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范文1

西部地区还是我国几大河流的源头地区,因此,了解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现状,开展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制度的建设,对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党的十报告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独立成篇,系统地提出今后五年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并将其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形成“五位一体”的总布局。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作为我国生态环境的重点地区,西部地区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又是重中之重。

二、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

自西部大开发战略提出以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一直被视为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和切入点。了解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是西部地区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20世纪90年代以来,通过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全球定位技术的发展(3S技术),为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调查提供了技术条件。由于西部地区环境状况的复杂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期性,目前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仍然呈现为总体恶化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水土流失严重我国是水土流失非常严重的国家,2004年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7%,几乎所有的省市自治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西部地区尤其严重,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国的80%以上。其中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面积45万平方公里,约占其总面积的71%,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另外,川西、贵州等地区也是水土流失的重灾区。水土流失对农林牧渔业损害极大,因此我国各级政府对水土流失问题非常重视,近年来也开展了很多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具体效果还有待评估。就目前来看,我国自90年代初开始的水土流失加剧趋势得到了初步遏制,但是水土流失严重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

(二)土壤荒漠化加剧我国的土壤荒漠化面积2004年为262万平方公里,每年还以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增加。荒漠化地区主要集中在宁夏、青海、甘肃、新疆、内蒙古等地区,其中西北及内蒙古6省是我国荒漠化最严重的省区,面积达到188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72%。[2]土壤荒漠化不仅造成土壤生产力下降等危害,还导致沙尘暴等气象灾害。自西部大开发以来,西部地区的植树造林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沙尘天气已经多年不见,但是最近两年西部地区的土壤荒漠化又有反复的趋势,这表明西部地区土壤荒漠化的问题形势依然严峻。

(三)森林和草原生态破坏严重改革开放前,我国的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基本处于良好稳定的状态。1973-1976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结果显示,当时森林面积约1219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2.7%。1977-1981年第二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我国森林面积为1153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降至12.0%,指标较第一次清查时有所下降。随着改革开放,木材的需求与日俱增,虽然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植树造林、保护植被,但我国的森林资源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地增加,西部地区,尤其是川西长江源头区域,森林盗伐现象十分猖獗。1998年特大洪水过后,国家加大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力度,2008年结束的第七次全国森林清查显示,我国的森林覆盖率为20.4%,森林生态系统得到了初步恢复,但是森林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与之对应,近年来,我国的草原生态系统不仅没有好转的迹象,反而在加速恶化。我国有天然草原面积3.93亿公顷,约占国土总面积的41.7%,绝大部分都在西部地区,是耕地面积的3倍左右,林地面积的2倍多,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为3.31亿公顷,占草原总面积的84.3%。但是,据统计,我国90%的草原存在退化问题,其中,50%更是严重退化,已经到了退化成沙地、盐碱地的边缘。目前我国草原生态系统的总体情况是“点上好转,面上退化,局部改善,总体恶化”。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过度放牧,此外,不科学的政策法规也加速了草原退化的发生。

(四)污染问题严重自建国以来,西部地区的主要经济增长依靠的是“高污染、高消耗、高排放”的能源、原材料产业,煤矿、有色、金属、电力、天然气等等都是耗水耗能且污染密集的产业。加上相关的环保政策一直未出台,监管不力,这就造成了西部地区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严重的局面。时任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的祝光耀在《中国的环境保护(1996-2005)》白皮书会上说,中国近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大约能占到GDP的10%,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更加依赖环境,这个比例还会更大一些。西部一些地区工业污染较严重,包括成都、重庆、兰州、西安、贵阳、银川等城市,这些城市空气污染和水污染情况较严重。也包括已经进行开采的矿区,如包头、攀枝花等地区,这些地区的污染情况同样不容乐观。

三、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的成因分析

造成西部地区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因很多,既有自然的因素,也有人为的原因,还有历史上的因素等等。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和中部与东部地区相比,我国西部地区自然条件较为恶劣,西北多荒漠,西南多山,平原较少,大部分地区为干旱或半干旱地区,不适宜耕种区域较多。此外,西部地区,尤其是西北地区普遍地表植被较稀薄,土壤盐碱含量高。这就决定了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易破坏难恢复的特性。这也是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较差,环境保护、恢复工作十分艰巨的基础性原因。

(二)改革开放和人口增长带来的经济压力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迅速增长,生活水平也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在各方面的需求迅速增长,各方面的需求最终导致了生态环境的恶化。过度放牧、过度采挖药材、过度伐木等现象屡见不鲜。另外,计划生育政策在西部执行得较为宽松,导致了西部人口的增长速度大大高于东部的增长速度。过多的人口带来了更多的粮食和水的需求。仅以河西走廊地区为例,1997年的耕地面积相当于建国初期的3倍,由此带来的植被破坏,地下水位下降等问题加剧了河西走廊地区生态环境的恶化。

(三)贫困加剧生态环境的破坏贫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贫困本身带来的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靠山吃山的传统观念使当地人不计生态成本地采伐、挖掘、猎捕有经济价值的物种;对粮食的需求带来了毁林造田、填湖种地等行为;发展经济的急功近利产生了高污染的GDP增长。与此同时,在更深的层面,则是贫困带来的受教育水平低下,较低的受教育水平使人们在环保意识、环保知识和环保能力等生态文明的精神层面产生缺失,使本就困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难上加难。

(四)历史因素历史的因素,在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上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过去“向自然界开战”、“以粮为纲”等错误的政策的影响。受这些政策的影响,当时全国各地区都在进行毁林造田等类似活动,一些地区将成片的森林、草场砍掉、烧掉,改作农田,甚至有的原因是为了炸山采石,有的仅仅就是为了响应号召。黄土高坡的造田运动将一些不适宜耕种的土地全部变成了农田,原来本就稀少的植被几乎被砍伐殆尽。贵州林区的某地,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将整个山头的森林全部砍伐完毕。时至今日,这些地区的生态环境有的刚刚有所恢复,有的甚至至今未能恢复。二是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发展规划的影响。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下,“七五”和“八五”期间,国家的经济政策实际上是向东部倾斜的。“七五”计划中明确规定,中西部地区重点发展能源、原材料工业,有重点地开发矿产资源。在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发展政策的指引下,西部地区的工业发展,实际上走上了以资源开发为主的发展道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项目工程就是政策的代表性体现。大规模的资源开发除了为东部沿海地区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廉价的能源、原材料支撑,同时也导致了西部地区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有些地区甚至因此成为了生态极度贫困区域。

(五)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缺口大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缺口很大,由于历史欠账严重,现有资金的投入基本只能控制污染不进一步恶化,仅极少部分地区可以投入大量资金治理污染。个别地区控制污染恶化也做不到,甚至有些贫困县,由于污染严重,每年的县财政收入全部用于治污都不够。据专家估计,过去10年我国各级财政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大致在3万亿到3.5万亿之间,就西部地区来说,平均每年投入的环保资金大约为1000亿元,但这远不能解决问题。相关研究的结果显示,要实现“美丽中国”的构想,未来10年,至少还需要再有10万亿的资金投入,其中中央财政2万亿。这样算下来,每年全国各地地方政府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要达到8000亿元,而2012年,西南地区的贵州省全省的GDP也才8600亿元,可以说资金压力极大。

(六)西部地区的生态文明制度缺失时至今日,我国大部分正在执行的环境保护法律为上世纪90年代制定,《环境保护法》执行的还是1989年通过的版本,即便是现在法律得到严格地执行,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成本远远低于违法所得。目前,环境保护更多地靠各地的地方政策,而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政策即便是较之东部地区也还有较多不完善的地方。就目前的情况来说,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陈旧、操作性差,相关政策还不完善,相关机制还没有完整建立,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现状

党的“十”报告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并从优化空间格局、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制度建设四个方面阐述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这意味着,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全面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目标和内容,迫切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系统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框架。但就目前来看,这个框架的构建还存在很多问题,在西部地区,这些问题就更突出:一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还不到位,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基本仅局限于环境保护方面,而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包括环境保护,还涉及文化教育、社会建设和经济生活等各个方面,这些方面也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人们的相关行为。同时,已经建立的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也并不完善,存在法律条文陈旧,新生事物界定模糊等问题,应当尽快完善这方面的法律。二是建设生态文明,需要政策规定上的软约束。一些方面,很难用法律去加以干涉,如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教育,用法律规定教科书的内容显然不妥,类似的方面就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规定,但目前这类政策在西部地区还很不完善。三是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我国的政府部门更加习惯使用行政手段而不是经济手段。在西部地区,决策人员的专业素养较东部地区偏低,他们也比东部地区更加偏好行政手段。在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在很多领域经济手段比行政手段更加有效。通过使用生态税、排放权交易、高效率补贴、环保补贴等手段,人们可以自发地选择污染少、效率高、排放低的生产、生活方式,从而避免行政手段高成本、制约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弊端。四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受制于经济发展情况。市场经济带来了经济腾飞,也造成了我国各地区的发展不平衡,有些地区可以拿出钱来搞生态文明建设,但有些地区甚至发不出相关人员的工资。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底子薄,经济发展落后,往往贫困地区就是污染重灾区,受到的经济制约远大于东部地区。五是相关的技术和机制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受地形、人员素质等方面因素的制约,一些先进的技术在西部地区不能应用,技术瓶颈近年来在西部地区开始显现。同时,以生态补偿机制为代表的各项生态机制在西部尚未全面建立,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还存在着重重困难。

五、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对策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因此应当从各方面加以考虑。生态文明制度的建设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开放30年,全国各级政府GDP至上的考核方式已经深入骨髓,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应当转变原有的考核方式,将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纳入到考核中,建立起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等工作的责任制,同时,将政府的定位从管理者逐步向生态文明的参与者转变,转变原有的工作方式方法。

(二)转变生态观念各级政府应当带头转变观念,建立起生态文明的新观念,只有从认识上对生态环境加以重视,实际工作中才能处处以生态文明的准则来指挥决策,要以十精神为指导,按照防治与保护并重的方针,确立生态文明的地位。不仅如此,还应将转变人民群众的观念提上日程,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才能做好生态文明的建设,西部地区受教育水平普遍低于中东部地区,这项工作对于西部地区生态文明的建立尤为重要。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前文的分析表明,我国现阶段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应当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尽快出善法律法规,做到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应当加大对环境违法的处罚力度,同时将相关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机制,如生态补偿机制纳入到法律的框架内。

(四)建立各项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针对区域性环境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机制,其基本原则是“资源有偿使用”和“受益或破坏者付费,保护或受损者被偿”,这项机制能够有效地给予保护或破坏生态环境者以经济上的奖惩,从而激励相关行为人保护生态环境。对西部地区来说,这样的生态机制必须加紧建立。除此以外,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生态环境动态监测机制等被实践证明有效的机制也需要尽早建立。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范文2

1.农村生态体育文明概述

1.1生态体育概念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始,我国就已经对生态体育这一概念进行了研究,在此过程中,相关领域学者针对生态体育的概念给出了释义,但总体来看尚未形成一致看法。从进人新世纪以来的现有研究成果看,徐传宝(2001)在“体育生态学—生态体育的理论基础”中,给出的定义如下:生态体育指的是人们在开展体育活动的过程中,以现有的自然环境为基础,以丰富的休闲锻炼方式来进行体育会动;郑晓祥(2005)在“生态体育的内涵与特点”中,针对生态体育给出的定义为:指的是人类与体育、环境的相互协调为基础,打造出的共生共融体系,在此基础上,借助生态与社会自然环境来开展体育运动;胡晓明(2005)在“生态体育”中,针对生态体育给出的定义为:借助自然的活动方式,基于现有的自然环境下,依照生物发育规律来实现体育运动的开展;龚建林(2008)在“生态文明中的生态体育”中,给出的释义如下:指的是基于生态文明观下,融人了自然生态环境与社会人文环境的一种全新体育概念,强调的是生态意识与思维,注重实现体育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共生。

总结而言,所谓的农村生态体育指的是:基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以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为指导思想,将农村人口作为体育参与的对象,借助对现有各种自然与人文资源的利用,促使农村居民与体育、自然环境实现和谐发展的一种体育活动。

1.2农村生态体育特点

1.2.1自然性。基于生物进化论观点能够追寻到体育活动的生态本源,即一种生命体的生态调试形态,能够通过对人类身心的调试来确保人类的生命健康,并在实现修身养性的同时,促使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而户外体育活动回归自然,从本质上所展现的是体育对生态生命的内在追求,自然性特点随之凸显;

1.2.2文化性。指的是人类的精神文化,精神文化所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诸如信仰、道德、法律等都在其中,是社会共有价值观的外显。生态体育与所提倡的“人文奥运”、“绿色奥运”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以以人为本理念为核心,借助精神文化内涵的外显来强调和谐文化体系的打造,而在多元文化融合发展下,体育文化凸显出了人文生态性;

1.2.3社会性。体育与生态间呈现出了相辅相成的关系,在当今社会中,经济的发展促使人们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加上竞争压力的加大促使人们身心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而饮食作息不规律以及运动时间的降低,使得人们陷人健康危机中,而体育对社会的适应性则表现在促使人与环境的相适应,在此过程中,生态体育的社会性特点随之呈现;

1.2.4持续性。奥林匹克精神的内涵所体现的是对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愿景,借助体育全球化的实现来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生态体育下相应和谐与发展主题所展现出的已不再是竞技与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而是促使人类能够树立全新的理念,以实现生态和谐且持续发展。

2.农村生态体育文明建设管理现状与主要制约因素

2.1建设管理现状

从目前农村生态体育内容建设的现状看,农村自然资源丰富,但是,在打造农村生态体育的过程中,并未对这些优势生态自然条件进行充分利用,在现有的体育活动中,一般都是些较为常见的体育运动项目,比如篮球、单双杠以及跑步等,而农民自身选择参与的体育锻炼项目多为一些健身性与适用性的内容,并未借助当地的优势自然地理与人文环境来实现特色生态体育项目的充分开发。

从参与的人员现状看,当前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速促使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很多农村青壮年群体都选择到城市打工,加上大部分大学生毕业后也都逐渐在城市安家,进而促使农村剩余人口与老人与小孩为主,所以这一部分人群在参与生态体育活动的过程中,难以理解并接收新事物。

从生态体育活动的现有形式看,一般都是一些当地传统农耕的体育项目,且对器材要求不高,在国家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投人力度的过程中,一些新的体育器材设备在农村落地,但是在投人力度上凸显不足,加上宣传力度较弱,农村居民的积极性不好,进而致使体育运动形式难以实现创新。

在体育活动的时间与地点上,一方面,农村居民只有在农闲的时间有精力参与到其中,加上意识理念的束缚,无法实现对时间的利一学、合理安排,致使体育活动难以起到健体强身的效果;另一方面,在体育活动的地点上,简单的体育项目与内容一般在田间地头就能够开展,而新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缺乏必要的场所,加行农村居民收人等的限制,致使生态体育的发展步伐受阻。

2.2发展农村体育生态建设管理的主要制约因素

通过对农村体育生态建设现状的分析,能够看出当前农村生态体育的发展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而制约农村生态体育发展的主要因素主要表现在:经费、管理以及文化三个方面:

2.2.1经费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速,国家加大了农村建设的投人力度,相应的在体育建设方面的投人随之增加,但是,依旧无法满足农村生态体育文明建设之需。而经费投人的不足,使得农村先有的体育活动场地不足且体育器材设备缺乏,进而制约了农村生态体育建设与发展的步伐

2.2.2管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现有相关管理体制的弊端随之凸显,难以适应农村体育事业的实际发展之需。具体而言,当前农村尚未针对生态体育建设发展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与管理组织体系,进而制约了农村体育作用的发挥。从目前农村现有的体育活动的形式与内容看,缺乏诸如健身俱乐部等固定且完善的体育锻炼场所,对于农村居民而言,一般都是在大型的节庆活动中,通过民间自发组织的形式来开展一系列活动,进而实现休闲锻炼。在此过程中,缺乏专业的指导,农民参与体育锻炼活动一般都是以自身的主观意识为主,随意性极大,难以在先有的活动中切实实现体育锻炼的作用。也正是基于管理的缺位,使得当前农村体育资源无法实现因地制宜的整合,在体育活动的形式、内容、时间、场地等各个方面都呈现出了不足,进而阻碍了农村生态体育建设与发展步伐。

2.2.3文化

经过调查研究表明,当前农村居民体育意识理念十分淡薄,缺乏健康观念,很多农村都将劳作当作一种身体锻炼,而所谓的体育健身等内容都归纳到城市居民的体育活动范畴中,认为是有钱人的事,和自己的关系并不大。而之所以会产生这一现象,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在建设农村生态体育的过程中,项目开发思维陈旧,并未将体育文化的打造与当地文化相融合,进而也就无法走进农民的内心。加上在开展相应宣传工作的过程中,形式化问题凸显,农民在无法理解农村生态体育文化内涵的背景下,自然无法摆脱陈旧理念,进而使得农村生态体育发展步伐受阻

2.3健全农村生态体育文明建设管理制度体系的对策

从上文的分析中能够得出:当前农村生态体育文明建设还处于建设发展的初级阶段,在现有的建设成果下,一系列问题的呈现,都意味着当前在建设农村生态体育的过程中,需要实现相应管理制度模式的完善,进而以完善管理制度体系为支撑,从宏观上明确建设管理目标,并借助行之有效的措施来解决农村生态体育建设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为农村生态体育文明建设实现稳步发展提供保障。在实际践行的过程中,具体措施如下:

2.3.1明确指导思想并实现管理目标的利一学定位

当前,生态环境恶化、能源资源匿乏已成为国际社会所面临的共同难题与挑战,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面对日益加剧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使得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受阻。而生态体育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构成内容,则需要始终遵循绿色、低碳、环保的原则,在建设农村生态体育项目的过程中,相应的管理部门则要借助当地自然环境优势,基于因地制宜原则打造特色生态体育项目。在此基础上,则需要实现管理目标的科学定位,要基于农村实际并实现农村特色生态体育项目的开发与建设,以此来带动农村的发展。具体而言,则需要确保生态体育活动与农民的实际需求相符合,加大公益性体育场所的打造,并完善基础设备设施,同时,充分挖掘当地特色的生态资源,并将人文文化与体育文化相融合,结合当地传统体育项目进行创新,赋予其生态体育理念。此外,借助体育产业的发展,积极体育旅游项目,以此来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2.3.2明确定位管理内容并创新管理方法

在农村生态体育管理内容上,主要从如下几方面着手:第一,要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借助电视、网络等全新的渠道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农村居民对体育锻炼产生全新意识,提高农民健康意识。第二,要进一步加大技术支撑,在建设农村生态体育的过程中,要组建专业的体育活动指导队伍,并加大对相应的指导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以此来更好的服务于农民体育活动的开展。第三,实现资金筹集渠道的开辟,相应管理部门要在进一步争取政府财政拨款投人力度的基础,积极借助体育产业的发展来打开筹资融资渠道,进而为农村生态体育的发展提供持续资金支撑。在管理方法上,要在进一步健全相应政策法规的基础上,以政府为主导,实现全民参与,通过统筹规划来实现生态体育资源的充分挖掘与优化配置,并要突出重点,打造特色生态体育旅游项目,同时,健全基础设施建设,并促使农民在参与生态体育活动的过程中,树立环保意识并以相互监督为约束,来改善并维护好农村生态体育发展环境。

2.3.3搭建完善的管理组织体系

①针对农村生态体育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的发展规划。在实际践行的过程中,则需要以利一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升全民身体素质与生活质量,搭建完善的管理组织体系。要针对生态体育进行明确定位,并结合农村特点,实现对农村自然环境以及人文资源的充分利用,进而为农村生态体育发展开辟途径。②要强化对生态体育实践的重视程度,在实际开展开展管理组织活动的过程中,要在相应的体育活动中,促使农民树立生态环保意识理念,针对体育活动的过程中进行监管,并要实现对生态体育资源的保护。

2.3.4搭建利一学且完善的管理评价体系

在搭建相应管理评价体系的过程中,要把握体育现代化发展规律,兼顾人们整体素质的提升与各领域的改革创新,同时,要针对是否符合农民生产与生活实际进行利一学评价,促使相应的生态体育内容与形式等能够与农民的实际需求相符合;此外,还需要针对生态资源的有效利用进行评价。在这三个评价指标下,实现对各评价指标的细化,进而为实现利一学管理决策的制定提供保障,同时也为实现农村生态体育文明建设的稳步前行提供保障。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范文3

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更进一步对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做出了部署。

在现阶段,建设生态文明的核心是治理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点工作,是加快完善法治基础的同时,尽快建立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政府监管体系。以制度建设和观念改变作为实现途径,法治规范、国家强制、市场激励、人民监督并举。

当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府监管,必须加强法治建设,强调政府监管权力法定、决策和执法规范透明,并要依靠民众加强问责。

需要完善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的立法,更要加大司法执法力度,严厉惩处污染者,同时要使全体人民尽快建立起依法保护自己权利、依法履行自己义务的现代公民意识。中央政府要通过典型案例支持监管机构,走司法程序惩处污染环境者、支持民众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生态环境权,在推进依法治国大业中收“徙木立信”之效。

健全环境监管的组织体系,优化监管权配置。根据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采用中央垂直的监管体系与地方监管部门有效分工协同的分级监管机制,加强中央垂直监管的力度,处理好监管权责的横向分配与纵向分配,构建“无缝”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有效性。

推动监管信息公开,鼓励人民群众参与。通过推动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使民众了解与其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环境信息,鼓励民众以合法、理性的渠道,监督企业的排污行为和监管机构的履职状况,形成对促使企业守法、促使监管机构有效履职的社会压力。

加强监管问责。强化依法监管意识,健全依法监管的程序,完善监管机构的内部控制机制,健全“自上而下”的内部问责机制。健全行政诉讼制度,加强社会对监管机构行为的监督,形成“自下而上”的外部问责机制。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加快建设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政府监管体系,是当前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和重要途径,也是中国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内容,可以从不同角度理解。

从制度直接规范领域看,生态文明制度包括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从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环节看,生态文明制度包括决策制度、评价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四个方面。

从生态文明制度的表现形式上看,生态文明制度包括生态文明的法律、法规、标准;体制、机制、程序;实施动力机制。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范文4

关键词:生态文明;村镇;建设

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时,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之后,党的十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更为系统的蓝图。生态文明村镇建设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重要支撑。

1生态文明村镇界定

生态文明是人类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中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运转的客观规律建立起来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良性运行机制,和谐协调发展的社会文明形式。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通过物质生产层面、机制制度层面和思想观念层面的努力,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构建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和谐、人与社会和谐的新型文明秩序。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村镇是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为一体的新型村镇。生态文明村镇是村镇民众生态意识强、村镇生态产业发达、村镇生态环境良好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形态载体。建设生态文明村镇,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村镇污染控制和生态恢复,而是依靠科技进步,克服工业文明和传统农业生产的弊端,探索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的过程。生态文明村镇建设不仅包括人类在村镇生态问题上所有积极的、进步的思想观念建设,而且包括生态意识在村镇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延伸和物化建设。

2西部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复杂性与艰巨性

(1)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多重制约。对于乡村人口占多数的西部地区而言,建设生态文明村镇就是建设区域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之一。许多西部地区民族种类众多,以农业经济为主,而且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低,村镇建设基础差,发展能力不足。生态文明的原理表明,乡村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具有两重性特征,即矛盾性与同一性共存。生态文明村镇建设需要调整二者的关系,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的良性互动,但是,由于人们对经济与生态关系问题的认识不足,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力度不一,一些乡村的生态环境很差,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有些乡村仍然向大自然开战,继续破坏环境,生态灾害不断,一些山区交通闭塞,信息不灵,思路不活,虽然生态环境较好,但是没有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社会事业,需要社会支撑,但是,目前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与社会的融合度还较低,许多地方尚未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乡村干部建设乡村生态环境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有的甚至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视而不见,不少地方对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差,既没有危机感,也没有责任感,更谈不上生态道德规范,生态教育难以深入乡村。

(2)生态功能衰退问题仍突出。经过多年的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西部地区森林面积虽有增加,但林分质量不高。森林资源分布不均;草地退化严重问题仍不可忽视。

(3)毁林开荒、过度垦殖的现象仍然存在。西部地区人地矛盾日趋突出,山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过大,人居适宜环境范围小,人均耕地少,人口与环境、资源的矛盾极为尖锐,陡坡地耕作面广量大,治理困难。

(4)乡村环境污染问题仍未能得到根本消减。由于乡镇企业、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农药、化肥、农用薄膜的不合理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再加上城市污染向乡村的转移、发达地区污染产业向西部地区的转移,使西部乡村环境污染问题仍未能得到根本的消减。

(5)生态灾害频繁。西部地区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发生频率高、损失重,尤其是干旱、洪涝、地震、泥石流和滑坡等灾害十分严重。

所以,西部地区生态文明村镇建设面临着要加快经济发展和实现生态环境建设的双重目标和任务,如果没有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平衡,将会重蹈发达国家和发达地区所走过的先发展,后治理污染的代价惨重之路,所以我们一定要谋划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思路。

3加快推进西部地区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对策

3.1充分发挥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主体的作用

生态文明村镇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是环境保护问题,更是社会发展问题,需要充分发挥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主体作用。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主体是村镇居民、企业和政府。村镇居民和企业是生态文明村镇的直接建设者和受益者,政府是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策划组织者、生态文明村镇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提供者。西部地区建设生态文明村镇的基本路径应该是:通过制度设计和制度规范,实现村镇区域内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为此,生态文明村镇建设主体要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生态文明村镇要建立良性循环的生态经济,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进的基础设施,倡导和实行科学消费模式,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等。

3.2生态文明村镇建设规划要先行

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是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关键,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课题,应当列入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计划,统一实施,统一考虑资金;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是支撑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基础,在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同时,要促进村民素质的不断提升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此,科学的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和生态建设规划是关键。经济发展思路及规划方向上,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发展观光农业;发展生态旅游;发展生态化工业,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生态规划中,要制定生态乡镇的指标体系,如森林覆盖率、绿化覆盖率、饮用水卫生率、垃圾清运处理率、空气优良率、人禽粪便资源化率、污染整治和生态保护情况,乡镇环境基础建设及清洁生产战略等。

3.3发挥民族生态文化的教化功能

西部地区众多的民族养育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其中有不少是属于民族生态文化。对自然的敬重是许多民族的风俗文化,这就是民族生态文化。西部地区各民族都曾经产生过朴素的环境文化和保护环境的意识,这些民族的传统文化中,汇聚和传承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和做法,这种民族生态文化不仅表现为人们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尊重,有着崇尚天然、天人合一的价值尺度,而且还包括了与他人和睦相处的愿望和价值标准,所以在生态文明村镇建设中,一定要充分挖掘这些有利的民族传统文化因子。

3.4加强生态制度建设

制度是保障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基础。再好的设想如果没有制度作为保障,那只能是幻想。生态制度建设包括法律法规生态制度建设,生态化的政策制度建设,生态运行及激励约束机制设计等。要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环境。

总之,只有严格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在生态村镇建设中充分发挥各建设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人类才有可能朝着生态文明目标不断迈进。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范文5

为贯彻落实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中“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具有代表性的100个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要求,201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6部委印发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发改环资[2013]2420号),启动了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是: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先行示范地区基本形成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格局,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节能减排和碳强度指标下降幅度超过上级政府下达的约束性指标,资源产出率、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城镇(乡)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处于全国或本省(市)前列,城镇供水水源地全面达标,森林、草原、湖泊、湿地等面积逐步增加、质量逐步提高,水土流失和沙化、荒漠化、石漠化土地面积明显减少,耕地质量稳步提高,物种得到有效保护,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模式。

《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有:科学谋划空间开发格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大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建立生态文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

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立足于服务地方,在专家论证、修改完善、社会公示等工作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于7月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1667号),在57个地区开展第一批先行示范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侧重于将国家顶层设计与地方实践相结合,将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30多项生态文明制度落实到有关地区开展实践,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尊重地方首创精神,在不同发展阶段、资源环境禀赋、主体功能定位的地区,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模式。

其中,《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由国务院以国发[2014]12号文件印发实施,《浙江省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经国务院原则同意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联合印发,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由6部委联合印发。

在地方省级人民政府推荐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组织专家对有关地区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并经修改完善、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先行示范地区名单及制度创新重点。在建设过程中,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对先行示范地区的工作支持,重点对制度建设与创新予以必要的指导,凝练有效模式、完善政策机制,加大推广力度,引领带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

推动先行示范地区的主要任务就是按照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定位、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推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调整产业结构、全面促进资源节约、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倡导生态文化和绿色生活方式等重点任务落实,实施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完成生态文明指标体系确定的各项目标;着力开展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力争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和问责、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范文6

关键词 经济新常态;生态文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城镇化;生态环境

文/徐鹤 王会芝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提出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经济新常态的重要特征之一。生态文明建设所需要解决的资源、环境和生态问题,是由于长期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政府决策价值观失衡、决策方式不当或决策执行失真使得城市或产业发展定位不准、规模过大、布局不合理和结构性问题突出等所导致的。无论是从其国际普及化程度还是从我国政府对其关注的力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无疑是当前最直接和有效地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等评价内容纳入到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战略中,实现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政策工具。

目前,我国对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均处于初始阶段,随着生态环境问题愈发严峻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的深入开展,其在理论、技术方法、管理等方面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其实施的有效性逐步受到各界关注,此外制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功能发挥的因素也成为探讨的问题之一。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评估框架

自20世纪90年代始,英国、荷兰、意大利等欧洲国家掀起了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多角度研究。我国仅有少数学者介绍了国外战略环境评价有效性的理论研究进展,但很少有学者深入研究中国特定制度背景下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评估框架。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不仅仅体现在自身制度系统和程序过程的完善上,还应包含更为宽泛意义上的功能发挥,即在目标实现的可达性、评价结果和结论的科学性以及因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而产生的衍生效果。

本文认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框架由三个方面构成,分别是制度系统的有效性、执行过程的有效性、发挥功能的有效性。制度系统的有效性主要包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规章、政策支持和管理机制等;执行过程的有效性主要包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操作实施程序、评估方法、报告质量等方面;发挥功能的有效性包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在效果和外在效益。其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在效果反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直接功能,是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作为辅助决策的工具,其结论和建议纳入规划和决策的制定过程中,对规划和决策产生的直接影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外在效益反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间接功能,是指在实现其直接功能之外,对组织以及个人关系所产生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构建中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评估三角框架”(图1)

,从政策系统、实施过程、实施结果以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评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该理论框架的评估理念为环境影响评价在遵循特定的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政策法规支持一具体过程(操作与应用)一实施结果一实施效果一目标的实现程度”的评估方法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效发挥的制约因素

根据上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评估框架,结合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制度系统、执行过程和功能发挥方面还存在如下不足,制约了其有效性的充分发挥。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尚需完善

虽然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实施已有十多年,但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制度机制仍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前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综合决策机制尚未建立,有章不循的情况屡见不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仍不能成为标准的规范,使得环境影响评价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形式。其次,我国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中,还存在着相关导则指南不健全的现象,能源、资源开发类,旅游,跟踪评价等相关领域的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尚未。例如,在跟踪评价方面,我国《环评法》中提出要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但由于缺乏相关的配套实施细则,使得该项要求形同虚设。最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机制尚不健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的经费使用、公众参与以及跟踪评价等难以有效展开。如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仅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于公众的环境监督权、检举权以及司法救济权等权利没有相关的规定和细则。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体系有待建立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效开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采用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法,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我国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学方面开展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但是,当前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学研究尚未形成具有指导性的方法学体系,方法的应用主要针对单个环境要素的评价,缺乏对复杂的区域性以及宏观性环境问题解决的能力,且技术方法的选择具有主观性,不同方法的可比性欠缺;此外,针对环境保护的一些重点问题和全球的热点问题,比如复合型大气污染、气候变化、累积影响、资源环境承载力等问题,在理论研究和方法的应用方面仍存在较大的研究空间。技术方法体系的不完善会直接影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影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效发挥作用。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学科建设亟需提升

当前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较多,但是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学科建设却始终处于初级阶段,主要原因在于当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主要侧重于评价技术方法的提高、环境管理制度的完善以及应用范围的扩展等方面,主要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看作一项具体的环境管理制度和专门的技术工具。在应用和实践中,主要将其看作一种具体的技术过程和辅助决策的手段,缺乏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本质属性和功能效果的思考,如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价值属性、功能定位、功能发挥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探讨和研究。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有待完善

当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内容不完善,对重金属污染的评估较少,对人群健康、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评价欠缺。由于没有相关的技术导则指引,也缺乏实践经验,实践案例中人群健康、气候变化等因素较少。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情况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该地区受环境影响的程度,开展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可以有效减少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有助于生态系统的保持与维护,但目前对生物多样性评估工作的重要性还存在不同认识,缺乏保护措施的跟踪检查和工程完成后的评估,并且评估的理论和方法尚需研究。

提高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对策建议

转变本位观念,构建以可持续发展为本位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

当前,我国环境承载力已接近上限,为应刘环境污染加剧,保障生态安全,应尽快转变长久以来以环境为本位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在兼顾环境质量的同时,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分析所在区域的资源承载力,同时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结构的变化、环境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健康成本、社会及群众不断增加的对环境的诉求、国际绿色贸易堡垒等诸多因素,逐步形成以可持续发展为本位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

基于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此为工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重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系统的核心是基于“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和“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两大目标,构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价值规范,调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系统。以生态文明建设面对且需解决的“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三大问题为导向,开展多样化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模式研究,基于生态文明,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分析、环境的预测评价、顶层设计,重点研究相关领域,如工业化、城镇化、资源利用与开发、水电开发、交通、流域与区域海域开发等相关制度建设现状,分析能否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及其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响应与协调程度。

在落实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逐步完善规划环评的制度建设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位与内容做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然而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的过程中,评价过程难以严格按照导则和条例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严谨科学的评价。因此,应改变制度建设上“重建设、轻监督”的局面,在逐步完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加强法律法规落实的监管工作,做到“有法必依”,使已出台的法规导则真正落到实处。此外,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方面,应尽快出台相关领域的导则,如旅游、跟踪评价等领域的导则,使相应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再者,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同时整合政策环境资源,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区域限批制度、环境规划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等相关制度间的联动机制,从而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执行中的规范性。

完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将气候变化、居民健康风险融入评价

目前我国在政策层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尚处于起步阶段,尚不足以有效地指导研究和实践。在对新型特征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污染的评估方面还存在着不足,对敏感、重要受体的评估尚不充分,并且尚未将对气候变化因素的评估纳入评价内容当中。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常态下,我国应进一步完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方法的研究,纳入生物多样性、人民健康风险、气候变化等因素,逐步完善自身体系建设,以迎接新时期的挑战。

主要

参考文献:

[1]沈基清,论基于生态文明的新型城镇化[J].城市规划学刊,2013(1):29-36.

[2]王会芝,中国战略环境评价的有效性研究[D].南开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