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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的重要性范文1
近年来,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油田企业面对的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在这个大背景下,油田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持续提升自己的知名度,进一步扩大企业在市场上的影响力。因此,在新时期,对于油田企业的管理人员来说,应该要清楚认识到网络宣传对于企业发展的作用,并有效落实油田企业各项宣传工作,以此来给油田网络宣传工作提供更有利的支持,促使油田企业实现进一步的发展。
2新时期油田企业网络宣传的重要性
在新时期,油田企业不但应该做好企业内部的发展工作,也应该做好企业在外部的宣传工作,以此来提高企业的影响力。因为网络本身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方式简单、影响范围广等多个方面的优点,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它是一种有效的宣传工具。通过有效开展油田企业的网络宣传工作,可以提高企业的形象,宣传企业的文化,让油田企业在市场中建立起良好的形象。此外,油田企业还能够通过网络宣传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以此来更好地为党的方针政策与发展服务,让企业内部的所有员工都可以意识到党的政策的作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营造一种更和谐与融洽的企业氛围,以此来促使企业的进一步发展[1]。最后,网络宣传会逐渐演变成油田企业主要的宣传途径,由于网络能够进行多维宣传,受众可以通过视频、图片等形式直接了解企业的内容,并且,相对于传统的宣传方式来说,网络宣传的成本更低,宣传内容的制作时间也相对更短。所以,对于新时期的油田宣传工作来说,网络传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网络传播对油田企业带来的影响
3.1提高了企业的宣传信息量及广泛性
第一,网络传播形式能够涵盖众多信息,它能够让油田企业的宣传工作不再仅仅局限在报纸的一个版面以及电视广告的几分钟,并能够以更全面与细致的方式为外界介绍企业的相关信息与发展情况。第二,网络宣传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对于相关的受众来说,可以在这些不同类型的信息中掌握企业的实际情况,并对其进行合理的分析与判断。而且,对于油田企业来说,应该加大对于网络宣传信息的筛选与管理力度,确保上传到网络中的企业信息的真实性,防止虚假信息的传播,以此来提高企业的公信力。
3.2加强了企业与外界之间的互动
从本质上来说,网络是一个信息交互的平台,传统的纸质媒体广告、电视广告等宣传形式很难满足企业和外界沟通的需求,但是,在网络平台上,企业能够和外界展开及时的沟通与交流,从而也就能够提高企业宣传工作的有效性。此外,对于油田企业来说,开展宣传工作主要就是为了把自己所具有的优势对外界展示,让人们能够在选择相关的产品与发展相关业务时,优先考虑自身因素,而要想实现这一目的,油田企业要清楚了解外界对于企业的看法与意见,并吸取人们提出的有效建议,而对于网络平台的使用能够有效满足油田企业在这方面的需求。当人们浏览到油田企业所的宣传信息以后,必然会产生许多自己的想法,这些想法中有有效的,也有无效的,而通过网络平台能够把这些想法及时传达给企业。因此,网络传播增强了企业和外界的互动性,让它们两者之间能够进行更加良好的互动。对于油田企业来说,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及时得到更多有效的反馈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对宣传方案进行合理调整,从而也就能够进一步提升油田企业在宣传过程中的主动性,确保宣传工作的有效性与可靠性。
3.3使企业宣传更加贴近大众
网络传播本身有着大众性与及时性的特征,因此,将它和传统的宣传方式结合起来以后,能够进一步提高油田企业宣传的有效性,是油田企业的宣传更接近大众,并更容易被社会大众所接受。例如,油田企业可以把自身的发展历程与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就制作成一个视频短片上传到网络中,人们仅仅需要点击播放就可以清楚地把握企业的实际情况,并在潜意识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在之后有石油相关需求时,能够首先想到这一油田企业。
4结语
网络传播的重要性范文2
关键词 :音乐艺术 网络传播 创作观念
一
音乐的传播既是音乐得以产生和生存的原动力,也是推动音乐艺术不断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国际互联网和多媒体技术的广泛运用,音乐的网络传播已成为当下音乐艺术传播的全新手段。与传统媒介相比,网络传播具有海量信息和高速传播、综合性传播手段、整合传播模式、多元化传播者以及跨国传播等重要特征,并已渗透到人类生活的诸多方面,形成了新的传播模式和文化理念。作为网络传播子系统的音乐网络传播,在传播实践中除了传播音乐作品外,还传播音乐的创作、演奏、制作技术,传播各种音乐新闻、音乐学术论文、音乐思想,以及提供各类音乐软件的共享等。这种音乐的传播方式,把每一个人所面对的计算机世界,变成了一个音乐的虚拟大社区。
音乐的网络传播,既具有上述传播共性,也具有自身的个性和特点,即:“即时性、反复性、时差性、主动性、交流性、自由性”(曾遂今语)。此外,我们认为,基于网络传播的强大效应,以及复制技术的广泛运用,导致“文化的生产被驱回到一种精神空间之内,但这种空间不再是旧的单个主体的空间,而是某种被降低了的集体的‘客观精神’的空间”(弗·杰姆逊《后现代主义,或后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又如阿多诺所批判的“标准化和伪个性化”,艺术的审美深度、个性价值、历史感等“经典”标准逐渐“削平”,大众娱乐功能和商品消费功能得到大大加强。再者,由于传播技术、使用环境、欣赏心理等因素的存在,使得音乐网络传播只能以在线获取(pull)为主,而非在线欣赏(take),如曾遂今所讲的只不过是“音乐复制的自来水效应”罢了。由此必然带给人们音乐审美观、价值观的变化,并最终使得整个音乐艺术范式发生革命性的变革,给当代和未来人类的音乐生活带来深远的影响。
二
如上文所述,音乐的网络传播将给音乐艺术的创作、表演、接受等带来深刻的变化,促进当代音乐艺术的发展和范式转换。对音乐艺术创作观念而言,其影响和变化具体表现为:
首先,创作观念的丰富性、前瞻性。网络传播的海量信息和高速传播,资料、信息获取的广泛性和即时性,导致了音乐创作观念的丰富和前瞻性。互联网络为人们构筑了一个丰富多彩的“虚拟现实”世界和信息宝库,使得艺术创作可以坐享科技进步带来的各种便利,迅速获得当今世界不同风格、各种类型的艺术信息和音乐作品。可以说,当今艺术创作者的视界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开阔和广博。反过来,一部音乐艺术作品只要问世,就有可能随着网络和其他数字多媒体传遍世界的任一角落,艺术创作者可以很快听到、看到受众的评价,与他们展开双向的交流和艺术观念的碰撞。与不同地域、不同专业、不同目的的人们的交流和互动,将极大促进创作观念的丰富性和前瞻性。但不容忽视的是,这种交流带来的艺术创作的观念和创作意识的趋同,对艺术创作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
其次,创作观念的个性化、技术化。网络是一个自由空间,网络的创作和传播具有极大的自由度,每一个创作者都可以尽情释放自己的艺术激情,随心所欲地进行艺术语言的探索和创造并直接进行自由的传播。过去传播中的人为导向、人为干扰基本消失了,创作者也不必考虑为了博得某些组织、评委的肯定和爱好,其个性化创作思想、创作观念得到极大解放,将会创作产生大量不同特色、独具一格的网络原创音乐作品。另外,在音乐网络传播中,技术对音乐创作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许多以前难以实现的个性化艺术构思和设想,通过网络及数字多媒体技术与电子音乐制作技术的协同配合,现在已经可以做得干净利落、无懈可击了。如利用计算机动画制作、音乐制作、音频处理的技术优势,创作出现了大量的flash音乐文件,把音乐创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但同时,技术的进步和使用也加深了人们对技术的依赖性。
再次,创作观念的生活化、娱乐化。作为大众传播的强势媒介,网络传播在引导大众的艺术接受、消费过程中,促进了艺术与大众之间的相互亲近,艺术不再是少部分人的精神领地,而成为当代大众可以共享的日常生活对象。这种艺术与大众日常生活的广泛对话,直接促使音乐创作走向生活化、娱乐化。比如《东北人都是活雷锋》《特务小强》《芙蓉姐姐》《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等网络歌曲,多数作品以通俗易唱的生活化曲调和趣味幽默、娱乐搞笑的歌词为主(歌曲常被称为“口水歌”;歌词如“翠花,上酸菜”以及“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等),表达的是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和普通人的自娱自乐,展现的是艺术的消费功能和大众娱乐功能。从宏大叙事到日常生活、从心灵审美到感官消费,音乐艺术的创作观念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最后,创作观念以大众(受众)为本。“当代艺术不仅仅要求观众证明自己,而是要激发观众,并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观众的支持”,“今天的作品并不需要成为绝对权威或受人顶礼膜拜,它们把观众作为朋友”( 杜夫海纳《当代艺术科学主潮》)。在网络传播和网络艺术中也是如此。雪村、香香、庞龙、杨臣刚等歌手及其演唱的歌曲一夜走红,无不是网络大众的点击和支持所赐。同时,网络传播非常强调受众的主观能动性、参与性,强调沟通。这种传播过程的交互性和大众评价的巨大威力,使得创作者(艺术家)为了赢得更多的支持率(点击率),将会尽可能地从大众的层面出发,以大众的审美标准为本,创作更多适合大众艺术情趣的作品,即所谓的“民间性情之响”。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大众(受众)为本的创作观念,与接受美学的基本立场、观点相一致,延续了文艺理论从“作家创作——作品文本——读者接受”的历史演进,也进一步提升了网络传播的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
结语
笔者认为,网络传播为音乐创作观念带来的变化具有普遍的意义。这种从经典到通俗、从审美到娱乐、从精英到大众的变化,已逐渐成为当代音乐艺术的基本范式。为此,我们有必要在理论上重新审视,在实践上作出更为有效的探索。
参考文献 :
网络传播的重要性范文3
网络推手中的商业推手所从事的网络公关活动是成立网络的公关公司、广告公司或网络营销策划公司;作为网络推手中的特例:政治推手,从事一些政治爆料,从而强调自身的政治立场,以此得到客户的青睐,并以此盈利。网络推手的另一种伪装——“公知”的作用是对网络事件做出及时的反应并推动其发展,倾向性地偏向一方,以此盈利。网络推手的工作准则决定他们必须熟稔网络操作规则、深谙受众的信息接收心理、可调动的资源面很广,他们必须精通用炒作推广个人和商品、达到制造网络话题的效果,在网络推广后使这些话题变成网络热点话题,最终达到营销目标。在工作性质上,网络推手与专业的策划人与营销者间有很多共通点。作为策划人和营销者的网络推手,借用网络推广炒作,“网络推手”是诞生于网络时代的有别于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新型产业。
二、从传播学角度分析网络推手
网络推手以网络传播的发展为基础。20世纪90年代,网络传播以互联网为代表,为网络推手出现的契机提供了机会,在人类传播史上的意义上来看,因为网络传播同样包含如电视、图书、广播、电影、报刊或电话等的传统媒介,与之前新旧媒体间更迭革命有着实质性的区别。传播史上的多种传播方式——个人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在网络传播中同样有基础性的作用。在信息化时代里,人们渴求信息,依赖信息,使用网络的人们都将成为网络推手们的资源。网络传播被侧面印证其重要性。由于具有传播方式或者途径等的先进性,网络传播受到受众的青睐已经超越了传统媒体,这种先进性的优势也同样使受众得到信息的速度等变快。通过对网络的各项功能的归纳和收藏集合,潜在受众群体逐渐稳定,并且为网络事件所造成的热点问题被追捧而打下了牢实的基础。传者与受者的地位在网络传播中逐渐模糊。传受角色的自由变换,使传受双方不再有明确的概念设定。这是网络推手出现并发展壮大的另一种有理论依据、也有现实基础的条件。从另一角度来看,受众群体的需求在网络传播中变得逐渐细化,不同人对信息的需求都不同。网络发展的各种特性,促使网络推手在网络上进行信息炒作。影响受众对信息的选择有方方面面:性别、年龄、学识、信仰和生活方式等是部分原因。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不同受众所关注的信息还受其兴趣爱好、所处的群体地位和社会环境等因素对网络信息传播效果有所影响。以上都是促使网络推手出现的契机和条件。对于不同需求和层次的网络受众,网络推手能够推出引起不同群体关注的热点话题,利用微博、论坛等网络媒体制造高关注度,提供了多样的信息传播形式(如多媒体、动画等)便于不同受众接受,并针对不同的议题分别推广。
三、网络推手的社会影响
网络传播的重要性范文4
关键词:谣言;生命周期;疏散谣言
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1)07-0050-02
近期,日本海啸引起强烈地震,并且导致核泄漏危机的事件成为关注的焦点,这一事件也给中国人带了不小的震撼,不仅仅在于事件本身,还在于日本地震带给中国的余震――核泄漏引发的中国式恐慌。日本核泄漏危机发生后,便有网友称碘盐可以防辐射,中国碘盐将供应短缺。一时间,谣言四起,网民充分调动了自主发言的权利,通过各类终端散布谣言,通过口耳相传、网络传播,手机终端传播谣言,不法商人也趁机哄抬碘盐价格。风平浪静的社会因一则谣言而乱象丛生,市民冲到超市等购物场所疯狂抢购,暂时性的供应紧张更增加了市民的心理焦虑。
面对谣言,政府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不同于2003年非典时的集体失语,政府不再“以静制动”,转而“以动制动”,采取多元化的传播渠道,密切与媒体的合作,积极的信息,使信息透明化,满足受众的知情需求。传统媒体在本次传播事件中,成为了社会舆论引导的主阵地,担当起了主流媒体的社会责任。在政府、媒体以及不轻信谣言者的影响下,一场闹剧仅在一天的时间里便悄然落幕,解析谣言的传播动态对社会的稳定、舆论环境的净化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以本次传播事件为例,以谣言传播的生命周期为研究基点,分析谣言传播的三个主要阶段,从而掌握谣言传播扩散不同阶段的社会动力机制,为社会舆论的引导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一、关于谣言的研究
对于谣言的研究,国内外很多学者都已经进行了跨学科深层次的研究,纵观这些谣言著作大多是以战时的谣言传播为例的,因为战时谣言的传播对于国家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甚至谣言也是战时国家的宣传策略,一句谣言可能会改变一场战争的局势,可见其重要性不可小觑。著名学者奥尔波特从心理学的角度对谣言产生的心理机制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卡普费雷也都曾对谣言做出过系统的研究。但是现阶段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特别是网络牵引下的受众自主时代的到来,新的媒介环境为谣言传播提供了新的养生环境,谣言已经从最初的口耳相传,发展到现阶段的网络多元化、大范围的传播,因此新形势下的谣言传播理应作为一个新的课题来研究。
观今,一则谣言可能会引起一场社会、政治、金融的混乱。2011年3月16日,仅仅因为一个网友在网络中的帖子,社会便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虽然这次的谣言传播很快得到了抑制,但是谣言的可传播性让人震惊。一则谣言从滋生到消弭都有一定的过程,下面笔者将从谣言传播的生命周期的角度,解析不同阶段谣言传播的社会动力机制。
二、谣言传播扩散的周期
(一)滋生期
谣言滋生期是信息在受众心理上初建的过程,这个阶段受众因自身需求而选择性地接受信息,并与已经建立的心理图式发生映射,进而推动受众通过各种途径传播谣言。
人的基本需求是谣言滋生的前提。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于1943年在《人类激励理论》论文中所提出了“基本需求层次理论”。马斯洛把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人在满足了基本的生存需求之后,就会追求更高层次的满足。现代社会人群基本的生存需求已经得到满足,因此对于更高层次需求的追求更加强烈。奥尔波特也曾在他的《谣言心理学》中提到“任何人类需求都可能给谣言提供动力”,因此人的需求是滋生期谣言的传播的第一道推动力。碘盐是关乎受众基本的生存需求以及安全需求的物资,催化了受众接受信息的可能性,为谣言传播打通了第一道门。
“日本因海啸引发强感地震,继而引致核泄漏,作为邻国的中国必然会受到影响。”这样的心理图式在事件发生时已经投射在受众心理中。因此当出现“碘盐匮乏”的谣言出现后,正好与受众心理事先建立的心理图式发生映射,因此谣言传播的基本条件已经得以建立,人们开始通过人际传播、大众传播以及网络传播等方式传播信息,谣言进入到了第二个阶段――蔓延期。
(二)蔓延期
谣言的蔓延期是一个可控的过程,有重要性和模糊性两个变量来左右着谣言的蔓延效度,进而影响到受众心理图式的巩固亦或是瓦解。
著名学者奥尔波特从心理学的角度通过各类的实验以及实践对谣言的产生以及传播机制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著名的谣言强度公式:R=I × a(I 代表事件的重要性,a代表事件的模糊性)。他认为谣言产生的两个基本条件:第一,故事的主题必须对传谣者和听谣者都有某种重要性;第二,真实的事实必须用某种模糊性掩盖起来。“谣言传播广度随其相关人员的重要性乘以该主题证据含糊性的变化而变化,重要性与含糊性之间的关系是乘法而不是加法。因为如果两者之中有一个为0,也就没有谣言了”。也就是说如果信息对于受传者不再重要或是信息得以公开,都会抑制谣言的传播效度。本次传播事件中,政府以及主流媒体都有效地利用了这一理论,通过各种方式积极迅速的信息,满足受众的知情权,提供大量中国碘盐供应充足的证据性信息,打消受众心中疑虑,将信息的含糊性降到最低,有效快速的抑制谣言的扩散,使得一场混乱的社会抢购风波在一天内就平息了。
除了上述两个变量之外,谣言得以蔓延还受到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首先,从众心理是大部分社会个体普遍存在的心理现象。从众心理即指个人受到外界环境以及人群的影响,而使自己的知觉、判断、认识、行为与大众社会舆论以及大多数人的行为相一致的现象。可能有的市民不相信谣言,但是看到身边的亲朋好友都在抢购碘盐,心理上也就暂时性接受了,并且参与其中。其次,新的传播环境造成不负责任的信息无限制上传转发。微博、社区论坛、贴吧等种种的网络话语环境为受众提供了开放自由的演说地,满足了受众言论自由的同时,其负面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许多网民不负责任地上传转发信息,网络谣言传播更加快捷。
(三)消弭期
这一阶段随着信息重要性的下降或是模糊性的降低,谣言的传播效度也逐渐降低,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淡出受众视野,这就是谣言的消弭期。这一期间,受众因谣言而建立起来的心理图式瓦解。
受众消弭期的到来与许多方面的因素有关,信息的公开性、受众的认知能力的提升等。众多的传播实例都证明非常时期信息的流通是危机事件处理的前提条件。闭塞的信息只能造成社会恐慌,2003年的非典和2008年的汶川地震就是一对鲜明的例子,同样是重大的社会性事件,不同的政府处理态度,不同的信息流通环境,造成的结果也是不同的。在本次事件中,畅通的信息交流是消除谣言的重要手段。
受众认知自辩能力的提升也是影响谣言消散的重要原因。在本次传播事件中,部分民间媒体组织或是受众自身都起了重要的作用。同一群体人员的话语对于受众有更强烈的规劝作用,不少网民通过网络信息,斥责谣言传播者以及提供反驳谣言的信息,这对受众心理图式的瓦解以及谣言的消散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网络环境下谣言的疏散渠道与策略
网路环境为谣言传播提供新的滋生地,如何在“你永远不知道电脑的另一端是一条狗”的虚拟网络环境中,对谣言进行有效的规避、消除进而净化传播环境,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究的课题。笔者针对谣言生命周期的发展规律,对通过网络传播渠道传播的谣言进行研究,提出几点应对性策略。
1.传统媒体做好理性思维的引导,提升媒体公信力。虽然网络传播对传统媒体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但是传统媒体作为社会公器,仍然是社会舆论的风向标。在许多的,群体往往是作为一个非理性的群体而存在,因此更加需要传统媒体的理性化的引导。媒体公信力是媒介本身的一种属性,更多的是媒体与受众之间的一种关系,是相对于特定社会期待与角色规定的能力和品质,属于关系范畴[3]。新的网络环境下,更需要传统媒体发挥好理性的舆论引导能力,保持好负责任的大媒体形象,增加受众的信任度,提升自身的媒体影响力。
2.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出台网络规范条约,约束不负责任的网络行为。网络具有虚拟性、隐匿性等特性,这也导致了网民网络行为的不可控性。在网络上人人都有“造谣权”,现在许多私信息、小道消息、公众人物绯闻等都是从网络中滋生蔓延开来的,网络行为的规范对网络环境的净化有着重要的作用。
对于散播谣言者要给予严惩,同时对于那些明知道是谣言,却依然进行传播的传谣者也要追究相应的责任。目前,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作出了惩处规定。《刑法》中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都要受到处罚。“无规矩不成方圆”网络行为作为现代人生存一种越来越重要的行为方式,应该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因此笔者认为规范网络行为的相关法规的制定理应尽快地提到日程上来。
3.受众自知自辩能力的提升。俗话说“谣言止于智者”。网络传播环境下的受众都是有一定知识以及技术层次的人,不应该成为盲众,面对谣言应该有自查自知自辩的能力。另外相关信息部门技术层面上的网络监控工作,也可以有效地约束受众对谣言的散播,抑制谣言的蔓延。许多不负责任信息的散播者大多是源自网络隐匿性的考量,认为可以无限制地谣言而不会被追查到。利用高科技的网络监控与追踪功能,能很快地追踪到谣言散播者,这种网络监控功能也能对谣言传播者有着一定的约束力。
参考文献:
[1] (美)奥尔波特著.刘水平等译.谣言心理学[M].辽宁: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
[2] (法)卡普费雷著.郑若麟等译.谣言[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网络传播的重要性范文5
关键词:民族声乐声情并茂形体表演
声乐艺术是通过清晰的语言、动听的歌喉,直接表达人们思想感情的艺术。从古至今,不论戏曲或民族声乐演唱者,无不把运用唱腔来抒发人们的思想情感作为追求的目标。我国古代野史、杂记之类的典籍中有很多有关演唱中声情关系的论述,汉代刘安所著《淮南子》中说:“韩娥、秦青、薛谭之讴,愤子志,积于内,盈而发音。”这段话说明古代著名歌手,他们的演唱源于他们内心情感的爆发。我国最早一部具有比较完整体系的音乐理论著作《乐记》中也有这样一段话:“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①这说明音乐是表达感情的艺术,声乐艺术更是以声传情、声与情相谐和而存在。我国的民族声乐源远流长,科学发展到今天,随着美声的传入,我国的民族声乐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也得到了很大发展,出现了大批为民族声乐事业耕耘的优秀声乐教育家、歌唱家。如中国音乐学院的金铁霖教授,他把声乐教育标准归为七个字:“声、情、字、味、表、养、象”,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为我国人民所喜爱的民族声乐学派。他教的学生很多成为当今歌坛的歌唱家,但他的教学范围毕竟是有限的。现在大学音乐系声乐专业多数学生,他们平时只注意声音的训练,演唱时也是在炫耀技巧,不去挖掘作品内涵,忽视了形体表演与抒感的关系;认为只要能把声音练好就行了,口中唱的,在眼里或形体上看不到,有的在歌唱时无动于衷,一副表情,一种声音唱到底。有的演唱者喜怒哀乐虽都写在了脸上,愉快的就喜形于色,悲惨的就带着哭腔,但却不动心,胳膊、手如捆着一般,一动不动,这很不利于演唱者进入角色,演唱没有激情,投入不了感情,更不用说打动观众了。
戏曲唱腔与形体表演是不可分的,著名蒲剧旦角演员王存才曾演过《走雪山》一剧,为演好走雪山的表演,他多次去雪地山路行走,但总不尽如人意。有次下大雪,姐姐去看他,他忽生一计,冷冷说:“我忙着呢,你回去吧!”姐姐听后哭哭啼啼踏雪返回,走了一里多路,忽转身见弟弟在后模仿她走路。王存才就是这样在后面认真观察模仿姐姐的雪中步态和神情,然后再根据剧情设计雪地行走的表演。这说明戏曲演员对借助表演来表达真情实感是多么重视。“情动于中而形于外,适当的形体动作有助于情感的表达,这对歌唱者是必要的。”②适当的形体表演是情感的自然流露,这与说话说到激动处打手势一样是必不可少的,而现在很多人的演唱,有的声音很亮,但却不感人,究其原因,就是缺乏情感。声乐艺术是演唱者通过对作品内涵的深刻理解和体验,用语言来传情达意。纵观古今中外,凡是能得到观众喜爱的优秀歌唱家,他们的歌声无不洋溢着真情实感。唐代名歌手永新在上千人的嘈杂大会上,高歌一曲,“至是广场寂寂,若无一人,喜者闻之气勇,愁者闻之肠绝”。这若不是因他们的歌声声情并茂,是不会产生如此感染力的。正如伟大音乐家舒曼所说:“只能够发出空洞的音响,而没有适当的手段来表达内心情绪的艺术乃是渺小的艺术。”
中国音乐学院教师吴碧霞曾说:“我的表情与身体会不自觉地随着心中感情而动作。俄罗斯艺术歌曲《夜莺》我已演唱过多次,随着演唱技巧的提高,在许多公开演出中,我试图在花腔部分配合眼神的动作来表现夜莺的灵巧轻盈……一般说来,好像外国作品不主张有过多的外在动作参与,但是台上的我却收到了极佳的效果……”③吴碧霞在外国作品的演唱中还如此重视对戏曲表演的借鉴,更何况演唱中国民族歌曲呢。很多歌曲、歌剧,感情起伏、复杂,仅靠声音是不能把作品内涵表现得细腻透彻的,需要加上适当的形体动作,借助眼神才能更传神达意。“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眼神是艺术表演的一部分。我们要学习戏曲中眼神的运用,目不空发,手不虚指,要使观众看到你所唱的内容在眼神里反映出来,适当的手势表现出来,眼到手到。这样才能“唱到、心到、眼到、手到”,才便于走进角色,以情赋彩,倾吐心声。因此在唱一首歌时,我们要做到任半唐在《唐声诗》中说的那样:“歌者不可轻于启喉,必须自己真情自发,而后再有声词之吐,能先触发自己真情,自能宣达声与词中之歌情,以度于听众。”④然后根据歌词内容。情感的需要加上适当的表演,才能使演唱与动作融为一体、声情并茂,才能感染观众使观众产生心灵的火花,引起强烈的情感共鸣。让我们记住托卡尼尼的一句话吧:“一个学音乐的人,不管演唱技巧是如何高明,如果缺乏情感的表达,他不是艺术家,而是艺术匠人,匠人满街都是,而艺术家却在百人中难找一个人。”⑤
声乐艺术是通过美的声音、清晰的语言、真实的情感及运用熟练的技巧,将三者有机地结合,直接表达人们思想感情的艺术。学习发声方法只是为了更好地表达歌曲内容和情感,字是语言的根本,情是语言的灵魂。任何“正确科学方法”无非是实现优美歌声的手段而已。在我们的民族声乐与国际接轨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传统的音乐文化,要大胆吸取传统戏曲艺术的丰富滋养,使我们的民族声乐演唱更具特色,创造出符合我们民族特点的优秀唱腔。
注释:
①刘再生.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人民音乐出版社.1995年版,第112页。
②刘朗主编.声乐教育手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61页。
③吴碧霞.“鱼”与“熊掌”能否“得兼”载《怎样提高声乐演唱水平》(二)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编缉部编,华乐出版社,2005年版,第308页
④管林.中国民族声乐史.中国文联出版社.1997年版,第281页
⑤吕云路.意大利发声方法几项重点问题.载刘朗编《声乐教育手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1995年版,第94页。
谈音乐网络传播与音乐创作观念的变化更新时间2009-11-1319:52:37打印此文点击数摘要:音乐的网络传播已成为当下音乐艺术传播的全新手段,并对音乐艺术的创作、表演、接受等带来深刻的影响。文章探讨了音乐网络传播对音乐创作观念的影响和变化,旨在使人们能正确认识网络传播与当下音乐艺术发展的关系。
关键词:音乐艺术网络传播创作观念
一
音乐的传播既是音乐得以产生和生存的原动力,也是推动音乐艺术不断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国际互联网和多媒体技术的广泛运用,音乐的网络传播已成为当下音乐艺术传播的全新手段。与传统媒介相比,网络传播具有海量信息和高速传播、综合性传播手段、整合传播模式、多元化传播者以及跨国传播等重要特征,并已渗透到人类生活的诸多方面,形成了新的传播模式和文化理念。作为网络传播子系统的音乐网络传播,在传播实践中除了传播音乐作品外,还传播音乐的创作、演奏、制作技术,传播各种音乐新闻、音乐学术论文、音乐思想,以及提供各类音乐软件的共享等。这种音乐的传播方式,把每一个人所面对的计算机世界,变成了一个音乐的虚拟大社区。
音乐的网络传播,既具有上述传播共性,也具有自身的个性和特点,即:“即时性、反复性、时差性、主动性、交流性、自由性”(曾遂今语)。此外,我们认为,基于网络传播的强大效应,以及复制技术的广泛运用,导致“文化的生产被驱回到一种精神空间之内,但这种空间不再是旧的单个主体的空间,而是某种被降低了的集体的‘客观精神’的空间”(弗·杰姆逊《后现代主义,或后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又如阿多诺所批判的“标准化和伪个性化”,艺术的审美深度、个性价值、历史感等“经典”标准逐渐“削平”,大众娱乐功能和商品消费功能得到大大加强。再者,由于传播技术、使用环境、欣赏心理等因素的存在,使得音乐网络传播只能以在线获取(pull)为主,而非在线欣赏(take),如曾遂今所讲的只不过是“音乐复制的自来水效应”罢了。由此必然带给人们音乐审美观、价值观的变化,并最终使得整个音乐艺术范式发生革命性的变革,给当代和未来人类的音乐生活带来深远的影响。
二
如上文所述,音乐的网络传播将给音乐艺术的创作、表演、接受等带来深刻的变化,促进当代音乐艺术的发展和范式转换。对音乐艺术创作观念而言,其影响和变化具体表现为:
首先,创作观念的丰富性、前瞻性。网络传播的海量信息和高速传播,资料、信息获取的广泛性和即时性,导致了音乐创作观念的丰富和前瞻性。互联网络为人们构筑了一个丰富多彩的“虚拟现实”世界和信息宝库,使得艺术创作可以坐享科技进步带来的各种便利,迅速获得当今世界不同风格、各种类型的艺术信息和音乐作品。可以说,当今艺术创作者的视界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开阔和广博。反过来,一部音乐艺术作品只要问世,就有可能随着网络和其他数字多媒体传遍世界的任一角落,艺术创作者可以很快听到、看到受众的评价,与他们展开双向的交流和艺术观念的碰撞。与不同地域、不同专业、不同目的的人们的交流和互动,将极大促进创作观念的丰富性和前瞻性。但不容忽视的是,这种交流带来的艺术创作的观念和创作意识的趋同,对艺术创作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
其次,创作观念的个性化、技术化。网络是一个自由空间,网络的创作和传播具有极大的自由度,每一个创作者都可以尽情释放自己的艺术激情,随心所欲地进行艺术语言的探索和创造并直接进行自由的传播。过去传播中的人为导向、人为干扰基本消失了,创作者也不必考虑为了博得某些组织、评委的肯定和爱好,其个性化创作思想、创作观念得到极大解放,将会创作产生大量不同特色、独具一格的网络原创音乐作品。另外,在音乐网络传播中,技术对音乐创作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许多以前难以实现的个性化艺术构思和设想,通过网络及数字多媒体技术与电子音乐制作技术的协同配合,现在已经可以做得干净利落、无懈可击了。如利用计算机动画制作、音乐制作、音频处理的技术优势,创作出现了大量的flash音乐文件,把音乐创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但同时,技术的进步和使用也加深了人们对技术的依赖性。
再次,创作观念的生活化、娱乐化。作为大众传播的强势媒介,网络传播在引导大众的艺术接受、消费过程中,促进了艺术与大众之间的相互亲近,艺术不再是少部分人的精神领地,而成为当代大众可以共享的日常生活对象。这种艺术与大众日常生活的广泛对话,直接促使音乐创作走向生活化、娱乐化。比如《东北人都是活雷锋》《特务小强》《芙蓉姐姐》《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等网络歌曲,多数作品以通俗易唱的生活化曲调和趣味幽默、娱乐搞笑的歌词为主(歌曲常被称为“口水歌”;歌词如“翠花,上酸菜”以及“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等),表达的是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和普通人的自娱自乐,展现的是艺术的消费功能和大众娱乐功能。从宏大叙事到日常生活、从心灵审美到感官消费,音乐艺术的创作观念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最后,创作观念以大众(受众)为本。“当代艺术不仅仅要求观众证明自己,而是要激发观众,并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观众的支持”,“今天的作品并不需要成为绝对权威或受人顶礼膜拜,它们把观众作为朋友”(杜夫海纳《当代艺术科学主潮》)。在网络传播和网络艺术中也是如此。雪村、香香、庞龙、杨臣刚等歌手及其演唱的歌曲一夜走红,无不是网络大众的点击和支持所赐。同时,网络传播非常强调受众的主观能动性、参与性,强调沟通。这种传播过程的交互性和大众评价的巨大威力,使得创作者(艺术家)为了赢得更多的支持率(点击率),将会尽可能地从大众的层面出发,以大众的审美标准为本,创作更多适合大众艺术情趣的作品,即所谓的“民间性情之响”。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大众(受众)为本的创作观念,与接受美学的基本立场、观点相一致,延续了文艺理论从“作家创作——作品文本——读者接受”的历史演进,也进一步提升了网络传播的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
结语
笔者认为,网络传播为音乐创作观念带来的变化具有普遍的意义。这种从经典到通俗、从审美到娱乐、从精英到大众的变化,已逐渐成为当代音乐艺术的基本范式。为此,我们有必要在理论上重新审视,在实践上作出更为有效的探索。
参考文献:
网络传播的重要性范文6
问题凸显:网络媒体把关人由“组织化”向“个体化”过渡
网络媒体把关环节比较薄弱,很多网站根本没有建立严格的组织程序,往往编辑一个人就可以做出决定,将内容在网站上。即便有些大网站相对规范,但组织化色彩也有弱化的趋势,这在视频内容把关方面尤为明显。
2012年1月19日,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在网络电视台“第一视频”《孔和尚有话说》节目中,评论内地儿童在香港港铁车厢食面事件时,大骂“香港人是狗”,又指“用法治维持秩序的地方就证明人没有素质”。节目片段当晚起在网上疯狂流传,不少香港及内地网民均对其偏激言论大感不满。
不难看出,网络舆论通常比较感性化、情绪化、简单化,具有明显的非理性色彩。这是一个典型的“组织化把关”缺失的例子。做过传统媒体的人都知道,任何粗俗的字眼都不能出现在版面、字幕上。有些电视剧因为剧情需要,不得不出现粗话时,字幕组也会将其过滤掉。但在网络视频网站上,把关者似乎对此毫不在乎,缺乏责任感。从这个角度来讲,此事并不仅仅是孔庆东个人的问题,更是网络把关责任缺失的问题。
近来迅速兴起的微博,把关更是完全接近于“个体化”。个人微博的内容把关,主要看博主个人的素质。即便是企业微博、政府微博,他们在利用微博的同时也缺乏把关意识。
奥美公关和CIC联合的《微时代危机管理白皮书》中提到,负面观点一旦开始在微博上传播,就容易引起其他遭遇类似不愉快经历的用户的共鸣,因此能迅速集中起一群自愿、持续播报负面消息的人群,这种基于“临时共性”的集体认同,将事件中的“个体协同”演变成了“多边协同”,从而使负面观点迅速扩散。就群体而言,这些非理性的言论更容易使群体在其中迷失,失去对周遭信息的理性判断,一味地盲从和接受。所以,这些不加约束的语言势必对社会道德底线及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造成不利的影响。
所谓“把关”,就是对信息和新闻的选择,对于受众来说,这是一个外部世界的基本框架被全新建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包括对信息和新闻的选择、处理以及控制。所以在传统的线性传播过程中,把关人可以通过优化的信息、调整信息结构,根据新闻价值、社会价值对信息进行筛选,使传播的内容符合公众的利益以及媒体的社会责任。互联网技术的分散与反控制特性,会增加网络信息的管控难度,在信息的过程中,信息者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他们可以决定信息以何种结构,不同信息在结构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在信息流动的结构里,每一次对信息的选择与复制,也就是一个控制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网络媒体也具有控制信息和流动的能力。所以,在网络传播中网络媒体是否进行把关,体现的是一种态度和观念。出位的言论也许能够赢得一时的高点击率,但从长远来看,势必影响网络媒体的公信力,制约网络媒体的长远发展。
英年早逝的央视新闻评论部副主任陈虻说:“不要因为走得太远,而忘了我们为什么出发。”网络媒体也需要承担时代赋予的社会责任,也需要强化自身的把关机制,强化筛选信息的重要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媒体的教育和引导的作用。
政府管控:借助法律让把关人明确责任
越来越“个体化”的网络把关人,给政府管理增加了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一条路可走:通过法律,明确网络把关人的“责任意识”。
什么是制度?诺斯认为,“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互联网的出现在某种意义上是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自我表现、自我宣泄的平台,同时网络的匿名性,更使它成为一个“自由表达”的天堂。
我国目前已出台多个涉及互联网的法规性文件。这些法律法规在规范和管理国内网络媒体的建设和活动,抵御网上有害信息的思想渗透,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给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政、依法管理提供了依据。政府所要做的,就是要让每一个网民、每一家网络媒体明白,即便匿名,违法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只有增加网络违法的成本,网络媒体的把关意识才会提高。
网民:媒介素养亟待提高
2010年12月7日晚8点,新浪网上突然出现一条“金庸去世”的微博。时间精确到分,还有听起来像模像样的医院,一时间这条微博被疯狂转发,有媒体甚至迅速安排了悼念专刊版面,题目已经拟好――大哭江湖。不过,这条谣言传播不到一小时,就被著名记者闾丘露薇宣判了“死刑”。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我们徜徉在全民围观时代,从BBS、博客、社交网络到微博,见证了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但掌握技术的归根结底还是人,所以每一个网络参与者的素质,决定了技术是服务于人,还是对人造成伤害。网络给了每个人“麦克风”,却不是人人都能理性发言;给了每个人瞬间成名的机会,却不是人人都具备良好的道德和操守。网络是现实社会的虚拟折射,在网络社会中,网民能否以理性的姿态“hold住”虚拟社会的是是非非,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跟风、不盲从?在一片嘈杂和喧嚣之中,提升网民的网络素养显得尤为必要。
参考文献:
①柯缇祖:《网络舆论:民意的“自由市场”?》,《人民日报海外版》,201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