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法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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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法细则

土地承包法细则范文1

1 《实施办法》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1.1 框架结构。《实施办法》一共有十九条。一是涉及总则类的规范有4条,如,第一条、第三l、第四条、第十七条等;这类条文对分则条文的实施具有指导作用,是普遍适用的。二是涉及各类行为主体的职责规范的有9条,如,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至第十七条等。三是涉及档案规范的有5条,如,第二条、第七条至第十条等,主要对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的定义、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归档要求、整理细则作了具体的要求。

1.2 主要内容。

1.2.1 关于承包地确权档案的定义。《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是承包地确权的重要凭证和历史记录。

1.2.2 关于对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的规定。《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承包地确权档案主要包括综合管理、确权登记、纠纷调处和特殊载体类,其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具有重要凭证、依据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应当永久保存;具有一般利用保存价值的,应当定期保存,期限为30年或者10年。

1.2.3 关于对归档要求的规定。《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凡需归档的文件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做到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图样清晰,签字盖章、日期等具有法律效用的标识完整齐备,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管的要求。第十二条规定:县(市、区)级国家档案馆负责存放一套当地完整的承包地确权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必须是原件。

1.2.4 关于对整理细则的规定。《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承包地确权纸质档案应按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标准进行整理。形成的工作底图、地块分布图等,按照《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中图纸的折叠要求整理归档。

确权登记类中具体涉及农户的有关确权申请、身份信息、确认权属、实地勘界、界限图表、登记和权证审核发放等文件材料,应当以农户为单位“一户一卷”进行整理组卷。

特殊载体类文件应按照国家相关档案业务规范标准进行分类整理。电子文件和使用信息系统采集、贮存的数据以及航空航天遥感影像需用不可擦写光盘等可靠方式保存。

2 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细则

本整理细则主要针对承包地确权工作中“确权确地”档案的整理,对于“确权确股”和“确权确利”档案的整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此细则执行。

2.1 综合管理类。综合管理类文件材料整理标准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2 确权登记类。

2.2.1 综合文件材料。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试行)》标准,以“村”为单位,按“件”整理。

2.2.2 “一户一卷” 文件材料。确权登记类中涉及农户的文件材料,参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2008)标准,按“一户一卷”整理归档,采用软卷皮装订,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盒内保存。

(1)涉及农户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有13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承包地块示意图)、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承包合同、包方代表声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示无异议声明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其他对权属确定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

(2)卷内文件排列。“一户一卷”: 案卷封面(软卷皮)―卷内文件目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承包合同―其他―备考表―案卷封底(备考表可以代替案卷封底)。

(3)编写页码。在有效文字页面正面的右上角、反面的左上角编写,用铅笔编写(也可以用打码机)。

(4)案卷封面(软卷皮)。

A.软卷皮外形尺寸。软卷皮设封皮和封底,其封皮和封底采用长宽为297mm×210mm(可以定制)。

B.软卷皮封面项目。封面项目包括:全宗名称、类目名称、案卷题名、时间、保管期限、件、页数、归档号、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C.封面项目的填写方法。

a.全宗名称:填写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b.类目名称: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

c.案卷题名:填写“××(乡)镇××村××组×××(承包方代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合同编号)”。

d.时间:卷内文件所属的起止年月。

e.保管期限:永久。

f.件、页数:填写卷内总页数。

g.归档号:不填。

h.全宗号;各县级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i.目录号:不填。

j.案卷号:封面案卷号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相关要求编号。用农户合同号中的乡代码、村代码、组代码、户代码作为案卷号,共12位数字。

(5)卷内文件目录。

A.卷内文件目录格式。采用国际标准A4型(即长×宽为297mm×210mm)。

B.卷内文件目录项目。包括:顺序号、文号、责任者、题名、日期、页号、备注。

C.卷内文件目录填写方法。

a.顺序号: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序填写的序号。

b.文号:不填。

c.责任者:填写形成档案并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d.}名:按照卷内每张表的名称照实填写。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

e.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即分别填写每张表形成的时间。填写时可省略“年”“月”“日”字。时间以8位数字表示,其中前4位表示年,中间2位表示月,后2位表示日,月日不足两位的,前面补“0”。

f.页号:填写每份文件首页所对应的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卷内文件页号应从1开始编制通号。

g.备注:用于填写卷内文件特殊情况的文字。

(6)卷内备考表格式。

A.卷内备考表外形尺寸。卷内备考表规格为:297mm×210mm。

B.卷内备考表项目。包括:本卷情况说明、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

C.卷内备考表填写方法。

a.本卷情况说明:填写卷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立案后发生或发现的问题由有关的档案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标注时间。情况说明可以手工填写,也可用计算机打印。

b.立卷人:由责任立卷者签名。

c.检查人: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

d.立卷时间:立卷完成的日期。

(7)装订。装订方式可采用“三孔一线”在案卷左侧装订。

(8)案卷目录。

A.全部案卷装订完后,应填写案卷目录。

B.案卷目录表格规格为:297mm×210mm。

(9)卷盒格式。

A.卷盒外形尺寸。采用310mm×220mm(长×宽),其厚度可根据需要分别设置30mm、40mm或50mm的规格。

B.卷盒封面应填写全宗名称(同软卷皮一致)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可以

直接印制上去)。

C.盒脊项目包括:承包地确权档案、全宗名称、保管期限、年度、起止卷号、盒号。

D.盒脊项目填写方法。其中年度是指文件形成年度,以四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起止卷号填写××――××卷。盒号可按不同保管期限每年从“1”开始流水编制盒号,用铅笔编制填写,其余项目的填写方法同软卷皮格式。

(10)填写要求

A.填写案卷封面时应使用符合耐久性要求的字迹材料,字迹工整(或先行印制)。

B.签字部分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盖个人印章,严禁用打印机直接打印。

(11)印制的卷盒、软卷皮应为无酸制品。

土地承包法细则范文2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思考

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真实记录。承包地确权档案管理工作是指承包地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利用等工作。2009年,吉林省开始承包地确权试点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015年,吉林省被列入全国第二批承包地确权整省推进试点省份,在承包地确权档案管理工作中进一步丰富了工作经验,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吉林省承包地确权档案管理现状

2009年实施承包地确权试点以来,吉林省始终重视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吉林省承包地确权档案管理工作,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制度健全,措施有力。

实际上,从国家到吉林省,都对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十分重视。早在国家开展承包地确权试点工作之初,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就于2010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2011年,农业部和国家档案局就着手起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并最终于2014年11月印发。同年,农业部还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3个行业标准,进一步细化了承包地确权工作的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

而吉林省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于2015年7月,由省农委与省档案局联合下发了《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吉农经发〔2015〕3号),并以附件的形式下发了《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细则》。此外,吉林省农委起草设计了41种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系列文书,涵盖了承包地确权各个环节和阶段,全部下发各地指导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同时,省农委、省档案局为了开展和推进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结合省内试点工作开展了归档材料的收集和指导工作,并分别利用全省承包地确权档案管理座谈会和全省试点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的契机,确定了“分类收集”“一户一卷”的承包地确权档案管理模式。

二、 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

吉林省的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归档文件材料不规范问题。承包地确权档案涉及了农地一轮承包、二轮延包档案、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及发放情况、土地四至、田间指界,以及因农民外出打工、嫁娶及历史遗留问题等,材料繁多且复杂,造成了历史档案资料杂乱无章,加之各地归档材料参差不齐,给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带来了巨大阻碍。二是档案类别繁多,工作量大,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档案管理机制。承包地确权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工程,加之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工作过程中所形成的档案数量更是巨大,且容易造成档案整理、归档积压现象。同时,确权过程中不仅要做好土地面积、四至、等级等信息的整理,还要收集存在的土地纠纷情况。这些问题不仅对以往的档案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加大了乡、村档案保管压力。

三、 解决问题的对策

从吉林省的实践来看,已经形成了解决上述问题的基本工作机制,值得借鉴。首先,下发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全省承包地确权归档文件整理做出统一要求。此文件成为全省统一规范指导和管理承包地确权档案的依据和保障。其次,吉林省确权办完善了《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文书》,对归档文件材料的范围等环节和流程进行了明确,促进了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开展。再次,省农委与省档案局为了减轻地方档案保管压力,一方面提高了乡镇档案保管要求,降低村级组织的档案保管数量。另一方面加大县级档案馆接收力度,并实行县级农业部门统一保管后适时移交档案馆的方案,解决了档案数量庞大难以有效保管的问题。最后,吉林省提出的“一户一卷”收集方式,减少了档案类别,缩短了文件材料归档整理时间,简化了档案统一编号流程,确保了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及时、科学和高效。

【参考文献】

[1]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Z].2014-11-20.

[2]马素君,王赛春,马庆华,刘水英.做好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探索与实践[J].档案天地,2015(12).

土地承包法细则范文3

“推进农村市场化改革,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关键和基础。”政协委员刘佩智,长期以来关注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探索。他认为,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的“实验田”,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步伐应再加快。

通过深入调研,刘佩智总结了成都试验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四点主要做法。一是开展农村土地和房屋确权工作。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并对农村集体和农户发放相应的权证。二是创新耕地保护机制,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粮食生产能力不下降。由市、县两级政府长期坚持每年从财政预算安排26亿元设立耕地保护基金,为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民提供养老保险补贴,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切实保护耕地。三是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所,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依托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有控股企业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建立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作为农村产权流转信息和组织交易的综合性平台,主要开展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农村产权流转和农业产业化项目投融资服务。四是结合灾后重建推进灾后农村土地、房屋产权抵押担保贷款。受灾农户自建住房需要贷款的,可以申请利用确权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新建房屋所有权,向农村产权担保公司抵押,获得灾后自建住房的贷款。

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成都迈出了可喜的步伐,但也面临着很多问题。刘佩智认为,如何进一步调动农民和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的积极性,健全现代农业多元化投入机制,怎样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利,是当前成都试验区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土地承包法细则范文4

近年来,宁夏、辽宁、重庆、湖北等地先后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实践中,各地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进行了制度创新,开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的新局面。由于地区差异的存在,各地在试点中总结出了各具特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作为制度创新的先行者,这些地方在实践中总结出来了一些较为先进的做法,值得今后在推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时予以借鉴。

(一)通过颁布相关文件,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有据可行比如,辽宁省法库县为了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推行,先后颁布了专门的指导意见和管理的暂行办法。武汉市先后颁布了相应的农村产权价值评估和登记托管管理办法,以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重庆市在试点过程中,也颁布了专门的“三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这些规范性文件的颁布,一方面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有据可行,便利于土地权利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另一方面,这些规范性文件还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相应程序。这就提高了该制度在运行中的可操作性,避免了现实运行中所产生的程序混乱,从而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利益。

(二)采取多种模式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实践中,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探索出了各具特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比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采取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协会,吸纳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为会员,从而附加以多户联保以及协会总担保的形式进行抵押贷款。而武汉市则是依托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作为中介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重庆市则是采取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抵押模式、流转大户业主抵押模式再到农户直接抵押模式逐步推进的。这些模式契合了当地实际情况,促进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制度的推广。这也告诉我们,在今后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时,各地要深入考察当地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符合法律规定的模式。

(三)采取措施防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一方面,抵押人面临着因无法按期偿还贷款而产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处置的风险,丧失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另一方面,抵押权人面临着因农村土地交易市场不完善而产生的无法处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风险,使得不良贷款多发影响自身效益。因此,在实践中,各地采取了相应的对策防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比如,各地都普遍规定抵押人不得将自身享有的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而是规定只能将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保留了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土地。比如,武汉市充分发挥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的作用,通过建立起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市场化解金融机构处置抵押物不能的风险。比如,重庆市成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完善涉农保险、成立担保公司等来防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

中长期、较大额度贷款投放不足是农村地区的突出问题,这与当前农业发展不相适应。信贷作为一种要素投入对农业增长起到较突出作用(林毅夫,2003),目前投放的农村信贷以短期贷款为主。农户之所以难以获得长期大额度贷款,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是农户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物。对于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而言,最具价值的资产便是承包或流转而来的农村土地,利用它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融资,便可以解决抵押担保物缺乏的难题,从而破解中长期、较大额度贷款投放不足这一瓶颈问题。

(一)抵押权难实现首先从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后,不能改变所有权性质和用途,其次缺乏真正的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需要各方自行协商实现。因此,当贷款无法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难以处置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难以变现。

(二)抵押物价值难确定一是未成立相应的专业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机构,未培训和配置相应技能水平评估人员;二是没有建立对农村土地价值对应的标准,土地价值的评估没有参照,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主观判断成分较大,实际价值难以合理确定,评估价值往往低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价值;三是银行业机构难以准确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实际价值,发放贷款的额度控制得较低。

(三)贷后管理难银行发放贷款后为保证借贷资金的安全一般会选择监督资金的用途和项目的运行情况。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借款人的借款目的是从事农业生产,项目地址在农村,但大部分银行的业务重心在城市,进行贷后管理的成本很高而使得银行可能忽视或放弃贷后管理。

(四)贷款风险难以掌控一是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的约束。农业生产的政策风险,农业是受政府管控严格的产业,农产品价格比较难预测。二是操作存在风险,在对贷款项目的审查过程中存在忽略某些环节,如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存在价值评估不够规范或者完全不走贷款抵押物价值评估这一操作程序,担心付出较高的贷款抵押物价值评估费,而忽略这一程序。三是乡镇建设用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公共事业用地、国家高速公路用地等也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实现带来风险。四是我国还没有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设立专门的法律文件,真正发生纠纷时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五)法律不完善与产权不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除买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农村土地可以抵押外,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是不允许抵押的。现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工作已全面铺开,然而法律保障工作却没跟进,这无疑会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工作带来困扰。

(六)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不高由于农村中、小额贷款的收益和成本同所承担的风险不成正比,并且由前面分析可知,抵押物变现难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加之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的业务重心,关注热点,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往往更看重大企业,更注重大额业务,而忽视小企业,对农民的创业贷款更是慎之又慎。并且适合农村特点的电子化、票据化设施不足,农户办理业务不方便。

三、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路径

(一)培育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外部良好环境1.完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但因《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抵押处置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为配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工作的全速推进,先行先试,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相关产权的法律框架建设,完善相关法规,出台较为全面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抵押性,以便为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制度的推进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2.建立土地流转市场。首先,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能够进一步促进土地流转,使土地形成规模化经营,更有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实施;其次,当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金融机构能够及时地变现抵押物从而获得补偿,并且有正规、统一的流转市场也会相应地降低交易费用,这是提高金融机构放款积极性的有力举措;最后,也有利于有关部门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土地流转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监管,从而消除土地流转中损害农民权益的现象。此市场的主要功能:一是农地流转信息系统,及时收集与农地流转信息,使供求双方能及时获取土地流转信息;二是促使供求双方达成交易,并提供相关的交易服务;三是涉农机构或者担保公司可以通过该市场在较短时间内把抵押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变现,提高其开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积极性。3.设立专业评估机构制定评估标准。设立专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评估机构,制定合理的评估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评估制度。此制度需考虑两点:一是政府应出台评估标准细则,对不同等级的农村土地制定相应价值标准以供参考;二是成立独立的抵押价值评估机构,结合实际,根据农地的地理位置及其他条件,综合农地流转价格,制定科学的评估标准和操作办法。对评估人员进行从业资格认证考核,凭证上岗,定期对评估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评估水平。4.培育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尽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淡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在农村社会体系尚未完善之前,可以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设定一定的限制,以保障农民免予破产。二是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培育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科学设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流程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需要三个相互联系的系统构成:一是贷款发放系统;二是抵押品处置系统;三是资金补充系统。其中贷款发放系统是主系统,它的正常运行需要另外两个系统的配合和支持。三个系统有序运行,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难实施的问题。首先,贷款申请阶段。此阶段包含抵押价值评估及贷款申请两部分。资金需求者向评估机构提出评估申请,评估机构作为独立的主体,按相应流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评估机构应向资金需求者出具两份评估报告,资金需求者向涉农机构基层网点提出贷款申请的同时,提交一份评估报告。涉农机构基层网点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可在登记机构进行查询以验证评估结果的真实性,然后按相应的比例计算贷款额度。其次,担保阶段。此阶段由申请担保及要求反担保两部分构成。涉农机构基层网点向担保公司申请担保并提供相关资料。担保公司受理担保申请并按规定为其提供担保。一旦涉农机构无法收回贷款,担保公司将承担所担保额度的损失。同时,担保公司应向资金需求者提出反担保,要求其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交予担保公司,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手续。担保公司分别与资金需求者和涉农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并将结果报送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公证。再次,贷款审批及发放阶段。涉农机构基层网点对贷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后,上报其抵押贷款审批部门。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抵押贷款审批部门尽快予以批准,由基层网点向资金需求者发放贷款,同时涉农机构和资金需求者双方都需在登记机构进行贷款登记。此外,通过资金补充子系统,涉农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以下四部分构成:其自身吸收的存款、人民银行再贷款、财政专项补贴以及向广大社会公众发行农地债券,进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发放提供了坚实的资金基础。最后,还款和抵押品处置阶段。贷款期限届满时,借款者若能按时足额还款,担保公司所提供的担保协议自动终结,担保公司根据涉农机构的贷款收讫通知,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归还给资金需求者;若借款者不能按时还款,涉农机构则要求担保公司按约定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担保公司此时有权通过抵押品处置子系统变现抵押品以弥补损失。具体操作是,担保公司在土地流转中心将抵押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农地承包经营权需求者,用所收取的转让费来弥补损失。

土地承包法细则范文5

当前的土地流转行为处于初步发展探索期,缺少一个规范的机制来约束,未形成一个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不能把农村剩余的土地更好的、规范的流入市场进行运作,严重制约着农村土地健康有序的流转,同时也使土地流转的对象和范围不大,不能使有效的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在一定程度一定时间内严重限制和影响着土地的流转程度、规模与效益等。

2土地流转规模小

“土地是农民命根子”这种传统的思想意识还一直制约和影响着农民的思想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对土地流转心存疑虑,担心土地流转之后会丧失对土地的承包权,不愿轻易转让土地使用权,宁愿土地荒芜也不愿意土地流转,这些因素制约着土地的流转的范围,土地流转大部分仅对本村或比较熟悉的人,向企业或外部人员流转很少,这就制约影响着土地流转的规模与程度。

3土地流转进展不平衡

受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制约,土地流转工作在各地发展进程也不均衡,经济发展相对快的地区,农民思想意识比较对新事物接受能力快,土地流转比重远远高于经济落后的区域;在地势复杂、人均耕地低、土地不成规模比较零散的地区土地流转频率不高。

4建议与措施

4.1加大政策鼓励

农村土地流转离不开政策的正确引导,政策的鼓励与引导是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保护农民权益的重要措施,应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并制定符合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新形势的实施细则,让土地流转有章可循,具有可操作性,逐渐把农村土地流转纳入法制化、制良化轨道,坚决打击和制止违背农民意愿和损害农民利益的土地流转行为。同时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农民懂法、了解法,用法保护自身权益,消除农民对土地流转的顾虑,使之自觉、主动地参与土地流转。

4.2鼓励土地流转形式创新

土地承包法细则范文6

一、党委政府重视减负,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1、党委政府重视减负及农经管理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措施、有督查、有评比。(2分)

2、有镇党委政府与村两委及乡镇涉农部门签订减负目标责任书。(2分)

3、有减负工作专题报告,每年镇组织自我督查3次、自我评比3次,年终有减负工作总结。(2分)

4、重视减负办建设,农经业务力量、办公经费和职责履行有保障。(4分)

二、农民负担管理规范

1、严格执行省人大《条例》和[20__]4号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限额开展“一事一议”筹劳;农民负担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10分)

2、规范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收取管理,收之适度,用之合理,群众满意,积极实行试点计量,和探索实行计量收费。(5分)

3、按县批复下达的负担计划分解落实到村、组、户,无添项加码。集中规范填写发放《农民负担卡》到户,做到户不缺卡,卡不缺项;使用《农民负担专用收据》,无收费不开据或自制票据。(5分)

4、严格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无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严格实行村级报刊“限额制”、村级“零招待”。(5分)

5、按照自愿原则开展“村村通”工程捐款,无变相摊派行为。(5分)

6、惠农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到位,各项财政补农资金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户,无截留、挪用、抵扣现象;停收农业税尾欠;停止向农民收取排涝费;及时足额拨付财政对村级的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资金;设立村干工资专户,按时“打卡”发放,无平调、截留、挪用现象。(10分)

三、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消化债务

1、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电算化运行正常,按时报帐、做帐、结帐;使村有乡管不断巩固,委托手续进一步完善。(5分)

2、村级财务年初有计划,年终有决算;村级集体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制度健全、执行严格;财务审计经常、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健全规范。(3分)

3、村级债权债务核实准确、建立台帐,债务逐年减少,无新增债务。(3分)

四、贯彻落实土地承包法,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土地承包法规政策,依法开展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5分)

2、积极引导农村土地依法合理流转。(5分)

五、认真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分)

六、涉农案件查处及时有力,农村稳定

1、镇减负接待有专人;(5分)

2、接待有记录、案件查处及时,整改有结果;(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