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建设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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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建设方案

农村合作社建设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会议精神为指针,立足于本乡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围绕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需求,坚持一村一品的原则,加快农村产业基地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加强农业产业基地和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努力提高农业经济的组织话程度,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化农业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二、考核目标及评分标准

农业产业化工作总分数为100分。

1、基地建设(30分)。每个村完成一个产业化基地建设,并达到规定的各种类型标准。可以在种植、畜牧和水产中自主选择基地建设品种。

①种植业基地建设品种及标准。集中在一个村种植或跨村连片50亩以上,生产规程标准化,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经营或与龙头企业签订保护价收购。

②畜牧业基地建设品种及标准。生猪存栏1200头以上,有合作组织或有订单,集中在一个小区规模饲养。

③水产基地建设品种及标准。养殖水面在10亩以上,集中连片饲养,总产值在10万元以上,有专业合作组织。

2、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70分)

①按照有工作方案、有取得民政局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有章程、有会员登记表、有组织机构、有规章制度的标准,完成专业协会组建任务并充分发挥作用的得30分,没有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②按照有工作方案、有取得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章程、有组织机构、有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有股东登记表、有股金明细账、有财务账目及利益分配方案的标准,完成综合服务社组建任务并发挥作用的得40分。

③按照有工作方案、有取得民政局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有章程、有组织机构、有规章制度、有会员登记表、有分会及分会的组织机构的标准,行业协会每组建一个加10分。

注:各村引进发展其他种植、养殖基地,具备一定规模,能够与龙头企业签订订单的,经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基地的同样得分。

三、考核及奖励办法

1、参与评定的部门,由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会同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参与农业产业化工作考评。

2、各村超额完成指导性计划基地建设的,每超额一个基地加10分。

3、各村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每超额组建一个加10分。

农村合作社建设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解决行政效能问题,促进供销社机关效能的迅速提高,转变机关干部作风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打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供销社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认真解决机关干部存在的工作机制、工作状态、工作效率、执行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把良好作风落实到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上来,努力把区供销社建成“办事态度最好、办事程序最少、办事效率最快、办事水平最高、办事成本最低”的机关,推进我区农村合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对照检查,重点解决行政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

区供销社要认真结合在行政效能方面的存在问题,尤其是在机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问题,重点解决影响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切实解决效能低下,不求创新、安于现状、激情不足、缺乏责任心、进取心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等问题和对待群众敷衍塞责、冷硬横推、作风粗暴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机关办事程序办事,解决办事拖沓、程序繁琐、执行制度不力问题,通过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提高供销社机关的工作效能。

(二)发挥优势,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供销社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供销社的经济合作优势,立足于供销社改革发展实际,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强化为农服务宗旨,以顽强的作风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实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程。要加大供销社自办、领办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的工作力度,积极发挥供销社在统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的组织引导、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功能,同时,要注重对已经发展起来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发展工作,努力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发挥我区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的重要职能,努力搭建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平台。通过实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程,向农村专业生产户大力灌输“三民四自”的合作制原则和“民主、平等、互助、关爱、奉献”的合作制理念,使合作社的价值取向和民主管理形式,逐步深入人心,渗透到农村生产和社会生活和各个()方面,为优化我区经济软环境作出贡献。

(三)建立“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

要结合供销社的工作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高效的机关工作机制。要建立和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中心的各项效能制度体系。切实加强政风建设;二是建立和完善供销社社务公开制度。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重大事项要及时向本机关干部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和完善软环境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工作事项的办理时限以及对一般案件当场答复,对基层社、社属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等的请示事项在3天答复,对因久拖不决给服务对象带来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对影响机关形象的责任人要予以追究。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对通过回访发现服务质量差的人员要予以追究。

农村合作社建设方案范文3

深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创新建立“合作社+金融+主导产业”、“合作社+金融+贫困户”等服务模式,积极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有效扩大农村金融资源供给,逐步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创新精准扶贫帮带模式,助推产业发展和精准扶贫,为争当“五个示范”、加快实现“三大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主导产业。一是依据各村资源优势和群众意愿,大力发展水果、蔬菜、畜禽、水产、花卉苗木、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推进“一村一品”、“一村一业”建设。二是争取市联合社对辖区主导产业相关建设项目的倾斜支持力度,对承建产业发展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涉农贷款、农业保险等金融服务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三是加强产业培训、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配套服务,培育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主导产业。

(二)提高涉农金融供给。一是充分争取市联合社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引导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合作金融部门争取信贷产品,开展扶贫互助金融帮扶,多渠道、多层次满足主导产业和贫困户信贷需求。二是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积极探索针对主导产业的保险品种,落实贫困户人身财产扶贫小额保险全覆盖。三是降低涉农融资成本。争取脱贫产业项目贷款予以一定财政贴息,除小额扶贫信用贷款外,一般贫困户涉农贷款每年由市财政贴息30-50%,重点贫困户予以全额贴息。对积极发展主导产业、吸收贫困户较多的联合会会员单位在市联合社给予一定程度的担保费减免(其减免部分由市财政补贴),并免收农合联会费。

(三)完善服务网络。一是积极引导贫困人口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加合会及市农合联,进入市农合联组织体系,网络辖区内90%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人口。二是配合市农合联延伸服务网络,在重点区域建立基层惠农服务网点,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三是借助金融网格化建设,有效实现村级主导产业和贫困人口普惠金融的全覆盖率。

(四)创新扶贫帮带模式。一是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近吸纳贫困户,提高贫困人口组织化程度,帮助其发展主导产业、增加非农收入。二是引导优质的联合会员单位,与贫困村、重点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兴建产业基地,发展主导产业,开展精准帮扶。三是发挥联合会的纽带作用,对贫困村、重点贫困户开展无偿的产业培训、技术指导和市场营销服务,帮助其因地制宜发展主导产业,实现增产增收。

三、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从2016年1月下旬开始,至2015年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底至2月中旬)

成立“农村合作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扶贫”实施方案。充实、完善办事处联合会,开展村级联合分会试点。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下旬至5月20日)

1、2月底以前,全处50%以上的行政村成立联合分会。开展走访慰问和调查摸底,了解贫困人口信贷需求,帮助贫困村找准产业发展方向,确立脱贫主导产业。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管理暨诚信教育、金融知识综合培训、送金融知识进农村等活动。

2、3月底以前,开展联合会员结对帮扶活动,通过“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兴建产业基地,发展主导产业:开展“金融服务网络零距离”、“信用体系整处推进”、“诚信宣传和诚信意识教育”等主题活动。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推出扶贫信贷产品,推进贫困户评级授信及信用贷款工作。

3、4月底以前,全处所有的行政村成立联合分会,通过市农合联组织体系,网络90%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人口。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房屋等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4、5月20日以前,持续开展产业政策、生产技能、经营理念等系列培训活动。建立村级金融网格,实现“小额扶贫信用贷款”全覆盖。健全“合作社+贫困户”的风险防控联动机制,强化风险防控。

(三)总结阶段(5月20日至5月底)

1、各单位对开展活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

2、根据工作安排,表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办事处分管领导为组长,办事处联合会及各村联合分会为成员的金融扶贪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建立办事处、市农合联及金融机构多方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强风险控制。一是对贫困人口致贫原因、信用状况、生产能力等进行详细调查,精准分类。依据不同类型,执行有区别的金融扶贫政策。二是严格落实“合作社+贫困户”的风险防控联动机制,加强信贷资金的跟踪管理。三是根据市农合联要求强化风险处置,综合运用产权赋能、转移就业、社会救助等措施,提高贫困人口贷款履责能力。

农村合作社建设方案范文4

[关键词] 农村流通现代化 农村合作组织 制度变迁 路径依赖

“流通现代化”,是指流通创新,它是凭借先进理念、经营管理方式和科学技术手段,对传统流通进行全面改造和提升,以便提高流通效率。农村流通创新,必须重视农户利益,注重培育和发展农村合作组织。现代化的农村流通需要支撑农业生产运行的组织载体的参与,现有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滞后是目前我国农村流通现代化迟滞的重要原因。

一、我国农户组织化程度偏低是制约农村流通现代化的主要障碍

在农村经济改革初期,的实施使农户成为经营决策的主体,调动了农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生产力。但在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WTO的背景下,农户分散经营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如,农户主体分散,经济实力薄弱,难以抵御来自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农户组织化程度低,在市场交易中的谈判地位较低,农户经济利益受损。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经营的组织形式,不论是制度创新能力还是技术创新能力都相对较弱。国内外实践已经证明,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使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进入大市场是有效解决农业流通中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制度安排。然而,就全国范围看来,农户在流通中建立的合作组织覆盖面总体偏小。按照农业部估算,全国农村流通专业合作组织不到20万个,带动农户4000多万,不到全国农户的30%。以河北省为例,截至2004年10月底,全省农户合作社组织共3356个,入会农户123万户,辐射带动农户351万户,也不过占全省总农户的25%。

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提高农户收入。要增加农户收入,必须改变农户在流通领域利益分配格局中地位较低的现状,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协调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矛盾,促进农户增收的突破口。

二、我国农户组织化程度低的原因分析

1.表层原因:农村合作组织较少,形式单一。目前的农村合作组织较少,灵活性不高,形式简单,难以满足我国农村流通多样化的需要,大多数农户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仍然主要依赖家庭成员的劳动来完成,造成农户家庭劳动力不能轻易离开土地,农户兼业化,亦农亦工的现象较为普遍。在很多农户对合作组织的认识不够的同时,现有的具有带头示范作用的合作组织也比较少。

2.静态制度原因:现有农村合作组织自身的制度性缺陷严重阻碍其成长。在家庭承包经营这一基本制度下,小规模农户经济与大规模工业经济共存。农户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对市场资源、信息的掌握相对有限使其很难从弱势困境中解脱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合作组织作为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连接体显得尤为重要。首先,以组织的形式来反应农户的意愿能更有效的维护农户自身利益;其次,农村合作组织的存在与发展节约了市场交易费用。农户商品交易量小,交易主体相对分散,总体上看农户的交易次数多,较多的交易次数必然意味着较高的交易费用(如信息搜集、谈判、监督等费用)。诺斯指出,如果一种制度安排还存在潜在利润的话,就意味着这种制度安排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处于非均衡状态。由于经济主体期望获得最大的潜在利润,就希望通过制度创新来获得。

目前,我国的农村合作组织存在以下制度性缺陷:第一,外部的制度缺陷。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们获得的信息量越多,设计和实施制度变迁就越有成效,即合作组织的健康发育依赖于人们对相关信息的积累。但目前许多人还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它是农户自发成立的民间松散型团体,或者是供销社的翻版等。第二,内部的制度缺陷。主要是产权的不明晰和内部经营机制的不完善。一方面,很多合作组织的法人财产权没有得到有效界定,缺乏法律保护,并且他们当中的大多数是通过政府农技推广等有关部门、传统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供销社以及农村能人大户等牵头成立,农户在其中仅仅是业务的被动参加者,它使得农户在合作社中的所有者地位被弱化。另一方面,农村合作组织的规章制度等不够完善,使得在多数情况下,组织的实际运行与之相背离。由于存在众多制度性缺陷,农村合作组织在发展道路上显得举步维艰。

3.动态制度性原因:制度变迁成本与路径依赖阻碍了农村流通现代化。经济学认为理性的经济人会自动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案。如果制度安排的初始环境发生了变化,或者人们发现了更有效率的交易方式,又会出现新一轮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过程,从而使新的制度安排从旧的制度安排中脱颖而出,这就是制度变迁。诺斯指出,在制度变迁中,存在一种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即存在路径依赖。

农产品流通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这一漫长的制度变迁过程具有路径依赖的特征是不言而喻的,首先,初始的制度选择会提供强化现存制度的刺激和惯性;其次,一种制度形成以后,会形成在现存制度中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力求巩固现有制度,哪怕新的制度比现有制度更有效率。路径依赖阻碍农产品流通市场化改革。要进行市场化改革,就需要大量的农村合作组织担当起媒介的角色,需要农村合作组织在农户和市场之间搭起一座信息桥梁。

建立新的合作组织必须衡量制度创新成本的大小。这个成本包括组织实施新制度的费用以及消除制度变革阻力的费用。如联结分散农户组成合作组织的组织成本、组织运行的成本、与旧体制的摩擦成本和市场交易成本等。降低制度创新的成本及推广新制度的成本成为提高农户合作化程度必要条件之一。

三、必须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组织

加入WTO后,我国农业面临的是范围更大、竞争更强的国际市场。与小规模农户经营形成反差的是,竞争对手是规模化、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大农场主及其组成的合作社联盟、跨国公司,甚至是由农产品出口国组成的国际性垄断集团。国际市场上农业的竞争力不仅来自资源的比较优势,更主要的是来自于农业经营组织的组织优势,来自于农业经营主体对各种资源的有效的利用。农业生产方式和流通组织形式直接影响着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而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一样,都是决定农业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所以,要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必须通过各种合作组织,把分散的小规模农户组织起来,以合作组织主体的集体身份进入国际市场,发挥规模经济效应。

组织的出现反映了制度母体所提供的激励,合作组织的稀缺是制度约束的结果。我国于2006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户专业合作社法》。此法的颁布,从法律上定义了合作组织的法人地位、内部结构和组织行为,指引其弥补内部制度性缺陷,将对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起到重要作用。

首先,使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存在和发展有法可依。该法的颁布,使农户在合作组织中的主体地位得以明确,从而更好的维护了农户利益。同时,使农户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财产权得到了有效认可。还规定了内部经营制度和相关章程,使之在法律的监督下规范化运作。

其次,通过各项政策给予农户合作组织扶持和引导。第一,产业政策倾斜。政府给予农户专业合作社产业政策支持,把合作社作为实施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方面;第二,财政扶持。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农户专业合作社开展培训、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等服务;第三,金融支持。国家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户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第四,税收优惠。农户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等。

四、配套措施

现阶段我国农户合作组织还处于起步时期,仍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必须进一步降低农户参与组织化过程中的制度变迁成本。

1.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为农户参与合作组织创造条件。目前生产队这个进行基本核算的集体经济单位事实上已不存在,行政村、村委会成了集体土地的发包者,实际行使土地集体所有的产权。不论合作组织经济实力多么强大,农户经营的独立性都不能削弱。农户土地经营产权不明晰抑制农户合作的欲望,农户大多不愿意参与合作组织。建立农户土地经营权的长期保障体制显得尤为重要,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土地经营权将得到进一步明确,土地流转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未来农户可以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加入合作经济组织。

2.推进供销社的改革,进一步发展合作经济。我国发展合作经济的最大制度资源,就是现有的各级供销合作社。供销社应该主动改革,在有能力的前提下直接组织农户成立合作经济组织;在自身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与公司合作组织农户参与农村合作组织,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公司与农户之间的信息桥梁作用。

3.继续加强对专业合作组织的宣传力度,同时,培育和建立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带动功能的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导等方式,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可以打破区域和所有制的界限,引导合作经济组织之间进行横向或纵向的强强联合,形成合作组织联盟,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何国平:走向市场:农业流通领域合作组织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2]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农村合作社建设方案范文5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 改制 农村商业银行

以信用社和合作银行为主体的传统农村金融机构是我国服务“三农”的主力军,2003年,国务院正式试点改革新型城乡金融系统,其中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改革、公司化运营以及股份制改造是改革的重点,如今其经营状况和发展轨迹都进入良性循环。2012年底,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数量超过2000家,其中农村信用社数量份额超过80%,相比2003年,信用社资产、负债和存款规模均超越之前6倍水平,主要风险指标持续向好,各项贷款余额中的涉农比例常年维持在60%以上。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机制束缚和不匹配的管理制度建设矛盾也日益突出,基于股份制形式的农村商业银行则成为金融机构进一步发展向前的改革方向。

农村金融机构改制的显性发展趋势

(一)法人机构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

2003年,国务院为调整新形势下的农村金融发展格局而适时出台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确定了“十五”期间以“明确产权、优化服务、国家扶持、地方负责”为基调的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路线,将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到法人单位,以股权结构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原则来对部分试点地区金融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同时不放弃有利条件下的合作制金融机构建设工作。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三位一体”、“一大两小”的农村金融发展格局,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为组织主体架构,信用社形式金融机构占据较大权重,合作银行和商业银行占据权重较小。

如表1所示,从金融法人机构数量的分类变动情况来看,2008-2012年农村商业银行(A)数量逐年增加,5年间增长接近13倍,而农村合作银行(B)和农村信用社数量(C)则均呈现出逐年下降的发展趋势,2012年各自法人机构数量分别为152家和1838家;从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分类变动情况来看,近5年来农村商业银行(A)从业人员数量增长迅速,年增长率达到64.89%,农村合作银行(B)从业人员数量呈现出总体平稳的发展趋势,信用社(C)从业人员数量则出现大幅下降,农村金融资源由合作银行和信用社向商业银行组织形式的变动过渡趋势十分明显。

(二)金融机构的财务指标结构变动

从表2可以看出,农村商业银行(A)近5年以来的资产比例呈现出逐年攀升的发展态势,资产份额由2008年时的13%跃升为2012年时的39.2%;农村合作银行(B)资产比例呈现出总体稳定、稳中有降的发展趋势,2012年资产比例为10.2%;农村信用社(C)资产比例大幅下滑,统计期间内下跌幅度达到21.5%。从负债角度看,近5年农村商业银行(A)负债比例增幅达到199%,而与之对应的农村合作银行(B)和农村信用社(C)负债比例在相同统计期间内分别下跌31.16%和29.20%。由于金融机构资产和负债分别代表资金实力和吸储能力,农村金融机构资产和负债“一升两降”的发展趋势揭示了其改制的方向。

从所有者权益比例变动情况来看,农村商业银行(A)占据比例由15.7%大幅提升到48.9%,农村合作银行(B)比例同期下降8.7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C)同期下降24.6个百分点。从农村金融机构税后利润比例变动情况来看,农村商业银行(A)5年间年均利润增长率为27.46%,而农村合作银行(B)与信用社(C)的年均利润增长率则分别为-13.13%和-3.0%。所有者权益和税后利润是企业盈利能力和对净资产处置能力的体现,农村金融机构在这两项财务指标中依然显示出了商业银行优于信用社与合作银行的特征,后两者近年来的利润留存水平始终保持负增长。

农村金融机构改制的内在合理性

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数量和财务指标在市场规律作用下显示出较强分化发展趋势的同时,金融机构的改制也必须遵从市场力量,农村金融机构的改制方向具有内在合理性,具体来说:

(一)农村信用联合社发展缺陷

农村信用社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历史因素使其产权性质存在异议,法人结构和股权结构之间的匹配性较差。以信用社县联社为例,作为省联社股东,县联社应有权利通过股东大会和理事会来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选举,然而现实是目前县联社高管均由省联社直接任命,其股东权利被剥夺,徒有虚名的社员大会使得股东不具备实质风险承担能力;从省联社角度看,政企不分的模糊定位使其既具有行政管理色彩,同时又兼具企业法人角色,多种身份并存,在目前我国农村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下,农村信用社的合作制色彩早已淡去,甚至合作制原则也被抛弃。

(二)农村合作银行的发展缺陷

农村合作银行的利益主体包括辖区内农民、工商户、企业法人以及其它经济组织,以股份合作制为建立基础,是具有社区性质的金融机构。合作银行的股份合作制初衷是结合股份制与合作制的双重优势,同时规避各自的短处,然而在农村合作银行的实践中这两种机制很难有机结合,股份制讲求资本回报率和按出资份额划分股东权利,而合作制以成员平等、民主和互利为发展原则,因此二者对于利益分配与成员关系处理之间存在协调矛盾,合作银行内部之间的合作制偏向力量与股份制偏向力量处于非均衡状态,管理人员很难兼顾股东回报和社员福利的双重任务。

(三)农村商业银行的制度优势

与合作银行类似,农村商业银行利益主体同样包括农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一方面,商业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财产权属清晰,以全部法人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享有民事权利,农村商业银行的入股者以所持股份享有资产收益权利,可以参与银行重大决策和选举管理人员,对于债务的追责仅限于所持股份,股东自由度较高;另一方面,农村商业银行以效益、安全和流动性为建立和发展原则,风险自担,自负盈亏,经营的自主性较强,外部约束力量造成的发展束缚性较低,而且以饱经历史和市场检验的股权和治理结构进行运作,经济效率较高。

(四)农村商业银行的绩效优势

从农村商业银行绩效指标来看(如表3所示),2008-2012年农村商业银行(A)权益报酬率增加了4.12个百分点,同期农村合作银行(B)与信用社(C)权益报酬率分别下降6.28个百分点和增加0.33个百分点,农村商业银行的权益报酬水平优势显著;考察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收益率情况,2008-2012年农村商业银行(A)资产收益增幅达到61%,同期农村合作社资产收益增幅为-1.54%,农村信用社资产收益增幅12%,农村商业银行的资产收益能力再次显示出相对于其它两种机构组织形式的发展优势,其在权益报酬率和资产收益率方面的高速增长形成了改制的“内吸效应”。

农村金融机构改制的政策建议

本文提出基于改制方向、创新组织形式、政策扶持以及金融监管在内的四方面建议,具体如下:

(一)改制方向标定农村商业银行

经过对比农村商业银行与合作银行及信用社的相对优势,我国应鼓励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向商业银行发展转移,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有步骤的消除资格股制度,不再成立新的合作社银行和信用社金融机构,强化农村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水平和股东大会实际作用,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的互相制衡机制,完善农村商业银行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其它金融机构人员依附,以现代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和企业管理经营标准运作农村金融业务,使得其盈利能力、市场占有率、股东回报率、社会贡献能力不断提升,持续吸引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并购或转型。

(二)创新发展农业互助金融组织

在众多的金融机构向商业银行方向建设靠拢后,正规的农业金融合作组织将趋于消失,但是我国小农经济的发展特征不会消亡,农村依然有合作金融的内在需求,因此,创新农业合作金融要求在农村商业银行以外,从充分适应农业金融小、散的发展特点出发,必须进行多样化的金融机构组织形式探索,其中基于农民互助的资金合作小组将成为未来进行试点推广的重要农业金融创新项目,民间金融渠道也将在此过程中发挥重要桥梁作用,以此来修补农户融资需求和有限农业信贷之间的差距,以市场力量调节农业资金供求,互信资金小组和民间金融具有广泛的农业创新前景。

(三)提升多种形式金融监管水平

从表4可以看出,农村商业银行近年来不良贷款率处于持续下降状态,资产质量较好,资金风险得到很好控制,这体现了良好的金融监管水平和商业银行自身的优秀风控效果,因此,其他类型金融机构向商业银行改制的过程中,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也要从建立健全风险监管机制出发,充分评估农村金融风险,一方面通过放宽市场进入条件来建立金融竞争制度,由市场实行优胜劣汰,加深农村金融机构的股权多元化建立进程;另一方面也要以利率市场化为调节工具,有步骤的为金融机构创新业务施压,实行风险覆盖式的资金拨备水平监管,减少行政化的低效率监管工作力度。

(四)政策扶植瞄准财政立法工具

农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大力发展“三农”经济是我国长久以来的既定国策,而农业金融是农业经济发展的血液提供者,我国要在传统农业财政贴息、支农贷款以及农业税收优惠等措施之外,加强对于涉农贷款比例较高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对农村商业银行建立专项惠农补助计划,制定农业投资法案,减少农业发展资金流向其它高风险、高利率行业,在此方面可以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成功经验,例如,美国《社区再投资方案》规定金融机构吸取的本地存款要不低于固定比例而对本地进行投放,这样就限制了资金大量外流而偏离金融惠及本地的初衷,我国农村金融改制立法同样可以参考类似法案条款。

参考文献:

1.张兵.农村非正规金融市场需求主题分析―兼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

农村合作社建设方案范文6

一、2009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1、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初计划4,343元,此项工作各乡(镇)正在组织实施中,预计年末可实现年增长7%以上市里下达的指标。

2、项目争取工作。年初计划向上争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级其他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村级(农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农业政策性保险等四个项目。目前,村级(农场)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6个(5村1场),已获省减负办、省财政厅批准,争取资金180万元,5个村(场)项目建设修建村(场)内水泥道路、1个村项目建设安装自来水工程,正在开工建设中。农业(种植业)保险年初市站下达指标30万亩,现已完成投保面积50万亩,完成年初计划的167%。村级其他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项目正处在初审阶段,6月末完成初审,7月初迎接省、市审计部门检查验收锁定债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拟定8月份申报。

3、村级其他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年初计划要完成全县村级债务总额的5%指标,经乡(镇)清理核实上报村级其他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约1,418万元,占村级债务总额的9%。

4、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年初计划新发展18个,截止目前已发展5个,占年初计划的28%。

5、村级(农场)公益一事一议工作开展情况。今年村级(农场)一事一议奖励资金项目6个(5村1场),已获省里批准,现正在施工建设中。补助资金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按20元/人标准进行筹资,计划此项工作11月底完成项目申报。

6、农村土地规范化管理工作。今年以完善土地台账为重点,实行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目前土地承包信息化统计软件录入前期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7月末前完成上报工作。全县已建立农村土地管理规范化乡(镇)2个。

7、农村账务审计工作。按照省经管总站《*省2009年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此项工作我县从8月开始到9月末完成审计工作。

8、村级财务委托制和会计电算化工作。全县“村财民理乡(镇)代管”、会计电算化工作实施面均达100%。

9、落实典型记帐户和农产品成本核算工作。全县已落实了典型记帐户6,298户,占总农户的15%以上。已落实了农产品成本核算点9个。

10、实行财务公开和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情况。全县实行财务公开的村数105个,公开面达100%。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的村数105个,建立面达100%。

11、农经专题调研工作。全县各乡(镇)正在开展调研。

(二)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2009年上半年,我们做到了“五抓五提高”:

1、抓项目争取工作,提高了农经系统为“三农”服务水平。

2009年我们把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牢牢地抓在手上,并将其作为服务“三农”的重中之重工作,上半年重点抓了农业(种植业)保险和村级(农场)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资金两个项目的申报争取工作。农业(种植业)保险农户投保面积达50万亩,收取农户保费262.5万元,争取国家、省财政保险补贴487.5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6个,其中:5个村(东河乡九阳村、苏家店镇苏家店村、梨丰乡昌盛村、四马架乡四马架村、悦来镇悦江村)、1个农场(东方红马场),已获省减负办、省财政厅批准,争取资金180万元。

2、抓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提高了农民规避农业生产风险能力。

2009年我县被省经管总站确定为农业(种植业)保险试点县,承担50万亩试点任务,按照省经管总站和省政厅的要求和工作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的全面开展。目前全县已完成农业(种植业)保险面积50万亩,其中:水稻14.1万亩、玉米22.3万亩、大豆13.6万亩,参保农户14,922户,收取保费262.5万元,争取国家、省财政保费补贴487.5万元,以此规避了参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风险。主要做法是:(1)制定了业务方案,召开了业务会议。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2009年经管工作安排,制定了《*县2009年农业(种植业)保险业务工作方案》,并召开了两次乡(镇)经管中心主任会议专项推进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2)成立了代办机构,开展了代办业务。按照省经管总站关于农业保险代办工作的要求,县经管局成立了代办处,各乡(镇)经管中心成立了代办站,全县105个行政村设立了代办员,由村助理会计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3)开展了业务培训,提高了代办能力。按照省经管总站培训的内容,我们利用全县经管工作培训的契机,对全县9乡(镇)、105个行政村的代办员,开展了农业(种植业)保险相关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乡、村两级代办人员既增强了认识,又提高了素质和代办能力;(4)广泛进行了发动,代办业务见成效。在宣传、培训的基础上,县、乡、村三级加大力度,广泛发动。县保险经办机构——县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印制了2万份保险宣传单,县代办处——县经管局印制了农作物保险申请书2万份、保险统计表5,000册下发到9个乡(镇)105个行政村的广大农户的手中,做到了村村开展、户户知晓。

3、抓土地流转工作,提高了土地规模化生产经营效益。

2009年我县土地流转面积105,832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1,384,164亩的7.6%。涉及流转农户4,*1户,占总农户的9.7%。土地流转以农户自行流转为主,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两种形式。由于土地流转,进一步提高土地规模化生产经营效益。主要做法是:(1)搞好土地流转宣传工作。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和土地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的要求,我们加大土地流转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广大农民对土地流转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土地流转;(2)开展网上土地流转。利用《*农经网》广泛地开展网上土地流转和农村二手货供求信息的,每个村信息员及时地收集各户土地流转和农村二手货情况,通过《*农经网》的农网内部办公网入口上传到北方农网——土地流转和农村二手货栏目,实现土地流转和农村二手货网上交易,今年以来,全县9个乡(镇)105个村共土地流转和农村二手货信息300余条,交易成功率达70%以上;(3)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各村由助理会计专门负责土地流转工作,免费利用《*农经网》及北方农网土地流转信息;各乡(镇)在经管中心建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做好土地流转管理、统计、上报工作;在县里设立土地流转大厅,将各乡、村上报的土地流转及农村二手货信息及时在流转大厅,为流转双方提供了交易平台,促进了土地有序流转。

4、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

年初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全力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一是抓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学习培训工作。采取以会代训、张贴布告、网上交流等形式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及农民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相关内容,全面提高合作组织成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抓了规范管理工作。对不具备合作社登记条件,又没有登记的专业协会,限期到经管局或民政局登记,对已具备合作社登记条件的专业协会按合作社登记条例进行登记注册。对新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经管局制定的章程审核条件严格规范管理,审核合格后到工商局办理登记注册。截止目前,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个;三是抓了典型示范推广工作。我们对悦来镇悦江蔬菜专业合作社、东河乡天成糯玉米专业合作社、创业乡春海水稻专业合作社、梨丰乡岩顺乡谷专业合作社等4个典型合作社,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总结,并编印成册下发到各合作社,典型事例已在市、县电视台新闻频道、专题频道累计播发12条,悦江蔬菜专业合作社富了农家人的宣传报道已在3月20日佳木斯日报第二版头条刊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今年*备春耕生产的一大亮点,进而加快了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进程。

5、抓一事一议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水平。

2009年按照全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部署和我县村级一事一议工作专项推进方案的要求,我县村级一事一议在20*年的基础上重点从项目的议事程序、筹资渠道、项目预(决)算、工程规划、项目申报等方面入手,规范了项目的论证、项目的管理和项目的审批,提高村民议事的能力。目前我县一事一议奖励资金项目6个(5村1场),已获省减负办、省财政厅批准,争取资金每个项目30万元,总计180万元,项目正在开工建设中。一事一议补助资金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村民筹资标准由原来的12元/人提高到20元/人,项目管理按规定的申报材料,做到了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内容全面、帐实相符、存档备案、录入微机。

在完成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开展了乡村两级经管人员的业务培训、配合县有关部门处理了6个乡(镇)12个村(场)的农民上访案件、配合县人大进行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执法检查、开展了农经信息化建设、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软件的录入及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调研等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配备和素质问题。个别乡(镇)经管中心人员配备不齐,星火只有2人,负责全乡经管业务工作。横头山镇现有3人,其中有2人兼职镇其他工作。这2个乡(镇)由于人员少,致使村级财务委托制和会计电算化等相关工作难以开展。个别村会计素质偏低、年龄较大,并且这次换届选举全县有近20名村会计是新产生的委员,不懂得财会业务,目前难以胜任村会计工作,要通过加大培训力度,使其尽快适应业务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