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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书审核意见范文1
承担单位(乙方):
起止年月:
项目经费:
学科门类:
研究类型:
成果形式:
填表日期:
一、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
负责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业务职务研究专长
最后学历最后学位担任导师
工作单位
办公电话住宅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邮编
二、主要参加人员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职务研究专长学历学位单位
三、负责人和课题成员近期与本课题有关的研究成果
成果名称著作者成果形式发表刊物或出版单位发表或出版时间
四、研究进度和提供成果的形式
五、课题经费预算
六、项目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合同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该课题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是否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承诺以合同为有约束力的协议。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要求准时向教育厅申报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的研究成果。申请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单位科研管理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七、吉林省教育厅科研处意见
经教育厅科研专家组评议,本课题被确立为吉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公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合同条款
签约双方共同同意:
1、本项目由甲方提供经费万元,分次拨付乙方。其中,年万元;年万元。
2、本项目由乙方匹配资助万元,并于年底前到位。
3、对合同的执行情况,乙方应按年度向甲方提供正式报告。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要改变合同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修改方能生效。
5、项目完成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向甲方提出合同执行的总结报告,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
6、本项目由甲方提供贷款万元,乙方应于年月前全部偿还甲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表:
单位:(盖章)
户名:
承担单位(乙方):开户银行:
帐号:
代表(主管院校长)签章:
课题申报书审核意见范文2
为了保障科技计划项目的正常执行,进一步强化到期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根据《县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县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2013年在全县开展到期县级科技项目结题验收清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按合同或项目申报书要求2013年底前到期的县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重点为2013年5月底前到期的项目。
二、时间安排
(一)2013年2月1日-3月10日自查。各归口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或系统内的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自查,填写《2013年底到期县级科技计划项目情况表》(附件2),说明项目实施的情况,提出结题验收的具体时间。由各归口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汇总后填写《2013年底到期科技计划项目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报县科技局。
项目在实施期内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并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承担单位需在项目到期前2个月提出《县科技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如实写明原因,经归口管理单位同意后报县科技局审批。
(二)2013年3月1日-6月30日重点清理。县科技局组织专家对2012年12月底前到期的项目分批集中进行结题验收。
(三)7月1日到12月按期做好2013年度到期项目结题验收。
三、材料要求
(一)申请结题验收单位提供审核的相关验收材料要求:
1、县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2、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3、项目合同书(项目经费较少,未签合同的提供项目申请书);
4、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含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技术研发或成果推广和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情况、财政科技经费使用情况等);
5、涉及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5万元及以上项目需提供有资质的会计或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5万元以下项目需提交加盖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章的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经济效益报告,其中1万元以上县级一般项目,需同时提供项目产品部分销售发票复印件。
(2)有关综合推广项目需提供项目实施地统计部门有关数据,并附数据明细计算依据。
(3)经县科技行政部门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提供调整批复证明。
6、涉及技术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企业产品标准(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三年内产品标准):产业化项目必备,其他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而定。
(2)产品检测报告:一年内或项目实施期内由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1万元及以下县级一般项目,可提供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的检测记录原件。
(3)环保证明(项目实施期内有效)。
(4)三个以上用户报告。
(5)科技成果转化或推广项目应提供有关转化或推广证明。
(6)经县科技行政部门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提供调整批复证明。
7、医卫及软课题项目根据提供项目申请书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请项目中止单位提供审核的相关材料要求:
项目在实施期内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继续执行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县科技计划项目中止申请》,并提交(一)中第2、3、4、5规定的材料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重要数据、技术资料等,经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县科技局。县科技局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作出相应处理。
申请中止项目结余的财政经费按原拨付渠道退回。
四、组织方式
项目结题验收采用会议验收、书面验收二种方式。资助经费在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原则上采用会议结题验收;资助经费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采用书面结题验收,并进行必要的抽查。
五、结题验收程序
1、县科技局按照《关于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推行第三方独立评估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委托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对县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初审和有关事务性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将全套验收材料一份交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2、对通过初审的项目材料,县科技局相关职能科室按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复审(计划产业科受理工业类、产业化专项、种子资金项目复审;科技合作科受理农业类、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复审;县地震办受理社科类项目的复审)。
3、通过复审的项目,属会议验收的项目由县科技局出具验收确认书,组织验收会,并委托中介机构承担有关验收会议的事务性工作;属书面验收的项目由县科技局组织相关成员组成项目验收组,对通过初审的项目书面材料进行验收,并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抽查,作为项目书面验收的重要依据。
六、验收意见
项目验收意见分为通过验收、同意结题和不通过验收三种。对完成合同目标的项目视为通过验收;对合同主要目标完成、个别目标有一定差距的项目视为同意结题;对完成合同主要目标差距较大的项目视为不通过验收。所有科技项目结题意见,需经县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核并公示后,下达反馈给项目承担单位。
七、信用管理
对发生以下行为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记不良科研信用:
1、项目逾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申请未经县科技局审核同意,逾期超过1年未验收的项目。
2、提供虚假材料验收不合格的项目。
课题申报书审核意见范文3
关键词:高校;无形资产;规章制度
中图分类号:F12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8-0132-02
高校是知识、技术、人才密集的场所,是生产和拥有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重要基地。由于历史的原因,高校重视对有形资产的管理,而忽视了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导致高校无形资产管理薄弱,流失现象严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高校无形资产在学校教学、科研、生产和经营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和规范高校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成为高校全面提高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
一、高校无形资产的概念
无形资产是指无实物形态、不占空间或少占空间、以知识为其主要存在形态、能够为其所有者或合法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特权或优势的各种资源的统称。
高校是无形资产比较集中的地方。高校无形资产是高校的一项重要经济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高校生源的数量和质量、师资的水平、社会对毕业生的认可程度以及经费的来源等。主要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声誉等。
二、高等学校无形资产的特征
由于高等学校培养人才的特殊性,高等学校无形资产相对于其他行业的无形资产而言,除具有无形资产的共同特征外,还有着自己的独特之处。
(一)无形性
它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指无形资产表现为某种权利、特权、信誉、软件等非实物状态,对其无法直接观察;二是无形资产在使用或存放过程中,不存在有形损耗,只有无形损耗.且报废时往往没有残值;三是指无形资产的无形性又是相对的,它作为一种资产,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其存在的形式,这种形式和价值的体现往往借助于有形的实体,即有形资产来达到。
(二)独占性
无形资产的独占性又称垄断性。是其又一重要的特征。无形资产作为一项独享的权益。不同于一般物权。从其存在角度讲,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甚至整个世界上,一项无形资产仅被一个产权人或一个集团占有,即所谓的“独家占有,别无分号”。
(三)不确定性
因受无形资产自身特点、风险因素、国家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及地区发展政策等诸多可变因素的影响,无形资产的收益就具有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因为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和未来收益的不易确定而多变。因为技术进步、市场供求关系、政策变化、研制成本变动等因素影响,它所提供的经济利益有可能随着新技术和新科研成果的出现而立即丧失,尤其是随着当今知识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无形资产的这种不确定性日益增多。
(四)增值性
无形资产能为高校带来远远高于其成本的经济利益,能够为高校带来强大的增值功能,而且本身并无损耗。高校自身就具有品牌效应,这种无形资产所能获得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是不可估量的。
(五)不可比性
高校无形资产主要是从科技成果转化而来的技术知识产权,其具有创新性、单一性等特点,市场上一般找不到相同的,因此,也几乎没有相近的价格可供比较。根据高校无形资产在同行业中的垄断地位和优越程度不同,为高校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异,对于相同各类的无形资产,其价值是不同的。因此。当无形资产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时,没有可比的市价,为其转让价值的确定带来很大的困难。
三、高校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一般说来,高校无形资产管理规章主要包括适用范围、高校无形资产开发、保护、奖励与惩罚等方面的条款。依据国家业已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结合高等学校的自身特点,制订、完善学校内部的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研究无形资产开发战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无形资产管理模式及与之配套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定无形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师生在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现概述如下:
(一)科研立项审批制度
科研立项审批制度要对科研课题把关,课题组或科研人员在确定科研项目后要向有关部门报告审批。通过对科研人员所选课题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分析,严格把关,决定其是否有进行研究的可能与必要,以免使科研工作一开始就处于低水平重复状态,不仅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还会造成各类有意、无意的侵权行为发生,影响高等学校学术声誉和研究潜力的发挥。
(二)技术保密制度
高等学校要根据国家有关的保密法规,按照本单位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技术保密制度,并使之落实到各个院系的科研团队及实验室,上下形成一个保密的网络。保密的措施应针对两方面的问题:(1)防止外部人员的窃密;(2)防止不应有的疏忽公开。保密规章中要明确:本单位的保密范围;对外发表文章、交流资料、展览新产品、新技术等科技交流活动的保密审查办法;接待参观访问的保密措施;技术资料、实验记录的保管;技术档案的规范化等,对教职工要制订严明的保密纪律。中科院制定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中明确规定,进入中科院系统的工作人员,首先要与单位签订一个保证书,保证工作期间遵守保密纪律、承担保密义务,保证执行保护知识产权的其他规定等。这个办法,高等学校可以借鉴。
(三)技术成果申报制度
技术成果申报制度规定,课题组或科研人员在完成应用性科研项目后,对其研究成果要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主管部门申报,以便主管部门了解掌握成果情况。申报的内容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任务的来源,完成的日期,完成的情况;(2)技术成果内容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分析;(3)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设,如是申请专利还是作为技术秘密处理,软件是否要进行著作权登记等;(4)关于进行技术鉴定的安排;(5)如果要作为非职务技术处理的,要说明理由。
(四)非职务成果审核制度
对于在职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如果智力成果要作非职务处理,如发明创造申请非职务专利,以个人名义对外转让技术,计算机软件作为非职务作品进行登记或出售时,必须向学校主管部门申报,说明情况和理由,接受审核。学校主管部门应该尽快提出审核意见。对于确认为非职务的智力成果,可以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不能耽误发明人、设计人、创作人中请专利、技术转让、登记著作权的时机。对于有争议的,主管部门要做好深入仔细的调查研究和思想工作,以理服人、以法服人。最后不能统一意见的,可以提请主管机关处理。对于未向主管部门申报而擅自申请非职务专利或以个人名义转让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的,学校发现后要作违纪论处。对于将学校的职务智力成果擅自非职务形式处理、收取费用、损害学校权益的,要严加查处。除了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外,还要追究其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科技合作监察制度
高校的专利、非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进行权利转让许可贸易时,或者以知识产权进行投资入股及与外单位进行各种科技合作研究开发时,学校的主管部门要加强监察和管理,要了解、掌握从谈判、签约到履行合同的全过程。对一些重大项目,学校除安排专业人员、主管领导参与外,主管部门要有精通知识产权业务的人员参加,要改变谈判、签约、履行合同由专业人员自行操作的做法。
(六)无形资产评估制度
学校的无形资产发生转移时,如转让、入股、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等,要对无形资产价格进行科学的评估,改变那种随意作价的现象,学校要组织精通评估业务的人员参加。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拍卖、转让、人股、投资创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应该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以确保科学、合理的计价。
(七)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是落实上述制度不可缺少的补充。对保护学校无形资产有突出贡献的人、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与侵害学校无形资产现象敢于做斗争的人,都应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而对侵害学校无形资产并使学校遭受损失的人,则必须给予一定的惩罚,对于侵害学校利益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通报批评;对于情节较重的,则要给予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课题申报书审核意见范文4
(一)强化机制,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突出统筹规划。认真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省政府《意见》,制定出台了《市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2013—2015)》及指标体系。实施科学推动。今年3月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全年政府法制工作;积极发挥依法行政办公室职能作用,借助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专题会议、部门法制科长双月例会及镇(区)依法行政季度例会等平台,针对基层法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加强动态考核。依法行政考核不搞“一次考核”,“一锤定音”,注重平时考核和工作实绩,对依法行政工作实行每月动态统计、反馈,并纳入今年的依法行政考核之中,12月初开展了对各镇(区)、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
(二)提升质量,严格文件制定程序。注重统筹。连续三年实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严格落实。今年列入市政府文件制定计划的共有14件,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养老保险城乡并轨、地名管理、物业服务收费、律师管理等领域。强化制定计划落实情况的督查,将计划执行情况列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对未按计划出台的4件文件,均要求作出书面说明。注重民意。通过召开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征询法咨委成员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等方式,切实提升文件制定质量。今年还在“中国”门户网站专设“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栏目,与“法治政府网”实现链接互通。12月,我市对《市机动车停车场(点)管理和收费办法》进行听证,共有停车场经营者代表、车主代表、社区代表、市人大、政协等20名听证代表参加,这是市首次举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会。注重效果。组织相关部门对实施满一周年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市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四个涉及民生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实施效果评估。注重动态。强化了对镇(区)、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网上动态审查,对通过备案审查的文件目录每月通过“法治政府网”公布。今年共审核市政府(政府办)文件37件,提出审核意见61条。还根据上级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贯彻《行政强制法》,完成了新一轮全市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征地拆迁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
(三)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能力。组织现场行政执法观摩。组织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对质监局开展的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活动进行现场观摩。组织行政诉讼庭审旁听。规范庭审旁听活动,出台了相关制度,规定了参与旁听的人员对象、案件范围、纪律要求等。今年已组织18个重点执法部门350多人参加行政执法案件庭审旁听。组织开展了星级执法队伍评定活动。组织对14个部门申报的25个行政执法队伍进行星级执法评定,确定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6家四星级行政执法队伍,规划建设监察大队等8家三星级行政执法队伍。执法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商务局作为“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受到商务部表彰,市农委综合执法大队、渔政站被农业部分别授予全国综合执法示范单位和文明执法窗口单位。组织“执法模范”评选。在《日报》、“法治政府网”、电视台开设专栏,开展了“市首届行政执法模范”评选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组织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举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闭卷测试、旁听规划调整听证会、发放执法评议问卷、组织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全面开展了住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今年还完成了全市15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四)化解矛盾,努力解决行政争议。认真办理复议案件。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件,涉及公安交警大队、工商、药监、住建、环保等部门,法定时限办结率为100%。为改进复议审理方式,对公民诉工商局、食药监局行政不作为两起行政复议案件首次使用听证程序。今年法院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2件,其中开庭审理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100%。积极推进行政调解。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起草了《市行政调解办法》,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修改,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的工作规程和具体制度。积极发挥大调解机制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从源头上减少案件。
(五)围绕大局,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政社互动”创新实践。今年“政社互动”在全市全面推开,全市154个村(社区)均与辖区政府签订了《协助政府管理协议书》。我办积极发挥“政社互动”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协调全市工作的开展。“政社互动”制度化运作机制逐渐形成,已纳入我市村(居)民主决策日活动的重要内容。今年,《群众》杂志、《学习时报》、《新华日报》、《光明日报》等国家级媒体、报刊陆续报道、介绍了我市“政社互动”经验。我市的“政社互动”工作在省、市社会建设管理大会上进行了交流。积极参与沙溪镇“扩权强镇”试点。多次核审《沙溪古镇保护办法》,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结合城管行政处罚相对集中处罚权向乡镇延伸的实际和要求,积极开展古镇综合执法问题研究。努力发挥法律参谋作用。今年以来参与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拆迁工作、非法养殖整治、废品回收行业整治、审批项目提速增效等工作。
(六)强化保障,着力营造良好氛围。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认真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今年就《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政府《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行政强制法》等进行了专题学习,并进行了研究部署。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法律知识学习,专门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湛中乐教授来太作“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专题讲座。强化依法行政示范点载体建设。深化“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着力推进示范点的项目化、载体化建设,并对依法行政示范点实施动态调整,组织回头看并进行重新申报确认。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开展了主题为“规范执法树形象,真情服务促和谐”的第三届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举办了星级执法单位评定、执法模范评选、出庭应诉能力专题培训,行政调解研讨、征文比赛等系列活动,营造了良好的依法行政氛围。
二、明年工作打算
明年政府法制工作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到2012年底在全省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这个中心任务,着力做好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政社互动”两篇文章,力争在推进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委员会建设、完善政府法制监督平台等三个方面取得突破,着力发挥政府法制参谋助手作用,全面提升服务发展能力和水平,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有效落实法治政府五年规划及指标体系。围绕规划及指标体系确定的明年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分解细化工作项目,逐一落实至各镇(区)、部门,真正将政府各项行为纳入到制度化轨道,做到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确保在轨运行。针对基层法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完善依法行政上下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引导、制度保障、整体推进、科学考评。
(二)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在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的基础上,细化出台市级层面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切实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扎实做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的风险评估工作。年内重点选择2—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听证。加强对重点民生部门及镇(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情况的督查。
(三)着力构筑执法监督网络。从制度构建、工作落实等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网络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健全法制监督队伍。明确镇(区)法制工作分管领导、部门法制科长、镇(区)法制员同时又是依法行政监督员,将执法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对执法苗头性等问题的发现和处理。着力发挥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和市政府法律事务专家咨询委员会两支队伍作用,提升执法监督权威。整合监督资源。建立内外部和层级监督的信息网络及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法院的司法监督及复议监督、审计监督和监察监督等监督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发挥监督效能。深化网上监督工作。完善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建设,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现对网上行政行为的实时在线监督。注重发挥人民群众、新闻媒体、派、人民团体和各种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要以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执法惠民活动开展等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
(四)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认真贯彻《市行政调解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一是实行全面排查,化解基层矛盾。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组织矛盾纠纷多发领域部门,整合社会力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二是健全调解组织,实行分流调解。在环保、卫生(药监)、住建、教育等矛盾多发部门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室。三是落实报告制度。落实重大矛盾纠纷信息上报汇总制度,建全会商、研判、督查、包案等制度。注重发挥大调解机制作用,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掌握工作主动权,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五)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按照上级部署,科学制定试点方案,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协调协商机制,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部门复议工作的业务指导,推动行政复议能力建设。
课题申报书审核意见范文5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核心能力;指标体系;素质学分
作者简介:李晓堂(1978-),女,辽宁海城人,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职业技术教育。
基金项目:广东省教育厅201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三核’培养目标下校企共建高职学生素质教育的评价模型和实践模式研究”(编号:GDJG2015251),主持人:李晓堂;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重大招标课题“基于‘三核’培养目标的高职学生素质教育评价模型构建研究”(编号:zdzz15019),主持人:李晓堂。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09-0031-05
随着我国高校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高职院校在大力强化岗位技术能力的同时,积极探索学生素质培养与学分的结合途径,大力构建一套可复制、可借鉴的高职学生素养培养学分制的运行机制。在核心价值观、专业核心技能、职业核心能力“三核”人才培养理念的背景下,本文从素质主体内容着手探讨构建学生素质培养指标体系,认定学生素质学分,通过流程环节、操作规则和规章制度,确保学生素质培养指标体系及学生素质学分有效实施。
一、以核心价值观和职业核心能力为主体,构建“四级”学生素质培养指标体系
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的融合、民族优秀文化和现代工业文明的融合,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规划的重要内容;在道德养成中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在追求现代技艺中传承优良传统,是实现二者融合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强化学生职业技能的基础上,高职院校要求学生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自身的职业核心能力,使其成为具备现代职业理念和良好职业操守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这不仅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需要,也是社会和企业对人才职业素质需求的需要,还为学生职业生涯健康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高职学生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继承和发展,是我国人民自我培育和践行的基本要求和价值取向。其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个人层面的核心价值要求,是当代中国每个公民应当树立的基本价值追求和应当遵循的根本道德准则[1]。高职院校是培育和践行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阵地和主战场,是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融合的主要渠道和重要途径。高职教育的重要使命就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理想信念、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艺共生发展,同时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指明了方向。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是高职院校素质教育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高职大学生实现“中国梦”与“个人梦”的追求指引,是当代大学生实现自我发展的价值取向和社会规范,是他们自身价值和行为举止的本质属性。
(二)职业核心能力是高职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涵与主要抓手
职业核心能力,即关键能力,是人们职业生涯发展的基础能力、关键能力,对我国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发展具有指引性、规范性。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职业核心能力分为“与人交流、数字应用、信息处理、与人合作、解决问题、自我学习、创新革新、外语应用等8项核心能力”[2]。
培养职业核心能力(或关键能力)已成为高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涵,是提高职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根本手段[2]。根据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和我国高职院校素质教育的实际情况,高职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可概括为两个层面的要素,一是显性层面的要素,即“自我学习能力、信息处理能力、数字应用能力、与人交流能力、与人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3],另一是支撑能力的隐性要素,即人文素养、审美情趣、职业心理、身体素质等。因此,高职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不再拘泥于单纯的能力,还应包含能力发展的支撑要素。这有利于将能力与能力发展联系起来,能力培养与培养途径联系起来,有利于职业核心能力培养体系,形成符合高职大学生素质教育的科学体系。
(三)“四级”指标体系是学生素质培养的操作指南
根据大学生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和高职教育的实情,高职学生素质教育细化内容划分为四个层级的内容体系,第一层级是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职业核心能力构成,第二层级是由思想道德、职业精神、职业核心能力显性要素、职业核心能力隐性要素构成,第三层级是由政治思想、道德法纪、职业态度、职业责任、适应能力、问题处理能力、创新能力、职业心理、人文素质、身体素质等28个要素组织,第四层级则是对第三层级的模块的解释、说明。四个层级构成一个职业教育细化内容体系,不同层级之间不是孤立、分隔的,而是相互支撑、相互影响的,但是前一个层级统领、涵括下一个层级的具体内容。具体见表1所示。
二、以培养指标体系为基础,合理认定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
在现有教学内容的基础上,高职素质教育学分按照以人为本、个性发展、因材施教等原则,从认定机构、细化内容、学分设置及达标要求等方面进行规划、设计,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激活学生自我发展的欲望和潜能,帮助学生实现政治素养、职业素质和人文素质等综合素质的共生发展,最终服务于“专业技能与高素质相结合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
(一)“认定中心、认定站、认定小组”构成“三级式”素质教育学分认定机构
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认定机构是校企合作学生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分支机构,与教务部门共同负责学生素质教育学分。根据机构内部级别的高低,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认定机构分为:认定中心,认定站和认定小组,见图1所示。第一、认定中心,负责学生素质教育活动的统筹协调,素质教育学分的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培训、学分审定、网络平台维护管理及成绩等工作。J定中心办公室设在学生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的领导任认定中心主任,成员由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第二、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认定站,负责学生的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工作,包括素质教育活动的计划与组织、违规处理及复核上报等工作。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任认定站主任,成员由学生办负责人、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等组成。第三、素质学分认定小组,负责本班同学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工作,包括班级活动的组织开展,学分申报材料审定、分值认定、成绩公示及录入上报工作,带班辅导员任组长、成员由班团支部书记任副组长,班委等组成。
(二)理论教育课、实践教育课构成素质学分培养的主要途径
设置素质学分既要基于高职教育现状,又要遵循素质教育的规律和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激发学生的潜能和创造力,调动教师和学生参加素质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在师生共同参与的过程中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高职院校的必修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素质教育必修课、专业必修课。素质教育必修课由素质教育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组成,见图2所示,其学分每学期认定一次。素质教育课共8个学分,必须在前两学年内修满。每学年设4个学分,要求学生在本学年内修满必修课《素质理论教育》和《素质实践教育》各2个学分。学生在学年内完成课程所指定的具体项目将获得相应分数,经认定中心认定后,项目累积得分即为课程成绩,成绩最高100分,累计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课程成绩达60分者视为课程合格,授予2个学分。未达60分者视为课程不合格,不得授予学分。未达85分者取消本学年相关评优资格。素质教育必修课不纳入奖助学金绩点计算的范围,但毕业前未修满实施方案中规定学分的,不予以毕业。对于尚未完成单项及总分达标要求的学生,学分认定机构将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一是第一学年未达标的,通过帮扶机制,制定个性化方案引导其修满学分;二是前两学年学习结束后仍未达到学分要求的学生,通过重修、补修的方式,帮助其修满学分。
三、形成流程、规则和制度,确保学生素质培养指标体系及素质学分的有效实施
高职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的实施是以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培养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以增强职业核心能力为重点,规范实施流程、强化实施要领、完善保障制度,实现专业教学和素质教育相互融通、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互衔接,优化育人系统的整体效应,凸显素质教育的重要价值,提高高职大学生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一)“四大环节”是实施学生素质培养指标体系及素质学分的主要环节
高职素质培养学分的实施流程有利于保证各阶段工作方向的一致性和工作效果的统一性,有利于改进和弥补现有工作的不足,从而推动素质教育学分化的发展进程,实现资源的整合优化和利用最大化,高效、高质地完成教育目标。实施流程主要有学生申报、小组认定、按院汇总、成绩等四个环节,见图3所示。第一、学生申报,学生填写相关表格,提交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申请认定素质学分。第二、小组认定,素质学分认定小组(班委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核,逐项打分,填写小组审核意见。第三、按院汇总,素质学分认定站审核各班级认定小组上报的素质学分认定申请表,签署认定意见。第四、成绩,素质学分认定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相关资料汇总复核后,需报学校学生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集中评议。经评议授权后,认定中心可将学生个人的学分信息上网。学生申报、小组认定、学院汇总、成绩公布是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四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进展状况都将会影响到下一个环节的开展,甚至影响到整个素质学分认定的实施。所以,注重实现每个环节是实施学生素质培养指标和顺利完成素质学分认定的关键所在。为了确保每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应该“建立相关的评估与反馈机制,实时动态监测创新学分制的实施与评价,严防创新学分制度流于形式”[4]。
(二)规则是实施学生素质培养指标体系及素质学分的操作准则
高职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的实施不仅是一个程序化的过程,还要是一个有侧重、有监督的过程。只有在程序化过程中不断强调或者纠正,素质教育才能得以全面地实施,才能符合学生发展的要求,到达素质教育学分化的初衷。规则让指导评价者详细分析和评价学生学习过程以及学业成果,判断学生自行设计的问题解决方案或其他学业成果的质量水平;同时,为学生提供了详细的反馈信息并让学生清楚地知道如何去做才能达到优秀水准[5]。素质教育学分化的实施要注意强化学生的学分意识、成果统计的规范性、学分认定的严肃性。第一、规范《个人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册》,强化学生素质教育的学分意识。《个人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册》用于每学期登记、考核学生的个人素质教育学习经历,认定素质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的成绩,强化素质教育学分的影响力。第二、认定成果,合理确定素质学分。同一成果不重复认定,在不同级别中获奖,只能按最高级别分数计算;对于团队成果,团队成员均可以最高级别奖励申请;原则上,实现一学年一认定的规定。第三、建立监督机制,监控实施过程的合理性、合法性,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凡是有作弊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监测、评估、优化实施流程,以生为本,服务学生,推动素质教育学分的顺利实施。第四、规范用印,确定学分效力,经学生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议授权后,学分认定中心可用印,同时严禁弄虚作假、,如有违纪行为,按照教学事故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五、确立反馈与帮扶机制,及时将评议信息送到参评学生,让学生有纠正的机会,实现评定与学生自我反思、自我提升相结合;深入探究素质学分认定结果,对尚未认定成功的,帮助其分析原因,设计个性化方案,指导学生获得学分。
(三)规章制度是实施学生素质培养指标体系及素质学分的基本保障
素质教育学分的实施需要合理规范着素质教育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明确各教育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便减少教育信息成本和不确定性,发挥各要素的效用最大化。因此,制度保障成为素质教育有效实施的重要条件,“践行素质教育,使之具有实效性,真正成为我国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政府必须进一步深化教育制度改革,为素质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6]。素质教育学分的保障制度不是单一的制度文件,而是多元化的制度系统。有对公共选修课程规范的文件,也有对实践课程规范的文件;有对教师管理规范的文件,也有对学生管理规范的文件;有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规范的文件,也有对职业核心能力规范的文件。第一、在课程规范方面的制度文件,高职院校可以制定《公共x修课程实施管理办法》、《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社会实践管理办法》等,帮助、指引大学生合理选择适合素质教育的校内、外课程,即课堂教育、实践活动。第二、在管理规范方面的制度文件,高职院校可以制定《校企合作素质教育制度委员会工作制度》、《行企辅导员管理办法》、《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等,强化各方主体的责任意识,规范各方素质教育的行为举止,使学生素质教育得以顺利进行。第三、在内容规范的制度文件,高职院校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有针对性制定各类文件,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学生精品社团管理办法》、《心理委员管理办法》等,不断扩展学生素质教育的范围,深化素质教育的内涵,更大范围地提高高职学生的整体素质。
高职学生素质培养学分化过程是一项系统的、动态的过程,需要有较为完善的顶层设计,也需要有扎实有效地实施。当前大学生观念更微观、现实和具体,内在矛盾和冲突更为明显和复杂多样[7]。高职院校可以结合自身实际,从不同视角和途径去探索、实践,探寻到可复制、可借鉴的素质教育学分化的机制和模式,以便提高整个高职素质培养的整体水平和能力,最终实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教育愿景。
参考文献:
[1]王永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目标指向和实现路径[J].思想理论教育,2013(2):10.
[2]童山东.职业核心能力培养探索[J].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9):66,65.
[3]梁玉国,夏传波,杨俊亮.高职院校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思考与实践[J].中国高教研究,2013(3):95.
[4]刘山文.挑战与应答:创新学分制的实践探索[J].中国高等教育评估,2015(1):57.
[5]张向众,李永B.真实性评价中的评分规则[J].外国教育研究,2004(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