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检工作年度总结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乡镇纪检工作年度总结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乡镇纪检工作年度总结

乡镇纪检工作年度总结范文1

经区委同意,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区统战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省、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总结20__年全区统战工作,安排部署20__年全区统战工作任务;听取区委副书记、区纪检委书记王瑞军同志的重要讲话;表彰奖励20__年度全区统战系统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动员全区广大专(兼)职统战干部紧紧围绕区委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发挥优势、开拓创新,全面开创我区统一战线工作的新局面。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有关领导,参加会议的有各乡镇党委,区直各党委、总支的党群书记、宣传委员(兼职统战干部)。各有关党政部门负责人、各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负责人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列席会议。

这次会议主要有以下四项议程:

一、传达贯彻全国、省、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

二、回顾总结20__年全区统战工作,部署20__年全区统战工作任务;

三、听取区委副书记、区纪检委书记王瑞军同志重要讲话;

四、表彰奖励20__年度全区统战系统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下面进行大会第一项:

请区委统战部副部长王红玺同志传达中央、省、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

进行大会第二项:

请区政协副主席、区委统战部部长__*同志做题为《发挥优势,锐意进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的工作报告。

进行大会第三项:

请区委副书记、区纪检委书记__*同志作重要讲话。

进行大会第四项:

请区委统战部副部长__*同志宣读关于表彰20__年度统战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统战干部的决定及统战工作先进单位、优秀统战干部名单

下面请获奖单位代表上台领奖

下面请获奖的优秀统战干部代表上台领奖

同志们,刚才区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__*同志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去年全区的统战工作情况,并就今年的统战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措施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特别是__*书记对如何做好新时期统战工作,全面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讲话,对各党委(总支),全区专兼职统战干部,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希望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会上还表彰奖励了全区统战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统战干部,希望获得荣誉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为做好20__年统战工作再创佳绩。

下面就会议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会后与会人员要及时向党委(总支)汇报,按照王书记的讲话精神,把统战工作摆上日程,切实解决不重视统战工作和认为统战工作无所作为的思想认识问题。

二、要抓好工作落实,把各项统战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党委(总支)要认真总结和研究一次本单位、本部门的统战工作情况,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抓好统战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计划。为全面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会议印发了统战工作要点和调研课题任务分解,大家回去后要紧密联系本部门工作实际,分解好调研课题,明确责任,把任务落实到人头。

乡镇纪检工作年度总结范文2

从当前各地的探索实践看,上海市、河南省内黄县以及重庆市奉节县的做法和模式具有可行性。上海模式最大亮点在于设立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通过“农民一点通”,做到了资金使用发放的公开透明;河南内黄建立起一整套涉农资金阳光运行体系;而重庆奉节则是创立惠农直补资金“五个一”监管体系,从而开通了一条惠民直补绿色安全通道。

■上海:全面推进“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建设

从2009年起,上海市农委按照上海市纪委“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的要求,逐步试点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建设。目前,监管平台在上海市各涉农区县获得了大面积推广,崇明、金山、奉贤、嘉定等区县基本做到了全覆盖。

监管平台能在较短时间内推广运行,归功于“农民一点通”的普及。通过“农民一点通”,村民可以看到该村获得的每一项惠农补贴的详细情况,村民输入身份证号码,可以看到自己以及邻里乡亲的补贴金额,大家相互监督,虚报、冒领的现象得以遏制。同时,有关部门可以将村、镇申报的数量与村民实际公示的发放金额进行核对,从而避免资金截留,预防腐败发生。截至目前,上海已为1144个行政村配备了“农民一点通”。根据计划进度,到今年6月底,上海将确保“农民一点通”在所有涉农行政村配套开通,实现监管平台全覆盖。

截至目前,上海市共有13项普惠制涉农补贴政策在监管平台上进行公开,其中主要包括水稻种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有些补贴政策实行“两次公示”制度,例如,在稳粮资金方面,先公示补贴面积,再公示补贴份额。此外,上海有关部门还组织镇村信息员参加培训,重点介绍监管平台使用过程中可能碰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目前,监管平台已公开140万余条信息,涉及现金补贴超过14亿元。

■河南内黄县:积极探索涉农资金阳光运行体系

为破解涉农资金监管难题,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积极探索涉农资金阳光运行体系,堵住了资金漏洞,河南省纪委要求在全省范围总结推广内黄县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经验。

在内黄县,使用涉农资金的项目主管单位要到县纪检委如实填写“资金使用备案登记表”,该表同其他材料一同入账,县财政局不见副联就按漏登处理,不予拨付资金。项目单位在拨款到达之前,需要把涉农资金名称、来源、数量、补贴对象、项目安排、依据等内容向项目区的群众公示,同时公示投诉电话。农村接到下拨的各项涉农资金,均纳入“三资”中心管理,实施网络化管理,涉农资金监管平台与“三资中心网络化管理终端”合二为一,由县纪检部门统一监管。

为确保涉农数据的安全性,内黄县在全县42个涉农单位布控了以县纪检委为管理终端,点对点物理链接的涉农资金监管专用网络。该网络平台将县纪检委、县直各涉农部门和各乡镇“三级”之间的数据进行链接。相关涉农单位根据系统固定模块和表格要求,及时将涉农项目名称、项目金额、资金到位时间、发放与拨付金额等内容进行录入并上传至数据库。同时要求涉农单位把各项目工程建设照片在监管平台上进行传送备案,县纪检委监管中心通过网络实施监督。

■重庆奉节:大胆趟出惠农直补资金监管新路

乡镇纪检工作年度总结范文3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紧密结合新时期农村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把乡镇职能转变的立足点和落脚点定位在规范机构设置,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干部管理,靠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奖罚,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服务“三农”,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等方面,加快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转协调、便民高效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精简效能原则。根据工作职能和乡镇规模,在促进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维护稳定的前提下,从工作需要出发,科学设置机构,精减机构人员,合理核定编制,提高工作效率。

2、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地域情况,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发育程度和工作特点等因素,实事求是,大胆创新,分类指导。

3、坚持稳妥有序原则。既要积极探索,又要稳步推进,在试点中总结经验,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4、坚持突出中心原则。围绕增加农民收入,突出产业化经营、农村劳动力输转、小城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用技术普及推广、维护稳定和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

5、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对乡镇职能转变中出现的人员安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无情竞争上岗,有情分流安置。

二、基本内容

(一)准确定位乡镇职能

乡党委、乡政府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国家政策。主要是在本行政区域内宣传和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命令、决议等。

2、发展乡镇经济。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培育和发展特色经济,搞好扶贫开发和劳务输出,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进程,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3、强化社会管理。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搞好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乡村各类资金的管理;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协调、监督和指导乡镇辖区内条管机构的工作。

4、提供公共服务。围绕科技教育、医疗卫生、交通道路、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民政等社会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搞好服务。

5、加强党的建设。抓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乡村两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搞好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好工青妇及人民武装工作。

(二)合理设置机构,明确职责

乡镇行政机构设党政综合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和司法所牌子)。事业单位设“两所三中心”5个事业机构,即财政农经管理服务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武部交办的各项日常事务,围绕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搞好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办公室设组定岗,细化责任,原则上可设综合协调组、组织宣传组、纪检监察组、司法综治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武装部的日常事务工作及各所、中心工作的协调服务,公文处理,“两案”办理,调查研究,督查检查,统计信息等综合性工作。

组织宣传组: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人事,党员教育管理,思想宣传,精神文明,统战、工、青、妇等方面工作。

纪检监察组: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和专项治理,实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

司法综治组: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安全生产,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财政农经管理民:主要承担乡村各类资金、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字处理等工作。所内可设财政组、农经组。

财政组:主要负责编制年度乡级财政预决算,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税收资产管理和报帐,耕地占用税及有关税收征管等工作。

农经组:负责村级集体资金、财产管理,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调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等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主要承担优生优育、节育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为育龄人口提供节育手术、环孕情检测、避孕药具发放等各项服务。所内可设服务组、管理组。

服务组:负责婚育培训、生殖保健、环孕情检测、节育手术等服务工作。

管理组: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人口计划生育规划、各项计划生育措施落实,育龄人口、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林、水、牧、果、蔬等仿载的科技服务,重点围绕发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提前、产中、产后全程化服务,扶持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扶贫开发步伐。中心内可设服务组、项目组、产业组、扶贫开发组。

服务组: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引进、示范和推广实用技术和优良品种,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去我防疫监测,指导防治工作,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服务。

项目组:负责搞好农、林、畜牧、水利等农业项目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实施。

产业组: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指导兴建产业基地,强化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服务,搜集产业信息,招商引资、扶持龙头,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

扶贫开发组:制订扶贫规划,组织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开展社会帮扶工作,加强世行项目实施和管理。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电、劳务输出、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服务工作。中心内可设教体文卫组、社保劳务组。

教体文卫组:协调管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社保劳务组:宣传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开展劳务市场调研,搜集用工信息,劳务动态,加大劳务技能培训,培养劳务经纪人队伍,兴建劳务基地,提高劳务输转的组织化程度,为劳务人员提供全方位服务。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小城镇、小康村、乡村道路、集贸市场等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实施和招商引资、市场管理等工作。中心内可设规划管理组、村镇建设组。

规划管理组:负责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小康村建设、乡村道路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的制定,做好村镇管理工作。

村镇建设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负责村镇建设和公路建设等工作。

(三).严格定岗定员

1.定编制。县上下达我乡行政××名、事业编制××名,根据各单位的职能和工作任务。确定领导职数*名,各办(所、中心)领导原则上由乡副职领导兼任。

党政综合办公室××名,其中:综合协调组*名,组织宣传组*名,纪检监察组*名,司法综治组*名;

财政农经管理服务所*名,其中:财政组*名,农经组*名;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名,其中:服务组*名,管理组*名;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名,其中:服务组*名,项目组*名,产业组*名,扶贫开发组*名;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名,其中:教体文卫组*名,社保劳务组*名;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名,其中:规划管理组*名,村镇建设组*名。

2、定人员。按照变工作岗位,不变干部身份;变工作职能,不变原职务职能;变分配方式,不变开支渠道的“三变三不变”的工作思路。因责定岗、因岗定人,优化组合干部,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合理确定领导职数,积极探索领导交叉任职,各办公室或中心主任由乡镇党政副职领导直接担任,一般干部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

(四)、转职能。合理确定管理职能,强化服务职能,实现乡镇职能的“五个转变”,即:在思想上,从传统保守型向超前思维型转变;在机构上,由大而全的政府向“小政府、大服务”转变;工作方式方法上,由行政指挥型向市场中介型和示范带动型转变;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上,由综合管理型向知识型、专业型转变;在工作考核上,由目标责任为主的综合性的考核向服务“三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主转变。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镇要发挥好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职能。

(五)、创新工作机制。行政机构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政务公示、上班签到、挂牌上岗、填写日志、记录实绩档案。首问责任等制度。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公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事业机构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一中心五围绕”的工作机制。即以农业综合服务为中心,围绕产业基地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开展市场建设、组建产业协会、加强支部建设等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三、妥善安置人员

对于在竞争上岗中落聘人员的安置,依据××发[××]*号文件精神,可通过提前退休、提前离岗、学习深造、交流调剂、下派任职、创办参办实体、辞退临时人员、辞职自主择业等办法进行。人员安置坚持“以人为本,无情分流,有情操作”的原则,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因势利导做好工作,确保工作情绪稳定,并解决好实际困难,落实好政策待遇。

四、强化干部管理机制

1、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本乡镇的《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干部职工积分考核管理办法》、《干部职工考勤考核制度》、《项目、产业挂牌管理制度》、《公示制度》、《办公室各中心以及责任组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激励奖惩办法》和《首问责任制》等制度,明确任务,规范程序,靠实责任,严格奖惩,用健全的制度和完善的措施保证职能转变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各项工作任务的真正落实。

2、实行竞争上岗。按照《竞争上岗实施办法》,严格程序,严把审查关、考核关、聘任关,积极实施竞争上岗和工作排序。竞争落聘人员,实行末尾淘汰,自行待岗,学习培训和工作排序,待岗期间,可安排临时性工作。各岗位人员在乡镇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县直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3、严格积分考核。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发[××]××号文件《积分考核管理的意见》精神,继续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实行“一周一总结、一月记一次实绩档案、一月进行一次积分排序、一季度确定一次岗位”的“四个一”考核办法。积分考核管理要与领导干部的任期考核、定期考核和其他人员的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定,在实行量化打分的同时,还要同与有关单位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相挂钩,进行综合评定。同时要完善相应的奖惩办法,真正把积分情况作为评优选先、培养使用、末尾淘汰的重要依据。

4、推行绩效工资。坚持“绩效优先、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绩效挂钩切块工资制,将工资总额的80%作为固定工资,当月兑现,20%作为切块工资,根据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下月评定发放。同时,要积极探索自主灵活、形式多样的分配制度,不断降低工资固定部分比重,增加活的部分的比重,试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将工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积分考核和年终考核直接挂钩。

五、时间安排

乡镇职能转变工作实施方案,至发文之日起开始组织实施,大体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月份):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动员大会,宣传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乡镇职能转变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县乡镇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下发执行。

乡镇纪检工作年度总结范文4

一、开展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目前我县各乡镇工程造林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不扎实、管护措施不到位、保存面积不足、造林保存率低、小班移位、退耕还林林粮间种普遍、退耕还林补助兑现进度缓慢等问题,有的地方还存在将原有林地纳入退耕还林、退耕地复耕、工程重复、非法占用和人为损毁造林地等问题。有些问题多次整改不到位。各地、各部门务必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站在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高度,以对国家、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正视问题,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的中心工作来抓,列入议事日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彻底,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二、整改的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和天保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强化两大工程建设管理、高质量完成年度造林任务为目标,以确保工程建设成果,促进全县森林资源不断增长为目的,全面开展工程整改工作。

(二)目标任务。以规划设计小班面积为依据,以工程造林规程为标准,对工程中出现问题的乡(镇)实施整改。确保“山上有林子,室内有资料”(即:退耕还林和天保公益林造林面积足够,苗木保存率达标,成果得到有效巩固;设计、验收及合同等基础资料完整规范,有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三、整改的措施办法

(一)加强两大工程整改的领导。一是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两大工程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工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保证工程造林整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纪监、财政、公安、国土、林业、邮政等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在规划设计、种苗供应、技术指导、政策兑现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搞好服务。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这次整改工作措施得力,全面彻底。

(二)加大补植补造力度,全面完成工程造林任务。针对各乡镇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工程造林任务100%完成,保证造林存活率、保存率达到标准。

⑴造林面积不足,退耕还林复耕的乡镇,要立即向退耕还林农户和造林业主发出整改通知,督促退耕农户和造林业主按照作业设计在10月底前完成造林任务。退耕还林补造所需种苗费和造林费等由退耕农户负责,天保公益林造林的种苗费和造林费用由造林承包单位负责。对拒不实施整改工作,完不成工程建设任务的,要追回已兑补助,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⑵将原有林地纳入退耕还林及工程重复建设的乡镇,要立即按照工程要求,重新落实造林地块,并向林业局申请重新进行规划设计,所需种苗费在相应工程补植苗木费中解决,所涉乡镇务必在今年10月前组织完成造林。涉及退耕还林粮钱补助问题,鉴于原退耕还林补助已全部拔到各退耕农户,各乡镇要查明并追回原已兑现到农户的资金,待重新落实面积并造林合格后兑现到新的退耕农户。

⑶重点工程依法占用的造林地,进行“异地置换”,所需种苗、造林、设计、检查验收以及退耕还林工程异地补造增加的的粮钱补助等费用由工程占用方负责。乡镇负责落实补造地块,并组织实施,县林业局负责规划设计、并组织检查验收。

⑷对非法占用工程造林地的,由森林公安按照《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重大毁林案件,由公安局进行调查处理,并限定在今年10月恢复造林。不能恢复的,在10月前进行“异地置换”。恢复造林和“异地置换”所需种苗、造林、设计、检查验收以及退耕还林工程异地补造增加的粮钱补助等费用由工程占用方负责。

⑸国土开发已损毁的面积,由国土开发方和相关乡镇负责在今年10月前恢复造林,恢复造林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国土开发方负责。

⑹对保存率差的问题,各乡镇负责督促退耕农户或造林业主在今年10月前补植合格。按照“谁造林、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天保公益林造林苗木费和造林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退耕还林工程补植种苗费分两种情况处理:2006年实施的退耕还林所需补植苗木由林业局在工程补植苗木费中解决(自购苗木部分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2000-2005年实施的退耕还林所需苗木费由退耕农户自行解决,各地可根据实际,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帮助农户统一组织补植苗木。

⑺存在林粮间种现象的乡镇,要向间种的农户发出整改通知,确保在收割后不再间种农作物。继续间种的,按照《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⑻没有按照退耕还林作业设计施工,存在造林地块移位的乡镇,要立即进行调整处理。对相对集中并保存较好的退耕还林,各乡镇要先核实后上报县林业局调整设计;对较为分散并不能确定是否为退耕还林地的,各乡镇要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重新规划设计,按照相对集中,优先满足原有退耕还林户的原则,重新落实退耕还林面积并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种苗费由退耕农户自行负责。

(三)完善管理措施,加强工程管理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退耕还林和天保公益林的法规和政策。从任务安排、规划设计、施工组织、检查验收、政策兑现以及后期管护等全过程严格操作程序。在以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规划设计不科学、施工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准确、政策兑现不及时、工程建设重复等现象发生。

2.严格检查验收。各乡镇要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工作,林业部门要做好县级检查验收工作,确保检查验收制度执行到位,确保检查验收结果真实可靠。对检查验收工作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订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并整改到位。

3.加快退耕还林政策兑现进度。对检查验收合格面积,各乡镇要及时造具兑现清册,交财政局审核,邮政局要加快上账进度,确保“合格一户、兑现一户”。坚持公开公示制度,各乡镇造具的兑现清册要在村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纪检等监督部门负责对政策兑现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克扣冒领等违规行为。

4.加强工程造林地管理。凡纳入国家计划的退耕还林地要及时颁发林权证,依法纳入林地管理。严禁随意占用退耕还林和天保公益林造林地。确因基本建设需要征占用的要做到“占一补一”,即在国家补助期内征占退耕还林地的要就近安排补充相同面积的退耕地,征占用单位除按有关规定进行林地补偿外,还应补偿国家已兑现给退耕农户的粮款补助。对擅自毁林复垦和随意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坚决防止毁林复垦。

5.加强档案管理。各单位要配备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档案管理人员对工程各种档案材料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四)建立约束机制,增强履约意识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户履约意识。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退耕还林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农户在享受权益的同时按签订的退耕还林合同规定履行应尽的义务。

二是建立对退耕农户的约束机制。将林地经营管理效果与政策补助兑现挂钩,实现责、权、利的统一,增强农户履约责任。凡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暂缓兑现政策补助,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各乡镇统一组织整改,其所需费用由被整改的退耕农户承担。

三是依靠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制订乡规民约,全面落实管护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行“联户共管”、“出资代管”、“集体统管”、“大户租管”等管护形式,确保管护成效。

四是建立政府约束机制。为从根本上改变“重争取项目,轻建设管理”的现象,强化乡镇政府的监管责任,从今年开始,各乡镇申报林业工程建设任务时,乡(镇)人民政府要以正式文件进行申报承诺。今后凡项目实施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要追究申报时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在3年内停止安排新增项目任务。

(五)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一是加大对非法占用、破坏工程造林行为的打击力度。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要按照《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非法占用、破坏工程造林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护工程造林成果。

二是加大纪检监察执法力度。对退耕还林、天保公益林工程建设中所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工程上访案件要及时进行查处,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巩固工程建设成果,维护广大退耕农户的利益。

四、整改时间安排

1.布置安排阶段:9月15日至25日。召开全县工程造林整改工作会议,安排布置两大工程造林整改工作。

2.整改阶段:9月26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根据本辖区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落实;县监察局、县林业局负责对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中的违纪案件、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国土资源局对国土开发损毁的林地进行恢复造林;县财政局、县邮政局负责完成退耕还林合格农户的兑付工作。

3.自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20日。各乡镇整改结束后,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合格后,形成工作总结并上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督查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0日。县政府组织县林业局等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对该项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5.工作总结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

乡镇纪检工作年度总结范文5

1?郾做好审前调查,开好审计进点会。我们选配了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三名审计经验较为丰富同志组成试点审计组。在审前调查中,注重了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弄清了书记、乡镇长职责任务的重叠点与侧重点,与县考评办沟通,弄清了乡镇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纪检部门沟通,初步掌握乡镇书记、乡镇长在廉洁自律方面有无举报反映和组织调查处理情况,同时深入乡镇调查了解书记、乡镇长开展经济工作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草拟审计实施方案,经局审计业务会集体讨论后完善实施。审计进点会作为搞好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我们采取组织、纪检、审计三部门联合召开,乡镇党政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人大代表、村支书、主任代表参加的审计进点会。会上,审计组宣读审计实施方案,被审计书记、乡镇长报告个人经济责任履职情况,同时对被审计书记、镇长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经济决策情况、落实惠民政策情况、决策效果、廉洁自律和履职报告真实性等进行民主测评,为审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郾突出经济责任,深化化审计内容。我局确立了对乡镇党委书记任期经济责任以“经济事项决策、执行监督、结果与绩效”为侧重点进行审计的思路。在对乡镇内部控制制度测评,财政财务收支、债权债务、资产保值增值审计的基础上,突出了以下五个方面审计内容。一是经济政策执行审计。我们把落实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查阅了任期内乡镇党委出台、转发的经济政策文件和相关会议记录,结合所涉及相关资金审计,重点对土地承包、农民减负、退耕还林、种粮直补、扶贫开发、救灾救济、农村低保等事关千家万户农民切身利益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看农民应该享受的各项惠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二是重大经济决策审计。我们在三个乡镇审计中,通过查看制度建设、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检查乡镇是否建立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是否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咨询制度;是否建立决策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抽查部分建设项目,查阅前期可行性调研论证、投资成本与效益分析、以及项目立项报批和招投标等相关资料,查证领导干部在决策中是否做到程序合法、过程民主、结果科学。从审计情况看,不同程度地存在决策制度不够健全,程序不够规范,资料不够完整的问题。三是决策效益审计。主要审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的效率性、经济性、效益性和群众的满意度。选取部分项目,通过调查走访、实地查勘、计算分析,对项目取得的实际效益与预期效益的进行比较分析,结合群众满意度,查证领导干部在重点项目决策、工程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审计后我们认为基本达到预期效益,修路、引水、移民搬迁、产业开发等项目群众满意度较高。四是行政执行力审计。查阅了乡镇党委出台的制度办法,查证乡镇党委对政府工作是否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监管、考评机制,是否建立针对政府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制度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走访干部职工、班子成员、人大代表、支书、主任,查证乡镇政府在落实经济决策中的措施和办法的效率性和经济性。普遍认为书记、乡镇长执行力较强,效果也很好。五是廉政建设审计。对照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审查乡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廉政规定情况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3?郾创新审计方法,提升监督效果。一是审前调查与自查相结合。审计组在做好审前调查同时,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提供述职报告,被审计单位进行自查并提供自查报告,作为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的参考。三个乡镇的6名被审计领导干部都按时向审计组提交了述职报告,3个乡镇也提交了自查报告,为审计组制定完善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提供了参考。二是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我们在做好三个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到县考核办、农业局、统计局、扶贫办、果业局等单位查阅三个乡镇的考核结果文件,核实乡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查阅被审计乡镇党委、政府的会议记录、计划总结、经济工作文件,对领导干部经济事项决策过程和程序进行审查。深入建设工作、资金受益农户等方式,对乡镇完成经济工作任务情况、隐蔽在账外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调查。我们对12个行政村,240多个农户进行了走访调查,对建设项目效益、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解。查出乡镇个别项目自筹资金未实行会计集中统一核算和部分工程未预留质保金等问题。三是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相结合。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开展民主测评等形式,拓展调查对象,深化调查内容,接受群众举报。共发出测评票152张,收回152张,测评反映群众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比较满意。共谈话36人次,了解到被审计领导干部工作任务完成、经济决策、廉政建设等情况。四是查找问题与宏观服务相结合。针对查出的问题,我们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探寻原因,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五是决策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在做好经济事项决策过程、程序、合规、合法、民主、科学审计的同时,重点对资金量较大的项目进行绩效审计,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和经济活动的管理能力进行评判。对9个项目进行了效益分析。发现个别项目与预期效益有一定差距及改变项目建设内容等问题。

4?郾坚持客观公正,评价任期责任。在对审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定性为主的方法评价干部。对乡镇书记、乡镇长共性重叠评价主要是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经济政策执行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的效益情况、完成经济工作的执行力情况、债权债务、廉洁自律情况等。对乡镇书记的评价我们侧重执行政策、经济决策,宏观管理,对乡镇长的评价测重经济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等。

乡镇纪检工作年度总结范文6

第一条为加强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规划》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遵循农户自愿申请、共同出资的原则,采取中央补助投资、地方配套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投资方式。

第三条专项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下,由国家粮食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发展改革委予以积极配合。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研究提出本省的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负责本省(区、市)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级人民政府应与国家粮食局签订专项建设责任书,承诺按规划目标完成本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组织实施专项建设,保证装具质量,保证建设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二章建设内容与补助标准

第五条专项的建设内容包括:为符合项目选点要求的农户建设标准化小型粮仓、配置新型储粮装具(圆筒仓、钢网仓等)(以下简称“粮仓”),对农户进行科学储粮技术指导。

第六条专项采取中央补助投资、地方配套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投资方式,中央补助投资比例为30%,其余70%由地方财政配套和农户自筹资金解决。

第三章实施条件

第七条专项原则上应安排在前期工作较扎实、积极性较高的商品粮基地县。项目县的选择要根据本省建设规划,分片集中安排。安排项目的乡镇政府和行政村的党支部或村委会应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八条东北地区(含内蒙古东部)参与项目的农户,其储粮数量应在1万斤以上,其他地区应在2500斤以上。参加项目的农户要自愿提出申请,与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签订协议,并承诺所购粮仓5年内不得转让或者变卖。

第九条省级政府应提出组织实施本省(区、市)项目、安排专项资金的承诺,地方配套资金应在国家粮食局批准该省年度实施方案后一个月内拨付至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专账。地方配套资金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到位,取消该省项目实施资格。

第四章管理程序

第十条国家粮食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国总体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负责审查批准各省报送的年度实施方案;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项目实施后效果评价。

第十一条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省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制定选择粮仓施工企业或供货商的办法;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建立农村储粮技术服务体系。地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受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协助做好项目的进度、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十二条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参与项目农户的粮仓需求类型;与农户签订项目补助协议,落实农户的配套资金;负责粮仓建设进度和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对农户科学储粮技术培训;负责建立受益农户档案资料等。

第十三条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全省年度实施方案连同地方配套资金承诺以正式文件报国家粮食局审批。

第十四条各省应通过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粮仓供货商或施工企业。供货商或施工企业的选择要满足本省项目布点和实施的实际需要,尽量方便运输,方便农民提货,节省成本费用。已中标企业在专项实施期内如无违约行为应续标连续承担供货或施工任务。

第五章设计与施工

第十五条专项拟建粮仓要符合《农户小型粮仓建设标准》的各项要求,要采用经国家粮食局专家组审查鉴定的标准化设计图纸。专项所建粮仓要按照国家粮食局的要求进行统一标识。

第十六条国家粮食局组建农户科学储粮专项专家组,负责审查确定各省仓型、核定概算,对专项建设进行技术指导、进度检查和验收抽查。各省(区、市)应选定一家粮食科研设计单位作为本省(区、市)专项建设技术支持单位,负责本省(区、市)专项的设计、技术服务、粮仓制造质量和安装监理等工作。

第十七条各省(区、市)需要对已通过专家鉴定的标准化仓型进行修改、完善的,要向国家粮食局提出申请,由国家粮食局专家组对修改后的仓型进行审查鉴定。拟采用粮仓的仓型确定后,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有关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和核定造价(概算)等报国家粮食局备案。各省必须按照确定的标准图纸组织招标、生产和供货。

第十八条各省(区、市)要依托有关粮食科研机构、粮食仓储企业等建立省、地市、县三级农户储粮技术服务体系。

第十九条供货或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签订的施工或供货合同和标准化设计图纸组织施工、生产和供货,并配合做好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供货或施工单位应对所供粮仓统一编号,按农户登记,以备检查。同时要按照专项统一标识要求对所供粮仓刷涂(张贴)永久性统一标识。

第六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应设专账统一管理,按进度直接拨付给供货或施工企业。农户自筹资金的管理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中央补助资金应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内容,不得用于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第二十一条以省为单位按照项目总投资的1.2%安排资金作为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验收职责);安排2%作为技术支持、制造和安装监理等费用(支付给设计单位或技术支持单位);安排0.8%作为国家粮食局专家组费用。上述费用列入单仓造价测算,并全部从地方配套资金中安排,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按照工作进度支付给服务单位。

第二十二条各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及时拨付给供货方。对于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省份,除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外,国家将不再安排农户科学储粮专项。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是扩内需、保增长、重民生、促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有效途径,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工作。各省(区、市)粮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配合做好监管工作。国家粮食局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专项实行受益公示制。项目县应对受益农户和补助金额等在乡镇或村范围内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五条各县应对粮仓进行登记、编号,建立农户储粮新建粮仓档案。档案使用国家粮食局编制的统一软件填写、汇总、上报。档案内容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粮仓型号、购置数量、补贴金额、合同编号等。

第二十六条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到逐户现场检查,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和技术服务工作,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地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抽查。

第二十七条项目进度实行定期报送制度。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执行和完成情况报送国家粮食局。主要内容包括:资金到位和拨付情况、粮仓供货或施工单位招标情况、制造和安装进度、技术服务单位等。国家粮食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

第二十八条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购置、技术服务等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需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对于没有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施工、供货任务,或施工、设备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的施工或供货企业,除按合同依法追究责任外,今后不允许再参与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及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任务。

第八章专项验收

第三十条专项具备验收的基本条件为:粮仓全部逐户到位、质量合格并投入使用,能够满足农户安全储粮要求,粮仓性能指标符合《农户小型粮仓建设标准》各项要求,所有工程款或货款全部支付给施工企业或供货商,建立完整的农户储粮新建粮仓电子档案并报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

第三十一条专项的验收分为年度验收和总体验收两个阶段。年度验收一般先由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必须做到逐户现场验收。初步验收后,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年度验收。竣工验收以县为一个子项进行,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国家粮食局组织抽验。

每年的项目原则上应在7月底前完成,8月底完成本年度项目的年度验收工作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验收结果、资金使用情况等。

专项规划期(2009年~2012年)最后一年的年度验收完成后,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项的总体验收,将规划期专项总体实施情况、规划目标完成情况、粮食减损效果、经济效益分析等形成总体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