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办法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办法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办法

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办法范文1

【关键词】农民工;土地流转;土地承包权益

一、农民工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或问题

(一)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范围小。主要表现为本村域内流转,承包的土地主要流转给本村农民耕种,而且多为农户之间流转。流转价格缺乏统一指导价,每亩年承包金大约300―600元不等。

(二)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周期短。从调查看,农民外出务工由于工作的不稳定性,使土地流转很大程度上带有随意性和可变性。承包地流转期限较短且不确定,主要是三年以内的流转。

(三)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行为不规范。普遍存在着经营权流转不签订书面合同或流转合同不规范,口头合同较多,基本不通过政府机关监督和管理。这种“君子协定”,极易造成纠纷。

(四)农民工土地流转出现的纠纷增多。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户之间的纠纷。部分农民工由于前些年种地产出效益偏低,将土地使用权流转,而现在一系列优惠政策及粮价上涨,现在又想要回土地使用权,但现承包农户又不愿意交出土地,从而产生矛盾和纠纷。二是农户与村委会之间的纠纷。前些年部分弃耕撂耕农民工现在向村委会索要原本属于自己的耕地,而村里已发包给他人耕种,由此产生纠纷。

二、农民工土地流转问题的主要成因

(一)农民观念还比较落后。长期的单独经营,使农民形成了因循守旧、安于现状的思想,更多地满足于自给自足的田园生活。

(二)缺乏配套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对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土地流转政策宣传不到位,鼓励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进程。

(三)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随着粮食价格上扬、国家减免农业税、实施粮食“直补”等一系列惠农政策,外出务工农民开始“回流”,重新投身于农业生产,致使土地流转的步伐放缓。

(四)劳动力转移难度不断加大。缺少承载劳动力转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无法消化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致使大量劳动力滞留在农业生产领域。

三、规范流转维护权益的建议

(一)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采取送法下乡、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宣传和普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教育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引导农民工学法、懂法和用法。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农民工土地流转行为。建立完善流转程序制度。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农民工流转承包地可以通过村集体组织或中介组织流转,也可以双方协商进行流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流转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向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申请合同鉴证。建立完善签订合同制度。承包地不论是流转给本村村民或亲戚朋友,还是单位都要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合同要对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约定,并使用统一文本格式。建立完善纠纷处理制度。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时,应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申请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解决。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农民承包土地流转合同要由乡(镇)经管站统一造册登记,确定专人对合同资料归档管理。

(三)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建立被征地农民工的安置、就业与基本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城镇化的推进不能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要让失地农民同样分享改革成果。为此,要对失地农民进行公正补偿,即安置补助费的项目、金额应当能够保障失地农民在生产、生活、教育等方面的必要支出,不仅要保持原来的水平,而且要更加有保障。

1、完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一是建议按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确定土地补偿费标准。二是进一步提高征地的安置补助费。三是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考虑提供如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四是建立土地流转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长效机制,帮助他们实现就业。五是实施资金奖励。政府制定出台奖励政策,通过财政专项资金奖励或补助的形式,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流转。

2、建立住宅动迁和宅基地流转的农民权益保障机制。要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保护耕地和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农村宅基地权益的重要性。一是对农民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和发证。《物权法》明确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定义为“物权”。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尽快明确和赋予农民宅基地以完整的物权,对于手续齐备、符合法律规定的给予登记造册,发放具有法律效力的宅基地证书。二是积极试点,探索宅基地进入市场的流转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应着手进行搞活农村宅基地有关政策的研究。要对农民拥有的符合规定标准的宅基地,允许进入市场流转,但应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法定面积的原则,农民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三是在农民外出务工期间,应保留其原宅基地,不得强行收回或变更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办法范文2

关键词:土地流转 邛崃市 土地承包经营权 问题 对策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的小规模经营已经不能在适应当前我国经济大环境,城市工业、服务业崛起吸引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这也加快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因此,可以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经济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产物。

二、邛崃市土地流转概况

(一)土地流转面积概况

邛崃市位于成都西南部,共有土地137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4400公顷,拥有人口65.7万。邛崃市农村土地流转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改革开放后,一部分人外出打工、经商,农村中土地已经出现零星的流转。后来不断发展,土地流转的形式也逐渐多样化、流转过程逐渐规范化,当前土地流转面积已经达到20万亩。

(二)土地流转主要形式

邛崃市现有的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出租、转包和入股三种。占比最大的是出租,出租主要是将土地承包给专业大户或者是专业农产品公司;第二是转包,其业主主要是本村农户之间通过口头协议或者文字协议进行的短期转让、转包;第三种是入股,主要是拥有土地的村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成立公司或者合作社从事种养业。

(三)土地流转的收益状况

在正常农业生产的情况下,根据我们对邛崃市六个乡镇的调查,流转土地的收益会根据流转土地的用途不同给农户不同的承包价格,各地之间也有一定的差距。将土地流转用于种植果蔬,每亩地的承包价格为当年1000斤黄谷的折价,2014年每斤黄谷约1.3元,例如平乐镇金华村;而水口镇的钟山村主要将土地流转出去进行素质拓展训练营场地建设,出租每亩地只能有630斤黄谷的收益。

三、邛崃市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强制流转损利益

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把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这个现象普遍存在于夹关镇临江社区的农户中。该村以种植茶叶为主,据农户们反映,如果收成好的话,抛去农药化肥等投入,他们每年种植茶叶每亩地也能收入近8000元,至少也是4000元。而把土地流转出去只能获得每年700斤黄谷的收入,这远远低于自己一年收入的预期,所以在调查的14户农户中有6户反映这个问题也是不足为奇的。

(二)土地流转不充分

像平乐镇、羊安镇都普遍存在农民想流转土地但没有公司或个人愿意承包的现象。多数农民愿意将自己的田地流转出去,以平乐镇金华村为例,他们流转出去的每亩地可以每年获得1000斤黄谷的收入。没有了地的农民有了更多闲暇时间,可以出去打工,一年算下来外出打工每人也能赚15000-30000不等。而土地没有流转出去的农民还要照顾自家的田地,这样半年的时间是不能外出务工的,一年下来的收入要比流转出去农民的收入少得多。

(三)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

在邛崃,农村土地的流转绝大部分是通过政府渠道引进的承包商,土地流转的信息不畅,这就影响了土地流转的速度和质量。许多地方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土地投资补偿和农用地有偿流转制度,流转过程中存在很多不规范行为,有的土地流转行为仅仅是为了套取政府补贴,即使是已经流转的土地也存在没有履行签约和登记手续的现象。

四、原因

(一)相关服务和后续保障不健全

农村中缺少土地流转专门的服务机构,造成土地流转政策宣传、监督管理、档案管理、纠纷处理等一些工作跟不上,不利于土地流转;农村居民流转后的基本生活、医疗、保险、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体系健全,不能很好为无地农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相关法律法规错位、缺失

农民自身素质偏低,法律意识薄弱,一味相信政府,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益;政府一方面鼓励土地流转,给予规模化农业以大量补贴,相关的法律法规却不完善,《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均规定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这就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合法利益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限制了其流转。中央明确提出土地承包关系可以长久不变,却没有对土地流转的期限做出规定,这就可能导致承包商以攫取最大利润为目的,无限期进行土地流转,危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会影响国家今后相关政策的调整和实施;由于政策的缺失也导致了农村中土地流转后发展经济效益较高的林果业甚至大面积占地发展非农产业。

五、对策

(一)加强邛崃相关流转制度建设

首先,邛崃当务之急应该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体系和相关配套的服务体系,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明晰土地流转过程中主体,建立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管理网络,建立土地承包和流转信息收集站,及时最新的土地流转需求和供应信息,制作土地流转程序、操作方法指南和范本,提高农民认识水平,正确指导农民签订合同,完善土地纠纷处理机制。

其次,健全邛崃的农村养老保险和生活保障制度。随着我国老龄化问题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在农村中出现的老人村等现象更要重视加强基本要老保险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让老人和妇女孩子都能有最低的生活保障。

(二)加快邛崃农村劳动力转移

完善邛崃劳动力就业制度,多途径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拓展土地流转的空间。组织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多途径拓展劳动就业渠道,搞好政策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和组织管理等工作,让农村中剩余劳动力有能力走出去、离开土地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有利的空间。

(三)依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必须把握好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规范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把它们制度化、法律化。必须遵循有偿、自愿、依法的原则,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加大鼓励农民土地流转的力度,真正给予农民实惠,切实维护农民的流转主体地位和土地承包权益,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的流转。参考文献:

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办法范文3

 

1 土地流转的基本现状

 

近年来,随着茅坪镇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小城镇建设规模日渐扩大、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稳步增加,茅坪镇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呈逐年增长趋势,土地规模经营水平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现阶段主要是私下流转和农民把土地流转到村委会,村委会又把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两种形式。应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以实施农业部、贵州省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为重点,积极构建镇、村二级土地流转平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化。

 

规模经营趋势加快。茅坪镇通过近几年的土地整治,农业经济生产基础设施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积极培育了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又进一步促进了土地的规模流转,形成了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互动互促的良好局面。

 

机械化水平大幅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是现代农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茅坪镇通过大面积土地整治加快了土地流转,推进土地相对集中,使土地连接成片,形成规模经营,促进了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使茅坪镇农机专业合作社有了用武之地。

 

茅坪镇的实践证明,土地流转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生产规模化、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加农民收入、发展现代农业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土地确权进度不理想。茅坪镇农村土地确权试点工作面临着“三个问题”:一是经费不足,各级政府的配套资金到位率低,影响确权进度。二是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信息收集不齐。三是相关业务工作没有跟上,致使确权工作不能按步实施。

 

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由于确权工作在茅坪镇还没全面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暂时还没有建立起来,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序进行。

 

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目前,茅坪镇部分村组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仍采取口头协议,没有通过签订流转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使签订合同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内容不具体等问题,容易导致流转纠纷的发生。

 

土地流转监管不到位。由于没有成立流转服务监管的职能部门,工作正在探索尝试阶段,没有形成规范的土地流转监管机制,缺乏对土地流转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管理。

 

土地流转信息不通畅。一些农户有强烈的流转愿望,却找不到合适的流转对象,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流转的速度和规范操作。

 

3 解决的具体措施

 

当前,我们正站在“十三五”发展节点,紧紧抓住土地确权和流转这个影响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充分释放土地制度调整带来的改革,对于带动城乡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强化宣传引导,广泛营造土地流转氛围。让农民意识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地区发展和经济实惠,是加快土地流转的前提。加快推进城乡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进一步增强普惠制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就业率和劳动者素质,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和收入稳定,让农户土地流转出去后没有后顾之忧。

 

构筑交易平台,不断优化土地流转服务。推进土地流转规范化规模化,确权是基础,服务是保障。

 

加快土地确权。全力推进茅坪镇土地确权试点工作,按照湄潭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及相关指导资料和茅坪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尽快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同时,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快土地流转速度奠定基础。

 

建立服务监督机构。成立镇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土地确权和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建立镇、村二级土地交易服务网络。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让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通过招标、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流转,做到全镇统一政策、统一调控、统一监管。同时完善镇、村二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明确各自职责,及时化解因土地流转引起的各种纠纷和矛盾。

 

搭建信息平台。依托茅坪镇政府网等现有网络资源,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平台,以镇村为单位,全面统计农村土地承包情况、流转情况和供需情况等。实行互联网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使农户及有意向投资农业的经营者能获得准确和可靠的信息,有效化解土地供求矛盾。

 

扩大土地整治面积,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农业机械化的基础,也是经营规模化、规范化、农业生产现代化的保障。

 

注重机制创新,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管理。加快土地流转,离不开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

 

健全管理机制。制定完善指导土地流转的政策性文件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使基层在实际操作中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做好登记、审批、备案、合同认证、档案管理和信息工作。

 

创新流转机制。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敢于探索和勇于尝试各种形式的流转办法,以转包、转让、租赁、入股、合作、置换、托管等方式将土地集中到大户、合作组织、龙头企业进行规模化种植。

 

改善投入机制。对集中流转的土地面积较大的,根据流转时间的长短,镇政府应给予适当的补贴,同时上级部门给流转土地的优惠政策,也应一并兑现。

 

创造优良的土地流转环境,让经营者乐于入住茅坪,提升我镇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加大统筹、协调、讲诚信,喜迎更多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入住茅坪镇。

 

作者简介:李天刚,大专学历,湄潭县茅坪镇农业服务中心,农艺师,研究方向:农业技术推广。

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办法范文4

(一)完善流转交易服务平台1.规范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交易监管、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诚信建设“六统一”管理模式,提升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运行效能;建立农村产权交易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县级相关部门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并联会审制度,进一步理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与县级部门、镇(街道)的关系,建立完善业务指导机制,加快构建多级联动、整体协同、覆盖全县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切实保护好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2.加快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研究制定农村产权交易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和产权交易综合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引导农村产权登记管理、法律援助、产权评估、融资担保、金融、公证、仲裁等驻场支持。建立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系统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农村产权交易的电子商务化和管理服务的现代化。

(二)完善流转交易规则体系如果没有统一规范的交易规则,易造成产权交易信息不畅,土地流转口头协议居多,产权流转交易面窄量小,利益纠纷较多,农村资源闲置和利用不集约的状况。因此,要以规则来建立制度,以制度来完善规则,坚持按“三规范”运行。1.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办法在总结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交易管理办法和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指标)、农村房屋所有权等各类农村产权流转管理办法,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政策支撑。2.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价格机制根据经济水平、区域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制定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农村股权等农村产权流转片区指导价和最低保护价,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农村产权价格指导体系,保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3.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目录内容修订完善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农村产权交易目录,明确农村产权信息、入场交易的内容,扩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范围。

(三)探索农村产权多形式流转农村产权自由流转是实现农民财产性增收的重要途径。双流应在巩固推广农村产权流转既有成功模式的基础上,重点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股权流转。1.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试点中央《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为维护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好土地承包权和放活经营权,双流应试点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在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的基础上,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并赋予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等权能,实现由过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变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2.股权流转按照自治职能和经济职能“两分离”的思路,双流县可进一步探索组建以产权为基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自负盈亏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将股权托管到合作经济组织,由合作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积极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内股外转、内股内转、内股外合”模式,先行试点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集体股权与社会业主合作(股)经营和农村集体股权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建立股权交易纠纷调处和股权转让后维权保障机制,强化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实现农村产权融资功能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必须与农村金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横向的配套改革整体推进,才能真正唤醒农村产权融资能力,并使之与现代金融体系有机融合。双流县需通过完善农村产权融资管理办法,健全体制机制,创新融资模式,建立中介机构,积极推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培育完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一)制定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1.修订完善农村房屋所有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重点围绕抵押权的设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抵押合同的订立、集体土地上房屋抵押登记、抵押房屋的占用与管理、抵押房屋的处置等内容,抓紧修订完善农村房屋所有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2.制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改革,修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抵押年限,规范抵押行为,重点研究制定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管理办法,为探索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提供依据。3.修订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重点围绕明确抵押登记的条件和设定、抵押登记的变更与注销等内容,修订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

(二)健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防范机制1.完善农村产权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风险基金补偿流程,规范风险基金的筹集、使用、监督等,充分发挥农村产权风险基金作用。加大风险基金保障能力,将风险基金规模扩至1000万元,并根据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需要适时追加。2.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建立由抵押权人、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共同承担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对发生的不良贷款本息,按抵押约定,采取处置(流转或再流转)抵押资产等方式所得资金予以偿还。采取整体出租、挂牌转让、再流转等方式合理处置抵押资产,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不良资产处置机制。3.深入开展保险尤其是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积极创新与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紧密相关的保险产品,逐步扩大农房、养殖业、种植业、森林保险等险种的试点范围和覆盖面。加强涉农信贷和保险合作,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银行授信要素,引导鼓励抵押权人对融资抵押物、投资资产等投保。探索开展保单质押融资,积极发展涉农经营主体小额贷款。

(三)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2014年中央1号文《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双流县在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催发各种农村金融风险苗头的形势下,需要创新性建立符合农村金融发展实际的风险防范互助体系。一是建立良好金融环境。建立县级征信体系、政策性担保机制、贷款贴息机制及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等,完善农村金融发展市场环境;二是建立系统风险互助救助机制。建立“联防“工作机制和“多家救一家”的应急互助机制,实现农民联保互保,同时防范和及时处置金融风险。

(四)建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中介服务体系1.建立农村产权评估体系目前,农村产权缺乏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评判标准以及公正性较为随意,实际价值难以合理确定。因此,要积极培育发展农村产权专业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为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提供服务;权属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产权价格评估机构的行业管理,制定农村产权价格评估办法,明确评估程序、收费标准等,降低借款主体的融资成本。2.建立法律咨询、担保、公证等中介组织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政策性较强,且缺乏法律咨询、担保、公证等方面的社会化中介组织,造成金融机构对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非常谨慎,阻碍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业务的开展。因此,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体系是促进抵押融资的关键。成立成都市农村产权仲裁院双流分院,采取调解、行政裁决、仲裁、诉讼等方式,妥善处理有关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纠纷;并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设立法律咨询窗口,提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咨询服务。引导双流农担公司等国有担保公司加大惠农支农力度,不断扩大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融资规模;积极鼓励民间资金参股或设立涉农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担保业务。3.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户的信息采集和使用范围,积极推进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电子信用档案建设,依托涉农金融机构将农户和规模经营业主的信用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准确把握借款人的基本情况,为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提供准确、完整、及时和便捷的信用信息服务。同时,加强政银合作,共同推动信用村和信用镇街建设,为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营造良好的信用坏境。

(五)探索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1.扩大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范围目前,双流县现有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抵押物范围较窄,应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应双流实际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其向农村延伸和拓展业务,扩大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范围,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库、塘、堰)、农业生产设施、农业知识产权、地上种植(养殖)物及附属设施、农村股权等农村产权纳入抵押标的物。2.巩固推广既有抵押融资成功做法,积极试点“两权”抵押融资进一步合理确定贷款额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简化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办理流程和手续,降低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所涉权属登记、发证、评估、抵押登记等环节的收费标准,减少抵押权人费用,继续巩固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积极争取将双流县设立为“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县”和“农房抵押融资试点县”。

三、创新土地综合整治,开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

近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内涵已从最初单一追求占补平衡,逐步发展成为城乡统筹配套改革的重要载体、支持灾后重建的重要保障、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手段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为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统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新型城乡形态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政策依据。双流县要改变过去政府部门包揽整治项目的做法,探索农民主体、市场运作、共同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新模式。

(一)创新实施土地综合整治1.创新实施主体长期以来,双流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大部分由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主导实施,农民集体和农户作为农村土地物权的完整拥有者和使用者,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为真正实现群众在土地综合整治中“当家作主”,应鼓励引导参与农户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资金等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主体,全面负责拆旧区房屋及地面附着物拆除、土地复垦、安置区建设、土地权属调整、产业发展、收益分配等工作。2.创新融资方式随着土地综合整治深入推进,为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双流县必须创新融资方式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从“社会业主投、金融机构贷、专项资金借、群众自己筹”四种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或几种方式解决项目资金问题,从而形成以社会资本、金融机构、政府和群众共同推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融资格局。

(二)建立零星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机制为变资源为资本,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确保其住有所居的前提下,探索建立零星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整理复垦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和要件,缩短审批时限和周期,鼓励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农业生产区和生态绿隔区内有条件农户自愿有偿腾退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零星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经国土部门验收合格后,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可作为规划指标使用。对腾退零星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的补偿,可采取货币化一次性终结、在场镇规划区内划定区域集中建房或购买商品房给予补助等办法,促进农民自主自愿按市场机制向城镇转移。

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办法范文5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以孟河镇和西夏墅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载体,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抓手,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实施整村搬迁,妥善安置农村居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成大面积连片的高标准农田,优化区域土地利用布局,实现农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约、效益集显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局部先行、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要求,开展“万顷良田工程”建设,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不增加、农民利益不损害、国土法规不违背。

1.科学规划,城乡统筹。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方案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等相衔接,实现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用地布局优化。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区政府成立“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区政府投资组建*新希望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公司”),作为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收益的主体,负责项目建设和资金调度等工作。

3.规范操作,稳步推进。进一步规范农村住宅置换安置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保的程序。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就业等问题的探索研究。

4.突出重点,连片整理。以建成大面积连片高标准农田为重点,确保建设工程实施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行规模化生产,发展现代农业。

5.依法维权,农民自愿。项目涉及的镇、村要切实做好土地流转的协调工作,在依法组织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推动项目实施,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总体目标

“万顷良田工程”项目区北至中长沟和郭河,南至S122省道,西至丹阳界,东至大西环线。工程分两期建设,2010年底完成一期S122省道以北、浦河以西片区10000亩;2011~2012年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25000亩,净增耕地面积2100亩以上。

四、实施程序

1.项目申报。区国土分局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专项规划方案。方案在工程项目区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后,由区国土分局负责对上申报工作。

2.项目实施。新希望公司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建设工程方案、年度实施计划以及多元化的资金筹措计划,进行工程项目设计预算,具体实施工程项目区土地整理、城镇集中安置区建设等工作。

3.检查验收。区财政局、农林局、国土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适时组织督查并通报。工程全部完工后,区国土分局负责对上申请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形成的道路、灌排水电设施等由新希望公司统一移交给当地政府管护。

五、相关政策

1.房屋拆迁补偿。项目区房屋拆迁参照《*市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管理办法》和《*区关于拆迁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前,土地按300元/亩进行补助;一般附着物和特殊附着物按700元/亩进行补偿;坟墓搬迁按450元/座进行补偿。拆迁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补偿款由项目所在镇包干使用。

2.安置房建设。安置房由火炬置业公司负责开发建设,新希望公司按成本加固定利润率并经区政府核定的价格购买。区规划分局负责进一步优化安置房建设规划,安置房容积率根据孟河镇、西夏墅镇安置需求进行综合平衡。安置区车位按照0.4个泊位/户的标准建设,小高层不设地下车库,公建配套按照实际需求进行规划。孟河镇、西夏墅镇和新希望公司应积极争取*市关于万顷良田建设的相关税费及信贷等优惠政策,区级收费按相关政策予以最大程度减免。

3.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使用。项目建设用地挂钩指标的40%用于安置房建设,60%由区统一调控使用。安置房建设鼓励使用镇存量国有建设土地,40%挂钩指标内节约的土地指标区政府按10万元/亩的标准奖励给镇。

4.农民养老保障。项目区涉及的农户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按照*区《推进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要求,鼓励项目区内的农户自愿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以镇、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载体,严格执行区政府每年公布的土地流转指导价格,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有序开展。项目区内的村、组要认真做好边界确权和面积丈量工作,项目区平整后增加的土地面积划入相应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产生的收益由土地股份合作社负责分配。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和所涉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领导小组。

2.落实相关资金。项目采取新希望公司代建,区政府回购的经营模式。区政府回购资金包括以下六方面: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60%部分;农业重点开发资金返回部分;省、市配套资金;因万顷良田建设新增耕地折抵用地指标而免缴的各项土地规费以及建设用地指标拍卖收入;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用于万顷良田建设部分;经批准用于万顷良田建设的其他资金。同时,新希望公司通过股本金、股东贷款、银团贷款等方式多元化筹措资金。

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办法范文6

年全区农经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三大民生目标”的总体要求,以深化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服务体制为重点,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监管、村级债权债务化解、稳控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农经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定信心,克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发挥农经部门在全区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深化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

对农村财务实行“”管理机制,即一个审核(民主理财组审核)、一个签批(村委主任签批)、两个复审(乡经管站和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复审把关)、一个公开(财务账目公开)和一个通报(对农村财务管理整体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是我区在农村财务管理中积极探索逐步形成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切实规范了农村民主理财、村乡两级审核和财务公开工作。年,我们要在执行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各项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村集体大额支出程序审核工作。对已审批的大额支出,特别是重大工程建设开支,要深入到村检查工程实施及完工情况。对没有申报大额支出的村,要重点检查该村有没有大额支出或以大化小的情况。

2、积极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工作。今年要重点培育5至6个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典型乡(镇、办),这些乡(镇、办)60%以上的村能够有效执行民主决策、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各项制度,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能够发挥示范作用。

3、加强农村经济审计工作。乡(镇、办)根据本乡(镇、办)情况要开展经常性审计检查工作,对大型工程支出情况及决算情况、村集体经济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要积极开展审计,确保财务账目规范化。区农经中心抓好重点村的审计工作以及对村级财务年度审计工作检查验收,通过审计切实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4、加强农经法规政策培训工作。搞好一年一度全区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培训重点内容是村集体大额资金程序审批的具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新出台的农经法规和政策,切实提高全区农村财会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5、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加强农村财会人员的日常工作考核,乡(镇、办)经管站每月要上报一次所辖村财会人员的报账情况。对工作扎实认真的农村财会人员要通报表彰,对不能按时到乡经管站和会计核算服务中心报账、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农村财会人员,要及时指出问题,促其改正。乡(镇、办)要掌握各村财会人员的动态情况,对村级财会人员年龄偏大或身体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要配备村级财务助理人员。严格执行农村财会人员任免程序,确保农村财会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服务体制

做好二轮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在确保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6、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动态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指导农民签订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并依法鉴证。乡(镇、办)经管站要掌握土地流转有关情况,对所有鉴证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都要建档,并报区土地流转办登记。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坚持经常性检查指导和调研,重点要抓好规模流转的典型,及时总结土地规模流转的先进经验,通过树立典型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7、逐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建设。从今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将付诸实施,我们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处程序,积极推行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区级仲裁和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切实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度

通过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决策、财务管理、生产质量控制等各项制度,提高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切实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8、扶持培育典型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58”工程(全省发展300个省级示范合作社,500个地市级示范合作社和800个县级示范合作社)的要求,年我区要培育3个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0个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合作社要有明显的主导产业,各项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入社成员达到标准要求,能够充分发挥合作社对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动作用。

9、实施村村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战略目标。从今年开始,要在全区314个行政村实施一村兴办一社,一社带动一业或多业工程,通过兴办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10、坚持经常性地调研总结。要经常深入到各个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典型经验,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民增收中的有效途径。

11、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交流。对发展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各专业合作社之间相互交流,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各合作社进行业务技术培训,使全区的合作社逐步达到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成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努力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进全区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坚持不懈地开展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12、开展一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调研活动。重点对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农民出工或出资有哪些方面、村集体通过向农民筹资筹劳办了那些实事、党的惠农政策农民有没有享受及享受的途径等进行调研,通过调研切实解决农民减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管机制。

13、加强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号)精神,积极参与和组织实施“一事一议”以奖代补试点,严格执行《市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议程序》,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规范的典型村,要及时总结这些村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在全区推广。严禁乱议、乱筹、乱用,防止“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成为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的口子。

14、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体系。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动态监测工作,建立全区农民负担监测网点,强化监测手段,提高监测质量,使其在信息反馈方面做到全面、准确、及时,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

五、搞好村级债权债务的化解工作

15、进一步澄清村集体债权债务的底子。对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债权债务,要查清形成原因,分类处置,澄清底子,规范财务手续。

16、建立村级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制度。要及时掌握村集体新增的债权和债务,对新增债务要制定化解措施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村级债权债务档案,化解情况要及时登记并形成资料。

六、妥善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

严格执行接待值班制和包点责任制。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严格执行接待值班制度,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认真登记并及时转交处理。中心机关干部要对包乡镇发生的农经方面的案件负责,积极督促并认真解决案件。

七、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