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的要素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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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的要素

股权激励的要素范文1

【关键词】 激励强度; 激励期限; 授予价格; 业绩条件; 管理防御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8-0066-05

一、引言

两权分离引发享有控制权的股东与握有经I权的经理产生提高股权收益与追逐自身获利的利益冲突。在追求自身利益心理动机的驱动下,经理为了最大化自身收益及保证职位稳固产生了管理防御行为。经理管理防御普遍存在于上市公司中[1],且会引发过度投资[2]、以股权稀释为代价融得资金[3]、减少股利发放[4]、选择低现金股利[5]等不良经营行为,长期存在必然危害企业健康稳定发展。Berle et al.[6]最早发现,经理持股能使其利益与股东利益趋于一致,从而达到经理与股东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目的。随后,国内外学者从缓解经理管理防御的角度对股权激励运行原理及激励效用展开探讨。研究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对经理实施股权激励能够缓解其管理防御行为。如张维迎[7]认为股权激励可以很好地缓解由于股东与经理间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经理对股东利益的侵占行为;Bettis C et al.[8]认为实施股权激励对经理行为具有显著影响;吕长江等[9]认为股权激励能够缓解经理与股东的利益冲突;张双才等[10]发现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能够正向影响现金股利支付水平。另一种观点认为股权激励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甚至会成为经理的福利。魏刚[11]的研究表明经理层持股与公司绩效不相关,且高管人员持股比例越高,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相关性越弱;程隆云等[12]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总体上无法发挥有效性;许汝俊[13]的研究也未能发现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业绩的积极作用。

目前对于股权激励与经理管理防御的关系研究之所以会出现分歧,原因在于未能对股权激励契约设计本身进行深入研究。现有文献大多从外部市场环境和企业内部结构对股权激励有效性进行分析,如缪富民[14]认为股权激励有效性难以发挥的原因在于证券市场的弱有效性;吕长江等[15]提出我国上市公司中存在的福利型股权激励计划是其无法发挥激励作用的根本原因;辛宇等[16]发现股权激励兼具激励、福利和奖励三种性质是影响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有效性的原因;王新等[17]认为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失效的原因在于股价信息含量的噪音。但本文认为股权激励契约设计是根本,如果契约设计本身缺乏合理性,即使有完善的外部市场环境和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股权激励也无法发挥有效的激励作用。更加细致地对股权激励契约设计中各个要素进行研究,能够优化股权激励契约设计,缓解经理管理防御行为。

基于此,本文以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从股权激励契约设计出发,分析股权激励各契约要素对经理管理防御程度的影响。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股权激励通过赋予被激励对象部分公司股权的形式,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公司运营决策,分享公司利润,并且承担相应的风险,促使其与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从而减少侵占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给予经理股权激励,能够利用经理追逐自身股权收益的自利性动机提高股东收益,有效缓解经理管理防御对股东利益的侵害。股权激励契约设计的内容是影响其有效性的关键,因而有必要逐一分析股权激励各契约要素与经理管理防御的关系。股权激励契约设计包括激励强度、激励期限、授予价格、业绩条件和激励对象。本文主要探讨对经理实施股权激励产生的效果,将激励对象限定在经理层,进而分析激励强度、激励期限、授予价格和业绩条件对经理管理防御的影响,不再分析激励对象与管理防御的关系。

基于股权激励运行原理可知,对经理实施股权激励本质是将与股东利益一致的股权收益加入经理薪酬,促使经理做出有利于股权价值增值的行为选择,从而避免经理管理防御行为对股东利益及企业价值的不利影响。然而,目前上市公司通常对经理实行“工资+绩效现金奖励+股权收益”的薪酬结构,股权收益并非经理获得薪酬收入的唯一途径,经理行为选择会显著受到薪酬结构中最大组成份额的影响。可见,股权收益占经理薪酬总收益的比重很大程度上会影响股权激励对经理行为选择的引导,而激励强度即股权激励授予经理的股票份额占公司股票总额的比例则直接影响着经理股权收益。因此,股权激励强度越大,在单位股权收益一定的情况下经理股权收益越多,股权激励对经理与股东利益一致的引导作用越强,从而能够更好地缓解经理管理防御程度。由此提出假设1。

假设1:激励强度与经理管理防御程度负相关。

激励期限即股权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以股票期权为例,激励期限包括待权期(是指股票授予日至可行权日之间的期限)和行权期(是指可行权日至股票卖出之日的期限)。《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股票期权的待权期不得少于1年①,并没有明确限定行权期限,因此,激励期限对行权期的影响更为明显。设定较长的激励期限会延长股权激励的行权期,要获得股权收益就需要经理在较长时期内维持股票价格高于预先确定的购买价格,实际上加强了股权的长期激励效用,消减了经理只顾自身眼前利益、放弃企业长远发展的短期行为。虽然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股票期权的最低激励期限,但一般可达5年,即股票期权的行权期维持4年之久,在如此长的时间段内维持股价高于预先确定的购买价格,要求经理必须做出长远规划,避免任何不利行为或负面事件造成的股价波动,经理自然会约束自身防御行为的不利影响,以保证获得高额股权收益。由此提出假设2。

假设2:激励期限与经理管理防御程度负相关。

授予价格即股权激励机制中预先确定的购买价格,授予价格与即时股价之差决定了经理的股权收益,可见经理股权收益受到授予价格与即时股价的共同影响,也就是说要获得心理预期的股权收益,经理有提高即时股价或降低授予价格两种选择。当股权激励机制预先确定了授予价格,那么要达到经理心理预期的股权收益,即时股价成为唯一的可调控变量,制定的授予价格越高,则需要经理投入更大的努力以提高即时股价获得期望的股权收益。此时,经理的行为以提高即时股价、增加单位股权收益为目的,较高的授予价格需要较高的即时股价以保证股权收益,即能更好地激励经理创造与股东一致的利益。由此提出假设3。

假设3:授予价格与经理管理防御程度负相关。

业绩条件是在股权激励契约中约定的、经理在获得股票时应达到的业绩水平。业绩条件的高低决定着经理获得股票的难易程度,实际上是经理拿到股票之前股嗉だ作用的集中显现。如果业绩条件过低,经理较容易获得股权,导致股权的前期激励作用大幅降低,该股权激励设计则表现出较强的福利性,无法促使股权激励在前期驱使经理为获得与股东利益相同的股权收益而付出大量努力,即没有做到从股权激励初期就很好地利用该激励原理“利益一致”的特点,以激励约束经理自利性的防御行为。由此提出假设4。

假设4:业绩条件与经理管理防御程度负相关。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样本与数据来源

考虑股权激励实施效果具有长期性,分别选取股权激励宣告实施前后三年为时间窗口进行研究。为获得相对完整的数据,本文选择2006年1月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日)至2012年12月31日宣告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作为初始样本。根据本文数据统计显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中采用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方式的公司占样本公司的98.21%,因此仅考虑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剔除数据不具有可比性的金融类上市公司,以及ST、*ST数据缺失的公司,最终得到219个观测值。数据来自于锐思数据库以及巨潮资讯网等。数据处理和分析使用SPSS 19.0。

(二)变量选择

1.因变量。本文从经理对公司的贡献度与利益侵占度两个方面衡量经理管理防御程度。

管理防御行为包括短视、投资不足、偷懒、低努力水平和各种非生产性消费行为等,这些可以归结为消极的管理行为,即经理有能力做出合理判断、选择最优决策,但因激励不到位而倾向于“不作为”,不愿付出时间和努力提高企业价值。这些消极的管理行为导致经理对公司的贡献度降低,其表现为经理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造成资金浪费、经理努力程度不够导致公司的低收入,以及购买不能产生收益的资产等,从而降低资产的使用效率。资产周转率代表公司的资产运作效率,能够反映经理对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因此借鉴James et al.[18]的理论,用资产周转率来衡量经理的贡献度,用STA表示。

同时,经理产生的各种非生产性消费,实际上是对公司利益的主动侵占,表现为经理的自利行为,如进行高额的在职消费以及利用剩余控制权来寻求自身福利。高水平的SG & A(销售、管理及行政管理费用)可以作为管理者支付与在职消费的近似替代[19],而费用比率包括企业经营费用、管理费用以及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这些都与经理的在职消费等密切相关,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反映经理的任意花费,所以用费用比率来衡量经理的利益侵占度,用ETS表示。

2.自变量。根据前文的研究假设,本文从股权激励强度、激励期限、授予价格与业绩条件四个方面考察股权激励契约设计,分别用IS、IT、EP、PC表示。

3.控制变量。本文选择如下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公司规模、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两职合一、国有控股、资产负债率以及前十大股东中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分别用SIZE、TOP1、CEO、SC、LEV以及ISH表示。

具体变量的定义见表1。

(三)研究模型

模型1分别用来验证激励强度(IS)、激励期限(IT)、授予价格(EP)和业绩条件(PC)与经理管理防御程度(MEI)的关系,以此验证假设1至假设4;模型2是四个自变量同时进入回归,再次验证其与经理管理防御的关系。控制变量SIZE、TOP1、CEO、SC、LEV和ISH分别代表公司规模、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两职合一、国有控股、资产负债率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MEI表示经理管理防御水平,包括资产周转率(STA)与费用比率(ETS)两个方面。α0是截距项,α1―α10是回归系数,ε为随机误差项。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由表2可知,股权激励实施以后的三年中,资产周转率分别为80.69%、86.16%、89.69%,三年的资产周转率不断上升,说明股权激励的实施对经理有激励作用,对公司的贡献度逐年上升。费用比率分别为18.45%、18.15%、18.20%,三年的费用比率总体呈下降趋势,说明经理的在职消费减少,对公司的利益侵占度有所下降。

由表3可知,对于经理层的股权激励强度最大值为5.818%,最小值仅为0.02%,均值为1.08%,说明50%以上的企业对于经理层的股权激励强度都低于1%,股权激励强度偏低。激励期限最大值为10年,最小值为2年,均值为5.08,说明我国企业股权激励期限跨度较大,但是大部分集中在5年左右。授予价格的均值仅为0.09,说明大部分企业对于经理的授予价格设立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要求,授予价格偏低。业绩条件的均值为0.46,说明有一半的企业业绩条件要求较为严格,整体授予价格水平居于中等。

(二)回归分析

表4是股权激励契约设计要素与经理管理防御程度的回归结果。从整体来看,五个回归的F值均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模型通过检验,对经理管理防御程度具有解释力。由调整的R2可以看出,模型2的拟合度最高,其次是模型1中PC、IS与IT,模型1中EP的拟合度最低。

模型1中IS是股权激励强度与经理对公司的贡献度、利益侵占度的回归结果。由回归结果可以看出,股权激励强度与经理贡献度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经理利益侵占度在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说明提高股权激励强度可以提升经理对公司的贡献度,降低经理对公司的利益侵占度。在单位股权收益一定的情况下,股权激励强度越大,经理股权收益越多,股权激励对经理与股东利益一致的引导作用越强,因此提高股权激励强度可以降低经理管理防御程度,假设1得到验证。

模型1中IT是股权激励期限与经理对公司的贡献度、利益侵占度的回归结果。由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激励期限与经理贡献度在5%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经理利益侵占度在5%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说明延长激励期限可以提升经理对公司的贡献度,降低经理的利益侵占度。股权激励期限越长,经理为了维持股价高于预先确定的购买价格从而获得股权收益,必须做出长远规划,避免任何不利行为造成的股价波动,降低经理管理防御程度,假设2得到验证。

模型1中EP是授予价格与经理对公司的贡献度、利益侵占度的回归结果。由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授予价格与经理贡献度、利益侵占度的相关性均不显著,其原因在于授予价格与即时股价的差值较大,经理无需投入很高的努力水平来提高即时股价即可获得期望的股权收益,导致股权激励无法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从而降低经理管理防御水平。同时,通过收集的现有数据发现,大部分企业对于授予价格的设计都处于偏低的水平,在本文统计的企业中,仅有9.13%的企业其授予价格高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要求,其余企业的股权激励授予价格均处在规定的最低线,说明授予价格的偏低是导致股权激励有效性并未完全发挥的原因之一,因此上市公司应该更好地完善股权激励契约设计,提高股权激励授予价格,从而更好地发挥股权激励效用,降低经理管理防御水平。假设3未通过验证。

模型1中PC是业绩条件与经理对公司的贡献度、利益侵占度的回归结果。由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业绩条件与经理贡献度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经理利益侵占度在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说明提高行权的业绩条件可以提高经理对公司的贡献度,降低经理对公司的利益侵占度。业绩条件较高,经理为获得与股东利益相同的股权收益而付出大量努力,降低自利性的管理防御行为,假设4得到验证。

模型2是股权激励契约要素整体与经理对公司的贡献度、利益侵占度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股权激励强度、激励期限和业绩条件均与经理对公司的贡献度显著正相关,与经理利益侵占度显著负相关,即激励强度、激励期限和业绩条件均与经理管理防御程度负相关,并且模型2的拟合度明显优于模型1中各个回归的拟合度,假设1、假设2和假设4再次得到验证;授予价格同样与经理对公司的贡献度、利益侵占度相关性不显著,假设3未通过验证。

五、研究结论与建议

股权激励契约要素是股权激励契约设计的关键,依据实际情况优化各契约要素才能从根本上提高股权激励的有效性,因此本文从股权激励契约设计出发,探讨各个契约要素对经理管理防御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

1.股权激励强度、激励期限、业绩条件与经理管理防御显著负相关。由描述性统计可以看出,我国目前股权激励强度整体偏低,激励期限多为五年,并且严格的业绩条件仅占实施股权激励企业总数的一半。因此,为了能够保障股权激励更加有效地实施,降低经理管理防御程度从而提升企业价值,建议上市公司在前期设计股权激励契约要素时加强股权激励强度、适当延长激励期限、提高业绩条件,从而缓解经理管理防御行为,保障股东利益。

2.授予价格对于经理管理防御的缓解作用不明显。理论上授予价格与经理关系防御程度呈负相关关系,但回归分析不支持这一观点。通过分析发现,目前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其授予价格大多设定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要求,很少有企业主动提高授予价格以缓解经理管理防御行为,授予价格的偏低是导致股权激励有效性难以发挥的原因。授予价格的提高能够充分调动经理人积极性,因此,股权激励契约设计时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适当提高授予价格,以提升股权激励有效性,从而缓解经理管理防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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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的要素范文2

关键词:股权激励;企业业绩;激励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5-0161-01

股权激励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美国硅谷,20世纪80年展起来的股权激励制度推动了美国新经济的发展,而90年代开始,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也开始引用这一制度。1992年,万科在我国最先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掀起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新篇章。而伊利引进股权激励计划后出现净利润亏损更引起了人们对股权激励的新思考。

1 股权激励与企业业绩理论分析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1.1 委托理论

委托关系产生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这样一种两权分离制度下,委托人和人由于自身利益的影响,一般具有各自不同的追求目标。股东为了监督控制经理人员,使其遵循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将产生大量成本。股权激励则使经理层成为企业的所有者之一,从而与委托人共担风险,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其与委托人的目标差异,有利于激励管理层向股东价值最大化方向努力。

1.2 人力资本理论

我国经济学家张维迎在其《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一书中指出,最优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原则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对应。如果拥有控制权的人没有剩余索取权,或无法真正承担风险,他就不可能有积极性做出好的决策;若只有剩余索取权,而没有剩余控制权,剩余控制权难以得到落实,因此,最优企业所有权安排应该是控制权跟着剩余索取权走,或剩余索取权跟着剩余控制权走。

1.3 激励理论

西方早期的激励理论包括经济利益刺激论和人际关系论。前者认为人是“经济人”,在管理中,必须用经济手段来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并辅之以强制性的监督和惩罚。后者是美国哈佛大学管理学教授梅奥等人在“霍桑实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他们认为,人是“社会人”,对人最有激励作用的是社会需要的满足,经济刺激只具有第二位的重要性。

1.4 企业剩余索取权理论

这是股权激励的核心基础。企业的正常运营离不开股东所投入的资本、债权人借入的资金和员工的劳动,也同样离不开经营者具备的知识水平和管理经验,因此,经营者与股东、债权人和员工一样,都应当参与分享企业的剩余,这就是企业剩余索取权。由于所有者将经营权委托给了经营者,要使经营者为实现其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工作,就应让经营者拥有企业剩余索取权,从而使经营者有自发的动力去经营管理好企业。

2 我国股权激励的发展现状

2.1 我国股权激励的起源与发展

我国最早的股票期权实践当属“山西票号”股权激励,近代的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才开始进行股票期权的试点。深圳万科公司在1992年实施了我国最早的股票期权计划。目前股权激励形式在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中都存在,但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法规,各公司实行的方式各不相同,同时由于国内企业对于股权激励的应用缺乏系统性的经验和有效的方法,其与国外公司成熟的方案也有很大的不同我国企业在股票期权实践中,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许多探索,形成了几种主要的股票期权激励模式,即武汉模式、上海模式和北京模式。股权激励具体的实施方式分为业绩股票、股票期权、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延期支付、经营者/员工持股、管理层/员工收购和账面价值增值权。

2.2 我国股权激励相关制度规定发展

1999年8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支持对企业经营者和技术骨干实行包括期权在内的股权激励――“允许和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为我国企业经营者管理要素和科技人员技术要素实施期权分配提供了政策根据。200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办法规定,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自办法实施之日起,遵照该办法的要求实施股权激励,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3 我国股权激励实施的问题

3.1 会计处理不够合理

伊利集团2006年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后,由于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将7.3亿的激励成本计入2007年当期费用,冲抵了净利润,从而导致2007年亏损,影响了公司的经营形象,也有悖于根据经营业绩激励管理层的初衷。

3.2 绩效考核体系不够健全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业绩考核标准使用最频繁的为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侧重于传统的业绩评价标准,财务指标体系不够全面、细致,非财务指标涉及较少。过于简单的财务指标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易于实现,无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估激励对象的工作成效,并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包括短期行为、高风险经营,甚至人为篡改财务结果。

3.3 内部人控制问题仍比较严重

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由国有企业转变而来,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有者缺位和存在内部人控制的背景下实施股权激励制度,那只能是自己激励自己,或者说股权激励的决策最终受“内部人”控制。如果激励计划不能代表股东的真实意图,就可能被公司管理层所滥用,而管理者在制定激励计划时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就难于避免。

4 解决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建议

为了完善我国股权激励机制,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制定和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我国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证券管理法规,具体包括:完善《公司法》和《证券法》,制定《企业会计准则》、《股票期权准则》,主要规范关于实施股票期权的公司的会计业务处理问题,以解决类似伊利现象等问题。

(2)建立科学的考核业绩标准。首先,考核评价标准应具有客观、公正和可操作性的特点;其次,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的内容,即公司哪些业绩是由经营者创造的;再次,综合评价企业经营者的业绩,除了要考虑财务指标外,还要考虑非财务指标,比如,经营者的敬业程度、员工对经者的满意程度和认可程度等都应纳入评价指标体系;最后,从长期来看,随着股权激励实践的不断深入,需要独立、公正的中介公司和项目经理人参与进来,构建一套更为科学完善的经营绩效评价体系,客观地记录、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要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就应进一步调整国有股权结构,减少国家持股,推进股权多元化,真正发挥股东大会应有的作用,使小股东的利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通过监事会与董事会及公司其他机构的相互制衡,推动和监督公司内部各个运作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切实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总之,好的股权激励方案可以使得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趋于一致,使经营者向股东利益最大化方向努力,但要建立良好的股权激励体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虽然股权激励在中国发展较晚,但是只要我们坚持探索,不断地总结和完善,必定能发现其中的规律,并利用这些规律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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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的要素范文3

关键词:股权激励;问题;福利;监督

一、引言

N公司于2005年9月,推出配合股改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成为我国第一家获得国资委同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一时间,股权激励的目的和本质是什么,股权激励是否能真正起到激励作用,激励条款的设计是否合理,激励效果如何,种种疑问使N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吸引了大批人的眼球。本文通过对N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以及执行结果的研究,试图探讨股权资励的本质性问题。

二、N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制订及执行情况

N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规定,要获得激励股权、核算和提取相应的股权激励基金只要满足净资产收益率(ROE)或者净利润总额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农产品确定的股权激励业绩标准为4.30%,而前五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56%,激励标准比前5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还要低很多。方案同时规定若公司未能达到净资产收益率业绩目标时,则公司必须实现三年连续盈利且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8,200万元,而据统计,N公司过去三年累计盈利22,742.62万元,股权激励目标的设定同样低于历史业绩水平。

2008年8月27日,N公司公告,参与公司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所获得激励股份已全部过户。2008年11月26日,N公司第一批股权激励限售股解禁当天,首批解禁激励股份浮盈高达1.17亿元。

三、股权激励的理论性论述

股权激励的本质是希望经营者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经营,从而尽职尽责地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服务,它克服了传统的基本工资加年终奖金等薪酬体系的短期缺点,是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期权激励方法。

股权激励要达到既激励了管理者,又提升了公司价值的目的,首先要明确制订股权激励方案的核心要素有哪些。首先,我们要明确激励的对象,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需要激励的对象也有所不同,对于初创期的企业,全员参与是留住人才的最好方式,而随着企业的发展,对核心人员的激励便成为企业股权激励的对象,当企业进入成熟期及衰退期,股权激励偏重于控制成本,激励的对象也基本局限于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及核心员工。其次要考虑激励方式,对于选用的中长期激励方式,除了考虑激励机制外,还要考虑约束机制,否则激励方案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第三,要考虑员工持股总额及分配,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每位被激励人的职位、个人在公司的价值以及个人的能力来确定;第四,要考虑股票的来源,一般是在股票市场进行回购;第五,要考虑购股方式及退出机制,要兼顾公司降低成本以及员工降低员工离职率;最后,要考虑管理机构及操作,制订股权激励的管理机构不仅仅要保证制度的实施,同时也要贯彻共同分担风险、共同享受成果的理念。

四、N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及实施效果分析

N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的第一个业绩目标-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并没有比以往增加,第二个业绩目标-三年累计净利润也并没有提升,同时股权激励方案行权指标的制订条件非常简单,在制订方案时并没有合理计算或确定这些财务激励指标的方法或依据,缺少细致的规划论证和设计,并且虽然激励指标设定了三年,但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却为短期财务指标,目标的设定只考虑了中短期激励,没有考虑中长期激励,这为后来许多进行股权激励的公司做了警示,股权激励除了需要考虑到与同业平均水平和公司近几年的平均水平比较外,还规定不能低于历史或行业平均水平,对净资产收益率及其复合增长率的要求分别在10%和20%以上,对净利润指标的要求是需要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同时对公司股价也有严格的要求。

实际上,N公司2005年、2006年报显示净资产收益率(ROE)分别为1.33%和3.49%,两年累计实现净利润6891万元。这就意味着,管理层如果想取得激励的股票,第一个业绩指标显然无法完成,未来一年要完成第二个激励指标,至少要实现净利润11309万元,因为在激励方案中没有对净利润指标进行详细说明,未指出是否需要扣除非经常损益,因而就给被激励者提供了操纵盈余的机会,高层管理人员通过对已严重减值的资产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及通过“归核化”战略,将公司的优质资产出售,从而达到提升净利润的目的。

于是我们看到管理层对已血本无归的“江南第一猛庄”--金信信托的1亿元参股金在2005年仅计提了40%的资产减值准备,剩余的60%在2006年计提,如果管理层未操纵财务报表,那么2005年实现的净利润应为-4110万元,就无法达到股权激励设定的目标了。而从2006年末至2007年10月,管理层密集出售了公司拥有的优质资产,可见管理层为达到股权激励的第二个条件是多么的煞费苦心。从对2005年-2007年三年的财务报表分析,可以清楚地发现,公司能实现连续三年盈利,很大程度是缘于对盈余的操纵,通过跨期分别计提资产减值减备,以及出售优质资产提高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来增加公司的净利润。

据N公司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有13名董事,其中有4名都是公司高管,分别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总工程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由于上述有四名董事同时又是公司高管,身份具有双重性,在对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细则表决时应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选择回避,而实际上,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细则时,上述4名关联董事不仅全部参与了表决,而且全部投了赞成票,这就等于管理层自己为自己确定薪酬,缺乏了独立性和公正性。

N公司作为一家国有资产控股的老牌国有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政策的制订以及实施的过程中,监管机构的政策引导及监督作用不可忽视,企业上市后虽然披上了现代企业的外衣,但经营者大多数依然为上级部门任命,企业的经营者更关注的是职位的升迁以及个人利益的增加,对他们实施股权激励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对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的股权激励方案,除了激励,更重要的还要有约束作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引导及保护,使股权激励在授权主体、激励对象、股票来源、数量及比例、被激励者中途离职等情况都有政策可依,以避免在在现在非有效的市场竞争中,股价与公司业绩严重背离产生的社会影响。

五、结论及建议

通过对N公司2005年制订的股权激励方案及实施效果的分析,我认为制订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首先需要加强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建立合理有效的监管机制。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往往具有经营者与监管者双重身份,存在自我评价的嫌疑,从而导致了股权激励在很大程度上偏重于福利而不是激励,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董事会以及媒体的监督,并加快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市场化,才能从制度及政策根源上提高股权激励的有效性,才能降低国有企业的成本。

另外,股权激励政策的监管重点,业绩考核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以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在股权激励考核指标的设计及选择上,可以将考核期限延长,以增加被激励人操纵财务指标的难度,从根本上提高被激励者的工作积极性,使股权激励能真正实现公司利益与被激励者利益双赢的局面,使股权激励能从本质上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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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树锋.宁波中小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模式探讨[D].宁波大学,2012.

[3]李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动因、风险及其有效性――基于伊利股份的案例分析[D].中山大学,2010.

股权激励的要素范文4

【关键词】股权激励 公司治理 公司绩效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一直以来,企业经营者激励不足,是影响我国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问题。在不断地摸索实践中发现,股权激励将经理人和股东的利益结合起来,通过对股权持有刺激经理人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从而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股权激励最早起源于美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在已经成为一种普遍薪酬模式,在全球众多上市公司中推行。我国由于各种原因,公司制起步晚,市场经济发展不健全,股权激励的实施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对于上市公司的治理和业绩水平并未取得显著成效。

2006年l月,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从而拉开了我国股权激励实施的新一幕。此后,证监会、国资委和财政部又多项条文,为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行为提出规范性的指引;同时,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也为我国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行提供一个良好的契机,在这样的情况下,激励措施迅速在多家上市公司中展开。

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今天,企业的长期发展愈加困难,如何建立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从而加强公司治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研究意义

本文主要针对一般模式下的股权激励进行研究,其原因在于以下两点:第一,该类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绝大部分公司所有者的利益,可体现股权激励的本质是为公司股东服务;第二,该类激励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请,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鉴定,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防止内部人控制的作用,确保股权激励真正起到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目的"基于此,本文研究的对象均针对一般模式下的上市公司定义。

(三)研究目标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市场经济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快速推进,近些年来,中国上市公司高管层的现金薪酬过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质疑,推行与责任和风险相匹配的股权激励政策已是大势所趋,因此,薪酬激励模式的有效性选择已势在必行。

截至目前,我国已有427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法律环境、公司治理等因素的影响,股权激励的推行十分缓慢。因此,我们必须联系中国经济市场的特殊性和企业特殊的历史背景,研究实施股权激励的实际效果和影响效果实施的因素,提出相关建议,为股权激励在中国的进一步顺利实施提出符合中国国情、适应企业自身环境、有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应对策。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

据统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沪深两市已有427家上市公司公告了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一)股权激励的主要对象

激励对象有以下几类:1.在公司领取劳动报酬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2.高管人员;3.中层管理人员;4.有巨大贡献或骨干业务人员;5.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二)股权激励的主要模式

我国的股权激励模式主要是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位居第三,而业绩股票、虚拟股票等激励方式所占比例很小,效果最差。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选取合适的激励方式。

(三)行权价格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四)考核体系

上市公司构建的绩效考核体系主要采用按新会计准则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财务指标的真实性。但是单靠财务指标进行考核是远远不够的,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漏洞。我认为应结合多重指标进行考核,更好的起到激励作用。

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保障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中缺乏关于股票期权的发放、行权、交易和种植的实施细则和法律条款。另外,现有的相关条款约束过于严格,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其发展。

(二)缺乏完善的外部市场条件

国外经验表明,有效的证券市场是股票期权激励作用实施的必要的客观环境,有效的或者比较有效的证券市场中股票价格才能够正确地反映公司的真实业绩,才能对上市公司的业绩提升,特别是公司的成长做出及时、恰当的反映,也才能使经营者的报酬收人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具有较大的相关性。而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较晚,是属于弱有效市场,机构投资者所占比重偏低,投机气氛高于投资气氛,股票价格的变动受庄家炒作、金融政策变化因素的影响较大,不能正确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在这样一个企业业绩得不到客观地度量和评价的证券市场上,经营者很难对自己的股份收益做出准确预期,股票期权也就难以达到其应有的激励效果。

(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

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股权激励制度的操作平台。然而在我国,董事会组成不合理,没有完善的董事会制度,并且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没有形成独立的薪酬委员会,内部监督机构没有真正发挥其效力。这些都反映出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健全,一度出现“一股独大”的现象,致使股票期权计划无法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没有形成统一的、自由流动的经理人市场

我国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大多数的经理人由上级行政任命,没有经过市场作用进行优胜劣汰,对于经理人的选拔缺乏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受许多主观因素的影响,还未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保证有企业家才能的经理人员脱颖而出,职业经理人市场主体的壮大也更加困难,股票期权的激励制度自然失去了有效的激励对象,不能取得预期效果。

(五)缺乏适当的业绩评价体系

建立业绩评价体系最重要的是讲求客观、公平公正,所以我国应成立专门的薪酬委员会,强调其独立性,尽量避免各种“情感”因素。另外,我国对于业绩评价采用财务会计指标进行衡量,而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让高管人员钻了空子,造成会计信息更加失真。由此可见,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的业绩评价体系不能为股权激励的实施提供公平合理的基础。

四、改进我国股权激励制度的建议

进入21世纪的今天,“可持续发展”和“和谐社会”已成为发展主流。可持续发展的上市公司、和谐的公司治理结构,也是证券市场追求的目标。

(一)完善政策法规

国家应该加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对股票回购、增发新股等方面加强监管的同时,允许企业采用更多的方式来拓宽股票的来源渠道,从而在推行股票激励计划时简化操作和降低成本。

目前我国对于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取得的所得,现行税法明确了应予征税的原则,但考虑到为支持企业改制和促进我国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股票期权计划各环节如何纳税问题,我国税法没有明确规定。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配套体系,应该尽快完善我国税法的规定。

(二)提高证券市场有效性

我国目前证券市场仍处于弱式有效,股票价格不能有效反应企业业绩,股票市场违规操作现象严重。上市公司质量差、信息披露不健全,更没有建立起功能齐备的期权期货市场。这是推广股票期权制度的最大障碍。

第一,加强证监会、审计部门等社会各界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加大对公司在股票市场违法违规操作的查处力度,严厉惩处上市公司造假、非法经营行为,鼓励社会舆论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

第二,加大对股票投资者买卖行为的监管力度。重点打击假买假卖、哄抬股价、联合坐庄等操纵股票价格的行为;遏制投机,大力倡导并鼓励理性投资。

第三,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为上市公司和股民服务的中介机构,规范会计及相关信息的披露制度。

总之,进一步规范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让股票市场的运行环境更加科学、合理、透明、有效。

(三)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对于公司内部治理,主要应从制度建设和法规建设上进一步约束经理人的决策行为。首先,要建立独立董事会,规范董事会制度,加强监事会的监管力度;其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授予股权、行权价格、行权时间和终止条件等进行科学规定;最后,对股权激励机制要进行有效管理。

(四)加强经理人市场建设

首先,优化我国职业经理人市场环境。市场由各个要素市场组成,各要素市场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其它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程度影响着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因此,加快各个要素市场的建设能为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完善培育良好的土壤。其次,加强法律法规建设。职业经理人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不仅能够从法律上界定职业经理人的地位,同时能有效地保护职业经理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社会信用是一切商品交易活动的基石。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加强对社会信用的多方治理。社会信用体系能够对职业经理人法律法规体系起到补充作用。

其次,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促进民营企业快速发展,从而加强职业经理人的需求主体。

最后,促进猎头行业的发展。猎头是职业经理人需求主体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纽带,猎头行业的发展状况影响着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对猎头行业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也提出更高的要求。

(五)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

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要建立在一个完整、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上,主管部门应采用多项指标相互结合方法,会同财政、审计、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对企业经营者的年度经营状况进行考核。通过制定绩效评价体系来监督企业的运行状况和企业经营者的行为,将企业一定经营期间的资产运营、财产效益、盈利能力、发展潜力等进行定量和定性对比分析,对企业经营成果和经营风险做出真实、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另外,评判标准要结合社会经济情况进行定期检测和调整,反映企业客观情况,督促经营者致力于企业目标的实现。

五、结论

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是公司治理制度的重要方面,也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作为一种卓有成效的激励机制,股权激励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管理者积极性,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然而不能否认的是,没有任何一种制度是十全十美的,股权激励也存在很多问题,引发负面效应,尤其是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诸如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资本市场弱有效性、经理人市场不完善等问题制约了股权激励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是瑕不掩瑜,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仍然是我国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不断完善的重要方向。我国上市公司的改革仍然在进一歩深化,我们正遵循着现代市场经济的脚步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资本市场有效性的建设、培育竞争性的经理人市场等。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股权激励制度能够在吸取西方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充分发挥其效果,为现代公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添砖加瓦。

最后由于笔者水平有限,在股权激励机制方面的研究时间还不长,深度也远远不够,对文中的疏漏之处,恳请阅读此文的师友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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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唐清泉,夏芸,徐欣.我国企业高管股权激励与研发投资—基于内生性视角的研究[J].中国会计评论,2011,(1).

股权激励的要素范文5

一、公司股权激励效应形成机理

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的形成机理是指通过实施公司高管持股如何在一定环境条件下对公司内部各要素产生激励效应,进行提升公司业绩的理论基础和原理。简单地说就是研究公司股权激励是通过何种因素和哪些传导机制来影响公司业绩。

1、股权激励制度产生的基础

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委托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之上。

委托理论是从股东的角度研究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它为所有者激励和监督经营者提供了理论基础。在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情况下,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通过契约关系结成合作伙伴,实现了资源的互补。现代企业中委托关系的确立,使精通企业管理的职业经理人来掌握企业资产,这对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是有利的,但是两权的分离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企业中委托成本过高等一系列问题。通过实施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可以比较有效地解决现代企业中委托成本过高、机会主义等问题。

人力资本理论则从人自身的角度出发,指出人的才能本身也是一种特定资本,是具有产生投资收益的资本,进而为公司高管获得企业股权提供理论支持。人力资本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形成的一种新的经济理论。人力资本理论是在传统资本理论受到严重挑战的情况下,针对资本同质性质假设提出的。人力资本理论可分为三个重要的研究领域:人力资本分配论、人力资本增长论和人力资本产权论。其中人力资本产权论是股权激励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之一,由于人力资本产权的排他性和专有性,产生了人力资本对产权的要求,即产生了企业管理层对产权的要求,进而产生了股权激励制度。将人力资本产权化能更为有效地提高利用企业资源的效率。

2、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和传导机制

股权激励制度是一种通过决定是否授予股权、选择对谁授予、授予程度多少、授权后如何制约等来激励约束公司高管行为的制度安排。在现代企业中,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效果一般受到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程度的影响。公司治理结构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是企业的决策机制、管理层的激励机制和所有者的监督机制之间的相互制衡。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影响公司决策机制、交易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来影响公司行为,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能为管理层提供适当的激励机制去追求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的目标。

委托理论认为,通过实施高管股权激励,使企业管理者拥有一定比例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可以促使管理者在实践中自发地强化自我约束,进而实现对管理者激励与约束的有机统一。

人力资本理论认为,公司高管人员以人力资本出资换取资产所有者给予的股权激励,并根据股权激励效应传导机制对自身利益的影响来决定自己的决策行为,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经营业绩。

二、影响股权激励效应的决定因素

影响公司高管股权激励效应的因素很多,包括公司规模、股权结构、股权集中度、高管激励水平、绩效考核机制、公司治理结构等等,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可以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性、业绩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健全性、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公司治理结构的合理性、外部职业经理人市场的成熟性。

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性。公司股权激励应该建立在严格的政策规范指导和监督约束之内,要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及政策提供保障,以便对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予以严格规范,防止股权激励被内部控制人利用侵占股东的利益,抑制过度分配。

业绩评价体系的科学性。激励约束机制能否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依赖评价体系的正确与否。股权激励制度设计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授予被激励对象的利益与赋予其责任的博弈,即如何处理好责、权、利三者之间的关系。这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业绩评价制度。在考核指标的设计上要具有科学性,既要关注企业会计业绩指标的结果,也关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健全性。恰当的激励与约束,是公司高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动因所在。健全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助于企业开展理性经营,实现科学发展。同时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将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紧密挂钩,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更加理性,从而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

资本市场的有效性。股权激励作用的发挥依赖资本市场的有效性。采用股权激励的目的是为了激励高管人员提高企业经营业绩,提升公司股价,给企业投资者带来良好的回报。股权激励机制与股票价格紧密相关,而股票价格又受到资本市场的重要影响。只有股票价格能对公司的业绩提升,特别是成长性做出及时、适当的反映,才能使高管人员的报酬收入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具有较高的相关性,才能发挥股权激励对高管人员的激励效应。

股权激励的要素范文6

关键词:股权激励;公司绩效;优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新版GMP、新版GSP的贯彻实施,以及医药政策措施的陆续出台,都给药品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随着药用辅料行业规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进入药用辅料行业的专业化生产企业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在部分药用辅料大品种上,行业竞争加剧趋势较为明显。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长效激励机制,招纳及稳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尔康制药公司于2013年订立了股权激励方案。本文通过对比尔康制药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前后公司业绩的变化,得出股权激励促进尔康制药业绩显著提升的结论,并对其股权激励计划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建议。

二、股权激励概述

(一)股权激励的概念。股权激励是通过向公司管理层或其他员工授予股权,使其能以所有者的身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等重大决策、并与股东分享企业利润的同时共同承担企业的风险,促使激励对象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而努力工作。现阶段,股权激励模式主要有:股票期权模式、限制性股票模式、股票增值权模式、业绩股票激励模式和虚拟股票模式等。

(二)股权激励的运行条件

1、有效的资本市场。股权激励的有效运行要求资本市场的股价能正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绩效。缺乏效率的资本市场很难通过股价来确定公司的长期价值,也就难以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来评价和激励经理人。

2、有效的经理人市场。有效的经理人市场是股权激励成功实施的条件之一。经理人市场在有效的情况下,职业经理人以提高企业业绩为己任,从而保证自己的价值和声誉,进而提升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

3、扶持性政策。股权激励诞生的初衷是合理避税。在税收、融资等优惠政策的扶持下,企业能更好地运用股权激励的方式来充分激发人力资源的价值,实现企业长远发展目标。

三、尔康制药股权激励方案

(一)公司简介。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22日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原料药、药用辅料的生产、销售;药用空心胶囊、软胶囊的生产、销售;辅料及化工产品的研究、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与转让;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

(二)股权激励方案内容

1、激励对象。本计划激励对象共计142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所有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2、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尔康制药公司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向管理层和骨干授予300万份股票期权,占尔康制药股本总额23,920万股的1.25%。

3、激励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股票期权授予后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等待期为12个月。本计划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激励对象按安排进行分期分批次的行权,可行权日须为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

4、行权价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3.12元。该价格的制定依据是取草案提要公布前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和前30日平均收盘价中的较高者。

5、行权条件。在公司绩效考核方面,以2013年净利润为基数,2014年、2015年、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70%、113%;2014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2015年不低于10%、2016年不低于11%。同时,激励对象需达到年度个人考核要求。

四、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影响

财务指标是评判公司绩效变动最直观的数据,本文将对尔康制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前后共计四年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成长能力进行逐一分析,进一步判断股权激励如何影响了公司的业绩。

(一)盈利能力。盈利能力是企业生存的源泉,本文采用了营业净利率、反映耗费成果的成本费用利润率以及体现资金使用效率的净资产收益率三项指标来评价尔康制药的盈利能力。2012年尔康制药的营业净利率为40.51%,2013年骤降至19.16%,而2015年又回升至34.11%,结合市场环境进行分析,2013年营业净利率的骤降是由于医药市场的激烈竞争引起的,激烈的竞争使得企业产品价格无法提高,进而压缩了产品的生产利润。2013年实施股权激励方案之后由于管理层的领导有方,员工的团结合作使得公司在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的同时缩减成本开支,逐渐摆脱了竞争带给公司负面的影响。而从成本费用利润率这一指标上也能看到这一点,2012~2015年尔康制药的成本费用利润率分别为27.74%、28.85%、32.49%、59.73%,公司每付出一单位的成本费用获得的利润越来越多。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也从2012年的13.87%升至2015年的29.02%,代表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所提升,运用自由资本的效率越来越高。尔康制药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时间为2013年12月,对比这些数据可以看出,该方案及时有效,在企业业绩正要下滑之际,给了公司董事、中高层和骨干人员一剂强心丸,使公司上下团结一致应对危机,顺利度过转折点,引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偿债能力。企业是否有能力及时清偿各种债务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这一能力正是企业的偿债能力,本文采用了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来评价尔康制药的偿债能力。总的来说,从三项指标来看,尔康制药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偿债能力水平,流动比率2012年高达15.08,2014年为近年来最低,但也达到3.12,速动比率表现出相同的特征,资产负债率2012~2015年分别是5.92、7.81、24.44、11.33。但对比2012年,2014年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都明显降低,降幅达到80%,说明在股权激励之后公司举债增加,利用自有资金的效率变高。虽然较高的偿债能力避免了一定的风险,但适当运用财务杠杆才是促进企业蓬勃发展的战略选择。2013年股权激励方案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一路攀升,可能是股权激励方案的使得高管不再为了规避风险而避免借债经营,而是将公司利益与发展作为首要考虑,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高管也拥有了公司股权,公司业绩的提升将会增加其个人收益。由此可见,股权激励的合理运用能够增加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使员工与企业同舟共济,荣辱与共。

(三)运营能力。公司的运营能力与其获利能力和发展能力密切相关,企业只有运营有效,才能不断盈利,进而更好更快发展,反映企业运营能力的是各类资产的周转率。尔康制药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在2013年之后都有所提高,流动资产周转率由2012年的0.93增加到2014年的1.49,提升了1.6倍;总资产周转率也从2012年的0.71增加到2014年的0.75,实现稳中有升的增长态势;流动资产总额从2012年的8.5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30.4亿元,增幅达到256%,这些数据都说明公司的经营能力在不断提升。

(四)成长能力。本文选取了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以及净资产增长率三项指标来分析尔康制药的成长能力。三项指标中除了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变化幅度不太大之外,其余两项指标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净利润增长率从2012年的28.94%增长到2015年的109.71%,达到了2.8倍的涨幅;净资产增长率更是从2012年的9.6%增长到2015年的157.97%;其中,2014~2015年是公司飞速发展的时间段,同时这也是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的时间段。股权激励的实施极大地增加了企业上下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得净利润增长率发生了巨大变化。净资产增长率反映的是企业资本扩大规模的速度,如此大幅的增长也是来源于股权激励消除了高管的短期行为,激励高管与股东共同分享企业的利润、共同承担企业的风险,放眼于公司长期发展。企业规模大意味着其市场占有份额大,公司的竞争力也同时增高,有利于做大做强。从营业收入增长率这一指标来看,2013年至2014年间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也近15个百分点,这对比其他未实行股权激励的同行业公司来说,增幅也是显而易见的。所以,股权激励给尔康制药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和势头,对尔康制药业绩的增长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五、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通过以上对尔康制药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前后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能力以及成长能力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实行股权激励以后公司各方面的业绩水平得到了一定提升,尤其突出的是公司的成长能力。这说明股权激励作为长效激励方式对公司的成长以及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利于员工与公司结成利益的共同体,向企业长期目标进发。

(二)建议。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股权激励的实施对尔康制药的业绩产生了正面影响,但是其股权激励方案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行权条件单一且较为保守;第二,激励幅度过小。就此,对尔康制药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考核指标多样化。从尔康制药股权激励的方案中,我们可以看出其行权条件仅仅考虑了财务指标中反映盈利状况的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这样的评价指标过于片面。我们认为应该引入其他反映财务状况的指标如资产负债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等以及市盈率等反映市场表现的指标;对于非财务指标的引入也很有必要,因为财务方面的指标更多的反映了过去的状况,而非财务指标能够预测未来。

2、适当提高激励幅度。根据相关规定,股权激励标的股票的数量不得超过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这一规定只规定了数量的上限,而没有制定下限。尔康制药股权激励方案中,该比例仅为1.25%,远不及10%的上限规定,这样较小的激励幅度会制约股权激励实施的效果。因此,我们认为尔康制药应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拟定出更加有效的激励幅度。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治理结构是保障股权激励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股权激励从制定到实施需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和监督。因此,公司必须完善治理结构,保证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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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海燕.深市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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