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交通安全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市政道路交通安全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市政道路交通安全范文1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交通安全管理,通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达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目的,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目的,以整治道路交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整顿、标本兼治”的原则,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交通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明确相关部门道路交通管理职责,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普遍提高;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安全设施得到完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交通事故发生率及伤亡人数明显下降。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工作重点:

一是交通安全进农村。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村创建示范活动。由各乡镇区办组织村民,邀请民警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培训;播放“铁骑下的思考”典型案例光盘;张贴交通安全标语,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配合电影公司组织村民观看交通安全电影专场;充分利用农村多媒体阵地和高音喇叭搞好农村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二是交通安全进学校。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积极开展安全文明学校创建示范活动;组织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观看“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典型交通事故展板和光盘,让学生写观后感;在学校开学之际,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组织学生上好一堂交通安全课;特别是省道沿线的中小学校必须做到逢校必进;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征文、演讲比赛。

三是交通安全进企业。积极组织各有车单位,开展争创交通安全示范企业活动。以永通、公汽公司等企业作为重点,组织广大驾驶员利用出车前的时间进行交通安全学习,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指导企业制定驾驶员安全行车制度;与企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他们逐级签订落实到每个驾驶员身上;组织观看“典型事故光盘”,用血淋淋的事实教育和警示驾驶员。

工作措施:

宣传部门要建立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免费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制度,督促媒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集中宣传活动。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开学后、放假前讲授交通安全课程制度,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专题培训。司法部门要将交通安全纳入“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范畴,开展普法教育。安监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的主要内容,并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运输企业的舆论监督力度。

(二)深入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工作重点:

一是查处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专用接送学生车辆未按规定粘贴接送学生车辆统一标识、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驾驶员酒后驾驶,以及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搭载学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监控重点时段。主要是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

三是维护重点路段。主要是校园周边道路、接送学生车辆运行路线。

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排查、加强安检,切实整改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各地要会同本地中心学校、交警中队及派出所深入中小学和幼儿园,对每一个学生上、放学出行方式进行调查,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要特别重视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的排查,确保无一遗漏。要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按照“三个掌握”的原则(即掌握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掌握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掌握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逐一登记。对底册上有而现在不从事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查清去处,摸清情况;对新增的接送学生车辆要按照要求进行登记。在排查的基础上,各交警中队在各乡镇区办、各学校的配合下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开展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和驾驶人资格审查。对于车辆未参加定期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驾驶人无相应驾驶资格,未办理驾驶证年检、或一年驾车违章、记满12分的,收存行驶证和驾驶证,并责令停驶。对于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接送学生车辆档案,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各地要结合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档案。所有接送学生车辆(正常线路的公交车除外)需经市公安交警审核确认,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交警组织喷涂接送学生专用车辆标识后,方可从事接送学生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注重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通过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不乘超员车、不乘非法客运车辆,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接送学生,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交通安全。公安局、教育局要各设立1部举报电话(公安局:110,教育局:2422525),接受对接送学生车辆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举报投诉。

三是加强监管、明确职能,落实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资格审验及安全教育,接送学生车辆车体外观标识喷涂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教育部门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地派出所要协助交警部门抓好接送学生车辆各项整治工作;交通部门按照公路分级管理职责和权限,保证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线路的路况完好,做好学校门前及村镇公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和维护工作,依法及时高效地受理并审批接送学生车辆乘降站牌的设置申请,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接送学生车辆运营以及接送学生车辆非法从事班车客运等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掌握中小学接送学生车辆数量、乘车学生数量等情况,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档案,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汇总分析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情况信息;农机部门要加大对农用车辆违规接送学生行为的查处力度;财政、工商、税务、物价、保险等部门负责落实对接送学生车辆相关税费减免补贴等扶持政策,进一步降低接送学生车辆运营成本,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集中整治期间,交警大队会同教育部门于每周一、周五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附表:1、*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及学生出行方式摸排情况统计表;

2、*市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周报表;

3、*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台帐。

(三)不断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工作重点:

今年12月底以前,要完成“平交道口安防工程”建设,安装减速板1658米,让行标志61块,路口提示标志61块,警示桩654根,太阳能指示灯61盏,悬式警示牌47块,逐步完善其他路段、路口的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在省道安装5处道路电子监控卡口系统及定点测速装置。

工作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市区城市道路平交道口安防设施由建设部门负责落实;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设施由交警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施工,各乡镇区办、交通、公路部门配合;省道平交道口违章建设的拆除和遮挡视线树木的砍伐由各乡镇场、交通、公路、林业等相关部门落实;安监部门负责协调督导和检查,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综治办负责将安防工程设施长效管理纳入对各乡镇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各地要明确对平安路口安防设施的维护保管责任人,严防人为破坏。

二是严格设置标准。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指南》等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科学、规范设置省道平交道口减速板和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对所有未实行交通信号控制的省道平交道口的支路道口上,都必须安装减速板;对所有与省道平面交叉的6米以上支路道口上,必须在支路道口上设置减速让行标志或停车让行标志,在省道道口上设置交叉口预告标志或慢行标志;对所有与省道平面交叉的3.5米以上6米以下的支路道口上,必须在支路道口上设置减速让行标志或停车让行标志;其它条件的省道平交道口,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具体设置可参照《湖北省实施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式样图》;所有与省道平面交叉的路口,有障碍安全视线的建筑物、树木、草堆等一律清除;在省道安装5处道路电子监控卡口系统及定点测速装置。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户外广告等媒体,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要加强对实施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电子监控卡口系统及定点测速装置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认知度,增强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强化检查督导。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适时开展对全市实施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的检查、督办和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建立、管理台账,包括省道平交道口的具置、交通安全设施情况、交通事故情况、分析评估情况以及相关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凡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及维护不到位,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工作步骤:

全市实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

1、调查摸底阶段(2009年7月中旬-8月底)

以市交警大队为主抓单位,在2008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逐线逐路实地踏勘、全面清查和调查核实,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于2009年7月中旬前报市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集中治理阶段(2009年9月中旬-10月底)

加强领导,组织力量,筹措经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有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集中治理本地省道平交道通安全隐患。

3、检查提高阶段(2009年11月)

对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工作、卡口系统及定点测速装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查目标完成情况,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迅速整改到位。

4、验收巩固阶段(2009年12月)

对全市所有的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卡口系统及定点测速装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并做好迎接省、市两级检查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配合,大力协作,确保全面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市政道路交通安全范文2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最大程度地降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设计管理,认真落实专家论证制度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设计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今后我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道路工程必须按国标和规范同步设计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地下管线部分(含立杆基础和手井)等交通安全设施;公路项目必须按国标和规范同步设计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要严格实行专家论证制度。今后市政道路、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要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国省道的新、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提前书面征求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吸纳合理内容后,再上报省级部门审批;地方公路新、改建项目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案论证会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经过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主城区快速路、主次干道的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案论证会由建设单位组织,市规划部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参加。主城区支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应征求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各县(市、区)快速路、主次干道的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案论证会由建设单位组织,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参加。各县(市、区)支路的交通安全设计方案应征求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市政道路和县乡公路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应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

建立健全道路安全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机制,新建、改建、扩建市政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资金应当一并纳入道路工程总概算;公路安全设施建设资金的筹措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基础设施应当同步验收和投入使用。交通安全设施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参加。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前,道路不得交付使用。

市政道路交通安全范文3

【关键词】 市政道路 道路设计 问题分析

引言 市政道路是维系城市生活、社会活动与经济交流的纽带,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1]。道路设计作为道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设计过程中所涉及的方面较多,其中较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道路使用的经济性,即道路建设的综合费用的经济效益以及在道路投入使用后运输费用及时间等综合效益[2]。道路建设设计过程需要从全局来进行把握,进行详尽的规划和部署。本文将对市政道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探讨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策略,以使城市道路设计更加完善。

1. 道路设计的基本要求

道路设计过程中需要满足一系列基本要求,主要包括道路建设经济性、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等几个方面,本文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较为详尽的阐述。

(一)道路建设的经济性

市政道路的性价比是道路设计人员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市政道路设计的初衷也即是能够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上,能够满足车辆的较大车速流畅的行驶通过。在道路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应从全局出发,在原有道路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道路周边的公共设施,街边建筑设施等进行全面详尽的考虑。除此之外,还应考虑道路通车之后的预计交通状况包括道路动向和车流量等信息。针对一些次级道路,由于相关因素的限制导致在实际过程中很难在保证车流量的同时允许车辆能够以较快车速通过该段道路,因此在道路设计过程中需要因地制宜,在该道路旁边设计相关的分支道路来对车辆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流,从而能够在保证一定车流量的同时尽可能的节省道路建设费用,减少道路建设所需投资,进一步减轻国家财政投入负担。

(二)道路交通的安全性

道路建设水平的高低主要是通过道路建成后期的通车状况来反映的。道路设计过程中需要根据道路本身特性确定相应的通车量和车流量和车辆行驶方向,通过合理设置交叉口位置、数量以及面积,做好平面交叉的渠化和诱导设施等措施,对道路上的车辆进行合理的分流与诱导,保证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安全通过。

(三)道路交通的环境保护

道路交通噪声、汽车排放废弃气以及交通振动都会给城市环境带来环境污染。因此在道路设计中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改善交通行驶环境,减少城市生活的影响。常见的措施有:道路面层采用降噪材料降低道路交通噪声;通过改善路面平整度、改良路面路基等减少交通振动;通过优化交通工程设计保持交通畅通,改善行驶状态;利用道路绿化、隔离带、防护壁等改善行驶环境。

2. 市政道路设计较为常见的问题

在市政道路设计过程中较为常见的问题,主要包括设计思路、纵断面设计、道路横断面设计以及交通分析的问题。

(一)设计思路问题

较为普遍的设计思路就是片面的将焦点集中在道路宽度,道路路面结构等方面,将该条道路孤立出来,确实能够保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各自道路上安全流畅行驶,能够满足车流量对于道路承载能力的要求,但是在道路通车之后发现问题远没有那么简单,不仅仅是一条道路的通车问题还关乎到该条道路路段上的分支交叉口设计问题。特别是在市中心区、核心商业区的一些主干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均汇集到主干路上,不仅加重了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的相互影响,而且影响车辆较大车速流畅的行驶,从而大大降低了道路行驶的安全性和交叉口的通行能力[3]。因此在市政道路设计过程中需要从城市路网均衡的角度考虑不同等级道路的结构、密度以及宽度标准,根据路段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充分利用道路主干和支干的作用,科学合理有效地完成市政道路设计工作。

(二)纵断面设计问题

纵断面设计是道路设计过程中较为核心的部分,直接影响到排水效果、行车舒适性以及道路的美观性。在纵断面设计中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竖曲线的坡度。车辆在坡道发生变化的坡道上行驶过程中,驾驶员会对道路的实际情况产生错觉判断。道路竖曲线的前后切线坡度值较大时,如下坡段陡而短时,总感觉上坡段的坡度比实际的坡度值大很多,因而驾驶员和乘客会错误地认为车辆马上就要进入上坡段,因而会在心理上产生紧张的状态。因此在设计过程中,应避免竖曲线前后坡差过大。

2) 道路排水问题。在市政道路设计过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即道路的排水。通过改变道路的纵断面使道路上的雨水能够汇聚到一起,在汇聚处设置集水井,同时保证该条道路上的雨水井与整个市区的地下排水系统保持一致。

3) 相交道路纵断面设计问题。当两条相交道路等级相同时,保持两条道路纵坡坡度不变,改变横坡坡度。其中道路横断面的改变主要通过纵坡道路的横断面来确定哪条道路的横断面需要改变,在实际道路设计过程中主要是改变那些较小的道路,并且改变之后需要保证该条道路的横断面和另一条道路的纵坡相一致;当两条相交道路等级不同时,保持主干道路的横断面和纵断面不变,改变次级道路的横断面,使次级道路在改变之后能够和主干道路的纵坡面保持一致,同时保证两交叉路口路面的顺利过渡。

4) 道路标高问题。道路标高主要是由地面排水、道路两侧的建筑设施、道路地下相应管线等一系列因素综合决定的,但是在实际设计过程中相当一部分设计人员在没有对道路实际情况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对道路进行盲目的臆想式设计,设计出来的道路也不能够满足相关设计要求。因此,在道路设计时,需要对设计中的关键数据进行仔细的测量和校对,对道路实际情况做好充分了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市政道路设计的安全和准确性。

(三)横断面设计问题

随着市政道路路面情况的不断复杂化,在规划红线范围内,横断面的设计既要满足机动车的交通需求,更应注重非机动车与行人的通行需求以及城市道路的景观环境。对市政道路人性化设计,非机动车道和行人通道保持连续性,人行道宽度最小为3m,并考虑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设计风格上,做好道路中央绿化带或两侧隔离带的绿化工作,提高道路的绿化覆盖率,种植绿化应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从而使市政道路融入当地的景观环境,反

(四)交通分析问题

交通分析主要包括车流量、流向、车辆类型、车速、周边路网等,是道路设计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交通分析的不够重视,缺乏必要的交通分析,使得设计人员在进行道路设计时缺乏设计依据,很难做好所建道路与周边路网相协调,进而实际通车后造成车辆的拥堵现象。因此在市政道路设计之前,有必要对所建道路进行交通调查与系统分析,相关部门应给予充分重视与大力支持,做好项目设计前期的准备工作和整个项目的统筹工作,才能保证在道路通车之后能够解决一些突况。

总结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道路建设行业的蓬勃发展,对道路使用功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道路设计人员在进行市政道路设计时,要充分了解道路设计的各个设计关键,充分考虑道路设计过程遇到各种的问题,使得市政道路设计满足安全、实用的要求,更要满足美观、舒适的要求,从而为城市的未来发展打下夯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伟.论城市道路设计的若干思考[J].广东科技,2009,08.

市政道路交通安全范文4

关键词:市政道路 施工 问题 优化措施

中图分类号:U4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城市道路是否宽敞,城市的交通是否通达已经成为衡量城市市容面貌与城市管理水平的一大标准,近年来城市道路的施工建设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市政道路的施工与建设也获得了快速的进步,然而,因为城市道路施工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建设工程,非常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所以导致了施工环境的复杂多变,施工工期也相对比较紧张,同时还会受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影响,这些都为道路施工带来一定程度的难度。市政道路的建设质量不仅影响着城市的交通运输安全,而且关系到城市市民的生活质量以及工作效率,做好市政道路的施工工作,具有非凡的意义。

市政道路施工种存在的问题

首先,工程建设紧急,缺乏充分的准备。很多的城市道路施工工程从计划施工到正式落实建设的时间非常短促,没有对施工建设队伍与道路施工设计进行充分的规划和管理,在一种非常紧急的情况下展开施工,而且存在一边设计一边施工的情况,使所有的施工都在匆忙中进行,在客观上都会对施工建设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其次,施工空间有限,易受外界因素影响。道路本身是车辆通行的地方,为了保证交通的通达,在施工中就要为车辆或者行人设置通行区,这就使施工空间有限,而且道路下面有诸多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例如:天然气管道、给排水管道、以及其他的综合通讯管道等,这些基础设施对于道路施工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加剧了施工难度。

再次,管理不善,责任不明。在整个的道路施工过程中,由多个管理部门管理,多个领导之间来进行施工管理,彼此之间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沟通,而且没有明确不同施工路段的负责人,道路施工的地点也不太集中,一旦出现问题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十分严重,这种管理方面的不善会严重影响施工进度,而且影响施工质量,甚至施工进度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最后,工程管理部门管理不善。由于不同的管理部门之间没有形成一个协调完善的管理系统,一般都将整个的工程分为几个施工阶段,这在整个的施工进程上,加快了施工速度,在不同的施工交接的地方非常容易形成矛盾,也大大影响了工程建设质量。

市政道路施工的优化措施

首先,做好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有准备才会有质量保证,在市政道路施工开始前,相关的施工单位要做好一切的准备工作,选择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施工建设队伍,科学地制定施工建设计划与规划,而且要对施工现场做出事先的检查,保证施工现场的各项基础设施例如:给排水、电力、综合通讯管道等的完善。再对施工现场做出了详细的了解与观察后,再安排相关的施工队伍入场施工。

其次,完善对施工材料的检查与验收。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相关的技术人员要对现场导线点以及水准点加以核查,特别是其中的横断面以及临时水准点以及导线点等,这些都是对市政道路建设容易产生影响的方面,还要核查其建设材料是否具有三证,其质量是否达到了合格的标准。

再次,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管理。工程质量的管理决定了工程建设的一切,要严格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管理,制定出一系列针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条文规定,并要严格按照这些条文规定加以落实,要让每一项工程的进展都在监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要派遣专业的技术人员对现场施工进行严格监督,对于任何一项施工程序都需要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和验证,在一切都没有问题之后才可以允许继续施工,对质量问题进行严格控制,还要加强对相关的工程资料的管理,因为一些比较重要的资料对与工程建设的进程与进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设置专业人员对这些材料加以管理,保证这些材料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

最后,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要对市政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文明施工生产,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保护环境,文明施工,减少噪音,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部门的相关规定,相关负责人要做好协调沟通工作,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为城市市民树立良好的施工形象。

总结:

市政道路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建设工程,也是非常重要的工程,因为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以及人们的出行,施工建设人员要严格市政道路施工的管理,做好施工准备,拟定科学的施工建设计划,提高施工建设人员的素养,减少施工对环境污染和破坏,加快施工建设步伐,为施工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为社会市民带来便捷的服务。

参考文献:

[1]市政道路工程[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6.

[2]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规程[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1.

[3]戴成元.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速学手册[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6.

市政道路交通安全范文5

【关键词】道路设计;安全问题;研究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车辆的增多,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机率越来越高,在道路设计中,加强安全设计是减少安全问题的重要手段,本文就道路设计安全问题进行研究。

二 、市政道路建设设计的重要性以及设计基本原则

1、市政道路建设设计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腾飞带动了市政道路建设的发展和创新,道路的建设促进了社会的发展,那么市政道路的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私家车的数量飙升,尽管市政道路建设在不断创新与发展,但是发展速度还是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量,当前交通堵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出行时间增长,交通事故频发,已经对人们的生活起居造成严重影响,制约着城市的发展。优秀的城市市政道路的设计,不仅给居民生活带来方便和享受,同时也体现了城市深厚的精神内涵和良好的城市形象。

2、市政道路建设设计的基本原则

(一)、交通道路设计思路原则

交通道路必须围绕车辆来进行设计,不管是护栏、人行道、路灯还是候车点,其设计都要充分突出车辆安全行驶的功能。在路标的设计上,应预留一定的提前量,起到一种缓冲的作用,为司机的驾驶起到心理准备的作用。

(二)、人行道路设计思路原则

人行道路的设计需要设计人员谨慎和细致,主要原因是因为在人车混行的道路上,安全性尤为重要。要充分利用交通标志,合理安排停车位置,通过限制和引导在相应的位置上控制车流和车速,使人们的活动空间增大。锯齿或者蛇形的道路设计,不仅促使本地车辆限速,而且能有效控制外地车辆进入所带来的交通拥堵等问题。种植在道路中间或者边缘的树木,不仅改善景观,还可以给人营造一种不易进入的氛围,降低车流量,给行人带来安全感。在道路建设的材料的材质和颜色的选择上,不同的材质和颜色不仅增加了行驶的趣味性,还提醒驾驶者降低速度,以保证行人的安全。

(三)、市政道路建设景观设计思路原则

景观设计需要以市区的整体规划为基准。公园和广场等人们活动密集的地方应该将景物的设计做到相互呼应,交叉口的设计要给人以宽阔的空间和舒适的感觉,充分利用树种进行合理分配,从造型和材料上进行合理的搭配,充分体现城市道路风景,提升城市的形象。

三、市政路线设计时应注意的问题

1、道路设计的平面问题,一方面需要考虑较高车速下的情况,同时也要考虑实际施工情况,土石方量要尽量的小,同时做到和周围环境的顺利接洽,与广场之类的衔接要平顺;再设计的时候,坡度不宜过大,需要考虑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爬坡能力,换句话说曲线附近的运行速度以及前后衔接的线性指标的均衡性、连续性这些问题再设计的时候都需要考虑;同向圆曲线间直线段长度的问题在旧的路面改造工程中,过分强调6v的最小直线长度将浪费大段老路造成新的拆迁量,使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大幅提高;为了获得视觉上的美感将道路曲直有机结合,可以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景观协调美感,这样交通功能和生态环境两方面的因素都得到了照顾,这点在一些山地城市里应该特别重视,直线过长容易引发视觉疲劳以及对环境的破坏。

2、市政道路的纵断面设计不能仅考虑工程的投资费用,纵断面设计要求在整条路线上紧密配合平面线形,力求采用缓和的纵坡,做到线形均衡、协调、连续、舒顺,以利于车辆安全、经济、舒适地安全运行;另外道路在保证技术要求下,应充分结合地形以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暴雨考验着城市的排水系统,偶然出现的强降雨将会使很多城市的道路积水严重,有些城市的排水系统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而且有些城市的道路在水位较高的季节会出现雨水倒灌现象,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道路纵断面设计偏低造成的。

3、旧路改造中的平纵组合条件受限时,尤其是在旧路改造中对工程造价影响很大时,不应片面强调"平包纵"。设计者在对道路进行平面设计时;有关路线设计改进建议最理想的组合就是曲线与竖曲线相对应时,变坡点对应于平曲线中点。因而在设计中,设计者必须充分考虑纵面线形与平面线形的对应关系。事实上,我们在设计过程中,考虑到土石方工程数量以及满足各种构造物的标高的要求,要想做到这种对应关系很困难。

四、加强道路安全设计的措施

1、视距设计

(一)、纵断面线形

纵断面线形应与地形相适应,设计成视觉连续、平顺而圆滑的线形,避免了频繁的跌宕起伏,在短距离内,应尽量不采取垂直边坡极限轮廓的设计,同时纵断面设计必须能够满足线视线要求。长、大纵坡中卡车行驶中处于劣势,上坡导致速度减慢,妨碍后续的快速车辆的超车,超车需求一旦增加,"强超硬"的可能性增大降低了安全性;,而下坡导致刹车过热,降低刹车效率,更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因此,各级道路必须控制的连续上坡和下坡路段,平均纵坡在一排。对于连续下陡坡路,以减少刹车失灵的事故,紧急避险区,以方便车辆缓冲站可以设置,对冲区的入口应光滑路面标高。对冲区场地平整和填充砂石等粗糙的材料,并逐渐增加高度方向的车辆,以方便车辆减速停止,最终的斜率应该链接到的废旧轮胎缓冲车辆碰撞。

(二)、平纵组合

行车安全性的大小与不同线形之间的组合是否协调有密切的关系,不良的线形组合往往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道路线形的设计,你必须集中平整,垂直的表面上的合理组合。车辆运动学和力学不仅要满足的要求,并应考虑到驾驶员在视觉和心理上的问题。平纵组合设计应该考虑车辆的动态,驾驶员视觉和心理上的要求,路面排水要求,为道路使用者提供一个良好的驾驶环境。水平和垂直方向的组合设计上,视觉自然感应驾驶员的视线,并保持视觉的连续性;平板垂直对齐的指标应该是一个平衡的线性视觉,心理保持协调和避免两带插入一个短直线之间的曲线,避免小半径平曲线上设置陡峭的山坡,应避免长直线与陡峭的山坡上,避免插的凸竖曲线的顶部或凹形竖曲线底部的小半径平曲线。

2、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和预防保障机制

道路交通安全环境除了道路实体本身、路侧地带和大气环境外,还要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管理环境。按照路网交通管理规划,合理设计与当地环境、交通条件相适应的各种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交通安全符合预防保障机制。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包括有标志、标线、信号、通讯等,其应具备的特征是:满足某种重要的需要;引起用路者重视和注意;人行天桥防落物网以及隧道的通风、照明、消防、报警等设施在设计中也不应有任何疏忽。

3、 设计中在考虑驾驶员的心理问题

除了在道路设计上力求更科学合理外,设计时还要使道路更加人性化,更多地考虑使用者的感受,更多地体现"以人为本"的公路设计新理念,让道路的使用者更加安全舒适,最大程度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市政道路施工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城市发展过程中应对市政道路建设问题非常重视。市政道路工程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作,因此,我们应进行不断学结,努力提高专业水平,根据城市自身的条件进行合理的设计,从而提高城市的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市政道路交通安全范文6

这起行政复议案件的事实并不复杂,但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却处于一种进退两难的状态,无论是作出维持、还是变更、撤销等决定都存在值得推敲之处。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处罚人)作出有罪判决前,不能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由此可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必要条件(充分条件在下文论述)。这其中隐含两个条件关系,其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其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处罚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必须以被处罚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即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确定有罪的必要条件。具体到本案,非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不得确定严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之前,公安机关不能对严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这主要是由该行政处罚的依附性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表面上理解“依法追刑事责任”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是并列的,但因为均以“构成犯罪”为必要条件,必要条件的特征是无之必不然,有之未必然,否定前件则否定后件,行政责任必然地依附于刑事责任。

也许有人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的“构成犯罪”与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涉嫌犯罪”这两个概念等同起来,我们认为二者的区别是明显的,在此不再赘述。

在办案实践中,有些民警坚持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主要依据是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9条,该条是这样规定的,“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需要吊销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移送案件之前,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已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标记吊销,存入交通事故案卷,并将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由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交通肇事逃逸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移送案件之前”的涵义该规章没有明确规定,但从全文的结构分析,应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条规定从立法技术上来看是值得商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自己无权最终确定的事实为依据对被处罚人进行处罚是明显不适宜的。如果法院作无罪判决,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作出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将以什么为支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二、被处罚人的行政司法救济权利是张“空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三种救济途径均为死胡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不仅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必要条件,而且是充分条件。充分条件的特征是有之则必然,无之未必不然,否定后件则否定前件。换句话说,就是要想撤销、变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先要否定被处罚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被处罚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进行重新评价,不是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能,只能由人民法院通过启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来解决,而启动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权能属人民法院或经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行政复议机关是无权启动该程序的。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作出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决定的判决呢?答案同样是否定的。在行政程序中,人民法院是不能作出撤销或者变更之判决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侦查交通肇事犯罪的公安机关往往与有权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属同一人民法院地域管辖。如本案中,侦查机关是A县公安机关,具体部门即是A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而有权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决定的是B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判交通肇事犯罪的是A县人民法院,而受理不服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案件的是B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两个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一方不能要求另一方启动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也不能对另一方已审结的刑事案件进行重新评价。即使是同一人民法院管辖,该法院又采取什么方法以行政诉讼程序去解决刑事诉讼程序问题呢?――只有另行启动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被处罚人另一个寻求救济的途径是请求国家赔偿。基于同样的理由,必须启动刑事审判监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