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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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生产经营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范文1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一、问题的提出。

2008 年 3 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获得国务院原则通过,决定在 2009 年内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五省市启动有关试点工作。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制度能够衔接,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的办法进行发放,这也就是意味着与机关公务员挂钩的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不再由国家财政负担。其实在这次改革之前,原人事部就曾下发过相关的文件,并在云南、江苏等地区进行过试点,但最终因为没有形成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而以失败告终。这次的改革方案一出台就立刻引起了舆论的关注和质疑。大家对改革方案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第一,根据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的职工退休后的待遇将和企业基本一致,养老金待遇将大幅降低。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双轨制”,在这种制度下,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远高于企业职工。数据显示,2005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是企业职工的2倍左右。虽然从2005年开始,国家连续调高了企业退休职工的待遇,但两者之间的差距并未缩小,原因在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也相应的提高了。如果改革实行的话,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待遇将远不如之前,这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消费水平不符。第二,一直以来,机关与事业单位作为一个整体,享受着‘双轨制’带来的制度优惠。可是这次的改革则只针对事业单位,改革的设计者和实施者———公务员,却不在改革之列,这不禁让人怀疑改革的公平性。

二、改革的基本框架。

根据《改革试点方案》的内容,此次改革主要涉及养老金的筹资结构、缴费比例、养老金的计算和发放、新旧制度的衔接等方面:(1)事业单位人员也要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统筹交纳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 20%,员工缴 8%。(2)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对象根据参加工作时间的不同,主要分为三种情况:《改革方案》实施前退休人员(简称老人);《改革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的人员 (简称中人);《改革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的人员(简称新人)。(3)养老金发放以改革正式实施时间为界,即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老人”在社保机构领取的养老金,从第一个月起均不得低于原来的退休工资标准。“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新人”缴费累计满15年,退休后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4)事业单位养老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事业单位养老金是否实行省级统筹,根据试点城市的具体情况而实施。如果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市或地区为统筹单位。(5)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形成基本退休金之外的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职业年金实质就是对每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的一项社会保险福利,它是为了避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退休后工资收入降低对自己生活的影响,而在基本养老金之外增加的一项退休收入,这种福利具有强制性,事业单位必须办理并缴纳。

三、改革试点推进的制约因素。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从一开始出台就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而绝大多数人是持不赞成或反对态度的,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更是遭遇到了重重的阻力,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几点:

1.时间敏感,机构复杂。

改革的试点方案是2008年3月份通过,2009年1月份正式下发的。众所周知,2008年一场金融海啸席卷了全球,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全球经济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中国的经济的发展面虽然算是比较好的,但也不能忽视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所造成的问题和负面影响。在经济发展放缓时,公众对于涉及自身利益的改革承受力通常来说都比较差的,而选择这个时候进行改革必然会给尚未退休者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此外,全国事业单位人员近4000万人,其中 3000 多万名正式职工,900 万名离退休人员。这次改革几乎涉及到所有的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虽然总人数并不算太多,但按家庭计算却将近牵涉一亿人,并且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126 万个单位,每个单位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单位的众多和复杂的情况也使得改革必定是一场持久战。

2.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缺陷,事业单位难以加入。按照试点方案,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实际上是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靠拢的。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就是一个存在缺陷的制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推出的。所以养老保险收缴费率是按照原来计划经济下国有企业的员工人数、工资基数和退休人员人数的比例来测算的。而当年国企改革引发了大量工人下岗,提前退休转化成养老金领取者,当时全国平均退休年龄只有 47 岁,计划中的缴费人与领取人之间的赡养比和实际赡养比例差异明显。这个制度不仅要支付下岗提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而且还要支付以前已经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执行初始政府就发现收上来的养老金不够支出,中央必须转移支付。但当时中央转移支付能力非常有限,于是挪用个人账户,导致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长期混账管理、个人账户空账运营。这样就使这个制度无论从赡养比还是资金筹集和供给能力,从一开始就不配套,随着时间推移,问题日益严重。而如果事业单位的改革向企业靠拢的话就意味着马上要承担28%的费率,因为事业单位职工要缴纳个人工资8%,事业单位也要筹集20%,这 20%到底是财政出钱还是让事业单位自己筹集资金,目前并不明晰。如果事业单位面临自己筹集资金的压力,其公益性难免受到影响。即使这样,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水平也会出现大幅度下降。改革方案的思路是通过职业年金来弥补,但职业年金的来源渠道也是存在很大问题的,如果要建立职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出资,这将必将会增加费率,加上基本养老保险28%的费率,单位和个人的缴费率将达到一个非常高的水平。

3.事业单位人员待遇降低,公务员不受影响。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将大幅降低。按现行的制度来讲,一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在在职的月基本工资是四到五千块,按传统,退休金是其个人最后工资的80%的甚至 90%,那么退休后大概能拿到三到四千左右。但如果是在企业,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只有很少的地方能发到2000元,全国平均水平也就是1300~1400元。改革必然会令事业单位的退休者的生活水平下降,更会对尚未退休者构成一大心理压力。从本质上来说,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并不具有超出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道德水准、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当然也就不应该享受与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不同的待遇。但事实是,历次的养老制度改革,公务员都能置身事外。在此次改革之前,公务员已实行阳光工资,各地事业性质人员收入其实已落后于公务员收入,其整体收入一般也只能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线。但这次的养老改革将使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的待遇进一步降低,而改革设计者———公务员本身却未能成为改革的对象,这不禁使公众对改革所能达致的公平性产生疑虑。  4.法律法规不健全。除了改革试点在各地都受到很大质疑和阻力之外,试点改革中遇到的诸多问题没有依据,具体执行和操作过程中困难较多。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保障没有形成一套系统完整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养老保险方面的单项政策规定也不健全。例如,如果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那么新旧办法该应如何衔接就是必须考虑的问题,现在最通行的说法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所谓“新人新办法”是指新进人员按照新的改革方案执行,直接入社保,对于“新人”来说,退休是十分遥远的事情,目前大可不必“庸人自扰”;而“老人老办法”,即新办法实施前已退休的“老人”,待遇照旧发放不受影响。而眼下可能最受影响的,是那些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多年而又尚未退休的“中人”。这批人大都是五十岁以上,大部分是本单位的“中流砥柱”或业务骨干,并且占有一定的比重,而改革方案的出台却另他们进退两难,如果按照方案来执行,这些人都要求提前退休的话,必定会对正常的日常工作有所影响。为弥补缺失,改革虽然采取了“中人补齐”的办法,对于那些可能受影响的“中人”,在基本养老金计发上,将有“过渡性养老金”这一项。但目前,国家对此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而是要求各试点地区因地制宜。

5.相关配套制度进展缓慢。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推进的还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事业单位分类事关“养老改革试点的成败”。但是据了解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也并非一帆风顺。根据 2008 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将被分成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事公益服务的三类事业单位。通过分类改革,以后的事业单位将主要以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主。虽然改革方案提出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原则和目标,但是从各试点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看,还没有哪一个省市真正实现了事业单位的有效分类。2011年6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下发,事业单位改革也开始正式推进。《意见》显示,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用2011~2015年的五年时间,我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在5年目标之下,根据《意见》,事业单位被划分为三类:参照公务员类、自收自支类、财政补贴类这三个类别,其实是按照社会功能来划分的。就是将承担行政职能的变为行政机构;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转为企业,推向市场;保留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这种改革可以形象地概括为甩掉两头、留下中间(中坚)。从实际执行来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之难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在这场改革中,政府部门既是推动者,又是被改革对象,改革中的“主客同体”现象使其陷入了尴尬的境地。有专家分析,各类利益的维护也让这场史上最大规模的改革举步维艰。政府的特定利益,事业单位的独立利益,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提出的要求以及改革的个人得失,使得改革的动力在各类利益维护之间互相抵消,无法形成广泛的社会基础。

四、基本评述。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试点从颁布到现在已经有近 3 年时间,改革过程中暴露出了很多问题。针对改革试点的瓶颈和难题,很多专家和学者都给出了自己的解决的对策。例如,有人提出“养老金制度改革”,应当是让企业的养老金向事业单位的养老金靠,提高工人的生活待遇,而不是让事业单位向企业靠,降低工人和知识分子的待遇。有学者则认为国务院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暂停这一试点,并立即着手制定机关、事业和企业三者联动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还有学者为沉疴多年的养老保险开出的药方是,建立中央政府统筹的国民基础养老金,同时市场化运营全民个人账户养老金(含职业养老金和个人储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也应进入到国民基础养老金系统,以职业养老金替代退休金,对接国民基础养老金,带动全国养老金制度结构性调整。笔者认为,不论专家学者给出何种解决策略,有一个现实的问题是一定要面对的,那就是就我国目前的养老制度而言,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双轨制”的养老模式已经运行了多年,牵涉机构、人数众多,在此过程中必然会打破某些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也会使其他人收益。而要想通过一次改革就彻底改变现状显然是不尽现实的,因此这必定会遇到很多的障碍和阻力,因此改革一定会是一个艰巨、漫长的过程。

参 考 文 献。

[1]董力堃。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重新审视。学术界。2010(2)。

[2]汪孝宗,韩文,曾娟。难改的事业单位养老。中国经济周刊。2009(41)。

[3]姜爱林。事业单位养老改革为何困难重重。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0(5)。

生产经营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范文2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青岛市编办:一是抓好全年工作目标的落实。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10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和区(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国家、省设定的非许可事项,清理后上报有关部门;我市自行设立的年内一律予以取消。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坚持边清理边规范,做好制度创新。制定印发《青岛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规定》和《青岛市行政审批批后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网上办理、门户网站与部门网站统一管理程序,做好对审批事项的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布我市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服务指南,提高审批服务质量。

三是抓好工作创新。建立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投资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企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制度、政府服务清单制度等“五项清单”制度。精简和规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8月底前编制我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淄博市编办:一是优化流程,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按照“应进必进、充分授权”的要求,加强政府督查,督促各区县全面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公开、高效、规范、可问责的工作机制和标准体系,做到审批行为、办件质量、档案管理、收费监管的标准化。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便捷水平。逐项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行政审批申报材料,无法定依据或者非必要的一律剔除。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力争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压缩30%以上。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通过梳理裁量依据、明确裁量标准、强化裁量监督,进一步缩减自由裁量空间。

二是创新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在市、区县实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区县纵向联动审批机制,重点开展区域化评估评审和“项目主审全程代办”的“柔性管理”模式,开发应用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和远程视频联动系统,大幅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实现申报材料电子数据化,尽快实现市、区县、镇办三级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联网,推动政务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

三是放开市场,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坚持“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市场,尽快建立起充满活力且有序竞争的中介服务市场。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定期市场招标,将服务优、效率高、收费低的中介服务机构纳入信息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评价机制。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评价标准,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时限和服务收费进行全面评价,并建立健全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

四是健全体系,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探索行政审批事后监管模式。研究制定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服务的意见,从注重事前审批为主向事前、事中与事后管理为主转变,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重点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行政审批效能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建立行政审批网上举报投诉平台,健全行政审批网上投诉受理、处理和结果反馈制度。强化对审批权力的制约监督。健全部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庸懒散、吃拿卡要等问题。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强化对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

日照市编办:一是编制完成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下步将各部门上报的审批事项列出审核清单,清单将部门审批事项分为行政许可、非许可、非审批事项和初审类事项四类,其中对属审批事项的按照保留、取消、整合、下放、暂停、调整管理方式提出相应的处理方式,将审核清单书面通知部门,征求部门的意见后,对保留和整合的审批事项,形成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按程序公示并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向省编办备案。市级目录公布后,对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进行增加、取消和调整。同时,指导区县完成编制县级审批事项目录工作。

二是承接落实好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咨询委委员提出的意见修改后,将承接和落实目录提交市政府研究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下一步,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的项目及时承接落实到位。

三是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结合市级审批事项目录编制,在与部门沟通一致的基础上,年内按程序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级审批事项。加大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力度,从清理上报情况看,我市没有自行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市编办将适时会同监察局等部门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四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市级目录保留的审批事项,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监督指导部门负责对组织实施的审批事项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取消审批后需加强监管的事项,督促指导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完善监测体系、加强后续监管;对下放到区县的审批事项,督促区县编办制定监管措施。市编办会同监察局等部门加强对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五是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市级审批事项目录,逐项编制审批流程图,制定具体的服务标准和办理时限;探索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巩固企业注册“多证联办”成果,探索建立各类证照联办机制;对各审批环节进行监督,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鼓励政务服务创新,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创新奖评选活动。

菏泽市编办:一是建立行政审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调整目录。

二是发挥牵头作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督促并会同相关部门完善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建设,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覆盖、流程全覆盖”要求,开发联合审批办理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逐步实行审批事项全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取消审批后需加强监管的事项,根据事项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防止监管“缺位”。对保留的审批事项,依法依规实施审批。加强对审批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跟踪投诉处理机制,畅通投诉建议渠道。加强投诉数据整理分析,及时对审批事项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动态调整。强化电子监察,市级审批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入网率、系统使用率达到100%,筑牢审批权力“阳光”运行的技术防线。强化立法机关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司法机关监督以及社会力量监督等传统监督方式,也要开辟新的监督途径,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网络舆论监督,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建立网络电子档案,行政审批相对人可匿名对其进行评价、监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审批服务履行情况考核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细则。

三是加强指导考核,促工作平衡开展。加强对县区的指导,强化日常调度和平时考核,既交任务又教方法。市编办从自身工作抓起,高标准,严要求,靠示范引领推动县区审改工作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全面开展。将市级改革形成的文件资料汇编成册,供各县区参考使用。建立网络统一公示平台,确保公示效果。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潍坊市编办:一是严格抓好清单事项的清理审核工作。依据省政府文件要求,调整权力事项分类,扩充工作内容,规范事项格式,坚持做到“三个对照”,即将清理成果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对照,确保权力合法;将清理成果与工作实际对照,力求简单明了、客观真实、信息全面、方便监督;将清理结果与上级主管部门对照,保证职权名称统一。

二是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研究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方案。做好部门交叉、管理分散行政权力事项、以及事业单位承担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摸底工作,优化职能配置。成立行政审批制度咨询委员会,畅通社会参与渠道,探索建立倒逼机制,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优化行政权力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对需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建议。对保留的各类权力和服务事项,进一步明确实施部门、实施依据和收费标准,编制工作流程图,落实权力事项全公开制度,固化权力运行流程。全面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办理和模拟审批办法,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按照省里部署要求,积极协调推进“一库四平台”建设,加快形成规范、高效、有序的权力运行动态管理体系。建立权力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法律、法规修订要求,对权力事项进行及时调整,今后,未纳入清单的权力事项,一律不得实施。探索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落实部门主体责任,促进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变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泰安市编办:一是抓好改革工作部署。待省委、省政府批复泰安改革方案后,立即起草制定《泰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拟于9月10日前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安排各项改革任务。

二是严格时限节点推进。市编办充分发挥改革牵头作用,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同时,加强与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限节点推进。改革动员部署后,1个月内完成涉及机构整合或职能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职能变动小的部门,以编委文件予以明确。

三是推进县市区改革。强化对县市区改革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9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改革方案,经审核后报省编办备案。待市委、市政府审批后,督促各县市区抓紧铺开,确保全市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莱芜市编办:一是积极推进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市级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立即制定莱芜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适时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改革任务。改革方案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涉及机构整合或职责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充分发挥改革牵头作用,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统筹推进各区机构改革。督促各区尽快制定改革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和培训,9月底前报市编委审核并报省编办备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

三是同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级负责、梯次推进的要求,全市统一部署、分阶段组织实施。9月份启动召开全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会议,11月底前完成审核确认,2015年一季度市、区政府公布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

聊城市编办:一是一体化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及时制定市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各县(市、区)上报改革实施方案后,报市编委审核并经省编办备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及时批复。

二是完善部门“三定”规定。凡明确职责调整的,必须按上级要求不折不扣调整理顺;凡明确人员编制调整的,必须按“人随职责走、编制随人走”的原则及时划转;凡涉及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核定的,必须严格按照核定标准规范操作。对新组建的部门及需要完善职责的部门,认真制定“三定”规定,理顺职责。为彻底杜绝明合暗分现象,将挂牌机构的内设机构整合设置、彻底融合,避免出现新的限额外独立运行的机构。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完善“三定”规定,促进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

三是统筹推进权力清单工作。根据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市县同步推进的原则,全市统一部署、分阶段组织实施,明确领导责任、安排专职人员集中办公,10月底前编制完成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2月底前,公布本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部门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

四是完善工商登记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宽进严管”、“先照后证”,完善企业注册“四证一章联办”制度,进一步减少前置审批,整合申报材料,继续推进服务业许可联审联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推广网上审批、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继续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管理方式,出台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部门,完善制度措施,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

德州市编办:一是加快推进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市级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市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力争方案批复1个月内,完成发改、国土、卫计、农业、文广新、工商、质监等机构职责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的制定,11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抓好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督导。加强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培训,跟进政策指导,9月底前完成县级方案审核报批。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导,督促各县市区将改革方案落到实处,特别是规范政府机构设置、整合职责机构、划转人员编制等事项,坚决杜绝改革、运行“两张皮”的问题。

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将全市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由市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市县政府分级管理,落实政府对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活动的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职责,9月底前完成调研,提出改革方案,11月底前将方案落实到位。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试点

枣庄市编办:一是持续扩权放权。对试点镇的赋权实质上就是赋予其部分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权,这点要从立法上予以明确。县级政府应按照权责一致、按需下放的原则,持续向试点镇放权,并多下放有实际业务、含金量高的权限,尤其是项目审批、执法监察、社会管理等试点镇迫切需要的权限。同时,可探索规划权限下移,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方面赋予试点镇一定权限,确保长效发展。

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适应试点镇发展需要的财政管理体制,提高相关税费返还比例,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切实增强试点镇的财力。省、市、县有关部门应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适度向试点镇倾斜,并对试点镇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列入各级重点项目,在资金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是注重社会管理。乡镇政府是直接面对百姓的“一线”政府,应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发挥便民服务的示范效应,拓宽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完善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提供形式,形成养事不养人的公益服务提供机制。

四是优化组织结构。围绕提升试点镇党委、政府“抓人促事”的能力,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方面给予更大政策空间,为试点镇配强班子、招才引智等创造条件。目前,我市正在研究推进滨湖镇“大部制”改革,并将抢抓滕州市被确定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的机遇,酝酿相关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滨湖镇政府架构,完善政府职能。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监管

济南市编办:一是做好事业单位分类的收尾工作。对个别暂未分类的单位,进一步调研沟通,研究确定类别,做到应分尽分。对个别与省里相对应的机构,待省里有明确分类意见后,参照省里作相应调整。将分类意见按程序提请有关会议研究并审议通过后,发文明确事业单位类别。

二是研究制定分类改革配套政策。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认真学习研究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结合济南实际,研究制定我市改革配套文件,作为推进改革的政策依据。

三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已报经省编办备案列入行政类的事业单位,按照“能转职能不转机构”的原则,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机构改革,通盘考虑解决,逐步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归行政机关。对列入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转企条件成熟的先行推进转企,并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对不具备转企条件的单位,通过整合或锁定管理、人员只出不进等方式,逐步消化。对公益类单位,区分不同类别,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大清理规范力度,盘活机构编制资源,激发事业单位活力。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新途径,进一步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东营市编办:一是待省备案批复行政类事业单位后,及时按程序研究批复市和县区各部门事业单位分类方案,确保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根据上级改革配套政策,与东营实际和原有改革政策相衔接,制定完善我市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为深化改革提供政策依据。

二是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全力推进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探索推进事业单位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行业协会学会与主办机关分离工作,使事业单位回归社会公益属性。

三是加大事业单位整合力度。在去年整合县区检验检测机构和民生热线资源的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整合市直涉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和部门单位民生热线资源。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和措施,进一步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四是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完善事业单位设立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通过绩效考核、信用评级、加强法人监管等多种方式,切实履行机构编制部门事业单位监管职责,推动事业单位健康快速发展。

济宁市编办:一是全面推行公益类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组织召开全市绩效考核动员大会,部署绩效考核工作。强化考核工作机制,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全市年度考核统一部署,同步开展,共性指标考核、个性指标考核与年度考核统筹实施。强化市事考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齐抓共管,真正形成合力。确定范围分类实施。市直公益类事业单位共有160多个,今年纳入120个,并按类别划分为综合、教育等6大类进行分类考核,另外40多个单位将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政策进行调整规范。完善细化指标体系。调整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分值比例,更加突出工作绩效份量。充实调整指标内容,细化、完善标准,组建评审专家库。加大对县(市、区)的督导。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督导县(市、区)工作。同时,通过召开工作现场会、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提升人员素质,确保县(市、区)绩效考核快速推进。

二是探索多种监管方式有机结合。绩效考核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在绩效考核的实施过程中同时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探索专项监督检查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措施,达到考核与监督检查相互促进的目的。绩效考核与年度报告有机结合。将绩效考核共性指标的绝大部分内容通过年度报告书反映出来,使考核工作更具针对性。统筹年度报告与绩效考核时间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健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监管机制。拟订我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权利、义务、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内容列入管理办法,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加强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监管。

威海市编办:一是改进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环境。通过拓宽新闻媒体宣传渠道、编印发放宣传材料、强化法人业务培训等措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服务对象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更好发挥服务窗口作用,优化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电子登记监管效率和档案管理标准化水平。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和年度考核,跟踪抓好各项目标落实。

二是查漏补缺,稳步提升登记水平。坚持依法登记,加大市、县两级登记机关工作力度,自今年四季度起,以基层事业单位为重点,制定有效措施,稳步提高登记率,逐步扫除登记监管“死角”和“盲区”。

三是强化措施,全面推行绩效考核。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特点,加强对个性指标的研究,提高考核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以公益类单位为重点,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台账,按照自评申报、考核预告、现场检查、社会评价、专业评审、确定等次、公示备案等程序开展考核工作,兑现奖优惩劣办法,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能力。

四是积极探索,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加大探索创新力度,结合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小学、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适时在图书馆、博物馆、公立医院、中小学等公益单位和山东船舶技术研究院等有条件的单位探索推进试点。

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烟台市编办:一是健全机构编制总量调控机制。严控行政机构编制增量。在本轮政府机构改革期间,除中央、省有明确规定的外,一律暂停受理和审批党政群部门新设行政机构、机构升格、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机构改革结束后,对确需调整的,在现有总量内统筹研究,确保有增有减,增减平衡。从严审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以后,一律不再审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和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事业编制。确需设立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坚持机构撤一建一、人员编制内部调剂。对按照机构编制标准核编后出现增编的,将一律在本地总量内调剂。对于公立医院等确因事业发展需要增编但暂无编制资源调剂的单位,将实行一次性核编,分步到位。

二是健全存量编制优化配置机制。着眼于用好盘活现有编制资源,实行“三个一批”:结合改革收回一批编制。对已被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从严控制,空余编制逐步收回;对职能弱化、工作任务不饱满、人浮于事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行重点管理,原则上只减不增,空余编制予以收回;对撤销和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编制全部收回;对编制实行专项管理,相关部门因接受干部增加的行政编制,要在该干部退休或调出接收单位时,将所用编制予以收回。清理规范一批编制。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吃空饷”等问题的研究,积极稳妥地改变现行提前离岗做法,彻底清查“吃空饷”人员,对相关人员所占编制进行全面的规范和清理。调剂用好一批编制。对精简压缩收回的编制,将统筹掌握、动态管理,重点用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局性重点工作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行业。精简压缩编制后的超编单位,人员只出不进,超编人员随自然减员逐步消化。

三是健全重点工作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机制。深入分析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走势,突出优势产业,体现区域特色,超前提出重点区域的体制调整、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配备的意见办法。及时跟踪了解重点领域机构设置、职能履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整、加强建议。

四是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坚持每年在全市开展一次专题性的机构编制例行检查,对各部门(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置机构、按职数配备干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协作监督。与人力资源、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无论是考录、调整人员,还是核拨经费、办理保险,都要以编制部门批准的相关手续为依据。继续开展纠错监督。完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发现问题,严肃查纠。探索评估监督。定期对部门履职情况和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引入社会监督。

临沂市编办:一是加强实名制建设,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水平。积极做好省市县三级联网的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加大对信息平台建设的探索力度,总结目前与组织、财政部门信息共享的经验做法,探索完善多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名制数据库管理办法,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探索完善数据库信息更新与机构编制使用核准等业务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

二是强化刚性约束,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对精简压缩后收回的编制实行专项管理,压缩后超编满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再下达用编进人计划,人员只出不进。扎实开展政府部门和重点行业系统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积极探索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结合各类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提升刚性约束的合力。

三是坚持动态调整,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将改革思维贯穿到每个工作领域,统筹考虑各重点行业的发展实际,加强对体制机制创新的研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职能普遍弱化的行业领域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做好机构编制“减”的文章。探索完善机构编制资源分配办法,综合考虑人口、面积、公共财政收入、现有编制数等各种因素,制定科学的量化指标,作为分配依据。

滨州市编办:一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借助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试点工作的有力支撑,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三项重点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责任审计制度。探索会同纪委、组织部、审计局、监察局联合实施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制度,把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市直及县区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机构编制责任审计范围,明确审计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将机构编制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机构编制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干部教育管理和选拔任用的依据。

三是建立和完善领导职数审核备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职数审核备案管理制度,规范领导职数审核程序和办法,有效防止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等问题的发生,准确掌握市直各部门领导职数的使用动态。

生产经营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范文3

关键词:工资;改革;费用;承包制;比例;员工;企业效益;考核

中图分类号:F24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01

一、企业工资改革的概述

工资是满足职工生存、安全等物质需要的主要渠道,更是激励的基础。合理高效的工资制度是调动职工积极性的前提和主要手段。过去,无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工资制度都是国家统一规定。改革至今,除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仍由国家规定外,企业已获得了内部分配权,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工资制度。企业是直接面向市场经济的主体,自负盈亏,员工的工资紧紧与残酷的市场经济、企业经营效益相关,如何制定合理的工资制度改革,一方面促进企业利润最大化,另一方面大幅度提高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带动企业经营良性循环,这是企业管理者的首要解决的主要矛盾。

二、企业工资改革的具体措施

企业工资改革的对象是企业员工。我公司是一个国有大中型企业,历经十几年的公司体制改革,员工教育水平、技术能力、文化素质都比较高,人员数量也得到了精简,生产装置也逐步完善,要确保他们工资水平逐年能按一定比例有所提高,从而推动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必须重新提出一个全新的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今年以来,我们逐步探索出“工资承包制”的改革思路并逐个实施。

所谓“工资承包制”,就是根据生产经营的全年计划值,根据本地区的工资增值幅度,设计一个工资增值总额,然后逐月分解承包,结合各子公司、分厂的经营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发放。具体措施如下:

1.科学制定以产量、消耗为依据的工资承包额定量计算方法

每个分厂、子公司都有生产的计划目标,我们以各单位的去年全年工资总额作为今年的工资总额起始点,也就是说只要完成去年的生产任务就可以享受到100%的工资,然后以今年的生产目标作为今年的8%增长的节点,超产或减产则按此比例增长或减少相应比例的工资总额。另外,以国内同行业的各消耗指标为起点,再综合具工艺设备运行状况相应各设计指标节点,达到该节点指标时可以增长2%的工资总额,优于或低于则按此比例增长或减少相应比例的工资总额。通过这样的计算,一目了然的将工资总额与生产产量、消耗成本定量考核。

2.测算生产的辅助制造成本与工资总额的增减比例

除开上述的产量、消耗指标之外,还有涉及到影响生产成本和稳定运行的很多辅助制造成本,比如检修材料的损耗、设备维修费用、设备制造成本等,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费用预算标准,当费用超过预算标准或控制在预算标准时按实际超出或节约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扣罚或奖励。

3.以人为本,科学定员定岗,实现人力资源的高效运行

结合各子公司、分厂的具体人员分布,参照国内同类行业的人员配备,科学制定了各单位的定岗定员人数,在岗实际人数少于定岗人数的,按该单位的全员平均工资补足工资总额,实际人员多出定员的单位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工资总额随人员减少进行调整,直至符合定员标准。

4.树立全员工资承包的意识,提高广大员工的积极性

企业的工资管理工作需要所有员工的支持和推动,员工是企业的主人,推动工资改革的发展,必须树立工资与生产经营紧密相依的理念,只有全员参与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开源节支降成本的管理工作,从员工身边做起,立足本职工作,将成本意识和每个员工的利益挂钩,提高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生产效率,进而达到工资承包总额的极大化。

5.充分发挥企业分配权,公开公正公平做好工资分配发放

各子公司、分厂在考核核定的工资总额内有充分的分配权,要求分配方案必须有具体的考核标准,考核实施方案必须经本单位职代会通过,要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工资分配经得起员工的监督检查,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极大地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企业工资改革的重大意义

从本文的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企业工资改革对于企业的成本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企业能否取得盈利,关键在于对成本的控制是否到位,关键在于成本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生产能否稳定、产量能否达标、消耗能否合理、费用能否有效控制、人力资源能否高效运行等因素是否都得到了很好的管控。在现实中,我公司经过了将近半年的工资改革进程中,每个月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公司的产能突破了几十年来的生产瓶颈,体现在产量逐月突破计划,消耗逐月降低,大部分指标优于或达到了国内同行业的运行指标,主要消耗指标取得了10%左右的降幅,主要产品的优等品率也得到提高,更为重要的是员工的收入同比增长了20%左右,公司的企业经营效益在国内普遍不理想的环境下也大幅度提高,员工都感到很满意,体现在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普遍提升,各单位的内部活力显著增强,员工越来越主动关心生产的产量、消耗和生产细节,现场巡检更耐心细致,主动寻找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检修质量和费用控制,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充分体现出合理高效的工资改革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积极性和主动性。

因此,企业通过合理科学的工资改革,既能极大地促进企业利润最大化,又能大幅度提高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进而带动企业经营良性循环,达到企业效益和员工收入同步增长的双赢,实现了企业成本的高效管理,工资改革是企业成本管理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它是企业整体效益提升的重要手段。诚然,各企业不尽相同,实际操作方法也有相异,但企业高度重视工资改革、激励员工的成本管理的理念却是相同的,工资改革对于提高企业成本管理效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孙旭东.企业成本管理是企业快速发展的必然趋势[J].财会通讯,2008(4).

生产经营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范文4

事业单位(InstitutionalOrganiza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①在我国,事业单位承担了一定的公共服务职能,而相应的此种职能在西方通常由社会公益组织来承担,从这个意义上讲,事业单位可以看做是我国的特殊产物。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事业单位仍然作为一个既不同于政府机关又不同于企业的特殊整体存在于经济活动中,也是改革的遗留产物。

1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必要性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和“未富先老”的双重难题。1999年,我国老龄人口占全体人口的比例达到国际公认的老龄化社会标准7%,截至2008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69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8.3%。②上世纪90年代,我国企业开始实行养老保险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在这次养老保险改革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没有被列入改革范围———养老保险费用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个人不缴费,养老金标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计算发放。这便是从90年代延续至今的养老保险“双轨制”。在这种制度下,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与退休前工资的比率)为60%左右,而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高达90%。多年来通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给国家财政带来了沉重负担。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而目前已远远超过千亿元,增加了20多倍。因此,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沉重财政负担,“双轨制”养老保险的改革势在必行。

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历史回顾

1992年,原人事部下发《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云南、江苏、福建、山东、辽宁、山西等省开始局部试点。但最终由于各地试点步调不一,一直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全面改革方案,改革以失败告终。2009年1月,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进行试点。此次改革的对象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

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联动效应分析

本次改革是对我国事业单位的一次全面修整,在提升事业单位效率、保障社会公平、减轻财政负担、塑造服务性政府形象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次改革中,事业单位将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采取4项配套改革措施,分别为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人事制度改革(聘任制)、工资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制)和财政投入体制改革。但是事业单位改革并不是4项改革措施的简单加总,各种措施之间的联动作用是不能忽视的。从直觉上来看,同样作为事业单位改革的配套措施,养老保险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资制度改革、财政投入体制改革应当是互相支持的。养老保险改革的实施对其他三项改革或多或少地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产生了一些积极的作用,但四者之间的联动关系情况并不局限于间接的影响。

3.1养老保险改革与人事制度改革

养老保险改革对人事制度改革的影响在几种改革措施中是最为显著,也是最为直接的。养老保险改革从技术上解决了事业单位“聘任制”由于无法解决聘任制员工的养老保险问题而最终流于形式的尴尬局面,为人事制度的改革提供了保障与活力。从事业单位的层面来讲,养老保险改革畅通了人员退出机制,解决了实施“聘任制”的后顾之忧,将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自大大加强了,有助于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实现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聘用制是事业单位四项改革措施最早实现的,但是在人员退出机制方面,由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进程相对滞后,事业单位虽然可以在形式上实行聘用合同制,但却无法真正解除或终止相关人员的聘用合同。因为一旦终止或解除合同,也就意味着将没有充分社会保障的未聘人员推向社会。而我国事业单位是计划经济体制的遗留,自从成立以来就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无法将可能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的人员推向社会。因此,人员退出渠道不畅通也使得事业单位难以充分转换用人机制,在人事管理方面基本上处于一种被动的局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启动,将为畅通事业单位人员的退出机制起到推动作用。改革前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金由财政直接拨款、事业单位负责下发,属于“单位保险”的层面;改革后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保险账户的主体由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部分组成,由社会发放,转向“社会保险”。在新的养老保险的体制下,一旦合同到期,人员离岗,其在职期间积累的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也将为员工提供养老保证。解决了未聘员工养老问题的后顾之忧,事业单位的退出机制才真正搞活,聘用制才能真正实现。从事业单位员工个人层面来讲,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也促进了员工的自主流动,从根本上加快了聘用制改革的进程。养老保险改革之前,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金均由单位直接发放,离开单位就会落入没有养老金的境地,因此在原有体制下,事业单位员工对事业单位高度依赖。假使员工有向企业流动的意向,随着工作年限的加长,到企业从头开始积累个人账户的机会成本就越大,人员流动也就越难实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之后,养老金由社会发放,个人对原事业单位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只要工作满15年,即使脱离单位,仍然可以领到在职期间所积累的统筹账户中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金;工作不满15年的员工虽然不能领取基础养老金,但也可以一次性获得其个人账户的积累。可见,养老问题脱离原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员工更换工作的机会成本就会大大降低,自主流动的可能性就会大大上升,岗位聘用制也就会得到员工自发的支持。因此,养老保险改革既自上而下地解决了事业单位的隐患,又自下而上地鼓励了人员流动。可以想象,没有养老保险的改革,事业单位的聘用制最终只能成为一句口号。#p#分页标题#e#

3.2养老保险改革与工资制度改革

国务院常务会议2009年9月2日决定绩效工资制度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开始执行,2010年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是养老保险改革的剂,养老保险改革也对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没有绩效工资制度,养老保险改革将寸步难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替代率由90%-100%骤降至60%左右,其中男职工的工作年限长,替代率略高,为65%左右,女职工工作年限短,替代率仅为60%左右。如果基础工资水平不变,替代率的下降将会直接带来养老金的大幅下降。事业单位员工退休后待遇的大幅降低将会给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带来巨大阻力,而自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开始各地的执行情况也证实了这一点。2009年1月,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进行试点,但在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是2009年9月才正式决定的。目前5个试点省市在实施养老保险改革过程中普遍出现“推进难”现象,多数省市仍在进行方案的调研、论证,其中只有广东给出了试点改革的时间表。即使在广东,事业单位员工的抵触也是显而易见的,轰动一时的“退休潮”也反映了民众对没有配套措施的养老保险改革造成退休后待遇下降的担心与不满。没有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单纯实施绩效工资会给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也无法完全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如果保持原有养老保险制度不变,在事业单位引入绩效工资制度,就意味着在工资支出方面国家将承担更大的财政负担。照目前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员工人数来看,这笔支出的金额是相当可观的。另外,事业单位与企业相比,在养老金替代率方面要高出30%左右,再引入绩效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员工在退休前和退休后福利水平均高于企业员工,造成更大程度的不平等。在新的养老保险体制下,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也就是说,基本工资之余,绩效工资的20%也将由事业单位负担,作为事业单位员工退休后养老金的一部分,这一部分金额是随着绩效工资数额的增减而相应增减的。因此绩效工资不仅仅对员工当期效用水平产生影响,也成了弥补替代率下降带来的福利损失的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退休后的养老金的数额,绩效工资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有利于其激励作用的发挥。

3.3养老保险改革与财政投入体制

2008年8月11日经中央编委领导批准,中央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正式印发。山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重庆市作为试点地区,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此次分类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3个大类,并按照市场化实现程度在将公益类事业单位下分3个子类。在分类的基础上,行政类事业单位向政府机关靠拢,待遇标准参照公务员;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走向市场化道路,自负盈亏,向企业看齐;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实施的范围是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此次养老保险体制的改革将给事业单位养老金的财政投入结构带来转变,同时优化公益服务的财政投入结构。对公益性事业单位来讲,原有财政对养老金的投入的形式是由财政拨款直接支付员工养老金,改革后统筹账户一部分由事业单位负担,个人账户部分由员工自己负担,财政对养老金的投入转到“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等方面,目的是弥补员工在养老保险改革后的待遇下降的部分。随着时间推移,所需要支付给“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开支压力会逐渐下降。同时,企业年金的大范围普及已经成为企业养老保险中重要的一笔。为顺应聘用制改革以及公益事业分类别迈进市场化的要求,保证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与企业年金具有相似功能的职业年金将会成为财政开支的重头戏。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改正成本的存在,财政投入的总量变化在短期内极有可能上升。但从长期来看,这部分财政投入资金的去向不仅仅局限于事业单位本身,还可能随着事业单位人员的流动而流动———也就是说,虽然财政直接投入到了事业单位,但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全社会的投入,灵活性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养老保险的改革降低了公益事业的门槛,也打破了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部门界限,也会引导社会组织和私人投资流向公益事业,改变财政对公益事业的支出。原公益性事业单位不用背负员工养老金的压力,在开办公益事业方面比企业的负担小,个人、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很难进入到公益事业领域。养老保险改革后,公益性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压力趋同,差距变小,因此企业也有能力在公益事业领域有所为。这个过程其实也是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提供主体多样化的过程,是财政投入在公共服务体制的转变的过程。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投入的倾斜,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改革将给事业单位和公益事业的财政投入带来变革。就目前的状况来看,事业单位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四项改革之间的联动效应并不明显。尤其养老保险改革还处于试点阶段,5个试点地区的推进程度不同,政策各异,难以在全国范围内发挥其联动作用。并且我国的养老保险尚未实现省级统筹,更谈不上全国范围内的统筹,一项新的制度在各地被接受的程度是难以控制的。另外,职业年金刚刚建立不久,覆盖范围和企业年金远远不能相比,其和企业年金之间的对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这就阻碍了养老保险改革对于聘用制的联动影响。如果能够建立完善的对接制度,让劳动力更自由的流动,聘用制也就能够有更广阔的人才基础,得到更好的实现。

生产经营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范文5

关键词:地勘单位;经济管理;措施

一、新形势下加强地勘单位经济管理的重要意义

地勘单位的基本属性是生产型单位,具有直接的生产性和社会公益性。但在不同经济体制下,人们对其两重性的认识是有差异的。在计划经济时期,其社会公益性占主导地位,因而执行与企业管理体制对立的国家事业管理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则更突出地体现了其直接的生产性,因此呼吁变事业管理体制为企业管理体制,提出了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方向,并迅速以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的过渡形式步入实施。这样,随着管理体制的转变,地勘单位与主管部门的职能及其之间的关系必然发生一些重大的变化。因此,必然重新调整和规范经济管理职能,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目前我国地勘单位经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生产经营出现危机。今年以来,全国工业经济缓中趋稳、稳中有进,结构调整稳步推进,但经济运行中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下行的压力也依然存在。行业生产经营状况十分困难,房地产投资回落等使整个经济面临下行的压力也依然存在。地勘单位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与煤炭、钢铁、有色金属、房地产等行业相关度较高,这些行业不景气导致相关项目减少,地勘经济进入新常态,一些单位生产经营难度加大。

2.对新形势下产业结构的研究不够深入。我国当前的经济形势和环境下,大部分地勘企业都没有进行产业结构的变化研究,或者是有研究,但仍存在多元化的产品格局布局不均衡等诸多问题。尤其对于市场项目复杂的产品结构缺少合理的规划、成本管理、预期收益等,使得众多内容都没有一个完善合理的规划,最终就形成了项目运营成本过高,收入过低,而且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各项投入所耗费的非经济资源过重,在单位内部形成一种严重内耗。

3.经营管理者的经营管理水平有限。管理者的经济管理水平有限,在一些规划上就可能出现不周全的情况,尽管有些单位也能够较好的经营,账面的营收比例也能够维持正常的情况,但是资产比例却严重失衡,例如应收账款、存货资产的占比过大,使得经营过程中可以动用的周转资金不足,导致循环性的运营障碍。也有一些管理者能力有限,导致在一些纠纷中无法占据有利地位,最终对地勘单位的人力、物力等造成重大的损失。

4.竞争环境更加复杂。一是多数地勘单位业务结构相近,各自的竞争优势和特色不明显,在相同的目标市场上同业竞争激烈。二是一些大型矿业企业已经组建了自己的地质勘查队伍,压缩了地勘单位的市场空间。三是民营的地质勘查、岩土工勘、测绘、钻探施工等经济组织日益增多,与地勘单位主业相关的社会市场竞争加剧。在一些市场面上,民营经济组织低成本、运作灵活等优势,正在削弱地勘单位的竞争力。

三、加强地勘单位经济管理的具体措施

1.明确地勘单位内部管理目标。首先,提高地勘单位产业化、市场化的程度。要想提高地勘单位的经济效益就必须保证地勘单位实施企业化管理模式,走产业化道路,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积极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为此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地勘单位的事业机制与资本运作的矛盾、地勘单位在处理固定资产的权限问题以及单位所用于矿业权、土地权的归属问题;其次,构建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地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产权,深化产权改革,积极借助国家的宏观政策争取民间资本的投资,从而建立具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地勘单位制度,形成相互制约的治理结构,将单位的经济效益与员工的个人利益相挂钩;最后,管理与改革同步推进。地勘单位进行的一系列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而每一项改革方案的出台,必须要依靠有效的管理制度保障,因此要想明确单位内部管理目标,就必须要依靠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创建一套科学的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管理制度。

2.深化地勘单位制度改革。解决地勘单位人的问题是提高单位经济效益的首要问题,要改变传统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就必须通过一系列的人事改革制度组建一支强大的人才团队。首先,要在人才培养、选拔上下功夫,建立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采取岗位竞争制,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地勘单位要按照个人专业技能实施竞争上岗,实行聘任制,打破传统的“铁饭碗”模式,形成收入靠实绩、奖金看效益的机制;其次,建立完善的激励制度。有效的激励制度是留住人才的关键,地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激励制度,形成以物质奖励、精神奖励以及多种奖励形式相结合的激励制度,最大程度满足不同岗位人才的需求,增强他们对地勘单位的归属感;最后,建立地勘市场营销管理团队。在市场环境运作下的地勘单位要提高经济效益就必须实施走出去战略,及时地掌握地勘市场的需求信息,积极主动地争夺市场、占领市场。传统的等、靠模式已经不能带动企业的发展,因此地勘单位必须建立一支熟悉地勘市场、懂得资本运作的专业营销团队。

3.建立完善的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一是完善“主辅分离”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能够促使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主辅分离”是针对当前地勘单位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为主、工程勘察与施工为辅的经营管理模式而言的,基于此种经营现状要求地勘单位要对单位的不同性质的经营数据等信息进行区别统计与对比,以便及时地发现问题;二是完善地勘单位会计制度。由于地勘单位业务种类的增多,对地勘单位的会计核算的要求也就越高,但是由于地勘单位仍然采取传统的会计制度,导致其会计核算已经不能满足单位业务的发展要求,地勘单位要修改与完善地勘单位会计制度,加快与企业会计准则的接轨;三是建立完善动态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改变地勘单位被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局面,就必须完善主动的经济审计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置于单位领导任期内的工作的常态化,同时加强对相关档案的管理与运用。

4.完善地勘单位绩效工资体系。地勘单位要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把奖励性绩效作为撬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的杠杆,建立有激励,又有约束的收入分配机制。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把奖励性绩效与单位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个人业绩、岗位职责、工作效率等方面挂钩,最大限度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效率和效益。一是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虽然各个地勘单位普遍实施了绩效工作,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其将绩效工资看作是一种变相的福利。地勘类事业单位在实施绩效工资改革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绩效工资的相关规定,对各类津贴补贴进行清理规范,真正将绩效工资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确定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制定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评估,确定绩效工资分配;三是实施绩效评估。通常情况下要进行员工自评、群众评议和上级评估三个步骤;四是绩效反馈。通过以上各个环节对员工绩效评估之后,各地勘单位人事部门必须组织与员工进行面谈沟通,及时反馈考核结果,以保证绩效考评结果推动绩效管理,带动员工提高工作能力。

5.采用多元化战略。采用多元化经营战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是地勘单位跨越发展的有效途径。市场低迷时也正是选择项目、新上项目的有利时机。地勘单位选定多元化经营项目后,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多渠道筹融资,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为保持地勘经济稳中求进打基础。实行多元化战略,可以避免单一经营的风险。地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严谨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进入不相关的新领域建立新经济增长点,形成地勘主业与其他产业相互支撑的产业结构,有利于单位长期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玲.浅谈提高地勘单位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J].中国市场.2012(26).

生产经营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范文6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8年1月21日举行的新闻会上透露,2008年将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2月29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据了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草案是在去年中上报国务院的。本届政府有关部门自2006年起,研究落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关事宜,目前改革试点即将揭幕,但事业单位目前的养老制度现状却成为推动改革的重要瓶颈。因此,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终成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配套措施,再无搁置的余地。

改革的思路非常明确,设定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其筹资模式、计发办法等均与目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一致,并可衔接。

一个现实情况是,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退休待遇差别已远远高于以往,因此“平稳衔接”成为一个比以往更加敏感的话题,同时成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顺利推进的重要关口。

滞后的改革

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的进程相比,事业单位这项改革晚了十多年。这项改革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就已提上议事日程,原人事部1992年下发的《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1994年10月在江苏镇江召开的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会议,如同国发[1991]33号文出台之前各地已经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早在1984年广东、江苏和辽宁等省的几个市县即进行了国有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一样,各地也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1993年前后,云南、江苏、福建、山东、辽宁、山西等省下发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文件,开始了局部试点。随后,河南、广西、河北、杭州等也展开相关工作。据人事部有关资料显示,至1997年,全国28个省(区、市)的1700多个地市县开展了试点,其中19个省(区、市)政府出台省级方案,全国参保人数超过1000万人,约占机关事业单位人数的1/3。但由于各地试点的适用范围差别较大,实施细节各不相同。比如,一些地方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纳入企业养老保险范围,另一些地方则将其与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同等看待;还有一些地方甚至将公务员也纳入改革范畴。这些试点步调不一,一直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全面改革方案。之后也曾被历届政府主管部门反复考虑并向国务院申报,但最终均被搁置。

此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背景是,事业单位工资连续上调,退休人数增加。由于事业单位退休费与退休人员退休前工资额直接挂钩,政府财政负担其实十分沉重。因此,改革的目的究竟是“甩包袱”还是“建机制”,十分微妙。

改革开放初期,企业职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水平,曾经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但到目前为止,企业和事业单位两套退休制度已经形成了巨大的差异。其中,企业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便逐步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框架。在此框架下,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也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养老保险费,未来养老金的发放与缴费情况相对应,具体参照职工的缴费工作年限、缴费工资额以及个人账户储存额。根据这种模式,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目前大约为60%左右,也就是说,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基本相当于退休前工资的60%。

事业单位则是另一种模式。在中国,事业单位按经费来源可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类。不少地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已经纷纷按照企业的方式进行管理,加入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但大部分由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仍按照原来的养老制度运行,退休金由国家统包,列入财政预算,实行现收现付,也没有基金积累制度。未来退休金以其工作年限和本人工资额为主要依据。根据目前的规定,其金额为本人工资的90%左右,也就是说,替代率高达90%。

从各地的情况看,事业单位人员定岗定编,在职人员规模相对稳定。而随着老龄化的加剧,退休人员却越来越多,加之近几年工资上调,扩大了事业单位养老金的基数,更增加了财政或单位的负担。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资料,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增加了20多倍,导致财政和用人单位负担成倍增加。

很显然,如果完全套用目前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必然下降,自然,财政负担也会减少。然而,待遇的降低很难不引发事业单位的集体抵制,导致改革受阻,这也是以往历届政府将方案一再搁置的重要原因。

改革一再推后,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养老保险待遇上的巨大落差不断扩大,增添了今后的改革成本和难度。同时,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养老制度无法衔接,也严重妨碍了人力资源的正常流动,为事业单位的改制分流设置了巨大的障碍。

财政负担和待遇问题均不可回避。但为使改革能够顺利推进,在2月29日由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特别强调了一个原则,即“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待遇水平上的平稳衔接”,这也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制定的方案当中的关键内容。

制度衔接与待遇难题成为改革的最大阻力

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划分管理是我国特有的模式。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2006年7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经国务院批准,制定了《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的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大类,并在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分别选择浙江、山西和重庆三省市作为试点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无疑也是与事业单位改革相关的,但是2008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能否顺利推行,还是存在一些疑问。

2008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方案,用一句话来讲,它适用于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这一改革实行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计发办法等都与企业养老保险相同,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来看,三类事业单位当中的另外两类,经营性的事业单位估计是按企业养老保险的办法,这是意料之中的,也与各地此前的实践基本一致,而行政性的事业单位估计是与机关保持一致。按原人事部对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费比例的规定:(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与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企业养老金替代率已经降至约60%,按2008年试点方案,毫无疑问,改革后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水平会明显下降。倒不是说削减既得利益就不是好的改革,因为任何改革都可能造成某些群体的利益受损。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主要是公办学校、医院等。将公益性事业单位与行政性事业单位和机关分开,似乎理由不太充分。考虑到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特点,其养老金水平不应该与行政性事业单位和机关有明显差距。况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早有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加拿大、英国、瑞典等都将医护人员、大中小学教师等公益性机构人员纳入公职人员养老保险。

似乎决策部门也意识到新的改革试点方案将会导致公益性事业单位养老金水平下降,所以提出“事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我们都知道,企业年金制度实行10多年来,建立年金计划的企业并不算多。与企业相比,公益性事业单位还面临资金来源的问题,建立职业年金计划恐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与企业不同的是,学校、医院录用人员门槛较高,很多工作人员都是学龄较长而工龄未必长,同时学校、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尽管是越老越抢手,但与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是一样的,这样在缴费年限等方面与企业职工会存在一定差距,使其处于相对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