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基本知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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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基本知识

劳动防护基本知识范文1

在调查的寿光市企业980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中,职业卫生相关知识总体知晓率为66.2%,其中知晓“职业病能预防”的人数最多为751人,知晓率76.6%;知晓“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的人数最少528人,知晓率为53.9%;而知晓“劳动保护设备重要性”的人数也较少536人,知晓率仅54.7%,见表1。

2寿光市不同类别职业工人卫生知识知晓情况

在调查的980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中,男性600人,卫生知识知晓率61.8%,女性380人,知晓率70.6%,卫生知识知晓率女性高于男性,男女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04,P<0.05);调查年龄30岁以下的企业劳动者245人,卫生知识知晓率78.3%,30岁~588人,卫生知识知晓率65.3%,41岁以上147人,卫生知识知晓率51.3%,3个年龄组间职业卫生知识知晓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1.36,P<0.05);调查城镇户籍企业劳动者392人,卫生知识知晓率76.6%,农村户籍588人,卫生知识知晓率62.1%,城镇户籍企业劳动者的卫生知识知晓率高于农村户籍企业劳动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2.69,P<0.05),见表2。2.4获取职业卫生知识的途径寿光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主要通过广播电视(38.1%)及报纸杂志(35.6%)获取职业卫生知识,同事交流次之(21.6%),以专业培训(2.5%)和向有关部门咨询(2.2%)获取职业卫生知识最少。

3讨论

劳动防护基本知识范文2

任磊:当前,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纤检系统也正处在这样一个重要历史交汇点。面对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必须具备“跳出纤检看纤检,跳出纤检发展纤检”的远见和勇气,激发新思考,激励新斗志,纤检人必须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更新思想观念,紧跟时代步伐,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适应市场发展新需求,适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努力找准自身定位,进一步明确肩负的历史责任,进一步提升纤检工作的有效性。

根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的规定,专业纤检机构主要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行政监督等职能。我们山西省纤维检验局是山西省唯一的专业纤维检验管理机构,在依法履行纤维质量监督职能的同时,受山西省质监局的委托承担纺织皮革制品质量监督职责。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如何有效发挥纤检机构职能作用,如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赢得各级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企业的认可,是纤检改革面临的新挑战,也是对各级纤检机构提出的全新课题和迫切要求。

我认为纤检工作应该紧贴民生工程,强化服务意识,促进和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只有服务国家经济和产业大局,紧贴民生工程,提高履职和服务质量,把服务民生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监管,创新服务发展理念,主动改革,积极应对,摒弃僵化的思维定式和不符合时展潮流的工作模式,自我革命,自我加压,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杜绝“关、卡、压”的工作作风,才能赢得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实现对企业和市场有效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促进纤检事业的健康发展。

记者:您认为此次改革纤检机构的机遇与出路何在?请结合山西实际谈谈如何才能实现纤检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任磊:山西是资源大省,经济结构相对单一,尽管天然纤维资源相对较少,就履行纤检职能的基础条件而言,山西在全国既是产棉省,也有一定产量的茧丝,虽然纺织服装、皮革产品制造业不发达,但消费市场很大。

近年来,我们强化了纤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树立了以质量为中心,做服务大文章的理念,细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具体做到了“三个坚持”来强化服务:一是围绕山西“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战略,为提高棉花、茧丝、絮用纤维制品等纤维质量及其竞争力,规范生产和经销企业的质量行为,坚持为企业服务;二是坚持从繁荣和规范市场、满足市场对纺织皮革制品检验服务的需求出发,坚持为市场服务;三是为促进纤维产业发展,适应新原料、新产品、新技术的发展形势,走产学研发展之路,坚持为科技和标准化服务。

记者:山西局作为较早树立“以质量为中心,做服务大文章”的省份,有哪些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

任磊:从前几年开始,我们根据山西的实际情况,围绕省质监局的工作部署,主动作为,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首先是以宣传为先导,营造全社会重视纤检质量安全的氛围。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我们积极开展质量宣传咨询和服务活动,认真做好质量投诉工作,竭力服务消费者,维护企业正当的权益。每年“3·15”和质量月期间都联合太原市各大商场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采取图片展示、音视频播放、发放纺织品服装安全消费常识、洗涤及维护保养要点、“黑心棉”鉴别常识宣传单,现场解答群众问题等方法进行便民服务。每年义务开展“阳光纤检三进(进高校、进幼儿园、进工地)”警示宣传服务活动。我们还根据投诉情况形成投诉热点质量分析报告,以简报的形式寄送给生产和经销企业,起到预警提醒的作用。我们面向社会和市场,实验室开放常态化,编印科普书籍免费赠送。定期邀请企业、学校、媒体等单位的代表走进实验室,主动邀请前来办事人员参观了解检测设备和检验检测工作流程、相关知识,免费赠送《纺织皮革制品消费指南》和《纺织及皮革制品基本知识》等科普资料,进一步加强相互沟通,扩大了社会各界对纤检工作的认知度。

其次是以帮扶为重点,积极为企业提供标准技术服务。我们拥有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和技术人才队伍,具备开展棉花、毛绒、茧丝、化纤及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劳动防护用品、救灾用物品等九大类261种产品的检测能力,同时实验室还拥有纤维和纺织皮革制品标准文献和图书资料上万份,掌握最新的技术标准和科技发展动向,具有较强的技术资源,在全省纤维及纺织皮革制品监督和检测领域处于主体地位。

如何发挥纤检技术优势,变部门资源为社会资源,我们提出了“进企入市搞培训、现场指导解难题、质量分析找问题、改进管理保质量”的帮扶措施。

“进企入市搞培训”即深入企业开展检验技术和标准等免费培训服务,提供最新标准和国家相关政策,提高企业的采标率;进入商场开展纺织皮革制品质量知识培训,讲解商品鉴别及维护保养常识,提高经销企业的服务水平。

“现场指导解难题”即定期派技术人员到生产第一线,了解生产工艺和质检状况,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完善检验条件;定点定人到商场进行巡回检查,了解商品质量信息,对存在的标识、外观等质量问题随时指导经销人员纠正或下柜,对消费者的投诉或咨询现场给予解决。

“质量分析找问题”即与生产及经销企业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及时反馈产商品质量信息,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提供质量分析报告,帮助企业分析查找原因。

“改进管理保质量”即通过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查找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改进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产品质量。

第三是以沟通为桥梁,加强同相关各部门的互动合作,促进同监管企业的良好关系。近年来,我们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促进社会各界理解、支持纤检工作。在纤维质量管理工作中,加强同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农业厅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棉花、茧丝质量工作信息,主动反馈企业质保能力状况,为推动全省棉花质检体制改革作出积极的贡献。在集团采购絮用纤维制品及床上用品质量监管工作中,加强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民政厅等部门的联系,共同制定监管措施,严把产品质量关,成为全国较早在这些领域开展监管合作的省份。在处理同监管企业的关系中,加强沟通交流,多次召开生产经销企业座谈会,宣传国家政策和国家标准,实验室开放常态化,讲解纺织皮革制品安全常识和技术要求,强化同企业的鱼水关系。这些措施极大地宣传和扩大了山西纤检局在社会上的影响,使纤检工作融入社会的每个角落,提升了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记者:你认为当前改革对纤检机构的基础能力建设带来了怎样的挑战?具体到山西是如何应对的?

任磊:纤检事业要持续发展和健康发展,只有扎扎实实地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才能有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才能充分应对改革带来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为此“科技兴检,人才强检”显得尤为关键。

良好的检测装备是技术机构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保证检验数据准确公正的前提。尤其是近年来国家标准日益更新,欧美纺织品安全技术法规不断出台,新纤维新面料的不断面世,消费者和企业要求的检验项目日益增多,对仪器设备的要求更加严格,加快装备更新换代、技术升级势在必行。事业要发展,人才是关键,最精密最昂贵的检验设备,没有人员正确地操作和使用,也只能是摆设。为此,做好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工作更为迫切。

近年来,我们从实验室建设、设备改造、业务拓展、质量管理等多方面推进,不断提高硬实力。一是在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工作中,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省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加强检验装备的改造,先后投资1000余万元购置了HVI大型棉花综合检验仪、气质联用仪、液相色谱仪、劳动防护用品检测仪等高精设备;三是结合山西产业发展,成立了“山西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全国纤检系统率先开拓了劳动防护用品检测业务,服务山西安全发展;四是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加强内部检测工作质量控制,取得国家“计量认证”、“机构验收”及“实验室认可”资质和证书,保证了检测结果的科学、公正、准确,可靠;五是目前正在建设7000平方米的纤检检测基地。

劳动防护基本知识范文3

保证安全措施方案

工程名称: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通道工程五标段 监理单位: 吉林省东禹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金光道集团经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 2012年05月01日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

安全工作是搞好生产的重要因素,关系到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施工安全条例》制定系统、周密的施工计划及安全施工生产措施。

一、安全保证措施

1、成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2、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在作业地点挂警告牌,严禁违章操作野蛮施工。

3、经理部内要有严密的安全监督体系,并经常对参施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4、安全人员均持证上岗,认真负责。专职安全员要认真做好安全监督工作,建立安全台帐,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及参施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参施人员都要进行学习,积极贯彻上级颁发的安全施工文件、规范、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各专业人员都要参加专业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特殊工种更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6、施工操作人员佩带安全防护工具,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反光背心,安全帽。施工机械旁严禁站人或者临时休息,并设有专人看管。

7、在施工范围附近摆放安全锥、警示牌前后,无论是全封闭或半封闭,专职安全员均应全天在施工现场进行看守;施工员身穿反光背心,手举指挥旗,警示司机缓行,前方施工,确保行驶安全。

8、开始进场施工,我们将派4人(前后2人),指挥交通,摆出“前方施工,缓慢行驶”警示牌;

9、施工完成进行封闭后,必须派专职人员24小时蹲守,指挥交通,对翻倒的防撞锥及时扶正,一旦车辆发生安全事故,及时通知经理部及交警进行处理;

10、技术交底单中有安全交底内容,保证施工人员安全操作。

11、施工现场设置足够的照明装置,以便施工,夜间施工设红色标志灯。

12、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注意安全防护用品的投入,对施工安全生产所需的各种安全设施,在资金上予以充分保证。

13、经理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彻底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坚决不予开工。

(二)、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1、工程施工中建立定期检查线路、设施制度,并把检查结果存档备查。保证用电安全。

2、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禁止使用素胶软线,成束架空及沿地敷设。

3、配电系统采用分级配电、三相五线制的按零保护。配电箱内保证电器可靠完好,其线形、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标明用途,开关箱外

观完整、牢固。满足防雨、防水、防尘的要求,统一编号外涂明显色标,停用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各种电器设备及其电力施工机械与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采取可靠接零或接地保护,同时设两极漏电保护装置。

5、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插座保证完好,电源线不任意接长或调换,工具的外缘线完好无缺,维修保养有专人负责。

6、 220V照明电源按规定布设,装设灯具,并加装漏电保护器,照明电电压小于36V,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好,电源线使用橡胶套电线,禁止用塑胶线,行灯有防潮防雨水设施。

7、电焊单独设开关,外壳作接零或接地保护,焊线保证双线到位,无破损。

8、处理机械故障时,使设备断电、停水、在施工设备送电前,应通知有关人员。

9、各类用电人员均掌握与安全用电有关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按规定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10、用电人员各自保护好所用的设备的负荷线、地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解决。各种上岗人员持证上岗,防护用品安全有效,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指导,非专业电器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三)、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1、现场施工机械定期检测,并做好安全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2、对各施工专业队、施工机械签定安全协议书。

3、机动翻斗车时速不超过5公里,行车中不准带人,卸料时保持安全距离并设挡墩。

4、乙炔灭火器采用金属防爆膜,禁止使用胶皮薄膜代替。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大于5m,两瓶同焊时,间距大于10m,严禁用浮筒式乙炔灭火器。

6、工程设备施工前进行性能检测,合格后才准许使用,专人操作。

8、加强对司机安全意识教育。

9、夜间加强巡逻,以免非相关人员破坏。

(四)、火灾安全防护措施

1、建立经理部、施工队、班组三级防火责任,明确职责。

劳动防护基本知识范文4

关键词:市政工程;安全管理

一、市政工程特点。

(1)施工人员意识薄弱。

目前,市政一线工人大量是从农村中农民转化而来,缺乏市政工程施工经验,自身安全保护知识缺乏,对不良行为自控能力较差,人员流动性大,缺乏一系列的安保知识教育和安保制度的约束,容易造成这类群体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2)施工环境比较复杂。

市政工程施工既有城市立交等高空作业,也有地铁等地下空间施工;既有跨河流的大桥施工,也有穿越山体的隧道工程;既有一次性作业,也有改造、整治等维护内容;既有主体工程,也有管线配套施工;既有郊区空旷的作业场面,也有市区交通拥堵地段的作业环境。因此,市政工程的作业环境有着相当程度的复杂性,这给安全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3)承包关系复杂。

市政工程存在不少分包情况,公司往往仅派几个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管理。人员配备本身不足,分管安全的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使得分包情况难以在施工期间建立和落实企业责任制,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产生了较大影响。

(4)作业难度比较大。

城市市政高架、桥梁项目施工,不仅存在高空作业,而且往往下方两侧道路作为车辆、行人的交通通道,通行不断,对脚手架安全、高空吊装等都产生较大影响。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往往可能伤及过往车辆及行人,影响面大,给社会带来一定损害。

二、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机制方面

尽管我国就安全管理方面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同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安全责任混淆不清,各个主体单位出于应付,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能及时有效地做出处理;二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违法违纪行为没有进行及时惩处,缺乏相应的奖惩措施;三是社会舆论监督不到位,未能及时、客观地报道安全生产事故,甚至出现漏报、瞒报等现象;四是缺乏规范的市场机制,特别是业主不规范的市场行为给建设施工埋下安全隐患。

(二)执行方面

一方面,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很多市政施工企业逐渐意识到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政施工企业一味地追逐经济利益,另外进行安全管理需要花费较高的成本,进而导致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停留在口头上,根本没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另一方面,由于行业的特点及施工的特殊性,导致该行业的从业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使得我国的安全事故远远高于发达国家。

三、加强市政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强化现场环境的安全管理。

考虑到市政工程施工的现场环境会比较复杂,应该就施工的环境进行控制!控制复杂环境就要多设立管理部门,在施工项目部设立现场安全部门经理,经理以下应该分设安全主管和健康主管。安全管理包括施工安全"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等;健康管理应该分设健康检查部门、环境检测部门。健康检查部门要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对工人身体情况进行抽样调查;环境检测部门要对施工环境的水文、地理、尘土、噪音等环境问题进行监管。

(二)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处理好安全与思想的关系。我国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的总指导方针,也正是要求我们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将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或安全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以最大可能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要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从思想源头上提高职工安全作业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知识。安全教育首先要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以增强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其次职工必须熟悉施工工艺、方法,施工生产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再次就是结合自身工种特点,加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包括特殊作业安全防护的培训教育。

(三)在企业内部设置安全组织机构。

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企业负责人应在企业内部设置安全组织机构,机构的设置要体现高效精干,有较强的责任心,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便于统一指挥、步调一致。机构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确保安全指令的顺利下达,安全措施落实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到位。同时负责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中的违章、违规行为,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相应处理。一般来讲,安全组织机构的具体设置视企业的规模而定。大中型企业要有独立、专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小型企业则根据具体情况,可只设置兼职工作人员。对于工程队比较集中、工种不多、作业简单的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可只设到队一级,下面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对于大规模、复杂的项目,则相应组成相当规模的管理组织,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要保证组织机构行之有效。

(四)加强与监理方的沟通,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监理工作任务中,根据条例规定安全监理及其责任已经名列其中。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安全监理责任,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明确了监理的部分工作目标,同时为如何实施安全监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监理内部安全检查制度》相关要求,监理人员在监理验收过程中,依据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逐项检查和落实,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结语

总之,安全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管理者应不断深人地研究和探讨,把安全生产贯彻到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使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减小到最低限度,从而有利于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劳动防护基本知识范文5

一、整治目标

提高事故多发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范围

这次专项执整治的对象为年度工伤事故多发企业及其他存在较大、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

根据区安监局的有关要求要求,选择并确定一批重点检查企业,列入专项整治的检查对象。其中,一类镇乡(街道、潘火)安监所对本辖区前30名的事故多发企业进行一次执法检查、二类的应选择前20名、三类选择前12名。

我镇根据自身实际,在完成区安监局下达的任务之外,对年度发生工伤事故在三次(含)以上的单位,都列入本次检查对象。

三、整治内容

此次整治分生产作业场所安全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等两大块内容进行。

(一)企业管理制度

1、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职能部门、各级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进行奖惩考核;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认真记录安全生产台帐;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金属焊接与切割工、登高作业人员等)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企业应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培训的主要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方案,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落实整改时间、资金、措施和责任人。

(二)生产作业场所安全

1、机械设备、设施

(1)凡在离作业面2米以内的齿轮、皮带轮、联轴节、链条轮等转动机械部位应加装完整、有效、可靠的安全防护罩。

(2)按照“有台必有栏、有洞必有盖”的要求,上下楼梯、走台、平台应有可靠的护栏和踢脚挡板,平台、梯脚应设防滑措施;深坑、沟、壕应有护栏或盖板。

(3)企业应购置合格机器设备。机器设备上的安全保护装置应当敷设规范、安装牢固、绝缘可靠、使用安全、灵敏有效,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

(4)危险性较大的操作岗位应有紧急自动刹车装置,并能自锁或连锁。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年检,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用电设施

(1)固定电器设备、穿线金属管、机械的所有导体件必须采用保护接地(零)措施,有接地标识,并定期测试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在同一供电网路中,不允许一部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而将另一部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零。

(2)保护接地(零)必须符合《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3)电器控制柜、配电箱(板)必须安全规范安装,落地箱(柜)底面应高出地面0.05­­-0.1米,箱(柜、板)内外完好、无杂物、无积水。电气线路的绝缘、屏护、机械强度符合要求,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电线应套管。闸刀不得破损,严禁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电气控制必须与实际使用动力匹配,每台用电设备必须实行单台受控。局部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

(4)移动式电气设备应建立台帐,并采用漏电保护、保护接地(零)双重保护,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橡胶电缆,长度不得超过6米,中间无接头或绝缘层破损,不允许随地面跨越通道,应定期测试绝缘电阻,符合绝缘要求。使用移动电气设备时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接电源。

(5)危化品仓库等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应安装防爆型电器设备。

(6)防雷接地系统应符合要求。

3、作业现场管理

(1)应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禁止从业人员不戴专用防护用品和专用工具接触具有腐蚀、易燃、氧化等特性的危险化学品。

(2)在未切断电源时,严禁将头等身体部位伸入机器危险部位。严禁两人及两人以上同时在机器、设备的危险部位进行操作。

(3)检修作业前应先停机,切断电源并在开关处挂“有人检修,切勿合闸”警示牌。禁止在设备运转未停妥时进行检修。

(4)凡进行登高、现场动火等危险作业前必须开具作业票证,派遣现场监护员,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4、作业环境

(1)在危险场所设置规范、醒目的“严禁烟火”、“当心机械伤害”、“当心触电”等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厂区、车间内设限速标志。

(2)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堵塞或占用。

(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等物品的堆放高度应根据其承重能力、堆放方式等实际情况整齐、定置堆放,沿人行通道两边不得有突出或锐边物品。原材料、产品堆放区应与生产车间分开。车间车行道和人行道应符合要求,地面平整清洁防滑,无障碍物。

(4)作业场所必须具有良好的通风和防尘设施,夜间作业时应配置符合夜间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严格区分生活区域、生产区域,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仓库、生产车间应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消防橱窗、配电箱1米范围内不准堆放无关物品。

四、整治时间

2012年3月26日—4月30日。

五、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时间:3月26-3月31日。

在镇安监人员业务培训会议上进行动员。各相关企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专项整治目的和要求。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时间:4月1日—4月8日。

企业要根据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分析,周密部署,制定内部整治方案,向全体职工传达贯彻、布置落实,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企业生产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彻底安全检查,不留死角。

(三)集中检查阶段。时间:4月9日—4月25日。

镇安监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整治要求对相关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填写检查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事故隐患或问题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一般为7至10日。对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一律从严查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时间:4月26日—4月30日。

镇安监所应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汇总。

六、整治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引起高度重视,通过对照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相关人员提出整治方案,落实整改,并确保整治工作措施、人员、责任、资金、时间五到位。

劳动防护基本知识范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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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性质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 合 同 期 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熟练期(见习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 有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 2、 无固定期限。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本合同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工 作 内 容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__________________岗位的(工种)工作。并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基本知识的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甲方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规定。 劳动报酬 甲方根据乙方所在岗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乙方在(试用期、见习期)月工资为月份______ 元,试用期(熟练期、见习期)满月工资为_________元,不低于最低工资_________元。 乙方工资调整、资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执行。 劳动 保险 福利 待遇 1、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有关待遇,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2、 乙方因工死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3、 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国家、省或《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4、 在合同里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纪律 甲方执行国家、省有关劳动纪律方面的规定。乙方应服从甲方领导,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变 更 、 解 除 、 终 止 劳 动 合 同 的 条 件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 经考核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2)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况。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8) 甲方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 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依据本栏第3条第(5)(6)(7)(8)项解除合同: (1)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能随时通知四方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6、除本栏第5条规定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时,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须经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3、本合同应妥善保管,它是建立劳动关系,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签章及鉴证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续订合同事项 续订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_________年。改变后的新工种(工作)为 ,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