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审计存在问题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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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审计存在问题

农村合作社审计存在问题范文1

[关键词]农民 合作社 扶贫

[中图分类号] F3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6)10-0058-0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扶贫开发使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这种依托外在能量的的贫困治理虽取得辉煌成果,但实际上尚未真正激发贫困地区的内在发展活力使得扶贫工作具有较大局限性。因此要取得扶贫攻坚战的伟大胜利,必须发挥其内在动力,即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想要发挥贫困群众的的主体作用,就需要一个载体,而农民合作社无疑是贫困农民通过自身努力彰显主体性、提升自我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创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模式的最合宜、最合意的组织化形态。

1 农民合作社参与扶贫的理论探索

吴定玉(2000)认为农业合作社可以解决部分地区贫困的根源、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贫困户收入。同时合作社具有确立农户独立人格、协调农户与龙头企业、作为政府反贫困计划组织支撑的功能,因此农业合作社是反贫困最有效率的经济组织,。韩国民、高颖(2009)基于西部地区参与式扶贫与农民合作社的互动研究,指出西部地区参与式扶贫所面临的困境、合作社发展障碍,提出“整村推进+合作社”的反贫困模式。吴彬、徐旭初(2009)通过对合作社的益贫性及其机制研究发现,合作社能够为贫困户提供市场进入、价格改进、特色服务、收益返还、民主管理的利益。但是由于合作社成员内部的异质性和面对农业产业化的外部压力,削弱了合作社的益贫功能。王章陵(2011)通过对德国RCH合作社的基本情况、经营管理分析,提出中国扶贫合作社应当借鉴其明确产权、落实责任,加强民主管理,严格财务审计,联合发展,加大培训、提升管理层素质的经验。齐桂亮(2011)在对欧美传统合作制度探索中,指出合作社较其他组织而言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中国扶贫政策应该采用并完善相应法律法规。牟永福、刘娟(2013)在贫困农户合作机制研究中指出目前贫困户之间的合作主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互助社、农村经纪人三种形式,这些形式对于解决贫困户的资金、技术、销售需求有积极作用,同时有利于创新贫困治理结构,但是依然存在一些弊端需要进一步改善。Roland Gau(2014)认为以社区为基础的合作形式取得扶贫效果的关键是基于以市场导向为目标。刘宇翔(2015)通过对欠发达地区农民合作模式的探究,阐述了其动力机制、作用、特点,主张合作社发展资源与扶贫资源进行有效耦合,推进合作社与扶贫协调发展。

2 农民合作社参与扶贫的实践

秦亚芹、张燕青(2013)以芍药村“8+2”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通过对其内涵、特点、运行机制、可行性分析,得出其扶贫模式取得重大成效,对于合作社扶贫功能具有借鉴意义。陈琦、何静(2015)通过QZB茶叶合作社的案例分析合作社为什么参与扶贫行动、如何配置扶贫资源以及如何带动贫困农户的问题,认为合作社参与扶贫行动是其经济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综合考量,政府资源的市场配置有利于提升扶贫效应、增加益贫效果,对于贫困户采用“参与式”直接带动+“发展式”间接带动模式。许军涛(2015)以H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分析了其在贫困治理中的参与过程和参与机制,并进一步揭示出合作社参与贫困治理的困境,指明了其参与贫困治理的行动方向。MesfinTilahuna(2015)通过埃塞俄比亚案列分析加入乳香合作社对于农民增收与减贫的影响。许俊鹏(2015)以克山县扶贫资金与农民合作社“联姻”模式为例,认为通过扶贫资金对合作社的注入,合作社资源和扶贫资金有效整合,让贫困户在合作经营中获得更大收益。

为了缓解贫困地区生产发展中的资金短缺问题,各地纷纷成立了扶贫互助合作社。扶贫互助合作社试点工作至今已有10年,多数学者基于个案分析其构建、运转等,并对成功建社与运转的合作社加以总结分析,以期对后来成立的扶贫互助社提供借鉴与指导。

袁宇星等(2012)以扶贫资金对贫困户瞄准度、扶贫资金使用效率、资金安全性、农户参与度4个指标分析了罗田县互助资金合作社的运作绩效,得出结论并提出相应建议。高杨、薛兴利(2013)通过对山东省互助社的分析,认为山东农户(贫困户)参与度较高,互助社组织管理与经营均运转良好,已初步显现出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的探索与实践具有典型的借鉴与启示。黄磊(2012)以易县扶贫合作社的实践为例,认为GB模式在中国本土化发展具有广阔空间,同时市场化运作的金融扶贫机构是可以自我生存和发展的。王鑫斌、张楠(2013)通过对易县扶贫社发展现状、发展瓶颈、发展出路分析,认为扶贫社在解决农民贫困、减少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朱佳佳、阎一鸣(2014)通过对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运转模式、扶贫效果、存在问题、解决方法进行了研究,认为其可以增加贫困户收入、扩宽致富路径。王海净等(2016)从可持续性发展能力与扶贫成效两方面分析易县互助社的发展情况。

3 研究述评

通过对农民合作社参与扶贫的梳理发现,多数文献集中在合作社参与扶贫的理论探索,同时通过个案分析农民合作社参与扶贫的实践及其作用。但是现阶段合作社参与扶贫研究多集中在资金合作社,多侧重农村合作金融减贫的研究,而缺乏对于传统的农民合作社(农村合作组织)贫困治理的探索。

参考文献

[1].吴彬、徐旭初,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益贫性及其机制. 农村经济, 2009(3): 第115-117页.

[2].齐桂亮, 欧美传统合作社制度对扶贫政策的启示. 企业技术开发, 2011(22): 第58-59页.

农村合作社审计存在问题范文2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5-000-0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信用社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信用社逐渐失去了合作组织的本质特征,已经难以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行业的不断改革,推进股份制改革已成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向现代金融机构转变的现实路径[1]。国务院于2003年下发了《深化农商行改革试点方案》,该方案就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问题及自有资本不足等问题提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经营方向、服务模式等进行了试点改革。

农村商业银行是合作伙伴建立在相互信任、自愿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在法律的许可下提供面向特定区域的金融服务。农村商业银行主要由农村信用社演变而来,有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9月末,全国共组建农村商业银行659家。农村商业银行得到很大发展,但多数农村商业银行在其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对农村商业银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农村商业银行对其自身进行准确定位,为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注入活力,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发展存在问题分析

1.股权比较分散,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

由于农村商业银行多数是在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就其产权制度以及法人治理结构与规范化的股份制银行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农村商业银行改制过程中,为了平衡各股东间的利益,以往很多信用社的股东直接转型成为农村商业银行的股东,自然人股东数量多,总体持有的股份较少。此外,一些银行为了实现央行的兑付,通过投资股、分红、优惠服务等方式吸引了大量自然人股东,增资扩股,由于入股起点金额低,这就很容易导致自然人股东数量增多,股权比较分散。多数中小股东由于金融及管理知识欠缺,缺乏行使权利的积极性,难以对农村商业银行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

2.对农村地区的扶持力度较小,“三农”服务宗旨弱化

农村商业银行是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力量,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农村金融机构应该充分发挥其作用,为农村地区、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但由于农业固有的弱质性,农业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占有弱势地位,农村商业银行对农村的贷款收益相对较低,而盈利是金融机构的基本要求[2]。因此,一些农村金融机构在实践中对农村市场的扶持力度相对较小,它们的主要业务对象通常是城市,这就背离了农村商业银行重点扶持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服务“三农”的宗旨。而农村商业银行在开展城市业务过程中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竞争力不强,这也对农村商业的发展带来很大限制。

3.开展的业务品种单一,缺乏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由于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历史较短,多数农商行普遍缺乏创新力,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开展的业务品种相对单一,其盈利主要依靠存贷款利差,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力明显不足。另外,当前农村商业银行由于多数是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起来,多数职员专业素质较差,思想较为落后,缺乏创新力。多数农商行缺少现代金融人才,尤其是一些基层的管理人员不能摆脱小农思想,没有先进的理论知识作依托,管理方式落后、程序繁冗,工作效率低下,严重影响了客户满意度,制约了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

二、我国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引进现代商业银行的管理理念,强化法人治理结构的统一

随着农村商业银行的不断改革与发展,农商行的服务范围逐渐扩大,为适应市场发展要不断引入新的管理理念与方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建立现代审计制度,促进农村商业银行的深入发展。为明晰产权、落实风险责任,适应市场发展,在农村商业银行改革中进行股份制改革势在必行。要适当调整股东结构,统一法人治理结构、集中股权,提高单个自然人和法人持股的比例上限,使内部管理架构逐渐趋于完善,明确权责范围[2]。

2.坚持立足农村市场,贯彻落实服务“三农”的宗旨

农村商业银行是为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以农村市场为背景的一种金融机构。追求盈利是金融机构的特性,但农村商业银行由于特有的属性,在兼顾自身发展的同时,要避免由于盲目追求高额盈利而脱离农村市场情况的发生。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农商行服务对象及服务范围不断扩大的基础上,不能脱离其服务三农的宗旨,农商行要将自身发展与农村经济的发展相结合,寻求政策与市场的最佳结合点,不断挖掘创新点,明确经营目标,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3.加强银行职员综合素质的提升,提高产品创新能力

人力资源素质是企业竞争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离不开人员素质的提升。随着农村商业银行服务范围及对象的不断扩大,客户业务需求的不断增多,这就需要银行工作人员转变传统观念,推陈出新,加强自身业务素养的提升,积极充电学习,提高业务服务水平,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同时还要积极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及管理人才,为农村商业银行注入新鲜的血液,为农商行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同时要加强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加强对外合作,拓展业务合作,实现地区性及业务性的互补,使产品交叉销售,适应用户的要求,促使农村商业银行的全面发展。

三、小结

农村商业银行凭借其灵活的机制、高效的运营效率,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以及农村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持。农村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随着我国对农村商业银行扶持力度的增加,农村商业银行将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为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农村合作社审计存在问题范文3

【关键词】金融机构;新农村;生产能力

前言

在我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金融机构在其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是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资金的重要支撑。就目前我国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和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而言,金融机构在应用过程中仍存在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本文关于金融机构应在建设新农村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研究,主要体现为实践性研究意义,文章中通过对金融机构应用于新农村建设中的问题分析,探讨了具体改善金融机构的应用对策,并从不同方面重点阐述了金融机构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应发挥的实际重要作用,可以使各行业人们和学者深入了解金融机构的重要性,具有实践性研究意义。

一、金融机构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机构的体制存在失衡现象

金融机构作为重要的资金支持单位,对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就目前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而言,其在建设系农村过程中仍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相应的问题。就某种角度而言,金融机构的体制存在失衡的现象,根据对当前金融机构发展的现状调研总结发现,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的调整,目前社会中的各金融机构在其发展中,均主要呈现出集约化经营和信贷集中经营的特点,基本上退出农业的金融市场。虽然农业银行在新的发展形势下确定了股份制改革的创新发展方向,但是其创新发展后的效果如何仍需进一步观察。以农业发展银行为主要类型的金融机构在发展中,受体制的影响因素,只能够实施专门的农业信贷业务,逐渐使金融机构在发展中呈现出失衡的现象。

(二)金融机构的资金存在抑制现象

金融机构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仅具有体制失衡的问题,同时也具有资金存在抑制的问题。就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而言,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特点仍主要以抑制为主,基本上体现为,第一,农村金融市场在其市场开发过程中,开发深度有限,农村周边的金融机构相对较少,尤其在相对偏远的地区,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支撑点,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的重要保障。第二,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相较于城市金融市场的发展而言,仍存在较为落后的趋势,因此在农村金融交易市场中,金融手段也普遍落后,城市金融市场中的证券交易等无法深入到农村金融市场,从而出现金融抑制。第三,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决定了资产质量的低下,提高贷款的门槛以减少农村贷款风险,逐渐成为农村金融机构市场的发展趋势。

二、提高金融机构在建设新农村应用水平的措施

(一)加强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的完善

通过对金融机构应用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发现只有深入了解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并根据金融机构的发展情况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针对性的防护措施,才可以不断促进新农村的建设。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提出了加强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的完善措施,首先,针对农村金融机构而言,要深入调整农村发展银行的职能定位,以此使其能够充分发挥基础性财政作用,对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各项目进行资金扶持,包括新农村建设的医疗事业、教育事业以及环境保护等。其次,发挥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业银行的作用,在诸多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新形势下,要重点突出农业银行的的地位,并强调农业银行支农的重要性和作用,以此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机构的作用。再次,加强对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的组建,包括建立农业风险基金会,保险公司和风险基金会的组建,主要是加强对金融资金的管理,有效提升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对相关风险的防范和抵御能力,可以充分解决因自然灾害,导致农村收入不断下降的问题。最后,要加强对信用社的深化改革,产权制度的改革对于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通过建立现代法人的形式,实现对农村信用社产权的改革,提升农村信用社的运营能力。通过上述措施,能够充分加强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的完善,全面促进系农村建设。

(二)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作用

提高金融机构在建设新农村应用水平过程中,不仅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的完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作用。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资金支持点,对农民生活收入的提升、农产品生产力的提高具有重要的影响。从某种角度而言,许多农村在发展进程中,农村信用社已经成为农村贷款供应的最主要来源和渠道,诸多农村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为农民提供的贷款,已经占到县域农业贷款的75%左右。根据当前金融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金融资金抑制问题,农村信用社支农的力度存在明显的不足,因此必须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作用。第一,在发挥农村信用社过程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要根据不同地区农村的实际发展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农村信用社股份制造改革,通过成立股东大会和监事会的形式,实现农村信用社的多元化管理。第二,农村信用社发展过程中,要给予其一定的政策支持和扶持,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应优惠政策,诸如适当降低税率和减免营业税等,提高农村信用社的应用率和作用。第三,建立相对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监督管理人员应由选举产生,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资金支持数额进行统计和审计,以此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金融机构在建设新农村中应发挥的作用探讨

(一)提升农民升入

金融机构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应发挥其具体的作用,首先体现为要提升农民的收入。在金融机构发展进程中,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机构应用于新农村建设中的关键资金支撑点,通过对新农村建设中资金实力的提升,完善金融机构的机制,充分实现金融机构与政策之间的有效结合,从而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提升农民的收入。第一,在金融机构应用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充分推进小额贷款业务,将服务对象由传统的耕种拓展到农产品种养和加工类经营的农户,并提高农户的贷款金额,实施最高上福利率以控制优惠利率,以此实现对农户的贷款资金支持。第二,加大对农产品类企业的资金支持,诸如农产品加工类型企业和涉农类型的企业等,以工业促进农业,以农业带动工业,促进新农村的全面建设,从根本上提升农民的收入。第三,充分解决农产品企业发展进程中的相关资金需要,提高农产品在农产品市场中的市场竞争力,以信贷贷款为主要的方式,促进农产品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性,提升农民的收入。

(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金融机构在建设新农村发展进程中,不仅可以发挥提升农民收入的作用,还能够发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作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是十分重要的,金融机构发挥此项作用的关键点体现在,其通过对农业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的资金支持,实现对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首先,要将加强对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设备的金融支持,目前农业综合生产在发展建中面临着诸多艰巨性的任务,在此新的形势下,只有始终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才能够充分发挥其贷款作用,为农业综合开发提供有力的贷款支持其次,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设备的投资力度,通过加快对农业综合生产的进度评估,将新农村建设进程中需要的资金追加至贷款额度中,列入专项的贷款计划。最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信贷资金激励机制,建立相应的风险贷款补偿机制,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业发展银行可以通过农业金融市场,开发建设长期债权,引导社会资金流入农村,从而达到发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作用。

(三)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金融机构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的作用,也体现为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从不同方面促进新农村的全面发展。金融机构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的公共事业作用主要体现为,第一,为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奠定坚实的基础,金融机构要加强农村地区生源的助学贷款招标范围,对于农村地区的生源,国家在招生贷款方面应将范围扩大到各商业银行中,充分动员金融机构的服务资源,对自愿返乡的大学生实施一定的助学贷款政策和优惠政策,教育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共同承担起对教育公共事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第二,为农村医疗机构的创新和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医疗事业的金融机构资金支持主要以保险公司为主,开办农民医疗救助险种,将健康保险作为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的补充。第三,可以对农村信息网络电视、广播电视等收取相关费用,作为贷款的支持点。

(四)缩小城乡差距

缩小城乡差距是金融机构应用于新农村建设中,最为主要的目的之一,同时也是其应发挥的重要作用。金融机构在新农村建设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深入实现缩小城乡差距的目的。首先,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充分重视金融机构的重要性,将金融机构的网点布局,纳入到新农村建设内容中,对邮储、农村信用社等布点实施规划,主要是从方便金融服务的要求出发,对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金融机构实现适当竞争的同时,也避免了恶意性的竞争。其次,在国家相关财政部门逐渐淡出扶贫建设的新形势下,包括农村信用社在内的开发性银行,应充分发挥其政策性特点,实现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扶持,包括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对小型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最后,要在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下,实现对民办养老所等机构的建设,使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等同待遇的金融服务工具,继而缩小城乡差距。

四、结语

在经济发展逐渐呈现全球一体化的新形势下,国家加强对新农村的建设,并通过金融机构资金支持促进新农村的发展,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是十分重要的。金融机构在其发展进程中,能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从而从不同方面促进新农村的建设。本文主要从融机构体制失衡和金融机构资金抑制等方面,展开对金融机构应用于新农奴才能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同时从加强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的完善、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作用等方面,探讨提高金融机构在建设新农村应用水平的措施,最后从提升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农业公共事业等方面,展开对金融机构具体应发挥的作用研究。期望通过本文对金融机构和新农村建设相关问题的分析,可以为日后促进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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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廖芳.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电子银行的可行性分析[J].时代金融,2013,03(2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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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冰清,江永红,王平.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问题研究[J].西安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05(02):114117

[5]于乃书,刘馨阳,刘丹.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中的主体行为分析及激励机制构建[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5,04(10):4351

[6]贾晓辉.浅谈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作用[J].人力资源管理,2011,07(02):140141

[7]蔡敏.农村金融服务现状、问题及建议――黄梅县金融服务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调查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02(07):4849+59

[8]丁竹君,尚康.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问题与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2013,03(09):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