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贸易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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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贸易论文

技术贸易论文范文1

目前,发达国家仍然在不断升级质量检验标准,检测项目也越来越多。例如,美国是世界上食品标签要求最严格的国家之一,食品标签多达22种,且逐年修订补充。美国要求所有包装食品应有食品标签,膨化食品还要有营养标签,必须标明至少14种营养成分的含量。再如日本,从前设定的进口农产品残留物限量标准是63种2470项,而今年实施的“肯定列表”则新增了51392个限量,涉及264类食品中的734种化学品残留,同时禁止使用15种农药、兽药,这使得农产品检测项目成倍增加。日本是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大市场,占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总量的32%,“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大幅抬高出口技术门槛,直接影响我国近80亿美元的农产品出口额,涉及到6000多家出口企业。

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对进口农产品形成了通常所说的“绿色壁垒”。绿色壁垒主要包括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检验和检疫要求、“绿色包装”和标签要求、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自愿性措施、生产和加工方法及环境成本内在化要求等。动物福利问题则尤其为欧盟所重视,例如,鸡场饲养密度一般为12只/m2,欧盟却提出每平方米只能养10只,理由是密度太大,鸡会感到不“舒适”。由此养殖成本增加,形成贸易壁垒。

最典型的就是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这一直是国际争论的焦点。美国由于占据转基因技术的制高点,对转基因食品的推广持积极态度,而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则坚决反对,由此也引发了有关转基因农产品进口管理措施的讨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呈日益升级的趋势。例如,日本自2003年起在全国推行“大米身份认证制度”,即凡进入日本国内市场的大米必须标明品种、产地、生产者姓名和认证号码等,否则不允许销售。“大米身份认证制度”推行之后,日本各地又对新制度“层层加码”,把认证范围推广到蔬菜,要求市场上销售的本地蔬菜都必须有认证标志。对中国蔬菜等农产品来讲,今后进入日本市场将更趋困难。

近年来,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直接使中国农产品出口遭受巨大损失,其扩散效应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计。据商务部统计,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影响,造成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出口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国外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探析

1.国内自身原因:(1)农产品自身存在质量问题。我国人口众多,人们环保意识比较薄弱,农产品的生产及其加工品存在诸多安全隐患。(2)政出多门,监管不力。我国农产品安全管理涉及经贸、工商、卫生、质检等多个部门,由于存在多头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不力,造成权威不足,收效不明显。(3)农产品和食品质量管理,标准化与认证体系建设滞后,食品安全的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不接轨,检验技术和检验手段也有待改进。(4)农产品和食品生产以小规模个体农户为主体,加工企业规模不大,技术含量不高,竞争实力不强,战略经营的理念和市场营销能力比较薄弱,对国际市场的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的动向知之甚少,不能适应快速多变的国际市场需求。

2.国际方面的原因:(1)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的需要。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廉,生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有一定的成本比较优势,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此外,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各国在关税和市场准入方面也逐步放松,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传统关税门槛因此随之降低,这就为我国扩大农产品出口创造了更宽松的环境和条件。(2)消费理念的转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改善生活质量,越来越关注保护环境。相应地,人们的消费理念也就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健康型”转变,对营养、健康、卫生、无污染的安全食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绿色消费正成为世界性的消费潮流。(3)国际标准在SPS协议和TBT协议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各成员国都在积极援引WTO协议和国际标准进行贸易交涉。但是,迄今为止,在国际标准制定过程中,发达国占据主导地位。

3.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

(1)大力发展绿色产品,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

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当务之急是要从源头抓起,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强全过程监管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和保证食品安全。绿色食品生产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通过对农产品生态环境和生产过程中投入物的控制来对农产品进行品质管理,能有效地提升农产品品质,成为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有效措施。

(2)建立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的专门机构

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有必要设立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的相应机构。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研究实施重大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我国技术性贸易领域多边、双边合作与交流中的重大问题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立场;承担建立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的工作等。这有利于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有利于企业形成合力,联合作战;有利于部门间、行业间、企业间加强沟通,在应对技术贸易型壁垒上收到良好效果,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

(3)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建立和完善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应对农产品出口技术性贸易障碍的技术保障。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需要组织专家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修改、完善我国的农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标准水平,推动我国食品工业加快发展速度,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4)加大WTO/TBT、SPS人才培养力度技术性贸易措施涉及方方面面,影响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国内外贸易等各个环节的众多企业及中介组织、政府管理部门、消费者自身。所以,要应对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客观上需要有一支熟悉WTO规则,尤其是WTO/TBT、SPS协定、WTO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国际标准、指南、争端的人才梯队。因此,必须依据新的形势,尽快培养相应地专门人才,立足长远,为实施农产品走出去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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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童霞.基于绿色壁垒导向的中国出口贸易发展的路径选择[J].国际贸易问题,2006,(2).

技术贸易论文范文2

1.1买卖双方拥有的运输实力是选择贸易术语的先决条件对于买方来说,若在卖方国家设有办事处,办事处可以妥善处理运输事宜,并可以找到价格合理、有信誉、有保障的运输公司负责运输,则可以选择EXW术语进行物资采购;反之,则不要选择EXW方式采购物资;对于卖方来说,若对于买方国家运输条件、运输渠道比较熟悉和了解,或在买方国家设有办事处,可以选用DDP方式交货,并且这种交货方式对于买方更具吸引力和投标竞争力,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运输实力,选择其他运输方式,如FOB、CIF、CIP等贸易术语。在实际操作中,FOB和CIF是对买卖双方都比较适合经济、可操作的术语,运用也最多。

1.2货物需求时间是选择贸易术语的又一决定因素货物的需求时间即交货时间是物资价格构成的主要因素之一,在选择贸易术语时,应全面考虑。货物的需求时间紧急,则运输价格变动风险较小,选择贸易术语时,根据买方具备的其他条件,进行选择;货物的需求时间较长,运输价格变动风险较大,当处于运输价格上涨时,可以选择由对方承担运输费用的贸易术语成交。如采用CIF、CIP等C组贸易术语采购进口物资;采用FOB等F组贸易术语采购出口物资。若采用买方负责运输的贸易术语采购某种物资时,则一定要将运输费用及运费可能上涨的因素考虑到物资成交价格中去。

1.3有利于规避风险是选择贸易术语的根本原则除了考虑成本因素外,还需考虑风险。如果承担海运,出现风险之后虽然有保险赔付,但对贸易双方都会产生影响。这样的损失虽然会有保险补偿,但采购方因为不能按时收到货物受到的影响可能会比得到的保险补偿还大,所以在选择贸易术语时注意规避风险显得格外重要。在国际贸易中,供方交货一般都要经过长途运输,而且运输方式复杂,遇到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可能性也较大,特别是出口国遇到战争或人为障碍或破坏的地区,则运输途中风险更大。因此买卖双方在选择交易术语时,必须根据不用时期、地区及运输线路和方式所能预测的风险情况,对贸易术语进行合理选择。

1.4实现采购目标,是选择贸易术语的最终原则在不违背招投标有关法律和规章的前提下,节约采购资金,采购性价比最优的产品,并保质、保量、及时供货,是采购人的采购目标,也是物资采购部门永恒的话题。在实际业务中,选用贸易术语时对各因素的选择应遵从如下准则:第一,在保障货物、货款安全的前提下选择贸易术语;第二,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政策,以及最大限度实现采购目标的前提下选择贸易术语;第三,采购人不能只看眼前,还要把眼光放开,注重长远发展和社会效益,如力求在本国办理运输、保险业务,以促进本国的运输业、保险业的发展;第四,以动态的、发展的眼光看待现实,并对现实状况作出分析、预测,科学合理地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2贸易术语选择的案例分析

某出口公司,向美国纽约州布法罗某进口商出口600吨山核桃仁,合同规定采购价格为5000美元/吨,为CIF纽约州布法罗,货物装船时间不得晚于当年的10月15日,货物不得分批和转运,需一次性直达到货,并规定货物应于11月30日前到达目的地,否则进口商有权拒收。出口商于10月7日装船完毕,但船到美国纽约州西部伊利湖口岸时已是11月26日,此时港口已开始结冰。承运人担心船舶驶往伊利湖东岸后出不来,便指示船长将货物全部卸在西海岸港口,然后从该港改装火车运往纽约州布法罗。待这批核桃仁运到布法罗时已是12月2日。于是进口商以货物晚到为由拒绝提货,提出除非降价15%以弥补其损失。几经交涉,最终以出口方降价10%结案,该公司共损失30万美元。

2.1案例分析本案例中合同签订的是CIF合同,但合同条款却不是CIF条款,如规定卖方须承担货物不能按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卖方只负责按合同规定将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舶,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本案在合同中规定了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时限条款,改变了合同的性质,使装运合同变成了到达合同,即由签订的“CIF”——C组贸易术语变成了D组贸易术语。

2.2教训及借鉴(1)进口方和出口方对于贸易术语没有进行合理的选择,双方对于贸易术语的选择也没有真正达成一致和共识。(2)我国出口商对贸易术语CIF合同的相关规定还不了解,否则,就不会在合同中添加到货期等限制性条款改变合同性质,以至于白白地将货物送达目的地,还承受被对方降价10%的损失。(3)像核桃仁等季节性很强的商品,进口方往往要求限定到货时间,卖方应采取措施减少风险,并将各种风险因素考虑到订货价格中去。(4)对有些运输情况和细节(如货轮在途时间等)估算不足,对当地的自然气候(如冰冻期等)信息掌握不够。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国际贸易的物资采购,对于贸易术语的熟练掌握和合理选择相当重要,它关系到物资采购效益和采购结果的成败。

3结语

技术贸易论文范文3

论文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法规和标准;国际贸易;影响;

对策 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sToTrade,简称TBT),主要是指货物进口国家所制定的强制性的和非强制性的技术法规、标准以及检验商品的合格性评定程序所形成的贸易障碍。即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检疫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苛刻繁琐的技术、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从而提高进口产品要求,以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由技术法规与标准、质量认证制度、标签和包装要求,商品检疫和检验规定、环境壁垒和信息技术壁垒等六个体系构成。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并不是一开始就以贸易障碍的形式出现的TBT,和多数的非关税壁垒措施一样,是打着促进贸易的旗号而实际起着阻碍贸易的作用。TBT大都是为了保护本国消费者的利益而被各国提出并采用的,并曾对国际贸易的发展做过一定的贡献。在国际贸易中规定产品应达到一定的标准,这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保护产品的使用和消费过程的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正是由于技术壁垒的出现,使得技术法规和标准在国际贸易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对国际贸易商品质量也有了健全的评估体系,这极大的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但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机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TBT还是以贸易障碍的面目出现,使原本有利于国际贸易发展的技术,变成了阻碍国际贸易正常进行的手段。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发达与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由于知识产权的强力推行及先进标准的采用,使世界资源配置及要素流动更集中的向少数掌握先进开发技术与制造技术的国家和大公司转移。而其他国家在缺乏技术开发能力的条件下,只能跟在其后亦步亦趋。TBT已成为影响21世纪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也会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未来深入谈判的重要内容。

实际上,TBT的最大受益者仍然是发达国家。因为他们在经济技术方面的优势,他们的技术专利、技术产品、版权等得以优先保护,取得了垄断利润;作为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方,也因挡住了其他国家同类产品对市场的进入而获得垄断利润。TBT的受害者则是发展中国家。技术壁垒损害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这不仅是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不发达、运输、通讯工具比较落后,更是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科技水平落后。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繁多,技术要求也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而且他们就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品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从而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商品进入本国市场。TBT不仅影响发展中国家商品的出口,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发展中国家从发达国家引进尖端技术和设备,以缩短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最终使得TBT减少。但是这种新贸易保护主义手段的受害者不仅是发展中国家,也给发达国家自身造成了某些负面影响。实行TBT并不能使发达国家完全达到保护本国衰落工业和促进经济增长的目标,同时,由于实行TBT导致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条件的不断恶化又反过来影响发达国家对这些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增长,也不利于发达国家对这些发展中国家进行资本输出和技术转让,而且也会导致本国被保护商品的市场价格上涨,从而影响了国内消费者的利益。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对进口贸易的影响 国际贸易中的TBT形式多样,涉及面广,影响着各国经济政策的决定,因而也就直接或间接的制约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速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际贸易的商品结构、地理方向,引起不同国家间、集团间的贸易摩擦和冲突。 TBT对进口贸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它对进口国有关产业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发达国家对许多制成品规定了极为严格繁琐的技术标准,进口货物必须符合这些标准才能进口,其中有些规定往往是针对某些国家的,根据保护本国工业的意愿,这些技术标准不仅在条文本身上限制了外国产品的进口,而且在实施过程 中也为外国产品的销售设置了重重障碍。

二是会拉大进口国与出口国的之间的价格差距。三是TBT利用技术、经济、PPM标准及行政和司法部门这四类限制对进口商品产生影响。通过技术条文本身的限制规定直接限制进口的技术限制是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形式。

二、应如何应对贸易壁垒的屏障 第一,通过多边贸易谈判统一标准。统一技术标准是解决各国TBT制定随意性的很好方法,国际贸易组织可以建立自己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标准并根据经济的发展不断的完善这一标准,并且要求成员国要基本按照这一标准来要求和制定自己的标准,不得随意制定一些苛刻的贸易标准来影响国际贸易的正常开展。建议在下一轮的多边贸易谈判中,将TBT列入讨论重点议题之一,努力达成一致,进一步完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内容,建立国际统一的权威标准并通报各成员国,让他们都按照这一标准进行生产活动和国际贸易。同时在新的协议中也要充分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利益,因为TBT措施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远远大于发达国家,所以对发展中国家可以适当降低标准,以保持公平与平衡。

第二,对各国的TBT措施进行审议,通过审议的才承认其合法合理性。在制定了统一的技术标准以后,各个成员国要严格遵守,并根据这一标准来制定自己的TBT,不得随意制定一些苛刻的技术标准来阻止进口,成员国要制定自己的额外技术标准,必须要向WTO的相关组织提出申请,由这一组织根据具体国家的情况进行审议,通过审议的才承认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并允许运用于国际贸易之中。同时要制定相关的惩罚措施,如果一国没有通过审议而胡乱制定标准,将让他们受到其他成员国的贸易限制甚至禁止国际贸易,以此来约束各成员国遵守。

第三,鼓励各国实施标准化战略,提高产品质量。标准有了,各国就要对照标准,切实提高产品质量,这才是摆脱TBT的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尤其是技术较落后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更是值得重视,因为TBT的影响肯定对发展中国家更大,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和雄厚的经济实力,在TBT斗争中必定会具有优势而游刃有余。这就需要各国的企业及时了解国际标准,适时调整,严格遵守,这样才能保证出口的持续和扩大。如我国上海市的传统出口产品长毛绒玩具,在1980年国际玩具委员会制定了玩具安全标准,随后美国等一些国家和地区相继制定了技术法规,明令规定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该标准的玩具的情况下,上海市生产企业却不了解该标准,在阻燃、填料卫生、眼珠拉力强度等三项指标没有达到该标准的要求,出口量逐年下降。1980年出口599万美元,1981年降为458.2万美元,1982年又降为414.5万美元。与此同时,南朝鲜出口增加到一亿美元,台湾增加到8,000万美元。从1982年起,有关企业采取措施,解决了上述三项指标中存在的问题,1983年产品质量指标全部达到国际玩具委员会的标准,出口量才大幅度地回升。

1983年创汇700万美元,1984年达到1,000万美元。 第四,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通过协调方式打破TBT。这主要是指加强区域集团内部以及贸易伙伴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减少TBT的影响,以促进贸易的发展。首先,加强区域合作与协调,打破TBT。从一定意义上讲,区域一体化是指经济联合、调节的机构和行为。区域集团为了统一内部经济政策,减少贸易壁垒,或者采取直接制定贸易法规,或者在法规中引用标准,达到区域内标准的协调一致,克服彼此之间的贸易技术壁垒。如欧洲共同体理事会在1985年5月的一项决议中决定,在有关的行政法规中参照适用欧洲标准的原则,从而铺平了欧洲标准化的道路。

其次,国与国之间的协调也是克服TBT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加大双边合作力度,争取彼此承认各自有关机构的检验和认证,这也有利于简化手续、便利出口。如美国与许多欧盟国家同为1979年罗马《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成员国,美国向欧盟多数国家出口农产品时,可以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验局按照公约的统一规定制定的《联邦植物卫生证书》为准,到岸后不必要再接受欧盟国家的检疫制度,从而很便利美国农产品进入欧洲市场。 第五,各国建立自己的TBT信息系统,服务于生产商。各国应该建立自己的一套TBT信息系统,及时搜集世界各国的TBT制定情况,并且将其分门别类加以整理,及时通过公报、网络等反馈给生产商,以减少因出口商不了解情况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便利生产商根据这些TBT的规定来调整生产技术,生产符合要求的产品,以扩大产品的出口。

[1]赵春明.非关税壁垒的应对及运用-“入世”后中国企业的策略选择[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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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石士钧,钟昌标.微观国际贸易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技术贸易论文范文4

(一)对外贸易开放度

通过进口国外先进的中间产品可以提高一国最终产品的技术含量。贸易伙伴国的R&D活动可以产生新的中间产品,当进口这些中间产品时,进口国企业便可以利用其含有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应的研发成果来提高自身的生产力。此外,国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摸索、了解和吸收国外同行的知识和技术窍门,逐步掌握了生产这些含有先进技术或研发成果的产品,最终使企业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这个“进口商品学习、吸收先进技术模仿二次创新”的过程中,产生出了诸如“干中学”效应、“技术示范与交流”效应等现象,有力地巩固和促进了一国的技术创新能力的持续性提高。国际发展经验表明,贸易开放度越高的国家,国外新技术就越有可能被有效复制,从其它国家学到先进技术的机会也就越大。

(二)国内企业的吸收能力

国内自身吸收能力的大小是保证技术溢出效果的重要保证。主要表现在国内研发(R&D)活动和人力资本水平的高低上。一国R&D活动不仅仅是自主技术创新的源泉,也是影响技术吸收能力的关键因素之一。较高的国内R&D存量能促进现有资源的进一步有效利用,产生更多的创新成果,提高国内生产力水平;同时也能提高本国对新技术的承接、利用和改进的能力。同时,较高水平的人力资本不仅可以发挥生产要素对产出增长的促进作用,而且能够有效地实现新技术的采用和贯彻。具有较高素质的劳动者可以更容易地接收新的思想,更加适应先进技术,从而促进新技术在生产中的使用。(BenhabibandSpiegel,1994)

(三)与技术溢出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技术溢出的影响却是双重的。知识具有非排他性特征,而知识产权保护正是要给予创新者适当的垄断利润,从而保持国内创新过程的持续性。但是与技术溢出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如果出口国的知识产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的时候,由于担心核心技术的泄露,出口国则倾向于向进口国出口低技术含量的产品。而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能够使进口国有更多接近并获取国外先进技术的机会。另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强,进口国企业在模仿时所分享的知识存量往往只能是知识总量部分内容,从而将减弱进口国获得更多技术溢出的效果。

三、我国进口贸易技术溢出的条件及其特征

(一)进口贸易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我国同美国、日本、欧盟等技术先进国的贸易联系日益紧密,为技术的溢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自1985年以来,我国从世界发达国家的进口贸易发展迅速。以R&D活动相对集中的G-7国家(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和加拿大)为例,1985年我国从G-7国家的进口总额为260.6亿美元,其中日本(占57.7%),美国(占19.5%),德国(占9.2%)在G-7中位居前三位,其他四国所占比例较小;2006年进口额增长了约10倍,达到2468.1亿美元,其中位居前三位仍然为日本(占46.9%)、美国(占24.0%)、德国(占15.3%)。在进口商品结构上。近年来我国初级产品的增速有所回落,而机械及运输设备以及高科技产品的增速增加。其中,机械及运输设备进口量占商品进口总额的比重由2000年的40.8%增至2006年的45.1%;高科技产品占商品进口总额的比重从2000年的23.3%增至2006年的31.2%。我国与技术先进国家进口贸易总量的扩大,以及进口商品结构的不断改善支持了进口贸易技术溢出效果的实现。

(二)国内吸收能力不足制约了对先进技术的吸收效果

1.研发投入不足,结构不合理。第一,我国用于科研开发的支出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2006年我国R&D经费支出达到2943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41%。而发达国家的R&D支出占GDP的比重一般都在2%以上。比如,2005年美国R&D投入总额为3125.3亿美元,占其GDP比重为2.51%;日本R&D投入总额为1458.8亿美元,占其GDP比重为3.20%;法国R&D投入总额为441.2亿美元,占其GDP比重为2.13%。第二,我国研发投入结构不尽合理、科研成果应用不足。一方面,政府在国家资金不足的条件下,仍然把大量资金投入到资本密集度极大、风险极高的技术研发领域,忽略了国内要素禀赋结构的约束,导致了国内要素配置效率下降;另一方面,研发成果的转化率或使用率较低,致使研发成果并没有进入生产领域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因此,这些问题极大地阻碍了我国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和吸收,滞缓了自主研发能力的形成,降低了创新速度。同时,国内研发投入不足也会带来一种“副产品”,即落后国家由于研发基础薄弱,缺乏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技术发展最新动态的能力,难以对引进技术做出客观的评价,因而往往引进的是一些行将淘汰的技术,结果使其陷入“引进——落后——再引进”的恶性循环中。

2.人力资本短缺严重。由于教育投资匮乏等原因,我国人力资本存量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2005年我国“万劳动力R&D科学家和工程师”为14人,和发达国家相比,日本2003年为101人,德国为68人,法国为71人,美国在2002年为91人,加拿大为68人,意大利为30人。据统计欧美发达国家的从事R&D活动人员分布中,企业的R&D科学家与工程师均占50%以上,而我国企业中从事R&D的科学家与工程师人数明显低于在研究机构工作的科学家与工程师数。人力资本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技术吸收能力的一项重要因素。

(三)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度不力制约了先进技术的流入

GinarteandPark(1997)建立和发展了一种定性评级法,用于对一国知识产权强度做出较客观的比较。他们将知识产权保护分为五个方面:覆盖范围、加入相关国际专利协议的情况、保护例外、实施机制和保护期限,并根据决定每个方面有效强度的多种因素分别评分,最后加总得到一个“0”到“5”之间的国家评分,即“GP指数”。一般而言,“GP指数”越大,说明该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越大。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上升的幅度时缓时急。其中,1992年前后和2001年前后出现了两个快速上升的阶段,这一现象与1992年、2001年中国大范围修订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事实有关。但是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仍然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2004年的GP指数仅相当于日本1960年的水平(韩玉雄,李怀祖,2005)。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继续扩大与发达国家的进口贸易,优化进口贸易结构

对我国而言,进口贸易的技术外溢效应在长期的积极影响是显著的。如果单纯依赖本国的自主创新体系、研发能力带来国内技术进步是远远不够的。为此,进一步优化中间产品的进口结构,继续促进技术贸易的发展应该成为是中国今后经济政策制订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要进一步改革完善进口体制,调动企业进口积极性,充分发挥进口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推动技术进步、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二是要进一步调整、优化进口关税结构,鼓励企业及时合理增加国外先进适用技术、关键设备的进口。

(二)要逐步增加研发资金投入

增加研发投入和R&D存量,是提高我国国际技术溢出效果的必要前提。《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提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力争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降低到30%以下。要顺利实现上述目标,我国政府应适当增加财政科研拨款,特别要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财政支持力度。同时为鼓励创新,政府可以依据企业技术创新的力度和市场实现程度,对创新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R&D退税补贴等税收方面的优惠,以减少企业的创新成本。

(三)加大教育投入,培育人力资本

政府应科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有限的财力中确保教育支出的优先增长。预算安排时,要确保《教育法》中规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学生人均教育经费要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公用经费要逐步增长)的落实。逐步取消对私人部门投资教育的各种限制,动员社会各阶层力量,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建立完整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鼓励社会投资办学,以解决我国教育资金不足的难题,促进教育水平和人力资本投入的提高。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正确认识和处理知识产权,从长远来看,是知识溢出良性循环的宏观控制的必要条件。顺应WTO的要求,我国政府要努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相关研究表明,当技术差距较大和(或)模仿能力较强时,可以充分利用“技术后发优势”,这时则偏向于鼓励模仿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有利于技术进步。要加强知识产权法的法制建设和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保护国外科技企业的在华利益,从而以保证更多外部知识的持续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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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贸易论文范文5

一、技术在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地位

现代经济学认为,商品生产不仅取决于各种传统的生产要素(即劳动、资本、土地和企业家经营管理能力)的数量和成本,更重要的是取决于组合上述各种生产要素的技术。因为技术不仅可以节约稀缺的经济资源,同时在给定的要素规模条件下可以实现更大的产出和生产更多样化的产品。事实上,以李嘉图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早已肯定了技术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影响,只不过当时强调的是“技术”的绩效——劳动生产率而已。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已经突破了以俄克歇尔-奥林-萨缪尔森(H-O-S)为代表的新古典要素禀赋模型,其中尤以“新要素禀赋理论”、“贸易技术论”、“市场结构论”和“动态比较优势论”等为代表。

“新要素禀赋理论”与H-O-S模型的区别在于:其一,从“劳动”这一传统生产要素中分离出熟练劳动(即人力资本)和非熟练劳动。其二,将知识也视为一国的禀赋之一。通过研究和开发(R&D)产生的知识,既可以体现在劳动力上,也可以体现在资本上。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其隐含了一国在动态意义上可以创造比较优势的可能性。其三,将“技术”变量引入要素禀赋模型,如同传统的劳动和资本一样,强调创新对贸易模式的影响。技术变量主要借助研究人员的数量和质量、R&D支出水平和具体的创新数据来表示。“新要素禀赋理论”虽然通过增加人力资本和R&D支出等新要素比较成功地解释了国际贸易的模式,但是没有触及要素禀赋理论的核心问题:首先,理论中没有彻底解决“技术”的待遇问题。因为“新要素禀赋理论”虽然将“技术”视为要素之一,但是既没有探讨高低技术能力共存以及相应地对相对生产力和相对增长模式所造成的影响,同时也忽略了“技术”的动态特征。其次,“新要素禀赋理论”将生产要素看作是贸易流向的内生决定因素。事实上,资本、人力资本和知识等几乎所有的要素都是在不断变更着的,因此不能以静态的眼光将要素看作是一国固定的“禀赋”。

“贸易技术论”将技术差异视作贸易的主要决定因素。在波斯纳的“贸易技术差距模型”中,一国由于发现了某种新产品和新工序而获得了暂时的比较优势,直到其竞争对手具有了相应的创新模仿能力,创新国才会丧失这种比较优势。但是,由于创新国在技术上的领先地位,可以不断地通过新的创新取代被竞争对手模仿的旧创新,进而在各阶段始终保持比较优势。在海什和弗农的“产品周期理论”中,假定一国在创新生产上具有优势,在商品生产的初期,生产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平、商品价格较高、产量较低,加上接近市场有助于接受消费者的信息反馈和进行相关的服务,生产在创新国进行;随着商品的成熟和标准化,价格下降、生产时间变长,商品生产可以转移到其他具有成本优势的国家;创新国继而可以生产另一种新产品。可见,无论是“贸易技术差距模型”、还是“产品周期理论”都认为创新国会出口新产品;都强调在引进一种新技术对产品生产定位影响中的时间的重要性;都认为新产品的生产和R&D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应该位于技术能力发达的国家。但是,“贸易技术差距模型”和“产品周期理论”忽略了以下两个事实:其一是时间,时间会使产品趋于标准化,增加成本的重要性;其二是技术扩散,技术扩散会提高外国生产新产品和模仿现有产品的能力。

“市场结构论”又被称之为“新贸易理论”,主要用以解释产业内贸易现象。该理论不仅增加了对国际经济的需求方面的考虑,同时将有关的理论研究置于不完全竞争框架之下,强调了垄断力量、规模经济和产品差异性对贸易模式的影响、“市场结构论”对“技术”的处理有两种方式:其一,将“技术”视作产品差异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二,在布兰德和斯班瑟的模型中,“技术”是一国攫取垄断租金的一种策略性资源。

“动态比较优势论”强调技术创新和技术积累(即知识)对比较优势的影响。在格罗斯曼和海尔普曼的模型中,将比较优势定义为R&D与制造相对效率的跨国差异。该模型的主要观点是:通过研究经验的积累促进R&D生产率的提高,从而获得比较优势,并借助规模收益递增而提高一国的增长率。克鲁格曼模型的结论也很相似:由于“边干边学”会增加知识的积累,因此比较优势是建立在学习的差异的基础之上的。

总之,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可以区分为三个主要的方面:其一是新古典论,将比较优势置于一般均衡框架之中,对现有的贸易模式进行了要素禀赋上的解释:“新要素禀赋论”拓宽了生产要素的范畴,最终考虑了内生技术的动态意义。其二,从产业经济学中引申出来的国际贸易理论的“市场结构论”,将诸如垄断力量和规模经济等不完全竞争特征引入国际经济学,而“市场结构论”和H-O-S模型从某种意义上看也不是必然矛盾的。其三,是那些既不能归入新古典理论、也没有被主流贸易理论吸收的学说。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新技术理论”认为“在出口绩效与R&D之间总是存在着一定的联系”,虽然“新技术理论”将“技术”置于核心位置,但是仍然难以将“技术”融入新古典模型之中;同时也忽略了作为“技术”核心特征的那些来自于垄断力量和技术变化等的动态意义,坚持一国经济的专业化模式仍然呈中性增长。为了解决上述这些问题,熊比特关于创新的观点被结合到新贸易技术论之中:一方面,技术差距学说与技术进化论相结合,说明了技术差距对增长和专业化模式的动态含义;另一方面,技术的厂商特有性质和垄断力量与成功的创新相结合,用来解释外国直接投资中的厂商维持技术优势的目的。

二、国际贸易对技术创新的一般影响

如上所述,当代的贸易理论认为,在从静态意义上,技术创新是比较优势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动态意义上,技术创新是维系动态比较优势的关键。无论是对初始的贸易出口国、还是对初始的贸易进口国而言,都存在着这样的事实:一方面,为了获得或维系比较优势,国际贸易成为国内技术创新的根本动力;另一方面,伴随国际贸易的技术溢出、转移或扩散,既能刺激初始创新国的再创新意识,也能削弱其比较优势。

国际经济学的有关理论表明,技术创新是国际贸易的主要基础之一。因此,贸易出口国往往是某种技术领先的国家。国际贸易对于出口国,或现实世界中的技术发达国家的技术创新而言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影响:其一,在静态意义上,只有技术创新,才可能有新产品和新工艺,才能具备出口的潜力;因此,一国只有进行充分有效的技术创新,才能保持相应的比较优势,进而将这种创新优势体现在相应产品的净出口增长上。其二,如果信息对称的话,国际贸易会借助进口国的市场反馈促进商品输出国的技术改进,或带来新一轮的技术创新活动。其三,在动态意义上,伴随国际贸易的展开,商品输出国的创新优势会随着各种技术扩散的发生逐渐消失。其效果无非是,要么放任自由,在特定技术创新逐渐消失的过程中丧失相应商品的净出口地位;要么改进技术或从事新的技术创新活动,而后者往往会达到刺激初始出口国的技术创新能力的效果。其四,出口国通过初始出口所获得的贸易利得也有助于增强其开展创新活动的能力,因此,初始技术领先国在某种意义上讲,拥有一种“先发优势”。这种优势如果不被外界经济事件打断的话,对本国的技术创新而言,不仅能持续下去,有时极有可能出现加速发展的趋势。其五,国际技术贸易虽然意味着技术创新的扩散,但是对于技术输出国而言,其输出的技术往往是次重要、次核心、次关键和次新的技术,其在本国的收益率已经明显处于下降通道之中,因此适时地将其出售并获得较好回报,对于新一轮的技术创新而言是一件好事。

倘若就技术落后国家而言,国际贸易对技术创新的影响主要依赖于以下几个渠道:其一,国际商品贸易将新产品输入发展中国家的同时,给输入国带来了模仿生产的动机,而模仿生产的本质就是一种学习新技术、新工艺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技术溢出开始发生,输入国的技术创新水平有所增强。其二,由于输入商品的竞争力会影响到当地厂商的市场份额,国际贸易也会间接地刺激当地厂商的技术创新活动,以期达到抗衡的目的。其三,如果输入商品本身拥有相当的技术含量或技术诀窍,往往伴随国际贸易的是各种形式的技术指导,由此技术创新会在不同程度上扩散到输入国。其四,在国际贸易的准备阶段,为了便于进口方了解产品的性能,减少信息不对称对商品认知的差异,输出方会在一定限度内展示其产品的特性,由此导致技术创新的部分流失,一旦贸易谈判破灭,这种扩散往往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其五,国际技术贸易是技术创新扩散最为直接的方式,它不仅会对技术引进国的技术存量具有积极有效的影响,同时由于引进国的市场需求状况、人力资本、生产设备等等诸方面与输出国存在着的较大差距,因此会刺激引进国的“二次创新”或适应性创新。总之,通过以上种种方式,最终会增强输入国的整体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而言,通过上述渠道积累的某种技术一旦达到一定的水平,原输入国不仅能减少对由该技术生产的产品的进口依赖,而目。极有可能成为国际市场上相应的商品净供给者。发展中国家通过国际贸易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不仅在静态意义上提高了本国的技术存量水平,缩小了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并改善了本国的技术能力,更为重要的是在动态意义上通过各种渠道和机制促使本国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以及创新机制的形成,为赶超发达国家提供了某种可能性。

三、国际技术贸易对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的影响及机制

国际技术贸易既是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也是国际技术转让的主要形式之一。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方式包括:许可证贸易、咨询服务和技术服务、合作生产。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近二十年来,国际技术贸易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呈现出许多新的发展趋势:其一,国际技术贸易日趋活跃,规模不断扩大。科技进步以及技术信息的传播加快,促进了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其二,技术转让“软化”。纯知识或信息形态的软件技术转让,如专利、专有技术、技术情报等等,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其三,国际技术贸易格局呈现多极化,但发展不平衡。由于技术水平的差异等原因,国际技术贸易主要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发达国家在技术出口中一直处于垄断地位。其四,跨国公司在国际技术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长期以来,跨国公司控制了相当份额的国际技术贸易;此外,跨国公司以技术输出带动资本输出和商品输出,改变了以往对发展中国家单纯的资本输出。

影响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的主要因素包括发展中国家创新的技术能力以及创新诱导的反应机制等。而国际技术贸易(技术引进)对提高发展中国的技术能力、改善创新诱导的反应机制都有重要的作用,并最终影响到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1、国际技术贸易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能力

技术能力是一种存量,它是历史积累的结果。技术能力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形的技术能力,表现为创新主体技术存量水平的增加。二是隐含的技术能力,表现为创新主体的成员所拥有的知识、技术技能以及组织经验等。就国家而言,常常表现为一国人力资本存量的多寡;就企业而言,具体表现为企业员工所拥有的技术技能以及组织经验。

发展中国家通过国际技术贸易直接引进技术,能够提高本国两方面的技术能力,并最终影响到本国的技术创新能力。首先,通过国际技术贸易引进技术,无论引进的是成套生产设备等硬件,还是专利技术等软件,都直接提高了本国的技术存量水平,从而也提高了该国有形的技术能力。其次,通过国际技术贸易引进技术也能提高发展中国家隐含的技术能力,因为技术的引进常常伴随着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员工对新技术的学习、掌握的过程。比如,企业在引进技术项目时一般都要求附带的现场指导和培训计划,企业员工可以通过接受培训和技术应用的实践消化吸收引进的技术知识,从而提高自身的技术能力。所有隐含在企业员工身上的技术能力的加总就等于一国隐含的技术能力,也就是说,技术引进通过促使企业员工学习、掌握新技术而增强了一国的技术能力。反过来,这些技术能力又为发展中国家以后的技术引进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二次技术创新奠定基础。

2、国际技术贸易与发展中国家的创新诱导反应机制

国际技术贸易并非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或经济活动,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种融经济、技术、科学文化、甚至政治为一体的复杂过程。譬如说,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属于技术贸易的范畴)进入中国市场,它首先要从国家有关部门获得市场准入的许可,这可能要涉及到政治问题;它要寻找合作伙伴,考虑投资的成本收益问题,这是经济方面的问题;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内在固有具有的企业文化、经营文化会影响到众多的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这是文化方面的问题;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新颖有效的特许经营方式被众多的国内厂商所模仿,形成了遍及全国的连锁经营热潮,这是很重要的一种制度性创新。因此,国际技术贸易的影响是很复杂的,不仅仅是简单的技术引进而已,换句话说,国际技术贸易具有很强的“外部效应”。从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的角度而言,国际技术贸易的外部效应主要表现在它改变创新主体的内在意识,并改善创新主体内外部的制度环境,从而使得发展国家创新诱导的反应机制更加灵敏,最终改善发展中国家的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

首先,国际技术贸易能够改变发展中国家创新意识缺乏的状况。很多发展中国家表现出一种维持传统和稳定为主调的社会意识结构,普遍缺乏创新意识。借用结构主义的观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常常会陷入“累积因果关系”的恶性循环之中,也就是说技术创新在低水平上的停滞发展。而这种恶性循环是内在力量所无法克服的,这时候需要一种外在的推动力量,使其能够跳出这种恶性循环,而国际技术贸易可以看作是这样一种外在的力量,这种力量首先改变的是创新意识方面的问题。正像上述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的例子一样,技术的引进带来了消费者消费习惯的新变化,先进的经营模式所具有的明显优势促使大量的模仿,最终导致整个行业经营模式的创新。显然,在这一过程当中,企业和个人都经历了一次思维方式的转变,从认识、接受到模仿,甚至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情况进行二次创新,这种普遍性的思维方式的转变意味着一个国家创新意识的兴起。这对发展中国家的创新机制形成和创新能力的提高都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因为只有具备创新意识的国家,政府才会对技术创新给予充分的重视,并为技术创新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和环境;企业具有创新意识,才会留意技术创新的市场需求,并且投入充分的资源进行R&D活动,将潜在需求转化为实际收益;消费者具有创新意识,才可能接受创新产品,进而形成潜在的技术创新需求。

其次,国际技术贸易能够改善创新主体内外部的制度环境,促使发展中国家创新诱导反应机制的灵敏化。从引进技术的企业来说,为了充分利用引进的技术常常需要在企业的组织管理方面做出较大转变和创新,也就要改变企业内部的制度环境,比如说企业为了利用维护一套价值昂贵的生产线,需要新建立专门的技术部门,负责对其进行维修和改进,同时加强企业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制度,这些制度性的转变和创新都有利于企业进一步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在国家层次,政府为了保证技术引进的顺利实施,需要建立专门的技术金融制度以确保技术引进的配套资金。而且在国际通行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下,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技术贸易需要建立起一整套专利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否则,就难以从国际市场上引进技术,即使能够引进也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因为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将损害技术出让方的利益。也就是说,国际技术贸易客观上提出了对发展国家改善技术创新制度环境的要求,而这种要求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创新主体更好地对创新的市场需求作出正确的反应,最终有助于改善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的机制,并提高其水平。

四、基本结论

技术贸易论文范文6

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小企业建议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贸易自由化呼声的高涨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深,贸易壁垒在国际组织的规范和各国之间相互协调的努力作用下逐步得到了降低。在这种背景下,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sToTrade,简称TBT)正在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凭借自己在技术上的优势,越来越多的采用具有针对性、灵活性、广泛性、隐蔽性和强制性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作为保护本国产业的重要手段。虽然WTO规则就如何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制定了规范,以减少对贸易的扭曲,但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技术法规和标准差别很大,发展中国家的出口经常面临歧视性TBT措施限制。我国在加入WTO后,由于技术水平、出口产品结构等方面的原因,近年来我国产品出口尤其是中小企业产品出口频频遭遇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在这种背景下,分析中小企业屡屡受限的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显得意义重大。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含义及构成体系

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sToTrade)简称TBT,是指为了限制进口所规定的复杂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以及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这些规定往往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卫生检验检疫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苛刻的技术、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从而提高对进口产品技术要求,最终达到限制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入该国市场的目的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措施。

技术壁垒体系主要由技术法规与标准、质量认证制度、标签和包装要求、商品检疫和检验规定、环境壁垒和信息技术壁垒等六个体系构成。

二、中小企业出口屡遭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我国出口产品遭遇国外的技术壁垒也不断增加,而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遭遇国外的技术壁垒频率更高,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也更大。究其原因,有以下的几个方面:

1.出口产业的弱质性

我国科技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由此导致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及质量水平不高。我国相当多的企业技术装备落后,即使在改革开放后引进了许多生产技术装备,也是发达国家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时,淘汰下来的20世纪80年代、甚至六七十年代的生产设施,造成我国的产品质量实际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10年~20年。而世界范围的产品质量的迅速提高和质量标准不断更新,使得我国的出口产品更易受到发达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这方面的问题,中小企业由于在理念、资金等方面相对较弱而显得尤为突出。

体现在出口商品结构上,虽然近年来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得到较快增长,但在总出口中占的比重还很低,中小企业的出口产品以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占出口主导地位。

2.环保意识薄弱、经营理念落后

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借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壁垒之实。而我国的相当部分中小企业由于在生产过程和包装上缺乏环境保护意识,仍然停留在以消耗能源、资源,甚至不惜采取掠夺性、毁灭性经营模式来换取经济增长的发展阶段,一方面对生态造成难以恢复的破坏;另一方面使得很多企业达不到绿色认证标准,出口受阻。3.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不够熟悉和重视

我国目前在质量管理上存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且这些标准绝大多数低于国际通用标准或与国际通用标准不接轨;大多数企业对IS09000、IS014000不甚了解,对欧盟、美国、日本等地的区域性标准就更是知之甚少,对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手段缺乏了解。政府在宏观上对企业的指导也仅仅停留在对诸如IS09000、IS014000等国际通用标准的宣传上,至于企业如何通过这些标准认证,政府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指导措施。同时对WTO的TBT/SPS协议的普及力度也不够。

三、中小企业出口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建议

1.提高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超越

对出口企业而言,跨越技术壁垒的最根本的途径是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出口企业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主要依靠两个途径:一是通过技术转移。二是通过技术创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源于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技术创新显然是更可行的方法。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对R&D的投入,研究并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最终掌握竞争的主动权,打破技术壁垒的封锁。

2.大力推动企业实行标准化

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标准是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加速企业标准化进程,促进企业更快与国际接轨,是消除和解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措施,企业要加强合格认证工作。合格评定是技术法规、标准的实现过程,不管多么严格的技术法规、标准,最终都要落实到合格评定上。因此,合格认证就成为企业冲破技术行贸易壁垒的有利武器。产品认证要有所选择,因为发达国家都有自己在国际上较有影响的产品认证标准,企业产品出口到哪个国家或地区,就要通过他们所要求和认同或承认的认证,并获得相应标志,如IS0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014000国际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与安全体系认证等等。所有这些认证,都是对企业品质的肯定,它能向公众证明其高品位的良好形象,为企业带来商机和利润空间。企业的技术人员应对安全规则有一定的了解,从产品研制开发开始,就应该按照相关规则,有针对性地根据出口目标市场进行生产,并在权威认证机构的协助下,从产品的原料、结构、包装等各个细节严格把关,从而保证产品能顺利地通过各国设置的技术壁垒。

3.贯彻“绿色”理念,实施绿色营销

企业应搜集绿色信息、开发绿色产品、设计绿色包装、制定绿色价格、建立绿色销售渠道及开展绿色促销等。企业一方面通过自身的绿色形象在新的国际市场环境中提高产品的环境竞争力;另一方面本身也承担着相应的社会责任,对公众的消费行为存在导向和强化作用,这有利于开拓绿色产品市场。

4.了解和熟悉TWO的相关规则

只有了解了游戏规则才能够更好的参与到游戏当中,以减少进入国际市场的盲目性,必要时运用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有一项迫切的任务,就是要加强加深对国际规范的了解。并且遵循这些规则,防止由于不了解规则而带来不必要的经贸摩擦、纠纷和损失,学会充分利用WTO的规则合法保护自身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宋明顺:《WT0〈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则实践及对策》.中国计量出版社,2002年

[2]冯宗宪柯大钢:《开放经济下的国际贸易壁垒——变动效用·影响分析·政策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