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经验交流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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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经验交流材料

司法局经验交流材料范文1

个人感悟:法制宣传工作需要乐于清贫,甘于奉献;做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是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责任;19年来,自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通过辛勤的工作和艰辛的努力,不断探索和创新法制宣传工作的新路子,将法制宣传工作融入到了寻常百姓的生活之中,使百姓感到法律就在身边,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感明显增强,为创建“平安”,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因此,全民法律素质的增强,依法治国的实现和全社会和谐稳定将是自己不懈的追求和终身的奋斗目标!

同志多次被评为区政治理论学习先进个人、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区社区建设先进工作者,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1999年被授予市“十佳普法宣传员”、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被授予全省“三五”普法先进个人,被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被年全省“四五”普法先进个人,被评为全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先进个人,被授予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所在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三五”普法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被授予全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被授予全市“五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政治坚定、勤学善思

能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和部署,自觉服从和服务工作大局,政治上清醒,思想上坚定,行动上自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能深入群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先后考取了全国律师资格证书及计算机合格证书,积极参加了新闻报道、摄影、写作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在全区司法干警岗位大练兵活动中获得第一名。

二、埋头苦干、无私奉献

“人生的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人生的幸福莫过于对事业执着的追求”。同志是这样想的,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她一直从事法制宣传工作,从“二五”普法、“三五”普法、“四五”普法到正在开展的“五五”普法,凭着对法律工作的满腔热忱、执着追求,十九年如一日,任劳任怨,在普法一线,埋头苦干,无怨无悔,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热爱的普法工作,先后在全区创造性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多项活动在全市、全省为首创,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受到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对待工作任务,认真负责,苦干实干,兢兢业业,吃苦耐劳,讲大局,重事业,一切皆以工作为重,从未因个人的事影响过工作。在科室是住的最远的,可常年都是早到晚走,从没因自己家里和个人的事情而耽误影响过工作:一次孩子脚部、眼部被撞伤,为了不影响正在开展的工作,硬是将孩子托付给亲戚继续工作。尤其是在她母亲患胃癌生病期间,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当时正在组织开展全区“法律进校园”活动,家里打电话说母亲病危,一直呼唤女儿,可当她想着正在开展的活动,硬是没向领导开口,值到活动圆满结束赶回家时,已经是母亲病逝后的第二天了,而所开展的活动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赞扬。

三、勤于协调、善于组织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基层开展工作的能力。工作中,她能够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开展工作,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先后成功地组织主办大型依法治区工作会议、法制报告会、法制培训班、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考试、法制文艺演出、经验交流会、聘任大会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08场次,义务承担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法律知识讲课130余场,受教育人数达50万人,撰写各类法制宣传文件300余篇,集中有120余篇被省市普法刊物、晚报、日报、陕西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用:如撰写的调研 报告“积极探索,努力实践,不断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进程”被选进《陕西司法行政调研论文选编》在全省进行了交流;编印下发普法系列学习资料20余万份;主编普法依法治区、司法简报108期;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三万余人(次),陕西政法频道曾对新城区“法律进社区”活动多次进行滚动宣传报道。陕西日报以《法治之光普照新城》为题,用整版的篇幅报道了新城区普法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情况和事迹。19年来,她用自己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和艰辛付出,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为全面完成普法依法治区的各项目标任务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开拓创新、成绩显著

能结合新城实际,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全省、全市首家创造性地开展了多项法制宣传活动。如:在全省首家为全区68所中小学校聘任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被市委依法治市办作为经验在全市进行了推广交流;在全省首家成立了农民工法制学校,组织了十余场针对农民工的大型法制专题讲座,受到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高度赞扬,并被陕西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还在全省首家成立了“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她作为学校校外法制辅导员,30多次为社区居民、学生义务讲授法律知识,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全市率先组织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受到市司法局的高度评价;率先在全市为全区16个大中型市场聘任了法律顾问,在全市首家为地区16个大中型市场设立了法制宣传服务站;率先成立了全市第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首家社区法律服务站,定期深入社区为居民群众举办义务法制讲座,提供免费普法咨询宣传活动,受到社区居民的广泛好[!]评。

司法局经验交流材料范文2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我区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全区已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大调解”格局。至2002年6月底,我区共有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959个,人民调解员3830人。近三年来,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3576件,成功调处13338件,成功率达98.2%。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14件16人;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41件150人;制止群众性械斗事件28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99批5186人。在着力探索和建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的过程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Ò»¡¢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努力提高基层调解队伍素质

按照“哪里有人群,调解组织就建在哪里;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民调解组织,在巩固和完善村、居、企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不断延伸工作领域,在全区先后组建起八种类型的调解组织。一是联片调解组织。为解决区域内几个周边乡镇间因蔺草引发的各类纠纷,在专产蔺草的西乡片建立了联片调解组织。二是接边地区调解组织。为解决行政接边地区纠纷多发的问题,我们建立了区、镇、村三级联合调解组织。三是跨区域调解组织。针对两个行政区域间频发的一些共性纠纷,在我区的瞻岐镇与北仑区的三山乡建立了全市首家跨区域调解组织,借以调处因行政隶属关系不同而出现的“盲点”纠纷。四是集贸市场调委会。由于经济利益的交织和影响,使市场成了各种矛盾的交汇点,矛盾解决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集贸市场的秩序稳定。因此,建立集贸市场调委会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区已有轻纺城等18家集贸市场建立了调解组织。五是个私企业调委会。我局与区工商分局协作,将过去在一些国有、集体企业有的调解组织引入较大的个私企业、三资企业中,化解纠纷成效十分明显。六是外来人口聚居地调解组织。1998年,我区在天童北路建立了宁波市第一家外来人口调委会,专门调处外来人口聚居地的民间纠纷,该调解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有外来人口中的优秀分子参与,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七是学校调委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各种矛盾和影响也渗透到教育系统中,目前,我区区属中学已全部建立了调委会,学校调委会对指导调处各类矛盾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八是社区调委会。在宋诏桥社区建立了我区首家社区调委会,为撤县设区后我局职能的转换作了有益的尝试。经过几年的努力,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已基本形成。截至目前,全区共建各类调委会959个,其中,村民调委会665个,居民调委会38个,厂企调委会205个,集贸市场调委会18个,流动人口聚居区调委会2个,联合调委会8个,其他新型调解组织23个。我们按照“巩固一类、完善二类、消除三类”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建设。目前,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的基层调委会已达到826个,占86%。这些调委会基本做到了“四化”即人员专职化、工作规范化、待遇工薪化、组织网络化。同时,对已经达到标准化要求的调委会采取动态管理,对工作不到位的,采取了摘牌或降低等级等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标准化建设成果。

要想提高调处民间纠纷的办案质量,增强纠纷调解的社会效果,提高调解队伍的素质是关键。为此,我们紧紧抓住农村区域调整、村级换届选举和城市社区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做好调委会工作人员的调整和充实工作,使调解队伍的力量日趋壮大。同时,我们按照“三懂一会”(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目标要求,对全区3830名调解人员进行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对全体调解人员,由镇乡为主进行每年一度的普遍轮训。由区普法办为全区调解人员提供内容较完整的学法材料。三年来共普训了7600余人次。二是区委党校重点培训。由区司法局会同区综治委,主要做好培训班的学员管理、课目确定和教员挑选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是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现状、治安形势与任务、调委会性质任务及民间纠纷调解实务、民间纠纷处理一般原则与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三是以会代训。主要是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交流工作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随后进行考试,对合格人员进行注册,并实行持证上岗,佩证调解,使调解队伍综合素质不断优化。

¶þ¡¢不断强化防范机制,努力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我区的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是人民内部矛盾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群体化和深层次等特点,特别是一些涉及法律问题、干群关系和百姓利益的社会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针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未雨绸缪,研究新方法,探索新路子。1994年,我区创建了全省第一家司法所——古林镇司法所,并经过3年的努力,于1996年在全区实现了“镇镇建所”;为强化基层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能力,1999年,在高桥镇和东钱湖镇开展建立以司法所为依托的调解中心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区推开。到2000年8月底,全区各乡镇全部建立了调解中心。调解中心的建立,较好地解决了新形势下日益突出的各类社会矛盾,成功地构筑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传统的调解方式的新转变。在调解形式上,也从过去的“村头、炕头、田头”调解,发展为在司法所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庭,进行开庭式调解,运用调解中心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并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目前,全区24个乡镇已全部建立了调解中心,有工作人员259人。2001年以来,全区各调解中心共受理各类纠纷1662件,调处成功的有1634件,制止群体性械斗纠纷20件,涉及人数679人,制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13件,涉及2858人次。

调解中心的建立,较好地解决了新形势下日益突出的各类社会矛盾,解决了许多“村里管不了,法院管不着,部门管不好”的棘手问题,找到了一种依法运用人民调解手段来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去年,区委政法委和区综治办下发了《鄞县乡镇调解中心工作规范》,使调解中心的运作程序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健全。事实证明,由于调解中心调处大量的复杂矛盾和纠纷,强化了超前预防功能,使种种不安定因素明显下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我们继续探索新时期化解矛盾纠纷、强化调解中心职能的新路子,对建立调解中心与公安“110”联动联调网络作了积极有益的尝试。2000年11月,我们在高桥镇成功建立了调解中心与公安“110”紧密型联动联调的工作机制。在试点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确定联动联调工作模式,明确在一个调解中心的前提下,由派出所选派一名熟悉治安业务的骨干专职到调解中心办公,建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配套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界定纠纷移交的范围,明确了对“110”接警后的3类案件可以移送给调解中心调处:第一类是纯属民间纠纷的案件。第二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轻微,不够治安处罚而可以作调解处理的。第三类是虽然违法行为可由公安机关给以治安处罚,但对引发纠纷的原因,如宅基地纠纷等应当移送调解中心调处;三是严格纠纷移交程序。明确凡公安派出所在移送调解中心的案件,承办民警或接警民警应做好相关笔录,填写案件移送单并经派出所领导签字同意后,随相关材料一并移送,经调解中心主任批准后由调解中心受理。

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我们于2001年4月在东钱湖、邱隘、下应、古林、高桥、石矸、姜山、钟公庙8个环宁波市区的重点乡镇正式建立了调解中心与公安“110”紧密型的联动联调网络,针对各乡镇的实际情况,确定派出所民警固定坐班制和轮流值班制等不同方式,逐步完善联动联调工作机制。2001年底,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广了这一做法,及时有力地调处了各类纠纷,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上级的肯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性事件处置的工作力度,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基层,我们按照区委、区府的要求,并在借鉴公安、等部门对事件现场处置工作预案的基础上,草拟了对突发性事件(纠纷)处置工作预案,并将此项工作的试点放在了基础较好的咸祥镇,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逐步推开。自2001年5月开展以来,已收到了较好的实际效果,30余件突发性事件按照预案操作,得到了妥善地处置,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矛盾中的一线作用和公安机关在调解中心的后盾作用。

Èý¡¢不断强化激励机制,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制

近年来,我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已有了良好的基础,“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及时有效地调解民间纠纷,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了更好地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长效激励机制,2001年3月,我局在宁波市司法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在古林镇开展了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经过了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调查登记,培训考核、个人申报,等级评审、授予等级四个阶段。通过市、区、镇三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实绩、资历等情况,经考核后分别授予四级调解员1名,三级5名(其邀1名),二级26名(其邀9名),一级81名(其邀7名),并统一进行了授证授牌仪式。

司法局经验交流材料范文3

我校做为市属重点中学,认真制定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计划,把依法治校作为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为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进行了认真地探索和实践,初步形成了依法治校的机制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制度,使学校的管理工作纳入民主和法制的轨道,青少年法制教育更加规范和有效。在学校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已连续十四年没有犯罪生和辍学学生,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各项工作加快发展。我校多次被评为全国和天津市法制教育先进学校和示范学校,被市教委授予“市法制教育特色学校”的称号。

一、抓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突出法制教育

我们把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要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必须让教师知法、懂法。我校建立了每学期上班第一天全校教职工法制教育报告制度,三年来共请了7位法律专家为教师做法制报告。每月安排第一周政治学习时间为教师学法日,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教育的专业法律和法规,并与学习宪法、民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结合起来。每学期要组织教职工法律知识开卷考试,引导教职工业余时间学习法律知识,确保每学期教职工学习法律时间为20小时。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以提高法律素质为重点,坚持上好法制课,把法制教育课纳入课表,每月一节,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每学期全校统一时间进行一次法律常识考核,寒暑假留法制教育作业。同时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们始终把普法和师德建设紧密结合,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用教师的高素质塑造学生的高素质,用教师的发展推动学校的发展。我们在坚持教师依法治教,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做学生的楷模。广大教师在增强法律意识的同时,职业道德素质明显提高,热爱事业,关爱学生,严谨治学,对学生高度负责成为我校教风的特色,赢得了社会的肯定。

二、创新方法,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制度

学校依法治校的目的在于育人,重要的标志之一就是突出学生法制教育这个重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全体在校学生的法律素质。应该看到,学校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学生的法律素质是全面素质的组成部分,法制教育是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任务。我们认为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法制教育是不容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针对青少年的特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形成一个比较系统,由浅入深,由低到高,互相衔接的教育系列,并纳入课程,坚持经常,才能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受到系统的法制教育,从而提高法律素质。

根据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纲要,在学生法制教育中,我们主要采取四项措施:

1、制定《育红中学法制教育实施意见》,确立法制教育的目标和重点。初中阶段的法制教育主要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基础教育,培养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的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高中阶段的法制教育主要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使学生基本掌握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中的基本法律和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学生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并根据这个重点,有层次,有阶段,有衔接地进行法制教育。

2、坚持上好法制课,使法制教育课程化。我们坚持每学年10课时,每学期5课时,每月1课时的要求,每月第一周班会上法制教育课,纳入课表,由班主任授课。为了提高教育质量,每学期集中搞两次法制课教研,确定内容,突出重点,统一进度,还聘请有关专家为教师进行辅导,交流教学经验,坚持校长、主任听法制课制度,定期开展法制课评优观摩活动,并将优秀法制课录像。把《预防教育》一书作为学生的必读书目,组织学生在认真阅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写体会和感想。几年来,共写出大量的阅读体会。为了检查学生的学习效果,学校每学期都要进行法制课考核,督促学生自觉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3、开展课外法制教育活动,做到课内外教育结合。为了深化学生的法制教育,我们除了认真抓好法制课外,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法制教育活动。使课内课外结合,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结合,提高教育效果。在课外活动中,坚持按照学生的年龄特点、思想实际、接受能力和思想品德发展规律,结合各学段教材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并与爱国主义教育,价值观教育,传统美德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有机结合,注重实际效果。主要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每学期举办“我与法”主题班会教育活动,运用主题班会的形式,让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自己与法律的关系,认识到每一个人都离不开法,从而加深对学法的认识。

(2)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教育手工报》评比展览。几年来,我们先后以宪法、刑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国旗法、治安处罚条 例等为专题,让学生编辑手工报,通过选材、设计、制作等过程受到法制教育,同时融知识、趣味、艺术于一体,增加学生兴趣,拓展学生的知识领域。在中央综治委举办的全国法制教育展览中有我校手工报展牌。同时我校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征文进行禁毒宣传,学校固定一块板报,专门进行禁毒宣传,每两周换一次新内容。开展了禁毒手工报展评活动,每学期召开“珍爱生命,拒绝”的主题班会,通过演讲、小品等形式进行禁毒教育与宣传。每年“6.26”禁毒日组织学生走上街道、社区宣传禁毒,另外还组织全校同学参观预防教育大型展览。

4、建立法律咨询室,为学生提供法律服务。学校聘请法律专家和律师做指导教师,为学生开展法律咨询,指导学生运用法律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和处理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整合教育资源,与社区教育相结合

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共同努力完成。我校在法制教育中的一个重要思路就是把学校的法制教育和社会大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与公、检、法、司和支教单位等各部门通力合作,使课堂内外,学校内外,家庭、社会各种教育形成合力,构建以学校为主阵地,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齐抓共管的新模式。

1、与所在的兴南街办事处和炮台庄派出所建立了学校、街道、派出所法制教育网络。三方签定了《街、所、校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共建安全文明校园的协议》,聘请兴南街综治办主任和炮台庄派出所所长为学校法制教育副校长,聘请10名炮台庄派出所干警为学生法制教育辅导员。三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为学生做法制教育报告,参与后进生的帮教工作。街办事处和派出所以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为重点,加强巡视检查,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和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学校、街道、派出所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网络健全,渠道畅通,实现了齐抓共管。

2、聘请公、检、法、司部门专职法律工作者和有关心理教育专家组成学生法制教育宣讲组。其主要任务是定期开展法制教育的专题研讨,交流法制教育的信息和经验,规划每学期法制教育讲座和系列教育活动,并充分利用这支雄厚的法制教育力量,使法制教育有声有色,质量不断提高,同时也为每学期法制教育课提供了师资保证。法制教育宣讲组形成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骨干力量,使学校法制教育有更多人参加,从多侧面进行研究。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学校内部教师的事,而且成为社会各部门关心的事,开创了各方人士直接参与学校法制教育的局面,加大了法制教育的力度。

3、在法制教育中,特别重视家庭法制教育。坚持开展“法制教育进家庭”,“家庭教育讲法制”的活动。

(1)每学期学校都要利用家长学校向家长宣传家庭法制教育,并实施“禁毒教育进家庭细胞工程”,定期印发《家庭法制教育》、预防宣传材料。召开家庭法制教育研讨会,法制教育进入家庭,提高了家庭教育的水平。广大家长把子女的法制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配合学校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

(2)为了进一步推动家庭法制教育,学校确定了100名学生家庭作为家庭法制教育的试点,并聘请这些家长为家长委员会委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法制教育的实践,及时总结在这方面有突出效果的典型经验。召开家庭法制教育经验交流会,请典型家庭介绍经验,使这项活动不断深化。学校、家庭互相配合,发挥各自优势,使法制教育更加扎实有效。学校把家庭教育作为研究的重要课题,作为深化青少上法制教育的突破口,作为构建法制教育新模式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3)评选教子有方的好家长。学校每学期都要根据家长法制教育的情况和学生进步的变化,评选教子有方的好家长,在全校家长会上表彰,以此鼓励和带动更多的家长关心子女的全面发展,注重对子女的道德和法制教育,以不断地巩固和扩大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效果。这项活动的开展,拓宽了学校法制教育的渠道,增强了法制教育的实效。如一名学生在自己的自行车丢失后,回家无意中对家长表示,再找不着,就弄一辆别人的自行车骑。家长抓住这一念头,说法讲理进行教育,避免了孩子因一时冲动而违法犯罪。又如一名学生不听学校劝阻,多次私自到网吧玩,在谈心室一名网友提出交朋友的要求,家长了解情况后及时进行法制教育,讲清盲目交友早恋的危害,避免发生不良的后果。再如,高一有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无意学习,提出退学求职,家长也表示支持。家长在收到学校印发的《法制教育宣传材料》后,认识到该生刚满16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家长督促他完成学业是一种法律责任,便主动与学校联系,共同做学生的工作,使学生回到了课堂,学习成绩有了明显的提高。

4、为了使法制教育更加生动,开展了创建法制教育基地的活动。在少管所、法院少年庭、司法局宣教科、街道综治办等地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开展现身说法,以案说法和法律咨询等活动,组织学生定期到基地开展法制调研活动,开阔他们的眼界,增强他们以法论事的能力。在寒暑假等学生集中在社会的时间段里,开展“做遵纪守法好公民”、“综合治理义务宣传队”等活动,引导学生不仅自己要遵纪守法,还要宣传法制,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