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的概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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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的概念

自然保护地的概念范文1

关键词:保护行动规划(CAP);自然保护区;中国;应用现状;运用前景

中图分类号:S757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3168(2012)06-0095-05

收稿日期:2012-09-25

基金项目:西南地区竹黄遗传多样性与寄主专化性研究。项目批准号:31160160。

作者简介:王鹏华(1988-),女,陕西兴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生物多样性保护。

通信作者:周德群(1956-),男,教授。研究方向:保护生物学。

保护地(protected areas)是指通过法律及其它有效方式用以保护和维护生物多样性、自然及文化资源的土地或海洋特殊区域[1]。在我国,保护地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地、地质公园等,近年来也引进了国外的国家公园概念与实践[2]。本文的讨论范围主要限于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是中国最大的保护地类型。截至2011年底,我国已经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 640个,总面积约149 km2,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493%[3, 4]。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和面积虽然不少,但是很多保护区的保护成效却不甚理想[5, 6]。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多,在保护和管理工作中缺乏系统、科学的保护方法,没有制定和实施有效的保护对策,监测保护成效等,是其中比较重要的原因[7, 8]。

1我国主要的保护规划方法

就保护对策/保护行动的制定乃至实施而言,自然保护区常用的方法包括总体规划和保护区管理计划。为了将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与国际接轨,本世纪初,大自然保护协会(The Nature Conservancy,TNC)中国部与国家林业局和其它政府部门合作,引进了保护行动规划(Conservation Action Planning,CAP)。

11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方法用于制定单个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对策与行动[9]。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是在对自然保护区的资源和环境特点、社会经济条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现状以及潜在可能性等进行综合科学考察之后,建设前期工作的第一个阶段,主要明确自然保护区的范围、性质、类型、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制定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各方面的计划和措施的过程。国家林业局颁发的关于制定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主要文件有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大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3份文件对规划包括的内容以及内容的组织方式各有不同,提出了这些指南间相互协调的要求[10-12]。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是一个保护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的指导性规则,对于保护区的日常管理工作来说,总体规划的内容概括性强,也相对简单。此外,由于总体规划的适用期为10年,所以其针对威胁因素变化进行调整的灵活性也不够[13]。在人力资源发展等方面,目前我国的总体规划一般没有包括这方面的内容[14]。同时,总体规划侧重于要求和内容,而规划方法/过程不突出。

12保护区管理计划

保护区管理计划是在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帮助保护区管理人员确定并实现其保护区使命的管理工具,是通过对保护区现状进行调查后,在多方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基础上,针对保护对象面临的威胁和问题,制定的一个大约5年的周期性管理方案。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计划大纲》明确了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现状评价、管理措施、行动时间表和预算等[15]。

保护区管理计划具有重视全局与局部平衡,针对性和具体性与常规管理平衡,管理行动长效性与灵活性平衡,管理目标的一致性与阶段目标的有效性平衡的特点。由于管理计划编制强调管理机构内设部门之间的沟通,采用了参与式的方法,能够集思广益,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遵循调查、评估、讨论等过程,因此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16]。

13总体规划和管理计划的关系

保护区的总体规划解决建设思路,为依法编制管理计划奠定基础,是管理蓝图;管理计划是落实总体规划的阶段性文件,指导自然保护区一定时期内的具体工作,逐一实现总体规划确定的自然保护区阶段性目标(中期目标),强调对自然保护区日常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导。

2CAP的应用

林 业 调 查 规 划第37卷第6期王鹏华,等:保护行动规划(CAP)在中国的应用现状及前景分析

CAP由大自然保护协会、成功基金会(Foundation of Success)、世界自然基金会(World Wildlife Fund)和保护成效评估伙伴关系网(The Conservation Measures Partnership)等组织的大量项目材料和经验编写,并经过许多一线保护工作者的实践检验[17]。CAP遵循确定项目人员、保护目标、保护对象及其关键威胁因子,制定保护对策,开展保护行动,评估保护成效等过程,完成对保护对象健康状态和威胁因子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对应的保护对策和保护行动,并及时评估保护成效,是一个适应性管理框架(adaptive management framework)(图1)[18-21]。

CAP具有专门开发配套的软件系统(Excel工作表/电子表格和Miradi软件),CAP过程中每一步的信息都可以通过保护行动规划电子表格来分析。Excel电子表格可以从保护对象及其威胁因子2个视角对威胁等级进行排序,进一步确定出最需要关注的保护对象和威胁因子,从而有助于保护工作者

图1CAP的适应性管理框架

Fig1Adaptive management framework of CAP

将有限的保护资源(包括经费和人力资源等)用在最需要的保护方面。同时,CAP是由基于工作假设的一系列“不断趋近”的环节所构成,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迭代过程,在实施过程中允许信息的不完整或者一定程度上的信息缺失。随着新的信息的获得以及项目的变化和成熟,可以不断地修订和更新以前制定的保护行动规划,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总体规划和管理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灵活性不足的缺点。

21CAP在国外的应用

到目前为止,CAP方法已在美洲、澳洲、非洲、欧洲及亚洲部分地区采用。玻利维亚和秘鲁已经明确将CAP作为一种官方的保护地规划方法;在马达加斯加,每个国家公园项目的资助者都要求被资助者使用CAP方法编制规划。此外,不同的国家和国际保护组织还使用CAP的改编版本用于不同类型的规划:如美国野生动物保护规划(US State Wildlife Conservation Plans)、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濒危动物恢复计划(USFWS Recovery Plans)、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署物种恢复规划(NOAA Species Recovery Planning)、危地马拉文化保护规划(Cultural target conservation planning-Guatemala)、美国东南部水生生境资源规划(Southeast US Aquatic Resource Planning)以及印度尼西亚和德克萨斯州的参与性保护规划(Participatory conservation planning – Indonesia and Texas)等[22]。

22CAP在中国的推广应用

CAP于2000年左右由TNC引入中国,在其滇西北项目区(包括丽江老君山)采用CAP的原理和方法,并与有关保护区合作,先后制定了丽江老君山、拉市海、梅里雪山、香格里拉大峡谷、高黎贡山、北京松山、上海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区等10多个保护区或国家公园的保护行动规划[23]。

为提高中国自然资源管理规划和保护区工作人员的保护规划能力和水平,TNC中国部于2000年在丽江举办第一期CAP培训,至今与合作伙伴一起举办了10多次大型的CAP培训。培训着重向与会者介绍保护行动规划的框架、内容以及如何运用这种规划方法来制定相应的总体规划、保护区保护对策及其成效评估的管理系统。与昆明理工大学合作,TNC支持云南省林业厅编写了CAP手册,以便云南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运用CAP方法制定各自的保护区管理计划。

同时,TNC支持中国的林业管理规划主要机构之一,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运用CAP方法编制上海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的《示范自然保护区建设实施方案》,并进一步分析了CAP方法在中国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中的运用前景、适宜的运用方式和途径,提出相应的指导对策。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根据研究成果向国家林业局提出建议,将CAP的方法作为国家林业局制定和修订有关规定的参考。

此外,TNC也积极与北京林业大学及昆明理工大学等相关院校或科研机构合作,逐步将CAP纳入正规的教学体系中,从而让更多未来的自然资源和保护区的决策者、管理者、实践者和规划者了解和掌握此方法。北京林业大学在2009年就将CAP内容纳入了本科教学,而且开设了专门的实验;随后,昆明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也于2011年9月在本科生中首次开设该课程。至此,CAP已正式进入中国的大学课堂[24]。

23CAP在中国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CAP已经在中国的自然保护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应用。由于CAP引入我国的时间不长,目前仍处在初步的宣传推广阶段。CAP在中国大陆的应用尚有一些需要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CAP的制定主要由专家完成,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性不够。CAP应该由具有多学科背景的规划团队来制定并充分考虑到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可实际上,由于保护区人员刚接触这一新方法,CAP的制定主要还是由TNC专家主导,科研机构及高校的相关专家参与,而保护区的工作人员,即CAP的所有者和最直接的实施者参与不足。这样一来,保护区人员对CAP方法依旧所知甚少,制定保护行动规划的能力没有得到明显提高。

2)CAP制定之后被束之高阁而没有用来指导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一方面,因CAP规划方法还没有作为政府保护区主管部门的刚性要求,比如像对总体规划的要求一样,保护区对编制和执行保护行动规划没有动力和积极性;另一方面,作为CAP主要研发者,TNC作为外来保护机构,不能成为保护区的保护行动实施主体。因此,编制的大多数保护行动规划成为一纸空文,没有真正得到实施。

3)缺少真正成功的CAP运用经验。如上所述,在国外,很多国家和组织已经运用CAP方法开展保护区管理保护,但在我国,由于保护区的保护行动规划编制后很少实施,成功案例少之又少。因而,CAP作为开展保护区管理的优势尚未体现出来,还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3CAP在中国运用前景展望

尽管存在上述问题,但根据实际应用的经验认为,CAP作为一种先进的保护规划方法,应该在中国有广阔的运用前景。CAP可以成为中国保护规划方法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也可与其它保护规划方法结合使用。结合笔者的实际工作经验和大量的文献研究,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尝试:

1)将CAP作为一种方法和工具嵌入到其他保护方法的使用或者规划类文件制定的过程中,而不是在同一个保护区域再单独制定一个保护行动规划。因此,可以考虑将CAP的运用与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性文件编制结合起来,将其作为编写总体规划、管理计划等的指导方法和工具。例如,CAP可以用来帮助制定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和管理计划。CAP虽然不能提供编制管理计划需要的所有元素,但是足以满足管理计划核心内容的制定。CAP可以帮助自然保护区管理者科学而准确地确定管理计划的目标(主要保护对象及其健康状况、主要的威胁因素等)和针对目标要具体采取的管理行动;CAP还为管理者提供了有效和便捷的监测评估逻辑框架、指标和相关内容,有助于管理者对相关的规划及其实施进行监测和评估,根据监测和评估的结果对管理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

2)将CAP方法与管理计划并列使用。通过10多年的使用,我国林业部门已经接受并要求保护区(国家级)编制管理计划,提出了“保护区总体规划为依法编制管理计划奠定基础,是管理蓝图;管理计划是落实总体规划的阶段性文件”的保护规划框架体系。如上所述,CAP与保护区管理计划在编制过程、内容等方面基本一致,但CAP的逻辑框架结构似乎更严密,也有Excel电子表格等分析工具加以支撑。不提倡用CAP代替保护区管理计划,但建议将CAP作为除管理计划外的选项。保护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制定管理计划或保护行动规划。这既不会给保护区,也不会给政府的保护区管理机构产生任何额外负担,而且保护规划方法的多样化可能有助于提升我国保护规划的总体水平。

3)CAP不仅可以运用于自然保护区,也可用于其他类别的保护地。可以用于编制这些类别保护地的保护行动规划,比如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地、遗产保护地等的保护行动规划。用CAP方法编制的保护规划,不仅满足保护地的管理需求,也便于与国际同行交流。

4)可以开发一些保护行动规划的改编本用于除自然资源保护以外的领域,如有形或无形的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尽管国外也在尝试将CAP用于其他领域,但是基本上还是集中在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方面。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提升精神生活品质,主要表现为对生态资源的合理利用、更加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及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使用者可以结合自己项目的具体情况,全部或者部分应用CAP框架。当然,在将CAP应用于自然资源保护以外的领域时,需要对原有术语及其含义进行必要调整。

当然,CAP方法在我国保护规划工作中的运用和推广,首先需要保护管理部门接受它,把它纳入保护规划体系,根据我国保护地实际情况,对CAP做一些本土化的改进,这也是CAP的研发者最希望看到的结果。其次,是需要拥有大量熟悉和能够运用CAP技能制定保护行动规划的人才。从短期看,可以通过强化培训,培养规划机构和保护区人员制定保护行动规划和管理计划的能力,以适应制定这类规划对相关能力的迫切需求。从长远需求看,需要在大中专院校中开设保护规划培训课程(包括CAP),培养毕业后能致力于为保护区和其他类别的保护地管理服务的专业人才。截至目前,我国的保护区规划只是制定总体规划,而且必须由具有认可资质的机构完成,规划机构将总体规划制定后移交保护区,保护区人员不制定规划,也就无需具备规划能力。而CAP和管理计划等,需要保护区自己主持制定,这就需要保护区加强对有关业务人员的能力建设,从而可推进我国保护事业管理的科学化和信息化。

致谢:感谢昆明理工大学王宏斌教授、曾和平副教授以及云南省林业厅杨芳女士对论文提出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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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的概念范文2

三百多万人不顾人潮拥挤、交通堵塞之苦,涌向约瑟米蒂国家公园。从大雾山到大峡谷,交通拥堵成了国家公园的通病。一座高耸入云的发电厂,破坏了亚利桑那州格伦峡谷国家游憩区内原始的砂岩与天空的天际线。大沼泽地国家公园估计,数量飞升的船只已经损坏了40平方公里以上的海底草床。在比斯坎国家公园的边缘,蔓延的迈阿密城区吞噬着绿地。在亚利桑那州的德谢伊峡谷国家纪念地,从欧洲引进的沙枣树和柽柳破坏了当地的土壤,扰乱了野生栖息地。佛罗里达州德赖托图格斯国家公园的加登岛,杰斐逊堡巨型石墙修复工程因为缺钱无法完工。预算缺口困扰管理局和公园体系已经有好几十年,历经多届政府……因此杂志愤然疾呼,这片土地“不该被侵犯”:2016年,美国人该开香槟庆祝国家公园管理局的百岁生日;不过以最近的情势来看,这要有一个前提:到时得有足够多的高标准公园未糟践踏,美国人才有理由举杯相庆。

以《国家地理》的权威发出这样的哀叹,打消了许多国人对美国国家公园管理的美好想象和崇拜。与媒体对照的是,美国国家公园保护协会(NPCA)每年都会公布“美国10大濒危国家公园”的名单,指出公园的种种不足。

它们的问题不止于此。专家对此已有研究。美国学者艾丽森・比耶雷认为,美国也有“多头管理”的问题,美国负责管理公共土地的各类政府机构对土地的利用意图各种各样,国家公园承受着沉重的负担。例如,土地管理局和美国森林管理局控制着土地“资源活动”的处置,包括荒野保护,但也包括木材生产、家畜放养、矿产开发以及其他商业用途。国家公园管理局制定的目标也有可能做不到互相兼容。其职责是“为今后所增加的数以百万计的游客提供对国家公园系统的最高质量的使用和观赏”,同时又要“为了实现其最高目标而保存国家公园的自然、历史和娱乐资源”。这些资源的“最高目标”也就必然被界定为能够服务于“使用和观赏”。随着美国自然区域地缩减,公众开始把国家公园管理局视为其荒野体验的主要提供者。可是,随着公园游人数目日渐增 多,公园离可以被称为“蛮荒”的状态越来越远。实际上,最初人们也根本没打算使其成为荒野保护区。黄石国家公园于1872年建立时,被描述为“一家公共公园或娱乐场所”;它的建立“丝毫没有牵涉到对荒野地的着意保护”。

在《国家地理》里,国家公园的一大“罪状”是“与人争地”。根据美国康奈尔大学的农村社会学家查尔斯・吉斯立尔统计,在上个世纪可能已有14D0万人在保护动物的名义下丧失了家园,其中大多数是穷人。黄石国家公园是与人争地的开端:在黄石建园5年后,公园的卫兵与居住在当地的印第安人部落――肖松尼族人发生了激烈冲突,300人在冲突中丧生。此后,为平息冲突,美国甚至动用了军队将当地的肖松尼族人全部杀害。印度政府为6只狮子建立庠诺国家公园,逐走8D00居民……

美国的国家公园制度是世界上建立最早、体制相对最完善的国家公园制度,从美国发展到了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它是美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世界的一大贡献。对照中国,我们一直意识到中外在遗产资源管理上的明显差别,但是从上面美国国家公园的具体管理、体制和理念上,我们发现了如此之多的问题存在,而它们与中国的情况竟有相当大的相似性。美国国家公园面临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与我国的风景名胜区相同,也可以说这些问题是世界性的。

相对于国外强调自然保护的国家公园,中国尊重历史传统和现实情况,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具有自己的特点。我国的风景名胜区(National Park of China)等在很多方面与世界国家公园相同,目前中国大陆已经建立近700个风景名胜区,总面积超过国土面积的1%。中国还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等保护地体系。中国风景名胜区的基本使命,第一个是保存完好的自然、文化遗产;第二是让广大人民能够且愉快地理解和享受他们。这些无疑是与国家公园制度和理念相通的。

但是有人对这种体制提出质疑,认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思想理念中难以包含“荒野”这个现代人极为珍视的概念;自然保护区的主旨,把保护自然和国民的休闲游览对立起来。甚至提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无论是从管理体制还是从思想理念上来看,都已经不适合新的时代”,直接质疑它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所以他们认为:中国应该照搬美国的国家公园体系,比如设立国家公园管理局。

事实上,纠缠于具体的名称并不明智。按美国国家公园分类体系,其保护地分为不同类型,如国家公园、国家古迹地、国家保护区、国家历史地、国家游憩区等等,国会在扩大国家公园体系的过程中使用过28种以上的名称。此外美国同样有国家森林、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国土资源保护区等区分。就国际上来说,国家公园的情况种类繁多、形式多样,部分原因在于它们的渊源各不相同,意义也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变化,这也正反映了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资源的丰富性和多样性特点。许多国家采取了别的手段来保护自然景观,例如野生动物禁猎区、狩猎保留区、指定荒野区、科研自然保护区等等。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对包括国家公园资源在内的五种保护地类型进行了定义,它们占地球上所有受保护区域面积的60%,而严格意义上的国家公园仅占22.7%。因此可以总结为:“国家公园并不是自然保护的唯一目标。它只是一种方式,一种工具,与其他形式相比,只不过稍为惹人注目和复杂而已。”就是在美国,也兴起了一种对“国家公园”的反思意见:认为它是“一个濒临灭绝的理念”,“这种方式缺乏人道和公允”,“通过建立国家公园来保护风景和生物多样性,不过是文化帝国主义的又一种精英形式罢了”。

相对于那种喜欢外国月亮的思维,《美国自然文化遗产管理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则提出了不一般的见解。这篇论文的作者汪昌极和苏杨,分别是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和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他们认为“中国的遗产分类体系更科学,且有些机制更好地适应了国情”,而中国存在的遗产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是由于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对许多问题的认识不一致造成的。照搬美国的做法并不能解决问题:美国的自然文化遗产管理也并非是单一体系,而我国遗产资源管理体系更有利于分类管理,但事实上是各种类型的管理者都把工作重点放在经营上,从而导致了遗产资源的不当开发。所以在中国统一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管理体系并非治本之策;由于历史和国力方面的原因,美国对比较重要的遗产采用联邦政府垂直管理的模式。但美国的垂直管理模式是建立在以下前置条件下的:一是明确的使命、完备的法规和必要的财政资金保障。二是明确了土地权属。三是良好的公众参与和公众决策机制。对于我国来说,如果没有准备好前述三个前置条件,盲目扩大垂直管理的范围,不仅会使财政不堪重负,而且由于缺乏各方面的约束条件,反而有可能降低自然文化遗产的管理水平。

自然保护地的概念范文3

生物多样性面临的危机一个健全的生态环境意味着使其所有的生态系统、群落和物种,都保持良好的状态。但目前人口与资源,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一些地方以牺牲生态和资源为代价,来获得经济的暂时发展。人类造成的主要威胁是生境的破坏、破碎和退化(包括污染),以及物种的过度开发、外来物种的引入和疾病的加速传播。

1.生境破坏和消失。随着大自然自身的演变,特别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人类过度地从自然界获取土地、木材、食物、药材等,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生物多样性的主要威胁是生境的破坏和消失。生境的破坏和消失被确认为是大多数生物和微生物目前正濒于灭绝所遭受的最直接的威胁。物种大量聚集的热带雨林以每年1700万公顷的速度消失,温带森林也在大面积减少。目前,全球森林由76亿公顷已减少到34.4亿公顷,减少了50%还要多。湿地退化和丧失的速度更是超过了其他的生态系统。现在地球上有20%的珊瑚礁和35%的红树林丧失。

2.生境破碎。生境破碎是指由于某种原因,一块大的、连续的生境不但面积减小,而且被分割成两个或更多片段的过程。生境破碎使一些中心物种由于不能迁移以觅食、、传播等而难以生存。生境破碎也可以把一个广泛分布的种群分割成两个或更多的亚种群,每一亚种群由于受空间的局限而陷入衰落和灭绝的境地。

3.边缘效应。森林边缘对保持森林的结构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生境破碎,森林边缘的物种构成就会发生改变,使由内部物种占据的区域进一步减少。由于温度、湿度和光照水平的变化使许多物种从片段化的森林中消除。

4.生境退化和污染。人类活动密集的干扰,会使生境中的群落和物种受到影响,而造成生境的退化。例如:珊瑚礁地区频繁的行船和潜水会恶化这个群落。人类释放的杀虫剂、化学品和污水,工厂和汽车排出的废气等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污染对水质量、空气质量甚至地区气候的全面影响,不仅威胁到生物多样性,而且会引起全球气候变化,影响人类健康。

5.外来物种的引入。由于在新的生境中缺少外来物种的自然捕食者、有害物和寄生虫。所以会打破这一生境的生态平衡,而使物种结构遭到破坏,导致某些物种的消失。

6.物种的灭绝。环境破坏最严重的一面就是物种的灭绝。一旦某一物种灭绝,其DNA中所蕴藏的特有的遗传信息和其所拥有的特征组合将永远丢失,它的种群将不可能存在,它所生活的群落将变得贫乏,且其所具有的对人类的潜在价值将永远不会被认识。现今由人类引起的物种灭绝速度是物种自然更替速度的几百倍,甚至是上千倍。例如:20世纪初有野生老虎10万只,现在仅存野生老虎3200-3500只左右。里海虎1950年灭绝。我国特有的华南虎也已多年不见踪迹。

二、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

中国地处东亚,包括寒温带、温带、亚热带和热带的范围,加之地质、地貌和土壤的变化,生物物种的类型十分丰富,也具有许多独特之处,像湿润亚热带和青藏高原就是其它区域所没有的。我国的生态区共有19个,其中陆地生态区12个,淡水生态区6个,海洋生态区1个。

(一)中国生物多样性的一般特点

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概括起来有下列特点:

1.物种高度丰富,特有属、种繁多。目前我国有高等植物3.28万种,动物10.45万种,其中许多为我国特有、孑遗种、经济价值高的种。

2.区系起源古老。由于中生代末中国大部分地区已上升为陆地,第四纪冰期又未遭大陆冰川的影响,所以各地都在不同程度上保存着白垩纪、第三纪的古老残遗成分。

3.栽培植物、家养动物及其野生亲缘的种质资源异常丰富。中国有7000年以上的农业开垦历史,因而中国的栽培植物、家养动物丰富程度在世界上是无与伦比的。

4.生态系统丰富多彩。就生态系统来说,中国具有陆生生态系统各种类型,且每种陆生生态系统都包含多种气候型和土壤型。据统计,全国陆地生态系统共27个大类,460个类型。其中:森林16大类,185个类型;草地4大类,56个类型;荒漠7大类,79个类型;湿地、淡水域5个类型;海洋6个大类,30个类型。

5.空间格局繁复多样。中国地域辽阔,地势起伏多山,气候复杂多变。从北到南,由不同气候带引起不同的植被类型。从东到西,随着降水量的减少,发生不少同属不同种的物种替代。以上特点,说明中国生物多样性在全球所处的独特地位。

(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

1.初步建立了一系列物种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2.就地保护成绩显著,迁地保护得到较大的发展。到2012年底,我国已建立森林、湿地、荒漠、野生动物、野生植物等五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达2407个(其中林业直管2150个),总面积1.45亿公顷。就湿地保护来说,目前全世界有国际重要湿地1886块,中国有41块。我国野生动植物迁地保护和种质资源移地保存也得到较快发展,全国已建动物园(动物展区)、野生动物园240多个,植物园(树木园)234个。

3.重大生态工程的实施。我国先后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止荒漠化工程”和“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这几大生态工程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生态环境的改善。

(三)中国所面临的生态危机

我国目前面临着生态危机:森林大面积消失、土地沙漠化扩大、水土严重流失、湿地不断退化、自然灾害频发、物种加速灭绝、严重干旱缺水、全球气候变暖。我国在发展过程中曾经经历了大面积毁林开荒的过程,致使我国森林面积大幅度下降。虽然近几年建造了大量的人工林,但是仍面临着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质量不高等问题,成、过熟林只占森林面积的14.3%。我国森林覆盖率为20.36%,比全球平均数低近10个百分点。人均森林面积不足世界的1/4,人均森林蓄积量只有世界的1/7。我国木材对外依存度高达44.8%,而且还有上升的趋势。目前,我国沙化土地17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8.1%。石漠化土地12万平方公里,盐渍化土地17.3万平方公里。由于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国90%的天然草原都有不同程度的退化,而且每年还以200万公顷的速度在扩展,草场沙化严重。由于人类的捕杀和生态环境的恶化,加速了物种的灭绝。综上所述,生物多样性保护迫在眉睫。而在当今以人为主导的社会文化体系中,只有用法律规范人们的行动和意识,才能更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建立健全法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三、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国际条约的加入对我国立法的推进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世界各国人民都认识到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的重要性,从而形成了地球村的概念。在联合国框架下制定了多个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条约和政府间协定。如:《生物多样性公约》、《湿地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防治荒漠化公约》、《海洋公约》、《国际热带木材协定》、《国际捕鲸公约》及《中日候鸟协定》、《中澳候鸟协定》等。诸多的公约和国家间的协定,对保护地球生态系统和人类文明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的进程。

(二)我国物种保护的立法现状

我国是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比较早的国家,1950­年国家就出台了关于稀有生物保护办法。我国的《宪法》和《刑法》(1979年《刑法》第130条)中对物种的保护也有描述。但随后很长的时间立法工作处于停顿的阶段。党的后,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防沙治沙法》、《草原法》以及《刑法》修正案等法律和《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另外,还有大量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初步形成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体系。在立法的同时,1987年我国了《中国自然保护纲要》,1994年在《21世纪议程》中,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进行了规范。

(三)我国物种保护立法存在的问题

中国是生物多样性非常丰富的国家之一,也是名列濒危物种最多的国家之一,­其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非常突出。笔者从事多年物种保护的工作,以《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例进行探讨。

1.立法体系庞杂、立法效力低下、行政管理色彩浓厚。我国立法比较分散,­有专门法律,­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同时还有许多“规定”、“办法”和“通知”,­如《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杀、收购、倒卖、走私野生动物活动的通知》等。立法位阶,­有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林业部,­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林业部、公安部联合的法规,­导致这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高低不一,­参差不齐。此外,还存在大量的地方性法规。如:《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山东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很显然,­我国关于物种保护的立法体系十分庞杂,­立法效力层次较低。同时,各种“规定”、“办法”和“通知”的出现也反映出我国浓厚的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的行政管理色彩。

2.立法目的滞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利用和开发,导致环境不断恶化,各种自然灾害频发。人类的环境立法理念开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生态利益优先理念已经体现到立法中。而我国现行的各种法律还受到经济利益优先理念的制约。如:《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其立法目的是:­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第三条第一款:“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可以看出,­我们保护动物的目的重点落在合理利用而非生物多样性保护上,­没有凸显出物种保护的重要性。

3.物种保护的不坚决性。由于立法目的与经济利益妥协,­必然导致法律的软弱性和不彻底性。相关法律的规定使用“应当”、“可以”等比较模糊的词语,在法律责任追究上,措辞宽泛缺乏可操作性。另外,­现行法律对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打击缺乏力度,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

4.物种保护的不全面性。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保护的范围限定于珍贵、濒危的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这是对经济发展的一种妥协性立法,­缺乏物种保护的前瞻性思维,体现了人类急功近利的实用主义,不能有效地保护自然生态的完整性和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

5.对动物栖息地的保护不力。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是个很广泛的概念,­但是追究法律责任的对生存环境的破坏仅限于自然保护区和禁猎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场所,­使得受保护的栖息地概念模糊而且范围有限。

6.执法不力、司法不严。“野生无主,谁猎谁有”的传统思想深植于中国人的心中,且立法本身存在缺陷。传统思想和立法缺陷相结合,­使执法不力、司法不严成为目前物种保护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

7.执法后期的处理存在盲点。案件查获的各种违法品的处理,在法律上看似规定明确,但由于执法部门繁杂,部门利益无法协调,致使一些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大都是行政权自由裁量之下进行“处理”。因此,完善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后续行为,对于保护野生动物很有必要。

四、一些认识及建议

(一)对问题产生原因的认识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文化传统方面的因素。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在人们的观念中根深蒂固,­生物多样性保护观念淡薄。

2.经济利益方面的因素。人们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往往把经济利益放在首位,而忽视了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3.体制上的缺陷。我国目前生物多样性保护牵扯部门繁多,管理分散。另外资金投入缺口大。

4.法制上的因素。目前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体系,还存在许多需要改善的问题。

5.观念上的原因。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大部分公众的动物福利观念启蒙晚,保护意识相对薄弱。

(二)建议采取的措施

1.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保护地建设体系和野生动植物种及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2.制定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综合发展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其中,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防止沙漠化和荒漠化规划等。生态红线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必须强制性地保护国家生态安全,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3.完善和加强我国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法律体系建设。­生物多样性问题呼唤新的、卓有成效的法律体系的诞生。必须将经济利益优先的思想转变到生态利益优先上。包括对生态安全战略地位的明确,国家主导责任的定位,以及稳定和持续投入的保证等,以确保我国的资源安全。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体制的建设,增加财政投入。­在保护机构之间要形成监督机制,明确管理权限与责任。

5.加强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强监管,联合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采取高压态势,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国家生态安全。

自然保护地的概念范文4

日本生态旅游的历史可以划分为黎明期、调查研究阶段、实践推进阶段、课题提出阶段、全国开展期等5个期间[3]。

1、概念形成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

这一时期,日本开始提出生态旅游的概念,但对“生态旅游”本身的认识还没有形成。1987年成立日本环境教育论坛(JEEF)。1989年,设立日本最早的生态旅游推进团体———小笠原观鲸协会。

2、调查研究阶段———20世纪90年代前半期

环境厅和自然保护学会等有关机构开始着手进行生态旅游的调查研究。为探索国立公园的利用方式,环境厅(现为环境省)以“环境保护型自然体验活动推进方策检讨调查”为题,开始对知床、奥日光、八丈岛、西表岛、屋久岛等5个地区展开为期三年的调研。1992年,日本环境教育(JEEF)生态旅游研究会成立,并以“什么是生态旅游”为主要课题开展持续数年的学习研究。日本自然保护协会(NACS-J)在对地区旅游企业和游客指导方针进行研究的基础上,于1994年编辑出版了《生态旅游指南》。

3、实践推进阶段———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

这一时期,各地开始学习屋久岛、小笠原、西表岛等较早实践生态旅游地区的先进经验。1998年,日本生态旅游推进协会(JES,即后来的NPO法人日本生态旅游协会)和北海道生态旅游研究会设立。之后,JES在各地举办全国性的大会,为生态旅游的普及做基础性的铺垫。

4、课题提出阶段———21世纪初期

21世纪初,各地设立的团体及导游在生态旅游方面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课题提出的时机已经成熟。诸如解说技术的提高、充足资金的保证、导游人员的延续等一些实际问题日益突显出来,迫切需要研究解决。2000年,日本自然体验活动推进协会(CONE)成立;2002年,北海道建立生态导游资格制度;2003年实施的《东京都岛屿地域自然保护和适度利用纲要》,规定了关于小笠原特定区域的准入规则;《冲绳振兴特别措施法》规定了冲绳环境保护型自然体验活动(即生态旅游)的推进措施。

5、全国展开阶段

2003年,日本将生态旅游的推进定位为国家战略,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提升国民对生态旅游的关注和兴趣。早先致力于生态旅游的地区,如小笠原、西表岛、屋久岛、北海道等具有典型自然环境的地区,也以此为契机,开始在原有旅游地域及未开发的山林山地等地区开展生态旅游。2006年12月,日本全面修改《旅游基本法》,制定通过了《旅游立国推进基本法》。2007年6月,通过《生态旅游推进法》,标志着日本生态旅游体制全面形成[4]。

日本生态旅游推进法

(一)生态旅游推进法产生的背景

上个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生态旅游因分散旅居的特点对环境造成的负担较小,在世界各国逐步发展起来,并逐渐取代围绕名胜古迹周边区域观光的传统旅游模式。这种旅游模式使游客既能在自然中身心愉悦的活动,又能享受地域固有的生态环境和传统文化,因而受到人们关注并不断聚集人气。在日本,农村生活体验型的绿色旅游和充分利用自然旅游资源并保全环境为目的的生态旅游,也开始不断发展壮大。1998年,以生态旅游运动推进为目标的生态旅游推进协会的诞生,标志着日本生态旅游的正式开始[5]。2002年是地球峰会(即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10周年,联合国将该年度定为“国际生态旅游年”,一时间生态旅游在全球展开。生态旅游作为生态保全型旅游,其推进既减少了环境负荷、可持续的保全环境,又因旅游产业的振兴使地域摆脱贫困,因而深受世界各国关注。然而,对作为旅游资源的自然环境该如何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是各国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为发展经济而大兴旅游,过度开发会对环境造成破坏;若强化环境保全而过分限制,生态旅游的魅力就会大打折扣。要充分利用地域的自然资源,开创出地方特有的旅游产业,同时又能对自然和传统文化进行可持续的保护,生态旅游开发和自然环境管理就必须都要遵循科学合理的规则。日本的有些地方的旅游经营者自己制定规则进行生态资源的保护,如小笠原的“鲸鱼观察”规范,但这种规则是只对有关人员有拘束力的内部规则,对外不具有强制适用的效力。生态旅游要在全国范围开展推进,因这种地方自主规则的适用而产生的纠纷必然会不断发生,这将成为阻碍生态旅游推进的因素之一。必须深刻把握生态旅游的精神实质,在致力于环境保全的同时有序地实施生态旅游,既能按预设的模式发展,又能大大降低管理成本。然而仍有些地区为追求经济利益而降低管理成本,严重破坏了生态旅游的良性推进。为了生态旅游能健康有序的发展,防止对生态环境的恣意开发,必须设计科学合理的管理规则。《生态旅游推进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该法基于对自然环境的充分利用,推进新形态的旅游产业,在谋求地域振兴的同时,将旅游引发环境破坏的危险限制在最小[6]。此法的出台,使生态旅游活动的良性推进有了法律保障。

(二)生态旅游推进法的特征和主要内容

1、作为议员立法起草法案被通过

地球环境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在旅游开发和环境保护之间做出选择总会面临两难境地。到2007年,生态旅游在推进中仍面临诸多难题。虽然生态旅游在观念上已被大众理解接受,实践中也形成了具体的操作方法,但是由于垂直领导的行政关系导致的弊端给生态旅游的实施造成很大障碍,当事人甚至不能按照预先设计好的方案去操作。对行政关系进行调整需要付出时间,而环境问题却刻不容缓。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振兴地方经济的生态旅游既已广泛推进,就应成为旅游立国的核心内容。在这样的背景下,超越垂直领导的行政关系弊端的议员立法成为有效的解决手段。《生态旅游推进法》基于环境委员会委员长提案,以众参两院所有议员赞成而一致通过。

2、是一部同时调整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利用关系的单行法律

该法第1条明确了立法目的:保护自然环境、振兴旅游、推进环境教育。充分利用地方自然资源振兴地域经济,同时要保护好环境资源。从这个角度看,《生态旅游推进法》堪称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律,加之2006年通过的《观光立国推进基本法》,两部法律成为日本21世纪环境保护与旅游立国的里程碑。

3、以英语“Ecotourism”的片假名“エコツーリズム”直接为法律命名

日本的法律用片假名来直接命名的寥寥无几。“生态旅游”可以用日文汉字“生態観光”来直接表示,但用片假名更能把意思形象的表达出来。生态旅游不仅是指一种特殊的旅游形态,其内涵包括实现推进旅游、振兴地方、保护环境三个要素的平衡,是一个能体现开发和保护并重理念的专有概念。为恰当准确的表述出这种细微的差别,按照英语词汇的片假名来表达书写显得更为贴切。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生态旅游推进法的贯彻执行也并不只限于环境省,而是包括国土交通省、农林水产省、文部科学省等多个省厅。

4、提出日本型生态旅游的四个基本理念

生态旅游推进法第3条提出了四个基本理念:充分考虑自然环境、谋求旅游振兴、谋求地域振兴、利用自然资源进行环境教育[7]。2003年,环境省“生态旅游推进会”提出“生态旅游典型示范地域”进行交叉思考,摸索日本型生态旅游应具备的方向性的东西,这对后来立法层面上基本理念的形成具有深远的意义。

5、以各地生态旅游推进协会为基地

在环境省设置的“推进会议”中,明确了日本型生态旅游在三种类型的地域大力推进:像知床和屋久岛那样残存的原始自然地域、以大众旅游为主体的地域“生态旅游化”以及那些未进行旅游开发的山林山地之间的地域,并将其中的13个地方选定为生态旅游典型示范区。从这开始,日本的生态旅游得到快速的发展,推进以山林山地为主要阵地的“日本型生态旅游”逐渐形成了。与有着广袤自然生态资源的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相比,日本的原生自然环境显得非常有限。然而,包含在自然公园里的一部分的中间山林山地,从亚寒带到亚热带南北延绵3000多公里,具有丰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宝库。同时,历史积淀形成的与自然环境紧密相关的地域文化,具有其独特的历史形态。

日本型生态旅游的主要舞台是散布在全国各地的山林山地。具体来说,是在农村、山村和渔村,根据情况也可以是城市街道地域和城镇。充分发掘利用地域特有的自然环境,在保护环境的同时能够身临其境体验地域独特的魅力,这种旅游形态的应用范围可以无限延伸。为振兴生态旅游,首先设立以市镇村长为中心其他关系人参加的“推进协会”,以协会为中心来选定生态旅游的地域范围、找出地域独具特色的珍贵旅游资源,进行导游培训、设计项目、开发市场,规划设计地域生态旅游的具体方案。在此过程中,国家在宣传活动、技术指导、人才培养等各方面给予支援,但仍以各地推进协议会为主体。6、明确规定生态旅游为公民的权利自然环境因国家和地域而不同。充分利用自然环境资源振兴旅游,谋求地域活性化,实现可持续的环境保全,这让因人口少子高龄化导致地域活力低下而倍受困扰的日本,找到了地域恢复元气的动力。充分利用地域自然环境的优势,促进往来人口的不断增加,才能建设繁荣的地域社会环境。

在村落区域,子孙不在身边的老人们,用山村的乡土料理款待前来的游客,给他们讲述相传久远的民间故事,并从中获得生活的乐趣和活力。生态旅游运动之初,这样的情景在日本随处可见。而这样的景象靠中央政府的财政预算来推进是不可能实现的,必须要靠地域自立、自律的能动的完成,这正是《生态旅游推进法》的重要使命。各地的推进协会,没有把地域宝贵的自然资源重新指定为“特定旅游自然资源”。什么样的自然资源能脱颖而出、充分利用这些资源又会产生怎样的效果呢?在日本全国范围内,无论孩子还是老人都有权参与这类问题的解决。地方居民共同参与,探寻地域珍贵的自然旅游资源,为振兴地域出谋划策[8]。《生态旅游推进法》立法化的最大的效果,便是把原本只是一部分关系人参与的生态旅游,建设成为普遍参与的新型旅游形态,并在各地得到广泛的推进。当然,生态旅游的概念在全世界广泛传播尚需要时间。正因为如此,生态旅游的推进会让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保全遭受怎样的影响,还需对事态发展给予高度关注。根据情况,也有可能需要对法律本身进行修改。为此,《生态旅游推进法》附则规定了本法施行5年后须进行修订。

对我国生态旅游法制化的几点启示

(一)科学界定生态旅游的概念

目前,由于缺乏对生态旅游的统一认识,理论界对其概念的表述不尽相同,实践中对生态旅游的称呼也千差万别,使得人们对生态旅游及相关概念的认识相当混乱。必须统一各方面的认识,明确界定生态旅游的概念和基本特征,将生态旅游的概念与相关概念区分开来。有关行政部门和民间团体在生态旅游概念的表述上要体现保护环境、振兴旅游、促进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等方面的内容。生态旅游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振兴地方经济,同时更好地保护地域环境资源。

(二)扩展生态旅游的活动空间

尽管我国生态旅游的空间范围在不断扩大,一些地方甚至在人迹罕至的原始自然山林区域开发生态旅游,但生态旅游的主要区域仍是各类发展大众旅游的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大量人群蜂拥而至,给这些区域的环境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要减轻旅游给生态环境造成的负荷,就必须不断扩展生态旅游空间。除已开发旅游的自然保护区等地域外,那些未进行旅游开发的山林山地之间的林地,出于环境保护的需要也有必要发展生态旅游。散落在全国各地的山林山地具有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随着我国生态旅游的发展,相关法制的不断健全,这些山林山地应成为生态旅游的主要舞台。具体说来,生态旅游的主要区域是农村、山村、渔村,甚至一些生态环境较好的城市街道地域和乡镇。

(三)加强生态旅游的实证调研

生态旅游能否有效推进,取决于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推广情况。有成功经验可取远比“摸着石头过河”、“以环境换经验”的做法要好的多。有关部门要加大生态旅游推进典型区域的调研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编制生态旅游总体规划,形成正确的发展导向。引导科研单位、学术团体积极开展生态旅游的科研课题,深入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为生态旅游的立法和相关决策提供理论依据。要对经营者参与生态旅游开发的积极性、民众对生态旅游的需求、专业人才的培养、生态旅游对地域环境保护的效果以及旅游为经济发展的贡献等问题进行调研。要对生态旅游取得巨大成就的区域进行经验总结,宣传经典做法及取得的实际效果;要选取不同形态的典型地域进行比较分析,根据各地的资源状况、市场状况等设定具体的发展模式;还要对那些目前看起来和旅游无关的山林和山地之间地域进行调研,逐步探寻一条适合自身的发展道路。

自然保护地的概念范文5

关键词:熊耳山;形成机理;旅游开发

一、熊耳山简介

熊耳山国家地质公园位于山东枣庄市山亭区东南部,主峰海拔483米,东西延绵6公里,南北宽两公里,其主峰远看像一只大熊耳,故称之熊耳山 [1]。熊耳山隶属沂蒙山区,是泰沂山脉南部的岱崮群体。熊耳山国家地质公园以熊耳山为主体,集双龙大裂谷、溶洞群、龙抓崖等自然景观为一体,堪称“天造地设、鬼斧神工”之作,是“山东仅有,国内罕见”的石灰岩地貌奇观。

二、熊耳山地质公园的旅游开发研究

地质旅游是指开发旅游地质资源,利用地质遗迹进行旅游活动,大力宣传与之有关的地质科学知识,尤其是地质遗迹的形成、演化和发展规律,以期提高人们的地学知识和保护地质环境的意识。熊耳山国家地质公园对其旅游开发的深入研究较少,主要集中在概念、分类、资源及建议等方面法规建设、理论方法及技术手段还不成熟。结合中国地质公园科技旅游的开发现状,借鉴美国大峡谷国家公园旅游开发经验,寻求地质旅游开发的理论和规范,探讨开展地质公园旅游的方式方法,对保护资源环境、释放资源潜能具有重要意义[2]。

三、熊耳山国家地质公园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

1.旅游规划忽视地球科学的指导,缺乏地质专业人才。熊耳山地质公园只重视对游客的服务,而忽略了景区中广泛分布的地质资源,在景区的规划、设施设计和布置、游客的安全和教育、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等方面,常常对地质因素缺乏考虑和说明。

2.把地质公园的开发仅仅停留在观光旅游上。熊耳山只是把游客引进来但对地质地貌演变过程、特点、成因没有进行科学的解释,对地质景观的地质结构、形成机理等没有较详细的说明,游客只是觉得惊讶却没有实现地质公园的真正价值。

3.市场开发方面,科学价值被白白浪费。目前熊耳山地质旅游资源的开发在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商业价值的开发上,还存在市场的拓展能力弱、促销机制不完善、促销手段单一、促销经费不足等问题。未充分利用国际互联网络等高科技开展地质旅游促销,没有独立网站,电子商务。

四、地质公园旅游开发模式与选择

借鉴美国大峡谷国家公园地质旅游开发的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熊耳山地质公园地质旅游开发应采取以下三种模式。

1.生态科普与地质旅游并重模式。该模式适合于原生环境极好且几乎无破坏、地质构造及其他自然景观构成并重、地质环境奇特、地质特征独特且科研价值及资源品质极高、人文景观较缺乏的地质景区,兼具国家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和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特质。

2.以地质旅游为主,辅以生态及其他旅游项目的混合模式。该模式适用于生态环境处于原生态且较为粗放、地质构造占主体、地质内涵独特、人文景观丰富的地质公园。该类景区可进入性好,人类活动较多,有不同程度的开发,尤其是旅游生命周期进入发展、巩固阶段的地质景区。地质科技旅游以地球科学知识普及为主要目的,适当建立相关的自然地质科学、人文历史及风俗民情博物馆等设施,如某些国家级、省级地质公园与以地质景观为主的风景名胜区。

3.以生态科普为主,地质旅游和其他旅游项目为辅的混合模式。对生态环境保护极好、地质特征较为普遍、自然景观优美、人文景观欠缺的地质公园可利用该模式进行开发,重点保护,地质科技旅游以自然生态教育和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为目的,开展观光、探险、漂流等项目。根据熊耳山地质景观特色,旅游发展阶段,熊耳山旅游开发应采取第二种模式即以地质科技旅游为主,辅以生态及其他旅游项目的混合模式,建立一些人文历史及风俗民情博物馆等,开展一些人文旅游,弥补熊耳山景点太少的缺憾。

五、熊耳山开发建议

1.在保护地质遗迹的前提下进行旅游开发。在保护地质遗迹的前提下进行旅游开发,建立地质公园,开发地质旅游产品,开展地质旅游。为了保护公园的生态平衡和自然景观原貌,达到永续利用之目的,应该对公园实行限制性低密度利用,限制公园游人及其服务设施的数量和分布范围。

2.健全管理体制。世界上建设好的国家公园一般都设有公园管理局,全权管理国家公园,有管理机构和相应的人员,同时还有公园警察,有的还有武装警察巡逻,保护公园资源免受损害。因此,我们也应该建立相关的公园管理体制,对公园实行统一管理,理顺管理关系。

3.多方筹集资金开发旅游产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旅游的积极性。在不破坏旅游资源、不违背公园总体规划和统一管理、保护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宽政策,积极引入外资和国内大企业、大集团公司的资金,进行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旅游接待服务与旅游娱乐设施建设和经营。

六、结语

在合理选择旅游开发模式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熊耳山国家地质公园的形象,提高其在同类地质旅游资源的知名度。真正实现熊耳山地质公园经济、科学价值的双赢。

参考文献:

自然保护地的概念范文6

Keywords:landscapeplanning;multi-value;spatialsolution;ecosustainablelandscape

景观(landscape)一词在英、德、俄语中颇为相似,都是自然风光、地面形态和风景画面,近代作为科学名词被引入地理学和生态学,具有地表可见景象的综合与某个限定性区域的双重含义。它具有明确的边界和统一的外貌,可辩识性、空间重复性和异质性是其主要特征。无论在城市和乡村的区域规划中都经常面对景观的管理与设计问题,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给予景观以如下的新定义:景观是一个由不同土地单元镶嵌组成,具有明显视觉特征的地理实体;它处于生态系统之上与大地理区域之下的中间尺度,兼具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美学价值。

景观规划是运用景观生态学原理解决景观水平上生态问题的实践活动,是景观管理的重要手段,集中体现了景观生态学的应用价值。景观规划涉及景观结构和景观功能两方面,其焦点在于景观空间组织异质性的维持和发展。在景观规划设计中,始终把景观作为一个整体单位来考虑,协调人与环境、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生物与生物、生物与非生物及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尽管景观规划脱胎于早期的风景园林设计,但随着景观生态学的发展,其应用范围已扩展到多种多样的景观类型。

景观规划的发展也经历了从定性描述到定量模型,从景观分化到景观综合,从局部分析到整体优化,从传统美学到生态美学,从常规方法到现代化技术的过程,在景观开发保护和管理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应用前景广阔。本文针对四种人类活动方式、强度不同的景观类型,探讨景观规划的特点及其应用。

1城市景观规划

城市景观规划的开拓者F.L.Olmsted于1863年提出landscapeArchitecture的概念,将生态思想与景观设计相结合,使自然与城市环境变得自然而适于居住。他所设计的纽约中央公园至今仍是城市公园绿地系统的典范。其后D.S.Crowe将景观规划定义为从事创造性保护的工作,既要最佳利用地域内的有限资源,又要保护其美景度和丰厚度。麦克哈格所著的《设计结合自然》与C.A.Smyser所著的《自然的设计》两书曾广为流传,是我国读者所熟悉的。在书中详细讨论和介绍了将生态规划应用于城市环境空间设计的案例[2]。

目前在美国LandscapeArchitecture的内容更加拓宽,包括了景观设计、小区规划、土地发展规划、城市设计、区域景观规划、生态规划和设计以及景观人文设计等内容。

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城市景观生态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协调人与自然关系,注重环境容量与可持续发展;

②保护环境敏感区,对不得已的破坏加以补偿;

③在人工环境中努力显现自然,增加生态多样性;

④合理安排城市空间结构,增加生态多样性;

⑤发挥景观的视觉多样性;

⑥居住环境-生活质量-城市文化的相互促进;

⑦以绿色空间体系为中心的绿化、美化与净化;

⑧环境管理与生态工程相结合。

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景观规划是重要内容之一。在对城市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分别规划制定城市布局形态,从环境容量和可持续发展观点进行远景规划,规定“不许建设用地”。国内外的经验都表明,在居住环境的优化设计中有以下一些注意要点:①通过生态调查制定土地利用规划,限定应保全的地区,指定需保护地段,勾画开发区的轮廓;②土地开发要考虑水源、大气、生物、噪声和侵蚀等环境问题;③建立区域开放空间系统,使城镇内部有均匀的绿地或旷地分布;④使城市具有紧凑的空间结构,在城市核心之间分隔以有自然风景的活动区;⑤尽可能把市区的文化娱乐设施转移至城郊或卫星城;⑥组织和谐一致的土地利用,取消功能混杂、相互干扰的布局,如工厂和住宅商业楼的混杂;⑦使住宅离开交通干道,至少使建筑正面离开街道,以减少噪声干扰;⑧在道路终端周围或庭院设计住宅群,将住宅从面向热闹的街道转向面对安静的庭院或休闲活动空间;⑨居住小区应避免单调划一,努力提供方便舒适、多种多样和各具特色的生活场所[24,26~30]。

J.O.Simonds总结了道路景观设计中的经验,如道路选线要考虑人的视觉、感觉,展现主要的远景并形成框景,建立和美化城市的交通大门,美化公路走廊,建立一系列了望点,消除视觉污染,限制路旁招牌,通过道路断面和大规模的地形改造与造林绿化,调整和创造新的景观,打开朝向河流和山峦的视窗。

在城市规划中通常要进行景观控制,包括主要景观的特殊控制,主要道路和街景控制,中心广场和步行林萌道的控制等,重点控制建筑物的体量、轮廓、色彩和绿化、小品等内容。近年来钱学森提出建设山水城市的设想,可以认为这是景观规划理论中东西文化有机结合的新发展。他提出城市应与园林山水相结合,可以考虑把中国园林建筑艺术应用到城市大区域建设,保护自然环境与人文景观,使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协调融合,以发扬中国传统的城市文化。他还提出提高城市的综合效益,要重视城市环境质量,环境景观多样性与多层次选择的可能性。

2农村景观规划

农业景观的发展通常分为四个阶段,即农业前景观、原始农业景观、传统农业景观和现代农业景观。从根本上讲,原始农业、传统农业是一个自给自足、自我维持的内稳定系统,人地矛盾尚不突出,人们未意识到农村合理土地利用的必要性,农村景观规划更无从谈起。目前,我国部分地区正处于由传统农业景观向现代农业景观的转变过程中,巨大的人口压力,大量人工辅助能流的导入,使现代农业景观中人类活动过程和自然生态过程交织在一起,导致生态特征和人为特征的镶嵌分布。

化肥、农药、除草剂及现代农业工程设施的使用,使土地生产率提高,农业景观异质性,土地利用向多样化、均匀化方向发展,同时又通过土壤流失、有机质减少、土壤板结及盐碱化对农业景观变化产生影响。农村各产业的蓬勃兴起,在有限的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的条件下,各业相互竞争,物质、能量、信息在各景观要素间流动和传递,不断改变区域内农业景观格局,农业资源与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时空格局的改变使得小尺度农业生态系统研究已不能满足农业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运用景观生态学原理,对农业景观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设计,促进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及农业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理想的农村景观规划应能体现出农村景观资源提供农产品的第一性生产、保护及维持生态环境平衡及作为一种特殊的旅游观光资源三个层次的功能。传统农业仅仅体现了第一个层次的功能,而现代农业的发展除立足于第一个层次功能外,将越来越强调后两个层次功能。不同国家和地区基于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资源状况的差异,农村景观规划的目的也各有侧重。

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水平高,自然资源条件也相对优越,其农业景观规划较注重生态保护及美学观光价值,如高强度农业景观生物多样性与陆地表面覆盖物空间异质性关系,农田树篱结构变化对鸟类多样性影响,促进哺乳类和鸟类自由运动与水土流失调节的景观设计[3,4]。对应于旅游业中人们“重返乡村”和“亲近自然”的情结,农村景观规划设计中一些富有特色的新型农业模式,如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精细农业等构成相应的观光农业和农业示范观光的资源基础。

Forman基于生态空间理论提出一种最佳生态土地组合的乡村景观规划模型,包括以下七种景观生态属性--大型自然植被斑块、粒度、风险扩散、基因多样性、交错带、小型自然植被斑块与廊道;通过集中使用土地以确保大型植被斑块的完整,充分发挥其生态功能;引导和设计自然斑块以廊道或碎部形式分散渗入人为活动控制的建筑地段或农耕地段;沿自然植被斑块和农田斑块的边缘,按距离建筑区的远近布设若干分散的居住处所;在大型自然植被斑块和建筑斑块之间可增加些农业小斑块。显然,这种规划原则的出发点是管理景观中存在着多种组分,包含较大比重的自然植被斑块,可以通过景观空间结构的调整,使各类斑块大集中、小分散,确立景观的异质性来实现生态保护,以达到生物多样性保持和视觉多样性的扩展[5]。

这种景观模式是根据美国和欧洲的农村情况,融合生态知识与文化背景的一种创新,有人称之为可能景观设计(possiblelandscapedesigning)。但是我国的国情不同,在长时期高度利用土地之下,农村景观中自然植被斑块所剩无几,人地矛盾突出。景观规划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如何保证人口承载力又要维护生存环境。生态保护必须结合经济开发来进行,通过人类生产活动有目的地进行生态建设,如土壤培肥工程、防护林营造、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等[31]。从空间布局而言,这类地区的景观规划应贯彻以下原则:

①建设高效人工生态系统,实行土地集约经营,保护集中的农田斑块;

②控制建筑斑块盲目扩张,建设具有宜人景观的人居环境;

③重建植被斑块,因地制宜地增加绿色廊道和分散的自然斑块,补偿和恢复景观的生态功能;

④在工程建设区要节约工程用地,重塑环境优美、与自然系统相协调的景观。

3园林风景区的景观规划

景观的视觉多样性与生态美学原理是风景园林区规划建设的重要依据与理论基础。一个优美的、吸引力强的风景区通常都是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巧妙结合,由地文景观、水文景观、森林景观、天象景观和人文景观构成的风景资源景观要素,通过适当的安排与组合,赋予其相应的文化内涵,以发挥其旅游价值,可供人们进行游览、探险、康体休闲和科学文化教育活动。自然的文化概念有别于生态功能的科学概念,景观外貌可反映其文化价值,而文化习俗也强烈地影响着居住地景观和自然景观的空间格局;人类对景观的感知、认识和评价直接作用于景观,同时也受景观的影响。关于景观美学质量的量度,人类行为过程模式研究认为,人类偏爱含有植被覆盖和水域特征,并具有视野穿透性的景观[32]。

信息处理理论则认为,人类偏爱可供探索复杂性和神秘性的景观,有秩序的、连贯的、可理解的和易辨别的景观[6]。美国的园林景观设计以使用简洁明快的乔木-草坪搭配为特色,纽约中央公园设计的绿草坪(Greensward)方案是其代表作。为了满足各方面游人的娱乐需要,提供度周末和节假日的优美环境,以及方便周到的道路和设计配置,充分考虑自然美和环境效益,各项活动和服务设施尽可能溶化在自然环境中。城市森林的规划则以生态学为基础,并有景观构图;树木以当地树种为主,有教育意义,为群众所喜爱。

我国园林景观设计历史悠久,从中国文化艺术传统中吸收了丰富的营养,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色。以下这些命题既是生态美学的要义,同时渗透了中国文化的内涵与思考:

①多样性与独特性,千姿百态与独领;

②开阔度与纵深感,一览无余与曲径通幽;

③观赏主体与时空变换,有时万绿丛中一点红更能起到画龙点睛之妙;

④观赏客体(游客)的环境感应,所谓诗情画意情景交融,环境氛围作用于人体的综合感受;

⑤造型与景观,包括形态、线条、色彩、质感;

⑥层次与系列,规整与随意,井然有序与别有洞天;

⑦生机与活力,万物钟灵秀,生生不己;

⑧节奏与变幻,流畅与含蓄;

⑨逻辑和意境,采取象征方法突出生境、画境和意境;

⑩景观季相变化的时序美,草木催春与秋色斑斓。

在具体进行园林景观的规划和设计时,应注意遵循以下原则:①生机--少盖房子多留绿地,以使景物充满生机,景点应以绿色生态系统为主,而不要以亭、台、楼、廊为主;②野趣--设计要有野趣,力求接近自然。自然景观的韵味往往比雕琢的几何图案更具魅力;③和谐--要使人工建筑物与周围环境保持和谐、协调;④格调--注意发挥地方的、民族的特色,包括建筑物的格调、材料和应用于造园的生物种;⑤容量--精心设计以增加景观的容量;以小见大。近年来,一些原本以科学原则为指导的植物园、树木园也考虑扩大其功能,从而提出建立生态景观园的构想。这类园林应注意以生态仿真作为设计基础,即模拟自然生态系统的外貌和结构、功能关系,并取得高于自然的观赏效果;以植物工程为主要手段,在植物配置方式上务必与环境相协调;在景观的规模与尺度上创造出有代表性的自然风物,有别于一般的风景园林。

4自然保护区的景观规划

建立自然保护区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途径,然而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区的原理、方法仍很不完善。70年代中期,Diamond依据岛屿生物地理学的“平衡理论”提出了一套自然保护区设计原则,据此形成的自然保护区圈层结构(核心区、缓冲区、过渡区或实验区)的功能区划模式成为现代自然保护区设计的基础[7、8]。

与群落生态学途径(岛屿生物地理方法)并行的种群生态途径,如种群生存力分析(Populationviableanalysis,PVA)和碎裂种群(Metapopulation)理论80年展起来[9],由于PVA技术研究小种群的随机绝灭过程,得出的主要结论是最小可成活种群(MVP),使其成为目前自然保护区设计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10~13]。同时,人为干扰导致的栖息地破碎化使不少物种都以碎裂种群的形式存在,因此碎裂种群理论成为近年来保护生物学研究的热点之一[14]。

Collinge[15]认为岛屿生物地理和碎裂种群理论为生境破碎化研究提供了可资检验的假说。生态学家们据此探究生境碎片的大小、形状、隔离度、周围背景(context)及生境质量或异质性对动植物种群的维持、群落成分和生态系统过程的影响。随着景观生态学理论、方法的成熟与发展,景观规划设计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意义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景观规划在自然保护区设计中的优势体现在其规划思想既注重岛屿生物地理理论的格局研究,又重视PVA及碎裂种群的过程研究,致力于两种设计思想的结合。此外,景观规划不仅考虑斑块本身,还注重斑块周围环境(不同类型基质)的作用。另外,景观规划还强调从单个保护区到区域自然保护区网络等不同尺度的规划单元。基于景观生态学原理,目前已提出不少有意义的保护区设计原则和框架。

Noss和Harris认为,一个全面的规划应该以生物等级各个层次的受胁成分或节点(Node)作为保护对象,目标是将每一景观中各种大小的节点连接成整体的保护网络,并在区域和大陆尺度上建立景观保护体系。这一规划途径的一个典型代表是所谓景观群岛模式(ArchipelagoModel)或称综合利用模式,它包括一个绝对保护的核心区和周围缓冲区。沿核心区向外人类活动强度逐渐增强,核心区是生物多样性等级系统中任一层次上的某一节点。

Forman认为,景观生态规划与设计原则包括:①考虑规划区域外较广阔的空间背景;②考虑保护区较长的历史背景包括生物地理史、人文历史和自然干扰状况;③设计中要考虑对未来变化的灵活性;④未来5年、10年或20年内可预料的保护区面积变化是规划关键部分;⑤规划应有选择余地,其中最优方案应基于规划者明智的判断,而不涉及现实政策,这样其他可供选择的交易性(trade-off)方案才能清晰、明确。因此,景观生态规划设计中有5个要素必不可少:时空背景、整体景观、景观中的关键点、规划区域的生态特性和空间属性。

据此他还提出了一个土地规划中协调保护与开发矛盾的“空间解决途径”(spatialsolution),此方案主要包括如下组成:“必要的格局”(indispensablepatterns)、“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格局”(aggregatewith-outlierspattern)及“战略点”(strategicpoints)[5,17~19]。最近,Poiani和Karen[20]探讨了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区域规划,提出一个新的自然保护计划框架,这个框架通过设计和保存生态区的一系列立地以保护所有现存的本地种和群落。包括关注所有物种和群落,不仅仅是稀有种,取决于生态因子的大尺度规划单元而非行政边界;生境选择及种群生存力分析等。

在应用新框架时,景观生态学许多基本原理需进一步考虑。当选择立地和分析目标物种存活时,必须考虑诸如大的植被斑块的重要性,生态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碎裂种群动态及生境斑块连接性等概念,这种广尺度景观生态规划框架将提高自然保护的效率和有效性。我国学者也提出了一些很有创见的规划思想。

吴兆录等[21]认为,要保持足够个体需要最小种群,要保持足够种群需要最小群落,要保持足够群落需要最小景观。据此,针对用种群生存力分析MVP确定保护区面积的局限性提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个理论框架--生物最小面积概念,包括空间最小面积、抗性最小面积和繁殖最小面积,最小景观是指能使保护对象(物种、自然遗迹、文化遗产)长久存在,或使要控制的生态过程达到理想状态的地理空间及其各成分的组合,应用生物最小面积概念,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划分就有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既核心区必须大于保护对象的繁殖最小面积(PVA)或最小景观,缓冲区是维护繁殖最小面积或最小景观的一个外加部分,而缓冲区的宽度(面积)则要根据自然保护区所在区域外界干扰的类型及强度来确定,保护区的最小面积应不小于最小景观面积。传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被动强调现存濒危物种和景观元素的保护,如果把生物对景观的利用作为一个能动的生态过程--一种对景观竞争性控制过程,情形可能会很不一样。在这种假设下,通过识别关键性的景观局部和空间联系,利用物种自身对空间的探索和侵占能力来保护生物多样性,就会有一种全新的景观规划途径,我国学者俞孔坚[22,23]新近提出的景观生态安全格局理论正是这些方向上的一个积极探索。

尽管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景观规划途径不同,但一些空间战略普遍被认为有效,这对克服人为干扰有积极作用,包括:①建立绝对保护的栖息地核心区;②建立缓冲区以减少人为活动对核心区的干扰;③在栖息地之间建立廊道;④增加景观异质性;⑤在关键部位引入或恢复乡土景观斑块;⑥建立动物运动的踏脚石(steppingstone),以增强景观的连接性;⑦改造栖息地斑块之间的质地,减少景观中的硬性边界频度以减少动物穿越边界的阻力。

5结语

景观规划是景观管理的基本手段,它包括的内容非常丰富,应用领域也很广泛,景观规划主要特点体现在规划思想上的多角度、多层次的综合性、宏观性及开放性,景观规划原理是对各种设计思想兼收并蓄基础上形成的,地理学的格局研究与生态学的过程研究相结合作为原理的核心,吸收园林及建筑美学思想,综合考虑各种社会学、经济学、环境学、文化人类学等因素,并强调规划设计的动态调整。景观规划应注重规划客体的价值多重性及空间分异,人地矛盾使这两点更显突出。不少自然景观(森林、湿地等)都具有生态保护、旅游及经济开发等多重价值。同时,不少人类管理景观,如农业景观等除提供农产品外也具有生态保护及旅游观光等多种潜在价值。

但在同一时空条件下,这些价值往往是相互冲突的,如何考虑规划客体的空间分异规律,寻求缓解、协调这些价值冲突的空间解决途径,使景观最大程度发挥其具有多重价值的功能及潜力,这正是景观规划所要解决的问题。景观规划的共同目标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时空结合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即建立生态可持续的景观。因此,景观规划也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经济规划、环境规划与景观设计的结合,使区域开发、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相衔接与配合,生产建设、生活建设与生态建设相适应,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高度统一,实现总体人类生态系统的整体最优化这一景观规划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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