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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1
一、目的、要求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要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检察体制为总目标。通过机构改革,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检察样机关上级领导关系,合理配置职能、设置机构、编制人员,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执法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配置职能。重点是加强法律监督职能。通过职能分解,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及其内设机构的职责,加强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领导关系,理顺同一检察院内设机构间的关系。省级人民检察院重点是强化对全省检察工作的宏观指导职能、组织指挥职能,提高直接参与办理大案要案的能力。
(二)规范、调整内设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应本着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在《意见》规定的机构数额幅度内设置。内设机构一般分为必设机构和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两类。名称要科学、规范。
省级人民检察院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治部、审查批捕处、审查处、反含污贿赂局、法纪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与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一个机构三块牌子)、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行政装备处(了可分设为行政处、计划财务装备处)、监察处。
纪检组(与监察处合署办公)、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市(地)级人民检察院和县级人民检察院必设机构由省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市(地)人民检察院内设处(部、室、局),县级人民检察院内设科(室、局)。
(三)确定领导职数配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在《意见》规定的幅度内确定领导职数的配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须增加或减少副职职数的,应与当地编委协商确定。
(四)合理使用编制。地方各人民检察院要根据机构的职责和工作量,重新核定各内设机构的编制数。
地方增拨给检察机关的行政、事业编制不应冲销检察行政编制。
(五)搞好事业单位和后勤服务机构的改革。事业单位要逐步与机关分离,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借用检察行政编制的,要积极向地方编委申请事业编制,逐步退还检察行政编制,以充实检察业务部门。
要精简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机构,尽量减少后勤行政人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把后勤服务职能从机关分离出来,设立服务中心,用事业编制,实行企业化管理。
三、方法步骤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要按照《意见》的要求,积极稳妥、有序进行。整个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要求在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具体实施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认真组织广大干警学习《意见》及有关文件。通过学习提高对机构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二)制定方案。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应根据《意见》确定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机构改革方案。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方案须经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核同意并报同级编委审批的方可实施。省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方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市(地)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改革方案由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核;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改革方案层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核。
(三)实施方案。包括机构职责的审定,内设机构的调整,人员编制的核定,机构负责人的确定,干部的交流和分流,对个别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清调等,都要逐项认真落实。
(四)检查验收。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完成后要进行总结;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及时检查验收。验收完毕,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应写出总结报告,分别报送高检院政治部和地方编制管理部门。
四、注意问题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是检察机关的一件大事,要依靠当地党委领导,争取编制部门支持。各级检察院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具体领导,精心组织。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机构改革工作的全过程,保证机构改革方案有序、稳妥地实施。
要顾全大局,严格执行《意见》的各项规定,正确处理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机构管理要归口。上级检察院各业务部门不应对下级检察院业务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出具体要求。
(二)实事求是,调整机构,制定方案。机构设置要从理顺关系、强化职能的总要求出发,该增则增,该减则减,该并则并。要分清职责,尽量减少层次,减少交叉,避免重叠。省级人民检察院的必设机构一般应与高检院对口。市(地)级人民检察院和县级人民检察院的必设机构不强求与上级院对口。
经与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协商,政治部内设机构不占《意见》规定的机构数额。干部教育训练、法警管理、离退休干部工作等机构可以设在政治部内,也可以单独设立。
反贪污贿赂局内设机构的设置,与地方编委协商确定。
个别因特殊需要,须超限额设置的机构,应与地方编委商定,或送高检院审核后报中央编委审批。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2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青岛市编办:一是抓好全年工作目标的落实。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10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和区(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国家、省设定的非许可事项,清理后上报有关部门;我市自行设立的年内一律予以取消。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坚持边清理边规范,做好制度创新。制定印发《青岛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规定》和《青岛市行政审批批后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网上办理、门户网站与部门网站统一管理程序,做好对审批事项的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布我市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服务指南,提高审批服务质量。
三是抓好工作创新。建立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投资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企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制度、政府服务清单制度等“五项清单”制度。精简和规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8月底前编制我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淄博市编办:一是优化流程,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按照“应进必进、充分授权”的要求,加强政府督查,督促各区县全面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公开、高效、规范、可问责的工作机制和标准体系,做到审批行为、办件质量、档案管理、收费监管的标准化。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便捷水平。逐项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行政审批申报材料,无法定依据或者非必要的一律剔除。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力争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压缩30%以上。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通过梳理裁量依据、明确裁量标准、强化裁量监督,进一步缩减自由裁量空间。
二是创新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在市、区县实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区县纵向联动审批机制,重点开展区域化评估评审和“项目主审全程代办”的“柔性管理”模式,开发应用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和远程视频联动系统,大幅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实现申报材料电子数据化,尽快实现市、区县、镇办三级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联网,推动政务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
三是放开市场,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坚持“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市场,尽快建立起充满活力且有序竞争的中介服务市场。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定期市场招标,将服务优、效率高、收费低的中介服务机构纳入信息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评价机制。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评价标准,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时限和服务收费进行全面评价,并建立健全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
四是健全体系,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探索行政审批事后监管模式。研究制定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服务的意见,从注重事前审批为主向事前、事中与事后管理为主转变,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重点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行政审批效能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建立行政审批网上举报投诉平台,健全行政审批网上投诉受理、处理和结果反馈制度。强化对审批权力的制约监督。健全部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庸懒散、吃拿卡要等问题。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强化对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
日照市编办:一是编制完成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下步将各部门上报的审批事项列出审核清单,清单将部门审批事项分为行政许可、非许可、非审批事项和初审类事项四类,其中对属审批事项的按照保留、取消、整合、下放、暂停、调整管理方式提出相应的处理方式,将审核清单书面通知部门,征求部门的意见后,对保留和整合的审批事项,形成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按程序公示并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向省编办备案。市级目录公布后,对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进行增加、取消和调整。同时,指导区县完成编制县级审批事项目录工作。
二是承接落实好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咨询委委员提出的意见修改后,将承接和落实目录提交市政府研究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下一步,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的项目及时承接落实到位。
三是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结合市级审批事项目录编制,在与部门沟通一致的基础上,年内按程序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级审批事项。加大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力度,从清理上报情况看,我市没有自行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市编办将适时会同监察局等部门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四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市级目录保留的审批事项,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监督指导部门负责对组织实施的审批事项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取消审批后需加强监管的事项,督促指导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完善监测体系、加强后续监管;对下放到区县的审批事项,督促区县编办制定监管措施。市编办会同监察局等部门加强对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五是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市级审批事项目录,逐项编制审批流程图,制定具体的服务标准和办理时限;探索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巩固企业注册“多证联办”成果,探索建立各类证照联办机制;对各审批环节进行监督,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鼓励政务服务创新,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创新奖评选活动。
菏泽市编办:一是建立行政审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调整目录。
二是发挥牵头作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督促并会同相关部门完善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建设,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覆盖、流程全覆盖”要求,开发联合审批办理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逐步实行审批事项全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取消审批后需加强监管的事项,根据事项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防止监管“缺位”。对保留的审批事项,依法依规实施审批。加强对审批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跟踪投诉处理机制,畅通投诉建议渠道。加强投诉数据整理分析,及时对审批事项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动态调整。强化电子监察,市级审批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入网率、系统使用率达到100%,筑牢审批权力“阳光”运行的技术防线。强化立法机关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司法机关监督以及社会力量监督等传统监督方式,也要开辟新的监督途径,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网络舆论监督,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建立网络电子档案,行政审批相对人可匿名对其进行评价、监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审批服务履行情况考核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细则。
三是加强指导考核,促工作平衡开展。加强对县区的指导,强化日常调度和平时考核,既交任务又教方法。市编办从自身工作抓起,高标准,严要求,靠示范引领推动县区审改工作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全面开展。将市级改革形成的文件资料汇编成册,供各县区参考使用。建立网络统一公示平台,确保公示效果。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潍坊市编办:一是严格抓好清单事项的清理审核工作。依据省政府文件要求,调整权力事项分类,扩充工作内容,规范事项格式,坚持做到“三个对照”,即将清理成果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对照,确保权力合法;将清理成果与工作实际对照,力求简单明了、客观真实、信息全面、方便监督;将清理结果与上级主管部门对照,保证职权名称统一。
二是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研究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方案。做好部门交叉、管理分散行政权力事项、以及事业单位承担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摸底工作,优化职能配置。成立行政审批制度咨询委员会,畅通社会参与渠道,探索建立倒逼机制,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优化行政权力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对需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建议。对保留的各类权力和服务事项,进一步明确实施部门、实施依据和收费标准,编制工作流程图,落实权力事项全公开制度,固化权力运行流程。全面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办理和模拟审批办法,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按照省里部署要求,积极协调推进“一库四平台”建设,加快形成规范、高效、有序的权力运行动态管理体系。建立权力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法律、法规修订要求,对权力事项进行及时调整,今后,未纳入清单的权力事项,一律不得实施。探索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落实部门主体责任,促进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变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泰安市编办:一是抓好改革工作部署。待省委、省政府批复泰安改革方案后,立即起草制定《泰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拟于9月10日前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安排各项改革任务。
二是严格时限节点推进。市编办充分发挥改革牵头作用,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同时,加强与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限节点推进。改革动员部署后,1个月内完成涉及机构整合或职能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职能变动小的部门,以编委文件予以明确。
三是推进县市区改革。强化对县市区改革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9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改革方案,经审核后报省编办备案。待市委、市政府审批后,督促各县市区抓紧铺开,确保全市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莱芜市编办:一是积极推进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市级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立即制定莱芜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适时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改革任务。改革方案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涉及机构整合或职责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充分发挥改革牵头作用,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统筹推进各区机构改革。督促各区尽快制定改革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和培训,9月底前报市编委审核并报省编办备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
三是同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级负责、梯次推进的要求,全市统一部署、分阶段组织实施。9月份启动召开全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会议,11月底前完成审核确认,2015年一季度市、区政府公布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
聊城市编办:一是一体化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及时制定市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各县(市、区)上报改革实施方案后,报市编委审核并经省编办备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及时批复。
二是完善部门“三定”规定。凡明确职责调整的,必须按上级要求不折不扣调整理顺;凡明确人员编制调整的,必须按“人随职责走、编制随人走”的原则及时划转;凡涉及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核定的,必须严格按照核定标准规范操作。对新组建的部门及需要完善职责的部门,认真制定“三定”规定,理顺职责。为彻底杜绝明合暗分现象,将挂牌机构的内设机构整合设置、彻底融合,避免出现新的限额外独立运行的机构。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完善“三定”规定,促进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
三是统筹推进权力清单工作。根据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市县同步推进的原则,全市统一部署、分阶段组织实施,明确领导责任、安排专职人员集中办公,10月底前编制完成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2月底前,公布本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部门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
四是完善工商登记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宽进严管”、“先照后证”,完善企业注册“四证一章联办”制度,进一步减少前置审批,整合申报材料,继续推进服务业许可联审联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推广网上审批、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继续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管理方式,出台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部门,完善制度措施,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
德州市编办:一是加快推进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市级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市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力争方案批复1个月内,完成发改、国土、卫计、农业、文广新、工商、质监等机构职责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的制定,11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抓好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督导。加强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培训,跟进政策指导,9月底前完成县级方案审核报批。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导,督促各县市区将改革方案落到实处,特别是规范政府机构设置、整合职责机构、划转人员编制等事项,坚决杜绝改革、运行“两张皮”的问题。
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将全市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由市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市县政府分级管理,落实政府对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活动的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职责,9月底前完成调研,提出改革方案,11月底前将方案落实到位。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试点
枣庄市编办:一是持续扩权放权。对试点镇的赋权实质上就是赋予其部分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权,这点要从立法上予以明确。县级政府应按照权责一致、按需下放的原则,持续向试点镇放权,并多下放有实际业务、含金量高的权限,尤其是项目审批、执法监察、社会管理等试点镇迫切需要的权限。同时,可探索规划权限下移,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方面赋予试点镇一定权限,确保长效发展。
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适应试点镇发展需要的财政管理体制,提高相关税费返还比例,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切实增强试点镇的财力。省、市、县有关部门应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适度向试点镇倾斜,并对试点镇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列入各级重点项目,在资金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是注重社会管理。乡镇政府是直接面对百姓的“一线”政府,应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发挥便民服务的示范效应,拓宽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完善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提供形式,形成养事不养人的公益服务提供机制。
四是优化组织结构。围绕提升试点镇党委、政府“抓人促事”的能力,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方面给予更大政策空间,为试点镇配强班子、招才引智等创造条件。目前,我市正在研究推进滨湖镇“大部制”改革,并将抢抓滕州市被确定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的机遇,酝酿相关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滨湖镇政府架构,完善政府职能。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监管
济南市编办:一是做好事业单位分类的收尾工作。对个别暂未分类的单位,进一步调研沟通,研究确定类别,做到应分尽分。对个别与省里相对应的机构,待省里有明确分类意见后,参照省里作相应调整。将分类意见按程序提请有关会议研究并审议通过后,发文明确事业单位类别。
二是研究制定分类改革配套政策。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认真学习研究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结合济南实际,研究制定我市改革配套文件,作为推进改革的政策依据。
三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已报经省编办备案列入行政类的事业单位,按照“能转职能不转机构”的原则,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机构改革,通盘考虑解决,逐步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归行政机关。对列入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转企条件成熟的先行推进转企,并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对不具备转企条件的单位,通过整合或锁定管理、人员只出不进等方式,逐步消化。对公益类单位,区分不同类别,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大清理规范力度,盘活机构编制资源,激发事业单位活力。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新途径,进一步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东营市编办:一是待省备案批复行政类事业单位后,及时按程序研究批复市和县区各部门事业单位分类方案,确保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根据上级改革配套政策,与东营实际和原有改革政策相衔接,制定完善我市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为深化改革提供政策依据。
二是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全力推进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探索推进事业单位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行业协会学会与主办机关分离工作,使事业单位回归社会公益属性。
三是加大事业单位整合力度。在去年整合县区检验检测机构和民生热线资源的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整合市直涉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和部门单位民生热线资源。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和措施,进一步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四是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完善事业单位设立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通过绩效考核、信用评级、加强法人监管等多种方式,切实履行机构编制部门事业单位监管职责,推动事业单位健康快速发展。
济宁市编办:一是全面推行公益类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组织召开全市绩效考核动员大会,部署绩效考核工作。强化考核工作机制,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全市年度考核统一部署,同步开展,共性指标考核、个性指标考核与年度考核统筹实施。强化市事考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齐抓共管,真正形成合力。确定范围分类实施。市直公益类事业单位共有160多个,今年纳入120个,并按类别划分为综合、教育等6大类进行分类考核,另外40多个单位将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政策进行调整规范。完善细化指标体系。调整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分值比例,更加突出工作绩效份量。充实调整指标内容,细化、完善标准,组建评审专家库。加大对县(市、区)的督导。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督导县(市、区)工作。同时,通过召开工作现场会、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提升人员素质,确保县(市、区)绩效考核快速推进。
二是探索多种监管方式有机结合。绩效考核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在绩效考核的实施过程中同时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探索专项监督检查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措施,达到考核与监督检查相互促进的目的。绩效考核与年度报告有机结合。将绩效考核共性指标的绝大部分内容通过年度报告书反映出来,使考核工作更具针对性。统筹年度报告与绩效考核时间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健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监管机制。拟订我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权利、义务、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内容列入管理办法,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加强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监管。
威海市编办:一是改进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环境。通过拓宽新闻媒体宣传渠道、编印发放宣传材料、强化法人业务培训等措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服务对象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更好发挥服务窗口作用,优化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电子登记监管效率和档案管理标准化水平。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和年度考核,跟踪抓好各项目标落实。
二是查漏补缺,稳步提升登记水平。坚持依法登记,加大市、县两级登记机关工作力度,自今年四季度起,以基层事业单位为重点,制定有效措施,稳步提高登记率,逐步扫除登记监管“死角”和“盲区”。
三是强化措施,全面推行绩效考核。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特点,加强对个性指标的研究,提高考核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以公益类单位为重点,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台账,按照自评申报、考核预告、现场检查、社会评价、专业评审、确定等次、公示备案等程序开展考核工作,兑现奖优惩劣办法,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能力。
四是积极探索,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加大探索创新力度,结合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小学、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适时在图书馆、博物馆、公立医院、中小学等公益单位和山东船舶技术研究院等有条件的单位探索推进试点。
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烟台市编办:一是健全机构编制总量调控机制。严控行政机构编制增量。在本轮政府机构改革期间,除中央、省有明确规定的外,一律暂停受理和审批党政群部门新设行政机构、机构升格、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机构改革结束后,对确需调整的,在现有总量内统筹研究,确保有增有减,增减平衡。从严审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以后,一律不再审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和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事业编制。确需设立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坚持机构撤一建一、人员编制内部调剂。对按照机构编制标准核编后出现增编的,将一律在本地总量内调剂。对于公立医院等确因事业发展需要增编但暂无编制资源调剂的单位,将实行一次性核编,分步到位。
二是健全存量编制优化配置机制。着眼于用好盘活现有编制资源,实行“三个一批”:结合改革收回一批编制。对已被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从严控制,空余编制逐步收回;对职能弱化、工作任务不饱满、人浮于事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行重点管理,原则上只减不增,空余编制予以收回;对撤销和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编制全部收回;对编制实行专项管理,相关部门因接受干部增加的行政编制,要在该干部退休或调出接收单位时,将所用编制予以收回。清理规范一批编制。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吃空饷”等问题的研究,积极稳妥地改变现行提前离岗做法,彻底清查“吃空饷”人员,对相关人员所占编制进行全面的规范和清理。调剂用好一批编制。对精简压缩收回的编制,将统筹掌握、动态管理,重点用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局性重点工作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行业。精简压缩编制后的超编单位,人员只出不进,超编人员随自然减员逐步消化。
三是健全重点工作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机制。深入分析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走势,突出优势产业,体现区域特色,超前提出重点区域的体制调整、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配备的意见办法。及时跟踪了解重点领域机构设置、职能履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整、加强建议。
四是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坚持每年在全市开展一次专题性的机构编制例行检查,对各部门(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置机构、按职数配备干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协作监督。与人力资源、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无论是考录、调整人员,还是核拨经费、办理保险,都要以编制部门批准的相关手续为依据。继续开展纠错监督。完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发现问题,严肃查纠。探索评估监督。定期对部门履职情况和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引入社会监督。
临沂市编办:一是加强实名制建设,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水平。积极做好省市县三级联网的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加大对信息平台建设的探索力度,总结目前与组织、财政部门信息共享的经验做法,探索完善多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名制数据库管理办法,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探索完善数据库信息更新与机构编制使用核准等业务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
二是强化刚性约束,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对精简压缩后收回的编制实行专项管理,压缩后超编满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再下达用编进人计划,人员只出不进。扎实开展政府部门和重点行业系统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积极探索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结合各类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提升刚性约束的合力。
三是坚持动态调整,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将改革思维贯穿到每个工作领域,统筹考虑各重点行业的发展实际,加强对体制机制创新的研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职能普遍弱化的行业领域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做好机构编制“减”的文章。探索完善机构编制资源分配办法,综合考虑人口、面积、公共财政收入、现有编制数等各种因素,制定科学的量化指标,作为分配依据。
滨州市编办:一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借助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试点工作的有力支撑,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三项重点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责任审计制度。探索会同纪委、组织部、审计局、监察局联合实施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制度,把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市直及县区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机构编制责任审计范围,明确审计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将机构编制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机构编制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干部教育管理和选拔任用的依据。
三是建立和完善领导职数审核备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职数审核备案管理制度,规范领导职数审核程序和办法,有效防止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等问题的发生,准确掌握市直各部门领导职数的使用动态。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3
一、组织动员、培训骨干。于20*年11月在*市举办了全州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第二次骨干培训班,对市、县、行委负责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工作的主管领导及编制、财政、教育、农牧、民政等部门的50余名负责同志进行了专项培训。
二、结合乡镇实际修改完善各地改革试点方案。一是明确除一类乡镇只设一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外,二、三类乡镇不再设立内设机构,只设立综合性岗位。目前除*市郭勒木德镇、都兰县香日德镇、察汗乌苏镇和茫崖花土沟镇四个镇设置一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外,其余30个乡镇(不含冷湖镇)一律不再设置内设机构,只设置综合性岗位。二是明确改革后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牧区社会稳定等五项职能。三是加大了乡镇事业单位整合力度。目前除*市、都兰县的五个一类镇和一个二类镇部分事业单位整合后设置了两个综合服务中心外,其余地区的乡镇事业单位整合后只设立一个综合服务中心。乡镇事业单位整合后,由整合前的141个调整为93个事业单位。四是规范乡镇法庭、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等垂直管理机构,对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受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指导。畜牧兽医站、水务管理所和林业环境保护站实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乡镇协助管理的双重模式。
三、认真做好乡镇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前培训。制定印发了《海西州乡镇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培训责任制。于20*年12月开始,历时20多天,分期分批对乡镇干部进行了培训,同时规定集中面授时间不少于7天。全州累计培训乡镇行政、事业人员1093人。
四、严格制定竞聘工作程序实行全员竞聘上岗。一是规定了乡镇机构改革中人员竞聘上岗的范围、条件、程序及人员分流的原则、途径、组织领导等。二是帮助各地根据设置的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岗位制定职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任职条件和相关要求。三是对乡镇机构改革人员竞聘上岗工作作出安排。并指导各地制定了乡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推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四是加强对各地区组织实施阶段工作的指导。从有关部门抽调干部组成4个指导小组分赴八个地区,督促、检查、指导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工作。在乡镇干部职工全员竞聘上岗工作中,全州34个乡镇(冷湖镇除外)856名干部职工参加了笔试和演讲答辩;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上岗的759名;考试考核未能上岗的97名。对未能上岗的人员各地准备再次培训后进行第二次竞聘上岗。
五、深化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一是将所有农村牧区中小学校和教学点收归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并对农牧区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学校布局、教职工队伍建设统一管理。二是结合乡镇撤并后的实际,综合考虑,统筹安排,进一步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三是严格教职工准入制度,提出了中小学机构改革方案和配套制度及办法。四是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逐步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保证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六、建立乡镇政权正常运转的财政保障机制。一是规定州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财力困难的东部市、县的一类乡镇每年补助公用经费12万元,二类乡镇10万元,三类乡镇8万元。对西部市、行委乡镇每年补助6万元。原县级财政安排的乡镇公用经费不得减少,并随县域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村社干部报酬农业村低于1000元的提高到1000元,牧业村低于1200元的提高到1200元。村级公用经费在原补助不变的基础上,每个村每年新增村党支部活动经费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各800元。二是在坚持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财务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一个机构、完善三个机制、整合五块资金、实现七个直达的管理改革,努力减少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确保乡镇政权运转的基本支出需求。目前,州本级、*市、*市国库支付机构已挂牌运行,其余三县、三行委的国库支付机构的办公场所已落实,机构组建等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七、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新办法。根据“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化解”的原则,基本完成了乡村债权债务登记造册工作,并对已清理出的713万元债权、1374万元债务,按照构成和成因分清类型登记造册。有些地区还提出了化解乡村债权债务的具体办法。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4
2019年度,财务科在省厅规划财务处的业务指导下,在院党委班子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相关科室的大力配合下,经过财务科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2019年度财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日常财务工作。
财务科的日常工作较繁琐,我科人员能够根据轻重缓急妥善处理各项工作,及时为各项经济活动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和保障,满足了各部门对财务科的工作要求。能够做到日常工作有条不紊、条理清晰、账实相符。从日常收款到资金支付,从原始发票的取得到填制几张凭证,从凭证的装订和保存到会计报表的编制,都逐步达到了规范化、标准化,使我院会计基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门诊、住院处作为我院的医疗收费窗口,全年收款2500余万元,代付医保农合及低保报销1400余万元,总共收付款金额达3900余万元,未发生意外差错,未收到患者不满意投诉。
二、2019年财务决算准备工作。
财务决算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紧迫的工作任务。财务科在人员少、任务急的条件下,全体财务人员加班加点,周末不休息,积极做好了财务决算准备工作,由于我院领导对财务管理的重视,在日常工作中自上而下的严格财务管理,全年预决算基本持平。
三、编制2019年财政预算工作
2018年9月,根据财政厅统一要求,编报2019年财政预算。为了预算编制准确,财务科逐条核对人员工资信息,核对单位基础信息,并提供我院的编制手册、车辆信息、取暖费发票、社保缴费收据、新增人员录用手续及工资审批表。对专项预算,财务科及时沟通总务科器械科等相关部门,形成专项申报材料,并逐项录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系统,上报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为我院明年的运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加强往来资金管理
因我院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低保定点医院、伤残军人定点核算单位,加之日常采购等工作需要,个人及单位往来款项较多。财务科对往来款项进行了重点核对,对多年的陈旧欠款进行追查对账,并及时和经办人沟通核对,理清债权债务关系,并督促经办人清理了大部分往来欠款。全年收回往来资金2600万元。截止12月末有职工、医保、农合、低保等垫付应收款443万元。较2017年末应收款621万元,减少178万元。
五、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
2018年7月份,吉林省直非参公事业单位车改工作开始。财务科作为我院车改的牵头部门积极配合车改工作,研究制定了我院的车改实施方案,上报省厅后得到省厅的批复认可。随即着手展开我院车改工作,在院办刘志明的配合下对我院车辆及司机信息进行核实登记,对车改节支率进行测算,配合涉改车辆进行封存等工作。现各项工作都得以顺利进行。
六、机构改革国有资产清查管理工作
10月份,我院收到省厅转发的《关于加强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涉改部门和单位拟移交资产、保留资产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核对、登记造册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财务科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清查资产,通知各科室欠款人员及时偿还欠款,清理往来。核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资金,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为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七、会计核算平行记实施准备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中执行平行记账法,即按照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分别记账。今年9月份经省厅转换培训后,我科人员即着手实施准备工作:1、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如实反映各类资产负债状况,为规范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奠定基础。2、开展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准备工作,进一步规范各项会计基础工作,提前做好科目转换与财务调整,确保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度。
八、加强财务人员专业培训
财务科人员结构较年轻。在努力专研业务,不断积累工作经验的条件下,鼓励科室人员自学专业知识,参加财务专业职称统一考试。同时积极参加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组织的业务培训班,对重点学习内容,又派出2名同志参加专业机构组织的培训。通过自学及院外培训,极大提高了我科财务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财务工作也得到了显著提高。
2019年的财务工作是在紧张忙碌中完成的,由于财务科新参加工作人员较多,工作经验欠缺,财务工作还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
2019年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严格采购管理,加强预算申请支出制度。
2、加强实物管理,定期盘点,资产转移及时办理手续
3、加强往来资金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欠款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5
一、抢抓机遇,进一步增强加快改革的信心和紧迫感
经过长期以来的艰苦努力,我市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已经进入攻坚克难的重要阶段。在新的发展时期,改革突破、体制机制创新对生产力发展、社会进步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我们要积极把握改革的机遇,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有效地把全市的改革向前推进。当前,有三个方面的情况需要认真把握:
一是改革面临重大机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新形势下的新目标、新任务,并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掀起了新一轮更广泛、更深入、更彻底的改革浪潮,为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辟了更广阔的新空间。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三次全会分别把今年确定为“改革促进年”和“改革创新年”,要求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改革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相统一、相配套,有步骤地推进各项改革深入开展。我们要充分利用当前加快改革的大环境、新机遇,抓住经济增速较快、改革环境比较宽松等诸多有利条件,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市体改委组成人员作为全市改革的高层议事者、协调者和直接组织者,更要紧紧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围绕我市改革发展大局,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市的改革事业。 二是改革进入关键时期。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市坚持以深化国企改革和企业上市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在诸多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市属工业流通企业改革基本完成,非工业流通企业改制有序推进;垄断性行业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突破,市煤气公司%的股权转让、自来水公司%股权转让初步完成;企业上市工作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初步确立了国资委-资产经营公司-国有控股企业三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营运框架和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国有资本的运作能力得到加强。事业单位改革方面,摸清了市属事业单位底数,并按照行政管理型、社会公益型和生产经营型对市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分类,研究制定了相关政策文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二轮改革”全面完成,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共项。总之,我市的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具备了进一步加快改革的基础条件。
三是改革任务依然艰巨。主要表现为改革进程滞后于兄弟城市,某些方面的改革还没有实质性突破。我市国企改革大多面向本企业的经营者,多为存量改革,增量调整不足,保障政策不到位,改制质量不高。苏州、无锡等地区%的国企改革都是增量改革。我市事业单位改革步伐相对滞后。在个地级市中,除扬州和连云港外,其它各市都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我市卫生体制改革除灌南、东海部分卫生院进行了改革,市属卫生机构改革刚刚起步。而×××除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外,所有经营性医院都已进行了全面改制。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目标不明确,改革涉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多个部门,由于条块分割,大文化体制尚未确立,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下一步的改革中着力加快推进。
二、重点突破,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际成效
改革是一项十分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整体推进改革中,我们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围绕改革重点,明确目标,完善措施,实施重点突破,以求迅速推动全局之效。
一是民营经济发展要快速推进。市委、市政府把推动全民创业、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富民强市”的一项重要举措,已于年初召开万人大会进行了具体部署。今年的各项改革要重点围绕全民创业,在全市营造“政府鼓励创业、全民参与创业、全社会支持创业”的浓厚氛围。要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放开政策、放活个人、放飞企业,形成千军万马闯市场、千家万户办实业、百舸争流谋发展的创业格局。
二是市属企业改革要全面完成。今年市属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国有集体资本退出和改制重组步伐进一步加快,年内全面完成工业企业改制,基本完成外贸、粮食、供销、建筑、旅游及其他垄断行业的改革。市体改办、经贸委、计委等与改革关系密切的成员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以强烈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为推进改革献计献策,做好指导协调,确保改制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改制的监管力度,切实解决好违规操作、资产流失、侵害职工利益等问题,确保严谨规范、阳光操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和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的推进力度,市体改办、经贸委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加大争取力度,确保“五个一工程”(确保一家企业上市、争取一家企业配股、争取一家企业申报材料、完成一家上市辅导期验收、组建一家新的股份制公司进入辅导期)的实现。
三是事业单位改革要加快实施。有关部门就事业单位改革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我市已经具备了全面实施的条件。但事业单位因其功能定位特殊、人员身份特殊、供给渠道特殊,其改革比企业改革情况更复杂,任务更艰巨,必须有充分的准备。要多深入基层调研,多借鉴外地经验,在改革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实施方案,使其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的思路,对行政管理类、社会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进行不同方向的改革,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四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要实现新突破。这是今年的一个重要任务。要加快建立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建新的国资委,对现有市级资产经营和管理公司进行整合,新组建体育、文化等投资主体,在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受权经营主体重组整合方面迈出更大步伐。要按照政企、政资和政事三分开的要求,建立起权利、义务和责任“三统一”,管资产、管人和管事“三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五是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要进一步深化。要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定位,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换和政府机构改革。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要以行业协会为重点,清理整顿和规范发展社会中介机构,逐步将目前由政府部门、资产经营公司承担的行业管理、社会服务等职能剥离给社会中介机构。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一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灵活有效的运行机制。各项重点改革都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力量,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有效地组织实施。市体改委作为市政府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地对事关我市全局或重要的改革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进行审议论证,及时协调改革中的具体问题。需要指出的是,市体改办作为市体改委的常设机构,在推进我市改革中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继续当好市委、市政府改革发展的参谋,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改革动态,针对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提出可供决策的解决方案。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6
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现将我市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作以总结,同时提出下半年基本工作思路。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调整职能,转换思路,人才资源开发取得新突破。一是成功组织三次大型招考。承担石油石化大企业人才市场交流职能,先后为__石油管理局、油田公司、石化总厂、石化公司、炼化公司等五大中直企业组织招考大中专毕业生,共受理报考人员1.2万人,通过公开考试先后有1700多人上岗工作,极大地满足了大企业的用人需求。二是人事业务蓬勃开展。推行新型人事制度,新增企业130家、个人2199人;开展人才派遣业务,向市建设银行派遣20名储蓄代办员,新型业务蓬勃兴起。目前,市人才中心人事总量达到292家5346人,取得了历史性新突破。三是人才市场交流日趋活跃。坚持专场招聘与定期招聘相结合,积极搭建高校与企业的对接平台,成功举办人才交流集市24场,专场招聘会5场,大型人才交流会1场,提供就业岗位9000多个,达成意向性协议2300人,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显现。四是招才引智工作初见成效。根据市属学校的用人需求,从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选拔优秀师范类毕业生85人,全部补充到教学一线,缓解了部分学校一线教师严重短缺问题;组织市内20多家企业参加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黑龙江省对俄人才智力合作项目洽谈会,达成意向性引智协议19项,报批国家级重点引智服务项目6个,协助企业引进外国专家13人,智力成果转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初步显现。
(二)超前谋划,大胆创新,各项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一是事业单位改革已经破题。遵循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拟定了《__市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等1 17配套政策体系,提出了分类管理、资源整合、管理体制、分配制度、人事制度、社会保障、资产管理、产权制度、供养体制等9个方面的改革意见,分别提交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讨论,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目前,已初步完成市直属及市直机关所属438家事业单位的模拟分类工作;__广电集团政事分开、局团分离的体制改革已进入组织实施阶段;现有驻外办事处机构改革思路正报送市领导审定,将择机予以启动。二是继续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改革。根据我市各县区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启动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对县区上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进行了审核,共批复高级岗位4422个,中级岗位13383个。目前,正按照批复方案要求,指导各县区开展评聘分开工作。同时,继续推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聘代评,将聘任权真正交由基层单位,对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只聘任、不审批;对各用人单位的聘任,只备案、不审批,目前已有476人实行以聘代评。
(三)严格管理,规范运行,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一是加强人事计划管理。制定了《关于加强人员工资计划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之间的调整政策和办理程序,基本消除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混岗、混编问题,人事调配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二是加强工资基金管理。建立了工资基金分类管理制度,将年度工资计划额度细化到每个具体单位,用计划约束力控制住各单位工资基金的机械增长,上半年审核工资基金6亿元,做到了准确无误。规范临时用工聘用工作,对107个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用工的数量进行重新核定,减少临时用工2110人,年节约公共财政支出1775万元。三是加强干部管理。抓实企业干部解困工作,筹措解困专项资金1259万元,全部用于生活困难企业干部维稳解困工作。完善企业干部和下岗失业企业干部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通过办理活期储蓄的方式,实现了“点对点”发放。四是加强人事考试管理。组织全国、全省专业性技术资格考试8次,为事业单位组织补充工作人员考试2次,承办签约毕业生考试、西城工业园区开发公司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司法警察招聘考试各一次,累计报考人数3万余人次,考试严密组织,考务操作与考风考纪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考试中
心承担大型考务的能力不断加强。五是加强工资福利管理。审批职务(职等)工资滚动晋升3899人;发放20__年技术工人考核合格证3177份;组织工伤鉴定130人,办理退休手续234人,审批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79人,全部审批程序严谨、政策规范。六是加强培训教育管理。打破内循环的培训格局,引入经济领域的招标制,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教机构,共举办公务员法培训班、电子政务培训班、社区管理骨干培训班6期,累计培训人员1800人次,培训质量与以往相比有新的提高。二、下半年基本工作思路
(一)全面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一是认真开展公务员登记工作。我们将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公务员登记的文件精神,研究拟定全市公务员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公务员登记的范围、对象、条件、步骤、方法,按照先市直后区县,先试点后推开的顺序,采取自上而下、组织登记的方式进行,确保公务员登记准确无误,做到人员登记合规、流动方式合理、进入程序合法。二是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报批工作。我们将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要求,对经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严格初审,做好符合条件事业单位的审查申报工作,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上报。对经审厅批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和要求,规范人员管理行为和工资管理制度。
(二)稳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一是做好工资制度改行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我市工资制度改行方案。经批准实施后,对已完成公务员登记人员在进行职务和级别确认的基础上,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对单位类别进行合理划定的基础上,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二是做好津补贴规范调整工作。积极争取设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研究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津贴补贴动态增长机制。在工资政策允许范围内,研究建立健全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
(三)加快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围绕年内实现500家企业、5000名人员的工作目标,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升服务意识,主动开拓市场。转变工作理念,变管理为服务,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出击,变单一服务为综合立体式服务,从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向服务国有企事业单位拓展,从服务市属单位向服务中省直大企业拓展,从服务本市客户向服务外地客户拓展,不断提升我市人才市场的影响力、辐射面、服务群,努力将人才市场建成辐射黑龙江省西部地区的人才大市场。二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摈弃程序繁琐、环节过多等可能影响工作效率的问题,不设门槛、标准和条件,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变多道审核为一次性审核,变多次服务为一次性办结,让服务对象少跑路、少等待、少花钱。三是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层次。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开展人才测评、人才猎头等新型业务,把服务项目制定成“工作套餐”。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需要,提供层次分明的套餐服务。探索建立“五险合一”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一站式办公的服务平台。四是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加强人才市场监管,明确界定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市场与其他人才市场的业务范围和服务范畴。以市人才中心为龙头,联手县区共同研究人才市场网点的铺设事宜,逐步将工作触角向全市布点,实现联网式办公、全方位覆盖、一体化服务,在全市范围内真正做到一点受理,多点服务。
(四)积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完善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工作。参照黑发[20__]14号文件精神,根据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供给方式、经费形式和工资制度的不同,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意见,明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二是着手整合事业单位资源。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情况,同时突出事业发展和社会需求,对相同类别、设置分散的教育、卫生、建设、规划、国土、农业、畜牧等行业性质事业单位,提出资源整合意见,优化布局结构。三是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凡使用财政经费的事业单位,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新进人员实行凡进必考。对因职能萎缩、任务不够饱和、长期空编的事业单位,收缩编制,重新核定。四是继续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进一步加大评聘分开的指导力度,督促各县区在文件规定的框架内,于8月底前全部完成聘任工作。同时,指导各县区建立台账,实现对专业技术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结构管理、比例管理转变。实施检查验收,及时总结聘任工作中好的做法。对验收合格的单位,及时兑现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再兑现相关待遇。五是促进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尽快进入市场。通过政策性扶持,积极推动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产业化运营,创造条件使其逐步转制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停发一切财政补助,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六是积极推进广电体制改革。按照《__市广电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政事分开、局团分离的要求,做好广电集团机构分立、人员分离、岗位竞聘等工作,确保广电体制改革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