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产生的原因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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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产生的原因

农业合作社产生的原因范文1

关键词:农业合作社;产生;本质

Abstract:In both developed and developing countries,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 represent an important institutional form in agricultural sector which is dominated by market economy. As for the emergence and nature of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neoclassical economics,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 and game theory compete for giving a theoretic explanation. Based on a systemic review on theoretical study of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this paper aims at understanding the institutional essences of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

Key words: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emergence;nature

一、农业合作社的产生

农业合作社是一种类似于公司、大学等具有目的性的组织,它的出现是与从农业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转变的社会转型相伴随的。对于农业合作社为什么会出现,有两个重要因素不可忽视:一是促使农业合作社形成的共同利益的性质;二是促使农业合作社取得成功的因素。

(一)新古典主义的说明

对于农业合作社的产生,新古典经济学从生产成本的角度进行了解释。生产成本是指与生产、运输、管理、销售以及其他的支持活动有关的各种支出。从劳动分工的角度来看,生产规模的扩大(通过分工协作)可以带来效率的提高。基于此,农民通过合作社可以实现纵向协调,进而带来生产成本的节约和规模经济效益。农民之间的纵向协调之所以能够带来巨大好处,原因在于它有利于农民实现规模生产、获得技术、增加融资、降低风险和提高质量。

Helmberger采用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解释了合作社产生的原因在于,现有的企业未能为农民的利益服务[1]。因此,合作社的目标是确保农产品销售和农业投入品购买的交易符合竞争的要求。成员会把从合作社得到的净收益和市场价格进行比较,当通过合作社能得到较高的经济回报时,生产者将会转向与合作社做交易。一般而言,当市场缺乏或者低效时,农业合作社有存在的必要,这时它们被视为克服市场失灵而建立的一种组织形式。市场结构的不完全性(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市场都存在垄断的情况)使得那些具有垄断力量的群体在两个市场上都可以制定不利于农民的价格。从理性的角度出发,农民组建合作社可以在垄断市场上迫使投资者所有企业提高(营销合作社)或者较低(购买合作社)价格。Nourse强调指出,力量不均衡与生产效率和规模经济有关。因此,他认为农民只有通过建立规模较大的合作社才能恢复力量的平衡[2]。这里,Nourse所坚持的合作社促进市场竞争的角色是清晰的:当能够成功促进竞争和提高经济效率时,合作社就有存在的必要。

(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解释

交易成本经济学则从交易效率的角度解释了农业合作社形成的原因。首先,由于多数农产品具有容易腐烂的特点,畜群、机械、手工技能等农业投资的可转换性较差,生产活动对季节、气候、活的有机体以及专业化生产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农业上的资产专用性比较明显。当机会主义行为存在和交易双方力量不均等时,这些资产专用性很容易被农民的交易伙伴所利用。一般情况下,那些处于衰退或者成熟的产业,比如奶产品,蔬菜和水果,由于具备资产专用性的上述特征,其交易成本会增加[3],在这些部门农业合作社出现的比例相对较高。与投资者所有企业、合同等其他替代形式相比,合作社能降低由资产专用性引起的交易成本,原因在于合作社是农民所有的,它们没有理由不履行与成员之间的协议[4]。其次,农业合作社相对于单个农民具有更少的交易频度(经济规模)和更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加上有惠顾返还机制,合作社可以减少交易频率,降低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确保农民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5]。第三,在农业生产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如多变的天气,变动的市场价格,无法控制的贸易限制等。面对较高的不确定性,农业合作社在协调基本的经济活动方面是比较有效的,例如,购买合作社能够减少商品数量、运输费用和订单等方面的错误[6]。同时,合作社能较好的处理不确定性[7],还在于它有一个灵活的价格机制——初次支付和依据市场行情的惠顾返还,以及可以在不同产品之间进行调剂补充。第四,受到地理条件限制,农民在购买生产资料和销售农产品两个市场上都面临垄断的风险,合作社可以在协调产品的供给和需求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此外,由于在推广服务方面有优势,例如,引进新品种,开展业务培训,推广新技术,合作社也能很好的降低交易成本。在这方面,合作社的机会主义行为相对于投资者所有企业而言要少的多,原因在于农民跟合作社是休戚相关的,合作社的生存依赖于社员的持续惠顾[3]。总而言之,农业合作社是一种介于市场与企业之间的一种组织,它能够使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有限理性、机会主义等因素的实际影响程度降低,因而能够降低交易成本。

(三)博弈论的方法

考虑到很多学者在研究合作社出现的理由时大多把合作社视为已经存在的组织,Sexton认为,研究合作社的出现有必要关注其形成的“过程性”以及背后的动机[8]。他指出,合作社是一种为了完成纵向一体化功能而具有横向联合性质的俱乐部,成员如果不能从中收益他们是不会参与合作社的,也就是说,人们决定是否加入合作社主要取决于合作社能为其带来多大的收益;并且这种联盟结构只有提供与其他替代性的群体组织至少相当的收益时,才能保持稳定。利用存在核心(core)解的N人博弈模型,Sexton分析了单个决策者的行为选择以及他们在购买/采购合作社(purchasing cooperative)中采取集体行动的动机[8]。该博弈模型的结果透析了合作社的均衡产出、稳定性、决策、融资方法以及成员政策选择。最后的结论是,如何在成员之间以及其他参与主体之间分配成本和收益对合作社的形成、稳定和效率至关重要。

二、农业合作社的本质

(一)新古典经济学的主张

1. 纵向一体化里的合作社

在新古典经济学的第一个流派看来,合作社不是一个厂商,而是独立的经济行为人的一个集合体[9],或者说是一个多厂纵向一体化的商行[10]。这个流派很大程度上否认合作社的企业性质,他们把合作社更多地看作是独立的农场主为了从纵向协调中获益的一种联合行动。Emelianoff在1942年首次把合作社看作是社员农场的延伸。在他看来,厂商是具有很强的逐利性的,它们所获得的利润要反映企业家的回报;而合作社不是一个利润最大化的组织,因为它坚持按成本交易,此外,成员控制合作社事务暗含的意思是在合作社里企业家是不存在的。

与其他成员控制的组织的区别是,合作社具有纵向协调功能[8]。在农场操作和加工/销售之间,合作社扮演的是一种纵向协调角色。对农民而言,无论是下游还是上游的投资活动都遵循规模效益原则,对融资能力的要求比较高,单靠自身的力量很难实现纵向协调,从经济上来看,单个农民的纵向协调也是没有效率的。因此,农民通过合作社可以有效完成纵向协调功能。

这个流派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推导价格产出均衡的方式揭示合作社的经济本质。在纵向一体化的方法里,Phillips的分析是最值得注意的。从成员企业处于首位地位的假定出发,他推导出了基于成员利益最大化的合作社目标函数的最大值。通过让成员农场的边际成本与合作社工厂的边际成本之和等于合作社(产出)的边际收益方式,每个成员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这个均衡产出隐含的假设是:(1)单个农场和合作社工厂的联合利润最大化是存在的,(2)当每个成员实现生产均衡时,联合工厂的最优规模也是可以达到的。对一个营销合作社而言,联合工厂的最优规模出现在长期平均净收益最大化的时点上。事实上,Phillips的分析暗含的假设是,农民采取的是Cournot-Nash行为,而不是价格接受者[11]。

2. 合作社作为一个企业

在新古典经济学第二个流派的文献中,合作社被普遍认为存在中心目标,但是这个目标只存在于合作社层面,而在成员农场层面是不存在的。受西蒙和巴纳德的影响,Helmberger和Hoos把合作社视为企业的一个子类[12]。相应的,合作社的决策主要由一群经理人员主导的“高级协调者”来完成。这种方法背后隐含的假设是,合作社企业的管理者能够把成员的偏好聚集成一个清晰的目标。

像纵向一体化的方法一样,确定合作社目标函数的性质是该方法的首要任务。有两篇原创性的论文对此进行了详细说明。首先,Enke声称,成员作为投资者和惠顾者与组织存在双重关系,这意味着两种角色下的收益都应该最大化[13]。因此,根据Enke的观点,均衡(产出)应该在合作社的收益和惠顾者的收益总和最大化的时点上。这就是所谓的“福利最大化解决方案”(welfare maximizing solution)[14]。尽管Enke的分析是以消费合作社为基础的,但是可以很容易地应用到购买或者农业投入品合作社。然而,“福利最大化解决方案”只有在以下两个条件下才可行:固定的惠顾额;利润分配不是作为鼓励成员需求的价格折扣,而是作为意外获得的横财[5]。

Helmberger和Hoos的方法对合作社目标函数本质的解释更具有稳定性。首先,作者清楚地界定了几个基本假设:(1)通过合同的形式限制农民必须把全部产出交给合作社;(2)每一个农民都是一个存在U型成本曲线的利润最大化者;(3)农民是价格接受者;(4)合作社在其所在的市场上也是价格接受者;(5)合作社愿意销售成员投售的全部产品;(6)合作社的成员人数是固定的;(7)成员企业接受统一的定价。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作者通过边际分析的方法推导出长期和短期的均衡价格,以及合作社在成员资格开放或受限制条件下的均衡产出。这个目标函数导致营销合作社的目标是最大化成员的初级产品的收益。这种情况发生在投入品的成本最小化和产出的利润最大化都实现的情况下。相对于Enke的均衡而言,Helmberger和Hoos的“零盈余解决方案”(zero surplus solution)更具有稳定性,但不具有帕累托效率,因为只有成员资格封闭的合作社的长期均衡才是帕累托最优的。

(二)以理论为基础的分析

理论(agency theory)认为,组织就是存在于各群体之间的各种合约,经理、所有者、投资者、工人向组织提供各种投入,相应的从组织获得各种回报[15]。经理(人)在不承担经济风险的条件下如何代表股东(委托人)的利益做决策,是组织能否生存并取得成功的关键。依据理论,委托-关系面临的挑战来源于信息不对称:人对自己的绩效和任务知道的比委托人要多。这种事前的信息不对称需要委托人建立信息搜集和监督系统。此外,委托人还必须制定明确的激励机制,让人能追逐自己的利益。一般而言,理论认为,组织的目的就是节约成本。借鉴理论的观点,Vitaliano重点关注了合作社里界定剩余索取权性质以及人之间决策分配的两类合约[16]。在复杂的企业中,剩余风险分担与管理的分离导致决策过程的精致化:决策经营(包括最初决策方案提议和决策方案被批准后的执行)由管理者来执行,而决策控制(包括决策方案的审批和对决策方案执行的监督)由剩余索取者来掌握[17]。在投资者所有企业,决策控制是通过股票市场来体现的,因为股票市场可以提供评价管理者绩效的信号。由于在合作社的剩余索取权不能市场化,剩余索取权的赎回可作为替代以发挥一定的威慑作用,敦促管理者以业务增长(最大化)为目标,极端情况下甚至可以采用威胁管理者职位的方式。对社员而言,其他的方法还包括,与合作社的竞争者签订惠顾合同,通过解散、合并以及兼并等方式中止或者修订合作社的组织结构。上面提及的这些方法,都是直接控制机制,事实上,社员的多数决策控制都是授权给理事会的。很显然,把理事成员限定为惠顾者可以确保理事会能够代表剩余索取者的利益。

Vitaliano总结了合作社剩余索取权的三个显著特点:(1)被限定在惠顾群体;(2)是选择性权利,只有当成员保持对合作社惠顾时才发生;(3)既不可转让,也不可分离,它们不能市场化,并认为这些特点对合作社的绩效和效率有重要的含意。从Vitaliano和其他学者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合作社的所有权缺乏可交易的二级市场而导致以下问题的产生:(1)剩余索取权的决策性质:无论是决策管理功能,还是决策控制功能在合作社都是较差的。(2)剩余索取权的公共性质:合作社由其惠顾者集体所有,社员不愿意分担投资,社员的收益也不跟他们的成本相匹配。(3)剩余索取权的短视性:投资的收益只能通过保持成员身份或使用合作社的方式获得,而不考虑其投入资产的产出生命。(4)剩余索取权的交易性:由于剩余索取权的交易、流动和激励机制的缺乏,惠顾者不能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去满足自己的风险偏好。

(三)以博弈论为基础的解释

早期关于合作社的研究倾向于忽视合作社内部不同参与者之间存在利益差别。例如,在新古典经济学的文献中,成员资格被看作是同质性的(homogeneous)。然而,农民在生产规模、资本集中度、市场需求和就业模式等方面的发展使得成员资格的异质性(heterogeneous)日益突出。这些变化对早期文献中暗含的假设“成员的偏好是一致的”带来挑战。偏好的差异性不仅存在于成员之间,理事会成员、合作社的雇员的目标很可能也不相同,他们之间也需要行为上的沟通。对这些问题,早期的理论仅仅是提到而已。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借鉴俱乐部理论和博弈论,部分研究者开始把合作社视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亚群体之间的一种“联盟”(coalition)[18]。

一般而言,博弈论方法分析的是当成员(用博弈论的术语是博弈者)具有部分不同的目标,并且有策略行为时的群体选择问题[19]。特别的,合作博弈需要满足以下假设条件:(1)博弈者的利益是异质性的:成员在利益目标上只有部分是重合的[19];(2)博弈者能够从联合行动中获利[8];(3)博弈者拥有与替代选择相关的信息,这样他们可以与竞争性的购买者签订新的合同[15];(4)博弈者可以交流,并形成捆绑性的承诺,例如合同[15]。

作为一种“联盟”组织,博弈者必须讨价还价,并就联合行动的成本和收益分配达成协议。博弈的核是博弈者在成本收益分配上达到均衡,也就是说,没有更好的替代选择。为此,要满足三个条件:(1)每一个博弈者的所得至少不低于其单独行动所得;(2)在参与者联合行动条件下,全部收益等于可获得的最大收益;(3)没有小群体在按自己的利益行事时可以获得更多[8]。

三、总结和评论

本文对合作社的产生及其本质进行了系统的述评。文献回顾表明,农业合作社理论研究经历了一个从寻求其存在合理性解释,到对其组织制度进行深入剖析的过程。在研究方法上,早期的研究主要采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范式,探讨合作社的价格-产出均衡及其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随着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理论和契约理论等)和博弈论的发展,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许多学者开始采用新的方法分析合作社内部制度安排及其效率。

合作社大量出现在农业领域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作为一种具有目的性的组织,农业合作社的出现是与“个人主义”的兴起和从农业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转变的社会转型相伴随的。不可否认,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早期人们追求社会公正与公平的热情极大地推动了合作事业的发展。然而,农业合作社的出现主要是寻求经济上的目标,简言之,农业合作社的出现是为了在农业市场获得抗衡垄断的力量。对此,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流派从生产成本的角度分析了合作社纠正市场失灵的作用(农民参加合作社,可以通过联合的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实现规模经济);以交易成本经济学为基础的流派分析了合作社节约交易成本的功能(通过纵向一体化,可以降低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等因素的影响)。由于认识到成员利益并非是同质性的(从合作社内部资源基础出发),以博弈论为基础的流派从形成的过程性及其背后的动机角度讨论了合作社的出现(合作社是一种为了完成纵向一体化功能的具有横向联合性质的俱乐部,成员如果不能从中收益他们是不会参与合作社的)。由此可见,合作社是一个具有多重功能的复杂组织,其出现具有多种原因,现实中究竟哪种因素的作用更突出,除了受基本经济目标的影响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成员采取联合行动的动机(incentives)时其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资源基础。

与合作社的出现存在多种解释相一致,关于合作社的本质同样存在不同理解。在新古典经济学里存在两个不同的流派:以Emelianoff和 Phillips为代表的第一个流派认为,合作社不是一个厂商,而是独立的经济行为人的一个集合体,或者说是一个多厂纵向一体化的商行;而以Enke和Helmberger & Hoos为代表的第二个流派则把合作社视为一个独立的厂商:存在核心的目标,合作社的决策主要是由一群经理人员来完成。作为新古典经济学的替代,以新制度经济学为基础的流派认为,合作社是一种合约集;而以博弈论为基础的流派则把合作社视为一个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亚群体之间的“联盟”。由于社会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和资源禀赋的差异性,多年来关于合作社的本质一直存在争论。这带来的启示是:合作社的认定和功能具有多重性,采用多理论的分析方法是合作社研究的题中应有之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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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产生的原因范文2

关键词:农户;专业化;茶叶合作社;入社意愿

中图分类号:F326.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31-0019-04

引言

农业作为关系民生的基础产业,重要性不容忽视,在当前国内农业双重比较优势丧失的背景下,农业的发展与保护显得尤为重要。而农业合作社作为农业未来专业化发展的一条可行性道路,在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专业合作社法》正式颁布后,便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破土而出。国内对于合作社的研究,从早期对国外合作社的学习探索和对国内合作社的内部制度研究(国鲁来,2001;秦中春,2007),转变为目前对国内合作社真实性和规范性的探讨研究,有学者认为,由于异质性和政策性因素现实中难以存在真实的合作社(邓衡山等,2014),但大部分学者对于合作社仍持乐观态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农民自愿联合起来,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事业来满足他们共同的经济、社会和文化需求,开发和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自治联合体或经济组织(秦中春,2007)。

一般认为,农业合作社的农户参与数越多,农户参与程度越高,那么合作社发展越稳定,对于农业的专业化发展越有利。而目前我国农业合作社的农户参与度并不高,对推动农业专业化所起的作用并不十分显著。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国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128.88万个入社农户约9 4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5%左右。而根据黄山区农业委员会截至2015年6月底的统计数据推算,安徽黄山区的茶叶合作社农户入户率仅为4.5%~6.8%,远远不及全国农户入社率水平,茶叶合作社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发挥。因此,研究希望通过调查分析对提高黄山地区的茶叶合作社农户入社率提出可行性建议,推动黄山地区的茶叶产业化发展,在“一带一路”的政策背景下发挥安徽黄山地区的名优茶优势,实现茶农的增收、茶叶产业化的发展以及茶文化的传播。

一、理论分析与数据描述

(一)理论分析

农户作为茶叶合作社的主体,他们的加入意愿受到以成本收益分析为主的一系列因素的影响,这里主要考察影响农户加入合作社的内部因素,具体分为以下几点:

1.农户户主特征。农户户主特征主要包括农户的年龄、农户的性别、农户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农户对合作社的了解程度这4个变量,研究把主导家庭发展的的农户作为户主,认樗们在决定家庭茶叶生产经营的相关事宜上具有主导作用。

2.农户家庭特征。农户的家庭特征比较宽泛,此处主要针对农户的家庭人口数、农户家庭的农业劳动人口数以及农户的家庭茶叶种植年收入3个变量进行分析讨论,划分家庭人口数与家庭农业劳动人口数主要是出于对农业兼业的考虑,理论上农业劳动人口数越多,即同等规模下的农户家庭兼业程度越低,对茶叶种植的自主性越强,那么对于合作社的依赖程度越低,加入合作社的意愿越低。

3.农户生产特征。农户的生产特征主要考察农户的茶叶种植年数以及农户的茶叶种植面积,前者关系农户的生产经验和对市场的了解程度,后者反映农户的生产规模。

(二)数据描述

1.数据来源。研究根据调研需求进行样本选择,最终确定了新明乡举坑村和谭家桥聂家山为样本村。新明乡举坑村位于黄山区东北部,靠近太平猴魁的生产发源地猴坑,而黄山区谭家桥镇聂家山地处黄山区东部,以黄山毛峰为其特产。两个地区均符合样本村选择的条件,具有较好的样本代表性。研究者在两个村共发放问卷100份,收回有效问卷86份,有效率为86%,样本村的大致概况(见表1)。

2.样本数据描述。研究依照前述理论分析的影响因素讨论和二元模型建立的需要,将调研得到的农户数据进行整理,表2是整理后的样本数据结果。

二、实证分析结果

研究运用Eviews计量分析软件建立一个二元的Logit Regression(Robust Covariances:Huber/White)模型,模型表达式如下式(1):

Ln(pi/1-pi)=β0+β1X1+β2X2+β3X3+β4X4+β5X5+β6X6+β7X7+β8X8+β9X9+μi (1)

(1)式中,pi表示农户参与合作社的概率,X1~X9分别如表2所示,β0表示常数项,β1~β9为待估系数,μi 为随机误差项,最终的二元Logistic模型回归结果(见下页表3)。

综合上表分析,对于影响农户加入合作社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农户户主特征对农户是否加入合作社的影响

首先,农户的年龄对农户加入合作社意愿产生负影响,即说明农户的年龄越高,他们对于合作社这一新型组织的接受程度越低,他们越倾向于传统的小农经营,对于接受新事物的风险偏好程度更低,故而加入意愿较弱。其次,农户的受教育程度对农户加入合作社意愿产生正影响,反映出农户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对于合作社的接纳程度越强,越能从长远角度分析合作社利弊,加入意愿也越强烈。此外,农户对于合作社的了解程度对农户是否加入合作社不产生影响,结果与预期不符。研究认为,这可能是因为样本农户对于合作社的了解程度均比较低,而且农户之间是否加入合作社的结果是彼此产生影响,故而与预期不符。

(二)农户家庭特征对农户是否加入合作社的影响

农户的家庭人口数对农户是否加入合作社不产生影响,而农户家庭农业劳动人口数对农户是否加入合作社是产生负影响的。调查表明,这是因为茶叶生产具有强烈季节性,使得农户兼业与自主进行茶叶生产经营两者之间并不矛盾,故而农户并不依赖合作社。农户的家庭茶叶年收入对农户是否加入合作社是产生正影响的,主要是因为农户的家庭茶叶年收入越多反映该农户对于茶叶收入的期望值越高,在市场不景气的大背景下希望加入合作社来规避风险,获得更高收益。

(三)农户生产特征对农户是否加入合作社的影响

模型结果说明农户的茶叶种植年数对农户是否加入合作社不产生影响,而茶叶种植面积对农户是否加入合作社产生负影响。研究认为,种植年数的增加伴随着市场交易次数的增长,但难以改变小农户的市场被动地位,而种植面积的多少却决定着农户作为一个独立个体能否产生较大的市场影响力,从而改变自己的弱势地位,故而种植面积大的农户可能已经获得了较好的市场交涉地位,从而不愿意加入合作社。

三、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通过实地调研与计量模型的实证分析,研究认为农户入社率不高反映出当前中国农业仍以小农经营为主,小农经营的思想根深蒂固,也反映出有关部门对于合作社的宣传以及合作社自身经营管理的不足。即使现有状态下的小农家庭经营不可否认是十分有效率的(舒尔茨,1987),但在未来人多地少和环境气候恶化的压力下,专业化经营更能满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改革的要求。同时调查显示,农户对于加入合作社还是持有一定倾向心理的,只要能解决好农户的收益问题,做到真正为农户谋利益,那么合作社就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黄山地区就可以继续推广发展茶叶合作社。

(二)对策建议

黄山地区要真正发展茶叶合作社,必须密切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适当方式大力宣传合作社,当前的农村劳动力老龄化现象严重,同时大多数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受教育水平并不高,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不够。为此,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地农户的具体情况进行宣传,确保农户能够深入了解合作社这个组织。第二,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农户的教育培训,培育新型的技术型茶叶农户,生产高质量的茶叶,以名优茶来保证当地茶叶的持续发展。第三,合作社自身要积极寻找市场,在政府的政策号召下抓住“一带一路”的机遇努力推广茶叶品牌,让茶叶得以发挥品牌优势获得更多收益,并在市场中适当进行茶叶生产链的延伸,创造更多价值。第四,加合作社契约紧密程度,建立适当的奖惩制度。合作社与农户之间的公约条款应予以法律效力,将农户与合作社紧密联系,使得合作社和社员之间有良好的监督互相监督,保证合作社的效益。同时,通过奖惩制度激励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使合作社内部的良性竞争推动合作社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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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Factors Influencing Farmers’Participation in The Tea Cooperatives

――Based on Survey in Anhui Mount Huangshan Area

LI Xiao,JIANG Chang-yu,ZHU Ning,SUN Kai,JIA Wei-guo

(The Economic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Nanjing Forestry University,Nanjing 210037,China)

农业合作社产生的原因范文3

首先必须说明的是,本文所要界定的中介组织是指经济生活中的中介组织。对于这一特定范围内的中介组织的含义,学术界已作过较多的研究。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表述是:

(1)中介组织或称市场中介组织(MarketintermediaryOrganization)主要是指市场经济中,在企业和企业、企业和市场以及企业和政府之间发挥联系和沟通作用的社会组织或经济组织。大体上可以分为中介交易机构;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出现、为交易双方提供公证、仲裁、监督等服务的组织机构和行业性的社会监督组织三种类型。这三种类型的中介组织的特点和作用分别是:第一类是顺应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流通而产生的,是市场体系的直接组成部分;第二类是依据各种法律法规,对当事人的经济往来中所涉及的各种权利或义务,实施社会化服务,以减少经济纠纷,规范市场主体经济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第三类主要是围绕市场主体协调社会关系,侧重在维护本行业、本集团利益的基础上,为加强行业内、集团内的协调,沟通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服务,并常常起到社会和政府沟通桥梁的作用,其目的是为本行业、本集团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①。

(2)市场中介组织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从狭义上讲,市场中介组织就是为市场主体提供各种服务的社会化组织;从广义上讲,在市场经济范畴中,从生产到消费,一切为其服务的机构都纳入市场中介组织的范畴。以农村市场中介组织为例,主要有以国家的经济技术部门的隶属单位在农村设立的服务机构;以合作社形式设立的各类服务组织;以部门、集体及个人形式组建的商业机构和以某项生产为中心,由专业户组成的民间经济、科技组织等四种形式或类型②。

(3)市场中介组织就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者、经营者以优化资源配置、最佳组合生产要素、取得最好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劳动联合、资产联合、技术服务、权益保护为合作方式,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经济组织。

中介组织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中介组织既可视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制度安排”,又可视作一种“行动集团”。(2)中介组织与本文所介绍的从经济组织的多样性角度区分出的“中间性组织”是一致的,二者名称上的不同是由于认识的前提和角度不同造成的。(3)中介组织或中间性组织,作为市场经济下的一种“制度安排”或“行动集团”,其形成及稳定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为了节省交易费用。这就是说,由于资产专用性以及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不确定性与不完全信息等原因,致使交易在某些情况下由市场、企业、政府三种经济组织之一来协调,势必产生“失灵”或“不合算”,只有采用中介组织或中间性组织,才能使交易费用最低。简言之,中介组织亦可称中间性组织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有关交易主体为了节省交易费用而选择的一种与市场、企业、政府组织互补的“制度安排”或“行动集团”。

二、农业中介组织的基本类型及其特点与现实形态

根据中介组织的内涵,农业中介组织有两种基本类型,即:准市场、准企业性质的中介组织和准企业、准政府性质的中介组织。这两种类型的农业中介组织具有不同的特点,相应地,其现实形态也应有所不同。准市场、准企业性质的农业中介组织具有以下特点:(1)这种组织处于农户的生产与市场需求衔接的中间环节,为农户的生产与市场需求的对接提供中介服务。(2)从交易角度看,这种组织充当农户与其他有关交易主体交易中介的角色,起着农产品和(或)农业生产资料交易组织者的作用,将农户与其他交易主体之间的直接交易转变为组织化间接交易。(3)经济活动的一体化程度介于纯粹的市场和纯粹的企业之间,即比纯粹的市场高,但又比纯粹的企业低。(4)联合个体在组织内部按合作方式行事的同时并不丧失其原有的地位,最为明显的是农户仍然体现为“剩余索取者”,在此前提下结成利益共同体。根据这些特点,我们可以比较清晰地把握这种中介组织的现实形态。

这就是,当我们的观察点是农户的生产与最终产品市场如何衔接时,那么,“市场+农业合作社或农民协会+农户”、“市场+公司+农户”、“零售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中的农业合作社、农民协会、专业批发市场、企业(公司)等组织形式就是这种中介组织;当我们的观察点是农户生产与中间产品市场如何衔接时,那么,“公司+农业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民协会+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中的农业合作社、农民协会等组织形式就是这种中介组织;当我们综合考察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如何衔接时,那么,“市场+公司+农业合作社或农民协会+农户”这种模式中的公司、农业合作社、农民协会就是这种类型的中介组织,所不同的是这里存在两种主体不同的中介组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公司和专业批发市场都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但当二者纳入到“市场+公司+农户”、“零售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农户”这种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之中时,客观上起着联结农户的生产与市场需求的作用,并在很大程度上充当了农户交易的中介,所以实际上起着本文所指的准市场、准企业性质的农业中介组织的作用,因而可以将之理解为这种中介组织。这也就是说,尽管公司、专业批发市场等实体是典型的企业组织,但当其介入市场农业的组织经营过程之中后,对市场农业的发展客观上起着“制度安排”或“行动集团”的作用。

当然,这种作用是以其行为方式的相应调整为前提的。为了将实际上具有这种中介组织作用的公司和专业批发市场等企业组织与没有这种作用的企业组织区别开来,本文倾向于将之称为“龙头企业”。由此可见,市场农业中的准市场、准企业性质的中介组织主要有农业合作社、农民协会(专业和综合的)、“龙头企业”等现实形态。准企业、准政府性质的农业中介组织的特点是:(1)这种组织处于农户与政府联系的中间环节,为农户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交流提供中介服务。(2)经济活动的一体化程度介于纯粹的企业和纯粹的政府之间,即比纯粹的企业高,但又比纯粹的政府低。(3)这种组织在某些方面发挥着政府的作用。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这类组织并不多见,特别是纯粹的准企业、准政府性质的农业中介组织难以找到。也就是说,这种组织的现实形态在当前来看只能主要从一些综合性的农民组织的功能方面来认定。现有的一些综合性的农民组织的一项重要功能是发挥准政府的作用。这方面的代表性组织有日本的农协和美国的农业行业协会。

日本农协具有非常完备的组织体系和分工合理的高效管理体制。这主要体现在组织机构的设置上采取“三段制”,即:市、町、村设单位农协,都、道、府设农协联合会,国家级设农协全国联合会,而且每一级组织都与行政组织相对应,因此在总体上看,几乎将全部农民组织起来了,实现了农民的高度组织化。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看,我们认为它具有准政府的性质。因为各种经济组织的功能范围都是有限度的,在现有的认识程度上,严格来说,能够将一国的农户几乎全部组织起来,加入到某一组织体系之中,只有政府这种组织才能做到。也就是说,只有通过政府的等级管理体制才能把大范围的市场交易行为转化为内部管理交易行为。在上述两类农业中介组织中,准市场、准企业组织的制度运行成本更低。这是因为,根据农业生产的根本特点及其对农业经济活动制度安排的限定,由企业或政府来组织农业经济活动的管理交易成本或计划管理成本很高,并且政府与企业相比,显然前者的内部交易成本要高于后者。

由此可以推论准企业、准政府组织也有较高的制度运行成本。这也正是我国历史上实行的政社合一的体制之所以解体的主要原因。而准市场、准企业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关系既非完全的市场交易关系,也非完全的管理交易关系。较之于纯粹的市场交易,准市场、准企业组织内部由于共同计划和组织成员间相互依赖、长期关系的多样性契约安排,使不确定性、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资产专用性等因素的实际影响程度大为降低,因而具有较低的市场交易成本;较之于纯粹企业的内部科层制度,由于参与准市场、准企业组织的农户并不丧失独立性,还有相当的剩余索取权,因而具有较企业更低的管理交易成本。并且,这种组织形式下的市场交易成本在制度运行成本中占较大比重,但其绝对数值比市场组织下的有较大节省;同时,这种组织形式下的管理交易成本并不比市场组织下的管理交易成本高出许多。所以,准市场、准企业组织的制度运行成本应比准企业、准政府组织的更低。因此,准市场、准企业性质的中介组织是农业中介组织发展的主导方向。

三、农业中介组织发展的主导形式

根据我国农业的实际情况及其未来趋势,本文认为,农业中介组织相应的主导形式是“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协会和农业合作社。其原因或依据可简述如下:

1•在农业市场化的起步阶段,体制转轨和经营机制的转换是我国农业的中心任务,其关键是广大农户的经营决策和经营行为要由以计划为导向转变为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市场需求来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由于这个阶段市场体系还很不完善,农户的市场意识和经营决策能力还很不适应,因此,农户经营要与市场需求衔接起来面临巨大困难。也就是说,这个阶段的突出问题是农户普遍地陷入难以独立做出经营决策的困扰之中。这就客观上需要一种能帮助农户决策并带动农户开展商品生产的组织,而“龙头企业”这种中介组织形式正好可以适应这种需要。因为通过公司与农户之间的产销协议,农户摆脱了市场不确定性和自身决策能力不足的困扰。所以,这个阶段农业中介组织的主导形式是“龙头企业”,其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农户经营与市场需求的衔接。

农业合作社产生的原因范文4

【关键词】侗寨;水资源;传统与变迁;观念本位

【作者】周大鸣,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教授,长江学者;李陶红,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人类学专业2013级博士研究生。广州,510275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4X(2015)03-0044-007

AN ANALYSIS ON FACTORS OF WATER RESOURCE UTILIZATION

IN A DONG VILLAGE: Taking the Shangyanping Village in Tongdao

Dong Autonomous County, Hunan as An Example

Zhou Daming, Li Taohong

Abstract: The actual ways of water resource exploitation are different from the traditional ones in the Shangyanping village of Tongdao Dong Autonomous County, Hunan The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water resource exploitation involve population, management and technology that can be served as either a hindrance or impetus In solving problems of the use of water power in the specified village, the return to the ecological system in which human beings and water coexist is the conceptual standard which we must stick to in settling the conflicts between humans and water resources

Key Words: Dong village; water resource; tradition and change; conceptual standard

位于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独坡乡的上岩坪寨是典型的侗族聚居村寨,侗族人口占了97%数据由通道县独坡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提供。。

在侗寨的传统社会中,水资源与当地民众和谐共居,以线状流动存在的河流、消防渠,以面状静止存在的稻田、鱼塘,以点状分布于侗寨间的水井,共同构成当地的活性水资源系统。井水担负着整个侗寨的生活用水,因村民每天往来挑水之故,井成为侗寨的公共空间形态,井联系了往来村民信息的接收与流散。维护井的清洁卫生成为村民的集体观念和行动。在日常生活方面,河流是妇女清洗衣物的汇聚地,儿童娱乐的空间,还是村民天然的澡池,更是消防的后盾。在农事生产方面,河流主要发挥灌溉功能,因河流灌溉而衍生出的水车、分水槽、拦水坝、水渠等一系列灌溉设施,体现着村民与自然协同的朴素智慧。鱼塘星星点点散布在村民的房前屋后,可养鱼,可供侗寨的公共消防,还可调节侗寨的生态系统。消防渠如流动的血脉,在侗寨内部交织成网状,将彼此鳞次栉比的房屋隔开,在火灾来临时起到了隔离的作用,有效降低了火灾风险。稻田养鱼模式也是侗寨祖辈们结合丰富的水资源等地方特色基础上的独特发明,在水资源与侗寨村民和谐共居的同时,水资源与当地的文化也就相伴相生。水与当地的信仰文化、生态文化、制度文化密切关联,其间更是侗寨村民地方性知识的生产。

而当下,水资源的利用方式在延续中出现了变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打工经济的出现造成大批量的劳动力外流,依赖水资源而进行的水稻种植渐有荒废之势。很多村民宁愿外出打工也不愿依靠仅有的稻田维持生计。在生计方式的转变之下,稻田逐渐荒芜,水利设施逐渐失去了功能,建筑用地挤占了鱼塘、消防渠等传统的消防系统。村落的水污染问题也已经暴露。

我们一面能看到水资源利用中出现的问题,一面也能看到侗寨村民在生计变迁面前的应对。

侗寨兴起的以“田糖农业合作社”为标志的农村农业合作社,提高了农业的效率,也成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有效路径;侗寨引入现代消防体系,来弥补传统消防之不足。

民族学人类学研究

从水资源传统利用方式和现实利用方式来看,侗寨水资源的利用方式存在变化。影响水资源利用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人口因素。因人口增长及外出打工带来的人口流动,导致传统农业不受重视,打工的经济效益明显高过种植水稻带来的经济效益。因水稻种植在当地生计模式中的地位下降,水资源利用效率变低。二是管理因素。因村落的管理不到位,造成村落规划不完善,建筑用地大量挤占了鱼塘、消防渠等传统消防体系。同时,村落的水污染问题也已经暴露。三是技术因素。一方面,村落兴起的以“田糖农业合作社”为标志的农村农业合作社可作为提高农业效益、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的有效路径;另一方面,利用现代消防体系来弥补传统消防的缺失,做到传统消防与现代消防的优势互补,但村落的传统消防体系仍然是基础;再一方面,村落可通过完善水利设施来弥补当地水资源的不确定性因素,以此降低农业的风险。

一、人口因素

影响水资源利用的一大重要因素是人口因素,具体来讲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口增长,人口的生存空间挤占了本属于水资源的存在空间,例如鱼塘、消防渠等传统消防体系日益减少;另一方面是人口的流动。“侗族社会变迁的主要原因来自于生计方式的转变而导致的人口流动,人口的流动破坏了整个社会的结构,并最终会导致原本在传统社会中业已系统化了的治理模式的失效”[1]。人口的流动尤其是打工人群的出现,将大量劳动力从稻田耕作的传统生计模式中抽离出来。由此,打工实现的经济效益凸显,农业耕作实现的经济效益与打工经济相比呈现劣势。因为人口流动引发农业地位的下降,农业地位下降必然深刻影响到关乎农业收成的水资源的利用上,现实情况表明,在当地,水资源的重视程度呈递减趋势,水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疏于对水资源的管理等相关问题也有凸显。人口增长,使附着在水稻种植基础上的经济效益降低。以杨光辉家为例,在国家实行的时候,家庭人均稻田占有量为12亩,但现在的人均稻田占有量仅为06亩,在人均占有面积上足足减少了一半,他家今年一共种8亩地,其中6亩是自家的,其余2亩是别人赠送的。根据平均稻谷产量500公斤/亩来算,稻米的总收成为4000公斤。他家一共有10口人,按人均大米年食用量为200公斤计算,全家一年大米食用量为2000公斤(已经将日常送礼所用的大米算在内,作为日常送礼的大米占了一定比例),其余喂猪喂鸡等年消耗的大米约为700公斤。那么年剩余稻米量为:4000公斤-2000公斤-700公斤=1300公斤。1300公斤大米按市场价5元/公斤计算,可获6500元的收益。除去平均每亩稻田施用化肥50公斤约100元,每亩30元的农药开支共计1000元左右,还剩实际收益:6500元-1000元=5500元。8亩的土地需要至少两个劳动力的付出,即一个劳动力每年种稻谷获得的实际纯收入仅为2750元。依笔者的调查,村民外出打工一年的经济纯收入通常在1万元以上,由此水稻种植带来的经济收益与外出打工带来的收益相比少之又少。波普金在《 理性的小农 》[2](The Rational Peasant)一书中指出,农民是经济理性的主体,主要受个人利益的驱使。在继续稻谷种植与打工之间,村民作为理性经济人,纷纷加入了打工的队伍,使侗寨呈现年轻人外出打工,老人和孩子留守家中的人口格局。

在上岩坪寨,外出打工现象还未出现前,稻田的占有量成为家庭丰裕程度的重要衡量标准。村民杨进团,于1975年跟随父母迁到大江大江是坪寨的村民小组之一,距离坪寨村部7里路。,当时迁移到大江的一个原因,是在大江比在村部能够分到更多的农田,村部的人均稻田占有量只有04亩至07亩,而大江的人均稻田占有量有08亩至09亩。大江远离村部,道路交通不便,村落设施极不完善,但因为有丰富的水资源和优良的稻田,在1975年迁移到大江的村民就有10多户。这10多户村民在大江辛勤劳作,苦心经营自家的稻田,稻田的经营状况一直良好。经过近30年的发展,现已经发展到27户,除其中3户搬回村部外,现有住户为24户。过去为了优质的稻田而实现家庭的迁移,而现在人们却因为种稻无利可图而必须外出打工。现在大江在稻田经营管理方面出现了新变化,因劳动力多外出打工,部分稻田已经荒芜,出现稻田送别人种也很难送出去的情况。再加之此地交通不便,生产的粮食不方便运输与贩卖,因此大多只能自产自销。稻谷种植用户的规模缩减与流失,很大原因是当地打工引发的劳动力输出导致的。村民因打工,收入来源多元化,对稻田的依赖度下降,已经不完全靠仅有的一亩三分地。因稻种改良、种田技能提高的原因,即使在人口增长、稻田人均占有量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一般不遇大的自然灾害,稻谷完全可以够一家人整年的食用量。同时,因现在种稻成本增大,种田劳动力投入过大等原因,稻田的经济效益已不再显著,年轻人几乎不愿在水稻种植方面苦心经营,一些中老年人也更愿意抽出一年中稻谷生长期的两三个月时间,到广西的玉林一带去打工,而对稻田的态度就是,种的稻谷够吃就行,大多数人家不会想到通过种稻谷来增加收入。

近十年来,村民时兴外出打工,打工分为两种,长工和短工,长工长年在外,仅过年的时候回家几天,年龄段集中在18岁至40岁之间,长工占了外出打工人群的大部分,这一部分村民几乎不接触稻田的耕作。短工人群主要利用农闲时节外出打工,他们的年龄段一般在40岁至55岁之间,他们外出打工所从事的大多是体力活,比如到广西的玉林一带当伐木工和搬木工。在稻谷的耕种期和收获期,这部分人就会回来继续从事农事生产,成为兼顾农事生产和打工的群体。在打短工的人群中,有一群特殊的人群,他们是一些初中在学的孩子,会利用假期的机会到怀化、广州等一带打假期工。因村民外出打工等原因,农事生产与过去相比,缺少了劳动力的投入,对稻田的管理、水渠的管理、河道的管理等都存在疏漏与不重视的情况。

除了众多的打工群体,部分村民亦发展了副业,家庭经济来源绝非单一依靠水稻种植。

例如美冲村民小组村民陆俄权长期从事牛的买卖,主要在周围村落买牛到桂林、柳州一带卖。他对当地养牛的情况比较熟悉,他说到,通道全县现在有200多头牛,其中独坡乡就有100多头。就整个上岩坪寨养牛的情况来看,过去全村家家户户都养牛,现在仅有十分之一的人在养牛。农业生产中作为耕田、提供肥料的牛在减少,可见当地对农业的重视大不如以前。

现在的稻田有抛荒的现象,选择抛荒的多是缺水、距离村寨较远的稻田。由此,人口的增长,增加了人地矛盾,催生出来的打工经济、乡间副业等远比种植水稻能获得更多的收益。村民的生计模式正在从农业生产向打工经济转型,这一转型给水资源带来的直接影响即是村民不再靠天吃饭,对水资源的依赖度减弱,由水资源产生的河堤、渠、鱼塘等水利设施也渐渐疏于管理。

村民对水资源的重视程度已不如从前,在2013年的求雨仪式中可见一斑。求雨仪式中的选日子、祭祀活动被省略,这两个环节省略的原因与社会环境的变化是有关联的,除了科学文化的普及之外,还与对农业的重视水平有关。20世纪90年代以前,所有村民的经济收入均来自农业尤其是稻谷的种植,稻谷种植对水的依赖度是极高的,所有村民对水均有强烈的需要。传统的求雨仪式是一个全村性的仪式,需要男女老少参加,如偶有村民去不了仪式现场,恐还会有招来仪式不成功的担忧。据村民回忆,求雨仪式活动中,河里都是密密麻麻的人,一般都有一两千人参加。而随着打工群体的不断出现,人口出现外流,到现在已经发展为几乎家家有外出打工者的情况。在笔者调查期间,经常能看到这样的现象:年轻的父母外出打工,留下年幼的孩子由爷爷奶奶看管。以致一对老人的家里会有几个儿女的孩子,少则一、二个,多则四、五个。老人一边带孩子,一边从事农业生产。因留守儿童较多的缘故,近年在村里出现了私人办的幼儿园,容纳了近百名留守儿童。因人口外流,许多村民耕作的稻田一般只愿满足自给自足的需要,致使部分稻田疏于管理,出现抛荒现象。打工经济的收益超过了水稻种植的收益,成为村民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人口外流引起的农业地位下降,从求雨仪式变迁中仪式过程的简略、态度认知的转变等来看,就很显而易见。

二、管理因素

因现有村落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现有水资源的利用已经暴露出以下问题:一是村落规划滞后,因建设而导致水资源的传统消防空间逐渐隐没,火灾等隐患因素突出。房屋建设等原因占用耕地、道路、鱼塘等情况较为多见。例如村民于1958年迁移到美冲的人口共计90多人,稻田总面积为150多亩,人均稻田拥有量大约为17亩。现人口已经发展到34户160多人,因建房、修路、被洪水冲毁等因素,现只有140亩的稻田总量,人均稻田占有量仅有07亩至09亩。上岩坪寨有违规占用河道建房的情况,经笔者调查,一共有四户人家有占用河道的情况,这给河道的合理利用开了一个不好的兆头。从当地风水先生的角度讲,房子建于水流上方,则水无时无刻不在自己脚下流过,好运、财、福也如流水一样流走。但因现在村落建房空间较为紧张,村民也就不会过多考虑风水的问题。针对随意占用河道等情况,村委会一级也缺乏管理,大多让其任意发展。传统的村规民约规定,鱼塘作为公共资源,村民有使用权,没有占有权。但随着人口增长对住房用地的强大需求,作为公共资源的鱼塘就较容易“公为私用”,单个的鱼塘面积越来越小,直至消失,鱼塘的数量在人口增长这一大环境下急剧减少。关于使用鱼塘的村规民约也渐失效,现有的鱼塘也大多成了私人的资源。在田地还未之前,鱼塘作为村民的共用资源来使用,如果某户人家需要占用鱼塘,需征得村民集体的同意。以后,鱼塘归为私有,鱼塘的所有权被确定,且作为个体的村民对鱼塘具有处决权。因为人口增多,人地矛盾突出,鱼塘长期来看具有的防火功能与现实亟需建筑用地相比,鱼塘大多惨淡退场。整个村落在村落布局方面严重缺乏规划,建房大多失去了章法,房屋过于密集,挤占水资源的传统消防空间的情况较为突出,这给村落安全带来了隐患,这是当下村落建设中尤其需要注意的问题。

二是水资源污染问题。当地的现有水资源污染问题虽还不致影响到村民的生产生活,但污染问题已经初见端倪,如果不加重视,那么水资源的污染必将造成难以弥补的恶果。首先是稻田的农药使用问题。村落的稻田大多依山势而开发,层层开垦于山腰,且许多稻田的位置在河流的源头处。稻田施用的农药有一部分会流到河流中影响河流的水质,或部分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直接影响村民饮用的自来水、井水等的水质安全。其次是村落生活排污问题。上岩坪寨是由近700户约3000人口构成的较大村落,因村落缺乏有效的规划,村落没有任何有效的排污系统,村民的生活污水、人畜粪便有直接排于地表的情况,给消防渠和河流带来了污染。现在许多村民认为生活污水等直接排入河流是理所当然之事而未加关注,笔者唯恐污水直接排入河流的情况如果没有外来力量的引导会一直持续,导致当地水环境的恶化。现在针对侗寨的这一情况,应该尽快建立一套外力介入机制,帮助当地建立切实可行的生活排污系统,从源头上断绝污染。再次是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问题。此问题在整个村落表现得较为严重,虽然侗寨管理过程中对侗寨环境进行过严格的监督,同时有了各项整治侗寨卫生的措施,比如修建垃圾焚烧炉,在公共道路两旁放置垃圾桶,有专门的保洁人员负责村落的卫生等,但整体而言,侗寨卫生的改善并非朝夕之功。现在的侗寨卫生还有待改进,其中河流的境遇尤为堪忧,河流里时常有各种固体废弃物,农药瓶子、各色塑料袋子等散布于河中,村落的垃圾焚烧炉也正好位于河流沿岸,焚烧炉的垃圾焚烧后均倾倒在河中,等待发洪水的时候将垃圾清走。由见,水资源的污染问题已经显露出来,为了侗寨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为了当地特色侗族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村民及相关部门也应该对水资源的污染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

三、技术因素

人口因素和管理因素成为影响水资源利用的桎梏因素,而技术因素是上岩坪寨水资源利用的动力因素。针对上岩坪寨日益暴露出来的水资源利用相关问题,村民积极应对,从技术层面对水资源的利用进行改善,具体来讲有三个层面:一是通过农村农业合作社来提高农业的效益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利用现代消防体系来弥补传统消防的缺失,做到传统消防与现代消防的优势互补;三是通过完善水利设施来降低农业的风险。

其一,通过壮大当地农村合作社的力量,完善农村合作社的机制,来提高当地的土地利用效率,进而提高当地水资源的利用率。经笔者观察与访谈,上岩坪寨对水源的利用率还有待开发,究其原因是土地的利用率过低,如收割完稻谷的稻田因为销路问题一般就不再种植其他作物,那么一年当中,稻田在农历九月至第二年的三月基本处于荒废的状态。且当地从2000年以来,就有稻田常年抛荒的情况。劳动力因打工大量流失,据杨献光老村支书粗略估计,2013年的稻田面积有近五分之一的面积要么送给别人种,要么就直接抛荒不种。抛荒的原因一是种植的作物因为缺乏销售渠道销路不畅,二是从农业本身获取的利润不高。笔者综合当地情况认为,当地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及水资源利用效率,进而实现农民较快增收的路子,会成为促进水资源有效利用的动力因素。

独坡乡小寨村村民林东刚向笔者谈到农业合作社:“我现在正在准备开办一个“六月六农业合作社”,我的合作社主要种稻谷、西瓜、百合。我将合作社搞起来的话,一部分人就可以不用出去打工了,留守儿童也可以解决。我现在的合作社种了西瓜,西瓜地就在学生上学下学的路旁,西瓜还没熟,有天晚上,10多个小学生进去西瓜地里搞破坏,打坏了一百多个西瓜,我那晚就损失了两千多块钱。合作社做大了,可以吸引更多的人在自己的家门口赚钱,那么家长就可以管住自己的小孩子,留守儿童的事情也就解决了。办农业专业合作社,很需要政府的扶持,因为搞农业风险很大,很多地方的农业还是得靠天吃饭,经营效益比较低。政府应该对农业给予重视,将农村稳住,如果没有政府关注农业,大量的农村人还是得到沿海、大城市打工,农业的问题、留守儿童的问题就没法得到解决”。

访谈人:独坡乡小寨村村民,林东刚;访谈地点:独坡小寨;访谈时间:2013年7月13日上午11:30。

田糖农业合作社是上岩坪寨成立的第一个也是该侗寨唯一一个专业农村合作社。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5月,正式注册时间是2012年。合作社通过争取订单,为农户提供种子、化肥、农药,还提供农作物种植的技术指导,现有近五分之二的村民参与到田糖合作社来。合作社在去年种植的各种特色作物及其产量分别为:葛根,三万七千株,按每亩500棵的种植面积,一共种植74亩;红薯,共种4千斤种子,种植面积70亩;甘豆37亩;玉米24亩;黄瓜13亩;南瓜40亩。农作物的种植面积总量达270多亩。这些可观的收益的确给当地农业找到了一条可以探索的路子。

其二,传统消防与现代消防相结合的消防体系。上岩坪寨当下在水资源利用基础上建立的消防体系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因人口增长,村庄规模扩大挤占了村落传统以消防渠、鱼塘为主体的消防体系,传统消防体系的功能锐减;二是村民意识到传统消防体系的功能锐减,虽采取了相关措施,但是现代消防体系仍属于正在建设中的村落工程,仍有待在实际的检验中来完善。现有的现代消防体系还十分脆弱,拿在建的消防池来说,因处于在建阶段,因此没有储水,还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从消防池的储水容量来看,村落最大的消防池储水量为150立方米,其中最小的仅为40立方米,消防池有限的储水在抵挡突如其来的火情时能发挥多大的效力,是值得怀疑的,也有待现实的考验。现有的消防栓则面临着未投入使用及年久失修的问题。因此增强现代消防体系,适时检修现代消防设备,加强对消防队成员的现场演习培训,是利用水资源来控制火情的有效方式。同时笔者认为,现代消防体系的建立仍不是完善村落消防体系的根本措施。根本措施在于完善村落的规划,将传统的消防体系重新置于村落的整体规划中,同时补充现代消防体系,以传统消防为本,以现代消防为辅,这才是上岩坪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及消防体系建设的初衷。

其三,通过完善水利设施来降低农业的风险。水稻种植的水源多靠自然降水,而自然降水的不确定性,给当地的水资源利用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这对于农业生产是致命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利设施均具有滞洪蓄洪、调节气候、缓解水旱灾害的作用,由此可通过积极兴建水利设施的方式来弥补水资源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农业风险。侗寨现在没有任何的水库,在过去,曾经有两个使用过的水库,一个是属上岩九组的水库,原水库的占地面积达近5亩,但现在因为注入水库的水日渐减少,再加之疏于管理,存在漏水、淤塞等现象,现在的占地面积只有4分地,几乎失去了水库的功能。原来由此水库供给水源的稻田,现也成了旱地而改种杉木。因为水库功能的消失,稻田向林地转变。另一个是建于1959年隶属坪寨的“交学央”(侗语译名)水库,占地面积为180平方米,于1969年被大水冲毁,之后一直没修缮,至此也没再发挥水库的功效。现在村寨没有一个可供灌溉的水库,离村最近的水库叫大塘坳,在广西境内,离村有30公里,村民无法利用到大塘坳的水源。只有在美冲一带的村民,如遇干旱的年份,可以向附近的广西买水,灌溉一亩稻田收费4元。过去村民有集体修水库的要求,但无资金支持,现在因为务农人员的减少,对水库等水利设施建设的要求渐不强烈。现有灌溉用的小水渠因劳力不足、疏于管理等原因,阻塞、漏水等问题已经暴露。水利设施的滞后与村落农村劳动力的流失二者之间相互作用,共同引发农业渐不被重视的现状。专门用于水利灌溉的工程在上岩坪寨还没有,所以村落的农业还完全属于靠天吃饭的类型。尤值一提的是,水利设施的完善,虽然并非是农业继续发展的根本要素,但对于上岩坪寨这样一个没有成型的水利设施的小范围地理区域来说,又是促进地方农业发展的有利技术因素。因此完善水利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各个水利设施的功能与作用,一方面弥补当地水资源利用来源较为单一的现状,另一方面可弥补当地水资源利用具有不确定性的不足。

四、结论

从上岩坪寨传统社会的水资源利用来看,水资源的利用与当地文化发生着密切的互动,回到当下水资源利用的现实,却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在当地,影响水资源利用的一大重要因素是人口因素,具体来讲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口的增长,二是人口的流动。在上岩坪寨,人口增长与人口流动是互为因果而存在的。人口增长,使附着在水稻种植基础上的经济效益降低,便催生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外出打工的情况。以此为背景,稻田在经营管理方面出现了新变化,因劳动力多外出打工,部分稻田已经荒芜,出现稻田送别人种也很难送出去的情况,人地矛盾催生出来的打工经济远比种植水稻的收益多。稻田经营户流失,是当地农业因打工引起的劳动力输出而引发农业衰退的表现。村民的生计模式正在从农业生产向打工经济转型,这一转型给水利资源带来的直接影响即是村民不再靠天吃饭,对水资源的依赖度减弱,由水资源产生的河堤、沟渠、鱼塘、消防池等水利设施和消防设施也渐渐疏于管理。

因为人口的增长,使人地矛盾激增,在此,笔者引入“农业内卷化”的分析理论。内卷化(involution)是格尔茨(Clifford Geertz)在《农业内卷化》[3]一书中系统运用的概念,用来描述印尼爪哇地区一种生态稳定性、内向性、人口快速增长、高密度的耕作、但缺乏有效技术防范和工业因子引入的传统农业经济的再置。“‘内卷化’的概念,认为这是在高度人口压力之下,伴同商品化而形成的现象。其核心内容在于以劳动边际报酬递减的代价换取农业生产的劳动密集化。在‘内卷’的长期趋势之下,农场社会经历的是不完全的社会分化,和小农经济的持续。”[4]3从上岩坪寨的现实情况来看,人口持续增多,但稻田资源和已有的水资源总量没变,如果所有的人口都将劳动力附着在稻田的耕作上,必然造成“农业的内卷化”趋势,形成一种实质上没有发展的发展。而自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打工经济,就是有效缓解当地人地矛盾,疏散劳动力,实现劳动力资源开发的有效应对,改变了当地整体的“农业内卷化”境遇。劳动力从种植水稻的生计模式中抽离出来,也是当地村民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表现。因此造成现有稻田疏于管理的情况,正是村民为寻求最佳生存状态的适时选择。

但需要反思的是,打工经济是否是转移当地农业劳动力,实现最优发展的最佳途径。“与传统的农、林、渔相结合的内聚型生计方式不同,‘打工经济’是外向型经济,是一种短期获取资金的很好手段,它作为村民们解决生产和生活上的燃眉之急的一种生计方式,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它不能成为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的支柱,不可能从根本上使农民脱贫致富。

”[5]上岩坪寨出现的打工经济带给村民的仅是短暂性的发展,其后带来的孩子成长问题,打工者过了打工年龄之后如何选择发展的问题等,也会日渐凸显。那么侗寨地方社会何去何从?回到侗寨,地方社会围绕水形成的一套水文化体系亦给了我们启示:侗族传统社会中人与水共生共存的活性生态系统,是地方社会提升水环境需要回归的观念本位。无论是年事已高的老人,还是外出打工的年轻人,他们对侗寨的记忆是干净的河流,甘甜的井水,从稻田、鱼塘捕获的鲜美的鱼。作为外来旅游者对上岩坪寨的美好印象,也是稻田、鱼塘、河流等构成的田园画。侗寨自古保留下来的人与水和谐共居的图景,及更深层次人与水的文化关联,这些都应化作当下侗寨发展过程中,处理人与环境关系需要回归的观念本位。

参考文献:

[1]舒丽丽现代化进程中侗族地区乡村治理文化机制探究――以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为例[J]思想战线,2010(3)

[2]SPopkinThe Rational Peasant: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ural Society in Vietnam [M]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9

[3]Clifford GeertzAgricultural involution[M]Berkeley:University California Press,1963

农业合作社产生的原因范文5

关键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资金短缺;解决途径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332064

扶舷厥堑湫偷呐┮抵种泊笙兀无公害栽培产业、瓜果产业、动物养殖、苗木培育是该地区的主要特色农业产业。扶沟县的上述产业近些年不断被省市区评为优质产业和特色产业。近些年,扶沟县结合地区优势农业产业,积极发挥优势农业产业的引领作用,打造具有本地区的特色的中农业种产业体验区,同时,地区采取措施引导广农户、农业生产大户组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农民群众和地方农业龙头企业的联系,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股份制合作,企业化管理,积极培育地区的新型农业合作经济体。但是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发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进程中还存在不少难题,其中资金短缺问题是制约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主要因素,需要我们及时采取措施将其解决。

1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资金短缺原因分析

1.1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能力不足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通常情况下都是农民群众,农民自身经济能力较差,导致了整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能力不足,很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立之初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扶持很难有充足的经营资金。此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经济承受能力较差也是影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难的一个主要因素,很多金融机构都担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无法还贷而不敢于向其提供金融融资服务。

1.2 基层地区金融体系不完整

由于农业发展具有稳定性差,风险性高,市场不稳定、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等情况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大量外流。在农村地区主要金融机构就是农村合作社,其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但是近些年,由于农民群众在信用社的存款力度逐渐减小,导致大量资金挖流,这样信用社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金融支持能力下降,使得融资难度越来越大。各个商业银行针对农业和农村的金融服务业务较少,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资金需求存在较大差异性。目前,金融机构的贷款管理模式已经从过去的扩张性向着安全性角度转变,贷款需要担保人,所以很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不具备贷款能力,影响到合作组织的发展。

1.3 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力度不足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需要政府部门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利用这部分资金开展经济活动,为广大社员谋取更好的福利。但是从目前的支持力度上看还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虽然会给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一定的财政支持,但是支持力度较小,政策性扶持资金覆盖面较小,很多资金不能满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要求。

2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资金短缺的解决对策分析

2.1 提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融资能力

通常情况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初期资金来源于广大入社成员自己筹集的资金,这部分资金是每个成员入社前必须缴纳的。但是由于农民个体自身的承担能力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要求每一位入社社员缴纳相同的资金存在很大难度。因此,为了增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融资能力,可以将缴纳资金的类型分为成本资金和投资资金2种,对于经济条件较为薄弱的农民群众缴纳成本资金,而对于那些种植大户,科技带头人可以缴纳投资资金,并让这部分成员获得经济活动的权利,吸引更多社员参与进来。

2.2 构建完善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金融体系

进一步拓展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金融支持作为一项重要业务去开展;积极鼓励商业银行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贴息优惠贷款,特别是中国农业银行更应该做好这方面工作。商业银行要不断对自身金融产品进行创新,满足多样化农业发展需求;积极鼓励农村信用合作社选择规模较大、制度完善和经营能力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行流动资金贷款的信誉担保制度,建立适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信用贷款担保体系。

2.3 国家和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在政策上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在资金支持上,政府部门可以将现有的政策性资金直接投入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通过政府部门引导社会资金、农业企业资金参与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信贷支持,针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贷款难的问题,政府应该帮助其进行融资;在政策上要继续给予倾斜。目前,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速度和规模上看都有了明显的增长,但是一个显著的问题就是带动力和辐射力不强,这就需要国家继续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建立长效的税收优惠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做大做强。

参考文献

农业合作社产生的原因范文6

[关键词]蔬菜专业合作社;制约因素;寿光市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2.100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12-0-02

自1992年寿光市三元朱村实验冬暖式大棚成功,寿光蔬菜产业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这一次技术革新影响非常深远,改变了以前仅仅生产应季蔬菜和上市普通蔬菜的状态。冬季可以生产多种喜温性蔬菜,比如:黄瓜、番茄、茄子、辣椒、彩椒、西葫芦、苦瓜及香椿等,冬暖式蔬菜大棚的研究成功使蔬菜数量和种类得以增加,满足了农民增收的需要,也改变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在蔬菜市场蓬勃发展的基础上,寿光市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速度也不断提升。目前合作社规模从几百家已经发展到了几千家,被合作社惠及的农户多达上万户,涉农产业被辐射的范围也更加广泛。蔬菜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农民增收,农民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提升的有利保障。

1 寿光市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制约因素

寿光市是“蔬菜之乡”,虽然随着蔬菜产业的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比较迅速,但是还处在比较传统初级的发展阶段,存在着规模小、融资难、人才短缺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去解决。

1.1 缺乏专业技术知识型人才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起和成立的组织者,多数是那些已从第一产业中脱离出来的农民,拥有较为充足的知识文化基础。但是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基层农户是弱势群体,他们处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对合作社缺乏相应的认识,拥有的经验是种菜卖菜积攒下来的普通经验,至于合作社今后的发展方向,只是限定在有收益就种菜的传统观念中,出现“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2015年,中央农村会议强调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革的过程就是农民要把握好自己的生产质量和规模。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离不开农户,农户是合作社的主要操作者,合作社管理离不开农户之间的配合,因此,农户的专业文化素质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目前的农户能够接触到的基本蔬菜知识,多数是因为家庭成员都为菜农,然后对农户进行经验指导,言传身教。随着蔬菜产业不断发展,技术不断革新,蔬菜专业合作社的领导管理人员,文化水平需要提升,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国际市场对我国蔬菜产业的冲击力度加强,寿光蔬菜不断市场化,急需各类专业人才、技术人才、高素质人才加入。

“互联网+”是目前农业发展中比较受重视的营销途径,随着这一政策的提出和推进,网络成为合作社重要的销售渠道之一,但是依赖传统种植户进行网上销售很困难。目前,大学并没有开展相关的合作社对口专业,大学生毕业之后并不愿留在合作社工作,随着城镇化节奏的加快,有技术、有文化的农民都希望在外务工,人才流失严重,虽然蔬菜专业合作社给予了专业人才发展机会,但是目前多数合作社规模和资金都是有限的,能提供的发展条件不能吸引更多的人才。

1.2 合作社资金不足

蔬菜专业合作社的主体是农民,农民本身所持有的资金不足,单单只是依靠农民的资金投入是不能支撑整个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的,并且农户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在不清楚这个蔬菜专业合作社具体内容的情况下,是不会将手中仅有的可支配资金投入进去的。

在2011年的一项调研中显示,寿光市蔬菜专业合作社创建的初始资金在10万~20万元的合作社数目是879家,在20万~30万元的合作社数目是231家,30万~40万元的合作社数目是132家,40万元以上的合作社数目只有22家。通过这一组调研的数据分析,农户投入资金匮乏,菜农入社的数量也少,导致可以利用的资金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当前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效益产值不是很高,后期更加难以获得充足的利润来维持合作社的发展,导致资金不能在短期内合理运转。合作社后期的发展困难也会给入会的菜农带来压力,菜农的积极性会降低,这样就不能吸引更多的菜农入社,不能进行融资来保持发展。

另外,还有资金贷款问题。同为国家鼓励发展的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可以注册,合作社的身份却依然夹在了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之间,其法人即不属于企业法人,也不属于个体工商户法人。虽然有规模的合作社可以升级为公司,但是到底达到什么样的标准能够升级成为公司,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身份上模糊的界定使专业合作社很难贷到款。当前身份略为特殊的合作社取消了年检,所以合作社的真实性就会令人产生怀疑,这个专业合作社是否还存在没有一个具体的证明,这些原因使合作社申请注册的门槛过低,成为银行不敢放贷的原因之一。

1.3 业务范围扩展困难

寿光蔬菜专业合作社中比较少的合作社涉及一些科技含量高的指导服务,也很少提供市场信息服务,对于农户也缺乏生产经营培训,信贷服务业也不完善。在这样的环境中,想在市场经济中取得有力的竞争地位是很难的,其不能够及时获得市场信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也使大多农户的销售受阻,收益大打折扣。另外,现代的蔬菜农业专业合作社都只是对初级蔬菜的生产,而不考虑产中、产后环节的完善,特别是在农产品加工业的竞争中,我国蔬菜专业合作社的竞争力远远不如国外的合作社。我国的蔬菜专业合作社,能够从事深加工、运输、销售等产后环节的合作社比较缺乏,农户收益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增加。

构成这些问题的关键性原因还是内部缺乏高素质的技术型人才,合作社成员之间的文化水平差异大,管理人员的领导水平有限,基层成员的技术知识水平不是很高。由于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素质管理人员的缺乏,使寿光蔬菜专业合作社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降低。

1.4 农户联系不紧密且相互影响力弱

尽管目前寿光蔬菜合作社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但是农户的参与度还是很低。此外,蔬菜专业合作社对高素质专业型人才的吸引力也很小,合作社能招收的农户大多都是本村的农户,与国外的蔬菜专业合作社入户的数量相比,国内的入户数量非常少,达不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合作社合作的对象是蔬菜经销商,虽然经销商数量多,但是与合作社的联系较简单,缺乏在蔬菜的深加工和货运方面的合作。这主要是由于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力比较小,规模辐射的范围小导致的。

现代的蔬菜专业合作社扮演者中介和监督者的角色,为农户物色收购蔬菜的公司,保护农户的利益,使农户和公司签订合同,形成购销关系。这样的购销合同有利于蔬菜的销售,可以在短时间内就把蔬菜买断,虽然快速有效,但是能够缓和调节的空间不大,对农户的约束力很低。蔬菜的市场价格不是与合同订购的价格对等的,当市场价格调整时,会出现公司协定的收购价格低于市场价的情况,即使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合作社的发展,把蔬菜放到市场中获得的收益比上交合作社获得的收益多,农户最终会为了个人利益而选择违约。当出现公司收购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时,参与了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农户会与未参与合作社的农户相互联络,联合起来要求合作的企业尽快收购。因此,目前用简单的购销合同把农户与蔬菜专业合作社、蔬菜专业合作社和合作企业联系在一起,一些矛盾会激发出来。他们的经济利益也会受到亏损。在当下的环境中,蔬菜专业合作社要收购蔬菜需要跟合作的企业有完善的经营规则,合作的企业要吸引农户投入土地、资金、劳动力等基础的生产要素,让农户拥有实质性质的股份,企业发展的好坏关系到农户本身的利益,做到真正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模式。

1.5 合作社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由于合作社内部缺乏高素质有文化的基层人才,蔬菜专业合作社往往会依赖管理人员的能力来处理内部产生的矛盾或者纠纷,反而会因为管理层的成员管理能力有限,导致内部管理异常混乱,矛盾和纠纷得不到及时的解决,维护不了农户的基本利益,解决不了他们的困难。寿光市蔬菜专业合作社也缺乏完善的内部制度,有效的监督机制、收益分配和激励机制。寿光市蔬菜专业合作社需要借鉴国外完善和规范的管理体制。

2 促进寿光市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

2.1 加大对农户的培训力度,吸引高素质人才

加大对蔬菜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人员、技术成员、农户农业知识的培训力度。虽然寿光市每年都有合同和农村技术等一类的培训课程,然而开展的内容和课程数量是远远达不到需求的。出现的这些问题需要寿光市政府利用其职能部门广泛应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提高合作社成员接受知识文化的能力,使其掌握合作理论知识及科学技术等,消除阻碍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错误认识。要有计划、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培训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对农业合作社成员采用因材施教的培养模式,多聘请农业服务体系的专家进行技术型指导,提高专业素质,培养一些实用型人才,让有经验的社员真正成为拥有营销、管理、种植知识的综合型人才。

2.2 加强政府对合作社的政策扶持

寿光市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国家的扶持政策是非常重要的。政府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专门的扶持和帮助合作社的措施极大地促进了合作社的发展。目前,虽然政府制定了优惠的贴息政策,但是合作社还是遇到了很多融资难、融资高的问题,政府需要针对这些问题制定一套相应的贷款即贴息政策,一方面银行需要降低对合作社的贷款条件,另一方面,政府要对银行贷款进行相应的合作社贷款补贴,对于扶持的蔬菜专业合作社坚持减免税。政府还要加大对蔬菜专业合作社的优惠力度,鼓励农村信用社向优秀的蔬菜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促进合作社的完善和健康稳定发展。

2.3 加强寿光市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合作联合

建设合作社的目的是要为社员服务,蔬菜专业合作社要想发挥重大的作用,需要与不同的合作社之间加强联系,需要与除传统服务之外的高科技服务建立联系,而不是独立发展和经营。蔬菜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中介组织,在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领域发挥它的服务作用,发挥它的组织功能,保障蔬菜的包装、运输、质量、销售,让广大的农户也亲身体验高科技带来的便捷。合作协会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协会是通过组织、协调、指导等各项服务来提高合作社的规范水平,以此来达到服务农民的目的。因此,还要加强合作协会的功能。合作社联合社是合作社连接企业的桥梁,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主要是根据合作社特点实行更大规模的专业联合,可以解决合作社规模小、专业知识水平不高等问题,用规模效应减少生产成本来增加蔬菜销售收入。因此,寿光蔬菜专业合作社最为适合的运行模式是“行业协会+合作社联合社+合作社+农户”。

2.4 重视蔬菜品牌化经营,增强合作社的竞争力

品牌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特征之一,农业品牌是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标签。因此,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蔬菜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形成区域品牌。形成区域品牌有利于提高蔬菜价格,增加附加值,以此引导农户按照标准化生产进行蔬菜种植,使合作社内的蔬菜通过新的营销模式出售,拓宽了销售渠道,利用社区、居民小区专卖店进行销售,增加了蔬菜利润。另外,打造“寿光蔬菜”品牌还要抓住国际市场,提升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3 结 语

本文分析了寿光市蔬菜专业合作社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的对策,为寿光加强专业合作社建设,逐步推动寿光市蔬菜产业向着“规范化、生态化、节约化、绿色化”的方向发展,依托“菜博会”的宣传,扩大市场竞争力。

主要参考文献

[1]张庆军,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蔬菜质量安全的相关性分析――以山东省寿光市为例[J].北京农业,2012(33).

[2]刘强,姬便便.寿光市蔬菜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3(20).

[3]王新文,信俊仁.合纵连横――助推寿光蔬菜产业再发展[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