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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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办法

农村土地流转办法范文1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民家庭承包经营中土地规模经营小、农业比较效益低、人地矛盾的问题日渐突出,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有效地减少土地撂荒;有利于促进农业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机械化;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要素的重组和资源的配置,开辟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渠道。各级干部一定要清醒认识,自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切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我县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

二、开展宣传与调查,积极营造有利于加快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权流转的氛围

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市、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宣

传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通过张贴宣

传标语、编黑板报、出宣传栏、印宣传册、派宣传车、组织相关讲座、利用广播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__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试行)》,让广大农民真正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精神实质,自愿融入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活动中去。县农业局要结合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培训乡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业务指导员50人,这项工作要在6月底前结束。

同时,要全面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实状况,重点摸清流转方式、流转面积、流转规模、流转期限、流转原因、流转手续、流转地用途、流转效果、流转纠纷情况、流转管理状况、流转潜力等。要求各乡镇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将摸底调查汇总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摸底调查表由县农业局另文下发)上报县农业局。

三、坚持原则,不断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

各乡镇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严格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原则。在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鼓励各乡镇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和流转形式,促进土地合理配置、有效使用。

(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侵占农民利益。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切实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

(三)坚持集中连片、集约经营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与农业区域布局、农业基地建设、土地整理开发结合起来,与培育土地规模经营主体结合起来,实现土地集中连片经营和生产要素优化配置。

(四)坚持规范管理、有序推进的原则。要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各项制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服务,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管理,及时调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维护各方利益,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有序。

在坚持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各乡镇要大胆创新探索,切实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用以下形式:

(一)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型。即引导工商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投资效益农业,连片开发农户流转的土地,或者采取公司加农户和订单农业的方式,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也可采用农民土地入股,然后在龙头企业做工人的办法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二)农村能人大户带动型。即积极鼓励当地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养能人、大户连片承包农户流转的土地,并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

(三)农村土地合作社型。即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可以选择不同产业,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建立村级土地合作社,支持其连片开发经营农民流转的土地。

(四)农户相互流转型。即积极鼓励农户之间通过出租、互换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承包农户委托发包方和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

(五)村集体集中流转型。即对二、三产业发展较好,集体经济有一定实力的村,在依法征得村民同意后,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土地的集中经营或统一流转。依法收回的承包地、农民自愿放弃的承包地、通过土地整理新增的土地以及集体的“四荒”地,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公开发包或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六)撂荒土地代管型。即对撂荒一年以上的承包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可按规定组织代耕,代耕收入归代耕者。对举家长期外出且失去联系农户的撂荒土地,在确保原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可由集体经济组织代为流转,流转收益归原承包方。

四、规范运作,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一)建立县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农业局要设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土地流转服务日常工作;乡(镇)要设立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本乡镇内土地流转服务具体工作;各村要设立土地流转服务,直接承担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各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流转土地的供求登记和信息工作,主要登记汇总可流转土地的数量、区位、类别等情况,并将农户需要流转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对外

招商信息,吸引村组内外的农户和企业单位投资高效农业;二是负责土地流转当事人双方的协调和指导,开展土地评估、合同鉴证、法律政策咨询等工作;三是负责土地流转后的跟踪服务和纠纷调解工作;四是负责对流转土地进行监管,确保土地的农业用途和适度规模经营。各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要做到“六有”,一是有统一制作的名称规范的牌子;二是有统一刻制的印章;三是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是有能正常开展各项服务所必需的实施;五是有2个以上相对专职的工作人员;六是有正常运转所必要的工作经费。在组建初期,要重点做好制订管理服务制度、搜集登记土地流转信息,以及开展土地流转政策宣传等工作。有条件的乡镇,可逐步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大厅。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要在6月中旬前设立起来,其中乡、村两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设立的具体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和已开展的指导服务项目要及时报县农业局。

(二)规范流转手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__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试行)》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必须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合同样式统一使用《__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各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要在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在各村、组开展一次土地流转合同文本的公示和有关政策的宣传活动。农户流转土地时,各乡(镇)、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室)要免费为流转双方提供合同文本,并指导合同签订。合同要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双方的名称或姓名,流转方式,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期限和使用条件,土地收益及支付方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使用期满后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处理办法,争议的解决办法,违约责任等。在指导合同签订时,对流转当事人提出的流转合同鉴证申请,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要及时予以办理,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政策的约定,要及时提供咨询,帮助纠正。对土地流转规模较大的,可以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要重视对流转土地用途的审查,防止改变农业用途。要严格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资质审查,确保已流转土地农户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必须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前对受让方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履约能力以及拟经营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政策、项目效益风险等进行审查。

(三)建立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落实专人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流转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建立一户一表、一村一册、一乡一柜,一县一网的土地流转台帐制度和信息资源库。

(四)建立土地流转信息上报制度。一是上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统计表格。为及时统计、汇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各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在每季度后5日内(具体为4月5日前报一季度、7月5日前报二季度、10月5日前报三季度、次年1月5日前报四季度)填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统计表》(统计表样式由县农业局另文下发),并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在上报统计表的同时,各乡镇要对本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形成书面材料与统计表一并上报县农业局。二是上报典型案例。各乡镇要对土地流转工作中产生的成功案例进行认真剖析,形成经验材料及时上报县农业局,县农业局将在《__农经》中予以刊发,供各乡镇学习参考。三是上报问题。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尤其是影响农村稳定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要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同时抄报县农业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上报工作的完成情况将作为今年各乡镇新农村建设考评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部分评分的重要依据。

(五)妥善处置土地流转纠纷,切实维护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的不规范可能引发诸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假如解决不到位,势必影响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整个土地流转工作。县里准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建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着力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规范行为,排除隐患,加快和促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仲裁委员会由农业、司法、法制、国土等部门组成,办公室及仲裁庭设在县农业局,同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仲裁庭应选配3名以上仲裁员,由县仲裁委员会考核聘用,实行持证上岗。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解决涉及农民工返乡可能出现的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的土地承包权益。要加强对农民工返乡情况的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涉及农民工的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的发生与调处情况,积极做好工作预案。要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地反映问题。

(六)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试点。开展工作试点可以起到率先示范作用,由此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乡镇要选择若干个产业发展较快、土地流转工作基础较好的行政村开展流转工作试点。试点中,要着重探索如何引导农民流出土地,如何吸引大户(农业企业)流入土地,如何发挥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作用,如何解决流转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等问题。要通过试点认真

总结经验,加强指导服务,确保试点一个,成功一个,以推动土地流转工作快速有序发展,并力争每个乡镇涌现1个以上土地流转面积占土地总面积50%以上的村。原则上要求小乡镇建立1~2个示范点,大乡镇建立3~5个示范点。各乡镇试点村的选择情况及试点工作方案要在5月中旬前报县农业局。

五、完善政策,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将从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切出15万元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培育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和鼓励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做出贡献的组织。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认定标准:一是一次性流入土地面积100亩以上;二是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三是与农户签订了规范的流转合同;四是按流转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给农户土地流转费用;五是没有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六是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10人以上;七是规模经营效益显现,亩产值高于农民个体耕作200元以上;八是年内没有与农民发生土地流转纠纷。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突出贡献的认定标准:一是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制度完备、程序规范、经费落实;二是每年开展土地流转政策宣传3次以上,接受宣传的总人数200人以上;三是成效显著,包括及时规范地进行了流转土地的供求登记和信息,协调和指导农户签订规范合同文本每年100份以上,成功流转土地面积每年300亩以上,开展了土地流转后续跟踪服务,确保了土地的农业用途,有效地促进了土地的适度(20亩以上)规模经营,及时完成了土地流转信息的分析、上报工作,土地流转档案管理达标,没有出现土地流转纠纷等。

(二)制定完善鼓励土地流转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快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优惠政策,对承包土地全部流转出去且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从事企业经营的农民,享受兴办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其子女可在教育部门指定学校就学,享受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农村人口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范围,促进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向农村延伸,特别是加快解决60岁以上和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让他们放心的流转土地;对于已经流转土地的农民,引导他们从土地流转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建立个人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提高自我保障能力。

积极探索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的做法。对农民原有房屋区分建筑结构、建筑年限、建筑面积、建筑用途、地理位置等给予相应的拆迁补偿。

(三)强化金融信贷和用地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业开发项目的专项资金,重点向生产大户倾斜,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引进;金融部门要简化生产资金贷款手续,积极支持和帮助种养大户发展生产;农村土地合作社可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规定进行及时登记,并享受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同等的优惠扶持政策。农村土地合作社从事种养业规模经营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实际需要允许规模经营主体将占用面积的2—5‰的土地建造简易仓库、晒场、运输道路等,作为农业生产管理辅用地。但土地流转到期时,规模经营主体要负责还耕。

(四)完善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风险基金,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形成土地流转风险预防、控制、处置机制。加快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土地流转大户(企业)就生产的农作物、畜牧产品进行保险,降低规模经营的意外灾害风险。

(五)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就业力度。要进一步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民营经济,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加大劳务输出,使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脱离土地,从农村走向城镇;加强劳务培训,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通过组织劳务洽谈等形式,建立固定的劳务输出基地,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推动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办法范文2

关键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现状;对策;山西临汾;尧都区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22-0344-02

1 尧都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临汾市尧都区地处临汾盆地,全区17个乡镇372个行政村,总农业人口439 299人,总耕地面积3.57万hm2。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摆脱传统农业生产,大部分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村组农户之间自发或有序地进行土地流转。截至2012年底,全区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达到3 740.07 hm2,占全区土地总耕地面积的10.5%,其流转形式以转包为主,全区转包的土地面积达3 076.6 hm2,占土地流转面积的82.3%以上,出租567 hm2占流转面积的15.2%。这些流转的土地大部分向种田大户集中,也有少部分向合作社、农业企业集中[1-2]。

2 尧都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趋势

2.1 由分散流转向集中流转转变

一些村民逐步改变单家独户自行流转的模式,与合作社签订了协议,将个人承包经营的部分土地委托给村委会或村级合作经济组织转包,如蔬菜专业合作社转包38户农户土地8.53 hm2,种植西红柿、莲菜等。

2.2 由小面积流转向大规模流转转变

在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社的推动下,农村土地经营权已不再是零星流转,而是成块或连片流转。如段店乡下康村将105户农户耕地32.47 hm2出租给五色土种植专业合作社,建立30个日光大棚,种植大棚蔬菜,实行五统一管理,效益明显。

2.3 由村组内流转向跨村组跨区域流转转变

在集中连片土地经营权流转优势的吸引下,越来越多的农户和村组在出让土地经营承包权时,实行市场化运作,充分考虑土地流转效益的最大化。如临汾尧王台现代农业示范园,核心区在尧庙镇,辐射到贾得乡涉及45个行政村,目前工程已占地逾333.33 hm2,建立日光温室1 000栋,智能温室12栋,培育七彩椒、水果黄瓜、樱桃西红柿等13类珍稀品种,还建立北方优质水果种植区,有苹果、红枣、石榴、鲜桃等9大类22种北方优质水果。此外,还建立了农业观光旅游、温泉度假、尧乡农家乐、林下经济等,力争打造中国一流的现代农业示范区。

3 存在的问题

3.1 土地流转行为不够规范

农户之间土地流转多为自发流转,流转行为不够规范。主要包括:自行流转的多,告知备案的少;口头协议多,书面协议少;约定不明的多,内容规范的少。部分合同没有按照规范的合同文本,没有规范的内容约定,不能明确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一旦产生纠纷将很难调解和仲裁。

3.2 管理机构、队伍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

土地流转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稳定。加强对流转土地的管理是法律赋于各级政府的职责。但目前区、乡2级农经部门力量普遍比较薄弱,特别是直接面对广大农户的乡镇农经站,其机构建设和人员素质难以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3-4]。

3.3 部分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政策把握不够准确、全面

调查发现,部分地方基层干部对中央关于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对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的精神领会不够准确和全面;有的乡、村干部怕麻烦,回避、拖延农民提出的通过土地互换等形式的土地流转。

3.4 农村土地地价的增加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比较强,还处在农忙时回家种田、农闲时出去打工的状况,不利于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利于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

4 对策

4.1 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土地流转

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引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土地经营权流转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出现的问题。

4.2 壮大农业产业,促进土地流转

鼓励多类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6]。积极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鼓励“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形式发展产业化经营。鼓励各类工商企业、农业科研机构、社会能人、城镇居民等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到农村与农民联合兴办农业企业。

4.3 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土地流转

一是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二是积极发展劳务输出;三是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四是加快小城镇建设;五是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流转政策。

4.4 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土地流转

一是对规模经营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推广进行补贴;二是安排专项资金,奖励利用流转土地开展规模经营的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三是加大对土地出让方的财政扶持力度;四是在经营主体办理农业保险时给予一定补贴[7-8]。

4.5 建立流转市场,规范土地流转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规范管理和服务。建立县、乡2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逐步建立起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畅通土地流转信息渠道[9]。

4.6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土地流转

区、乡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尽快出台符合实际的土地流转办法,加快土地流转步伐,推动土地有序流转。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工作[10-11]。

5 参考文献

[1] 陈晓华.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J].农村经营管理,2009(1):6-11.

[2] 朱桂香,李威,樊万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障碍及对策[J].中州学刊,2012(3):63-66.

[3] 王海燕.临洮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思考[J].甘肃农业,2010(1):19-21.

[4] 贾岐峰.鹿邑县农村土地流转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0(24):384,394.

[5] 丁关良.土地承包经营权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以《农村土地承包法》为主要分析依据[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3):28-35.

[6] 曾丽,李春晓,莫树乔.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利益 加快土地流转 促进农民增收[J].广西农学报,2012(1):97-99.

[7] 徐娥,周瑞东,韩文清.巴彦淖尔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现状及改进建议[J].华北农学报,2007(S3):138-140.

[8] 王林贺.关于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N].郑州日报,2009-03-16(3).

[9] 田苗.济源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0(8):99-101.

农村土地流转办法范文3

【关键词】土地经营;土地流转;流转形式;存在问题与原因;对策建议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以户为单位的土地经营方式如何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相衔接,如何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推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成为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课题。近两年,曹县国土资源局通过对所辖31处乡镇中的41个行政村进行调查发现:曹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体健康,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1.当前土地流转的形式

(1)无偿转包。即农户在承包期内,自找对象,自行协商权利义务,自定转包期限,将种不了或不愿种的土地转包给愿意种又种得好的农户,接包方承担相关费用。此种流转形式多发生在父子、兄弟及亲朋好友之间,一般为无偿转包,期限较短,流转面积较小,往往不经过集体办理任何转包手续,集体与原承包经营关系不变。调查显示曹县这种不放弃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形式占流转户的53%,转包面积达4.8万hm2,占流转总面积的30%以上。

(2)低偿转让。即农户在承包期内,自找对象、自定转让期限,自议转让条件,将部分或全部土地转让给愿意种地的农户,耕种户除承担土地的税费外,付给原承包户一定的转让费。这种流转形式是相同社区成员间的土地有偿或低偿流转,限期较短,转让费随行就市,改变或不改变原承租关系。在曹县庄寨镇某村,调查到的300户,203hm2耕地,涉及土地转让的有105户,73.47hm2耕地,其转让费为每公顷1500~3000kg小麦。

(3)地块互换。为了方便耕作与管理或发展某项专业性生产。通过集体出面协调,农户自愿协商的办法,将农户经营的地块相互交换经营权,兑换条件由双方商定或村集体出面调解,土地的承包权不变,流转期限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4)租赁经营。集体或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村集体外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用于发展开发性农业,经营者一次性或分期付给集体或农户一定的租金。这种形式流转的土地一般是村集体统一发包,流转期限较长,必须履行租赁合同或协议手续。县城及镇(办)驻地附近二、三产业较发达的村庄常采用此种方式。

(5)土地入股。集体或农户以土地的使用权入股,兴办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连片开发发展规模经营项目,所得利润按股分红。原土地的承包合同不变,负担费用由原承包户承担。这种情况在县城和镇(办)驻地附近二、三产业较发达的村庄最为常见。

(6)反租倒包。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群众意愿和产业化发展要求,将已发包给农户的土地进行租赁,经过投资开发,改善生产条件后再承包给农民。这种流转形式原承包经营关系发生转移与重组,需办理反租与发包协议,多用于土地整理开发区和蔬菜种植基地。

2.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1)流转步伐不快。从典型调查的初步统计分析,土地流转面积不足700hm2(10000亩),仅占总耕地3.2%,涉及1120农户,占总户数的9.0%,土地流转行为只是在局部或少数农户之间进行。分析其原因大体有3个:一是人地矛盾还不十分突出。全县土地延包30年的工作主要是在1998-1999年开展的,此后应该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但多数村还是实行:3~5年村(组)统一调整一次承包地,按现状人口分布地的“增人增地、减人减地”的政策。即使实行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的村,由于劳力、人口的增减变化还不明显,加之一些村在延包时对土地作了小调整,农民承包的土地基本平衡,暂时难以进入市场流通。二是劳动力转移不充分,“家家包地、户户种地”的格局制约了土地流转。二、三产业不发达的镇村,农村劳动力以种地为主,即使在一些镇企业发达的乡村,务工劳力也能利用空闲时间耕种为数不多的耕地,使土地流转受到制约。三是农民土地公有意识较强,限制了土地的流转。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农民总认为自己作为村组织的成员就应享受土地的占用权。因此,对于新增劳力和人口,宁愿向集体争地要地,也不愿向农户转包,参与流转的兴趣不浓。

(2)流转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一是交易自由化。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特别是农户之间的转包转让,多数情况是私下协商交易,一方将多余的或不愿种的土地让给另一方耕种,双方确定转包转让期限、应承担的义务或补偿标准,很少履行转包或转让手续。农民认为这种做法灵活、方便、简捷,担心依法履行手续后不易更改。二是流向不合理。由于缺乏管理与规范,土地流转出现流向不合理的现象。如有的村庄村集体的机动地,原承包期限还没到期,为解决现在村集体的经济问题,便将该土地发包出去,现村集体可收入并支配到该承包地租金,这样以来,该承包地的承包价格就明显低于其实际价格了。

三是权属不清晰。土地经营权的每一次流转,都是对土地使用权的重新界定,这种界定必须以明确权属为前提,以法律为依据。但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乡镇干部擅自出租和转让本不属于乡镇的土地使用权,侵犯了村级集体组织的利益。

(3)流转机制不健全。到目前,农村土地延包基本完成。但县乡至今还没有出台一个比较健全、完善和规范的土地流转办法。主要原因是一些基层干部及有关部门对流转的范围、程序、补偿标准、配套政策、管理措施研究不够,规范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超前性。

3.完善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1)搞好宣传,引导流转。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因此,要提倡和鼓励土地流转,一定要搞好正面宣传和引导,向农民讲清土地流转的优越性,让农民充分认识土地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要积极引导农民进行探索性示范试点,让农民看到流转的好处后因势利导地推广。

(2)公平互利,自愿流转。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民的自发行为,必须坚持流转双方自愿协商,互惠互利,自行选择其流转形式、流转期限和补偿标准等。对于集体统一规划、集中连片的生产项目,集体只能在充分尊重多数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搞好协调与协商,引导农户进行土地流转。对于集体需要转让或出租的土地,也应发扬民主,公开征求群众意见,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办法范文4

为促进土地的有序流转,今年3月份,央行、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和农业部联合印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两个暂行办法的,意味着我国原有的农村土地制度与农村金融体制将被“打破”,农民以地融资贷款将成为现实。那么,什么土地流转办法或机制是既能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又最有效和可持续的呢?

通过多年以来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研究与探索,并针对当前土地流转的现状和问题,我认为应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双重保障型农地市场流转机制”。该机制依据《宪法》将农地产权(农地承包经营使用权等)在集体和农民之间按集体占51%、农民占49%的比例分配混合(简称“51:49式”土地集体公有制)后再市场化流转。并主张集体所占农地产权及收益总额的51%主要用于农民土地社会保障金和农地规模化公积金,以解决农地市场流转过程中失地失业农民的生存和就业保障问题,其余49%的收益归农民个人所有,进而形成既能保证农地集体所有制主导地位,又能实现土地市场化的机制。

“51:49”土地流转模式

农村土地流转是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经济条件的基础,但是农村土地流转现在仍处于一个相对混乱的局面,这不仅没有有效的帮助农民提高经济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反而在一些地方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在我看来,农村土地抵押贷款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允许土地产权和住房财产权的市场化自由流转,但还必须坚持土地集体公有制。这就意味着政府需要解除某些与《意见》精神相悖的规定,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提供便利条件,农民的所有集体资产和私人资产均应得到确权,并尽快向确权人颁布具体的权益证书;及时修改与《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相违背的法律法规条款,建立既能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主体地位,又能实现农村房产市场自由交易和土地自由市场流转的体制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土地抵押贷款取得持续成功。

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农地的三项要求(土地集体公有制性质不变;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土地用途不变)和农民对农地的三项要求(农民对土地在国家和集体层面的货币化社会保障要求;农民利用土地实现生存就业和发展就业的要求;农民利用土地作为商品实现其财产收入的要求),要进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双重保障型农地市场流转机制”试验。从七个方面试验农村土地市场流转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一是在试验村进行土地所有制创新,建立“土地以集体公有为主,非集体(农民)土地所有为辅”的土地集体所有制新形式,简称为“51:49式土地集体所有制”。二是确定转出土地者和转入土地者,让他们达成土地比例化市场交易,且都能感受到双重保障型农地市场流转机制的好处。三是形成新的集体成员资格条件和新型土地承包关系。四是建立土地社会倮障基金。五是建立土地规模化公积金。六是实行土地规模化公积金抵押贷款和土地长期抵押贷款。七是形成农村土地市场和适度农业规模经营主体,通过集体土地产权比例化市场自由买卖,逐步建立健全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载体的适度农业规模经营主体。

关于形成新型土地家庭承包关系。其实质是指土地家庭承包货币关系长久不变和土地家庭承包实物关系长久不变并存。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因此,实行农地产权51:49比例化混合后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控制权市场流转,转出土地农民可用土地衍生的“土地社会保障金和土地规模化公积金”来体现他与集体之间的土地家庭承包货币关系长久不变(新型的土地承包关系);转入土地农民或组织则用其获得的实物土地承包经营控制权,体现他与集体之间的实物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这样就彻底消除了转出和转入土地双方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加快农村土地市场流转集中和人口同步城镇化进程,因为不管短期打工,还是长期打工的农民都可依靠“土地社会保障金和土地规模化公积金”放心地出售土地,进而加速土地流转集中。打算永久进城的农民则可将“土地社会保障金和土地规模化公积金”转移至城镇相应的社会保障金和相应的失业保险金中去,带着财产转移,有利于加快人口城镇化进程。愿意重回农村的农民工则可提取公积金买地返回农村,体现了来去自由。关于新的集体成员资格将是动态开放的,原集体成员出生自然获得、继承获得和购买获得并存。

该试验提出了建立农地产权比例化市场流转机制的创新思路。这一思路遵照“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的《宪法》原则,依据这原则可同理提出“土地以集体公有为主,非集体(农民)所有为辅”的集体土地所有制新形式。从经营的角度看,“土地以集体公有为主”用集体土地统一经营权来表达,“非集体所有为辅”用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来表达,从产权数量上看,让前者集体占集体土地产权的51%,让后者农民占集体土地产权的49%(简称51:49式土地集体所有制)。由此可见,试验设计所提出的集体土地所有制新形式与当前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完全一致的。

当然,该比例划分不是绝对的,也可借鉴“金股”制度等灵活性处理。我们主张集体所占农地产权及收益总额的51%主要用于农民土地社会保障金和农地规模化公积金,以解决农地市场流转过程中失地失业农民的生存和就业保障问题,其余49%的收益归农民个人所有,进而形成既能保证农地集体所有制主导地位,又具有双重保障和稳定性的农地产权市场流转机制,最终科学解决人多地少条件下农地产权市场化所产生的社会震荡问题,及农地产权自由进入和退出问题,探索了一种集体土地市场化和规模化的新途径。该试验还将对农地产权比例市场流转所需的配套措施,如农民利用土地实现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农地金融支持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的综合探讨。

以公有制为主体,建立双保障型土地市场

为检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双重保障型农地市场流转机制”,我们在陕西省蓝田县董岭村建立起试验基地。该改革试验示范项目将农地产权(所有权、农地承包经营使用权等)在集体和农民之间按集体占51%,农民占49%的比例混合分配后再市场化流转,解决“转出土地农民不敢转出土地”和“转入土地农民或经济组织无钱转入土地”问题,探索集体土地永久市场化、规模化的新路径。

董家岭村示范项目探索建立“以土地集体公有为主,非集体(农民)土地所有为辅”的土地集体公有制,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控制权比例化市场流转试验,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进而科学地解决人多地少条件下土地产权市场化可能产生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以及农民农地产权自由进入和退出问题,让农民“退出土地”有保障,“进入土地”有支持,彻底消除农民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具有双重保障的农地市场流转机制”。这一农村的新思路是遵照“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的《宪法》原则,借鉴国有企业划分国有股、企业股和企业全员持股的经验及城镇住房公积金改革的做法,将农地产权(农地承包经营使用权等)在集体和农民之间按集体占51%,农民占49%的比例混合分配后再市场化流转。其中集体所占农地产权及收益总额的51%主要用于农民土地社会保障金和农地规模化公积金,以解决农地市场流转过程中失地失业农民的生存和就业保障问题,其余49%的收益归农民个人所有,进而形成既能保证农地集体所有制主导地位,又具有双重保障和稳定性的农地产权市场流转机制。

从实施“51:49”土地流转模式的董岭村项目取得的成果看,通过农地产权比例化市场流转改革,土地可以量化为货币,给村民提供双重保障,当然货币也可自由购买土地,让农民实现生存和就业。现有的土地流转方式制约了农业集约化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启动产权比例化市场流转试点后,可以很好解决村里土地规模化经营问题,把村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加快村里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他们村力争用一到两年的努力,流转土地2000亩,为农地产权比例化市场流转改革探索可以推广的经验。村民与村委会签订流转协议,村委会再委托第三方或自己成立公司经营,通过发展现代农业保障村民收益,村民可以享受土地收益保底和产业发展年终分红,同时在村委会下设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监督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在试验中也体会到农村宅基地、林地和草地也可依此方法实现市场化。

通过集体土地产权比例化市场自由买卖,逐步通过土地市场形成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载体的适度农业规模经营主体。该试验将在董家岭村形成新的集体成员资格条件和新型土地家庭承包关系,建立土地社会保障金、土地规模化公积金,实行土地规模化公积金抵押贷款,找到了一种农村土地与金融结合的有效路径,最终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

农村土地流转办法范文5

(一)抓引导,促规范,推进农村经营机制创新

一是主攻一县,以面带点,指导农地规范流转。在以临泽县为试点的前五年第一轮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结束后,今年,根据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依据目前农地流转规模扩大、速度加快、流转对象和利益关系日趋多元化的特点,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安排了第二轮大规模的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按照局里的安排,将**县确定为全市农地流转及农业规模经营示范县,带动其他每县区2个乡镇的工作。我站通过调查论证,起草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农业规模化经营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经过与**农业局、经管局的反复讨论,《方案》已由**县政府下发实施,并转发其他县区借鉴。上半年,全市涉及农地流转面积共计144057亩,主要有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代耕代种、返租倒包、托管等形式,其中:转包63771亩,转让11539亩,互换25391亩,出租20920亩,入股2480亩,代耕代种19836亩,返租倒包120亩。

二是及时总结,及时推广,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备耕春耕前后,我站与县乡站积极配合,紧密联系,随时掌握农地流转中企业、种植大户、合作组织成片租赁农地,形成规模化种植的情况,并及时提炼总结,编发动态,提供流转信息、合同样本,指导合同签订。今春,全市农业规模化经营土地面积71656亩,占耕地面积的1.9%,其中:以承包地流转达到规模化经营面积37333亩,已开发耕种的荒地达到规模化经营面积34323亩,经营单位180个。由种植大户经营55881亩,龙头企业经营2845亩,合作组织经营12930亩;种植马铃薯**亩、制种玉米**亩、油菜6220亩、蔬菜5668亩、啤酒大麦5146亩,油葵2360亩、小麦玉米带田1670亩,中药材1250亩、葡萄110亩。甘州区长安乡头号村农民将800亩土地有偿转让,由产业协会和企业联营生产蔬菜,农民获得租金收入48万元,全村有72户整户外出经商,40多户从事畜牧养殖,200多人出外务工,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规模化经营。**荣华种植专业合作社将农户的1312亩土地折价26万元,连同其他生产资料折价共计538万元,成立了我市第一家土地股份合作社。

三是调查摸底,科学指导,确权颁证。结合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的深入,我们带着问题就**县明花乡许三湾开发区耕地未颁发土地经营权证书,没有开展确权工作进行了督促落实,核实耕地面积22683亩,涉及农户653户。

四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监督检查承包政策落实。上半年,按省厅的要求,重点开展了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问题的检查,基本未发现长年、季节性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半年来,各级经管部门调查处理政府、部门转办的土地纠纷案件共156起,化解147起,排查化解率达到94.2%。

(二)抓示范,推典型,提升合作社水平

一是树典型,扩效应,一定三年抓示范。根据局里的要求,我们对合作社示范点采取了一定三年连续抓的方式,今年继续确定业务骨干具体指导和帮扶6个示范点的工作。主要从工商登记、章程管理、账务衔接、利益联结、标准化生产、质量认证、创立品牌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完善,进一步增强了典型合作社的自身活力和带动力。同时,对县区的30个示范点也加强了跟踪指导服务。

二是增数量,扩规模,加快工商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的形势和任务是增数量、扩规模,强基础,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加大了新建、改建、协会向合作社转变的工作力度,通过努力,截至6月份,全市共建成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768个,工商注册293个,其中上半年注册111个,注册登记率38.2%。甘州区工作速度快,工商注册的合作社已达181个,成为全省注册数量最多的县。

三是建制度,促规范,上水平。按照合作社必须要有办公场所、章程制度、统一服务内容、统一营销网络、农民增收的“五有”标准,我们督促从改善经营场所、健全理事会、监事会、代表会议程序,投票表决、实行民主管理、充实章程制度内容、完善财务制度、股金设置、盈余分配、变更解散、注销程序等方面提供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民业合作社。

四是统筹安排,平衡产业,积极申报验收合作社项目。根据我市合作社产业的分布,审查上报了**县曼台畜产品、甘州区宏泰瓜菜种植、**县荣华种植等12个合作社的项目申报书,并积极帮助开展资金争取工作。上半年对**年省列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协助甘州区对**-**年部列2个项目检查验收进行了前期准备工作。

五是定期监测,掌握合作社的发展动态。上半年,完成了385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础信息的录入、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向省上报送了**-**年部省列项16个示范合作社项目财务报表。向省农牧厅和商务厅推荐上报了甘州区杰灵养鸡和临泽沙河镇红枣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超对接”试点。

(三)抓监管,凸审计,强化基层民主管理

一是强化监管,严格农村集体资金审批。为监督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运行,杜绝村社干部违规行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对高台巷道、临泽新华、甘州新墩镇的转移支付、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集体资金、征地补偿费等资金运行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制定了适合实际操作的主任审批、支部书记复核、大额开支会议讨论的资金审批权限制度。全市有26个乡(镇)实行了农村财务电算化,普及率达到了43%。

二是以执行《**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为主线,带动委托制的规范运行。《**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实施后,我们把管好用活农村集体资金的重心关口前移,从记帐、算帐、报帐的核算过程,转移到资金开支是否合理、票据是否合法、审批是否合规的审计规程上,提高了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罚操作,加强了审计决定的执行力度,形成了审计、稽核、整治过程中民主理财小组全程参与的机制,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作用,体现了新审计办法的精神实质。宣传落实期间,举办农村审计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150人次。上半年,审计了167个乡镇村。

三是深化农村“三资”管理办法。今年,我站将民乐县《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办法》转发县区,安排各县区开展了农村集体财产、土地、滩涂、水面、荒地、房屋、水利设施等资产资源的清查,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办法》的内容,力争使资源的开发利用纳入专业管理,承包程序做到招标投标、公开竞价、公平合理。

四是继续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去年部署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我们今年在重点业务工作中继续安排了此项工作,开展了一些调查研究,拟出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提供给县区与符合条件的乡村进行商议定点,由于改革的思想准备不足,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衔接中。

五是全面统计,为乡村债务化解提供翔实的数据。一方面,税费改革后政策上停止了对乡村债务的清收,杜绝新债务的发生,另一方面,除教育债务外,其他方面的债务在不断的变化,为使乡村债务的单项化解顺利进行,我站对债权债务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全市乡级债权1869.5万元,债务36879.76万元,村级债权5938.92万元,债务32260.58万元,平均每村债权7.1万元,债务38.5万元。

(四)抓督导,互促进,农技体系改革任务完成过半

一是截至4月份,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见到了阶段性成效,改革任务完成过半。**、民乐、**三个县改建乡镇农业技术中心站、区域站22个,农机管理服务中心23个,基层农技专业人员占到总人数的80%以上。改建、新建县区级农技中心13个,农机推广站3个,农机学校3个。进一步理顺了良种场、园艺场的管理体制。

一、工作措施与成效

(一)抓引导,促规范,推进农村经营机制创新

一是主攻一县,以面带点,指导农地规范流转。在以临泽县为试点的前五年第一轮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结束后,今年,根据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依据目前农地流转规模扩大、速度加快、流转对象和利益关系日趋多元化的特点,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安排了第二轮大规模的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按照局里的安排,将**县确定为全市农地流转及农业规模经营示范县,带动其他每县区2个乡镇的工作。我站通过调查论证,起草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农业规模化经营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经过与**农业局、经管局的反复讨论,《方案》已由**县政府下发实施,并转发其他县区借鉴。上半年,全市涉及农地流转面积共计144057亩,主要有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代耕代种、返租倒包、托管等形式,其中:转包63771亩,转让11539亩,互换25391亩,出租20920亩,入股2480亩,代耕代种19836亩,返租倒包120亩。

二是及时总结,及时推广,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备耕春耕前后,我站与县乡站积极配合,紧密联系,随时掌握农地流转中企业、种植大户、合作组织成片租赁农地,形成规模化种植的情况,并及时提炼总结,编发动态,提供流转信息、合同样本,指导合同签订。今春,全市农业规模化经营土地面积71656亩,占耕地面积的1.9%,其中:以承包地流转达到规模化经营面积37333亩,已开发耕种的荒地达到规模化经营面积34323亩,经营单位180个。由种植大户经营55881亩,龙头企业经营2845亩,合作组织经营12930亩;种植马铃薯**亩、制种玉米**亩、油菜6220亩、蔬菜5668亩、啤酒大麦5146亩,油葵2360亩、小麦玉米带田1670亩,中药材1250亩、葡萄110亩。甘州区长安乡头号村农民将800亩土地有偿转让,由产业协会和企业联营生产蔬菜,农民获得租金收入48万元,全村有72户整户外出经商,40多户从事畜牧养殖,200多人出外务工,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规模化经营。**荣华种植专业合作社将农户的1312亩土地折价26万元,连同其他生产资料折价共计538万元,成立了我市第一家土地股份合作社。

三是调查摸底,科学指导,确权颁证。结合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的深入,我们带着问题就**县明花乡许三湾开发区耕地未颁发土地经营权证书,没有开展确权工作进行了督促落实,核实耕地面积22683亩,涉及农户653户。

四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监督检查承包政策落实。上半年,按省厅的要求,重点开展了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问题的检查,基本未发现长年、季节性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半年来,各级经管部门调查处理政府、部门转办的土地纠纷案件共156起,化解147起,排查化解率达到94.2%。

(二)抓示范,推典型,提升合作社水平

一是树典型,扩效应,一定三年抓示范。根据局里的要求,我们对合作社示范点采取了一定三年连续抓的方式,今年继续确定业务骨干具体指导和帮扶6个示范点的工作。主要从工商登记、章程管理、账务衔接、利益联结、标准化生产、质量认证、创立品牌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完善,进一步增强了典型合作社的自身活力和带动力。同时,对县区的30个示范点也加强了跟踪指导服务。

二是增数量,扩规模,加快工商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的形势和任务是增数量、扩规模,强基础,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加大了新建、改建、协会向合作社转变的工作力度,通过努力,截至6月份,全市共建成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768个,工商注册293个,其中上半年注册111个,注册登记率38.2%。甘州区工作速度快,工商注册的合作社已达181个,成为全省注册数量最多的县。

三是建制度,促规范,上水平。按照合作社必须要有办公场所、章程制度、统一服务内容、统一营销网络、农民增收的“五有”标准,我们督促从改善经营场所、健全理事会、监事会、代表会议程序,投票表决、实行民主管理、充实章程制度内容、完善财务制度、股金设置、盈余分配、变更解散、注销程序等方面提供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民业合作社。

四是统筹安排,平衡产业,积极申报验收合作社项目。根据我市合作社产业的分布,审查上报了**县曼台畜产品、甘州区宏泰瓜菜种植、**县荣华种植等12个合作社的项目申报书,并积极帮助开展资金争取工作。上半年对**年省列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协助甘州区对**-**年部列2个项目检查验收进行了前期准备工作。

五是定期监测,掌握合作社的发展动态。上半年,完成了385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础信息的录入、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向省上报送了**-**年部省列项16个示范合作社项目财务报表。向省农牧厅和商务厅推荐上报了甘州区杰灵养鸡和临泽沙河镇红枣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超对接”试点。

(三)抓监管,凸审计,强化基层民主管理

一是强化监管,严格农村集体资金审批。为监督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运行,杜绝村社干部违规行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对高台巷道、临泽新华、甘州新墩镇的转移支付、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集体资金、征地补偿费等资金运行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制定了适合实际操作的主任审批、支部书记复核、大额开支会议讨论的资金审批权限制度。全市有26个乡(镇)实行了农村财务电算化,普及率达到了43%。

二是以执行《**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为主线,带动委托制的规范运行。《**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实施后,我们把管好用活农村集体资金的重心关口前移,从记帐、算帐、报帐的核算过程,转移到资金开支是否合理、票据是否合法、审批是否合规的审计规程上,提高了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罚操作,加强了审计决定的执行力度,形成了审计、稽核、整治过程中民主理财小组全程参与的机制,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作用,体现了新审计办法的精神实质。宣传落实期间,举办农村审计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150人次。上半年,审计了167个乡镇村。

三是深化农村“三资”管理办法。今年,我站将民乐县《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办法》转发县区,安排各县区开展了农村集体财产、土地、滩涂、水面、荒地、房屋、水利设施等资产资源的清查,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办法》的内容,力争使资源的开发利用纳入专业管理,承包程序做到招标投标、公开竞价、公平合理。

四是继续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去年部署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我们今年在重点业务工作中继续安排了此项工作,开展了一些调查研究,拟出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提供给县区与符合条件的乡村进行商议定点,由于改革的思想准备不足,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衔接中。

五是全面统计,为乡村债务化解提供翔实的数据。一方面,税费改革后政策上停止了对乡村债务的清收,杜绝新债务的发生,另一方面,除教育债务外,其他方面的债务在不断的变化,为使乡村债务的单项化解顺利进行,我站对债权债务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全市乡级债权1869.5万元,债务36879.76万元,村级债权5938.92万元,债务32260.58万元,平均每村债权7.1万元,债务38.5万元。

农村土地流转办法范文6

年全区农经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三大民生目标”的总体要求,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监管、村级债权债务化解、稳控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农经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定信心,克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发挥农经部门在全区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深化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

对农村财务实行“11211”管理机制,即一个审核(民主理财组审核)、一个签批(村委主任签批)、两个复审(乡经管站和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复审把关)、一个公开(财务账目公开)和一个通报(对农村财务管理整体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是我区在农村财务管理中积极探索逐步形成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切实规范了农村民主理财、村乡两级审核和财务公开工作。年,我们要在执行农村财务“11211”管理机制各项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村集体大额支出程序审核工作。对已审批的大额支出,特别是重大工程建设开支,要深入到村检查工程实施及完工情况。对没有申报大额支出的村,要重点检查该村有没有大额支出或以大化小的情况。

2、积极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工作。今年要重点培育5至6个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典型乡(镇、办),这些乡(镇、办)60%以上的村能够有效执行民主决策、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各项制度,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能够发挥示范作用。

3、加强农村经济审计工作。乡(镇、办)根据本乡(镇、办)情况要开展经常性审计检查工作,对大型工程支出情况及决算情况、村集体经济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要积极开展审计,确保财务账目规范化。区农经中心抓好重点村的审计工作以及对村级财务年度审计工作检查验收,通过审计切实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4、加强农经法规政策培训工作。搞好一年一度全区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培训重点内容是村集体大额资金程序审批的具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新出台的农经法规和政策,切实提高全区农村财会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5、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加强农村财会人员的日常工作考核,乡(镇、办)经管站每月要上报一次所辖村财会人员的报账情况。对工作扎实认真的农村财会人员要通报表彰,对不能按时到乡经管站和会计核算服务中心报账、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农村财会人员,要及时指出问题,促其改正。乡(镇、办)要掌握各村财会人员的动态情况,对村级财会人员年龄偏大或身体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要配备村级财务助理人员。严格执行农村财会人员任免程序,确保农村财会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服务体制

做好二轮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在确保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6、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动态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指导农民签订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并依法鉴证。乡(镇、办)经管站要掌握土地流转有关情况,对所有鉴证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都要建档,并报区土地流转办登记。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坚持经常性检查指导和调研,重点要抓好规模流转的典型,及时总结土地规模流转的先进经验,通过树立典型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7、逐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建设。从今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将付诸实施,我们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处程序,积极推行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区级仲裁和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切实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度

通过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决策、财务管理、生产质量控制等各项制度,提高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切实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8、扶持培育典型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58”工程(全省发展300个省级示范合作社,500个地市级示范合作社和800个县级示范合作社)的要求,年我区要培育3个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0个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合作社要有明显的主导产业,各项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入社成员达到标准要求,能够充分发挥合作社对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动作用。

9、实施村村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战略目标。从今年开始,要在全区314个行政村实施一村兴办一社,一社带动一业或多业工程,通过兴办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10、坚持经常性地调研总结。要经常深入到各个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典型经验,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民增收中的有效途径。

11、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交流。对发展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各专业合作社之间相互交流,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各合作社进行业务技术培训,使全区的合作社逐步达到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成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努力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进全区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坚持不懈地开展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12、开展一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调研活动。重点对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农民出工或出资有哪些方面、村集体通过向农民筹资筹劳办了那些实事、党的惠农政策农民有没有享受及享受的途径等进行调研,通过调研切实解决农民减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管机制。

13、加强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号)精神,积极参与和组织实施“一事一议”以奖代补试点,严格执行《市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议程序》,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规范的典型村,要及时总结这些村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在全区推广。严禁乱议、乱筹、乱用,防止“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成为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的口子。

14、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体系。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动态监测工作,建立全区农民负担监测网点,强化监测手段,提高监测质量,使其在信息反馈方面做到全面、准确、及时,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

五、搞好村级债权债务的化解工作

15、进一步澄清村集体债权债务的底子。对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债权债务,要查清形成原因,分类处置,澄清底子,规范财务手续。

16、建立村级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制度。要及时掌握村集体新增的债权和债务,对新增债务要制定化解措施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村级债权债务档案,化解情况要及时登记并形成资料。

六、妥善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

17、严格执行接待值班制和包点责任制。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严格执行接待值班制度,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认真登记并及时转交处理。中心机关干部要对包乡镇发生的农经方面的案件负责,积极督促并认真解决案件。

七、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