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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范文1
关键词:退休 养老 保险 并轨
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极为重要的制度安排,很大程度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成功与否取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成败,而养老保险制度既要富含效率,同时也应兼顾公平。然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之间由来已久的巨大差距一直遭受到民众尖锐的抨击,有失公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并轨,也不被大多数事业单位职员所理解,并轨进程缓慢,公务员也被排除在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之外,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剧。当前,大多数人对于“并轨”是不理解,因而难以赞同。本文从宏观层次,浅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于并轨中的难点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意义
1.从国家财政来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可以为国家减轻财政负担。第6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时上升2.93个百分点。这表明我国社会逐步迈入老龄化、退休人口比例持续增长,且国家每年为此承担的支出已超千亿,占财政预算比例逐年升高,较于稳定的经济增长来说,长此以往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而当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职员以及公务员收入水平较高,完全可以负担起养老金缴纳,对自身福利减少不大,较之全国庞大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员群体和公务员群体,可为国家减少一笔相当可观的社会保障支出。与此同时,随着社会老龄化和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为保证养老制度持续有效,提高退休年龄已是必然举措,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有利于这一政策缓步实施,减轻政治压力。
2.从统筹管理来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有利于全国统筹管理,规模扩大以降低管理成本和缓解缺口。尽管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建设已卓有成效,但距离全面彻底的实现全国统筹,以及解决实际中出现的各种可能问题,还有一段时间,事业单位职员和公务员群体的加入为平衡地区间的基本养老金账户提供助力,已退休的事业单位职员和公务员并不在改革范围之内,而在职事业单位职员和公务员的加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可在改革初期提高抚养比,提供大量的养老金积累,解决改革初期大量“老人”空账运行问题,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打下坚实基础,有利于制度的可持续。
3.从社会问题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事业单位职员和公务员同企业职工一样依法缴纳养老保险金,体现义务公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缩小不同退休人员巨大的待遇差别,体现收入公平,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尤其是公务员和企业职工退休后待遇的巨大差距,容易引起不同群体之间的社会矛盾,近几年,国家逐年提高企业职工退休金待遇,但仍与公务员群体天差地远,更因此而遭受民众尖锐抨击,并轨后,待遇差别将缩小,缓解矛盾。
4.从人才资源来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两者间的转移接续阻碍大为减小,养老待遇差别缩小,有利于人才的流动。按照产权经济学交易费用理论,交易成本的降低有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并轨后的好处之一就是降低人才资源的“交易成本”,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向。因此,当前的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由于不包含公务员群体,那么,即便是在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也将造成人才的固化,难以流动。
二、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难点
1.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就是削减自身福利,这也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因而在改革上必然存在自上而下的阻力。
2.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并不应仅仅是向企业养老保险模式对接,而是应与公务员群体、企业职工养老机制三种类型改革形成联动、对接。改革与并轨,并不只是制度革新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处理不好,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容易引起更大的矛盾。当前人社部对于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就引起了职员与公务员之间的矛盾,也造成了民众对于政府满意度的下降。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以及其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轨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现在才处于初期阶段,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改革与并轨是一步一步循序渐进的,也是从一部分先改革先动手做起,在这个长期的过程中,必然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导致公平的缺失,改革和并轨中遇到的阻力,也可能导致新旧政策的连续和过渡中产生新的问题。
三、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对策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首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就要做到一体联动,不可分割改革。否则,可能造成事业单位职员与公务员之间的矛盾,引起较之现行双轨制更为剧烈的矛盾。所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向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变时,应当是一体联动的,这是一个总的大前提,也是必要的条件。
2.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向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要像企业职工一样承担缴费义务,同样实行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一样的统账结合财务机制,退休金也分解成基本养老保险金与职业年金,采用双层结构代替单一层次,分别对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和企业年金。适当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使之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接近,逐步实现大范围的全国统筹,辅之以职业年金,力争做到机关事业单位职员和公务员退休待遇不降低,在公平的同时,也兼顾效率。在可行性上,以2012年深圳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进人员的养老制度改革方案为例,深圳市人社局局长王敏表示,经测算,在几个参数基本确定的情况下,改革后的事业单位职员养老金和现行的退休待遇大致相当。与此同时,还应放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与工资增长挂钩的机制,代之以与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一样的机制,减少两者差距,促进制度并轨。
3.健全完善《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在事业单位改革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纳入公务员群体,逐步推出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方案,依法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2008年3月,国务院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决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人社部于2009年1月公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但近年来改革进程缓慢,甚至停滞不前。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等专家看来,“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并不该仅仅是向企业养老保险模式对接,而是应与公务员群体、企业职工养老机制三种类型改革形成联动、对接。在对事业单位实行改革的同时,《社会保险法》等对公务员体系的养老保险改革语焉不详,这正是山西等5个试点省市多年来难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主要原因之一。”事实上,我国至今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有关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条文,因此,健全完善《社会保险法》,将公务员群体纳入进来,以法律为依托,严抓落实,必然能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
4.在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中,还应贯彻“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选择过渡办法”的原则,也就是说,老一代人无论是在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在企业,都不能待遇差距过大,而应当根据贡献、职级别与工龄等享受相应的待遇,新参加工作者无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职员还是企业职工,都应当按照同等的标准参加保险,并享受平等的待遇,而中人则可以凭其自愿选择,如此以尽可能减小改革的阻力,促进制度融合,最终实现制度并轨。
参考文献:
[1]赵艳秋.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及并轨研究[D].河北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范文2
1月28日,春节长假的最后一天,上海某高校的谭教授照例翻开报纸,当他看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下发,重点要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为试点省市”这条新闻时,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现年56岁的谭教授粗粗算了一下,如果以目前的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计算方法计算,4年后他退休大约能拿到目前工资的90%,也就是5000多元的养老金,但如果按企业人员养老金计算方法来算的话,则养老金只能拿到2000元左右,养老金缩水将超过一半。谭教授有些惴惴不安,甚至考虑是否要向学校申请提前退休。
改革缘于财政负担过重
有关方面在解释推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原因时指出,目前,超过千亿元的事业单位退休费令财政不堪重负。与统一归入社保基金账户运作的企业职工养老金不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一直以来都独立运行,完全由国家财政负担,因此不存在社保养老金入不敷出、空账运作等问题。然而随着事业单位退休人数的逐渐攀升以及其退休金的快速上涨,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对国家财政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而我国事业单位离退人员养老金年支出也由1990年的不足60亿元增至如今的远超千亿元。与此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工收入差距也呈扩大趋势。
人保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养老金只有1080元,尽管官方没有公布全国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均养老金水平,但其均值远远高于企业退休职工是毋庸置疑的。因此一旦施行改革,事业单位人员按照企业标准来发放,那么其养老金待遇则会大幅下降,而国家财政负担也将大大减轻。
另一方面,这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并行、区别对待的养老金计算模式也一直受到民众的质疑和不满,要求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的呼声此起彼伏。如今又恰逢全球金融危机,大规模政府投资和减税使得政府财政压力骤然加大,急需通过降低养老金支出来给财政减负,所以无论从理论上讲还是从实际情况出发,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问题,已经到了不得不下大力改革的时候了。
改革方案引起热议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方案一经公布,立刻引起了广大民众的关注。民众议论的焦点集中在公务员养老保险为什么不和事业单位人员同步改革。
有网友发帖称:说的是“为了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制度能够衔接”,但措施却仅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基本一致”,那“机关”呢,怎么就不提了呢?
事实上,在当前养老金金字塔结构中,居于最上层的是机关公务员群体,其次才是事业单位,而中央和地方关于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历次文件上也明确将“机关”和“事业单位”划为一类讨论。但如今却只动事业,不动机关。是何原因呢?
在腾讯网的在线调查中,大部分网民都支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同时更有高达67%的网民认为不但事业单位退休金应该下调,公务员的退休金也应该下调。
“支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改革需要在公平的原则下进行”,这已成为网民对养老金改革方案共同的心声。
渐进改革或成最终选择
此次人保部只是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出了原则性的意见,具体政策如何落实,还要由各地方政府决定。由于此项改革措施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因此试点省份之一的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在2月2日已率先澄清: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其退休人员养老金不会大降。业内专家分析,如果真像广东方面所说的,在推进改革的同时,事业单位退休金不会大降的话,则必然会出台“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办法。据悉,“职业年金”类似于“企业年金”,即以单位补充养老保险的方式补上社保养老金降低后所造成的“缺口”,从而实现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的平稳过渡。
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范文3
关键词:养老保险;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问题
中图分类号:F84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1-0088-02
一、中国养老保险待遇差距的现状
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由于制度的分割化,改革措施的覆盖面不全,使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差距已成为一个越来越突出的社会问题。
1.养老金待遇差距。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相近的退休金政策,退休待遇差距不大。1990年,中国企业、事业和机关职工年人均离休和退休费分别为1 664元、1 889元和2 006元,差距并不大。2001年分别为6 573元、11 324元、12 215元,企业退休人员的年均养老金仅相当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年均养老金的53.8%,相当于机关退休人员年均养老金的58%,差距加大。2004年,中国企业、事业和机关职工人均离休和退休费分别为8 081元、14 911元和16 532元,企业退休人员的年人均养老金仅为机关退休人员的48.8%,差距十分明显。
2.养老金替代率差距。养老金替代率是用来表示养老保险人在领取期的生活水平对领取前生活水平的替代程度,它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将每一部门的人均养老金与该部门的职工平均工资相比,即为各部门的平均养老金替代率。1995―2002年,事业单位的退休金替代率在103.03%和92.11%之间波动,机关单位的退休金替代率由94.46%上升到104.56%,企业单位的替代率由1995年的77.3%下降到2002年的59.28%。到2004年,中国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养老金替代率分别为52%、90%和93%。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因
社会上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因有两种看法:
1.为财政减负。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自2003年开始,中国60岁以上人口达1.3亿人,占人口总数的10%,按国际通行标准,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关系民生的议题,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而目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超过3 035万人,几乎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80%。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由此可见,在供养事业单位人员方面,随着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将会越来越重。由此,很多人都认为,国家是考虑到财政压力的因素,才首先从人数最多的事业单位开始试点改革。
2.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和统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员工福利与社会保障学系主任王国军说,不排除财政压力这方面的因素,但是从积极的方面来看,此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主要还是将分割化、碎片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整合起来,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寻求社会保障制度内部的公平和统一。
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人认为是为财政甩包袱,有人认为这是大幅度降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水平,这都是误解。胡晓义指出,改革一是要解决由单位保障变成社会保障的问题,在全社会范围内统筹互济;而是要解决权力和义务对等的问题,鼓励大家更好地做贡献,多缴费,长时间缴费。国务院在研究试点时的原则是“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度,新人新制度”,“就高不就低,逐步过渡”。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上海、浙江、广东、山西、重庆五个试点省市已做好启动准备工作。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但政策中的一些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1.改革方案缺乏执行细则。由于此次改革范围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涉及人员超过3 035万人,应慎重行事,方案有很多值得认真思考的地方:缺乏细致的分类指导,事业单位还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如何区别对待不明确;配套改革措施不明确、不细致,简单沿用企业养老保险改革的办法也有失偏颇。
2.决策者排除于改革之外,有失公平。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有利于破除社会保障制度长期存在的不合理的制度分割、各行其是的“碎片化”现象。引发多方质疑的一个焦点是,这次改革的设计者――公务员群体本身未能成为改革的对象,使公众对改革所能达到的公平性,产生了疑虑。即使改革必须始于事业单位,最终要把公务员纳入,也应有一个详细的改革时间表,应让公务员一起参加改革,公务员身先士卒,可取信于民,减少社会阻力,赢得全社会的支持。
3.事业单位养老待遇可能下降,使改革方案是否会面临巨大的社会压力。据专家测算,如果“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按照企业模式计发”,一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职工资是每月5 000元,假设他的工龄是35年,按现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计算,他退休可拿到4 000元左右,而换成企业模式发放,养老金只能拿到2 000元左右。这意味着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要少拿一半左右。以事业单位为改革突破口,将会有约3 050万人的利益容易受到损害,改革的阻力可想而知。虽然胡晓义副部长表示改革方案原则之一是养老金“就高不就低,逐步过渡”,但是就高的政策依据、操作依据又是什么呢?
4.新制度的实施会不会影响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性质。事业单位是中国特有的产物,大致分为行政类、服务类、经营类。近些年,随着大势所趋,事业单位被逐步剥离了行政职能,开始向“公共服务”本位回归。在此趋势之下,公益类事业单位由于“去市场化”要求,不能分享市场化潮流的丰厚收益,职工收入一般普遍偏低。一些发达国家把国立学校、医院纳入到公务员系列,其目的之一是为了遏制以营利为目的,体现为公众服务的性质。中国把公有的学校、医院排斥在公务员之外,现在还要退休金企业化,其结果可能会推动新一轮的追求“利润”,教师、医护人员等为今后能有体面的退休生活,会想方设法多获取钱以备后用,其结果必然影响中国公共事业的整体发展。
四、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改革方案应该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细化改革方案,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指导。新方案应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基金缴费机制。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养老保险费应从国家对事业单位拨款中分列出来,部分用以支付应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余部分用作适当增加职工工资,以保证个人负担其部分养老费时,不至于降低生活水平。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由财政负担的经费中,也应当列出养老保险基金的相应比例,用于缴纳职工的部分养老保险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则应比照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办法,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
2.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实现改革方案的公平性。作为社会安全稳定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公平性是第一位的,它本身就是为了平衡社会收入和财富差距而建立起来的,将拥有政府公权优势地位的群体纳入改革方案,将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社会的和谐,减少改革方案的阻力。
3.实行更高层次的统筹,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进而保证事业单位养老待遇不降。统筹层次的高低与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的大小成正比。实行更高层次的统筹,是一种解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体制实行县级统筹、本级财政平衡收支的制度。这种制度统筹范围小、层次低、基金管理分散、收益率低、抗风险能力弱。我们可以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各县(市)区之间财力上的差异,建议省政府考虑在适当时间实行省级统筹,提升统筹层次以增强养老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4.事业单位运营市场化,同时政府加强对公益事业的监管。如果既要体现养老政策的公平一致性,又要保证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性质,那么政府的“掌舵”职能和事业单位市场化运作的“划桨”职能相对分离就非常必要了,政府掌舵能力建设对防范和控制公共风险具有关键性的意义。具体措施有:(1)建立相对独立的监管机构,确保制定出的公共政策与政府所代表的公共利益相一致;(2)突出监管价格,确保价格管制的透明性与公用事业定价的科学性,既要让经营者赚钱,又不能让价格过高,否则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编.中国劳动统计年鉴[K],2005.
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范文4
保险改革既势在必行,又任重道远。如何在全力支持事业单位推进改革和尽量保障广大群众基本利益这两个方面,搭建一座和谐桥梁,实现二者的双赢?带着这样的思考,我选择了农林渔工的养老保险改革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和认真解剖。
一、情况复杂市直事业单位农林渔工主要分布在*林场、*林场(即市林科所)、市农科所和市水产良种场四家单位,共445人,其中在职农林渔工256人,已退休农林渔工189人;市农科所还有移民农工144人,其中在职115人,已达退休年龄、人事未办理退休手续29人;其中市水产良种场20名渔场工人已于20*年12月按工龄每人每年1209元,另加1万元养老保险费实行了“买断”。未参保的农林工人数较多,情况复杂。
1、政策依据不足。全省是从*年元月起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依据是*文件,只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全民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和人事、工资关系挂靠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在人才交流机构的人员为参保对象,而农林渔工不属于此参保范围。但这四家单位的农林渔工相继进入被冠以“事业单位性质”帽子的事业单位工作,因而不属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致使这些人一直被排斥在两个养老保险之外。他们强烈要求比照同单位职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但政策依据不足,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国没有统一的政策,全省仍处于试点阶段。
2、改革方向不明。当前,全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尚未出台,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职能性、社会公益性和生产经营性三大类的改革方向尚未确定。市农科所是我市唯一正处级差额拨款的农业科研机构,改革走势不甚明确。市林科所也是我市唯一科级差额拨款林业科研机构,市政府已于20*年将*林场、*林场确定为公益性林场,拟由市林业局主管转交市建设局主管,市政府已委托市建设局拟定接收方案。
3、身份参差不齐。这些农林渔工中既有建场初期的老资格,可以追溯到50年代,又有自然增长的;既有棉科所、旱科所和农科所合并而来的,又有从外地移民而来的;既有下放知青,又有从外省区调入的;既有编制部门签发编制计划、劳动部门批准招收的,又有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既有按事业单位固定职工管理的,又有分配给土地按农民对待的。若按资历深浅、年龄大小、进场时间长短确认其身份,无法做到公正、公平,相关职能部门也不好操作。
4、收入来源不一。*林场每年财政拨款105万元,无自营收入,人平每月338元。*林场每年财政拨款104万元,自营收入15万元,人平每月661元。市农科所每年财政拨款120万元,科研经费10万元,人平每月374元。水产良种场每年财政拨款10.5万元,自营收入5万元,人平每月431元。
5、参保成本不低。如果比照同单位固定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在职人员月平918元作为缴费基数,现行缴费比例27%,离退休人员月平1*2元养老金标准,仅对*林场、河洑林场和市农科所进行测算的结果表明,这三家单位246名在职农林工月缴养老保险费60973元,179名退休农林工月支养老金181148元,每月收支两抵缺口12*75元,全年收支缺口1442100元。现有在职农林渔工年龄普遍偏大,收支缺口会呈直线上升趋势,给同级财政背上沉重包袱。类似这部分农林渔工,部分区、县(市)还有近2000人,牵一发而动全身,势必引起连锁反应。
二、问题突出
1、参保无门。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之初,农林渔工的问题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于国家、省均无明确政策,一直被耽搁下来。近几年,这部分农林渔工一直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反映,希望能按*文件精神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也积极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汇报,至今未能很好解决。
2、生活无助。这些农林渔工虽然高高兴兴地在人事部门领回了退休证,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退休待遇;虽然按时,却不能足额领取退休费,仅为正常退休费的57%左右,*林场和河洑林场农林渔工人平退休费分别为450元、600元,市农科所最低,仅为200元,该单位移民农工到退休年龄,只能享受一次性补助300元;*林场在职不在岗的农林工,单位仅仅发给每月50元生活费,远远低于城镇低保水平。
3、心理失衡。这四家单位的国家干部、固定工和合同工都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其中*林场已实行了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人平领取基本养老金分别为975元、1243元、1077元和845元,而退休农林渔工(除水产良种场退休渔工外)仅为450元、600元、200元,对比同一单位农林渔工退休费相差一倍以上,最多的相差5倍以上。收入差距过大,心理严重失衡。
4、缴费无力。*林场、河洑林场和市农科所的246名农林工,全年需缴纳养老保险费731676元,而已参保的国家干部、固定工和合同工每月需缴纳养老保险费33476元,全年需缴4*712元,两者合计共缴纳养老保险费1133388元。若将移民农工计算在内,全年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150万元以上,仅凭这几家单位现有财力是难以承受的。
三、积极应对
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范文5
按照中央和省部署,今年,我市将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市县两级将通力配合,制定好方案,积极稳妥实施;
将研究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修改完善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管理办法,落实全省统一的《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推动多险合一经办,各县(市)区“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3月底前将全部上线;
探索将离退休生存认证、失业人员报到延伸到社区管理,开展退休信息提前认定试点;
鼓励探索柜员制管理服务模式;
完成扩面征缴任务,逐步实现用人单位全险种参保、全员额参保;
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范文6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中,将相关人员明确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三类。总体的原则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实行过渡的办法”。具体来说,对改革实施前已经退休人员,也就是2014年9月30号之前退休的人员统称为老人,仍按照过去的原待遇不变。而“新人”是指,改革后,也就是2014年9月30号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他们将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一致。
而2014年9月30号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就叫做“中人”,他们的养老待遇发放,相对而言,最为复杂。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科长 仇义明:中人养老金实行新老办法比对,就是用2014年9月30号之前本人的工资为基数,用老办法计发待遇,如果是老的办法高就按照老办法发,新办法高就按照新办法。
人社部门表示,对待“中人”将采取“逐步过渡”政策。一是在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同时,要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设定10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计发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部分有所限制。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科长 仇义明:但是新办法如果高了还有一定的限制,第一年发高出部分的百分之十,第二年发高出部分的百分之二十,以此类推,一直到2024年,以后退休的人员就全部按照跟企业统一的养老保险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