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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意见范文1
关键词:建设单位;利用;法律条文;维护;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10月25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为人民法院审理工程建设领域包括拖欠工程款、阴阳合同、垫资承包等一系列疑难纠纷,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司法依据,对新形势下维护我国建筑市场的交易秩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该司法解释是在我国大力整治拖欠工程款背景下出台的,个别条款有侧重于保护施工单位的利益,而忽视对建设单位利益的维护之嫌,本文就其中有关条款,对比不同的法律条文,就如何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提出几点个人看法,进行初步探讨,以加深对该司法解释的理解和运用。
一.关于如何认定施工合同无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以下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解释》第1条和第4条规定了以下五种情形的施工合同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五)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通过以上法律条文,我们看出,《解释》是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更加明确了施工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更便于明确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可操作性强,这不仅有利于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也有利于规范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行为,进而规范建筑市场的秩序。
那么,何谓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72条对有关分包做了如下规定:
(一)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二)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三)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四)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五)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了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对于建设单位,应当避免发生上述与施工方签订无效施工合同的情形,以维护自身利益。但是,《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换言之,只要建设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即使确认合同无效,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这与《民法通则》、《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并不矛盾,而是在处理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体现了《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处理原则。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特殊性,合同履行的过程,就是将劳动和建筑材料物化在建筑产品的过程。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经履行的内容不能适用返还的方式使合同恢复到签约前的状态,而只能按照折价补偿的方式处理。
《解释》第5条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解释》第7条“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这些条款,有利于保护施工方的利益,但如果施工方恶意非法转包合同或超越资质等级承包工程,对于建设单位利益的保护力度不够,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充分利用《解释》的第三、第四条,维护自身利益。《解释》第3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以上条款说明,结算工程价款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建设工程经过验收合格。这就保证了工程质量,也维护了建设单位的利益。
二.关于“阴阳合同”,应以哪个作为结算依据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的工程价款等主要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出现“阴阳合同”,按照《解释》第21条明确规定:应当以“阳合同”即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为什么不能以“阴合同”作为结算依据呢?这是因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标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阴合同”虽然可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由于合同形式不合法,不产生变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签订中标合同后,如果出现了变更合同的法定事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但是合同变更的内容,应当及时到有关部门备案,如果未到有关部门备案,就不能成为结算的依据。这样,就能从根本上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有利于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也有利于招标投标法的贯彻实施。因此,建设单位一定要遵守此项条款的规定,不能在确定了施工方后,未经备案与其签订违背中标合同内容的“阴合同”,形成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的条款,最终无法维护自身利益。
三.结束语
我国建筑业发展快速,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在建筑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问题、投资不足、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等问题。而由于有些法律规定还比较原则,法律条款不够详尽,影响到人民法院司法的公正性、统一性和审判的效率,而且也不利于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为统一人民法院执法尺度,公平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从法律上提供了更加明确、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起施行)
单位审核意见范文2
【关键词】 同型半胱氨酸; β2-微球蛋白; 检测; 糖尿病肾病; 诊断
糖尿病肾病是一种主要由糖尿病引起的常见的、危害严重的慢性微血管疾病。据统计约有30%以上的糖尿病患者最终会发展成为糖尿病肾病,导致糖尿病患者肾功能衰竭,其具体表现为患者系膜细胞增生、肾小球基底膜增厚和硬化[1]。临床上常采用尿常规、尿素氮等指标对肾功能进行监测,由于敏感度较低,糖尿病肾病早期症状不明显等因素,导致糖尿病肾病早期诊断和肾功能损伤监测困难[2]。本研究对糖尿病肾病患者同型半胱氨酸和β2-微球蛋白进行了检测,探讨了其在临床上早期诊断糖尿病肾病的意义和应用价值,以期望为进一步提高该类病患者的诊断率提高参考,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2年2月-2013年8月在本院确诊的63例糖尿病肾病患者为观察组,其中男35例,女28例,年龄21~86岁,平均(49.2±3.8)岁,患病时间1~34年,所有患者均符合糖尿病诊疗指南诊断标准,并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蛋白尿;并根据患者患病时间分为四个时期:I期为0~1年,共17例,II期为1~5年,共19例,III期为5~10年,共18例,IV期为10年以上,共9例。对照组为同时期57例在本院进行健康体检者,其中男31例,女26例,年龄19~88岁,平均(47.8±4.3)岁,并排除糖尿病、肾病等内分泌疾病,生化指标和蛋白尿均在正常范围内。两组性别、平均年龄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两组所有人员清晨空腹,由专职人员采集血液样本,采血量为5.0 mL,存放于真空生化管中,然后在3500 r/min条件下离心10 min,分离血清,放在4 ℃冰箱保存待测;利用同型半胱氨酸试剂盒,采用循环酶法对样本中同型半胱氨酸水平进行测定;利用β2-微球蛋白试剂采用免疫投射比浊法对样本中β2-微球蛋白水平进行测定;利用尿素试剂盒采用谷氨酸脱氢酶法对样本中尿素含量进行测定;采用肌氨酸氧化酶法对样本中肌酐含量进行测定;所有试剂均由四川省新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所有参数设置均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校准及检测均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上完成,且所有操作均做到严格操作符合规范。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8.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计量资料以(x±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以P
2 结果
2.1 两组同型半胱氨酸、β2-微球蛋白、尿素和肌酐检测结果比较 检测结果显示,观察组同型半胱氨酸、β2-微球蛋白、尿素和肌酐含量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2.2 不同时期糖尿病肾病患者同型半胱氨酸和β2-微球蛋白检测结果比较 检测结果显示,处于糖尿病肾病Ⅰ期、Ⅱ期、Ⅲ期和Ⅳ期患者的同型半胱氨酸和β2-微球蛋白含量呈递增性增加;处于糖尿病肾病Ⅱ期、Ⅲ期和Ⅳ期患者的同型半胱氨酸和β2-微球蛋白含量明显高于糖尿病肾病Ⅰ期患者,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t=8.5199、9.8964、15.3487,P
表2 不同时期糖尿病肾病患者同型半胱氨酸和β2-微球蛋白检测结果比较(x±s)
病期 同型半胱氨酸(μmol/L) β2-微球蛋白(mmol/L)
Ⅰ期(n=17) 13.02±2.26 1.73±0.74
Ⅱ期(n=19) 17.46±0.25* 3.61±2.45*
Ⅲ期(n=18) 20.38±2.14* 3.77±0.48*
Ⅳ期(n=9) 29.49±3.18* 4.12±0.96*
*与Ⅰ期比较,P
3 讨论
糖尿病肾病是一种主要由糖尿病引起的常见的危害严重的慢性微血管疾病,表现为系膜细胞增生、肾小球基底膜增厚和硬化等[3]。据统计约有30%以上的糖尿病患者最终会发展成为糖尿病肾病,这也是导致糖尿病患者肾功能衰竭的主要原因。据报道,糖尿病肾病是患者糖尿病末期肾功能衰竭的主要原因,也是糖尿病患者最终死亡的主要原因。相关资料显示,随着糖尿病的发展,患者糖尿病肾病的发生率逐渐增加,糖尿病史少于5年的患者,糖尿病肾病发生率约为10%,糖尿病史20年患者,糖尿病肾病发生率高达35%左右,糖尿病史大于20年的患者,糖尿病肾病发生率几乎为100%[4]。现有研究表明,糖尿病肾病早期给予积极治疗能显著改善患者临床症状,糖尿病肾病的早期诊断显得尤为重要[5]。临床上常采用尿常规、尿素氮等检测指标对肾功能进行监测,由于敏感度较低,糖尿病肾病早期症状不明显等因素,导致糖尿病肾病早期诊断和肾功能损伤监测困难。
同型半胱氨酸,又称高半胱氨酸,属于氨基酸半胱氨酸的一种,是一种含有硫的非必需氨基酸,主要来源于蛋氨酸,是半胱氨酸和蛋氨酸代谢过程的重要产物,但其本身并不参与蛋白质的合成过程[6]。同型半胱氨酸主要合成代谢场所为肾脏,肾小球过滤率下降和肾小球功能异常均能影响血液中,同型半胱氨酸的含量[7]。β2-微球蛋白是一种由淋巴细胞、血小板产生的小分子球蛋白,正常人的β2-微球蛋白合成率与从细胞膜上的释放量相对恒定;β2-微球蛋白可从肾小球自由过滤,且绝大部分在肾小管被吸收,正常情况下β2-微球蛋白的排出来是很微量的,当肾小球功能受阻时会导致血液中β2-微球蛋白含量升高,β2-微球蛋白可直接反映肾功能好坏,也越来越成为临床上糖尿病肾病诊断的检测指标[8-9]。
近年来认为糖尿病肾病主要表现为血管病,同型半胱氨酸成为糖尿病肾病独立危险因素,糖尿病肾病患者的血液中同型半胱氨酸含量异常增高,改变了血管内皮细胞的功能,破坏了细胞膜完整性;从而诱导微血管平滑肌增生,促进血小板聚集,导致肾小球孔径增大,微血管内皮细胞损伤和功能减退,加速血栓形成,并最终导致血液中同型半胱氨酸含量增加[10]。血液中β2-微球蛋白主要是由肾小管内皮细胞分解成氨基酸,糖尿病肾病患者由于肾小球功能损伤,导致血清中β2-微球蛋白含量增加,且增加明显,成为临床上检测糖尿病肾病的重要指标。同型半胱氨酸和β2-微球蛋白检测不受患者年龄、性别、炎症等因素的干扰,对肾功能损伤评估更加敏感,已经越来越多应用于糖尿病肾病早期诊断[11-13]。本研究的检测结果表明,糖尿病肾病同型半胱氨酸、β2-微球蛋白、尿素和肌酐含量均明显高于对照组,处于糖尿病肾病Ⅰ期、Ⅱ期、Ⅲ期和Ⅳ期患者的同型半胱氨和和β2-微球蛋白含量呈递增性增加,处于糖尿病肾病Ⅱ期、Ⅲ期和Ⅳ期患者的同型半胱氨酸和β2-微球蛋白含量明显高于处于糖尿病肾病I期患者。
综上所述,联合检测患者同型半胱氨酸和β2-微球蛋白水平有助于糖尿病肾病的早期诊断,检测结果为临床上糖尿病肾病患者治疗提供了参考依据,值得在临床上推广和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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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何国容.胱抑素C和同型半胱氨酸在早期糖尿病肾病中的检测意义分析[J].中外医学研究,2013,11(18):106.
单位审核意见范文3
【关键词】 血清胱抑素C(CysC);尿微量白蛋白(U-mAlb);糖化血红蛋白(HbALc);2型糖尿病肾病(DN) ;2型糖尿病(DM);肾损伤
2型糖尿病肾病(DN)是2型糖尿病(DM)中最严重的一种并发症[1],而且DN的发生大都有隐蔽性,如果病情发展到晚期,会给治疗带来非常大的困难,因此DN肾早期诊治有重要的临床意义。目前,对DN诊断的实验室指标较多,本文选取尿微量白蛋白(U-mAlb)、血清胱抑素 C(cystatin C,CysC)和糖化血红蛋白(HbALc)联合检测,同时与DM组和健康组的检测结果作对照,旨在分析三项指标联合检测对2型糖尿病肾损伤的临床价值。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标本来源 103例DN患者和100例DM患者均为2012年5月~2013年1月我院糖尿病门诊和消化内科病区患者,诊断标准按照最新版《内科学》有关糖尿病以及糖尿病肾病的诊断要求,其中DM组U-mAlb30mg/24h;对照组为89例系我院同期健康体检者,3组入选者年龄、性别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仪器与试剂 拜耳1650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试剂由centronic公司提供,质控血清批号:朗道413UE,566UN。每天均进行室内质控检测,质控高、中、低值均符合要求,测试结果重复性良好;近年来参加河南省临检中心室间质控均为优。
1.3 检验方法 要求入组者3d内避免高脂、高蛋白、高糖饮食,清晨抽取入组人员空腹静脉血5ml,其中3ml抽入促凝分离胶试管检测胱抑素C,2ml抽入EDTA-K2抗凝管,测定糖化血红蛋白(HbA1c)。分离血清1~2h内上机检测。尿微量白蛋白的测定:嘱咐入组者,清晨正确留取第二次晨尿(中段尿),检验人员取5ml立即上机检测。尿微量白蛋白定量用免疫比浊法,糖化血红蛋白用比浊抑制免疫法,血清胱抑素C检测采用胶乳增强免疫透射比浊法。本实验室参考范围:U-mAlb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4.0统计学软件,对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2 结 果
DN组的血清胱抑素C、尿微量白蛋白检测结果明显高于DM组和健康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表1 U-mAlb、 CysC、HbALc三组检测结果比较
3 讨 论
目前,临床实验室对肾脏损伤诊断的检验指标有肌酐、尿素氮、尿酸、肌酐清除率、血清胱抑素C等,但传统的检查方法比如肌酐、尿素氮等又不能及早反映病情,肌酐清除率(Ccr)等又太繁琐,而CysC是近年来发现的反映肾功能受损的良好标志物,作为评价肾功能的一个新的指标,国内多家文献报道[2~4]认为,CysC在检测肾小球滤过率(GFR)方面比传统肾功能检测项目有更高的敏感性和特异性,甚至有取代血清肌酐(Scr)和肌酐清除率(Ccr)而成为临床常规指标的趋势,在糖尿病肾病肾功能评价中有很高的应用价值。尿微量白蛋白是指常规定性或者定量方法难以检出的一些尿蛋白,在肾脏病变早期,尿液中的微量白蛋白就会增加,因此可做为早期肾脏损伤的一个灵敏指标[5],而且尿微量白蛋白检测具有简单可行的特点,不需要抽血,可以减轻慢性糖尿病患者的痛苦,为患者的及时治疗赢得时间,具有较高的临床意义。本文结果也显示DN组的血清胱抑素C、尿微量白蛋白检测结果明显高于DM组和健康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目前,糖化血红蛋白(HbALc)被认为是血糖达标的金标准[6],不仅可以反映受试者测定前1~2个月受试者血糖的平均水平,对糖尿病并发症的早期发现也有一定作用。本文检测结果显示,DN组的HbALc检测结果高于其他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总之,2型糖尿病肾功能受损可增加尿微量白蛋白的排出,尿微量白蛋白可有显著升高,血清胱抑素C同时又能敏感反映出肾小球滤过功能的改变,另一方面糖化血红蛋白也高于单纯糖尿病患者和正常人。因此,3项指标联合测定比单独一项检测能够更加灵敏地反映肾脏的早期损害,对2型糖尿病早期肾损伤的有重要的临床意义,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余红, 陆其兵,戴宏斌.胱抑素C脂蛋白(a)及糖化血红蛋白测定对不同肾损害期糖尿病的临床价值[J].实验与检验医学,2010,28(4):357-358.
[2] 杜国有,顾向明,黄阶胜.血清胱抑素C检测在评价2型糖尿病早期肾功能损害中的应用[J].国际检验医学杂志,2008,29(9):798-801.
[3] 谢群芳,王叶舟,戴文森.血清胱抑素C清除值估测肾小球滤过率的临床评价[J].中国误诊学杂志,2007,7(9):1969-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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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意见范文4
Changes of nNOS positive neurons in hippocampus and memory consolidation after paradoxical sleep deprivation in rats
【Abstract】 AIM: To study the changes of memory processes and consolidation during paradoxical sleep in rats and to observe the alteration of neuronal nitric oxide synthase immunoreactivity (nNOSIR) neurons in hippocampus after paradoxical sleep deprivation. METHODS: Aradoxical sleep deprivation was performed using the "lower pot technique" The control groups (CC), tank control groups(TC) and paradoxical sleep deprivation groups(PSD) were tested in Morris Water Maze. At the end of the experiment, the animals were sacrificed under chloral hydrate anesthesia (0.4 g/kg) by intraaortic perfusion of a fixative solution. Coronal sections were cut at 25 μm thickness on a freezing microtome and up to five series of adjacent sections were collected for nNOS immunohistochemical processing using streptavidinbiotinperoxidase complex technique (SABC technique). RESULTS: The memory consolidation in PSD 24 h, PSD 48 h and PSD 72 h rats declined significantly compared with that in TC 24, 48, 72 h as well as CC 24, 48, 72 h rats (P
【Keywords】 sleep; learning & memory; hippocampus;rat; nNOS
【摘要】 目的: 揭示记忆是否在异相睡眠中得到加强和巩固,取消异相睡眠是否导致记忆维持能力下降及其下降的机制. 神经元性一氧化氮合酶(neuronal nitric oxide synthase, nNOS)是否参与记忆中枢海马结构调节,剥夺异相睡眠(paradoxical sleep deprivation,PSD)是否改变它们在海马的表达. 方法: ①采用小平台法建立PSD大鼠动物模型. 应用Morris水迷宫测试系统检测大鼠空间参考记忆获得及维持的变化; ②海马的nNOS免疫组化研究:PSD 24,48和72 h后,立即取脑、固定、行冰冻切片(片厚25 μm)、SABC法免疫组化染色、光镜下进行观察分析、摄像. 结果:①PSD可造成大鼠空间参考记忆维持能力的损伤; ②PSD组大鼠海马中nNOS免疫反应阳性细胞在CA1,CA2,CA3,CA4及锥体细胞层、颗粒层、齿状回稀疏,数目较相应的大平台组(tank control groups, TC group)、正常饲养组(control groups, CC group)明显减少(P
【关键词】 睡眠;记忆;海马;大鼠; 神经元性一氧化氮合酶
0引言
近年来人们对睡眠和学习记忆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尤其是异相睡眠与学习记忆的关系是近年来神经科学研究的热点问题. 以往大量研究集中在异相睡眠与记忆获得的机制上,而异相睡眠与记忆维持的关系所见报道不多. 我们通过Morris水迷宫建立空间记忆获得模型,用小平台技术(flower pot technique)建立异相睡眠剥夺(paradoxical sleep deprivation,PSD)模型[1]. 应用空间记忆获得后PSD的方法,观察PSD后大鼠的记忆维持能力的改变,及其神经元性一氧化氮合酶(neuronal nitric oxide synthase, nNOS)在学习记忆中枢海马表达的变化. 旨在探讨异相睡眠与记忆维持的关系及其可能机制.
1材料和方法
1.1材料
健康雄性Wistar大鼠45只,体质量(308±20)g ,由甘肃省医学科学院提供. 连续学习训练4 d结束后,立即用随机数字表法将所有大鼠随机分为3组(24 h组, 48 h组和72 h组),每组15只. 每组再分为:PSD组,大平台(tank control groups, TC)组;正常饲养组(control groups, CC group). 每小组5只. nNOS多克隆抗体(Ab1参考效价1∶200),SABC试剂盒,DAB显色试剂盒,PBS缓冲液等均购自武汉博士德公司.
1.2方法
1.2.1Morris水迷宫空间记忆动物模型的建立①水迷宫的组成:一直径为150 cm的圆形水池,直径10 cm、高15 cm的平台,以及水迷宫测试系统. 为了增强迷宫与大鼠的色彩对比,水池内壁及平台均漆成黑色. 实验时,平台隐藏在水下(低于水面2 cm),水温保持在(20±2)℃. 水迷宫测试系统购自北京Genheart公司,由数码摄录机、A/D转换卡及与其相连的计算机、相关软件等组成; ②PSD箱的制作:大小30 cm×30 cm×30 cm ,中央放置一直径为6.5 cm,高8 cm的平台. 剥夺箱内注有水,水面低于平台2 cm,水温保持在(20±2)℃左右. 大鼠可以在平台上自由摄取食物和水,但当进入异相睡眠时,由于骨骼肌的松弛使大鼠掉入水中而惊醒,造成PSD. TC组与PSD组的环境相同,只是平台直径为20 cm. CC组饲养在干燥鼠笼内; ③水迷宫空间学习记忆的训练:训练开始前,大鼠单个饲养以适应实验室环境1 wk. 每日逐一给予适当抓摸以消除其恐惧感. 训练在每日8:00~13:00间进行. 预先将迷宫任意分为4个象限. 平台放入上述4个象限中随机选择的1个象限中(在训练的4 d中位置一直保持不变),测量水温和水面距平台的高度达到实验要求后,于池边任意取一入水点,大鼠面向池壁入水,计算机自动跟踪计时. 允许在120 s内找到平台,找到后在平台上保持15 s. 若在120 s内找不到,则将大鼠引导到平台上并保持15 s. 每只大鼠在同一入水点连续训练2次,以第1次训练(trial 1)成绩衡量空间记忆的获得水平,第2次(trial 2)成绩衡量空间工作记忆水平. 全部动物按照上述方法完成第1个入水点的训练后继续进行第2、第3及第4个入水点的训练. 每次训练结束后擦干大鼠身体,放入各自的鼠笼内并适当给予保暖. 连续4 d训练期间,迷宫周围的参照物(包括灯光、周围的器物等)必须保持不变. 其中所有的PSD组、CC组及TC组在4 d训练结束后立即分别放入睡眠剥夺箱、大平台水箱和普通鼠笼,室温控制在(22±2)℃,避免噪音,保持24 h光暗周期,每日7:00~19:00开灯照明. 24,48和72 h后,分别将24, 48和72 h组大鼠再次任意选取两个入水点,每个点连续两次寻找平台,其结果用来衡量记忆的变化. 此时水下平台所处的位置与训练时相同.
1.2.2主要观察指标①大鼠在迷宫中的游泳轨迹(track);②潜伏期(latency, L),大鼠从入水到找到平台的时间;③距离(distance, D),大鼠从入水到找到平台的游泳距离;④速度(velocity, V);⑤平台所在象限轨迹(时间)的分布(percentage of track or time in correct quarter, PQ);⑥记忆得分(memory score, MS).
1.2.3nNOS免疫组化取脑连续冠状冰冻切片(LEICA RM2135),片厚25 μm,切片入0.1 mol/L PBS液中,隔5取1捞片,4℃冰箱保存备用. 共4套分别采用SABC(streptavidinBiotinperoxidaseComplex)法进行nNOS的免疫组化染色. nNOS阳性细胞胞质呈棕黄色. 每片随机选取5个高倍视野,记数阳性细胞数.
统计学处理:所有数据以x±s表示,连续4 d各点第1, 2次探索距离、记忆得分采用重复测量方差分析,其余数据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均数两两比较行LSDt检验,方差不齐各组间的比较采用非参数检验,P
2结果
2.1大鼠Morris水迷宫空间学习记忆能力的测试随着训练次数的增加,大鼠空间学习记忆能力逐渐增强,连续4 d各点第1,2次探索距离、记忆得分有差异(Tab 1);PSD 24,48和72 h后各入水点搜索平台的结果也有差异(Tab 2).表1连续4 d各点第1,2次探索距离、记忆得分的结果(略)表2剥夺异相睡眠24,48和72 h后探索距离、记忆得分的结果(略)
2.2海马的nNOS免疫组化nNOS阳性细胞均为神经元,胞质和突起浓染,大部分集中于锥体细胞层和颗粒细胞层内或边缘,胞体多为锥形或梭形 . PSD组大鼠海马各亚区及齿状回阳性细胞分布稀疏,数目较TC和CC组明显减少(P
3讨论
Morris水迷宫是英国心理学家Morris于20世纪80年代初设计并应用于学习记忆脑机制的研究[2]. 此后,该迷宫系统被广泛运用在神经生物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中,实验动物主要是大鼠[2].
我们参考Youngblood等[3]的设计方法,用每个入水点的第一次训练成绩来衡量空间参考记忆的获得和保持水平,用第二次训练成绩来衡量空间工作记A: TC; B: PSD 24 h; C: PSD 48 h; D: PSD 72 h.
忆的水平. 大鼠的每个入水点第一次探索时,由于时间和空间的改变,不能与上一次探索之间形成顺序性关系,大鼠只能依照环境的参照来确定水下平台的位置. 其记忆属性为参考记忆. 大鼠的每个入水点第二次探索时,与第一次探索在空间和时间上都存在连续性,大鼠可以根据刚刚获得的信息找到水下平台,其记忆属性为工作记忆.
实验结果发现,全部大鼠通过训练后建立了不同程度的空间记忆. 从PSD组大鼠在同一时段其第一次探索游泳潜伏期、距离均大于其相应的TC组和CC组,记忆得分(MS)小于TC,CC组大鼠,其差异有显著性(P
nNOS调节中枢神经系统中的NO的释放,长时程增强(long term potentiation, LTP)的表达与NO的产生呈现正相关[4]. Vincent等[5]在研究中发现,NO可以调节Ach的释放,NO释放增多,Ach分泌也增多. 应用NOS抑制剂灌注脑组织可以使Ach基础释放量减少40%,而Ach与学习记忆及睡眠的周期密切相关. 另外,NO还参与突触重塑的调节,NO的减少可使突触重塑能力下降. LTP是神经可塑性和突触传递的一种表现形式,被认为是学习记忆的细胞学基础. 而突触重塑是LTP的基础[4,6].
实验中发现,PSD后PSD组与TC,CC组相比较,PSD组大鼠海马中nNOS阳性神经元表达稀少,数量明显低于TC和CC组. 因而可以推测:PSD可以造成海马nNOS的表达减少,从而导致NO的产生减少,这可能是导致PSD造成大鼠空间学习记忆能力下降的原因之一.
参考文献
[1] Mendelson WB, Guthrie RD, Frederick G, et al. The flower pot technique of rapid eye movement (REM) sleep deprivation [J]. Pharmacol Biochem Behav, 1974; 2(2):553-556.
[2] Morris RGM, Garrud P, Rawlins JNP, et al. Place navigation impaired in rats with hippocampal lesions[J]. Nature, 1982;297:681.
[3] Youngblood BD, Smagin GN, Elins PD, et al. The effects of paradoxical sleep deprivation and valine on spatial learning and brain 5HT metabolism [J]. Physiol Behav, 1999; 67(5): 643-649.
[4] 宋国平,苗丹民,皇甫恩,等. 睡眠剥夺对大鼠学习和行为的影响[J]. 第四军医大学学报,2000;21(6):663-666.
Song GP, Miao DM, Huangfu E, et al . Effects of sleep deprivation on rats behavior and learning [J]. J Fourth Mil Med Univ, 2000;21(6):663-666
[5] Vincent SR, Williams JA, Reiner PB, et al. Monitoring neuronal NO release in vivo in cerebellum, thalamus and hippocampus[J]. Prog Brain Res, 1998;118: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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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血清胱抑素C;尿微量白蛋白;糖尿病;肾损害
DOI:10.14163/ki.11-5547/r.2015.17.036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及不良生活习惯的增多, 糖尿病患者的数量逐年升高, 肾病是糖尿病临床最为常见的并发症, 对患者的健康及生活质量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 威胁患者的生命。因此, 探讨具有时效性和准确性的糖尿病肾病临床诊断的指标及方法十分必要。本研究拟采用Cys-C和U-mAlb作为糖尿病早期肾病诊断的依据, 进行联合检测, 并对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探讨联合检验方法诊断糖尿病早期肾功能损伤的临床应用价值。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本研究将受检者分为三组进行平行实验, 并对检测结果对比分析。第一组为健康对照组, 共60例, 均为本院健康体检者(经筛查排除慢性肾损伤), 其中男35例, 女25例, 平均年龄41.7岁。第二组为糖尿病早期组患者, 共66例, 其中男39例, 女27例, 平均年龄53.5岁。第三组为糖尿病肾病患者, 共53例, 其中男31例, 女22例, 平均年龄60.2岁。后两组的糖尿病患者, 均在2013年9月~2014年9月期间在本院住院就诊。上述患者的选定符合2004年中国糖尿病学会制定的诊断标准。
1. 2 测试方法 尿液统一取晨尿, 血液取空腹静脉血2 ml。Cys-C、U-mAlb均采用免疫增强比浊法, 尿素氮及肌酐采用酶法。使用美国贝克曼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检测, 试剂购自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公司。检测指标及操作步骤严格按照仪器及试剂说明书进行。血清Cys-C参考区间0~1.02 mg/L, U-mAlb参考区间0~22.5 mg/L, 尿素氮(BUN)参考区间2.1~7.9 mmol/L, 血肌酐(CRE)参考区间52~106 μmol/L, 超出上述范围为异常。
1. 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3.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P
2 结果
2. 1 对于糖尿病早期组, 其Cys-C、U-mAlb的水平明显高于健康对照组(P
2. 2 在119例糖尿病患者中, 单独Cys-C阳性率为60.50% (72/119), U-mAlb阳性率为49.57%(59/119)。联合检测Cys-C、U-mAlb(至少一项为阳性)阳性率为80.67%(96/119), 明显高于任何一单项阳性率。
3 讨论
糖尿病早期肾功能损伤起病隐匿, 进程缓慢, 除高血糖外, 较少有其他伴随性的特征症状, 不易觉察, 传统的BUN、CRE等检测指标有一定的局限性, 而一旦糖尿病患者尿中出现大量蛋白尿, 肾小球滤过率(GFR)降低50%以下时肾功能损伤严重甚至不可逆转[1]。预防肾功能损伤的有效方法是早期诊断并及时对症治疗。
mAlb由肝脏合成, 是一种带负电荷的小球性蛋白, 正常情况下, 只有极少量的mAlb通过肾小球基底膜, 95%mAlb在近曲小管被重吸收[2]。当肾小球发生病变时滤过屏障的分子筛作用被破坏, mAlb排泄量超出肾小管的重吸收能力, 尿中的mAlb即可升高。所以U-mAlb是肾脏早期损伤的重要标志, 是反映肾小球受损的敏感指标[3]。本研究的统计结果表明:对于糖尿病肾病患者, U-mAlb的异常检出率与传统的检测项目BUN、CRE的异常检出率相比, 差别不大, 均显示出高水平。这说明三者对于糖尿病中晚期肾损伤, 均能很好的反映出肾功能的损伤程度。但是在糖尿病早期组中, U-mAlb阳性率69.4%, 远高于BUN、CRE的阳性率, 这说明对于糖尿病早期肾损伤, U-mAlb比BUN、CRE的敏感性更高, 是较为灵敏的检测指标。
Cys-C是反映肾小球滤过功能的一个更为敏感、可靠的内源性检测指标[4]。它属于低分子量非糖基化半胱氨酸蛋白酶, 在所有的有核细胞恒定且持续的转录与表达, 无组织特异性、产生稳定、不受肾内外因素的干扰。Cys-C相对分子量低能自由通过肾小球滤过膜, 在近曲小管重吸收并分解代谢, 不会重新进入血液。肾脏是清除循环中Cys-C的唯一场所, 血清中Cys-C的浓度主要取决于肾小球滤过率(GFR)[5]。Cys-C浓度与GFR呈负相关, 当肾小球滤过功能出现轻微损伤时, 血中的Cys-C浓度即可升高。在本研究中, 糖尿病肾病组中Cys-C、BUN、CRE阳性率均非常高。但在糖尿病早期组中, Cys-C阳性率为22.7%, 远高于BUN、CRE的阳性率(分别为4.5%和3.0%)。这表明Cys-C是一种比BUN、CRE更为灵敏的反映糖尿病早期肾损伤的标志物。
本研究表明了传统检测肾功能指标在糖尿病早期患者中大多无明显的异常变化, 而血清Cys-C和U-mAlb这两个指标在评估糖尿病早期肾功能损伤中有很好的特异性及稳定性, 二者联合检测敏感性和准确性更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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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潘静, 魏明竟.尿液微量白蛋白的研究近况.临床检验杂志, 2003, 21(5):315-316.
[4] 李朝霞, 梁敏坚, 罗致琪.胱抑素C对诊断肾脏疾病的临床价值. 广东医学, 2002, 16(12):411-412.
单位审核意见范文6
记者首先向解曼莹了解本《办法》出台的背景和制度定义。解曼莹说,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航道法》设定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制度,作为与航道有关的工程项目审批或建设的条件;为贯彻落实此项制度,规范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有关工作,根据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按照“放管服”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在总结1994年以来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审批、涉水工程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办法》所称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是指在新建、改建、扩建(以下统称建设)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前,建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论证评价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并提出减小或者消除影响的对策措施,由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全国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部主管
解曼莹介绍,《办法》根据建设项目批准、核准的层级,航道管理事权以及项目类别,对审核部门进行了明确。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及与交通运输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直接管理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干线航道和国际、境河流航道等重要航道有关的建设项目,其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审核。其中,与长江干线航道有关的建设项目,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及跨(穿)越长江干线的桥梁、隧道工程外,由长江航务管理局承担审核的具体工作。
其他建设项目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负责审核。
航评报告应包括八个方面内容
此次《办法》明确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的具体要求,对航评报告编制阶段、编制依据、主要内容、编制主体等内容都有详细规定,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照执行。
解曼莹说,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航评报告编制,编制的依据是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内容应当包括:建设项目概况;所在河段、湖区、海域的通航环境;选址评价;与通航有关的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的分析论证;对航道条件、通航安全、港口及航运发展的影响分析;减小或者消除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措施;航道条件与通航安全的保障措施;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的情况及处理情况八个方面。
关于航评报告的编制主体,《办法》明确了是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但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经验、技术条件和能力且信誉良好的机构编制。另外,解曼莹强调,《办法》规定,审核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特定机构编制航评报告。
因为在通航河流上建设永久性拦河闸坝可能对上下游航道产生重大影响,解曼莹说:“《办法》还特别提出,拦河闸坝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航评报告编制过程中书面征求上下游受影响省份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长江水系、珠江水系四级及以上高等级航道上建设永久性拦河闸坝等重要工程的,还应当征求长江航务管理局或珠江航务管理局的意见。”
审核工作需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解曼莹告诉记者,《办法》明确了审核程序,对审核工作完成时间作出了具体规定。审核部门收到审核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应当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但考虑到审核的技术复杂性,《办法》规定了技术咨询、专家评审、评价材料修改完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审核期限内。
在编制完成航评报告后,建设单位即可进入申请环节。在这一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提交审核申请书、航评报告、建设依据、建设单位机构证明文件以及有关承诺函、协议等材料。审核部门受理后,应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相关规划以及建设项目所在河段、湖区、海域航道建设养护、通航安全、航运发展的相关要求作为审核的主要依据,围绕航评报告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合规,论证是否充分,结论是否客观,拟采取的措施是否得当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
取得审核意见后三年内未开工的 需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办法》明确,审核部门在审核中认为必要的,可以采取专家咨询、委托第三方技术咨询机构开展技术咨询等方式完成审核。《办法》规定,委托的第三方技术咨询机构不得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航评报告编制单位为同一单位,不得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航评报告编制单位、建设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等重大关联关系。
建设单位取得审核意见后,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核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未在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的,或者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解曼莹强调,当发现建设单位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意见,或审核单位超越权限出具审核意见、违反规定程序出具审核意见等情况,审核部门可以撤销已出具的审核意见。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办法》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检查机制,要求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抽查人员的抽查机制,对建设项目执行审核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办法》规定,审核部门应当组织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中对于交通运输部负责审核的建设项目,根据就近便利原则,规定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派出机构负责组织进行监督检查;项目所在水域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按照就近原则承担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从而形成审核部门审核、就近组织监督、现场监督检查相衔接的闭合监管链条。
对违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制度的处罚额度进行了细化
《航道法》违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制度的罚款额度为二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额度范围相对较为宽泛,《办法》对此予以了细化。规定了实施罚款时,应当综合考虑航道的等级及重要性、建设项目对航道条件与通航安全的影响程度、建设单位采取补救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等因素,合理确定罚款额度。其中,对位于内河四级及以上航道或者通航5000吨级及以上海轮航道的建设项目,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从重处罚;对位于内河四级以下航道上且对航道条件与通航安全影响较小并及时消除隐患的建设项目,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可给予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