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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款监理审核意见范文1
监理服务技术方案
一、项目概述及要求
本项目负责提供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2021年环境信息化新建项目及部分应用系统升级改造(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的监理服务。根据2021年四川省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规范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全过程“五控、三管、一协调”的监理服务。按事前、事中和事后三阶段开展监理工作,针对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保密控制、信息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等方面提出详细监理规划,并分别对系统集成建设方面提出监理人员配备方案,对项目相关的省统一采购内容(软件等)进行监理。
二、监理工作任务及目标
监理工作目标是按照2021年四川省环境信息化建设、软件项目的要求以及相关的国际、国家和行业的监理标准,结合各系统项目的建设特点,对信息系统进行包含项目规划编制、招标、项目详细设计、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及质保期五个阶段的全过程监理,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高效地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
(一)项目拟制阶段
1. 充分运用监理单位的咨询能力,在建设方案的编制阶段根据业主的需求为业主单位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2. 协助业主单位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及建设方案的评审工作。
3. 协助业主单位收集项目资料、整理归纳项目文档。
(二)项目招标阶段
1.协助业主单位明确项目需求,确定项目建设目标。
2.促使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所签订的建设合同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有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三)项目设计阶段
1.推动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对项目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项目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
2.促使项目计划、设计方案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项目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
3.方案审核阶段,充分运用监理单位咨询能力,要求具有咨询能力的监理工程师配合业主或其指定的专家对承建单位的需求、设计、实施类方案进行质量把关。协助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消除设计文档在进入项目实施前可预见的缺陷。
(四)项目实施阶段
1.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2.促使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建设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
4.促使项目实施过程满足建设合同的要求,并与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
5.促使项目文档统一、规范,建立符合业主方要求的项目文档管理体系。
6.网络及安全类项目实施期间,要求具有信息安全测评能力的监理工程师对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进行内审,协助第三方测评机构完成规定的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7.软件研发类项目实施期间,要求具有软件测评能力的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建单位进行软件自测,协助第三方测评单位对软件功能及性能完成第三方软件测评工作。
(五)项目验收及质保期阶段
1.明确项目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
2.促使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建设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协助承建单位所提供的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
4.对项目终验结束后质保期内业主单位反馈的问题督促承建方整改落实。
三、监理工作范围
项目实施范围为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2021年环境信息化新建项目及部分应用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
四、项目监理总体要求
根据2021年四川省环境信息化建设、软件项目主要技术规范及要求,信息项目、软件项目建设监理受业主方委托,代表业主方的利益,依法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业主方和承建方签订的合同、信息系统项目监理规范及环保行业和计算机技术相关国家标准开展监理工作。
根据本项目及项目内各系统建设的特点,监理应全程开展以下工作:
五控制:
质量控制—硬件设备采购进货、软件开发及测试和验收。
进度控制—采取总体项目进度管理方式,从整体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推进管理;对每个分项进行甘特图管理,对每个分项之间交互界面进行控制衔接管理;及时对照进度计划进行进度分析,及时纠偏。
投资控制—硬件设备采购进货、软件开发投资及项目施工投资。
变更控制—施工过程中进行变更管理。
保密控制—建设过程中,全程人员、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
三管理:
合同管理—采购、施工、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等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设备控制管理、施工管理及软件管理。
安全管理—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两部分。
一协调:
采用现场和会议方式进行协调,实施业主、承建方和监理的三方协调制度。
监理机构应按事前、事中和事后三过程开展监理工作。
(一)项目前期监理要求
协助业主和承建单位对项目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项目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
协助并配合业主进行采购项目需求论证阶段工作的进行,使采购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通过项目管理思路,建立整体项目计划,方案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项目建设合同相符,具有里程碑可验证性;
协助业主,审核承建方技术方案,满足项目整体需求,并与项目建设合同相符。
(二)项目中期监理要求
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加强各子项目质量控制,确保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软件开发符合建设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监督项目实施过程,指定具有相关专业能力和资质的监理工程师驻场监理,确保满足建设合同的要求,并与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
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及时对计划进行调整,确保项目进度和整体进度相符合;
把握项目中投资、质量、进度的变更,规范项目变更流程;
对项目实施过程涉密部分,全程进行保密管理;
推动业主、各承建方之间的关系协调。
(三)项目后期监理要求
明确项目测试验收方案的符合性(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及可行性;
明确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建设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协助业主进行各分项的验收工作;
保证承建单位提供的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
监理机构应针对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知识产权控制、信息安全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和协调工作等方面提出详细监理规划并分别针对系统集成建设方面提出监理人员配备方案,并对项目相关的采购内容(软件等)进行监理。
五、监理具体要求
监理要与测评保持协调配合,并对监理工作内容进行负责。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招标前期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方案控制
项目招标前期阶段的方案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及建设方案的评审工作。
(2)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收集项目资料、整理归纳项目文档。
(3)监理机构应协助并配合业主进行采购项目需求论证阶段工作的进行,使采购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项目招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项目招标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了解业主单位的业务需求,并将其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之一;
(2)监理机构应对招标技术需求的下列内容提出监理意见(输出监理意见):
技术和质量的要求;
项目所涉及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格的要求;
验收方法、接受准则;
时间进度的要求;
2.进度控制
项目招标阶段的进度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参与业主单位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协助业主单位编制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含如下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
组织管理;
项目建设的准备工作;
总包、分包方式;
项目建设的阶段划分及验收;
质量管理计划;
(2)监理机构应分析项目的内容及过程,应对项目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3)监理机构对招标书中项目进度安排及项目进度控制措施提出监理意见;
(4)监理机构应对本阶段的工作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5)监理机构应要求对项目合同中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时间做出说明,并对业主单位的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3.投资控制
项目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根据项目的目标、范围和功能界定提出意见,并提出项目预算的合理性;
(2)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根据项目预算,在招标技术需求中对项目的目标、范围、内容和产品及服务的技术要求做出明确说明。
4.合同管理
项目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参与建设合同的签订过程,在建设合同中应明确要求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
(2)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在建设合同中明确规定项目所包含的功能、技术要求、测试标准、验收要求和质量责任;
(3)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在建设合同中明确项目阶段划分及其质量和进度要求,并以此作为项目阶段性付款的依据。
5.信息管理
项目招标阶段的信息管理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及相关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保持各方对项目目标、范围和业务需求等理解的一致性;
(2)监理机构应向业主单位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信息;
(3)监理机构应妥善管理项目招标阶段所产生的与监理相关的文档资料,包括需求说明、招投标文件和监理文档等;
(4)监理机构应向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明确应提交的文档要求。
6.项目招标阶段的协调
项目招标阶段的协调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确定相互间工作协调的机制;
(2)项目合同签订后,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有关项目的协调工作由监理机构按照业主单位要求进行。
7.产出物要求
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周报、会议纪要、合同审核意见、项目联系单、各环节监理意见、沟通机制、文档要求等。
(三)项目设计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1)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充分考虑目标系统与现有系统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
(2)监理机构应审核设计文件与项目需求的符合性;项目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流程及技术保障措施的合理性;项目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及其文档的完整性;
(3)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初审项目设计方案,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2.进度控制
(1)承建单位提交项目进度计划报审表后,应审核项目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各阶段工作成果的判定依据及其可操作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2)监理机构应根据承建单位项目进度计划,确定阶段性进度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监理细则的内容。
3.投资控制
(1)监理机构应依据招投标文件、建设合同,审核项目计划、设计方案中所说明的建设目标、范围、内容、产品和服务,对可能的投资变化,向采购人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应控制设计变更,变更应由三方达成共识,并做备忘录。
4.合同管理
(1)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采购人或承建单位合同变更的申请,协助保持合同、协议及其附件内容的实效性、一致性;
(2)监理机构应及时会同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合同的变更做备忘录。
5.信息管理
(1)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并要求各方在项目工作中贯彻执行;
(2)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项目备忘录并由三方签认;
(3)监理机构应要求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妥善保管有关的文档资料;
(4)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项目设计阶段的文档,如项目计划、设计方案及监理文档,并监督检查项目文档的时效性和可用性;
(5)监理机构应对项目中各方提出保密要求的信息实施保密,尊重各方的知识产权。
6.协调
(1)监理机构应与采购人、承建单位确定设计阶段的协调形式和方法,如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等,并在项目过程中执行;
(2)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调动适当的资源,配合承建单位完成设计前期的调研工作;
(3)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出现的变更提出监理意见,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达成一致;
(4)监理机构应对协调结果做备忘录。
7.产出物要求
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周报、会议纪要、设计文档类监理审核意见、监理工作联系函、监理通知单、项目备忘录。
(四)项目实施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质量管理计划申报表并签署意见;
(2)监理机构应组织采购人、承建单位召开项目实施准备会议,做出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认;
(3)监理机构应组织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从实施方案与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实施方案与合同、设计方案和实施计划的符合性;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是否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等方面把关出具监理审核意见;
(4)监理机构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作记录,并经三方签认;
(5)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建单位项目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6)监理机构应执行阶段性质量监督和控制,并做监理日志;
(7)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并报采购人批准;
(8)监理机构应审核项目变更申请,保证项目总体不受影响;
(9)监理机构应处理实施项目出现的各种质量事故;
(10)监理机构应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采购人。
2.进度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及实施计划报审表,并签署审核意见;
(2)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并检查项目准备情况,签发开工令报采购人签认,通知承建单位开始实施项目;
(3)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进度计划报审表;
(4)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的一致性,并及时处理项目延期申请;
(5)监理机构应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签发监理通知单,报采购人,并要求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修改。
3.投资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签发项目款支付意见,报采购人签认;
(2)监理机构应审查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的变更,并做项目备忘录;
(3)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各种索赔申请。
4.合同管理
(1)监理机构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承建单位、采购人提交监理报告;
(2)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变更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按照建设合同的有关条款,对项目变更范围、内容、实施难度以及变更的投资和工期做出评估,处理项目实施中的各种变更并报采购人批准;
(3)监理机构应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
5.信息管理
(1)监理机构应妥善管理实施阶段中所产生的开工令、停工令、监理通知、监理日志和项目备忘录等资料;
(2)监理机构应对项目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项目备忘录,并由三方确认;
(3)监理机构应监督采购人和承建单位按照既定的要求编制和管理项目文档。
6.协调
(1)监理机构应与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
(2)监理机构应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专项问题,做出会议纪要,并提交采购人和承建单位;
(3)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项目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达成一致性;
(4)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索赔意见达成一致;
(5)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配合承建单位的项目实施。
7.产出物要求
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开工令、复工令、停工令、项目款支付证书、监理周报、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实施文档类监理审核意见、监理工作联系函、监理通知单、项目备忘录、设施设备验货台账、设备加电检查记录、专项项目监理报告等。
(五)项目验收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1)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初验申请,审核初验的必备条件,签认后报采购人签认;
(2)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审核承建单位验收计划及方案,明确验收目标、各方责任、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结果等内容,审核后签署意见;
(3)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对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并确定整改要求和验收方式;以监理通知单告知承建单位。必要时组织重验;
(4)监理机构应敦促承建单位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
(5)监理机构应与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共同对初验结果进行确认,并共同签署初验合格报告;
(6)监理机构应监督系统的试运行;敦促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
(7)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
(8)监理机构应对项目中的关键性技术指标,要求承建单位出具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测试机构应由采购人和监理机构同意;
(9)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进行评估。
2.进度控制
(1)监理机构应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初验、终验和项目整改计划的可行性,并以通知单的形式告知采购人和承建单位;
(3)监理机构应要求采购人和承建单位以初验合格报告作为启动试运行的依据,以终验报告作为项目验收结束的依据。
3.投资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付款申请,并根据合同规定签发项目支付意见;
(2)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结算。
4.合同管理
(1)监理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承建单位通报建设合同、协议及相关变更所规定项目内容的执行情况,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和承建单位签署其他补充协议。
5.信息管理
(1)监理机构应管理项目验收阶段文档;
(2)监理机构应敦促采购人、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项目文档;
(3)监理机构应督促采购人、承建单位及时整理项目文档;
(4)监理机构应整理与项目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并提交采购人。
6.协调
(1)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填报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2)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配合验收阶段的工作;
(3)监理机构应及时填报验收阶段的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4)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完成项目文档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7.产出物要求
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复工令、停工令、项目款支付证书、监理周报、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实施文档类监理审核意见、监理工作联系函、监理通知单、项目备忘录、设施设备验货台账、设备加电检查记录、专项项目监理报告、测试记录、初验报告、试运行报告、完工移交书、项目竣工报告。
(六)售后服务要求
在规定的项目质量保修期限内,负责检查项目质量状况,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维修或整改。
六、监理团队要求
要求监理单位具有较强的实力,并能统揽全局,能有效地组织、协调、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面的工作,使本项目质量达到一流水平,工期得到保证,成本得到控制。
要求针对2021年四川省环境信息化项目设立总监1名,总监代表1名,长驻现场监理工程师1名,文档管理员1名,各项目集中调研、开发测试、阶段性验收准备时应增加驻场人数,确保满足各项目同时推进的要求。
现场服务的项目总监和长驻现场监理工程师需和投标文件响应一致,接受业主单位考勤管理,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资质等,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1、项目监理部须编制监理规划,应包含目标规划、动态控制措施、监理纪律守则和人员的定岗、职责等;根据建设方确定的项目分组情况,配置固定专门的监理人员。
2、参加项目的总监必须具备五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项目管理执业资格。
3、项目监理部及其人员需自行配备交通、通信、生活、办公、检测等设备、设施或仪表,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4、项目监理部须协助业主收集、整理、归纳项目资料,并且形成电子文档。
5、从事项目监理活动能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6、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制定适宜的表格来加强对设计、实施、验收的控制力度,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针对关键环节,制定项目进度计划详表,在监理规划中报送;
监理周报、月报;
主要工作量记录表,在监理月报中报送;
安全情况记录表,在监理周报中报送;
其它现场验收表格。
进度款监理审核意见范文2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范围,应根据工程建设不同阶段进行确定。设计阶段主要审查设计招投标文件、设计合同、参加设计方案的会审、审计设计概算。招投标阶段主要是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建设标准和内容、标段划分、投标人须知、项目的技术规格和数量、投标报价方式、竣工时间等进行审计。施工阶段的主要内容是对合同履行进行审查,包括工程进度、项目概算执行、工程变更及补充合同、总承包合同与转包分包合同、工程索赔及费用、隐蔽工程的查看和验收、工程进度款、特殊材料与设备等进行审计。竣工结算阶段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资料齐备性进行形式检查后,结合现场勘察对比,确认工程建设资金结算和造价的规范性。
2电力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内容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和关注要点,应根据工程不同阶段进行确定。
2.1立项阶段
在投资立项阶段,主要是通过审查与评价拟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行性,为决策层提供决策依据,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2.2设计阶段
在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是关键。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有决定性的影响,设计方案审查的重点是设计方案的深度、科学性和经济合理性。设计深度达不到要求或存在重大缺陷,将直接影响工程量清单和据此计算的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性,将在施工过程中形成大量的设计变更。施工图要重点检查委托设计合同中对设计质量的控制措施,技术管理部门对图纸的修改和完善,对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的评价方法等。
2.3招投标阶段
招投标阶段是项目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来确定施工单位,可以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招投标阶段重点把关该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公开招标、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招标文件内容和招标控制价,检查招标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招投标程序是合法,招标过程是否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工程量清单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清单项目有无漏项或重复,审查工程计算的准确性,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准确性完整,有无漏项和重项,审查招标控制价计算是否正确合理。
2.4合同审查阶段
对中标单位跟踪合同的跟踪审计,主要落在造价结算、风险约定、变更确认上。施工合同应在合同正式签订前认真详细地审查其主要内容,如主要条款要与招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合同主体是否经评标小组确定,内容齐全完整,意思表达清晰准确,重点关注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条款,如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比例及支付方式,清单项目及变更项目的结算办法,工程质保金。
2.5设计变更与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与签证越多,造价变化越大,变更与签证是跟踪审计的重点,此阶段主要审查设计变更与签证的程序合规、变更依据合理、变更资料齐全、内容真实、变更手续完备,重点关注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对重大设计变更和签证,审计人员要关注施工方案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批意见,及时预测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时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
2.6隐蔽工程审计
由于隐蔽工程覆盖后再审核非常困难,审计人员要关注隐蔽工程的各个工序,详细记录审核过程,适时拍摄照片和录像记录,预防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和结算时的高估冒算。
2.7工程进度款审计
重点关注工程款进度款计算是否正确,避免工程进度款超付。审计人员要通过分析施工单位的报价,重点关注数量较大、综合单价高、施工工艺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通过审查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重点分部分项工程的内容和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检查材料品牌、型号规格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注意区分工程量清单内外项目的结算方式,清单中已包含的项目按投标报价结算,清单未包含项目按合同约定计价方式结算。
2.8工程结算阶段
工程结算阶段重点审查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审查预付款和甲供材料是否全部扣回,业主分包工程是否已全部扣减,扣减金额是否计算正确;项目工程量及工程总价款的计算是否准确,取费依据是否正确;审查设计变更与签证的工程价款是否已含在投标报价内,有无漏项重项,工程价款的调整办法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等。工程结算的审计中,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超进度付款、建设资金和生产资金是否独立、有无浪费等。坚持“先审计、后付款”原则,确实工程控制质量和造价。
3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原则和方法
3.1原则
(1)以工程量和工程造价为重点进行审计在跟踪审计中应重点关注工程量的审计,工程量的大小决定了工程费用的金额,施工企业为了多算工程费用首先是在工程量上想办法,围绕复杂工程、变更工程、量大工程、隐蔽工程、高造价工程、新技术新材料工程为重点,抓住工程量和工程造价中的重点进行审计。(2)以工程绩效为目标进行审计跟踪审计要考虑建设项目的绩效,使建设项目投资的经济社会效应最大化,形成合理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在审计过程中,电力工程项目投资额度大、施工线长、涉及地域广、建设周期长、施工条件复杂,关系到区域经济建设和民生发展,其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要求高。要以工程绩效为目标进行审计,加强工程建设中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深入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提高勘测、设计和施工的质量,避免重复投资和低效益投资建设项目,科学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3)以跟踪工程全过程为原则进行审计以项目建设单位内部审计为主,坚持内部审计和外部设计结合,对电力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资金管理、施工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工期管理等,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衔接,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应从管理审计、会计审计入手,改善管理漏洞,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投资效益。
3.2方法
(1)大宗材料设备采购审计对大宗材料设备采购审计,审计组应及时获取招标采购合同、供货材料及设备的性能指标及价格等资料,在充分论证和调研基础上及时进行综合评估和市场询价后,向工程管理部门或施工单位提出合理的建议和相关意见后,由工程管理部门或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招投标,择优选购材料设备。(2)工程进度款审计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单位签字认可的工程量月报统计资料,提供工程进度支付款申请后,施工监理人员和甲方工程项目代表审核,提出具体意见认可后,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意见,方可支付工程进度款。(3)工程变更审计工程变更有施工图变更和指令类变更。对工程变更造成的合同增减工程量,首先需由工程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有关变更费用,同时必须附加变更费用预算说明。再由监理单位和甲方工程项目代表对变更费用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最后审计项目组对变更费用的程序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计,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意见,签订变更合同或协议,作为结算依据。(4)工程索赔审计工程索赔首先由施工单位及时提交索赔申请,并附相关损失费用计算的书面材料,再由施工监理单位和甲方工程项目代表进行审核,最后进行工程索赔审计。审核根据审核意见,主要针对索赔原因、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计确认,由工程管理部门与施工单位落实索赔金额,作为结算依据。(5)竣工结算审计项目管理部门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后,提出具体意见,应及时提交审计项目组和造价审计机构。审计项目组根据工程结算要求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提出审计意见,工程管理部门按照审计意见和造价审计意见及时进行竣工结算。(6)竣工决算审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编制项目造价和投资效果的竣工决算报告,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审计、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工程竣工图审计和工程造价对比分析审计四个部分。
4问题和对策
4.1问题
(1)用电需求的快速增长导致供电不足,大量电力工程项目纷纷上马,形成工程项目繁多、审计力量不足和审计不及时。(2)大量未竣工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存在领导干部调离或离退,导致“先离后审”的现象。(3)高效和集约化的电力行业重组与现有审计要求和效率不协调,审计依据和工作标准难以统一。(4)部分企业领导思想认识和重视不够,配合积极性不高,甚至设置障碍,影响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增加了任期审计工作的难度。(5)有些审计形成的意见,执行力度不够,存在审而不改、审而不纠的现象,审计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得不到充分的维护。
4.2对策
(1)全面审计,先审后离,突出重点审计中要多方面调查、全方位审计,抓住重点要点,发现问题一查到底,坚持“全面审计,先审后离,突出重点”。在干部离任之前,按照规定及时对决策正确性、是否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程设计方的招标、招投标管理的规范性、工程量清单、变更签证管理、材料采购、工程造价的控制、竣工结算等,全面而突出重点进行审计。(2)取证准确,客观公正采用多种科学取证工作方法,坚持识图分析法、现场调查法、调研取证法、核对验证法等多种方法结合,取得实际工程资料,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形成客观实际审计意见,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事实要清楚、评价要公正、处理要合理合规,以保证审计结论和审计决定的公正性、客观性。(3)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队伍素质建立国网、省网和下属控股电力公司的自上而下、分级管理的审计队伍,坚持理论学习与联系实际相结合,从业务、法规上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创新审计思路,改进方式、方法,面对新问题,提高审计队伍素质。(4)全面执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要求对具有大量隐蔽工程的电力工程项目,事前审计结合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尤为重要。在工程施工之前提前介入,对工程前期的可行性研究、投资计划、初设批复、材料设备、施工内容、工程总造价、设计监理的招标、合同管理等,进行监督、督导,完善相关手续、流程、制度。事中审计重点审计工程是否按图、按规范施工,变更项目记录和资料的完整性。事后审计主要对工程决算书的编制是否规范、材料用量及价差是否准确等。(5)落实审计意见,总结经验教训对形成的审计意见,该惩处应及时惩处,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分析共性问题,通过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5结语
进度款监理审核意见范文3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施工企业面临激烈的竞争,为了能够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那么施工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控制是核心内容,所以造价控制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灵魂。
一、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工作程序
1.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工作程序
1.1、编制施工阶段资金使用计划;
1.2、根据实施细则开展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管理工作;
1.3、分阶段形成建设项目造价成果;
1.4、组织有关各方对阶段成果审定和签字确认;
1.5、阶段性成果资料的交接签收;
1.6、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总结报告;
2.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工作内容
2.1、合理编资金使用计划;
2.2、审核与确定工程预付款;
2.3、审核与确定工程进度款;
2.4、审核与确定工程变更价款;
2.5、审核与确定工程索赔费用;
2.6、接受委托进行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合同约定的专项分包大宗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提供材料与设备询价等;
3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实施细则
3.1项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实施细则应由专业造价工程师在项目实施前编制完成,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
3.2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实施细则应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2、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文件、资料;
3、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有关定额、标准和计价依据;
4.造价控制工作人员的职责
4.1 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1)遵守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工程造价的法规、规范、标准和指导规程,执行企业规章制度;
(2)负责项目造价咨询的组织实施、专业间协调和质量管理工作,对项目组成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管理;
(3)负责办理项目委托合同的草拟,接收和验核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4)制定项目控制规划和批准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实施细则;
(5)动态掌握项目实施状况,负责督促检查各子项和各专业的进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6)对项目的咨询质量负责,监督专业审核人员进行质量校核,负责对项目初步成果进行复核;
4.2 专业造价工程师的职责
(1)负责本专业的项目造价控制业务实施及其质量管理工作。
(2)遵守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的法规、规范、标准和指导规程,执行企业规章制度。
(3)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本专业造价人员拟定项目造价控制实施细则,核查资料使用、咨询原则、计价依据、计算公式、软件使用等是否正确。
(4)动态掌握本专业项目造价控制实施状况,协调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3 造价员的职责
(1)依据业务要求,执行控制规划和实施细则,遵守行业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
(2)根据项目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本职工作,选用正确的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真实可靠。
(3)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自控,成果文件经校核后,负责进行修改;
(4)完成作业计划后及时整理,收集齐全咨询资料,交项目负责人或专人办理归档和移交归档手续。
(5)规范执业行为,遵守职业道德。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方法与要求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合使用江苏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承包人自主报价,按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合同价的计价方式。
1、编制的方法和要求
(1)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常规施工方法以及按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造价计价办法进行编制。材料价格可参照市造价管理部门的信息指导价或按市场价取定。
(2)编制时应根据工程量清单提供的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套用计价表定额子目,子目套用要齐全。
(3)编制时应注意在套用定额子目时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清单子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差异,在套用定额子目时要重新计算工程量。
(4)编制时应根据项目的特点,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常规施工方法,充分考虑整个项目施工所需要的措施项目费用,不得少计和高估。
2、分析应由总报价依次向单位工程、专业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项目综合单价或工料单价逐级展开。
3、项目组应对投标人措施项目投标报价的相符性进行鉴别,其内容为:
(1)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是否满足和保证。
(2)措施项目内容和价格与投标文件中的施工方案、工艺技术是否相一致。
4、项目组应对投标人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进行审核,其内容为:
(1)投标报价中的暂定金额、限定金额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暂定金额与限定金额按要求列入总价。
(2)总承包服务费和其他费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取费是否合理。
5、项目组对投标报价分析之后,并纳入分析报告。
6、项目组完成投标报价分析报告应包括:
(1)投标报价排序及比较。建设工程投标总报价排序分析表。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
(3)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比较表。
(4)其他项目清单报价比较表。
(二)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造价条款的审核与要求
1、项目组可根据委托人要求,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
2、项目组应负责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与工程计量、计价、付款、变更费用、索赔费用、结算处理等内容相关的合同条款。
项目组参与发包人合同谈判的,应配合对有关合同中造价控制的条款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3、项目组应建议委托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造价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约定合同计价形式。
(2)工程预付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数额、方式及时限。
(4)工程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或索赔方式以及时限。
(5)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和程序。
(6)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7)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确定、支付方式及时限。
(8)安全文明措施和保险费用。
(9) 工期提前或延后和质量的奖惩办法。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11)委托人对造价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授权。
(12)施工单位在工程中必须遵守造价咨询企业造价控制的相关约定。
三、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
1. 实施准备
1.1、项目组为做好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工作,应收集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阶段形成的与造价相关的各种成果文件、报告等资料,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委托人提供,主要包括:
(1)有关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有关项目的所有合同及其有效附件材料。
(3)全套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及交底记录,图纸变更文件。
(4)投标报价分析报告及投标澄清文件。
1.2、项目组应根据造价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等编制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实施细则。
1.3、项目组应收集与项目合同相关的计价文件、计价依据和市场信息。
2.工程款使用计划的编制与审核
2.1、 项目组应根据约定并与委托人协商编制工程款使用计划,并作为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依据。
2.2、项目工程款使用计划编制依据
(1)已经签订的承发包合同及投标报价。
(2)已经委托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
2.3、工程款使用计划编制应包括下列步骤和内容
(1)工程造价的总目标值,即工程总造价控制目标。
(2)工程造价的分目标值,即单位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3)工程造价的明细目标值,即分部、分项造价控制目标。
(4)工程造价的进度目标值,即形象进度、时间节点造价控制目标。
2.4、工程款使用计划与发承包合同确定的工程款和支付方式应保持一致。
2.5、项目组在工程变更较大的情况下,应及时对工程款使用计划进行调整。
3.工程进度款的审核
3.1、项目组应及时提交工程进度款申请书,内容应包括:
(1)累计完成的合格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费用。
(3)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项目费用。
(4)应付主要材料和设备费用。
(5)项目组审核,并经委托人认可的签证变更或索赔费用。甲供材料抵扣款的数额。
(6)其他费用。
3.2、项目组在收到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完成工程量和质量合格的初审工程进度款申请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工计量,并根据发承包合同相关支付条款的要求完成审核工作,出具工程进度款付款建议书。
3.3、项目组可接受委托,根据总包和分包合同要求协助审核专业分包工程进度款。
3.4、项目组编制并提交委托人的工程进度款付款申请表,其内容包括:
(1)累计完成工程进度款
①已完合格工程累计工程量进度款、累计措施费用款、累计其他费用款。
②累计变更款。
③已付主要材料和设备款。
(2)累计建议付款额(含预付款)
(3)本次应付款额
4.工程变更及签证的审核
4.1、项目组应做好工程变更引起工程价款增减审核工作,工程变更实施前项目组应就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影响程度向委托人报告,供委托人决策。
4.2、审核工作前,咨询项目组应收集并验证工程变更资料,其内容包括:
(1)发包人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
(2)设计单位提供的变更图纸及说明。
(3)承包人的变更实施方案。
(4)现场的签证资料。
(5)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意见。
4.3、项目组收到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变更和签证的实际完成量和变更价款进行审核。工程变更与签证在确定价款后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项目组可予提醒。
4.4、工程变更引发价款申请,项目组应根据发包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计量、计价;发包合同没有约定的,工程价款的确定可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发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投标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或由发包人督促承包人提供、项目组审核,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5.工程费用索赔
5.1、项目组应按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约定进行费用索赔事宜的处理。
5.2、项目组在审核索赔费用时应首先验证当事人提供的索赔资料,验证内容应包括:
(1)索赔的理由及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的程序及其时效。
(3)索赔的依据。索赔依据包括:
①招投标文件、发承包合同及其附件,施工图、技术规范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等。
②相关的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及备忘录等。
③施工记录、监理日记和工程签证单等有关文件。
④工程验收资料和相关技术鉴定报告。
⑤有关会计核算资料。
⑥建筑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和使用等方面的凭证。
⑦同期项目所在地物价指数、工资指数。
5.3、项目组收到索赔报告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索赔费用进行审核,或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5.4、项目组在处理费用索赔时,应按合同及其组成文件的解释顺序进行,并作出书面审核意见。
6. 施工阶段的造价监控要点
6.1、核对标书预算,提出重点控制子项和控制方案。
6.2、做好咨询日记,对重点控制子项和重点隐蔽项目进行抽查和摄像。
四、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方法和要求
1.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1.1、项目组接收工程竣工结算业务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对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和工程索赔款等作出最终审核,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1.2、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充分性;
(2)计价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计算是否符合规则;
(3)清单项目中人、材、机换算及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4)工程量调整是否有依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5)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调整是否有依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
(6)主要材料消耗量计算是否准确,材料价格是否与报价相符,价格调整是否有依据;
(7)甲供材料的品种、数量和结算是否正确;
(8)分包项目工程量的划分和结算是否正确;
(9)措施费用调整是否有依据,计费基数、取费标准、计算程序和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10)各种税金和规费计取是否符合税务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
(11)实际施工工期与合同工期比较,差异原因和责任及关键奖罚款;
(12)索赔和违约金支付的理由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规的规定,证据是否确凿、完整,费用计算是否正确;
1.3、审核过程中遇有不明确或持有异议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应与委托人取得联系,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到施工现场查勘和取证。
1.4、审核人员依据送审资料、取证材料、会议纪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则、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规定和《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国家的有关法规,对送审的工程预结算逐项进行审核。
1.5、项目负责人复核同意后,将初审意见和征求意见稿送交建设单位征求意见。
1.6、如施工单位对初审意见有异议,项目负责人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审核单位进行协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必要时可实事求是地对初审意见进行调整,以求达成共识。
结束语:
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它以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作为规范准则,涉及和运用其它技术经济学科的成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由此可见,施工造价控制除了对本专业的知识有深入的了解和理解外,还应对设计内容、设计过程、施工技术、项目管理、经济法律法规等,都有全面的了解。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投资日趋多元化的今天,迫切需要一大批为项目投资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的造价管理者,还应该加强对造价控制人员培训工作,使他们具备有技术、懂经济、知法律、会管理的高素质造价管理人员。随着建设工程的不断开展,造价工作水平也不断得到提高,相信会有更多、更好造价控制理论、方式、方法和措施来更好的指导我们的工作。
参考文献:
1.曲修山等主编《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出版。
2. 1、吴建迅、陈义雄主编、《工程造价管理》,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05年出版。
进度款监理审核意见范文4
关键词:审计;工程项目;内部控制
作者简介:张晓燕(1976-),女,山东省滕州人,职称审计师,研究方向:审计。
中图分类号:C91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8)06-0055-03
一、实现控制目标
根据coso内部控制框架体系,监督活动由持续监督和个别评估组成。这需要审计人员参与到工程项目的各控制环节中,转变过去对工程项目单纯实施事后决算审计的观念。
二、工程项目各控制环节的持续审计监督
(一)项目决策控制
根据工程管理程序要求,审计人员参与对项目的决策。审计人员作为工程项目评审成员,其通过现场勘查,统筹分析,对项目可行性、技术性、经济性等方面参与发表意见。同时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完整性、客观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评审,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对于重大工程项目,企业需进行集体决策,并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审计人员参与决策的全过程。
(二)概预算控制
企业建立合理的概预算控制程序,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审计人员要对工程概算(初步的预算造价)进行复核,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适用范围;概算项目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漏列、错列、多列的现象;设计概算是否完整,是否超出投资额度,如超出,则需要进行论证调整设计方案或者重新办理报批事项。
审计人员根据工程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方式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审计,审查内容包括项目的完整性、工程量的准确性、套取定额和计费比率的合理性、计算汇总的正确性等。
(三)招投标-合同控制
企业需制定完善的招投标控制程序,从而保证整个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符合企业的管理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
招投标准备阶段,审计人员参与对投标人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业绩等情况的审查,并对拟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初步审核。
对需要编制标底的项目,企业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但审计人员要审核标底计价内容的完整性、计价依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标底价格是否控制在投资限额内。
审计人员作为评标小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最后择优选择中标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的合同管理规定与施工单位订立合同,审计人员需要对合同的金额、工期、付款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进行审核。
合同履行过程中,审计人员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运用法律手段保证工程质量、工期、投资、施工安全,依据审核结果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
(四)施工过程控制
企业施工过程包括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款项支付、安全管理等内容。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进行管理控制。审计人员应选择工程项目的重点部位、重点工序、重点因素作为控制点进行重点监督。
对合同以外工程、隐蔽工程,尤其对一些拆除或者埋入地下的部分,施工完成后审计人员很难确定工程量的正确性,因此审计人员需要参与基础工程、隐蔽工程的验收,到现场实地抽查测量,做到工程管理部门、审计、施工、监理4方会审会签后才能加以封闭。对施工中工程变更鉴证,也要坚持4方会审会签制度。
对于工程物资,需要审核采购物资规格、数量是否与设计清单、施工用料表或者合同相符;物资采购渠道、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物资的接运、验收、保管维护、发放等管理控制是否有效。
对于进度款应根据合同付款条款和工程进度以及监理的情况支付,严格控制支付进度,掌握工程决算的主动权,直到工程完工,付款金额控制在70%-80%以内;余款待工程决算审计结束后支付;最后按照合同要求扣留一定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再予支付。
(五)竣工验收控制
项目完成试运行后,企业应当及时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管理部门拟定竣工验收文件,并申请项目的竣工验收。企业组织财务、审计等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后,由验收小组负责人签署验收证书。项目竣工验收应依据有关法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和竣工验收要求。要加强对竣工验收的审核,包括审查验收人员、验收范围、验收依据、验收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决算完成后,审计人员应参与对决算的审核。审计重点是现场鉴证的手续是否完备,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竣工清理是否完成,决算编制是否正确。
工程项目需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时,审计部门应按照审计管理权限,选择具备资质且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中介机构应根据审计部门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并提交审计报告涉及问题的工作底稿。审计部门应对中介机构提交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形成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部门意见后,按照审计程序下达审计意见或决定。
三、个别评估
尽管持续监督程序可以有效的评价内部控制体系,但企业有时需要组织例外评估以直接监视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内部审计在工程项目内部控制中占据特殊地位,企业应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相关专业内审人员,直接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工作。同时建立对项目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审计人员要将内部控制的运行成效作为重要内容,对工程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价,对存在的控制缺陷提出书面报告,并令其整改。
四、工程项目内部控制审计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业工程项目技术复杂,涉及土建、装饰、给排水、强弱电、园林景观等多方面工程,审计的广度和难度不断加大。对此,审计人员要提高政治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加强后续教育,扩充知识结构,工作中要更新观念,提高认识,与时俱进,主动参与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对过程积极干预、渗透和有效控制,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梁世连、惠恩才.工程项目管理学[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03).
[2] 杨兴荣.工程项目管理[M].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7,(08).
进度款监理审核意见范文5
关键词:工程变更、合同外工程、工程量、计量支付
工程变更也就是合同变更,是指对合同中的工作内容作出修改,追加或取消某一项工作。公路工程具有工期长、规模大、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几乎每一个土木工程项目都会发生工程变更。有些改变发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事先不可预见,需要四方代表(业主、监理、设计代表和承包商)依据工程现场察看情况而决定,同时对变更处理要快且准确,这样有利于工程的顺利完成。
1、 工程变更的分类
按提出工程变更的各方当事人来分类:
1.1业主提出变更
业主根据项目的总体要求或为了满足全线工程的统一性而提出的设计优化或变更。如西(安)合(肥)西部大通道高速公路由双向四车道改为双向六车道。
1.2设计方提出变更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有新的考虑或为进一步完善设计等提出变更设计。如泰井高速公路K14+755涵洞,由于设计的长度没有包括泰和服务区的加宽车道的宽度,为了完善设计,所以设计单位就提出将此涵洞左右幅各伸长4米来完善设计。
1.3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
承包商在合同段工程施工中发现现场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相同,不能按设计施工或按原设计施工不能满足要求时,提出相应的变更。
按工程变更的性质和费用影响来分类:
1.4 第一类变更(重大变更)
包括改变技术标准和设计方案的变动:如结构型式的变更、遂道位置的变更、重大防护设施及其它特殊设计的变更。
1.5 第二类变更(重要变更)
包括不属于第一类范围的较大变更:如标高、位置和尺寸变动;变动工程性质、质量和类型等。
1.6 第三类变更(一般变更)
变更原设计图纸中明显的差错、碰、漏;不降低原设计标准下的构件材料代换和现场必须立即决定的局部修改等。
2、工程变更的审批原则
1、变更设计必须遵守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审批的原则,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符合节约能源、少占耕地、提高工程质量、方便施工、利于营业、节约工程投资、加快工程进度的原则。
2、变更设计必须在合同条款的约束下进行,任何变更不能使合同失效。变更后的单价仍执行合同中已有的单价,如合同中无此单价或因变更带来的影响和变化,应按合同条款进行估价。经承包商提出单价分析数据,监理工程师审定,业主认可后,按认可的单价执行。
3、无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签发的设计变更令,承包商不得做任何工程设计和变更,否则驻地监理工程师可不予计量和支付。
3、申报审批程序:
3.1业主指令的变更
业主指令的变更,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直接下达变更令,交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商执行,并将业主指令的变更资料交给工程师、合同部存档,并分发给驻地监理和承包商以便在变更实施和变更计量支付过程中做到有据可循。
3.2设计方提出变更
直接由设计方对所提出的变更出施工图和变更申报资料,由业主审批后就可以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下变更令。
3.3承包商提出的变更
(1)承包商申请。 当承包商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一经发现实地情况与施工图纸有出入时,就应在第一次发生之后最短时间内将此现象上报经驻地办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同时抄报给业主。
(2)驻地监理审核。 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收到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四方人员现场察看核对的基础上,充分对照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的要求,做到理由充分,事实清楚。在会议纪要中必须说明变更项目的桩号、部位、范围、原设计情况、现场核查情况、变更的理由和依据、变更数量的增减情况。有必要附现场量测的草图和原始数据记录。现场各方代表除在会议纪要上签名外,还须在草图和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同时承包商有必要对变更工程变更前后进行实地拍照以便以后查证。
四方会议纪要形成之后承包商根据四方会议纪要的内容对变更正式提出变更申报,申报资料包括:变更申请单、变更金额计算书、四方会议纪要、工程量计算书和一些有关资料(如变更前后的照片、变更前后的施工图纸和现场察看时有四方代表签字的草图和原始记录)。承包商将整理好的变更申报资料报驻地工程师审批;驻地办工程师收到变更申请后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收集相关资料,审核其变更内容、技术方案及变更的工程数量、签批意见后上报监理代表处工程部。
(3)工程部的审查和核实。 工程部收到驻地监理工程师签批的工程变更申报资料后,应认真按图纸、规范等审查其提出的工程变更的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变更工程量进行核实签认后转合同部核定。
(4)合同部审核单价和费用。 合同部根据驻地监理和工程部的审核意见,对承包商提出的申报单价进行审核,核查合同中有项目单价是否套用了此单价,合同中没有的单价是否有业主认可的单价数据来签批意见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5)总监理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审核签批意见后报业主审批。
(6)业主的审批。 业主审批完返回给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7)签发“工程变更令”。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根据业主最后的审批意见来签发工程变更令,然后将变更令资料给各格单位,其中原件在存在总监办或监理代表处的合同部存档。最后监督施工单位按变更令上的要求执行。以上审批程序如图1。
虽然承包商提出的变更审批程序有点冗长,但是经过各部门的审批的工程变更技术性和经济性能达到最合理的状况,各个部门在审批时也是严格按照变更的审批原则进行,同时承包商对变更各部门审批提出的问题应给予充分合理的解释,有必要还要对变更工程进行现场量测。
4、变更的实施与计量
承包商对工程变更要作好台帐,台帐的内容包括变更项目、变更部位、变更位置、变更内容、变更金额以及上报工程变更时间。首先承包商应对自己所上报的工程变更作一个上报变更台帐及工程变更申报资料留底一份,同时对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所下发的变更令作一个变更令台帐和妥善保管好变更令资料,两份台帐一对照,承包商就一目了然地知道哪份已上报的变更下了变更令,哪份被遗漏了,对被遗漏的应及时反映到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代表工程师。对以下的变更令的变更工程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变更令的要求来指导施工,对变更的实施和变更计量做到有据可循。由于变更计量与合同计量有所不同,变更计量时除带上变更工程施工的原始记录资料外还要带上变更令资料,变更计量是合同清单外的工程量,所以对变更计量也应做好变更计量台帐,这样有利于了解每期所计的变更工程量和未计的变更工程量。
进度款监理审核意见范文6
关键词:水利工程,征地移民概念,监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与主要工作,外部协调
一、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活动中,征地移民监理单位接受业主或有关单位的委托和授权,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移民文件、法律法规及有关合同、协议、责任等合法文件而进行的监督管理活动。
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旨在实现移民活动的目标,根据委托方的要求,监理的工作范围和内容,既可以是全方位、全过程监理,也可以是阶段性的监理,还可以是具有某种特殊目的的专项监理。免费论文参考网。
二、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与主要工作
1、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补偿费的按时足额兑现、土地补偿费的有效使用;农村移民居民点建设、农村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措施落实和生产项目的实施;集镇搬迁建设;专业项目的恢复建设;移民按计划搬迁安置;附着物清除进度;征地移民实施过程中档案资料(包括音像)收集;参与征地移民实施方案的制定;配合审计和检查;临时用地复垦实施;参加征地移民各阶段验收等。
2、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服务的主要工作
(1)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实施进度控制方面
1)根据工程进度的总体要求,审核实施方案提交的总进度计划、阶段计划和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实施计划,督促实施方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2)对实施方编制的征地移民实施方案和有关问题提出审核意见。
3)根据批准的征地移民实施计划和专业项目恢复建设方案,对各类移民安置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监控。重点控制农村移民村庄和散迁户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建房进度;农村移民生产用地拨付和生产开发的实施进度;移民安置区专业项目建设实施进度;集镇迁建实施进度。及时向发包人反映征地移民计划的执行情况。
4)对勘测定界单位征地界桩埋设进度进行控制。
(2)水利工程征地移民质量控制方面
1)协助发包人审查实施方提交的征地移民实施方案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
2)按照移民安置的综合质量目标控制移民安置实施质量;检查移民安置有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和监督工作;综合检测移民安置质量及生产、生活水平,并做出总体评价。
3)对移民安置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责令整改。对移民安置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和发生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在进行必要的调查后,提交专题报告。
4)对征地界桩埋设质量数量进行控制,向发包人提交专题报告。
5)参与各阶段的专项验收和移民安置验收,并提交各相应阶段的监理报告,移民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交《征地移民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3)水利工程征地移民投资控制方面
1)监督征地移民补偿资金的拨付、使用。分项检查项目资金使用及资金分配公告情况;定点抽查移民个人补偿费的兑现。
2)协助发包人审查征地移民超出概算部分项目内容。
3)督促征地移民补偿资金按计划及时到位,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实施方按审定的规模、标准和投资进行实施。
4)参与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成果审核以及漏项、设计方案变更等审查,提出监理意见。免费论文参考网。
(4)监理信息管理制度
对水利工程征地移民专业项目和移民安置工程建设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定期编制移民监理工作报告,及时上报重大问题。免费论文参考网。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征地移民监理实施细则和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文件资料。
(5)合同的管理
协助发包人组织各项移民工程合同的签订,并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管理合同,包括合同管理、会议管理、支付款项、合同变更、违约、索赔及风险分担、合同争议协调等。
(6)集镇和专业项目的恢复建设
全面管理集镇和专业项目承建合同,就实施方选择的分包商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协助或代表发包人答复实施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宏观控制各集镇和专业项目恢复建设实施进度、质量和造价,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集镇和专业项目恢复建设各方协调工作;参与集镇和专业项目恢复建设的验收工作。
三、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的外部协调
水利工程征地移民项目系统与外部的关系,主要是发包人与外部单位的合同关系,因此,水利工程征地移民与外部关系的协调内容,主要是相互配合,界定各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共同保证工程移民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在与外部关系的协调过程中,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协调工作的内容、方法和手段在不同的阶段也各不相同。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理的介入主要是在征地移民工作的实施过程中。
1、进度问题的协调
进度问题的协调内容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地面附着物清除进度的协调,另一个方面是征地移民资金发放进度协调。对地面附着物清除进度的协调,实践证明,有两项协调工作很有效:一是与发包人共同商定以及网络计划,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作为衡量工程进度的依据;二是设立奖励机制,调动地方政府或工程办事机构工作的积极性。
2、合同争议的协调
在水利征地移民监理协调中,合同争议的协调主要体现在单项移民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单项移民工程诸如专项迁建合同纠纷、临时用地复垦合同纠纷等,首先应协调解决,协调不成时才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决定不服时,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诉请人民法院审判决定。
3、与设计单位关系的协调
在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工作中,设计单位负责工程影响人口和实物等指标的认定、区域环境容量的分析和移民规划的编制等一系列工作。与设计单位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是十分必要的。协调好与设计单位的工作关系,能够为征地移民实施提供良好的技术环境,在征地移民实施中能够对移民安置规划编制的前提、环境容量制约因素、规划所使用的政策、规范标准等依据和规划的目标等情况有一个全面客观的了解。能够在移民安置中有的放矢,减少盲目性和少走不必要的弯路。协调的方法有进行设计交底、召开工作例会和文件往来等。
4、其他关系的协调
水利工程征地移民资金收支一般都需要依靠各级银行及其业务网点进行,移民资金按进度拨付需要银行的配合。因此,有必要在征地移民实施初期对资金的拨付条件、标准和方式与银行进行协调;在外业调查开始时间和进行过程中以及界桩埋设的时间,需要与勘测定界单位进行协调。
【参考文献】1、左平,苏青,龚银辉.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理与检测评估〔M〕.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4
2、王显勇,任泽俭,赵文聚,范云.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政策与技术应用.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