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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安置方案范文1
摘 要 本文以包钢集团公司辅业改制企业―包钢西北创业公司为例,介绍了辅业改制后企业调账依据、变更实收资本的步骤方面的会计调账处理方案。
关键词 辅业改制 账务处理 资产 调账
包钢集团(以下简称包钢)在2008年依据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政府的《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内政办字[2003]195号)、以及内蒙古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工作的通知》(内国资分配[2007]136号)等文件精神,将19家分、子公司改制,成立了内蒙古包钢西北创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西创)。
一、改制企业调账的依据及目标
包钢西创依据财政部《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02]313号)、《财政部关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513号)等文件对原包钢下属的3个分公司以及16家子公司进行调账处理。调账目的是将各包钢西创控制的下属分、子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经评估后的净资产量化给全体职工,以作为职工置换身份补偿支出,其中一部分转为职工对包钢西创的投资,一部分作为职工的负债;二级单位的实收资本数额一般不变,将原包钢持股变更为包钢西创持股,并按规定变更登记。
二、改制调账及最终变更实收资本的步骤
1.资产评估结果的处理
各二级单位根据确认生效的审计、评估报告,按审计、评估增减值对相关资产负债作账务调整。根据清产核资审计结论调账后,将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明细情况与产权交接日的明细进行比较,对未发生报废或耗用等变化的具体资产、负债的评估增减值进行调帐,相关帐务处理:
借或贷:资产项目
贷或借:资本公积
2.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接日的损益处理
各二级单位在评估基准日至注册登记日的损益全部归新公司所有,无需作账务调整。
3.职工补偿金的处理
按照国资委批复文件以国有净资产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总额,汇总计算出各二级单位将净资产转为职工的负债金额,即应付补偿金的数额;汇总分类计算出各二级单位对职工的负债分成“待入股资金”及“待支付资金”两部分的具体数额。
4.调帐后改制净资产的处理
各二级单位实收资本或上级拨入项目与注册资本不一致要调整一致,调帐后的资产、负债项目进行汇总总加计得出调帐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调帐后的资产总额与负债总额的差额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用于支付职工身份转换金的净资产总额,账务处理如下:
①如果改制净资产数额大于应支付的职工身份转换金总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各子公司或拨付所属资金-各分公司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身份转换金
资本公积
②如果改制净资产数额小于应支付的职工身份转换金总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各子公司或拨付所属资金-各分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各子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或拨付所属资金-各分公司-拨付差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身份转换金
③按上面计算结果,将应付职工薪酬-职工身份转换金分为应付职工薪酬-待入股资金和应付职工薪酬-待支付资金,包钢西创总部相关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身份转换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待入股资金
应付职工薪酬-待支付资金
5.调帐后包钢西创总部与各二级单位之间的科目对应关系
总部长期股权投资-各子公司与原相关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注: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在数额上存在一一对应关系;总部拨付所属资金-各分公司与原相关分公司的上级拨入资金在数额上存在一一对应关系。
6.总部代为偿还职工债务时账务处理
①总部代为偿还职工债务时先将待支付资金拨付各二级单位,相关帐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待支付资金
贷:其他应付款-集中资金
②各二级单位收到拨款后相关帐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集中资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待支付资金
③各二级单位支付职工身份转换金时相关帐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待支付资金
贷:银行存款
7.职工股东入股的账务处理
①如果整体职工股东债权转股权,相关帐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待入股资金
贷:实收资本-内蒙产权交易中心[1]
②如果整体职工股东债权转股权操作困难,采取职工股东现款出资方式,相关帐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待入股资金(注:先支付给内蒙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贷:银行存款
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收到职工身份转换金后代职工股东投入现款时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内蒙产权交易中心
三、结语
企业改制是实现国有资本和职工身份的双重置换,其涉及的相关的会计及税务处理很多方面,各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和改制后股份配置方式作出适合自己的方案,以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企业改制安置方案范文2
关键词:民营企业;职工权益;保障;制度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如损害职工权益、 假冒伪劣、 偷税漏税等,尤其是民营企业中职工权益的保障问题, 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彰显
2009年全国工商联的 《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 显示, 我国民营企业2000年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超过60%;吸纳就业人口超过1亿; 民营工业企业完成规模以上的工业增加值以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的一半以上。在过去的五年中,内资民营投资总量以每年近三成的速度增长。预计今后五年,中国民营经济发展速度将继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部民营经济占全国GDP的比重将上升至3/4。蓝皮书称, “十二五” 期间, 私营企业数量仍将大幅增长, 占全国企业总数的比例可能达到八成以上。
二、民营企业损害职工权益的种种表现
(一)任意延长工作时间,并经常强制职工加班
据对四川省民营企业的抽样调查显示:大多数民营企业实行每月两天休息制,职工每周劳动时间平均在50小时以上,有40%的企业平均每个职工每月加班时间为30~50小时,最高多达180小时,而且加班是强制性的,职工不能自愿选择,企业也没有按《劳动法》的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二)故意拖欠和巧立名目克扣职工工资
民营企业为了避免职工中途离职和减轻企业平时流动资金压力,大多数实行工资留存制,即企业平时只发职工基本生活费, 到年底才结算工资,有些企业到年终因资金紧张而不能按期支付,有些企业有钱也故意拖欠职工工资。
(三)不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职工福利差
据对四川省民营企业的抽样调查, 民营企业中有65. 5%的企业没有参加医疗保险, 52. 4%的企业没有参加养老保险, 55. 8%的企业没有参加劳动保险。
三、民营企业职工权益缺失的根源
(一)制度缺失是民企职工权益受侵犯的根本原因
民企职工权益受侵犯的总根源在于各种制度长期缺失,包括劳动合同制度 工资制度,保障制度等。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经济制度的安排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的劳资制度 已经不适应新的劳资关系。
(二)劳动力供求市场不成熟的结构性伤害
资本短缺、劳动力过剩、劳动和资本不平衡和不对称是所有国家工业化过程中,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和人口大国,在工业化过程中遇到的“资本短缺、劳动力过剩”比其他国家要突出得多。虽然近年来我们吸引外资的速度一直在增长,外资大量涌人我国。
(三)劳资关系主体不成熟
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劳动者都缺乏市场规则意识。企业主作为市场经济 的参与者,严重缺乏市场竞争规则的意识 ,这既有历史遗留下来的消极落后思想的影响,也与他们的文化程度低 、受教育状况差有直接关系。
四、完善民营企业职工权益的保障
(一)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工会或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 工资水平及其年度增长幅度、工资支付、奖金和津贴的分配和其他与履行合同有关权利和义务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政府进一步采取优惠措施,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
我国在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后,企业按规定应为职工缴纳总计约为职工工资总额30%左右(其中养老 20%,医疗6%,失业2%,工伤约1%,生育约 0.7%)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但许多民营中小企业不愿或无力承担。企业的经营状况与企业的社会保障息息相关。
(三)加强教育,强化劳资双方的社会保障意识
必须加强对民营企业主和企业职工双方的社会保障权益教育。一方面,要使企业主认识到作为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为雇员提供社会保障是他们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有助于增强企业本身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要让企业职工认识到参加社会保障是他们的权利,也是自身范风险的必要手段,进而了解社会保障技术操作上的有关知识,提高他们参保的主动性和迫切性,从而依法推动企业主缴纳社保费用。
参考文献:
[1]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2002年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报告[N].中华工商时报.
[2]汪行福.分配正义与社会保障[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企业改制安置方案范文3
[关键词]经济增加值(EVA) 业绩评测 应用现状 改进措施
一、经济增加值(EVA)的概念与理论简介
经济增加值(EVA)也叫经济利润,是公司经过调整的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其现有资产经济价值的资本成本后的余额。相比于传统的会计利润,经济增加值弥补了会计报表没有全面考虑资本成本的缺陷,更准确的衡量该企业所占用、消耗的资源是多少,创造的价值是多少,保证了最终考核结果的公正性,真实性。简单的来说,就是企业所使用的任何资本都是有代价的,在运用资本的同时必须为资本付费。真正的利润,是扣除资本成本之后的剩余,反映了一个公司在经济意义上而非会计意义上是否盈利,它是通过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调整和分析得来,映照出公司运营的真实状况以及股东价值的创造和毁损程度。
经济增加值(EVA)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在西方国家获得了广泛的认可。美国的管理之父彼得·德鲁克在《哈佛商业评论》中撰文指出:“作为一种度量全要素生产效率的关键指标,EVA反映了管理价值的所有方面。”《财富》杂志称EVA为当今最炙手可热的财务理念。而这些评价,正是来自于经济增加值(EVA)本身所具有的优越性特点:(1)EVA 作为衡量业绩最准确的尺度,对无论处于何种时间段的公司业绩,都可以作出最准确恰当的评价,而且最直接地联系着股东财富的创造。在计算EVA过程中,我们首先对传统收入概念进行一系列调整,从而消除会计运作产生的异常状况,并使其尽量与经济真实状况相吻合,克服了传统指标以会计报表为基础信息失真的缺陷。(2)将业绩评价与企业决策相联系。由于经济增加值是一个绝对值,所以,EVA的使用能有效解决决策次优化问题。因为,增加EVA的决策也必然将增加股东财富,这样可以避免内部决策与执行的冲突,使各部门目标与整个企业目标一致。同时由于EVA指标的设计着眼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应用该指标能够鼓励经营者进行能给企业带来长期利益的投资决策,如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人力资源的开发等。这样就能杜绝企业短期行为的发生,促使企业经营者不仅要注意所创造的实际收益的大小,而且还要考虑所运用资产的规模以及使用该资产的成本大小,用以指导企业的每一项决策,包括经营预算、资本预算、企业目标确立的分析、收购兼并或出售的决策等。(3)经济增加值(EVA)同样是一种有效的激励体制,第一次真正把经营管理者的利益与股东利益一致起来,可以使管理者像股东那样思维与行动。以EVA德增加作为激励报酬的基础,股东、管理者与员工的利益趋向一致,用EVA的增长数额来衡量自身的贡献,并按此数额的固定比例作为激励的奖金,事实上,管理者与员工获得的激励奖金越多,为企业创造的财富也就越多。
二、经济增加值(EVA)在企业业绩评测中的应用
1.评价指标。通过经济增加值(EVA)建立起一个连续并单一恒定的评价指标。这样的评价指标相对硬性,改进了用权益报酬率、总资产报酬率、销售净利率、每股收益等多指标评价方式造成的混乱局面。对股东来说, EVA总是越多越好,从这个意义上, EVA是唯一能够给出正确答案的业绩度量指标。同时经济增加值理论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使得企业的发展眼光看的更远,连续性的评价指标更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运营状况。
2.管理体系。经济增加值(EVA)架构下的管理机制,有效避免了由于不计资本成本而产生的会计利润泡沫。管理者忽视了资本成本,往往以扩大股权融资规模,扩大股本投资的方式追求利润目标,但单位的资金效益普遍低下,表面盈利,公司资本总量却实质性缩水。而EVA的管理体系,可以指导企业的每一项决策,而且明确了成本使用代价的概念,对利润的认识客观真实,使的管理者明白增加价值只有三条基本途径:一是可以通过更有效地经营现有的业务和资本,必须要考虑库存、应收账款、和所使用资产的成本;二是投资那些回报超过资本成本的项目;三是可以通过出售对别人更有价值的资产或通过提高资本运用效率,比如加快流动资金的运转,加速资本回流,从而解放资本沉淀。
3.激励制度。建立基于经济增加值(EVA)的激励制度,可以将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统一起来,改善管理层与员工收入差距大,收入未与业绩表现挂钩,计算奖金时运用传统的业绩衡量指标,不能调动人们创造股东价值的积极性等不合理情况。让EVA和相关激励计划融入到企业战略思维和管理流程中来,是发挥EVA激励计划有效性的关键。在员工报酬全套方案中,奖金计划及股票期权计划都必须达到风险、费用及激励间的均衡。而EVA则应成为联系、沟通管理各方面要素的杠杆,它是企业各营运活动, 包括内部管理报告,决策规划,与投资者、董事沟通的核心。只有这样,管理者才有可能通过应用EVA获得回报,激励计划才能以简单有效的方式改变员工行为。
三、经济增加值(EVA)在国内发展的障碍及改进办法
1.操作比较复杂。公司提出一般化的调整项目多达200多项,需要调整的会计项目太多,增加了计算EVA的复杂性,同时也限制了经济增加值理论的推广。另外在财务报表上做如此大量的调整,其科学性也遭到质疑,最终调整后的报表是否具有合性也值得怀疑。
改进办法:一般来说,计算EVA的目的是为了比较不同企业或本企业不同部门的经营业绩,而非单纯追求理论上的利润,因此,分析人员可自由选择调整事项。这样,一方面,可以利用经济增加值的灵活性对不同行业选择不同的调整事项;另一方面,也使计算结果会受到调整事项取舍的影响而具有一定的主观性。
2.应用有一定局限。指标属于短期财务指标,虽然采用该指标能有效地防止管理者的短期行为,但管理者在企业的任期是一定的,而不是终身的,所以管理者为了自身的利益,他们可能只关心任期内各年的EVA而不考虑长远的利益。但是股东价值最大化有赖于各期企业创造的经济增加值。如果企业只考虑该指标作为考核业绩评价指标,那么管理者出于本能的利益需要,就会努力扩大企业产品的市场规模降低产品单位成本,对进行必要的研发项目投资缺乏积极性,可是这些研发费用是保持企业长远战略利益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管理者不会无私考虑自己任期外企业的发展前途。
改进办法:我国国有企业采用经济增加值的考核指标应是逐步深入,分阶段开展的。企业应先学习和把握经济增加值理念,并将其贯彻到具体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才能在企业确立经济增加值的价值管理体系。根据国外跨国企业应用经济增加值指标的情况得出,这些企业能够有效应用经济增加值指标,都经历了一个很长的过程。为了应对国际市场的激励竞争,我国的国有企业应深入研究经济增加值理念,在实践中真正发挥其价值
3.忽略非财务方面的指标。在采用EVA进行业绩评价时,系统对非财务信息重视不够,不能提供像产品、员工、客户以及创新等方面的非财务信息。而这些非财务指标对企业创造价值却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力,如像员工的忠诚度和业务技能,产品的质量,客户的真诚合作性无形当中影响着。
改进办法:EVA不是万能的,要注意与传统价值评价体系的结合。EVA是一个高度概括的指标,单纯依靠EVA可能并不能发现企业中影响利润提高的因素,因此需要将之进行分解,找出其中的制约因素,从而对症下药实现价值增加的目的。传统的业绩评价指标并不是一无是处,在运用EVA体系的同时,也有必要使用传统的业绩评价指标和管理体系全面衡量企业的表现,将二者合理结合,相辅相成。
4.与我国市场实情脱轨。由于国内资本市场成熟度不够,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度也有待提高,因此EVA在我国的发展有两个潜在的障碍,或者说是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第一是政府能否给予企业足够的灵活性,允许企业在内部制定相对灵活的薪酬战略。如果没有这种灵活性,随着外国竞争者的进入,国企很难留住人才。第二个影响能否成功实施EVA体系的因素是,能否得到可信的关于企业收入、费用、资产的财务数字、财务报告等基础财务信息。
改进办法:目前对我国企业管理人员及官员的要求,其实是技术性的,使人们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企业经济结果的影响,这对EVA或其他任何管理体系的实施来讲,都是至关重要的。同时,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经济市场法制制度,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成熟度,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和真实性,做到EVA的真正落实。
四、总结
经济增加值作为一种新的财务标准,是传统财务管理的创新和发展。引入EVA价值管理体系,可使经营者的利益与股东利益趋为一致,在用于企业目标设定、业绩评估、项目投资、激励机制各个方面,能为企业和公司内部的业务部门提供同样的业绩考核标准,以期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然而,由于其本身固有的缺陷,它的应用还受到了一些限制,如何能完善EVA经济指标,还需要更进一步的探讨。
参考文献:
[1](美)纳雷希·K·马尔霍特拉著(涂平等译).市场营销研究:应用导向[M].第3版,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2
企业改制安置方案范文4
一、工会参与政府论证会审制度
只要企业进行改制,工会都要参与会审论证,并对企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清产核资方案、经营者选择和资产评估报告等签署审议意见,这是本溪市政府作出的明确规定。市总工会不签署同意意见,企业改制主管部门就不列入企业改制审批程序。本溪市一些企业在转让国有产权中,因不能落实社会保险等问题,在市国资委、市经委组织的改制办公会审阶段,市总工会都提出了纠正意见,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如市第二纺织厂转让国有产权不能落实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本溪水泥集团、本溪冶炼厂偿付劳动债权,规避职代会审议通过的问题,在政府组织的改制会审阶段,都被市总工会签署不同意改制审议意见。半年后,市第二纺织厂改变了改制方案,由产权转让变为企业破产,并优先偿付了职工各项债务;本溪水泥集团、本溪冶炼厂职工安置方案也是经过反复修改,按规定召开职代会,才通过了安置方案,实施了企业改制。
二、实行改制企
业职代会观察员制度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规定,为改制企业依法召开职代会提供了有利条件。在企业改制中,对于一些企业出于种种目的,有意作假职代会、规避职代会、操纵职代会、利用职代会等问题,市总工会邀请市国资委、市经委及改制企业的上级主管工会、纪委、资产经营公司相关部门的同志组成职代会观察组,参加改制企业召开的职代会。一是实行会前报告制度。凡是企业改制召开职代会,必须向上级主管工会报告,上级工会负责对改制企业职代会的召开依法进行指导和服务。二是实行报请观察制度。凡是改制企业召开职代会必须报请上级工会参加,同时由上级主管工会邀请市职代会观察组到改制企业对职代会的召开进行监督,对职代会的内容、程序等合法性进行确认,出具确认报告书,并上报市总工会,由市总工会备案。
三、实行改制企业职代会核准制度
职代会闭会后,市总工会根据上级主管工会出具的改制企业职代会的确认报告书,依照《职代会条例》对标的企业出具的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职代会决议、职工代表签到簿、监票单和票样五个要件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规定的由市总工会行文,向市经委、市国资委、市法院出具企业召开职代会的核准意见函。上述部门接到市总工会的核准意见函后,进行备案,然后才准予进入改制预审门槛。本溪市振兴百货公司职工代表先后12次参加政府、工会组织的企业改制职工代表听证会,反复论证职工安置方案达半年之久,最后才获得市总工会的“核准意见函”。
四、实行职代会一票否决制度
市总工会参与制定的《本溪市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职代会具有审议通过职工安置方案的最高权力。企业改制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凡是职代会否决的方案,市总工会一律不同意企业进行改制,市政府也不列入改制预审程序。近几年来,本溪市已改制企业179家,全部召开了职代会。
五、建立职代会授权保全企业资产工作制度
为确保安置职工,保障职工的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市总工会组织破产企业工会召开职代会,形成决议,责成企业工会代表企业全体职工,以企业拖欠职工债务的名义,通过劳动仲裁或民事仲裁的方式,依法对破产企业的资产保全在工会项下。目前,保全在工会项下的破产企业有27户,保全的资产总额近7亿元。
六、建立职代会授权委托监管工作制度企业资产被保全在企业工会项下,带来了一系列的新问题。首先,由于工会的权力、手段、能力受到种种限制,管理处置保全的资产很困难。其次,法院组成的破产组负责监管,因破产企业资产尚未完成变现,破产清算组清算工作无法到位,管理处置资产也面临困难。第三,企业主管部门管理处置破产企业保全在工会项下的资产也遇到权属问题,不便越权管理处置。第四,破产企业保全的资产期限陆续到期,急需接续保全,要求工会重新启动保全程序,但破产企业“树倒人散”,组织职工代表参与有困难。为确保保全在工会项下的企业资产不流失、不缩水,市总工会加大了同市法院、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局的协调力度,并建立了破产企业职代会授权委托监管工作制度。其做法:通过市总工会组织破产企业召开职代会,由企业职代会授权,委托市国资委管理、处置保全在工会项下的破产企业资产,待企业资产变现后,变现资产再全额返还工会项下,用于安置职工。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资产的管理处置实行监督。同时,市总工会协调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市国资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减免资产的保全、管理、诉讼、执行等相关费用,涉及总额近800万元,实现了被保全的企业资产最大限度地保值。
企业改制安置方案范文5
由于历届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2005年区委、区政府研究出台了符合区情实际的延区发(2005)15号、27号两个文件,对区属国有企业改制中涉及的资产处置、职工安置、负债落实、土地出让金返还等事项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尤其是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在对外公开上市出让前给内部职工优先购买权(内部竞价购买)的规定,在赋予广大企业干部职工尊严和权力的同时,极大地调动了他们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因而,区属国有企业改制进展顺利。全区62户国有企业,截至2011年底,有50户实施了改制(47户完成,3户正在进行后续完善),2005年—2011年完成42户。其中粮食系统23户国有企业,采取“财政筹集资金,统一标准安置职工,资产统一上市处置”形式改制,职工除区上安置政策外,另享受人均0.5万元省市专项粮改补贴;延百集团、国贸大厦、解放大厦、药材公司等14户企业选择了资产内部职工优先竟买方式改制;地毯厂,物资总公司等3户企业选择了资产公开上市出让方式改制;城建系统建材厂厂区土地由政府收储统一开发,职工安置及负债清偿资金由土地开发回笼资金解决;新华陶瓷厂厂区土地被市上桥儿沟鲁艺旧址文物保护项目征用,职工安置资金市上拨付2000万元,区上自筹1000万元。
方案批复正在实施的3户企业中,公司正在进行债务承接审核;工业品公司竞买方案测评(第三次)已通过,正在组建新公司;制革厂正在进行职工安置。涉及企业职工、融资户及一般债权人近700人的印刷实业公司关闭清算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已妥善完结。
2013年计划改制企业6户。其中水泥制品厂、汽车运输公司资产评估初步结论已获得改制领导小组初审确认,企业正在酝酿讨论改制方案并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奶牛场已拟订改制搬迁方案,正在进行内部清产核资和新厂选址;水泥厂工作班子调整后,正在进行清产核资;经贸公司、食品公司财务审计及主要资产评估已完成,现在产权界定阶段。
尚未启动改制的企业共6户:通用机械厂、副食公司、百货公司、一建公司、开发公司、农机公司。
二、目前企业改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由于区属企业改制历时较长,前后改制的企业职工利益差距较大,相互攀比,成为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迟改的认为补偿标准低,早改的觉得比迟改的少交几年养老基金;2、部分企业领导对改制工作不积极,等待观望,甚至讨价还价,工作处于停顿或迟缓状态;3、部分已改制和正在改制的企业内部,由于股权设置、利益分配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4、市国土部门对我区企业改制中优先内部职工购买政策提出质疑,要求所有土地出让项目一律公开拍卖。
三、下一步工作的计划和建议
在经济体制的转型期内,任何一项重大的变革举措都会引发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都会或多或少引发矛盾,都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风险和阻力,国有企业改革亦不例外。当前,区属国有企业改制已进入最后的攻坚阶段,不进则退,我们必须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坚决完成。
1、坚持“按政策法规办事;公平、公正;国有资产不流失;维护稳定确保职工不上访和大局稳定”四项工作原则。
2、坚持既定的改制政策。区属62户国有企业,已完成改制50户,而且资产状况较好的企业,多数已完成改制;因此,建议在限期内,坚持既定的改制政策不变,继续给予资产优先内部职工竞买政策。
企业改制安置方案范文6
一、降低国企改制的机遇成本
企业改制的机遇成本,就是企业在改制的最佳时期,为达到改制的目的,所付出的最合理的费用支出。机遇成本受两方面的行为因素制约。一是企业行为,即企业是否能够正确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同行业现状及走势,根据企业实际,果断地提出企业的改制规划和方案,并在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上,经企业全体职工讨论后及时提交政府决策,这是企业改制的关键。二是政府行为,即政府是否能敏锐地把握当前形势和政策导向,积极有效地组织并引导企业改制行为,减少政府各部门改制研究报批的中间环节和层次,使企业快捷地达到改制的目的,这是降低企业改制成本的重要环节。但是,从目前企业的改制实践看,加大改制企业成本支出的这两方面因素并未引起企业和政府双方的足够重视,主要体现在:一是企业的“等、靠”想法普遍存在,对企业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实施速度慢,行动不果断,被动应付,企业一旦遇到风吹草动就无法应对,等着政府来组织推动,失去了改制的最佳机遇,使得企业在改制时不得不付出昂贵的代价。二是受政府体制不顺的影响,企业失去了改制的最佳机遇。从本质上讲,企业改制是出资人的行为,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企业改制则是政府行为。在目前政府的政企职责、政资职责还未完全分开的情况下,政府的各个部门都不愿主动放弃自己的利益目标,而对改制企业多头过问,甚至存在着审批程序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在政府层往往不能在短时间内形成一致意见,从而使企业从提交改制方案到政府最后批复改制一般少则二、三个月时间,多则半年、一年时间,企业在漫长的等待中,错过了改制的大好时机,造成企业改制机遇成本增加。
因此,降低改制企业的机遇成本,要靠企业和政府双方的共同努力。企业要抓住改制的机遇,不等不靠,主动出击;政府要理顺管理体制,确定国企改制的责任部门,大力支持国企改制,并按国有资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一般性竞争性企业放宽改制政策,减少研究报批的中间环节和层次,从而提高企业改制效率和效益,尽可能减少改制的费用支出。
二、降低国企改制操作过程中的成本
国企改制成本,一般指的是改制操作成本,这是影响企业改制成本支出的重中之重。在计算国企改制成本费用时,现在企业通行的做法是:改制前经评估确认的国有存量净资产(资不抵债企业含土地使用权)一企业亏损挂帐一企业呆坏帐损失一国资部门核批的报废资产-(富余职工安置费+买断工龄人员经济补偿费+企业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和医疗费+退养人员、因工伤残人员、病休人员补助费+职工遗属补助费)。
实践中,利用上述公式计算企业的改制费用时,也出现了诸多不合理因素。一是企业评估资产不全问题。目前对改制企业的资产评估,只是对现有存量资产的估价,未包含企业的商标、商誉及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二是企业亏损挂帐和呆坏帐的处理不甚合理;三是国家给予职工的各种优惠政策的兑现问题。
对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确认问题已愈来愈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无形资产作为一种企业财富,它不仅能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而且反映了企业的员工素质、技术水平、管理经验、销售网络。但是在企业改制时,大多数企业的无形资产都未计算在企业资产价值之内。由于无形资产让渡于改制企业,致使国家所有者权益困企业无形资产价值的缺损而人为地减少,国家付出了改制的代价。跨入新世纪的人类已步入一个以信誉、信息、智力资源占有、配置为最重要因素的信息、知识经济时代。信誉资源、知识资源已逐渐成为企业各生产要素中最具弹性、最具经济增长潜力、最重要的资源。因此,在确定改制企业的资产价值时,对企业的无形资产也应重点考虑,这不失为降低国家改制支出,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的良策。
对改制企业的亏损挂帐和呆帐的处理问题,是当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突出问题,处理不好,不仅会增加改制成本,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且还可能滋生腐败,引起职工的不满。如:按现行政策规定,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以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和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坏帐处理,冲减坏帐准备金或管理费进行核销,以后如果收回这些确认为是坏帐而进行核销了的应收款,则增加坏帐准备金处理。按照这一政策,在改制操作实践中出现了下列种种问题:一是有相当一部分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的企业,呆坏帐损失特别巨大,有的甚至超过了国有净资产的数额;二是因改制企业亏损挂帐和呆坏帐损失只要有评估机构和企业共同签字或债务人破产、死亡等证明,就可一次性冲减国有净资产,从而使一些挂帐企业有可能“复活”的“死债”悬空,有关责任人逃脱法律的追究,甚至还可以获得某些好处。针对改制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为尽可能减少国家损失,降低改制支出,笔者认为企业出资人可采取帐销债留的办法,达到既支持企业改制,减轻改制企业的债务包袱的目的,又通过与改制企业做工作,与改制企业达成协议,或签订合同委托书,委托改制企业继续催收,一旦追回,给退回企业一定分成,其余收归国有。这不失为目前解决改制企业亏损挂帐和呆坏帐损失的一个好办法。
关于兑现国家给予改制企业职工优惠政策问题。按照有关支持国有中小企业的改制规定:国有企业内部职工出资买断全部国有资产并一次付清价款的,可以按应付价款的80%交付;安置企业富余职工90%以上的,可视同安置富余人员,这部分人员补偿费按当地标准从企业的净资产中扣除。另外,在国家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对自谋职业的职工,按照当地全年平均工资标准结合工龄因素一次发给一定数目的安置费等。这些政策,从国有资产管理的角度看,是国家作为所有者为推动企业改制而付出的成本,这是非常必要的,无疑也是非常正确的。但是,笔者认为,改制企业出售价格的高低还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看该企业存量资产的质量。如果企业资产质量好,企业发展前景较为乐观,效益不错,出售较为抢手,企业出售时就不能一刀切的优惠。二是看企业内部职工构成情况。如果职工素质较好,技术水平较高,属于技术性人才或高科技人才,就应该承认劳动力商品这一市场因素的决定作用,企业在出售时,通过提高企业的出售价格将企业的人力资源考虑进去。当然并不是企业的每位员工都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相反,缺乏责任感、技能低下、道德败坏的员工以及冗员都往往会带来负面效益,在计算企业改制费用时,就应在资产价值中扣除这部分非有效人力费用。企业的劳动力价值因素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认真分析研究,否则会造成职工思想混乱,影响企业改制进程。三是看买断工龄自谋职业人员的个人素质。如果属企业专门培养出来的科技人才,则不应属自谋职业的范畴,更不应发给一定数目的安置费,相反,自谋职业的人员则要交纳一定的企业培训费,以防科技人才的流失。四是看改制企业座落的地段。如果改制企业座落于抢手的黄金地带,在企业出售时,企业认为在出售价格上不必按政策规定折价出售。
三、降低改制企业的交易成本
当前改制企业改制成本过高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交易成本过高。造成交易成本过高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一是国有企业承担着大量的社会职能,产权转让伴随着安置职工、办医院、办学校、办幼儿园等一系列社会职能的转移,社会职能成为企业改制的包袱;二是改制企业还没有打破地区、部门、行业界限,受部门地方保护利益的驱使,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企业产权交易行为常受到来自部门和地方利益的阻力;三是来自企业内部的“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影响,使得企业在改制出售时,考虑的首选方案为企业内部人购买,在出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