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体制改革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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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体制改革方案

科技体制改革方案范文1

关键词:计量研究所;科技;体质改革;思考

0引言

标准计量工作,不是简单的测算和量算工作,这是与法律法规有关的技术工作。作为标准计量研究所,核心目标就是保证计量工作的公平公正,并为计量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持。面对科技体制改革,研究所必须紧跟时展,认真策划和实施改革工作,满足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

1改革定位

2015年,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方案中指出,我国现阶段的标准化工作还存在管理滞后、工作重叠、效率低下、体系不合理、工作推进不力等各种问题。分析发现,这些工作上的问题主要还是因为政府和市场没有密切联系,在工作中未实现交叉协作。为此,《方案》提出构建新型标准体系,以市场为导向,实施科技体制改革,满足市场行业的发展需求,只有这样,才能激发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管理。

2标准计量管理工作改革的可行方案

2.1关于标准、计量、质量一体化的问题

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要求计量工作也应与时代接轨,与国际接轨。为此,研究所工作人员应认识到标准计量工作与质量管理工作的整体性。目前,国内还存在对标准、计量、质量三者的管理中,认识和管理不统一的问题。为此,政府应积极参与管理,落实标准、计量、质量管理的标准化,简化管理结构,以免重复建设。

2.2标准计量科技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很多事业单位都存在人员结构失衡、人才缺乏和专业知识不足、管理思想落后等问题,标准计量研究所也不例外。改革的重点还是人才,实施科技改革,必须实现人才优化,加强人才培养。所以,研究所在适应改革的过程中,人才改革是关键,抓好学术和技术梯队的组建,培养和造就不同层次的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2.3关于标准计量工作面向市场的问题

如今,改革开放已经40年了,企业和单位,在科技改革的过程中都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经验。最终还是达成共识,科技体制改革,必须面向市场。标准计量研究应该结合市场发展的各个方面,例如交通、教育、医疗等等,这些不仅是利国利民的建设,更是国家发展的刚需。实现与市场的结合,不仅能创造社会价值,还能产生经济效益。面临新的改革,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要合理定位,认真思考,走出适宜国计民生的科技体制改革之路。

3标准计量改革的反思

3.1激活市场对科技体制改革的动力

从社会发展的刚需出发,激发市场活力,挖掘市场的发展空间,让标准化计量工作既有社会效应,又有法律内涵。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是新型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通过法律手段为其正名,同时明确二者与政府层面的区别,确保各自的标准能得以实施,并互补冲突。对于应该执行哪一类的计量标准,答案必须是明确的,这是保证标准能够落实的根本原则。其次,企业在执行计量标准时,不能以付出严重代价为前提,标准的出现应该是给他们未来带来利益的,且不会影响他们的发展,只有便利又科学的标准,才能获得推崇和实施。但现下的实际中,企业在执行计量标准时,并没有得到实惠,或者说没有得到政府的扶持,为此,企业并没有真正的行动起来,也没能激活市场科技体制改革浪潮。

3.2维护好标准实施的各项关系

如今,政府提倡购买服务,并鼓励企业和行业自行制定标准,加强管理,在符合市场导向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优化自身的行业标准化管理,所以当前强制性标准不断整合精简、团体标准萌发,但这些情况从另外一方面来讲,又会影响到国家标准体系的建设。问题就在于政府应该进行合理引导,消除不良影响。标准与产业发展之间有密切联系,因为有详细的标准,才能促进行业发展,是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工作的创新内容。随着标准化工作改革深化发展,政府在标准领域简政放权,在科技体制改革方面积极完善与产业发展的联系,重视行业在计量标准中的重要作用,并着力构建新型标准体系,必将为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转型调整升级提供更加强大的标准支撑。

4结语

现代科技体制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要举措,标准计量工作在国家建设的各个部分都能起到重要作用,并在法律法规的支持下,实现完善的计量服务,为行业提供标准化管理依据,健全市场环境,促进国家经济建设。从标准计量研究所的方面来说,要积极响应国家的科技体制改革政策,加大投入,积极面向市场和企业,在利于自身发展的同时,做好社会服务、国家服务。

参考文献:

科技体制改革方案范文2

200*年是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改革攻坚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为构建和谐*提供体制保障,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年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攻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努力消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体制障碍,促使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改革的重点与分工

200*年,我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以深化国企和国资监管改革、农村改革为中心,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步伐,加快科技体制创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着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重点研究探索政府机构的重组与优化,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能分工,明确管理权责,创新管理方式(市编办牵头)。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精减行政审批环节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制订《*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做好*市“一站式”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建设工作(市发改局牵头)。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与中介组织分开,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市国资委、经贸局、发改局负责)。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市法制局牵头)。继续深化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市编办、民政局牵头)。

2.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完善政策、稳步推进”的思路,以转换用人机制和完善用人制度为重点,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坚持分行业实施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尽快制订出台争取《*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意见》;探索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新途径(市人事局牵头)。

3.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争取尽快在全市全面铺开。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将市直二、三级预算单位逐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不断推进县、区改革试点,逐步确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财政管理中的基础地位。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管,不断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完善激励型财政体制,制定改革配套措施,推行“镇财县管镇用”改革试点(市财政局、发改局牵头)。

(二)深化国企改革,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1.加快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推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在董事会建设方面迈出重要步伐。进一步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实现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有机结合。学习借鉴各地实施国有资本金收缴和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快建立健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基本框架。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市国资委牵头)。

2.做好国企改制、重组、退市工作。对已确定改制的国有中小型企业,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一企一策等方式,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争取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退市的目标和任务(市国资委牵头)。

3.鼓励和扶持非公有制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市科技局牵头)。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取多种手段,支持金融担保、创业辅导、技术创新、国际合作和人才培训等服务机构的发展。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市金融办、中小企业局负责)。

(三)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完善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坚持落实好土地承包政策,坚决维护农民自主经营的合法权益,尊重、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实施土地流转规范操作,依法解决土地承包纠纷及农村征地遗留问题(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加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有效监管和科学经营(市林业局、财政局牵头)。

2.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落实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的政策。建立农民负担监测网点,健全乡村债务控制和预警机制,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努力构建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市农业局牵头)。

3.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抓住当前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联合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信用社改革,不断拓宽信用社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使其成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建立农村投融资担保体系,引导和鼓励农户互助合作的信贷担保组织,组建多层次的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允许各层次担保机构之间开展反担保和再担保业务(市金融办牵头)。

4.进一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实施“8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以市、县(区)就业训练中心、乡镇培训基地和技工学校为依托,充分发挥和利用社会教育资源,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推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转移,通过小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乡镇企业等,引导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增加劳务收入,带动二、三产业和小城镇发展(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5.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市场经济主体。建设粮食宏观调控载体,继续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扩大粮食产业化经营,发展粮食订单收购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布局结构调整,利用粮食基础设施,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市粮食局牵头)。

*.继续推进农村价格改革,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网络,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完善农村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物价局牵头)。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发展战略,形成扩大就业与发展经济良性互动的岗位开发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把当前行之有效的、专门的、过渡性的政策上升为长效性制度,形成一整套促进就业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稳妥地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新机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从劳动者需求出发,完善就业服务制度,建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市、县(区)和乡镇(街道)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的“九统一,一加强”建设,推进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分析和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开拓社会保险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积极做好以失地农民和计划生育纯二女户为保障对象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积累基本养老保险金,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行重点突破,重点解决高风险行业和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和城镇私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问题。积极研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救助机制,探索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五)完善市场功能,积极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1.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地方商业银行改革,提高地方商业银行竞争力。建立金融准备金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稳定协调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市金融办牵头)。

2.规范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加快发展产权市场,推进现代产权制度建设(市国资委牵头)。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市场,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稳步推进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继续规范发展人才市场(市人事局牵头)。

3.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推进流通方式创新,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适合新时期农村消费特点的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市经贸局牵头)。

4.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构建金融信用体系入手,加快建设统一、高效、规范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体系。加快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建立政府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市政府办公室牵头)。

5.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深化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改革,以行业协会民间化、中介组织市场化为突破口,按照“理顺体制、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扶持发展”的思路,建立行政机关宏观监管、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与中介机构相互制约的管理体制,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的发展。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管理条例》,研究制订规范我市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管理的办法(市经贸局牵头)。

(六)深化科教文卫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市科技局牵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市教育局、财政局牵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引导和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开展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监督(市卫生局牵头)。建立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市物价局牵头)。

三、推进改革的措施

(一)加强对改革的领导,为推进改革创造条件。市和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主动承担改革的统筹协调工作,积极推进改革。

(二)充分发挥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的作用,整合改革资源,建立改革专家咨询小组,吸收经济社会和政治法律方面的相关专家,参与改革的决策咨询评估,为推进改革提供决策参考。建立改革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征求意见制度,必要时采取听证制度,以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监督。

(三)积极开展改革试点。要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改革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新途径。

(四)加强改革经验的推广交流。完善经济体制改革联络员制度,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的改革联络员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强改革工作联系。没有改革联络员的县、区和部门要按《印发20*年*市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府〔20*〕*4号)要求,确定改革联络员。

科技体制改革方案范文3

【关键词】农业科研机构 企业化转制 困境 对策

农业科研机构是国家公共科研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增强农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保障。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随着社会和经济体制的变迁,农业科研机构已成为我国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的重点之一。农业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是公益性科研机构体制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务院2001年4月28日颁布的《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针对农业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指出: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农业科技机构,应逐步转变为科技企业或进入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由于农业科研机构具有显著的社会公益性、实施区域性和发展长期性的特点,以及现阶段农业对于我国经济繁荣、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的举足轻重作用,致使本次历时10年的农业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农业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的进展情况

2002年10月,科技部、财政部、中编办《关于农业部等九个部门所属科研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下发后,农业部印发了《农业部关于直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对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三院”)所属研究所等国家级农业科研机构的体制改革提出了具体改革思路。在保留“三院”的原有建制和领导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对其所属的研究所进行分类改革:组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转制为科技型企业、转为农业事业单位、进入大学四种类型优化科技力量布局和科技资源配置。按照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的研究所29个,转制为科技型企业的研究所22个、转为农业事业单位11个、进入大学4个,由此全面启动了国家级农业科研机构改革工作。根据文件要求,转企农业科研机构要在2003年底前完成企业法人工商登记注册工作。企业注册名称可用原科研机构名称或符合登记规定的其他名称。

2001年10月,科技部、财政部、中编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水利部等四部门所属98个科研机构分类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中国林业科学院在总结前五年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把其所属的林业所、热林所、亚林所、森环所、森保所、资源所、资昆所等个单位转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科信所转为中介机构,保留事业单位性质;木工所、林化所、华林中心、热林中心、亚林中心、沙林中心等单位转为科技企业。这些机构转制后暂由中国林业科学院管理。

在全国省级农业科研院所中,体转制成企业(包括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实行企业化经营)的有39个所,占全国省级农业科研院所总数的9.4%;事业型单位、企业化管理,工资部分(30%―70%)打入成本的研究所有60个,占14.5%;完全保留事业型单位,工资未进入成本的研究所有314个,占76.1%。转制成企业的科研所可以划分为3类:第一,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资产全部剥离转制成完全意义上的企业。例如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将玉米育种中心、水稻所等研究所的全部资产经剥离后组建了“吉林吉农高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全部由事业单位人员转变为企业员工。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的8个转企所和院属经济实体、公益型所的经济实体统一划归“广东省农科集团”管理,实行企业化经营,独立核算。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牵头组建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00年12月上市。第二,部分资产剥离,一部分资产实行公司制运营,一部分资产还保留事业性质,即“一所两制”。例如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的畜牧、生物农药、组培研究所就实行按这种方式转制。第三,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事业经费已全部减拨,科技人员工资全部打入经营成本,实行完全成本核算。例如浙江省农科院现已转制成企业化经营的2个研究所、天津市农业科学院黄瓜研究所就属于此类。

二、农业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的困境分析

1、科研开发经费不足,农业科研活动不稳定

从行业科研投入看,农业科研投入在各行业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国家财政对全国农业科研的投入占国家财政科技总拨款的5.7%,只相当于中国科学院一个单位10.3%的一半;在自然科学基金、973、863和科技条件平台等国家重大科技计划中,农业或现代农业领域所占的投资比例也都毫不例外地明显低于计划内其他领域的投资比例。部分拟转企农业科研机构的事业费基本支出拨款大部分用于离退休人员开支,剩余部分按在职人员平均,难以支付基本工资,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只支持非营利性研究所,不支持拟转企所,科研经费投入几乎全部依靠课题项目竞争,农业科研的投入水平偏低,影响农业科研活动的持续展开,从而导致国家农业科研体系的不稳定。

2、科技投入的风险性较大,农业项目开发的效益不确定

由于农业开发项目具有长周期性,大部分科研成果需要长期的积累,一般为6―13年,培育成一个农作物品种也需要5―8年的时间,技投入的风险较大。农业技术作用于植物生命个体,研究需要经过长时间和大范围的试种、观察和对比实验。由于农业科技成果的公开性和社会性,成果拥有者想从成果转化中获得高额回报的可能性小;农业技术保密性差,知识产权保护较难。农业生产的时令性和区域性使农业技术的转化必须依照因时而异与因地事宜,增加了农业配套技术的复杂程度,加大了农业的市场风险。同时农业生产中存在诸多的不可控因素,冰冻、雨雪、湿热、干旱、台风、赤潮等自然灾害或各种病虫害,致使农业具有其他产业所不具备的生产风险,农业项目效益不确定。

3、人心不稳,专业人才流失严重

农业科研机构转企后自身的定位是企业,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实现其经营目标――利润最大化,从而难以兼顾农业科研机构的社会公益性。转企农业科研机构为满足市场需求,启动和运作科研开发项目,科研人员必须融入市场,由于缺乏市场营销和企业运营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管理经验,往往导致部分科研人员在市场化、商业化进程中失败。例如一些在开发创收中取得业绩的人员在得到职务晋升,收入福利改善,而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失败了的科研人员,即使科研能力很强,也很难在转企后的农业科研机构中得到晋升和发展,加之农业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所需要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未建立,必然造成转企农业科研机构出现人心动摇、科研骨干流失。

4、科研管理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不适应“转企”要求

“转企”是一项系统工程,现有农业科技管理体制在运行机制,诸如企业产权界定、社会保障体系、人事管理、职称晋升、科研申报和科技成果评定等制度等方面,与“转企”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例如影响国企改革的医疗、养老、住房、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问题同样将成为农业科研院所转企的障碍。部分农业科研机构所处区位较偏远、人员组成复杂,辅助人员多,院所办社会现象严重,没有配套政策的保障,转企的阻力将很大。农业科技人员为了评职称而搞科研,为了搞科研而立项目;部分农业科研机构重项目立项而轻成果推广;农业科研主管部门难以对农业科研课题实施有效监管。农业科研机构转制为企业后,由谁来行使对其国有资产的监管以及知识性无形资产的评估等问题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农业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的对策建议

1、增加财政对农业项目的研发经费投入,完善科技投入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

农业科技投资的回报率较低,企业无法成为投资的主体,因此政府必须成为农业科技投入的主体。农业科研要靠人才,要有经费,要有设备等一系列条件。我国研发经费投入在2004年是1966.3亿元,占同期GDP比例为1.3%。在2002年世界研发总经费中,美国所占份额为42.7%,日本所占份额为19.1%,我国所占份额为2.4%,是美国的1/18和日本的1/80。虽然,我国在研发经费的规模上自2002年起超过了加拿大位居世界第六位,但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统计信息来看,我国研发经费投入还相对较低,总投入占同期GDP比例离2%的水平还有很大差距。

为此,我国应建立以财政为主渠道的农业科技投入机制,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力争在2015年使我国的农业科研投入比例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国家必须重点加强转企农业科研机构基础设施、科研设备、图书资料、农技推广、培训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科技进步,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科技投入的法规、政策体系,使科技投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定科技投入风险投资资金,科技信贷担保等管理办法,完善鼓励科技投入的财政政策体系。各地政府、各部门要设立科技创新及产业化扶持基金,支持农业科技企业发展,并采取具体措施推进创业投资体系及其他融资机制建设。

2、科学评估农业科研机构的实力条件,审慎推行农业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

依据《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农科教发[2007]3号)和《农业科技发展规划(2006―2020年)》(农科教发[2007]6号)对农业科研的发展要求和农业科研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具有公益性、区域性和长期性等特征与规律,聘请专业咨询机构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农业技术市场发育程度进行综合评价,科学评估各级拟转企所科技研发实力、创新能力和经营要素整合能力,对其转制提出咨询报告。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场发育程度来看,我国农业种业、化肥、花卉、饲料、农药、农机具和农产品加工市场已基本形成,农业主体对此类产品有效需求较为充足,市场潜力较大;大田作物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还受经营规模的限制,市场空间亟待拓展。

目前,我国应着力拓展拟转企农业科研机构的科技开发领域,优化聚焦科研方向,以行业关键科学技术问题为研究对象,以快速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创新能力为主要目标,构建与夯实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同时,加快改善农业科技成果孵化条件,构建运转高效的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实现农业科技与市场经济的对接。

3、研究和制订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农业科研队伍的稳定

企业化转制过程中涉及诸多问题,情况十分复杂,其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带来的消极影响可能并不是农业科研机构转企本身的原因,而是由于转企政策和配套政策的不落实,或者在落实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和存在部门利益,而流于形式。

为此,相关部门应加大力度督促落实各项转企配套政策,积极研究制订促进农业科研院所改革与发展的激励政策。例如国有资产管理、人事制度改革、税收扶持政策、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期权激励办法、知识产权归属管理办法、科研项目课题制办法、课题招投标制及中介评估等制度。妥善解决好拟转企农业科研机构离退休人员生活、医疗、养老和在职职工分流人员的重新安置问题,减轻这些单位的转制成本,提高科研人员的收入水平,营造和谐工作环境,造就一支稳定的、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业科技开发队伍,保障农业科研院所的顺利改革,开创我国农业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工作的新局面。

4、完善拟转企农业科研机构的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国际标准化管理

探索以市场为导向的“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深化转企农业科研机构的人事、财务、分配等内部机制的改革,逐步推行转企院所领导的社会公开招聘制度;全面实行人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规范和加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改革工资结构,探讨实行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等组成的分配办法;落实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政策,奖励科技人员的首创精神。

加快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按照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要求和内在规律,改革转企农业科研机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探讨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决策机制,把科技支撑和人才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在国内和国际高新技术企业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尽快建立农业科技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18000 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农业科技开发管理水平,降低院所运营成本,大力发展低碳经济,降低环境和安全事故风险。构建农业科技品牌,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提高转企农业科研机构的核心竞争能力。

(注:本文系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项目名称: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科技开发体系构建与机制的研究;项目编号:2008-YBJ-08。本文通讯作者为曾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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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孙进昌:对转企农业科研院所的困境的思考[J].农业科技管理,2005(6).

[6] 张恒、叶中华:现阶段公益型科研机构改革进展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6(11).

科技体制改革方案范文4

据初步统计,现行税制共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1类特殊区域实行了区别对待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适应改革开放和我国经济梯度开发与促进区域经济振兴的需要,如:对包括中部6省的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行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改革试点、统一对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实行企业技改设备投资抵免新增所得税、科技成果转化免征相关税收、内外资项目投资总额内进口设备免税、进口科教用品免税、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实行减免税、对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减免税等。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仅对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收就达250亿元,2004年科技税收减免合计达到700多亿元。现行涉税法规及具体税收政策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充分发挥了高科技园区等特定区域的辐射和平台作用。

现行政策仍存在问题

从现行税制的运行实践分析,现行促进科技进步的税收政策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区域优惠力度大、层次多,产业优惠相对较弱且导向不够清晰。目前,21个大类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广、内容丰富,虽然也体现对高科技产业的扶持,但产业税收优惠过于偏重对利润的调节,特别是区域普惠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鼓励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导向功能。

税收激励政策较多偏重于创新结果而不是扶持创新过程,影响了税收政策的效果。如:企业已被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研发形成科技成果转让时,才能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扶持科技产业化的间接税收优惠政策受制于各种因素无法充分落实;因居民管辖权、税收抵免等因素的制约,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部分成为了发达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收扶持政策缺乏系统性,政策效应有待进一步提高。现行促进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几乎散见于现行税制的各个税种,但都具有特定的适用条件,如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与区外企业税收待遇不一致,影响了企业的公平竞争。对科技企业采取增值税、进口环节税等优惠政策,影响了增值税制度的规范,也存在替资及财政支出等问题,越位严重。而对科技基础研究、风险投资、产学研结合等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存在一定的缺位现象。特别是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实施需要主管部门对优惠主体进行认定与管理,存在一定的政策“博弈”现象。

税收政策选择

经济发展实践表明,高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引进设备与技术、加大研发费用投入等是市场主体增强核心竞争力、追求高收益的成本,应由市场机制发挥其基础性的作用,政府不能替代企业进行市场决策。税收扶持政策只是鼓励企业发展高科技的“引子”,着重要为企业创造公平创新的税收环境。

改革和完善主体税种,增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对发展高科技产业的适应性。

积极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外购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仅可以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和设备投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也可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鼓励企业增加科技创新的投资力度。当前应认真总结增值税转型在东北地区与中部部分老工业基地城市试点的经验,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的总体态势,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实施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在条件成熟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拟议中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对现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予以规范,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所得税低税率,以充分体现企业发展高科技对劳动力、资本和技术补偿的需要,在淡化区域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同时,强化以产业优惠为主、辅以区域优惠和兼顾社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体制,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企业研发和增加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由于高科技园区主要集聚的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因此,高科技产业将成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得益者。

规范税收政策,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增长。

高科技产业发展、企业技术进步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对企业技术开发费、设备更新、创业投资以及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有利于从根本上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和消化吸收能力,促进“高、精、尖”技术的应用与产业结构的升级、优化。更好地体现税收对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10年)》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1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精神,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具体税收政策,促进了企业公平竞争和技术创新。

一是积极运用间接优惠方式,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如:借鉴国际经验,采用加速折旧、投资抵免、亏损弥补、费用扣除等多种方式,将企业计税工资税前扣除限额统一提高到人均每月1600元;对企业当年的研发费用支出实行150%的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不足抵扣部分可在以后5年内结转抵扣;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5%实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计入成本费用,单位价值超过30万元的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措施,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科技创新的成本,有效地激励了高科技企业进行的技术创新活动。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自2006年1月1日起,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将抓紧研究动漫产业、信息服务以及服务外包等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关税收扶持措施。

科技体制改革方案范文5

Key words: local undergraduat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countermeasures;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中图分类号:G64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21-0145-04

0 引言

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是社会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基本要求。新世纪以来,在历史传承、发展与创新的基础上,学校应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新时期国家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新形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开放发展,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围绕学生全面发展、成人成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一主线,突出两个问题,“德”――做人的素质,“实践能力”――做事的本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格定位,在实践中凝炼出既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又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和学校办学实际的“大德育、大工程、大实践”(简称“三大”)教育理念,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高素质应用型工程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改革成果。

1 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核心概念

以培养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技术型人才为主要目标,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途径,提高学校支撑企业技术进步、区域经济产业升级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健康发展。这里的转型不单单指人才培养类型的转型,还包括学校办学定位的转型。

2 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与遇到的问题

2.1 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2.1.1 国外:在新的工业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欧洲发达国家都及时从高等教育的层次和科类等方面对高等教育的形式进行了调整,通过教育结构与经济产业结构的适切调整与匹配,前后经历了多元化扩张―横向整合―纵向整合的三大发展阶段,使高等教育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竞争力实现了有力的支撑,充分发挥了高等教育服务社会的功能。在多元化扩张阶段,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改革主要侧重于扩大办学规模;在横向整合阶段,侧重推动高等教育机构的横向合并与重组,优化教育结构;在纵向整合阶段侧重于强化“双元”结构(综合性大学和应用技术大学)之间的联系。德国高等教育体系为“双元”结构,高等学校总数为421所,包括108所综合性大学,210所应用技术大学。

2.1.2 国内:国务院提出要推动一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这个发展的核心是要建立中国高等学校的分类体系。引导一批学校转型发展为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转型学校可以是新建学校,也可是历史悠久的学校;可以是大部分专业,也可以是一部分专业。他表示,对于要转型为独立设置高等学校的独立学院,国家鼓励它们定位为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对于2000年以后新设高校,也鼓励它们定位为应用技术类型的高等学校。目前已有130余所高校提出了试点转型的申请。

2.2 地方高校转型发展遇到的问题

2.2.1 思想观念不够开放,服务意识不强,积极性与主动性还不到位。学校开放办学观念还不到位,主动与社会各界沟通和建立密切关系还有待加强。争取办学资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不强。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能力弱,为学生服务、为教师服务还不到位,为社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弱。与地方政府的良性互动关系有待进一步加强。

2.2.2 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不高。欠缺高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师资队伍的年龄、职称、学历等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

2.2.3 学科水平有还不高,独立承担、独立获得国家级重大项目较少,独立获得国家级奖励较少。科技创新能力、社会服务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2.2.4 国际化水平不高。在国际学术交流、国际间科技合作、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水平和留学生培养等方面还有很多的提升空间。

3 黑龙江省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对策

3.1 优化专业结构,强化专业特色

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对专业进行分类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专业结构优化,形成工、管、文、理、经、法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建成以大矿业为特色、大工程为背景、大企业为依托,适应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特色专业群。

依托行业,进一步强化矿业特色,鼓励和支持各专业在自己的领域中办出特色。重点加强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瞄准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升级等对新型人才的需求,通过集成整合,大力培育特色优势,建设一批地方和行业急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形成若干个服务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专业群,实现专业与企业、专业群与产业链的有机对接。以4个国家特色专业先行先试,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进一步提高工程教育质量。

3.2 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完善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三级教学督导的作用,加强教育教学督导作用。完善现行的教学质量标准,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设,及时对教学质量和学习质量做出综合和科学的评价,进而保障人才的培养质量。

3.3 加强学科团队建设

进一步完善学科带头人的观项政策,通过政策引导,构建起学科带头人水平高,学术骨干实力强,结构合理、有序稳定的学科团队。根据学校确定的学科结构,按照学科建设需求,通过引进、共享等方式,为各学科配备本领域的学科领军人物,优化学科团队结构,提高学科团队的人员层次,提升学术水平。以重大项目、高水平研发平台为载体,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区域经济战略需求,引进培养共享一批具有龙江学者水平的人才,建设一批省级及以上学科团队。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思想,聘请大型企业、大所、高水平大学的相关专家为我所用。

有计划、有目标地选派学科骨干到国内外名校做访问学者或研修,到大型企业锻炼或开展产学研合作;对学科专业发展潜力大,业绩突出的年轻教师,进行重点培养,资助其到名校攻读博士或访学。创新资源配置,促进跨学科、跨领域、跨单位合作,形成高水平的教学和科研创新团队,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

3.4 完善学科制度政策

完善学科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学科淘汰机制,调动各学科发展的积极性。加强学科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确定建设经费的投入。鼓励全体教师参与到学科建设当中,发挥全体教师的主动性与创新性。力争获得政府相关项目的支持和社会各类资金的支持。建立高层次项目、高水平科技奖、省重点实验室等培育与建设的专项政策,通过政策机制创新破解学科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5 创新科技工作体制机制,构建完善的科技评价体系

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的扶持政策,按照扶优扶特的原则对科技创新给予扶持。按照科技创新项目与国家、区域和行业的重大战略,与社会需求的结合程度,给予不同的支持,促进学科建设、科技创新的发展,提升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改革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加快建立与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相适应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科技企业孵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

建立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开放评价方法,针对科技活动人员、创新团队、平台基地、科研项目等不同对象,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工作特点,分别建立涵盖科研诚信和学风、创新质量与贡献、科教结合支撑人才培养、科学传播与普及、机制创新与开放共享等的评价标准。

改革科技服务人员的评价标准,强化服务意识,将科技服务人员的业绩与科研指标挂钩,与为教师争取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评奖等环节提供的服务联系起来,形成大家共同努力及时完成科技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科技工作的发展。

3.6 加大高层次、“双师双能型”人才引进力度

调整人才引进政策,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有计划地引进优秀博士或具有博士学位、学成回国人员,从全球人才市场引进高端人才。实施龙江学者计划、学科带头人计划等,着力引进和共享一批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后备人才等。按照应用型定位的要求,在科研院所、大企业中引进或聘用实践经验丰富,具备相应学历、理论水平高的双师双能型人才,作为专兼职教师,提高师资队伍“双师双能型”教师的比例。

3.7 加强师资队伍的培养

完善师资队伍培养培训体系,建立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机制。对不同职业发展期的教师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提升教学和科研能力。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提升、进修以及专项技能培训等。

实施青年才俊支持计划,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力度,探索建立杰出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结合国家、省战略的重大需求和“省部共建协议”,依托特色与重点学科、平台,对优秀青年人才给予专项配套、重点支持,提高其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国际化水平,培养一批学科后备带头人。

支持教师强化学科专业的实践能力,支持教师获得相关的职业认证、执业资格证等,增强教师的行业技能、提高专业化水平。依托相关的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支持中青年骨干人才到相关企业、科研院所、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兼职,增强实践能力。

3.8 提供精准精细服务保障

加强“一站式”服务和“德育实践”品牌建设,健全学生资助、公寓服务、心理健康、国防教育工作体系,加强服务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不断适应和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加大学业支持力度,全程规划,全力支持,个性指导,激励学优生,帮扶学困生,保证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4 案例分析

为推动黑龙江科技大学在“十三五”期间转型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黑龙江省教育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形势和学校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科技大学转型改革方案》在实践过程中取得非常好的效果。

4.1 办学层次实现了新跨越

2012年10月学校获得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4月学校更名为黑龙江科技大学,2014年9月学校获得安全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4年10月学校成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达到新的高度。

4.2 人才培养取得新成效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启动了校企协同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形成了矿业特色鲜明的,工、管、文、理、经、法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本科专业数量从48个增加到55个,学科门类达到6个。省重点专业达到10个,国家特色专业达到4个,省级卓越工程师建设项目1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拥有实验室、实践基地70个,校外实践基地226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到3.2亿元。学校承担各类教学研究项目932项,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279项。获得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一、二等奖近20项。

生源质量显著提高,电子信息类、工商管理类和地质类3个专业实现大类招生。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升,获得国家级奖励31项,省级奖励153项。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200项。学生资助体系不断完善,通过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金额1.1亿元,受益学生7.43万余人次。就业质量稳步提高,本科生一次就业率五年来一直保持省内高校前列,就业于世界500强企业与考取985、211高校硕士研究生的比率不断提升。2012年该校获得“全国就业50强”荣誉称号。

研究生培养类别不断丰富,教育层次、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开展了“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和安全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的培养。研究生主持省、校级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科研项目近800项,1200余篇。在省硕士学位论文合格评估中,合格率100%。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有2个研究生导师团队获得“黑龙江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的荣誉称号,有4名研究生导师获得“黑龙江省优秀研究生导师”荣誉称号。

国际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深入。新增俄罗斯乌拉尔矿业大学、德国马格德堡应用技术大学等15个国际合作伙伴。加大了教师出国访学及培训力度,与国外高校开展科研及技术合作5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特色鲜明,通过了教育部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

4.3 学科建设实现新进展

学科建设稳步推进,学科水平不断提高。获得1个省级煤炭产业重点学科群,矿业工程、电气工程和机械工程3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构建起8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开展了一级学科博士人才的培养和一级学科博士后人才培养。硕士学位点涵盖了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法学5个学科门类,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专业学位拥有工程硕士(含7个工程领域)、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和金融硕士4个类别。

4.4 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取得新突破

纵向科研项目取得重大突破,获批国家级项目49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2项(包括重点项目1项),科研经费达到2.53亿元。获得授权专利738项、软件著作权24项,出版专著29部。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69项。

科技创新平台取得突破性进展,建成瓦斯等烃气输运管网安全基础研究国家级专业中心实验室和煤矿深部开采地压控制与瓦斯治理省重点实验室。建成“石墨加工与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黑龙江省石墨深加工技术服务创新平台”、“黑龙江省微(纳)米石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黑龙江省3D打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煤矿瓦斯分离与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等5个省级科研或服务协同创新中心。

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省东部煤电化工程技术研发平台研发项目达到54项,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4.6亿元。协同创新项目“高纯石墨材料开发及其典型应用”列入“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石墨烯科研成果实现了产业化。与鸡西煤矿机械有限公司联合研制的MG180/420-BWD型桥式采煤机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厅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系列面结构光扫描测量系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产业化;“金属粉末激光选区熔化3D打印机”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大型并联机构熔融沉积3D打印机(FDM)”填补了国内空白并产业化。黑龙江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充填开采技术研究与应用”通过了黑龙江省科技厅验收,在龙煤集团应用显著效果。

4.5 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师资队伍水平不断提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聘请龙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培养龙江学者后备2人、遴选培养青年才俊84人,引进博士41人、硕士83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达到85.4%。聘任兼职教授67人。选派57名教师赴国外访学研修,选派43名教师到国内知名高校做访问学者。

建成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显著,多名教师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

4.6 大学文化与和谐校园建设取得新成绩

文化建设成果显著,进一步深化教育理念、继承学校精神、培育优良校风学风和营造人文环境,以“江畔朝阳”为品牌,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体育活动,形成了“七月两节一讲坛一沙龙”的校园文化活动格局。2011年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3年获得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2014年学校被省纪委命名为第二批全省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2015年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和谐校园建设不断深入。教职工福利待遇不断提高。偿还7亿多元债务。数字化校园建设更加深入,改造多媒体教室,满足了教育教学的需求。校园安全体系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加强。校园环境不断改善,江堤拆迁获得资金和土地补偿。新增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