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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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范文1

1、市级和县级之间的利益分配矛盾凸显。一方面,省财政直接与县财政挂钩后,市级财力弱化,迫于支出压力,市级政府便将主要财力放在如何增强中心城市实力、拓展中心城市功能、增加中心城市影响力上,减少了对县级财政的利益分配。另一方面,改革后,在收入分成、资金调度、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等方面,市级和县级财政之间处于平等的竞争关系,是利益分配的直接挑战方。这种财政博弈,在一定程度上,将内耗政府公共资源,不利于提供跨区域公共产品和服务。

2、市本级下拨的专项补助资金无法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在传统的“省、市、县”三级财政管理体制下,市本级下拨给区县的专项补助资金在市本级财政列“补助下级支出”科目,在县级财政列“上级补助收入”科目。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后,省级财政对县级财政直接下达收入计划、下拨财政资金、办理财政结算,而市本级财政与县级财政之间没有了资金拨付关系,致使市本级下拨的专项补助资金无法列入县级财政“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未能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

3、区县税收征管体制未做相应改革,增加了税收征管难度。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后,一些省份调整和下放了部分省级税收,基本上实现了税收属地入库。但由于省以下税收征管体制未相应改革,省地税直属局、市级国税直属分局和市级地税涉外分局的征管权限没有相应下放,导致各区县税收征收机关不减反增,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税收征管难度。

4、市级政府财权事权改革不配套,增加了县级财政负担。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后,省集中的财力越来越多,但行政事务权、行政审批权、人事权等没有实施同步改革,市本级各部门的宏观职能依旧覆盖全市,市级政府在有限的财权范围内仍然承担着诸多事权。市级政府出台各类财政配套政策,增加了县级财政负担。

1、健全财政配套改革措施。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研究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措施,明确制定关于省财政与市、县财政在政府间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的指导意见,理顺省与市县、市与区县之间的财政关系,规范市级财政下拨专项补助资金流程。另一方面,省财政应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省政府及其财政主管部门应以强化基层财力保障能力、提高县级民生保障水平、均衡地区间财力差异为出发点,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特别是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力度,确保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重逐年提高,逐步减少和弥补县级财政支出的缺口,提高民主支出在政府性支出中的比重,保障各项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完善分税制的财政体制。与此同时,规范市级人民政府出台配套政策行为,按照“谁出政策谁买单”的原则,不再增加县级财政配套压力。

2、完善行政配套改革制度。一是逐步推进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相适应的行政体制改革,以省、市、县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为核心,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各级政府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二是逐步实现行政管理权和财政管理权相一致,充分调动市县各级政府发展区域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的积极性,有效缓解市级、县级之间在利益分配上的矛盾。三是省政府各职能部门提高针对“省直管县”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建立专门面对直管县(市)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制,保持对市县的信息畅通。四是调整税收征管机构设置,理顺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相适应的税收征管体制,减少县级政府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协调难度。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范文2

1994年以来,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国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公共财政基本框架两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构建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框架,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但与此同时,由于改革的渐进性和不完善性,以及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财政体制运行中的不适应、不配套、不协调等矛盾开始激化和暴露出来,需要继续深化财政体制和管理方面的改革,以适应当前财经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回顾

综观我国近十年来的财政体制改革脉络,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的改革进程:第一阶段是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其目的是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第二阶段是1998年开始推行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其目的是转变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这两个阶段的改革都获得了很大成功,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成效分析。

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其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和简化税制的原则,改革工商税收制度;二是把地方财政包干制改革为能够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分税制,建立中央和地方两个税收体系。

在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首先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税收制度。改革之前,我国的税收制度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税种较多、税率难定、重复征税、随意减免等问题十分突出,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首先是简化税种,从过去的三十多个简化到18个税种;其次是改产品税为增值税。产品税是按一个个产品大类来征税的,其缺陷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新产品层出不穷,确定产品的税种和税率十分困难,并且有产品就要征税,无法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增值税适用于所有的生产和经营环节,税种单一,税率简单,且前一道产品所开的增值税发票,到后一道产品出售时,可以凭发票扣除以前交的税款,有效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工商税制改革后,我国形成了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的复合税制,基本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工商税制确立后,我国按税种确立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体系。基本内容是关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归中央;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等归地方;增值税实行中央和地方分享,分享比例是中央得75%,地方得25%。整个分税制改革,采取渐进的办法,即以 1993年为基数,基数内的收入全额返还地方。同时,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增量三七分成,即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每增长1%,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0.3%。2001年又实施了所得税收入中央和地方分享的改革。对2002年的所得税增量,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对2003年的增量,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自此,我国建立了中央和地方的分税制财政体制。

经过实践的检验,我国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一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规范了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建立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这一改革的成功实施,结束了我国长期实行的以减税让利和财政退让为主要特征的财政支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模式,逐步增强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政府配置资源的能力。1978年至1994年,我国财政收入占 gdp的比重,从 31.2%一路下降到11.2%,财政不断积弱,各级财政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明显的或者隐形的赤字,财政困难已影响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改革后,1994年至2001年我国财政收入增加了2.14倍,年均增长17.8%,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1.2%提高到17.l%。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和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为我国1998年开始实施的积极政策提供了能力。二是建立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均快速增长的双赢的财政体制,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从1994年到2001年,中央财政收入从2906亿元增加到8583亿元,增加了1.95倍,地方财政收入从23 12亿元增加到7803亿元,增加了2.37倍。同时,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也从1994年以前的最高38%左右提高到近年来的50%左右,增强了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近年来,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对税制和分税制财政体制又进行了一些改革。一是农村税费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即取消乡镇统筹费等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先期试点的地方改革表明,这项改革规范了农村的分配关系,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人均减负率一般在30%左右,农村“三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对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二是进一步调整税制。如对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减半或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连续多次调整出口退税率,使我国出口货物的平均退税率由原来的8%左右提高到15%左右,等等。税收制度的调整和完善,进一步增强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二)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进展分析。

1998年以后,财政改革的重点转向财政支出体制,目标是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在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方面,主要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一是推行部门预算;二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三是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四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实行部门预算,增强了预算的完整性、统一性,部门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全部在一本预算中编制,所有收支项目都在预算中反映出来。部门预算经过人大批准后,对该部门的收支项目安排就具有法律效力,从预算执行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都必须接受法律监督。从2000年开始,我国中央和省两级逐步推行了部门预算,有些市、县也开始编制部门预算。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是将所有的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的财政支出由国库直接支付,取消各部门和单位在银行设立的收支账户。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财政部门加强了对各部门和单位的收支活动的全程监督。2002年,中央在38个部门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的试点,许多地方也积极进行了改革探索。与此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制度,支持了部门预算和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

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克服了过去分散采购的许多弊端,如采购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脱节,无法有效进行监督;采购效益不高,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往往价高质次;采购过程不透明、不公开,容易滋生腐败,等等。1999年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以来,采购规模快速增长,当年采购规模约130亿元,2002年已突破1000亿元,每年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率都在11%左右。2002年,人大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范文3

【关键词】 “省管县”;财政管理;完善创新

一、“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历史背景

我国有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相应地形成五级财政。省管市、市管县财政体制是一种传统的体制。这种体制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行政机构臃肿,管理层级重叠,行政效率低下,县级财力被市级财政挤压、截取、挪用等现象,造成县乡财政困难,严重阻碍县域经济发展,城乡差别不但不能缩小反而拉大,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积极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2002年以来,浙江、湖北等24个省份先后实行或者开始“县财省管”试点。

二、“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现状

(一)“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管理方式

从“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现状看,在管理方式上,“省管县”财政体制主要有四种:一是行政管理型,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个直辖市和海南省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都是省直接管理县;二是全面管理型,预算管理体制、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专项拨款补助、各项结算补助、预算资金调度、债务偿还等,均实行省对县直接管理,浙江、湖北、安徽、吉林等省属于这种类型;三是补助管理型,以山西、辽宁、河南等省为代表,主要是对转移支付等补助资金的分配和调度实行省直接管理县,县级财政管理体制仍然由市级政府确定;四是广东特色型,这是一种介于省管市、市管县体制与“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之间的体制,它规定市不能调整财政体制或从体制外向县另行集中财力,但市本级可以采取措施支持县,形成省市共同帮助县,解决县乡财政困难的财政机制。除了这四种管理方式外,其他地区也有一部分在核定转移支付等补助时直接计拨到县。

(二)“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特点

1.扩权强县成为“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旋律。赋予县级政府更多的自,如一些地区把原本属于地市级政府的行政审批权直接下放到县,县级政府拥有了较大的财经决策权。

2.县级政府的财力与事权逐趋匹配。相应增加了县级财政的财税分享比例,县级政府的财力得到了改善与保障。

3.有选择地渐进式推进。各地“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一般选择经济基础较好和实力较强的县,兼顾中等县和贫困县,形成了三个级别的改革层面。

(三)“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利弊

1.“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积极影响。目前,“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仍属试点阶段,尽管离其改革目标尚有很长的路要走,改革成果尚未完全彰显出来,但其积极影响不可低估。

(1)创新了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提供了更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探索。“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对传统的“市管县”体制的挑战,是我国公共财政的一场重大变革,直接影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是一项既考虑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机制创新。(2)“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充分体现了财政在社会公共资源配置、社会总供求调控、效率与公平的协调、和谐社会环境的保障和促进经济长期增长的制度供给等职能作用,成为国家实行有效宏观调控的政策手段。(3)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理财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不仅仅是体制的创新,而且改革的原则与目标更加注重政府职能转变,突出财政资源的公共性和均等化,突出利益共享,进一步理顺了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迈出了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步伐。(4)为贯彻落实“三农”政策提供了物质保证。通过“省管县”直拨专项资金,实现农业大生产,扩大农村内需,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工贸一体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5)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实质就是县级财政扩权。因此,“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可以避免市级财政集中县级财力的弊端,减少“市管县”体制下县级财力可能被市级财政挤压、截取、挪用的风险,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和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

2.“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初衷就是减少管理层次,理顺分配关系,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促进区域经济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一项创新与改革,由于各地的经济基础及部门利益博弈等各种因素,在改革过程中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或者说,改革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不容忽视。

(1)各级政府事权与财力的划分与界定的科学合理性问题。首先,各级政府事权划分缺乏原则性和法制化基础。以教育和医疗为例,关系国计民生的两大项基本公共服务,本应是中央和省政府的责任,但中央和省政府对其支出责任转移给地方,造成地方财政承担着超职能的相当沉重的支出责任。以广西为例,地方政府县乡两级共同承担着70%的预算内教育支出和55%~60%的医疗支出。其次,由于经济、政策、体制等因素影响,政府层级与财政层级存在不一致性,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界定不清,职能不明。以广西为例,2006年2月“专升本”的四所省市共建高校,省市两级政府至今对其事权与财力的划分与界定尚未有科学合理的定论,以致四所省市共建高校在省市两级政府职能模糊性或边缘化甚至虚置化之间苦苦支撑,并承担着高等教育的社会责任。(2)地级市的定位、人员精简与分流、库存财产物资的调配使用以及城市发展等问题。“省管县”后,地级市的定位、属性与存在的意义,人员的去留,地级市丰富的人力资源、行政资源的处置与使用、城市与县乡协调发展等问题,必须通过制定“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配套措施加以解决。然而,目前仍然缺乏这方面的配套保障政策。(3)县乡财政仍然困难,未能得到完全缓解。县乡财政仍然受到基础性、区域性、经济性、政策性、体制性、行政性等因素困扰,“后发展劣势”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县乡基本保障水平较低,县乡债务负担沉重,与改革初衷存在较大差距。(4)“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对县的监管问题。“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质是县级财政扩权,内容是收支划分、财政收入目标的下达和考核、债务偿还等,并不涉及对县财政管理和财政业务的监管。这种制度设计存在监管真空,是一项残缺的隐藏较大风险的改革。(5)跨区域性的公共服务供给问题。涉及多个省、县的环保、水利、卫生防疫、抗灾救灾等跨区域性的环保资源、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公共服务供给及公共危机管理等问题。(6)管理幅度与管理难度问题。“省管县”对于一些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大省而言,省级财政管理幅度过宽则会加大县乡的管理难度,有可能因管理不到位而出现失范、失控、失策等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省管县”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

(一)夯实基础,为进一步完善“省管县”管理体制改革铺平前进道路

1.改革行政管理体制,为进一步完善“省管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省管县”管理体制与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不一致,因此,必须改革行政管理体制。首先,正确划分行政区域;其次,减少管理层级和行政管理成本,实现地市级或乡镇级政府转型。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以扩权强县为导向,从更有利于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效率的角度,对地市级或乡镇级政府因地制宜,或撤并,或升降,即地市级的部份行政职能(如监管职能)并上或升格到省级政府,地市级的部份行政职能(如决策执行职能)撤并或下调到县级政府,乡镇级行政职能撤并或升格到县级政府,从而总体上形成中央、省、县、乡四级政府。

2.加强地方财政建设。根据行政区划和主体功能建设,坚持财力、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在进一步规范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划分和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力,使各级政府适应市场经济既不“越位”也不“缺位”,确保各级政府的信息对称和地方政府拥有与事权相匹配的可支配财力;同时,中央和省政府有必要调整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对欠发达地区加大转移支付财力的力度,以保证地方政府有效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3.改革政府会计制度。在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和“省管县”管理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下,改革政府会计制度,扩大预算范围,将政府全部经济资源及其变化情况,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纳入预算管理;改进核算基础,把政府全部经济资源优化配置,合理使用;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提升科学理财能力和财政管理水平,为完善“省管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会计的实务与监管支持。

4.加快工业化进程,逐步实现农村人口城镇化,人才流动合理化,城乡信息对称化,市县财力均衡化,城乡发展全面化,为进一步完善“省管县”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基础。

5.进一步研究、梳理、完善“省管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包括总体框架、原则、内容、配套措施、操作可行性及具体步骤等,在制度设计和实务操作上为进一步完善“省管县”管理体制消除改革道路上的障碍。

(二)创新突破,突出“省管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与积极影响,提升试点的带动与辐射效应。进一步完善“省管县”管理体制改革,地方政府必须从知识存量、权力结构、利益博弈的“罅隙”中实现“需求诱致性”的制度创新。

1.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财政运行机制和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社会管理职能。

2.适当提高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投入比重和支出责任,加大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因素法分配转移支付,优化转移支出结构,调动各级政府科学理财、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3.创新财税管理体制,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管理体制。

4.明确责任,权责统一。正确理顺投入与管理的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投资机制,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把市县的市场、资源、布局、规划、资金与管理统一研究落实,确保“省管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达到预期目标。

(三)形成体系,发挥“省管县”管理体制改革的整体效应

1.完善财政法制体系。不断改进与完善财政立法工作,尤其是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法制体系,进一步完善“省管县”管理体制改革。

2.建立健全财政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地方增收节支的潜力和科学理财的积极性,把调动县级财政的积极性作为“省管县”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导向。建立以有效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中心,以促进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或将转移支付与财政收入增长挂钩,亦或将财政收支平衡与转移支付挂钩的财政激励机制。

3.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评估机制。对于“省管县”管理体制的绩效评价,必须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科学协调发展为核心,包括财务、经济、技术、环境和社会福利(公平)等各方面的综合协调评估,绩效评价内容为5E (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iency、效果effectiveness、公平equity、环保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4.建立健全财政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财政监督行为的主体、客体和法律责任,为加强财政监督,维护健康的财政经济和市场经济秩序,为促进“省管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郭代模,杨舜娥,李婷等.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若干思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体制调查报告[J].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06(29).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范文4

关键词:“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地方财政;财力增长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8—0012—04

引言

省直管县①财政体制改革,即在“省—市—县”三级行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将财政管理体制从行政管理体制中分离出来,实行“省—县”二级财政管理体制,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为“省—市—县”三级。在经历了多年局部改革探索的基础上,财政部(2009)要求加速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进程,力争2012年底前,全国除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这表明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存在较大的优越性,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缓解县级政府财政困难的现状。然而,在改革的进程中,省、市、县各级政府都凸显出一系列新问题。其中,如何促进市辖区与县级政府间财力均衡性增长,是一个联系省、市、县三级政府财政与行政管理体制的问题。

一、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内容与已有研究成果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内容,目前主要有浙江模式、湖北模式、广东模式等三种。其中湖北省自2004年起改革原来省管市、市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在全省对原实行省管的武汉市、孝感市等17个单位继续实行省直接管理(含所辖区),对原实行省管市、市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52个县(不含恩施自治州所辖的8个县)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其基本框架包含预算管理体制、各项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补助、财政结算、收入报解及资金调度、债务举借和偿还、省以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针对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毛捷、赵静(2012)利用中国2000—2007年县级数据,通过普通最小二乘法模型(OLS)和双重差分法模型(DID,difference—in—differences)实证分析认为: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促进了县级地区的经济和财力增长,但促进效应的程度存在地区差异。傅光明(2006)通过比较浙江模式、湖北模式和广东模式,总结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内容,认为改革具有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等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扩大的管理幅度增加了省级财政的压力等方面的问题。杨志勇(2009)从分析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合理定位和动力机制出发,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改变公共服务的基本状况,必须以进行相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行政区划调整作为配套条件,重构政府间财政关系,重建分税制财政体制。王磊(2009)认为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是对既得利益调整,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短期内会增加省级行政运行成本,同时由于财政收入的目标及考核问题使市财政进退两难,县级财政方面则表现为部分地方财政性资金管理缺位等。周波(2010)通过分析现行“市管县”财政体制的弊端,认为导致县域经济发展滞后、县乡财政困难、行政管理效率低下的原因在于政府间财力与事权相背离,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主线应该是使政府间财力与事权相匹配。

然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作为一个热点议题,以上研究尚不全面。缺乏对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下县、区级政府间财力增长的均衡性的研究。本文便选择了以湖北省孝感市②为例进行研究。希望以具体县、区为研究对象,分析出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在均衡县、区级政府间财力增长速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相关财税政策建议。

二、数据分析

在统计学上,人均一般预算收入属于衡量地方财力的质量指标。对各县、区级政府间人均一般预算收入增长均衡性的分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对比分析:一是分析县与县之间财力增长的差别,二是分析县与区之间财力增长的差别,三是分析各县、区与地级市整体水平之间的差别。在分析县与县、县与区之间财力增长的差别时,本文采用人均一般预算收入的同比增长速度和环比增长速度两个绝对指标作为分析工具进行。而在分析各县、区与地级市整体水平之间的差别时,本文以各县、区级政府的财力同比增长速度与地级市整体水平的差值这一相对指标作为分析工具进行分析。

在统计分析过程中,为消除价格因素的影响,本文对所运用的数据均以2003年为基期,运用GDP平减指数进行了价格平减。同时,在计算各地区人均一般预算收入同比增长速度时,均以2003年为基数期计算。而同比相对增长速度为各地区历年人均一般预算收入同比于2003年的同比增长速度与孝感市整体历年同比于2003年的同比增长速度之间的差额,即市辖区和各县级地区的同比增长速度减去孝感市的同比增长速度的差值。

(一)曲线拟合模型分析

对各地区历年人均一般预算收入同比增长速度进行曲线拟合得出结果(如表1所示)。由表1中的R方、F值和Sig值可知,各曲线均在1%的显著水平上呈现为二次曲线,二次曲线的表达式如下:

二次函数:Yn=bn0+bn1X+bn2X2 (1≤X≤7)

一阶导数:Y′n=bn1+2bn2X (1≤X≤7)

二阶导数:Y″n=2bn2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范文5

处理好三个关系

与会专家指出,经过多年努力,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绩,现行行政体制总体上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但也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突出表现在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同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发展环境变化有关,也同传统的发展理念有关,但从根本上看是由于体制机制仍存在弊端。行政体制改革要有力地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须处理好三个关系。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高度重视政府的作用,也要高度重视市场的作用。政府宏观调控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结构优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同时,应加强市场体系建设,特别是注重完善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和维护市场秩序,加快形成统一、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和制度,以利于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正确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这就需要进一步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职能与事权,健全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体制。中央应坚持加强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引导、调控和管理,减少和下放具体管理事项,把更多精力放到制定战略规划、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地方应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在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搞好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强化执行力和执法监管职责,维护市场运行秩序和社会和谐安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行政体制改革与其他方面改革的关系。行政体制改革是国家整个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离不开其他方面改革的支持和配合。这就需要处理好行政体制改革与其他方面改革的关系。应把行政体制改革放到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动,使之服从并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相一致,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建设法治国家相协调。也就是说,应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努力形成各方面体制改革良性互动、协调推进的新局面。

学者们强调,“十二五”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不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不彻底解决,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就不能完全建立;一些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分割的现象不解决,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就不可能真正形成;不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滞后的状况就难以根本扭转;不改变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方式,就不可能建立健全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也难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就会更加突出。总之,只有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才能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抓住四个重点

学者们认为,行政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结合部,在改革中占有重要地位。着眼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应抓住四个重点。

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应彻底摆脱传统的计划经济观念与做法的羁绊,使政府职能由无限型向有限型、管治型向服务型转变,进而实现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性转变。

完善宏观调控和管理体系。政府所具有的公共权力行使者、政策措施制定者、经济活动管理者、国有资产代表者、改革创新组织者的特殊地位,决定了政府对经济发展方式具有多方面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合理、有效地发挥政府的作用。特别是在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重大经济关系、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政府应该有更大的作为,尤其要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社会政策和信息服务的导向作用。

创新行政管理制度和方式。首先,规范和健全决策制度。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合理规定决策权限,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改变拍脑袋决策、越权决策、不按程序决策的行政行为。其次,树立现代行政管理理念,广泛利用社会力量,善于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创新管理手段,优化管理流程。再次,坚持推进政府组织机构改革,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

健全行政绩效评估和问责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管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制度性保障。应全面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度改革。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完善行政绩效评估标准、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具体办法。坚决改变那种助长片面追求GDP增长速度的政绩标准和考核评价制度,切实把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作为考核评价行政绩效的重要标准和指标。有效引导和督促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正把更多的精力和资金资源投入到结构调整中,实现科学发展、节约发展、和谐发展。

加快三项改革

学者们提出,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当适当加快,又不能操之过急。当前,应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三项具体改革。

加快省直管县改革,减少行政层级。应把省直管县放在我国城乡发展一体化大战略中来审视。加快地方纵向权力结构调整,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制度框架。按照中央部署,调整行政管理的纵向层级,实行强县扩权战略,减少管理层次,提高管理效能。进一步划清中央政府、省、市、县的职责权限,明确不同层级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并建立中央与地方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通过省管县改革,推动管理重心下移。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范文6

一、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全面实现国库单一帐户集中收付。

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改革。2009年按照省财政厅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新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了更加科学、规范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部门预算实行了综合预算管理。围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探索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市级开展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本年度已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项目30个。二是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日臻完善。根据国库改革要求,经过三年来的不断实践与探索,已基本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方式”的现代国库管理模式,并走在了全省先进行列。2009年市级预算单位全部实现由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转轨,运行程序良好。三是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成效显现。严格落实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票款分离”管理办法,全市实现了彻底的罚缴分离和票款分离。今年加强对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监督检查,执收执罚单位未发现一起违纪行为。

二、规范和健全产权交易市场。

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功能,2009年将拍卖机制引入公有产权交易,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管”“办”分离。1—11月份,市产权交易中心累计完成产权交易项目89宗,成交金额3.19亿元,盘活存量资产21.97亿元。

三、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继续抓好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建设和现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研究制定了我市实施《政府采购法》具体办法;做好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的同步编制,对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1—11月份,全市通过政府采购累计支付采购资金25400.73万元,节约资金3646.01万元,节支率达12.55%。

四、不断扩大会计委派范围。

2009年对应列入委派范围的基建项目和需重点管理的其他支出项目,全部实施了会计委派。到目前实施委派的基建项目和需重点管理单位7家。委派人员参与项目工程的立项、设计审查、招标等前期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严把资金支付关和审批关,确保委派工作取得了实效。

2010财政体制改革重点方向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编制水平。认真做好2010年预算编制工作,围绕建设“实力、活力、魅力”××*战略要求,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整合资金,集中财力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不断深化预算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巩固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成果,规范科目使用,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改革政府支出责任,认真落实国家政策,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提出改革措施,积极做好资金调整测算工作,理顺各级政府横向、纵向支出责任,促进公共财政建设。进一步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总结经验,继续扩大试点范围。

二、进一步推进以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的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扩大试点范围。重点加强对抚宁县的督导,使抚宁县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督促××县、××县及××县在搞好两个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试点乡镇的基础上,力争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开,并积极推进四个区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探索化解乡村债务措施。要切实解决农民反映的税改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稳定。

三、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改革对事业单位的财政供给方式,实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的转变,增强事业发展活力。按照全市事业单位改制的总体要求,在摸清事业单位资产底数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企业改制的成功经验,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全市“事改企,企改制”工作顺利完成。

四、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我市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新办法,研究建立专司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行政事业性资产实行产权集中管理,对收益实行“集中收缴、专户管理、专项使用”。

五、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抓好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建设和现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继续深入宣传《政府采购法》,在总结几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政府采购的检查力度;做好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的同步编制,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