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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对报表的影响范文1
一、股东转让股票应进行费用化处理
我国的会计准则正在与国际的会计准则趋同,而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谈到,对于股东转让股票产生的相关费用应该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有些公司没有对相关的费用进行会计处理,由此导致在财务报表中利润的虚增,使其失去了中立性,对报表使用者产生了一种误导的信息,这也就偏离了财务报告的目的,没有向使用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笔者认为,国际会计准则关注的问题也正是我们要不断去解决的问题,应将股东以股权激励的方式产生的费用进行相关的费用化处理,这样可以提高企业间的信息的可比性,有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的依据报表作出经济决策。如果没有将股权激励产生的费用进行费用化处理,这样会导致没有进行费用化处理的公司比进行费用化处理的公司业绩更好。这样就使公司之间因为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式不同,而导致最终报表的的相关数字不同。事实上,这种现象是由未将费用计入相关收益所导致的。由此看来,为了正确的反映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收益的真实情况,我们应该将股东转让股票相关支出做费用化处理。
二、需明确期权费用的归属
依据证监会的相关文件,非正常性损益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支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中职工薪酬的相关定义,职工薪酬是指企业给予职工的相关报酬,这种报酬是基于职工提供给企业的相关服务而定的。从职工薪酬的相关定义我们可以看出,股权激励的实质同样是职工薪酬,它与企业的支出密切相关。除此之外,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效的激励机制,它的实施可能会跨越数个会计年度,有的股权激励的有效期长达8年之久,因此我们应该将等待期内的费用每年进行分摊,并且从其发生频率来看,这种支出也不是偶然性支出。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股权激励的相关费用不应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范畴,我们应明确期权费用的归属。
三、强化信息披露
股份制改革后,我国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手段更加隐蔽,同时,一些虚假的信息以更加不易发现的方式财务报表中,这使得我国信息披露市场更加不真实。一些特殊的交易事项使得企业的会计处理更加复杂,给企业提供了一些舞弊的条件和机会。因此,在实际的会计处理中,我们要更加注意完善会计法律法规,加强相关机构的监管,尤其是对管理层的监督和检查,同时要加强治理层对管理层的监督,加强信息的披露制度,完善信息披露程序,从而规范我国的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对于一些特殊的会计处理,例如关联方关系,要加强对关联方关系披露,对企业中出现的异常交易和事项,应该由相关的监督管理机构将进行评估并出具专业的意见,核实是否与公司出在这关联方关系,企业对于这种关联方关系是否做了相应的披露,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同时,我们应该强化股权激励的表外披露和表内披露。表内披露主要是在股票期权在资产负债表中主要反应为经理股票期权和递延报酬两个项目。表外披露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经理股票期权的的相关披露以及经理股票期权的内容;二是股票期权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相关说明。总体来说,股票期权的披露应该体现真实、可信、相关的原则,以有利于与财务表有关的利益相关者作出经济决策。
总的来说,在目前股权激励在我国蓬勃发展的时候,我们应清楚地认识到股权激励的优越性和其局限性,从而针对其局限性找出相关的解决对策,完善股权激励。同时,政府部门加强监管,从而真正的实现股权激励的效果,也防止了高管利用股权激励进行利润操作。
四、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问题
股权激励对报表的影响范文2
在股权激励方式上,目前中国上市公司有两种主流选择,一是发行股票期权,二是股东转让股票。
对于发行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要予以费用化,这样,对于一些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巨大的上市公司,会对未来年度利润造成较大程度的负面影响,进而可能出现无法满足股权激励方案行权条件的情况。对此,一些上市已开始从两方面着手解决因会计准则带来的激励困境,一是修改与调整股权激励方案,二是将股权激励费用视为非经常性损益。
据《证券市场周刊》了解,一些上市公司在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时,并未考虑到“股份支付”新准则的影响;同时,股权激励方案上报证监会后,也出现证监会提高股权激励行权标准的情况,但同样未考虑到新会计准则费用化的影响。于是,目前一些上市公司激励困境的解决,可能有赖于一些技术性手段;同时,这也涉及到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以及上市公司激励行为取向的引导问题。
对于股东转让股票的激励方式,目前新会计准则体系相关文件中未予提及,属于灰色地带。不过,若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相关内容来理解,也需要同“发行股票期权”方式一样,按公允价值计入到成本费用中,尽管目前相关上市公司在会计处理方面还没有这样做。当然,这涉及到在中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角色与地位问题,也涉及一些复杂的技术性细节。
其实,我们探讨与股权激励相关的诸多问题,其意义不仅仅局限于会计处理;更有利于投资者梳理对薪酬、费用、利润等方面的理解;从而在目前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水时间不长的情况下,能够更加清晰、准确地分析相关上市公司的财报及进行价值判断。
两种主流
据统计,股改后已实施股权激励的21家上市公司(表1)中,就激励方式而言,发行股票期权,为14家上市公司所采用;采用股东转让股票方式的有5家;而采用股票增值权、上市公司提取激励基金买入流通A股方式的各一家。
当然,这其中也有重复统计,比如激励数量列众上市公司之首的金发科技(600143),其股权激励方式涵盖发行股票期权与股东转让股票两种方式;前者是2006年9月1日金发科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3185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金发科技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后者是在2005年金发科技股改方案中,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宋子明承诺,将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中的1690万股,按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作价转让给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员。
不论是发行股票期权,还是股东转让股票,受益者只能是公司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也就是说,股权激励属于上市公司薪酬的一种形式。就此问题,会计与税收知识足令中国投资人士汗颜的巴菲特曾经发出绕口令式追问:“如果期权不是报酬的一种形式,那它是什么?如果报酬不是一种费用,那它又是什么?还有,如果费用不列入收益的计算中,那它到底应怎么处理?”
其实,巴菲特的这种追问不仅仅是探讨股权激励的薪酬实质,而是着重于其会计处理问题,即这种股权激励应该计入费用,从而列入收益的计算中。
道理很简单,如果有两家公司,一家公司采用某种形式的股权激励,另一家公司未采用。如果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未将这部分激励形式的薪酬计入费用,但其业绩却由于激励效应而增加,这时,其业绩便没有与其费用完全配比,因为缺少了股权激励这一块成本费用。并且,由于股权激励未计入费用,也导致两家公司的不可比性;投资者会误以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的业绩更好,而实质上的情况,却是其未将激励费用列入收益计算所致。
鉴于诸如股票期权等激励形式在许多国家日益盛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填补了会计处理方面的空白,规定股权激励予以费用化。该准则结论基础中,在探讨广义的雇员股份计划时,其中的言辞有利于我们加深对薪酬概念的理解:“理事会指出,这些计划只有雇员才能取得的这一事实本身就足以证明,提供给雇员的利益代表了雇员薪酬。不仅如此,‘薪酬’这个术语并不只是局限于作为雇员个人合同一部分的薪酬:它包括提供给雇员的全部利益。类似的,服务这个术语包括雇员提供的作为回报的全部利益,包括由于股份计划的激励而增加的生产力和责任感或其他雇员工作业绩的提高。”
而在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并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第11号准则“股份支付”,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面的国际趋同。
会计变革
“股份支付”准则的关键点有三:一是相关股权激励费用化;二是首次执行日的处理;三是股权激励费用的计量与确认。
一般而言,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对实施股权激励上市公司主要有两方面影响,一是在首次执行日,即2007年1月1日,需要将属于2006年度的股票期权成本费用调减留存收益,即减少期初(2007年)未分配利润;二是增加2007年及以后年度的成本费用,从而减少未来会计期间的净利润。
根据第38号准则“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可行权日在首次执行日或之后的股份支付,应当根据股份支付准则的规定,按照权益工具、其他方服务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应计入首次执行日之前等待期的成本费用金额调减留存收益,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数据显示,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受股份支付准则影响的上市公司仅七家(表2)。其中,博瑞传播(600880)受影响程度最大,影响率为-8.50%;金发科技次之,影响率为-4.45%;中国人寿(601628)影响额最大,高达-4.31亿元,不过,由于家大业大,影响率仅为-0.44%。
应该说明的是,股份支付准则对年初股东权益的影响,仅是改变了其中的结构,即减少了未分配利润,同时增加了资本公积,所以,并未减少净资产总额。也就是说,在2007年初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在“股份支付”项中是调减,但在“其他”项是增加。
以金发科技为例。金发科技股票期权所占比例较大,标的股票总数占激励计划签署时股本总额的10%。据金发科技计算,公司一次授予、分期行权的每份期权在2006年9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7.6893元。属于2006年度的费用为5522万元,按此数额调减2007年初的未分配利润。
股份支付准则的另一方面的影响,是增加2007年及以后年度的成本费用,从而减少未来会计期间的净利润。
同样以金发科技为例。该公司2006年度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属于“股份支付”准则中的“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根据准则要求,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007年一季度,金发科技净利润70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26%,稀释每股收益0.1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为5.26%;季报中披露,根据股份支付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行权条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股份支付相关费用为684万元,并调增资本公积684万元。
命悬一线
我们注意到,金发科技季报中披露的公司一季度确认的股份支付相关费用为684万元,与其年报中的相关测算相去甚远。按金发科技2006年报中的计算(表3),其2007年度需负担的股票期权费用高达1.477亿元,如果按季度简均计算,一季度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应该超过3000万元。
就季报中确认金额与年报中的计算情况的差异问题,以及2007年一季度所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不多的情况,金发科技相关人员介绍说,公司计划公募增发,增发后会对净资产收益率产生摊薄,所以股票期权激励能否顺利行权,存在着很大的变数。
然而,我们研究发现,金发科技股票期权激励能否顺利行权,与上述新会计准则的费用化规定密切相关;甚至,巨额股权激励费用的确认决定着股票期权的行权问题。
在金发科技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中,激励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五方面条件方可获授股票期权,其中的前三项,一是根据《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二是金发科技上一年度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达到20%;三是金发科技上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
金发科技2006年度净利润为3.069亿元,如果2007年度确认股权激励费用1.477亿元,那么,若实现第二条行权标准“上一年度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达到20%”,则实际上需要2007年度净利润比2006年度增长68%,才能消化1.477亿元的股权激励自身的费用。
计算过程:(3.069*120%+1.477)/3.069-1=68%
再考虑到第三项行权条件“上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若金发科技顺利实现公募增发,且考虑到股东权益随利润的累积逐渐变大的因素,则达到这项行权条件的难度更大。
目前,针对这一情况,一些上市已开始从两方面着手解决因会计准则所带来的困境。
一是修改与调整股权激励方案。
如伊利股份(600887),其4月30日公告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为公司经审计的当年利润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加上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本身对净利润的影响数与上一年利润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加上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本身对净利润的影响数相比的实际增长率。这种修改实质就是剔除“股权支付”准则的影响。
其实,在一些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中,也留下了类似的伏笔。如宝新能源(000690)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便明确指出:如果由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导致年度利润总额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出现重大变化,则可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在计算上述行权条件指标时,是否剔除有关非正常因素并对上述行权条件进行修正。若进行修正,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金发科技股权激励方案中规定: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是将股权激励费用视为非经常性损益,从而排除其对股票期权等能否行权的影响。
不过,将薪酬之一的股权激励费用视作非经常性损益,其合理性着实需要探讨。目前,对于股权激励相关费用是属于经常性损益还是非经常性损益的问题,证监会的态度未明。在证监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7年修订)》中明确指出:“目前,财政部已正式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结合新会计准则中相关规定的变化,我们相应对非经常性损益做出了修订。”该文件中,列举了非经常性损益的十五个项目,其中没有股权激励费用,只是在最后一个项目“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留了一个口子。
应该强调的是,对于股权激励相关费用是属于经常性损益还是非经常性损益的问题,一些上市公司人员企图在新会计准则、准则应用指南乃至讲解中寻找答案(这三项中都未述及此问题),我们认为,这其实应属于证监会监管的规定范围。
幸免于难?
这里,我们来看激励数量列第三位的新安股份(600596)的情况。在其股权分置改革同时,为建立长效发展机制,主要非流通股股东认为有必要共同对新安股份现有管理团队实施激励;其中,传化集团股权激励方案为,传化集团将所持本公司6788.1万股(占总股本29.77%)中的2227万股(占总股本9.77%)转让给新安股份现有管理团队,转让价格为1.595元/股。
我们注意到,就新安股份而言,不论是在2007年初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调节表里,还是在2007年一季报中,都未见由新会计准则所导致的股权激励费用的影响。究其原因,这是因为其激励方式是采用“股东转让股票”,而在这种方式下,激励费用如何处理,“股份支付”准则中未予规定,而在准则应用指南与准则讲解中也未有相应的解释。
那么,包括新安股份在内的采用“股东转让股票”式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是否都能够由于新会计准则的灰色区域而“幸免于难”,便成为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在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指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的“范围”部分指出:“为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目的,主体的股东将主体的权益性工具转让给向主体提供了商品或服务的其他方(包括雇员),属于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除非该转让明确是为了向主体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支付价款之外的其他目的。”这里提到的情形,便包括了类似新安股份的“股东转让股票”的激励形式。
在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结论基础”中,在“向雇员转让权益性工具”部分中详细介绍说:“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一个主体并不直接向雇员(或其他方)直接发行股份或股份期权。作为替代,一个股东(或股东们)可能会向雇员(或其他方)转让权益性工具。”并进一步指出,“在这种安排下,一个主体接受了由其股东支付的服务(或商品)。这种安排在实质上可以视为两项交易——一项交易是主体在不支付对价的情况下重新获得权益性工具,第二项交易是主体接受服务(或商品)作为向雇员(或其他方)发行权益性工具的对价”、“第二项交易是一个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因此,理事会得出结论,主体对股东向雇员或其他方转让权益性工具的会计处理应采用和其他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同样的方法。”
可见,对于类似“股东转让股票”的激励形式,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精神,也需要同公司发行股票期权一样进行费用化的会计处理;只是,在“两项交易说”的情况下,前面要增加一项上市公司获得股东“捐赠”相应股份的会计处理。
其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这些考虑,有其对财务报告中立性等方面不懈追求。
在上述“结论基础”别谈到:“一些国家的政府采取的鼓励雇员拥有股份的政策并不能作为对这些类型的计划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的正当理由,因为给予特定交易以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来鼓励主体采用这种交易不是财务报告的任务。”并且,其中举了一个类似的例子:“比如,政府可能希望鼓励主体对他们的雇员提供养老金,以减轻国家的未来负担,但这并不意味着养老金成本可以不在财务报表中列示”,来进一步理清与强调财务报表的作用:“这种做法会损害财务报告的质量。财务报告的目的是向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信息,帮助他们做出经济决策。省略财务报表中的费用并不会改变这些费用既已发生的事实。费用的省略导致报告利润的虚增,使财务报表不再是中立的,透明度和可比性降低,对使用者具有潜在的误导作用。”
股权激励对报表的影响范文3
[关键词]股权激励;盈余管理;股价波动;每股净资产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3)07-0107-03
一、引言
近年来伴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实行与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推出,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在积极推行股权激励,股权激励俨然成为上市公司提高公司绩效的一种利器。股权激励机制可以解决股东与经理层之间利益纽带问题,对维持管理团队的稳定,减少成本和提高公司绩效都起到积极作用。
尽管股权激励意在解决股东与高管的制衡机制,但由于股权激励往往伴随着一定的行权条件,导致高管存在着为满足自身利益而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同时,市场会对会计盈余公告做出相应的反应,这种盈余管理的行为就会对股价产生一定的影响,造成二级市场股价的波动。
基于此,本文在参考国内外有关股权激励和盈余管理的经典模型及论述基础上,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行为间关系进行研究,并结合公司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二、文献回顾
Brown(2001)研究认为,公司高管存在着调整会计报表中盈余的行为,以使其超过分析师的预期,因为低水平的会计盈余会对二级市场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意味着较低的管理绩效。Gao 与 Shrieves(2002)通过实证研究发现,高管薪酬的组成会对其盈余管理行为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股票期权以及股票红利与盈余管理程度有着正相关关系,而工资薪金与盈余管理则呈负相关。Bergstresser 和 Phillippon(2006)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当CEO薪酬与公司股价紧密相关时,他们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就越明显。
肖淑芳、张晨宇等(2009)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日前的三个季度,经理人普遍存在着通过操纵“操纵性应计利润”进行了向下的盈余管理。马会起、干胜道、胡建平(2010)研究发现,我国实施经营者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其当前的应计利润对当前的股票价格的影响程度大于当前的现金净流量。这也鼓励公司经营者通过盈余管理进行操纵股价以达到获得更多股权收益的目的。
目前国内的研究主要是关于股权激励过程中盈余管理的动机以及其与公司治理的关系,本文将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股价波动与盈余管理相结合,深入研究了股权激励公司的不同特征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以及这种盈余管理带来的结果,丰富了股权激励过程中盈余管理的理论研究。
三、研究假设
(一)股权激励公司股权集中度与盈余管理
尽管股权激励意在减少成本,强化公司高管与股东之间的制衡机制,然而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较为严重,管理层为了自身的利益就会实施一定程度的盈余管理,Shleifer和Vishny(1997)认为当股权集中度增加至股东司以有效地控制公司时,问题就会从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冲突转移到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剥夺上来。因此,提出假设:
假设1: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越强,股权激励中盈余管理的幅度也越大。
(二)股权激励公司每股净资产与盈余管理
每股净资产值反映了每股股票代表的公司净资产价值,是支撑股票市场价格的重要基础。每股净资产值越大,表明公司每股股票代表的财富越雄厚,通常创造利润的能力和抵御外来因素影响的能力越强。袁琳(2009)研究发现,2002年以后,我国资本市场存在账面净资产对股价的解释能力逐年增强的现象,且是股价的主要解释力量,解释能力优于会计盈余。每股净资产越大,也许对股权激励高管的诱惑力也越大,因此提出假设:
假设2:每股净资产与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
(三)盈余管理与股价波动
目前国内文献大多是对盈余管理的动机以及与股权激励相关性的研究,而这种盈余管理能否达到目的,却鲜有文献关注。对于股权激励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来说,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影响二级市场股价,降低行权价格,以便更容易地获得激励。但股价除了受到会计盈余的影响之外,还会随着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外界因素而波动,股权激励下的盈余管理能否达到其目的,也是本文的创新点之一,提出假设:
假设3:盈余管理会对二级市场的股价造成影响,带来股价波动。
四、样本选择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二)研究变量
2.解释变量
五、实证结果与分析
六、研究结论
本文选取了2011年A股市场首次披露股权激励方案的110家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过程中的盈余管理,以及这种盈余管理对股价带来的影响。研究发现:股权激励公司的每股净资产、股权集中度都对盈余管理程度有着显著的影响。股权激励中的盈余管理行为会对二级市场造成影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控制行权价格的目的。
本文的研究结果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表明上市公司股东在授予管理股权激励时,应该充分考虑盈余管理的影响,制定合理目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以提高激励效率,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参考文献]
[1]Brown,L.The temporal analysis of earnings surprises:profits versus losses[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2001(39).
[2]Daniel Bergstresser,Thomas Philippon.CEO Incentives and Earnings Management[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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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对报表的影响范文4
股权激励与并购可以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以科大讯飞为例股权激励可以与并购行为相互促进,股权激励促进并购的推行,并购促进股权激励的落地,以此良性循环,形成管理层、股东与公司等多方共赢的局面。
一方面,股权激励促进企业并购的推行。公司公布股权激励的方案,一方面强化了对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前景的信心,增加投资者的信心;另一方面给予未来通过并购实现“外延扩张”的预期,保持公司高估值,使得公司未来在并购活动中{借估值优势降低并购成本,提升公司的并购潜力,尤其是一股份支付为支付方式的并购。在推行股权激励方案一年半后,2013年6月24日,科大讯飞与我国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服务的知名企业,中高考网络评卷、标准化考场建设主要服务商之一的启明科技的股东签订了《股东转让协议》,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48000万元收购广东启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教育考试业务是科大讯飞发展战略的重要方向,这一收购无疑加强了公司在教育领域的布局。股权激励作为缓解冲突的方式,促使高管和股东的利益的一致性,高管要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就必须实现公司绩效的最大化。由战略行为的效率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可知, 公司绩效会因正确和合理的并购重组战略而得到提高, 高管也会因公司绩效的提高而获得最大的收益,因此股权激励方案能够促使公司绩效的战略并购行为。
另一方面,并购有利于股权激励的落地。对于股权激励对象而言,股价是否高于授予价格以及业绩达标情况是影响其收益的两个重要条件。就股价因素而言,科大讯飞并购恰好在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的首个行权年,透过释放并购利好,直接提升了公司的股价。科大讯飞的股价从公告并购时点的46元每股一路上涨,最高达到63元,涨势一直持续到2014年末,远高于同期大盘指数和行权价格26.92元。因此,加强了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首个期权行权期的收益,提升了激励力度。此外,首批激励对象行权后,进一步促进了科大讯飞股票的流通率。业绩考核方面,经历了一个高速增长期后,原有业务逐步趋于稳定,而根据公司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必须保持持续增长,才可以将手中的股票期权进行行权,此次并购强化了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能力,提升了未来期权行权条件的概率,进一步加强激励计划的有效性。当科大讯飞在享受并购带来的利好时,与股权激励方案形成良性的互动,进一步加大股权激励的作用。2014年作为高科技软件企业,公司员工离职率低于同行业50%,关键员工保留率达到97.5%。
股权激励对报表的影响范文5
一、我国关于股权激励研究的背景分析
我国真正意义的股权激励制度始于1999年的内部职工股和公司职工股制度,2003年的管理层收购热潮推动了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的发展。
然而,在国外倍受推崇的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由于我国存在股权分置情况而难以实行。长期以来,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在非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手中,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公司的治理结构受非市场因素影响大,经理人员选拔和治理机制失效等现象。截至2004年底,我国上市公司总股本7149亿股,其中非流通股份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由于2/3的非流通股不能流通,高管人员即使获得公司的股票,也无法通过二级市场兑现获益。而且,上市公司经营者的持股比例普遍较低,股权激励措施并没有产生很强的激励作用。所以,时至2003年底,在我国1285家上市公司中,只有112家公告实行了股权激励制度,仅占所有上市公司的8.72%。
股权分置改革是股权流通性优化的最有效和最直接的途径,其可与股权激励机制的建立形成良性互动。2005 年4 月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正式开始。截至2006年4月1日为止,深沪两市已有63%的公司推出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市值比例已过半,其中一部分公司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同时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从2005 年5月第二批股改试点公司到第九批共有28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激励计划。这一时期的股权激励,激励方式上有股票和股票期权两种;在方案确定上,仍有28%的公司处于观望状态;从财务特征看,其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为5.28%,资产负债率均值为46.12%。股权分置改革为上市公司考核与激励机制创造了更加成熟的市场条件,这也使股东对管理层的考核与激励从静态目标向动态目标转变(吴晓求,2006)。
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成功,市场对建立股权激励机制的呼声日益高涨。2006年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实施,消除了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法律障碍,并为其实施提供了相应的制度保证。从《管理办法》实施至2010年4月,沪深两市共有156家上市公司公布其股权激励方案(上交所70家,深交所86家)。但是,其中宣告停止实施的有53家。由此可见,股权激励并未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得到广泛应用,股权激励制度实施依然困难重重。所以,对国内股权激励效应的进一步研究具有其现实意义。
二、我国关于股权激励效应的研究现状分析
随着《管理办法》的与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得到普遍推广,关于股权激励效应的理论研究也受到空前的重视。本文以“股权激励”为关键词,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等渠道,检索到1999年至2010年间研究相关文献共计2055篇,研究文献的发展轨迹如图1所示。其中,2004年和2005年为我国股权分置改革时期,股票的全流通为股权激励的实施铺好了基石,各方面法规、制度待定,对股权激励的前景难以确定,因此,研究文献的数量有所回落,2006年的论文数量大幅度增加应该与同年《管理办法》的与实施有很大关系。
从内容看,研究股权激励效应的文献共383篇,如表1所示,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治理效应的研究,占样本总数的63.71%(财务业绩24.02%,财富效应7.83%,治理效应31.85%),大多数学者肯定了股权激励的积极效应。还有部分学者从机制、制度角度研究激励效应理论,并结合实践发展了激励效应的研究;而关于负面效应的研究明显滞后,只占样本总数的10.97%。就研究方法而言,有近50%的论文采用实证研究法,但由于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实施时间短、样本数量少等原因,实证研究中以事件研究法或案例研究法居多。在为数不多的相关与回归分析中,则有越来越多的学者效仿国外的研究,选取综合性好的绩效指标。
对于财务业绩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的相关性方面,共有92篇论文,占样本总数的24%。其中,18.8%选用净资产收益率(ROE)等综合业绩指标,进行实证研究,总体认为公司业绩与股权激励比率之间具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关于股权激励的财富效应的研究,主要以股价、累计异常收益率(CAR)、Tobin-Q等作为衡量股权激励绩效的标准,研究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与公司价值正相关,但不显著的结论(陈勇等,2005);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告存在明显的正面股价效应;非创业型家族企业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企业价值呈“倒U型”的区间关系(俞鸿琳,2006)。
关于治理效应的研究,实证角度研究的论文有60篇,占样本总数的15.67%;从理论角度研究的论文62篇,占样本总数的16.19%。理论研究认为,股权激励是解决委托问题的有效手段(王俊强,2010),可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业绩、吸引和留住企业关键人员;但我国在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也面临诸多问题,包括合法化的股票来源、不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外部制度环境缺失等。绝大多数从实证角度研究治理效应始于2006年,内容主要集中于研究股权激励效应的影响因素,并认为公司规模越大,激励股权分布结构越不均匀;股权集中度越高,激励股权分布结构越趋于均匀;企业成长性、企业规模与控股股东性质是影响公司股权激励方式选择的显著性因素;管理层持股比例处于中间时,与公司全要素生产率正相关,持股比例较低或较高时,二者则呈现负相关关系;管理层持股与债务期限结构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适度的股权激励部分解决了公司治理中存在的“投资不足”现象,却增加了经理人过度投资的动机(邬展霞,2006);也有学者通过问卷调查发现业绩评价方法、资本市场有效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影响样本公司高管股权激励效果最为重要的因素。
盈余管理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重要因素,也是股权激励治理效应研究的重要内容,一般认为,股权激励更易激发管理层盈余管理。国内学者主要从实证角度研究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程度的相关性,代表性的观点为:股权激励比例与激励方案实施前的盈余管理程度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行权期限与激励方案实施后的盈余管理程度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股权激励模式对于激励方案实施后的盈余管理的影响显著;董事会机制与上市公司高管盈余管理程度呈显著负相关关系(李延喜等,2007)。
关于激励机制及制度效应理论的研究始于《管理办法》实施之后,共有53篇论文,占样本总数的13.84%。其中,针对股票期权激励的论文就有38篇。这方面的研究是在国外较成熟的理论研究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所做的引申性研究。代表性的观点有:较之我国传统报酬激励机制,股票期权制能使企业经营者和所有者的利益紧密结合,且有助于解决企业长期发展问题;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真正发挥作用,需要完善的内部法人治理机制和外部完善的政策法规、证券市场及经理人市场等(同勤学,2009);随着公司内外部环境的改变,股票期权的定价问题凸显,选择合适的定价模型,决定着激励的有效性,有学者提出了随机执行日的支付型经理股票期权,它利于经理努力工作,提高股价,同时可抑制经理的操纵行为;基于CAPM模型的股权激励效率的研究发现,授予经理的股票冻结期越长,股权激励的效率越低(吴凯等,2004);而在具体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时,要注意激励对象、股票来源、授予数量、行权价格,以及行权期等要素的合理设定;有学者针对长、短期激励自身的弊端,提出将浮动年薪制与股份期权相结合,采用动态股权激励模型。
关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面的研究共有文献44篇,占样本总数的11.49%。在时间分布上,主要集中在2006年我国新的会计准则后,关注点在激励授予日股票期权等权益工具的会计处理方面。研究认为,股权激励费用化会计处理直接影响公司利润,进而决定股价的变动,产生不同的市场反应,这种反应的程度与激励费用对于公司业绩的影响成正比;对于费用化导致公司亏损的上市公司,市场会产生更大的负向反应,激励费用造成的亏损越大,市场的这种负向反应越显著(吕长江、巩娜,2009);费用化问题迫使上市公司修改激励方案,改用限制性股票、虚拟股票等激励方式,并确定合理的激励工具公允价值。
关于股权激励负面效应的研究较少,共42篇文献,占样本总数的10.97%。多数学者认为,一方面,股权激励有其固有的缺陷,即当股市处于牛市时,业绩平平的经理人易出现“搭便车”现象;而熊市时,经营业绩很好的公司经理人却不能获得相应股票期权收益;另一方面,股权激励易于造成管理者粉饰财务报表,进行舞弊管理等道德风险问题。还有部分学者认为,公司的外部制度不完善(包括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会计、税收处理等)是造成股权激励失效的主要因素。有学者基于哲学角度的研究认为,只有激励动力匹配、监督约束机制得当、传导畅通,才能对这种负激励效应进行有效制衡,使股权激励真正起到改善公司治理和提升公司价值的作用(李葳、胡运权,2007)。
三、研究结论与启示
综上所述,我国关于股权激励效应理论方面的研究创新很少,而且,对股权激励负面效应研究的关注度不够。虽然《管理办法》的实施为股权激励效应的实证研究提供了客观条件,但在回归分析中,综合性的绩效指标本身的计算却相当复杂,而且,我国证券市场尚不完善,难免存在市场价值虚增现象。因此,使用这些指标衡量公司价值,有可能造成研究结论的谬误。
股权激励的有效实施取决于一系列的经济因素,而国内学者的研究多集中于公司内部治理特征因素,如企业规模、股权结构、企业成长性、经营者道德风险、投资机会,以及盈余管理等,但却忽视了经营者自身对股权激励的影响,而且对盈余管理的研究面比较窄。除此之外,学者还需综合考虑公司外部治理环境因素,如市场、法规的不完善带来的系统风险等也是影响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重要方面。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未来的相关研究应着力从以下方面展开:第一,拓宽盈余管理的研究面,从高管盈余管理的角度研究股权激励的负面效应。近年来,高管进行舞弊性盈余管理的行为层出不穷,而学者对于股权激励如何引起高管舞弊,二者的内在联系,以及机理分析等的研究却很少涉及,这也是我国理论研究有待完善的地方。第二,在影响因素的研究中,增加经营者自身的能力,如高管的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因素,注意强制性的期权费用对股权激励实施的影响。此外,在股权激励引致风险的研究中,更多注意公司总风险中系统风险的比例,及其与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性研究。第三,股权定价一直是学者关注的问题。定价过高容易导致高管的盈余管理行为。那么,定价过高如何规避;设定怎样的高低定价标准;采用何种股权定价方法合理。这些都是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吴晓求:《股权分置改革后的中国资本市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陈勇、廖冠民、王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的实证分析》,《管理世界》2005年第2期。
[3]俞鸿琳:《国有上市公司管理者股权激励效应的实证检验》,《经济科学》2006年第1期。
[4]邬展霞:《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对投资效率的影响分析》,《生产力研究》2006年第8期。
[5]李延喜、包世泽、高锐等:《 薪酬激励、董事会监管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南开管理评论》2007年第6期。
股权激励对报表的影响范文6
Abstract: This article is designed to find out whether the equity incentive of the listed companies affects their structure capital by 61 samples in 2010 by Eviews. Study shows that there is exist significantly relation between them. Listed companies are trying to take the equity incentive, to some extent, reducing the company's capital liabilities rate, and optimizing the capital structure.
关键词: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资本结构;实证研究;资产负债率
Key words: listed companies;equity incentive;capital structure;empirical research;capital liabilities rate
中图分类号:F27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2-0154-02
0 引言
资本结构理论是财务理论中的重要内容,它对研究企业治理结构、盈利能力以及企业价值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合理的资本结构不仅有利于企业执行能力的提高、企业相关利益者权利义务的实现,而且与企业绩效、企业管理行为等也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为公司资本结构决策和投融资提供理论指导。当经理人以打工者的身份参与公司活动时,其负债融资的动机会十分强烈,因为通过负债融资的扩大,会增加经理人个人利益,但是这样会形成较大的财务风险。而股权激励机制可以有效的调节高层管理者的行为决策,因为当经理人持有公司股票时,在一定意义上也成为了公司的老板,其融资决策行为也会发生很大变化,也就会对公司的资本结构内涵、投融资产生必然的影响。实行股权激励的理论依据之一是委托理论,即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为解决“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让公司高管层持股,从而达到高管层与股东利益目标一致的目的。
自200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为管理办法)以来,我国已有172家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8.48%。由于《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所以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额度选择在5%-10%之间。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后,企业资本结构也产生变化,这对我们分析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效果也具有指导作用。研究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机制与企业资本结构相关关系,对于规范企业管理行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改进公司管理模式、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以及社会资源配置效率,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 文献回顾及研究假设
1.1 文献回顾 国外学者中,Firend和Lang (1988)研究发现,资本结构随着股权激励比例的增加而减少。Mehran(1995)随机抽取了1979-1980年的124家制造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进行研究,研究表明在激励计划中,高管薪酬与资本结构正相关。Berger、Ofek和Yermack(1997)选用1984-1991年的8年间的434家非金融和非公用事业公司的3085个观察值为研究对象,研究管理者壕沟与资本结构的关系,发现CEO股票持有比例与资本结构正相关。Moh’D、Perry和Rimbey(1998)以1972-1989年的311家非管制制造企业为样本研究,发现:内部人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率与资本结构负相关。证明了较高内部人持股比例使高管控制公司财务政策和追求自身利益。
国内学者中,李晋(2007)认为公司成长性与资本结构之间呈正相关关系,而盈利能力与资本结构之间呈负相关关系,经营现金流量与财务杠杆之间呈正相关关系。陈晓丹(2009)阐述了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几个基本特征:首先,股权融资在融资中所占的比例过高。其次,企业债券融资在融资中所占比例太低。从资本结构的优序融资理论上来看,企业有将内部资金作为投资主要资金来源的偏好,然后才会考虑债务资金和新的股权融资。郑鸣和徐璐(2010)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期权激励的影响因素,文章以2006-2009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结果表明当公司成长机会越多、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时,上市公司选择期权激励的概率就会越高:当公司规模大、风险高、股权集中、现金流充沛以及监管严格时,上市公司选择期权激励的概率就会越小。徐鹿和孟庆艳(2011)对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量很少,激励额度偏高,激励模式比较单一,大多都以股票期权为主,行业集中性教强,而且负债水平偏低。
综观国内外研究,对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因素分析的研究成果,体现在宏观经济因素、行业因素、公司特征因素和公司治理因素方面的都有,股权激励机制就属于公司治理因素,这方面成果也很多,但现有股权激励机制影响资本结构的研究成果结论并不统一。
1.2 研究假设 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一:高管持股比例越高,企业的资本结构越合理,从而资产负债率越小。资产负债率是衡量资本结构的重要指标,同样,高管持股比例也是激励机制的重要指标。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后,公司的资本结构应该得到了优化。管理者的风险态度变化,持股越多越会减少负债。
假设二:股权集中度与资本结构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已有研究表明高管持股比例的提高将加大它们负债程度,充足资金扩大生产。因此股权集中度与资本结构之间是正相关的。
假设三:独立董事比例与资本结构水平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对于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上市公司,直观上独立董事比例可能对公司的资本结构产生正向影响。
2 研究样本和指标选取
本文收集了截止2010年12月31日我国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上市公司数据,同时剔除了金融业公司和数据残缺公司的数据,共61个样本。数据覆盖制造业、信息技术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贸易、农林牧渔业、建筑业、社会服务业及综合类等几大产业群。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锐思数据库、中国证券报和中国统计年鉴。
本文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其变量主要有以下几个指标:资产负债率(因变量),高管持股比例(自变量),股权集中度和独立董事比例(控制变量)。本文关注股权激励与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选择高管持股比例作为股权激励的指标,选择资产负债率作为资本结构的指标。这是因为资产负债率为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之比,能够从总体上概括出企业的资本结构现状,而且此指标的计算数据可以直接从财务报表中得到。指标解释如下:
①资产负债率(资本结构指标)=总负债/总资产
②高管持股比例(股权激励机制指标)=高管持股数/总股数
③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股权结构指标)=第一大股东出股份额/总股份
④独立董事比例(董事会指标)=独立董事人数/董事会人数
3 实证分析
3.1 分析过程
①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以股权激励实施时间为参照,其他变量时间选取与股权激励实施时间最接近的数据,取得数据为61组。模型如下:
Y=β0+β1X1+β2X2+β3X3+ε;
经过检验,发现X2系数不显著,且T检验未通过,所以将X2删除。再次做资产负债率、股权激励额度和股权集中度的回归模型。则X1、X3、C的F和T检验通过,表明模型从整体上看资产负债率与解释变量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模型可用。
②实证模型结果。
Y=42.94690-0.659152X1+0.230352X3+ε;
由于F=13.23123>F0.05(2.58)=3.15,T0.025(58)=2.0,从实证模型可以看出,以高管持股比例作为激励比例与资产负债率之间存在负相关的关系,验证了前文的假设一。股权集中度与资产负债率之间存在正相关的关系,验证了前文的假设二。由于独立董事比例与资产负债率之间的可决系数很小,且没有通过T检验,所以本文在模型设定过程中将X2删除了,独立董事比例对资本结构的不存在影响,与前文的假设三相悖。
3.2 统计性分析 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以制造业公司数量上占优,所以本文从上市公司中选取制造行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均值作为参考指标。从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公司中选取数量上最有代表性的制造业的样本公司,将它们的资产负债率的均值与行业的均值进行比较后发现,我国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明显低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这与本文上文的模型结果相一致,说明了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可以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股权激励机制对经理人起到了约束作用,可以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加强债权人对公司的监管治理。
3.3 实证结果分析 股权激励比例与资产负债率存在负相关的线性关系,还要注意:一、由于《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所以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比例选择在5%-10%之间;二、激励比例与资产负债率之间存在负相关是由于高管持股比例会优化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负债。经理人由打工者身份转变为一定意义上的老板,会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三、资产负债率并不是越低越好,它存在一个合理区间。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机制以后,公司资本结构由大规模负债的资本结构转变为适度负债的资本结构。适度的负债可以降低企业的综合成本率,因为债务利息率通常低于股票股利率,而且债务利息是在所得税前扣除。而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会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不利于股东权益。适度的负债还可以获得财务杠杆利益,增加上市公司价值。
4 结论
本文将资产负债率作为资本结构的重要指标,将高管持股比例作为股权激励机制的重要指标,将股权集中度和独立董事比例作为控制变量设定模型,进行实证研究。通过模型的设定及检验,本文发现股权激励机制与资本结构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即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股权集中度与资本结构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独立董事比例与资本结构之间不存在关系。本文又对制造业做了统计性分析,分析结果验证了前文的模型结果,证实了股权激励机制与资本结构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当然,股权激励机制在我国实施时间较短,实施的上市公司数量有限,且很多上市公司的激励计划并没有到行权时间,所以可供研究的样本数量有限,对结果有一定影响。
参考文献:
[1]陈晓丹.对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存在的问题的探讨[J].中国商贸,2009,(13):21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