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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明的基本特征范文1
希夏邦马的前进营地位于海拔5630米,在野博康嘉勒冰川的末端,没有太多植被,野生动物却不少,野兔、野鸽子、乌鸦、雪鸡经常在我们帐篷边上转悠,也不太怕人。
因为可以用牦牛运送补给,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希夏邦马前进营地比珠峰条件好很多,物资颇丰富,帐篷内有折叠的桌椅,还有发电机可以全天供电。饮用水是从旁边的小山坡上背来的,路不太远,但每天要背上十桶,是比较辛苦的。
经常下雪,有时候早上醒来,营地已经是白茫茫一片。晚上最低也就零下十几度——9月份的山南,在这个海拔上,这个天气算是很舒适的了。
营地里一人一顶帐篷,很惬意,可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盘。
餐厅也是活动中心,一些队友喜欢打牌,主要是四个人的拱猪,输了就钻桌子。
登山队员在山里都吃些什么呢?这次攀登希夏邦马峰,饮食供应方面分三段:大本营、前进营地、冲顶(一号营地到三号营地),这三段的食物配给是不一样的。
大本营的生活条件非常好。饮食方面,正餐三菜一汤,甚至可以吃到西餐和火锅。大部队向前进营地开拔之后,后勤也随之跟上。但再向上就没这么优裕了,一号营地到三号营地属于高山营地,厨师和大量的装备都上不去,配给的是高山食品,比如压缩蔬菜、维生素、巧克力、果冻、苹果和梨等,它们的特点是高能量,而且运送比较方便。如果能烧水的话,就可以泡方便米饭、方便面,至少保证每天能吃到一顿热餐。
在山里,空气稀薄,高原反应令人无法入睡,甚至没法洗脸刷牙洗澡,每天吃的都是同一种饭菜,有时还没有热饭热菜可吃,物质条件艰苦,更不用说随时要面对危险环境了。这样的日子有的时候让人感觉乏味至极,痛苦不堪,忍不住要骂自己,怎么就犯贱又来了呢!可爬着爬着,还没登顶,又开始想下一次该登哪座山了……
现代文明提供给城市人太多的生活享受和方便,以至于我们熟视无睹,已经不懂得珍惜。在山上待一段时间,没有自来水,没有抽水马桶,没有热水器,没有电灯电话,甚至连空气里氧气含量都是不足的,再返回城市,看到一切都是新鲜、可爱、可亲的。这种体会让我重新审视、珍惜自己长期忽略的许多东西,唤起我对现代文明生活的热爱,也学会对周遭的事和人更加宽容。
俭朴的生活方式对环境更加有利,包括饮食上的俭朴。吃素原来是教徒或修行者提倡的生活方式,并因此排斥肉食,将之视同杀生。但在今天,吃素被赋予了环保的意义:美国的一个肉食者每年比素食者多产生1.5吨的二氧化碳,因为肉畜会排泄大量的甲烷和氨气,同时肉品生产过程中消耗石化燃料,也排放了温室气体。吃素竟与使用再生能源一样,成为遏止地球变暖的重大行动!
几百万年时间里,人类大多数时候处于供应短缺状态,工业社会甚至后工业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却是供应过剩。登山过程中,我们却又要面对物资短缺,就连空气都是短缺的,这时首先要考虑的是生存,而不是其他。
现代文明的基本特征范文2
关键词:物权;设计;科学;体系
中图分类号:D92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9-0132-02
一、物权体系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一)构建物权体系,应当反映我国的优良文化传统。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近年来我国文化发展的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总结,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和战略方针。同时,中国建构新的现代文明秩序的过程不但反映我国的优良文化传统,也是建构中国特色的物权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且还有着自己固有的制度规范和价值取向。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让祖国传统文化“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由此可见,中国的新文明是“现代的”,也是“中国的”,因此,对于我国具有民族性的传统物权制度,只要制度不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就应当予以保留。
(二)必须要借鉴外国先进立法经验,顺应物权立法国际发展潮流。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之中,我国发展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由于物权法具有根植于本国、本民族的特征。因此,随着国际交往和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各国的物权法的确存在着相互学习、相互交融和相互借鉴的现象。这种国际化的现象在物权法的不同领域的表现并不是同一的。例如,在担保物权的种类和内容上,各国的物权法,甚至是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之间,也呈现出较大的一致性。同时,其他各国物权法在用益物权的内容、分类也是有差别的。另外,对于所要借鉴的外国法律机制的形成、运行和反馈的社会环境还要有深入、充分、彻底的了解。例如,借鉴西班牙、德国、美国、日本民法上的地上权制度来改造我国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等等。其次,从社会学的观点来看,人类社会是在不断扩大的。随着技术、交通、交流不断地向前发展,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不断地提高,我们应该顺应国际发展潮流,不断互相交流、互相理解。同时,还可以适当吸收和借鉴外国民法中为中国社会适应是所必不可少的东西,而且还应成为我国物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要注意物权法的概念用语选择。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好秩序,发挥物的效应,明确物的归属,保护权利人的物权体现。同时,由于物权法和本国的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经济体制相互依存。因此,世界各国对于物权的类型和内容,尤其是其中关于不动产的规定,往往因各个国家的历史传统、民族性格和经济体制的不同而不同。我国所称的物权,是指合法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从现状来看,我国过去长期以公法手段调整来解决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是这种粗犷的办法难以解决先天缺乏培育私权性质和物体系建设的条件和基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立法者在各个时期受当时经济体制之内涵的制约,从而极易混淆物权概念体系。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的过程中,我们要必须以“成熟一个制定一个”之立法为指导思想,重视法律的科学性和体系性建设,形成内涵精确且有中国特色的物权概念。
(四)物权法体系构造要与民法典的其他部分相协调。由于物权法是民法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在制定物权法时必须考虑到其在民法典制定中体系的协调问题。同时,将物权法定位为“财产归属法”及将债权法定位为“财产移转法”,以及将物权法的对象确定为“静态财产关系”及将债权法的对象确定为“动态财产关系”,其意义均仅在揭示作为民法上财产权制度之“脊梁”的两大财产权利制度之基本特征和相互关系。因此,物权法中关于如何定位这就不仅直接影响到物权法的体系结构,而且也使得整个体系结构呈现差异。首先,物权法的体系构造要与民法典的债权部分相协调。以我国现行民法制度为基础制定、编纂民法典时,应当说,在各编内容中尤以物权编、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三部分的立法基础最为薄弱。由于社会经济秩序包括财产流通秩序和财产归属秩序。常见的说法是,债权法调整财产流转关系,物权法调整财产归属关系。但深入一点看,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其次,在物权法的层次结构设计上,应当与民法典草案的编排体例相协调。现行有关物权的法律和法规还没有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体系。因此,我们应该着重建立物权基本制度及规范,对于层次结构设计上采用的编、章、节的设计结构不太合理等现象及时纠正。同时,物权法的体系构造要与民法典草案的总则相协调,物权法应受民法总则的统领,其体系构造应避免与总则部分重复,否则将造成整个民法典逻辑上的混乱。
现代文明的基本特征范文3
关键词: 《寒夜》《围城》人性深度生存困境
一
《寒夜》是巴金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是在抗战接近尾声时开始创作而于抗战胜利后得以完成和出版的,是巴金小说创作中的顶峰之作。《寒夜》写了抗战时期国统区重庆一个小职员的悲剧人生,老实忠厚的男主人公汪文宣,在生活艰难、家庭破裂及旧制度的重重打击下,从一个怀有“救人济世”理想的大学生,变成了意志消沉、见人低头、甘受欺侮的小公务员,最后在贫病交困中死去。在这篇小说中,巴金将中人的日常生活,人的情感状态、人与命运的无奈抗争,描绘得淋漓尽致。国外有评论家这样赞扬说:“《寒夜》是这样一部杰作,它触及到人们内心世界深处,是真理的片断,生活侧面和爱情与绝望的呼喊。”不仅如此,《寒夜》在艺术水平上也达到了不资炉冶,自然天成的高度。小说没有人为安排的紧张情节,一切都是平凡的。在创作中,作家虽然把“我”这个叙述者隐藏了起来,不轻易打破第三人称的叙述语言,力图保持一种纯客观的感觉,冷静地提供一些画面、声响、动作和现象,对人物作客观描绘。但是同时,作家又竭力捕捉汪文宣、曾树生细微的内心世界和精神状态,深入开掘人性。尤其是汪文宣,几乎在他所有出现的场合都有其心理活动的描写,作家借此推动整个小说的进展。
可以说,《寒夜》代表了巴金小说创作的最高成就,它以小人物的悲剧展示了现代社会中普通中国人的真实生活。贫困病痛固然是汪文宣的症结所在,但人特别是亲人间的隔膜、有意无意的伤害,以及由此造成的个人的孤独才是他最深切的痛苦。年青时教育救国的理想在平庸琐屑的生活中变得暗淡,身处抗战的艰难岁月,汪文宣总是以“等到抗战胜利的时候”安慰自己,但现实还是粉碎了他最后的幻想。《寒夜》触及到的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形而上的问题:人的生存的有限性和理想的超越性之间的矛盾。对于身处夹缝中的汪文宣而言,朋友和家庭是他唯一的安慰,是支撑他继续活下去的动力。他委曲求全地维系着家庭,正因为这寄托着他仅存的理想和希望。当朋友死去,妻子出走,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的失去给了他最后的也是致命的打击。这不仅是汪文宣这样身处下层的小人物的悲剧命运,而且是人之作为人的无法摆脱的矛盾。巴金将人的这一生存的悲剧本质揭示出来,从而达到对人的终极关怀,同时这使得《寒夜》达到了一种人性的深度。
二
钱钟书的《围城》几乎与《寒夜》同期发表在《文艺复兴》上,相对于《寒夜》而言,《围城》具有更为明显的现代主义文学特征。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精神的主潮是情性的高涨,一直存在着“情大于理”的倾向。而创作于四十年代中后期的《围城》却对人的生存困境展开了相对冷静的观照,从而旁逸出文学主题,偏离了历史发展的中轴线。在《围城》的序言里,钱钟书这样写道:“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钱钟书对人性弱质的高度兴趣促使他严肃地思考现代文明与人类的关系,深入地体察辗转于现代文明重压下的人性困境,从而在《围城》中揭示出整个人类意义上的人性弱点和人性困境。在《围城》里,虚荣满街在跑,如苍蝇灰尘,飞粘在每一个人身上,买假文凭的方鸿渐,伪造剧作家签名赠书的范小姐等,又如三闾大学教授们谈起往日的荣光无不得意地长叹,汪处厚挂念在南京的房产,陆子潇说在抗战前有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闸北“补筑”了一所洋房,方鸿渐也把沦陷区的故宅大了几倍……钱钟书正是要通过对虚荣心这一普遍的人性弱点的描写来揭示人性的颓败。
此外,钱钟书站在知识本位的立场上对《围城》中食古不化和全盘西化的旧式人物和新式人物展开了深刻的文化批判。这些新旧人物表面上个个挂着教授、学者的头衔,但真正要从知识上追问他们的学问,却一个个露出了乖丑。钱钟书批评这些人物,首先就是从知识方面,揭破这些人的虚假。在高等学府,如果说连知识者的知识都是假造的,那么,可以想见,由这些人物把持的学府氛围是一种怎样的世界。
三
以《寒夜》和《围城》为代表的一批高品质的战后反思文学的诞生既是文学自身从战时走向战后的内在必然要求,同时又得益于至抗战中后期开始的文艺界对文学路向的新调整。
以张扬民族意识、强化文学救亡功能为基本特征的抗日救亡文学思潮,存在着深刻的矛盾,存在着文学的救亡使命和文学自身使命的尖锐冲突。因此,许多作家、文艺理论家就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促成了抗战中后期文学思潮的变迁。抗战中后期文艺思潮的调整对于整个四十年代文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现实主义主潮下,文学开始了多元化的历史进程,如以主情的现实主义为其审美特征的七月派文学思潮,讽刺与暴露文学思潮,历史剧创作潮等。文学路向的调整虽然使抗战文学的内在结构发生了某些深刻的变化,但是,就文学发展的实际进程来看,抗战时期的文学始终处于战时文艺的框架内。而战后文艺理论要求作家通过创作不断提高读者的思想水准和艺术审美能力。
现代文明的基本特征范文4
关键词:室内空间设计;传统文化;运用;发展
中图分类号:J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23-0046-01
一、传统文化元素的基本特征
我国传统文化元素,是我国独有的极具艺术魅力与深厚文化底蕴的宝贵财富,有着其独特的特征。首先,我国传统文化元素具有多样性特征,其题材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例如各种吉祥图案、戏剧脸谱、各式民间剪纸艺术、琴棋书画、笔墨纸砚等等。其次,传统文化元素具有历史性,我国华夏文明源远流长,长达五千年的发展变迁,形成了具有浓厚韵味与内涵的历史文化,而中国传统文化元素正是基于对传统文化艺术与历史基础上加以改造与提炼出的,具有浓厚的时代特征。
在现代室内空间设计中,传统文化元素的运用也非常的讲究,往往是以朴素、自然、简约等形式特征表现在空间设计中,体现其以质朴为美的审美思想和审美情趣。除了注重朴素与简洁的自然简约美知网,还注重将形式与实用功能的结合,这种理念对于现代室内设计的影响是深远的,并且与现代艺术设计提倡的理念相一致。
二、传统文化元素在现代室内空间设计中的运用
1、传统文化元素符号作为装饰元素在室内空间设计中的运用。我国传统文化艺术在历经长期的发展与变迁,形成了具有典型文化内涵的图形与纹饰,包括“人物”、“景物”、“动物”、“图腾”、“传说”等各种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文化符号。室内空间设计中常常通过传统文化元素的符号在表现其传统文化的内涵,例如“鱼”、“鹊”、“蝠”、“鹿”等象征吉祥的装饰性形象,常常用来借喻吉祥的内涵。在现代空间设计中,常常在门口与内部空间装有屏风,而屏风上经常看到有各种代表吉祥寓意的图案,“连年有余”、“喜鹊报喜”等。
2、借用传统建筑与室内的元素应用到现代室内空间设计中。中国传统文化历史优秀,博大精深,其建筑工艺、园林艺术、琴棋书画、陶瓷以及各种极具民族地方特色的民间手工艺等等,都彰显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表现在现代中式风格的室内空间设计中,代表元素有传统红木家具、象棋、古琴、隔断、茶艺、壁挂、隔扇等各种陈设,从中表现出其古典雅致的色泽、质感与情调。将这些古色古香的传统文化元素运用在现代室内空间中,一方面彰显出传统文化的内涵精髓,另一方面,采用现代设计方式将各种元素进行重新组合,又能够产生新的意义。
3、将传统的哲学思想引入到现代室内空间设计中。我国的文化艺术深受传统哲学思想的影响,将传统哲学思想的思维方式转移到现代室内设计上,将更加促进创意思维的产生。当设计师将现代艺术设计的创意思维融合传统文化的思维、哲学理念、自然观念等,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如苏州博物馆的设计,就是将传统老子哲学理念运用到其中,采用虚实结合的设计手法,将建筑与自然融为一体。另外,在现代室内空间设计中,越来越得的人开始注重风水学,将风水学融入到室内设计中,如家具的摆设,在客厅中一般忌讳沙发套数重复使用,鱼缸与盆景要色彩斑斓,这些都使室内空间的摆设更加和谐的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内心的美好愿望。
三、传统文化元素在现代室内空间设计中的发展趋势
伴随着中国与世界的文化艺术交流,中国风格已经越来越被世界所熟知、认可,中式元素与符号也开始频频出现在世界设计领域中。到如今,传统文化元素在室内空间设计中的运用,也充分说明其具有十分广泛的运用基础。在日后的设计过程中,我们应该在保持原有传统文化特色的基础上,运用新技术与新材料,增加其科技含量,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有所创新,以保证其能够与时俱进,更适应现代人的审美需求。如,在传统的中式设计风格中,一般采取的是四平八稳的对称均衡手法,色彩一般是稳重朴素的颜色,材料的选择上一般是木制或者是石材,这种稳重质朴的设计风格一般老年人比较喜欢,而年轻一代相对来说选择这种装饰风格的较少。因此要发挥传统文化元素在室内空间设计中的作用,就要在各个方面有所突破,布局上在对称均衡的基础上寻求变化,使其形式变化丰富起来,色彩选择上适当选取鲜艳的色彩,增加其活泼的气氛,材料选取上可将木料、石材等更换为钢化玻璃与不锈钢等等,加强其耐用度,又增强了现代感。
在现代室内空间设计中,传统文化元素运用是将传统与现代文明相互融合,是传统文化与现代装饰设计合理运用的完美体现。现代室内空间设计中的中国风格,除了要追求传统文化元素中形式美,更好追求其中内含的意境美,需要将传统文化元素进行深入的理解与提炼,将现代文化元素与传统文化元素结合起来,创作出符合现代人审美需求的传统意韵空间。
参考文献:
[1]沈坚.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在现代室内设计中的运用[J].山西建筑,2009年8月.
现代文明的基本特征范文5
关键词:和谐社会公民文化宪法爱国主义
“和谐社会”的概念提出以后,从长远来看,其政治意义远远超出迄今为止人们所讨论的范围。它不仅仅是“科学发展观”、各种社会关系之间的和谐或者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也不仅仅是执政党执政模式的变化。从更深人一步说,和谐社会及相关各种目标的实现,会导向政府和人民之间社会契约关系的重建,而这种契约关系的建立和巩固都有赖于一个社会的公民概念以及体现公民特征的文化传统的传承和加强,有赖于一个公民文化所体现的共识。可以说没有公民文化,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契约便无从谈起,蕴涵在契约文化中的民主、自由等现代文明的价值观就会被暴力、零和搏弈等前现代文明的价值观所取代,和谐社会的构建最终也会失去其制度保障。因此,和谐社会意味着一种基于公民文化的契约型国家治理制度。缺乏公民意识,也是中国在政治文化上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因此,重塑公民文化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最紧迫的任务。
一、公民文化的身份认同观
1.公民的涵义
公民一词起源于古希腊罗马时代。在古希腊、古罗马,公民指的是在法律上可以享有政治权利的自由民,而非公民的奴隶和外国人在法律和社会两个层面都是受到歧视的对象。公民是一种身份,一种作为国家认可的构成成员的身份的符号。17世纪洛克、卢梭等人的天赋人权论使公民一词走向普遍化。
《不列颠百科全书》把公民定义为:“公民资格指个人同国家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个人应对国家保持忠诚,并因而享有受国家保护的权利。公民资格意味着伴随有责任的自由身份。公民具有的某些权利、义务和责任是不赋予或部分赋予在该国居住的外国人的。完全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担任公职权,是根据公民资格获得的。公民资格通常应负的责任有忠诚、纳税和服兵役。”
公民是法律上的概念,强调社会成员的权利义务平等性。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没有奴役,没有特权,也没有歧视。
与“公民”相对应的是“国民”,与“公民”相对立的是的“子民”。“国民”表明一个人的国籍,而“公民”除了表明国籍外还有更深的内涵,说某人是某国公民,内涵此人与该国其他公民的地位相互平等,拥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民”就是老百姓的意思了,为什么要加一个“子”字呢?《礼记》中说:“子,谓所获民臣”。按照这个说法,“子民”就是不管内心愿意与否都必须臣服的老百姓,它所衬托的是依附型人格、身份差别,所以,在封建社会,“子民”也可以用“臣民”来代替,“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就是“子民”的真实写照。在当前中国社会的习惯性词语中,老百姓远比公民有位置,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公民文化的缺失。
2.公民身份与公民文化
公民身份摈弃了个人身上一切人为的差别,只要在一个政治共同体中具备了公民身份就会享有基本相同的权利和承担基本相同的责任义务,因此,一个社会公民身份的普遍实现取决于政治的公共性,取决于身份平等的文化传统。我们很难想像,一个受到文化传统支撑的身份不平等社会会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公民身份的普遍认同就构成了一个社会的公民文化,这种以认同为基础的公民文化是一种摒弃了等级特权的的政治文化,它要求彻底摆脱人身依附关系,建立一种无论任何人都不能违反的法律制度以及对公共权力持有的高度警惕。同时,它还是一种自由的政治文化,在公民文化中,公民们视追求政治自由、言论自由、自由和经济自由为天经地义,它鼓励个性和自我,认为个人的意志、利益、爱好和享受,从最终价值上看高于家族、集体、民族和国家。
在当代,公民文化渐渐取代传统的血统认同和传统认同成为了当代许多民族国家的凝聚力和认同基础而成为世界认同文化的主流,认为公民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是化解种族仇杀、阶级矛盾、意识形态冲突这些人类社会在上个世纪遗留下来的最终难题的惟一解决办法。在所有的公民文化解决方案中,德国政治学家哈贝马斯提出的“宪法爱国主义”观念显得十分突出。
二、公民文化观的现代特征—宪法爱国主义
一个追求和谐的社会必定不会是追求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胁的原则来平衡利益的社会,一个以“和而不同”为特征的和谐社会必定要用以理性协商和妥协的方式来解决利益的冲突,所以和谐社会必须要寻求社会认同。传统的认同价值,如血统认同、种族认同、传统认同等由于其包含的排斥性因素而显得不宽容,这种不宽容如果发挥到极至,暴力原则的解决方案就会接踵而至,这样的事例在历史上、在当代都是层出不穷的。对此,哈贝马斯提出的“宪法爱国主义”观给我们以重要的启示,宪法可以作为公民文化的象征发挥其整合社会的巨大作用,一个追求和谐的社会在具体操作上可以以宪法追求其认同价值。
哈贝马斯认为,存在多元文化差异的人类共同体是不能以民族认同来维系的。作为统一和融合的基础,民族主义缺乏价值规范的基础。提出现代国家统一的价值规范问题,是哈贝马斯“宪法爱国主义”的精髓。尽管哈贝马斯的宪法爱国主义在1989年之前就已经提出,但两德统一、欧洲联盟以及移民与全球化浪潮仍然是哈贝马斯倡导宪法爱国主义的三大主要背景。
哈贝马斯提出的问题是:非强制性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结合会是什么样呢?哈贝马斯认为,这种结合应从政治文化的形式普遍性得出它的原则标准。哈贝马斯指出,一个民主国家的理性宪法体现了一种预先确立的、抽象化的原则性社会契约,它是一切具体共识和妥协的基础。他说:“在多元化的社会中,宪法代表一种形式的共识。公民们在处理集体生活时需要有这样的原则,这些原则因为符合了所有人的利益,因而可以得到所有人的理性赞同。这样一种社群关系是建立在相互承认的基础上的,每个人都可以期待别人待他如自由和平等之人。因此,宪法是多元社会中表达形式的共识的最重要手段。文化多元主义的事实和确保公民权利的任务决定了民族国家层次上的整合力量只能是法,哈贝马斯把这个层次上的共同体称作“法的共同体”。对哈贝马斯来说,重要的不但是要看到,在同一个法的共同体即立宪民主国家中,不同的伦理生活共同体可以在同一个其核心为普遍主义原则的现代法律制度下和平共处。
哈贝马斯认为,一种“形式普遍性”在实体文化或实体生存世界中普遍存在。形式普遍性承认由差异构成的多元文化整体。形式普遍性的关键在于,一个人在宪法共和国中的公民身份(共和精神)和他对一个文化群体的亲近感(民族感情)之间所存在的关系,并不具有严格的概念纽结。这一关系只是历史的偶然,人们并不非要有相同的民族和阶级背景才能在一起共同提倡和维护普遍的公民权利。对于现代人来说,要紧的不是学会在民族文化中生活,而是在政治文化中生活;要紧的不是去寻根或寻回与他人同根的感情,而是学会如何批判地审视自己的利益以便进人理性的协商程序。
哈贝马斯指出:“公民们要组织和平共存,其原则之所以获得所有人的正当认可,是因为它们符合所有人的相同利益。这样的集体是由人们相互承认的关系所建构的。由于这样的关系,每个人都可以要求任何他人尊重他的自由和平等。所有的人都应享有同等的保护和尊重,他们作为个体,作为种族和文化成员及作为政体成员(公民)都具有不容侵犯的尊严”。
因此,哈贝马斯在社会认同上的基本观点是:民族和传统文化所形成的共同体是前政治性的共同体,它的成员的身份不是公民,而是民族或文化群体成员。现代意义上的政治共同体与民族或者传统文化共同体不同,它的维持框架不是自然的血缘或文化亲情,而是刻意构建,因此也是“非自然”的社会契约。这个社会契约就是宪法。社会成员由宪法获得政治共同体成员的公民身份,承担公民身份也就意味着把与此不同类的民族或文化身份搁置起来。社会成员对国家的忠诚和热爱应当是一种政治性的归属感,是他在以宪法为象征的政治共同体内的成员身份的表现,哈贝马斯称其为“宪法爱国主义”。哈贝马斯的宪法爱国主义观虽然是基于欧洲一体化的背景而提出,但它对一切以追求和谐为目标的社会均具有普遍性,尤其对于当前中国面临的统一问题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三、公民文化的政治文明逻辑
一个以追求和谐为宗旨的社会无不以追求文明的政治为己任,因为文明的政治是人们在一定社会形态中关于民主、自由、平等以及人的解放的实现程度的体现,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社会、国家的文明水平,是衡量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主要标志之一。因此,一个和谐社会同时也必定是一个政治文明的社会,但是,建设文明的政治也需要一个坚实的社会基础,这就是公民文化。公民文化能够为建设现代政治文明提供合法性解释和合理性证明,能够加强政治角色对政治系统的认同感。可以说,公民文化的政治渗透是实现臣民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型的惟一通道。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是一条政治领域的牛顿定律。以文明政治为特征的和谐社会绝不是一个权力泛滥、专横的社会,因此,寻求权力的分立和制衡是和谐社会的政治宗旨。权力分立和制衡的制度框架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制衡手段则是公民文化以及由此形成的公民意识。
朱学勤指出:“公民文化和公民意识是近代的产物。它有两层含义:当民众直接面对政府权力运作时,它是民众对于这一权力公共性质的认可和监督;当民众侧身面对公共领域时,它是对公共利益的自觉维护与积极参与。因此,公民意识首先姓‘公’而不是姓‘私’,它是在权力成为公共用品,以及在政府与私人事务之间出现公共领域之后的产物,至少不会产生在这两者之前。”按照朱学勤的理解,一个体现公民文化的社会至少要具备下列特征:
首先,绝大多数公民普遍具有人权、公民权和独立人格意识,摆脱“顺民”、“臣民”情结,具有尊重和追求自由、平等、财产的社会风尚。
其次,破除权力崇拜和迷恋心理,排除集权、专制,树立权力监督和民主意识,始终保持对公权力足够的警惕。
再次,摒弃人治观念,树立程序意识、法治意识、意识,抛弃“清官贤臣情结”,并且确立权利为本位的法律体系。
最后是责任意识。
一般说来,具备了这些特征的公民社会能够自动地对公权力形成有效的制约,而且这种制约因为有了文化传统而可以代代传承。
对以上所说笔者完全赞同,但笔者认为一个体现公民文化的社会还必须包括一个重要特征—纳税人意识。税是一个有特殊政治意涵的概念:税是建立在充分承认私有财产权基础之上的,不承认私有财产权,就没有税的概念。否则,怎么能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交给他者呢?所以,税与财产权密切相关,而财产权是一个人成为公民的重要特征,因此,一个公民社会也一定是一个纳税人社会。那么一个纳税人社会的税收原则是什么呢?笔者以为只有税收法定原则(或称税收双向原则)才是惟一符合体现政治文明的和谐社会的税收原则。“所谓税收法定原则是指一个社会的税收由政府与民间社会协商而定,征税权由政府和民间社会共同享有,而不由政府单方享有,西方国家的议会就是双方议税的场所,政府每通过一个税种、税率都要在代表人民的机构—议会中进行激烈的争论。”很明显,如果一个社会的税收原则是法定原则,就是一个充分尊重财产权的社会、就是一个体现公民文化的和谐社会,因为税收法定原则从根本上杜绝了公权力泛用权力的经济基础,最终会使公权力不但从政治上而且从经济上降格为“公仆”。可以说,税收法定原则是一个社会制约公权力并维持和谐的终极力量,也是一个社会公民文化的重要体现。正因为如此,体现和谐社会文化观的税赋观察就应提上议事日程。“税赋观察,就是观察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有偿服务关系,以确保这样的交易公平、公正。税赋观察的使命在于实现纳税人在税赋方面的两个根本诉求:一是当政者正当征税;二是即使是正当征税,也要把税负降至最低限度,藏富于民。没有正当的理由,不经过正当的程序,无权向纳税人征税。
现代文明的基本特征范文6
关键词:生态文明 建设措施 美丽乡村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3)07-0121-01
党的十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报告对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这标志着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律、自然资源永续利用规律、生态环保规律和执政规律的认识进入了新境界。
生态文明是理念的升华,美丽中国是未来的目标,永续发展是庄严的承诺。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人类依赖自然、畏惧自然再到征服自然的变化。在原始文明时期,人类本身始终依存于自然。在农业文明时期,人类敬畏自然,主张顺天应时。到了工业文明时期,人们走向了自然的对立面,宣称要战胜和征服自然。这种观念导致对自然无穷无尽的掠夺,可利用资源日益枯竭,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建设生态文明,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指明了路径。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是科学发展、绿色发展、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重要前提,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是根本要求,文化软实力日益增强是强大支撑,社会和谐人人共享是基本特征,生态环境优美宜居是显著标志。
生态文明是人类为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尊重自然为前提,以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建立可持续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以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着眼点,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本质要求。
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新的理念,伴随着党和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而应运而生。建设美丽中国,陕西具有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美丽陕西,着重生态文明的自然之美,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美丽陕西,体现科学发展的和谐之美,走上“前人种树、后人乘凉”的发展之路;美丽陕西,展现温暖感人的人文之美,美在山川、美在文化,更美在人文、美在生灵。因此,我们必须把握机遇、转变观念,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着力打造美丽陕西,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陕西应有的贡献。
宁强县位于陕西西南隅,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地处关天经济圈和成渝经济圈结合部,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古属梁洲,县境金牛峡、五丁关等气势磅礴文人墨客多有吟咏赞誉。生态良好、资源富集、气候温润、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森林覆盖率60%以上,生物、矿产、水力等资源开发利用前景广阔。三千里汉水源头、三千年氐羌故地,自然与历史的多重偏爱、山水与人文的美妙融合,使宁强成为宜业宜游宜居的魅力之地。
作为山区县,资源在山水,潜力也在山水。宁强发展完全可以摒弃常规模式,按照“经营环境”和“享受环境”的全新理念,让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人文优势得到充分显现。走出一条通过保护生态环境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全新道路。十提出建设美丽中国,这对于宁强“美丽乡村”建设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也是建设“三强一富一美”西部强省的生动实践。建设美丽乡村,宁强县有条件、有基础、有优势。要善于发挥优势、勇于抢抓机遇、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引领者,为建设美丽陕西做出贡献。致力于推进环境、空间、产业和文明相互支撑,一二三产整体联动,城乡统筹发展,着力实现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良好局面。
一、要用生态的理念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区
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是基础、是根本,只有通过产业发展才能使更多的农民富起来。靠山吃山,用生态的理念,依托于特色优势,促进特色发展。坚持培育生态经济,努力实现经济腾飞与环境保护、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生态的有机统一,探索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按照“一区多园”模式规划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调整优化传统产业,推进技术装备更新、工艺优化和产品升级换代。引导社会资金打造环保型新兴产业,推动矿产资源及深加工产业向新材料新能源产业方向转变提升,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以药用植物开发、生物中药为重点,打造陕南生物医药产业重要基地。实施有机、绿色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全力打造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推进土地流转扩大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进龙头企业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推行标准化生产,打造更多特色知名品牌。着力推进农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型,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二、要用生态的方式谋划休闲旅游先行区
与城市相比,乡村的优势在于良好的自然生态。美丽乡村建设要尊重这种自然之美,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画卷。宁强是一个充满魅力的生态旅游县。在宁强,可以说每一个村庄都有浓郁的乡土文化色彩,美丽的自然风光与底蕴深厚的历史文化相得益彰,“汉水之源、氐羌故里”成为都市人体验乡村生活的首选地。正是这种文化内涵的提升,不但提升了宁强旅游的知名度,而且联动了吃、住、行、游、购、娱产业发展。因此,要培育发展以生态、文化禀赋为基础的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绿色生态健康产业,做好经营乡村、经营农户这篇大文章。通过诚信经营,发展以“青山、碧水、野趣”为特色、“现代文明、田园风光、乡村风情”于一体的旅游休闲经济,精心打造都市人向往的美丽乡村。
三、要用生态的思维建设城乡统筹示范区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场涉及农村整体环境与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综合性变革的革命。因此,要深入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立足于改变村容村貌,使村庄布局更加合理、村容村貌更加优美。要按照尊重自然美,以生态为背景,把生产发展放在首位,把生活富裕作为前提,把开放理念全面融入。构建整体美,城乡联动、产业互动、示范带动、覆盖全县的总体要求,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将全县所有村全部打造成为美丽乡村。同时,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要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走城乡统筹的城镇化道路。一方面,要顺应农村人口加速向城镇转移的趋势,针对进城农民研究制定由就业居住转移向身份保障转移的有效办法,让农民真正融入城镇、变成市民。另一方面,要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通过中心村培育推进村庄集聚,提升农村人口的居住集聚度,在村庄集聚过程中推进居住条件改善、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农村产业发展、资源要素盘活,让农民共享现代文明。
行得春风,必有秋雨。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美丽乡村建设将让宁强升值中的区位优势、释放中的资源优势、增强中的产业优势、提升中的人文优势得到淋漓尽致的显现,一定会早日把宁强建设成为陕甘川毗邻地区的经济强县、旅游名县、生态大县,为美丽中国、美丽陕西建设书写属于汉水之源、氐羌故里的美丽篇章。
参考文献
[1] 吴玲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生态文明建设研究[D].浙江师范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