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总结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总结范文1
为加快城镇化、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统筹城乡资源要素,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以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转户进城为突破口,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尤其是向主城区和园区有序转移,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逐步缩小城乡差异,形成科学有序的人口城镇化机制,全面促进“六个”建设,助推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着力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按照阶段性改革目标,分级设置准入标准,建立完善各类群体转户进城的制度通道,最终实现城乡户籍制度一体化。
二是自愿有偿。充分尊重农民转户意愿,依法办理,有偿退地,完善社会保障,确保农村居民进城后,生活得到保障,实际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积极稳妥。充分兼顾政府的承受力和城镇资源承载力,分类分阶段有序推进,防止损害农民利益,防止农民流离失所,防止出现城市贫民窟现象。
四是综合配套。通过改革创造资源增量,以市场手段将资源增量变为财富,以财富增量推动实现改革目标。
五是促进发展。着力消除人口自由流动障碍,激活城乡各类要素,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结合全县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自然环境、资源承载等因素,分阶段推动人口向乡镇、园区、县城和主城区聚集,实现县域内户籍合理转移,逐步形成城乡人口和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良性机制。
年,农村人口转为城镇户籍人口10.1万人,全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23%以上;其中,年新转城镇户籍人口5万人,年新转城镇户籍人口5万人。2012-2020年,农村人口每年转为城镇户籍人口3.8万人。2020年底,全县城镇户籍人口达到53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
三、准入条件
参照(渝府发〔〕78号)有关规定,积极引导本县籍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落户,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
(一)主城区
1.本县籍农村居民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2.本县籍农村居民在主城区购买商品住房,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迁移入户。
3.本县籍农村居民在主城区投资兴办实业,3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1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二)县城
1.本市籍农村居民在县城务工经商3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2.本市籍农村居民在县城购买商品住房,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迁移入户。
3.本市籍农村居民在县城投资兴办实业,3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1年纳税2万元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三)园区
本市籍农村居民在园区务工经商1年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四)其他乡镇
本县籍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可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五)其他规定
1.本市籍农村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可迁移入户。
2.城镇年老父母身边无子女,其本市籍农村子女可投靠迁移入户。
3.本市籍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居住时间限制。
四、保障机制
结合户籍转移,系统建立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支撑保障机制,逐步消除城乡户籍待遇差距,促进城乡户籍制度融合,推进城镇化加速发展。
(一)建立完善农村土地处置机制
1.对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的,允许自转户之日起3年内继续保留承包地、宅基地及农房的收益权或使用权。在承包期内允许保留林权。鼓励转户居民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的,参照同时期征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构附着物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参照地票价款政策一次性给予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及购房补助,今后征地时不再享有补偿权利。对自愿退出承包地的,按本轮土地承包期内剩余年限和同类土地的平均流转收益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另文制定。
2.家庭部分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保留其在以后整户转移中获得宅基地及农房、承包地的相应补偿或收益的权利,不再享有分配宅基地的权利。待家庭成员整户转为城镇居民时,退出宅基地及农房、承包地并享受相应补偿。
3.县农村土地整治流转机构负责对农户退出的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房进行补偿和处置。其中,退出的宅基地、承包地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内的,由国有土地储备机构承担补偿费用。建立农村土地补偿周转金,用于农户退出的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房补偿所需资金。
4.县农村土地整治流转机构应积极盘活利用转户退出的土地。按照规划及用途管制、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要求,对退出的承包地加大国土整治力度,促进承包地向经营大户、龙头企业流转,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水平。退出的宅基地,在优先保障农村发展建设用地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增减挂钩、地票交易等方式显化其资产价值。产生的地票及大宗的承包地、林地使用权可在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
(二)建立住房保障机制
1.将符合条件的转户农村居民纳入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等保障范围,改善稳定就业农民工、新毕业农村籍大中专生、新退役农村籍士兵等无房或住房困难人员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转户居民购置普通商品房。
2.加大县城城镇规划区内转户集中居住小区、农民工公寓投入和建设力度。集中居住小区、农民工公寓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并比照廉租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享受免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等相关优惠政策。县城城镇规划区农村居民,具备条件的可转户进入统一规划建设的集中居住小区。
(三)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1.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其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员,可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所需资金由县国土房管局核准的退出宅基地的补偿费代缴。退出宅基地的补偿费不足以缴纳的,差额部分由个人自筹资金缴纳。代缴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给转户居民。
2.农村居民家庭部分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在劳动年龄段的,可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参保并按规定缴费;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达到规定条件的,享受与城镇企业职工同等的养老保险待遇。
3.依法被征收土地的转户居民按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过去已征(占)用地未转非人员、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淹没失地人员,在完善征地审批及农转非手续后,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
4.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在校期间办理农转非手续,并随家庭一起退地的,可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工作后接续参保。
5.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没有条件参加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四)健全医疗保险制度
1.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在劳动年龄段的,可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参保并按规定缴费;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达到规定条件的,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2.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没有条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五)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转户居民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建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实现乡镇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覆盖;加强城市社会救助和社区公益设施建设,切实满足城镇扩容后服务管理和救助保障等公共服务的需要。
(六)建立完善就业保障机制
1.将转户居民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促进其在城镇稳定就业。对有一技之长的,通过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信息,帮助其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就业援助对象,开展“一对一”的帮扶,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2.对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强化职业指导,搭建大中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引导农村籍和农转非的大中专毕业生到主城、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等实现稳定就业。
3.本县农村籍和农转非的初高中毕业生就读市内中等职业学校的,可给予定额生活补贴,生活困难的给予定额学费补贴。
4.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其他转户居民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等创业扶持,帮助其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凡办理农转非的纳入城镇创业扶持政策范围。
(七)建立完善培训机制
1.分类开展转户居民教育培训。整合各种培训资源,充分利用县职教中心这个平台,以提升综合素质为目标,对所有转户居民开展新市民教育培训;以提高学历为目标,对16—30周岁的转户居民进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以提高就业能力为目标,对劳动年龄段的转户居民进行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转户居民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由农民向市民转变。
2.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转移培训,提高其转移就业能力,促使其在城镇稳定就业。对企业新招用的农民工,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开展针对性强的岗前培训,使农民工尽快上岗和稳定就业。对农村劳动力参加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参加岗前培训,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并对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3.建立完善转户居民教育培训管理体系。推行弹性学制,以县职教中心为主体,帮助转户居民开展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分阶段、分时段以“累计学分”的形式完成学业。结合实际,开展送职业教育进园区、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八)建立完善城乡教育保障机制
1.科学规划城乡学校布局,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转移人口目标和重点接受农民工转户的区域,准确把握城乡适龄人口及中小学在校生规模变化状况,留足教育用地,在县城、乡镇按照城乡规划,新建一批幼儿园、中小学,做大县职教园规模。
2.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做好新增学校师资配备、师资专项培训等工作,满足新增学校教师需求。
3.完善各级各类学生就读政策和资助体系,保障转户居民子女接受公平的教育。改善转户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条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读,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的同等待遇;完善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转户居民子女享受国家政策优惠。
(九)建立完善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按照城市功能区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加快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建设,加快建成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医疗服务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保障转户居民及其子女和低收入群体在县内居住地享有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
(十)完善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
1.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转户居民,继续执行原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2.已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转户居民,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当年起,给予5年的政策过渡期。在政策过渡期内,转户居民继续执行原户籍所在地农村的生育政策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3.已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转户居民,自当年起,5年内享受农村各项补贴政策。
五、工作重点
(一)突出户籍人口向主城区和园区转移。通过政策引导,促进户籍人口向主城区转移,让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更多地转为主城区户籍人口,享受主城区居民生活待遇;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园区住房保障力度,公租房和廉租房重点向园区倾斜,学校、医院、商场向园区配套,提升园区承接水平,促进户籍人口向园区转移,让广大农民成为园区产业工人,增强园区经济社会活力,使园区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地,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示范区。
(二)突出新生代农民工和中职学生向城镇户籍人口转移。户籍制度改革重点向新生代农民工倾斜,充分利用各种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和税收政策,积极整合各项就业再就业培训资源,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技术培训,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成为新的城镇居民或园区产业工人。户籍制度改革重点向中职教育倾斜,以联合办学的方式,扩大中职教学规模,提高中职教学质量,拓宽中职学生就业空间,让更多中职学生在主城区落户。
(三)突出承包地和宅基地退出与利用。各乡镇要及时跟进做好转户农民的思想工作,确保转户农民及时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退出的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管理、整治和开发利用。要对退出的宅基地和承包地,专门建立档案和台帐。要加快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的整理步伐,对整理后宅基地,及时纳入农村发展建设用地,通过增减挂钩的方式加大开发利用力度,或纳入市地票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争取最大的土地收益;对整理后的承包地,要及时向经营大户、龙头企业集中,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土地产出水平。对宅基地和承包地退出和利用工作有力的,给予一定工作奖励。
(四)突出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农民转户成为城镇居民后,相关部门和乡镇要积极为其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最低生活保障,将其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全面纳入城镇保障体系,使其享有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待遇,实现社会保障的全覆盖,解除转户群众的后顾之忧,真正实现转户后生活有保障、有提高。
六、工作步骤
户籍制度改革要以开展转户工作为主线,根据不同时期,分宣传培训、调查摸底、全面实施、稳步推进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培训阶段(年8月15日至年8月31日):制定宣传方案,印发宣传资料,召开动员会议。县电视台、《报》开辟专栏,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要制作专页,对户改工作进行政策解答,全方位进行宣传报道。各乡镇要层层召开会议,制发宣传手册,全面深入宣传户籍制度改革知识,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强化业务培训,专题召开培训会议,让具体经办人员熟悉操作步骤和相关政策,掌握相关业务知识。
(二)调查摸底阶段(年9月1日至年9月30日):各乡镇组织精干力量,对本乡镇的农民工、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历年已用地未转非人员、未转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失地农村移民和其它符合条件的自愿转户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细清楚,对象明确。
(三)全面实施阶段(年10月1日至年12月31日):各乡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组织辖区的农民工、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历年已用地未转非人员、未转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失地农村移民和其它符合条件的自愿转户的转户为城镇居民,相关部门同步跟进落实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等相关配套机制。
(四)稳步推进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转户为城镇居民,全面启动宅基地和承包地退出工作,全面落实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等相关的配套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县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全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周伟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张献强、谭志龙、颜正福、张力、田跃明、陈爱军、陈颖、张兴安为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国土房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农委、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教委、县城乡建委、县民政局、县规划局、县市政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县人口计生委、县移民局、县统计局、县金融办、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武部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主任陈新宪同志兼任,全面负责全县户籍制度改革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检查指导乡镇工作,以及其他方面的具体工作。
(二)明确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将户籍制度改革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各乡镇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加快组织实施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具体工作,配套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县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县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制定完善相关工作细则,确保改革平稳进行。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的协调平衡;县公安局负责制定户籍登记准入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户籍登记准入工作;县国土房管局、县农委负责制定农村土地退出补偿实施细则;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和转户居民的就业培训细则;县国土房管局、县城乡建委负责做好转户进城人群的住房需求和平衡工作;县经济信息委、园区管委会及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用工企业农民工转户的动员和转户籍的服务工作;县规划局、县城乡建委、县市政局负责城市人口扩容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县教委负责做好学校规划建设工作,满足新增学生的入学需求;县卫生局负责做好城镇医疗机构规划建设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推进农村五保对象、新增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官转户进城的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城市社区管理、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县人口计生委负责调整转户居民生育政策和奖励扶助政策,做好农村居民转户后的计划生育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推进大中型水利水电基础工程失地农村移民转为城镇居民的相关工作;县金融办负责结合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对转户居民的集中培训;县财政局负责制订户籍制度改革资金平衡的具体方案,做好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所需资金的统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推进户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将纳入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总结范文2
X县农村饮水解困项目工作总结
富平县农村饮水解困项目工作总结一、项目背景富平县位于渭北旱塬北部,总面积1233平方公里,辖24个乡镇,总人口7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8.8万人,水资源总量1.2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仅170立方米,亩均水资源量97立方米,不足全省的1/6、全国的1/12。“九五”初期,饮水困难人数达62.58万人,占农业人口的92以上。人畜饮水主要靠浅层地下水,但浅层地下水水资源贫乏,且均呈现高含盐、高含氟,高氟水、苦咸水分布面积620.12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50以上,共涉及淡村、留古、到贤、流曲、王寮、华朱、刘集、杜村等18个乡镇184个行政村40.08万人。资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是我县水资源的两大特征。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已经成为兴县富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问题,已成为制约全县经济发展的“瓶颈”。近年来,“要兴富平先兴水,富平要富先富水”已经成为全县上下的共识。“九五”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发展水利事业作为振兴富平经济的首项基础工程,每年把供水项目工程建设列入县上重点工程来抓。特别是从20xx年开始国家决定,在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解决人畜饮水困难。我们紧紧抓住这一机遇,从水资源短缺的实际出发,加强水资源的最优配置,坚持“确立新观念、开拓新项目、创建新机制、塑造新形象、谋求新发展”的五新兴水思路。推行项目带动战略,提出“政府推动、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和“集中资金、突出重点、水源共享、集中连片、稳定解决、建管并重”的建设原则。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加大投入,强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全力建设这一德政、富民工程。二、项目计划与完成情况一期农村饮水解困项目,20xx—20xx年度,省、市下达我县饮水解困项目计划9处工程20个项目,解决6个乡镇18个行政村2.546万人的饮水困难,其中一、二批12个项目1.78万人,三批8个项目0.766万人。计划总投资768.92万元(一、二批532.32万元,三批236.6万元),其中国投423万元(一、二批293万元,三批130万元),地方配套345.92万元(一、二批239.32万元,三批106.6万元)。同时,下达二期计划共2个项目,解决2个乡镇2个村940人饮水困难,计划总投资28.1万元,其中国投15.5万元,地方配套12.6万元。一期三批(含二期)设计批复总投资253.76万元,其中国投138.5万元,地方配套115.26万元(含二期总投资25.85万元,国投17.1万元,地方配套8.75万元),解决0.86万人饮水困难。我县饮水解困项目建设,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设计批复,参照项目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落实责任和措施,积极组织实施,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工程建设于20xx年4月开工,20xx年11月底全面竣工。共分二次进行,第一次建设20xx年4月开工,20xx年6月底竣工,完成了一期20xx年一、二批工程建设。共建成饮水工程5处,打配机井6眼,建管理站、配水站6处,房建1168平方米,围墙1092延米,塔池7座,加压站2座,架设高低压线路7.7公里,架设变压器5台,建闸阀井、水表井等附属建筑物49座,铺设管网33.85公里,移动土方4.24万立方,投工3.26万个工日,已解决4个乡镇12个村1.78万人的饮水困难,完成总投资548.23万元,占计划总投资102.99,其中国补293万元,占计划国投100,地方配套255.23万元,占计划106.65。第二次建设20xx年4月开工,11月底竣工。完成了20xx年三批和20xx年二期工程建设,共建饮水工程6处,打配机井3眼,建管理站4处,房建面积301平方米,塔池5座,加压站1座,架设高低压线路3.7公里,架设变压器2台,建闸阀井、水表井等附属建筑物72座,铺设管网28.87公里,围墙442延米,移动土方2.34万立方,投劳1.88万个工日。解决了5个乡镇10个行政村0.7824万人(韩村饮水776人在改水中)的饮水困难,完成总投资258.5937万元,占批复总投资101.9,其中国投138.5万元,占批复100,地方配套120.0937万元,占批复104.19(含二期总投资26.6874万元,国投17.1万元,地方配套9.5874万元,)。在工程建设中,我们紧紧围绕重点项目建设,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建成的供水工程已全部投入试运营,入户率达到40;落实了管护责任,成立了9处(含11个工程)供水管理站,其中县管工程2处,乡管工程9处,招聘管理人员20人;建成了华朱、西村、王庄、沟龙、师南等11处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集中供水工程。三、主要做法和体会:(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计委、水利部、卫生部《农村饮
X县农村饮水解困项目工作总结第2页
改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渭南市农村饮改水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渭南市农村饮改水项目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饮水项目工作的领导,保证项目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将饮水项目列入十项重点工程之一。在项目建设前期,县政府及时将“富平县农村饮改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富平县农村饮改水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饮改水项目管理工作;县长贺韧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严忠民、水务局局长杜平任副组长,政府办、水务局、财政局、计划局、卫生局、电力局、国土资源局及项目区十四个乡镇的乡镇长为成员。并在县水务局下设办公室,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总工为技术总负责。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项目规划、年度计划,评审县批工程初步设计,监督工程资金,进行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组织管材招标、竣工资料汇编、阶段检查验收和竣工初步验收。在项目建设中,县长贺韧多次深入施工一线,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县水务局全力以赴,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及时成立了“富平县水务局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在项目实施中,项目办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现场办公,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乡镇多,资金筹集量大的情况下,项目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克难攻坚,落实群众自筹,协调解决征迁、占地问题和群众投工投劳,为工程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二)明确任务、落实项目建设责任。20xx年4月22日,县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领导参加的项目建设专题会议。明确了职责,落实了项目建设任务。县经济发展局负责投资计划的审批、进度表会签;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报账审批表会签、审批竣工财务决算;县卫生局负责改水项目的监督管理、水质检测、改水工程进度表会签;县水务局是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项目主管部门(市水务局)下达的项目计划和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项目实施,上报工程进度和用款计划,按程序申请报账;有关乡镇负责群众自筹的落实,组织群众投工投劳,保障施工建设环境通畅。县项目办按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及时将县政府“关于20xx年农村饮改水项目建设工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下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并按照省市《细则》精神,印发了《富平县农村饮改水项目实施方案》和富平县《关于下达20xx年度农村饮改水项目群筹资金计划和投工投劳计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订了建设任务、标准、工期等具体措施,把项目建设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三)科学规划,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富平县是一个贫困又缺水的农业大县,发挥有限水资源的最大效益,是工程建设的前题和要求。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依据国家水利部《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渭南市农村饮改水项目实施管理细则》中农村人饮困难“三个一”的标准,采用集中连片供水方式,供水设施建设到自然村公共给水点,有条件的村组供水到户,水质符合《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我们邀请有关专家来我县进行实地踏勘,对工程建设的可行性提出了科学论证,对水源地水量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并对水质做了化验,结合富平实际提出了北部山区建水窖,川塬地区建集中供水工程,有条件的尽量采用“380岩溶水”作水源,实行水源共享,合理调配,集中连片供水的总体解决方案。按照市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县项目办及时组织召开了县、乡、村三级干部座谈会议,讨论项目工程规划方案,选择县水利勘测设计队进行项目工程施工设计。县水利勘测设计队及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业班子,进行了现场实地勘测,按照有关设计标准,精心进行项目工程设计,对主要供水设施蓄水池、加压站、水塔等的设计,严格采用国家标准图集;具体供水方案,因地制宜,坚持“水源共享,高水高供,低水低供,集中连片”的设计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配套齐全,突出我县饮水项目工程设计特点。按照分级审批程序,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全部通过了市、县专家组评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县项目办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了《渭南市农村饮改水项目建设管理文件汇编》等省、市有关文件;向各成员单位和项目乡镇印发了《富平县农村饮改水项目实施方案》,给施工队、技术员、监理等转发了《渭南市农村饮改水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建设管理文件。从组织机构、项目管理、计划与资金管理、奖罚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做了详尽的、易于操作的明确规定,积极推行项目管理卡制度,逐乡、逐村建立卡片。卡片内容明确了工程措施、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解决户数、人数及完成时间等,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项目管理、规划到卡、按卡实施、建成消号”的制度,做到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实、实事办好。(四)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我县饮水解困项目资金以群筹为主,国家投资为辅,采取多元化、多渠道解决工程建设中的资金问题。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省、市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在总投资不变的情况下,对一期一、二批项目根据工程的难易程度,进行了个别调整;一期三批(含二期井通、西河)项目按批复实施,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投资任务。共完成投资806.8237万元,其中国投431.5万元,地方配套375.3237万元。解决了2.5624万人的饮水困难。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设立了农村饮水项目资金专户,项目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县项目办管理、监督国家投资资金的使用,乡镇负责群众自筹和投工投劳。国投资金实行市级报账制,根据工程进度,项目办组织水务、计划、财政部门进行查验,汇签工程进度表,资金报账审批表,由县水务局在市水务局报账支付,国投资金主要用于工程管材、水源井、管网铺设电力设施,土建主体工程建设;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工程征迁占地、青苗赔偿、投工投劳和其他工程建设。为了保证自筹资金及时到位,县项目办将项目区群众自筹资金记入工程专户,并结合项目区群众收入水平较低的实际情况,对自筹资金采取群众集资,工程占地、青苗赔偿、电力设施、管道土方开挖回填、投工投劳等以劳折价形式记入群众自筹,投工投劳按受益村落实,群众自筹和投工投劳计划全部落实后,项目办方可安排工程施工。国投资金实行市级报账制,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减少了中间环节,促进了工程进度,并由审计、财政、监察部门监督,确保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工程建设。(五)严格管理,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施工管理方面,对项目工程实行县级领导包干,部门领导负责,一名技术员把关,有关单位和乡镇积极配合,并纳入县上年度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参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质量标准进行项目管理,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益。县水务局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及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严格管理,精心施工;及时成立了“富平县水务局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坚持按“设计施工,合同管理,验收签证,审批报账”原则,严把工程质量关。在工程施工方面,对施工企业的资质证、设备、技术力量、业绩、资金和质量保证金等进行严格审查,选择有资质的县水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施工。单项工程,项目办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机井、土建、安装施工合同13份,合同金额113.95万元;与供应商签订了管材合同4份,合同金额24.55万元。进行合同管理,界定工期、质量和投资,确定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抽调10多名工程技术人员进驻工地,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质量把关,食宿在工地,严格按设计施工;并聘请具有监理资质、经验丰富、责任感强的水利监理工程师2名,进行工程质量监理,确保了工程的质量。在水源建设方面,对新打水源井出水量进行了抽水试验,确保水量满足项目用水需求;在工程实施中,严格按工程施工程序进行,实行“三检”制,即施工企业自查自检,项目办不定期抽检,整体项目进行终检;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实行接收货验收签证;对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实行工程检查验收签证制度。PVC管材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采购中中心同意,县项目办抽调水务、计划、财政等有关人员组成招标领导小组,县监察局、县采购中心进行监督,进行了统一邀请招标采购,在资质审查中,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营业证,生产合格许可证,选择正规企业产品。对所采购管材,认真核查出厂合格证,实行工地质检、验单接货签证制度,并按材料出入库进行管理。(六)认真检查,严把项目验收关。农村饮水解困项目,按照《农村人饮项目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和《农村人畜饮水项目阶段性监测与评估暂行办法》,工程建设实行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或交工)验收签证,单项工程竣工初验签证或竣工验收签证制度。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由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报监理验收。监理工程师,现场技术员,检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验收合格后填写分部分项工程签证;单位工程(或交工)验收,以合同为单位进行,在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报告或申请,由县水务局项目办收集核对,填写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报县项目办验收;单项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进行竣工决算,报县水务局项目办审核,经县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审价,由县项目办收集编制竣工资料,组织水利、计划、财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按照《验收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按建设规模、投资、工程量、工程效益、技术规范、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竣工初验或验收。填写单项工程竣工初验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通过初验或竣工验收,所建11处工程质量总体评价为优良,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工程规划布局经济合理,按设计图纸施工;配套设施齐全,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水源充足,满足用水需求;水质符合国家《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财务帐目清楚,审计合格;国补资金足额到位,地方配套按计划落实;竣工资料齐全,按村建档建卡;落实管护责任,水费征收合理,工程效益显著。目前,工程全部成立了管理站,有专人管理,制度健全,引水入户率总体已达30,运行良好,群众十分满意。同时,省、市、县电视台、《渭南日报》、《陕西日报》等新闻媒体分别就富平县饮水工程作了专题报道,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充分肯定了该项目工程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充分体现了该项目工程是关心人民疾苦、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和富民工程。(七)加强管理,发挥工程效益。工程竣工后,为了克服以往“重建轻管”的思想,县水务局及时下达了《关于成立饮改水工程管理机构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和《富平县农村饮改水项目管护责任书》,确定了供水工程管理权属和临时水价。真正达到“修一处工程,明晰一处产权,核定一个合理水价,服务一方群众”的目标,并对已建成的供水工程,要求做到“六有”:有管理站、有管理人员、有计量设施、有合理价格政策、有技术档案、有水源设施和工程保护措施,同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理顺产权关系,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县水务局委托县水管站负责全县乡村供水管理工作,跨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在县水务局指导下成立饮水工程管理站进行管理;一个村或几个村集中供水工程,县水务局委托乡(镇)供水站或乡(镇)水管站进行管理,供水站站长是工程管护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该站供水工程设施的保护、维修和安全运行。项目工程建成后,成立了杨坡供水管理站负责华朱供水工程,西村供水工程并入流曲供水管理站管理,属县管工程;王庄、沟龙等9处供水工程委托所在地乡镇政府水管站管理,属乡管工程。在管理人员落实后,先后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在水源与水利工程、农村自来水、卫生防疫、水质监测、财务支收管理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条例等方面对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提高了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制定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加强供水设施管护,严格操作规程;实行供水水源水质定期通报当地政府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用水安全。严格水费收缴,实行抄表到户,按表结算,接受用户监督;水费标准由供水企业根据供水成本核定,报水务局审核,经县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目前,由于工程刚刚建成,现处于试运行阶段,制水的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尚未确定,试运行期执行临时水价,待运行正常后,根据运行成本报请县水务局和物价局进行水价审批。工程运行正常后,供水单位要实行公示制度,定期对水价、水量、水费收支特别是工程折旧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积极推行“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减轻农民负担,让群众吃上放心水、明白水。严格水费收支管理。水费收入中的折旧费、大修费,按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在不影响本工程维修和扩大再生产的情况下,县水务局有权对饮水工程的折旧费和大修费进行工程间调配,以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促进供水事业持续发展。四、项目效益和影响我县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实施,使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充分体现了饮水解困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解放了劳动力,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通过饮水解困工程的实施,项目区群众告别了以往“十里八里挑一担,全家老少喝三天”,且每家每户至少需固定一个强壮劳力挑水担水的历史。大大解放了农村劳动力,节省的劳力或务农、或利用农闲进行劳务输出打工,增加了农民经济收入,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共解决了农村2.5624万人的饮水困难,按项目区每户每天拉水投劳0.3个工日,拉水天数为100天,每个工日按15元计算,年可节省劳力费288.27万元。(二)促进了农村种植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节支。通过饮水解困工程的实施,解决了项目区群众吃水难问题,为农村庭院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也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节支,发挥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确保人畜饮水前提下,积极为农民发展养殖业服务,共养鸡5万只,增加收入16万元,人均增加收入4.2元;养羊、养猪、养牛1500头,增加收入45万元,人均增加收入12元,人均收入从1000元增加到1170元。促进了农村家禽和畜牧业的发展。已建成的供水工程共可灌溉农田150亩,改变了旱源无水的历史,发展高效节水经济果园林50亩;使农作物增产增收,据统计数据表明:灌溉一次的麦田,平均亩产370公斤,亩增产160公斤,可增加收入(剔除每亩50元水费)110元左右;灌溉两次的麦田,平均亩产450公斤,亩增产240公斤,可增加收入(剔除每亩70元水费)175元左右。(四)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饮水解困是当前农村最紧迫、最实际的问题。解决农村人畜饮水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健康的改善,也关系到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关系到国家宏观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其核心就是要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我县项目区饮水解困工程的具体实施,改变了农村的基础建设,发展了农村经济,增加了农民收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正是我们水利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人民谋利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促进了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树立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五)是促进了农村水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产业化发展。我县农村饮水解困工程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益的实施,建成了一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富民工程”,是饮水解困工程的典范工程、样板工程。落实了管理主体和管护责任,成立了管理站,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理顺了产权关系,明确了管理责任,实行定岗定员、目标考核、效益挂钩责任制,并解决了人员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了农村产业化发展,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农村饮水事业发展乃至整个农村水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五、项目评价我县饮水解困项目建设按照省、市下达的项目计划,如期、保质、保量全面完成了项目计划和效益计划。所建工程均达到设计标准,运行正常后,受到群众赞扬。我们认为项目实施成功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六个方面:(一)国家决定实施饮水解困项目是非常必要和非常及时的,解决了当前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最紧迫、最实际的工作。实践证明,中央决策是正确的和英明的。(二)饮水工程的实施,让项目区人民群众彻底摆脱饮水难的问题,使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减少了疾病发生,节约了药费开支,解放了劳动力,并以此带动种植业、养殖业的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三)政府推动,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协同作战,组织保证是关键。由于农村饮水困难问题主要集中在贫穷落后地区,饮水工程实施难度大,把这项工作作为政府一项重要职责,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分开向社会承诺。各有关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机构层次高,权威性强,才能使这一富民工程得以顺利实施。(四)饮水工程实行水源共享,集中连片的供水形式,才能使工程效益得到充分发挥。这是多年来从供水工作中总结出来的符合我县实际的一条经验。我县水资源短缺,且分布不均,充分利用丰富地区水资源,进行水源总体工程建设按长远规划一次到位,合理配置才能充分发挥供水工程效益。(五)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可持续利用。饮水工程管理以管护责任书形式,落实了管护责任,明确了工程产权和管理主体,有利于群众受益,有利于发挥工程效益,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加强了建后工程管理,防止了已经解困的群众重新返困。(六)解决群众的饮水困难,就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贫困地区的饮水不是一个单纯的生活问题,而是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我们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坚持执政为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作风,以高度的责任心,强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推行项目带动战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益的“三高”精神,努力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使干部受到了教育,农民得到了实惠,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六、后续活动“九五”初,全县共有饮水困难62.58万人,通过实施“甘露工程”、“人饮解困”、“防氟改水”等项目,已解决了45.13万人的饮水问题,剩余17.45万人。近年来,因水源干涸新增资源性缺水人口1.14万人,其中涉及沿山一带7个乡镇22个村0.54万人和石川河沿岸5个乡镇15个村0.6万人;因原建防氟改水的水窖工程老化失修,致使部分川塬地区9个乡镇25村2.76万人重返饮用高氟水、苦咸水,共计新增饮水困难3.9万人。目前我县实际上还有21.35万人(苦咸水12.9万人,氟水3.2万人,缺水5.25万人)的饮水问题亟待解决。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依靠强有力的政策推动,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力度,促进农村饮水任务早日完成,为我县农村全面建设小康提供饮水安全保障。由于我县浅层水资源贫乏,且含氟量、含盐量高,而县内的“380岩溶水”资源的开采利用投资量太大;对于项目而言,投资标准则相对偏低,在实施水源工程建设中,投资缺口较大,给建设单位和项目工程背上了沉重包袱。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在项目上给予优惠和支持。二OO四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