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改革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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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改革方案

乡镇街道改革方案范文1

一、充分认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

机构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其他各项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是国家政权的基石,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对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提高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乡镇(街道)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担负着管理农村事务和服务农民的重要职责。乡镇(街道)执政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这就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政权组织建设,提高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科学发展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使乡镇(街道)真正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有效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务的有活力、高效能的一级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任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乡镇(街道)处于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最前沿,直接面向农村和农民,在构建服务型政府方面更具必要性和紧迫性,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一方平安,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实际看,目前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通过历次改革,虽然乡镇政府的自身改革和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为此,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切实提高乡镇政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农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基层政府。

(三)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发挥主导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创新,不仅需要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也需要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规划、引导和组织实施。近几年来,各乡镇(街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民办实事,维护社会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到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但仍面临土地资源约束、建设资金不足、人才资源短缺、村庄规划滞后等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消除影响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体制,增强乡镇组织动员能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维护农村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农村的和谐,就没有全县的和谐。当前,全县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面临新的挑战。通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农村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准确把握乡镇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理顺职责和条块关系,优化机构设置,创新体制机制,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障。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三农”工作,把握重点,着力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现阶段乡镇(街道)重点履行好以下四个方面的职能。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信息引导、技术服务、典型示范和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上来,积极探索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创新工作机制,设置“为民服务中心”,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制等形式,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农村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突发性、,确保社会稳定。

四是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社区建设,促进农村和谐。

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乡镇机构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发展形势下为化解“三农”问题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速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统筹推进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基层政权、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大势所趋。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乡镇(街道)干部要充分认识和领会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把推进改革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部署上来,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把这项关系农村长远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一)确保克期完成

从中央到省、市、县四级均开展了政府机构改革,为确保体制和管理方面的上下衔接,推进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这次改革,根据省委号、号、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省、市要求必须于今年月底前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这是一项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必须按照省、市的要求,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要实行倒排时间工作制度,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二)加快职能转变

经过多次改革,乡镇政府职能得到了进一步转变,组织结构不断优化,服务质量逐步提高,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薄弱,机构设置还不尽合理,政事不分、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工作效率还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已影响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的全面履行,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进度和质量,影响了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着力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提高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和服务“三农”的能力。通过改革,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自身的定位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更好的推动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

四、把握重点、抓住关键,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没有把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作为改革的任务,而是把转变职能、理顺权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设置、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具体工作中,要切实把握好以下三个关键和重点:

(一)要抓好转变职能这个核心

转变职能是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核心,也是关键所在。根据现阶段乡镇(街道)的主要职能,结合实际,一要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落实农村发展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上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二要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拓宽服务渠道,健全和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办事制度和程序,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三要着力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规范服务和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水平。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做好乡镇和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四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通过创新服务载体,使基层组织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党群众关系进一步密切,巩固党在基层一线的执政能力。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此次改革要求,把转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将工作中心转移到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上来。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在转变职能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通过职能的调整与重新定位,更加注重抓好经济、民生及社会事业发展各项工作,逐步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政府转变,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二)要把握好理顺职责关系这个关键

长期以来,乡镇政府权责不一致的矛盾比较突出,普遍存在“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此次机构改革把理顺职责关系、增强乡镇(街道)履职能力作为改革的一个主要任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以这次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协调,明确部门和乡镇的事权、财权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进一步理顺县与乡镇(街道)之间的关系,形成上下衔接、分工合理的职责体系,增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基层民主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三)要抓住增强公共服务能力这个重点

这次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不是对乡镇(街道)机构数量的简单撤并,也不是对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机械合并或名称的简单变更,而是通过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迈出职能转变实质性步伐。各乡镇(街道)在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中,要始终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通过创新服务工作模式、服务机制和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机构为农服务的公益。要整合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资源,建立面向群众的“为民服务中心”,采取“一站式”、“窗口式”等不同形式,推行办事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实行集中办公、统一服务。健全办事制度、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公开办事依据,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使广大群众真正从改革中得到便利和实惠。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按时完成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县编办要做好改革的日常管理和服务指导工作。各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加强协调配合,指导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这次会议后,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会议的要求,立即行动,统筹谋划,组织专门力量,抓紧组织实施,新成立的机构在月日前人员调整到位、挂牌运行。各部门要关心、支持乡镇机构改革,综合设置机构,是改革的要求,不能因为改革而减小对乡镇(街道)的资金、技术等支持力度,仍然要一如既往的支持乡镇(街道)的各块工作。

(二)严肃各项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要加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批复的改革方案,组织实施,推进改革,不能有令不行,各行其是,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发生。

二是严肃人事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提拔调整干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严禁以虚报人员占用人员编制冒领财政资金。凡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做出的决定,一律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要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服从组织安排。

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加强对资产和账户的管理,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借改革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突击购买、配备、调换车辆和突击购买、分配住房。严禁突击发放奖金、补贴和纪念品。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组织做好机构改革涉及单位的资产清理、登记和移交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严肃保密纪律。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要认真保管好文件资料和档案,要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擅自涂改、抽取、伪造或销毁档案。

机构改革期间,纪检监察、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机构编制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反机构改革纪律的要坚决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干部队伍稳定

这次改革涉及乡镇(街道)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机构调整和个人安排问题上,难免会有一些不同认识和想法,甚至存在一些思想上的顾虑和波动。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真正关心、爱护干部职工,调整安排岗位要尽可能把维护职工利益和工作需要结合起来,做到任人唯贤,各尽所长,努力把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

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做好撤并划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要正确看待划转,正确理解和对待个人工作岗位的调整变动,保持平常心态,服从调整安排,思想统一稳定,保持职工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秩序不乱,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四)要统筹兼顾,抓好机构改革和当前各项工作

乡镇街道改革方案范文2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梳理赋权事项清单。按照县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要求,我局承担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工作,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在参照全省赋权指导目录清单的基础上,通过对县各相关部门几轮征求意见和县里召开调度会,形成了我县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两个送审清单。两个清单事项总数112项,其中审批服务事项清单78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36项。

二是组织赋权事项培训。依照《平山县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针对112项拟赋权乡镇事项清单编制培训资料。以事项实施清单为基础,完善事项法定依据、办理时限、提交材料等要素,将事项办理所需申请表格等文书规范纳入培训资料中。目前各部门培训资料已编制完成,并向县直各有关部门发文,确定赋权乡镇事项指导人员等事宜,制定培训计划。

三是推进基层行政服务机构平台全覆盖。按照省、市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要求,政务服务便民利企提升工程(规范便民服务中心)列入我县2020年民心工程。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同时出台了我县《政务服务便民利企提升工作方案(规范便民服务中心)》,并印发给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目前,共有26个乡镇,1个城区街道办事处,1个开发区,全部建有便民服务中心,并统一命名为“XX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我县共有321个行政村(社区),全部设立综合服务站,名称统一为“XX村(社区)综合服务站”。

四是强化场所建设,统一规范外观标识。按照《政务服务便民利企提升工作方案(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要求,在乡镇和街道设置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在村(社区)设置综合服务站,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经向各乡镇统计,场所建设均已符合条件。目前各乡镇按照方案中的要求制作牌匾和标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丰富服务内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依据确定后的我县《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事项指导清单》、《乡镇和街道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指导清单》,我局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向乡镇和街道确权赋权工作,待乡镇机构改革完成,人员配备到齐后,组织有关部门对乡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赋权事项培训及交接工作。乡镇和街道实施的审批服务事项,要统一启用审批服务专用章,代替原乡镇和街道及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专业章,新印章具备全省通用效力,要加强对审批服务专用章的管理,严格规范使用程序。

二是推进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一网通办”。各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要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和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行线上受理审查、审批办结、现场出证,实现“应上尽上,一网通办”,提高服务效能,降低办事成本,让数据多跑腿,百姓少跑路。提供免费邮寄服务,根据自愿原则,已审核批准的证照、批文等资料免费邮寄,实现“不见面审批”。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乡镇、开发区和街道要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纪律好、服务态度优的业务骨干到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进驻乡镇和街道的县级部门人员,要接受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综合服务站要由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坐班值守,不得空岗缺人。乡镇党委、开发区党委和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增强为民、便民、利民意识,掌握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工作要求,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

五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乡镇、开发区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要建立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AB岗值守、行为规范、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制度,并要上墙公示。建立健全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运行考核机制和窗口人员奖惩激励机制。同时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要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办理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监督电话和网上可办程度等信息。要在显著位置设置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牌,内容包括部门名称、工作人员姓名和照片、是否在岗及联系电话等。

三、存在的几点问题及建议

一是事项办理专网系统使用权限问题。目前有部分事项专网系统使用层级到县本级,各乡镇和街道没有使用权限。建议省市赋权专网系统使用层级,能满足乡镇和街道事项办理需要。

二是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直接赋权下放法无授权问题。目前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设定上基本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赋权乡镇存在法律障碍。建议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先行采取委托乡镇和街道办理,县相关部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国家、省级层面要通过人代会来修订法律、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从法律角度授权乡镇和街道行使权力。

乡镇街道改革方案范文3

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的通知》(桂财农〔2016〕94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13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完成江州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结合江州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和要求仍然按照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16〕94号)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列为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责任主体。根据《改革方案》要求,区政府作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区域内的补贴项目实施,负责明确补贴标准、审批资金分配方案,协调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

(二)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商财政局制定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报江州区政府审批;牵头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向财政局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等工作;牵头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配合财政局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三)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旬报等工作;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牵头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等工作;配合农业农村局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江州区政府审批;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补贴政策绩效考核、信访受理等工作。

(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负责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负责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工作等。

三、主要任务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对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促进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使政策目标指向更加精准,政策效果与政策目标更加一致,进一步拓展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政策空间。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用途不改变、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依据。鉴于江州区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存在由于缺乏工作经费、历史遗留问题、确权农户信息漏缺重复等诸多困难及原因,截至目前还存在部分标段农户登记手续迟迟未能完善,档案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无法按时完成,结合江州区实际,2021年江州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计发依据仍统一以“计税耕地面积”为主要依据。国有农场职工补贴对象为已与农场签订了耕地承包协议的职工,若已经承包了耕地,但没有签订耕地承包协议的或已丢失协议书的,必须补签耕地承包协议。职工与农场签订的耕地承包协议必须上报所在地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补贴发放的凭据。乡镇政府、农场具体负责对辖区内的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各乡镇财政所、街道办事处、华侨农场要将农户补贴原计税耕地面积进行汇总,于2021年5月20日前分别上报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三)补贴标准。2021年江州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计发依据统一以“计税耕地面积”为主要依据。根据各乡镇、街道、农场登记、审核、汇总上报的面积,经江州区人民政府同意,再确定江州区统一的补贴标准。

(四)资金分配。自治区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由江州区包干使用。在实际发放中因耕地面积等因素变化出现补贴资金不足的,由地方统筹解决;出现资金结余的,可以作为结转资金在下一年度继续统筹安排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工作。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五)补贴发放。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通过“一卡(折)通”直接补贴到户。

(六)补贴用途。为引导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保护,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补贴资金引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二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秸秆还田、青贮等,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四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1年4月10日前)。

本工作方案印发后,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要按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补贴面积核实、录入(2021年5月10日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要以工作组为单位统一采用《××乡(镇、街道)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情况表》进村入户核实农户补贴面积(面积核实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1)。一是签字确认,对核实后的补贴面积,必须农户签字确认并按手印,进村入户核实的工作人员也需签字确认;二是农户信息录入,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要收集所辖各村的农户信息、补贴面积(已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经审核确认,录入“农民补贴信息系统”。

(三)补贴面积公示、汇总、上报(2021年6月10日前)

由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负责补贴面积的公示(公示格式详见附件2),在《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中对录入的农户信息进行综合性审核通过后,将补贴登记表导出,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公示说明及公示表加盖乡镇、街道办、农场公章后,由乡镇、街道办、农场组织人员在村内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重新核实和调整,并及时更新农补系统数据。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街道办、农场以正式红头文件呈报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上报文格式详见附件3)。

(四)补贴面积审核(2021年6月30日前)

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会同财政局,并邀请江州区国土资源局、统计局部门参与对补贴相关数据进行审核。要对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随机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5—10个农户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五)补贴面积资金分配报审和批复(2021年7月20日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的补贴面积通过审核后,由江州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和测算全江州区补贴标准,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会同财政局联合行文报江州区人民政府审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江州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农业、财政部门要对各乡(镇、街道)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同时在补贴网上录入补贴标准,以确保公示内容、审核批复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六)公示补贴标准和资金发放公示(2021年8月10日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收到补贴面积批复文件后,以乡镇、街道办、农场名义,对所辖所有村张贴补贴标准和资金发放公示(公示格式详见附件4)。

(七)发放补贴资金(2021年9月30前)

江州区财政局或乡镇财政所按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审批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款发放到农户的“一卡通”账户。整个发放程序要严而有序、公开透明。

(八)完善档案管理(2021年10月20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要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有:以村为基本单位、乡镇街道办、农场府盖章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及资金发放公告等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各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面积核实表纸质材料;各乡镇、街道办、农场上报补贴汇总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由江州区政府负总责,成立江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江州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江州区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局、统计局、审计局、农商行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确保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二)加强监管

1、各乡镇严格核实农补补贴面积,不得虚报漏报。对虚报漏报、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由纪检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2、各农户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计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采取惩戒措施,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

3、因露天焚烧秸秆或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受到乡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局和江州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处罚的农户,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

(三)做好绩效考评工作

本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各单位要及时做好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工作,将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补贴资金结余情况,一并报送崇左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附件:1.××乡(镇、街道)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情况表

2.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公示

3.××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函

4.××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及补贴资金发放的公示

 

 

 

 

 

 

 

 

附件1

××乡(镇、街道)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情况表

××村委××村(盖村委公章)

自然村

小组(队)

姓名

2021年申请补贴面积

2020年

补贴面积

扣除(核减面积)

合计

非农征

占用地

改为畜牧水产养殖场用地

绿化景观及

成片粮田转为

设施农业用地

长年撂荒

耕地

退耕还林及发展林果业面积

农户签字

按手印

农户联系

方式

入户核实工作人员签字(2人以上):

日期: 年   月   日

注:2021年申请补贴面积=2020年补贴面积-扣除(核减面积)合计

 

 

 

 

 

 

附件2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公示

 

各农户:

为做好2021年我乡(镇、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根据《江州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发〔2021〕××号)文件精神,现对我乡(镇、街道)2021年农户补贴面积实行村级公示制度,公示期为:2021年××月××日至2021年××月××日,共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联系,超出公示期提出异议的,不再受理。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办事处)

2021年××月××日

 

 

 

 

 

 

 

附件3

××乡(镇)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21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函

 

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江州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发〔2021〕××号)要求,我乡(镇、街道)及时组织各村委及有关单位对2021年补贴面积进行了核实、公示和信息录入,现将审核汇总后的补贴面积随函呈报,请审核。

附件3—1:××乡(镇)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人民政府(办事处)

2021年××月××日

 

 

 

 

 

 

 

附件3-1

××乡(镇、街道)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面积汇总表

村委名称

户数(户)

2021年补贴面积

2020年补贴

面积

扣除(核减面积)

合计

非农征占用地

改为畜牧水产养殖场用地

绿化景观及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

长年撂荒耕地

退耕还林及发展林果业面积

合计

注:2021年申请补贴面积=2020年补贴面积-扣除(核减面积)合计

 

 

 

 

 

 

 

 

 

附件4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及补贴资金发放的公示

 

根据江州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复,现将2021年我乡(镇、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全年2021年度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亩补贴标准为:××元/亩。

二、补贴资金将在2021年××月××日至××月××日发放到各农户账户,请农户注意查收,若有错误,请及时到镇财政所查对。

 

××人民政府(办事处)

乡镇街道改革方案范文4

发明清洁优美的乡村工作、生活环境,为了加强乡村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促进乡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巩固市容环卫改革效果,充分发挥镇、各街道办事处在乡村公用事业上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市容环卫工作质量,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区市容环卫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管理体制

本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依照区人民政府《关于搞好市容环卫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上政文〔〕39号)有关精神。把环境卫生作业权完全下放到镇、中心路街道办事处、济源路街道办事处、新安路街道办事处、工业路街道办事处、矿山街道办事处。区市政管理局主要承担环卫行业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工作规范,对政府列管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对全区环卫工作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比。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政府列管的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公厕管理、垃圾清运、果皮箱管理、垃圾中转站的管理;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居民楼院、门店、城乡结合部、村庄清扫、垃圾收集、清掏和街坊小道清扫保洁、有偿服务费收取等工作。各镇、办环卫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区市政管理局的指导。

二、费用核定

(一)道路清扫:依照有关规定。将政府列管道路分为重点路段和非重点路段。重点路段约有73万平方米,均实行一班半制清扫保洁作业。依照第一班每人4000平方米、月工资500元,半班每人8000平方米、月工资330元标准核定;非重点路段约有121万平方米,均实行一班制作业。依照每人6000平方米、月工资500元标准核定。清扫员意外伤害险、工具、车辆维修、福利劳保、服装按每人每年800元标准核定。全年道路清扫保洁费用约302.8万元(见附件2

(二)公厕管理:全区25座公厕(见附件3实行免费开放。公厕管理工人工资、水电、消杀、日常维护、工具等费用。全年公厕管理费用约67.5万元。

(三)垃圾中转站管理:目前。按每座每年4.8万标准核定;垃圾压缩车按每辆每年3.8万标准核定。中心路街道办事处垃圾中转站待建成后重新核定中转站及公厕费用,中转站启用后,垃圾压缩车收回国资局。此项全年管理费用约37.4万元。

(四)果皮箱管理:目前。按每个每天管护费0.20元标准核定,全年果皮箱管理费用约3.08万元。

三、时间要求

建立健全本辖区环境卫生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范和考核标准。7月31日前完成环卫新老体制的融合和交接,镇、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年7月25日前建立完善机构。期间要坚持环境卫生工作的连续性,保证队伍思想稳定、工作质量稳定。年8月1日起,全区的环卫工作按新体制运行,区市政管理局依照新的区乡村环境卫生作业考核方法》区乡村环境卫生作业考评计分规范》见附件45对镇、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检查、评比。

四、工作保证

(一)为了加强市容环卫工作的领导。主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同时成立由副区长王玉红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市政管理局局长王兢为副组长的市容环卫体制改革及考评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市政管理局,市政管理局副局长杨永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

(二)区政府每年列专项经费用于“区环卫工人节”上级组织的各项竞赛、检查、评比活动和对各镇、办环境卫生工作的奖励。

(三)现有的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需要进行大修和改造的由各镇、办负责制定方案和预算。经区政府批准后,区财政局拨付。

所需费用从该辖区镇、办环卫保证金中列支。支出局部从下个月该单位环卫经费中补齐,四)区财政局应从镇、各街道办事处每年度周期第一个月的环卫经费中留5%作为环境卫生年度保证金。对在工作中存在问题不及时落实、整改的市政管理局可委托他人进行补救。以保证原定保证金数额不变。环境卫生保证金一年一结算,年末返还各镇、办。

五、具体要求:

(一)区政府把环卫作业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列入政府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区创建办要将区市政管理局、区行政执法局、镇、各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环卫作业情况纳入创建考核目标。

(二)镇、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对环卫作业和环卫设施实行路长、段长、片长、站长等专人负责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范围、工作规范。没有按要求配足人员的扣除相关缺额人员经费。

(三)区市政管理局依照新体制重新制定《区乡村环境卫生作业考核方法和计分标准》见附件3附件4采取综合查、突击查、日常查、明查、暗查、互查、市民参与评议等多种形式。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乡镇街道改革方案范文5

丰台区城市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行政区划设置情况。丰台区总面积30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32.4万人,下设3乡、2镇和16个街道(地区)办事处。基于区域城乡结合部特征和历史原因,形成了街道、乡镇交错的管理格局。这一格局在农村城市化过程中有利于实现整建制农转居和农民过渡期管理,客观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城市中心城区的功能提升和布局优化,对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越来越迫切,现有的行政区划难以实现无缝化管理和跨区域统筹,需要进行优化调整。

城市执法体系情况。丰台区的城管执法体系采用的是区政府和街乡镇联动的管理体制,现有专项执法编制650人。其中,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负责街乡镇城管执法人员的招录和培训、人员调配、干部任免、重大执法活动的指挥调度、指导监督和考核督导。属地街乡镇负责为基层城管执法队提供办公条件,负责队员相关福利待遇等事项。基层城管执法队作为区城管执法局的派出机构,以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的名义,负责本区域的日常执法工作。现行执法体制的优点是条块结合,既保持执法的灵活性,又保留执法的统一性。然而,新形势下,随着北京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需要,非首都功能疏解、城乡环境整治任务对城市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现有的管理体制在属地协同和精细化执法方面存在欠缺,也需要深化改革,做到与时俱进,适应中心城区精细化管理对城市执法的更高要求。

社会治理情况。多年以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丰台城市文明水平进一步提高,所有社区完成规范化建设,建成52个市级社区规范化示范点。全面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一刻钟社区服务圈”覆盖率达到了90%。网格系统是城市管理的基础数据平台,也是实现精细化管理的载体。丰台区的网格化管理平台已经逐步建立,但对网格数据的整合利用仍然不够,信息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挖掘,还没有对科学决策、预警管理形成坚实支撑。另一方面,经过多年的建设,丰台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宽带丰台”初步建成,政务信息基础设施逐渐完善,政务信息化应用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逐渐显现成效,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起到的作用有限,仍需提高覆盖的深度和广度。

加强精细化管理的思路与举措

特大城市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对于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要实现智能、高效、无缝的管理格局,需要在综合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区划调整、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智慧城市建设、网格化社区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做好工作,通过优化配置、盘活资源、强化调度,形成系统、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整合资源,形成统一高效的综合管理体制。为适应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需要,丰台区政府要结合区情,承担自身对城市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城市主管部门职能和权责划分,研究区级职能整合方案,组建区级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和城市管理委员会,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性、整体性和协调性。需要搭建集重大决策、统筹协调、监督考核于一体的强有力的工作平台,将供热、供水、排水、燃气、环卫、绿化等区属国有企业纳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统筹区域各方力量,形成统一高效的综合管理体系,为实现精细化管理服务。

科学布局,优化调整街乡镇行政区划。丰台区要集合城市管理无缝化衔接的需要,按照“拆分过大街道,划清街道乡镇界线,明确管辖范围”的原则,科学设置街道、乡镇辖区规模,优化街道、乡镇的空间布局,使其适应高效管理的需要。需要进一步完善街道管理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服务与城市管理工作重心的下移。需要改革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根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管辖面积和人口数量,探索对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分级分类考核,并完善区政府与街道、乡镇之间的上下互评机制。

多级联动,深化城市执法体系改革。在北京市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大背景下,丰台需要结合区情,对城市执法系统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改革。首先需要明确责任,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区级部门主要负责组织落实全区执法工作,负责街道、乡镇城管执法人员的招录培训、人员调配和重大执法活动的指挥调度与指导监督。街乡镇城管执法队作为区城管执法部门的派出机构,管理体制调整为以街道、乡镇管理为主,以利于实现配合联动,确保执法活动及时高效。其次需要搭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平台,探索建立城管综合执法与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

稳步推进,全面建设智慧城市。丰台区需要落实关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政务数据整合利用、智慧惠民工程等任务。要实现全区所有行政单位光纤接入,构建相对完善的、互联互通的市、区、委办局(街乡镇)、社区村四级政务光缆,搭建全区政务专网。要促进各委办局将相关业务系统部署在数据中心云平台,建立信息化项目统筹建设模式,成立数据资源管理专业机构,加强区级层面信息化实施机构力量,全面建设起支撑智慧城市的基础条件。

乡镇街道改革方案范文6

一、工作目标

各乡镇(街道)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和《县学前教育合格乡镇建设主要指标》,认真组织创建工作,确保在2014年8月前全县各乡镇(街道)均创建成为学前教育合格乡镇。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3年10月1日—15日)。召开动员会议,明确任务和要求。各乡镇(街道)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并上报审查备案。

(二)创建阶段(2013年10月16日—2014年5月15日)。各乡镇(街道)按创建计划全面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幼儿园规划。

(三)初验阶段(2014年5月16日—5月25日)。依据考核细则对各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进行初步验收,提出整改意见。

(四)整改阶段(2014年5月26日—7月20日)。各乡镇(街道)按照考核小组的意见全面整改存在问题。

(五)验收阶段(2014年7月21日—8月10日)。全面验收,公布验收结果并授牌。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创建学前教育合格乡镇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国土局、卫生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负责全县学前教育合格乡镇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指导、推进落实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县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学前教育合格乡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实施计划,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具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