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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整改报告范文1
7月20日,中信证券宣布,将以12.52亿美元的总价从法国东方汇理银行手中收购里昂证券全部股权,其中对里昂证券19.9%的股权收购已经完成。
消息公布后,中信证券A、H两市股价连续三天下跌。瑞银证券甚至下调中信证券评级至沽售。“市场之所以反应冷淡,主要是基于短期内收购风险的考虑;长期来看,究竟是否物有所值,还要看两者是否能产生真正的协同效应,中信证券能否利用里昂证券的平台,在海外市场放大其中国业务优势。”中银国际分析师尹劲桦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这对于双方高管来说,是需要时间与智慧的难题”。
这笔交易将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国际”)完成。交易分两步,中信证券向东方汇理银行支付了3.103亿美元,收购里昂证券19.9%的股权,目前这笔股权已完成了交割。中信证券将以9.417亿美元的对价完成对里昂证券剩余80.1%的股权收购,该项交易还有待双方完成一定的审批程序后才能实现,预计在2013年6月底之前完成。
不可否认的是,虽然收购方案几经修改,最终全资收购里昂证券确也符合境内证券公司的最优国际化路径:“立足香港,布局亚太,辐射全球。”
一再变易的方案
其实,最终形成的这个收购方案与最初方案差别很大。
2010年5月,中信证券首次宣布与东方汇理银行商谈里昂证券合作,拟定的方案是:中信证券将成为里昂证券大股东东方汇理银行惟一的合作方,设立50%对50%的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总部将设在香港。后因该计划将导致中信证券投行部门重构,变动太大未能实施。其间加上全球市场的动荡,以及东方汇理银行及其股东法国农业信贷集团的CEO离职,战略合作生变。
2011年中,中信证券更改计划,宣布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出资3.74亿美元收购里昂和盛富证券各19.9%股权,试图通过里昂和盛富证券搭建覆盖欧亚的业务平台。
盛富证券亦为东方汇理全资持有。据悉,东方汇理银行一直想整合里昂证券和盛富证券,但碍于法国劳工法律、监管制度等重重阻碍,未能成行。东方汇理银行希望借助中信证券收购这一契机,达成此目标。不过,在长期的接触过程中,中信证券发现,与东方汇理银行相比,自己更不可能完成这一目标,因此,最终决定放弃收购业务集中在欧洲市场的盛富证券。
而且,与盛富证券相比,里昂证券总部在香港,在亚太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其在亚洲各市场的经纪业务和研究业务都名列前茅,拥有9000多个全球性机构客户。可以说,在业务上跟中信证券有更好的互补性。所以,2012年4月,中信证券宣布不再收购盛富证券,而是100%控股里昂。这也符合中信证券一直以来的目标“全资控股一家海外投行”的目标。
目前中信只收购了19.9%的股权,如何落实此收购剩余的80.1%股权,其实尚存不确定性。里昂证券的前身是名为WinfullLaing&Cruickshank的证券公司,之后因法国里昂信贷银行控股而更名。
其股东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方汇理银行,另一部分为里昂证券的高管,主要是通过Stichting基金实现。截至2010年底,该基金持有了里昂证券35%的股权。
管理层和核心团队是全球性投行最关键的资产,如果留不住人才,只拿到一张金融牌照,收购很大程度上成了空谈。在股权全部收归中信后,通过何等制度安排来保留既有的长效激励是关键。据悉,中信证券已与里昂证券达成收购后的管理协议,并将实施员工激励计划。为了留住团队,去年不惜忍受亏损也按时发放奖金。
中信证券副董事长殷可表示,并不打算将中信国际和里昂整合为一个单一平台,中信证券既将在一段时间内保留里昂证券独立性、管理层连续和稳定,又会提供全面的业务支持和客户共享。
收购对价偏高
数据显示,里昂证券于2010年度、2011年度分别实现收入7.61亿美元、7.39亿美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100万美元、-1000万美元。即使以2010年盈利计算收购定价,PE市盈率仍高达20.52倍,对应的市净率PB为2.23。
安信证券、瑞银证券、中银国际等券商纷纷发表研报,称作价过高。目前全球市场上,投行并购价格普遍不超过1倍PB。而且,令外界担心的是,眼下正值欧债危机持续发酵,1000万美元亏损或许并没有充分暴露里昂证券的风险。
不过,据接近交易的投行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亏损1000万美元是因为只计算了其在亚太区(不包括日本)的业绩,而日本和美国的两部分业务是以其控股方“东方汇理银行”的法人身份进行操作的。如算在里昂身上,则里昂去年未必亏损。
中银国际分析师尹劲桦在其研报中表示,即便算上里昂的美国和日本业务,对应的收购PB也在2倍左右,PE在16倍左右,收购价格仍然昂贵。
尹劲桦表示,本次收购对中信证券净资本的影响将视具体交易结构,需要与证监会沟通后确定。如果为收购所付出的12.52亿美元需要全额扣减净资本,则中信证券净资本约下降15.7%。但凭借H股上市募集的充裕资本,收购不会对中信证券的资本构成明显压力。
中金公司金融分析师毛军华指出,里昂证券为亚洲首屈一指的投资银行,其经纪业务和研究业务在亚洲各主要市场均名列前茅,中信证券可借助里昂证券的平台,更好服务于国内客户走出去的需求。但中信证券拓展海外市场方面经验尚浅,此番收购之后如何平稳整合,尤其是留住里昂证券的优秀团队,对中信证券提出了挑战。
此次收购消息传出后,市场即有传言称,中信证券国际研究团队将裁员,为里昂的团队挪出位置。后虽遭中信证券否认,但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中信研究所电力设备、煤炭、计算机等相关行业确实已经开始裁员。
锁定资本性中介业务
此前,中信证券董事长王东明、副董事长殷可,纷纷在多个场合表示,希望中信能成为与高盛比肩的国际性一流综合性证券公司。
目前中信公司境外注册子公司共15家,均为相关同类金融机构。覆盖业务范围较广,包括经纪、期货、融资、资管、Reits等。其中中信证券国际目前在香港拥有7家分行。作为国内券商的龙头老大,中信证券与高盛还有很大差距。
早在2007年,中信证券就希望通过海外收购实现国际化。当年10月,中信证券与贝尔斯登签署全面战略合作预案。根据预案,中信证券与贝尔斯登将互相换股持有对方约10亿美元的股票,同时还在香港以各占50%的比例成立合资公司。但在审批过程中,次贷危机爆发,贝尔斯登最终被美国摩根大通银行并购。中信只能搁浅。
2011年10月,中信证券H股成功在香港联交所挂牌。根据公告,中信证券H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建立或择机收购海外研究、销售及交易网络;以及发展资本性中介业务,包括大宗经纪业务、结构性产品业务,固定收益、外汇及大宗商品业务。
防疫整改报告范文2
(一)调运申报。凡需从异地引进畜禽的单位和个人,调运前必须提前15天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详细报告引进畜禽的产地、品种、数量、运输方式、引进时间等,以及引进协议、引进单位或个人的相关情况。
(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对本辖区承担引进畜禽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的防疫条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特别是无隔离场或隔离舍者,要指导并监督其进行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者禁止其引进畜禽。
(三)批准调运。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申请7天内对引进畜禽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调查了解输出地畜禽疫情情况,确认为非疫区后方可批准实施调运。
(四)组织采购。由畜牧部门、乡镇政府、乡镇养牛协会、引牛单位和个人组成采购团统一进行采购,到达拟采购地后,必须在当地选择具备一定饲养规模,动物防疫条件合格的饲养场采购畜禽,禁止在畜禽批发市场等交易场所采购。在筛选定的饲养场或隔离场详细观察畜禽健康状况,检查品系档案、健康档案、疫苗接种记录及免疫标识等,调查核实防疫注射情况。经15-30天隔离观察,确认无疑后方可与对方商定畜禽采购调运方案。
(五)运输检疫。调运单位或个人所采购的畜禽必须经输出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六)运前告知。调运单位或个人在启动前必须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输入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启运时间、地点及预计到达时间、地点等情况。
(七)运输途中。运输车辆不准在疫区的港口、车站、集市装填草料、饮水、饲喂,禁止沿途乱丢废弃物,注意畜禽挤伤、晕车等情况。
二、畜禽调入后
(一)报检报验。畜禽调入后24小时内,调入单位或个人须持输出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到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证物相符、免疫标识符合规定、临床检查健康的,方可投放到饲养场(户)。对无证或物证不符合规定的,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临床健康检查,并依照《动物防疫法》处理处罚)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隔离观察。对投放到饲养场的畜禽,必须按照15-30天的隔离饲养规定,在隔离场进行隔离观察饲养,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同时,畜禽圈舍建设必须配套建设隔离场。
(三)车辆消毒。运输车辆在卸载畜禽后必须在动物检疫员的监督下进行彻底的清扫、洗刷和消毒。
防疫整改报告范文3
关键词 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发放;法律依据;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 S81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7-0306-02
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发放的法律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规定:“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第七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①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②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胚胎、种蛋的;③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发放基本情况
审核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对于确保畜禽养殖安全,全面了解畜禽养殖状况,指导畜牧生产防疫,实现畜牧业监管,控制畜牧业的盲目投资具有重要意义[1]。
《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明确规定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新的《动物防疫法》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作为养殖场进行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这也是国家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重要举措。
陇县畜产局是陇县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发证机关,具体的资料和现场审查工作则委托陇县兽医工作站(陇县兽药兽医卫生监督监察所)办理。截至2014年7月,全县共有51个养殖场先后取得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领的养殖场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需要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二是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扶持;三是申请银行信贷。
3 存在的问题
3.1 发放问题
一是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养殖场的大小规模、饲养形式未作出明确界定,可以理解为各种规模大小的养殖场都需要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陇县下辖12个镇,3个社区,1个管委会,158个行政村,因为无明确界定,无法统计有多少养殖场应该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二是《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现场审查条件要求严格细致,硬件要求较高,全县目前已取得合格证的的很多养殖场也不完全符合条件,还需要进一步整改。三是目前使用的动物防疫合格证正本和副本都无有效期及年审等栏目,给到期换发新证和年审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2 建场与审核顺序的矛盾
根据规定,只要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就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但实际所有的养殖场都存在先建场后申请的问题,在建场时未向兽医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有些项目场因为主管部门业务分工的不同,在申请项目场建设时也无人提醒应该先申报,待审批规划后按照防疫条件设计建设[2-3]。往往是根据现有地块地形建场,从选址到场内功能布局主要考虑养殖方便,并没有充分考虑防疫条件。当因为种种原因需要用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时才进行申领,此时发现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而布局和硬件设施改建的难度大,无法重新选址建场。比如有的养殖场因为争取的承包土地多为河滩等不适宜种植的土地,选址紧邻河道;有的养殖场从家庭式养殖不断扩建规模,布局极为不合理,紧邻村庄。这些养殖场明显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但是申请人从事养殖的愿望十分迫切,有的建立养殖专业合作社更能带动其他群众共同发展,提高收入。一方面应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另一方面需要服务群众,这在具体办理过程中需要兼顾。
3.3 无证养殖场处理的问题
虽然《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明确规定兴建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按照《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应当给予处罚处理,但是因为对养殖场的规模大小、形式无明确规定,所以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对未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而从事养殖活动的无法处理,工作人员也只能在巡查监管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改扩建场所,争取达到防疫条件要求。
4 建议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的条件是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在基层县、村一级养殖场的硬件设施难以完全达到。为了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发展规模养殖的积极性,为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不让法律法规流于空洞的条文,笔者认为应该以《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为依据,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使在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发放和监督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有可操作性[4]。
对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审核发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动物防疫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建立依法养殖、依法建场的意识。二是确定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规模,如暂定动物饲养场,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20头以上,蛋鸡年存笼2 000羽以上,肉禽年出笼5 000羽以上;养殖小区,生猪养殖小区年出栏1 000头以上,肉牛养殖小区年出栏100头以上,奶牛养殖小区年存栏100头以上,蛋禽养殖小区年存笼5 000羽以上,肉禽养殖小区年出笼20 000羽以上。三是鼓励规模养殖的同时,确立准入制度,要求按照先报告审批、后建场的顺序,由兽医主管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参与选址和场区设计,按照防疫条件规划建设,避免后期改建浪费人力物力。四是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项目审批中协调联动,将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作为项目申报的先决条件。五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严重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有重大疫情风险或者环境污染风险的养殖场,要求限期整改,选址不当的要重新选址;如不听劝告,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相关法律给予处罚,或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取缔。六是实行年审制度,由兽医主管部门发文规定每年1―2月对全县动物防疫合格证进行年审。养殖场提交上一年防疫条件执行情况报告,审核人员入场检查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养殖记录和养殖档案建立情况,以及人员硬件设施变更情况。对已不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吊销收回,并限期整改,整改达标后重新申领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七是切实做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现场勘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印发的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的要求进行逐项审查,在审核表上签字确认,出现与要求有部分出入的由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和领导讨论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许可,严禁对达不到规定动物防疫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所,不按审核要求操作和私自发证。八是认真做好换证工作。对申请变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需要重新提交资料现场审核的,按照办法审查合格后换发新证。
5 参考文献
[1] 林元鸿,林昌荣,吴飞阳,等.谈畜禽养殖场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办理[J].现代农业科技,2009(21):280.
[2] 薛俊洁,殷风振,崔兆强,等.浅析养殖场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失败的原因[J].山东畜牧兽医,2012(5):108-109.
防疫整改报告范文4
一、全面排查,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县教育局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立即排查整改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立行立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措施,严加防范,确保万无一失。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排查校舍、附属建筑、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消防、交通、食品卫生方面的安全隐患,以及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加大“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力度,坚决落实门卫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内治安巡逻,特别是师生职工宿舍、食堂、贵重设备、化学药品存放地等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
二、加强宣传,深入开展安全教育
县教育局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一要加强防溺水教育,警示学生不到河渠、水塘等游泳,教给学生科学的自救常识;二要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应对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的意识和突发事件的能力;三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其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确保做到“五严防、三到位”,即:严防溺水事故、严防交通事故、严防治安事故、严防雷电(火灾)事故、严防食物中毒;对学生教育到位,对家长安全监护通知提醒到位,对危险隐患预警排查整改到位。
三、齐抓共管,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一)职责分工
交警、交通部门负责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查验校车驾驶员资格,严厉打击“黑校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三无”车辆,严禁利用农用车、三轮车、载货车接送学生行为,完善学校门前交通警示标志。在交通复杂路段学校上下学时间,根据需要部署警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学生通行安全;
公安部门负责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全面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动态,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负责配合教育及相关部门对有重大安全隐患、违法办园等行为的学校(幼儿园)进行整改或取缔;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消防部门负责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小饭桌”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做好建筑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和消防设施管理;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疫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加强对传染病、流行病的宣传、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状况;
食药监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小饭桌”、小卖部、小摊位等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内流通商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规范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小卖部;
城管部门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卫生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对学校周边小摊位进行规范管理;
文广新体部门负责对学校周边网吧、歌舞厅、游戏室等娱乐场所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学校周边各类娱乐场所非法经营活动,取缔各类非法出版物;
各镇(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管,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学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辖区不发生校园安全事件;负责兜清辖区学校(幼儿园)底数,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负责学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完善坑塘等安全警示标志,落实防控措施;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办学(办园)行为;负责做好辖区涉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时间要求
自2015年4月13日至4月30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4月底前县公安、工商、城管、交警、交通、文广新体等部门及各镇(处)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报告。教育、消防、食药监、卫生防疫等部门要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集中开展检查整治活动。
防疫整改报告范文5
一、优化履职促发展
(一)畜牧生产方式转变明显。一是产业发展高起点。2013年以来,我局重点实施四产业、四工程、四园区、一基地发展战略,依托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现代畜牧业重点县等强农惠农富农项目,在龙头企业与专合组织双带动下,通过采取独具特色庭院经济式、集中联片式和联建入园式、生猪150自繁自养模式、林下养殖12233模式、龙头企业带动、专合组织参与、农户入驻、公司代养的大园区、小业主和六统一、一保证等发展机制,全县已建成省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4个、国家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个。引入、培植金富农业、双佳现代、鼎望食品等龙头企业7个,新塘林下、垚垚珍禽、勇富禽业、建峰等畜牧专合组织达到37个,规模养殖场入专合社达到2912户,入驻率占规模养殖场的73﹪。创建无公害畜产品14个、有机畜产品2个。二是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成导向。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坚持产村相融、种养结合,以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监管常态化为评价指标,开展了星级养殖场创建活动,目前全县已创建星级养殖场300家。以两分三池一利用、有机肥生产等方式,通过猪+沼+果(蔬、种植)种养模式,粪污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推进双佳现代农业等28家规模养殖场(小区)的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完成4个挂牌养殖企业的污染限期整治。
(二)动物疫病综合防制扎实推进。深入推进县、镇、村三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有效引导稳定村级动物防疫队伍,推行村聘村用村管,并通过专题培训、选送高校培训等方式,全面提高动物防疫队伍综合素质,建成体系健全、技能精湛的动物防疫力量,狠抓动物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与疫情和流行病学监测,全县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每年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已实现连续多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三)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无真空。以畜产品安全0事故、动物卫生执法0错案、行政复议案件0申诉、监督管理全覆盖、执法培训合格率100﹪为目标推动标准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以普法宣教盲区‘0’、案件查处错案‘0’、群众权益错位‘0’、法治培训合格‘100﹪’、执法监管覆盖‘100﹪’为目标推进法治畜牧五深入(法治深入基层站,服务管理标准化;法治深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规范化;法治深入专合组织,养殖发展优质化;法治深入农户,安全意识常态化;法治深入屠宰场点,加工经营自律化),采取不定期全面检查和突击抽查方式,以瘦肉精为重点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杜绝了违禁药物添加行为发生。推行畜产品质量安全五书制度,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切实加强对病死畜禽五不一处理的监管,有效减少了病死畜禽的胡乱抛弃等行为的发生,有力保障动物卫生安全与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密切群众优作风
(一)群教活动显实效。根据走基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七进、四走访,广泛征求意见与自查互评相结合,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整改情况、制度建设进度,通过各类会议(局务会、党小组会、工作例会等)、政务公开栏、局域网公开,每季度开展一次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民意测评,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班子整改事项共10个,已完成整改5个,其余5个为长期坚持事项;班子成员整改事项共38个,已完成整改16个,其余22个为长期坚持事项;制度计划34个,已制定并贯彻执行。通过整改落实,我局2014年会议比2013年精简10﹪;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87﹪;调整清理多占办公用房112.3㎡;压缩三公经费1534元;班子成员之间交流沟通增多,凝聚力和团结协作、和谐共事意识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办事流程简化公开和行政权力全面公开,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工作效能明显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二)阳光行动优管理。经全面梳理,我局行政权力共253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21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17项;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14项。我局完善了行政权力目录,编制了权力清单,制作了股室(站)工作手册和办理审批流程图、动物检疫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在单位党务政务公示栏、腾讯(新浪)官方微博、市公众信息网、县电子政务大厅公示公开。凡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业务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中心服务大厅受理、审核、核准、发证均在畜牧局窗口完成,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审批与监管相对分离。2013年以来未接到一起关于行政审批服务的投诉。
三、追本溯源明症结
(一)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薄弱,人员业务素质较差。村级动物防疫员年龄偏大,待遇过低,工作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础防疫的效果和质量。个别官方兽医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主动学习的积极性较低,业务水平不高。
(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与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诸多繁重业务,无办案经费、执法车辆、专职执法人员是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同时,个别镇畜牧兽医站存在被动执法的情况,对服务管理对象没有达到全覆盖监管,造成一些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有力查处,部分地方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程序落实不到位,畜产品质量安全仍存在较为突出隐患。
(三)养殖污染治理滞缓。2013年以来,我县畜牧业发展得到快速发展,但是,养殖面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由于养殖业投入大,风险高,受市场行情和疫病双重风险影响,畜牧养殖效益极不稳定,养殖业主对面源污染整治的认识和投入不到位,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和减排任务与养殖业产业化发展矛盾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现代畜牧产业化发展进程。
(四)土地制约影响发展。受工业经济发展影响,目前,我县境内现有存量土地都属于基本农田,发展设施农业特别是兴建规模养殖场圈舍和管理用地几乎没有可用土地,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现代畜牧经济发展。
(五)财政资金压力较大。由于本级财政困难,近年来,县本级财政投入畜牧经济发展的资金相当有限,而有些国家补助资金也迟迟不能兑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养殖户投入的积极性。
(六)技术推广覆盖面不宽。每年按计划举办各类养殖培训,由于条件限制,培训对象都是以规模养殖户为主,对规模以下养殖场的培训力度不够。在走访调研中,群众反映最多的还是缺防疫、养殖技术。
四、理清思路强整改
(一)健全机制,夯实队伍。动员部分年轻返乡农民工加入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积极争取各级支持,逐步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待遇。尽快制订《县官方兽医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和查处官方兽医的违规行为,不定期开展培训和业务技能测试,继续开展行业业务技能大比武,提高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政治硬、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二)规范监管,常态严抓。加强部门协调与配合,以联合执法助推动物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局纪检组、督查督办室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实行突击检查和日常例行检查相结合,规范服务管理对象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涉牧违法行为;同时,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变被动执法为主动出击,规范执法,适时公开动物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打击动物卫生执法监督吃、拿、卡、要行为。
(三)综合利用,生态发展。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消除认识误区,变要我治理为我要治理。二是在现代畜牧业产业化推进过程中,把污染整治作为重点,在产业基地选址、规划、建设过程中,始终体现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理念,按照畜-沼-农(林、果)模式和干湿分离、雨污分离技术相关要求,建好、用好、管好三池(沼气池或化粪池、污水沉淀池、干粪储存池),严格执行养殖场舍与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三同时原则。
(四)积极协调,科学规划。强化与国土等部门协调,利用国家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的契机,把不适宜种植业发展的二、三台土和效益低下的望天田、撂荒地从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为设施农业发展预留空间。
(五)全力争取,严格政策。一是跑部进厅,积极争取省以上国家项目的支持,缓解本级财政压力;二是严格按照国家项目政策,加大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和监管力度,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兑现。
(六)多位一体,技术落地。一是制作养殖与动物防疫技术手册(宣传单、明白纸),扎实开展畜牧科技5511推广活动,利用业务工作开展、走访调研、科技三下乡等方式,加强新技术新品种宣传推广。二是利用村村响、新农通、走进乡村、政风行风热线等实时宣传养殖新技术、预警动物疫病流行趋势。三是广泛征求、制定年度畜牧培训方案并全面公示,让有技术渴求的群众充分知晓并及时参加培训。充分发挥各镇畜牧兽医站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桥头堡作用,以镇村为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养殖实用技术培训。
五、合理建议推发展
(一)涉牧项目整合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畜牧项目基本都是国家惠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时就要求直接到农户,而国家政策、补助标准在网上都是很明确的,养殖户都全面清楚。建议县上在研究项目整合时,一是要充分考虑整合项目实施区域是否能够容纳畜牧业、是否有业主实施;二是要考虑专项资金用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不得挪作他用;三是项目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兑付财政补助资金,避免造成不稳定因素。
(二)放宽土地使用政策。一是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进一步增强新型畜牧业经营体对自身土地(或流转土地)用于畜牧业的使用权和调配权,将畜禽养殖用地和动物屠宰、加工、仓储、办公等畜牧业相关用地纳入农业用地管理,在非禁养区、限养区和基本农田保护性耕地内,采取灵活政策,在当地土地满足畜牧业纳污能力的基础上,鼓励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发展;二是重新划定和调整永久性基本农田范围,将土壤瘠薄、水源奇缺、种植成本高、产出低的二(三)台土、望天田从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作为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用地或其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用地。
防疫整改报告范文6
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全镇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消毒、检疫、监督和应急管理等综合性防控措施,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链球菌、狂犬病等疫病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主要动物疫病(抗体)监测任务完成率达到100%;畜禽圈舍、屠宰场等重点场所消毒面达到100%;免疫记录规范;与规模养殖场签订防控工作责任状,全面实行兽医人员与规模养殖场(户)“一对一”监管;防疫宣传、疫病普查、免疫监管、检疫监督覆盖面达到100%。
二、工作要求
1、强化基础免疫。各村(居)要以进行自行免疫的规模养殖场(户)为重点,开展集中检查,督促其按程序科学免疫;防疫监管人员必须及时登门配送疫苗,并现场监督免疫接种。对散养畜禽和不具备自主免疫能力的养殖大户,要组织防疫人员,集中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免疫。兽医站要加强免疫档案建设,建立完整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规范填写养殖场(户)免疫记录,所有牲畜均需佩戴免疫标识。
2、强化消毒灭源。在开展免疫工作的同时,要以养殖密集区、行政区域交界区等重点区域,以完善畜禽圈舍、屠宰场(点)等重点场所消毒制度为关键,以合理使用、定期更换消毒药品为抓手,严格执行消毒程序,科学规范实施操作,扎实做好辖区内重点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确保消毒彻底有效。
3、强化应急管理。要按照《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举报核查制度,落实防疫资金,加强物资储备,强化队伍建设,抓好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4、强化疫病监测。兽医站要充分发挥兽医实验室的作用,对本镇内家禽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定期采样检测,及时评估免疫效果,对于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要进一步加强免疫。
5、强化检疫监督。按照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检疫证、章管理,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要认真抓好屠宰、经营、运输、储藏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认真查证验物,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6、强化防疫宣传。各村(居)要加强对养殖户等管理相对人的防疫知识普及和《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重点做好常年强制免疫病种、免疫程序、养殖环节监管、产地报检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宣传,引导养殖户科学防疫,增强其履行强制防疫义务的自觉性。
三、时间安排
此次春防行动从3月8日开始,4月30日结束。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3月8日-3月19日。制定春季防疫集中行动方案,做好免疫物资储备、经费安排、人员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等。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3月20日-4月20日。监督、指导自身具备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实施免疫,落实监管、消毒和封闭式饲养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组织防疫人员,逐村逐户对所有散养户进行拉网式集中免疫,并做好养殖密切地区、行政区域交界处、屠宰、加工、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免疫、消毒、监测、检疫监督等综合防控措施,确保应防尽防,不留死角。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4月21日-4月30日。对春防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自查,并做好免疫抗体监测工作,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进行补免;在综合措施落实上存在漏洞的,及时整改。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地主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镇成春防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防控措施,强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经费,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缝隙、全面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