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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范文1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但要在宏观领域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而且要在企业层面坚持公有资本的控股地位或支配地位,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夯实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因此,深刻认识我国经济制度的科学内涵,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践发展,是当前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着力点。
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有效途径。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
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范文2
央企改革试点的推出,标志着国企改革的提速。正常逻辑之下,地方国企改革的步伐也有望加快。事实上,今年以来,全国已有多个省市出台了国企改革的方案,改革方案涉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实施国企分类管理等多个方面。国有企业改革,企业是改革的主体,改革的动力也应该来自企业。然而,进入“深水区”的这轮国有企业改革,到目前,基本上还是政府自上而下地在推动,这实际上考验着改革的热情。
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关键时刻,有许许多多的难题需要攻克,这就更渴望改革的热情。只有改革的主体,国有企业、特别是国企负责人对改革倾注热情,为改革燃烧激情,才能保持国有企业发展的不竭活力。因此,我们需要高度警惕国企负责人改革热情的懈怠。实际上,目前不少国企“等”改革的心态,已或多或少折射了国企负责人改革热情缺乏的现实,比如混合所有制改革,就已经有垄断央企表示了拒绝:“搞得好,为什么混合?”
毫无疑问,影响国有企业负责人改革热情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比如现在热议的混合所有制,国企业负责人如果做得积极,可能被怀疑是利益输送,是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做得谨慎,可能又会担心被贴上拒绝改革的标签,所以缺乏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尤其是目前包括国有企业在内,反腐大张旗鼓,国企负责人更有可能偏保守,口头上大力支持改革,而在实际行动上,或仅仅做做“花架子”,或干脆等着政府倒逼。
为此,不少地方出台的国企改革方案,已经纳入了“容错机制”,有的地方还配套提出建立健全“澄清保护机制”,希望以此给国企负责人改革空间,激发他们的热情。但问题是,“容错机制”并没有实质内容,因为我国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健全,本来法无禁止皆可为,已天然包含了“容错”的内涵,但由于国有企业的身份特殊,在更多时候,人们依然将其置于“法无授权皆禁止”的语境之下,继续原则性的提“容错机制”,有画蛇添足之嫌,不仅不能打消改革者的疑虑,还会带来公众的担忧。
经济生活与物质世界一样,具有自我强化的机制,这种机制使人们一旦选择走上某一路径,就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不断的自我强化,这就是路径依赖。就国有企业来说,一方面,国有企业承担着过大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企业化程度一直是重大制约,还没有真正实现市场化的企业运行和管理思维,行政化的思维和方式仍大行其道;另一方面,目前国有企业和上世纪改革时国有企业的生存境遇不可同日而语,相对较安逸的“活法”,也会进一步滋生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惰性,导致改革热情和工作激情的缺乏。
不仅国有企业负责人如此,民资也总体上“有兴趣参与混合所有制和开放的合作”,但现在更多是观望。一方面,目前国有企业拿出来推行改革的领域,多是风险较大或盈利状况不佳的领域,在民资看来,这不是改革,而是国有企业融资;另一方面,民资更加担心未来持股比例和话语权的保障问题,不希望出了钱、入了股却没有丝毫话语权,甚至担心一旦发生纷争之后,遭“红头文件”劝退。这说明,影响国有企业改革热情的根本因素,还不在于有没有“容错机制”,而依然是政企关系的纠结。
尽管国资委不止一次强调,“自己不是婆婆,而是老板”,只负责监管国有资产是否得到保值增值,对企业的经营者进行考核和激励,怎么经营是企业自己的事。但实际上直到如今,国有企业负责人事实上都还是有行政级别,是可以政企两栖的,多数依然是由政府任命的,导致的直接后果,一是国有企业负责人会考虑“政治前途”,必然趋于政绩导向而非市场导向;二是厘不清政府公共权力与资本所有者权利的界限,行政手段依然无处不在,国有企业在相当程度上依然是内部管理的人治结构而非真正的公司治理。
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范文3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 国有股权 治理结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新思路,2014年超过20个省份公布了各自的国企改革方案,2015年《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下发,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然成为新一轮改革的重中之重。混合所有制对国有企业的核心影响是通过股权结构重置,提高国有企业效率,使国有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混合所有制改革本身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股权结构的变化,更重要的是要采取科学的研究理论及方法优化国由企业治理结构,形成与混合所有制相匹配的治理模式。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对国有企业治理水平的影响
(1)推进国有企业与市场接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资本的流动,促进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优势互补。我国国有企业存在规模庞大、实力雄厚、技术优势强等发展优势,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则机制灵活、创新动力强烈。国有企业引入民营资本,有利于我国各种所有制资本在融合中取长补短,放大国有资本在经济发展中的控制力、带动力与影响力,从而在实现产权多元化的同时,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
(2)解决国有企业效率问题。激励与监督是国企效率的两个方面,二者都是委托人为了促使人按照自己的意图行动而采取的措施。由于在国有企业委托关系当中,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国资委、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既是委托人又是人,容易出现国有股权所有人虚置,滋生各种寻租行为和不作为行为。混合所有制通过股权结构的安排,能够调动非国有资本参与决策、实施监督,从机制上解决国有股权效率问题,避免人问题,纠正国有企业因垄断带来的激励机制扭曲。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面临的治理难题
(1)国有资本的控股问题。混合所有制是当前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选择,其目的是把竞争性业务推向市场,让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到国企改革中,以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各自的优势。在实际实践过程中,混合所有制改革容易造成某些重要经济领域里国有资本的过度退让,或者在发展混合所有制过程中仍然是国企一家独大,缺乏多元股东决策制衡的机制,缺乏多元股东追求利益的动力,缺乏多元股东共谋发展的活力。
(2)法人治理结构问题。股权多元化是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基本特征,企业资本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主体投资共同组建而成。但从近年实践来看制企业管理存在“换汤不换药”的现象,依然存在国有股一股独大,决策不科学等问题,民营股东和个体股东在混合所有制的经营中缺乏话语权。只有做到以法人治理机构来代替行政干预,真正建立法人治理体系,在整体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体制,这将是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一大难点。
(3)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问题。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的重要使命。假如不考虑客观需求和效益可行性,为混合而混合,不仅不能提高国有企业效率,而且会降低国有经济活力,甚至损害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制。在混合所有制中,只有当国有资本增值率高于非国有资本的增值率时,对国有经济整体而言才是有效的增值。发展混合所有制带来国有资本被贱卖、流失的风险,这无疑将给国有资产的保护与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优化
(1)合理分配控制权。混合所有制目的在于利用有限的国有资源创造更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即用有限的现金流来放大国有资本的控制权。李振国等在对混合所有制背景下国有股份的最佳控制权的研究中提出,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股份到底要占多大的比例才能既保持国有股份的控制权又使得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取决于股权的分散程、拥有控制权的大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大股东之间相关性(即合作意向)。国有资本控股比例应根据股权分散程度及企业重要性来确定,确保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参与改革的动力,让改制后的企业更富活力。
(2)优化战略投资者。股权多元化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特征之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降低国有股权比例,优化股权结构,实现不同所有制交叉持股和相互融合。在实际操作中,国企引入战略投资者大多是采取引进资金的方式,在行业、市场、管理整改方面合作的案例还不多。国有企业应有选择地培育和优化机构投资者,真正形成多方协作、利益平衡的战略合作关系。要按一定规则和速度降低国有股权比例,最终使国有企业从国有独资或政府绝对控股的企业逐步转变为国有资本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3)强化董事会运行机制。企业内部治理是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关键,明晰的委托关系、独立的董事会制度和运行机制则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的基础。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要使社会资本参与到企业的决策和经营,具体可通过设计董事会来实现。要设计合理的董事会结构,适当扩大董事会规模,代表国有大股东的董事和内部董事的数量之和不应超过董事数量半数。随着混合所有制公司治理的逐步完善,可以逐渐建立以独立董事为主的董事会结构。要积极发挥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让非国有资本在监事和独立董事的人选上有更多话语权。
参考文献:
[1]李济广.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目的、形式与治理保障[J].社会科学,2015,(2).
[2]渡边真理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金字塔式结构和侵占行为[J].金融研究,20ll,(6).
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范文4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改革;身份转换;费用预提
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构建以“股权结构多元、产业优势互补、表决机制制衡”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公司治理体系,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国有企业机制的转换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但伴随着改革实践往往会产生一些短期或中期成本,因此国有企业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重视这些潜在的成本因素,只有这样才能统筹平衡改革成本和改革收益间的关系,才能保证整个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平稳有序的推进。本文结合作者多年从事国有企业改革实践工作的经验,尝试梳理并分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可能涉及的三大类潜在成本,希望能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实践工作有所借鉴。
一、国有企业职工就业身份变化成本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职工往往被认为会永久就业至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除非职工因为触犯法律等原因而被开除。随着市场经济的成熟,现代国有企业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纯粹竞争主体,企业完全可以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框架内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职工表现等决定是否辞退职工。但在实践中,当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或混合所有制改革时,由于非公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国资将变为控股或参股身份,这时原国有企业职工可能认为自己的永久就业身份发生了变化,从而要求支付用于“身份转换”的经济补偿金。笔者认为有以下两方面原因导致该项改革成本是否必须发生存在不确定因素,国有企业可以据此进行主动的判断取舍。
(一)法律依据不明确
历史上国有企业改制时曾经对职工以支付现金或者从国有净资产中预留补偿费用的方式进行补偿,但这方面政策依据较少,只有国家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859”号文中对于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国有企业放宽过这方面的限制。随着法律规章日益严密,尤其是《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上述经济补偿行为愈来愈缺乏政策依据。例如,《劳动合同法》第33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40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综上所述,可以认为国有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后,如发生正常的辞退职工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只需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
(二)补偿范围难确定
企业集团在哪一产权层级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对确定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职工范围影响很大。如对集团母公司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由于企业集团母公司的人数往往较少,这部分改革成本从规模上不会太大,但如果要考虑在全集团范围内考虑补偿,那相对于国有企业动辄数万人的职工队伍而言这部分成本过于庞大,而且从监管角度而言,大笔的国有净资产预提将会使国有资产减值,这对国资监管来说是一个巨大挑战。
二、原福利费用取消或超标费用降标
(一)福利费用取消
改制前国有企业职工可能会享受一些福利待遇,在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后,如果新非国有股东从精简运营成本的角度考虑不再接受这部分成本,而原国有企业职工仍要求保留这些福利待遇,那么就有可能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时由原国有企业单独承担这些福利费用,承担的方式可以是在测算之后一次性支付现金或者从国有净资产中预提一部分费用用于日后支付。
(二)超标费用降标
部分国有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待遇、医疗报销标准、企业年金标准等福利待遇可能会超过属地社保规定标准,而这些超标费用一直由原国有企业承担。如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后新进入的非国有股东不再接受这部分成本,那么这部分成本也将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时的成本,需要一次性支付现金或者从国有净资产中预提。
三、“三类人员”费用精算预提成本
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常常背负着较重的员工福利包袱,最主要的是离退休、内退和遗属“三类人员”费用,混合所有制改革(或者改制上市)会使得以往未确认的隐性员工福利负债和费用显性化。这是因为,一方面福利负债精算评估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一部分需要满足人员安置与财务披露工作要求;另一方面企业管理者与政府监管部门需要了解包括员工福利负债在内的企业资产负债状况。从过往经验看,国企改制上市确认的“三类人员”负债规模少则数亿,多则数百亿,因此国有企业在改革阶段必须对上述成本进行妥善处理。根据央企改制先例,通常就纳入新公司(混合所有制公司或股份公司)范围的三类人员未来补充福利支付进行精算计提确认预计负债,并相应冲减国有净资产。在《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中,明确规定了三类可以计提费用的情形。
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企业而言,任何一项改革必须要付出成本。国有企业进行体制改革过程中,势必伴随着各种短、中期成本的产生,尽管很多成本的支付在财务处理上纳入了企业的当期费用,但我们更应该从战略上将改革成本的支付看做是一项“资本性支出”,都是以未来国有企业的体制优势和市场活力作为中长期回报的。当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国有企业也可以采取通过申请一部分国家政策性专项资金支持的方法来减轻企业这部分的改革负担。
参考文献:
[1]《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
[2]《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
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范文5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辽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交通规划设计院等地区的多家科研院所入围第三批混改试点企业。
事实上,《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就曾点名“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表示将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试点,并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
除去地方科研院所,媒体记者获悉,沈阳机床厂也是入围第三批地方混改试点的企业之一。
其实早在2017年12月5日,沈阳机床(000410)的公告中已经透露了该厂即将推动混改的信息,根据沈阳机床当天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沈机集团”)已于12月1日收到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工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央行、银监会及证监会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通知。
上述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沈阳机床厂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国资财管〔2017〕1222号)表示,《沈阳机床厂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重大事项】
温氏股份:子公司发起设立农业基金 预计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
温氏股份(300498)公告,全资子公司温氏投资拟2.7亿元与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农业基金。基金预计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其中第一期4亿元,第二期6亿元。基金主要投资广东省内的企业,不超过50%的资金比例投资在与温氏股份有上下游产业链合作关系的外省企业。
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范文6
详细的混改方案并未公布,坊间关于此次混改入股也多有传言。“无论是什么样的方案,如果治理结构不改变,混改能达到什么样的效果,这个还是需要谨慎。”清华大学教授高旭东向《通信产业报》(网)记者直言。
此观点得到多位业内专家的认同,电信专家陈志刚表示,从公司治理结构上,无论股权性质如何多变,引入的是新的国有资本还是民营资本,国有资本控股的基本格局、国有产权人模式以及运营商高管考核任命选拔机制,都可能不会因为混改有多少本质改变。
对于混改能否在激励和约束机制上有所突破,多数业界人士持悲观态度。但联通混改还是点燃股市,承载联通员工变革的希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失衡竞争格局下,联通的困境。“如果改革是有不确定性,但如果不改只能是等死”论坛上某联通员工的话颇具代表性。联通混改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无论是对来自政策层面加快7个行业混改进程的执行落地,还是联通内部的变革意愿。
变革:最坏的时候还没过去
“国企任何的变革,几乎都源于残酷现实的逼迫,不得已而为之。”某业内人士表示。在制式纠结等待中蹉跎了q月的联通在4G时代渐渐落后,移动用户份额被电信超越,宽带用户被移动超越,2016年盈利能力更是排在三家最末,净利润下降九成之多。
尽管“联通最坏的时候已经过去”的结论给资本市场给员工传达着联通不放弃发展的决心,但残酷的现实下,做到起死回生绝非一蹴而就。
告别了人口红利时代的电信运营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竞争形势,全球运营商都如此,在MWC 2017上,软银总裁孙正义在演讲中提到,全球运营商ARPU值下降了47%,预测分析未来几年还将继续下降。
国内运营商,高毛利的语音和短信业务,被不断蚕食掉,流量“剪刀差”增大,新的收入增长点尚在探寻中。即便是财报数字亮丽的移动电信也暴露此问题:行业新的增长点乏力,利润增加更多地来源于降低成本。
体现在2016年财报中,除了中国联通利润大幅度下滑外,其他两家的收入增幅均低于利润增幅,说明利润更多地来源于节流,而非开源。中国移动2016年营收7084亿元,同比增长6.0%;净利润1087亿元,剔除铁塔一次性收益因素,2016年净利润同比增幅达10.5%。中国电信营收3523亿元,同比增长6.4%,净利润剔除出售铁塔资产一次性收益,净利润增长11.7%。
分析中国联通,尽管利润下降幅度达到九成。但看EBITDA,中联通和中电信相差不大。中国电信2016年EBITDA为951.39亿元,中国联通EBITDA为794.98亿元,净利润 6.5亿元。说明中联通的净利润,被各种财务成本给“吃掉”。
与此同时,沦为管道的三运营商存量市场的竞争白热化。在规模效应显著的通信业,已经落后一步的联通并没有多大优势。市场失衡加剧,在营收利润以及移动市场份额方面,中移动远远甩开竞争对手。同时中移动的市场主导优势向固网宽带和集团客户市场延伸。
此时,变革成为联通改变现状的希望。“穷则变,变则通”,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舒华英接受《通信产业报》(网)采访时指出,“中国联通目前所受到生存与发展危机,并不单单是来自行业内其他运营商,更为重要的是受到日新月异的技术发展而带来的危机。”
进程加速 创新业务利好
体量最小,并以变革者身份进入电信市场的联通再一次站到了电信业改革的风口浪尖。去年9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专题会,中国联通被列入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一批试点。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此前,联通高层表示,混改方案已经提交,正在等待相关部门审批。3月31日上午,国家发改委的委内改革专题会议上,提出尽快批复实施试点方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强调,要把握进度,倒排时间表,争取做到五六月份改革方案全部报出,下半年出台实施。
内外结合的改革动力,意味着联通混改已经近了,近了。
就在3月份,中国联通首家产业互联网子公司在广州正式成立。外部普遍认为是联通市场化机制建立的初次破冰。
此次混改以A股平台进行,业界也普遍认为如果围绕联通下属业务公司开展创新业务是很好的突破口。此前中国联通董事长王晓初在业绩会上也表示,由于联通规模不是行业中做得最大,面对其他创新业务发展,灵活性较高,比其他运营商更有条件做得好。
混改能为联通带来什么,业内人士表示,联通混改在历史上是一件标志性的事件,作为国有垄断企业放开资本,融进民营资本的新鲜血液,不能不说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尤其是在创新业务方面,民资的进入或将给联通带来利好。独立观察家王峰预测,混改后,联通的数字化服务收入将会迅速增长。他表示,如果BAT等互联网公司入股联通,BAT能为联通带来的,更多会是通向数字化服务领域的关键核心能力。
积重难返
与此同时,在移动市场处于饱和竞争中,留给联通的空间并不太多。然而野村综研(上海)咨询有限公司通信和ICT事业咨询部总监陶旭骏向《通信产业报》(网)表示,联通混改的促进作用一定会有,但同时,联通股市的上扬并不等于混改就会像人们所期盼的那样令联通改天换地。
陶旭骏认为,联通混改的影响也许并非人们所期望的那么深远。运营商有自身的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如用户、渠道、数据,而BAT企业的优势在于他的创新与生态圈,双方企业文化、历史沉淀、管理机制都相差很远,融合起来是非常困难的。更何况BAT企业在混改中只会持有小部分股份。
舒华英指出,混改是否能从根本上解决运营机制问题有待进一步观望。按照《电信条例》规定,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那么混改后,混改深度如何,以及民资能够掌握多少话语权,是否对企业决策占到主导地位值得期待。如果能让互联网巨头的战略投资真正参与到联通的运营决策中,才是最大的利好,仅仅是入股是没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