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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政治制度范文1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制度;整合;维度
文章编号:1003-4625(2009)11-0117-02 中图分类号:17830.5 文献标识码:A
一、银行规章制度“多”的问题
各家银行制度多。首先是类型多,既有贷款制度办法,又有操作规程、规定、指引,还有各种意见。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操作程序、规定、意见、指引少则有一两百个,在一些机构层次多的银行则有上千个。其次是条文多,每家银行的年终制度汇编都多达千页。“多”里面存在很多问题:
(一)内容重
经对比分析发现,除信贷基本制度外,很多制度办法的具体内容存在大量重复。如果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贷款办法根据主要内容分解为多个要素,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不同办法里有多个要素相同或基本相同。比如在《信贷项目审查办法》、《贷款担保管理办法》中,对有关借款人、保证人的资料要求基本是重复的。大量的重复内容,导致一些制度办法篇幅冗长,重点不突出。
(二)层次乱
各行每年下发各种管理规定、意见、指引、通知、批复、工作要点或领导讲话。从一般意义上理解,这类文件应以基本制度和办法的规定为基础。但在实际运行中,许多规定、意见、指引和通知中的要求,突破了制度、办法的规定,有的是对制度办法的修改,有的则是补充,造成除《信贷基本制度》和《贷款基本操作流程》属于基本规定外,其他办法、规定层次模糊,较难分清哪是上位办法,哪是下位办法。
(三)报表多
一线信贷人员反映,他们每个月都要有一多半的时间忙于各种报表。部分基层行每月内部信贷、计划、风险等各类业务和外部有关单位要求上报的常规报表达百余张。特别是在业务量较大,信贷人员相对较少的支行,为了按时报送,一些信贷人员甚至请贷款企业的财务人员帮助填制报表。大量的报表,使基层信贷人员疲于应付,难以安排时间深入贷款企业进行贷后管理。
二、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具体性解释
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既有外部的,也有内部的;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
外部原因如各行的市场定位不断调整,新业务在迅速拓展,制度不得不跟着变化。而部分制度靠借鉴国外银行经验得来,难以完全切合我国实际。内部原因如部分行在总行层面信贷管理部门多,职能设置分散,信贷制度建设没有归口统一管理。同时,各个信贷部门的职能既有按贷款对象划分的,又有按贷款品种划分的,相互之间职责模糊交叉。
主观原因如制度拟定者对业务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往往没有弄清问题到底是出在制度办法本身,还是出在操作人员对制度办法没有准确理解和执行,就写意见、出规定、发通知,对制度办法进行修改或补充,出现矫枉过正或药不对症的情况。各信贷部门在制度建设、修订、补充上又缺少严格控制和限制,自主性和随意性大,新发的“规定”、“意见”、“通知”可以修改制度办法;针对某―问题或某―单位的请示所做的“批复”也可以修改制度办法;印发的领导讲话也可以修改制度办法。另外,各信贷部门在信贷制度建设上缺少必要的沟通与协调,很少从全局出发进行信贷制度建设,一定程度上存在片面追求“全、快、新”的倾向。
(二)一般性解释
事实上,管理先进的银行不一定就是制度数量少的银行。制度“多”是银行的行业特征。造成制度“多”的根本原因在于银行贷款分类的多维度。所谓纬度,就是看待问题的角度或需要考虑的因素。用以下图示说明:
点,代表的是贷款这一总体概念。
线,引入担保方式一个纬度。贷款按担保方式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贷款种类共4种。
面,引入贷款品种、担保方式两个纬度。贷款按品种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国内贸易融资。这其中,每一贷款品种又按担保方式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贷款种类共4x4=16种。
立方体。引入贷款投向、贷款品种、担保方式三个纬度。贷款按投向分为农林牧渔业贷款、制造业贷款、建筑业、交通运输业贷款。这其中,每一不同投向的贷款按品种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国内贸易融资;每一品种贷款又按担保方式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贷款种类共4x4x4=64种。
多个立方体。引入投入企业类型、贷款投向、贷款品种、担保方式四个纬度。贷款按投入企业类型分为集团客户贷款、中小企业贷款。这其中,每一不同投入企业类型贷款按贷款投向分为农林牧渔业贷款、制造业贷款、建筑业、交通运输业贷款;每一不同投向贷款按品种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国内贸易融资;每一品种贷款又按担保方式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贷款种类共2x4x4x4=128种。如果继续引入纬度,贷款类型将继续暴发式的增加。
如此之多的贷款种类,既要能让每种贷款都有制度可依,又不可能每一种贷款都制定一个制度。解决矛盾的办法是使基本贷款管理制度作统领外,按大类别定一般制度,特殊问题定专项制度,具体问题用指示、答复、批示解决。具体到每发一笔贷款引用多个制度,在操作层面是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
可知,制度数量的多少不是衡量一个行管理好坏的标准。如果开展制度整合工作,以制度少为标准,以删、并、合为手段,以减少制度数量为目标,是一种过于简单化的工作倾向。银行制度多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客观现实。
三、在“多”的基础上开展现行信贷制度整合
认真分析基层行信贷制度“多、乱、杂”,难操作的原因,可以发现政出多门是关键。管理行在部门职责设计时,存在前后台信贷部门职能交叉和责任模糊的问题。造成上面多条线(多部门都有信贷管理职能),下面一根针(具体到某一个基层行来落实)的局面。由于政出多门,不同部门对同一客户的不同贷款提出差异化管理要求,给基层行在客户营销和贷款管理上带来一定困难。
针对信贷制度政出多门、重复交叉等问题,做到政出一门,实现信贷制度建设的归口管理,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具体做法上,可以成立政策制度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也可以成立专门的政策法规部,统一负责全行制度办法的管理。政策制度委员会(或政策法规部)可以借鉴我国的立法程序,建立信贷制度建设管理制度和流程,统一开展对信贷制度办法的起草、印发、修改、废止工作,形成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
现代政治制度范文2
一、正确认识政工队伍在企业改制中的地位作用
企业政工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部分,担负着教育企业员工、为党和国家造就优秀人才的重要职责。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最主要的是建立产权明晰、管理科学、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的运行体制,这样丝毫不能动摇企业政工的性质和作用。那种认为企业有了董事会、监事会,不再需要政工队伍的观念在政治上是糊涂的,在认识上是片面的、形而上学的,在实践上也定会是有害的。因此,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积极探讨政工工作的新路子、新载体,充实新内容,寻求新方法,真正发挥政工队伍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赢得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树立起政工队伍在职工群众中的威信。
二、树立服务于现代企业制度的思想观念
企业政工队伍的工作要适应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必须首先冲破那种以政治为主、经济为辅的思维定式,增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意识,牢固树立服从服务于生产经营的指导思想,彻底摆脱"自我循环"的工作模式,努力找准与生产经营的结合点、切入点,全方位、全过程、多侧面、多层次地向生产经营"渗透"。此外,还要有一种效率意识,政工活动不能以牺牲生产力为代价来换取工作的表面活跃,而要以经济建设的内在要求为前提,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三、充实符合企业转制需要的新的工作内容
企业政工工作要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当前,在新形势下企业政工队伍要做到不仅围绕企业经济建设开展活动,而且要直接进入经济领域发挥作用。首先要围绕生产力的发展做文章,维护职工利益。如在股份制企业,许多职工既是股东又为企业所聘用,企业效益的好坏与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只有围绕发展生产做文章,才能从根本上代表和维护职工的最大利益,才能更加广泛、紧密地把职工凝聚在自己的周围。其次在围绕为职工服务上做文章,构建政工工作的新思路。只有服务职工,才能谈得上政工队伍结职工和凝聚职工。如果不能适应职工的需要,为之提供多方面、有实效的服务,职工就不会选择政工队伍。如: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对职工的素质要求会更加严格,优胜劣汰、竞争上岗,职工择业、上岗、致富,都要靠本领,在企业干不好就可能被辞退,这就需要政工队伍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式帮助职工增强适应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同时积极向企业领导推荐和选送职工人才。第三,要围绕市场经济机制做文章,构建政工工作新的运行机制。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工作决策、实施、评价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形成有序的运行工作机制。此外,企业政工队伍要争取推荐政工干部和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和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了解企业,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现代政治制度范文3
[关键词]信贷保证保险;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信用机制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我国为解决该问题已从多方面着手,在一定程度上扩展了中小企业融资途径。但这些措施还不能完全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所以适时推出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是极为必要的。该制度的建立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一、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的涵义
信贷保证保险是指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包括两类保险:一类是狭义的保证保险,另一类是信用保险。它们的保险标的都是被保证人的信用风险,当被保证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负代为履行付款义务(给付保险赔偿金)责任。凡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由保险人承担自己(被保险人)信用的保险,属狭义的保证保险;凡权利人要求保险人担保对方(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属信用保险,权利人即被保险人。
狭义的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的被保证人指的是中小企业,它在保证保险中作为投保人,通常是保费的缴纳者;受益人是债权人,在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中指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信用保险的权利人指的是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它是信用保险的投保人,通常是保费的缴纳者,同时也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被保险人是债务人,即中小企业;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到期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风险。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意义
(一)增强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大型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还款能力存有疑虑,而中小企业又无充足的资产作为抵押。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使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得到升级,将有效地消除大银行对中小企业还款能力的顾虑,当中小企业不能如期还本付息时,保险公司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替中小企业还本付息的责任,银行也不会因此而遭受损失。因此,在具有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将可以和其他大企业一样从银行获得更多的贷款,以满足自身发展的需求。
(二)降低信贷金融机构的风险,提高银行资金收益率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总额在逐年扩大,而贷款总额相对缩小,存贷比自1995年首次突破“广后,逐步放大。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商业银行存在着大量的剩余资金,银行的资金利用率较低,不利于银行本身的发展。但银行在提高收益率的同时必须考虑资金的安全性,如只注重收益而忽略资金安全则有可能对银行更加不利,所以银行在资金运用上常常处于矛盾的境地。若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得以建立,则商业银行可以在保险公司的参与下,将资金贷给中小企业,既可以提高资金的收益率又可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三)拓宽保险业务,提高保险公司整体竞争力
保险公司承办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可以扩大保险公司的业务量,增强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自1980年我国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的保险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截至2006年底,保险业总资产达1.9万亿元,但我国的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仍然很低,总体上来说,仍处于发展阶段,竞争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弱。加之我国加人WTO后,国外的保险公司不断涌人,国外保险公司具有技术与资产等方面的优势,将给我国的民族保险业造成巨大的威胁。发展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可以使我国的保险公司增加资金实力,提高整体竞争能力。
(四)促进金融深化与宏观经济的迅速发展
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一方面可以使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扩大自身业务,增加其资金实力,促进金融深化进程,增加金融部门对宏观经济的贡献率;另一方面,该业务还可以解决生产部门,尤其对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促进中小企业等生产部门发展;最后,金融部门与生产部门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其任何一方的发展都离不开对方的支持,它们的发展是互为因果、轮番促进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可以为之创造出一种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
三、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建立的可行性
(一)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符合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我国政府一直在积极为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难题,如创建中小企业板、设立担保机构、进行银行制度改革等,虽然有较大的财力投入,但效果不佳。推出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符合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客观上会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因为,该业务属于一种纯商业行为,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最终目的,无须政府太多投入。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实际上是为政府分担了部分职责,政府再通过诸如税收等优惠政策予以扶持,就可以在不增加财政支出的基础上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这一棘手问题。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会得到信贷机构的支持
信贷风险是银行等信贷金融机构面临的重大风险之一,如违约数额较大,则会对其稳定经营造成威胁。信贷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避免、自留、转移等多种方式进行风险管理。进行风险管理时,风险主体应根据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以及风险的大小来选择防范风险的最佳方式。对于这样重大的风险,风险转移是银行等信贷机构处理风险的最好选择,而保险又是风险转移中最完善、最合理的方式。因此,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建立必将得到信贷机构的支持。
(三)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可以拓展保险公司业务,提高经济效益
我国的保险业经过二十多年的迅猛发展,正在逐渐走向成熟,已在各种传统险种以及近年来推出的汽车信贷保证保险、住房信贷保证保险、出口信贷保证保险等险种的经营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无论对标的风险的评估,对风险的技术处理,还是对风险的承保能力都已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另外,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人才不断涌现,保险精算师的数额在逐年增加,为信贷保证保险条款的设计及保险费率的计算提供了人员上的保障。最后,通过开办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能给各保险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四、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
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在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三方“共赢”的同时,还会产生不少问题,其中最严重的问题是“逆选择”与“道德风险”。
“逆选择”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中小企业对自己的经营水平、还款能力有着充分的了解,而保险公司对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没有深入了解,常常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经营状况好,还款能力强的企业不愿意投保,而那些经营状况差,还款能力弱的企业则非常愿意投保,这最终将危及保险业的稳定经营,更不利于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实施
“道德风险”则主要主要来自中小企业和银行等信贷机构两方面。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如果投保了信贷保证保险,往往会将资金运用到高风险的项目,如果投资成功则会给企业本身带来巨大的投资回报,倘若投资失败也会有保险公司为其偿还贷款;对银行等信贷机构而言,有了信贷保证保险往往会忽视债务人的信用等级,对于本不应贷款的客户,大量放款,以追逐利润的最大化。道德风险的存在给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建立带来了难度,应为此筹划相应的策略,以化解这些负面因素的影响,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五、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
(一)合理选择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建立的方式
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方式大体有两种模式:一是筹建新型的专业保险公司来承办中小企业的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出资形式可以由政府承担或由某些大机构牵头组建股份公司;二是由现有的优质保险公司在原有基础上开办该种业务,由专门的下属部门从事中小企业的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考虑到我国的现状,后一种形式应该更为合适。因为这样不仅可以为国家节省财政资金,避免重复建设的问题,还可以增强我国现有公司的实力,树立国家民族保险晶牌。综上所述,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最佳方式是利用现有的优质保险公司,先开展试点业务,待机会成熟再全面放开。
(二)实行强制保险,差别费率,防止逆向选择
为了避免出现“逆选择”问题,我国应该对中小企业贷款采取强制性政策。如果实行自愿投保,那么银行对于实力较强的中小企业贷款则不愿投保,而对实力较差的中小企业贷款却非常愿意投保,这将不利于保险公司的长远经营。鉴于此种情况,对于中小企业贷款应采取强制性的贷款保险。
但采取强制性保险,采取相同费率,会产生对各个投保主体有失公平的问题。因为,保险公司在制定保险费率时,是根据投保者的风险等级进行计算的,对于违约风险较小的绩优公司的贷款,应实行较低的保险费率;而对于违约风险较大的绩差公司的贷款,应实行较高的保险费率。所以,在实行强制保险,防范逆选择的同时,还应对于不同的信贷主体实行差别费率,以保证公平合理。
(三)实行比例赔付、免赔额等措施,防止道德风险
信贷保证保险过程中,无论是信贷机构还是中小企业都会出于利润最大化的动机,人为的增加贷款风险以及资金运用风险,产生道德风险。实行比例赔付、免赔额等措施是防范道德风险的有效方法。
比例赔付是指在贷款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只对贷款进行部分赔偿,其余部分由中小企业和银行承担。实施比例赔付可以使中小企业和银行等贷款机构在发生贷款损失时,承担部分损失。所以,贷款机构在贷款时会非常谨慎,中小企业在利用资金时也会再三珍重,从而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
免赔额是指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在赔付之前,先要自己承担的损失额度。其实施的意义有两个:第一,免赔额可以大大减少保险公司的工作量,减少赔付率,提高其偿付能力。第二,免赔额的实施,可以使信贷机构贷款后保持对贷款人的监督,督促中小企业合理运用资金。由此看来,免赔额同样可以抑制道德风险。
(四)实行再保险、共同保险方式分散风险
大额的信贷保证保险如果一旦债务人违约失信则会给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带来巨大的影响,直接损害其它投保人的利益。因此,保险公司对于数额较大的信贷保证保险应采取合理的风险分散机制,以避免风险集中。具体方法有再保险和共同保险。
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后,与再保险人签订再保险合同,当贷款发生损失时,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再保险使原保险人在不损失保险业务的情况下,分散了巨额风险,防止了风险集中,是原保险人经常采取的一种化解巨额风险的方式。
共同保险是指由多家保险公司对同一巨额风险共同承保。共同保险同样也可以做到使保险公司扩大承保能力,分散巨额风险的作用。
(五)完善损失补偿机制
加强代位追偿原则的实施,完善损失补偿机制是促进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代位追偿是指当债务人违约失信,保险公司代之向债权人履行了赔偿义务之后,所取得的向债务人追偿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为了能有效地对债务人进行追偿,可以建立自己的追偿队伍,或者委托专业追账中介机构履行代位追偿的权利。在权利人的积极配合下,代位追偿可以使保险公司的损失得到部分补偿,降低信贷保证保险的经营成本。
(六)建立信用机制,提高信贷主体的透明度
信用机制被称为市场调节的一双“隐形的手”,相对于法律来讲,是一种成本更低的机制。一个没有信用机制的社会是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同样也离不开信用机制,只有建立完善的信用机制,才能保证信贷业务的顺利实施。建立信用机制应做到:首先,建立信用中介机构。充分发挥机构征集信息、评估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的功能,解决信用信息的征集、分析和共享问题,使保险人能够提高获取信息的速度,降低使用信息的成本,同时也为企业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便利。其次,建立信用记录体系。信用记录体系是指对合同的每个主体,包括银行、中小企业、保险公司等的每一次行为进行相关的记录,并以此为依据对相关主体进行评估,对于信用低下的主体要建立“黑名单”,形成各部门共享的资源。其作用主要是对信贷主体起到激励与约束功能,对于良好信用记录的主体,可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以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而对于记录信用较差的主体,则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七)健全法律,增加惩罚力度
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是一新鲜事物,仅仅靠信用机制这双“隐形的手”进行软约束是远远不够的,还应用法律、法规这双“有形的手”进行硬约束。但目前我国的保险法、公司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对此也少有涉及,尤其是对于以隐瞒、欺诈等手段骗取贷款或骗保者的违约失信行为仍缺乏相应的制裁措施。所以,我国要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失信行为严厉制裁,从而从根本上消除信贷者的不良动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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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庄庆.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分析[J].上海金融,2003,(11).
[3]庄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的思考[J].金融纵横,2003,(11).
现代政治制度范文4
目前,高校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力量各自分散,如高校团委领着大学生“三下乡”的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与学工处带着学生“四进社区”的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二者基本上是各自唱“独角戏”。校内各部门之间、政府和高校之间之所以尚未形成互助协作的关系,主要原因是:缺乏统筹规划,没有规范和理顺关系。校内外多元化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主体与高校和政府、高校内部各职能部门隶属关系混乱不清,二者缺乏统一组织领导而导致各占阵线、各自为政。而加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建设则可以有效地改善这一局面。以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建设来推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形成规范、有序的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主体关系。划分政府与思想政治教育管理部门的责任与权力范围,促进二者下放管理权限、转变管理职能,建立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系统,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制度建设,强力推进高校与社会团体共享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形成有效地协调合作机制等等,以此来克服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各唱“独角戏”的难题。为此,首先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系统的组织领导。即各高校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宣传部门和文明办、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等组织要明确分工,形成统一的、强有力的领导组织机构;要建立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定期检查和督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情况等,形成强大的思想政治教育合力;其次要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效果,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高校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部门的重要指标。以此来督促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认识,积极主动地开展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凝聚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形成社会关注、各界支持、自我革新的发展合力,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高效展开。
二、完善结构、整合资源
目前,校外主管思想政治教育的部门分散以外,校内主管思想政治教育部门主体庞杂――既有学校宣传部、组织部、武装部、学工处,又有校团委、各系部党团委、社科部、后勤处的领导参与。这些没有隶属关系的平行行政部门,因无统一的领导、合理的分工,而存在前文所说的各唱“独角戏”的局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建设,有利于推动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改革。如可以较快地理顺校内各部门的关系,厘清各部门权责,正确处理好学术、行政和党委的关系,处理好决策、行政与监督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校、院、系三级管理的责、权、利等关系,形成高效合理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参与、民主管理”的领导制度和管理体制。人们知道,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任务繁重的系统工程,它既不是仅仅是高校各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也不单单只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社科部组织和个人的事,而是需要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和高每个人的齐心协力、共同参与。那么,就应该从以下三方面来努力:第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要成立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导机构,统一部署和协调各部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如学工部、团委、教务处、宣传部、思政部、各院(系)党团委等部门。由各部门主要领导领头,对学校党委负责,形成层层负责、层层领导机制。第二,使各部门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责、权、利。学校党委统一部署,从思想政治教育系统整体出发,科学规定高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该享有的权利等。以此来克服因各部门互相推矮,相互扯皮而造成思想政治教育盲区的顽疾。第三,建立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思想政治教育的激励机制,需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不定期地、随机地督查各部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公布、表扬和奖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教师,批评、警告乃至撤掉敷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部门工作人员和教师个人。以赏罚明确的激励机制渗入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每个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实效。
三、践行理念、提高实效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统筹兼顾,强调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所持有的治校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内涵发展与外延拓展的关系、质量与数量的关系,促进办学规模与教学结构相协调,教学速度与教学质量、教学效益相挂钩的良性发展循环,走内涵与外延相结合,质量、数量―同兼顾、但质量优先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一所现代大学,教师的素质和学生的成就,共同缔造了高校的声誉与质量。能够站在学生成长与教师发展的角度来设计和规范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是评判各高校是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标准和原则。践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提高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的关键所在。
现代政治制度范文5
当前,我国银行业的改革也进入到一个艰难的阶段,而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作为必争之地,一方面要符合当前大的经济环境,一方面也要结合我国农村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的实际制定相关的服务项目。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应该更加积极地运用行政管理的有关知识对现代农村银行进行管理,但是目前的情况是,我国现代农村商业银行还在管理上存在许多的不足,具体表现在:
1.我国现代农村银行的行政管理制度僵化
在我国目前存在的农村银行当中,其行政管理制度的制度的水平还是相对比较落后的。具体表现在:农村银行行政制度制定时间较早,无法适应现代的经济发展。我国很早就建立了农村银行,但是现代农村银行的行政管理制度更新换代不及时,基本上还在沿用上个世纪的管理制度对现代农村银行进行管理,而没有具体结合自深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这样的管理缺乏实用性,会对农村银行的实际管理造成混乱。农村银行行政制度的建立流于表面,实践性不强。有些农村银行甚至没有建立行政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的制定没有结合农村银行的实际,没有结合实际做出来的行为规范也就不能运用于实际这是必然的。目前大多数企业对于制度的制定不是很重视,一方面不注重行政管理制度的制定,采用过时的行政管理制度对现代的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管理;另一方面不注重行政管理制度的执行,有些现代农村银行已经制定了相对比较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但是在实践中并没有认真的去执行,仍用传统的老办法去解决问题。这个现象的产生,一方面与我国企业长期缺乏制度性的管理有关,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国现代农村银行的管理者能力、水平的不足。无法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采取最简单的人治的方式管理现代企业,结果自然是无法促进现代农村银行的深入发展,反而成为制约农村银行发展的绊脚石。
2.制度不够规范化,法律意识薄弱
现代农村银行将在未来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管理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将成为农村银行未来的发展趋势。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农村银行管理制度化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法律意识也比较单薄,银行内部行政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即使部分规章制度颁布生效,但却无法有效的贯彻落实。再加上人员素质的不高,也导致各项规定难以推行下去。当前行政管理应当具备完善的业务流程,否则银行内部制度的制定既无法让制度建设成为常态,也无法让法律成为保护自身权利的武器。
3.行政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脱节
行政管理部门是银行乃至所有企业一切运转程序和规定的制定者,因此,如果对行政管理工作不给予充分的重视,银行内部的行政管理就会空有其形式,而无效率性,行政管理部门就会与其他的工作部门脱节。如果行政管理部门制度制定的不合理就会导致了制度的制定和制度的实施的双相脱节,从而将影响整个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4.农村商业银行的管理体制不健全
在现代农村银行进行制度建设过程中,有些银行领导干部的思想比较落后,仍处在计划经济的管理水平上,制定出的条例既不符合实际,无法跟上现代的经济步伐,又繁琐难以执行,具有不可操作性,导致制度成为空机子只是用来看的。而且,一直以来,不仅仅是现代农村商业银行,我国大部分企业都存在机构臃肿,内部行政架构运转低下的问题。虽经过几次精简机构,但效果不理想,改革推进阻力大,收效甚微,行政机构有增无减,企业内部权力集中缺乏制约,造成企业盛行,影响企业的民主化进程和科学化管理。再加上企业内部行政管理部门和环节较多,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行政效率低下。面对现代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结合我国现代农村的市场发展需求,为了更好的服务农村经济,我国农村现代银行必须实现自身的发展壮大。
二、针对我国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的解决对策
1.加强各部门相互协作
制度的制定一定要符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才能使企业正常高效运转,行政管理部门和其它部门一样,属于一个企业下设的平行的职能部门,每个部门的工作不能孤立进行,而作为管理部门更是应该与各个部门紧密相关,因为其管理的对象就是与企业的发展有关的一切人和事,因此,行政管理部门只有和各个下设部门保持紧密的互通关系,才能使管理工作有效进行。同时,行政管理部门还是企业的制度核心,关于其它部门的制度的制定,都要以行政管理部门的总制度为准则和标准进行制定,不能逾越行政管理部门的界限。
2.行政管理制度的制定还需更加专业化、合法化、规范化
行政管理制度的制定要从实际出发,从基层出发,与时俱进,只有好的制度,只有适合于时展的制度才是最好的制度,才能促进现代银行在我国农村当中的发展,才能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银行中制定行政管理制度的部门一定要制定出以适应员工工作的制度,相互制约但不能相互捆绑。银行的行政管理制度的制定一定要规范化、合法化,规范化、合法化主要是指企业所制定的制度要有法可依,能够在从法律的角度找到落脚点,而因此,其也在制定银行内部行政管理制度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专业化制度的制定要求进行,在制度制定的时候,有必要请专家进行研讨,确保行政管理制度能够合法、规范。同时要提升人员素质,特别是广大领导干部的素质,只有他们带好头,做好表率,整个企业才会更加有朝气,才能更好地发展。
三、加强企业管理的职能划分
加强企业管理的职能划分关键是实行企业的深化改革,政企分开,创新管理模式,推进企业行政管理的落实。我国政府在这个过程当中,应当给予企业成分的发展空间,实行简政放权,在企业自身调整的过程中不下达行政命令干预企业自身的发展,同时要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和监察机制,杜绝,滋生腐败的现象。
四、不断完善企业管理模式,广泛吸取优秀经验
现代政治制度范文6
随着现代化程度的提升,现代农业对规模经济的要求与现行分散承包的土地制度之间的矛盾将日渐加剧。如何通过现行土地制度的创新加速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课题。
一、土地制度创新的约束条件和方向选择
土地制度不是某种因素、某种力量作用的简单函数,它是某个特定时期特定政治、经济及社会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土地制度创新必须充分考虑到制约其生成的种种条件。制约我国当前土地制度创新的主要条件有:
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始终被认为是决定经济社会主义性质的基础。由于土地的特殊重要性,决定了土地制度不仅是农业部门最重要的制度安排,而且是整个社会经济制度最基本的方面。特别是对于那些农业比重还很高甚至是国民经济主体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土地制度更成为整个经济制度的基础和核心。鉴于我国整体经济性质和土地制度在整个经济制度安排中的重要地位,现阶段土地制度的创新不能也不应当越出公有制的框架。
第二,从总体技术特征来看,我国尚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阶段,广大中、西部地区,传统农业的特征还相当明显。全社会70%左右的人口仍然要依靠这个最原始产业提供生存保障,近50%的社会劳动人口仍然只能从农业中得到就业机会。
第三,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发展追求的而且是希望尽早实现的目标,现阶段土地制度安排应有利于将农业生产导向现代化目标。鉴于庞大的人口基数和不断增长的人口压力,以及工业化加速导致农业资源的非农转移,粮食安全问题已成为政府推动农业发展的首选目标。
第四,一种土地制度是否合理有效,最终只能由农民在这种制度下的行为反映作出检验。一种可行的土地制度,不仅不能背离广大农民的意愿,相反应当反映他们的利益要求。在我国农业发展现阶段,占有土地是广大农民最基本的愿望,土地的流转化程度低就是证明
二、土地股份投包制
新型土地制度模式的设计在理论界提出的各种土地制度模式中,完善家庭承包制模式对现阶段土地制度创新约束条件的考虑相对最为充分,因而它受到政府的推崇并成为我国现阶段上地制度建构的主体模式。这一模式最积极的意义在于对家庭经营方式的充分肯定。这种肯定首先源于推行改革20年来农业家庭经营的成功实践,并且可以从世界农业发展的普遍经验中获得支持,同时现代产权理论和农业发展经济学中亦不乏理论依据。但是,家庭承包制完善模式的最大问题在于,它对传体体制下形成的土地集体所有的权属关a系存在的固有缺陷采取回避态度,试图绕过所有制通过经营形式的改善来克服根源于所有制的产权缺陷。
在现有土地制度创新模式中,土地股份合作制最具创新意义。一方面它在集体所有制或公有制的前提下比较好地实现了集体产权的明晰化,另一方面又为土地的集中和规模化经营提供了一条极富启发性的思路;一方面它迎合了农民实实在在占有土地的愿望,另一方面又满足了政府土地制度创新低政治风险的要求。不难分析,土地股份合制与我国现阶段土地制度创新依赖的约束条件之间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协调的,因而它的出现受到理论界和决策部门的高度关注。
三、家庭承包制向土地股份投包制的过渡
土地股份投包制设计的基本目标,是希图在较易得到政府和农民双方接受并支持的基础上,建构起土地合理流转和有效集中的机制,从而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顺利过渡。土地股份投包制的现代化指向和规模经济偏好决定了其建构的主要条件是,农村非农产业应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农业劳动力能够实现较大规模的非农转转移,使目前紧张的人地关系与劳地关系得以改变。如果没有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创造出相对宽松的人地比例关系,70%左右的农业人口依然凝固在农业上实现就业和维持生存及低水平发展,那么,以减小土地有效流转阻力的土地股份化设计必然失去意义,以扩大农户经营规模的投包机制亦无发挥作用的可能。
地股份投包制建构条件表明,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二、三产业发展落后的中、西部地区,还不具备该模式普遍推行的条件。因此,土地股份投包制在我国的建构:第一,在时间上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为我国农业人口的比重还很高,农业人口的非农转移任务还相当艰巨;第二,在空间上将由点到面逐步扩展,在二、三产业发展较快地区形成,然后随着非农产业发展的地域扩张而逐步推开;第三,在农业发展战略上,应把土地股份投包制的建立与加速二、三产业特别是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结合起来。
土地股份投包制是土地制度变迁的目标模式,而这一制度变迁的起点则是现行的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由于在土地所有制和经营方式方面的一致,使得两种制度模式之间能够实现较好的衔接。其衔接过渡可以通过三个阶段完成:
1.由农户土地承包权向农户土地股份所有权转换阶段。(1)认定目前集体土地按人均承包的合理性;(2)限定这种合理性的有效期限为截止目前,以后土地不再根据人口的变动而调整;(3)在承包权稳定化的基础上,赋予农户对经营的集体土地份额的股份所有权;(4)实行土地股份所有权和相应份额土地经营权的统一,农户可以直接经营自己应占股份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