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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范文1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在财政预算管理方面逐步规范,已经取得了许多成绩。但应该正视的是,与世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当前的财政预算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还有许多提升的空间。本文在此背景下进行阐述,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进行分析,并针对其不足之处给出有效的解决方法。
二、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现状分析
(一)预算编制现状分析
自从实行了预算试点改革,大部分地区已经构建了合理的预算框架,并对预算编制实施了精细化管理,不少部门在预算方面的成效比较显著,使财政资金的支出进一步规范化。同时,市级财政管理已经以支出定额体系代替了“基数加增长”的传统模式。但是依旧有一些亟待完善之处,分析如下:
首先是部门之间的沟通不畅。市级财政预算编制需要汇总各个下属机构编报的数据结果,由于时间较紧,因此各个机构的逐级汇总往往比较紧张,部门之间的沟通不足,难以深入地了解实际需求,影响了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
其次是预算编制内容不够精细。受到传统预算管理模式的影响,当前不少预算编制依旧因循了“切块打捆”的模式,并未细化到具体的项目,这就导致预算在执行时难以与国库集中支付准确衔接,容易滋生腐败。
(二)预算公开现状分析
公共财政的基本属性便是预算公开,预算公开是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基础,也是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的必要手段。我国2012的中央部门预算公开也极大地推进了市级财政预算公开的进度。不少市级政府预算已经完全向市人大公开并接受监督与评估。
但同时应该看到的是,因为受到预算编制还不够精细等因素的影响,市级财政在预算公开方面还有不少亟待完善之处:首先是一些行政部门还存在不愿公开预算数据的情况,数据公开的范围较小,大部分公开信息为政策性文件,却有意无意忽视了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办理结果。这就为一些权力提供了寻租的机会,报喜不报忧,难以体现出决策失误等信息。
(三)预算评价现状分析
预算绩效评价制度能够通过合理的指标和权重,在科学收集数据的基础上,体现出各机构预算资源使用的绩效。
当前,不少市级预算绩效评价的流程和方法依旧处在不成熟的时期,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缺乏一套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系统,相关的政策支持也不够充分,因此不少评价过程仅是单一的预、决算数据比较;二是绩效评价的指标分布不够均衡,大部分评价的重心都聚焦在项目支出方面,缺乏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使得评估的结论无法合理体现出预算真实情况。
(四)财政一体化现状分析
当前,不少市级财政管理机构均拥有了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的功能能够覆盖财政预算管理的大部分主要应用,可以满足大多数业务环节的使用。
但目前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仍然有其不足之处,由于系统的配置往往随着业务的发展而进行,就导致不少信息系统仅仅针对的是财政预算中的某一项具体业务,不同的业务承载在不同的系统中,有些系统的功能还存在着重叠和重复的现象。由于系统的平台不同,导致数据的共享和信息的交换无法进行。
三、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对策
(一)推进预算编制的精确化
首先应该构建高效的沟通机制,充分了解预算机构的真实需求,编制出合理的机构预算。不少市级财政预算的编制时间很紧,部门之间的沟通往往不够及时,加上预算数据相对复杂等原因,这就要求在编制预算的时候,要将财政部门作为信息传递的枢纽。在横向方面,构建财政部门与其他业务机构的联系渠道,在纵向方面,为每一个业务部门构建适合的上下级沟通网络,实现畅通的沟通渠道,实现部门之间的高效协作,以推进财政机构的统筹预算编制向科学化方向发展。
其次应加大零基预算的推广,注重综合预算管理。各个预算单位均要注重对本年度的收支计划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论证,尤其是对于专项预算方面,应注重预算数据信息的准确性。财政管理机构则必须重视对所有专项预算的调研和审查,对一些重点专项预算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与与完整性进行认真核实。针对切块资金,要结合当年财政的实际情况以及下年的具体规划来将其融进部门预算,实现统一拨款。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为国库集中支付工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推进财政预算的公开化
首先应使财政预算信息具体化。对于具体信息的公开,不应满足于仅仅在“大类”的级别上公开。我国各级机构的预算编制正在向精确化方向发展,因此预算信息应该逐渐发展到“款”的级别公开以及“项”的级别公开,通过信息公开,能够让社会各界了解到城市公共资金的具体用途,以及具体的款项使用主体,投资最终获取的公共收益,款项的实际效果等,并结合以上的标准来评估这些公共支出的合理性,款项的投资是否更加切合公共利益,能否遵循经济公平的原则等等。
其次应结合城市的具体情况实现稳步推进。为了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中的薄弱之处,应构建合理的财政预算公开制度,并通过严格的奖惩措施来避免预算操作过程的违纪现象,在制度的层面来杜绝财政领域腐败现象。由于预算公开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关注度,因此其推进过程应该循序渐进,要紧密结合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并和财政管理体制相匹配,实现稳步推进。
此外还应推进不同机构之间的协同,并加强预算管理的监控。引入必要的财政内外监管手段,在财政资金的使用过程中更应该进行多个层次的审计与监督,对于专项使用资金更要加强监管,通过指定专人负责的方式,引入核实账务等必要的方法增强监管力度。
(三)推进绩效评价的合理化
首先应界定财政绩效评价的具体对象。具体的评价对象应涵盖所有的预算资金管理使用机构。所以,假若这些机构可以通过相对低的成本而去的更好的公共效益,则其绩效值较高,否则便可判定其绩效较低。
其次应为绩效评价配置必要的制度。每一个机构申报自身的项目预算时,必须提供与预算相匹配的可行性分析以及绩效目标等内容,审核通过之后才能进行财政预算安排。还应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的审计制度,从而避免由于一些机构对预算评估过于随意而使决策失误。
第三,评估的过程应标准化和权威化。对于财政预算的评估,其实质是对被评估机构财政工作成效的评价,评价的结果则能够反映出被评价机构的具体成绩。所以,为了实现评价效果的客观和准确,需要进行足够的数据调研和考察等工作,应该建立高效的评价机构以满足评价的需求。该机构应该具备足够的权威性,且能够给出公正客观、令人信服的评价结果。结合上述的需求以及我国当前的财政预算管理现状,本文建议以立法形式来制定具体的绩效评价部门,并纳入财政季候之外的审计机构、社会中介部门等。
第四应构建合理的评价指标系统。指标的设定应充分考虑到财政预算的经济性、效率性等多个因素。不一样的机构在利用预算款项所面对的目标也不一样,加之预算款项的使用效益如何衡量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所以,设置统一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不现实的,应该结合不同机构的性质以及具体的目标来为止配置相应的指标。
(四)推进财政系统的一体化
财政信息系统随着财政管理需求的发展也应该作出必要的调整,结合具体的应用来构建一体化的信息系统来替代各自为政的软件系统。这就需要市级财政机构首先应充分理解一体化业务管理的特点,并根据财政管理业务的需要,对业务的流程进行精细化的梳理,对必要的基础数据进行核实,为新系统的引进打下必要的基础。
其次应推进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规范化。为了促进财政一体化建设,财政管理机构应对内部所有的部门职能进行界定,并对对所有的重要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并将其体现在软件需求分析中,以促进预算管理的标准化与程序化。
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范文2
【关键词】乡镇;财政;管理
一、引言
乡镇作为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构,也是实现政府履行职能、提供公共服务最基础的职能机构,在我国农村税费改革实施以来,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不断发展,乡镇财政管理工作逐步由传统的收支管理型向监管型、核算型与服务型的方向发展,对于财政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我国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尤其是财政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预算管理弱化以及资金监管乏力等,制约了乡镇政府正常履行职能,这就要求相关管理部门必须改革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模式,提高乡镇财政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以确保乡镇政府更好地发挥服务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
二、我国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乡镇财政预算管理职能弱化
在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中,由于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的制定非常的粗放,因此导致预算几乎过于简单,对于乡镇财政收支实际管理的指导意义不大。而且在乡镇财政预算的执行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控制,造成了乡镇财政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2.乡镇财政财源不足
我国乡镇财政工作中,最突出普遍的问题就是财源不足,甚至可以说是乡镇政府的负债问题较为严重,财政收支处于非常紧张的状况。特别是由于财权与事权的不统一,更是加剧了乡镇财政的困难局面,由于资金缺口较大,一些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也不能正常开展。
3.乡镇财政监管力度薄弱
当前由于乡镇政府对于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重视不足,认为财政监管是对政府管理权限的干预,因此对于财政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一些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方面缺乏有效的公开公示,财政审计力度也较差,造成了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监管失效,不利于财务活动的规范有序开展。
三、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改革措施研究
1.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机构设置,确保财政管理机构职能发挥
为了确保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实施,首先应该健全乡镇财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可以参照当前我国较多采用的“县镇共管,以县为主”的模式,或者是探索采取垂直管理体制,以减少乡镇财政所人员在履职时受到本级政府的干预和约束,充分发挥监管作用,正常履行管理职能。在财政管理部门职能的界定上,应该根据我国农村综合改革的进度,将乡镇财政职能逐步朝着农村公共服务、落实惠农政策、乡村财务管理、乡村债权债务管理、加强乡镇财源建设等几方面转变。
2.强化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强化对收支的控制能力
对于乡镇财政预算的编制,应该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开源节流、勤俭节约”原则,在预算的编制方法上,乡镇财政管理部门应该根据财力状况及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财政预算,经过乡镇政府审定以及人大部门审议后组织实施财政预算管理。对于财政预算的实施,应该实行项目管理,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具体支出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分月或者是分季度用款计划,由乡镇财政管理部门按照用款计划和库款调度情况完成资金的支付。在乡镇财政预算的管理上,重点强化预算的执行力,控制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和擅自调整预算,尤其是避免先开支、后申报的问题,对于需超预算支出的,必须按规定程序调整或追加预算。
3.不断加大乡镇财源建设,缓解财政资金紧张问题
发展农村经济,不断地提高财源建设能力是解决乡镇财政困难的主要途径,也是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乡镇财源的建设上,应该以当前我国的城乡一体化改革作为契机,加大对于乡镇农村经济以及特色产业的扶持力度,尤其是培植农业产业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同时,还应该结合不同区域农村的实际情况,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积极地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能力,并不断的加大乡镇的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财政增长,在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资金紧张的问题。
4.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
首先,应该根据乡镇财政管理的实际情况,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避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为全面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提供良好的环境。其次,应该探索在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中设立公务卡制度,不断地提高财政财务的透明度,并加大对于乡镇财政的审计管理,尤其是开展绩效审计工作,确保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合理有效与经济合法。第三,应该落实好乡镇财政管理的公开公示制度,将财政管理工作中的各项资金收支进行公开公示,动员社会力量监督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实施开展。
四、结语
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是适应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乡镇财政管理部门应该结合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建设,并强化财政预算与监督管理,积极的开源节流,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乡镇政府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张武.吉林省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11年03期
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范文3
关键词:财政 预算管理 解决方案
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财政起着重要的作用,而财政部门像掌舵人指引着国家财政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财政部门工作能否正常运转直接决定了国家经济能否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在财政工作中最重要的就是财政预算,财政预算作为政府财政的收支计划,它可以真实的、科学的、完善的、透明的反映财政问题,从而使得财政部门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政决策的科学性。随着财政工作的深入推进,一系列预算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
一、财政预算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合理
财政预算是一项技术性含量极高的工作,其中包括很多复杂的过程。从财政部门预算编制来看,编制工作从当年9月份开始到次年3月份公开,其中去除部门审批环节,仅有不足5个月时间。预算编制时间短,资料收集不全,搜集的资料大多缺乏认证,收入预算与实际不相符合。财政部门各处室和部门上下级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其各部门对实际情况了解不够,导致主管单位在核定编制预算时,缺乏科学的客观依据,对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二)预算公开不合理
预算公开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也是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做好预算公开工作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也为推动社会主义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基础。由于各部门内部工作细化不足等原因,预算公开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受旧体制以及过去计划经济的影响,个别部门存在不能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算信息的现象。特别是关系到政府形象的重大问题时,由于担心公众误解,只公布好消息,掩盖坏消息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预算管理机制不健全
在各部门内部工作中,由于管理机制存在漏洞,个别部门个别单位设置的监督管理岗位已经名存实亡,没有起到任何实质性作用,这就使财政部门在预算管理中无法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另外,一些工作中的错误没有被有关部门重视,,从而使整个财政预算偏离正规化、科学化、合理化。
(四)预算评价机制不健全
预算绩效评价能客观公正的揭示各部门使用预算资源的绩效,为下一预算周期的的预算编制提供可靠的依据。目前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尚处于寻求探索的初级阶段,各方面部署尚不成熟,在实践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其绩效指标体系不够健全,政府支持力度不大,只进行了单一的预、决算比较。项目支出绩效是政府预算绩效评价的工作重心,内部整体预算绩效支出明显滞后,难以反映部门预算绩效的真实水平。
二、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针对上述预算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对症下药,使预算管理更加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
(一)明确预算操作过程,为预算工作提早做准备
建立完整有序的预算管理体系。针对本区域的收入形势和资金需求,提前谋划预算编制,从而提高预算操作的准确性。财政部门各处室要加强对预算单位的前期调研工作,重点调查和审核专项项目预算的真实性,合理性及收入和支出的完整性,应根据本年的具体情况合理的安排下一年度的工作。这样不仅能使预算编制工作更加精细化,还为与政府工作系统衔接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民主监督,透明执法
依照预算监督,执行监督分离的原则,加强预算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在部门内部建立监督管理部门。并利用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对部门预算工作进行监督,从而切实达到从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进行有效合理的监督。首先,要在部门内部强化监督部门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监督部门的监督力量,不断落实规范部门预算的各项指标,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其次,建立透明的财政预算监督举报体系。通过媒体建立起一道“监督之桥”。建立亲民的预算支出违法监测系统和信息公开系统,定期将财政预算执行明细公开,争取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指导,使财政预算更加公正化、公开化、透明化。
(三)积极推进预算评价合理运用
要合理的确定评价对象。预算绩效评价包括预算资金配置、管理使用部门及各使用财政资金的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等。因此,如果政府部门及各事业单位能提供数量更多更好的服务则预算资金使用绩效将会提高,反之,其使用效率则会下降。另外各部门在申报项目预算时应提供可行的依据和绩效目标。否则就不得纳入财政预算的范围,且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报告制度、问责制度、公开制度和审计制度。防止部门任意裁量预算资金而导致决策失误,资金挪用,铺张浪费,截留资金等不良现象。
(四)扎实推进财政一体化建设
要明确财政预算管理的任务目标,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财政部门应根据业务需要制定新的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适宜的安排任务,积极利用软硬件设施与新的网络技术相匹配,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培养维护人才,为增强财政信息化技术提供有力的保障。规范预算管理,以统一的业务规范、技术标准、数据资源库为基础,以补齐和贯通业务链条为主要手段,实现财政与预算单位的信息共享;以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为指导,把滚动预算、绩效预算与零基预算、综合预算、项目预算有机融入预算编制系统,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管理数据库,形成指标流、资金流、业务流充分贯通的预算绩效支撑体系,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
参考文献:
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范文4
关键词:区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安全;会计核算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11-85 -02
海安县从2006年起在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经过这十年的探索和实践,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成效显著。目前,县直预算单位已全部实行了网络化国库集中支付,有效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了对预算单位的服务质量,确立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基础地位,切实增强了财政监管能力。
然而各区镇由于分散化、差异化等原因,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并未得以深入。为了进一步规范区镇财政资金支付,确保区镇财政运行安全和高效,提高区镇财政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我县决定从2016年起推进区镇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一、区镇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必要性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
践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区镇所有财政性资金都必须按照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支出必须根据预算指标,提出申请,办理支付。超出预算范围或不按预算用途使用的资金无法支付,从而强化了预算约束,细化了对每笔支出的控制。各区镇逐步建立起统一、规范的预算资金申请与拨付体系,牢固树立依法理财观念,使预算执行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减少了预算执行的随意性,保证了预算的严肃性。进一步强化了预算执行和监督,维护了财经纪律。
(二)进一步保证资金安全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区镇财政预算内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单一账户管理,由国库直接支付给收款人,减少结算环节,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增强了政府的调控能力。并且所有程序均在财政一体化软件上操作,实现了对财政资金的全程监控,杜绝了部门预算单位违规违纪支出和挤占、挪用、截留财政资金现象的发生,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三)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为确保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成效,各区镇势必重视服务平台建设,各预算单位编制本部门用款计划、直接支付申请,区镇财政局所审核支付申请,编制支付凭证,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采取一站式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方便办事人员,切实完善了服务机制。
二、我县推行区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沟通,统一思想
今年,我县财政局农财科召开专题动员会,向区镇宣传,动员部署。明确了我县区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积极主动、努力推进、统筹规划、稳步实施。以我县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成果为依托,结合区镇目前银行账户管理、预算收支管理等规范制度,借鉴外地改革的成功经验,建立适合我县的区镇国库集中支付模式。在现行的区镇财政预算管理框架下,不改变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会计核算权。结合财政信息系统一体化的已有成果开展有关工作,避免系统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在不影响改革成效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改革成本。
(二)出台区镇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第一,明确区镇集中支付流程。
经办人支付时,填制资金拨付审批表,由经办人、单位会计、总预算会计、局所长、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送至总出纳处支付。总出纳根据审批后的资金拨付审批表,录入支付凭证并打印,然后传递至总预算会计。总预算会计根据传递过来的纸质支付凭证及资金拨付审批表,在系统中审核支付凭证,同时发送银行,并在纸质支付凭证上盖印鉴章,然后交用款人至银行转账。银行根据支付凭证核对电子信息后付款,并在支付凭证相应联次上盖章,留下银行记账联,其余联次依序存放。当日终了,银行汇总当天的付款情况,发送汇总清算单电子信息至财政部门。总出纳根据电子汇总清算单,核对银行传递来已经支付的凭证,然后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操作。并将支付凭证及资金拨付审批表整理好,分别交总预算会计和单位会计记账。
第二,明确区镇集中支付岗位设置。
总预算岗位负责指标的录入、用款计划的录入、支付凭证的审核盖章并发送银行,以及总预算的账务处理工作。单位会计岗位负责各单位日常,在资金拨付审批表上签字,不涉及系统中的支付流程。总出纳岗位负责审核支付申请,支付凭证录入、打印,核对银行汇总清算信息并确认支付凭证,同时负责集中支付账户与银行的对账工作。
第三,统一总预算会计处理程序。
总预算会计在资产类增设会计科目“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按预算单位设立明细账。对收付中心发生的每笔支付资金都应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对直接支付的资金,根据银行次日传递的清算账户与财政零余额账户清算凭证和支付汇总表核对无误后,减少清算账户存款。对县财政局或上级部门代扣、代支款项,凭县财政局的扣款(支付)凭证直接编制拨款支付凭证扣减指标、账务核算。
第四,统一支付中心会计处理程序。
通过增设预算内外直接支付额度、预算内外直接支付用款计划会计科目,核算预算内外资金支付。并根据银行零余额账户流水账,登记财政专户存款情况。
第五,明确单位预算、部门会计业务处理。
增设财政直接支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会计科目,用于核算预算单位支出用款额度增减变化情况和用款计划收支情况。预算单位建账会计科目的设置按现行会计制度执行,严格对应科目记账,不得随意调整。
三、区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一)财政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某些乡镇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不够实,改革后将会给预算指标录入和年终结转带来一定难度。部分项目预算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实际支出通过无计划拨款,造成预算追加频繁,影响项目的如期实行。
(二)对改革的认识需进一步到位
区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有效规范了财政收支行为,进一步加强了财政的监管职能。或有区镇对改革不了解而产生畏难情绪,建议与区镇领导积极交换意见,争取区镇主要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广泛征求区镇意见,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改革方案,为延伸改革把关服务。
(三)财政集中支付存在的资金风险
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提出的用款申请,审核后,向银行签发支付令,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将资金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收款单位。收款人、收款账户是否真实难以核实,预算单位用款申请的合理性很难确定,财政部门授权给预算单位后,监督余地相对缩小,给预算单位套取或挪用财政资金提供了便利,导致财政资金风险的存在。
(四)会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国库集中支付对区镇的会计人员来说,是一项新的工作课题,收支方式、票据管理等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直接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操作工作的流畅性。在业务操作中,一方面由于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难免出现误操作现象;另一方面,部分单位和人员不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各司其职,甚至存在某些单位一个人完成所有流程,省略了相互审核的过程,进一步增加了误操作的可能性。
四、完善区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细化预算编制
区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财政资金的管理以预算指标为龙头,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必须依据预算指标下达,因此改革对部门预算提出更高的要求。收入预算项目要全面完整,项目支出要真实准确,凡是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商品,如部门预算未列入实施范围,资金将不能支付。切实做到收入积极可靠、支出真实准确、预算科学合理。
(二)加大宣传力度
区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涉及面广、影响性大,涉及各部门单位的利益与职责。财政部门作为主要职能部门,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指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消除一些部门可能存在的疑虑,调动各方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减少改革的阻力。
(三)加强账户监管
区镇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应定期对各预算单位的银行开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杜绝小金库现象,严格财经纪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对零余额账户实行限额支付,财政直接支付中10万元以上的支付申请视为大额直接支付申请,必须经区镇集中支付审批小组审批后方可支付,区镇集中支付审批小组成员由财政、审计部门负责人,分管财政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担任。纪检、审计部门应对财政资金事后监控、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同时,积极推进公务卡结算,减少单位的备用金借款,使用公务卡消费,有刷卡记录,有据可查,可最大限度地控制预算单位的现金提取和使用,规范财务报销。
(四)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健全相互制约和纠错机制。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以及银行内部要完善和严格执行各自的内控制度,做到职责分离,相互制约。
(五)规范银行管理机制
加强对银行的监督检查,遵循规范、统一、高效、精简的原则,实行财政专户统一管理,统一开户,统一核算,杜绝收款单位与额度通知书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直接支付支出科目与实际用途不相符、清算银行户名与账号不正确等情况发生,银行及时向财政报送对账单,财政定期到银行实地核查,切实控制银行风险。
(六)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
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不定期地对区镇会计人员组织业务培训,指导各岗位会计熟悉财政政策、会计业余以及必要的计算机实际操作技能,更好地适应国库集中支付的工作要求,确保改革持续稳步推进,不断提升区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时莉洋.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3,(33):7-7.
[2]梁鸿雁,徐佩文.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甘肃金融,2011,(06):72-73.
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范文5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抚发[2009]21号)要求,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农村卫生投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着力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争取把个人承担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至30%以下,农村卫生和农村居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每万农业人口执业医师人数达到1名、执业助理医师人数达到1.5名,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4‰以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8%以上,平均期望寿命在2010年的基础上增加1岁。
二、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
(三)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农民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参合农民数逐年稳中有升。不断提高筹资标准和医疗保障水平,按规定落实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加强新农合即时补偿工作,确保一次报账率90%以上。以乡镇为单位全面推进门诊统筹工作。开展大病统筹按人头付费、病种付费、总额预付以及分段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合理控制医药费用。积极探索以设区市为单位进行统筹,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四)提高新农合监管能力。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乡经办机构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市县乡三级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农业人口在20万以下的(含20万)县级经办机构配6至8名专职人员,每增加10万农业人口增加1名,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名,编制由县(区)政府解决,乡级经办机构配备2至3名专职人员。经办机构工作经费按县级人均不少于0.5元、乡级人均不少于1元,分别列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并随新农合制度发展逐步提高。探索工作经费县级集中管理模式。加快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改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实现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网,实行县级网上审核,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三、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五)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及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及非目录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落实配备政策,统一网上招标采购,统一执行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三张网”报销目录,并落实有关补偿政策。积极探索已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探索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机制。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多渠道补偿收入由医疗服务收入、各级财政补助收入、医保补偿收入、风险基金等构成,统筹用于卫生院房屋维修、设备维修和人员经费支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要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核定补助、绩效考核”的原则,县级财政按政策规定的分担比例,足额将补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采取当年预拨,下年结算办法实施。
四、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七)积极开展创建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活动。切实加强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创建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具体工作落实。2011年具备基本创建条件的县(区)要积极参加第四轮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创建。到2015年,力争60%以上的县(区)达到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标准。
(八)加强基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到2015年,建立起基本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力争80%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标准。所有县(区)拥有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和监管机构。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室。
(九)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到2015年,实现县县有标准化综合医院,60%的县级中医医院在硬件设施和内涵建设上达到县级医院标准化水平,50%以上的县达到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优化管理运行机制,综合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落实传染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快中医中药事业发展,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都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实现每个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逐步建立健全医患纠纷调解机制。
(十)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县(区)政府负责在每个乡镇举办一所标准化卫生院,不得以任何名义采取拍卖、承办、租赁、分散经营等有损其公益性质的经营方式。乡镇卫生院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外,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要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五、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十一)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作为重大民生问题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落实县级补助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补助到位。根据本地公共卫生情况、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适当充实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宣传,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十二)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工作。为农村居民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和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光明·微笑”工程、农村改厕、农村妇女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项目。
六、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
(十三)完善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管理机制。县(区)卫生行部门成立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管理中心,在坚持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原则,对所辖乡镇卫生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药品费用由县卫生行政部门会计核算中心统收统支。未成立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的2011年底前必须组建到位,已经成立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的必须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提高运行效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撤并。
(十四)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保障机制。足额发放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省级财政对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给予补助后,县级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经常性财政补助不少于上年度预算规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绩效综合考核,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在核定收支、核定补助不变前提下,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完成医疗服务任务后取得的利润用于乡镇卫生院事业发展和发放绩效工资。
(十五)稳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逐步实行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等方面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到2015年,60%以上的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凡已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优先作为新农合门诊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机构,引导农村居民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要保护好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做好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发放和考核等工作,不得向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机制,提高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水平。
七、提高农村卫生队伍素质
(十六)健全农村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和实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努力建设一支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定向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医学生,招聘执业医师,招募“三支一扶”医学院校毕业生,开展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选拔培养农村专业技术带头人,加强对口支援、卫生人才服务团工作。鼓励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卫生机构工作,对农村卫生人员在职称晋升、待遇政策等方面予以优惠。继续开展“从事农村卫生工作三十年荣誉奖”和“优秀乡村医生”的表彰活动。
(十七)完善乡镇卫生院人事管理制度。按照“总量管理、卫生行政部门统筹调剂”的原则,及时将省编办下达的乡镇卫生院编制落实到乡镇卫生院,要求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占总岗位的90%以上,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岗位占总岗位的20—40%左右。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合同管理,定期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在编制范围内对乡镇卫生院人员进行动态管理。
八、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组织领导
(十八)明确农村卫生工作政府主导地位。县(区)政府要把农村卫生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不断解决农村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动态性的突出问题。要切实承担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和有效运行的应尽责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卫生投入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提高政府对农村卫生和医改工作的投入比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调控基金。
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范文6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服务均等化;解决对策
一、引言
我国长期处于二元城乡体制,且至今尚未完全从根本上打破,公共服务欠缺仍然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城乡共同繁荣,是党的十中提出的重要理念。河南省作为中国的农业大省,也在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做出了大量改进。但由于河南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相对较为缓慢,城乡发展仍然出现不均衡问题,故需要进一步的纠正和改善“城市偏向”的发展观。
二、河南省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中现存的问题
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衡化是在长期偏向城乡二元服务供给体制中形成的。作为农业大省的河南,其农村人口6234万人,占到总人口的59.43%。在长期发展形势下,河南省在共享公共服务方面也存在众多问题。该部分将通过对处于中原区核心地带的河南省中部分城乡建设的一些调查数据,从河南省目前城乡公共服务不均等现实情况出发,发现目前城乡服务中问题所在。
(一)河南省城乡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严重不均
根据河南省2014年统计年鉴数字显示,2013年河南省市级和乡镇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之间的差距悬殊较大。如表1所示,从总量来看,市级2013年支出1344.98亿元,而乡镇级别仅为330.48亿元。乡镇公共财政总支出仅为市级的24.57%。从教育指标来看,市级支出为211.39亿元,而乡镇只有18.09亿元;交通运输市级支出161.29亿元,乡镇只有1.36亿元;医疗卫生市级支出63.09亿元,乡镇级2.07亿元。无论从城乡的总量指标还是分项指标看,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差距悬殊都存在与城乡之间。
(二)河南省城乡基本教育中存在的差距
1. 教育经费投入中存在的差距
河南省长期向城市倾斜的教育资源虽然在近几年得到了改观,但乡镇地区仍然处于低教育资源的情况。国家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财政投入差距虽然在逐年减少,但最终,仍然处于教育非均等化的阶段。河南省城镇教育经费拨款费用远远高于农村拨款费用,其中2013年乡镇教育财政预算支出仅占支出总额的1.54%。
2. 城乡师资力量存在明显差异
河南省的师资力量正在逐年提升,城乡在教师学历上趋于均等化,但由于环境条件、薪资报酬等方面的影响,最终致使乡村教师流失严重。目前因部分乡镇教学水平的限制,知识结构趋于老化,教学观念也没有得到及时创新,使乡镇教育水平得不到较好的完善,城乡教学水平拉开差距。
3. 中小学办学条件的非均等化
长期以来,由于科技与经济的飞速发展,教学设备的不断完善,城市教学多媒体的投入以及快速替代,乡镇跟不上如此快速的步伐。久之,在办学的条件上也出现了不均等的形势。
(三)城乡社会保障的非均等化
1. 医疗保险的差距
医疗保障的核心内容是医疗保险。在城乡发展中,基本的医疗保险制度由于运行模式的不同,存在着差别。城镇医疗保险多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故保障水平较高。而农村的医疗保险则是以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为主,由中央、地方政府以及个人共同承担的保险费用为主,且费用交纳并不高。因此,在看病后报销比率上也存在着差别。
2. 最低生活保障上的差距
农村生活保障制度在2007年被建立,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在制度制定上也存在差别。城市居民大部分靠就业维持生活,没有农业等方面收入的来源。2013年,省民政厅、财政局规定,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012年的180元提高到195元。农村居民大部分以农林业为主要谋生方式,因此不存在失业现象。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012年的87元提高到99元。城市低保水平是农村低保水平的几近两倍,差距明显过大。
3. 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差异
2014年2月7号,国务院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决定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建立城乡居民养老制度的基本统一,但要想迅速落实确实困难。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城镇和非城镇之间仍然处于非均等化。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大多是以社会保险原则开展的,其风险与企业共同承担。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由于缺少政府的财政支持,由本人承担费用,更多的突出个人养老责任。对于农民而言,河南省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不公平现象。
(四)城乡就业权利失衡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城乡就业机会差距越来越大。社会就业水平不均衡现象的产生一方面是因为现代社会对劳动者的综合素质要求日益增高,但非城镇劳动者很少有受过职业技能培训,在工作的选择上存在着局限性。另一方面,因城乡居民在户籍上存在一定差异,造就了城乡劳动力不完全平等局面的产生。
三、新经济形势下河南省实现城乡均等化发展的对策
(一)建立城乡一致的公共服务
城乡发展二元化不仅是河南省存在的问题,它存在于很多大中型城市。若想要改善当前这种非均衡性局面,必不可少的是将二元化机制破除。虽然这是一项漫长艰辛的任务,但提高全民发展水平就要迎难而上。政府应尽快打破城镇与非城镇体制政策的区别,建立城乡户口统一的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
(二)建立城乡一致的公共服务
城乡社会保障体制的衔接,统筹城乡社保体制。将城市与乡镇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相互融合,落到实处。降低非城镇居民医保等自费的比例。对生活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进行维持,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三)城乡劳动就业制度应统一
对于城乡劳动者实行待遇公平原则,用人单位应积极维护城镇与非城镇劳动者的权益,实现城乡劳动者同工同酬待遇。对于非城镇劳动力的歧视应当及时消除。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
(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科学化
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手段是进行财政支付转移。为实现城乡之间的配置平衡、服务均衡化发展,财政转移应重点向非城镇转移,促进农村经济建设,缩小城乡财政支出差距。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速农村经济发展是提高农村基本服务水平的关键。切实保障非城镇居民的教育质量、增强社会文化,提高生活环境质量。
(五)构建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主体
仅仅依靠政府进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是势单力薄的。借鉴大量国外经验,非政府、群众、企业等都可以在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发挥主导地位。这些力量可以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有更好的满足。在使用第三方力量的时候,政府部门应该做到和“第三方”共同承担责任。推动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要做到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群体为辅助,从而满足非城镇居民需求多样化。故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体系是加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重要力量来源。
四、总结
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离不开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随着经济的发展,河南省在公共服务体制上做出了改革,但与其他省市相比,依然不足。主要表现为供给的资源分配上存在不均等以及供给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上。因此,要使河南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首先要使教育、社保、政府财政支出、政策等方面先打到基本均衡统一。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河南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道路还很漫长,需要在很多方面做出努力,从各个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审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注重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建构,从而缩小城镇和非城镇建设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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