下:(1)扩大了农产品的销售市场。(2)随着批发市场的建立,与之有关的农产品挑选、分解、整理、包装、储存、运输等行业应运而生,为经济发展起了推动作用。(3)批发市场沟通了全国各地农产品的价格信息,按照市场供求规律,形成了各类农产品价格体系。(4)为了保证供求,各地都有不同规模的冷藏库、加工储存设施,为农户提供方便。

3.农村合作银行的融资服务。根据银监会相关政策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主要靠吸收社员存款来积累资金,同时也主要给内部社员提供贷款、结算等业务。这种“内源性”资金来源的“准正规”金融机构,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值得怀疑。平湖市设在农村的银行不少,但对农户、农村中小企业进行存贷款业务的只有农村合作银行。平湖农村资金互助社设立后,与农村合作银行进行合作,发挥各自机构特点和优势,弥补相互不足。互助社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与农村合作银行一起,建立起农村合作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生产合作社+社员的运行模式和机制,互助社通过向农村合作银行融资,能及时、方便满足社员需求,并带动和吸引更多的农户加入资金互助社,增强自我余缺调剂能力,促进有效需求增加,形成不断扩大的服务能力。

三、扩展分析:专业合作基础上多元主体协同发展路径

在当前中国农村,以为主体的小农经济,规模小、融资难、风险高、收益低,迫切需要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扩展资金融通渠道,提倡产业化经营,抵御风险,增加收益,其中,融资障碍是约束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国家通过强制(早年的农信社)或者诱导(当前的资金互助社)手段,希望发展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合作金融制度。不过这两种都限于合作金融范围的发展手段,建立的合作金融都没有实现可持续发展,其结果是农信社改革的商业化导向,以及资金互助社的缓慢发展。显然,需要突破囿于合作金融的约束,探索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合作金融之路,而日本成功的农协模式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一)日本农协职能

1.技术推广和生产服务职能(专业合作社职能)。农协在农业生产中提供一系列的服务,比如购置一些大型农机具,租赁给农户使用,或者为农户代耕;还培育种苗、种畜禽,向农户提供优良品种的种苗和畜禽良种;派营农指导员,负责向农民介绍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帮助农户提高技术水平;培养农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科学研究,等等。

2.信用、保险服务职能(资金互助社职能)。农协的金融机构是组员存、贷款的主要业务部门,以较低利率放贷给农户,开展各种保险业务,如火灾保险、汽车事故保险、定期生产保险等短期保险及养老、生命、健康、建筑等长期保险。

3.农协的购销服务职能(供销合作社职能)。农协有比较完善的流通体系,为农民提供购销服务,为组合员代购农业生产资料,代销农产品,进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把农户小批量购销集中成大批量购销,在市场上形成大宗买卖,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这样既保护了每个农户的利益,又为他们节省时间和精力,提高了经济效益。

(二)专业合作基础上多元主体协同发展

显然,日本农协的职能是全方位的,包含了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社、供销合作社的全部功能,是小合作基础上的大合作,大合作之中有小合作,它从各个方面满足了农户各种不同的需要,使农户离不开农协,从而在农村形成了关系密切的合作体系。

作为解决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的关键制度,资金互助社本质上仍是一种信用合作性质的金融制度。就国际经验而言,在类似于中国这样的小农社会条件下,没有专业生产的基础以及供销合作的辅助,单独发展资金互助的信用合作是行不通的。而一步到位发展具有综合职能的日本式农协[13],也是不现实的,但是其综合协调发展的模式,仍是我们有益的参考。平湖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成功发展路径:从专业合作社发展而来,与供销合作社协作,同时还获得了农村合作银行的融资支持,是结合中国农村特点,借鉴该模式下的一种有益探索。

因此,通过对平湖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考察,本文提出专业合作基础上发展资金互助社的发展路径(如图2所示),该发展路径充分发挥了多主体的优势,协同发展、共同克服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种种障碍。例如,专业合作社具有生产指导、技术服务等发展生产提高社员经济基础的优势;供销合作社具有集体购销服务的团体优势;农村合作银行作为强大的存量金融势力,具有资金充足的优势,可以克服资金互助社发展过程中的资金不足[1416];资金互助社面对专业合作社社员服务,具有农户信息优势、监督管理优势、交易成本优势。因此,这种协同发展的新路径,突破了传统的、孤立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路径,对于发展我国真正的合作金融,是一种有益的借鉴。

四、政策建议

各国经验已经表明,合作金融是适宜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有效金融制度,但是如何保持合作金融的合作特性,以及保证合作金融的可持续性,是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的两大难题。无论早期的农信社强制性制度变迁,以及目前的资金互助社诱致性制度变迁,都是仅仅囿于合作金融的思路,难以突破这两大难题的枷锁。而专业合作基础上发展资金互助社,是解决这两个难题的一种有益探索:一方面可以保持合作金融特性,另一方面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利于其可持续发展。

不过,具体到中国,鉴于目前我国专业合作的实力都不强,在此基础上建立的资金互助社,仅仅依靠其自身力量,仍然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因而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要突破传统的就合作金融谈合作金融的视角桎梏,从一个更宽泛的视野、更系统规划来入手。本文案例中的浙江平湖农村资金互助社,基于专业合作社的内生发展而来,并且与相关的利益主体,即农村合作银行、供销合作社等协同发展,辅之以外部的政府政策支持,为我国建立真正的、有效的农村合作金融提供了一条有益的路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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