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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1
[关键词]股权激励;上市公司;问题;对策;探讨
[DOI]1013939/jcnkizgsc201703057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管理中,股权激励制度属于一项重要的管理方式,并且在应用过程中也具有良好的效果,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管理制度。然而,由于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因此在发展与应用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必须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从而保证上市公司对股权激励制度的有效运用。
11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效果较差
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实施股权激励制度,主要的目的就是能够让公司的管理人员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到公司的决策中,以此来进行风险的共同承担,同时对管理者进行不断的激励,以此来充分提升管理者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1]并且这也需要公司的管理者具备一个长远的战略发展目标。然而实际来看,在上市公司的实际管理过程中,很多上市公司的思考不够长远,导致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仅仅是持续几年,在行权等待期以及限售期方面定的时间较短。这样将会直接导致激励制度的实施受到限制。另外,一些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所涉及的股票数量已经逐渐超过了国家的规定,并且所规定的股票激励制度额度逐渐被公司管理层用完,在日后则是无法实施股票激励制度。
12股票激励制度实施效果缺乏有效监督
现今来看,很多上市公司的掌权者还是公司的管理者,这样将会导致股东大会的权利被剥夺,并且股权激励制度的决策权也会被管理者控制。[2]为了有效提升管理者的利益,一些公司只能降低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对公司的发展潜力进行隐藏,这样在设计的方案中,则是利用处理好预期离开实现轻易行权的目的。这种激励制度不是股东的意志,但是很大程度上被公司的管理层滥用,导致股东的权益无法保证。同时在一些上市公司的内部也缺乏一些监督机制,导致公司财务核算方面较为混乱,不够科学。很多管理者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会损害公司的利益,采取一些短期行为,来提升自身的利益。
13资本市场无法体现公司价值
现今来看,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资本市场的有效性不是很高,并且股票的价值以及公司的业绩无法相互对应,这将会直接使股权激励制度受到影响。站在股权激励制度角度上分析可以发现,其中所激励的对象收益主要是由公司股票价格所决定的。在资本市场的完善过程中,公司的股票价格将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然而,公司的业绩又取决于公司的激励对象的努力程度。然而在一些有效性较弱的资本主义市场中,这样将会无法发挥出相关的作用。在中国资本市场中,股票的价值涨跌会受到国家政策以及市场投机与大众信心方面有很大的影响。目前虽然公司的业绩会有所提升,那么股票的上涨程度却较低,甚至会出现下滑的状况,这样将会直接导致激励的效果不断降低。[3]
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有效改善措施
21有效提升股权激励制度的战略目标
在上市公司中,要想充分提升股权激励机制在公司管理中的应用效果,那么上市公司必须要充分围绕发展目标出发,同时也要充分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状况,从而来进行激励目标的有效确认。公司必须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制度,同时股权激励制度必须要结合实际状况进行有效的改变,能够针对不同的时间来调整一些激励的目标,以此来将其与公司的发展相互结合,以此来有效激励公司的管理人员,让其为公司的发展而不断努力。[4]另外,名企业必须要制定出科学有效的退出约束机制,避免在公司的管理者获得高额的股票之后,出现一些坐享其成的思想,避免其影响到公司的发展与进步。
22对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进行完善
我国的上市公司,必须不断完善内部结构的治理,不断提升对公司管理者的监管力度,避免在公司的管理层出现一些道德风险。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是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基础所在。现今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极大的差距。因此针对这种状况为了有效缩短中西方之间的差距,那么必须要能充分吸收发达国家内部治理结构中的一些先进管理经验,同时能够针对国内自身公司的实际状况,进行不断的结构优化处理,并且要战略性地进行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开展。[5]现今很多上市公司内部组成不合理,尤其是在董事会中,其所占的比例不够大,导致其独立性不够强,所以在董事会当中所起到的作用不够显著,所以在日后上市公司的发展中,必须改善这种状况,要不断改善董事会的方式,提升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的比例,以此来有效改善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
23有效完善业绩评价体系
在上市公司中要有效改善股权激励制度,同时也要在业绩的评价体系方面进行全面的改善。在我国传统的上市公司业绩指标评价中,主要是利用净利润增长以及资产收益率的计算方式进行评价。较为有效的业绩评价指标是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重要保障。[6]因此,在日后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充分结合公司的财务指标、非财务指标、竞争力指标等,以此来构建出完善的业绩评价体系。同时对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人员的业绩评价内容主要包含了股票价格、投资报酬率以及经济增加值等内容,以此来充分发挥其作用。
24健全相关的法规
对于我国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人员来说,必须实施公开的选拔制度,以此来保证人才的科学选拔,从而实现人才的选拔,提升人才质量。尤其是职业经理人的市场,现今国外对其的评价具有很多的标准,我国的职业经理人出现了短缺的状况,对于相关的标准也不够完善。针对这种状况,要不断完善我国的职业经理人市场的评价体系,结合我国实际状况,构建一个符合我国实际发展的评价体系。另外,构建完善安全的法律法规,针对一些细节问题制定出合理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从而为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提供一个有效的法律环境,促进上市企业的稳定发展。
3结论
现今来看,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很多年上市公司都采用股权激励管理制度,以此来不断降低公司发展的成本,提升内部管理效率,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然而现今很多公司在股权激励制度的应用中还是存在较大的问题,无法有效进行应用,因此针对这种状况。上司公司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的应用能力,结合公司l展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从而来保证股权激励制度的合理应用。
参考文献:
[1]常雅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1):15-16
[2]王玉坤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J].企业科技与发展,2009(10):55-56
[3]张军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9(5):30-31
[4]李豫湘,刘栋鑫浅析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J].会计之友(下旬刊),2009(5):40-41
[5]秦锂,朱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分析[J].财会通讯,2009(18):50-51
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2
关键词:股权激励 企业管理
一、引言
全球化的市场竞争,使得企业特别关注员工的激励。这是因为:其一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人力资源投人的程度和效果明显影响着企业的竞争力;其二如今最剧烈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人才争夺战愈演愈烈。
现有的激励理论归纳起来,分为三类:内容型激励理论,包括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麦克利兰的成就激励理论等;过程型激励理论,包括弗鲁姆的期望理论、亚当斯的公平理论等;行为改造型激励理论,包括斯金纳的强化理论。
2006年,证监会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办法”)并展开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本文认为,有效的股权激励依赖于完善的外部环境和科学的激励方案。
二、股权激励概述
股权激励起源于美国,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手段,股权激励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70代起,美国部分公司从原主要针对解决员工福利及税收问题的员工持股计划分离出专门针对管理层的激励计划,用于解决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问题。
经典委托理论的基本思想是:作为人的内部经营者与作为委托人的外部股东的目标函数并不一致,股东的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而经营者的目标通常是增加报酬、增加闲暇时间或避免风险等。另外,由于信息不对称,股东无法准确判断企业的经营成果是由于经营者的努力造成的,还是由于其他因素所导致的,从而无法对经营者实现有效的监督,经营者甚至还可以利用其在信息占有上的优势,通过隐蔽行为获取个人利益,而不承担其行为的后果。因此,即使存在解雇及公司被接管的威胁,经营者也有可能为了自身目标而不顾及甚至背离股东利益,出现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或逆向选择(Reverse Selection)。这就是所谓的“问题”,并由此产生了企业的“成本”。
股权激励的核心优势在于经营者可分享公司股票增值所带来的利益,从而使得经营者个人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由股价联系在一起,有效地解决经营者与企业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从而降低了企业的成本。这种激励模式在满足完善的外部环境和科学的激励方案这两个基础条件下,经营者的行为最终在其内在利益驱动和外在影响的平衡结果的作用下趋向于与股东利益相统一。
三、国内企业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概况
长期以来,公司对管理者实施的激励政策主要限于津贴、年薪和其他福利,激励不足情况较为突出,成本较高。随着我国证券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激励办法》及其配套的审核备忘录,与《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税收法规一起,初步构建了我国股权激励的法制规范体系。截止目前,我国A股上市公司公告拟实施或已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家数达到了115家。从已公告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看,基本覆盖了股权激励的各种模式。其中,有75家公司采取了股权期权激励模式,28家公司采取了限制性股票激励模式,9家公司采取了业绩股票激励模式,3家公司采取了现金增值权激励模式。由上可见,股票期权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采取的主要激励模式。
就股票期权激励情况而言:从激励范围看,75家试点公司激励对象广泛涵盖了董事、监事、高管与其他核心人员;从标的股票的来源看,除獐子岛外,所有公司均采用了增发股票的方式进行;从标的股票的数量看,首期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票期权所代表的标的股票总量占公司总股本的平均比例为6.09%,尽管出现了一定加大首次激励比例的倾向,但《激励办法》的强制性规定有效地遏制了国外常见的无限扩大股权激励比例的问题;在行权定价方面,《激励办法》强制性的规定保证了所有公司的行权价格均高于首次公告激励方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甚至有5家公司在《激励办法》规定的最低价基础上溢价,溢价比例最高达15%;在行权安排方面,各公司均规范设定了有效期、等待期与行权期,有公司还设置了额外的禁售期,有力保证了长期激励效果的实现;在授予条件与行权条件方面,多数公司采取了净利润加净资产收益率双指标考核体系。
四、国内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权条件设置过于简单,容易诱发盈余管理行为
证监会颁布的《激励办法》只要求公司应规定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但没有对应建立怎样的绩效考核体系做出进一步要求。从目前已公告的股权激励方案看,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行权条件设置均为净利润及净资产收益率一定比例的增长。
(二)行权条件措辞模糊,影响激励效果
从时间方面来看,存在一些公司行权条件规定措辞不严密,未充分考虑极端情况,从而导致上市公司可能总体上而言业绩没有增长而管理层依旧可以行权的不合理情况。如在分期行权安排上采用某一年度累计行权不超过一定百分比的表述,且未规定作废条款(即没有明确规定当年业绩未达到行权条件时已授予而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导致激励方案存在下一年度管理层可行权额度包含了上年因未达行权条件而无法行权数量的漏洞。
(三)行权价格与数量的调整条款设置不合理,为操纵股票期权价值留下空间
已公告的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均设置了股票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在特定情况下的调整方案,主要是当上市公司发生拆股、缩股、增发、配股,以及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特殊事件时,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五、完善股权激励方案的对策建议
一是对已经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出现的条款设置不合理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通过审核备忘录的形式提出规范表述要求。
二是要求公司在设计行权条件时,应采用多种指标结合的激励体系。如引入主营业务利润、经营性现金流量、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指标作为行权条件,通过多层次体系的指标要求,防范企业盈余管理行为。
三是鼓励公司根据自身行业情况,引入非财务指标作为行权条件。如房地产企业可以考虑引入土地储备作为行权条件之一,以免管理层为了满足行权条件盲目出售土地储备,损害公司长远发展潜力。
四是加大独立董事与财务顾问的责任。如出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补充办法,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及财务顾问应对股权激励计划认真审核,如已公告的股权激励中出现显失公平合理的条款,上市公司应及时更正,同时对独立董事及财务顾问处以公开道歉、公开谴责乃至宣布为不适当人选、市场禁入等处罚措施。
参考文献:
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3
关键词:股权激励;国有企业
根据现代激励理论,股权激励是一种有效的长期激励方式,是适合现代企业长期发展的激励手段。国有企业控制着我国大部分国有资产,在实施激励时不仅要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还要想方设法促进国有资产的效益最大化,股权激励将被作为有效手段而受到重用。
一、实施股权激励的背景
1.经济基础。自我国加入WTO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逐步完成,为股权激励的发展和应用打下了经济基础。而入世给我国国有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是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竞争将更加激烈,国有企业不能再靠着国家控股的垄断地位而生存,必须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实力,在这中间人才的竞争十分突出,人才流动率又非常高,股权激励的实施便被视为吸引和留住人才,有效的激励人才,从而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的一种手段。
2.法制条件。2005年年底,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2006年10月25日,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这两个举措标志着我国的股权激励机制开始步入法制化轨道。而新会计准则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制定也为股权激励的会计核算提供了依据。财政部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制定的《国有金融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目前起草意见已经初步确定,并力求于今年年内出台,该办法参照了2006年1月、9月国资委和财政部先后联合颁布的境外、境内的两个股权激励办法,在其基础上吸取了一些经验教训。而2008年3月17日,证监会连续出台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第1号、2号文件,对激励模式、授予数量等也作了进一步规范。这些办法和会计准则以及备忘录的连续出台充分证明了政府对股权激励的重视以及国人对股权激励寄予的厚望,也为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扫清了制度上的障碍,为加快在国内企业中开展股权激励奠定了法律基础和法律依据。
3.社会观念。随着我国加入WTO,融入世界经济,先进的公司治理理念和管理模式随着外资企业的进入呈现在国人眼前,让我们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国内管理观念和公司治理结构落后造成的竞争力低下的事实,专家学者和公司高管以及有关政府部门竞相研究和学习新的理念和模式,有关的学术著作和研究报告纷纷出台,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成功应用和有效激励的长期激励模式备受瞩目,不仅受到众多上市公司的青睐,也受到了普通民众的信任,一些大型上市公司和银行纷纷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和计划,而市场也对这些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持看好态度,国内民众对股权激励已不陌生。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也有一定的理论可资借鉴。
二、我国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实行股权激励对我们来说是个研究方兴未艾的课题,而对其现状进行探讨将有利于我们看清问题的所在,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当前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激励存在的制约条件有:
1.国有企业的人才市场化选聘机制还没有充分的建立起来。由于国有企业的高管多是政府直接任命,而通过市场化的招聘仍只占小部分。新旧体制的并存对股权激励的实施提高了难度。
2.缺乏对领导层的一套有效的绩效评价和考核标准,激励机制难以客观有效的发挥作用。
3.资本市场不顾成熟,股票的市场价格与企业的实际价值有所偏离。一个不成熟的资本市场,股票价格和公司业绩容易脱节,不能真实的反映出经营者的业绩,因此也不能客观有效的实施激励。而今年股票市场呈现的熊市状态也使得股权激励可能成为纸上的富贵,大大降低了股权激励的激励效果。
4.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力度不够,股权激励容易沦为企业高管谋求自身利益的工具,人为的拉高操控股价,变相套现,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5.股权激励容易导致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虽然现阶段按劳分配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而收入差距也能为人们所接受,但是股权激励的实施势必会使这种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甚至超出人们的接受范围,对实际操作也会产生一定的阻力。
三、发展趋势及结合国外经验提出的建议
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应是众望所归,而要有效的实施股权激励必须构建适当的市场和环境,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结合国外的经验以及我国的具体国情,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在实施股权激励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政企分开,改革经营者任用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消除不合理的垄断保护,为股权激励的实现建立一个良好的政策和体制环境。
2.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体系,对管理层及普通员工的经营业绩进行客观的评价,并以此进行激励,有利于管理层及员工价值的充分实现。
3.加快资本市场建设,资本市场的成熟度关系到企业的股票价格能否真实反应企业的实际价值,而股权激励正是基于企业股票价格实行激励的一种方式,在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上,交易市场投机率高,操纵股价的现象时有发生,客观上制约了股权激励的有效性。
4.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和企业内部控制。由于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以及市场监管的不到位,股权激励容易成为内部人侵蚀股东权益的工具。因此实施股权激励不能只片面强调激励,而忽略了责任和约束,为此市场要建立起与之相对应的监管体系。切实保证股权激励的实施能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长期发展、国有资产的效益最大化。
5.由于国内国有控股企业的质量参差不齐,股权激励机制应率先在一批具有价值的企业,或者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企业中展开,采取渐进演变的方式由试点而逐步推广,事实上我国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实行业正是沿着这一方向发展。
6.政府应尽快完善有关股权激励制度的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使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有法可依。在成熟的股权激励应用国家,如美国,一套完善的配套制度是推行股权激励的前提和基础。包括相应的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税收政策、以及防止滥用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而这正是我国目前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的地方,对于股权激励,更多的是鼓励和宽容,却忽视了防止滥用方面的规定,这也容易导致激励过度甚至引起国有资产的流失。
7.在满足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的需求上,设置不同的长期激励的工具。事实上,多种激励工具的混合运用还有利于董事会或者管理层灵活应对外部市场和政策环境的变化,例如,当税收政策出现对资本收入的不利趋向时,管理层可以及时地将股票计划转向现金计划,以达成在计划中考虑对雇员利益的保障等等。
随着股权激励越来越为国内上市企业所重视,我国国有控股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探讨和实践也越来越多,一系列的法规制度的出台,为股权激励奠定了制度的基础,而国有企业自身的改革也为股权激励提供了实施的契机,国外经验的有益借鉴也使得股权激励有章可循。从最初的内部职工股的探索,到后期股权分置改革后实行较正规的股权激励制度,股权激励正在逐渐步入正轨。在国有控股企业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如自身产权不够明晰,市场环境没有充分竞争,资本市场仍不够成熟等等,都制约着股权激励实施的效果,股权激励容易沦为内部人侵蚀股东权益的工具。如何保障股权激励在公平的基础上有效的进行,股权激励模式的探讨,实施环境的建立,配套制度和法规的颁布,都是急需企业和政府以及社会大众共同努力探讨的话题。因为这不仅关系着国有企业的发展,更关系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股权激励的实施应是大势所趋,一定会有着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1]高千亭:我国国有企业股权激励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卓越管理,2007,4:63-65.
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4
关键词:上市公司 股权 激励 公司治理
自从中国05年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产生了委托关系后,股权激励就作为一种解决企业委托问题的长期激励机制慢慢在中国的上市公司中出现。为什么要实施股权激励呢?主要原因是为避免职业经理人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现象,具体表现为经营者可能挥霍公款,扩大在职消费;降低努力水平,盲目扩张企业;忽视企业利润,盲目追求短期效益;不断扩张手中权利,甚至侵吞股东财产,从而严重损害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导致成本的增加。董事会希望通过股权激励招到并留住胜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使人朝着委托人效用最大化的方向努力,降低成本。良好的股权激励机制能够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从而减少管理者的短期行为,提高管理效率,最终有利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
事实证明,股权激励计划受到了经理人的一致重视。这点我们可以从09年开始的国美股权之争中看出,不论是先前陈晓用高额的股权激励计划拉拢国美高层,还是后来黄光裕出狱就抓紧宣布股权激励计划稳定军心,都体现了股权激励对吸引和稳定公司高级管理层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这并不能说明股权激励就能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事实上,从中国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的实际情况来看,其效果不佳。
一、上市公司主要股权激励模式
现代西方国家大都实施了较大额度的股权激励制度,这使得许多管理人员的股权收入达到了总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但是,尽管股权激励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内对于股权激励的应用要少很多。截止2011年6月30日,A股市场894家上市企业,共披露229个股权激励计划,合计比例为25.6%。目前在我国,股权激励方式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业绩股票等。
(一)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具体是指公司授予某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Exercise Price)以及预先条件购买公司
定数量股票的权利。激励对象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但不能用于转让、质押或者偿还债务。股票期权的最终价值体现在行权时的价差上,该权利的执行就是一种激励,是否起到完全的激励效果,则由相关持有者是否通过努力提升公司股票价格而决定。股票期权有利于降低委托——成本,促使经营者与股东利益趋向一致,通过赋予经营者企业剩余收益的索取权,把对经营者的外部激励与约束变成自我激励与自我约束。
但是股票期权的激励存在以下的局限性:它完全依赖于资本市场,激励的效果基本由股票价格决定,我们应客观地认识到,中国股票市场的波动性和模糊性比较大,公司的股价受包括宏观经济环境,政府政策导向等多种因素影响,并不能完全反映出公司的实际价值,更不能反映管理层的经营成果。所以用股票期权激励并不能完全与公司经理层的业绩挂钩,以股票期权的方式激励公司经理层的做法也有失公允。由于股票期权是一项完全的收益,即在股价低于行权价时不行权也不会产生损失,公司CEO或高层管理者可能会想方设法抬高公司股票价格。然而我们知道公司股价的重要影响因素是公司披露的会计年报中包含的财务信息,主要是公司利润,所以这又会导致企业为了美化财务报表采取一些短视行为,比如说报道虚假的信息,再拉高股价后捞一票,最后损害的是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业绩股票
业绩股票是当前使用最多的一种股权激励方式,也是业绩较为稳定的上市公司以及它们的集团公司、子公司等常使用的方式。业绩股票,也称业绩股份,是指公司根据业绩水平,用普通股作为股权激励性报酬支付给激励对象。业绩股票模式通常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由于业绩股票在锁定一定年限以后才可以兑现,因此该模式有一定的长期激励和约束作用。
这种激励方式的目的性明确,激励与公司业绩直接挂钩,不受资本市场的影响。但是它的缺点也十分明显。首先,它的激励时限较短。公司一般针对某一特定时期的设定目标来实施业绩股票激励,当目标实现后,激励也完成了。这有些违背股权激励长期性的特点。而且容易导致公司高管人员为获得业绩股票而弄虚作假。其次,业绩股票的激励成本较高。从本质上讲,业绩股票相当于一种“奖金”的延迟发放,对公司现金流形成一定的压力。因为业绩股票激励模式只对公司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不要求股价的上涨,所以比较适合业绩稳定型的上市公司及其集团公司、子公司。“佛山照明”和“中远发展”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前者采用按当时市价直接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方式,后者则是通过增发新股,很好解决了股份来源问题。
(三)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具体定义为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发放给被授权人现金是被授权人在约定条件下行权,上市公司按照行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票数量得出的数字。我国境外上市公司多使用股票增值权,激励对象在行权时直接获得当时股价与行权价的价差。增值奖股适应竞争性且成长性较强的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集团公司、子公司。作为增值奖股的代表,TCL在股权改制后第一个5年合同期满时,国有资本从3.2亿上升到11.6亿元,增长261.73%;TCL经营班子累计获得价值2.76亿元股东权益,加上认股增资合计占股权23.51%,企业员工认股增资占23.14%。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TCL所制定的10%增长率的指标很难有模仿性,这一数值其实是在股改的特殊时期多方认为的一个可以接受的指标,当时制定这一指标的依据来的过于简单:一是当时将彩电行业平均资本回报率为5%乘以2;二是因为当时中国上市公司净资产回报率为10%,这样社会各方面都能够接受。但公司实际的潜能,即它所掌握的资源,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决定指标的关键要素的信息都只有企业管理层才真正知晓,信息不对称很有可能导致制定的协议对管理层有利。
(四)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由企业职工拥有本企业产权的股份制形式,适合那些成长性较好,行业较为成熟的企业。推行职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旨在扩大资本所有权,使公司普通职工广泛享有资本,使他们可以同时获得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增加职工的参与意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但是,相对于激励来说,广泛的员工持股更像是对全体职工发放的变相福利,对公司业绩的提升起不到明显的作用,它没有遵循“关键的少数”这一管理中的普遍原则。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缺乏有效的股票市场
在现有股权激励模式下,经理层能够获得的收入与股价密切相关,而管理层是能够在短期内操纵股价,这使得经理层股权激励并不能完全解决高级管理层经营行为的短视性。企业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存在委托人和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造成协议双方地位不均等,委托人的利益受到侵害。
(二)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够完善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股权激励实施的有效性是相辅相成的。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后,降低了委托关系中的道德风险。另外,股权激励设定的较为严格的考核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的运营。因此,股权激励有利于强化公司治理结构。反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为股权激励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内部环境,通过强化所有者的控制与监督,改善董事会结构,加强监事会的独立性,也会强化股权激励的效果。但是目前上市公司中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导致了上市公司大量的短期行为以及控股股东之间的不正当关联交易。
(三)管理层的风险偏好不确定
中国企业的委托人与管理层的风险偏好具有不确定性,而最优激励合同包含着风险因素,激励合同是否有效跟经理层的风险偏好密切相关。中国目前缺乏实施股权激励的外部配套条件,如缺乏合法的股权激励资金来源,不具备完善的法律制度等。
(四)缺乏合适的经理人选拔机制
经营者股权激励只是解决了内部治理结构的一个方面,但并没有解决经营者选择的问题。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股权激励的对象仅限于企业原有经理人员,他们因其地位而拥有这种权利,很可能导致企业里留下来的都是没有能力的人,跳槽的都是有能力的人。最后,是否应该实施股权激励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定,不应该搞“一刀切”。对于成本较低,即管理层工作绩效很容易考核的企业,不应盲目实施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
三、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策略
(一)继续完善资本市场
我国的资本市场是一个弱式有效市场,股票的价格还不能客观反映公司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因此,应从观念、政策、制度等多方面着手来规范股市,以保障信息传递的有效性。一方面,我们要加强上市公司特别是一些采取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充分披露股权激励的实施对象、实施范围等信息,并对信息披露的时机进行严格控制,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经营者通过操纵股价和信息披露时机来间接增加个人的收益。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对目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加强监督和监管的力度。因此,我们只有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才能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让优质的企业主体进入资本市场,使资本市场成为一个有效的市场。
(二)健全经理人选拔机制
我国经理人的培育、选拔和使用尚缺乏畅通有效的渠道和契约保障。经理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股东的长期利益,除了其内在的利益驱动以外,还受到各种外在机制的影响。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经理人市场,改变经营者的聘任机制,引入竞争机制,由行政命令机制转向市场引入机制,加快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培育。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公平、公开、竞争的经理人选拔和聘用机制,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从而促进高素质经理队伍的快速形成和发展,为推进股权激励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选择合理的激励方式
精心设计合理和选择的激励方式是保证股权激励效用的必要条件。上市公司应围绕自身发展战略,结合发展现状,确定股权激励的目的、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并在不同的时期调整激励目标,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从而有效地提高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实施过程中可以考虑股票期权与其他激励方式搭配起来使用,扩大激励对象、适当提高行权价格等,以激励管理人员更努力地工作。在激励时间上,应该倾向于长期激励,避免期限过短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激励方式上,对股票来源、行权价格、行权期限、行权比例等条款采取比较灵活的设计。总之,企业应结合自身的特点,因地制宜,设计适合本企业长期发展的股权激励方案。这样才能使股权激励充分发挥其积极效用。
(四)完善治理结构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股权激励有效发挥的基础,否则股权激励只会成为少数公司决策人员中饱私囊的工具。因此,我国应该加快企业改革、公司化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提高股权激励制度的激励强度。同时要增强外部董事的独立性,建立健全外部董事的诚信体系、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好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约束职能,加强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并加大对管理层必要的监督和约束,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推动股权激励制度的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1]朱成兰,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现存问题及对策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1(22)
[2]唐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成本收益分析[J],商业文化(学术版),2008(08)
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5
关键词:股权激励;对策
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伯利和米恩斯由于洞悉企业所有者兼具经营者的做法存在着极大的弊端,从而提出了“委托理论”。该理论倡导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所有者保留剩余索取权,将经营权利让渡给经理人。此后,“委托理论”逐渐成为现代公司治理的逻辑起点,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则成为现代企业的重要特征之一。然而,由于在委托关系中,作为股东的委托人与作为人的经理人的效用函数不同,导致双方存在利益冲突。由于信息不对称性的存在,经理人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会发生“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行为,因此,若无相关制度补充,人的行为很可能损害到委托人利益。
一、股权激励制度的由来
股权激励是在上述理论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解决委托人与人之间利益不一致问题的方法之一。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公司通过向经理人授予部分股票或期权,从而将经理人个人利益与股东利益紧密结合。上述方法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自80年代起在海外盛行,于20世纪90年代传入中国,目前已被广泛运用于各国企业的实践管理中。在我国A股上市公司中,自股权分置改革后至2011年年底的短短几年时间中,已有三百余家上市公司公告了股权激励预案。
二、股权激励制度的原理
激励对象通过增加个人对公司贡献度提升公司的长期经营业绩,长期经营业绩在资本市场上反映为公司股价,股价的涨落决定了激励对象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报酬的高低,这一传导机制即为股权激励机制的激励原理。
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希望通过激发激励对象努力工作的行为,使公司业绩上升,进而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但事实上,这种理论上看似完美的传导机制在实际运用中的激励效用往往会受到限制,如通过设置易于实现的业绩条件、或者盈余管理等方式,使股权激励的收益更易获得,从而使“激励”变成激励对象的“福利”,反而侵害了股东的权益。这在股权激励日受追捧的时代值得被关注,并需要引起警惕。
三、投机手段使股权激励的“激励”变“福利”
从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来看,作为经济决策的主体精于判断和计算,因此在经济活动中主体所追求的唯一目标是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对于股权激励计划来说,激励对象更愿意选择使股权激励计划收益最大化而付出成本最小化的途径,而这往往是以各种投机方式而非努力工作的方式实现的。这些投机方式显然违背了股权激励计划的初衷,使激励原理中的传导机制不能被正常实现,并且对股东及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造成损害。激励对象通过股权激励机制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通常易于产生以下投机途径:
(一)投机方式分类之一:设置较低的业绩条件
在设置激励计划的业绩条件时,通过联合薪酬委员会,设置较低的、易于完成的指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应当在计划中明确规定或说明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业绩条件等事项。通常对于激励对象的业绩评价结合公司的会计业绩与市场业绩两大方面。衡量会计业绩时一般搭配使用反映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等综合性指标、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及市场价值等成长性指标,以及反映企业收益质量的指标等;实践中最常见的指标是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收入指标也是使用率较高的指标。衡量市场业绩时则一般使用股票价格、股票回报率或股票回报波动率等指标。相对而言,会计业绩对激励对象工作绩效的衡量较为直接,市场业绩的衡量较为间接,但两者本质上都是在反映公司价值与股东财富的增长。
然而国内上市公司由于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存在诸多缺陷,如薪酬委员会独立性不强、董事会与经理层职权重合,外部董事数量少且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等。后果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对象更易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联合薪酬委员会设置易于实现的业绩条件,交由董事会审批;而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公司内部各组织机构无法形成制衡,监督作用缺失,审批也较易通过。从而公司轻易能达成激励计划中的业绩条件,顺利获得行权或解锁从而实现自身利益,并损害了股东与投资者利益。
(二)投机方式分类之二:压低授予价/行权价、抬高解锁/行权时股价
1.压低授予价/行权价
在我国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了授予(行权)价格的底线应以市价为基础来确定。具体来说,对于采用股票期权模式的公司,行权价格应取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的孰高者。对于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公司,若公司可无偿赠与股票,也可以折价授予经理人;若以折价授予激励对象时,这一授予价格理论上仍以股价为基础确定:如果标的股票来源是存量,即从二级市场购入,则按照《公司法》关于回购股票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来源是增量,参照定向增发定价和锁定原则执行,同时发行价不低于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由于每个公司用于购买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成本不同,所以证监会尚未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做出明确规定,也就是说,授予价格实际可由薪酬委员会确定。
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6
关键词:股权激励;创业板;核心要素分析
一、引言
股票期权作为一种长期激励工具,于20世纪90年代在欧美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但在我国,由于缺乏制度保障,上市公司难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机制,以达到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同发展的目的。2005年以后,随着公司法、证券法的重大修改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实行方法》等政策的陆续出台,为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扫清障碍。2009年10月,创业板开板,自此,股权激励受到创业板企业的热捧,2011年有22家新推激励计划,至今累计有45家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
二、创业板公司股权激励的概况
创业板主要服务于自主创新企业以及其他成长型创新企业,这类企业不同于传统企业的主要特征是盈利基础不依赖于固定资产投入,而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比重较大。由于人才是创新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为了更好地吸引人才,创业板公司往往大量采用股权激励。股权激励被冠以“金手铐”的称号,作为公司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促进长期业绩增长的重要机制。然而,迄今为止,“金手铐”在创业板上效果差强人意。一方面,一些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因为行权门槛低、激励方案覆盖范围广以及行权价格低,备受市场质疑;另一方面,在创业板开板初期,由于市场追捧导致企业有意识地将行权价设定于高位之上,但在如今行情低迷,市场回归理性,泡沫减小,使得行权价与当下的股价出现集体倒挂的现象。神州泰岳、中能电气、宁波GQY、双林股份4家公司10月21日的收盘价分别为25元、11.44元、14.82元和16.12元,而其行权价分别为60.31元、37.49元、28.88元、20元,股价远远低于行权价,受此影响,4家公司不得不宣布撤销股权激励计划。此外,看似华丽的股权激励计划没有遏制高管流失,深交所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10月,创业板高管辞职公告接近190份。由此可见,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设计需要更多智慧。
三、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特点比较
本文以3家来自不同行业的公司为例――汉得信息、南都电源和华星创业,从激励的标的、授予数量和范围,有效期和行权安排,行权条件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核心要素入手,试析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特点。
第一,激励标的以股权激励为主。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和股票增值权四种激励方式中,限制性股票需要企业支出回购股票的全部或绝大多数资金,股票增值权需支出差价的收益,而股票期权和业绩股票根本无需企业支出。选取的3家公司中,汉得信息授予限制性股票期权,华星创业和南都电源都授予股票期权。而根据wind资讯,提出股权激励的45家公司中,有38家选择股票期权,其余几家选择股票或股票和期权组合。
第二,授予股权范围较广。汉得信息授予股票数量为650.65万股,占汉得信息已发行股本总额的4.02%,共授予340人;华星创业向激励对象授予249万股股票期权,占目前总股本的2.08%,激励对象为84人;南都电源授予股票期权数量800万股,激励对象为212人,占目前总股本的3.23%,三者均包括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由此可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涉及的股份数额较多,激励范围较广,有利于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发展。
第三,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大致为3-5年。汉得信息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为3年,华星创业股票期权行权期为4年,而南都电源为54个月。这样安排时间一是因为市场不确定性较大,时间太长,激励强度越小;二是追求短期利益的心理。但短期内可行权完毕,容易导致后续激励不足的问题。
第四,实现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较为单一。汉得信息和华星创业均以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为考核指标,南都电源则更简单,仅仅以净利润增长率为指标。
第五,行权价格的确定基本以股票市价为基础。汉得信息是以激励草案会议决议公告日前40个交易日均价与公告前20个交易日均价和公告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三者中的较高者确定;华星创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取下列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一是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二是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而南都电源除上述两项外,再加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取三者中较高者。在行权前,如果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对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创业板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1.业绩评价指标过于片面,一是使激励对象过分注重短期财务成果,助长其短期投机行为,忽略企业长期价值的创造,如管理者可能会通过调整会计政策操纵财务数量,粉饰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从而优化财务指标;二是业绩评价不考虑系统风险的影响,但市场的剧烈波动将影响股权激励的效果。当金融危机出现,绝大多数业绩下滑,被激励者绩效被淹没;而经济繁荣时期,行权条件又会轻而易举地达到,达不到激励的目的。
2.上市公司容易操纵股价。受利益驱动,上市公司管理层可能为了谋取利益,违背股权激励的初衷,利用信息披露操纵公司股价,使公司股价配合行权节奏波动。此外,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期权、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按照其内含价值,在授权日起计入等待期的公司成本费用,准则中没有对激励成本在等待期内的分摊方式做出明确的界定,不同的成本分摊方式,可能成为高管等股权激励对象操纵利润的手段。上市公司利用期权费用的会计处理,随意调整会计报表的做法,不利于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
3.股权激励设计方案趋同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价格确定、业绩考核指标、行权安排等设计基本类似,没有考虑不同行业公司、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和公司要达到的目标来设计个性化的股权激励方案。
(二)股权激励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制定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有效的股权计划是指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设计应该更严谨,考虑到股权激励方案执行的各个方面,如经济环境的影响,股价偏离股票价值时的处理方法等;二是完善股权激励的政策;为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真正做到规范,应及时推出更完善的政策,如股权激励企业会计实施细则、信息披露管理政策;三是平衡激励和福利之间的关系;股权激励的目的不是变相地“送红包”,而是在公司业绩提升的情况下,给予被激励者合理的激励收益,实现所有者和激励的共赢,股权激励行权条件的设置,即不能激励过度,使股权激励变成福利工具;也不能矫枉过正,使行权遥不可及,失去激励意义;既要考虑公司未来3-5年时间内保持业绩的稳定增长,也要考虑公司的后续激励问题。
股权激励作为一项长期激励的有效手段,为使其有效实施,得到市场的认同,既能反映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的价值取向,又能反映激励对象的内在诉求,还需要资本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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