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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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范文1

过去20多年来零零星星不断推进的事业单位改革,也取得了一些成效:整体上改变了事业单位完全由国家来办这种大一统的局面,让民间力量开始进入到这个领域了,这是非常大的一个进步。其次,国家根据市场化改革的进程,鼓励事业单位走向社会,改变了完全由国家上下对口地条块管、部门管的现象。

第三。在财政的投入体制上,对事业单位也做了比较大的调整。把事业单位分成几种类型: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上也不完全一样。第四,事业单位普遍实行了聘任制,尽管还不很彻底。

但显然,改革还远没有到位。

改革首先要有整体思维

现在的事业单位改革,一定要避免各自为政,各吹各的号。

事业单位改革,不能多头设置改革方案。比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整个行政体制改革整体提供方案,发改委的体制改革司也是负责体制改革方案设计的,财政部是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另外其它一些重要部门如教育部、科技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体育总局、文化部、卫生部等都是管理事业单位的主要部委,都在推进属下事业单位的改革。这使得事业单位改革缺乏一种整体、宏观的框架。如果没有整体框架,单项出台改革。不可避免会产生某些混乱。如果制定出一个各方面都比较认同的整体方案,再由相关部门分头实施,情况就会大不一样。

与此相联系,不能就事业单位孤立地看事业单位改革。大部分事业单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整个行政体制改革的方案就是要构建服务型政府,服务型的政府能不能建设好,老百姓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不能认可,这很大程度上与100多万家事业单位本身的服务能力、指导思想、管理运作息息相关。所以,要把事业单位改革放在整个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国家行政体制改革下一步整体推进的框架中来思考。

要对事业单位过去的改革进行全面清理。过去的改革哪些是有成效的,我们要继续推进,哪些是需要统一协调的,要做相应调整。这样。事业单位改革才有基础。

人员分流要以分类为基础

事业单位人员分流,要慎重对待。要以对事业单位的分类为基础。

根据社会各方的意见,将事业单位整体分为三类是比较合适的:行政性事业单位,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经营性事业单位,其中公益性事业单位又可分为纯公益和准公益类。对上述同类型的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在财政投入上,行政性和纯公益的事业单位是全额拨款,准公益则为差额拨款。

事业单位分类还要有一个前提,就是必须全国统一明确分类,不能各个省自己摘自己的分类。这样的话会变的很乱。在分类基础上,哪些应该剥离出去,有些行政性事业单位就回到行政机关去了,有些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变成企业了,重点将来发展中间这一部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通过科学分类进行界定。在这个基础上,才能涉及人员分流问题。

事业单位人员分流,主要是在公益性事业单位这一部分。有的纯公益,有的准公益,有的金额拨款,有的差额拨款。对这一部分事业单位,整体上来讲还是一个发展的趋势。认为事业单位改革就会大量裁减公益性事业单位人员,这是有误解的。

在西方发达国家,经济社会越发达,社会分工越细以后,公益性事业单位人员还会更多。比如现在农村要搞基本公共服务,要设置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人员还是要大量增加的。我们现在的问题是结构不合理,而不是我们从事公益的事业单位太多了。

应出台《事业单位管理法》

改革的方向,我认为首先要改革事业单位内部的人事制度,这是毫无疑问的。就是要走向聘任制,甚至实行绩效工资。但是要强调的是,事业单位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全员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要以事业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为前提。要首先把事业单位的领导体制搞好,要建起一个有效的、全国大体一致的法人治理结构,避免出现像国有企业改革后出现的企业高管人员的天价薪酬,引发新的社会分配不公。

上不起学,看不起病,这是最直接的民生问题,都和我们事业单位改革不到位,或者某些方面的权力有很大关系。而法人治理结构就包括有效地对事业单位运行的监督,包括对它权力运行的监督。绝大多数事业单位还是花纳税人的钱,还是要公益性拨款。既然花纳税人的钱,花财政的钱。就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认为把事生单位改革整体来考虑。既包括人事制度改革、养老制度曲建立,也包括对公权力的制约。

事业单位最终必然走向立法的轨道。就要通过法律来对事业单位进行有效管理,而不是靠行政权的管理。要通过立法,规定包括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其管理体制、人事管理制度、领导体制、养老保险制度,都应该纳入到立法的程序解决,就像公务员法一样。将来需要建立一部《事业单位管理法》,来严格规范事业单位的管理运行。从长远来讲,只有建立有效的法律框架以后,我们事业单位改革才能在一个大的框架下推进。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范文2

关键词: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改革试点 公共政策导向 公平

2009年初,我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将在上海、重庆、浙江、广东、山西五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这是关系数千万人切身利益的一场破冰运动,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正在继续深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举措。本文拟从公共政策学科角度用公共政策分析系统简述试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浅谈公共政策的核心价值导向问题。

1、公共政策问题的构建。政策问题构建是公共政策过程的逻辑起点,构建政策问题是进行政策分析的第一步,它直接影响政策过程后续阶段的程序与任务。并非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属于政策范围,我们认为,所谓公共政策问题,是指基于特定的社会问题,由政府列入政策议程并采取行动,通过公共行为希望实现或解决的问题。以下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为公共政策问题构建的原因;

1.1 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科教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范围广,影响人数多,牵一发而动全身。养老保险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安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纳入改革范围,尽早提到国家发展议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2 通过以上数据可知,我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目庞大,据统计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庞大的人口总数使国家财政不堪重负。此外,在供养事业单位人员方面,随着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将会越来越重。

1.3 中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已达113亿人,占人口总数的10%,按国际通行标准,我国己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关系民生的议题,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

1.4 一般认为,在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的国家,政府在解决养老问题方而发挥首要作用,但现实情况通常是政府本身也存在一些潜在的缺陷,不能如我们所期望的那样完成使命,政府失灵的客观存在为养老这一社会问题的多元化解决提供了条件,如企业介入养老资金的筹集工作,第三部门通过社会救助为特定的老人群提供公共服务,社区解决等都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创了新的方向。

2、公共政策方案的制定。政策方案制定在整个政策过程中居于枢纽的地位,唯有事前进行良好的政策规划与设计,得到一个可以为社会所接受的可行方案,政策过程才能开展顺利,政策运行才能确保成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此次改革立足于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大体方向和思路是:事业单位分为两类,有行政职能的要纳入公务员劳动保障体系;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职工保障制度进行改革。改革的核心思想是事业单位养老制度与企业基本一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将有所调整,但不会产生大的落差。按照国家要求,总体上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搞好平稳过渡”的原则,重点是“中人”的衔接和过渡。此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内容涵盖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

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此政策旨在逐步建立起独立于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该公共政策主要适用于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3、公共政策内容的执行。公共政策经合法化过程后,一经采纳即进入政策执行阶段。政策执行是将政策理想转化为政策现实、政策目标转化为政策效益的唯一途径。政策执行的有效性事关公共政策的成败,是政策生命周期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建立完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先行试点,积累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务院决定,在山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重庆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配套推进。试点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平稳衔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组成试点工作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方案。各试点地区按照《试点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各试点单位主要从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开展工作。

此外,各试点地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特点,在开展工作中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如为规避风险,上海市有关部门制定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更加强调政策的连续性,对于因改革可能使事业单位员工损失的那部分养老金,计划通过增加“职业年金”缴付比例等方式加以弥补。

4、公共政策效果的评价。公共政策评价是公共政策过程的关键环节。科学的政策评估有利于判定一项政策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决定该政策应该延续、调整还是终止。此外,政策评价还有利于对公共政策过程进行全面的考察和分析,总结得失与教训,为以后的政策制定与执行提供良好的基础。

4.1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公共政策积极意义分析。

4.1.1 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如上所述,目前全国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目庞大,国家财力不堪重负,如果这样沉重的包袱继续长年累月挤压,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须的公共财政就难以真正推进。事业单位参照企业标准改革养老保险制度,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解决了财政远期压力问题。

4.1.2 适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需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中的一部分,并非单独针对养老金改革。此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将分割化、碎片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整合起来,形成了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了社会保障制

度内部公平和统一的实现。

4.2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公共政策消极意义分析。

4.2.1 公共政策覆盖面的问题。我们知道,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较低,体现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只适用于城镇企业职工,占全国人口60%以上的农村人口几乎没有享受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即使在城镇企业职工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也较低,还有不少城镇企业职工未能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此次试点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提到公共政策层面上,我们不禁思考,为什么不将其他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外的群体纳入议程。为减轻国家财政负担施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本无可厚非,但一向同事业单位同进退、共荣辱的公务员,同样是国家财政负担对象的公务员阶层,作为公共政策制定者,此番为什么没有纳入到改革范围?公共政策在增进社会全体公共利益的过程中出现了利益偏差。

4.2.2 公共政策的制定未能很好地兼顾社会公平。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是根据不同的群体来划分的,部分社会弱势群体实际上未享受到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保障。由于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在不同群体中的实施程度不同,其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旨在缩小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差距,但公共政策改革的方向并非只能是单一地降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标准,与企业平齐,既然我们的改革以增进社会整体利益为基本原则,为什么不能提高企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标准,与事业单位同步呢?

4.2.3 缺乏执行细则。我国未富先老,国家财政将不堪养老重负,非改不可,这是实情。但这项改革涉及千家万户,而广量多,应慎重行事。方案草率出台,其间有很多值得认真思考的地方。去年年底,为刺激内需,刚出台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退休金的政策,因政策疏漏,各地尚在弥补缺失,可时隔不久,今年新年便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出台一项如此重大的公共政策,应先向社会征求意见,绝不应如此草率。方案缺乏细致的分类指导和配套改革措施,简单沿用企业养老保险改革的办法有失偏颇。

5、社会转型时期我国公共政策的核心价值导向分析。养老保险是国家举办的公益性的社会保障制度。从这个角度来讲,公平公正应该是社会保险的第一要义。而在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却存在着与此相悖的地方。这就涉及到我国公共政策价值取向的相关问题。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政策理论和实践证明,社会结构和社会体制类型与公共政策选择密切关联。在这个转型过程中,公共政策的主要价值取向必然发生根本性的转变。确立公共政策的主要价值取向对于推动社会转型进程、促进中国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公共政策主要价值取向应当是公平。

社会正义是当代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概念,体现在公共政策上,就是公平。公平是每个社会成员拥有的基本权利,所有社会成员在人格、权利和机会等方面相互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各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和机会。公共政策本身是对社会价值的分配。公共政策制定、执行、调整过程是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应充分运用政策手段为社会提供一种不断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机制。公平是公共政策调节权利与义务、贡献与报酬的基本准则,公共政策过程必须始终贯彻公平、公正的理念与原则,在内容上做到实质公正,即内容科学、合理;在形式上做到程序公正,即公共政策的议程建构、规划设计、执行评估等环节按照科学客观的原则和法定的程序开展。

公共政策本质上存在个人偏好与集体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公共利益少数人决断的公共悖论,这在理论上对公共政策过程的民主公开提出了要求。一些政策的制定过多地掺杂了部门利益并存在强势集团左右政策的倾向,因此在实践上也使公共政策民主、公开就变得十分重要。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要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让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得到合理、充分的表达。要特别重视弱势群体的话语权,注意采纳弱势群体的政策要求:要公开政策制定、执行、调整的有关信息,重大公共政策的决策必须保证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议权,使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公共政策只有在理念上确立了公平为核心的价值取向,彰显社会正义的基本价值,突出其公共性的本质特征,强化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才能正确地引领和有效地推动我国公共政策的不断创新。

作为社会安全稳定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公平性是第一位的,它本身就是为了平衡社会收入和财富差距而建立起来的。在这个制度框架内,不应存在特殊的利益群体,各个群体应该是平等的。以公平为诉求的养老金制度改革,须以公正的原则,进行全面的改革。应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都纳入到统一社会保障体系之下,在这个体系中,再论及公务员特有的福利保障。如此,才能得到大多数民众的支持,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

参考文献:

1.陈庆云,《公共政策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4

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财经信息摘编》,2009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范文3

关键词: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 建议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7-056-02

1992年我国就开始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探索,但改革的步伐比较缓慢。在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基于单位保障的事业单位离退休制度,建立基于社会共济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统筹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任务艰巨,意义重大。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现状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为“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地提了出来。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1.改革的总体要求。

(1)一个目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衔接、与机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相协调、体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征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二个坚持。坚持既与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又超越现行制度的改革导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应当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既率先改革又与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协调、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有接口的改革导向。

(3)三条原则:坚持待遇不降低原则、新老制度平稳过渡原则、转制成本由责任人承担原则。

2.改革的政策规定。2008年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8〕10号)文件明确了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要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

《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搞好平稳过渡”的原则;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要使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框架能够相互衔接。对“改革的适用范围”,也明确规定了“本方案适用于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3.试点的进展情况。五省市试点方案早在2008年2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原则通过并下发了,然而2009年1月28日新华网却了一条新闻“记者日前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5个试点省市认真做好启动准备工作。”据了解,时至今日两年过去了,五省市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几乎毫无进展,不管存在何种理由,可以肯定地说,这个试点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推进难的分析

1.制度分析。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有关法律相抵触。一与《教师法》相抵触。教师是事业单位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法》第6章第25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资制度。”第30条规定:“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二与国务院有关规范性文件相违背。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三与我国退休退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即事业单位人员工龄35年以上的,退休费比例为90%,30~34年的退休费比例为85%。如此改革把教师的养老金与公务员待遇脱钩,而与企业拉平,势必会引起教师的强烈反应。

2.心理预期分析。改革前,事业单位与公务员的工资和养老保险待遇基本一致,因为都是国家财政拨款单位。事业单位与公务员都是国家的工作人员,他们只是分工不同,工作上没有高低贵贱重轻之分。特别是由于我国体制问题,有许多事业单位直接担负着行政执法工作,他们本身做的就是行政管理工作,换句话说,做的就是公务员的工作。如此改革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公平性受到了舆论的强烈质疑。与公务员相比,事业单位养老金要稍低一些,但此次改革试点却明显没有将公务员包括进来,并且公务员改革没有预期,这自然成为事业单位攀比的参照系,这是事业单位感到不公平的原因之一;与企业相比,企业可以搞活,工资上不封顶,工效挂钩,尤其垄断性行业和企业的退休金要远远高于事业单位,而事业单位退休金只是一个能“过得去”的平均数,一辈子都在平均线上,退休前不能向高收入企业看齐,退休后却要向低收入企业看齐,这是事业单位感到不公平的原因之二。

3.操作层面分析。从试点方案的操作层面分析,无论在缴费设计还是在待遇计发方式等方面,其绝大部分内容与企业养老保险几乎一样,那么,养老金水平下降就是不可避免的,在替代率上将要从80%~90%下降到50%。改革方案中没有明确改革后养老金水平是否变化的预测和承诺,只笼统地提到要建立职业年金,但没有任何具体细节和弥补措施,任凭改革试点单位和不参加改革的事业单位凭空想象和任意猜测。

三、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几点建议

我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统一参加养老保险改革,这是大势所趋;建立一个全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围绕“改革目标、改革导向、改革原则和改革方案”等问题,就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出几点建议。

1.从立法的角度,减少实施的阻力。《社会保险法》应对建立公共部门职业年金体系给出基本政策框架,让4000多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先有一个“定心丸”,这既可消除待遇差,获得企业的赞许,又可提高政府公信力,赢得全社会的支持,还可顺利推动改革。《社会保险法》应在力所能及范围内,明确公共部门职业年金体系的几个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应与现行企业年金完全一致,所谓“给政策”,主要是指提供全国统一的运营方式,统一的投资工具,统一的缴费方案等。目前《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由于其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和建立职业年金是不能分开的一件事,2008年五省市试点结果就是一个明证,鉴于此,《社会保险法》应对其过渡期和过渡办法给出一个基本原则。机关和事业单位加入改革之后,原劳动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年金的“两个部令”将显过于简单和有些落后,应适时予以修订,甚至制订《职业年金条例》。这是一个国际惯例,例如,美国《雇员退休收入安全法案》自1974年通过以来,年年都有若干修订案,例如,2006年10月31日的版本已多达344页。

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职业年金实行省级统筹。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实行了省级统筹,并且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改变了过去近2000个相互分割的统筹单位,各自为政,统筹单位间无法联接、协调和共济的区域自治格局。目前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透露,国家准备在2012年启动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就当前来看,事业单位的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全国统一,绩效工资各地有别。与基本工资对应,基本养老保险应实行全国统筹,与绩效工资相对应,职业年金应实行省级统筹。全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致3000万人,相对企业职工而言规模小了许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国家统一的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收入比较稳定,工作关系也比较稳定,按照统一的基本工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实行全国范围内统筹,不但具有可行性也具有必要性。为保证改革后的养老金待遇不降低,又体现各地区退休待遇的合理差别,以及符合大数定律的基本要求,同时应当将职业年金实行省级统筹。

3.实行法定强制性的职业年金制度。所谓职业年金,类似于企业年金,是指事业单位职工在依法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费用由单位或单位和个人缴纳而建立的补充性养老保险。不同于企业年金的是,职业年金应坚持法定强制实施原则,符合条件的单位必须参加。事业单位应实行强制性的双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即基本养老保险和强制性的职业年金计划。职业年金的替代率以现有待遇不降低为要求,大致按照替代率的20%~30%进行设计(强制性职业年金替代率=强制性职业年金待遇水平/全国事业单位平均基本工资水平)。职业年金基金也要通过市场化运营来实现保值增值,要把发展职业年金作为完善老年保障体系、缓解政府压力和对付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手段,对职业年金采取一定程度的税收激励政策。

为了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与改革前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上不致于出现很大落差,同时又有利于促进改革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发展,建议在明确“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为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的前提下,应在改革后对“中人”采取“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过渡性退休津贴(或称“过渡性生活补贴”,下同)”的过渡性模式。其中的“过渡性退休津贴”,可考虑按“中人”退休前若干年(如2年或3年)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乘上本人在事业单位参加工作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始实施前的年数(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工龄,如本人曾在企业或机关工作过一段时间的,可按照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印[2001]13号)精神折算工龄),以及过渡性退休津贴系数加以确定。

4.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关系全国转续“一卡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全国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之间转移时,只转移关系,不转移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事业单位、机关单位、企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之间转移时,采用待遇分段计算的办法,由最后退休地发放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关系在省内的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只转移关系不转移基金;职业年金关系在事业单位、机关单位、企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之间转移时,以及跨省流动时,职业年金基金随职业年金关系一并转移;新人的职业年金数额按实际积累额转移,中人的职业年金按待遇不降低原则测算应转移的基金数额由国家补足后转移;如果接收地无法接转该部分基金,可由原来的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一并计入基本养老金并参加待遇调整。

参考文献:

1.张琪主编.社会保障概论.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2006

2.魏加宁主编.养老保险与金融市场.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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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仇建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析.中国社会保障网,2009.10.29

5.郑秉文.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的关键是建立职业年金.经济观察报,2009.2.9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社会保险法草案.

7.安华,张国峰.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如何与企业实现对接.人力资源,2009(1)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范文4

事业单位(InstitutionalOrganiza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①在我国,事业单位承担了一定的公共服务职能,而相应的此种职能在西方通常由社会公益组织来承担,从这个意义上讲,事业单位可以看做是我国的特殊产物。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事业单位仍然作为一个既不同于政府机关又不同于企业的特殊整体存在于经济活动中,也是改革的遗留产物。

1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必要性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和“未富先老”的双重难题。1999年,我国老龄人口占全体人口的比例达到国际公认的老龄化社会标准7%,截至2008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69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8.3%。②上世纪90年代,我国企业开始实行养老保险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在这次养老保险改革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没有被列入改革范围———养老保险费用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个人不缴费,养老金标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计算发放。这便是从90年代延续至今的养老保险“双轨制”。在这种制度下,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与退休前工资的比率)为60%左右,而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高达90%。多年来通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给国家财政带来了沉重负担。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而目前已远远超过千亿元,增加了20多倍。因此,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沉重财政负担,“双轨制”养老保险的改革势在必行。

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历史回顾

1992年,原人事部下发《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云南、江苏、福建、山东、辽宁、山西等省开始局部试点。但最终由于各地试点步调不一,一直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全面改革方案,改革以失败告终。2009年1月,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进行试点。此次改革的对象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

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联动效应分析

本次改革是对我国事业单位的一次全面修整,在提升事业单位效率、保障社会公平、减轻财政负担、塑造服务性政府形象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次改革中,事业单位将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采取4项配套改革措施,分别为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人事制度改革(聘任制)、工资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制)和财政投入体制改革。但是事业单位改革并不是4项改革措施的简单加总,各种措施之间的联动作用是不能忽视的。从直觉上来看,同样作为事业单位改革的配套措施,养老保险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资制度改革、财政投入体制改革应当是互相支持的。养老保险改革的实施对其他三项改革或多或少地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产生了一些积极的作用,但四者之间的联动关系情况并不局限于间接的影响。

3.1养老保险改革与人事制度改革

养老保险改革对人事制度改革的影响在几种改革措施中是最为显著,也是最为直接的。养老保险改革从技术上解决了事业单位“聘任制”由于无法解决聘任制员工的养老保险问题而最终流于形式的尴尬局面,为人事制度的改革提供了保障与活力。从事业单位的层面来讲,养老保险改革畅通了人员退出机制,解决了实施“聘任制”的后顾之忧,将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自大大加强了,有助于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实现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聘用制是事业单位四项改革措施最早实现的,但是在人员退出机制方面,由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进程相对滞后,事业单位虽然可以在形式上实行聘用合同制,但却无法真正解除或终止相关人员的聘用合同。因为一旦终止或解除合同,也就意味着将没有充分社会保障的未聘人员推向社会。而我国事业单位是计划经济体制的遗留,自从成立以来就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无法将可能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的人员推向社会。因此,人员退出渠道不畅通也使得事业单位难以充分转换用人机制,在人事管理方面基本上处于一种被动的局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启动,将为畅通事业单位人员的退出机制起到推动作用。改革前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金由财政直接拨款、事业单位负责下发,属于“单位保险”的层面;改革后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保险账户的主体由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部分组成,由社会发放,转向“社会保险”。在新的养老保险的体制下,一旦合同到期,人员离岗,其在职期间积累的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也将为员工提供养老保证。解决了未聘员工养老问题的后顾之忧,事业单位的退出机制才真正搞活,聘用制才能真正实现。从事业单位员工个人层面来讲,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也促进了员工的自主流动,从根本上加快了聘用制改革的进程。养老保险改革之前,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金均由单位直接发放,离开单位就会落入没有养老金的境地,因此在原有体制下,事业单位员工对事业单位高度依赖。假使员工有向企业流动的意向,随着工作年限的加长,到企业从头开始积累个人账户的机会成本就越大,人员流动也就越难实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之后,养老金由社会发放,个人对原事业单位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只要工作满15年,即使脱离单位,仍然可以领到在职期间所积累的统筹账户中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金;工作不满15年的员工虽然不能领取基础养老金,但也可以一次性获得其个人账户的积累。可见,养老问题脱离原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员工更换工作的机会成本就会大大降低,自主流动的可能性就会大大上升,岗位聘用制也就会得到员工自发的支持。因此,养老保险改革既自上而下地解决了事业单位的隐患,又自下而上地鼓励了人员流动。可以想象,没有养老保险的改革,事业单位的聘用制最终只能成为一句口号。#p#分页标题#e#

3.2养老保险改革与工资制度改革

国务院常务会议2009年9月2日决定绩效工资制度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开始执行,2010年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是养老保险改革的剂,养老保险改革也对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没有绩效工资制度,养老保险改革将寸步难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替代率由90%-100%骤降至60%左右,其中男职工的工作年限长,替代率略高,为65%左右,女职工工作年限短,替代率仅为60%左右。如果基础工资水平不变,替代率的下降将会直接带来养老金的大幅下降。事业单位员工退休后待遇的大幅降低将会给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带来巨大阻力,而自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开始各地的执行情况也证实了这一点。2009年1月,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进行试点,但在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是2009年9月才正式决定的。目前5个试点省市在实施养老保险改革过程中普遍出现“推进难”现象,多数省市仍在进行方案的调研、论证,其中只有广东给出了试点改革的时间表。即使在广东,事业单位员工的抵触也是显而易见的,轰动一时的“退休潮”也反映了民众对没有配套措施的养老保险改革造成退休后待遇下降的担心与不满。没有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单纯实施绩效工资会给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也无法完全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如果保持原有养老保险制度不变,在事业单位引入绩效工资制度,就意味着在工资支出方面国家将承担更大的财政负担。照目前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员工人数来看,这笔支出的金额是相当可观的。另外,事业单位与企业相比,在养老金替代率方面要高出30%左右,再引入绩效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员工在退休前和退休后福利水平均高于企业员工,造成更大程度的不平等。在新的养老保险体制下,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也就是说,基本工资之余,绩效工资的20%也将由事业单位负担,作为事业单位员工退休后养老金的一部分,这一部分金额是随着绩效工资数额的增减而相应增减的。因此绩效工资不仅仅对员工当期效用水平产生影响,也成了弥补替代率下降带来的福利损失的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退休后的养老金的数额,绩效工资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有利于其激励作用的发挥。

3.3养老保险改革与财政投入体制

2008年8月11日经中央编委领导批准,中央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正式印发。山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重庆市作为试点地区,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此次分类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3个大类,并按照市场化实现程度在将公益类事业单位下分3个子类。在分类的基础上,行政类事业单位向政府机关靠拢,待遇标准参照公务员;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走向市场化道路,自负盈亏,向企业看齐;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实施的范围是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此次养老保险体制的改革将给事业单位养老金的财政投入结构带来转变,同时优化公益服务的财政投入结构。对公益性事业单位来讲,原有财政对养老金的投入的形式是由财政拨款直接支付员工养老金,改革后统筹账户一部分由事业单位负担,个人账户部分由员工自己负担,财政对养老金的投入转到“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等方面,目的是弥补员工在养老保险改革后的待遇下降的部分。随着时间推移,所需要支付给“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开支压力会逐渐下降。同时,企业年金的大范围普及已经成为企业养老保险中重要的一笔。为顺应聘用制改革以及公益事业分类别迈进市场化的要求,保证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与企业年金具有相似功能的职业年金将会成为财政开支的重头戏。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改正成本的存在,财政投入的总量变化在短期内极有可能上升。但从长期来看,这部分财政投入资金的去向不仅仅局限于事业单位本身,还可能随着事业单位人员的流动而流动———也就是说,虽然财政直接投入到了事业单位,但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全社会的投入,灵活性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养老保险的改革降低了公益事业的门槛,也打破了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部门界限,也会引导社会组织和私人投资流向公益事业,改变财政对公益事业的支出。原公益性事业单位不用背负员工养老金的压力,在开办公益事业方面比企业的负担小,个人、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很难进入到公益事业领域。养老保险改革后,公益性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压力趋同,差距变小,因此企业也有能力在公益事业领域有所为。这个过程其实也是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提供主体多样化的过程,是财政投入在公共服务体制的转变的过程。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投入的倾斜,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改革将给事业单位和公益事业的财政投入带来变革。就目前的状况来看,事业单位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四项改革之间的联动效应并不明显。尤其养老保险改革还处于试点阶段,5个试点地区的推进程度不同,政策各异,难以在全国范围内发挥其联动作用。并且我国的养老保险尚未实现省级统筹,更谈不上全国范围内的统筹,一项新的制度在各地被接受的程度是难以控制的。另外,职业年金刚刚建立不久,覆盖范围和企业年金远远不能相比,其和企业年金之间的对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这就阻碍了养老保险改革对于聘用制的联动影响。如果能够建立完善的对接制度,让劳动力更自由的流动,聘用制也就能够有更广阔的人才基础,得到更好的实现。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范文5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制;养老保险制度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3)05-(页码)-页数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经过 60 年的发展和改革,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三元制养老保险体系,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与现在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改革势在必行。

一、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由于我国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没有统一法律作为支撑和保障,也没有出台一个统一的改革和政策指导方案。导致各地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各地改革随意性、多样性和相互之间的政策衔接不够,导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出现很多问题。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缺乏统一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撑

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是按照原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在全国选择五个城市先行试点,待试点成熟后,再行成比较完善的改革模式。但是在试点过程中,各试点城市由于受到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改革的阻力等影响,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局域化、条状分割现象比较严重,形成的政策也是五花八门,改革方案的形成随意性和不规范性比较大,改革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我国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也为出台过统一的操作性强的政策,直接导致我国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缺乏统一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收基数和比例不统一

目前全国各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但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收基数和比例不统一,导致了权利和义务都不对等对等的,缴费与待遇相脱节,势必会影响参保人对保险制度的积极性。现行推行改革的试点城市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设计遵循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规律,在职期间,由单位和个人各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缴纳费用,而当退休后,其退休待遇是按照工龄和退休前的档案工资来计算期退休金,享受的待遇和在职期间缴纳的费用之间没有关联,调动不了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积极性,甚至认为缴费越少越好。这种做法的直接后果就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数量不足,积累率较低。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不断推进将会分流一大批人员,另一方面国家规定事业单位职工必须公开召开,新进人员将受到限制,职工数量将会大量减少,参保人数也会减少。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层次低,管理不畅

由于我国财政奉行原则是“分灶吃饭”,即各级财政收入用来支付各级机构和人员的开支,而我国的的地方财政基本上就是吃饭财政,没有多余的钱来投入到其他社会事业。而各地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需要大量的资金注入,尤其对于基金的运转,更加依赖于本地的财政资金支持,但是各地财政资金差别比较大,所以养老保险政策的制定也就必须和当地经济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如果统筹层次过低,必然造成各地养老保险政策差距很大,为养老保险基金跨统筹区转移设置了障碍。

过去我国的管理模式,事业单位人员各项政策制定应归人事部门进行管理,而养老保险政策制定,近年来已经归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虽然人事和劳动部门已经合为一个部门,但是退休政策和待遇和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联系存在脱节现象,政策之间的不配套,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管理不畅,改革压力在不断加大。

二、影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因分析

(一)相关法律滞后

我国到目前还没有出台统一的《社会保障法》,只有一些相关的文件,这些文件立法层次低,缺乏权威性和科学性。很多省份还没有正式制定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法律和政策,即使出台一些成熟的政策和法规,也因为条件不允许而没有得以延伸和推广。从而导致了缴费不统一、管理不统一、运行不规范、监督不力等问题。

(二)自身体制弊端

我国事业单位体制由于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因此自身体制也存在一些弊端。首先,“官僚化”倾向严重。尤其表现为政事不分,过多参与行政职能。这其实是公共权力和社会关系混乱的最终体现。这种制度造成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国家的依赖,这样限制了单位间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降低了这个社会人力资源配置的效率。

(三)部门间责任不清、协调不顺

以往我国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导致了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地方仅凭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承担社会保险费征收缴纳和养老金核算、拨付、发放以及管理等职责,既与征管分离的体制管理要求不符,也使征收力度严重不足,从而使这种混乱的管理方式给建立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增添了难度。虽然随着各地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只能逐步移交到劳动保障部门,工作逐渐理顺,但仍缺乏明确的工作思路。

三、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一)制定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已经经过十来年的试点,但由于国家没有统一的制度,各地区仍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目前急需制定一项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定,这样才能加快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能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们应尽快制定与其他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这样有利于统一养老保险的重要内容,也有利于建立一种真正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提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层次比较低,除了部分试点城市之外,大部分主要还是停留在地市级,管理层次也比较低,社会保险的互济比较弱,分散风险的功能十分有限,参保人员地区之间流动不畅通。与此同时,我国各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缺乏统一的规划,人员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机构的操作流程和内部系统软件还不同意,机构的内部硬件和软件建设都跟不上业务扩大的需要,管理水平也参差不齐,差距比较大,急需要改革。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基金如果没有足够的数量和互济规模,会导致收入和支出对称,无法抵御未来的养老基金支出规模不断加大的风险,目前养老保险基金在地市级统筹,这种低层次统筹模式,必将加剧基金供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因此,提高统筹层次势在必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实行省级或者全国统筹,将会减少养老基金支出的风险。必须拓宽基金的筹资渠道,确保事业养老基金保值增值,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支出,减轻随着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而出现的支付压力。

(三)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制度,建立缴费与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

我国目前事业单位的退休机制比较宽松,很多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提前退休,导致基金缴存数量变少,因此,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规范社会保障的管理,严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审批与待遇计发划,将其职能划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断推进,要尽快把不符合政策提前退休的人员拒于养老保险基金之外,减轻财政负担。

参考文献

[1]杨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考.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范文6

关键词:公益类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各行业;替代率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03-0015-04

20世纪90年代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展开,面对即将到来的人口老龄化阶段和高额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支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迫在眉睫,2008年广东省拟定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从2009年起推进事业单位改革。2010年,广东省正式印发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改革后,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保险制度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养老金缴费比例和计发办法类似于企业,工作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金。

然而,先行试点地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效果却不明显,没有实质性进展。郑秉文(2009)认为地方政府不积极,对改革方案存在争议[1]。张悦、蒋云赟(2010)研究表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存在严重的代际不平衡,将极大损害其可持续性,并且维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步伐不利于减轻未来财政的负担[2]。姜爱林(2010)总结了事业单位难以推行的原因:时机不好;拉低了现行事业单位的福利标准;有失公平;双轨制使然;人员众多,单位结构复杂[3]。综合以上和其他学者观点(封、戴超,

2010[4];许晓丹、郭圣乾,2011[5];赵子涛,2011[6]),事业单位改革难以推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新制度的退休养老金待遇下降。本文从公益类事业单位和其不同行业角度入手,以平均工资替代率为主线,分析广东省养老金水平的前后变化,为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出政策建议。

1 公益类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测算公式、假设前

提与参数设定

1.1 假设前提

首先,公益类事业单位分类选取依据。借鉴相关学者观点(韩国明、于佳,2009[7];孙波,2010[8];封、戴超,2011[4]),本文采用我国统计年鉴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标准,将公益类事业单位界定为七类作为研究范畴:“农林牧渔业”、“科学技术服务行业和地质勘探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中选取“文化和体育业”作为研究对象。其次,养老金计发依据。根据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 2005]38号》)文件、2008年《试点方案》和2010年《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本文将公益事业单位细分为:“老人”、“中人”、“新人”。具体计发办法如下:“老人”养老金计发办法维持不变,具体计发比例由不同岗位、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本文养老金比例为“当年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平均工资的70%”[9]。基于养老金改革的持续性,本文将“中人”养老金计发水平按照“老人”计发办法处理。参照《国发[2005]38号》文件,“新人”基本养老金由月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组成。第三,替代率指标选取依据。替代率分静态的替代率和动态的替代率,前者指退休后的养老金对退休前工资的比例(即自我工资替代率),后者指养老金对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即社平工资替代率)[10]。动态的替代率指标可以反映退休者个人与同时期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对比关系,通过个人养老金收入与在岗职工收入比例大小真实的展现养老保障程度,而且满足公益类事业单位及其不同行业平均工资替代率水平之间的横向和纵向比较。因此,本文选取动态的社会平均工资替代率这一指测算标。第四,基本假设。本文以广东省公益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为基础,结合实际差异情况,提出以下假设:预测目标期间为2010~2050年,2010年广东省开始实施新制度改革方案并持续到2050年,期间关键政策和制度方案保持一致;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平均工资和各行业平均工资增长速度较为平稳,暂不考虑通货膨胀对平均工资的影响;各个行业在岗职工即“标准人”开始参加工作时就参加养老保险,不同行业男女职工初始就业年龄、退休年龄、岗位级别和岗位变迁、生存年限均相同,养老金缴纳时间上没有中断,不考虑提前退休、退保等因素。

1.2 替代率测算公式

1.2.1 参数设定与数据来源

“标准人”各个参数假设、变量以及数据来源所示如下:a初始就业年龄,为大学本科毕业平均年龄近似值23岁);b退休年龄,女职工、女干部、男职工退休年龄的平均值54岁[9];m计发月数,《国发[2005]38号》附表为170;n养老金缴费年限,退休年龄与就业年龄之差为32 a;Kn全国在岗职工第n年社会年平均工资,《中国统计年鉴》; Kn全国在岗职工第n年社会月平均工资,《中国统计年鉴》;Wn广东省在岗职工工作第n年年平均工资,《广东省统计年鉴》; Wn广东省在岗职工工作第n年月平均工资;Wn广东省公益性事业单位各个行业在岗职工工作第n年年平均工资,《广东省统计年鉴》; Wn广东省公益性事业单位各个行业在岗职工工作第n年月平均工资,《广东省统计年鉴》;C个人账户缴费率,依据《国发[2005]38号》确定为8%;r个人账户投资收益率,目前我国各省记账利率2%~4%之间的近似平均值取3%[11];Y1月基础养老金;Y2个人账户养老金;T a年参加工作b年退休时的养老金替代率,b“老人”:≤2009,“中人”:2010≤b≤2041,“新人”:b≥2042。

1.2.2 替代率测算公式

前文第1.1点已详细阐述退休时的养老金计发依据,“老人”、“中人”计发方法相同,“新人”按照新办法,依据计发方法推导替代率测算公式,具体测算公式如下:

①“老人”、“中人”替代率公式。

“老人”替代率=T =

= (b≤2009)

“中人”替代率=T =

= (2010≤b≤2013)

②“新人”替代率测算公式。

“新人”养老金替代率=月基础养老金替代率+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

月基础养老金替代率=Y1÷ K32= Wn×(1+ ÷n)× ×n×1%÷ K32

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Y2÷ K32=C× Wn×(1+r)32-n÷m÷ K32

“新人”养老金替代率=(Y1+Y2)÷ K32

=[ Wn×(1+ ÷n)× ×n×1%+ C× Wn×(1+r)32-n÷m] ÷ K32

2 测算结果分析

2.1 平均工资测算

养老金缴费都是以行业在岗职工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为基础,要预测未来养老金替代率需要知道每年具体缴费基数数额即每年行业平均工资与社会平均工资。基于假设,以《中国统计年鉴》和《广东省统计年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历年数据为基础,利用平均工资(因变量)与时间(自变量)之间的关系,并进行参数估计和显著性检验以后确认各自的预测模型,运用回归方程模型预测全国和事业单位各行业平均工资变化趋势。采用SPSS软件进行线性回归以及二次曲线、复合曲线、增长曲线、对数曲线、三次曲线、S曲线、指数曲线、幂函数、逆函数、逻辑函数共10种曲线回归拟合,其结果如图1所示。

2.2 “老人”替代率测算

“老人”退休时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如图2所示:第一,从2003年到2010年全部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总体水平虽然呈现下降趋势(从107.11%下降到85%),但总体替代率水平都在85%以上,这一结果这与其他学者(许晓丹、郭圣乾,2011)观点相同。第二,公益类事业单位各行业替代率水平差异较为明显,科学研究、基数服务业替代最高(130%以上),其次是卫生和社会保障业替代率水平(100%以上),文化和体育业95%以上,教育业替代率水平在82%以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替代率在60%与82%之间,农林牧渔业替代率最低(45%与31%之间)。总之,除农林牧渔业外其它五类行业替代率水平较高。

2.3 “中人”替代率测算

“中人”退休时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如图2所示:预测结果显示:首先,随着退休时间的推移,无论是全部事业单位还是各个行业“中人”替代率水平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但下降幅度各有不同。其次,全部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总体水平由2010年的86.87%持续下降到2042年的49.99%。第三,2010年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替代率水平最高(130.93%),其次是卫生和社会保障业99.32%,农林牧渔业替代率最低(28.84%),行业之间存在明显差异。第四,2041年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替代率水平下降为68.13%,下降幅度最大(下降62.8个百分点),但总体水平相对其它行业最高;卫生和社会保障业(50.6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和体育替代率分别为23.88%、25.73%;农林牧渔业最低(6.1%)。总之,除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外其它行业替代率水平较低或很低。

2.4 “新人”替代率测算

“新人”退休时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如图2所示,预测结果显示:首先,“新人”随着退休时间的推移,2042年到2050年全部事业单位与各行业替代率水平呈逐年下滑趋势。其次,全部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总体水平由2042年的89.40%持续下降到2050年的41.88%。第三,2042年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替代率水平最高(117.24%),卫生和社会保障业93.33%,农林牧渔业替代率最低(46.73%),行业之间差异较为明显。第四,2050年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替代率水平下降为48.57%,下降幅度最大(下降70.47个百分点),但总体水平相对其它行业最高;其次是卫生和社会保障业(42.62%);教育、文化和体育业替代率分别为40.66%、35.76%;农林牧渔业最低(28.05%)。总之,除农林牧渔业替代率本身较低外其它五类行业替代率从2042年的较高水平变化为2050年的较低水平。

3 养老保险替代率比较

上文已测算公益类事业单位以及公益类事业单位各行业替代率水平,不管是与公益事业单位改革前的总体水平相比,还是与各行业之间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

3.1 “老人”“中人”“新人”替代率总体水平

图2显示了公益类全部事业单位和各行业“老人”、“中人”和“新人”替代率水平变化情况,可以看出:全部事业单位中“老人”替代率最低水平(107.11%)要高于“中人”替代率最高水平(86.87%),即在岗职工无论哪一年退休,“中人”替代率水平总是低于“老人”并且退休时间越晚替代率水平越低,到2041年“中人”替代率下降到49.99%。2042年全部事业单位“新人”替代率为89.40%,相对“中人”有所上升,但到2050年仅八年时间其替代率迅速下降到41.88%,不言而喻其替代率明显低于“老人”。总之,改革后的公益类事业单位“中人”和“新人”养老金替代率总体水平低于“老人”,并且呈逐年下降趋势。

3.2 不同行业的“老人”“中人”“新人”替代率水平

如图2所示,公益类事业单位各行业替代率呈下降趋势,但行业之间差异较大。同一时期的“老人”、“中人”和“新人”在六类行业中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替代率水平总是保持最高,农林牧渔业替代率总是最低水平;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保障业替代率高于全部事业单位。“中人”除2013年,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替代率有所上升,其他各个行业“中人”替代率总是低于同行业的“老人”替代率。2042年,各个行业“新人”替代率有所上升,但之后迅速下降;农林牧渔业替代率水平(40%左右)与“老人”相近,其他各个行业替代率均低于“老人”。总之,不同行业“中人”养老金替代率均低于同行业“老人”,并随时间推移呈下降趋势;“新人”替代率水平除农林牧渔业外的其他五类行业均低于同业的“老人”。

4 结论与建议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主要结果之一是大幅度降低了养老金待遇,使其改革难以持续推行,由此可以理解2008年广东省高校提前退休潮。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拟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建立多层次的公益类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首先,职业年金不失为一个好选择,职业年金作为一种补充养老保险,本质上是一种延期支付,可以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福利。其次,鼓励有条件的公益类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商业保险,可以规避退休后的收入急剧降低的风险。最后,继续强化其他养老保障,如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等。

{2}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率。个人账户基金替代率要达到24%这一制度目标水平,基金收益率须达到19.67%[12]。然而,目前各我国各省记账利率在2%~4%[11]之间,这与目标替代率相差甚远。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是基金保持增值的较佳选择,同时需要政府加强监管,承担最后的兜底责任。

{3}适时提高法定退休年龄。首先,2010年人口预期寿命男性为74.492岁,女性为78.712[13]。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目前我国女性干部退休年龄为55岁,女性职工为50岁,男性职工为60岁,对于从事特殊工种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以提前退休。因此,提高退休年龄具有生理上的基础。其次,提高退休年龄可以延长个人缴费年限和扩大缴费人数,可以增加养老金的收入;同时可以降低养老金的领取年限,即降低计发月数,从而增加个人账户基金计发额。

{4}加快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首先,在岗职工工资直接关系到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将职工工资与个人工作绩效直接挂钩,以工作业绩确定个人工资水平和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测算提供依据。其次,事业单位各个行业工资制度改革应当区别对待,尤其是工资水平较低农林牧渔业,应加快提高行业工资,以推动并跟上公益类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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