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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总结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营造畅通安全出行环境”为主题,以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活动开展,在全社会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氛围,努力实现“两提高、两减少”目标,即广大人民群众对文明交通关注率和知晓率进一步提高,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和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进一步减少。
三、工作步骤
活动自3月13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3日至3月28日)。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协调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目标,立足单位职责,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3月29日至5月15日)。把宣传教育活动与打击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强化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结合起来,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做到“十个一”:
1.各乡镇(办)设立“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台”,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影响文明交通形象的突出问题和典型事故案例,加大曝光和追踪报道力度。每月召开一次恳谈会,全面总结“春风行动”开展情况。
2.各乡镇(办)定点设立一批固定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在主要交通道口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在主干线道路指示牌背面加载交通安全标语提示。
3.各乡镇(办)每半月组织开展一次“送安全下乡”活动,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文艺演出团,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演出活动。
4.公安交警部门每周集中开展一次以打击酒后驾驶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及时曝光一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
5.公安交警部门每月深入城乡集镇开展一次交通事故图片展示、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活动。
6.各级各部门通过寄发邮资明信片或邮件的形式,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
7.交通运输部门在客货运站、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上的LED电子显示屏、影视播放机上播放一段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示短片。
8.通信运营部门每周向广大群众发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9.旅游、文体部门在酒店、网吧等公共场所的前台、墙壁、电视、电脑上设置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温馨提示语。
10.教育部门设置交通安全课程,编印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小刊物,发放到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三)考核验收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教育活动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巩固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县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各乡镇(办)和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办):负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经费,建立和完善宣传工作机制,督促有关单位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责。利用新闻媒体和远程教育系统开辟专栏,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县文明办: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评选的评价指标,提高全社会接受教育、参与文明交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县公安局: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牵头主导作用,持续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五进”工作,有效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通过新闻媒体通报交通安全形势,解读各项交通管理措施,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听取广大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结合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记满12分驾驶人再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时段、不同群体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对公安交警和乡镇(办)派出所进行工作督导。
(四)县司法局:以普法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营造全民学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五)县交通运输局:以客货运输企业和驾校为重点,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机制,配强师资力量,丰富教学内容,定期举办各种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运输企业驾驶员、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测人员的安全教育,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企业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将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情况纳入个人评优、评先考核内容。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营运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组织在建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进行施工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农民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六)县安监局: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考核和监督机制。监督各乡镇(办)和县直部门、单位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对交通安全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督促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效整改隐患。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乡镇(办)、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实行预警通报。
(七)县教育局: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积极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中小学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廊,设置体验区,利用图片、游戏等形式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对校车和学校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超载车辆、无证无牌车辆等不安全车辆,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行动。建立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有效联动机制,强化对经常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学生的管理。
(八)县住建局:对公交运输和建筑施工企业驾驶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增强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和守法意识。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文明交通”创建活动,拓宽交通安全宣传面。在广场、公园等公共聚集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城区道路、桥梁、内河等设施安全防护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九)县文化执法局:督促、指导网吧等娱乐场所建立社会公益事业宣传教育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其中,充分发挥公共聚集场所宣传阵地的功能,提高宣传教育效果。
(十)县旅游局:指导、监督旅游企业(旅行社)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检查、督促旅行社、饭店餐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监督检查是否租用或聘用有资质的车辆或人员参与旅游运输。组织对旅游企业实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一)县农机局:建立农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对农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农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配合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打击农用车辆非法载人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
(十二)县公路局:在各主干线道路指示牌背面加载交通安全标语提示,在迎宾大道、富国路设置固定交通安全宣传牌及电子显示牌。在城区停车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及时路况、气象信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及配套设施齐全、完好。
(十三)县人保局:利用人才招聘会、培训会等时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十四)县广电局:及时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新闻采访报道,广泛宣传各部门各单位宣传教育举措和成效。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及时播放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常识和专题信息。
(十五)县邮政局:通过向驾驶人、私家车车主寄发知识问卷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设置奖项鼓励参与答题和回函抽奖。利用定期的《中邮专送广告》媒体、账单媒体及交通执法告知书,搭载文明交通公益宣传信息,面向社会宣传“春风行动”。
(十六)通信运营部门:移动、电信、联通公司要积极建立公益事业信息发送平台,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其中,充分利用信息受众多、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向广大人民群众发送道路交通安全温馨提示短信。加强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沟通,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其它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动“春风行动”顺利开展。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研究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方案,细化责任,确保实效。
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总结范文2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对2011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回顾,就2012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提点建议。
一、全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
3月4日,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召了全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省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和全市水上交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布置2012年工作。会上,周全行副局长作了《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提升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新水平》的工作报告:从落实全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树立精细监管理念,提高交通安全日常监管;夯实交通安全基础,提高交通安全保障;强化安全素质,提高交通安全宣传培训等五个方面总结了全市十一五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了201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任务:1、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2、健全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3、排查隐患,促进专项整治继续深化;4、夯实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的预控能力;5、建设队伍,促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提高。
二、2011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简要回顾
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和市交通运输局的支持指导下,在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的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及全体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实现了我县连续16年未发生水上交通伤亡责任事故的目标。
1、增强意识,管理工作日趋规范。2011年,县交通运输局强化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从部门、生产企业到个体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了源头管理,各个职能部门形成了安全生产隐患规定时段、特殊时间排查制度,安全日报制度,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有记录有反馈,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果断采取措施,及时督促整改。
2、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在完善水上交通安全“四级”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我们实行了横纵交叉管理的新举措。全县乡镇渡口、客货运输船只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抓得早,落实比较完整,做到层层签订。七一库区的农用小舢舨的责任状没有断层和空档,把责任状签订到农用小舢舨户主。
3、加大力度,切实抓好日常检查和重点时期督查
我们紧绷安全这根弦,始终以“日常进行例查,重点时段全面排查”为原则,加大密度开展督查检查工作。2011年对紫湖镇、七一水库港航所、双明镇、文成镇进行了30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发放《检查通知书》28份。一是扎实开展重点时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在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期,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当场解决的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否则不得出航。二是认真做好日常例查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4、创新思想,创建渡运安全新环境,打造和谐新交通
为使渡船维修维护如期进行,确保渡运安全,我们多渠道筹措落实经费,2011年及时下拨2000元经费用于板桥渡口渡船的维修,确保渡船适航。同时,把改善安全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安全监管手段,作为确保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来抓。积极抓好渡改桥项目建设,文成镇板桥渡口渡改桥项目现已基本完工,仅有部分附属设施没有峻工,但行人已可自由通行,只要大桥竣工通车,就可以申请撤消文成板桥渡口,届时,我县将成为全市唯一一个无渡口的县。
我们深深感到:不管是渡口乡镇和库区乡镇的领导及村委会干部都比往年更加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频繁地深入水运现场督查,汛期、节假日、集墟日安排干部值班执勤,积极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七一港航所常年保持高度警惕性,坚守岗位,不徇私情,严格执法,打击违章行为,消除隐患,使我县水上交通保持良好秩序,确保了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但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七一水库被上报到省安全隐患数据库的11条农用小舢舨因客观原因无法取缔;紫湖镇廖列好货运船偶有非法渡客现象;七一水库客运船只船主或船工安全意识还不够强,偶有不使用救生衣等现象。我们必须引以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做好2012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点建议
1、要提高认识,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水上交通安全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相关,我们要始终把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知识作为长期的基础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新闻媒介、电视广播、墙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安全防范工作的重大意义,使人民群众体会到抓好安全生产是党和政府对他们的生命财产的关怀,切实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思想意识。
2、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好安全目标责任。要继续狠抓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明确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人,做到乡村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职责”三落实,同时有关乡镇与村、村与船主(船工)要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做到层层签订,没有空档。
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总结范文3
按照《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文明委发[2020]5号)要求,州农业局从2020年5月20日开始至今在全州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农机行业从业者中分两个阶段开展了文明交通行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预期的成效。现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阶段性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开展好文明交通行动,州农业局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文明交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于2020年5月23日发出了《州农业局关于印发全州农业系统和农机行业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局属各单位立即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力量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做到了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州级农业系统文明交通行动开展情况
1、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为提高州级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州级农业系统各单位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单位上持有驾驶证的驾驶人(包括家属、子女)普遍开展了1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提高了州级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使大家逐步养成依法驾驶、文明驾驶、安全行驶的良好习惯。据初步统计,州级农业系统有11个单位组织了职工学习,有280名干部职工受到教育。
2、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为吸取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州级农业系统各单位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到州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开展了1次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据初步统计,州级农业系统有10个单位组织职工到州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有246名干部职工受到了警示教育。
3、开展主题宣传,强化安全意识。州级农业系统各单位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宣传作用,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四个六”活动,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
使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更加广泛深入,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三、农机行业文明交通行动开展情况
1、认真组织拖拉机驾驶员开展农机安全学习教育。各乡镇农推中心认真组织辖区内拖拉机驾驶员开展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1次)的安全日学习教育活动,参学率不低于95%。各乡镇农推中心在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和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对辖区拖拉机驾驶员普遍开展了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高了农机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全州共组织拖拉机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活动416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32520人(次)。
2、认真抓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农机监理部门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机经营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二是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进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三是在乡村公路及公路沿线村庄、集市街天醒目的地方悬挂、粘贴宣传标语等进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四是利用集市街天在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开展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咨询日活动,对辖区乡镇进行了一次农机安全知识的巡回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五是抓好农机安全宣传“六个一”教育活动;六是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宣传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字,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培训校。在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期间,全州农机监理部门共出动宣传车542台次、出动农机监理人员3160人次、制作安装永久性警示标牌36块、制作宣传展板40块、喷刷永久性安全宣传标语176条、悬挂宣传横幅192条、粘贴宣传标语3170条、共印发各类宣传材料148600份、发放告知书63200份。
3、加强源头管理,规范农机监理业务。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相关标准核发拖拉机牌证和办理拖拉机各种登记;二是严把拖拉机安全技术检测关,确保拖拉机安全技术性能良好;三是严把拖拉机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关,按规定办理驾驶证许可业务。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隐患。
4、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为依法加强对拖拉机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州各级农机监理部门按照州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从2020年4月初开始至年底在全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及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与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私自拼装改装、长期脱检脱保,以及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长期脱检脱保,准驾车型不符等人员发放告知书,督促参加学驾取证、办理挂牌、参加年检等;三是各县市农机监理站采取“工作重心下沉、工作关口前移,服务基层,服务机手”的方式,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就地挂牌,就地检验签证,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努力提高拖拉机的挂牌率、年检率;四是针对清理排查出来无证驾驶人员较多的乡镇,农机培训站(校)深入乡镇就地办班培训,农机监理部门开展就地考试发证工作,努力提高拖拉机驾驶人的持证率;五是加强路检路查工作力度,加大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私自拼装改装、长期脱检脱保以及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农机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个、严处一个、教育一批、影响一片。在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期间,全州农机监理部门共出动检查车辆2083车次、出动检查人数7893人次、检查农业机械22701台次、排查驾驶操作人员22714人次。排查出一般农机安全生产隐患5479个,整改落实5277起,整改率96%。深入乡镇就地办班培训11期,经考试合格核发拖拉机驾驶证860本。
5、积极推动文明交通进农机驾驶培训学校,在农机驾驶培训学校认真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是设立一个文明交通宣传阵地。全州农机驾驶培训学校在校内设立一个文明交通宣传阵地,宣传阵地设置了1个多媒体播放设备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室、2个固定的交通安全知识橱窗(每季度更新一次),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悬挂交通安全横幅标语等,将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贯穿于驾驶培训全过程,时刻提醒参加培训的人员要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二是讲好一堂文明交通常识课。全州农机驾驶培训学校除要认真落实《拖拉机驾驶人培训教学大纲》,对新训学员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期间,还邀请农机监理等部门人员,讲一堂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交通安全常识课;三是观看一次文明交通宣传片。全州农机驾驶培训学校在科目一考试前,组织学员观看一次文明交通宣传片;四是参与一次交通劝导服务。全州农机驾驶培训学校组织参加培训的学员,在科目四考试前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开展一次文明交通劝导服务。劝导服务活动由各驾驶培训学校向公安交管部门统一申报,由当地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安排到相关的岗亭、路段、服务执勤点等参与文明交通的劝导服务;五是参加一次文明驾驶宣誓仪式。参加农机驾驶培训的学员在通过考试领取驾驶证时,由驾驶培训学校组织新训驾驶人进行一次文明驾驶宣誓仪式,增强新训驾驶人的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6、农机监理部门认真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六个一”活动,把农机安全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仪信;三是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四是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五是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六是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系统内个别单位和行业内个别县文明交通行动迟缓、工作进展不平衡;
2、安全宣传教育经费不足,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
3、安全意识淡薄,山区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农民群众乘座拖拉机的现象在一段时期内难于得到彻底杜绝,宣传、教育、劝导的工作任重道远;
4、农业机械安全性能低,农业机械的科技含量普遍不高,与国际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不少机械安全性能达不到国家安全标准,潜藏着巨大事故隐患;
5、文明交通行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文明交通习惯的养成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文明交通行动实施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
五、下步工作计划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农机监理人员的行政行为;
2、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3、建立健全州、县、乡、村4级拖拉机及驾驶员管理台帐,按照“户籍化”管理要求,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及时掌握辖区内拖拉机及驾驶员变化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农机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5、加大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6、继续做好文明交通行动推进实施阶段和总结提高阶段的工作,积极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等活动,及时总结“文明交通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个人,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确保文明交通行动取得实效。
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总结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和谐为总体要求,树立“以人为本”与“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依法严管,标本兼治,把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关口,全面提升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继续抓好“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通过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路面执勤执法,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通过整治,使全区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比去年同期下降10%以上,确保年辖区道路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方法步骤
1、组织准备阶段(月日月15日)
组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有关会议,做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2、整治实施阶段(月16日至10月31日)
为确保今年“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确定月、月、9月三个月为集中整治月。一要注重集中整治,由交警大队牵头,组织交通、农机、乡镇等单位联合执法,采取固点设点和随机设点等结合的灵活机动的办法,对各种违法车辆进行综合执法,对超载、超速、酒后驾车、非法营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4月、5月、9日集中整治期间,每周联合执法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形成高压整治态势。二要注重日常工作,除开展集中整治月外,其它时间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实际,坚持部门认真履职,依法制止和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车辆,必要时,可随时集中联合行动,做到集中打击与部门日常执法管理有机结合,确保全年全区道路保持安全畅通有序。各职能部门要注重节假时期间的安全监管,加强执法,保证节日期间的安全。重点整治:
(1)加强事故多发地段、时段的路面监控,严格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源头管理,严禁超载车辆出站,加大对城区、城乡结合部违章占道和集镇店外店的清障工作,加大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3)加强村道安全管理,清除农村村道路面,路沿堆放沙石、杂物等,保持村道清洁畅通。
(4)加强施工工地车辆管理,禁止无牌无证车辆参与工地运输,禁止工地车辆违法载人;
(5)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进一步认真排查整治各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和村道口减速带设置工作,在主要道路叉口和事故多发地段增设灯控设施和安全警示灯,以减少各种交通事故发生。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乡镇、部门要认真总结整治经验、提出整治工作中的措施和建议,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使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畅通有序、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使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质的飞跃。12月开始,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将对各乡镇、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批评教育,对整治期间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措施
1、严格路面监控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牵头组织查处路面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查车辆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法营运和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1)严查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交警要充分利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合理设立测速点,加大对夜间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超速违法行为管控力度。严格执行违法信息异地转递制度,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为查纠一起、转递一起,严禁只罚款不转递。集中整治期间,超速80%以上的,依法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
(2)严查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交通交警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把好出站点,确保客车出站不超员,坚持对7座以上车辆逐一核载人数并做好登记,严把客车严重超员。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以及倒运超员乘客规避检查行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处罚。
(3)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组织力量开展统一行动,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做好取证工作,依法拘留。要邀请新闻媒体随警采访,及时报道严查酒后驾驶整治行动,加大震慑力度;
(4)严查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对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时段、路段,加大巡逻密度。发现疲劳驾驶行为,要通过报警器、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员注意,情况严重的,要将其引至安全地带,责令驾驶人休息,消除疲劳状态;
(5)严查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载客的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的,给予治安拘留;
(6)严查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的违法行为。对三轮摩托车、手扶拖拉机、健全人利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从事非法营运,一经查获,给予查扣销毁。
(7)严查施工工地、学校等车辆安全状况,对无牌无证或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车辆要立即采取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2、加强路面隐患排查工作。各相关部门、乡镇要继续深化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事故多发点段,要结合“安保工程”实施,根据各自的责任,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及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实行村级属地管理,组织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和镇所属相关部门对所辖村道组织一次全面的清障行动,主要以清理路障保持村道畅通整治为重点,达到路肩外2米范围内不得推放任何物品,保持路面整治,对村道内发生交通事故,镇包片领导要派出所包片民警及时界入,切实负起责任,妥善处理,确保安定稳定。重要村道交通安全标志得到完善。
4、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通过综合整治,达到省道、县道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进一完善,城区信号灯、交通标志、人行横道线等设施齐全,县乡道路通行安全条件得到改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与“平安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突出重点,认真谋划,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务必实现全年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明显下降,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加强对此次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2、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人员召集和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相关部门、乡镇要紧密配合,明确职责。
(1)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对路面的巡查,对各种违法车辆的查处;负责县道以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县道以上路面交叉口灯控及路面安全警示示灯的设置;负责对校车监管;负责施工工地车辆的监管;
(2)交通局:配合交警大队开展路面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有关的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负责客运、货运(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安监局:负责对本次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农机总站:负责牵头对道路外农用拖拉机的整治,配合交警对上道路农用拖拉机的巡查和执法;
(5)建设局:配合交警查处工地施工的违法车辆,负责对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
(6)教育局:负责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育计划,作为学生操行评语内容,培养小学生从小遵守交通秩序。负责配合交警对校车安全监督管理;
(7)残联:负责对残疾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配合交警部门对残疾人使用代步车参与非法营运的执法;
(8)公路分局:负责县道以上道路的隐患排除,负责路面标志标线设置,路障清理和卫生保洁;
(9)城市执法六大队:负责市区慢车道、人行道的摆摊设点治理,配合交警做好车辆有序停靠的管理;
(10)宣传部:负责指导交通安全整治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正面引导、典型警示,为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1)司法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
(12)乡镇: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由乡镇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区交通整治执法部门认真开展整治工作,乡镇、村要全面开展乡道、村道交通路障清理,对所有乡村道路面及路沿外2米范围内的路障(含沙、土、石杂物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达到路面清洁畅通安全。
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总结范文5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严监管、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为主线,以“注重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深化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查处和纠正船舶违法违章行为,规范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上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排查、清理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摸清辖区管理薄弱环节,明确行业管理职责及责任,确保安全管理不留死角,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创新监管方式,夯实安全基础,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省政府、州政府安全目标任务。
为保证水上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序开展,成立县水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孔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冯时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教育局等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联系电话::6212210,13985098469;联系人:冯时富(县交通局地方海事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督查组:
第一督查组:
组 长:张 甲 县农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冯时富 县交通局地方海事处处长
成 员:从安监、公安、交通、水务、农业、供电等部门抽人组成,负责开展渔船、养殖网箱、水上休闲垂钓棚(含网箱上管理棚)等整治督查检查。
第二督查组:
组 长:孔祥华 县交通局副局长
副组长:潘和华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从安监、公安、交通、文体广电旅游局、市监、工科等部门抽人组成,负责开展客货运输船舶、乡镇渡口渡船、乡镇自用船舶、水上餐饮、加油站点等整治督查检查。
(一)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要突出渔船、养殖网箱、水上休闲垂钓棚(含养殖网箱上的管理棚)、客货运输船舶、乡镇渡口渡船、乡镇自用船等重点船舶、水上设施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明确管理职责,开展“打非治违”,消除事故隐患。
(二)主要内容
1.渔船、养殖网箱、水上休闲垂钓棚(含养殖网箱上的管理棚)整治
渔政部门负责渔船、养殖网箱、航道水域外水上休闲垂钓棚的行业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航道水域内水上休闲垂钓棚的管理。整治工作由渔政管理部门牵头,安监、交通(海事)、公安等部门配合,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打击渔业船舶非法从事水上运输行为、渔船无证作业行为、非法捕捞行为;按照水产养殖
规划商交通(海事航务航道)部门划定水产养殖区,清理取缔非法设置及碍航的网箱网具;对水上休闲垂钓棚(含养殖网箱上的管理棚)进行检丈登记发证;加强渔业港口水域安全管理等。2.客货运输船舶、乡镇渡口渡船、乡镇自用船舶整治
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安监、公安、水务、市监、文体广电旅游、工科等部门配合,负责清理整治打击水路运输市场非法违法违规规章行为,做好水运企业及港口码头源头安全管理等。重点查处自用船、渔船、货船等非客船非法载客航行,客、货运输船舶的违法超员超载、人畜混载航行;低质量船舶无证航行、违规运输危货行为;船舶未持有有效证书、配员不足航行行为;夜航、超禁(航)水位、恶劣气候等冒险航行行为;私设渡口渡运的行为;企业(业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从事水上超市、水上餐厅等的水上设施进行检验登记发证。对非法从事船舶、水上设施建造的厂(点),由市监局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8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4月20日。制定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发动,主要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整治要求、整治对象等。各涉水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于4月20日前将整治实施方案报县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开展整治阶段。4月21日起至7月31日。对清理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发证,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技术条件的予以取缔。
(三)总结提高阶段。从8月1日至31日。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查找不足并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将整治内容纳入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全县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
各涉水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制定细化本辖区本行业整治方案,明确部门工作任务、职责及措施。交通(海事)、安监、公安、市监、农业(渔政)、水务、文体广电旅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整治结束后要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将整治内容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形成水上安全监管机制常态化,保障库区水域各种安全要素“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确保全县水上安全的持续稳定。
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总结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道路交通安全和学校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核心,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学生、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目标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县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集中排查整治,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道路交通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教师、学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从根本上消除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整治重点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8号)、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电[]400号)、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教明电[]3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传[]225号)、《关于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字[]136号)、《关于转发奋战一百天防事故保畅通促和谐集中统一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传[]173号)等一系列有关规定和要求,迅速采取行动,对全县所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处无运营资质、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货混装、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况不合格、租赁非载客汽车及非法改装、改型载客汽车、“黑校车”、“黑出租车”,以及用货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摩的”等其他车辆非法搭载学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四、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县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门在以前工作基础上,要再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迅速摸清辖区学生乘车情况和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状况,逐校、逐学生掌握实际需求情况,特别是家长自租、合租以及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的具体情况,全面摸清接送学生车辆的底数,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大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的治理力度,排除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学生车辆,要立即停用,严禁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接送学生,严厉查处车辆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违法行为。各级各类学校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没有营运资质、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他可能危害交通安全情况的,要及时向教育、公安部门报告。
(二)严格规范车辆管理。县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严格准入条件和资质审批,坚决取缔无资质、不合格、不达标的接送学生车辆。县教育局、公安、交通等部门督促学校和幼儿园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学校和幼儿园主要责任人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交通安全员,严格落实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各项监管措施。县公安、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强驾驶人资格审查和教育管理,严查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严查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违规驾驶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学生上下学高峰重点路段交通秩序的管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县交通局要加大对运营车辆的管理力度,配合教育部门建立家长自租、合租运营车辆的登记、备案、检查等全程监管机制,特别要加强节假日、寒暑假、出游及极端特殊天气等载乘学生运营车辆的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因此次集中整治和日常确需接送学生的车辆不足问题,县交通局要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协调联动”的原则,对现有车辆资源合理调配使用,确保满足学生上下学的需要。同时由县交通局牵头,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借鉴先进经验、用足用好政策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整合车辆资源、为学生提供交通保障的意见。一方面,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切实用好存量。坚持“学生优先、儿童优先”的原则,统筹整合县城公交、客运等车辆资源,方便学生上下学;另一方面,加紧制定相关规定,努力促进增量。严格校车安全标准和准入制度,积极探索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足接送学生的需要。
(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县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要共同努力,建立交通安全常态化宣传机制,通过采取广播电视、网络报纸、课堂教育、板报橱窗、设置警示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做好提供服务和接受服务两方面人群的安全教育工作。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深入到各学校、幼儿园,利用交通安全宣传画、交通事故图片画、交通安全征文和小手拉大手等形式,不断增强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做到不乘坐超员和非法营运的车辆,并及时主动向公安、教育部门举报。县教育局要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方便学生阅读的“交通安全卡”,真正使道路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同时,县交通、住建等部门要在学校门口增设斑马线、缓速牌、车辆禁行等安全标志,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年月日至日)。规范完善学校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县公安局要做好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排查,会同县教育局深入全县各学校、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清理排查。严格按照《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审查驾驶人的资质,建立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档案信息,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准上路。建立校车违法抄告制度,县公安局制作《交通违法行为转递通知书》,对于超员超速行驶的接送学生车辆,检验不合格或车辆在近期内连续发生交通事故的,强制驾驶人停车进行整顿,从源头上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至2012年月日)。建立部门间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联动机制,采取边治理、边宣传教育的方式,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一是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县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相互协调配合,开展集中行动。县教育局要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和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从源头上把好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关,消除事故隐患。学校聘用驾驶员要在及时报告县教育、交通和公安等部门后,经机动车检验合格和驾驶员培训合格后方准上路。县公安局要积极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对有不符合驾驶接送学生车辆规定的、无牌无证、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一律禁止其驾驶学生接送车辆。重点加强对通行路段的管控力度,预防交通拥堵,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交通安全。加大对乡镇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县交通局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对接送学生的超员卸载车辆提供必需的运输保障,确保学生正常上学。
二是提供接送学生车辆保障措施。对于符合营运条件、车辆检验合格的接送学生车辆,由县教育、公安等部门核发“接送学生车辆专用证”,车辆统一“专用车”颜色,公安部门在车辆疏导中,要按照“接送学生车辆与公交车同等优先”原则,优先放行专用车辆,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
三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每月的8日、18日、28日为全县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行动日重点治理无营运资质、无牌无证、超员、三轮车接送学生、私自改装车型等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月日至31日)。对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巩固成果,研究制定接送学生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保障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兴隆县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史连富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三个部门抽调,全面负责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效果。
(二)加强宣传教育。县广播电视、宣传等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次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统一宣传口径,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主要措施,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要结合“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各学校要开展“争做文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评选活动,培树表彰一批文明安全驾驶人,带动接送学生驾驶人整体素质的提升。县公安、交通部门对两次以上违法的客运车辆,要组织违法驾驶人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