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目标审核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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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审核意见

绩效目标审核意见范文1

【关键词】绩效预算;预算改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地方政府

部门预算改革以来, 一些地方政府在试点的基础上开始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此为突破口,地方政府绩效预算改革蓬勃发展。广东、浙江、江苏、河北等具有代表性的省和南海等一大批市政府建立了专职机构进行项目绩效评价。以项目支出为突破口, 一些市开始对部门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进而对一级政府的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绩效信息从事后的评估开始对事前的预算分配产生影响,无锡市甚至按绩效分配预算。“财政转型引导国家治理转型”(王绍光、马骏,2008),预算改革更是财政制度改革的突破口, 活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蕴含着地方政府治理制度的一些重要变化:对竞争优先权的支出部门按绩效信息排序,根据绩效信息削减支出部门的预算,地方人大以绩效评价的形式对政府部门进行预算监督,逐步建立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责任,预算过程变得公开透明等。

为什么地方政府要推行绩效预算改革? 该项改革是如何组织实施的? 已经取得了哪些成果? 还面临着什么问题和挑战? 在长达两年的参与式观察、访谈和大量一手文献的基础上,本文对a 省a市绩效预算改革案例进行描述和分析,回答上述四个问题。由于绩效预算改革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突破口展开,本文中绩效预算改革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同义语。

一、a 市地方政府开展绩效预算改革动因分析

绩效评价是个敏感的话题,财政部门把项目的初步评价结果向各部门单位函送之后,各部门就有了强烈的反应。一些部门单位① 不断地向财政部门反馈情况,对绩效评价初步审核结果做出解释,或者要求财政部门对评价结果做出调整。原a 地铁老总在省人大小组讨论会上“痛批”十年不变的“只问花钱不看效果”的预算管理及绩效考核机制。“地铁2 号线的概算是106 亿元,执行概算到结算时是88 亿元。省了几十个亿啊,但是到头来,没有一句赞扬的话,还批评你,说你没‘达概’,搞得你心灰意冷。”②

面临巨大的阻力和压力给财政局开展绩效评价带来很大困难,那么财政局为什么还要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呢?

(一)支出需求膨胀,而支出进度缓慢

a 市财政收入大幅增长,但支出比收入增长得更快。2007 年,a 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23.79亿元, 比2006 年决算数427.08 亿元增收96.71 亿元, 增长22.6%; 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623.68 亿元,为年度预算709.72 亿元的87.9%,比2006 年决算数506.79 亿元增支116.89 亿元,增长23.1%。而2006 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2005年决算数增长15%;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年度预算的86.8%,比2005 年决算数增长15.6 %。预算改革后,尤其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中国普遍出现了钱花不去的现象。a 市2007 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数据表明,2006 财年有多个项目一分钱都没有花出去,一些项目预算完成率在50%以下,占全部参评项目的四分之一多。基建项目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比较严重, 常常因为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等原因完不成用款计划。农业土地开发项目也是如此,立项审批、预算编制、招投标使拨款较之以往增加了近六个月的时间,加上农业项目的季节性因素,预算执行情况非常差。根据2007 年、2008 年支出部门的自评报告表明,a 市大量预算资金被闲置,预算的分配效率和运作效率非常低下。

一方面预算安排捉襟见肘,另一方面预算到项目的钱却花不出去。“我们局长想通过绩效评价抓资金,来要钱的太多,最后都不满意。通过绩效评价就抓这些项目,对绩效不好的项目或占用资金的项目,就有了理由。钱花不出去,就不给他们做预算。”除绩效评价处工作人员的访谈外,该处官员在初评人员的培训中也有类似的讲话:“去年做了400 多个项目,6 个专项,抓钱花不掉的问题。”

(二)省级预算改革的影响

由于a 省财政厅首先在省内开展评价工作,a 市绩效评价受其影响很大。如省厅2004 年绩效评价文件是市局绩效评价的依据,市局还在一些文件中说明绩效评价是“参照省厅的做法”。在2007 年的评价中,市局将省厅的评分表修改了一下就拿过来用,基本评价过程也和省厅比较类似,只不过模仿之外又有了自己的特点。此外,市局还到南海区、江浙一带的财政部门“取经”。

(三)政治家的支持

a 市绩效预算改革受到了市长的支持,市长想通过绩效评价评估各部门执行政策的情况。经过几个项目的试点后,a 市直接对部门支出进行绩效评价。2006 年制定了《a 市政府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选择了市政府直属48 个部门作为试点,探索开展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市政府为这个办法召开了两次常务会议,市财政局三次征求部门意见,数易其稿,并选择了部分单位进行模拟测算验证。

(四)使命转换

从个人因素考虑,绩效评价处的领导和科员也有动力开展绩效评价工作。a 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处原为统计评价处,专门负责决策和财政统计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统计评价处企业统计的工作日益萎缩,决算也是阶段性工作,迫切需要开展新的业务。恰在此时,省厅的统计评价处寻找到了新的业务增长点,地位也随着绩效工作的重要性而提高,这启发了市局统计评价处,使之有愿望提出并实施绩效评价。

(五)其他因素

人大介入绩效评价是后来的事情,尽管预算是它的重要权力,但没有证据表明它要求财政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支出部门没有一个主动提出对其实施绩效进行评价。专家的建议有可能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试点和推行产生影响,但肯定没有发生在制度化的机制里。其他外部的力量,如国际组织或国内的发展研究基金会,也没有倡议a 市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所以,尽管绩效评价遭到支出部门或明或暗的反对、应付,财政局还是顶着压力全面推开。尤其是2006 年,财政局直接搞部门绩效评价,部门对此意见很大。2007 年,财政局转而对超过500 万元的项目进行评价,2008 年支出部门和财政部门评价水平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财政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做2009 年度的绩效预算,市人大也要对卫生和教育两个支出部门进行绩效评价。

二、a 市开展绩效预算改革的过程考察

2004 年,a 市财政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处(原统计评价处),拉开了绩效评价改革的序幕。

(一)2005 年试点

2005 年,a 市财政局在摸查近年市政府重点支持的财政支出项目的基础上,按照“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的原则,选择“麻雀学校”改造和农村“五通”中“通水、通路”两个专项作为试点,探索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迈出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改革的第一步。

(二)2006 年部门绩效评价

2006 年2 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财政局发文给a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对部门的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文件下发后,支出部门积极应对,纷纷按要求成立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本单位自我评价工作,在完成自我评价工作后撰写自评报告,并向市评价工作组报送材料。市评价工作组会同专家对各部门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 再对几个部门进行抽评,抽评工作9 月完成后,形成评价结果,上报市政府。

 鉴于部门情况复杂,对部门进行评价需要分类制定标准。市财政局将48 个市属部门按照其职责性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方式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将财政资金基本用于履行职责,确保本部门正常运转的部门,包括市政府办公厅、经贸委等26 个部门。第二类是将财政资金用于履行职责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运作的部门,包括教育局、公安局等15 个部门。第三类是将财政资金除用于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运作外,还用于社会公共项目,对项目资金直接实施分配的部门,包括发改委、科技局等7 个部门。 非常有意思的是,这与敦利威(2004,p201-208)对预算的分类几乎一模一样。敦利威区分了机构的四种预算类型:核心预算(core budget)、官僚预算(bureau budget)、项目预算(program budget)和超项目预算(super-program budget),按照机构预算类型的特点,财政局恰好将政府部门分为核心预算机构、官僚预算机构和项目预算机构。超项目预算机构是将预算转移给下一级政府用。在财政部门发文的附件里,还有《a 市政府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a 市政府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分表》两个附件。《a 市政府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分表》包括定量和定性两方面的评分,定量评分有18 个共性指标,定性评分有5 个指标。定量的共性指标绝大多数仅限于反映预算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没有反映部门职能工作的特点。个性指标是留给部门评价其职能工作的,根据部门的类别,在百分制中分别占了15 分、25 分和35 分。但部门往往不知道如何选择指标评价自己的工作,或者只选择那些对自己有利的指标,个性指标没有对财政支出的实质绩效进行评价。如公安局,他选择了财政局提供的行政、政法全部8 项指标,不过是执法办案经费占经费支出比重之类的指标,没有创制我们期望的社会安全方面的评价指标。定性指标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门工作的一些特点,但用5 个指标统一评价各部门的工作还是勉为其难。从这些指标体系和实际操作看,财政部门只是对各部门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程序和规则进行评价。它最关心投入的内容,部门的产出和结果,显然不是其考察的重点。

(三)2007 年项目绩效评价

2006 年绩效评价改革,支出部门意见很大。市财政局2007 年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省财政厅的做法对500 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评价。2007 年发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比较晚,6 月1 日发文, 要求支出部门于6 月15 日报送自评项目汇总表。除了秘密项目外,符合条件的有448 个项目。到8 月15 日,要求所有支出部门完成自评工作并报送自评材料。8 月26 日,全部绩效评价人员进行为期两周的封闭式集中评价。在这两个多月里,绩效评价处组织了对支出部门绩效评价人员的培训,并对科技三项费用、再就业、城建信息、城市规划、堤防建设、旅游专项六个专项进行了重点评价。重点评价过程中,评价工作小组要前往项目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听取情况汇报,核查资金使用的有关账目,采集相关数据,实地查看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中介机构在重点评价阶段开始参与绩效评价, 有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协助绩效评价处核查账目。这对于绩效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的测试很有帮助,某种程度起到了绩效审计的作用。

在封闭集中评价阶段专家进入绩效评价过程,他们分为政务类、技术类和综合类三类。技术类专家来自于高校或研究机构; 政务类专家来自于行政机关内部,如人事、监察、审计等部门,专门审核一些政法机关的项目; 综合类专家是财政预算专家,从资金的角度评价项目绩效。专家在绩效评价专职人员初审的基础上进行复审, 分别针对项目的特点安排专家。专家审核的内容在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组织实施过程、项目实施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行政效能提高)、复审发现的主要问题方面是相同的,但综合类专家还要对项目资金是否存在问题、项目实施与单位职能履行是否相符等问题做出判断,技术类专家要对专业指标是否符合项目特点、项目实施效果等方面做出判断。专家绝大多数判断都是结构化的选择,只有在复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栏里才有自由发挥的空间。

专家与专职人员的评价角度不同,但都会给出绩效评价结果。由于他们的评价内容、标准不同,该结果是有可能不一致的。2007 年绩效评价将项目分为基建和其他两类,专职人员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分别运用不同的评分标准打分。其他类与基建类项目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它的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要做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的评分。项目绩效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再对其做出优、良、中、低、差的判断。60 分以下的项目被评为差,60-69 分为低,70-79 为中,80-89 为良,90 以下为优。

专职人员根据专家意见对评价结果予以调整确认,在确定了部门所有项目的评价结果后,开始撰写对部门的审核意见。四百多个项目,评分和撰写报告的工作量很大,各小组加快进度,以便赶在部门预算审议之前将评价结果和审核意见反馈到业务处室和预算处。各个小组的审核意见经主管副处长修改敲定后,做好一个部门的审核意见就在oa 系统签发一个,经相关业务处室阅览后,由机要室将文件交换到各支出部门。2007 年9 月中旬,各支出部门纷纷给出反馈意见,来人来电来函解释暴露出来的问题或者提出调整等次要求。绩效评价处工作人员耐心接待,重申评价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强调这是专家参与评审的结果。对于一些确实有原因的项目,在oa 上调整等次并注明理由。在主观很努力的情况下,绩效评价处也对客观情况造成的障碍表示理解,对一些项目等次予以适当调整。

部门审核意见和重点评价报告共同支撑一个“大报告”,即向市政府提交的2007 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报告。该报告既要总结支出部门的项目绩效情况,还要总结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向市政府报告评价工作取得什么“绩效”。这代表了财政局的意见,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整合各方面的认识。

如果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能对预算决策产生影响,绩效评价的意义也就大打折扣。早在市财政局2006 年印发的通知中指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部门编制下一年度及市财政局审核部门预算的参考依据。2008 年制定的《a 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试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指出:对绩效优良的项目类别给予鼓励和支持,在预算安排中优先考虑;对绩效低差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减少或不再安排同类项目的预算。

(四)2008 年项目绩效评价

鉴于2007 年的绩效评价工作时间过于紧张,在2007 年底就开始布置2008 年的绩效评价工作。2007 年底市财政局就发文要求市直单位填列自评项目汇总表,于1 月21 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于2008 年2 月28 日前下达自评项目,市直单位于6 月10 日前向市财政局报送自评材料。绩效评价在探索中越来越有经验,2008 年绩效评价采用分类分档的办法抽取了172 个项目,既有代表性和针对性,也减轻了各方面的工作量。绩效评价处工作人员分头下到支出部门, 指导他们的绩效评价,在封闭集中评价前就对绩效评价和撰写绩效报告进行了指导。2008 年7 月中旬,a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就基本完成了项目评价和专项报告的撰写工作。

绩效目标审核意见范文2

部门管理之间的界限,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和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在项目中的作用,从创新财政监管理念出发,实现规范财政投资行为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关键词:新常态;项目管理;投资评审;绩效评价

财政监管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受劳动力人口下降,资源环境成本上升,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的影响,我国GDP在震荡中下行,经济潜在增长率下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作为财政投资项目,在保持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持续平稳发展,满足社会文化生活需要等

方面,仍发挥着带动和引领作用。新常态下,加大财政资金在项目上的投资力度,提高投资效益是推动供给侧改革,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因此,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的监管与控制,对管理好、使用好财政项目资金,提高财政投资项

目效益具有十分现实而重大的意义。

一、财政投资项目管理综述

(一)财政投资项目管理的概念

财政投资项目是指为促进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由政府通过财政部门以政府资金投资为主的项目。因此它具有与一般投资项目不同的性质,而财政投资项目管理基于这种性质,它不仅包含了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还需要工程造价管

理等相关知识和技术的支撑。

(二)工程造价管理的概念

从宏观上来说,工程造价管理指政府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采用法律法规、财务和管理等措施,规范、监控项目成本的系统活动。从微观上来说,工程造价管理指参建各部门(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依据国家规定的政策法规和市场价格信息等,针对项目策划、限

额设计、发承包、施工等各阶段意义的不同,编制和审核造价方案,其目的在改进项目拟建方案、规划设计、施工方案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实际费用的支出。

二、新常态下财政项目管理的特点

十以来,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投资项目管理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制度规范逐步完善

近年来,随着政府加大对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力度,项目投资领域由单一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拓展到交通、农田水利、土地治理、信息化建设、旅游文化、生态环保等全方位工程项目。为了适应今后项目支出管理的财务需要,节约建设资金,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

益,财政部在《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预算法》(2014年修正)、并出台了《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预[2015]88号)、《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通

知》(财预[2015]82号)、《关于充分发挥预算评审中心职能作用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财办预[2015]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等文件,使财政投资项目

管理工作更具规范性、法制性和科学性。

(二)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

财政投资项目大多为服务社会发展,改善和提高大众福祉和利益的非盈利基础性设施建设项目,关系到社会、民生、文化等大众生活的各个方面。正因如此,财政投资项目成为社会各层次关心的热点。2007年后我国政府预算公开制度实施以来,财政投资项目公示制度

不断取得新的突破,2014年预算法重新修订,新预算法对政府财政财务公开事项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此政府财政财务公开走上法制化道路。为保证财政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清廉、高洁、注重效益的政府形象,财政投资工程项

目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及移动端向社会通报项目建设实施具体情况及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效益。在阳光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同时取得人民群众及社会各阶层的信任。

(三)项目监管不断完善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制度建设,技术支撑,不断完善动态监控系统,加大动态监控核查力度,动态监控工作明显提速,取得较大进展和成效。利用动态监控系统可有效的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监管,针

对项目申报立项、招投标、施工、资金管理、验收、后期管理等环节设立监控点,使财政项目监管重心前移,能够及时准确的掌握项目管理进行情况,对项目资金违规支出能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和纠正,增强了对项目资金监督的主动性,有利于督促项目资金使用单位严

格按照规定用途安排支出,提高支出规范性,降低了财政投资项目支出的安全风险。

三、新常态下如何进行财政投资项目管理

为有效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的确定与控制,应强化部门协调机制,以项目投资评审为支撑,进一步健全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加强创新财政监督和管理思路,促进财政投资项目管理走上新台阶。

(一)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协同监管形成合力

对财政投资项目而言,项目全寿命周期时间长,整个过程涉及发改、国土、规划、环保、财政、建设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为提高财政投资项目管理效果,应该理顺财政投资项目管理各部门的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完善决策机

制,使各部门做到沟通顺畅、信息共享,有助于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快工程进度,保证财政资金合理高效使用。

(二)利用财政评审专业技术优势,强化项目管理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新《预算法》及《关于是充分发挥预算评审中心职能作用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的新要求,财政评审工作应按要求将事前评审融入部门预算管理流程,建立健全财政项目评审机制。以项目估算评审为龙头,从源头开始控制项目成本,全面推行

工程项目从概、预算到竣工结、决算的全过程跟踪评审制度,建立“先评审,后安排项目资金,先评审,后拨付项目资金”的工作机制,开创财政项目管理新局面。一是明确(概)预算评审内容。即明确项目实施方案、规划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发展、规划、环保等有关政

策法规的规定,是否具有可实施的条件;项目资金支出内容、资金的大小和建设项目的标准是否合理;项目清单子项,计量单位、数量标准是否准确。从而强化项目投资管理约束力,有利于形成项目投资事前控制标准。二是明确项目评审环节。审核重点由结算逐步向前

移到设计方案、概算等影响项目投资额的关键环节,通过对设计概算进行评审,出具概、预算评审意见作为发改部门审批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通过对项目清单和预算控制价审核,避免高估冒算;在资金拨付环节,继续通过项目实施造价的动态监控,确保评

审结果在资金拨付过程中的作用,监督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三是强化评审结果应用。对已评审的项目的结果按专业、类型、标准进行归纳、整理建立数据库,通过价格信息资源共享,对类似工程或同期工程提供依据,为优化方案,节约项目资金提供技术支

持,为投资管理决策提供参考。四是转变评审观念。一方面充分发挥评审人员在工程技术、项目管理和财务核算的优势,实施项目负责人制度。其次加快专家库建设,通过向各部门、行业引进、聘请专家的方式,组建一支专业面广、业务水平高的专家队伍,夯实评审基

础。另外,按照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思路,对一些财政投资项目,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进一步提高评审效能。

(三)以项目绩效评价管理为手段,促进财政项目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近年来,绩效评价工作逐步纳入财政支出考核范围,得到各项目管理部门的广泛认同。对此,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财政部门应尽快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监管制度,从确定绩效评价目标,设立、细化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入手,对财政投资项目从事前、

事中、事后进行评价考核,促使各项目管理部门工作思路真正转变,把财政投资项目管理的重点放在绩效考评上来。一是项目部门申报绩效评价目标。从财政投资项目绩效内容入手,按照项目基本建设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及项目建成后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基

本要素申报绩效评价目标,针对申报内容,财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共同参与,从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四个方面提出审核意见,依据审核意见初步确定指标体系。对项目部门不申报控制目标或者申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安排项目

财政资金。强化项目实施部门的责任主体意识,引导部门树立绩效观。二是确定细化指标体系。根据收集到项目资料进行分析,从项目建议书阶段至生产运营阶段构建尽量细化的指标体系。通过向专家发函或通过第三咨询机构数据库筛选指标并确定指标权重。在正式全

面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前,应先试评,根据试评结果对指标体系及相应的比重进行调整,使指标趋于完善。三是建立完善评价监督机制。在规范绩效目标管理的基础上,建立部门自评制度,每年对部门绩效自评的相关情况进行通报,财政部门对重点项目管理部门自评按比

例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并建立健全问题的通报、公开、整改落实制度。对未公开项目绩效评价有关信息的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介、提供意见反馈专用电话和电子邮箱,与受益群体保持多渠道沟通。提升项目成本管理水平,

同时增强绩效评价的约束力。四是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对每年的绩效评价结果及时进行汇总,对财政资金财政使用绩效做出客观、公正的评判和判断。将项目绩效管理和与资金分配有效结合起来,作为政策调整和资金安排的依据,同时把一些可以借鉴的项目绩效评价

形成案例,做好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基础工作,促进项目成本控制的标准化建设。

(四)创新监管新理,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

一是树立服务型监管理念。为适应新经济新式的的需要,项目监管需转变工作观念。以每年的重点监管的项目为基础,创新监管模式,从监管型向服务型转变,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更好的为经济发展做好服务,提高政府投资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不仅在拓宽监管渠道

,丰富监管手段,从监管实践中总结好的工作经验,更重要的深入调查研究,找出规律,提出解决监管中发现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创造性的开展监管工作。二是强化依法监管理念。项目监管工作要立足于依据法律和制度履行职责,避免随意、主观的态度,实现程序、规

范的监管形式,确保监管的过程和形成的结果客观公正。在违法违规执行的问题上,要依据清晰,标准到位。三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完善社会公示制度,对项目投资各参建单位的工作业绩、信誉进行公开,发挥人民群众及社会各阶层的督导功能,同时建立政府问责制

度和诚信黑名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项目投资和项目建设市场的良性运行。

参考文献:

[1]孙允慧.评审工作转型的几点思考[J].财政评审,2014(02).

绩效目标审核意见范文3

摘要:优化项目管理机制对于提升环境信息整体能力,实现环境信息化低成本、集约化、高效能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在对当前我国环境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项目管理的优化策略,从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体系、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和构建项目绩效管理模式等方面对环境信息化项目管理机制进行了优化设计。

关键词 :环境信息化:项目管理:机制;绩效管理

信息化项目管理是对信息化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计划、跟踪、控制,保证项目的结果达到预期目标的过程,是信息化管理机制的核心内容。近年来,随着我国在环境信息化领域的投入越来越大,对环境信息化项目的管理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研究建立和优化环境保护信息化项目管理机制,对于提升环境信息化整体能力,加强环境信息化工作统筹和整合,实现环境信息化低成本、集约化、高效能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国外信息化项目管理经验

世界各国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在长期的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都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项目管理机制,并不断加以补充完善。国外在信息化建设和项目管理方面主要有以下经验值得参考和借鉴。

一是通过立法确定管理机构的职能职责。各国都非常重视信息化管理体制建设,大多在信息化相关法规或者战略计划中明确了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协调和实施机构,并规定了各自的职责分工。各国国家层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时,基本都确定了决策机构、协调机构、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并且设有审计监察机构和由外部专家组成的咨询机构,形成了“四层两翼”的合理结构。

二是推广建立政府首席信息官(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简称“CIO”)制度。目前全球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建立了CIO制度。2002年,美国在《电子政务法》中对13011号总统令关于设立CIO委员会的决定进行了法律确认。CIO委员会致力于提高政府在设计、更新、使用和共享信息资源方面的工作能力,与政府部门中其他类似委员会建立合作关系,共同解决跨领域问题,例如财务管理、采购等。政府部门的信息化项目由上级CIO委员会批准后统一安排建设,不占用本部门业务经费渠道,有利于充分调动业务部门积极性。

三是项目管理体制随信息化推进不断变化。各国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普遍实施监督评估机制、定期汇报机制、咨询顾问机制和通用项目管理机制,并将各机制有机结合。信息化项目管理体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信息化建设的发展阶段以及推进体制运作的实际效果进行适时地调整和变化,不断强化其作用。随着信息化向系统整合、资源共享的方向不断发展,信息化项目管理体制也更加强调项目统筹规划、标准规范统一、基础设置集中化,在项目初期建设阶段就为今后的整合与共享奠定良好的基础。

我国信息化项目管理的特点

注重项目管理机构和体制建设

我国许多部委和地方政府都非常重视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办法、系统运行维护定额标准等文件或规定,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机制。水利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都正式了各自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及各委办局的信息化项目立项均须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经信委”)审批,经信委主要从技术方面进行评审把关,下设评审中心、网管中心、资源管理中心等技术机构。

在加强机构体制建设的同时,还充分发挥信息化机构在信息化项目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国土资源部按照“业务司局提需求,信息中心负责实施”的原则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数据、应用和网络等信息化建设统一由信息中心负责,产生的数据成果也都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水利部信息化项目涉及网络、基础设施、数据库、中间件、安全体系的统一,都由信息中心负责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

重视信息化顶层设计

顶层设计是以信息化发展规划为指导而创建的信息化实施的总体框架,也是信息化实施的前提与依据,是信息化规划与信息化实施之间的桥梁。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均出台了信息化顶层设计和“十二五”规划,并以此为依据指导信息化建设,不在信息化规划之中、不符合顶层设计的项目通常不予审批立项。同时国土资源部、水利部每年制定年度信息化工作计划或要点,对业务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进行统一安排。北京市经信委审批项目依据是否符合“十二五”规划、市政府信息工作重点(如智慧城市)、当年信息化工作重点(如三网合一、信息共享)等。

采用“大集中”的建设模式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采用“大集中”模式是大势所趋。通过信息中心自身或利用招标、托管机制引入第三方厂商,集中建设和管理信息化基础软硬件设施,如机房(IDC)、服务器、网络、存储、数据库、中间件等,统一支撑业务信息化能力需求,各业务部门不再分散采购或建设。“大集中”模式既可以节约建设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又有利于资源共享、运维及安全管理。

我国环境信息化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管理机制不顾畅,信息机构职能定位偏低

当前环境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仍主要以业务部门为主导,环境信息机构缺乏行政管理职能和协调能力。各级环境信息主管部门或信息办的级别与职责定位不高,协调能力有限,缺乏对本单位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预算编制和审核、技术架构把关、项目实施管理和验收等职能。环境信息机构自身的能力也受限于机构编制、经费投入、人员素质等条件,在信息技术应用、环境信息资源建设、信息综合分析等方面的整体水平不高,难以满足业务部门对信息化不断增长的需求。尤其是在“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等国家级大型信息化项目推进过程中,环境信息机构的协调难度极大,内部无法整合各业务部门实际应用需求,外部在与其他部委或单位进行协调时,也因为不能代表整个环保部门、级别不对应等原因难以开展有效沟通,给项目实施带来了很大困难。

缺乏统筹规划,难以实现资源整合与共享

随着环保领域的跨部门信息化应用项目建设任务越来越重,在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系统整合等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但是当前环境信息化项目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战,无论是环保业务系统还是行政管理系统,仍然处于相对独立、相互隔离的状态,缺乏通观全局、统筹整体的理念。由于缺乏长远战略目标规划和顶层设计,导致各部门各自为政、分散建设、低水平重复。信息化建设规模小而散,信息“孤岛”和“烟囱”现象不断出现,环境信息化建设诸侯割据、部门壁垒高筑,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困难。

绩效评价管理缺位,项目投资效益不高

近些年各级环保部门吸引大量资金用于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制定,但没有发挥出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效能和综合优势,也没有及时反思导致建设项目未按时完成的具体原因。由于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高、工期和成本回收周期长,在实施过程中易造成隐性利润与员工能力量化、评估缺失等现象,形成投资“黑洞”。

环境信息化项目管理优化策略

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体系,明确职责分工

环境信息化建设领域问题产生的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现有项目管理制度缺失内容较多,尚未建立起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及完整的管理体系。因此迫切需要研究制定部级环境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用于指导环境领域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管理。通过办法明确环境信息化项目建设的总体原则、司局职责分工、立项审批流程和总体管理要求:并通过实施细则具体明确环境信息化统筹规划、立项审批、组织实施与验收、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规范,从而构建一套比较完整的环境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体系。

根据信息化管理工作需要和现有组织架构,进一步明确信息化管理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环境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是信息化决策领导机构,负责研究拟定项目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规定,对重大项目进行决策,监督考核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或综合办公部门是环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建设需求,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评估项目建设效果;规划财务部门是立项审批的牵头单位,负责审核信息化项目的立项申请,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竣工决算审计;各级环境信息中心是项目管理的技术支撑单位,为项目规划、立项、实施、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流程

按照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内在规律,应对业务信息化项目规划、立项到验收全过程管理工作流程进行规范。环境信息化项目管理流程如图1所示。

在项目规划阶段,由信息办或综合办公部门根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方针政策和环保管理工作要求,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业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提出信息化建设需求,信息办或综合办公部门统筹建设需求、整合建设内容,编制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作为环境信息化项目年度立项审批的重要依据。

在项目立项阶段,纳入年度计划的信息化项目由规划财务部门按照项目预算申报与审批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信息中心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对各环保业务应用项目进行技术审核,审核意见作为项目采购、实施与管理的重要依据。在网络覆盖、数据传输交换、存储管理、整合集成、共享服务、标准规范以及安全保障等方面,统一依托现有基础设施完成环境信息化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环境信息化已有建设成果的效益。

在项目实施阶段,通过规范组织实施方法,明确在系统开发、测试、试点推广、维护升级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和业务部门与技术部门的职责分工。业务应用系统项目由项目申报部门自行组织实施。

在项目验收阶段,由业务部门与项目承建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规划财务部门组织信息化项目专项验收评审。信息中心参与业务应用系统项目验收,对信息化建设内容、质量和效果进行专项技术审核,审核意见作为项目验收意见组成部分。项目验收通过后由信息中心统一承担项目运维。

构建环境信息化项目绩效管理体系

将绩效管理的方法引入环境信息化项目管理,以可量化的绩效目标为主线,有利于实现项目管理“立项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有应用”的良性循环,进而提高环境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成效。在项目初期的立项与设计阶段,应该制定明确的项目绩效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对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管理,并针对不合理之处进行适当调整修正;在项目验收收尾阶段,要根据既定绩效目标和实施过程考核指标,对项目完成情况及实施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最后,在项目完成并投入运行一段时间以后,还应对项目的运行效益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下一阶段项目立项和预算申请结合起来。通过项目绩效评价来发现环境信息化项目实施和管理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对加强环境信息化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要

参考文献

[1]裴求根.电网企业高效信息化项目管理模式探讨[J].电力信息化,2012 (12):11-14.

[2]张文茹,企业信息化项目管理的困惑与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 (4):15-16.

绩效目标审核意见范文4

____县民政局内设综合科、救灾科、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优抚科、民族宗教科、____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____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五科二室。下设低保办公室、婚姻登记处、县殡葬管理所(殡葬稽查大队)、县殡仪馆(茂山陵园)、县军事供应站、县救助管理站、中心敬老院、金家河敬老院、郭镇敬老院、徐家坪敬老院、接官亭敬老院、仙台坝敬老院、黑河坝敬老院、福彩管理发行站14个单位及18个镇民政办。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记分办法,总计为100分,其中民政重点工作任务分为十大项,并对项目分值,考核内容的目标一一量化,实行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月汇报和季通报评比制度。年初,县政府与各镇签定全县民政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县民政局又分别与各科室、下属单位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增强刚性约束,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镇民政办工作考核,由县民政局负责日常考评考核,年终由县考核办统一组织,按照量化考核指标规定,并结合民政局提供的日常考核结果,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等方式,对各镇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评定,经县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评定后,纳入县委、县政府与各镇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一并兑现。

1、高度重视,不断深化对考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该局把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实现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上,切实把目标责任考核摆在突出位置,采取得力措施,抓出实际成果。与民政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思考落实考评工作的新对策、新思路,用新的标尺考核干部实绩,衡量工作成果,引领工作方向,谋划工作,促进工作。

2、健全制度体系,不断增强考评工作的规范性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各下属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做到年初有安排,年末有总结,全年有督查,以日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逐月细化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即有时限要求,又有质量要求,按时完成的记满分,延期完成的扣分。重点工作必须按质量要求完成,未达到质量标准的,即使返工照样扣分,考核侧重比综合、协调、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对被考核单位目标任务完成出色受到上级表彰奖励时,在100分制考核分值之上予以加分,反之予以扣分,使“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坚持“思想、组织、措施、效果”四落实,每月定期上报主要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指导,研究制定了《____县民政局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____县民政局争先创优奖励办法》、《____县民政局信息宣传考核奖励办法》等公平合理,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考核性文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岗位责任,通过细化分解,全面落实任务到人,做到责任到岗。不仅考核共性目标,而且考核个性目标,同时与把干部作风、工作纪律、党建、党风廉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计生、联镇包扶等共性目标纳入考核,实行局领导考核评价、基层民政办、局机关科室、下属单位互评的办法,形成了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切实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可比性、可操作性。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自我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县考核办与县局考核结合目标考核结果与评优树模挂钩、考核结果与干部升降挂钩。实施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严明奖惩,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真正达到表彰激励先进,督促鞭策后进的目的,形成了奋发有为,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要求干部讲政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与县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讲学习,认真学习科学理论,明确方向,学习业务知识,成为行家理手,学习各方面的知识,跟上时代步伐。坚持“以人为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出成果、出人才”,努力营造鼓励人干事业、支持人干成事业,帮助人干好事业的环境。

1、镇民政工作力量薄弱,任务繁重

镇民政工作力量薄弱与民政工作多元、管理范围广、工作强度大、任务异常繁重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2、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1、切实加强领导。党的十召开后,给新时期的民政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提出了新的任务、新的要求,民政工作职责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作用更加突出。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把它列入主要议事日程,作为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使民政工作真正成为政府“亲民、爱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镇主要领导对民政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镇为责任考核单位负责对县局下达的目标任务逐项分类落实,实行量化考核,逐级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岗,责任到人。2、丰富目标管理内涵。推行目标责任考核,是完善民政工作体制与机制的需要,核心是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是以民政对象服务,竞争理念,契约理念,绩效评估,核心是落实。坚决实行达标管理,中途抓推进,年终“结硬账”。一个单项目标构成一个确定值,单项工作不合格就意味着对整个目标的否定,这就要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必须注意每一个工作环节和其中的每一个细节,真正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形成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要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强调目标责任考核的结果管理,把工作成果作为评价干部的客观性标准,摆在突出位置,引入末位淘汰制、末位惩戒制,严格奖惩制度。一个干部的绩效怎么样,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他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目标责任量化考核为干部职工施展才华提供了舞台,也为其衡量自身价值提供了尺度。考核标准的客观和透明,避免了干部评价中领导者的个人偏好,有利于加强干部工作的群众监督,在干部队伍中形成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目标责任考核一旦确定,就是立下军令状;完成目标的时限,就是日常工作的日程表。每个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时限清晰明了,成为改进工作,以机制推动工作的新机制。目标是岗,岗位是点,通过目标的细化分解,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有利于发掘干部职工的工作潜力,确保民政管理理念的实现。目标责任考核中,要紧扣发展这个主题,强调落实重大项目,重点目标和解决关键性难点,将社会救助体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事务、社会福利,老龄等工作作为重点,把相应的目标分解到单位、科室、个人,使加快发展成为每个岗位的责任和每个干部的责任,在全系统形成聚精会神解民困,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浓厚氛围。这种新机制有利于培养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激发他们内在的活力和创造力,又有利于民政领导干部从繁琐的日常事务中摆脱出来,集中精力谋大局、抓大事。民政工作必须坚持“人本”理念,以“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核心,将目标责任考核的着力点放在推进改革发展上,落脚点放在构建和谐社会,放在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上,放在为全县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上。民政为国政,民政工作就是要察民情、解民难、释民意,用民政人的孺子牛和与时俱进的精神,加快发展,提升民政综合实力,打造“强势民政”,实现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3、突出考核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牵记“三个观点”。一是用“为民服务”的观点衡量工作绩效。就是衡量民政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是否忠实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二是用全面的观点衡量工作绩效。即要看当前发展现状,又要看发展的持续性;即要看工作完成的总量,又要看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即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即要看主观努力,又要看客观条件,做到更加全面准确的考评绩效;三是用成本的观点衡量工作绩效。不仅要看结果,还要看是否在绩效实现中,最大限度降低了各方面成本,达到低成本、高绩效,实现效率最大化。依据民政政策法规和岗位职责,体现科学合理性,在制定考核文件,必须遵循民政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把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方面的要求设置进考核目标,目标值的确定要做到切合实际,防止高不可攀和唾手可得;二要量化评估要素或评估指标。实事求是地分出优劣好坏的不同档次,以及各指标间的相互关系和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轻重比例,对本年有任务指标,能量化考评的工作要坚持做到量化;对那些确实难以量化的目标,在完成时限上要提出明确要求;对没有具体指标但又非常重要的工作,有可能量化的也要尽量量化,难以量化的,则采取群众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等方式,把抽象的变为具体的。

4、突出考核的民主性和开放性。

民政工作责任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具有具体性、多样性和层次性的特点,必须完善考核操作体系,规范考核办法,坚持用辩证的、全面的、发展的观点考核民政工作及其干部队伍。1、必须遵循“三个结合”。一是做到“静态考核”与“动态考核”相结合,突出“动态考核”。“静态考核”就是在年底一次性考核,给民政工作打出的全年总体印象分,比较笼统,而“动态考核”则重点对各民政办、各下属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具体的全过程跟踪,把考核提前到过程中进行。根据一年做了哪些工作,每项工作干得怎么样和取得的效果如何,逐项考核并计算出所作的“数量分”、“质量分”、“效果分”;二、做到“定期考核”与“随机考核”相结合,使考核工作制度化。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实地观察、个别谈话、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对工作实行多层面考核,延伸考核触角,扩大考核范围,增强考核实效性;3、做到“组织考核”与“群众公议”相结合,提高群众参与度。民政工作直接面对群众,绩效大小、真伪、优劣,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因此考核各民政办、下属单位工作绩效时,要建立群众路线,请群众当裁判,进一步发扬民主,提高考核的“民主含量,改变“官考官”的格局。让更多的群众当“考评官”,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对各单位工作绩效考核的知情权、评价权、监督权;三、必须做到“七个健全”。一是建立健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民政局牵头,邀请组织、人劳、计划、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指导开展考核工作,并具体参与;二是建立健全考核日常台帐。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和有益补充,因此平时就必须全面地广泛地收集各民政办、下属单位工作绩效有关的素材;三是建立季度实绩申报和分析制度。采取记载重大工作事项的方式,每季度要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审核意见并存档,做到考之有证,核之有据。每季度定期召开绩效分析会,把考核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四要通过收集省、市级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的信息和反映,了解各单位工作绩效,为年终考核奠定基础;五要建立行风监督日常抽查制度。不定期到各单位进行暗访,了解各单位日常运转的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六是建立健全考核工作程序。1、单位负责人述职;2、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对各单位工作绩效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3、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了解情况,获取客观

公正的绩效信息,为考核工作绩效提供依据;开展实地调查,对纳入各单位的考核各项指标,对组织比较系统的调查,认真做好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数据的采集、审核、核实工作,防止弄虚作假。七是建立健全考核绩效结果的审定机制。1、建立各单位绩效公示制度。将各单位绩效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完成结果等方面情况以书面形式逐一列出,在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扩大考核的民主性;2、要建立通过公开评议、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群众对各单位的绩效评议,测定绩效的“含金量”;3、建立绩效审核把关制度。对于一些主要数据,邀请财政、审计、监察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即防止隐瞒不报、留有余地,又剔除虚报浮夸、蓄意注水的现象,增强考核的权威性和可靠性;4、实行考核领导小组定绩制。小组成员结合考核情况,对各单位发表考核意见,形成考核结果的正式材料。5、突出考核的导向性和激励性。

绩效目标审核意见范文5

一、地方政府制定中长期预算的基本原则

地方政府制定中长期预算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与国民经济计划协调原则。中长期预算要与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规模、结构相一致,同时财政措施和政策要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项目支出滚动预算的编制应符合政府的方针政策,符合部门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符合公共财政改革方向。

2.财政收支合理增长原则。编制中长期预算时,财政收支要有一个合理的增长比例。财政收入要与GDP增长相适应,财政支出控制在合理的增长区间。

3.动态管理原则。中长期预算的编制应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对已经完成和根据政策变化、形势发展需要调整的项目,在编制下一个滚动计划时进行调整。

4.绩效导向原则。要考虑财政资金的使用及使用结果的效率与效能,形成预算前、中、后进行评价和评估的机制。

5.透明度原则。财政政策公开,财政预算和财政支出项目与金融公开,以利于社会的监督。

二、地方政府中长期预算的基本内容

省级政府中长期财政预算基本内容应包括以下十一个方面:地方政府在预算年度(3—5年)内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分析;财政经济形势分析预测;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分析;中长期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原则及政策说明;预算年度收支安排及预算收支平衡;预算年度重点项目、法定支出安排及预测;本级生产建设和事业发展支出的项目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中长期预算;全省3—5年度总预算;中长期预算中其他需重点说明的事项;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地方政府中长期财政预算的编制程序

(一)编制机构。

1.鉴于中长期预算与年度预算、财政发展的密切关系,中长期预算的编制应由财政部门主司完成,由税务部门、国资委、改革与发展委员会、统计局及行业主管部门等配合完成。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清楚,程序严格,并与年度预算的编制相结合,与年度预算编制周期一致。

2.财政部门是统一管理中长期预算的行政部门,根据法定的预算管理职权,具体负责审核编制地方政府中长期预算草案、批复中长期预算和决算、组织和监督中长期预算的执行。财政部门内部各有关职能机构对中长期预算管理分工如下:

——预算处统一负责具体编写中长期预算草案,根据财力和平衡情况提出各项目专项支出限额,起草行文批复中长期预算,审核并起草行文批复中长期预算调整事项,管理中长期预算总指标,对财政主管处提交的项目进行总的排序,并制定中长期预算的有关滚动安排。

——预算编审中心具体负责中长期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负责管理中长期预算基础信息采集及数据库,制定正常公用经费滚动系数标准的方案,审核个人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建议计划,审核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及管理财政预算项目库,审核整理中长期预算,编制中长期预算文本。

——财政主管处:财政部门预算处、经济建设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社会保障处、农业处、涉外经济处等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对相关部门预算实行对口管理。审核中长期预算专项公用经费及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建议计划,并对项目进行排序;指导、参与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专项项目的审核论证,审查编制项目预算;审核部门后二年的预算计划。

3.税务部门、国资委、改革与发展委员会、统计局等部门对财政部门预算编审中心提供地方政府税收、经济增长、经济形势预测分析材料。

4.预算部门负责整理编报本部门的滚动预算。

5.专家论证会,机构设在财政厅,由主管财政的省长主持。财政、税务、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二)编制方法。

地方政府中长期财政滚动预算可以考虑采用以下方法:

1.规划一项目预算法(PPBS)。这一预算编制法打破了部门界限,是针对支出项目而设计的预算方式。规划一般着眼于政府长期的目标,项目建立在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长远规划和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立若干年度支出项目,建立最优和次优目标,并制定各项目所要达到的目标和项目成本(预算)。规划一项目预算制度突出了政府的长期目标,通过投入一产出分析来确定最优和次优目标,然后分解这些目标,并将政府各职能部门有机组合起来,提出各年度的实施计划,并根据行动计划来规划多年预算。

2.趋势外推法。根据地方政府财政经济政策发展趋势,依据财政收入预测、财政运行评价、财政风险预警的分析预测,结合上一年度的财政运行情况,对下一年度财政收支进行调整和修正,并编制后2—4年的财政预算。

3.比例限制法。对财政收支进行预算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将收入、支出总额限定为GDP的一部分,另一种是规定本年收入和支出相对于上年或基准水平的变动幅度。

4.零基预算法。按照影响项目支出的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重新测算支出需求。

5.项目库法。对专项公用经费及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支出实行项目管理,编制项目预算。项目预算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三年滚动项目发展规划,建立项目库。项目要按省财政厅统一要求编制项目预算建议书,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不予安排。项目预算安排要建立科学、规范、民主、透明的论证和决策机制。

6.专家会议法。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论证、排序,按排序来确定项目预算的优先顺序。

7.绩效预算法。在对项目按照政府职能如经济、国防、教育等进行业绩分类的基础上,并考虑各职能部门的方案或计划,从最终产品成本及目的来衡量和评估其业绩,以确定所需资金。

(三)编制程序。

中长期预算编制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度,从基层预算单位编起,逐级审核汇总。整个预算编制过程划分为八个阶段,并遵循“三上二下”和“一采集,二论证,一形成”的程序。八个阶段是:采集信息、布置预算编制、编制预算建议计划、财政审核、征求意见和编制部门预算文本、专家论证、编制并上报预算草案、批复预算。“三上二下”和“一采集,二论证”程序是:

一采集:财政部门布置编制工作,采集信息。于上一年12月1日财政部门协同税务部门、国资委、改革与发展委员会、统计局及行业主管部门,收集多年度经济形势发展预测分析、财政收支预测分析和财政计划安排基本原则等信息。

一上:预算部门于3月上旬向财政部门报送中长期预算收支建议计划和单位基本情况(预测分析材料)。

一下:财政部门根据财政发展规划、上一度财政运行情况和预算部门中长期预算收支计划,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和中期财政计划框架,于8月份向各部门下达编制财政三年滚动计划指南、预算建议计划初步审核意见。

二上:预算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编制指南和本部门发展规划,编制本部门的三年预算,修改预算建议计划,报本级财政部门,并逐级汇总上报。

二下:财政厅预算审核中心将部门上报的三年预算,根据测算的财政收支情况,编制中期财政计划框架,于10月上旬下达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征求意见。

三上:省预算部门和市财政部门于10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反馈预算文本意见;财政厅将反馈的预算文本意见提交给专家论证会。

一论证:财政厅与专家论证机构讨论阶段。财政厅就下一年度的预算草案和中期财政计划框架召集各部门进行讨论协调,修改后,由论证机构讨论协调。

一形成:编制中期财政计划草案阶段。由财政厅根据各部门的意见和论证机构结果,在分析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对项目加总排序,形成最优组合、最大社会效益的项目库,完成中长期预算草案。

二论证:专家论证会对中长期预算草案进一步论证,对项目库的组合、项目规模进行讨论,由财政厅进一步调整修改,形成地方政府中长期财政滚动预算(讨论稿)。

四、地方政府中长期财政预算的决策程序

1.法律效力。中长期预算具有法定的约束力,是规范政府收支的法律条文。中长期预算中当年的预算就是年度预算,与现行的年度预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决策程序。第一步,财政厅将形成的“地方政府中长期财政滚动预算(讨论稿)”提交省级政府,由省级政府。决策,并提出决策修改意见。第二步,财政厅根据省级政府的决策修改意见,对中长期财政滚动预算进行修改或调整,再提交省级政府。第三步,省级政府将《地方政府中长期财政滚动预算草案》提交省级人大。第四步,人大讨论和审批预算阶段。人大在讨论年度预算时,要同时讨论省政府提交的中长期财政预算,并以此作为审议年度预算的必要参考材料。

3.预算审查和批准。各级预算部门审核并汇总编制本级本部门3—5年预算建议计划。各级财政部门审核本级3—5年预算建议计划,并逐级汇总上报编制中长期预算草案。省级政府审核省级财政厅报送的中长期预算草案,并向省级人大提交中长期预算草案。

中长期预算的当年预算按年度预算的法定要求报省级人大审查和批准。后2—4年预算按要求报省级人大审查、备案。省财政厅根据省级人大批准的中长期预算审查决议,当年预算依照年度预算,批复部门预算,并向组织征收预算收入的部门下达收入计划。后2—4年预算作为法律文件,约束指导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工作。

五、地方政府中长期预算的执行和监督程序

1.地方政府中长期预算执行。中长期预算由省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当年预算执行依照相关预算管理办法执行。后2—4年预算的执行在于指导年度预算的编制,约束政府行为的运作,保持财政措施及财政政策的持续发展。同时,后2—4年的预算有些可以调整,有一定的灵活性。

2.预算变更。预算执行中确需进行的预算变更,属于预算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经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调整预算;其他不属于预算调整的预算变更事项,要按规定权限和程序予以变更。

当年预算变更遵照相关预算管理办法变更。

中长期预算调整是指经省级人大批准的预算,在执行中因出现下列情况引起预算的部分变更:年度预算需要变更的,相应地后两年也需调整;上一年预算执行发现重大问题的,在后两年进行调整;项目库需要调整。对于以上规定的情形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省财政厅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列明调整预算的原因、项目、数额及有关说明,提交省级政府审定后,提请省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

3.预算评价。当年预算评价要遵照相关预算管理办法进行评价。建立预算前、预算中、预算后的评价体系。预算评价要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定量评价体系。

4.预算监督。中长期预算的当年预算监督要依照相关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监督。省级政府财政厅应当依法接受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编制、执行的监督。

绩效目标审核意见范文6

为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深化镇级财政“两个集中”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现就年本区镇级部门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符合区情的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实施“二上二下”部门预算编审办法,以公共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制度改革为契机,实行分类核算的预算支出管理,完善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推行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提高对民生项目投入的比重,加大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和透明,提高预算资金分配、支付和使用过程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

二、预算编制的原则

1、公共性原则

部门预算要充分体现公共政府和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性资金对公共需求的投入。

2、综合预算原则

单位的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等都要纳入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统筹安排。

3、真实性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必须以区“”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及本部门职能需要为依据,对每个项目支出的数据指标应认真测算,力求各项数据真实准确,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正确率的考核机制,并加以运用。

4、保证重点,有序安排原则

严格按照人员支出、社会保障支出、日常公用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基本建设性项目和其他类项目支出顺序依次编制支出预算,体现政府支出的公共性。基本支出按定员定额和实际情况编制预算,可参照区本级的定额标准。项目支出根据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合理安排,择优排序,不考虑部门和单位历年基数。

5、法制性原则

部门预算经镇级人大审议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追加。

三、预算编制的范围

各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四、预算编制的内容

1、收入预算

各镇级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非税收入、经营收入、以往年度结余资金均应纳入部门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人员经费预算定额的支出内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及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助、其他人员经费等。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由各镇政府制定,可参照区级财政部门的预算定额,根据所属单位所承担的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和事业单位的行业及业务特点,予以分类分档设定。

3、项目支出预算

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作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基本建设性项目和其他类项目。项目支出实行一个项目一个预算,并按要求填报申报理由、主要内容、测算依据、总体目标等,根据综合定额标准以及相关政策据实填报。

4、政府采购预算

根据区政府采购的目录和有关规定,由点到面、分步推进,逐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五、预算编制要求

1、执行公共预算审查监督制度

各镇在财政预算编制过程中,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特别是根据区人大《公共预算审查监督制度改革方案》精神,请人大、政协、公众以及有关专家学者提前介入,通过政策咨询、专家评估、公众征询等多种形式,实现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合法化、民主化。

2、推进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

预算编制方法从合规性和政策性逐步发展到绩效预算,从传统的资金控制为主转向以结果导向为主的政府管理。通过预算编制方式的创新,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质量。

3、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定额标准

各镇要按照区政府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定额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

4、各镇要合理安排预算,优化支出结构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公共财政理念,合理安排支出,优化资金投向,保障政权建设以及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需要。要压缩不必要开支,按照本单位履行职能的真实需要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提出切实可行的项目预算。

5、严格遵守编报时间

预算编制时间紧,环环相扣,各镇务必按照各阶段的时间要求,及时督促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报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如期完成。

六、预算编制时间节点

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报的顺序,由镇财政所负责审核、汇总后报区财政部门(表式和编报文字说明)。

1、7月底前各镇按照指导性意见,参照区本级的编制方法、程序、要求等,制定本地区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文件,报送区财政局备案;

2、8月15日前,各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将本单位部门预算报镇财政所,由镇财政所进行审核、汇总。

3、9月10日前,各镇财政所将审核汇总的一上预算报送区财政局。

4、10月10日前,各镇财政对各镇的预算基本完成二上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预算单位。

5、11月10日前,各镇财政所将编制的镇级预算草案报区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