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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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工作总结

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工作总结范文1

首先,成立了以局长同志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平安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有兼职工作人员,并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

其次,建立了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防范,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我局对财务室、档案室、数据库室等重点部位进行严密防范,并设立了摄像头,全年未发生被盗、被抢和火灾事故。

再次,加强思想教育,创建平安单位。局领导小组加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全体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工作积极,不断做出新的工作成绩。全局未发生一起矛盾纠纷,以及民转刑案件。

二、进一步健全了综治组织机构,充分履行了司法行政职能。

在区综治委的统一部署下,我局开展了区直单位、综治办规范化建设活动。按照标准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综治办,而且配齐了工作人员,做到了有办公用房、有办公设备、有“四种”记录本、“六本”工作簿、“六类”档案,做到“四上墙”。建立了综治责任人政绩档案,综治责任人认真履行综治责任,并作述职报告。与此同时,我局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能作用,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添砖加瓦。

一是积极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基层科指导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各项制度,每月进行一次排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

二是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今年在市局的部署下,在十里街道、五里街道和威家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成立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制度,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而且按照省市要求,建立了工作台账,完善了规章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五类人员进行建档跟踪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回归社会衔接管理工作,努力探索安置帮教基地的工作制度。在做好章光101红豆杉安置帮教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又开辟了剪刀峡安置帮教基地,并指定专人负责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加强、脱漏管现象的预防工作,有效地降低了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

四是认真做好“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今年是“五五”普法验收年,我局以今年的普法任务为基础,以“法律六进”工作为主线,大力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并且重点宣传普及“四法一理念”,围绕服务和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深入开展了“一湖清水,法治护卫”主题普法教育活动,重点宣传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城乡规划、市场规范、维护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三八”妇女维权周、综治宣传月、“提高公众安全感,政法干警大走访”、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法律咨询5场次;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12场次,《政法在线》专题栏目8期,发放法律宣传资料4万册。

同时,我们还扎实做好“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我区自5月24日至6月3日,由人大、政法委等有关单位领导组成了3个检查组,奔赴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驻区各企事业单位,共计79个普法列管单位,进行实地考核验收,为迎接省市考核验收打下了扎实基础。

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工作总结范文2

2005年5月份,县委、县政府做出了《关于建设“平安**”的决定》,提出用三年的时间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将我县建设成为政治环境稳定,治安环境良好,法制环境规范,发展环境优良的“平安**”目标,使我县成为全省最安全的县(区)之一。

为此,我乡于2005年6月13日召开了“平安**”建设活动动员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计划通过三年时间的建设,构建严打整治的经常性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情绪疏导机制、公共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机制等工作体系,实现全乡各村(居)、机关单位全面达到平安建设标准,将我乡建设成为政治稳定、治安环境良好、法制环境规范、发展环境优良的“平安**”。

自我乡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以来,在县综治委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全乡广大干群的支持和配合下,经过乡党委]政府、乡综治委和基层综治工作者的艰苦努力,一年我多来的“平安**”建设活动取得明显。在“平安**”建设活动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势推进平安创建活动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建设活动,把它作为小康社会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三个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作为工作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的和一票否决制,并把“平安**”建设纳入综治考核,与综治工作的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乡党政联席会议多次听取“平安**”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主要领导亲自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乡党委、政府还多筹措资金,仅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面的投入就达2.4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平安**”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乡综治委把“平安**”建设活动作为提升综治工作水平的主要抓手,充分发挥组织、牵头、协调作用,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安排和部署,及时制定下发了“平安**”建设实施意见、考核表彰暂行办法和检查验收实施细则,多次召开“平安**”建设活动经济交流会。各村(居)、乡直机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乡党委、政府的安排和部署,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贯彻意见,细化工作要求,扎实深入推进创建活动。2005年底,经过检查、考评,全乡共有20个村(居)5个机关单位顺利通过“平安村(居)”、“平安单位”验收,带动了我乡整体平安创建工作。

二、加强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们高度重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启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351”工程建设,基本实现了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刑事案件得到了有效控制,突出治安问题得到及时整治,影响社会治安全局的多发性案件稳中有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我们加强“技防”建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干部家中、乡镇所在地商业门点率先安装红外线防盗报警设备,提高盗窃案件防控能力。我们进一步完善专职巡防队建设,切实增强专职巡防队巡逻、防范能力。我们在仲兴街道、沱河街道等公共复杂场所,建立治安岗亭、报警点。我们在何圩、张巷、棠棣、沱南、中陈、张秦设立治安卡点,实施联勤布控。我们完善治安联防户长工作机制,建立治安信息员队伍,增强村民自防、自治能力。我们指导派出所科学确定巡区、巡段、巡逻时间、方式和路线。我们组织开展沿街单位、门面实施警民联防,形成社会面的专群防控合力,实现了社会面无打架斗殴、无盗窃抢劫、无流浪乞讨、无种种刑事案件发生的“四无”目标。我们在村级开展“小喇叭”活动坚持常年规范性巡逻。我们要求机关内部单位严格落实“四防”措施,切实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我们按照县综治委的要求,建立刑事案件、刑释解教人员、流动人口、出租、“监外五种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五个治安信息资料库。我们还认真作好法制副校长的选拔教育和管理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建立健全“大调解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因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大量增加,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日益繁重,为此,我们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治综治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运作、司法部门业务指导、承办人能部门共同参与,集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于一体,整合资源、整体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

我们加强乡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乡调委会已以达到“四有六统一”的标准。我们进一步排查调处组织健全,各级调解工作规范,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网络。我乡实行领导干部“开门大接访”活动,成立了“矛盾纠纷暨受理中心”,每天有一位班子成员、四名工作人员接待群众来访,行使分流指派权、协调调度权、检查督办权、责任追究建议权,对各类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有效整合了上下级之间和社会各方面调处力量。我们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成立了“综治驻村巡回服务队”,按时到村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各项维稳工作,深入到群众中,实地、现场解决问题,及时发现和控制矛盾纠纷及苗头,切实把矛盾纠纷和隐患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的目标。对于矛盾纠纷和问题,我人产还坚持定期排查、分级调处、信息报告、协调督办、领导包案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制度,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隐患问题档案,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调处、早化解。我们还建立健全信息预警机制,对做到早了解、早掌握、早预防、早控制。实现了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事件、刑事案件、群众性事件和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认真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平安创建根基

推进平安创建活动,重点在基层,关键是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去年,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平安仲兴”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广泛开展基层创建活动着力抓好村(居)、单位的平安创建,最终达到全乡的平安创建目标。

目前,我乡基层综治组织健全,村(居)两委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普遍得到增强,治保、调解、普法、帮教、治安巡逻等综治队伍健全,群防群治形成网络,人员经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效果较好。

我乡“平安仲兴”整体建设活动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深切地感到,与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要求和全乡5.3万人民的期望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面临的任务仍还艰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国及省、市、县政法综合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个地区混乱就整治哪里”的原则,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的总体目标,继续加大力度,创新举措,完善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平安仲兴”建设活动,努力把我乡建设成为全县最安全的乡镇之一,实现“政治稳定、治安环境良好、法制环境规范、发展环境优良”的“平安仲兴”建议目标。

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工作总结范文3

人社工作稳中求进。宣传政策,增强意识。深入开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务工人员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落实任务,全面推进。按照区劳动局下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镇新增就业、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任务。搞好培训,促进就业。劳动保障站配合农科教搞好创业者和失地农民技能培训。

民政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区民政局做好殡改宣传,确保遗体火化率达到100%;做好民政资金采取社会化发放工作;搞好复退军人慰问,做好参战对象维稳工作;关注群众的生产、生活,积极组织开展勘灾和信息上报工作;做好临时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做好城乡低保的入户调查和资金发放工作;做好大病救助工作及精神病药物救助工作;对雷锋慈善会____分会运行主动担责,确保资金运转的健康有序,全年发放慈善资金29万余元。

科技工作力求突破。大力开展科普宣传,开展了元宵科普宣传活动和科普知识进学校活动(东马小学)、大湖学校科普宣传活动,与街道劳动保障站联合开展送科技知识进企业活动。发挥了科技服务平台功能,发挥科技直通车12396功能,重点扶植望城区亚平种养合作社等项目,引导辖区内支柱产业发展,推广新技术、新成果。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广泛宣传,下发知识产权相关文件,完成专利申请7项。

文体活动有声有色。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力度,对辖区2个点的不可移动文物采取专人巡查和义务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街道财政适当安排经费予以补贴,确保了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针对群众文艺团队在自身建设“小规模、浅层次、低水平”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街道结合实际出台了《____街道加强基层文艺团队管理建设实施方案》,规范文艺团队的管理。组织和引导人民群众开展各类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舞龙、广场舞、柔力球、军鼓、腰鼓、球类(羽毛球、篮球、乒乓球)等活动开展经常。组织辖区群众和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区各类比赛,获得了一定名次;着力改善农民健身场所,重建地健身设施配备齐全,做到了健身器械街道辖区全覆盖;高标准完成机关文体活动场所建设。

食药安全上下联动。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组织网络,形成了“一专三员”的食安体系;加大食药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展板、宣传日宣传和食(文秘站:)药安全小手册进行宣传;切实加强农村聚餐管理,严把农村聚餐指导关,确保了农村聚餐无中毒事故发生;开展了“米粉加工厂”和“食用油”整治行动;对重点单位开展常态督查,重点监管;积极配合区食安办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已顺利通过省、市验收。目前街道范围内的餐饮门店备案率为100%,办证率达95%以上。开展了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为主题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了辖区群众的食品安全。

残联工作再创佳绩。1、做好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和考核;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实行特殊救助和帮扶。做好康复、教育、就业和法律扶助,推进残疾人运用法律。____年度再次获市级残疾人工作“明星街道”荣誉;指导东马社区成功迎接了市级残疾人工作明星社区的复检。2、街道牵手恒康

医院开展了“关心关爱残疾人 扶残助残献爱心”活动,活动内容包括提供残疾人就业岗位、助残日送器具活动、建立残疾人专业健康档案、残疾人就医优惠政策措施等。特别是在困难残疾人的住院医疗经费上,恒康医院拟拿出50万元专项资金对____辖区残疾人的就医、康复等方面给予帮扶关爱。妇联工作按部就班。按照区妇联的各项工作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政协工作突出重点。按照区政协各项工作要求,做好提案撰写和社情民意的反馈,积极开展调研,组织辖区委员参政议政。全年围绕 “三服务”要求(服务现代化公园式城区建设、服务民生民利、服务社会和谐)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均较好完成。在全市政协系统“三服务”主题活动经验交流会议上,____街道代表全市乡镇(街道)做了经验发言,倍受好评。

____年工作思路

民社工作力求创新。提升办内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开拓思路,着力于工作的创新,争取全年打造一个全区乃至全市的特色亮点工作。

科技工作经常开展。将科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力保科技工作稳中求进。

文体工作形成氛围。进一步巩固辖区的文化氛围,经常性开展文体活动。全年重点打造一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

食安工作常抓不懈。以平安创建为指针,重点抓好村级食品安全组织网络建设;以示范创建为重点,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常态化;以打击整治为抓手,确保辖区人民群众食药安全。

残联工作合作联动。加强对残疾人帮扶和救助工作。针对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问题,与爱心企业合作,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帮扶活动。

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工作总结范文4

一、组织机构

区人民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杜成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碧宽、杨静、冉松为成员,主要职责是提供消防法律法规咨询、技术支持,搜集和通报各镇(街)阶段性工作情况、拟写工作总结、编发简报等“红色盾牌”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同时领导小组并下设3个工作督导组,检查督导全区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工作。

全区检查督导时间,每季度检查督导不得少于1次;每次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报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办公室,由专项行动办公室汇总上报区人民政府。各区直部门参与检查督导小组的人员名单请电传区消防大队办公室。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强化政府责任,构筑“责任盾”

1、各镇(街)针对本地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冬春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上报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各镇(街)每月集中开展“红色盾牌”专项行动不少于1次,镇(街)镇长、主任带队消防安全大检查不得少于2次,分管领导每月带队不少于1次。

2、大力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各镇(街)务必将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纳入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划分“大网格”,逐一建立消防管理组织;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中网格”,逐一明确专职人员;以居民楼院、村组、生产经营单位为单元划分“小网格”,逐一建立群众性自治组织,落实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其次,全区推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分包“大网格”,镇(街)工作人员分包“中网格”,行政村、社区人员分包“小网格”,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人员定点联系三级网格的工作模式,实行“网格定位、领导定点、全员定责”,全面建立推行网格化排查治理机制。

3、大力推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工作,消防监督人员、派出所民警对本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一对一”监管,全程指导“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复核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率为100%;各镇(街)督促辖区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80%。社会单位实施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变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价“三项申报”制度落实率100%;督促辖区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社会单位参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率100%。

4、整治重点领域火灾隐患。各镇(街)结合城镇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校舍安居工程,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高层和地下建筑、商住楼、寄宿制学校、农村50户以上村寨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5、建立完善消防管理体系。各镇(街)必须完成年初目标责任书消防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招聘任务,督促每个社区、行政村100%落实农村社区(农村社区以下简称“农村”)消防工作“十个一”活动;组织开展“消防优秀社区(村寨)”创建活动,争取年内每个镇(街)创建1个“消防优秀社区(村寨)”。

(二)全面清剿火患,构筑“防火盾”

1、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回头看”工作。各单位要对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农村重点村寨以及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开展全面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率达100%,“清剿火患”战役期间未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督促整改率达90%。

2、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火灾隐患整治。建立完善网格化消防安全监管模式,明确分包人员职责任务、量化工作标准,专项行动期间,凡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凡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凡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凡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凡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凡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三)落实宣传培训,构筑“宣传盾”

1、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全区各单位要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党校、进景区”工作,探索消防宣传“进餐桌、进旅馆、进网吧、进歌厅、进课堂”新途径;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开展主题班会、消防演练、板报征文评比等活动,实现初中以上班班有“小小消防员”,并实现学校与家庭联动,由“小小消防员”与父母一起,开展家庭火灾隐患查找行动,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深入推进“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互联网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各地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完成率达100%。

2、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确保每个社区落实1名消防督导员,每个小区落实1名消防管理员,每栋高层建筑落实1名消防宣传员。

3、加强各行各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明白人”和广大员工的培训,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9月底以前,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人员以及电工、焊工重点工种人员积极参与省消防协会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率达50%;镇长、办事处主任、村居“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率达80%。

4、拓展消防宣传阵地建设。9月底以前,各镇(街)依托交通枢纽、城市街道、公共场所、风景名胜区、重点单位和农村、社区设立消防安全标识或者粉刷消防宣传标语不少于10幅,各行政村、社区、小区必须有1块固定的消防宣传场地,全区农村、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覆盖率80%,实现“村村有宣传阵地”;各社会单位消防设施100%达到标识化管理。

(四)强化安全保卫,构筑“平安盾”

1、做好社会面火灾事故防控。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战果,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着力抓好各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辖区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全力打好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

2、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保持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无阻,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尤其是消防部门、专职消防队要按照灭火救援“五个必须”和“五个第一”的要求,科学性、有效性、针对性制定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强化实战演练,提高首战控制和攻坚能力,切实做到闻警即动、有备而战、每战必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作为巩固强化全区“防火墙”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方案,逐级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迅速开展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

(二)工作开展阶段。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本地区“防火墙”工程、火灾隐患排查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梳理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全面进行整改,量化任务,责任到人,明确时限,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整改完毕;区消防、安监、文广、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各类场所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检查整改和联合执法落实到位。

(三)总结评估阶段。区人民政府将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进行督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巩固深化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把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工作摆在安全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细化明确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抓落实,全力以扑抓好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工作,力保全区不发生“小火亡人”火灾事故。

(二)依法整治,确保工作实效。在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工作期间,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深入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开展细致排查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该改则改,该处则处、该停则停、该关则关,绝不手软;千方百计消除各种致灾因素,最大限度地实现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在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工作期间,区政府3个检查督导组将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工作,一经发现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镇(街)以及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实行“督察督办制度”,全区点明通报,对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亡人火灾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工作总结范文5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城市管理理念,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街道)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严格落实“制订方案、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县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副主任,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供销社、县交通局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春节期间,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和县燃放办合署办公。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性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本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本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及考核。

(三)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确保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林业、园林绿化、文物、民政、电力、公交、国土房管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年12月上旬至2012年1月上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查堵整治(2012年1月上旬至中旬)。公安、工商、安监、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严格生产、经营源头监管,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阶段:宣传教育(2012年1月中旬至下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利用各种传媒强化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做到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使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012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2012年1月2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对禁放点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部署,加强对限制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2012年2月10—28日)。对全县2012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考核(考核办法另发),对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工作措施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检查,严格执法,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1.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从即日起,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组织执法力量,在进入我县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及进入主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查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进出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禁绝非法产品流入流出渠道。对有《爆炸物品运输证》的,认真核查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人员资质,并重点检查运输的品种、数量、路线、时间等,是否与运输证相符。春节前,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商场、市场、村镇集贸市场以及车站的巡逻查控力度,及时发现、查处非法销售、兜售和携带烟花爆竹行为,确保非法产品不流入群众手中。

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春节前,有关部门要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加强对集贸市场、出租房屋、闲置的厂房、库房、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对无证、无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安监、工商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取缔,没收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行为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处罚。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安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对各部门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本县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交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不得再流入社会。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各地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4.积极受理各类举报线索。县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现场督办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和查处。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提升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将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与“平安”建设和创建和谐环境迎接“十”召开相结合,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建平安,喜迎十召开”为宣传主题,突出政策法规、燃放知识、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提升素质等内容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切实提升市民的安全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等媒体和手段,以播放《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片》、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温馨提示短信及在单位内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驻梁部队、市驻梁单位和物业小区,要采取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宣传工作要坚持“九进”,即进单位、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进社区、进部队、进禁放点、进公交、进影剧院;做到“十有”,即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篇幅、网络有点击、街面有活动、公路有横幅、小区有展板、手机有短信、单位有提示、禁放有标识;强化“四个禁放”提示,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的宣传,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节前要以重点宣传打击非法、禁放区域为主,节中要以宣传安全文明燃放、维护燃放秩序为重点,节后要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为重点。特别是节前应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查处打击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查处一起、宣传一起,对典型案例进行专题报道,以教育群众,震慑违法行为。2012年1月15日为全县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全县各乡镇(街道)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宣传活动,使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依法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2012年1月4日前,县燃放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划定县城、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所划定的限放区、燃放点要远离城区环境监测点。年1月10日前,车站等交通枢纽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关、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重点防火单位和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以及小区化粪池等禁放区域、场所、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醒目的禁放标识设置、张贴工作。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也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志。

(五)严格市场监管,确保燃放产品质量安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六统一”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把产品质量关,控制燃放总量,严禁礼花弹、超标准和不符合市规定的产品流入市场,有效降低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风险。公安、安监、交通、质监、供销等部门和单位要严格生产许可、经营许可、运输许可、车辆许可、品种许可,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等全环节监督管理。

1.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质量合格、观赏性佳”的原则,我县限制燃放区2012年春节期间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飞行轨迹与地面小于70°夹角的品种,即扇形、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烟花及在空中爆炸后有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漂浮物带等燃烧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除外),共7大类164个品种;具体品种、规格由市燃放办于年11月30日在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2.允许储存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3.运输许可与安全监管。公安机关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时限、条件等,严格审查托运人提交的供货单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证,并加强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六)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发现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必须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1.排查建(构)筑物隐患。春节前,县级有关部门要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是清除城乡棚户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农村房前屋后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准备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市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城市地下管线、检查井、下水道、化粪池进行专项检测、维护、清理,做好防燃、防爆排查和防范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2.排大危险源隐患。2012年1月10日前,县级有关部门和行业单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安保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

3.排查销售点隐患。对经许可的销售网点,安监、公安、工商、供销部门要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销售网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七)强化现场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1.维护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社区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社区志愿者维护燃放秩序。特别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村(社区)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划定维护力量责任区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都有干部、群众看守。各地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由各单位组织力量进行严防死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

2.强化重大危险源守护。2012年1月22日至2月6日,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采取“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

3.严密销售网点安全防范。安监、供销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销售点安全监管,每个销售点必须落实1—2人专门看护,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4.落实消防灭火和伤员救治措施。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要针对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导致火灾事故的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演练,做好灭火准备。一是制订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方案。二是监督燃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组织自备消防力量,并组织进行消防灭火演练。三是在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启动二级战备方案,派出消防车在各主要道路上进行巡视,在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重要目标驻地周边等重点地区部署消防车现场备勤。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在巡逻车上配备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设备,随时扑灭发现的火情。县卫生局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订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区域、本部门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

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工作总结范文6

一、XX年工作简要回顾

全县省、市、县三级新农村建设“驻村帮建”工作队员60人,其中省直工作队员4人,市直队员6人,县直队员50人,分别进驻12个乡镇(街道、开发区)16个行政村。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省、市驻村办的指导下,在各派驻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工作队员的努力下,圆满完成了XX年新农村建设“驻村帮建”任务,成绩显著。

⑴抓学习,推动驻村工作开展

党的xx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表后,各驻村工作队按照县驻村办要求,及时集中组织学习。省农业银行驻**村工作队、市委组织部驻**村工作队、县委组织部驻**村工作队、县农业局驻**工作队把学习《决定》作为抓好新农村“驻村帮建”工作的头等大事,积极组织学习,同时还带动所驻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群众结合实际进行学习。通过学习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了目标,振奋了精神,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驻村帮建”工作的开展。

⑵高起点,做好新农村新村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是“驻村帮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一年来,县驻村办会同驻村工作队多次入村调查研究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新农村新村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到思想统一、目标一致、统筹部署、分步实施,新农村新村建设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