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的利益机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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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的利益机制

农民合作社的利益机制范文1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08-0046-02

一、引言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在坚持生产经营主体多元化和独立性的前提下,把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农户联合起来,有效地提高农民的市场经济观念,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降低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提高农民市场谈判地位,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是农村经营体制和制度创新。2007年7月1日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同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施以各种财政扶持和金融优惠政策,在这种利好背景下,各种各样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海南热带气候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天独厚,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在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农产品品牌和推动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效助推海南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

二、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

一是数量增长迅速。2007年《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仅二百五十多家,而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8月,全省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8759家,入股资金总额超过82亿元,带动农户占全省农户的40%。

二是特色产业优势明显。目前,全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领域广泛,种植业、畜牧业占了大部分,总体围绕着海南省特色优势产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要集中在冬季瓜菜、热带水果、畜禽养殖、海水养殖和捕捞、花卉、经济林六大农业特色产业。

三是带动效果显著。大部分合作社积极开展以规模化、信息化、品牌化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建设,且合作社从个体发展逐步向联合组织发展。截至2014年4月,全省共有68家合作社进入国家级示范社名录,省级示范社190家。

四是政府扶持力度大。省财政对合作社的投入从2007年的400万元增长到2013年7020万元,6年投入增长超过十七倍,累计投入总额超过两个亿(其中中央财政1.235亿,省财政0.9亿),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问题

一是规模小,风险防御能力弱。截至2014年4月,全省农民合作社人数在五百人以上的只有14家,仅占总数的0.16%,而人数在50人以下的8168家,占总数的93.25%,规模偏小的合作社占了绝大多数,合作社的整体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是70%无实质业务,大半未正常运行。很多合作社缺乏运行规范,内控机制形同虚设。一些合作社为社员提供服务的链条脱节,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并未建立。出现了套利式、避税式、空壳式、家族式等多种形式的“合而不作”。

三是市场适应能力不强。在所有合作社中,依托资金或其他生产要素的简单整合型合作社占总数的60%。合作社与客户、供应商等市场主体关系不硬,市场信息不灵,产品市场满意度不高。

四是资金投入有限,融资能力弱,综合实力普遍不强。调研发现,海南合作社普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而且遇到了融资难、贷款难的发展瓶颈。大部分合作社自身积累能力很弱,甚至未设立发展基金(公积金)。

三、利益相关者分析

(一)利益相关者概念

弗里曼(Freeman,1984)认为“一个组织的利益相关者是可以影响到组织目标的实现或受其目标实现影响的人或群体”。Ansoff(1965)最早将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引入管理和经济学界,指出“要制定一个理想的企业目标,必须平衡考虑企业的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冲突的索取权,他们可能包括管理者、工人、股东、供应商及分销商”。而农业专业合作社常见的利益主体主要包括农民社员、领办人、客户和供应商、政府等。

(二)利益相关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影响

一是农民社员。农民参与合作社的动机主要是销售产品,获得生产服务,获得市场信息,提高农产品的地位。农民对合作社了解和信任程度越高,投机行为越少,入社和参与合作社管理的动机就越强,越有利于合作社规模的扩大、凝聚力的提升和管理成本的降低。

二是领办人或者大股东。领办人在资本、市场等方面具有资源禀赋优势,有利于增加投入,提升合作社实力,而其主要动机在于稳定获得优质的原材料供应,降低交易成本。因此,容易表现出实际控制社员和合作社经营权的异化行为,使合作社利益机制背离农民诉求。此外,领办人自身实力和经营管理技能,也将影响合作社经营战略、经营效益和治理效果。

三是客户和供应商。客户的主要利益诉求在于获得质优价廉的产品,而客户关系良好,拥有高质量客户是合作社销售渠道和经济效益的重要保障;能否与供应商保持稳定、良好的关系意味着合作社是否能为农户在产前服务环节争取最大利益,并直接影响到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政府、其他单位和社会团体。政府给予合作社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有利于合作社融资能力的提升,其他单位和团体的加入有助于壮大合作社实力。而政府不作为或者为实现政府目标对合作社过多干预,也可能挫伤合作社的积极性,降低合作社主动性,使其成长缺乏动力和支持。

四、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制约因素分析

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有不同的动机和利益诉求,合作社制度安排、成员合作行为和利益机制会因此相互作用,影响合作社组织绩效,进而影响合作社发展。为此,通过梳理、挖掘,可以将影响合作社发展的因素划分为四类:一是资金,资金来源、产权结构和核心成员数量,主要影响合作社利益机制;二是人力资源,包括农民和领办人的认知、素质和能力,主要影响成员合作行为,尤其是参与合作社管理的能力和积极性;三是制度安排,包括合作社管理机构设置、治理结构,主要影响合作社的治理水平;四是外部环境,包括与政府、村组织、客户和供应商等的关系,主要影响合作社的经营效益和融资等能力。具体到海南,影响其发展的制约因素主要包括。

(一)资金

合作社普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且融资渠道不畅。目前,主要靠成员从农村信用社获得小额贷款或者联保贷款,有些合作社即使获得信用贷款,额度也不大。此外,有的合作社领办人(企业)投入和农民投入倒挂,或者核心成员数量过多,制约了农民主体地位的实现。由此,领办人和核心成员容易出现异化行为,实际控制合作社和社员,形成对农民不利的内部治理模式和利益机制,进而制约合作社发展。

(二)人力资源

一是海南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因此入社动机、参与合作社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力皆有限;二是海南合作社发展历史短,尚处于初级阶段,内部管理人员也多为素质不高的村干部和农业大户为主。这两方面均极大制约了合作社规模的扩大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农户+合作社+农头企业”是当前合作社重要模式之一,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具有重要作用。而海南农业企业整体实力不强,管理人员经营管理技能也不高,集中表现为质量意识、品牌意识不高,客户和开发商关系处理能力差。2014年,农业部公布的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中,海南省仅有12家,省农业厅公布的省级龙头企业名录也不过百余家。龙头企业发展与发达省份相比有较大差距,与海南发展农业的得天独厚的气候和生态资源不匹配,难以满足合作社发展需要。

(三)制度安排

调研发现,参照其他优秀合作社经验,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都设立了标准的管理机构,建立了合作社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但由于缺乏运行规范,内控机制形同虚设,合作社民主、科学治理水平不高,合作社服务社员承诺难以兑现,进一步失信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更松散,导致合作社组织绩效低下,甚至出现套利式、避税式、空壳式、家族式等多种形式的“合而不作”,更谈不上可持续发展。

(四)外部环境

影响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因素包括政策、经济、法律和社区文化建设等方面。政策方面,政府扶持单纯追求数量增长,对扶持方向、质量和资金使用效果不够重视;经济方面,工业、服务业发展水平不高,对合作社发展反哺、带动能力弱,农业产业化程度和农产品附加值低,经济效益低下;法律方面,关于合作社发展的法律规范不够完善,无法有效规范企业领办人等利益相关者异化行为;社区文化方面,村级组织能从土地、资金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给予合作社支持,而海南村级组织落后,对合作社发展推动作用不足。

五、对策与建议

一是增加投入,扩大规模。海南多数农业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初级阶段,资金投入水平是影响其发展的核心因素。可以通过增加投入,吸引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实力成员加入,壮大合作社实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合作社联社,实现规模经济。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大力宣传合作社知识,让农民了解和信任合作社;通过培训加强合作社管理人员和领办人综合素质。

三是完善机制,强化治理。建立健全以生产者成员为主体的产权制度、全成员民主控制的治理结构、以惠顾返还为主的利益机制。从而满足各方利益诉求,提高合作社运行组织绩效。

四是提升质量,建设品牌。立足海南热带特色农业产业优势,提升农产品质量,打造绿色产品,延长产业链,深化农产品加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五是拓宽渠道,提高效益。拓宽合作社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对社员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综合服务,从而强化利益联结机制。开发高质量客户,从供应商处为农民争取最大利益,提升合作社经营效益。

六是科学扶持,合理规制。政府减少对合作社的直接干涉,但要加强引导、扶持和监管。对合作社的扶持要讲究适时、适量和科学,要强化效果跟踪。此外,应该强化对部分利益相关者异化行为的规制,保障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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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吴雪君.海南农民合作社七成无实质业务[N].工人日报,2013-08-30.

[5] 李 旭.农民专业合作社成长的影响因素: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D].沈阳:沈阳农业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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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仲 亮,高建中.入社动机视角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与对策[J].南方农业学报,2013(4).

农民合作社的利益机制范文2

1 以点带面

2008年至今,全市以不同形式共举办农民专业合作培训,培训人员 500人次,主要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法进行培训。走出去,就是组织有意办社的人员实地参观学习合作社的运作。同时邀请市农经站有关领导以及各县合作社典型代表亲临云县传授合作社创办和发展的经验,并在全 利用广播、报刊进行多方面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通过典型示范推动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2.机制推动

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式机制灵活,管理民主,与农民利益联系紧密,聚集各种资源发展优势突出等特点,被广大农民所认识和接受。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经济法人确定,给渴求富裕、希望发展的农民以较好的时机,农民以饱满的热情,迫切的希望兴办和参加合作社,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反映。

3 协调发展

政府出台政策为合作社发展保驾护航,工商部门简化手续为合作社开办变更提供方便。县农经站组织培训,为合作社提供技术服务,财政部门拨付专项资金并为合作社提供担保,信用社提供资金解决农民无钱办社贷款难问题。税务、供销、质量技术监督、农业等部门主动提供服务,形成了部门联动、协作服务的局面。

二、主要特点

1 方式多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形式:一是纯种植业农民组成的合作社,主要由农业规模经营大户或农业龙头企业牵头,与农民合伙兴办合作社。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创办的农民合作组织。三是村组干部带头领办的合作组织。四是农民技术人才牵头组织创办的农民合作组织。

2合作社组织建设内容产业化。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已形成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开展专业性生产经营活动。形成区域产业化,有利促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有利于农业区域布局优化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

3 合作开放化。近年来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打破农村区域专业等的局限,形成了跨乡镇、跨行业的合作社,消除了地方分割和行业、部门垄断,实现了跨地区、跨行业的资源优化配置。

三、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发展不平衡。 一是乡镇与乡镇发展不平衡。从总体情况看,爱华镇、茶房乡、涌宝镇、幸福镇、晓街乡发展相对较快,其他乡镇发展十分缓慢。二是运作质量差,第一产业比重大。全市合作社运行质量和发展水平较高的少,而大部分发展滞后门围绕特色农产品建立的合作社比重大,占90%以上,而二三产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少。三是合作社组建规模不平衡。相对大的规模型合作社比较少,仅占总数的2%.而绝大多数合作社社员出资额小,合作领域宁,服务功能弱,辐射带动力不强。

2自身建设不规范。一是决策机制不规范。发起人既是社长又是理事长,一人控制合作社,决策不民主,合作社社员难以参与决策和管理,合作社缺乏凝聚力。二是利益分配机制不规范。没有利润返还机制和必要的监督机制,利益联合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三是管理机制不规范。有的合作社章程、理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虽然建立,但大部分都不按照规章制度运行,有的合作社仅是为申报项目和贷款而建立,导致合作社办社宗旨与实际操作两个样,随意性较大。四是实力不强,带动力弱。现有合作社总体规模小。大部分合作社社员人数20人,多数在村组或本乡镇范围内组建,服务功能较弱,组织化程度较低,带动力有限。五是产品单一。全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生产单一的农产品为主,受自然因素、市场因素影响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对农民缺乏足够吸引力。六是技术和信息服务手段落后,和社员的联系比较松散,对农户的带动力弱。

3 人才、技术、信息缺乏。一是各部门缺乏懂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的专业人才,合作社缺乏有实践经验、合作理念和掌握市场信息的带头人,农民缺乏合作意识。二是合作社的产品为农业初级产品,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程度低,科技含量不高,难以深度开发农产品的附加值。三是由于思想保守,合作社之间的信息交流较少,供求信息渠道比较单一,影响市场的进一步扩大。

4 缺乏发展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部分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自我积累不足,资产规模小,绝大多数没有抵押物,贷款困难,从而严重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扩大再生产。

四、几点建议

1 领导重视。统筹兼顾,总揽全局,促进地区产业的均衡有序发展。同时要重点突出培养产业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着力扶持新兴领域有发展潜力、市场前景可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 加强指导和监督。按照“积极扶持、正确引导、规范管理、逐步完善”的总体思路,农民专业合作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合作社规范性建设的指导和监督,以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以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为目标,建管齐下,质量并重,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协助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实行社务公开、财务公开。

3 建立农业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农业网络和管理职能,牵线搭桥,使 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联合,与外地同产业合作社结成对子,壮大内部生产规模和实力,延伸外部产业链条,进一步增加产业内涵和产值,同时引进懂管理的技术人员定期授课,加强农产品科技成果的转化。

4整合支农资金,扩大融资渠道。首先按照“用途不改,集中使用”的原则,要在每年用于农业、林业、畜牧等各项涉农专项资金中划拨出一部分,专用于扶持典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生产经营。其次要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信用社信息沟通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信用社要给予合作社信贷倾斜。

5.做好协调和督促指导。农业农经部门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任务,协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上而下建立一套具可操作性管理机制,以便更好地为合作社提业定位、经营策略、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具体指导。同时要理顺农经部门体制,将事业性质单位调整为行政单位,确保有效指导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的利益机制范文3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08-0033-01

1 镇康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截止2014年底,镇康县已登记注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28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社9个、市级示范社3个;合作社涵盖种植、林业、畜牧等多种行业,其中:种植业47个、林业33个、畜牧业41个、农机1个、渔业1个、服务业2个、其它业3个;合作社成员已达到6350户,其中:农民成员6330户、非农民成员7户、企业单位成员13户;社员出资额及股金达到6147万元。发展态势良好,既有种养业大户,经营能手牵头,又有龙头企业带动,既有基层农技干部,又有村干部领办,但运作不够规范化。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基层干部对合作社发展性质、作用认识不够,尤其国家颁布合作社法的重大意义缺乏深刻认识,没有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县、乡(镇)两级政府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片面强调专业大户的作用,忽视组织农民、大户共同发展;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同于一般企业不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求发展。

2.2 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尚未出台,对登记审核前置、产业发展要求、成员吸收及其结构等没有明确规定,不利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

2.3 扶持政策有待进一步加强

由于担保体系不健全,各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资金、信贷等方面缺乏具体的配套政策,故虽然国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障,大多数合作社因缺乏流动资金而难于正常运转。

2.4 科技和管理水平较低

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科技水平较低,且缺乏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

3 对策建议

3.1 提高农民对合作社的认识

3.1.1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在不改变农民独立经营的前提下实现生产扩大化和经营规模化,是对农村经营体制的丰富、发展、完善和创新传统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模式规模小、实力弱,严重制约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改变农户的独立经营地位,有利于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长期稳定。它以户为单位,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开展合作,实行“生产在家、服务在社”,提高了组织化程度较高,实现了规模化生产、加工和流通,提高农民在市场中的地位,有效破解了“地方政府统不了”、“业务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干不了”的难题。

3.1.2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新型市场主体

它是以农民自愿加入、自由退出为基础,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负盈亏为运行机制,每个合作社专员均享有充分权利和义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依法维护成员的财产利益的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

3.2 统一生产、统一销售、统一品牌,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转能力

针对不同农产品生产建立不同的合作社,通过统一生产,建立统一的品牌,实行统一销售,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实现利益最大化,带动农民共同致富。如:镇康县如意橡胶专业合作社,农民与合作社连为一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社内部各种机制健全,在全县橡胶产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而镇康县南伞镇沙坝田蔬菜专业合作社,由于社员均是外来的种菜大户,与当地农民没有任何关联,社员之间各行其是,合作社内部机制不健全,运转很不理想,没有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3.3 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知名度

3.3.1以优势农产品为依托,将合作社成员及广大农户组成利益共同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发展过程就是组织成员所需要生产数据销售成员生产的产品,从而带动周边从事同类生产的农民实现由合作社统一购种、统一生产、统一销售、统一品牌、统一技术服务,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外联大市场,内联养植户、种植户,实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运作模式,保护农民利益,共同抵御市场风险,提高优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带动更多农户致富,扩大我县优势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资金、技术、信息、销售渠道提供全力支持,只有使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后,放心搞生产,做好种植、养植,不再为资金、技术、销路发愁,才能真正发挥专业合作社的积极作用。

农民合作社的利益机制范文4

【关键词】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较快发展,有效解决了既要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又要实现规模经营的矛盾,转变了农业生产经营生产方式,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民增收。但就目前而言,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在初级阶段,在有关深层次、高标准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地研究探索和解决。

1.合作社规模小、发展潜力弱

从合作社吸收的成员数量看,成员数量不等,成员不足20人的合作社比例占到65%,即使经过成员变更,社员超过100 人的合作社也仅能占总数的9%。合作社规模小,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差,辐射面窄;从合作社经营服务范围看,大多数只停留在大蒜、辣椒等蔬菜种植、畜禽饲养及初级产品包装、销售的层面上,而没有真正能进行深加工、精加工等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合作组织,社员持续增收的能力不强;从产品注册商标、品牌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少,品牌意识不强,市场知名度不高,品牌获利能力弱。

2.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活力

从合作社的组织机构看,相当一部分合作社机构不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的组织还没有建立。有的即使建立了组织也没有发挥作用;从运作和管理上看,存在随意性较大,少数人操作,科学性和民主性不够;从现有制度看,各种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约束力不强,财务不公开、不民主。大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起利益联结机制、“二次分配机制”,与社员的利益连接方式是买断式或订单式的,社员未看到合作社直接带来的实惠,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活力和动力;从风险管理机制看,很多合作社的章程中都未考虑到风险控制这方面,一旦当他们需要引进一些高风险的项目时,那么在成本和收益分摊上就会遇到困难。

3.合作社普遍受到资金缺乏的困扰

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阶段,其规模较小,固定资产少而缺乏可供抵押的房产,农民的信用与还款能力相对弱一些。融资渠道窄。

4.经营管理人才缺乏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新型经济组织,面上存在参与者知识缺乏、经验不足的问题。

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现提出如下解决措施建议:

4.1规范指导,完善管理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平稳度过起步阶段,实现健康持续发展,必须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主管部门要指导各专业合作社规范组织章程,完善财务管理、利益分配、监督约束等制度,加强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建设,特别要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有效联结机制,实行独立建账,规范会计核算,定期要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向成员公布财务状况,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活力。

4.2分类指导、示范带动

以各级财政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加大为契机,围绕特色优势产业,从现有合作社中筛选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进行重点培植,从政策、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促其膨胀壮大。通过示范社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农民群众合作意识,带动农民群众在技术服务、生产资料供应和农产品销售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起到“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带动效应。

4.3抓好“三化”建设,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抓好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供应,加强生产信息监督,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增强技术支撑力。二是抓好经营品牌化建设。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品”认证,积极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搞好优势农产品商标注册,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三是抓好管理专业化建设。有农业部门牵头,以各涉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组建合作社指导员队伍,全面负责同类别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4.4扩宽融资渠道,解决合作社发展瓶颈

农村金融合作机构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逐一建立信用档案,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规模经营大、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获得“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或受到政府奖励的合作社,在评级、授信、用信、担保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财政部门可以出资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切实解决合作社担保难、贷款难、风险大的问题。同时,应鼓励社员敢于增资扩股,加大资金投入,并通过有效经营来增强自身积累,这是解决资金瓶颈的基本途径。

农民合作社的利益机制范文5

一、郑庄镇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现状

沁水县位于山西省南部中段,晋城市的西北部。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发展林果业,主要品种包括苹果、梨、桃、葡萄等,其中苹果种植主要集中于中部的郑庄镇辖区。1992年起,郑庄镇的南郎村和南大村最先开始引进苹果种植,面积约为700亩。而后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深化调整,苹果种植面积不断扩大,目前全镇已发展到3000亩左右。

在各级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扶持下,郑庄镇先后建立了两个针对苹果产业的专业合作社,即南大村的蓝天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南郎村的神佑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对这两个合作社的走访调研,笔者发现郑庄镇苹果专业合作社在果农对合作社的认识、合作社组织结构、人才引进、制度等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

1.果农对合作社的认识不足

长期的小农户经营方式,使我国农户缺乏自我积累与发展的能力。在郑庄镇50名调查对象中,能够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性质功能的农民只占总数的38%,这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当地地处中部山区,信息闭塞,交通不便,农民与外界接触较少。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入社原则、建社目的、服务方式等不甚了解,只是通过电视等媒体获取相关信息,始终抱着怀疑和观望的态度。没有系统的知识介绍,他们不能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就造成了不加入或者不知道合作社发展的现象,甚至有少部分人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当年的高级社、人民公社等同,形成严重的认识误区。

2.合作社组织机构不合理

笔者调查的两个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都是社员大会,日常的管理机构是理事会,监督机构为监事会。不同的是,蓝天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设置了具体的职能部门,包括生产部和财务部,神佑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没有职能部门,只有与理事会和监事会处于同一级别的财务管理部(具体示意图见图1-1和图1-2)。按照这样的组织结构设置,合作社的事务除财务外,基本上是由理事会全部承担的,权利和责任都过于集中,不能体现明确的分工,不利于组织工作效率的提高。

3.合作社人才匮乏

虽然合作社已经成立,但是其管理、运行等还很不规范,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成员的文化程度偏低(见表1-1)。目前两个专业合作社主要缺乏三方面的人才:一是缺乏既懂合作社经营又懂行政管理的人才。两个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虽然曾经担任或正在担任村里的领导干部,他们都属于经验式管理,缺乏必要的系统的理论知识以及学习经验,也并不真正懂得如何管理、运行。二是缺乏财务人员。两个合作社都是聘用了村会计人员合作社会计事务,他们对于合作社的财务相关事务了解的非常少也没有经过相关培训。三是缺乏专业的营销人员。目前当地的苹果销售还是鲜果销售,鲜果销售的时令性决定了营销人员在合作社人才配备上的重要作用。而目前销售人员都是苹果种植户,他们不懂营销更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合作社仅仅靠简单的将农民组织起来,靠政府的扶持是无法实现的,需要具备懂管理、善经营的人才,开拓销售市场、引进新技术、新品种等,才能使合作社具有真正的市场竞争力。

4.资金缺乏仍然是制约合作社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

尽管合作社法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及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但是,这些规定比较笼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问题依然悬而未决。另外,在大多数地方,政府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习惯思维是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并不是支持发展的重点对象。大多数金融机构从农村撤出形成农村金融的真空,使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面临困境[2]。蓝天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神佑苹果专业合作社成立之初都曾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和指导,但原始资本中并没有政府资本和企业资本,农户资金占所有资金比重的100%。

5.合作社制度缺陷

(1)利益联结机制不稳固。两个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虽然成立,但是章程也只是按照常规的合作社章程范本来制定,都包括了参加社员大会,利用合作社提供的各种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查阅财务会计报告等权利。除了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60%盈余返还社员外,其他关于公积金比例、二次返利等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只模糊的表述为:“分享本组织盈余,参加股金分红。”究竟如何进行合作社的利益分配,现在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制度。

(2)内外部监督不足。内部监督主要由合作社的监事会执行,而监事会成员是由理事会委派的,不能真正代表社员的利益。外部监督主要是上级政府部门的监督,而无论是社员还是非社员,都是政府关心帮助的对象,在这个意义上,无论合作社的资金、物质如何使用,政府都实现了其扶助农村发展的目的,所以政府部门不会严格监督资金是仅用于合作社发展,还是用于全村产业的发展。但是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合作社社员不能实现其加入合作社获取更多利益的目的,逐渐的造成了对合作社的不信任、不支持,严重影响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二、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的思路和建议

1.加强宣传,促进农户认知

通过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措施,提高农民对于合作社认知水平。基于当地落后的经济条件和信息发展水平,网络学习平台不适合当地采用。地方各级政府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化媒体,系统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进行介绍,同时,邀请有关专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构建和运行的规则进行培训,说明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使农民系统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增强他们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可度,区别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高级社、人民公社,避免认识误区。

2.完善合作社组织结构,健全各项职能管理

一个组织要有效运作,实现较高的收益,就必须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职能部门,明确分工,各施其职,用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大的利益。作为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在理事会和监事会的第一层领导部门下,完善具体的职能部门设置,如生产部、技术部、市场部、财务部、人事部、发展部等是非常必要的,各部门之间分工协作,可以有效提高合作社运行的效率。

3.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培养当地专业人才

提升合作社农民综合科技素质,既要注重引进相关经营管理外部人才,又要通过完善农村基础教育,加强内部人才培养。首先,合作社要建立相应的人才引进机制,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确保高素质人才不流失,保证合作社的长远发展;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引进懂技术、擅长管理经营、有创新性和责任心、具备较高文化素质的人才,为合作社的发展注入新鲜力量;同时,还要培养当地种植大户、技术能手、善交际者等,尽可能的吸收他们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合作社发展的内部中坚力量。

4.多渠道解决融资困难,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仅仅依靠农户缴纳的会费和股金是满足不了合作社快速高效发展的要求的而外部融资主要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国家补助两个方面。政府需要适当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补贴,并实行信贷优惠政策,鼓励外部工商资本投资合作社。同时还要制定相关扶持优惠政策,如在申报绿色产品证书、商标注册、登记等方面给予减免。

5.健全运行机制,规范合作社发展

(1)设立成员账户,明确利益分配机制。要通过制度来保持农民对合作社的信任。信任是维持组织绩效与维系组织生存的重要因素,它可以有效降低组织内部的交易成本,防范投机行为,降低未来不确定性,促使组织内部资源的更合理运用,也可以促成组织成员之间的互助合作。从形式上建立规范的合作社,变人际信任为制度信任[2]。

合作社会员的关系除了共同接受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功能以外,还要形成经济利益互补,合作社与会员、会员与会员之间要形成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机制。合作社提取的公积金部分按照所有成员的数量进行量化,分配至每一个成员。同时,合作社可以为每一个会员建立成员账户,其功能包括:一是记录成员的出资情况;二是记录量化给成员的公积金部分,三是记录会员与合作社的交易情况。

(2)完善会务、财务公开制度,力求公平公正。合作社应定期进行组织工作的公开、并且建立财务公开平台,接受监事会的监督。监事会成员应由社员选举产生,让社员信得过,能够充分代表社员利益。同时,当地政府应健全监督体系,定期要求合作社对内部工作的开展情况、资金使用状况进行汇报,保证所有社员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确保每一位社员的利益。

(3)建立并逐步监督管理体系,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政府首先应该对专业合作社进行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通过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泰国的合作社审计部专门履行审计合作社的职责也是唯一合法对合作社进行审计的机构,德国建立了合作社审计制度,美国农业部每年对合作社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我国可以采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形式将监督管理体系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乡级四级监督管理体系,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监督方式。

农民合作社的利益机制范文6

【关键词】合作社;成效;发展;对策

1.基本现状

1.1发展概况

2011年12月底止,全市经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629家,共拥有注册资金10.64亿元,注册成员数15317人,带动周边农户近6万户,占全市农户数的25.2%。5家合作社的7个产品取得绿色食品认证、2家合作社的2个产品取得有机食品认证。有82家合作社申请注册商标83个,其中市著名商标1个、省著名商标2个。

1.2初步成效

经过几年的发展,厦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改革发展中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2.1促进了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既坚持了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又实现了农户间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密切了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关系,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较好地解决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加快了优势特色产业和专业生产基地的形成,促进了农业生产资源和经营要素的优化配置,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重要途径。

1.2.2促进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是合作社自身发展壮大的内在需要,而合作社的发展也为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供了平台。合作社通过实施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有效地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合作社已经成为率先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重要带动力量。

1.2.3拓宽了农户增收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得益于合作社的规模效益、品牌效益和国家对合作社的优惠扶持政策,以及合作社在产前、产中、产后等诸多环节的让利,农户的收入渠道变宽了,生产支出变少了,合作社成员的收入普遍高于未入社农户。

1.2.4强化了农业服务功能,完善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合作社强化了自身的农业服务功能,从产前、产中、产后为社员提供了信息、品种、技术、销售等的一系列配套服务,弥补政府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的不足,完善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2.主要问题及困境

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虽然较好,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合作社的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发展速度偏慢

截止2011年12月底,全市经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629家,共拥有注册资金10.64亿元,注册成员数15317人发展速度偏慢。造成我市合作社发展速度较慢的原因有多方面,主要表现在两方面:(1)农民的合作意识比较淡薄,缺乏合作社领办管理人才,缺少创办合作社的“动力源”;(2)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引导力度不够,扶持力度不够,创办合作社的氛围不够浓。

2.2管理不够规范

(1)民主管理机制不够落实。尽管合作社都制定了《章程》,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的没有按《章程》办事,规章制度不够落实。有些合作社机构不健全,即使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也是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管理机制,特别是在一些社员数量较多的合作社,在经营决策和利益分配中,存在着个人主义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利益分配向少数人倾斜,缺乏民主和公正。

(2)利益联结不够紧密。利益联结是合作的核心内容,具体表现在合作社的盈余再分配。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与否,直接决定了合作社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带动力。从目前的情况看,多数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基本上只在合作社的股东社员或核心社员中进行,一般社员或普通社员未能参与分红,合作社尚未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3)财会制度建设比较薄弱。合作社普遍缺乏专业的财务人员,其财会人员大都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和学习,缺乏必要的财务知识,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有困难,也很难到位。从调查的情况看,多数合作社的财务不够规范,有的合作社没有成员帐簿,有的甚至没有建账。

2.3指导工作脱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尚未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导致合作社业务指导工作出现脱节。

(1)管理关系不顺。目前,多数区没有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协调工作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存在多头管理,农业、财政、供销、林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都在抓,由于多头管理,权责不清,容易出现重项目、轻管理的现象,指导难到位。

(2)管理手段缺乏。合作社在登记注册中不需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没有向农业部门报备相关材料,也没有按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很难及时了解掌握合作社的发展及运行情况,难于有效开展业务指导工作。

2.4扶持力度不够

中央和省已出台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由于有的政策比较纲要,不够具体,落实起来不到位,出现偏差。金融服务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量有限,可用于抵押贷款的资产不多,也没有政府或部门为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或者贴息贷款,地方金融部门尚未制定具体可行的信贷便利措施,手续比较繁锁复杂,贷款难的问题仍然存在。财政扶持问题。除了中央和省级的财政扶持资金外,市、县两级没有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财政扶持力度不大。税收优惠问题。增值税免税申报手续较繁琐,所得税的优惠落实不到位。用电优惠问题。合作社未能享受到农业生产用电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