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文明城市测评报告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文明城市测评报告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区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以20*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强化社会管理,提升我街公共安全的整体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创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打防控机制,加强社会管理,深化平安*建设,确保实现群众安全感达到85%以上,公共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100%,群众对“黄、赌、毒”问题治理认可率达到80%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街道成立“公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谭卫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许可,*派出所所长朱济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工商所所长彭玉年、*街司法所所长陈春燕,*派出所副所长黄向华、街综治办主任赵专、社区管理科科长魏伟红、城管科科长单政学、出租屋管理中心主任何晓莉、茅岗社区党委副书记彭汝华和各社区居委会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综治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赵专为办公室主任。
四、主要任务
(一)分解工作任务。根据区创建办提出的十二大整治项目之九“公共安全”项目的具体条目内容和《*街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进行分解(分解表见附件),每一条目确定一个主要责任单位,由主要责任单位制定细化的工作方案,协办单位全力配合。
(二)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创建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扫除“黄赌毒”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健全和完善我街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管理机制,确保群众安全感达到85%以上,全面提升“公共安全”项目的达标率。
(三)做好申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相关项目的材料准备,认真做好资料的建档工作;配合街创建办做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点的推荐工作,精心安排好相关的迎检保障工作。
五、工作步骤
街道“公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评阶段(20*年5月30日-6月9日)
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相关部门、科室对照20*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测评达标责任分解表》相关条目的要求,组织自查自检,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二)检查督导阶段(20*年6月10日-6月25日)
由街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检查组对项目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创建项目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加大力度进行整改,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做好迎接“区检”、“市检”的准备。
(三)全面整改阶段(20*年6月26日-10月30日)
大力整改“区检”、“市检”中发现的问题,抓好创建成果的巩固工作,以最佳状态迎接“国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科室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工作组织协调有力。
文明城市测评报告范文2
一、立项督查事项:
(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督查依据:为推进市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市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成果工作实施方案》及《市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6年重点工作分解方案》要求,对卫生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内容:
1.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
2.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
3.《市民文明公约》、《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宣传教育;
4.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情况;
5.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6.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
7.环境面貌改善情况;
8.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9.志愿服务队组建及活动开展情况。
10.区、州、市文明办、市创城办对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测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
督查依据: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州市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达到的各项任务指标。
督查内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居民健康档案、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规范管理情况,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
二、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实地督查、催报督查等方式进行,由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
三、督查时间
4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公共卫生工作
7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公共卫生工作
9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12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公共卫生工作
四、要求
文明城市测评报告范文3
省文明办:
根据2014年8月下旬国家统计局湖南省调查总队文明城市测评组对**进行的文明城市测评报告,我县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整改问题和整改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成立了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县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照任务,切实整改
相关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按照具体整改问题和时间要求,想办法、添措施,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1.筹措资金,大力改善城市硬件设施。针对县城城区整体较为陈旧的问题,我县多渠道筹措资金,启动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瓦屋面捡漏添瓦、平屋面的防水隔热、破损严重的外装修、厨房卫生间铸铁排水管的更换、疏通化粪池及排污沟、环境美化、增设修改盲道和人行道等。截止目前已完成旧城区西北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修缮加固改造住宅424户,建筑面积3.24万平方米,增加、维修人行道、盲道1300余米。启动了城市绿化工程,目前该工程已完成立项、财政评审,进入了招投标阶段。另外,还集中力量对县城范围内的所有在建工程的现场环境与卫生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制定了完整而系统的管理模式,基本杜绝了工地通铺等现象的发生。
2.加大力度,创建宣传效果明显。在城区增设巨型公益广告5处,创建宣传标语牌1000多块次,创文知识宣传专栏200个,张贴宣传海报300套,添置文明餐桌牌3000余个,道德守礼提示牌1000余块,树立、张贴“讲文明、树新风”提示牌500个,公共场所新增逃生标志100余个。基本实现创建工作宣传全覆盖、无死角状态。
3.立足社区,促进人际关系和谐融洽。由文明办牵头,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社区工作,加强与居民的联系,开展了“公民阅读日”、“文明社区、小区创建活动”、“展板进社区――文明居住宣传”等一系列活动。以活动为抓手,进一步促进社区人际关系的融洽和谐。同时,大力加强社区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的队伍建设,在2014年启动了“平安城市”电子防控系统,该系统的51个高清视频监控点位覆盖了城区主干道、发案率高的重要路段及东、南、西、北四个社区的重点部位和路口,2015年还将新增25个监控点,加强对社区盲区的监控。
4.强化措施,公共环境明显改善。一是针对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和乱张贴乱涂写等不文明现象,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和张贴遵德守礼提示牌等手段,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广大市民争做文明守礼人。二是在各单位、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显著位置上张贴“严禁吸烟”方面的标识,并且也都安排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劝导市民禁止吸烟等不文明行为,经县文明办、爱卫办督查,目前基本消除了公共场所吸烟现象。三是加大了对占道经营的清理整治力度,在市场附近划线规范了流动摊贩的经营位置,较好的杜绝了占道经营现象。
5.新增车辆,优化公交线路建设。针对公交车车况老化,发车间隔时间较长的问题,我县进行了全面整改,在原有基础上新购了19座梅花新王中巴车10台,14座电动公交车12台,确保了每条线路车辆的数量,设立公交站台20个、站牌23个。运营线路调整为6条,其中第6路线往返于西城区10公里,交替使用电混公交营运,其余5条线路主要往返在县三桥以内,营运时间统一为早6:30至晚21:30。
6.强化力量,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针对为民服务热线和其他法律热线过忙、难以拨通的现象,县司法局法律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由以来的2人增加到3人,并安排了详细的坐班制度,确保时刻有人接听热线。同时,还将长号更换为了短号,便于群众熟记、拨打。二是加强了文明劝导工作力度,新增文明劝导员200余人,对乱穿马路等不文明现象进行劝导。三是加强未成年人工作力度。全县各乡村学校青少年宫都已安排一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对青少年宫的日常管理、活动开展、资料收集等工作。加强网吧的日常巡查力度,今年以来,针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上网现象,共出动检查人员300余人次,检查网吧110余家次,开展突击检查行动5次,共查处违规经营3起,其中警告、责令改正1起,立案调查2起,整合关闭网吧1家。
二、咬定目标,坚持不懈
此次测评暴露了我们在创建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我们将以此整改为契机,为今年创建全国文明县城,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全面做好创建各项工作,实现再次迎检上台阶、上档次的目标,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手段和途径,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真正做到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
文明城市测评报告范文4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由来已久。从1984年中央“五四三”活动指导委员会(中央文明委的前身)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创建文明城市的经验发端,至今已有23年。1996年,中央十四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10年前,要建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文明城市。1999年、2002年,中央文明委分别评选表彰了两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烟台市是首批53个城市之一。2004年,中央文明委正式部署考评命名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并明确规定,申报对象必须是前两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
在此背景下,烟台市确立了“高点定位、自我加压、奋力拼搏,努力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于2004年正式申报,并于2005年10月首批被命名。其经验和做法给了我们以下几个方面的启示:
一、在指导思想上,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多年来,烟台市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注重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其主要方式,一是选准主题,旗帜鲜明地加强正面灌输。早自1990年始,就坚持每年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市分农村、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五个层面,采取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开办专题讲座、组织优秀党课下基层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集中教育活动。二是强化对比引导,更新发展观念。针对干部群众中一定程度存在的“自满自足自负”和“畏首畏尾畏难”情绪,选择了全国14个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全省17个市及周边城市三个座标,分1980年、1999年和“九五”以来三个阶段,对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对比,使干部群众清晰地看到,改革开放的前10年,烟台在全国14个首批开放城市中的发展位次稳中有进,而“九五”期间,17项主要经济指标有11项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通过比较,干部群众普遍认识到:看不到差距是最大的差距,认识不到危机是最大的危机。进而增强了“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的忧患意识,形成了破满破难、奋力赶超的斗志。
思想建设的成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撑。2004年,全市GDP达到1630.89亿元,增17.5%,在14个首批沿海开放城市的排名由第8位前移至第7位;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4亿元,增33.8%;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0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660元,分别增10.4%和13.1%。烟台进入中国综合实力30强城市。同时,社会事业也取得新突破,分别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全国文化模范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最佳中国魅力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等荣誉。
中央文明委决定命名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后,烟台市委、市政府认为,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最有说服力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一张含金量非常高的“城市名片”。全市上下要在四个方面达成共识:一是争创文明城市突出了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及以人为本思想,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二是争创文明城市有利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是推动烟台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有力手段;三是争创文明城市有利于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造福群众的德政之举、民心工程;四是争创文明城市活动内容广、标准高、指标细、测评严,全市上下同创共建,有利于把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先后召开了市文明委全会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提出了明确目标:到2005年,力争全面完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基本指标,确保首批进入全省文明城市行列,力争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同时要求,切忌形式主义,在群众“最盼”上赢民心,在群众“最急”上见真诚,在群众“最怨”上改作风,让群众真正在创建活动中见到利益,得到实惠。
二、在创建目标上,要始终坚持提升素质,优化环境,打造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
(一)以提升市民素质为根本,广泛开展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从1993年开始,烟台市以治城、育人、树新风为主题,以塑造繁荣、美丽、有序的城市形象为目标,广泛开展了以“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双文明”月活动。配合教育活动,组织编写了各类市民教材读本,既有总体性的《烟台市民文明手册》,又有每年一册的《市民素质教育读本》、《农村思想道德教育材料》,还有针对性较强的《文明市民公约》、《市民行为十不规定》等,形成了规范化、系统化的市民思想道德教育教材体系。
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下发后,市委下发了“以德治市”工作意见,倡导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道德实践活动。围绕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开展了“争创学习型社会、争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人才”活动;围绕抗击“非典”,组织开展了“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等活动;围绕城市绿化美化,在文明单位和市民中开展“捐植文明林”活动,组织了30多万人次参加“爱市义务劳动”;围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了小公民“五小”实践等活动。驻烟部队积极支持和参与创城工作,开展了“为烟台增魅力,为驻地添光彩”主题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市民思想素质得到提高,精神境界得到升华,道德情操得到陶冶。
(二)以加快城市硬件设施建设和城市绿化美化为基础,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按照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和“年年有变化、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的要求,三年来,投资40多亿元,构建了“贯通南北山海、拓展东西两翼”的城市框架,完成了滨海景观带等200多个建设项目;对中心街区两侧的建筑进行了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路灯安装、统一路面铺设,统一管线改造;投资8000多万元建成了国家一类图书馆,投资2000多万元建成了高标准的艺都影剧院,对市博物馆、美术博物馆等进行了修缮改造;投资4000多万元搬迁烟台山驻军并进行了一期保护开发。在抓好标志性景观建设的同时,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两年来,先后对27个居民小区进行改造,直接惠及4.5万户约15万人。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3平方米,人均公共体育设施面积超过0.6平方米。
(三)以强化城市管理、建设高效开放的政务环境为重点,打造城市及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了城市综合执法队伍;把市场机制引入城市管理,对公共卫生管理、园林绿地管理等进行招投标,城市卫生保洁率达到100%;以优化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文化市场管理为重点,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公共安全感调查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
在创建活动中,烟台市特别注重建设高效开放的政务环境。一是从1994年开始,在全国率先推行公开办事内容、办事标准和程序、办事时限、赔偿标准等社会服务承诺制度,有效地规范了政府行为,和国务院纠风办在8个部委和12个大中城市推广了这一经验。二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将有行政审批权的31个部门集中,建立了一条龙办公的“行政审批中心”。三是利用电视面对面、广播热线、网上对话等渠道开展政府部门与市民对话,倾听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开展“万人评机关”活动,通过报纸和网络投票、向企业和市民发放评议票等形式,对党政群机关进行评议。评议分热点和非热点部门排出名次。对后三位的部门和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连续三年后三位的部门调整领导班子。这一做法有效地解决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及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
(四)以开展活动为载体,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以诚信创建活动为主题,组织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诚信单位”、“百佳文明诚信企业”等活动,实施了“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建立了万家企业信用档案,完成了“烟台信用网”建设。以爱心城市活动为主题,开展了“一助一”活动,结成帮扶对子3600多个;三年来,全市有120多万人次、3000多个单位捐款1.5亿元,救助困难学生5万多人次,救助困难家庭10万多户次;7356个单位与17174户困难家庭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帮扶关系。广泛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和“送温暖”等活动,筹集希望工程基金810多万元,“春蕾计划”捐款455万元,送温暖基金和职工互助互济储金分别达1300万元和1800万元。
三、在措施保障上,要始终坚持强化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是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和市文明委副主任为副组长,市直和中央、省属40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及5区分管副书记为成员的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文明委具体负责,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对各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实行了“四个一”:即一项重点工作、一名领导分管、一个部门牵头、一套班子专抓。
二是目标管理机制。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高于全省、全国文明城市指标的要求,制订了《关于广泛深入开展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意见》,实施了“思想教育与道德建设”、“城市发展与城市建设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教兴烟”、“阳光政务”和“基层基础创建”六大工程;制订了《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把“六大工程”分解为124项具体任务,落实到16位市级领导、50多个责任部门和单位。各级也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在此基础上,制定目标责任书,提出明确标准,推行“议定事项通知单”制度。对确定要解决的问题,由市文明委签发通知单,明确责任和时限,定期督查,确保落实。
三是物质投入机制。一方面,加大了财政投入,每年仅用于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活动的经费就达40万元,全市集中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市财政均提供专门经费;每年拨专款100万元,用于扶持文艺精品生产。另一方面,认真研究探索新的投入机制,如开发旅游景点、发展产业带动文化设施建设等。去年,组织了首届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推介项目200个,签约项目36个,协议融资400多万元,迈出了创新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机制的重要一步。
四是监督考核机制。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督导与各部门自我督导相结合,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重点监督与经常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在新闻媒体开设了“曝光台”,对不文明言行和创建工作推进较慢的单位进行督导和曝光。许多部门和单位还将创建任务制成公示牌,聘请义务监督员,开通创建监督热线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了严格规范的考核体系,创建工作纳入了各级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与各类评先创优活动挂钩。对工作扎实、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导致创城考核丢分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在方式方法上,要始终坚持广泛发动,深入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郁氛围
2004年4月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市四套班子领导和驻军首长,市直机关科以上干部,市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属单位领导,驻军官兵共1200多人参加主会场会议,市电视台进行现场直播;各县(市)区、开发区领导及机关干部、各界代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为便于市民收听收看,提前下发了通知并在新闻媒体预告。当天,全市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组织了集中收看,有电视大屏幕的城市广场、商场的电视柜台、居民家庭也成了小的分会场,部分企业、农村还利用内部广播播放实况。直接收看、收听动员大会的市民约50万。
动员大会后,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知晓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大新闻和社会宣传力度,新闻媒体开设了专栏专题,以新闻报道、典型介绍、访谈评论、市民言论、公益广告等形式,进行全方位、高密度、大容量的宣传;二是在繁华地段、公共场所、党政机关、学校及社区、主要道路、公交车及出租车上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橱窗,张贴文明公约、宣传单和标语口号;三是通过社区居委会和中小学生,向每一户家庭发出公开信,号召市民共同参与,多作贡献。三次抽样调查的结果表明,市民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达95%以上。
在创城工作中,特别是在宣传发动群众、维护城市秩序和卫生、帮助弱势群体方面,志愿者队伍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烟台市有一支宏大的志愿者队伍,分属工、青、妇及文明办、综治办等部门组织管理,仅治安志愿者就达1.5万人。其管理的可取之处,在于队伍具有相对稳定性,有详细的档案名册,并配有相关标志。
五、在工作重点上,要始终坚持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突出同创共建的总体要求
在创建活动中,烟台市特别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从1993年起,定期通过市民直接投票方式,评选“十佳文明市民”、“十佳服务明星”、“十佳文明家庭”、“十佳窗口单位”,并由市委、市政府召开大会隆重命名表彰;对各行各业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定期组织经验交流;对树立的典型,采取新闻报道、事迹展览、组建先进事迹报告团等形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
文明城市测评报告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关于群众路线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治理城乡脏乱差堵为重点,按照“舆论先行、全民参与、依法治理、整体推进”的思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整治2015年文明大行动测评中反应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加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规范旅游运输服务秩序,不断提升城市功能,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二、目标要求
对照《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文明大行动现场督查责任分解表》,按照重点治理脏乱差堵的要求,落实交通行业工作责任和任务,以机场、车站、码头、维修厂、驾校为重点,以加强公交车、出租车监管为突破口,集中整治2015年文明大行动测评中反应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使交通行业全面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市交通行业文明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四、实施督查步骤和工作重点
(一)按照车站机场码头、公交站、公交车、出租车、旅游车、客运场站、驾培学校、维修厂家8个方面现场测评的标准要求,细化责任分工,进行全面排查。
(二)各督查组要认真疏理排查情况,重点组织好机场、车站、码头和公交车、出租车的规范管理工作,把优质服务和文明执法有机结合起来,以机场、车站、码头和景区景点为主开展文明优质服务活动,强化监督、规范管理、文明服务贯穿到交通系统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努力营造和谐交通运输环境。
(三)各督查组要落实分工责任制,深入基层督导,发现问题,能够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进行全系统通报批评。
(四)各督查组必须按要求做好资料(含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报告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督查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把文明大行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分管领导要带头研究部署,督查领导要集中精力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指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查找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存在的问题。
文明城市测评报告范文6
一、特殊的水资源情势决定了江苏必须要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一)江苏水资源的特点
一是本地水资源不足,多年平均入境水量达到9492亿立方米。二是降水量大,产水率比较低。江苏多年平均降水量994.5毫米,折合水量达1017亿立方米,但由于江苏属于水网地区,水域面积大,蒸发也大,实际降水所产径流仅为降水量的1/4,低于全国,也低于长江和淮河流域平均的产水模数。三是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水的利用效率不高。在江苏,汛期集中了全年60%—70%的降水量,流域上中游来水也主要集中在汛期,大部分排泄入江入海,形成弃水而不能利用。
(二)水生态面临重大挑战
一是水体污染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由于人口多,经济总量大,单位面积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全国平均值的11倍,许多河湖水体超量纳污,水体污染十分严重,三分之二的水域因水质恶化,使用功能受到严重影响。虽然近几年来加大了治理力度,但治理速度还跟不上污染物排放的增加速度。以太湖为例,2012年实际入湖污染负荷中,总磷为0.204万吨、总氮为4.8万吨,分别是全湖允许纳污量的3.0和2.7倍。水污染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是水生态环境退化依然十分严重。一方面,河湖生物种群锐减,并以耐污型种群逐渐成为优势种,湖泊普遍富营养化,导致蓝藻持续大规模暴发;另一方面,河湖萎缩,水域面积锐减。同时,沼泽化趋势明显。由于长期围垦、淤积和养殖,大部分湖泊都存在沼泽化现象,生态调节功能日趋退化。大量污染物滞留河湖,在河湖内部沉淀,日积月累,形成严重内源污染。以太湖为例,污染淤泥淤积面积达到1960平方公里,占整个湖体面积的60%,严重区域淤积的污染底泥达1.5米以上,太湖湖泛生态危害的发生,一个重要原因是与太湖严重的底泥污染有直接关系。
三是洪涝灾害和局部水资源短缺的矛盾依然存在。尽管江苏跨流域调水已经达到一定规模,但是在沿海地区、淮北地区和丘陵山区水资源量不足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根据江苏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中等干旱年份,全省缺水量为28.9亿立方米,特殊干旱年份,全省缺水51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全省缺水10.3亿立方米。
四是水资源浪费现象依然十分普遍。用水效率不高,2012年,江苏万元GDP用水量102立方米,高于发达国家50立方米的水平;现状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约为0.5左右,发达国家为0.7—0.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9立方米,而发达国家为7—9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足60%,远低于发达国家75%—85%的水平;城镇供水综合漏失率达20%,而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早已降至10%以下。大量的水资源消耗直接导致废污水的大量排放,严重破坏了水生态环境,加剧了水体污染,形成恶性循环。
(三)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对保障江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江苏人口多、工农业发达,单位面积出产的经济总量大,排污量也大。据2012年资料测算,当年向河湖排放的废污水总量与本地径流之比达到1‥1.7,为全国平均的15倍多。现有的经济发展模式和用水条件,河湖根本无法承受如此巨大的人口和经济发展对环境造成的压力。
国家正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因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靠无限制的增加用水总量满足用水需要不现实,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精神要求。现在全省用水总量已突破500亿立方米,占全国的约1/10,江苏必将是国家取水总量控制的重点地区。因此,要继续保障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实施用水总量控制,通过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来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
二、江苏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思路与途径
确立水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要求在城乡规划、工程设计、项目建设,工程调度和运行管理等各个方面,确立水生态文明的理念,比如城市规划上,要增加透水面积,包括规划理念和建设材料选取上都要考虑生态的需要等等。要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系,主动适应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调要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和考核制度,严格水行政许可和节水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地下水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水资源费等规费征收,全面强化水功能区管理等。
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求从强化节水立法、健全管理机构、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深入推进载体建设和节水技改、鼓励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方面,将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进一步优化用水结构,切实转变用水方式,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社会。
严格水资源保护。要求从水资源保护的顶层设计入手,做好水资源保护规划和制度设计,并从严格水功能区管理、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加快水源地达标和备用水源建设、加大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力度、实施农村饮水健康工程、加大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疏浚整治、推进地下水控采压采和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全面加强河湖水域管理。从实施河湖水域“占补平衡”,建立健全湖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河长制”,统筹河湖岸线开发利用,加大河湖保护执法、清水通道建设,开展重点河湖健康评估工作等方面,提出全面加强河湖水域管理的要求与措施。
大力实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要大力倡导国家级和省级水利风景区和水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建设城市活水清水工程,推进城市黑臭河道整治,深入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积极开展小流域生态治理,大力开展生态健康河流、湖泊、水库、小流域和水生态文明乡镇、水环境优美乡村建设,大力推进退圩退渔退养、还林还湖还湿地工程,积极开展水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大力实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加强水生态文明能力建设。对提升水生态文明建设能力提出要求,包括加快推进全省水资源管理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生态监测评价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加强监测能力和全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控制监测网络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共享平台,利用遥感、物联网等先进技术进行水生态监测评估,加强水生态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等。
积极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明确以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为抓手,开展国家级和省级两个层次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制订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出台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市、县(市、区)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省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评审验收,对达到标准的命名为水生态文明城市。
三、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省水利厅已经成立了水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并要求市、县政府成立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协调机构,强化水生态文明建设统一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河湖生态保护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完成水生态文明建设任务。
加强科技支撑。强调必须加强水生态领域的科学研究,组织开展与水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基础理论、宏观战略、关键技术研究,重点加强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生态补偿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各方力量的作用。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科研成果转化。
落实经费保障。要求各级政府将水生态文明建设经费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各级财政的专项资金和经费要加大对水生态文明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省水利建设投资切块专项用于水生态文明相关工程建设,省级水资源费重点支持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化投入的水生态文明投融资机制。
强化监督考核。强调建立健全水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将水生态文明建设机制保障、评价指标达标和重点工程实施等情况和指标纳入全省水利现代化建设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体系。要求市、县政府将水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每年要向上级政府报告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向省水利厅通报水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