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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
一、作业任务和补助资金
根据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及任务清单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乡镇办申请的深松整地作业需求、气候特点、农机合作社等基础条件,按照“区域集中、项目整合、资金捆绑、技术集成”的原则,确定在全区11个乡镇办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任务4万亩。
二、实施区域、作业模式和质量
实施区域:在适宜深松作业的耕地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区作业地块应尽量集中连片,实行整乡整村推进。
作业模式:根据本地的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和机具配置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深松整地作业模式,包括单一深松和复式联合作业。
作业质量:深松应打破犁底层,深度≥25厘米,相邻两铲间距≤2.5倍的深松深度。作业后的地块要达到田面平整,沟间距均匀,没有漏耕,深浅一致。
三、补助原则、对象和标准
补助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智能监控、人工抽检;完善机制、市场运作;定额补助、先干后补;公开公正、严格监督。
补助对象:全区内自愿承担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的农机服务组织。
补助标准:每亩补助30元。
四、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领导组,对项目实施负全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领导组要做好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争取增加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保障农机深松工作经费,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机中心。
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计划任务、组织发动、资金兑付、核查验收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和补助程序
(一)落实作业任务
区农机发展中心根据各乡镇办申请情况,确定深松作业区域和作业任务,并组织乡镇、村选定农机合作社(应符合以下要求:1、参与深松补助作业的机具必须安装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终端,所选远程监测终端设备性能及监控系统数据处理平台应符合《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1-2017);2、机车、驾驶操作人员必须证、照等手续齐全;3、农机合作社应积极配合区农机发展中心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区农机发展中心组织的各项培训等活动),签订作业合同。
(二)开展作业服务
农机合作社按照作业合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技术规范按时完成作业任务。如不能按时完成作业任务,区农机中心将根据各乡镇办申请和农机作业进度等情况及时做出调整,以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三)检查验收
1、远程监测:作业期间,由乡镇办农机负责人和村委会负责人通过实地查看等方式,确保机车在项目实施区域内作业。区农机中心作业期间加强巡回技术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作业期间遇到的问题。深松作业完成后按照监控系统导出的监测明细,形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监测记录表》(附件2),由机手、乡镇办农机负责人和村委会负责人三方签字确认,村委会盖章后,通过部门公示栏或电视、政务网站等方式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农机发展中心。
2、人工核查:如因远程监控系统技术故障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监测明细、农机服务组织对远程监测结果有异议、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发现机手深松作业时有不规范行为影响了远程监测结果等,将由乡镇办农机负责人或村委会负责人,逐户、逐地块核实深松整地作业面积和质量,确认面积准确、质量合格后,填写《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记录表》(附件3),农户、作业机手和核实人员三方签字,并对实施作业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村委会汇总作业记录表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公章,由乡镇办汇总上报区农机发展中心。
(四)形成补助明细
区农机发展中心对公示无异议后的作业面积进行抽查验收,抽查面积不少于作业面积的10%。验收结束后,形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4)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附件5)。区农机中心将《补助资金明细表》报送区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及时兑付给承担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
六、实施进度
(一)2020年9月20日,下达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实施地点和作业任务。
(二)2020年9月20日~11月1日,签订作业合同,开展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深松作业,巡查作业质量及进度。
(三)2020年11月1日~11月15日,把监测明细、《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监测记录表》或《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记录表》上报到区农机发展中心。
(四)2020年11月15日~12月20日,抽查验收、形成补助明细,将《补助资金明细表》报送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及时兑付给承担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机具保障
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扶持发展大型拖拉机和深松机械,保证深松整地作业需要。要充分发挥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的作用,强化大型拖拉机和深松机的合理调度,争取成方连片作业,整乡整村推进。要加强对机手的职业道德教育,鼓励有能力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优先为贫困农户开展深松作业,或为贫困农户减免部分作业费用,助力产业扶贫。
(二)加强技术指导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通过举办农机深松现场演示观摩会,广泛宣传深松作业的重要意义,提高农民群众开展深松作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作业期间巡回技术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作业期间遇到的问题。协调终端设备服务商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的设备安装、调试、检修水平,切实做好智能监测平台的维护和终端设备检修服务工作,确保作业数据及时、准确、可靠上传。
(三)加强资金监管
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强化档案管理。要加强补助资金兑付环节的风险防控,杜绝弄虚作假、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对实名投诉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确保惠农资金实实在在的服务于农民。
农机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2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2020年省上安排我县农机购置项目资金455万元,其中:国补资金40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55万元。按照省州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全面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全年共完成录入申请870户1045台,申请录入中央补贴资金302.778万元,分八批次兑付资金358.548万元,其中兑付中央补贴资金303.548万元、省级补贴资金55万元,兑付率为78.80%(第七批次补贴资金13.561万元和报废补贴资金0.77万元正在核验兑付当中)。共购置动力机械60台;耕整地机械203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1台;收获后处理机械180台;收获机械15台;田间管理机114台;畜牧机械469台;种植施肥机械3台,带动农民投入资金达815.31万元。完成报废农机具4台,完成报废补贴资金7700元;完成河湟等7家合作社装备提升机具购置任务,现已投入使用。实行“一站式”服务,加强补贴机具全程监管,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确保了适宜我县购置的农业机械应补尽补。2020年结转中央补贴资金96.452万元,在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优先使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持续实施,优化了我县农机装备结构,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升了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导地位。农机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要求,坚持“五项制度”、“八个不得”, 切实做到了四个到位:即贯彻会议精神到位、宣传动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便民服务到位;实现了五个结合: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与设施农业建设相结合、与畜牧养殖业相结合、与农业产业扶贫相结合、与粮改饲推广工作相结合、与培育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相结合,农机购置补贴为全县脱贫功坚和乡村振兴中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实施。一是成立了以县上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25个乡(镇)长为成员的县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二是根据省州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开展。三是制定下发了《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防范管理风险。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为确保购机补贴政策正确实施,集中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公告等形式,宣传农机补贴政策,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材料2万多份。并利用逢集日、“三夏”、“三秋”下乡、各类农机工作会议、农机安全宣传月等活动进行广泛有效的宣传,同时加强农机补贴手机APP的宣传推广工作,农户使用农机购置补贴APP申请和审核工作正常运行。通过宣传,农机补贴政策在我县已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规范申请程序。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我中心严格按照补贴申请程序,积极引导购机群众在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目录中自主选型,购机后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一折通、发票及相关手续到政务大厅便民窗口申请补贴,经工作人员审查申请资料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申报,并现场打印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
(四)强化监管,严防疏漏。为强化对农机补贴工作的监督管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强化对农机经销商的监管。重点监督经销商在农机补贴政策宣传上不能误导,售机价格上不能抬高,机具质量、售后服务必须保障。我们采取调查、回访、抽查等方法,监督经销商在政策宣传、机具售价、售后服务上不出偏差;二是强化对农机补贴项目的监管。规范农机补贴程序,完善农机补贴资料,做到见机见人、人机一致、机具型号一致,确保农机补贴程序及标准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三是强化对农机补贴机具的监管。严格审查审核购机人身份和有效证件,防止利用农民身份套取补贴资金,并明确规定补贴机具在两年内不得转卖,两年内随机抽查,如发现不实,要追回补贴资金。
(五)严格核查机制,及时兑付资金。为确保农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让农民群众及时领到补贴资金。核查工作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乡制度,做到“三见五查”,“三见”即见人、见机、见票;“五查”即:一查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规定;二查购机人与补贴指标申领人是否一致;三查所购机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是否与《补贴机具核查花名册》一致;四查所购机具是否有永久性铭牌;五查所购机具的使用情况,入户核查全覆盖。今年我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先后6批次对补贴机具进行入户核查,做到了“三见五查”,入户核查率达到100%。同时,坚持“机具核查一批、资金兑付一批”的原则,核查审核无误后,分8批次进行资金兑付,按时完成了省厅要求的资金结算进度。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质量投诉、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力度;
2、部分生产企业没有及时在农机补贴系统上传补贴机具信息,导致农户申请办理补贴时无法录入系统,影响办事效率。
3、农机合作社入社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总体规模小;缺乏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由于农民文化水平比较低、视野狭窄,缺乏经营管理和开拓市场的能力;
4、从事农机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尤其缺乏中、青年人农机专业技术人才,导致农机合作社社员平均年龄较大大,朝气不足。
5、在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有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有免审功能,不用审核人员在系统内审核直接到公示,有审核错误的现象发生。
四、意见及建议
1、指定专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质量投诉、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及时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售后服务。
2、建议省厅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及时在农机补贴系统上传补贴机具信息,提高农机补贴工作的办结率。
3、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及管理层人员的培训,规范合作社软件资料,提高合作社运作水平。
4、进一步加大合作社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机合作社作用的认知度,抓好农业生产的全程机械化。
5、建议取消有牌证补贴机具的免审功能,系统内进行人工审核,发现错误及时更正。
五、措施及办法
1、多措并举,广泛宣传政策。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机补贴政策的知晓率,充分发挥乡镇农机站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农机补贴申请的初审工作,积极引导购机户按照补贴政策程序提交申请,切实保障农民群众享受农机补贴的合法权益,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大合作社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机合作社作用的认知度,抓好农业生产的全程机械化。
2、完善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策文件、业务知识、办事流程、规章制度等内容的业务培训,强化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建立政策咨询服务、申报受理登记、申请录入统计、机具入户核实等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农机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3
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平市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乐平市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平市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和农业生产托管两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1 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0〕71号)等文件要求,今年将下达我市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及2020年后追加的100万元,补助资金共计300万元。现结合我市当前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情况,特制订乐平市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地促进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发展。一是围绕粮食生产,坚持服务小农户,带动小农户发展,把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二是扶持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三是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逐渐形成我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全市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1.补助关键环节和实施内容。为全面提高全市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切实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按照“覆盖全程、综合配套、能力提升”和农户迫切的要求,今年我市重点选择水稻生产的机防(即水稻病虫害机械统防统治,下同)重要生产环节为社会化服务的实施内容。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水稻机防面积30万亩,补助资金300万元,该项目涉及本市19个乡(镇)、街道和农科园。
2.补助标准:水稻机防按照服务合同实际完成作业量进行补助,标准为每季每亩每次补助10元。为达到农民受益与扶持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双重目的,承接主体在收取费用时要尽可能地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
3.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进度安排:
(1)2021年2月底前,制定方案,公示项目内容和组织实施方式;
(2)2021年3月底前,完成公开招投标及择优遴选、确定托管服务承接主体;
(3)2021年4月至2021年10月,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承接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合同并开展服务;
(4)2021年11月,各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申报服务面积和质量,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核实验收,并予以公示,公示无误后由市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
(5)2021年12月,进行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
(二)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标准
承接农业生产托管的主体是指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化承接主体。
1.遴选范围
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公司等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扶持本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等本地企业。
2.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二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其中承接机防服务的具备一定的机动植保无人机;
(3)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同意购买并安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3.报名时间及携带材料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开始报名(具体报名以公告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三证一户”(即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账号)原件及复印件、全体成员名单(以注册登记为准)、农机具证明材料。
(三)优选服务组织
机防承接主体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前六名,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承接主体单位,每个承接主体承担项目任务50万元。
(四)监督项目实施
1.确定后的承接主体必须要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取消其资格。
2.承接水稻机防项目的承接主体单日作业量须达到250亩以上,单季作业面积1000亩以上。
3.承接主体用于项目的作业农机必须安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实现作业状态的实时监测、作业面积实时统计及分析、作业实时轨迹传输,监测设备能向农机作业远程监测平台发送上述数据和图片信息,且能与市社会化服务项目公共平台链接。
4.实行双层合同管理,即市农业农村局要与承接主体签订承接服务合同,承接主体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时,承接主体须按合同约定完成作业量,并填写服务作业登记表,同时对每个服务作业点用相机或手机照相并存入电子图片档案。
5.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经管站要主动指导并做好协调工作,做好承接主体与当地服务对象的项目前期衔接、组织实施与实时监管等工作。
(五)检查验收
1.乡(镇)作业核实
承接主体每季服务作业完成后,要对作业完成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经管站对承接主体的服务地点、实际作业面积等情况逐村进行抽查核实,抽查核实面积不少于作业总面积的20%,抽查可以采取电话抽查或实地抽查方式进行。
2.市级组织验收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乐平市农业生产托管机插项目实际作业量乡(镇)核实表”后,成立“乐平市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验收组”,组织成员单位及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采取网络监测记录、档案检查、实地抽查和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服务面积逐村进行抽查核实,每个村核查面积不少于作业面积的20%。根据验收结果,核定承接主体作业量及拟补助资金,核定作业量原则上以网络监测面积为主,通过乐平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兑付补助资金
公示无异议后,各承接主体填写《乐平市农业生产托管作业补助资金结算表》,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同意后,由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市农业农村局,再由市农业农村局通过法人账户直接拨付给承接主体。项目补助资金实行先验收后补助的原则。
承接主体按服务合同实际完成的作业量不包括对市外提供服务、承接主体为自己提供服务的作业量,以及承接主体之间互相提供的服务、省外提供服务的作业量。
(七)绩效评价
当年项目实施结束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包括绩效目标、效果分析等内容。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乐平市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朱小平、市财政局局长彭建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放市农业农村局办公,由洪海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全市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
(二)经费保障
为了保障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顺利完成,市财政对项目工作予以经费保障,主要用于项目宣传、培训、监督检查、项目验收及资料整理等。
(三)项目管理
要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细化补贴标准、补贴程序、验收考核办法,制订各类服务的基本规程,统一服务合同格式,统一制作服务作业登记表、试点补助资金公示表以及资金结算表等,做好档案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要积极推动项目公示制,将确定列入补助范围的服务组织进行公示,项目完成后,在作业地进行补助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服务对象名单及联系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地点、作业任务、拟补助金额等内容。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承接主体的指导,为承接主体提供技术服务,严格按照操作和生产防控要求实施。项目结束后,市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和总结材料报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景德镇市财政局。要规范资金核算,项目资金要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市财政局要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承接主体资金使用的指导,规范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并建立服务台帐,做好资料收集和存档工作,以备检查验收。要加强资金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公开、公正、公平,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一经发现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情况,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承接主体采取造假行为骗取补助资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并在5年内不得申请和享受财政支农补助项目。
(三)信息宣传
农机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4
关键词 水稻;标准化育秧;保障措施;成效;建议;安徽泾县
中图分类号 S5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13-0068-01
为有效突破机插育秧环节技术瓶颈,发展机插秧,提升农业机械化程度,根据省市部门要求,泾县从2012年开始,在琴溪镇的绿野水稻专业合作社等进行示范,围绕政策扶持,进行大户示范、科学管理、强化指导。通过近3年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琴溪镇及泾县的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1 建设规模
1.1 建设数量
经申报单位申请、资格审查、实地考察论证、专家组评审等程序,2012―2014年择优确定了在琴溪镇绿野水稻专业合作社等8家水稻种植专业合作进行示范,确定为水稻标准化育秧建设单位。全县共建标准化育秧示范点8个,其中有2个在琴溪镇,占全县的1/4。
1.2 建设内容
泾县育秧工厂严格按照省农委的方案要求进行建设。8个育秧示范单位配置播种流水线18套、碎土机6台、硬盘12万张、建设钢架大棚60 000 m2、轻钢板房播种车间8间2 500 m2、水泥场地3 000 m2。
1.3 育秧规模
建设的育秧工厂育秧均能满足大田机插面积133.33 hm2以上、8个育秧工厂满足机插秧面积1 600 hm2以上。
2 操作程序
2.1 制定方案
根据省农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泾县实际,及时制定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实施方案,上报省农委、省财政厅。8个育秧工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各自育秧工厂的实施方案。
2.2 多方联动
经单位申请、资格审查、实地考察、专家组评审等程序,综合评比后择优确定了8家扶持建设单位,农技中心分别与各项目实施点签订了《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合同书》。
2.3 合格扶持
项目建设期间,按照督查制度的要求,县农委在项目实施期间会同财政、农机等部门,对育秧工厂进行多次督促、检查、指导。根据检查结果、结合合同内容,对验收合格的育秧工厂实行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
3 保障措施
3.1 组织保障
为加强水稻工厂化育秧工作的组织领导、技术指导、督查、验收,泾县成立了相应的组织,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如泾政办秘[2013]23号文成立了粮油高产创建活动领导组,分管县长为组长。泾农技字[2012]1号成立了水稻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小组;泾农[2012]28号文成立了作领导组和技术指导组;泾农[2012]94号文成立了督查组;泾农[2012]95号文成立育秧工作验收组。琴溪镇也成立了相关组织。
3.2 资金保障
一是育秧工厂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二是整合测土配方施肥、病虫综合防控等项目,捆绑实施、叠加倍增,多方位为育秧工厂项目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3.3 宣传保障
按照方案要求,每个育秧工厂都树立了育秧工厂标牌,张贴宣传标语,共制作标牌20个、宣传标语20条。
根据项目实施进程,利用泾县电视台《走进农家》栏目、宣城电视台《5280》栏目、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琴溪等乡镇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动态,积极营造环境氛围,提高育秧工厂的知晓度。
4 建设成效
4.1 推广机插
2012―2014年,泾县共建育秧工厂8座,每个育秧工厂育秧满足大田移栽面积133.33 hm2以上,有力地带动了泾县机插秧的发展。育秧工厂的建设,辐射带动该县机插秧跳跃式发展,琴溪镇机插秧面积由4 hm2发展到333.33 hm2以上,全县机插秧面积由以前的不足333.33 hm2发展到1 600 hm2以上。
4.2 拓展服务
泾县机插秧基本为标准化育秧工厂育秧,秧苗素质较传统机插秧育秧大大提高;同时绿野等合作社与农户签订订单,进行代育、代插及“四代一管”服务,为大面积“四代一管”服务摸索经验,为泾县现代农业、规模化种植发展奠定基础。
4.3 经济效益
工厂化育秧节本增效、机插秧增产增收。按增产5%、同时节约人工、种子、肥料等,节本增收1 500元/hm2以上。按照1 333.33 hm2机插秧面积,全县每年增收逾200万元,经济效益显著。琴溪镇马鞍村有种植大棚蔬菜的传统,农闲时育秧大棚正好综合利用进行蔬菜生产等,创造新的效益。
5 工作建议
通过3年的育秧工厂建设、运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一些问题也显现出来,需要加以重视,以利育秧工厂的顺利运行。
5.1 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引导
种植大户土地难以集中连片流转等问题,需职能部门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引导,解决规模化种植土地流转环节问题[1-2]。
5.2 建议省市级加强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现场会学习等
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是一项新技术,操作中因农机、农艺等技术环节失误,出现烂芽、烂秧、土壤湿度过大等问题。技术人员理论知识、实践经验需加强。只有技术人员自己先学好,才能当好“二传手”。
5.3 加大机械设备及农资补贴
建设内容中钢构大棚建设面积过大、投入高[3]。建议缩减大棚面积,将资金更多地投放到机械设备和农资补贴等方面。
5.4 出台营养基质育秧等相关补助政策
标准化育秧所用营养土量大,耕田挖土难以为继。泾县尝试引进营养基质育秧,但增加了育秧成本;建议能像江苏等省份学习,出台营养基质育秧等相关补助政策;给予育秧基质工厂良好环境发展,促使育秧工厂的良性发展[4]。
6 结语
机械化种植是现代农业的必然趋势;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是新生事物,破解了机插育秧环节技术瓶颈,提高了水稻种植机械化程度。应针对育秧工厂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加以重视、解决,使育秧工厂建设一个、带动一片,加快现代农业的前进步伐。
7 参考文献
[1] 詹中华.安徽省机插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1(9):104-105.
[2] 吴正贵,吴建国,杨云娣.机插水稻工厂化标准化多层育秧实践[J].江苏农业科学,2011(6):123-125.
农机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5
一、充分认识粮食高产创建的重要意义
我市人多地少,粮食产需缺口大,粮地矛盾突出。要保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依靠科技、提高单产的路子。粮食高产创建是依靠科技、提高单产的有效途径,它是集高产优质良种、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及优质高效投入品于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活动。通过高产创建,能够实现统一品种、统一技术,实现良种良法配套,最大限度发挥品种和技术在产品、品质、抗性等方面的生产潜力,实现高产、优质、高效。各地要把高产创建作为确保粮食稳定发展的中心工作,作为科技兴粮的关键举措,作为行政推动的重要抓手,促进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根据我市粮食生产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突出主要粮食作物和优势产区,兼顾其他,依靠科技进步,主攻单产,提高品质,节本增效;通过高产创建,树立典型,示范展示,辐射带动,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目标任务:在全面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抓好20个水稻生产高产示范片和500个水稻高产示范户建设。通过三年的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力争水稻单产比项目实施前三年平均增5%左右,示范镇水稻单产比项目实施前三年平均增8%左右。力争实现全市单季稻亩产500公斤;高产创建核心示范方平均亩产早稻500公斤以上,单季晚稻700公斤以上,连作晚稻550公斤以上;高产示范户水稻亩产比非示范户增产10%以上。
三、实施内容
重点放在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稳定粮食面积,依靠科技、主攻单产、优化品质和降本增效上。
1、加强耕地保护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开展对标准农田特别是新建标准农田的培肥改良,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和地力。通过扩种绿肥、秸秆还田等措施,实行工程措施和农艺措施相结合,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增加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面积。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水利设施做到灌排自如,农用电网配套齐全。
2、示范推广优良品种。与良种补贴相结合,大力示范推广适合当地的主导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
3、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单产和效益。粮食高产创建要坚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节本增效、高产优质的原则,实现良田良制、良种良法、农机农艺的有机结合。水稻重点推广抛秧技术、直播技术、旱育秧技术、强化栽培技术、单季晚稻“五改”技术、稻鸭共育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水稻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等。
4、大力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和高产示范户活动,扩大示范辐射作用。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科技兴粮为支撑,坚持产量与品质并重,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方建设。加强对示范方内农户的技术培训,做到每个方都有农技人员蹲点指导,全面实行育秧、机耕、测土配方施肥、水浆管理等重要农艺措施的统一,努力提高示范方的产量,开展高产竞赛活动。此外,全面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户活动,在水稻面积100亩以上的村、选择1个种田水平高、科技接受能力强的农户作为水稻高产示范户,并采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示范户向周边农户传授技术,扩大示范辐射作用。
5、加强病虫害防控。坚持“绿色植保、公共植保”的工作理念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强化重大病虫草鼠害防控工作,切实减少粮食生产生物灾害损失。要及时监测病虫害发生动态,加强预测预报,科学制定综合防治方案,组装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技术措施,开展统防统治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要加强农药市场整治与高毒农药削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6、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围绕测土、配方、配肥、供肥和施肥等基本内容,为示范区技术指导人员及农民确定施肥数量、选择肥料品种、施肥时期和改进施肥方法等提供技术服务,解决农民施肥用肥问题,提高肥料利用率和施肥效果。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做好对复混肥料、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料进行质量监督抽查,确保肥料质量。
7、加快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提高劳动效率,减轻劳动强度。积极发展以水稻机耕、机播(插),机收、秸秆还田、烘干等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农机大户和服务组织,鼓励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广泛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8、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和粮食生产合作化经营、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努力提高规模效益和经营水平。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使粮田向种粮能手集中,发展规模种粮。鼓励种粮大户向周边农户提供代育、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服务;鼓励种粮大户创建品牌,开展粮食产后加工、销售,延长产业链,提高经营水平。大力组建粮食生产合作社、粮食生产专业服务组织,提高农民组织程度、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和产业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种粮效益。
四、主要工作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实行市、镇、村三级联创,市农业局成立实施小组,分管局长任组长,成员由粮油、植保及各镇(街道)农技站长组成,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及组织实施。
2、制订方案,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重点是确定农田建设计划,粮食面积、产量指标,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计划、示范面积和地点,技术培训计划,粮食生产合作社和专业服务组织的组建计划等。
3、切实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粮食生产技术培训。示范方和高产示范户要直接培训到农户,从而提高技术的到位率。
农机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6
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以来,当雄县农业农村局积极抓好各项本职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牧业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当雄县总户数10172户,总人数50474人,其中牧业总户数9919户,总人数49683人。截止第三季度各类牲畜存栏53.8534万头(只、匹),其中,牦牛32.0156万头、绵羊15.7742万只、山羊5.6147万只、马4586匹;牲畜出栏3323(头/只),其中,牦牛2394头、绵羊798只、山羊131只;幼畜出生74818(头/只/匹);幼畜成活74257(头/只/匹),成活率99.25%;牲畜死亡8214(头/只/匹),死亡率1.73%;奶产量6789.20(吨);肉产量365.96(吨);山羊绒产量4.55(吨);皮张3761(张)。第二季度当雄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835元,增速为10.1%(国家统计局拉萨市调查队反馈数据)。
二、重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大力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截止2020年6月,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登记的各类农牧民专合作组织共有179家,注册资金共计19.65亿元,成员人数1806人,带动农户3473人,带动贫困1358人。2017年至2019年当雄县共计10家合作社被授予“拉萨市级示范社”称号,获得奖励资金为50万元。2019年10家合作社被评为“2018年度拉萨市两创百家示范专业合作社”称号,奖励资金为50万元;1家合作社获得绩效奖励资金10万元;6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获得自营产品销售实体店扶持资金14.8万元。2020年,根据上级要求,我县已申报8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为“自治区级示范社”、申报5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为“2020年度市级示范社”目前正在审核中。
2、改革步伐扎实迈进。截至目前,一是开展2018、2019年清产核资工作。各乡(镇)在2017年度清产核资工作基础上,开展2018、2019年清产核资工作,现处于报表填报阶段并于5月14日下发《当雄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当政发〔2020〕29号文件,为按时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奠定基础。二是全面开展草场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目前,当曲卡镇当曲、曲登村已解决草场纠纷问题;宁中乡曲才与当曲卡镇曲登村因草场纠纷问题目前正在协调中。三是扎实推进郭庆村牧业改革试点工作。郭庆村通过牦牛入股、草场流转和借资保底形式加入到净土牧场,加快牦牛养殖业发展。截止目前,当雄县郭庆村全村共有牧户274户,其中无畜户和卖断户共计36户,牲畜已入股净土牧场的有158户,入股家庭劳动力共计339人(161人留守放牧,98人外出打工,4人受聘于净土公司,闲置劳动力76人),入股牲畜为1804头,尚未入股的有80户。已实现户均增收66182元,人均增收4135元。郭庆村共流转13万亩草场给净土牧场,每亩以2元标准,年底实现返利26万元。
3、安全监管扎实强化。 一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由局检疫站牵头,组织相关部门、6乡2镇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45余人(次),集中力量检查食品经营店、饮食摊点、食品生产厂家、小作坊130家(次),排点产品 400 余批次。在检查同时,对动物防疫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督促经营者做好索证、索票的管理和规范进货台账。二是推进农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为推进当雄县“三品一标”认证的积极性,由检疫站赴净土牧场和家庭牧场进行“三品一标”工作的指导和宣传,引导我县农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产品认证工作。三是加强检疫电子出证监管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共289张,其中动物A证3证、产品A证204张、动物B证49张、产品B证33张。四是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检疫站联合羊八井公安一级民警设卡检查,严防严控,切实承担起内防外堵的职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对过往运载畜禽及产品车辆的监督检查及消毒工作。出动执法人员57人次,共检查过往车辆1289车次,检查动物 541847万头(只、匹):其中生猪0头、牛1235头、羊26349只、活鸡514263只;冻猪肉8823.4吨、猪副产品684.09吨、冻牛肉8892.03吨、鸡鸭肉378.51吨、鸡鸭副产品595.81吨、羊肉90.96吨,共计消毒运载车辆1289车台。
4、扎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一是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情况。全县春季已完成免疫注射牲畜481421头(只),其中牦牛291708头、黄牛8385头(含社会牲畜)、绵羊129365只、山羊51963只。二是包虫病犬类投药工作开展情况。截止目前,当雄县已完成犬驱虫投药8轮,共计投4.0750万犬只,犬粪无害化处理共61125斤。三是开展防疫物资储备情况完善工作。当雄县兽医站储备药物和器械资金约98万,下发给乡(镇)药物和器械资金约60万。四是兽医站已兑现到第三季度村级动物防疫员基本工资372.2430万元。
5、坚决落实涉农民生是工程项目、资金。一是不断完善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在建及续建项目共计5个,项目总投2068.56万元。其中,当雄县牧繁农育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1639.5万元(下达资金874.56万元);当雄县3个村级兽医室,投资75万元;当雄县县级防抗灾物资储备库,投资170万元;当雄县5个乡级农牧业防抗灾物资储备库,投资500万元;当雄县2018年乌玛塘乡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投资449万元。截至目前,3个村级兽医室、县级防抗灾物资储备库、5个乡级农牧业防抗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乌玛塘乡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牧繁农育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二是积极落实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草补)。截止目前,已完成2020年度平衡户、超载户、存栏、出栏、全县基本情况,待上级验收通过后兑现2020年度草补资金。正在开展县级初验及信息录入工作。三是积极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目前,群众正在自主择机中。
6、扎实做好畜牧业防抗灾工作。一是截至目前,我县乡(镇)及易灾村(居)库存剩余691吨抗灾饲料;县级库存剩余572.52吨抗灾饲料。2020年我局计划分配给8个乡(镇)810吨饲料(先从库存572.52吨饲料里调拨,剩余的从2020年专项抗灾物资资金150万元资金购买饲料后补充)。二是我局科技人员积极开展15场余次的进乡村及学校送科普活动,并于9月1日起利用9天的时间踏遍了当雄各个乡(镇),据统计,本次流动科技馆巡展活动向学生和牧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余份,受益牧民群众400余人,学生7530余人。
二、扶贫产业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情况。当雄县“十三五”期间2016年-2019年共精准扶贫产业项目30个,共计投资13.35亿元,开工率为100%。截至目前,在建项目5个,已完工项目25个,其中项目运营较好10个,运营一般7个、运营不佳的5个、未运营1个、入股项目2个。按照《当雄县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县“十三五”已运营精准扶贫产业项目累计分红1380.67万元,共计带动建档立卡群众13590人次,年人均增收700元;累计实现就业464人,其中高校毕业生76人,建档立卡群众159人,平均月工资达3500元以上;2020年计划实施4个精准扶贫产业项目,目前正在建设的项目4个,其中唐纳石膏项目已在格尔木藏青园投产运营。。
2、产业项目运营情况。截至目前,10个运营较好项目为:当雄县民营砂石场整合项目、当雄县时代建筑施工专业合作社商砼站建设项目、羊八井镇鲁登罗桑搅拌站、当雄县布珠农牧民服装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岗嘎卓姆民族服装缝纫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西藏当雄县宁中乡牧场特色产品专业合作社民族服装加工扩建项目、宁中乡糌粑加工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游然朵民族特色酒店建设项目、龙仁乡搅拌站、西藏国际地热大本营;7个运营一般项目为:净土牧场郭庆点、康玛温泉度假村开发项目、纳木措圣水厂房建设项目、高原蓝牦牛产业加工厂建设项目、甲多昂汪温泉开发项目、羊八井镇桑巴萨娱乐中心扩建项目、牦牛主题餐厅建设项目;5个运营不佳项目为:当雄县高原畜产品经销合作社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于6月13日已签订项目转型协议,现全部变更手续及移交工作已完成,于7月15日已运营)、乌玛塘乡扶贫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中该项目12间门面房闲置,此问题已整改完毕)、天湖四季牧歌(此剧场正在打造升级中,营销工作也正在稳步宣推阶段,观看剧目游客较少)、恰玛利民洗衣店项目(多渠道宣传,吸引顾客)、行者黑帐篷拉多点(多渠道宣传,吸引游客);1个未运营项目为:当雄县羌塘牧人汽车检测中心建设项目;2个入股项目为:蓝色天国资产收益型项目及羌塘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个在建项目为:生物水开发项目、姆蓝雪山旅游目的地开发项目、7100模具设备提升改造项目、购置7100苏打水系列产品设施设备项目、廓琼岗日旅游目的地开发项目。3、收益分配情况。一是按照《当雄县产业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产业项目实施单位将分红资金存入县产业组临时账户,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根据全县实际情况统筹使用。根据目前我县产业资金拨付情况、各产业项目投入运行情况,2017年、2018年、2019年上缴分红1380.74万元。
2017年13个产业项目实施单位上缴了分红资金,其中大型产业项目1个、“短、平、快”产业项目12个。由于8个乡(镇)产业项目分布不均匀,同时为了鼓励积极申报项目的乡(镇),将上缴的分红资金430.49万元(其中包括2015年县级扶持的12家专业合作社的帮扶资金72万元)的80%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筹安排给全县建档立卡户,剩余20%分配至产业项目所在乡(镇)(乌玛乡、龙仁乡、当曲卡镇、宁中乡、羊八井镇、格达乡)。并按照我县户均不低于3000元、人均不低于700元的原则,共计发放了分红资金430.49万元,直接带动建档立卡户3308人、间接带动边缘户3303人实现增收,为贫困群众脱贫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8年14个产业项目实施单位上缴分红资金,其中大型产业项目1个、“短、平、快”产业项目12个、民营企业项目1个,共计上缴分红资金564.8万元。其中70%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筹安排给全县建档立卡户,共计395.36万元;20%分配至产业项目所在乡(镇)(乌玛乡、龙仁乡、当曲卡镇、宁中乡、羊八井镇、格达乡)共计112.96万元;预留10%作为扶贫基金共计50.78万元,用于发展较为成熟的村集体经济或者农牧民合作社产业项目。同时为全县建档立卡户1337户(6082人)、边缘户468户(2263人)兑现产业分红资金514.02万元(395.36万元为建档立卡户产业分红资金、112.96万元为产业项目所在乡镇分红资金)。
2019年14个产业项目实施单位上缴分红资金,其中“短、平、快”产业项目11个、大型产业项目3个,截至2019年12月23日,共计上缴分红资金545.29万元,其中50%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筹安排给全县建档立卡户,共计272.645万元;10%根据《拉萨市关于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拉脱贫指[2019]26号)文件要求,分配至已就业的贫困人口,共计54.529万元;20%分配至产业项目所在乡(镇)(乌玛乡、龙仁乡、当曲卡镇、宁中乡、羊八井镇、格达乡)共计109.0578万元;预留20%作为扶贫基金,用于发展较为成熟的村集体经济或者农牧民合作社产业项目共计109.0578万元。并为全县建档立卡户1003户(4200人)、低收入群体267户(1180人)、就业1203户(1972人)兑现分红资金共计436.231万元。
三、牦牛产业工作开展情况
1、扎实做好优质品系牦牛细管冻精生产、推广工作。当雄县牦牛冻精站从1月份开始加强种公牛饲养管理(进行补饲和驯化),为下一步冻精生产工作做准备。为了防止重大疾病的发生,保证细管冻精质量安全,对45头种牦牛进行春季免疫注射,免疫率达到了100%。5月开始生产牦牛细管冻精,生产优良品系牦牛(四个品系:斯布、嘉黎娘亚、帕里、当雄)优良细管冻精共4818支。8月在我站龙仁乡夏季牧场选择了20头体格高大、膘情良好、无生殖疾患的应繁母牦牛,经过药物诱导和同期处理,使牦牛集中时间,将后的20头牦牛分成AB两组(A组和B组平均各10头牦牛),A组使用传统的直肠把握法输精,B组使用先进的可视化输精枪进行输精,通过使用不同的输精方式对牦牛受胎率和产犊率的影响,对比选择出最佳的输精方法,进一步提高牦牛人工授精技术。
2、扎实做好牦牛育肥工作。2020年我县牦牛短期育肥任务是6700头,分别由净土牧场、19个家庭牧场和3家育肥专业合作社和高原蓝完成(其中参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215户898人)。截止8月底已完成育肥出栏1436头(分别是净土牧场1015头、19个家庭牧场242头、3家育肥专业合作社完成179头),惠及群众981户3100余人,实现总收入1306.1万元,实现户均收入6780元,实现人均收入1350元。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重点工作
我局各类工作虽然有了较大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1、乡村振兴工作。一是部分领导侧重于经济发展,对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有所忽视,部分工作人员对乡村振兴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配合方面有所欠缺。二是基层乡村振兴专干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方针等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群众对于乡村振兴不了解。三是乡村振兴工作所需的人才匮乏。2、产业项目。一是大型产业项目因周期长,见效慢,二是因当地贫困群众文化水平有限,受自身条件限制,无法胜任更多的岗位。三是受疫情影响文化旅游业等服务行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3、项目建设。一是项目前置手续办理中耗费时间长,加之我县海拔高工期短存在当年无法完成。二是前置手续完成的项目,资金落实慢,存在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工程质量。三是项目实施完成后交接给当地乡镇村组,存在后续管理不到位现象。四是个别项目原材料及设备无法在区内完成采购,加之生产工艺复杂,种类较多,数量较少等客观原因致使采购进度较慢,影响了建设工期。4、动物检疫工作。我县检疫站担负着北大门及羊八井镇检疫点的农畜产品检疫工作。因在检疫点没有齐全的检疫设备、检疫执法车、业务用房等硬件设施,为检疫工作带了不少困难,同时目前县检疫站没有编制,望上级领导部门予以帮助解决。5、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一是各乡(镇)兽防所专技人员分配比例严重失衡。例如:纳木湖乡牲畜较多,防疫工作任务重,而纳木湖乡兽防所目前只有2名工作人员。二是针对专技人员的实际操作培训太少、经验不足、无法将理论运用到实践治疗当中。三是村级动物防疫员专业水平不够,面对突发牲畜疫病均处置不到位。四是县兽医站人员编制缺少。6、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一是牧民合作组织的运作规范化程度低。全县的绝大多数牧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程度低,运行机制不健全,经济利益不明显,多属松散型,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制约了自身的发展。二是合作社成立门槛低、出资额度小,出现量高质低、实力偏弱,甚至部分合作社成为徒有虚名的“空壳合作社”。三是农牧民合作组织内部运行机制不规范。多数合作社管理体制不健全,有制度不落实,内部控制机直薄弱,“内部控权”问题严重,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社员受益小。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乡村振兴。一是持续推进当雄县“美丽乡村˙幸福家园”整村推进工作。将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制定“美丽乡村˙幸福家园”整村推进工作方案并下发至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确定方案定稿。已完成桑巴萨居委会、郭庆村、巴嘎村3个示范村(居)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正在讨论研究阶段,计划充分结合3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内容修改完善可研报告。二是尽快完成《当雄县乡村振兴战略总体实施方案(2018-2022)》(下文简称《实施方案》)评审工作。目前,当雄县委农办正积极与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相关负责同志对接,计划9月底完成《实施方案》专家评审工作。2、产业项目。一是已起草《精准扶贫产业项目资产运营和收益分配长效机制建设指导意见(草案)》,经当雄县第十二届人民政府(2020年第4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与各项目单位从“十四五”开始签订新的利益联结机制目标责任书。二是计划当雄县2020年涉农统筹整合4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3、项目建设。一是羊八井镇彩渠塘村文化旅游纪念品手工编制建设项目,总投资440万元;目前基建工程全部完成。正在开展产品研发及生产及技能培训。计划9月份全部完工。二是当雄牦牛科学养殖示范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目前该工程前期工作全部完成并施工进场,计划2021年6月份全部完工。三是西藏自治区当雄县数字牧区区块链大数据服务平台项目(一期),总投资1383.13万元;正在申请国家资金。目前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待评审。四是当雄县防抗灾物资储备库4个(地点:当雄县纳木湖乡达布村防抗灾物资储备库、当雄县纳木湖乡纳木措村防抗灾物资储备库、乌玛塘乡巴嘎村防抗灾物资储备库、格达乡羊易村防抗灾物资储备库),涉及资金:691.18万元;正在申请国家资金。五是农产品保鲜冷链物流项目4个(乌玛塘乡郝如村、纳木湖乡恰嘎村、羊八井镇桑巴萨村、格达乡羊易村),涉及资金:1600万元;正在申请国家资金。六是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项目3个(当雄县县级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当雄县净土牧场郭庆场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当雄县羊八井镇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涉及资金800万元;正在申请国家资金。4、畜产品的抗灾保供工作。一是继续加强非洲猪瘟及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把关及屠宰场的监管工作;二是开展九种疫病监测采样及小反刍兽疫苗注射、秋防疫苗注射工作。三是积极落实第四批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并录入群众实际购买机具的信息,及时兑现购机补贴资金;加快招投标购买抗灾饲草料进度,发放到易灾乡镇及村组,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开展科技特派员培训及选聘工作工作,加大科普宣传。四是建设当雄牦牛科学养殖示范项目,抓紧抓实2020年牦牛育肥出栏工作,实现牧民增收,加大牲畜出栏力度,为应对疫情保证市场牛肉的有效供给,净土公司今年囤1000头牦牛、125吨牦牛肉。争取牲畜出栏量增加至牦牛5500头、羊9650只,按时兑现出栏补贴资金267.48万元(区级补贴资金60%指标文件已下发)待市级补贴资金40%指标下达后立即执行。5、农牧民增收工作。一是抓好示范村和示范点的建设,实现以点带面,通过示范样板点的辐射带动农牧民增收工作。二是抓好畜产品流通、打造畜产品品牌工作,促进畜产品销售实现农牧民增收。三是加强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工作,营造农牧民增收氛围。重点宣传“三农”政策和我县农牧民增收工作中的典型,为农牧民增收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