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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培训制度范文1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科学规划和设置村卫生室,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服务全覆盖;积极稳妥地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落实乡村医生补助;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强化执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健全培养培训制度,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三、合理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并配置乡村医生
(一)村卫生室的规划设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民需求、服务半径、地理交通等因素,按照村卫生室服务覆盖每个行政村的要求,合理确定村卫生室设置。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交通便利的村,可联合设置村卫生室。目前村卫生室服务不能实现全覆盖的,可适当调整村卫生室设置。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把村卫生室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规划统筹考虑,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
(二)村卫生室的建设标准。村卫生室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或者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设立。村卫生室的房屋和基本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纳入省统一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应不低于80平方米,具备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基本条件,实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康复室和保健室“六室分开”。
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的规范设置,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的通知》(菏政办字〔2008〕99号)确定的原则和要求,完善提高现有省规划设置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
(三)村卫生室的命名。村卫生室的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村卫生室。实行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县区,其卫生室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社区卫生室,此类社区卫生室按村卫生室进行管理。
(四)乡村医生的配置原则。乡村医生可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包括村卫生室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办的诊所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在省统一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考核确定,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对于乡村医生相对富余的地方,鼓励采取竞争上岗等方式,择优选用。要根据妇幼卫生工作需要,适当选配女性乡村医生。
四、规范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管理
(一)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和执业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护士参照乡村医生执业类别执业,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程序申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二)强化县级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职责。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要建立健全符合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科学划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将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项目主要安排给村卫生室承担。加强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其服务的行政村公示,并将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县级卫生、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三)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村卫生室的财务和资产与乡镇卫生院分账管理、独立核算。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相关补助挂钩。乡镇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技术指导,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
(四)提高村卫生室信息化水平。各县区要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逐步实现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采购、新农合报销等业务工作一体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
五、将村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一)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年底前,纳入省统一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要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其所配备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要根据农村卫生服务需求,创造条件,逐步将其他符合省规划要求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二)积极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2011年年底前,要将省统一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将其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加大新农合门诊统筹推进力度,逐步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稳妥地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人头支付、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转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六、完善乡村医生服务补偿和养老政策
(一)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安排与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的任务量。要根据实际工作量,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40%左右的比例统筹安排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资金,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定后,70%按月发放,30%年终考核后一次性拨付。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要按照国家和省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有关规定,合理制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以及新农合支付标准和办法。在综合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当前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的补偿作用。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各县区要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给予定额补偿,补助水平与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可以按照服务人口数量或者核定后的乡村医生人数制定补助标准。
(二)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各县区要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的推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有条件的县区可以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推动乡村医生参加当地较高档次的新农保,妥善解决离岗乡村医生的生活困难问题,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具体办法由各县区政府结合实际确定。
七、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一)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养规划,建立健全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要结合实施“卫生强基”工程,选派县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到村卫生室带教。乡镇卫生院要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乡村医生应当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各县区要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促进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
(二)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摸清并动态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从本地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村卫生室。通过后备力量建设、吸引适宜人才到基层服务等多种方式提升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各县区要结合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制度的有效衔接。
八、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乡村医生培训制度范文2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为目标,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医疗卫生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质。注重社会效益,强化政府职责,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村级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坚持综合改革。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财政补偿、药物制度、保障制度和管理体制等综合改革,调动村医积极性,建立充满活力的长效机制。
坚持综合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的绩效综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的转变。
坚持惠泽群众。不断提高服务能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村卫生所(室)基本职责
主要负责辖区农村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
(一)负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
(二)协助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三)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治知识,提高农民医疗保健意识。
(四)参与农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更新,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的随访。
(五)协助做好儿童免疫规划预防接种、老年人保健以及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和村级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
(六)积极宣传新农合政策,协助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工作。
(七)使用适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急重病人的初级救护、及时转诊和家庭康复指导等。
四、机构设置
五、管理机制
(一)加强对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的考核。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所签订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身上。以乡(镇)为单位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数量、质量、居民满意度等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考核工作,在全面考核评价的基础上,对承担并经考核完成基本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发放政府补助经费。
乡村医生培训制度范文3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保障政策,改善执业条件,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每个应设卫生室的行政村都有1所卫生室,农村每千人有1名以上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保障政策得到落实。到2015年,村卫生室建设全面达标,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实现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村级卫生服务网
1.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村卫生室主要功能为: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协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报统计信息,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
2.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服务人口较多或服务面积较大的行政村酌情增设。村卫生室主要由政府或村民委员会举办,也可由乡镇卫生院领办或者乡村医生联办,经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设立,鼓励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结合新农村服务中心建设,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地理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对于超出需求数量、服务能力不足的卫生室应予撤并、调整。
3.加强村卫生室基本建设。加快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按照规定标准配备村卫生室的业务用房和基本设备。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管理范围,配备必要的信息设备和软件,实施县、乡、村卫生机构联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用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乡村医生进行执业管理和绩效考核。
(二)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1.统一人员管理。原则上按服务人口1‰-1.2‰比例配备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其中乡村医生必须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从事护理等服务人员也应具备规定执业资格。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人员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在辖区内各村卫生室之间进行调配,直系亲属和有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应在同一村卫生室工作。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
2.统一业务管理。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合理划分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把劳务密集型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主要交给村卫生室承担。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日常服务的监管,指导、督促村卫生室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抗生素使用、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医疗服务规范。乡镇卫生院要组建由公共卫生医师、临床(全科)医师、护理人员等组成的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实行辖区分片责任包干,指导村卫生室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统一药械管理。加强村卫生室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建立规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村卫生室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备,严禁村卫生室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用药情况进行动态监管,指导乡村医生认真执行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4.统一财务管理。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范村卫生室医疗服务项目,在省定医疗服务价格范围内,制定村卫生室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规范村卫生室资产和收支管理。有条件的地区,村卫生室的经常性收支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5.统一绩效考核。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乡村医生基本信息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记录乡村医生聘用、培训、考核、奖惩等情况。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围绕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定期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执业人员收入分配和动态调整的依据。
(三)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1.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
2.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补偿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补助。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拨付相应比例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补偿。各地要在村卫生室全面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将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落实一般诊疗费政策,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5元,参合人员先自理20%,其余80%按门诊统筹待遇享受。积极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引导乡村医生改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
3.实施乡村医生定额补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在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之外,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给予定额补偿。定额补偿补助水平在保证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的前提下可与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具体补偿标准为:市区原则上每名乡村医生每年1.5万元,有条件的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各县由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要根据村卫生室执业人员的服务年限、岗位职责、学历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补助分配办法,对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优秀乡村医生荣誉称号的乡村医生可以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
4.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部门关于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的意见,妥善解决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止年12月31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职乡村医生以及离岗的乡村医生,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截止年12月31日,男55至60周岁、女50至55周岁的乡村医生,可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退职后享受当地政府补助,但只能选择一项,选择后不再变动。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的缴费、补助标准和时间起点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落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的意见>的意见》(劳社发〔〕194号、卫基妇〔〕22号、财社〔〕63号)执行。
(四)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
1.开展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省制定的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规划,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培训计划,确保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接受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可采取务实进修、集中培训、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参加培训。乡镇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例会等形式,积极做好乡村医生培训工作。依托农村卫生信息网络,大力开展乡村医生实用技能在线培训,促进适宜技术在村卫生室推广应用。
2.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着眼长远,编制农村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根据乡村医生队伍发展需要,做好免费定向培养工作,及时为村卫生室补充服务人员。鼓励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各地要结合探索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
3.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鼓励在岗乡村医生参加规范的学历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报名参加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总额内,进行统筹安排,预留一定数量的编制,用于公开招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以及村卫生室新补充符合执业资格条件的人员。适应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和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建立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管理、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完善配套政策,加大保障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督促指导,落实各项措施。市将把乡村医生队伍和村卫生室建设有关指标纳入医改年度考核内容,适时通报考核结果。
乡村医生培训制度范文4
关键词:乡村医生;职业道德;研究
一、乡村医生及乡村医生职业道德的界定
在中国历史现代卫生事业发展史上,乡村医生曾立过赫赫战功。乡村医生都是全科医生,许多人既懂中医又懂西医。医生对患者的家庭病史、经济情况等了如指掌,而且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患者的初始病情资料。他们工作在农村第一线,除了医疗,还担负着辖区内的预防保健任务,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卫生防疫、除害灭病、初级合作医疗、两管五改、地方病普查、疟疾歼灭战,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公共卫生宣教、计划免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等,乡村医生几乎把初级合作医疗建成了较为规范的农村卫生网络。
乡村医生,又叫“赤脚医生”,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农村卫生条件极其恶劣,各种疾病肆意流行,在严重缺少药品的情况下,政府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到农村。“赤脚医生”半农半医,一根针、一把草治疗,曾和农村卫生网、合作医疗制度并称我国农村三大支柱。这部分人当时由三大部分成员组成:一是医学世家;二是高中毕业且略懂医术病理之人;三是一些是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现在的乡村医生基本还是靠体温计、听诊器和血压计等“老三件”诊治疾病。由于政府对农村医疗基本上没有投入,地方政府也不重视农村医疗,因而乡村医生收入非常微薄,这也限制了他们不可能拿出更多的钱“预存”在乡村养老,更没能力购置仪器改善就医环境。
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患者、社会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是社会公德在医疗行业中的特殊表现。乡村医生作为村卫生室的主体,处于农村三级卫生网的终端,他们直接承担着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预防及保健任务。乡村医生的医德水准及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百姓的身心健康,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所以,加强乡村医生的医德教育,引导乡村医生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从思想上重视医德修养,将有利于全面提高乡村医生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广大农民享受到更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有利于农村卫生工作目标的实现和健康发展。对推动农村卫生事业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进一步完善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现状及其成因
有关资料显示,占全国人口20%的城市人口占有我国卫生资源的80%,而占全国人口80%的农村人口却只占有20%的卫生资源。农民是弱势群体,乡村医生也是弱势群体。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民还会非常依赖“乡村医生”这一群体。研究表明,目前我国贫困地区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存在诸多问题:数量少,无法满足农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年龄结构偏大、分布不均、知识老化、职业素质低等,未能充分发挥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网底的作用,乡村医生队伍急需整顿,等等。
新农村建设中乡村医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形势不容乐观,存在很多问题。究其原因是国家没有把乡村医生的门槛提高,乡村医生无法和乡村教师相比较,更不用说公务员等。我国卫生主管部门对乡村医生医德教育重视不够,乡村医生培训从内容到形式都跟不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跟不上医学科学的发展和医学模式转变的需要。在培训中只重视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传授,而轻视医德医风教育,没有将医德教育和医学专业知识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乡村医生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也在发生着变化,市场经济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不可避免地反映到乡村医生的观念中来,在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影响下,一些医德修养淡薄的医生把从事医疗工作看作赚钱谋生的手段,以致出现乱收费、卖假药和过期变质药品、小病大治、开大处方药、拿回扣和差错事故频发等现象。乡村医生受所处环境和受教育程度的制约,很多人习惯于按照自己的思维模式来处理问题,得过且过,不懂得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更不注重自身的医德修养,这也是医德滑坡的原因之一。
三、提升乡村医生职业道德的举措
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并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和投入,从制度上解决乡村医生职业素质提升的问题。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就是为了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村民获得初级卫生保健服务。2011年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则明确指出,“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医改工作的深入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发展遇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并明确规定了“乡村医生的补偿和养老政策”,这充分表明了国家对乡村医生的重视。
乡村医生应加强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的再教育和再培训,并要兼顾以能力为本的学历教育和以临床实践技能为主的非学历教育,要制定符合乡村医生的教学大纲,加大中医药知识的普及和运用。乡村医生医德教育体系的建立,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目前新农村卫生工作和乡村医生的特点出发,完善乡村医生教育的规划。要把医德教育作为乡村医生培训中的必修课,重视医学知识的培训,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找出乡村医生医德教育的侧重点,帮助他们提高医德认识,形成医德情感,磨练医德意识,坚定医德信念,指导医德行为,养成医德习惯。使乡村医生们真正做到敬业、乐业、精业、清正廉洁、尊重和关心病人,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较好地完成“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职责。加强乡村医生医德教育的课程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医德教育。随着医学科学的不断进步,现代医学模式已由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转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该模式把人作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认为影响其健康状况的既有生物因素又有心理和社会因素,医生的服务不仅要医治患者生理上的病痛,还应承担维护和促进患者健康的心理状态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等,这就要求乡村医生不仅要有精湛的医疗技术,还要有广博的人文科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知识。所以,在乡村医生的培训中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特别要学习科学发展观相关理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增设心理学、医学伦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和卫生法学等课程,还要注重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的教育,不断提升乡村医生的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对乡村医生的要求。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下的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制度,构建和实施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向乡村医生提供全方位的学习服务平台。为增强乡村医生医德教育的实效性,对乡村医生来说,不能仅局限于课堂的空洞理论和单纯的说教,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法,有针对性地对乡村医生进行医德教育。寓医德教育于专业教学中,医学专业课中蕴涵着丰富的医德教育资源,这是其他教育方式所无法替代的。
同时,要积极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评制度,逐步形成良性竞争,以提高乡村医生整体队伍的素质。重视发挥榜样的示范教育,选择典型的医德标兵介绍个人的先进事迹或用报告的形式介绍我国历代涌现出的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专家,使其不知不觉受到感染、启迪、教育,引导他们弘扬民族精神,增强责任感,恪守医德,牢记救死扶伤的天职。发挥培训教师主渠道的作用,培训教师是进行道德教育的主体,不仅要有广博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有高尚的人格。在关注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重前提下,积极拓宽专业口径,增设符合乡村医生的特殊专业,加大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有针对性地进行职后培训。
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适应新形势的乡村医生管理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以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这也是加强医德教育的重要手段。通过设立监督投诉电话、意见箱、聘请社会监督员、召开患者及其家属座谈会等形式,构建群众、患者、社会监督制约体系。
参考文献:
[1]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Z].http:///
law/law_view.asp?id=7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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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培训制度范文5
攸县确定的老百姓10元钱看病模式,主要是考虑了财政和农合的承受能力、以及老百姓的承受能力,还有乡村医生的收入水平,以这3个方面为平衡点来确定。2012年4-7月,4个月的时间内,攸县卫生局从乡镇卫生院选派6名医生进驻到6个村卫生室,针对村卫生室辐射群众数量、就诊人数、每次就诊平均费用、乡村医生收入等问题进行试点调查,结果显示,每个患者的次均费用在26.5元左右,其中<10元,占30%左右;>26元,占10%左右;人均看病次数都在人数总体的1.5人次。基于上述调查攸县卫生局确定了2个指标:①次均费用,按月计算,村民看病月次均费用为26元钱;②看患者数总额,全年村卫生院看病平均1.5人次。基本药物的销售中有15%是作为乡村医生的补贴,若不销售基本药物,这部分收入就会失去;同时,按1.5人次来计算,若月次均费用>26元,超过的费用就由村卫生院来承担,这样削弱多开药的利益驱动。这两个指标的作用是控制乡村医生开大处方,实现合理诊疗,控制乡村医生违规截留重症患者,实现分级诊疗,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实现持续运转。2012年10月8日-2013年10月8日,全县村卫生室符合农合报销范围的就有785671人次,为参保新农合人口的1.2倍,全县村卫生院单次平均就诊费用为25.27元,说明这2个指标符合实际情况,能够满足患者在村卫生院诊疗需求。
2“双十”就诊模式的实施过程
2.1实施过程解析
参加新农合的村民生病到村卫生院治疗时所产生的医药费,如果<10元,按实际产生的费用如数缴纳;如果≥10元钱,多出来的钱由村卫生院报给乡镇卫生院统一报销;每人每天只能报销1次。对于≤10元,据实收取的医药费用,按月总结,全部上缴乡村卫生院,该情况下乡村医生是义务服务;对于>10元,村卫生室只收取10元诊疗费作为村卫生院的收入。另外,当农民在村级卫生院连续治疗3d,仍然没有治愈的情况,按照分级诊疗原则,须转诊到乡镇卫生院。攸县的304个行政村中,每个村的卫生院都有一个管理制度的公示牌。每个行政村的乡村医生,都必须把他所在的村卫生院发生的药费>10元的患者的就诊情况和收费情况公示在村卫生院的管理制度牌上面。同时每个月底,必须找到所在村卫生院聘请的监督员(一般由村干部担任)签字认可,才能到乡镇卫生院进行报销。乡镇卫生院经审核后再统一上报到县农合办报销。村级卫生院只能向患者提供国家或湖南省规定的基本药物。目前,国家规定的基本药物目录为307种,湖南省增补198种,合计505种。这些药物由省政府直接招标采购,具体操作流程:村医在电脑内输入所需采购的药品,通过互联网报送到镇卫生院,镇卫生院按照各个村卫生院的采购计划,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3]。药品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镇卫生院后,村卫生院再到镇卫生院领取,中间没有其他机构参与,药品也就没有加价,这样相对之前购买药品的多环节,价格比较低廉。公示牌上也很鲜明的写着基药监督监督电话,群众可以随时举报。
2.2实施效果
随机抽取攸县的5个村庄,从最近5年未外出过且对医改前后的看病模式熟悉的人群中,每村随机抽取30例,共150例居民。针对“10元看病”模式实施前后,对当地居民关于看病模式的满意度、单次就诊费用进行调查,得出居民对村卫生院看病的满意度提高,单次就诊费用从过去46元降低为现在10元左右。从对5个村医的访谈中得知,实施“双十”看病模式前后1年比较,居民的就诊人次提高将近50%,但其收入降低30%以上。
3“双十”就诊模式分析
3.1优势与机遇
3.1.1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双十”就诊模式,让群众看病不出村,在家门口看病,看好病,能够方便群众就医,有效地缓解农民“小病拖、大病扛”及“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特别是对于留守农村的老年人和儿童,这是一项惠民政策。同时对中老年人慢性病的防治也有积极作用。3.1.2解决“抗生素滥用”的重大问题是药三分毒,近年来,抗生素已被广泛滥用,不合理使用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有报道称,我国每年因抗生素滥用导致800亿的医疗费用增长,同时致使8万患者不良反应死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1份调查显示,中国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的比例超过46%,而在全国使用量前15位的药品中,抗生素占10种,这个比例在农村地区更高。“双十”模式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零差率销售,又用“月次均费用不超过26元”消除村医的利益驱动;同时,通过加强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有效提高农村卫生室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从源头上遏制抗生素滥用的现象。3.1.3打破“以药养医”的收入格局村卫生院全部使用基本药物,村级卫生院只能提供国家或湖省规定的基本药物给患者。这些药物由省政府直接招标采购,逐级配送到村卫生院,中间没有加价,零差价销售;此外又有“次均费用26元”的限制,避免大处方的问题,因为超过此限制,多余的由村卫生承担。这样挤掉乡村医生不合理收费、一口价的局面,减少过度医疗行为,让村级医疗回归公益性。
3.2不足与风险
3.2.1挫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介绍,未实施基药制度以前,村医自行上报的收入>5万元。现在村医的收入包括:①按照每人每年1.5次,每次10元钱的诊疗费计算;②中央和省级财政给每个乡村医生,按照村民人数有5元的公共卫生补贴;③每个乡村医生每年有中央和省级财政4000元的基础药物补贴;④每个乡村医生还可以得到药费总额15%的县级财政的基药补贴。支出:购买的注射器、棉签、输液器等相关医疗器材;医疗室的电费、网费等。经过对乡村医生的访谈,得知在“双十”就诊模式后,他们的收入相对之前个人开诊所时的收入减少30%左右,造成了村医的心里不平衡。3.2.2基本药物实施环节存在不足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宣传和培训不到位,供应配送和采购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等。例如:今年上半年,有部分基药特别是低价基药品种,出现不能及时配送的现象。根据调查,该品种是因厂家低价中标后限量供应所致,经县医改办协调,现在已经完全能够保障供应。另外,实施过程的细节中,例如:居民看病时间受村医上班时间的限制,医疗事故的补偿等一系列问题需要更详细的管理。
4“双十”看病模式的建议
4.1加强制度建设
4.1.1严格乡村医生上岗、考核制度乡村医生作为基层百姓的首先医疗负责人,肩负着重大的责任。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应执业许可再上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乡村医生上岗条件管理;并坚决打击不合格人员非法行医。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等各种制度来建设乡村医生队伍。同时不断创新乡村医生考核制度,将服务质量、数量、患者的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城乡居民健康状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与绩效工资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4.1.2加大督查力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院进行规范管理,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要建立和完善符合村卫生院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推出相关查岗政策。与此同时,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加强对村卫生院的监督。制定相关处罚政策及问责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此外,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请广大群众进行民主监督,发现村卫生院有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村干部或当地卫生院反映,也可拨打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4.1.3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药品零利润销售,同时严格基本药物研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广告监管,查处不合格生产企业,规范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并从生产出厂到使用进行全程电子监管,加大对重点品种监督抽验力度,定期向社会抽验结果。
4.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4.2.1加强乡村医生培训乡村医生为基层老百姓服务,虽然不在科研的前列,仍需要不定时进行培训、进修,增强自己的医疗能力。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规划,采取临床进修、培训、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接受培训。4.2.2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对于建设稳固的乡村医疗队伍,着眼长远来看,需要储备乡村医生的后备力量。购买乡村卫生院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需制定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规划制度,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从本地选派进行定向培养或其他方式建立乡村医生的后备人才库。并及时摸清并动态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队伍的执业情况,及时调整人力,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有条件的地方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的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的毕业生到村卫生院工作。
4.3完善保障体系
4.3.1提高村卫生室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合理设置村卫生院,并规范村卫生院的建设,完善硬件设施,给村民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4.3.2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政府采购村卫生院的药品零利润销售,村卫生院服务回归到公益事业。可对于乡村医生,在收入方面大打折扣,为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政府应出台一系列相关补偿的政策。如:对乡村医生进行职业补贴,提高乡村医生的社会地位,保障其职业归属感;制定奖罚政策,提高村医从业的热情、动机;合理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确保养老金收入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这样才能切实提高乡村医生的积极性,才能真正服务于老百姓。
4.4推进信息化建设
乡村医生培训制度范文6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院长、肿瘤研究所所长赵平在接受采访时说,他在今年“两会”上提交的《尽快建立一个新的教育体系,为农村建设培养医务人员》的提案,已经酝酿了10年之久!
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赵平说,他此前去湖南、湖北、山东等地做社会调查时发现,“新农合”制度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积极响应。如今全国已有八亿多农民参加了“新农合”,“新农合”使农民真正获得了看病的机会。
至于今天有人说的“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赵平说,其实这在很久以前就出现了。因此,今天农民能够获得看病的机会已经相当不容易了。因而有了这样的“新农合”制度,他们也都十分拥护。现在的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门诊和住院的病例数字急剧上升,就说明了“新农合”的作用十分显著,说明农民需要医疗、需要自己的医生,而中国农村医生的现状又如何呢?
赵平说,中国村一级卫生所的医务人员存在严重的断档危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村卫生所医生很少接受过正规培训,所以绝大多数乡村医生的业务水平偏低。二是村卫生所是以过去的“赤脚医生”为主体,这些人员大多数已经过了50岁,很快就要退休,以后谁来接替他们?尽管他们在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由于他们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理论水平不高,如果让他们培养接班人,后果将不堪设想。
因此,“培养农村卫生人员――重点是培养村级卫生人员”就成了解决农民医疗问题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培养对象的选择
赵平说,现在媒体经常报道要培养一支“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医生,那么如何去实现这个目标呢?
一个正规院校毕业的医学生,不愿到基层医院去工作,一方面是因为农村的生活配套设施相对较差:另一方面是因为长期待在农村,医生的业务水平很难得到提高,甚至数年之后常常荒废。因为一个医生长期待在农村,病人少、病种少,因而业务水平就很难提高。
据赵平介绍,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一个1000人的村子,一年的门诊量为1500至2000人次,每天4至6人次。其中,60%是小病,30%是中病,大病很少。因此,农村医务人员的主要任务不是治疗疾病,而是辨别得了什么病,哪些可以自愈,哪些需要转诊。农村医务人员只需要处理非常简单的疾病。
赵平说,教育要有针对性。村级卫生所需要的不是高、精、尖的人才,而是具备一般医学知识的人,能够识别疾病、治疗小病的人;更重要的是需要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能够留在农民身边的医生;为了提高农村医疗工作质量,更需要培养一批大专或中专程度的卫生人员,真正成为广大农民喜爱的“健康卫士”。
赵平认为,可以考虑招收部分高考落选的农村学生进行培训。学制为三年左右,培训机构可以由当地的医学院校承担,如专科学校、卫校、医学院、护士学校等。在这段时间里,让他们掌握最基本的医学知识。在培养这些人员时,可以考虑给他们师范生的待遇,由政府提供奖学金,并订立合约。他们毕业后学历可以是中专、大专,而且毕业后必须回到自己所在的村里工作;另外还可以制定相应的规定,如“城市不得录用这些农村医疗系毕业生”等。
针对乡村医生收入和福利水平较低的情况,赵平建议,给乡村医生的待遇应不低于村长的待遇。可以采取“自办+公助”的模式。即收入由以下三部分组成:一是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收入水平给予一定的补贴,二是乡村医生在行医过程中获得合理的收入,三是乡村医生行医之余做些农活儿填补家用。此外,政府还要切实解决这些医生的养老问题,建立乡村医生的生活保障制度,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建立特殊的执业准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