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媒体的定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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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媒体的定义

网络新媒体的定义范文1

论文关键词 新媒体事件 把关人 新功能 媒介新结构

一、新媒体事件的含义

正如对“新媒体”、“新媒介”、“新传媒”概念的争议一样,对于什么是新媒体事件,学者们也是众说纷纭,众多研究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在研究新媒体事件的概念同时,他们也指明了新媒体事件的特征,正是在研究新媒体事件的特征中,才能概括新媒体事件的概念。

大多数学者在界定新媒体事件时首先明确新媒体事件以网络、手机为技术基础。在此基础上,以新媒体事件的外延来划分,可以分为广义的定义、狭义的定义。

广义的定义认为:新媒体事件是指由网络、移动媒体等新媒体技术支撑体系下形成的为民众广泛关注并采取相应行动的热点事件、引人注目的事件。蒋谢尔指出,所谓新媒体事件是指由网络、移动媒体等为主的新媒体信息、形成相应舆论进而为民众广泛关注能采取相应行动的热点事件。 蒋建国指出,新媒体事件是在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利用网络、手机等媒体传播最近在社会上发生并引人注目的事情。 韩敏指出,所谓新媒体事件是以网络、手机为代表的开放式媒介技术为基础,通过公民新闻运动产生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媒体事件。

中性的定义将新媒体事件界定为突发事件。周葆华指出,“新媒体事件”(New Media Event)的概念必须追溯至“媒体事件”(Media Event)。如果说“新媒体事件”主要指向突发事件,则“媒体事件”更多的是非突发事件——即预先计划好的事件。

狭义的定义将新媒体事件界定为突发事件中的反抗权威性事件。许鑫通过对新媒体事件和传统媒体事件的比较指出,新媒体事件是“新”媒体事件,不是“新媒体”事件,新媒体事件主要指以为传播媒介,由网民传播、推动事件进程并挑战意识形态和现存社会权力结构的权威,带有争议性的社会事件。新媒体事件的“新”特征根本上体现于两点:一是事件的意义并非完全由权力阶层来定义,草根阶层拥有更大的话语权;二是事件的社会效果并非是维护现存统治秩序,更多的是对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和权力结构的挑战。

以上有关新媒体事件的定义,从外延上递进缩小,即从热点事件突发事件挑战主流社会的突发事件。这三种定义,各有特点。广义的定义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其优点是普适性强,但本文认为,这个定义太宽泛了,除了媒体形式有所区别外,新媒体事件和媒体事件很难有所区分。媒体传播的形式区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功能的差别所在。狭义的定义将新媒体事件界定为突发事件中的反抗权威性事件,和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由于中国处于过渡时期,各个阶层利益冲突相对比较严重,加之各个阶层之间信息沟通的渠道不畅通,在中国发生的新媒体事件基本上都涉及公共领域,挑战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并获得社会的共鸣。这也与中国传统媒体长期以来缺乏独立精神有很大关系。这类新媒体事件也是本文关注的核心内容。但从现实来看,这种概括太单一,以至于把现代社会大量存在的新媒体事件的其他类型排除在外。同时,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类新媒体事件的比例会逐步降低。本文赞成中性的定义,认为这一定义既说明了新媒体事件和传统媒体事件的区别,又为新媒体事件有关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二、“新媒体事件”之“新”

第一,新的把关人。威尔伯·施拉姆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媒介=把关人。他说:“我们将媒体称为‘把关人’,而不是过滤器,这个词是库尔特·勒温启用的社会心理学术语。大众媒介是信息在社会流通过程中的主要把关人。” 新媒体事件的平台载体从报纸、电台、电视等传统媒体转变为新闻网站、博客、论坛、手机、视频、搜索引擎、SNS社区等,这种媒介形式的转化,使得传统媒体的“把关人”风光不再。新媒介技术门槛降低、互动性强,普通民众甚至是社会底层可以和权力精英或者明星一样成为新媒体事件的重要参与者或者赋权人。这样,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事件经新媒体披露和传播后,在一定条件下,会由孤事件发展为可持续的运动,在营造群体氛围的基础上影响主流社会,其传播效果得到放大。这不仅是媒体形态的变化,或是媒介生态系统的扩展,也是媒体内容、话语权、主体性的变迁,是网络的进一步发展和转型。笔者以为,这是公民新闻以及“群众书写”的要点所在,是处于社会边缘的信下阶层加入创造历史事件的关键所在,也是新媒体事件最根本的“新”特征。

第二,承担新功能。在媒体自由得到充分发展的社会形态下,传统媒体监督和批评权力精英的功能已经得到充分的发挥,媒体事件的这一功能不算突出,突出的是娱乐社会的功能——这本是媒体的原本功能之一。但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意识形态或者传统思想的影响,媒体的监督或者制衡功能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由于传统媒体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治精英主导与策划的,其程序单一,很容易被控制。但新媒体事件的出现使得政治精英对传统媒体原本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迅速走向失灵,其底层赋权与大众书写特征使得其发展方向充满着不确定性,它打破了事件传播与舆论进展的单向性而呈现出复杂状态,事件的发展方向和最终结果往往很难由事件中的单一力量所能完全决向失控,这种状况下,预警失灵也就成为事件中的常态。 如果新媒体事件没有承载新的功能而仅仅是发生了传播形式和方式的变化,这种对新媒体事件的研究就会丧失其现实意义。

第三,形成媒介新结构。这里的媒介新结构是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之间形成的新的结构状态。由于不同社会结构性差异,中国大陆和港台地区、西方国家存在很大的差别。因此其新媒体事件的表现也并不同一。在港台社会,借网络平台而生的新媒体事件常常被吸纳进主流媒介的光谱之中而逐渐“常规化”,新媒体事件由此变成传统媒体获取经济利益的有效素材;而在中国大陆,由于新媒体相对传统媒体具有“另类”色彩,所以新旧媒体之间更多体现为竞争、甚至对抗关系,而较少出现港台社会的那种吸纳特征。就事件走向而言,在港台会因传统媒体的吸纳效果而使其常规化;但在大陆,新媒体事件的前景更加充满不确定性,新媒体事件或者因其发展产生体制性变革,或者则因权力结构的打击而饱受压制、无果而终。 在中国,新媒体事件的频发使得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之间总体上形成了一种相对独立的竞争性结构状态。

网络新媒体的定义范文2

“新媒体”一词最早见于1967年美国CBS(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NTSC电视制式的发明者P.Goldmark发表的一份关于开发EVR(电子录像)商品的计划书。后来,1969年,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E.Rostow在向尼克松总统提交的报告书中也多处提到“新媒体”这一概念。②由此“新媒体”一词开始在美国社会上流行,并在不久以后影响了全世界。

随着新媒体产业的迅猛发展,近几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传播与媒体研究人员开始关注新媒体的现状与趋势、发展与创新,整个学术界对于新媒体的探索与争论也在持续升温。然而纵观这些年的研究成果,即使是在世界范围内,有关新媒体的很多基本问题都尚未得到解决。比如“新媒体”的权威定义的提出、适用范围的确定、具体研究对象的划分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定位等等。一个准确权威的定义的提出不仅可以建立理论研究领域中系统性、全面性的基础,也可以为该理论领域研究的深入与发展解除最基本的定义分歧。笔者认为,新媒体研究混乱局面的始作俑者就是悬而未决的新媒体定义纷争,分众楼宇电视称自己“新媒体”;手机短信称自己“新媒体”;早已出现的都市类、财经类、时尚类、IT类等纸质媒体也纷纷改头换面,把自己扮成所谓的“新媒体”……鉴于这种混乱的持续和加剧,及时准确地定义出当今的新媒体,为新媒体的涵盖范围作以界定便成了当务之急,以为它直接影响着学术界今后对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和深入细致的探索。

美国著名传播学者施拉姆(W.Schramm)曾经预言:“人类传播的基本性质不会改变,但传播本身的社会体系,很可能同我们已经知道的各个传播时期大不相同。”③诸多新兴媒体的产生对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已经逐步显露出来。新媒体在占据大众心智资源上自成一派,在政府管理监督与宣传、社会经济参与、企业公关营销与品牌宣传等方面都表现出无可复制的优势,新媒体对社会的影响无孔不入,用户数量也以惊人的速度飙升。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介绍,近几年来中国读者传统图书阅读率呈下降趋势,而电子书和网络出版物的阅读率却大幅上升。调查数据表明,国民图书阅读率2005年比1999年下降了11.7%。然而网上阅读率迅速增长,从1999年到2005年7年间增长了7.5倍,每年平均增长率为107%;④据2008年中国互联网络调查(CNNIC)显示,我国已经有2.1亿网民,成为世界上的互联网使用大国;⑤手机用户也已达5.75亿之众(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的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统计)占全国人口的约44.2%。⑥这些数据足以说明,新媒体正在被大众普遍认可并日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人们的信息传播方式和学习交流习惯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新媒体”定义的研究不仅是学术界对新兴事物的好奇,也不仅是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的前提,更重要的是对于规范形势模糊、规则紊乱的传媒市场具有很必要的现实意义。

二、关于国内外新媒体定义的分析

目前,关于新媒体的定义可谓五花八门。但有一定影响而被普遍传播的主要是以下观点。

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⑦这一观点一语道破新媒体的本质特征,见解独到深刻,但严格地说,这不是一个概念的定义,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句口号。首先,该“定义”的核心概念“传播”并不是“新媒体”的所属类而更像是一个动词,应解为“人类社会的信息流动过程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形式逻辑学对定义的要求首先必须满足被定义项与定义项之间的所指对等,本质定义提出的前提是被定义项的所属类的确定,因此“传播”一词不具备定义“新媒体”这个名词的资格;其次,“所有人对所有人”概念不够清晰,过于笼统泛泛,不能准确界定新媒体本质特征,这只是其众多特质中比较显著的一面,不足以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彻底分离出来。

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媒体分析师VinCrosbie定义的新媒体,“就是能对大众同时提供个性化的内容的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融会成对等的交流者、而无数的交流者相互间可以同时进行个性化交流的媒体。”⑧他指明了新媒体的传播模式——既包括人际媒体的“一对一”和大众媒体的“一对多”的传播模式,还包括特质层面上的“多对多”的模式。这与《连线》杂志“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的表述异曲同工,但显然要具体明确得多。可以说,在此之前,没有人对新媒体做出更加全面准确的定义。但仔细分析VinCrosbie的说法,在有关“个性化传播”方面表述稍显冗余,定义尚需提炼。而且对于新媒体的传播渠道、信息表现形式、传播范围等区别于传统媒体的重要特质还是没有明确的涉及与界定。

对于“新媒体”的定义,国内学者也是各执己见、百家争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局长岳颂东提出:“新媒体是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的介质。”⑨他的发言侧重于为新媒体寻找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义,希望该定义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不被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所淘汰,所以提出“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的说辞。然而笔者认为,这种尝试没有实际意义,正如很多学者讨论过的那样,“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任何人都无力掌控它今后的定义走向和效力范围。况且,定义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质,其中不应出现带有模糊时间概念的限定词,诸如“当代”、“今天”、“未来”等。另外,“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更像是“媒体”的定义,并没有界定出新媒体有别于传统媒体的特性。而且,“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说法过于笼统模糊,所有传播活动都期望对受众产生预期的效应。显然仅用“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这一特征无法准确描述新媒体的概念。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教授在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指出,“今天的新媒体主要是指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⑩熊教授的定义基本上已经概括了“新媒体”概念的内容,观点清晰明确,但不符合形式逻辑学思想里本质定义的呈现形式。定义中“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范围过大,现在很多传统媒体都利用了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但这种技术的应用并没有使传统媒体发生本质上的改变,从而不能被定义为新媒体,例如电子杂志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它只是通过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改变了纸质杂志上的信息的存储形式,传播内容、模式和目标受众并未发生任何变化。“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用词晦涩难懂,不易理解;“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外延太广,这将各种户外音视频播放设备(如LED广告牌)也囊括在“新媒体”的范围内,笔者认为此观点尚需完善。

三、新媒体概念的定义方法与新媒体的定义

概念清楚明确是思想正确的先决条件,概念模糊浮泛则是探求真理的阻碍。现在,对新媒体概念之内涵与外延的说法稍显混乱,但也不能仅因标准不同、观点不一等问题,把传统的类别和属差轻易忽略,形式逻辑学中定义本身需要这种层层剥离的过程。换句话说,对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离不开缜密的思辨性,“以偏概全”只能让我们在新媒体的研究道路上越走越迷远。康德的“批判哲学”将世界分割为“感性界”、“知性界”和“理性界”,并提出了“感性——>知性——>理性”的事物认知过程。在已有的针对新媒体的学术研究基础上,我们要使“新媒体”的概念明确全面,应该从大众普遍的感性认知出发,培养自身在学术研究中理应具备的知性认识,进而将这种认识升华为对理性的深入探索和对真理的执着追求。

近些年新媒体的定义常是以推理论证的方式给出,在给出关于新媒体定义一般性要素以后,接着证明推断出有关新媒体分类的种种假设,最后被分离出来的若干似是而非的类别成了新媒体确定性的划分。这样的定义方式在新媒体研究领域俯拾皆是。由于普遍的新媒体论是由从具体形态的根据中推论出来的一套并不完善的系统,根据的本身又是来源于假设,因而其总是处于不断的争论与分歧中失去了根基,这种利用形而上学的方法建立的体系在聚集了极端的可能性(不同的角度)后,已远离了新媒体本身是什么的问题,而事实上新媒体本身的问题却又是这些理论的进步所不可回避的问题,因此新媒体理论应该回到新媒体本身,只有确定了新媒体的本质定义后,才能在此基础上完成扩建,新媒体今后的研究才具有根基和支柱。本文对新媒体的定义正是回归本体的体现。

在纷乱的现代思维中,存在四种这样的基本形态:形而上,逻辑实证,结构主义,存在历史。而后三者都是对形而上的反判,三者又存在争执,逻辑实证否定本质和原则,结构主义在否定本质时却又坚持原则,存在历史肯定本质反对技术逻辑,而我们要做的是在坚持某些必要的定义原则基础上运用形式逻辑学原理探求“新媒体”的本质定义。“本质定义乃是用基本特征去解释事物本身的句子。它只包含事物的本质要素,也就是说,严格的本质定义必须是类加上种差两个要素合成的。”所以在为“新媒体”下定义之前,本文主要从类和种差两个要素对新媒体进行界定。

“类是一个普遍概念,存在于多个不同种的对象上,表现出主体的和其他同类物体所共同具有的部分本质。”美国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分析师VinCrosbie在他的文章《whatis“newmedia”?》提到,大众媒体的特征为:完全相同的内容到达所有接受者;内容发送者对内容有绝对的控制权。笔者同意这一观点,因此新媒体显然不属于大众媒体。但从新媒体的传播影响力出发,新媒体的传播无疑是一种大众传播,由此,在类概念上只能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视为两个平等的研究对象,它们共属“传播介质类”。

对于本质定义中的另一要素——种差,它是一普遍概念,表现出主体的部分本质,此部分本质为主体和其他同类异种之差异者。‘种差’加上‘类’就结合构成齐全本质的‘种’,这里的“种”也就是本质定义的定义产物。

首先,传统的大众媒体由于各种技术的限制,基本上都是区域性的传播。而随着新媒体传播技术的发展,如果没有人为管理因素的限制,在新媒体的平台上,所的每个内容理论上都是面对全球所有的使用者的。就传播者而言,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传播的主体,这使得大众传播的领域得到了极大的延展。传统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博弈场,无论如何受众在其中都始终处于被动的位置。纸媒体的交互性还停留在读者热线、读编往来阶段,虽然以借助电子版本,但始终属于辅助手段,电视媒体交互性只表现在专题节目中,也就是说,传统媒体归根到底是一种少数人对大众的传播载体。新媒体提供的一种可能是,任何使用者都可以在新媒体平台上信息、言论等各种内容进行地位对等的交流,通过与其他参与者的互动发出更多的声音,这种“全民DIY”式的信息与思想的传播是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彻底颠覆,使新媒体内容传播模式呈现多根网状,原创性日益增强。同时,这种交互是实时性的,参与各方都能够立即得到反馈信息,彻底打破了大众传播时代文化与传播精英对传播主体的把控。由于实现了个人成为传播主体的大众梦想,新媒体传播的内容所涉及的人类生活的广度、对各类问题所讨论的深度以及传播形式的多样性都是空前的。实际上,新媒体已经涉及和全面展现了人类现有的所有文化形态,并针对不同个体实施个性化的精确传播,这种个性化的范围完全可以缩小到单个个体,使得“个人化精准传受”一词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分众时代新媒体的代名词。另外,传播技术发展到今天,由于传播载体发生了改变,信息的传播形态也发生了本质的改变,依托于数字技术作为新媒体的共同特征,成为现代传播方式与传统传播方式更合适的区分词,“数字化”的字眼在新媒体定义中不可或缺。最后,新的传播技术在传播形态上产生的最大的变化就是能够在新的媒体平台上把传统媒体的各种信息表现形式复合起来。在已有的大众媒体中,按照传播形态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而网络和数字技术所能提供的可能性是主要的传播载体如网络、数字电视、手机等都既能进行文字的传播,同时又能进行视频和声音的传播,并且还能把文字、视频、声音存储下来,为受众提供闲暇时的信息消费。新媒体是多种传播形式复合的媒体,大众媒体界限分明的媒体类型区分在新媒体阶段将不再具有意义,“复合信息”将在新媒体研究领域备受关注。

综合以上特质,笔者将新媒体定义为:新媒体是所有人向大众实时交互地传递个性化数字复合信息的传播介质。

事实上,由新媒体革命推动的不仅是传媒产业的突飞猛进,更是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大发展。它是全球化浪潮推动下的产物,又是全球化浪潮强大的造势引擎。在新媒体的平台上,全球正逐渐成为一个真正的网状传播整体。新媒体的互动性和个性化精准传播等特点更适合现代人的生活和消费观念,“全民DIY”既是新媒体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颠覆,同时也是新媒体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自新媒体引起人们瞩目至今,国内外对于“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百花竞放、争奇斗妍,本文对其的定义也只是一家之言,笔者期待各位学术同道的评论和高见,并希望这篇文字能为学术界对新媒体的探讨有所裨益。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在服务大众的层面上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应该看到,在不久的将来,整个世界将因为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和与传统媒体的互利共赢而愈发丰富多彩。

注释

邬昆如:《哲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蒋宏、徐剑:《新媒体导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年。

《后互联网时代的大众传播事业》,/13171620/2054279/articledetail.htm

《中国人网上阅读率年均增长107%》,/2007-04/12/content_9772578.htm

《我国网民人数达2.1亿》,/news/2008-01-17/000003192711.html

《2008年1-3月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showdt.asp?sid=336158

胡昱晖:《新媒体的泡沫经济?》,《广告人》,2007(12)

郑治:《新媒体是什么?》,/s/blog_591eeecd0100085r.html

《岳颂东:新媒体产业的8个特点》./hy/20080519/17024884944.shtml

《认识新媒体》,/tvguide/tvcomment/wtjj/xzlz/7233_3.shtml

网络新媒体的定义范文3

一、网络媒体的定义

上个世纪末,联合国新闻委员会将互联网正式称为“第四媒体”,但是目前学界对于网络媒体的定义各有说法,例如学者匡文波在《网络媒体概论》中指出:网络媒体就是通过计算机网络传递信息的文化载体,其主要指计算机互联网[1];而学者钱伟刚对于其有不同的看法,其认为网络媒体从广义上分析是互联网,而从狭义分析其是指互联网传播平台中进行新闻信息传递的网站。学者雷跃捷等人表示:网络媒体是在互联网基础上,通过电脑、电视以及智能手机为终端,将新闻信息以文字、声音以及图像等形式进行数字化、媒体化传播的媒介[2]。文章所研究的网络媒体为互联网。

我国网络媒体的迅猛发展,主要得益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其在日常工作应用中的拓展;此外,互联网自身的功能促进了网络媒体的形成。互联网主要有三方面功能:第一是通信功能;第二是信息传播功能(信息收集与);第三是商务功能,也就是现代电子商务,互联网提供了一个贸易平台,实现了构建无地域和时间限制的商务平台。此外,网络还具有远程教育、医疗咨询、网络民意调查以及市场查询等功能。

二、网络媒体视觉传达的特征

网络媒体具有信息量大、操作简单、智能化、自动化、搜索快捷、图文并茂、交互性、开放性等方面特点,能够节省存储、印刷所需的经费,提高了积极效益,并且更新速度快,信息能够通过互联网进行快速传播,信息资源丰富并且获取方面,成为现代最具生命力以及活性的大众文化传播媒体[3]。网络媒体能够实现读者与作者之间的网络互动、意见反馈,转变了传统的交流模式。

(一)传播以及更新速度快:网络媒体能够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以及实时更新。网络媒体的反应速度快、时效性高,其不受时间、空间以及形式等方面的限制,信息一旦上传到网络中在瞬间即可实现所有网络用户的阅读与浏览。电视节目、广播是以周或天为期限进行更新,而网络媒体的更新时间是以分、秒为期限。在网络中,上一分钟还是头条的新闻,可能在下一分钟便被其他新闻给挤下去,这种现象在网络媒体中不是罕见的现象。

(二)信息量大、内容丰富:网络媒体所上传的信息,都是通过数字化技术处理的,一个文字转变为两个“字节(byte)”[4]。报纸若想刊载10000字节的文章,大致需要一个版面进行阐述,这为报纸的印刷、排班、发行以及成本等方面到来了诸多问题;而广播、电视的内容更是需要精确控制到秒。而网络媒体储存数字信息则非常方便且价格低廉,一个30G硬盘就能够存储153亿汉字的信息量。

(三)范围广:在全球范围内,约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在使用互联网,网络媒体能够实现真正的全球性、开放性。在互联网中,能够对其他国家发生的事情进行实时了解,而传统媒体则不能实现这一目标。

(四)搜索、复制便捷:传统媒体,例如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的搜索都需要依靠相关的资料室或至图书馆进行人工查询。而网络媒体则仅需通过搜索引擎,对网络数据库中的资料进行查找、复制以及拷贝。

(五)交互性:这是网络媒体最具特色的特征,传统媒介无论形式如何多样、内容多门丰富,但其与读者之间是一种单向关系。网络媒体具有自下而上的交互性,用户能够通过互联网与网络媒体相关编辑进行沟通与交流,并且交流过程能够成为网络媒体新闻实时的一部分,例如时下流行的网络直播[5]。网络媒体是信息传播与阅读者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播学理论中将任何传播行为定义为双向的,只有及时获取读者反馈意见才能够实现有效对额传播。传统媒体由于受到时间、技术以及渠道等方面的英雄,其基本上属于单向传播,而阅读者处于被动地位,只能被动接受传递信息。网络媒体的传播主要是通过网络的互动性,将其形成一个循环,能够及时反馈群众的意见,从而提高信息传播的效率。现阶段的网络媒体中,许多门户网站都建立了能够反馈用户意见的频道或模版,并且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用户对网站的使用意见。

三、网络媒体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与认知是每一个人每天在接触到新的对象与现象之间所得到的。视觉是一种对构造的描述,其从真实存在的图像中获取外部环境的结构、地点。认知则是信息处理的结果,是对知觉、感觉、触觉、听觉、记忆、思维、表象、概念等有机结合的信息处理过程。网页设计的最终效果是以视觉画面的形式呈现于用户的显示屏中。因此,一方面用户能够通过视觉画面获取想要了解的信息,另一方面,网页设计者想要根据用户的理解能力,通过设计简单易懂的图像或画面,帮助用户获取信息。相关文献指出,人类视觉仅有10%属于物理层面,而余下90%属于精神层面,虽然在获取视觉认知的过程中,感觉刺激以光的形式从眼球传递到中枢神经系统而形成有意义的图像[5],在此过程中,用户需要以个人经验、知识以及周围环境等方面信息对图像进行诠释。换句换来说,人们一睁眼便能看见图像,而学习过程中想要看到的图像需要通过学习进行选择,人们无法将所有精力放在能够看见的任何事物中,而是通过学习的方式选择想要看见的东西,从看到到看见是一个具有推理性质以及决策意义的过程。

改革开放后,各种文化的引进推动了我国艺术的发展,网络媒体视觉传达设计突破了传统观念的限制,开始尝试以绘画、图像配合汉字书法、美术字体等形式进行视觉传达设计。并且以一些大型门户网站坚持自主视觉传达设计,其结合西方国家的先进理念,但本质上是以我国文化特色为核心,为推动网络媒体的发展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作品,形成了现代网络媒体独具特色的视觉传达设计风格。

网络新媒体的定义范文4

关键词:汽车电子;MOST;网络协议

汽车网络的发展

汽车网络的发展动力,主要来源于汽车电子的越来越多的使用。调查资料证明,在目前的汽车创新中,70%来源于电子系统的革新。前两年国产汽车还把防抱死制动系统(ABS)作为一项汽车档次标准,现在这样的新技术层出不穷,比如牵引力控制(rcs)、电子制动力分配[EBD)、电子行驶稳定系统(ESP)、刹车辅助(BA)等等。另一组数据推出,1977年全球汽车的电子系统平均每辆是110美元,到了2001年这个数字是1800美元,2003年超过了2000美元。

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sAE)将汽车网络根据速率划分为A、B、c三个等级:A类面向传感器/执行器控制的低速网络,速率通常只有1Kbps~10Kbps,主要应用于电动门窗、座椅调节、灯光照明等控制,B类面向独立模块间数据共享的中速网络,速率一般为10Kbps~100Kbps,主要应用于电子车辆信息中心、故障诊断、仪表显示、安全气囊等系统;c类面向高速、实时闭环控制的多路传输网,最高位速率可达1Mbps,主要用于悬架控制、牵引控制、先进发动机控制、ABS等系统。

车上媒体网络协议

目前由于CAN网络协议有着多方面的优势,是应用范围最广的汽车网络标准。由于汽车越来越多的多媒体等信息设备,这些网络技术要求更高的数据传送速率(250Kbps-400Mbps),CAN等网络协议达不到这样的要求。因此MOST等高速网络协议标准就应运而生了,目前该类网络技术采用的协议主要有MOST、集成数据传送总线、1394、蓝牙等。

IDB(智能数据总线)首次确定了汽车行业用于信息、通信和娱乐系统的接口标准,目前SAE已将各种IDB设备分为3类:低速(1DB-C)、高速(IDB-M)和无线通信(IDB-Wireless),IDB-M包括D2B、MOST、IDB-1394等传输速率较高的标准和协议,D2B技术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由Philips、Sony等公司共同开发,D2B技术使汽车变成了一个流动的多媒体工具。但D2B产生巨额应用之后,由于其速度太慢,因而在1998年,Audi、BMW、DaimlerChrysler、Harman/Becker、Motoroia、Oasis SiliconSystems、Johnson Controls、Delphi Delco等公司又联合开发了MOST(媒体系统数据交换)协议。它是专门用于汽车工业的多媒体光纤网络标准,速率可达50Mbps。MOST网络不仅提供很高的速率和性能,而且成本相对较低。BMw在业界率先采用了MOST协议,DaimlerChrysler等欧洲汽车制造商均计划采用该协议。

MOST多媒体网络技术

MOST多媒体网络技术的产生,是为了新的多媒体设备应用在汽车上,以及其他诸如以流媒体传输效率为主要目标的市场而设计的。拥有智能高速网络的塑料光纤MOST协议可以解决众所周知的传统模式错综复杂的布线、繁琐的连接器、陈旧的控制以及厚重的铜线等不能满足现代汽车设备需要的这些矛盾。

MOST技术频率响应非常好等等采用一根塑料光纤传输所有控制和信号信息。塑料光纤具有许多优点,如质量非常轻,一些现代轿车上有几公里长的布线,汽车传统的铜布线昂贵、复杂并且不可变。通过网络、汽车上所有多媒体设备用单独的塑料光纤媒介传输各种信号,降低了成本,同时扩展了功能。当越来越多复杂的多媒体系统应用于汽车上时,MOST使设备之间的高速数据交换成为可能,MOST技术提供了一种分配多媒体信息和控制使用这些信息的手段。塑料光纤提供了一种成本极低的信息传输介质,同时数据不受电磁干扰的影响,也能够消除由于传统铜线传输数据造成的电磁干扰。

MOST技术使硬件不再是多媒体应用发展的限制因素,所有各层的应用发展已经被定义和标准化,包括连接分配和控制多媒体信息的硬件和软件层。在软件方面,允许在不同的设备上交换信息。还定义了一种传输机制:在设备间建立了数据流的连接,这种连接仅需要很低的功耗,因此大部分带宽可以应用于真正需要传输的数据,所以网络利用率很高。在硬件方面,通过塑料光纤进行数据交流,使硬件设备成本降低。硬件的同步不需要在每个节点有缓存和信号处理也不需要信息数据包处理,环状拓扑结构使网络的连接最少。

MOST除了定义协议、硬件和软件层的传输控制、实时、数据包的高效性之外,还具有以下特性:

(1)独立系统时钟。(2)无中央处理器。(3)当一个新的设备添加到网络中或从网络中移出,MOST支持自动安装,允许采用多种拓扑结构,包括星形和环形,大多数汽车装置都采用环形布局。(4)节点之间的延迟通过MOST的内部协议来补偿,具有理想的同步效果。(5)MOST的概念形成了一个真正的P2P网络,即允许任何一个节点直接无阻碍的与另外的节点通信(对话)。(6)使用轻松:简单的连接器、无交流循环、无辐射、即插即用、虚拟网络管理。(7)宽应用范围:应用于带宽从kbps到几Mbps(将来可以达到i50Mbps),高品质完整数据,具有低抖动特性,支持异步和同步数据传输,一个网络中最多支持64个设备。(8)同步带宽:达到24.5Mbps同步数据吞吐量(相当于15声道的CD音质,将来可以达到150Mbps)。(9)异步带宽:达到15Mbps异步数据吞吐量。(10)机动性:实时通道和宽带数据包,遥控和信息流控制,可变的仲裁机制,对不同的协议传输是透明的,协议独立并且面向对象。(11)与消费者和PC产业协同:有无Pc机都可以运转,与PC流和即插即用标准一致。(12)低运行成本:适合运用于对成本敏感的设备。

汽车中的设备的数量正快速的增加。

MOST的帧结构

MOST的数据传送使用512比特的帧,以及16个帧的块。帧的重复率为44.1kHz(每帧22.67ms),每个帧内除了前导码和其它内部管理位以外,还包含有同步、异步和控制数据。总线是完全同步的,设计师可将网络内的任何设备指定为主设备,其它所有节点都从主设备处获得自己的时钟。网络完全是即插即用的,当上电或有连接改变时,有一个寻找设备的过程。主节点上保持着一个所连设备的中心注册处。

产品支持水平的不断提高展现了这一总线的发展。实现MOST结点的主要部分包括光电接口,即发射器模块和接收器模块。这一市场的主要供应商是Infineon公司,该公司最近推出了自己ODINMIT/MIR4收,发模块的规格。它们符合已定义的4引脚物理外形,提供波长650nm的收,发功能。接收器模块将一个光电二极管与信号处理和激活功能结合在一起,集成在一片Infineon公司现在生产的IC上,而上一代芯片则是从Oasis Silicon Systems公司获得的。

小结与前景

网络新媒体的定义范文5

我们承认,社交媒体和移动互联的发展已经快速改变了人们接受信息和购买的行为习惯,很多企业早已经注意到这一趋势,并进行了很多新兴营销手段的应用和尝试。但这依然不能代表传统的手段已经死亡。

市场研究机构IHSMarkit的一份关于2016年度全球广告趋势的报告指出,去年,全球广告收入将实现7.1%的增长,金额达到5320亿美元。

与全球市场不同的是,在中国,网络广告收入比电视广告收入高出17%,差额约为150亿美元,是全球唯一的网络广告份额大幅超过电视广告的国家。中国网络广告的大幅领先,得益于移动互联网时代传播渠道的百花齐放,加之国内电视媒体近几年来难止的颓势,网络广告已毫无疑问的成为国内最主流的广告形式。

但另一方面,网络广告的超量增长,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效应,广告的转化率正大幅下降,几份对广告效果进行过评估的研究报告均指出,网络广告的点击率与转化率和电视、广播等渠道相比,存在差距。甚至可口可乐全球首席营销官Marcos de Quinto曾经对媒体表示,“我们非常认真地尝试将自己的公司转型为数字公司,但这并不是指简单的将广告放到社交媒体上。”

这正如平面媒体的广告日益下滑,很多企业纷纷转向网络媒体和微信公众号。但经过了2016年初的窗口期,人们发现微信文章的阅读量开始大幅下滑。

营销领域每天都在不断地进化和发展,从以产品为中心到以消费者为中心,再到以媒体创新、内容创新、传播沟通方式创新为主,现如今迈进了建立在工业4.0(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及云计算)基础上、以消费者个性化、碎片化需求为中心的智能营销时代。

在数字化营销手段大行其道的时代,传统手段并不是没有存在的必要,比如传统的活动营销模式就有其独特的现场感和参与感。面对面沟通与交流是人类社会存在与进步的基础,数字化的沟通与交流有其优势,但活动营销在人类沟通与交流上所打造的现场参与感和独特的亲和力是数字营销所无法替代的。

如果将数字化手段和传统的活动营销模式相结合,通过端到端的“O2O”活动设计吸引参会者的兴趣,就有可能取得市场的主导地位。

网络新媒体的定义范文6

到那时,互联网信息将更具针对性,以满足用户的不同需求。Facebook和谷歌等公司会投资做这些事情,总之将来我们面对的肯定不是海量的信息,而是所需信息。

当然,未来社交媒体的重大意义不仅局限在信息方面,届时,现实与数字世界的连接将比以往更加紧密。

当我们在公园跑步时,可利用iPhone应用将身体状况与Facebook和Twitter的个人资料相关联,用户可追踪自己的信息,还可以与好友共享相关数据。Facebook和Twitter等社交网站将变成“社交仪表盘”,大体而言,Facebook和Twitter是一种社交渠道,其他公司可以在上面发展自己的技术和业务。例如,Stocktwits、Tweetdeck和Zynga等公司已经通过这两大平台获得了巨额利润。

社交媒体还将体现更多的特点,例如:将来移动技术将占支配地位,近距离无线通信(NFC)技术进一步发展,允许商家根据消费者的地理位置和兴趣而提供促销信息;人类关系将不再依靠传统的现实交往,一个人可与全世界的人交朋友,无论职业、种族和信仰,最终形成一个世界性的大熔炉;人类也将不再是被动的媒体消费者,媒体将以动态方式在所有平台上与我们互动,如同今天的《魔兽世界》玩家一样,每个人都将成为虚拟世界的一部分,并且拥有自己的化身。

怎样看待社交媒体

王冠雄:社交媒体如火如荼,一个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矩阵正在诞生。社交媒体营销下一站是自定义品牌社区?1、自定义URL,与用户分享更简便;2、可以详细分析用户;3、可以据此获得联系方式等信息;4、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分布广告;5、可以根据兴趣或位置来社区,互动更有效。

宋宁波:李开复说,社交时代真的来临了,而且很快很猛。西方的广告预算,快速地从其他地方(线下广告、搜索广告、Display Ads等)转移到了社交媒体。可口可乐拥抱社交媒体我并不惊讶,但是GE(通用电气)都在做这方面的品牌营销。这方面中国还有很大的空间发展。

戚祥:我们对网络要重新定义,网络不再会是以网页为主了,也不一定只是超链接的,网络可能是微博的数据流,可能是YouTube的视频数据流。超链接依然还会是超链接,网页也不会消失,但是可能不再是主流的了――凯文•凯利针对“社交媒体是否会全面替代网页”的提问如此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