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财政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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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财政政策

当前的财政政策范文1

关键词:积极财政政策财政风险 

 

一、积极财政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深层次原因分析 

 

1997年7月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严重打击和损害了亚洲各国经济,对我国的经济也造成了严重的外部冲击。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采取了对内启动内需、对外扩大出口的宏观政策组合,消除外部冲击可能带来的各种连锁反应,积极财政政策是其中最重要并且最有效的政策手段之一。 

但是,从当时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看,这些政策的出台还有着更深层次的背景。首先,我国宏观经济的态势已由供给短缺转化为生产的全面过剩;由通胀转变为通缩。其次。我国经济发展的目标已由实现传统的工业化转换为实现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双重目标;由追求以人均gdp增长为主要标志的经济增长转变到追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由强调效率优先的市场化改革转变为同样重视社会保障和公平。再次,我国已经进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重视法治和规则,提升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改善经济增长的效益和质量是新阶段提出的新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客观上就要求我国的财政体制和收支结构进行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和更有效率的改革,以实现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因此,积极的财政政策不能简单看作是一项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它更是一项结构性的财政政策。 

 

二、积极财政政策的内涵 

 

积极财政政策首先是一项应急措施,是为了化解外部冲击,扩大内需和支持出口,确保经济增长的短期扩张性措施:但是,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从一开始,就不仅是一项短期扩张性措施,而是包括了更多和更重要的中长期内容;它不仅是一项总量政策,同时又是一项结构性政策。 

 

(一)积极财政政策是扩张性政策和结构性政策的组合 

在规范的经济理论中,有几点是既定的:一是给定了比较完善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二是结构和技术问题只在中长期才发生变化。在这些条件下,以解决总有效需求不足为目标的扩张性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增加财政支出或减税等,来刺激需求并带动整个经济增长。 

因此,从中国实际出发来界定积极财政政策的内涵,就不能把它简单看作是规范济理论中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其作用也不是简单地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通过扩张或紧缩性财政政策来刺激有效需求。要真正使财政政策有效,就必须有结构性政策的配合。 

 

(二)积极财政政策包含公共财政的体制改革 

在一般意义上,财政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宏观经济调节的职能。即反周期政策。这种政策只能在短期内使用,而且受财政纪律和政策规则的约束。二是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即提供市场不能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公共品和准公共品。三是社会公平职能。通过财政转移性支付、收入再分配等政策手段来调节地区和个人的收入差距。四是激励和引导职能。通过财政支出和税制激励调节微观主体(企业)的行为,从而引导经济资源配置的方向及效率。 

 

三、积极财政政策的性质和特点 

 

(一)政策的阶段性 

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在当前我国出现了需求不足,投资、出口和经济增长乏力。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加剧等特殊情况下,在政策环境允许的限度内,所采取的一种阶段性或暂时性的适度扩张政策。 

(二)政策的定向性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在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企业机制转换也尚未完成。体制性和结构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等情况下,不宜也不能实行全面扩张的财政政策,而只能实施既有利于增加投资、开拓市场、扩大内需,又有利于调整和优化结构,促进体制改革深化的财政政策,即应该实行定向性的财政政策。 

 

(三)政策的复合性 

扩大内需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因此,积极财政政策的运用,就其自身而言,没有局限于扩大财政对基础设施投资这一个方面,而是以扩大需求为主旨,注重多项政策手段的综合运用,体现了政策复合性。 

 

四、积极财政政策的财政风险 

 

(一)几年来积极财政政策导致赤字率和债务率不断增加。我国几年来连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导致各项反映财政状况指标呈现逐渐恶化的趋势,赤字率(财政赤字占gdp比重)已经由1997年的1.18%上升到2002年的3.03%:债务率(国债余额占gdp比重)由1997年的8.16%上升到2002年的18.2%。 

(二)欧盟《马约》确定的赤字率和债务率标准不是公认的国际警戒线。赤字率和债务率并不是判断财政风险的唯一标准,要结合具体国情主要是经济增长和利息支出进行综合考虑。 

(三)中国财政短期内风险不大,但长期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确有财政风险。按照前面的分析,虽然几年来财政支出迅速增长。赤字率和债务率上升较快,但由于同期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也较快,目前财政风险并不大。但如果从中长期看。中国财政风险有累计增加的可能性。首先,由于大规模增加税收的条件并不具备,未来财政收入基本只能保持在略高于经济增长的水平上。其次。由于中长期内仍需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结构性职能要求财政支出规模不能减少。支出压力较大。 

(四)中长期财政风险的限度。在中长期内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必须考虑财政风险是否有可持续性的问题,即未来政府能否偿还到期债务。如果随着债务积累。政府既无法利用财政节余偿还债务,也无法通过发行新国债偿还旧国债,政府只剩下两个选择:使国债货币化或宣布废除旧的债务。前者意味着征收了通货膨胀税,后者意味着国家信用破产。无论哪种情况出现。都意味着财政风险转化成为财政危机。 

 

五、积极财政政策下一步调整的方向 

 

无论积极财政政策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它仅仅是一项阶段性的措施,不可能长期持续下去,当其初始目标完成后,就应当考虑它的淡出、转型和调整的问题。 

(一)积极财政政策在总量上的投入应逐步由扩张转为适度调整。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积极财政政策中以反周期为主要目的的扩张功能应当淡出。 

(二)积极财政政策应加快向体制性、结构性政策转型。积极财政政策由扩张性转为体制性、结构性政策后,为保证政策调整力度,仍有必要在一段时间保持一定规模的赤字,来达到加快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继续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攻坚阶段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基础设施的公共保障能力之目的。 

(三)积极财政政策在机制上应逐步由应急性决策转向“规则化政策”,建立正常的政府投资机制。自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人们最关注的是财政风险、国债投资效率以及公共财政的功能性改革等问题。要防范财政风险以及可能引发的金融危机,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在反周期扩张性财政措施淡出后,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一方面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资源引导力的保障:另一方面。应加强财政政策的规则化管理,制定并遵守国债投资进入、退出的标准。保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规范性和公开性,坚持法治和依法行政,提高财政资源和国债投资的使用效能。 

(四)积极财政政策在投资领域应缩短战线,并按照贯彻“五个统筹”要求调整投向。积极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使命,是逐步把扩大内需的主角让位于消费和民间投资,公共投资的范围是不与民争利,在建立公共财政的体制框架的同时,扫除消费和民间投资增长的相关障碍。因此,适度规模的国债投资只可能有限解决目前最紧迫、最根本的发展问题,而把其他的发展问题留给市场和民间投资。 

(五)积极财政政策要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障职能。社会保障支出是财政的基本职能之一。从中长期看,我国社会保障压力是由三个因素组成的:一是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社保覆盖面将大大扩展,不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之后应该被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而且社保范围也应该延伸到农村:二是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就业情况不容乐观,社保压力也相应增加;三是我国在人均收入较低,养老保险体系建立时间不长,特别是一部分退休较早的职工没有交纳个人保障基金的背景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社保支出呈快速增加的趋势。下一步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之一,是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继续提高社会的保障能力。重点完善相应的保障制度。 

当前的财政政策范文2

从30年代的凯恩斯经济学以来,财政政策无疑是一直被公认为政府宏观调控经济的最有力的杠杆之一。在西方发达国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一道,共同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经济的最主要的手段。政府通过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综合运用,调节社会的总供给与总需求,以努力烫平经济增长的波动,并保证经济在低通货膨胀和高就业率等基础上的稳定增长。在我国,财政政策不仅担负着供求总量的调节任务,而且还直接承担着技术改造、物价补贴、重点建设、区域发展以及公平分配等等的重要职能。

笔者认为,上述传统的对财政政策的作用认识是十分偏颇的。因为:

一、制定财政政策存在着三大原则,在三大原则——政府与社会的边际资金使用效率相等、财政收支平衡以及公平负税的严格限制下,政府财政政策的自主的合理选择范围十分有限;

二、对财政政策的任何必要的重大变动,我们与其看作是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不如看作是政府努力改变自己的政策、以适应客观经济发展的新的需要,即客观情况的变化自然要求政府的财政政策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

三、因此,对财政政策的作用必须有新的认识,即财政政策的制定必须努力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否则将会造成社会资源低效使用的各种后果。

下面我们就对这种新的财政政策的观点作进一步的分析和阐述。

一、制定财政政策的客观依据——三大基本原则分析。

财政政策是指政府有关支出与收入的政策总和。笔者认为,在制定财政政策时,存在着三大必须遵循的客观原则:一是政府与社会的边际资金使用效率相等;二是财政收支平衡;三是公平负税。这三大原则决定了政府支出和收入的基本总量及结构,从而也就决定了政府的基本的财政政策;任何偏离这三大原则的财政政策,都不可避免地会对宏观经济造成不同程度的、机会成本的损害。

下面我们就对财政政策的这三大原则作进一步的分析。

1、政府与社会的边际资金使用效率相等的原则决定了政府支出的合理的结构及总量。

我们先讨论和确定两个概念:

(1)资金使用效率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不仅考虑经济收益,而且考虑政治、社会、国防乃至外交收益等等。例如社会保障,更多的是具有政治和社会的稳定意义。二是不仅考虑短期收益,而且考虑长期收益。例如教育投资,更多的是着眼于未来的发展。以上两方面的综合考虑,就构成了资金使用效率的完整内涵。

例如贫困地区开发,从短期上看,它有助于挖掘现有的潜力以实现产量的增长;从长期上看,它将确立经济自我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并最终实现国力资源的充分开发等。从经济收益上看,它可能争取项目的收支平衡或略有盈余;从政治、国防、社会等收益上看,它有助于促进民族团结并大大增强边防及纵深的军事实力等。

(2)社会边际资金使用效率的数量确定

这是一个方法很多并容易引起争论的问题。我们这里仅通过一个较为复杂的例子分析、以试图阐述其基本的思想。

例如政府通过普遍、等量地降低税率,使一笔资金均匀地留在社会,并为企业和个人所得。

个人得到这笔新增的收入后,一部分将用作消费,另一部分将通过储蓄或购买证券等而转化为社会的投资;企业得到新增的收入后,一部分将用作职工的福利,即转化为消费,另一部分将用作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即同样转化为社会的投资等。这些资金分散使用后的效率总和,例如消费促进了身心健康并提高了知识水平、投资扩大了产量并带来了技术的突破等等,就共同构成了社会的边际资金使用效率。

在明确了资金使用效率以及社会边际资金使用效率的概念后,我们就能够很轻易地推导出政府财政支出的合理结构。即政府对某一部门或行业的资金支出,其边际效率应当等于社会资金使用的边际效率。如果政府的边际效率较高,说明政府没有充分利用集中管理的优势,并造成了权力的不应有的悬空或缺位,此时政府对该部门或行业的投资应当继续增加;如果政府的边际效率较低,说明政府滥用了集中管理的权力或定位,并造成了不应有的社会资源的使用浪费,此时政府对该部门或行业的投资应当相应削减;如果政府的边际效率等于社会的边际效率,说明政府对该部门或行业的投资达到了适度规模,此时国力资源在政府和社会的分配使用中实现了效益的最大化。

由此我们可以推出政府对所有部门或行业投资的适度资金数量,这同时也就确定了政府支出的合理结构。当然财政支出与经济总量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互动关系。

对政府各项合理支出进行加总求和,我们就可进而确定政府支出总量的适度规模。

因此,政府与社会的边际资金使用效率相等的原则、决定了政府支出的合理的结构及总量。

2、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决定了政府的合理收入总量

在财政收支平衡的情况下,政府的收入总量等于政府的支出总量。因此在政府合理的支出总量既定的情况下,政府的合理收入总量随之亦定。即两者必须在数量上相等。

对于保持财政收支平衡的必要性,目前我国经济学界已经有了较普遍一致的认识。因为:

(1)如果财政收支长期保持大量的盈余,这说明政府的收入太高,从而挫伤了人们的工作积极性,给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了更大的困难,抑制了消费需求并进而抑制了投资需求等。这将使经济的发展同时受到供给动力削弱以及市场需求萎缩的双重制约。

(2)如果财政收支长期保持大量的赤字,这无疑将给经济的发展造成更为明显的损害。例如刺激通货膨胀、挤占企业资金、加重政府债务负担等等。

因此,财政收支必须保持平衡。如果财政收支出现较大的盈余,政府应当及时降低税率;如果财政收支出现较大的赤字,政府应当及时提高税率。只有在财政收支长期保持平衡的情况下,经济才可能得到稳定、迅速和协调的发展。

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这里我们所讨论的盈余和赤字,是在支出总量合理的情况下,考虑收入总量的调整问题。因此它与通常所说的盈余和赤字的概念并不完全一样。后者是在同时考虑着收入总量和支出总量的差距、存在的问题、以及调整的方式等。两者产生的起因不同,因此在修正的思路上也就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总之,财政收支必须保持平衡,即政府的收入总量必须等于支出总量,这在我国目前已经取得了普遍一致的认识。根据上述政府与社会的边际资金使用效率相等的原则,在政府支出总量合理并既定的情况下,政府收入的合理总量随之确定。

因此,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了政府的合理收入总量。

3、公平负税的原则确定了政府的合理收入结构

公平负税的基本含义是:一、个人不论男女、老少、职业、肤色等,企业不论性质、行业、地域、规模等,它们在政府税收面前,原则上一律平等;二、税收将保证个人及企业的最终所得与其对社会所作的实际贡献,成紧密而合理的正相关性。

从税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上看,公平负税对创造一个稳定、宽松的经济环境来说无疑是十分必要的。因为:(1)它有助于建立个人及企业之间的平等、和谐的经济关系。(2)它有助于促进资源按照市场的实际需求进行更有效的配置等。而不公平负税,其对经济的益处有限而弊端无穷。因为:(1)对企业经营来说,最重要的是外部环境的稳定、宽松以及内部责权利机制的紧密结合,因此减免税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来说、并不具有不可或缺的关键性作用。(2)对于某些新兴产业,如果只有在减免税下才能生存和发展,那么这可能说明了,它们对于国内经济发展来说是超前的。即它们不仅得不到国内其它产业的有效支持和配合,而且其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也是十分有限的。与其这样,我们不如鼓励其在公平负税条件下的正常的发育和成长。只要它们真正符合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那么既使是在公平负税的条件下,它们也仍然会以不可遏制的态势逐步和稳健地发展壮大起来。(3)不公平负税将给经济带来较大的损害。例如:人为地造成了个人与企业之间的不平等的矛盾与冲突;诱使更多的企业想方设法与优惠产业“沾亲带故”,从而给国家财源造成不应有的大量流失;给管理部门中的少数人的以权谋私提供了灰色的温床等。

因此在政府收入中,我们应当努力做到公平负税,以避免不公平负税所给经济带来的不应有的损失。

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对于公平负税,我们应准确把握其精髓的含义。即税收将保证个人与企业的最终收入,与其对社会所作的实际贡献成紧密而又合理的正相关性。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一定程度的税率差别可能或往往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

(1)从横向上看,必须对特殊类别的个人及企业实行有差别的税率。例如从个人上看,我们或许应当降低甚至取消在国内和国际获得重大成果奖的个人所得税,以鼓励拼搏的精神或科技的创新;从企业上看,我们或许应当较大幅度地提高烟草等行业的税收,以限制人们的消费和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等。

(2)从纵向上看,必须对个人及企业实行一定程度的累进税制,因为高收入的个人及企业,无疑都较多地享用了国家的公共支出,如交通通讯及文化教育等。

因此在政府税收中,我们应当合理设置税种及实行累进税制、努力做到公平负税,以保证政府的资金需要,并防止经济受到不公平的损害等。

总之,公平负税是财政政策的第三大原则;在财政收支平衡确定了政府合理税收总量的情况下,公平负税无疑进一步确定了政府的合理的税收结构。

综上所述,财政政策的三大原则决定了政府支出和税收的合理的结构及总量,从而也就决定了政府的基本的和合理的财政政策。

二、对财政政策宏观调控作用的新认识:几点结论。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对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产生新的认识,并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财政政策的三大原则——政府与社会的边际资金使用效率相等、财政收支平衡、以及公平负税,决定了政府的合理的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的制定是有着客观的依据和准则的,我们只有努力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避免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造成各种不应有的机会成本的损失。虽然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政府的财政政策也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例如目前实际存在的反周期政策等,但这种调整与其说是政府在主动地调控经济,不如说是政府在主动地调整政策,以适应客观经济发展的新的要求等。

2、在上述三大原则的严格界定下,政府财政政策的选择将受到理论上的限制

因为,这种选择主要起源于:(1)政府与社会的边际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合理的税率与税率结构很难准确的确定。(2)恢复财政收支短期、少量失衡的措施很多,其利弊得失也很难准确地握等。因此,这就给政府自主地分析、比较和选择政策提供了一定的余地。但是从根本上说,新的财政政策的观点是以三大原则为依据和主线的,因此它与传统的以调控经济为依据和主线的财政政策相比,无疑是有着本质的区别。虽然在实际作法上,可能还不会有太大的表面差别。

3、以整体互动的思想来考察经济形势和政策

当前的财政政策范文3

(一)县乡经济总量小。目前许多县乡经济缺少充满活力的、市场前景广阔的支柱产业,民营经济比重低,经济增长缓慢,经济总量小。区域经济结构还未从根本上得到合理调整,主要依赖农业经济的县域二元结构尚未改变,传统农业仍占主导地位,缺少工业支柱产业,工业化程度低,第三产业特别是新兴服务业发展慢。近年来,我县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县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先后培育了食用菌、电线电缆、板材加工等支柱产业,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比重分别由 1996年的58.3% 、20.7% 、21.0% 调整为31.8% 、41.7%、 26.5,但仍然没有改变以传统农业为主的二元经济结构。

(二)财政总体实力弱。一是财政收入总量小。县乡经济总量小从根本上决定了财政收入总量必然小,同时由于经济效益低下,增长速度慢,使财政收入增长空间狭窄,人均水平低。特别是随着农业税税率降点政策的落实,近年内县级一般预算收入总量不会有大的增长。二是从财政收入结构来分析,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决定了县乡财政收入结构中来自农业的比重大,来自工业及第三产业的比重小,来自企业的税收过低,而其他收入所占的比重过大,财政收入的质量不高。如我县 2003年的县级地方财政收入中,来自农业四税的收入占61%,来自企业的收入占28%,其他收入仅占11%.

(三)政策性减收明显。近几年,国家陆续出台的一些减免税政策,对县级财政产生了很大影响。主要有2004年起省财政对体制下划的省级收入以2003年为基数全额上解,同时对工商税中的主要税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税按照超收部分的20%划为省级收入;提高国税起征点;取消降低烟叶特产税外的农业特产税;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等,使县级财政直接、间接获取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性资金大为减少。仅2004年农业税降低3个百分点,我县就减收2996万元(其中农业税正税2447万元)。

(四)财政支出增长快。一是政策性财政支出增加较快。1999年以来,国家先后 4次出台政策,上调干部职工工资,人均上调工资达350元,按照每个县财政供养人员25000人估算,每年须新增财政开支10500万元。同时按照政策规定,农业、科技、教育支出要求按超出同期财政增长比例增加,使农业、科技、教育支出基数越滚越大。二是财政供给人员多,“僧多粥少”问题严重。庞大的财政供给人员除带来工资等刚性支出压力外,社会保障以及调整收入分配等相关隐性支出的压力随之增长,成为县乡经济发展的沉重包袱,是当前财政改革面临的最大困难。三是复转军人的政策性安置,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收支缺口。

(五)社会保障缺口大。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建立健全日益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主要目标一是弱势群体实现应保尽保,二是不断提高保障标准。近年来,围绕实现这一目标,县乡纳入社会保障的群体不断扩大,支出不断增加,社会保障缺口有不断增长的趋势。一是养老保险缺口。国有企业是养老保险的主体,目前县乡大部分国有企业因经济效益不好,一方面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一方面使过多的冗员进入社保圈,形成个人账户空账及企业欠缴基金缺口而由会由财政承担。据测算 2003年我县养老保险缺口达300万元,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二是失业保险前景并不乐观。目前,县级失业保险存在覆盖面窄、职工参保率不高、参保单位欠费严重、多数破产企业没有有效清偿等问题。三是最低生活保障线缺口。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原本就是财政负担,大量下岗人员压向失业保险之后,便会转而压向“低保”。

(六)乡镇财政职能弱。一是地方税体系不完善,地方税中缺乏稳定且有规模的税种,税收管理权过分集中于中央,地方增减财政收入的自主权很小。二是省以下分税制体制建设严重滞后,对县乡财政来说缺乏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办法,没有明确和严格的事权为依据,随意性大。三是专项转移支付需要配套资金,如国家对交通、通讯、能源、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投资的项目,一般都要求当地财政按比例配套资金,实际上剥夺了地方财政资金使用的自主权。四是国家确定实行农业税减免政策后,对以农业税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县乡财政来说,等于失去了最重要的财政自主权。

(七)县乡债务包袱重。特别是乡镇债务问题由来已久,根源复杂、牵涉面广、化解难度大。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乡镇负债面达70%以上,债务总额保守估计也在2000亿元以上。2002年审计署对中西部10个省、市的49个县(市)进行审计调查发现,止2001年底,49个县(市)累计债务达163亿元,相当于当年可用财力的2.1倍。县乡债务问题既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甚至影响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又加大了财政运行风险,还可能造成农民负担反弹。

二、县乡财政困难成因分析

形成当前县乡财政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既有运行体制上的,也有工作机制上的。综合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县乡经济基础薄弱。县乡财政困难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发展缓慢,造成财政实力不强,特别是内陆欠发达地区,表现尤其突出。一是工业支撑不强。缺少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税收贡献多的工业企业。一些改制企业和新上企业由于刚刚起步,还处在享受优惠政策和涵养养税源期限内,对财政的贡献较小。二是农业基础不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产业结构调整慢,绿色、优质、高效的农产口基地规模小,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农民增收的步伐缓慢。三产结构不优。低层次和传统产业占据基础地位,占gdp的比重相对较小,特别是房地产、信息、现代物流、旅游、保险、教育、中介咨询、社会服务新兴的第三产业发展不快,对经济、财政的贡献作用还不大。

(二)财政体制有待完善。现行财政体制存在财力层层向上集中的机制。表现在:(1)中央集中的程度显著提高。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是22%,2002年上升为54.9%。中央财政比重提高就意味着地方财政比重下降。适当集中财力和财权,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是必要的,但如果集中的程度过大,集中的速度过快,必然会对县乡财政造成负面影响。(2)分税制改革后,省、市两级政府的财力集中程度也在不断加大。省以下财政体制的一个共同点是采取层层集中的策略,尽可能多地从下级财政抽取资金,将收入多、增长潜力大的税种全部或高比例地上收。这样,处于基层的县乡自然困难。

(三)财政减收增支严重。一是专项转移支付需要配套资金。如国家对交通、通讯、能源、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投资的项目,分散掌握在多个部门手中,一般都要求当地财政按比例配套资金,项目争取得越多,配套的资金也越多,实际上剥夺了地方财政资金使用的自主权。而且越是困难的县乡,越难以保证配套资金,争取专项资金的难度也越大。二是中央出台一些导致县乡财政增支减收的政策,而且要地方自行消化,使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加大,非常被动。如干部、职工调资,农业税减免等政策的出台使县乡财政收入大大降低,支出却却大幅增加。

(四)事权财权分配失衡。财力层层向上集中,按理也应将职能和支出责任上收。但在财力集中的同时,职能和支出责任却不断下放。目前,县乡政府需要承担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环境保护、义务教育、国防建设、行政管理等诸多责任,而且还要承担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许多还是主要责任和“无限”责任。况且下放的职能和责任通常是刚性强、支出大、管理严、责任重,对并不宽裕的县乡财政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五)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机构膨胀,人员臃肿,财政管理水平低。主要表现为:(1)包揽了过多经济管理职能。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县乡财政包揽过多经济建设和管理职能,不善于运用市场规律和市场机制来驾驭和调控经济,不是通过政策去协调、调度资金,而是强制财政出钱或担保,有的把财政资金投入到竞争性领域,直接兴办企业,往往是亏损或形成高额负债,而必须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又没钱保障。(2)一些地方不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建设办公楼、教学楼、修路以及进行其他公益事业建设,加上一些不必要的达标升级活动也相应增加了财政支出。(3)党政机构设置要求上下对口,导致县乡机构臃肿、财政供养人员增多。

(六)监督职能发挥不够。财政部门虽然制定了一些措施加强资金监管,但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还存有薄弱环节。不少地方存在重收入监督,轻支出监督的倾向,习惯以拨代支,以拨代管。除了财政部门自身掌握一定的财政资金外,其他单位和部门也拥有名目不同的各种收入,以致预算内吃紧,预算外“紧吃”。有的地方为完成任务,在收入上搞“空转”或“列收列支”,致使财政收入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受到影响,严重妨碍了财政的正常运行。

三、解决县乡财政困难的对策及建议

(一)大力加强财源建设。经济决定财政。因此,解决县乡财政困难的根本途径在于发展经济,壮大财源,发展县乡经济。一是立足工业强县,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依托资源优势,壮大主导产业,实施项目牵动,扩大经济总量,扶大扶强现有企业,建设一个增长强劲、结构合理、税基丰厚、收入稳固的财源。要正确处理好 “予与取”、“扶与弃”的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利用财政杠杆,从政策倾斜、融投资金、技改挖潜、联大靠强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使立县企业加快发展壮大,使不够景气的企业走出低谷并逐步迈入骨干企业行列。二是依托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树立工业理念经营农业,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适销、对路、优质、绿色、有机、品牌农产品,并积极培植资源加工型龙头企业,走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发展路子,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农业产业化促农增收,富县乡财政。三是坚持城乡互动,大力推进城镇化。坚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结合,突出发展县城和有资源优势、特色优势、规模优势的中心镇,加快城市化进程。同时,做好经营城市文章,实现城市建设服务社会化、投入多元化、经营市场化,积极把城市和小城镇建设成为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中心和承接地,以此扬名气、活人气、聚财气。四是搞好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外向化。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快推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大力实施招商引资战略,坚持“引资”和“引智”相结合,实现借外发展,促进县域经济上档次、迈台阶。

(二)提高财政收支质量。一是强化收入征管。认真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收入征管要体现公平税负,鼓励竞争和应收尽收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依法征管,既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杜绝“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加强支出预算管理。要实行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的透明度;要实行综合预算,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管,把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都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捆起来统一使用,增强财政预算的统一性;要实行零基预算,提高预算的准确性;要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应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共利益,力争做到竞争、择优、公正;要逐步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包括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租用、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要切实搞好政府的采购招标工作,注重把竞争机制引入招标中。四是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财政投资要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投资项目,集中财力支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以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调整经济结构中的重要作用。五是实行综合平衡。严格执行《预算法》,依法理财。对各种资金的来源、投向、规模和结构,按照县乡经济与社会最优发展要求,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不随意开口子,尽可能压减财政支出,年初不打赤字预算,年底预算不出现赤字。

(三)加强社会保障管理。一要加强社保收支管理。重点是加强计划管理,对各收支部门报来的资金收支计划要严格核准,防止计划中含水分。二要尽快将养老保险纳入新制度运行的轨道,建立养老保险费的政策效应,使多缴的多领,少缴的少领,不缴的吃亏,从而在全社会形成“缴养老保险,利国又利己”的氛围,引导人们积极自觉缴费。三要做好基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管理的基础工作,配备人员,网络管理,加强社会保障管理的经常化、规范化。

(四)实施控编减员增效。加强各级政府的人事编制管理,建立规范的管理办法,建议对人事编制管理进行建章立制,以增强编制管理的严肃性。要继续有效地精简机构,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对一些职能弱化、重叠设置的部门和机构要进行撤并,对一些从事经营性和竞争性行业的部门单位要使之尽快与财政脱钩,另一方面要利用各种途径和有效载体分流在职机关干部职工,尽量减少财政供养人口,对超编人员,县乡政府可采取按比例逐年消化的办法,坚决防止反弹。要采取综合措施,促进县乡减人、减事、减支,降低政府运行成本。

(五)明确界定人权事权。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以社会公共需要为标准,全面清理财政供给对象,严格控制财政供给范围,彻底解决财政“越位”问题。除重点保证公教人员工资和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外,要保证农业、科技、教育等投入按法律法规要求比例增长,还要适当增加对基础设施、城市公共设施和环境保护等的建设性投入。同时,将一些应主要采取市场方式发展的事业逐步推向市场,减轻财政负担,集中力量办好政府该办的事。我们建议,把农村义务教育支出、计划生育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的责任应由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之间合理分担。否则,不但不利于县乡财政走出困境,而且会影响各项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六)审慎解决地方债务。对县乡债务首先要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核实情况,健全账目,其次是明确性质,界定责任,根据历史资料和相关凭证,确认责任归属,为全面解决奠定基础。当前应尽快出台处理地方财政债务的相关政策。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欠账、呆账的核销处理政策,粮食政策性亏损,县级财政无力弥补部分的核销处理政策,农村不良债务化解政策等,以保持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要严防新增债务,可偿试以拍卖、租赁等方式盘活资产、资源;通过债权债务置换,企业的改组 、破产、资产重组、消化部分县乡债务。

当前的财政政策范文4

当前财政支出结构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支出总量不足与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并存。目前从总体上讲,我国的各级财力规模非常小,特别是当前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由于分配关系尚未规范,国家财权相当分散,加之宏观经济效益日趋下降,因此,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仍然较低,但与之相对应的是,一方面支出总量不足,另一方面支出管理难控,资金损失浪费严重。当前整个社会上奢侈摆阔之风日盛,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挥霍的现象屡见不鲜,过去长期存在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管理滞后、财政纪律松弛的现状尚未得到根本扭转。

二是国家包揽过多,财政不堪承受,供给制分配方式尚未完全打破。改革以来,我国财政统收的局面被打破,但国家大包大揽的传统分配思想和财政统支的局面依然存在,财政职能范围及其支出责任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许多应由市场提供的商品和由社会负担的支出仍然背在财政身上。这与市场经济要求不相适应,同时也不利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三是在财政分配格局,支出“缺位”矛盾相当突出。当前我国的财政支出结构,一方面如前所述,存在着财政包揽过多的弊端,即所谓财政的“越位”;另一方面还面临支出“缺位”的矛盾,这主要是指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公共事务,财政力不从心,并没有完全承担起来,或者说财政未能充分发挥支出分配的调控作用。

四是财政供养人员日益膨胀,加重了财政支出负担。财政供养人员与财政支出呈正比例关系,当前我国财政运行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就是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失控,规模庞大,增长迅猛,财政不堪重负,这是导致各级财政困境日益加深、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的一个关键因素。

五是分区域看,财政支出的结构性差异十分突出。我国是一个大国,在全国总体财政支出水平低下、支出结构不尽合理的状态下,地方之间的财政支出呈现出重大差别,甚至这一差别出现了扩大化的趋势,这也是当前我国财政支出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个重大问题。

六是财政支出管理和控制机制尚未健全。政府预算本是规范支出管理最重要、最有效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支出管理的基本依据,但预算执行中的随意性和预算约束软化的状况相当严重。此外,多年来预算支出分配一直沿用“基数加增长”的办法,这已被实践证明是不科学的。还有一点需要引起注意,即财政支出中法定支出膨胀,“以法压法”、法与法“打架”的现象十分突出,财政无所适从,平衡压力加大,这实质上也是财政支出管理和控制不健全的一个突出表现。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对策

针对我国当前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财政支出结构必须进行战略性调整,其核心是解决财政支出“越位”与“缺位”的矛盾,力求通过改革和政策调整,力求建立起一个支出合理增长、内部结构有保有压、能够有效地规范支出行为、管理方式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支出运行机制。根据这一思路,今后我国财政支出结构优化的方向、重点及制度保障必须做到:

一是加大改革力度,改变国家财政包揽过多的分配局面。改变国家包揽过多的分配状况,将应由市场和社会负担的部分从财政支出中分离出去,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界定财政支出范围、强化财政支出管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这也是优化财政分配结构、强化重点建设事业发展、改善财政运行状况的重要条件。应解决三个问题:首先是国家财政对竞争性领域的投资要逐步退出。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财政投资的基本政策取向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也就是要科学界定财政投资的范围,改变财政包揽过多的弊端,逐步减少和退出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以集中财力确保国家投资重点。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又处于体制转轨时期,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投资只能是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而扶植支柱产业与基础产业等重点竞争性领域,促进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的升级;其次是治理和规范事业单位的财政经费供给范围。将市场机制引入事业单位,针对不同的类型(即公益性、准公益性的和经营性)采取不同的财务管理办法;再次是对国有企业的亏损补贴制度进行改革。

二是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控制行政人员和经费的膨胀。理论上讲,确保政府机器的正常运转是财政分配最基本的职责。但当前行政体制改革严重滞后于经济改革,政府机器庞大,机构臃肿重叠,财政养人过多,行政管理费呈现出加速膨胀的态势,大大加重了财政负担,致使一些重点建设支出、社会公共性公益性的重要支出未能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因此,今后为了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增强财政的调控能力,必须从多方面采取过硬措施,从严控制行政人员和行政经费:首先对财政全面实行人员经费总量和经费绩效考评的管理办法,也就是对单位的行政经费总量限额、行政人员编制及人均行政支出综合定额提出控制指标,进行动态考核,辅之以一定的奖罚措施;其次下决心推进行政改革,精简机构,这是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和压缩行政经费的治本之策;再次是建立有效的政府公务员系列的竞争机制,把动力和压力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

三是着力强化国家重要产业和领域的财政投资,增强国民经济长远发展后劲。政府投资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国家应该加大财政投资的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作用。集中财力,用于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宏观调控最急需的方面:支持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着力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科技进步与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和促进国有经济发展。

当前的财政政策范文5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主要成效

(一)增加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财政资金实现了集中管理和统筹使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财政资金在产生支付行为前都保留在国库和财政专户,而不是沉淀在预算单位,政府能够统筹安排,合理调度,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加强。

(二)减少了财政资金的周转环节,提高了资金的拨付效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预算单位的收支帐户得到了清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或用款单位,大大简化了资金拨付环节,解决了过去财政资金层层拨付,多环节滞留的问题。

(三)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从制度上解决了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财政资金的收支运作更公开、更透明、更规范。在新的国库集中支付体系下,财政国库管理部门能运用财政信息网络系统,全过程监测各部门的财政资金支付活动,从而对预算单位的资金支付的详细情况进行实时监测,若发现有单位违规办理资金支付,能及时予以纠正。实现了对财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有效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促进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来,预算单位通过使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用款计划申请使用财政资金,在资金使用的计划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方面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虽然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这项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改革还处于初始阶段,各项制度还不够完善,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当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不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出台迟缓,影响国库集中支付顺利实施。财政资金分为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目前只有预算内资金纳入预算,成为国库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也仅是预算内资金的集中支付。而真正意义上的集中支付是指所有财政资金的集中支付。当前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不规范,财政部门预算改革严重滞后,致使国库集中支付缺乏基础。同时目前存在预算批复迟缓,不及时,造成预算执行依据不充分,预算监督不全面,无法满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规定的:“各支付单位每项经济业务必须根据当年批准的预算收支计划向财政部门按用途提出用款申请”的要求。

(二)信息系统不完善。自动化程度不高,信息系统建设亟待加强。信息系统是支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技术基础,当前使用的支付核算软件缺乏灵活性,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网上运作速度慢。给财政和预算单位的工作带来许多不便,同时国库集中支付软件与其他相关系统之间衔接不够,县级支库核算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未能实现对接。财政直接支付的大量数据还未能导入国库会计核算系统,完全依赖手工录入,增加了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和数据的可靠性。另外软件功能单一,对数据应用开发不够,缺乏进行综合分析的功能。银行清算系统建设进展缓慢。

(三)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一方面,手工清算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由于电子网络建设滞后的限制,目前票据的清算仍采用手工清算的模式,票据传递手续环节多。所需时间长,票据手工传递及资金清算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支付资金过程中存在风险:①财政直接支付存在的风险。财政直接支付取消了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方便快捷,但存在着预算单位虚假套取财政资金的风险,收款人、收款单位帐户是否真实难以核实,预算单位用款申请的合理性很难确定。②财政授权支付存在的风险与财政直接支付相比,授权支付的风险性更大。因为财政授权给预算单位后,财政部门的监督余地相对减小,给预算单位套取和转移、挪用财政资金提供了便利。同时由于预算单位和基层银行管理制约机制相对松弛,内控制度不够健全,这也为预算单位、银行或有关人员违规操纵财政资金留有一定的空间。③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支付存在的资金风险。预算单位通过零余额帐户支取现金的额度,没有明确规定,预算单位常常从零余额帐户中支取数额较大的现金,这就导致财政资金风险的存在。再者,零余额帐户支取频率较高,至于支取行为合不合理,应不应该支付,财政部门无法审定。

(四)支付实时清算还不能完全实现,银行存在资金垫付问题。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不再直接办理预算资金的拨付,而是由商业银行支付,然后再与人民银行清算,先支付后清算。由于清算时间限制并且缺乏高效的清算机制,人民银行和银行间系统不能进行实时清算,银行隔夜垫付资金现象时有发生。

(五)对人民银行国库监管职能产生了不利影响。在对财政库款监督方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由于先支付、后清算,人民银行的监管范围应更广,监督的内容应更多。但由于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未对人民银行的监管权限作出过多规定,加上人民银行监管手段不够丰富,致使各级人民银行在进行财政库款收、支,对财政部门进行监督方面无法很好地发挥作用。

三、推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1、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与改革不适应的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改革的需要。一是要制定《集中支付操作规程》、《国库支票管理办法》,二是要修改《国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修改《中国人民银行制度》、《国库会计核算办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相关财政、金融法规。并明确人民银行对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责以及在财政资金划拨中的监督职权范围,便于实际工作具体操作。

2、加大配套制度改革力度,完善各项措施。①抓好各部门预算编制的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积极开展非税收入直接缴财政;取消各单位非税收入在收付中的过渡帐户,使财政收入更加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或预算资金专户。②优化预算科目,对现有的预算科目进行全面、合理的改革。一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另一方面要尽量与我国现行的科目体系衔接,体现现行的收支分类的延续性和稳定性。③改革预算审批时间。要实现按当年批准的预算作为用款申请的依据,我国预算批准的时间必须提前到上年12月

31日前。

(二)加快电子化步伐,努力提高改革的科技含量

为适应改革的需求,财政部门要加快“金财工程”的建设,人民银行要加快建立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实现银行与人民银行间的实时清算;国库部门要完善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和国家金库支付业务系统的各项功能,使国库拥有直达、畅通的资金汇划渠道,使各类财政收支在国库单一帐户中实现高效、安全运行。同时要加快建立财政、税务、人民银行、银行、预算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努力实现操作程序标准化,管理手段现代化,业务处理无纸化的目标。

(三)建立内控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完善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的后续监管机制,预防财政资金潜在风险

1、建立财政部门、预算单位、银行财政资金支付清算的内控管理制度,防止资金支付清算风险。

2、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支付参与主体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资金用款计划的申报、审核、批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的审批,以及资金的申请、支付、审核、复核、清算、会计核算,信息管理等各个环节,要相互独立互为制约。

3、完善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的后续监管机制,对财政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①以电函等形式及时向收款人查询资金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②通过网络系统对银行与人民银行当日的清算票据进行及时监控。防止银行有关人员的舞弊行为。③对预算单位的财务进行事后监控。

4、对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提取现金实行限额支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支付大额现金的,必须经财政部门、银行、预算单位的财务主管领导共同审定后方可支付。

(四)逐步解决银行垫付资金的问题

银行垫付资金且没有补偿机制与商业银行经营原则相违背,长此下去,会影响银行的积极性。从而影响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因此应尽快建立银行垫资补偿机制,维护银行的利益,以利于改革的顺利进行。

当前的财政政策范文6

关于中性对政政策的讨论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该是转入操作性话题层面的时候了:随着财政政策由“积极”转向“中性”的塞调确立下来,我们现在应当具体做些什么?

在支持重大改革举措出台中追求“中性”

应当看到,在当前的中国,说整体过热也好,言局部过热也罢,其最根本的原因,无非要归结到体制缺陷和结构失衡两个方面。而且,其最终的解决,都要依赖于改革举措的到位和市场体制的完善。因而,财政政策转向“中性”的过程要同市场化的改革进程相街接。在推进改革、深化改革的棋盘上,谋划“中性”举措。

从中国26年来的改革历程还可看到,财政改革一直是整体改革的开路先锋,始终扮演着为推进整体改革“铺路搭桥”的角色。改革启动初期如此,进入到制度创新阶段这样,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仍要依赖于财政改革的推动。鉴于中国财政在支持改革方面的传统和经验,也鉴于当前财政收支存量—包括既有赤字—调整的难度和风险,在着眼于降低扩张性的财政宏观调控安排中,将新增财政收入和国债收入重.点投向于支持重大改革举措的出台,就是一个既十分适当又一举多得的举措。(1)避兔在财政收入增长和财政支出膨胀之间形成“直通车”,不为人为抬高财政支出规模预留任何空间;(2)用在支持改革举措出台上的支出同政府的其他支出相比,来的扩张效应相对较小。(3)在“以改革促增长,以改革促发展”的旗帜下,实现财政支持经济增长方式的转换;(4)加快体制转换步伐,铲除各种行政性手段借这一轮调控之机“复归”的土壤。在结构优化中控制或压缩支出规模

在经历了6年之久的积极财政政策实践之后转而实施中性的财政政策,力求控制或压缩财政支出的规模是当然之举。但是,必须注意到,我们是在国民经济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双失衡”的条件下追求“中性”目标的,一方面是总需求过度扩张和经济增长过快,另一方面是投资需求过度和消费需求乏力以及工业增幅迅速和服务业发展迟缓并存;一方面是财政支出规模总体膨胀,另一方面是“三农”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生态工程建设和能源交通建设等项日严重欠账。

在如此的背景下控制或压缩财政支出规模,只能坚持“有保有控”—支出总量控制下的结构性调整。这就要求我们以“区别对待”的思维,安排好各种财政支出的进退。或向某些项目倾针,或适当压缩某些项日支出,或严格控制某些项目支出。比如,相对减少扩张色彩浓重的基本建设支出并相对增加旨在实现“五个统筹”目标的公共事业项日支出;严格控制单纯消费性且呈迅速膨胀之势的行政经费支出并适当增加公共性明显且相对短缺的科教文卫支出;适当压缩带有鲜明计划经济休制色彩、以“行政审批”手段拨付的支出并相应增加于推动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减少“行政审批”有功的各种与支持改革有关的支出,等等。顺便说一句,这样做,亦许合作为中国财政改革与发展目标的公共财政制度建设的要求。

迅速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

按常理讲,须付出减收成本的新一轮税制改革方案的实施,其所产生的效应是扩张性的。实施它,特别是在这个当口儿实施它。显然同中性财政政策的初衷相悖。

但是,注意到这几年的中国税收一直处于高增长状态,并且,税收的高增长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支持了财政支出的急剧膨胀。今年上半年的税收增长幅度已经高达26.2%,并且,照这个势头走下去,全年的税收增长额将达500亿元上下。我们对于增加出来的这部分税收收入的投向,就不能不给予特别关注了。如果不做任何特意的安排,那么,在当前的各种体制性缺陷的作用下,以往的情形仍会再现。500亿元上下的税收增长顿,肯定会“直通”为财政支出的膨胀额。如果那样的话,不仅有违于中性财政政策的目标,而且会通过抬高财政支出和税收墓数为将来的控制和压缩财政支出规模行动设置障碍。将这种特殊的中国国情同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可能效应联系起来,利弊权衡,孰轻孰重,结论是不言自明的。

从新一轮税制改革方案本身来看,其迟迟未能付诸实施的最重要因素,就是担心收入振荡,财政负担不起。今年又加上了一条:可能产生扩张效应而形成“逆向调节”。根据上述的分析,既然可能的扩张效应同税收增长一直通”为财政支出的不适当膨胀比起来已经变得相对次要,那么,利用税收高速增长所带来的收入增量为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买单”,就是一个追求“中性”的势在必行之举。

进一步看,在以往支撑中国税收高速增长的因素中,除了经济增长之外,其他的诸如政策调整、物价上涨和加强征管所带来的增收效应,都是难以特续的。方方面面的分析已经表明,目前正是中国税收增长的巅峰阶段。联想到新一轮税制改革早晚要启动,早启动肯定比晚启动好。抓住眼下的收入增长“旺季”,将已经绘就的新一轮税制改革蓝图尽快加以实施,以税制结构的率先优化为整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打开通道、铺平道路,又是我们一再论证过的值得追求的目标。

对于加强税收征管和堵塞税收流失的意义,早已到了人们烂熟于心的地步。税务部门以往的加强税收征管行动。已经带来枕收实际征收率的迅速提升,从而大大拉近了制度税负和实际税负之间距离(国家税务总局的分析表明, 1994年至2003年,税收实际征收率提升了约20个百分点),也已通过各种传媒让人们广为知晓。笔者在此想指出的是,在财政政策转向一中性”之后,加强税收征管的意义又多了一层—压低非政府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减少经济运行中的扩张因素。所以,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把该征的枕尽可能如数征上来,又是一个同中性财政政策目标相一致的常规举措。

立足于做好货币政策的“配角”

肘政政策的转向是加强宏观调控、发挥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的必然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财政政策要像过去6年那样,继续扮演宏观调撞的“主角”。在宏观调控休系中,货币政策更适宜于总量调节,财政政策更适宜于结构调节以及反通胀实践更须货币政策担当“主角”的道理,在此不必赞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