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谋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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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谋划范文1

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是一个新的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和躬身实践的过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__省__市消防支队突出抓好理论学习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结合__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实际,找出制约消防发展的瓶颈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积极谋划破解难题的具体对策,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发展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__消防支队党委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先后开展了集中理论学习、专家巡回辅导、教授专题讲座、板报图片评比和调研成果交流等活动,并通过网络、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在总队9个调研题目的基础上,结合__支队工作实际,支队党委又确立了52个调研题目,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同谋划部队的全面工作,谋求部队的长远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支队党委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大中队、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进行实地调研,着力破解__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发展的“瓶颈”问题。

通过调研,尽管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消防工作越来越被社会所重视,消防工作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黄金发展期,但影响和困扰消防工作发展的一些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表现在:从社会层面看:一是依法履行消防主体责任尚未形成共识,还没有真正按照新修订的《消防法》要求构建起消防工作新格局。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不能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消防主体责任;部分企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消防责任制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不到位。二是受地方经济财政制约,消防工作投入不够、发展缓慢。以__为例,__市辖6个县(市、区),其中4个外县均为国家、省级贫困县。20__年,全市财政收入18亿元。__市区本级财政收入仅6亿元,除上缴国家和必要的人员开支外,余下不到一个亿,难以维持日常工作,从而导致市政府投入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方面的经费少之甚少,经费成为困扰和制约__消防工作发展的最大因素。三是农村地区火灾较多,防控火灾基础工作薄弱。据统计,截止到11月份,__市发生的火灾中,农村火灾占总起数的81.68%。同时农村地区防控火灾的基础工作十分薄弱,农民群众消防素质普遍较低。从部队层面看:一是官兵整体业务素质还不高。随着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消防监督、灭火救援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业务型、知识型的综合人才。二是队伍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当前,随着消防部队职能的拓展,消防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消防官兵的心里压力较大,思想极易出现波动,存在着安全隐患。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以科学发展的思想统揽官兵思想,统筹各项工作,实现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理论,统揽消防工作全局。科学发展不是单纯片面发展和盲目随意发展,必须进行长远规划和全局思考。当前,__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正处于发展阶段,只有用科学发展的眼光统揽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全局,才能在起点较低、底子较薄、任务较重的情况下,实现__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支队党委将结合__实际,用科学发展观的观念来认真思考消防监督、灭火执勤、后勤保障、政治建警等中心工作,争创工作亮点,打造__“品牌”,确保__消防事业稳步前进。

二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理论,谋求社会各界支持。消防部门是政府职能部门,消防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实现消防工作的良性运转和部队建设的全面进步,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因此,必须把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牢牢置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保障地位,加强同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汇报协调,争取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得到对消防事业更大支持。同时要借助监督执法、灭火救援、社会救助、便民服务、消防宣传等多种渠道,赢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拥护,实现消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理论,把握以人为本核心。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消防部队要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在消防监督执法中,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端正执法思想,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建立公平、公开、公正、规范、有序的消防执法体系,积极推出便民服务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软环境。在灭火和抢险救援行动中,严格执行“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把救人作为灭火、抢险的第一要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灭火救灾,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同时,要为官兵多做好事、多谋福利,努力营造一个栓心留人的环境

四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理论,推动工作务实创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定期研判消防工作形势,着力解决和克服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障碍性和瓶颈性问题,显得十分重要。在工作中,要不断探索新情况,研究新问题,以新的思想观念来谋划工作,新的精神面貌来攻坚克难,新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要求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通过座谈研讨、征求意见以及网络、信箱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和采集工作创新的意见、建议,找准工作切入点,推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全面快速发展。

五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理论,实现部队全面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最终目的体现在发展成果上。一方面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支持,提高部队营房建设、装备建设和经费保障水平,努力实现自身的发展壮大。

消防工作谋划范文2

关键词:消防行政补偿;消防工作;补偿原则;补偿主体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10)01-0165-02

在我国,消防行政补偿制度和消防工作的其它方面相比,起步较晚、发展缓慢。在消防工作中出现的涉及补偿制度的问题缺乏法律依据,补偿程序混乱,处理比较困难。这些问题制约了消防行政补偿的实施,严重影响了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发展。要建立健全的消防行政补偿制度,推动我国消防工作的全面发展,就必须深入分析我国当前消防行政补偿制度,透彻剖析消防行政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只有不断完善健全消防行政补偿制度,才能大力发展消防工作,推动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一、消防行政补偿的定义及现状

(一)消防行政补偿的定义

消防行政补偿是国家行政补偿的组成部分,按照《中国现实的国家赔偿制度》一书分类,应归为执行治安职务损害补偿一类。根据行政补偿原理,消防行政补偿是指,消防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合法行为给特定的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者公民个人协助消防行政主体执行公务或灭火而使个人利益遭受损害时,由消防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给予相应的利益补偿的制度。由于历史原因,消防行政补偿制度发展更是缓慢,而且很不完善。

(二)我国消防行政补偿制度的现状

从补偿主体来看,消防行政补偿的责任主体应是国家,就是说对公安消防队在灭火救援行动中造成的损失补偿不是由消防队来承担,而是由其所属的人民政府来承担。政府承担补偿的前提,一是火灾责任单位没有进行投保,该单位如果投了保,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对其补偿;二是责任单位或个人无力承担补偿费用,如果责任单位有能力,那么该单位就应该对其补偿;三是无法确定火灾责任,找不到责任人,才由政府对其补偿。在满足三个条件后,才由政府承担补偿责任。换句话说,政府是消防行政补偿的最后保障。在当前消防工作中,常常是由消防部门来承当补偿责任。

从补偿原则来看,目前我国的补偿原则主要是相当补偿,即抚慰性补偿原则。从行政补偿法角度分析,行政补偿有完全补偿、相当补偿之分。简单的说,完全补偿是“补偿必须将不平等还原为平等,即对于所产生损失的全部进行补偿”。从消防行政补偿角度看,完全补偿原则指的是,一切由于合法消防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当全额补偿。而相当补偿原则主张,只要合理,就无须补偿实际全额。这种观点现在基本上是我国行政补偿所遵循的一个原则,消防行政补偿也是基于这一原则。

从补偿原因来看,我国消防行政补偿制度主要是针对灭火救援行动中的补偿、灭火损失补偿、征调企业专职消防队参加灭火救援的器材装备损失补偿等方面有相对明确的规定。目前的消防行政补偿制度针对的是由于灭火救援行为造成的相对人的损失。

从补偿范围来看,包括人身损害补偿和直接经济损失补偿。《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因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因为公安消防部队属于警察序列,其灭火救援行为属于执行职务,同样适用于《人民警察法》,对由公民和组织参与灭火造成的损失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消防法》中也明确规定了对专职消防队扑救非本单位的火灾造成的物资装备的损失补偿。

从补偿方式来看,消防行政补偿通常采用的补偿方式是经济补偿。除此之外,还应有从工作生活上给予方便;在税收、产业政策方面补偿;采用表扬、嘉奖等精神补偿等方式。但在实际中消防行政补偿通常采用的补偿方式仅仅是在经济上的补偿。

从补偿目的来看,受各种因素的制约,现阶段我国行政补偿的主要目的是带有安抚性质的,属于相当补偿,消防行政补偿更是突出这一点。例如,火灾责任人对企业专职消防队的补偿。如果责任人因为火灾损失等原因,不可能对参加灭火救援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消耗的油费、路费、灭火装备器材损失费用、劳务等一系列费用全部补偿,最多只能是象征性的补偿一部分资金,而其它部分资金就需要企业自身担负。

二、我国消防行政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从上述我国消防行政补偿制度的现状可以看出,目前我国消防行政补偿法规制定不规范、实施不到位、效果不理想,已经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消防工作社会化的进程。具体而言,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补偿主体难以确认

理论上,消防行政补偿的主体就是国家,即各级人民政府,哪一级政府侵权,就由哪一级政府承担补偿责任。但实际中,在日常消防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涉及补偿的,应由政府承担补偿责任。在火灾扑救中涉及补偿,并不一定由政府承担补偿责任,而是满足上文提出的三个条件,政府才承担补偿责任:一是起火单位没有参加保险的;二是起火单位没有责任或有责任但没有能力承担补偿的;三是火灾责任无法确定,或者是居民家庭火灾。一般而言,由保险公司进行补偿不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不存在问题;由起火单位进行补偿由于火灾责任的确定有时比较困难,补偿能力更是难以确定,使得补偿主体难以确认。

(二)补偿原则不明

消防行政补偿的原则是消防行政补偿制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不仅明确回答了相对人合法权益遭受公权力侵害时要不要补偿的问题,而且还直接决定着国家弥补相对人这种损害的程度。我国现阶段消防行政补偿原则虽然没有规定,但主要是相当补偿原则。虽然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但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国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综合国力的稳步提升,相当补偿这种观点已经逐渐不适合我国实际的社会情况了。

(三)补偿范围太小

基本上,目前列入补偿范围的,大部分都是因为灭火救援行动造成的物质、经济损失,即有形的财产损失。而对非物质的,或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损失,不管份额多大,一般均不列入补偿范围。例如,因灭火行动造成的相对人精神上的损失,由于没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所以得不到补偿;或是因公民自愿参与灭火造成他人的损失、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行动造成的公民权益损失、公民自愿参与灭火救援行动造成的公民权益损失等同样也没有列入补偿范围,只是视情况由当事人出于情理而象征性的给予部分资金补偿,这无疑会严重打击公民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消防工作全民化。

(四)补偿目的不够明确

目前,抚慰性质的补偿是消防行政补偿的主要目的,不论损失大小,均是为了抚慰当事人而给予一定的补偿。狭隘的目的也就决定了无法全面发展消防行政补偿制度,这有悖于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也阻碍了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如果补偿相对人遭受人身伤亡或精神上的损失,而政府部门却以无实际经济损失而不予补偿,或是企业专职消防队扑救非本单位火灾遭受的物资劳务损失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得不到补偿,这显然是不合道义的。现在有的企业申请撤销专职消防队,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无法负担费用而又得不到补偿。这类问题在我国消防管理中是十分突出的。

(五)没有明确、统一的补偿标准

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消防行政补偿制度就无法做到真正的公平,从而使得整个消防行政补偿制度无法正确发展。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出现的矛盾是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使得消防行政补偿不能很好的发挥效用。例如在同一起火灾案件中的两个补偿相对人,生活水平不同,如果依社会价值来决定补偿标准的话,有违平等原则。正是因为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对同起火灾案件中的两个相对人无法做到合法、合理、公平的补偿,也就无法正确贯彻消防行政补偿制度。

(六)补偿程序混乱

我国消防行政补偿制度目前还不是很完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消防行政补偿的具体程序。公民对消防行政补偿制度又不熟悉,再加上消防队出动灭火带有一定的特殊性,总以为消防队灭火造成的一切后果都是正常的,不可以再索取补偿;或是企业专职消防队是受公安消防部门调动的,有上下级关系在二者中间,所以实际操作程序是比较混乱的,许多权益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补偿。

三、结论

消防行政补偿制度作为我国行政补偿制度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公民切身权益。在法律制度不断健全的当今社会,消防工作要改变以往“只管不理”的局面,就必须不断完善消防法律,特别是维护公民合法财产、权利的法律制度。消防行政补偿制度在目前我国消防工作中,还属于刚起步阶段,各方面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这就需要广大消防工作者集思广益,为消防行政补偿制度的发展、成熟出谋划策。

参考文献

[1]张正钊,李元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林准,马原.中国现实的国家赔偿制度[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2.

消防工作谋划范文3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基本情况

据统计,全省11地级市共有建制镇946个,其中全国重点镇98个,人口超过5万

的建制镇117个。有1961个乡、48949个行政村。以来,全省发生在镇、村的火灾共5235起,死45人,伤17人,直接财产损失5588.2万元,未发生重大火灾,火灾起数、伤亡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

全省各级按照“政府统领、部门联动、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思路,全力开展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

(一)统筹谋划,全省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全面展开

一是统一部署。省政府将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纳入“xx”发展规划,并每年召开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了责任分工和任务目标,年底组织考核验收。5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27号),省公安厅等7部门也迅速将《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各地,并督促贯彻落实。以来,省政府先后五次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具体的推进措施,建立了消防工作联合监管、信息互通机制,定期组织督导检查。

二是落实责任。10月29日,省政府《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政府令〔〕第8号),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消防安全职责,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以及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和平安地区的考评范围。省综治办、发改委、农业厅等7部门认真履职,出台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建立了农村消防工作管理、考评机制并督促逐级落实,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财政部门将全省新农村消防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三是全面推进。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各地迅速行动。等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层层抓好落实。邯郸、承德、廊坊等市政府督查室、综治办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了各项任务的深入开展。据统计,以来,全省市级以上政府共召开农村消防工作会议50余次,下发文件130余份,深入基层督导检查350余次。

(二)创新思路,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跨越发展

一是开展试点建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来,全省组织开展了乡镇“四有”(有车、有人、有房、有经费)消防队伍、农村消防“八有”(有专兼职防火员、义务消防队、防火公约、消防宣传栏、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防火巡查、防火档案)试点建设。率先投资55万余元,购置了10辆多功能三轮、四轮消防车,在全县10个乡镇成立了专兼职消防队伍,达到了“一乡一车、一队10人”的建设标准,省公安消防总队及时在市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了邯郸市乡镇消防队伍建设的经验和做法。目前,全省已建设乡镇“四有”消防队1093个;29299个农村达到“八有”标准,762个建制镇、790个乡、23767个村成立了消防安全组织,配备了消防安全专兼职人员。公安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后,省政府、省公安厅分别出台了“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确定XX年全省乡镇“四有”消防队伍建设以及农村消防“八有”全部达标。

二是夯实基础建设。自以来,省政府确定了消防工作“大干三年、实现三年三大步”的目标任务,在强力推进设区市和县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同时,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省建设厅将消防安全项目纳入村政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指导性目录内容,督促各级在实施村庄整治中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省加强消防投入,以来已投入6576万元用于农村消防设施建设,其中政府投入5776万元。已有105个建制镇、28个乡制定了消防专业规划。全省14950个村设立了消防水源。各乡镇村建设消火栓5778个,配备消防泵6447个。大力推广“保消合一”、“巡消合一”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模式,全省各乡镇成立消防管理组织25319个,建立“四有”消防队伍1093个,购置各类消防车1206部;建立志愿消防队5964个,义务消防队11890个,参与人员达到11万人。

三是深化消防宣传教育。省综治办下发了《关于综治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了23个政府部门的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将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创建平安县城、平安乡镇、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以及应急科普宣传等重要内容,年底组织考核。结合消防宣传“六进”、119”消防宣传周、农忙季节、冬季防火百日宣传,广泛开展了《消防法》宣贯年活动,并组织万名消防志愿者、千名消防官兵走进农村,并针对 老弱病残、农民工等,积极开展专项防火和逃生自救宣传,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内容。组织35000个村镇制定了村民防火公约,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标志牌5000余个、张贴消防警示语3万余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167万份。全省30%的村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室,定期组织村民观看消防录像片,开展灭火和逃生自救演练2万余次,举办农村消

防培训班1600余次,直接受教育群众80余万人次。

(三)专项整治,强力整治农村火灾隐患。

一是大力实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依托综治办、安检办、警务室等机构设立消防办公室,针对火灾多发地区,积极推行“网格”排查,集中整治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和连片易燃村寨火灾隐患。省公安消防总队积极指导乡镇派出所,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管,督促在各乡镇村设立警务室8251个,开展检查、联查19536次,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20余万处。

二是推动乡(镇)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建立分级负责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推行农村消防多户联防制度,实行村民消防安全自治。省农业厅、连续下发通知,组织部署农忙、秋收及火灾多发季节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是加强技术改造和自查评估。,省公安厅、建设厅、农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积极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自查评估活动,制定了农村消防安全自查评估标准和检查记录表,全省48949个行政村均开展了自查评估活动。

四是结合城镇建设三年大变样,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加强对农村新建、扩建工业项目的消防安全审批。石家庄、唐山、秦皇岛、承德、邢台、衡水等市在新村建设过程中提前介入,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消防工作谋划范文4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科学部署下,全省经济呈现总体运行良好的态势,但是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剧烈动荡,世界实体经济受到严重冲击,对我省影响程度不断加深。一是冶金石化电子轻工纺织航运等行业受产品价格下跌过快、市场需求萎缩过猛的影响,生产、销售增幅回落明显。二是中小企业贷款困难问题难以缓解,运营资金紧张,一些企业被迫选择减产或停产,有的甚至倒闭。三是外向型经济,特别是其中的劳动密集型出口企业,由于订单减少,库存大量积压,受到的冲击加大,经营困难的现象更为突出。四是各地不同程度地出现工厂转产、减产、停产、破产、兼并重组及裁员等情况,以外贸为主的中小民营企业尤其如此。五是因税费减免、税源缩小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又因大量基本建设和民生保障而支出大幅上升,可灵活调配的财政资金日渐紧张。综合经济专家的观点来看,我省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局面要有效缓解尚需时日。

二、金融危机对我省消防工作的影响逐步显现

消防工作是与经济建设联系最为紧密的方面之一。我省经济发展因全球金融危机出现减速趋势,必然传导到消防安全方面,对消防工作的不利影响将逐步显现出来。突出反映在以下方面:

(一)部分部门和单位对消防工作产生模糊认识。调研中,一些政府部门人员认为,国内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过严,而现在中央政策是发展经济、上项目,全力保增长是最紧迫的任务,所以消防部门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时,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时要求不应过于严格,特别是当遇到国内技术规范要求比国外技术规范要求高的情形时,要“有所松动”,以免影响外商投资的积极性。有的则提出消防部门监督执法的力度使困难企业“受不了”,他们认为只要问题改了,对于程序性违法行为,比如超出规定的整改期限问题,消防部门不要再给予罚款处罚,即便罚款也要取下限,以此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二)部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可能弱化。这主要受三个方面因素影响:一是人员裁减可能带来的影响。一些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反映,虽然企业因经济不景气裁员暂时还没有波及到消防管理人员和组织,但如果下一步经营状况继续恶化,就有可能裁减到消防安保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比如消防控制室值班等需要的最低人数将受到影响。二是经费压缩可能带来的影响。很多单位为了消化金融危机影响,大量压缩行政经费开支,在消防安全教育、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将受到一定的影响。在消防安全教育上,一些原先计划举办的消防运动会、消防演练等教育训练活动,会因为资金问题而被取消或搁置。在消防设施的投入上,多数企业希望维持在现有消防装备设施能够正常运转的最低限度上。而对于火灾隐患整改的积极性、主动性会下降,苏南某大型纺织企业负责人反映,去年斥资数百万元整改了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是放在今年,是不可能有那么大的决心。三是生产经营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一些企业因订单减少而减产、停产、转产,甚至出现企业破产兼并重组的现象,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知下降,原有的管理体系出现空缺,加之生产线停工、维护、保养,库存产品积压,以及员工因工资等问题产生的劳资矛盾等非常规状态,将导致新的不安全因素大量产生。

(三)大量新改扩建项目消防审核面临新问题。各级政府为了应对经济危机,国家、省、市、县级政府安排了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这些项目集中上马,建设时间紧,任务重,项目牵头单位如企业希望消防部门简化消防行政许可,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有的甚至要求边开工边审批或先开工后审批。这将导致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等任务将相对集中,工作量加大。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生产企业闲置的厂(库)房改造为服务业、娱乐休闲业的民用、商业用房,这涉及到使用性质的改变,消防安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对消防部门的源头控制产生较大影响。由于土地、规划部门的政策要求和审批周期等原因,这些项目往往等不及取得合法的土地、规划许可就开工建设,在这种情况下,消防部门如果不对这些项目进行消防审核,有可能造成先天性火灾隐患。

(四)消防基础建设经费争取难度加大。从目前情况来看,全国及我省经济发展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减速,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对消防部门明年业务经费保障、推进消防基础建设已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一些地方消防部门负责人反映,20**年度经费要想继续保持较大增幅难度很大。苏南某消防大队拟将消防指挥中心扩建为全市应急中心的项目,原计划上报5500万的财政预算已被当地政府削减为2500万;另一新建消防中队项目已被降格为备选项目。调研中还发现,一

些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正常业务经费,县、市政府财政负责供给的尚能维持当前水平,但是由各镇自行负责筹集的,则受经济因素影响较大。此外,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出口依赖度较高企业内部的专职消防队的维持和建设发展经费保持的难度也在逐渐加大。

三、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我省消防工作的挑战

目前我省虽然已连续9年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保持了火灾形势的平稳,但是全球金融危机对我省消防工作的影响已经显现,其中包含着诸多非传统因素的困扰,应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积极采取新的对策,有效应对挑战。

(一)政府强化领导,确保消防工作有序进行。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之一。在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消防工作面临的困难增多,更需要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一是政府在对困难企业进行资助扶持、主导投资上项目时,要将消防安全纳入项目通盘考虑,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验收,紧紧抓住消防安全标准不放松。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单位的管理和服务指导,特别注意督促有关困难企事业单位始终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职责,确保这些单位消防工作正常运行。三是认真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联合执法,提高消防安全监管效能。如在“三合一”场所源头控制和整治上,要严格执行各项消防行政许可和《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等法规规定,以控制在企业破产、裁员或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中产生的小作坊、小场所、出租屋等形成的“三合一”火灾隐患。

(二)单位加强自律,紧抓消防安全不放松。社会单位要始终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主体责任,防止因经济效益不佳而放松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甚至将消防工作搁置一边,从而酿成火灾事故,使单位“雪上加霜”。一是要充分考虑消防专职人员的岗位需要,企业实施裁员的时候,要确保开展消防工作必需的人员。二是确保消防工作基本经费的投入,保证日常消防工作开展的必要经费,配置必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三是深化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继续认真落实公安部61号令,大力贯彻**省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加强企业内部消防管理,以防企业由于生产、经营压力加大,加班加点,疏忽消防安全而引发火灾事故。

(三)开展重点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在金融危机对消防工作产生影响,相当一部分单位消防管理工作可能或已经出现弱化趋势的大环境下,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力度,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对于有效防止火灾发生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一是要大力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消防法》,充分利用消防联席会议平台,发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宣传活动,督促单位和员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尤其要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宣传教育,消除其对消防安全工作产生的模糊认识。二是单位在进行内部人力资源整合,安排员工转岗、待岗培训过程中,要将消防教育培训的内容纳入其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三是针对一些待岗、下岗人员暂时没有工作,向小网吧、小旅馆、小娱乐场所等低端消费场所集中消费娱乐的趋势,加强对此类小场所经营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特别是要提高这类场所员工组织引导顾客疏散逃生的能力。四是要加强对出租屋、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联合劳动部门,将流动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国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培训计划;在出租屋、流动务工人员集中的区域,发动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单位等,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消防工作谋划范文5

【关键词】社会;消防安全;构筑;“防火墙”工程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公安部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单位火灾防控水平的重要工作,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意义非凡。

1.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基本内涵

1.1提出背景

近年来,我国火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小火灾不断,亡人火灾、财产损失惨重火灾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单位消防监督管理水平不高或监管不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力,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等。随着经济社会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社会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多,传统的消防安全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公安部经过多方调研,提出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从根本上解决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1.2基本内容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即: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设施建设、检查考评等“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工作、队伍建设等“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消防宣传教育、社会管理创新等“四个水平”。

1.3预期目标

以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为重大举措,通过三年建设,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显著增强,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2.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社会意义

(1)构筑“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社会新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近年来,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消防事业发展迅速,成效显著,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是社会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火灾扑救力量不足、单位防火条件不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因素,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整体不高。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也是顺应社会发展潮流、满足新时期社会新形势发展的安全需要。

(2)构筑“防火墙”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服务人民”核心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消防工作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服务社会、保障民生的重要措施。实施“防火墙”工程,要求在落实消防责任、提升单位防控能力、夯实消防基础、创新消防管理和提高消防执法服务水平上下工夫、见成效,从始至终都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做工作,充分考虑了我国火灾防控工作的现实需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体现了消防工作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是消防工作将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具体应用于践行“人民消防为人民”本质的集中体现。

(3)构筑“防火墙”工程,是贯彻落实新消防工作原则的具体要求。2009年5月1日新实施的《消防法》明确提出消防工作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落实政府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四项工作为重点,多层面、全方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从火灾防控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工作抓起,从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做起,从问题最多的地方改起,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实行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

3.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路径选择

3.1坚持“‘四主’原则”的工作方法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前提

“四主”原则,即政府主导、单位主责、基层主体、公安主力。构筑“防火墙”工程,政府统一领导是前提,单位全面负责是关键,基层积极行动是基础,公安依法监督是保障。实施“防火墙”工程,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省、市、县、乡镇四级防火工作责任体系,要把新实施的《消防法》规定的政府、社会单位、监管部门的责任具体化明晰化,实现消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从而构筑全社会防范体系。单位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只有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安全措施,强化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工作才会有坚实的社会基础,火灾危害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社区以乡镇(街道)、村(居)、综治办、网格站、派出所等为依托,加快探索、构筑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夯实火灾抵御基础。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革新社会服务模式,增强消防监管效能。

3.2坚持“统筹兼顾”的工作方法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方针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工作任务重,工作头绪多,涉及单位广,涉及部门复杂庞大。各部门、各单位在实施构筑“防火墙”工程时,既要总揽全局、科学筹划、协调发展、兼顾各方,又要抓住牵动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一方面在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讲究统筹,另一方面在充分利用各方力量和职能作用的前提下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全面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统筹好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要统筹好长远工作与当前工作;要统筹好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确实做到各方面工作的统筹兼顾,方法对头,工作才能赢得主动。

3.3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关键

群众路线是我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其目的在于减少社会火灾,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系数。在构筑“防火墙”工程时,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人民,只有一切依靠群众才能为群众服好务。同时又要做到要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在群众中做调查工作,及时将这些从群众中集中起来的领导意见反馈到群众中去,使群众认识到这些意见是符合他们的根本利益的,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号召群众行动起来,化作他们自觉的行为,使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大战略部署转化成为人民群众自觉改造社会安全形势的物质力量。

3.4坚持“管理创新”的工作方法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动力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运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和经验,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随着社会消防安全新形势的变化,我们就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予以应对。获得推动建设“防火墙”工程的新思路、新方法。因此,在实施构筑“防火墙”工程过程中,要创新观念,勇于冲破那些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的束缚,坚持理论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形成一整套的科学管理制度,确保构筑“防火墙”工程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

3.5坚持“舆论导向”的工作方法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助推剂

消防工作谋划范文6

一、“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成效

“十一五”时期,区消防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坚持破瓶颈、求突破,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治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确保了全区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消防安全责任制逐步落实,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大力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彻底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大力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消防宣传“五进”活动,累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近3万份,受教育群众达15万人次,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近83%,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显著提升。

二是强化部门职责,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得以完善。各职能部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部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承担各自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做好安全自查,隐患自除等工作。各街道、社区通过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营造了社会公众关心消防,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综合实力,部队战斗力得到显著提升。夯实战训业务基础,落实执勤教育训练制度,突出综合能力、快速反应能力、攻坚克难能力建设,全力打造公安消防铁军,部队灭火抢险救援实战能力大幅提升。圆满完成了汶川抗震救灾以及北京奥运、上海世博会等重大应急救援和重点保卫任务,成功处置了2007年食品城物资仓储中心等火灾和抢险救援事故,部队战斗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我区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是区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转型发展的新阶段,既是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是各种困难和矛盾的凸显期,做好消防工作同样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经济快速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日益增加,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必将迎来前所未有的跨越发展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步伐加快,社会火灾总量必将处于高位运行期。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将成为社会领域的焦点,消防工作将面临重要的创新转型期,一些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因素势必在“十二五”时期予以解决。

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完全落实。部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没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部门依法监管工作不到位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相关行政部门与消防机构联合执法、“并联审批”和信息互通函告机制还不健全,没有形成齐抓消防安全工作的合力。少数单位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没有做到协调发展,在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上,缺乏工作力度,甚至出现降低消防审批门槛、干预消防执法的行为。

二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欠账较多,旧账未还、又欠新账。消火栓数量不足,旧城区和城郊结合部的消防站保护面积过大,消防站覆盖率较低,影响了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响应能力。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配备要求,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建设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扑救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火灾和实施大型抢险救援的特勤消防车辆装备比较缺乏。

三是致灾因素和火灾隐患不断增多。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的快速发展,诱发火灾的原因已由传统因素演变为传统与非传统复杂交织的因素。制造业、运输业、仓储业、服务娱乐业迅猛发展,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大量增加,人流物流加剧,多种致灾因素和火灾危险源大量增多。经济发展迅速,“三合一”场所剧增,社会面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存量总体上仍处于高位,居民亡人火灾事故依然多发,全区仍处于火灾事故易发、高发期。

三、“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坚持依法治火、综合治理,坚持科技先行、以人为本,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二五”时期区消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公共消防设施逐步达标,灭火应急救援体系覆盖城乡,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发展,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升,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总量和亡人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2.具体目标

(1)火灾危害控制目标。全区年度火灾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019以内,亿元GDP火灾损失控制在万分之0.3以内,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2)消防经费保障目标。进一步完善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消防经费的投入,确保各级正常消防业务经费增长比例不低于同级财政收入增长比例。

(3)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目标。街道、社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4)消防队伍和装备建设目标。继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街道、社区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全面推进,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配全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

(5)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建设目标。将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知识、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火场自防自救知识等内容纳入到全民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达85%以上,城镇居民家庭灭火器材配备率达30%。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的专职消防队员、从事建筑防火工作的有关消防从业人员100%取得相应的岗位职业资格,社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率达万分之40以上。

四、“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总体思路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政府消防工作的主导地位

1.落实政府主导地位。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对分管领域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每年至少召开2次消防工作会议。区政府应将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每年向市政府作专题报告,并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完善消防工作目标管理和考评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职能部门政绩考评、任期责任目标考评、年度责任目标考评、行政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由上级政府负责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定期考评、督查,并将考评督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以及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领导责任的,要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2、严格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行政部门与公安消防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互通函告制度。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定期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建设、规划、安监、质监、工商、商贸、文化、教育、民政、卫生、体育等部门在审批涉及消防安全事项时要将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依据,努力形成消防监管和强制执法的合力。

3.加强消防法制建设。按照建设“法治徐州”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消防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重点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为消防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公安消防部门要强化“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积极改善全区消防安全环境。

4.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能作用。乡镇、街道以上地方政府部门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研究分析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重点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范,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强消防机构与成员单位之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二)加强消防工作经费保障,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5.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财权、事权划分的原则,着眼消防事业和部队建设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结合经济发展和各地现有消防队站的数量,合理确定消防经费数额,实现与当地财政收入同步增长。逐步将消防官兵生活福利纳入地方财政经费补助津贴保障范围,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消防装备建设等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对消防工作重大建设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各地要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信息化建设和消防宣传经费、社区消防工作经费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6.加快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建设。高度重视市政消防水源建设,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分期在市区故黄河、大龙湖等合理地段和位置建设消防取水码头或取水口。旧城区、居民社区和农村地区要因地制宜建设消防水池、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最大限度地满足灭火救援用水需求。加强居民小区内消防车通道不畅治理工作,切实改善消防车应急通行状况。

7.加快消防装备建设。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防火灭火、抢险救援等重点工作,优化消防车辆装备的结构和性能,加大对大功率排烟车、供水车、泡沫车、登高车等特种消防车的采购力度,逐步实现装备发展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2015年,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执勤车辆装备。继续强化公安现役官兵个人防护器材配备,按照每年30%的置换比率更新置换新型防护装备。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

(三)创新社会消防监管机制,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8.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源头控制。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建设工程项目,凡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行政审批部门一律不得予以许可,从源头上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擅自施工或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或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不按消防安全标准设计、施工、监理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建筑材料的消防安全监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墙保温材料一律使用不燃材料,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加大对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建设工程违法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9.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2011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提高“四个能力”为重点,加强对火灾易发、高发行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建立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制度,对涉及行业性、区域性的消防安全问题,加强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继续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推动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10.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火灾形势,把握火灾规律和特点,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力争火灾隐患“减少存量、不增新量”。大力整治多产权、“三合一”、出租屋等场所火灾隐患,对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要结合城市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进行整治。加强对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和室内外装饰装修、保温材料的监管工作,大力推广应用不燃、难燃装饰装修材料和阻燃织物,严禁违规使用易燃有毒材料。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定期组织居民开展疏散演练,确保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各地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要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质检、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11.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督促指导各类行业协会开展消防安全自律管理,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管理、服务、培训、评比内容。继续加强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各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风险评价和信用等级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形成社会组织合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高压态势。

12.加强基层消防工作。街道、社区要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保障消防专项经费,大力加强基层消防工作。加强社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依托大型社区建设消防执勤点。要充分利用公安派出所消防警务室、行政村和社区警务室点多面广的优势,配齐必要的软硬件消防设施,加强消防监管和服务。街道、社区应设立消防管理组织或配备专(兼)职消防干部;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制订防火安全公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持续开展街道、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推动各地争创“零亡人火灾街道”和“零火灾社区”创建活动。

(四)实施科技强消战略,提升消防科技支撑水平

13.提升消防信息化建设水平。区政府要加强综合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完善119接处警系统功能,强化综合应急指挥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建立多部门联动、协调作战的一体化专业灭火和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平台,逐步完善卫星网络和3G图传系统建设,力争“十二五”末期,实现与国家、省(市)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

14.强化“网上消防”建设。推广应用“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及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开展灾情预警、信息公开、业务受理、投诉办理、教育培训等网上便民消防服务。深化“消防一体化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将一体化系统平台应用延伸至应急救援和执法监督一线。同时,逐步与城市其他信息平台进行对接,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将消防信息应用由固定终端向移动终端延伸,有效满足移动消防工作需要。

(五)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15.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继续推进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活动,加强灭火救援攻坚、灾害事故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各级指战员实战能力训练,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深化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全面加强公安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推进部队精细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部队基层基础建设达标创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公安消防队伍。

16.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支持发展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积极培育城乡专兼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鼓励发展民间消防组织。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政策、经费、人员保障,规范地方专职消防人员的征招、培训、管理和使用,不断拓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职能,探索开展相应的社会救助、消防宣传、安全检查,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增强社会防控火灾实力。

17.提升综合应急救援水平。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在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基础上,2012年底前街、办要全部建成应急救援队伍,形成一体化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实战演练,提升地震坍塌、防汛抗旱、危险化学品、突发公共事件等专业救援处置能力。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和要情通报制度,每年定期开展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应急演练,规范灭火应急救援行为,提高灭火应急救援效能。

18.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卫生部《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建立消防员健康档案,积极预防职业病危害。全力帮助现役官兵解决子女升学就业、抚恤优待、家属就业、转业安置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官兵住房优惠政策,积极支持消防部队开展公寓住房建设,逐步将消防官兵住房保障纳入到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开发计划,切实解决消防部队随军干部和高级士官住房困难的问题。

(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19.构建大宣传格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大力提升全社会的消防安全素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设立消防专栏、专题,定期开展公益消防宣传;各类学校每学期要定期开展火场逃生疏散演习,2012年底前完成创建一所省级以上“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目标。积极引导家庭配备独立式火灾探测器、家用灭火器材等家用消防产品,城镇居民家庭消防器材配备率达30%。加强消防舆论引导,及时、准确消防安全和火灾事故信息,保障公民消防安全的知情权。

20.深化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完善消防安全培训体系,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社会消防培训机制。探索建立重点单位、岗位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全面开展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21.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健全社会消防志愿者管理制度,加强志愿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编发《消防志愿者工作手册》,落实《全省消防志愿者星级管理规定》,强化志愿服务激励机制,进一步推进消防志愿者行动的规范管理。以社区、学校为重点,面向高层住宅住户、弱势群体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一对一”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对志愿者活动的财政支持,鼓励、支持对志愿者活动进行捐赠。

五、“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强化“政府抓消防、政府建消防”的责任意识,把“十二五”消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消防事业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对规划中确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分管行业、系统和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及时通报消防规划的实施情况和工作进度,研究解决消防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消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保证经费投入。要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不断增加消防工作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公安消防部队履行职能经费需要。完善政策措施,拓宽消防经费渠道,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体,接受社会捐助为补充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全区消防事业快速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经费投入、提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落实伤残抚恤待遇、减免相关税费、建立激励机制、支持再就业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为消防力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确保队伍生命力和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