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特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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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特点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特点范文1

由于各级党政的大力支持重视,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呈蓬勃发展的迅猛态势,对提高农业效益和市场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还处于产业化初级阶段,发展中还存在一些误区,制约着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1、指导思想上的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一些地方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产业化,上项目广泛周密的调研和科学规划不够,对本地区的优势和特点抓得不准,盲目模仿,跟风发展,干部自作主张搞“万亩果”、“万亩藕”、“万亩茶”、“万亩鱼”工程,靠行政行为一哄而上,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成效甚小。2、科技含量低,管理水平低,产业结构趋同,规模小,带动效应低,标准化程度低,质量难保证;松散型多,紧密型少,提供的多数还是初级产品、粗产品,高耗能、高污染、低收益十分普遍,我国农产品产后产值与采收时的产值之比为0.38∶1,而中等发达国家达到3∶1,与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的差距更远;同时,与农民的利益共享机制不够合理,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3、政府支持的越位错位。政府是应该大力支持的,但不少地方好心没办成好事,把“产业化”及业主当成包医百病的良药和救世主,从土地、信贷、税收、财政等给予多种形式的优惠政策和优厚待遇,树立起一些农民高攀不上典型、盆景,堆金积玉形成了许多畸形“龙头企业”,红极一时便昙花一现,销声匿迹,给农民造成损失,产业化变成了“惨业化”,农民谈产业化色变,产业化业主成了“红色资本家”的代名词;事实上造成了市场扭曲,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农民真正需要的扶持服务却得不到。4、农民组织化程度低、模式上的简单划一。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最大制约因素是组织化程度低,特别是宏观层次的。因为只有宏观层次的产业组织才能充当社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载体。充当农民代言人的合作(联合)经济组织、专业协会或其他中介组织的发育很不充分,势单力薄,很不完善;“龙头企业+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在实践中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这种微观组织化模式下的农业产业化,把农业产业化的概念简单化、形式化了,已对实际部门产生了严重的误导效应,比如,有些地区一谈产业化就是建“基地”,抓“龙头”,搞“公司+农户”。其结果造成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龙头企业凭借各方面的优惠政策和大量扶持,迅速做大做强,形成区域“垄断割据”获得超高额利润,而产业经营中农户始终处于被挤压剥夺的弱势地位,商业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性使农民不可能获得应有的平均利益,个别的业主为了暴利,甚至肆意打压价格;有的企业纯粹为了套取财政资金,也成了一些官员权钱交易,产生腐败的温床。

二、借鉴国外农业产业化的有效形式

“农业产业化”是二战后发达国家兴起的,国外农经理论把农工商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经济现象简称“农业一体化”(AgriculturalIntegration)。美国、法国、意大利、日本等都实行了高度集约的农业产业化,美国实行“农业一体化”有三种模式,一是垂直一体化农业公司,即把农工商置于一个企业的领导之下,组成农工商联合体。二是大企业或大公司与农场主通过合同建立起合同型农业和加工业企业。三是农场主自己建立加工增值和销售的企业、商业组织。通过这些形式形成了一个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有机联系的一体化经营体系,从而使美国农业在加深加工和提高专业化水平的基础上加强了各部门的配合协作。美国的农业合作社遍布全国的农业领域,为美国农业的高度集约化经营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美国的农业合作社是个体农场主(农户)为了增强经营活动能力和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成立的,是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三位一体互助合作经营性质的组织,具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职能。其组织成员由合作社董事会、理事会选聘使用。农业合作社不像私营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也不像政府部门可以进行无偿服务,而是在商品交换原则的基础上,以社员获利为基本宗旨,作为农户的组织代表,在合作社内,生产环节是一家一户经营,相互之间只存在质量竞争,而不存在价格竞争,产前、产后服务,特别是加工、筛选、销售环节是合作社负责经营,社员按照入会时的承诺把自己的产品全部交给合作社,按统一标准进行筛选、分级、包装、销售,合作社成员一起分担加工过程的各种费用,然后根据各人售出的情况,共同分享利润,如果亏本则共同承担。法国实行的是农业联合体,一类是建立农产品购销服务合作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农业信贷合作社;一类是将工业、商业、金融等与农业有关的部门用合同或经济控股形式组成农工商联合体,法国约有1/4的农户与私人公司、合作社或国家机构签定此类合同。日本农业就其社会化服务看,主要依靠农业协同组织,使农产品从农场到超级市场,形成了一套科学、有序、高效的产业化体系,从而推动了高效农业的发展。

三、发展对策

我国“农业产业化”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一些行业中也有过成功的实践,在90年代后得到大马力推进。借鉴吸取国内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成功经验,扬长避短,对促进产业化良性循环发展至关重要,可以简单概括为:引导在政府,启动在市场,转动在龙头,成龙在服务,关键在主体,保障在基地,活力在创新,稳定在机制。为此,农业产业化要做到三个转变,处理好三个关系,抓好三个关键。

1、做到三个转变:

①必须尽快从传统农业以生产者为中心转移到现代农业以消费者为中心。产业化的目的是实现多元主体效益,效益来自市场,来自消费者,市场是商品生产的唯一依据,是刺激生产的根本动力,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紧紧把握市场需求,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实施名牌名品战略,潜心研究市场,为市场而生产,在市场中求效益。

②从小而全的经营理念转变为分工协作,规模推进,用现代化的经营理念、经营方式来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用抓工业的思路抓农业产业化,以信息化推动农业产业化,打破行政区划为基本经济单元的体制局限,面向国际国内大市场配置资源。从发达国家和先行地区的经验表明,一个高效的农业产业化体系在产值构成上表现出,畜牧业产值大于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产值大于种植业和畜牧业产值的总和,为此必须正确把握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标准化生产、加工,以提高品质和效率。

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法规、标准、服务体系。农业产业化已由自由竞争走向资本垄断、技术密集、跨国竞争发展的新阶段,我们希望形成橄榄型的产业化经济形态,而不是中间(龙头)畸形膨胀,两端(农户和消费者)异常细小的经济模式。政府部门作为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依照法律法规发挥宏观控制,制定规则,引导,协调,创造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强化服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重要职能,构建科学的发展保障体系,政府搭台,龙型组织及农民唱戏。要健全完善统一的稳定的财政、税收、信贷支持政策,制定产业化区域战略发展规划布局,根据优势资源和市场取向对农业结构进行多环节的全局性战略调整,制定产业化促进法、反垄断法等法规制度,促进龙型组织间形成有序的充分的市场竞争;建立健全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产品技术质量标准化体系,加强完善检测监测手段,增强社会化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质量,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坚实的技术质量保障体系(技术壁垒);政府的经济投资支持应从直接生产领域退出,主要用于关键性、基础性、公益性的设施、设备、科研攻关及社会化服务环节,让企业和农户成为市场的主体,促进综合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提高和良性循环发展,而不是过分偏爱和干预,不是嘴上喊着市场经济的口号,实际另作一套。加强对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农民产业化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本领和驾驭能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帮忙而不添乱;加强各部门的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切实为农民排忧解难,避免“九龙治水水更大”,“梢公多了打烂船”的现象发生。农民愿意办能够自己办的事情应尽量交给农民自己去办,尽量避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包办一切的做法。这样做既有利于引导农民走向成熟,又有利减轻政府部门的负担。

2、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产业化与农民的承包经营自的关系。产业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必须在尊重农民自身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应通过一户带动一村,一村带动一片,当农民看到效益后会自觉主动跟着干,积极性就会高涨,以产业化为名强行收回农民的承包地或搞“两田制”,是违反《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二是产业化与农民减负的关系。产业化切忌盲目讲场面,做样子,图虚名,花样翻新瞎折腾,今年挖塘养鱼,明年填塘种果,后年砍树种粮;农民最怕巧立名目强行摊派、乱集资,加重农民负担。三是产业化与综合效益的关系。既要放水养鱼,也要讲投入回报,既要看农户和企业的利益,也要讲产业化对财政的贡献;不能再走“先发展,后治理”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眼前利益的老路子,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碧水青山,要走良性循环发展的可持续“绿色产业化”之路。

3、抓好三个关键:

一是大力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的全面商业化经营的过程,我国农民家庭经营户平不超过0.4公顷,是极小的微型经济,当前农业一半左右还是自给自足性生产,与全面商业化相差甚远。因此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核心是如何从微观企业走向宏观组织化,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的产业效率,其突破口在于理性培育社会化产业组织体系,形成社会化大生产的紧密完整的产业链。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结合,用合作制推进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实现农业腾飞的现实选择,国内外实践的效果表明,世界上以“土地为主体型”的农村合作制几乎无成功的先例,而以“流通和服务为主体型”的合作制则长盛不衰,要重视这一深刻的国际经验,彻底否定和摒弃传统的农村合作模式。同志指出,要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再也不能搞那种剥夺农民利益、归大堆的所谓集体经济了,要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财产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力培育新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化企业家队伍,产业化的关键是选准、办好能够开拓市场,带动千家万户的龙头组织。有了具备较强经济实力和服务手段的龙头组织,才能开拓市场、扩大规模、带动基地、联结农户。龙头组织可以是合作社、专业协会、专业市场、中介组织、企业。“农业综合开发集团+农户”是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对农业产业化的基础支撑作用和孵化器作用。农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应是产业化的主要组织模式,它通过自愿联合型载体组织农民共同进入社会化大市场,形成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组织体系,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增强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从而获得最大的经济收益。应大力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水平,合理分工协作,形成规模优势互补,突破面面俱到自给性生产模式和生活方式,要使农民在市场上买生活资料,比自产自用划算。形成不同特色的专业村、专业乡,通过两种形式上市,一种是农民自己办加工业、办贮运、办销售,通过处理、加工、包装、贮运一条龙直接上市,进入超级市场或专业批发市场,大部分利润由农民所得;如果条件不具备也可由工商业办农产品加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