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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的对策建议范文1
关键词:耕地保护;环境;法律;甘肃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2-0206-01
1 甘肃省在耕地法律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1)甘肃省耕地质量水平低,地方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倾斜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众所周知,甘肃省位于我国西北部,是少数民族的聚集区,生态环境恶劣,水资源短缺,这给耕地保护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难题。然而近些年来,国家政策也在这方面有所倾斜,如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然而,甘肃省那种长期重用地、轻养地,重化肥、轻有机肥,重产出,轻投入,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的观念并没有多大的改变。这无疑是耕地保护工作的开展的障碍。同时,使耕地超负荷应用,导致耕地退化、质量逐年下降。政府引导经济快速发展的时候,大力高经济建设,加大城市化进程和建设新兴城市和卫星城市是经济指标上升的因素,也是最看得见得效益。因此,甘肃省政府在制定各项地方性法规的时候也把这放在首位。笔者认为是有失偏颇的。经济建设和农业的长足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在法规的制定层面上也应是公平公正的。
(2)甘肃省出台的关于耕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条例,在有些地区没有落到实处,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还很淡漠。
目前,甘肃省已经出台了多部关于耕地保护的条例和地方性法规,也确实在一些地区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不能排除个别地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把大片的耕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的短期行为和盲目行为造成了耕地资源的浪费和破坏,如农村的砖瓦房占用耕地的现象就较为常见。还有就是部分的小城镇扩大、超前用地,挤占周围的菜地和良田,多占或占而不用也占很大的比例。究其原因,一是农村镇规划部合理,在良田和经济建设方面置有关法律法规于不顾;另一方面是随意占用集体土地而不报批,各级政府越权批地也时有发生。
2 完善我国耕地保护,谋求可持续发展的立法构想
2.1 我国耕地保护法律的制定应以“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为目标
首先,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就要健全完善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机制,提高土地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完善土地调控的目标、政策工具、传导机制和配套办法,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其次,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就要落实保护耕地的共同责任。保护耕地不仅是国土资源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有关部门的责任。要正确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围绕坚守18 亿亩耕地红线的总目标,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四项指标。再次,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就要开源节流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挖潜开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2.2 完善我国关于耕地保护的立法,尤其是除基本农田保护之外的配套制度的实施
在我国,按照法律规定,我地耕地保护的对象是基本农田,而对于基本农田外的其他类型未作特别的保护要求。这导致地方政府或基层组织经常擅自调整土地利用规划以变更基本农田,违法用地。因此应耕地保护客体的范围拓宽,可以凡是地力没有遭受严重破坏,能够转化为耕地的园地、养殖地、休闲地等,或者通过复垦、整理等能够转为耕地的潜在用地都应该被列入耕地保护的范围。笔者认为,应借鉴国外经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权属,利用土地权属限制农地转用。另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基本工具,但是,目前土地利用规划因缺乏严格法律地位而常被随意调整,未来的法律体系应当设立专门的土地利用规划法,合理完善的土地利用规划是确保耕地保护成功的关键性因素。
2.3 各级政府加大耕地保护的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广大民众尤其是农民的耕地保护法制观念
我国的耕地的使用者大多是农民,因而他们的意识和行为方式对耕地的保护来说是至关重要,无可替代。但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自身经济条件较差,法律观念淡薄,在我国国家和集体两种土地所有权并行的体制下,有些省份集体的土地已承包到各家各户,因而很多农民认为土地是自己的,想怎么用酒怎么用,很少会想到它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这种行为的后果就是土地利用的随意性,当违法行为发生时也不去告发,使其陷入了无序的状态。笔者认为,要有效而长期地保护好耕地,必须让耕地使用者以及全社会公民观念发生转变,自觉地保护好我们的生命线。达到这一目标,必须强化宣传,提高全民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各级政府应利用相关平台如报纸、广播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送法律法规下乡。有条件的政府和地方还可以把工作做的更细一些,把法律法规宣传资料送到每家每户,召开法制宣传会议,及时讲解和解决农民关于耕地保护的问题等。
2.4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积极探索完善有关耕地保护以及管理的法律法规
就目前来说,我国现行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对土地的利用和调整。目前有一部分学者提倡将集体土地所有权改为集体使用权,使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其只有使用权。另外,对那些已经违法用地的行为,建议出台一个处理政策,作出统一的处理。对那些新发生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在审批上,建设规划部门要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形成协调统一的机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措施。此外,根据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的特点,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联合机制。对那些违法占用耕地的建设坚决予以拆除。公安机关积极做好安全保卫,把工作做在前面,避免矛盾激化。若是涉及对人的处理,纪检部门及时介入,及时查清事实,及时处理。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起职责,把力量聚集成一股合力,给违法行为坚决彻底地打击。
参考文献
[1]安国辉.土地利用规划[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2]董艳敏.论农村耕地立法[J].山西农经,2002,(2).
耕地保护的对策建议范文2
论文摘要:通过实地调查和统计分析方永州市耕地保护现状以及耕地保护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明确了耕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了保护耕地的现实意义,提出了相应的保护耕地对策和建议;粮食安全问题已向人们发出警告,保护耕地刻不容缓,耕地保护的问题不仅存在于永州,还广泛存在于全国各个省市县,因此,如何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有效的耕地保护体制,将是我国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工作重点。
一、03年到06年耕地保护状况及面临的困难
首先,耕地保有量稳中有增。一是新增耕地超过建设占用耕地。2006年与2003相比,永州市新增耕地比建设占用耕地多0.3065万亩。二是耕地保有量增加。永州市2006年耕地保有量为513.7382万亩。比与湖南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面积增加0.4343万亩,完成了湖南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其次,基本农田保护基础工作有所加强。一是完成了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二是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各项法律制度。及时掌握了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动态情况,确保了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三是开展了耕地保护情况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县区加以整改,增强了县区保护耕地的意识和责任。第三,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控制在省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内,从源头上保护了耕地。同时,凡经批准的建设占用耕地的项目,一律实行了先补后占或按规定的标准足额缴纳了耕地开垦费,严格执行了补充耕地与建设用地项目逐一挂钩制度,确保了占补平衡目标的实现。第四,认真实施土地开发整理。2006年,永州市全市实施土地整理项目12个,争取国家、湖南省投资6397万元,整理面积3164.19公顷,新增耕地471.12公顷,使2万人受益。第五,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案件得到严肃查处。2006年,永州市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69宗,其中违法占用耕地29.61公顷,查处率100%。乡镇、村组企业违法违规占用耕地18宗,面积9.5公顷,100%查处并结案;农村村民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357宗,面积15.5公顷,大部分已处理到位。
同时,耕地保护中面临着人均耕地面积少、项目建设占用耕地面积逐年增大、农业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减少耕地多、乱占滥用耕地现象比较严重、耕地质量下降等困难和问题。
二、对策建议
(一)建设用地要有序规划,力求"少而精"
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显示,除生态退耕外,耕地减少的最大影响因素是建设占用耕地。因此,首先必须要明确用地的用途,若是工厂,一定要远离农田,不能影响农作物产量;其次,在进行用地规划时,尽量少占耕地或做到不占耕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再者,铁路、公路的修建应尽量避开耕地,如绕道、打隧道或在穿过农田保护区的区域上方架桥,车辆从桥上通过,桥下耕地则不受影响;此外,还应加强旧城区的改建。永州市零陵区是一座古城,对于一些既无文化价值又不能作为居住用途的建筑应该拆除,另行规划重建。除此之外,还可以考虑通过增加容积率、开展共同协作的方式以减少辅助设施的占地等方法来节约用地。
(二)补充耕地要“多而广”
1.开垦荒山,增加耕地。荒山不仅可以作为建设用地扩张的考虑对象,也可用于耕地的开垦,如在坡度适宜的荒山上改良土壤,开垦梯田。
2.进行土地整理。有些地方农田并不宽裕,而各类农宅村舍还零散地点缀在农田之中,更将农田挤得支离破碎,既占用了"寸金之地"的良田,也给规模耕作制造了障碍。解决这些问题,最好的办法就进行土地整理,提高土利用率。
3.回收土地,增加土地储备量。土地的收回对象包括土地使用合同到期的、使用划拨土地单位搬迁的、停止使用原划拨土地的以及公路、铁路报废的。但在实际工作中,这项工作往往会拖上几年甚至几十年,有的时候收回的土地得不到再利用,导致因建设需求而进一步蚕食耕地。此外,村集体也应加大土地回收的力度,以便进行统一管理,更好地利用、保护耕地。
4.及时复垦。因挖损、塌陷等造成耕地破坏的,由用地单位和个人负责复垦;灾区耕地的恢复,首先安顿好受灾人员,而后对损失面积全面核查、落实责任到乡、村、组和每个灾民,各方协助,及时全力进行复垦和整理,以期重新利用,尽快种上农作物。
(三)严禁占用耕地和随意扩大建筑使用面积。
当前,出现了随意增加建筑使用面积的现象,房产证上规定的是150m2,调查结果却达到了180m2,这种现象多出现在农村,村民们通常会在屋后、农田的旁边、或者干脆就在农田上加盖矮房矮棚。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基层政府所要做的不仅是强制执法,更要进行教育。
(四)加强思想认识,作好基础工作,预防耕地再度损毁。
永州市曾因强降雨而致受灾面积大,灾情严重,损毁的多为基本农田,恢复的难度较大。我们要做的,一是要加强耕地保护的认识,二是完善体制,加强基础建设,由政府牵头组织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对农田、塘坝和河道进行勘测和规划,投资建造和加固防护堤、防护坝,清淤河床和塘泥,以便泄洪分流和蓄水;还可以在耕地的周围挖造水沟水渠,便于引流排水和拦劫水源,防止水旱灾害的再度重创,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结语
不仅在永州市,在全国各个省市县区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不同程度、不同类型的耕地保护问题,但总的来说,就是耕地数量的减少与耕地质量的下降。近十几年,我国已从一个粮食自给自足的国家转变成一个粮食的净进口国。根据我国人口的增长及粮食需求量增加,以及我国粮食单产的增产与耕地复种指数的逐年提高的情况,到2010年,如果我国粮食完全自给,则需要的耕地量为19.2亿亩,若实现95%的自给量,则需要耕地18.24亿亩。而耕地保有量每减少2000万亩,粮食自给率就会下降1个百分点[1],按照目前耕地减少速度,不用几年,18亿亩的耕地保有量将会很快被打破,因此,如何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耕地保护体制,同时又如何保证所制定的政策体系的有效实施,将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必须要做的工作。
耕地保护的对策建议范文3
关键词:工业化;城镇化;耕地保护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刍议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时期耕地保护问题
收录日期:2014年3月4日
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现状
工业化是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是推进现代化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主要地位的过程,国际上衡量工业化程度,其中一项主要经济指标是城镇化比率。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其表现为农村人口居住地点向城镇的迁移和农村劳动力所从事的职业向城镇的转移。城镇化的过程也是各个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所经历社会变迁的一种反映。其发展过程经历三个阶段,初期、中期及后期。我国已经经历了初期阶段(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在30%以下)。自1996年,我国城镇化比率达到了30.48%,当年城镇人口37,304万,农村人口85,085万。自此,迈入了工业化的中期发展阶段。(表1)
从表1可见,我国自2000年开始,城镇化比率逐年提高。直至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首次超过50%,达到51.27%,预计到2020年,中国城镇化水平将达60%左右。这表明,中国城镇人口超过了农村人口,标志着中国城乡人口结构发生了根本改变,由几千年来以农村人口为主,发展为以城镇人口为主的分布格局。从而说明我们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在30%~70%之间),此阶段特征为工业基础已经比较雄厚,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工业快速发展已能够为大批农业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城镇化发展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图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数据库有关数据整理计算绘制而成)
既然,我国已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时期,从国外的经验教训看,这个时期也是耕地减少最快的时期。耕地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和约束性资源,数量有限且不可再生,所以保持一定数量的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因此,我国政府向来重视耕地保护,2011年8月23日,同志就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提出了“三个最严格”和“四个切实”的要求,也分别于2011年7月20日和9月2日提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但当前我国耕地保护的现状并不乐观,随着城镇化及工业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不仅耕地数量不断下降,耕地质量、耕地环境也没有得到明显改善,耕地流失现象未能得到遏制,使得耕地保护与城镇化、工业化矛盾日益突出。
二、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时期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城镇化加快进程中,耕地数量持续减少。中国是农业大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尤其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的过程中,随着城镇化比率的上升,我国有限的耕地资源被不断占用,耕地面积逐年下降。2002~2010年10年间耕地总量由2001年的19.14亿亩减少到2010年的18.26亿亩。其中,耕地大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有:第一,违法、违规建设占用大量耕地。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的建设征用土地已经成为我国土地面积减少的重要因素。另外,在城镇建设中,土地利用一般是粗放型的,受近年产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影响,“产业园”、“产业区”集中出现,各地普遍在城镇搞新区、产业园区,有些地区经济实力不足,使得很多项目搁置,导致大量耕地占而不用。而且部分项目是地方政府鼓励支持,开发的成本相对比较低,地价相对比较低廉,因而在建设过程中铺张浪费,出现耕地被浪费的现象;第二,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城镇需要大量劳动力补充。首先,农业生产带来的收入具有不确定性;其次,我国农业现代化程度低,基本还是靠天吃饭。虽然中央近年出台了取消农业税、各项补贴等惠农政策,希望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由于市场因素的影响,惠农政策没有得到最佳的体现。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使得农业用地闲置浪费。
(二)耕地总体质量偏低。2009年12月24日国土资源部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份《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显示,我国耕地根据自然条件、耕作制度、基础设施、农业生产技术及投入等因素综合调查与评定,把我国耕地评定为15个等别,1等耕地质量最好,15等最差。全国耕地质量平均等别为9.80等,等别总体偏低。
近些年来,我国的耕地质量普遍下降,其原因包括自然因素,如水土流失使土壤养分流失,土地沙化降低了土地的肥力;人为因素则包括耕种方式不当,耕地占补不平衡(占优补劣,耕地质量总体下降),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占用。其中,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飞速发展是导致耕地质量下降的重要因素。第一,工业和城镇发展的过程中,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往往会占用大量的优质耕地,比如城郊的良田、菜地,土壤肥力高,熟化程度相对较高。但是,为了寻求占补平衡,补充的耕地往往分布在耕地条件较差地区的荒地,或者是废弃的宅基地,在质量上很难和占用地相比;第二,由于农村中大部分青壮年进城务工,留在农村的通常是老年人、妇女和儿童,劳动力明显不足,缺乏对耕地保护和管理耕地的能力,从而导致土地肥力下降,土层变薄,蓄水保肥能力降低。这些原因都致使耕地总体质量下降。
(三)耕地环境恶化。近年来,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加快,为广大农民带来实惠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容回避的耕地污染、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中国耕地质量调查报告显示,污染土壤已经占耕地的1/5,即全国有20%的耕地受工业“三废”和农业污染。“三废”是指废水、废气、废渣。如果农民利用工厂污水灌溉农田,会造成土壤的污染,土壤本身的养分受到破坏,降低产量,更甚者危害农作物的生长。工厂排放的废水中若含有大量重金属元素,不但危害牲畜的健康,更有可能损害农民自身的身体健康。废气最主要的是二氧化硫,随着工厂的排放,进入土壤,使土壤酸化。同样,危害农作物及人畜的健康。还有废渣,常常会释放出有毒物质,污染土壤。
除了“三废”污染,农业污染也不容忽视,如化肥、农药、家畜粪便通过降水或者排水灌溉时产生地表径流,土壤渗进水体,造成水污染和土壤污染。根据边际报酬递减规律,过度使用化肥会降低土地退化,反而降低产出。
三、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时期耕地保护的对策
(一)控制城镇外延增长,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中期发展阶段,今后仍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所以我们应对土地进行节约利用。第一,严格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耕地保护意义重大,农业是一个国家的基础,耕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和衣食之源,而且为农民的生存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同时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第一个写进法律的基本国策。因此,要对农民加强耕地保护的教育,大力提高农户的耕地保护意识,实现耕地的可持续利用;第二,要科学合理地利用和规划土地的使用。在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用地时,杜绝浪费土地和侵吞侵占的行为。通过舆论监督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保证其能够客观、公正地对待耕地保护问题,保证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杜绝可能滋生的腐败现象;第三,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限制城市的无序扩张。首先,近一步明确和完善新《土地管理法》,完善土地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土地再开发利用的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减少一切不合理现象。
(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耕地产出潜能。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耕地保护为生态环境的建设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强调的耕地保护不仅仅是保持现有耕地面积的稳定,更重要的是在现有的数量下,提高耕地的质量。追求没有质量的数量,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首先,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耕地的使用永远存在着矛盾,保护耕地势必就容易阻碍城镇化的进程,同样加快了城镇化的进程势必导致耕地的减少。因此,我们要寻求一种全新的耕地保护模式,从而有效地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占补平衡”和“先补后占”就是耕地保护的核心内容,耕地占补平衡是新《土地管理法》确定的一项耕地保护的基本制度,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建设单位必须补充相应的耕地,以保证耕地不减少。而先补后占是指在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之前,建设单位先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补充耕地任务完成后,建设单位方可占用耕地。所以,全面实行“先补后占”,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有着深刻影响。笔者认为,实施耕地占补平衡与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是“两位一体”的事情,是应对耕地资源紧缺、人增地减长期趋势不可逆转形势所拟订的政策组合中不可缺少的两个重要环节;其次,尽可能控制工业“三废”带来的影响,推广新的技术,对废物进行合理有效的回收处理,争取变害为利。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数量,使其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还要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尽可能少的使用,确保土地的养分。对已经被严重污染的土壤要采取妥善的处理方式,尽可能使损失降到最小。
(三)探索和实施我国特有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模式。探索和实施我国特有的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稳步发展模式,必须严格执行和落实土地政策。首先,重视尝试利用有利于耕地保护的市场机制变革,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市场交易,市场是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土地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是有限的,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对土地的需求增加,土地价格必然上升,地价较高,自然会阻碍非农土地增加的速度和规模,在某种程度有利于对耕地的有效使用,减少土地浪费和重复建设,最终实现市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其次,我国地域辽阔,地域之间差异较大,东部沿海地区土地资源稀缺,但土地利用相对比较合理。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土地资源相对比较丰富,但土地的利用开发相对无序。所以,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土地利用政策是十分必要的。显然,政府不应该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不同地区的耕地保护状况,而应该采取互补的方式,用不同的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完善耕地保护;最后,建设“绿色GDP”制度,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耕地之间的可持续发展。绿色GDP这个指标,是在GDP的基础上扣除对资源、环境的破坏性影响后的余额,实质上代表了国民经济增长的净正效应。经济“净”增长的概念,能更好地体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若能将此指标作为一项硬性指标加以实施,可以促使政府重视资源环境建设,有利于耕地资源的保护,减少土地违法现象。应该说,绿色GDP体现了经济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程度。
主要参考文献:
[1]吴天君.耕地保护新论[M].人民出版社,2009.5.
耕地保护的对策建议范文4
关键词:粮食持续生产;粮食安全;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7.1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09)01(c)-0079-01
一、粮食可持续生产概念的提出
对于“粮食安全”,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基本定义是,“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为了生存和健康所需要的足够食品。”近30年来,世界各国因资源票赋和发展阶段不同,粮食安全战略的侧重点也各不一样,粮食安全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在各国的实践中得到了不断的丰富和发展。翟虎渠(2004)根据“粮食安全”发展的历史,认为现代粮食安全的概念应该包括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三层内涵;朱泽(1997)将粮食安全定义为“粮食安全是指国家在其工业化的进程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粮食的需求和粮食经济承受各种不测事件的能力”。由上述可见,对粮食安全至今仍没有一个严格统一的概念,但是,“能力安全”现在已经逐步为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因此,笔者提出我国粮食是否安全不仅仅在于其现有的粮食产量和储备,还在于其粮食的可持续生产能力。
二、当前影响我国粮食可持续生产的因素分析
(一)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本资源,但我国面临严重的耕地问题,这包括数量上和质量上的。耕地保护是我国粮食安全保障的一个重要举措,建国以,我国一直十分重视耕地资源保护的立法工作,目前制定的与耕地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已有上百个,实行了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实际效果不佳,我国每年都有200万亩左右的耕地被建设占用,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达356万平方公里,耕地污染达1146亿亩,全国沙化的耕地已超2215万亩。笔者认为,在市地与农地的巨大超额利润差价下,必然导致占用耕地的激励,而让既得利益者成为法律的监督者,也会造成监督缺乏,执法无力。根据《国土资源公报》,2007年全国耕地18.26亿亩,净减少61.01万亩,减幅0.03%,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全国耕地面积正越来越逼近18亿亩“红线”。
(二)我国粮食生产的金融支持体系尚未建立。目前资金的风向标“高利贷”盛行,说明资金要素在农村极度紧张,在目前农业三要素(过剩的劳动力、短缺的土地和极度短缺的资金)的情况下,必须依靠政府的强制力进行三要素的整合(温铁军,2005)。政府干预是必要的,但政府目前利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强行快速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不合适的。在农业中无法达到社会平均收益率,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强行使得金融资本进入农业,造成的结果只能是巨大的呆账和资金配置的无效率,反而导致农村本来就很短缺的资金通过这些改制后的现代金融部门大量流出农村。
(三)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许多人认为应该提高农产品价格,但笔者认为,提高粮价和财政补贴,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种局面,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国家统计局资料,2007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759.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87.0元,两者之比为3.27比1,如果深入观察,市民与农民的收入差距绝不止3.27比1,至少不低于4比1。简单地考虑(忽略其它因素),要想实现农业和非农业之间的人均收入大体均等,也要将我国的粮食价格提高到目前的4倍以上。目前,我国的主要粮食品种的市场价格已经相当接近于国际市场价格,用政府补贴等方式的办法维持国内高粮价,无疑会使劳动成本增加,影响非农产业发展,是极其不明智的,也会牺牲我国的整体经济。
三、我国粮食的可持续生产的对策建议
(一)粮食生产的基本资源是耕地,我国必须加强耕地保护。政府当务之急是解决执法和监督问题,理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耕地保护上的权责。我国的耕地保护不仅仅包括数量保护,而且包括质量保护(消除耕地污染)。我国的有机资源丰富,种类繁多增施,而有机肥料是提高耕地质量的有效和重要措施。政府要鼓励和支持有机肥料的使用,甚至可以考虑进行适当的补贴。科学合理地施用有机肥可以改良土壤、培育肥力,改善农作物外观品质,节约农业生产成本。
(二)大力发展循环农业。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决定了循环农业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必由之路。所谓循环农业实质上指的是农业循环经济,就是把循环经济理念应用于农业生产,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生态保护与农业发展良性循环的经济模式。中国有着世界人口的22%,但仅有世界耕地的7%,循环农业是我国粮食安全的必走之路。循环农业和粮食可持续生产是以科学技术作为支撑的,没有农业新技术的研发、推广,循环农业和粮食安全便无从谈起。农业新技术在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起着关键的作用,但我国农业的新技术推广面临很大困难。一项新的农业技术可能反映为高产、低成本或者其他期望的特性,不过在生产过程中采用一项新技术所带来的变化,可能要承担因不完全信息和可能犯错误所导致的风险,这也是我国农业新技术推广所面临的容易被忽略的问题。由此,我国农业科技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份额仅有约48%(国外一般在70%以上)。笔者建议,农业新技术推广的风险可以通过商业保险和政府分担,通过政策性和商业性农业保险相结合(设置新技术推广险等新险种),可以促进技术扩散。
(三)进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应该保持体制内改革和体制外改革同步进行,所谓同步,就是指农村金融体系内部改革应与农业的发展保持一致性,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应注意“质”的改革,而不是“量”的改革。政府一方面要通过体制内改革提高农村金融体系的资金融通效率,此外还要放开非农、涉农领域,使得农业达到社会平均收益率,金融资本自然会进入。
作者单位:上海同济大学
作者简介:郭兵(1985―)男,安徽阜阳人,同济大学法政学院经济研究所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
参考文献:
[1]高帆.中国粮食安全的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2]齐良书.发展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
耕地保护的对策建议范文5
关键词:黄前水库 水源地 现状 对策
黄前水库水源地保护区涉及岱岳区黄前镇、下港乡及泰山景区大津口乡三个乡镇,总人口7.2万人,林果种植面积23.3万亩,农作物耕地面积10.5万亩。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黄前水库水源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水源保护区内人为活动增多,保护管理乏力,各类污染有加剧的趋势,污染源主要来自四个方面:
1、农业源污染。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林果面积8.5万亩,农作物面积2.25万亩,每年化肥施用量为8000吨左右,农药施用量300吨左右,利用率仅为30-40%,多数随雨水流入河库中。另外,大中小型畜禽养殖场粪便、尿液,不进行无害化处理随意露天堆放,风吹雨淋,最终汇聚溶解在水体当中,极易造成总氮、氨氮等超标。
2、生活源污染。黄前水库流域内约7.2万人,家庭厨房、浴室、厕所处于千家万户,含磷洗涤剂仍广泛使用,按照每人每天产生1公斤垃圾、排放40升生活污水计算,每年产生生活垃圾约2.6万吨左右、污水105万吨。如果再加上流域内100多家各类宾馆、饭店以及近百万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水,污染量还要翻番。
3、工副业污染。调查发现,黄前水库流域内仅石材加工厂就有30多家,年产污水1万多吨,这些废水绝大多数都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水库内,造成水库水质下降,其中石材加工所产生的废渣、废水可能是造成水源水质铁、锰超标的直接原因。
4、医疗污染。水库流域内现有3所乡镇卫生院,还有一定数量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每年有2万余人次就医,污水产出量为6600立方米,固体污染物产出量为22吨。多数医疗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有的露天丢放、就地掩埋或焚烧处理,但都会对水质造成一定破坏。
造成黄前水源污染不断加剧的深层次原因:
(一)没有形成权威高效的水源地管理保护体制,责任主体不明确。目前,对黄前水源地的建设管理保护体现在市、区、乡(镇)三级政府层面上,行政管理职能分散在水利、环保、公安、规划、国土、卫生、农业、林业、工商等政府多个部门,缺乏统一、权威、高效的水源保护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调度、协调、监督水源保护的各项管理工作,不能真正形成对水源地保护区监督管理的强大合力。
(二)没有建立形成行之有效的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对水源水质保护的积极性不高。多年来,库区群众为保“一库清水供泰城”,做出了很大牺牲。他们不仅不能上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而且三产服务业、林果种植业发展也受到限制,造成水源地区域内财政收入低下。另外,从保护水源水质角度,库区群众生产生活习惯也受到限制:严禁向水库、河道倾倒垃圾、粪便;严禁销售、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和有磷洗涤剂,等等。这些需要政策的引导、资金的补偿和奖励,才能激发群众保护水源水质的积极性、自觉性。
除此之外,黄前水库水源地水质安全还存在突发污染的问题。整个库区为开放性水库,一级保护区没有设置全封闭隔离网,不排除人为故意投毒破坏的可能。同时,库区内交通发达,建设有多条交通要道,运输车辆通行频繁且不受限制,存在着载有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突发污染的事故隐患。
二、黄前水库水源地保护的对策建议
加强黄前水库水源地的建设管理保护,重点是尽快建立两项有效保障机制,加快落实各项具体保护措施。
(一)尽快建立权威高效的水源地管理保护体制。继续实行市、区、乡(镇)、村四级水源地保护管理的体制,形成水源地保护的强大合力。建议:市里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水利、环保、公安、规划、建设、国土、卫生、农业、林业、工商等相关部门、岱岳区政府和泰山管委为成员的黄前水库水源保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级、各部门对水源保护管理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水源水质污染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研究解决水源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成立市黄前水库水源保护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黄前水库水源保护的综合管理。
(二)尽快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发展和生态补偿机制。黄前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发展和生态补偿机制,要贯彻“谁破坏谁付费,谁受益谁负担,谁保护谁得偿”的原则。从长远讲,从保护和受益主体及其相关的责任主体看,黄前水库水源地生态补偿要逐步建立政府、部门和受益单位、个人三个层面的补偿机制。一是政府层面的补偿机制。建立完善市区财政转移支付补偿办法,市级财政、岱岳区、泰山区、泰山管委、市高新区、市旅游经济开发区每年从财政拿出部分资金,用于水源地保护区乡镇政府财政补贴以及村、群众由于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有机化肥和无磷洗涤剂造成的农作物减产,购买差价造成的损失,垃圾集中存放、运输等需要的费用给予补偿和补助。二是各级职能部门的项目资金扶持政策。市、区两级住建、水利、环保、国土、卫生、农业、林业等部门在安排城镇基础建设、节能减排、水利建设、现代农业、生态林业、退耕还林等项目资金时,应优先考虑库区乡镇、村,并在政策制定、奖励考核、税赋等方面给予优惠或减免。三是社会受益群体的补偿机制。企事业单位和家庭等社会受益主体,通过增加一定额度的水费,作为对水源地的生态补偿。
(三)加快实施各项具体保护措施。水源地管理保护涉及面广、牵扯方方面面的利益,必须发挥政府行政、企业团体和市民群众的作用,从法律政策、经济投资、工程建设、宣传教育等各个方面采取措施和对策,方可取得实效。
一是加快实施水源地保护区措施。拆除所有处于黄前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与水源水质保护无关的房屋、建筑;征用处于一级保护区的群众经济林和耕地,全部植树种草,涵养水源,改善水质。沿还库路设置防护网,实施人水隔离。二级保护区设置界桩,禁止新建、扩建污染项目;逐步改造、取缔石材加工等污染项目。三级保护区明确范围,禁止建设化工、造纸、制药、制革、电镀、冶金等对水质有严重污染的项目。
二是加快实施水源地农村清洁工程建设。以村为单元,推进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向肥料、燃料、饲料的资源转化,建设清洁水源、清洁田园和清洁家园,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向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发展,逐步建立起“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机制。
耕地保护的对策建议范文6
关键词:城市化进程 ;耕地保护; 对策
Abstract: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difficulties faced by the problem and farmland protection analysis of land use in the presence of the current urbanization four countermeasures should be strengthened in the urbanization of farmland protection.Keywords: urbanization; farmland protection;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并转变为城镇人口,推动了大批新城市的建设,同时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有城镇需要调整产业结构,进行现代化建设和旧城更新改造,既要建设,又要吃饭,加强土地合理使用,耕地的保护措施,将是我国未来城市化建设的重中之重。
1 当前城市化进程土地利用所存在的问题
1征地范围过宽,导致大量耕地被无端占用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可以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然而,公共利益的界定过宽,导致大量的耕地被占用。另外对于农民是否拥有土地归属权,继承权,支配权等问题,仍没有给出明确解释和说明并具有些地区种粮的经济效益偏低,农民淡化对土地的依赖。当政府要将耕地作为城市扩展的建设用地且答应给予农民相应补偿时,耕地被征收所带来的暂时好处被扩大化。而我国人口不断增长,根据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成果,人口总量达到约16亿峰值后才能开始缓慢下降。我国人口有增无减耕地却在年年减少。十几亿人中的吃饭问题,可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大问题。
2 城市土地利用中耕地闲置情况浪费严重
城市土地利用受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政策引导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土地资源粗放浪费的现象很突出。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指标,为了短期内提高政绩,不惜以牺牲耕地资源为代价,盲目招商引资投入项目,扩大城市规模,违规建设各类开发区,经济园区,大量无序占地造成大量的耕地闲置浪费。美国加州1965年颁布一项法规将土地管理从地方政府收归州的国土管理机构,减少了许多问题,而我国的土地直接归各地方政府管理,同时因为经济利益驱动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体制上的不完善等问题,致使许多政府不仅未尽守土地之责,相反利用职权大量浪费耕地,1.几年前,许多地方用地都是“先上车,后买票,”经过多次查处和整治,近年来虽有所好转,未批先用现象但仍然存在,甚至有些地方政府“零地价”出让工业用地。据前几年统计表明,仅全国各地开发的土地闲置率就达43%。地方政府视投资者为“上帝”只要能引进项目,要用什么地方,用多大的地方都一应满足。2.土地出让全部交由地方政府使用管理后,地方政府在经营性用地这一块是想方设法多征地,多出让,多收益,“土地财政”为地方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早在《土地法》问世前国家就多次强调保护耕地,但几十年来,各类开发区遍地开花,各地城市新区建设你追我赶,一方面耕地保护口号,喊得山响,另一方面却在鯨食大量耕地搞建设。3.被处理的干部今天处理,明天挪个位置继续干“革命”工作。
2 城市化进程中保护耕地的几点措施
2.1规范征地范围,合理经济补偿,严把项目投资立项关,加强供地管理
规定政府只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为了公共目的才可以征地,政府征地只能用于政府办公,公立大学,市政,军事设施等,合理经济补偿,包括财产的现有价值和财产未来盈利的折扣价格,相关部门在项目立项时,要把严关卡,绝虚报现象发生。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投资强度是否达到标准,监督到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征地后,供地供给后的管理要加大力度以免造成大量耕地被浪费。
2.2 大力宣传和完善土地管理法
在耕地保护方面空白,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不仅要注意宣传对象还要注意宣传内容,让干部都知道,耕地是我们的生命线,耕地是衣食父母,没有了耕地,就没有了衣食父母,要将耕地不断减少与人口不断增加结合起来宣传,要广泛开展全社会的舆论监督。开通各种渠道。群众力量是最强大的,将耕地保护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这样必然取得一定的保护效果。要增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建议今后从国家到地方及各级部门不要再出台与法律相违背的政策文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可参照《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来确定公共事业用地范围,从而限制那些美其名曰为了“公共利益”而用得过滥的“征地权”,我国要继续从用途管制角度出发,科学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城市增长边界,边界内土地在某一特定时期内转变为城市用地,之外的土地一直都不能为城市用地。
2.3调查合理利用城市存量土地潜力
城市的发展建设要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更多的通过实施旧城改造,确定以内涵为主的城市发展方针,充分挖掘城市存量土地潜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容积率,产出率,增加城区容量,搞好城市规划,坚持城市建设不求最大,只求最佳的原则。利用市场机制不断调整区域城市结构,城市用地结构和用地布局,考虑城市,集镇相互协作,取消重复设置,减少城市化过程中不必要的耕地浪费,把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集约化经营土地,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服务。
2.4 缓解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集约化利用土地,从而扩大耕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