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改革方案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乡镇街道改革方案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乡镇街道改革方案

乡镇街道改革方案范文1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县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巩固我县乡村公路建设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浙江省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有关文件和技术标准要求,结合我县乡村公路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村公路是指符合国家规定技术等级的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乡道公路指乡镇街道)辖区内同一条公路有二个或二个以上行政村受益的公路;村道公路指乡镇(街道)辖区内一条公路只有一个行政村受益的公路。

第三条乡村公路养护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采取正确的养护技术措施,及时治理公路存在的病害和隐患,保持公路及其设施的完好状态。

第二章乡镇(街道)养护管理工作机构

第四条乡道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受益行政村负责,村道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由受益行政村负责。各乡镇(街道)应建立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名称为XX乡镇(街道)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并配备具体的工作人员。受益行政村也要相应建立村级公路养护管理小组。

第三章养护管理工作职责

第五条县交通部门职责:

县交通局负责制订乡村公路养护考核和检查评比办法;督促、检查、协调和考核乡镇(街道)养护管理工作;按规定拨付养护资金。

县公路段负责提供养护技术指导和开展业务培训,参与养护验收检查;对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开展日常巡查。

第六条乡镇(街道)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职责。

负责制订本辖区内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方案,报县交通局审核后,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公路巡查,落实养护承包人并督促承包人认真履行职责。

及时协调筹措较大水毁和公路大中修经费,并及时组织抢修工作。

维护路产路权,及时制止占用和破坏公路、红线内建筑(乡村公路红线为公路路基边沟外缘5米范围)、超限超载、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

及时上报危害公路及影响交通安全的有关情况。

第七条公路受益村职责:

负责落实养护承包人并签订养护合同;对本村范围内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阻止占用和损害公路的行为。

负责筹措较大水毁和公路大中修工程经费,在乡镇(街道)养护管理站的指导下及时做好修复工作。

第八条养护承包人员职责

自觉配合接受检查、考评和社会监督。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养护技术水平。

做到安全生产,穿戴安全帽和标志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及时清除路面泥砂、垃圾和积水,保持路面清洁。

整修路肩、边坡,清除路肩杂草、杂物、种植物。

及时疏通边沟,保持排水设施无淤塞,确保排水畅通。

及时举报和阻止红线内建筑、超限超载、污染公路、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

及时报告有关危害公路安全和交通安全的有关情况。

第四章养护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九条乡村公路的养护资金来源由上级养护补助资金和县财政补助资金以及乡镇(街道)、行政村配套资金共同组成。

上级养护补助资金和县财政补助资金设立资金专户,资金专户设在县交通局,由交通局负责安排使用。各乡镇(街道)应建立乡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条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用于支付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和维修经费补助。日常养护经费用于支付承包人的工资、工具费、标志服等,维修经费补助包括公路大中修工程和较大水毁修复经费。

第十一条各乡镇(街道)的日常养护经费,根据考核结果,以"以奖代补"的方式从县级乡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户中给予补助。

第十二条大中修和较大水毁工程经费,村道由受益村负责筹措,乡道由乡镇(街道)协调,沿线受益各村负责筹集。

第十三条奖励标准按照乡村公路路况考评结果确定。乡村公路路况考核结果分"优等、良等、次等"三个等级,等级评为"优等"的乡村公路每公里每年奖励1000元;评为"良等"的每公里每年奖励800元;评为"次等"的每公里每年奖励600元。

第五章考核奖惩

乡镇街道改革方案范文2

[关键词]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改革

中图分类号:TV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5-0254-02

1 概况

富阳位于浙江省西北部,杭州市西南面,钱塘江中下游,富春江横贯。区域内中型水库1 座,小型水库150余座,1-10 万方山塘600余 座,堰坝1500余座,灌排渠道900余公里,泵站806 座(装机100千瓦以下的700余座),小型水闸132 座(过闸流量20m3/s 以下的100余座),,日供水规模1000吨以下的农村供水工程483 处。为加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富阳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工程勘测、设计到招标开始至工程完工,实现全过程监管,明确工程参建各方的职责,规范了工程建设与管理程序。并加强财政资金补助,减轻乡镇、村两级项目法人筹措资金的压力。小型水利由工程产权所有者进行日常运行管理,部分构成采用专业维修养护单位进行养护,管护资金由区财政给子补助。由乡镇、街道或村委会负责管护的水利工程,大多对工程维修养护认识不足,缺乏正常管理和维修,日常的维修养护人员较少,维护经费预算安排不足,工程处于失修失管的较多。

2 通过改革解决的主要问题

根富阳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按照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本次改革主要解决如下问题:

2.1 摸清家底,测算管护费用

在第一次水利普查的基础上,对富阳区的小型水库、万方以上山塘、区级及以下河道堤防、小型泵站、灌排渠道、小型水闸、堰坝、日供水1000 立方米以下农村供水工程等公益性、准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所在地理位置和经纬度坐标、建筑物断面尺寸、功能、现状、使用年限、权属等调查明晰并登记造册。根据调查摸底成果,将纳入改革范围的小型水利工程,按《 浙江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试行)》 、《 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试行)》 和《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测算管护经费,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确定财政补助标准,将管护经费财政补助纳入水利专项资金年度预算。

2.1 明晰工程产权,实现水利设施价值

通过本次水利体制改革,明确工程产权所有人,出台《 富阳区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暂定名)。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区所有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公示和权证发放工作,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管理权和使用权,做到权属明确,管理责任落实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工程市场价值,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2.3 健全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

从富阳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出发,根据《浙江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杭州市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富阳区已开始实施的《富阳区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小型水利工程的申报、审批、勘测、设计、招标、建设管理和标后监管等建设行为,明确各方建设职责。

2.4 建立与完善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机制

破解长期以来工程建成后缺乏有效管护,工程带病运行的状况,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落实专职管理单位或专人进行建后管护工作;大力推行管养分离,积极培育水利工程管护市场,扶持水利工程管护企业发展,明确管护资金来源,发挥水利工程长期效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出台《富阳区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对今后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考核提供依据。

2.5 探索小型水利设施经营形式多样性

一直以来,水利工程投资以财政拨款补助为主,除了电站等以经济效益为三的硕目外,民间资灰投气较少,加上部分水利设施资产产权界定不清、使月权不明.受益范围模权,民间资太投资小型水利工程的意愿不大‘本次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将按照‘・ 谁投资、谁拥有”的原则,积极探索民间资本投资水利设施的多样性经营方式,进行界定产权,明晰产权关系,实现水利设施权、责、利相统一。

3 改革思路

3.1 指导思想

在全区建立建设高效、产权明晰、管护主体落实、投融资机制健全的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类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模式,实现工程安全运行和主体功能效益发挥,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加快我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

3.2 基本原则

3.2.1 合法原则。改革必须遵循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改革工作。

3.2.2 社会效益优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在确保充分发挥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引进币场机制,降低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2.3 全域开展,试点先行。从建设到建后管护,全区各类型小型水利工程全面开展体制改革。选取试点乡镇和试点项目,由易到难、从简到繁和由点到面的推进改革,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3.2.4 明确产权,正确处理责、权、利关系。明确政府和水管单位的责任和权利,按工程性质、规模和工程建设投资构成划分产权;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领域。

3.2.5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既要努力实现水管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充分发挥工程应有效益,又要确保管理体制太身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3.3 目标任务和实现途径

3.3.1 目标任务:按“一年试点、三年推广、五年基本覆盖”的进度要求,根本性扭转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主体不清、建管责任缺失、管护投入缺乏的局面。到2019 年基本完成纳入运行管护改革范围的所有小型水利工程。

3.3.2 实现途径:统筹规划,制定改革方案,分类型、分阶段逐年推进。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领体制改革工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科室为成员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来统筹、协调和推进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并将改革的具体任务按职责分解到各职能科室。

4 改革内容及对策措施

4.1 改革内容和对策措施

4.1.1 确定建设主体,规范建设管理

①改革范围:区域内建设的所有小型水利工程。

②改革措施:出台《 富阳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暂定)。

③解决的问题:解决小型水利设施建设主体缺位,政府部门承担建设职责的难题,进一步理清和规范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和职责。

4.1.2 确定工程产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①改革范围:区域内的小型水库、万方以上山塘、灌排机埠、灌排渠道(岩石岭总干渠和皇天毗南、北渠道除外)、小型水闸、区级及以下河道堤防、堰坝和日供水100Onl ’以下农村供水工程。

②改革措施: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小型水利工程的数量、分布、功能、使用年限和权属,出台《富阳区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暂定名),需移交的产权办理移交手续,对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确权发证,确定工程产权所有人、使用权所有人和收益权所有人,做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明晰。

③解决的问题:解决小型水利设施资产所有权、管理权和收益权不明晰的状况。

4.1.3 健全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大力培育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市场

①改革范围:区域内的小型水库、万万以上山塘、灌排机埠、流量0.1m3/s 以上的灌排渠道(岩石岭总干渠和皇天贩南、北渠道除外)、小型水闸、区级及以下河道堤防、堰宽5 米及以上的堰坝、日供水1000吨以下农村供水工程等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的小型水利工程。

②改革措施:建立小型水利设施运行管护制度,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由产权所有人负责,设施受益人落实工程管护,承担管护职责,筹措管护资金。出台《 富阳区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暂定名),建立绩效考核与资金奖补挂钩制度,区财政对小型水利设施长效管护的资金奖补支持力度,与小型水利设施长效管护绩效考核挂钩。

③解决的问题。解决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经费难落实和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市场培育的问题。

4.1.4 创新小型水利设施经营形式多样性

①改革范围:各类小型水利工程。

②改革措施:通过明确工程产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办理相关权证,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可以独立出资的形式进行建设,也可以股份制的形式进行建设获得对应的产权、使用权或收益权,并为权属进行交易、转让创造条件。

③解决的问题:解决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由政府、乡镇和集体经济买单,因建设项目资金短缺而无法或暂缓实施,影响产业发展的情况。

4.2 改革实施计划

4.2.1 做好小型水利工程的调查工作。在第一次水利普查的基础上,将纳入本次改革范围的小型水利工程进一步调查摸底和核实,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4.2.2 制定相关改革办法和制度

出台《富阳区少里水利二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和《富阳区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 、《富阳区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笙实施万案》 等改革政策。

4.2.3 选定试点乡镇和试点项目

结合富阳小型水利工程量多面广,类型多的情况,合理选择试点乡镇和试点项目及试点的改革内容,为改革摸索经验。出台《 富阳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用水利工匠证来实施,效果良好,给建设管理改革打下了基础。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不再试点。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历史遗留问题,为探索实践,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选取洞桥镇镇为改革试点单位,这个乡镇的小型水利相对较全,工程类型基本涵盖改革范围,有利于为全面推开改革积累经验。

5 保障措施

5.1 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机构

富阳区高度重视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荃工作,将成立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发改局、财政局、农业(林)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运休办、水利水电局、环保局、开发区等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水利水电局。区水利水电局已成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规划科、建设科、防汛办、监管中心、岩石岭管理处、富春江管理处、皇天贩水利管理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重点商讨确定改革内容和改革实施方案,召集各乡镇(街道)水利员征求改革实施的意见。

5.2 推进工作进展,组织分工明确

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确定改革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召开联席会议,商议工作安排,督查工作进度。区水利水电局负责改革的具体工作,各相关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分头负责相关改革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村委会负责配合辖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的调查、权属公示、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区级统招统管项目的监督管理,组织乡镇、街道统招统管项目的管护方案编制、招标和日常监督管理等。

通过招标方式明确两家技术支撑单位,参与体制改革工作的全过程,负责工程定位和量测、权属调查和公示、权证制作、图件绘制、管护经费测算、材料整编和改革评估报告撰写等工作。

5.3 落实资金来源,确保改革进展

小型水利工程改革所需资金由区水利水电局商区财政局,在每年的水利资金中预算安排,区级统招统管的管护项目区水利水电局下属岩石岭、皇天坂两个管理处作为项目法人进行招标,设立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专户,管护资金由区财政拨到两个管理处专户后直接支付;由乡镇、街道统招统管或村级管理的管护项目,区水利水电局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补助。

5.4 技术力量强大,技术人员充足

通过招标,两家技术支撑单位中标后,配合本次改革进行水利工程摸底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区水利水电局各相关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分别负责各类型项目的具体改革事项,各乡镇、街道的水利专管员和村级水务员参与改革工作。

5.5 利用媒介力量,营造宣传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工作简报等媒介,召开动员会、座谈会、推进会等方式,分析改革的利弊,提高各乡镇、街道群众对改革创新的认识。形成全区上下关心、支持、⒂胄⌒退利工程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推动改革深入开展。

乡镇街道改革方案范文3

首先,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有非常重要的政治意义,它关乎党群关系,关乎政府形象。街道办事处是本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它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专门管理街道工作,是当地的经济社会管理机构等,街道办事处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是行政村,和当地居民关系较为紧密。

因此,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会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它是居民判断党和政府是否廉政、勤政的重要参照,对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关注度需要提升到战略高度,特别是街道办事处的财务工作。

其次,街道办事处加强财务管理有利于街道办事处自身的发展。目前,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还有很多问题,在建设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的历史机遇中,街道办事处更是要抓好自身的财务管理工作,将其作为街道办事处规范自身工作的切入点和提升点。这样有利于提升街道办存在的现实意义,使街道办可以做好自身服务角色的转变,提升其服务职能和公共职能,使其得到群众的认可。

再次,街道办事处加强财务管理有非常重要的经济意义。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基层组织,它的财务管理能够让政府知晓基层经济发展,知晓基层的经济数据,有利于提升社会资源分配的合理性,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另外,在金融危机影响到财政收支的现状下,在建设节约型、和谐社会的历史号召下,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能够让街道办事处的行为更加科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资金支出等,最终也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现存的主要问题

第一,财务人员素质不高。一般街道办事处的财务会计人员较少,很多街道办事处难以招聘到合适的财务会计人员,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很多是随意搭配的,他们的专业水平较差,不能够按照专业的规范进行会计处理,因此造成账务处理很不标准。另外,街道办事处的财会人员调动较为频繁,财务类岗位也没有办法互相协调和监督,工作的交接较差。

第二,财务基础薄弱。目前,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制度仍然比较落后,没有完善的相关制度设计和执行,这造成了财务管理的无序。很多街道办事处没有相应的预算、决算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这就导致了街道办事处的经费支出、办公开支等没有有效的监控,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也没有计划,审批混乱,资金安全性差,运营效率差。

第三,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不完善。首先,在核算上由于技术素质不够,很多会计人员并没有分清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投资性房地产等项目,造成很多不符合固定资产的项目入账,而有些应入账项目却没有入账。其次,在管理上简单粗放,容易产生账实不符的现象。例如,有些固定资产并没有定期盘点,没有及时对调入、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记账;有时候街道办事处无偿使用所属社区购置并入账的办公设备等并没有开具调拨单等。

第四,财务核算不真实。很多街道办事处按照其内设部门分别设账,向财政部门提供也不是合并报表,而是行政经费账的报表,这就会导致报表难以全面反映街道办的总体财务,影响了政府部门分配社会资源,也不利于廉政建设。街道办容易出现财务核算不实,决算不准的现象,如街道办将收取的道路改造配合劳务费计入暂存款科目,就导致收支不准确等现象。

第五,重大事项履行不规范。首先,很多街道办在工程管理上不严格,如有些街道办在办公楼装修中并未将该工程单独核算,完工也没有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表等,这就缺乏对工程质量、竣工及结算的管理。其次,有些街道办事处的大额支出没有相应的合同,有时有些街道办在做宣传、广告等支出并没有和设计公司及其他供货单位签订合同,结算也没有签字验收等;另外,有些街道办事处并没有通过政府采购系统进行采购,而是自行购买一些设备。

三、街道办事处现存财务问题的主要原因

第一,街道办事处定位不明确、职权不匹配。在我国目前“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下,街道办事处作为同级政府的派出机构,除了有大量的行政管理事务外,还有事业、经济、城管等职能,职能迅速膨胀,大量的行政、执法、街道经济发展等任务压力导致街道办的工作重心容易发生偏离,经济职能压力大,容易导致政企不分,这就会让街道办难以集中精力搞好自身的财务工作。

第二,领导不重视,法制意识不强。街道办领导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很多领导并没有理解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仅仅将财务管理的规范性认定为财务人员不贪污、数据准确即可。为了各种目的街道办领导也会大力进行投资等,财经纪律性不足,在财经法律意识的认识上较为薄弱。而有些街道办的领导在接待费等的开支也没有限制,对公款的使用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甚至用公款搞个人娱乐,本位主义思想严重,没有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权力滥用现象严重。

第三,财务管理体制并不健全。目前很多当地政府仍然没有对街道办进行有效的管理,很多市区级政府并没有对街道办、乡镇等进行有效系统的财务监督,没有设立专职的机构,也没有配置专职的人员进行该项工作,主要还是靠财政部门的会计科人员兼任,这就容易导致当地政府无法直接了解到街道办的财务水平和资产分布情况,也没有正确地将这些单位的财务预算纳入正常统一的预算内,街道办财务人员碰上相应的问题也难以向上级专业人员进行咨询等,容易出现问题,无法及时准确地传递单位的经济信息等。

四、街道办事处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街道办事处职能,集中精力做好社区服务和公共服务

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过于膨胀导致其精力分散,无法做好本职工作。政府要规范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转变自身的职能,作为基层政府组织的街道办事处,它需要剥离职能中的“非政府”因素,将其职能范围收缩至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上,将原本属于社会和市场的职能交由市场和社会来承担,以利于其他组织作用的发挥,并充分发挥企业、市场对街道经济的带动效应。这样街道办事处才能够有精力和时间集中于提升自身社区和公共服务职能,这才能逐步提升其财务管理水平。

这种职能的收缩可以参考上海市的社区建设改革方案,它的方案主要是对社区职能的重新划分。对于综合协调管理的职能要区分工作内容,只有对社区街道内的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内容才是以街道办事处负责牵头进行;对于监督专业管理的职能,如公安、工商、税务等,由专业部门承担,街道办事处则只是起到监督、督促和配合的作用;对于组织公共服务职能的改革,街道办事处也只是承担和当地群众关系密切的服务事项;对社区自治指导工作,街道办事处主要是指导、帮助、服务当地社区内的自治组织和自治制度的建立等。这样的改革能够为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进行剥离,利于街道办事处自身职能的体现。

(二)领导重视,加强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完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

当地政府要高度重视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将其财务管理、街务公开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大事情抓好抓牢,将该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人员考核和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街道办事处领导的年终政绩考核内容。审计部门也要加强对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抓紧这项工作,可以进行任期事中的审计,加强对这些领导干部的经济监督和审计。

同时,当地市区政府还需要建立专职的部门,配置专职的人员加强对街道办和乡镇政府等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对街道办事处等宣传最新的财经法规和政策,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辅导等,市区政府也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加强对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等服务。街道办事处需要定期向是区政府提供月度、季度、年度的报表,由区政府进行审核以查错防弊,并发现其主要的问题予以有针对性地教育和提升。

(三)建立财务核算中心,完善人员配置,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

街道办事处要建立财务核算中心,以集中反映街道办和其所属部门的财务收支,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整个街道办的财务状况,可以在街道办及其所属部门内成为财务核算中心,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将所属单位的资金和财务活动纳入街道办的财务中心管理,进行统一的资金核算和会计核算。对人员的招聘要加强对人员专业素质的考核和评估,进行公开的招聘,在招聘中对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门槛限制,减少关系户的影响;在招聘后要加强岗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等制度,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动态考核和提升,通过形式多样的考核和培训等加强财务人员的自我提升和相互提升。

乡镇街道改革方案范文4

(一)国有资本管理与非公经济发展

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今年起,隶属于不同部门的652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依据企业类型,实行差别收取,从15%到0不等。

《个体工商户条例》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一是取消了暂行条例规定的一些不适当限制,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扶持、服务措施。《条例》在规范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方面也有明确规定。

(二)财税体制改革

上海、重庆两市决定从2011年1月28日起开展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的试点工作。上海市针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同时明确对上海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扣除。重庆市则主要针对富人群体征税,对主城9区内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庆所购第二套房征收房产税。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决定,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有望由原来9级累进税率降低到5级,最高税率45%降到40%,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职责,并对车辆的配备更新计划、购置费用、运行费用等做出规定,以规范和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

海南试行离岛免税政策。离岛免税政策的重点目标是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和体制创新,推动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发展。

(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快推进。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力争到2012年底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进一步规范。国务院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扩大试点范围,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未征得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同意,不得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必须按明晰产权、维护权益原则,合理分配土地调整使用中的增值收益,防止农村和农民利益受到侵害。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严禁在农村土地整治中,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

(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正式推进。此后,国务院下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涉及超过126万个机构,4000余万人利益的事业单位改革开始正式推进。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去年6月中央决定在13个省25个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如何“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今年试点工作围绕四方面全面铺开:坚持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为核心,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继续把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解决发达镇“权责不对等”问题作为重点;探索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的有效形式,加大对经济发达镇的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根据发达镇功能特点探索机构编制管理形式。

(五)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自2011年7月1日起,国务院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知要求巩固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全民参保机制、筹资缴费机制,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新增筹资在保证住院医疗费用支付的基础上主要用于门诊统筹。通知要求,2011年要做好流动人员、新入学学生、新生儿等人群参保登记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0%以上。

(六)文化体制改革

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提速。《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在2012年上半年之前全面完成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任务。除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少数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院团外,其他国有文艺院团(不含新疆、地区)都要转制为企业。

文化部修订颁布《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新规将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的审批权限和综合执法权限的管理层级进行下放,对互联网文化单位的主体准入、内容管理、经营规范及违法处罚等作了具体规定,做到更加准确、可操作性更强。

(七)综合配套改革

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启动。

成都市出台《关于建立农村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提出,在2012年内全面建成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住房保障成都满覆盖。现在起,凡符合条件的成都户籍农村居民,均可向当地乡镇及村社申请,获得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等住房保障。

二、当前改革面临的形势

(一)经济陷入两难困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面临体制症结

今年以来,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央实行了一系列调整经济结构的举措,在货币政策紧缩、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等多种手段的作用下,我国宏观调控的效果正逐渐显现。但是短期内,一些指标显示我国存在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经济结构失衡加剧的风险,宏观政策正面临保增长与调结构此消彼长的两难困境。相对于投资的高增长,内需依然不足;由于近期发达经济体出现了减速迹象,我国出口出现一定的减速;7月份消费者价格指数(CPI)涨幅达6.5%,创3年来新高,物价上涨压力仍然比较大;随着准备金率和利率的不断提高,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面临国际市场不景气和融资困难的双重压力。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着力于体制机制变革,着眼于结构调整,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要在正确判断国际国内形势的基础上,理性面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资源要素和商品价格上升的局面。

(二)社会问题逐步显现,社会管理体制亟待变革

我国正在步入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国际社会与国内社会各方面因素错综复杂、彼此影响,来自环境和自然方面的现实问题也不断涌现。今年以来,由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频发,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对我国社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维护社会稳定,减少,重点在于调整社会利益关系,改善民生,改变民意表达状况,改变社会管理方式,构建社会稳定的基础。

(三)改革已到了必须进行顶层设计的关键时期

回顾近年来的改革,尽管在某些领域有所突破,但总体上推进乏力,一些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改革未能按预期实现突破。究其原因,大量问题出现在改革顶层。从改革的目标看,改革定位于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市场化不足与市场化过度问题同时存在。从改革的思路看,改革推进的策略和方法枯竭,改革推动没有抓手,缺乏优先次序安排,大量改革问题悬而未决。从改革的任务看,改革的系统性取向断裂,长期与短期混乱、发展与改革错位,难以构成系统性的考虑。从改革的执行协调机制看,改革缺乏高层次的统筹协调机构,改革举措更多地体现为应对宏观形势起伏的政策性手段,改革的目标和内容带有较强的短期性取向,方案设计论证不科学,部门、地方、行业利益阻挠和扭曲改革方案制定。从改革的监督考评机制看,建立促进改革创新工作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还不健全,改革落实检查监督、责任追究力度不大,改革评估机制亟待建立。

三、下半年改革建议

(一)尽快启动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相关工作

一是尽快明确研究改革顶层设计的内涵和基本要求,确定改革的战略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清晰界定我国要建立的市场经济内涵,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这些问题都有待在改革设计中进一步明确。

二是建立高层次的改革统筹协调机制,改善改革的推进方式。当下要尽快明确“顶层设计”的主持机构,建议成立由中央直接领导的权威、独立、超越部门的改革领导协调机构,形成强有力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推进强有力的自上而下改革,为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理清现阶段改革推进的关键环节和突破口,促进重大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要全面梳理下一步改革各领域、各环节改革之间的联系机制,争取找到一条能够打开改革全局的主线和突破口,并以此研究制定一系列重大的改革方案。

四是按照“渐进式”改革思路,不断创新改革推进方式。作为一种辩证思维方法,“渐进式”改革思路应继续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削弱改革阻力,减少改革成本。这就要求未来的改革要循序渐进、由易而难地不断向前推进;要把握推进时机、合理分担改革成本;要坚持增量原则、自下而上推进各类改革试验;要合乎国情、不断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的改革路径和方法。

(二)进一步推动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切实发挥财政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宏观政策的重点应由使用货币政策调结构、反通胀向依靠财税政策转移。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中低收入人群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切实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降下来,投资重点转向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实质性提高教育、医疗和低收入居民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政府支出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财政预算公开机制。尽快启动《预算法》的修改工作,将预算管理监督各环节全部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提高预算管理的约束力,做到以法治财,减少行政干预,特别是要加强预算法的处罚功能,使预算法成为能真正实施和违法后追究责任的法律。

三是扩大资源税改革范围。在去年新疆和西部地区进行的油气产品资源税改革试点基础上,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分析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择时在全国进行推广。建议先在新疆将煤炭纳入资源税改革范围,实行从价计征,下半年适时推出,对发电用煤暂按原税率计征资源税。同时,将发电用煤资源税纳入电力价格改革统筹考虑,与电力价格改革同步实施。此外,还应推进相关配套改革。与煤炭资源税改革同步,取消各地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的与煤炭相关的收费基金和行政事业费。

(三)关注“城市二元结构”,研究推进以户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最大阻碍就是户籍制度,社会歧视及农民工与土地的关系,也阻碍了他们与城市的融合。改革旧的户籍制度,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工的社会身份,是农民工最终融入城市社会的关键所在。

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和实质是,打破户籍城乡二元划分,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未来的户籍制度改革,要取消户籍登记按城镇、农村人口划分,代之以公民身份信息记录;城乡各种福利与保障与现有户籍属性脱钩,代之以职业类别和工作年限为享受福利的判别指标;逐步消除城乡间、城市间基本公共服务的福利级差;土地是农民的生产资料,房屋是农民的实物资产,农民享受城市福利和保障不以失去土地和房屋为代价。

(四)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是进一步深化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目前,我国采取了分段监管和品种监管相结合的模式,实际工作中确实也存在一些监管边界不清、监管重复和空白并存等问题。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应由多头管理改为集中监管,在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逐步实现以一个部门为主的“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监管模式,彻底解决导致重复监管及监管缺位的职责交叉、责任不清等深层次、瓶颈性问题。

二是加强地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除了在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建议地方也成立中央垂直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脱离地方行政干扰,对食品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前提下,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基层,纳入到市县政府及乡镇街道的目标考核,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农场)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办公室或者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组织,进行综合监管。

三是对不适用或旧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现行法律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恶意违法行为的震慑力较小,特别是对于一些主观故意违法、但危害后果轻微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量刑,如何实现惩戒的目的,还需要在今后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时进一步细化。治理食品安全乱象,除了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地方立法的配套支持也十分重要,建议督促地方人大加快立法进程。切忌用运动式排查代替监管制度建设。

(五)改革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一是健全基层水利综合服务体系。以乡镇和小流域为单位,建立健全基层水利管理和服务机构,加强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环境治理、水土保持、水利科技推广、公共供水服务和农村水事监管等公益性职能。

二是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区分水利工程性质,分类进行改革,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运行长效机制。继续深化国有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妥善解决水管单位分流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机制。要健全完善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提高雨情汛情旱情预报水平。健全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

乡镇街道改革方案范文5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广大干部工作责任心、事业心,激发和调动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干部竞争上岗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建立*乡干部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宏亮,副组长:王红玲,成员:何国茂、范福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国茂同志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机关干部优化组合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二、参加对象

乡机关公务员、事业人员及工办人员(不包括党政正职)。

三、工作程序

乡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由乡党委聘任,任期为2年。其他干部实行双向选择。除办公室专职岗位外,其他机关干部既划入工作片又归口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实行“末位诫勉”和“双向选择”,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定岗定编,合理设定岗位及有关岗位考核系数。根据县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和乡镇(街道)机关“三定”及人员定岗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乡工作实际,经乡党委研究确定,设办公室岗位23个,其中办公室专职岗位6个(文书兼员及文化体育员、乡财政报帐员兼委托中心会计及工业统计员、计划生育专干、服务员),兼职岗位17个。党政综合办公室4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7名,农业农村办公室7名,综合治理办公室5名。确定工作片岗位17个,内、外片驻村岗位分别为8个、9个,同时划入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办公室主任、工作片片长由班子成员按照班子分工兼任;设置中层副职职数6个,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1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1名,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内外片副片长各1名。根据各村实际,分别设置1.0、1.1、1.2的驻村岗位系数。

2、报名推荐和填报工作意向。动员机关干部报名和进行组织推荐,由乡党委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中层干部初步人选。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填报工作岗位意愿,包括专职办公室岗位和驻村岗位(兼职办公室岗位),在此基础上,由乡党委研究确定,将机关干部分别划入两个工作区块,其中6名为专职办公室干部、17名为驻村干部(兼职办公室干部)。

3、民主测评和任职信任度测评。组织全体乡机关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全体乡机关干部(不包括党政正职)进行民主测评和中层干部初步人选任职信任度测评。测评时,先将乡干部民主测评表发给各参会对象,参会对象根据干部的实际表现在测评表格“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相应栏内打“√”。按照群众测评50%、乡党政正职10%,乡领导班子成员20%,乡其他机关干部20%的权重和优秀(90分)、称职(70分)、不称职(40分)的标准,将测评情况折算成分数,并进行排名。根据测评结果,排名末位的,作为诫勉谈话对象。班子成员如“不称职”得票数超过有效票票数10%,且在班子中排名末位的作为诫勉谈话对象,并取消片长或办公室主任任职资格。然后进行中层干部初步人选任职信任度测评,将经乡党委研究确定的中层干部初步人选名单发给各参会对象,由参会对象在测评表格“信任”和“不信任”二个相应栏内打“√”,达到任职信任度测评有效票50%以上的人员,取得担任中层干部资格,受诫勉谈话人员不得聘任为中层干部。片长由乡党委在达到任职信任度测评50%以上的班子成员中研究确定;办公室副主任人选经办公室主任提名,各片副片长由片长提名,由乡党委研究确定。测评结束,公布各片片长和办公室主任名单。

4、片(办)负责人选择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分专职办公室人员、驻村干部和兼职办公室人员三块进行,由各工作片片长和办公室主任根据划定的两大块人员名单和各工作片(办公室)人员的设置情况挑选工作人员(包括副片长和各办公室副主任)。先由各办公室主任挑选专职办公室人员,然后由各片片长挑选驻村干部,最后由各办公室主任挑选办公室兼职人员。挑选工作人员时,采取“背靠背”的方法。先进行挑选权抽签,然后根据抽签序号逐轮挑选,每轮只限挑选1名。挑选结束将经各工作片片长挑选后的各工作片驻村干部名单进行公告。未被工作片和办公室挑到的人员作为诫勉谈话对象。

5、村干部选择驻村干部。工作片片长驻村岗位事先由乡党委确定,片长所驻村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再参加村干部选驻村干部。分片召开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议,会议由各工作片片长主持,将事先设计好的表格和经上轮挑选后各片驻村干部名单发给本工作片各参会对象,经各村书记、主任协商统一意见后(若两个村主职干部都不在家的,由片长电话联系后代为填写),每村按照志愿顺序,填写希望派驻的驻村干部2名。所在工作片的所有村未选到的人员作为诫勉谈话对象,如是副片长人选,则取消担任副片长资格。

6、工作人员选择岗位。事前,乡党委将确定的各工作岗位和驻村岗位系数进行公示,并组织干部进行岗位选择。先选择专职办公室岗位,然后选择驻村岗位,办公室志愿只能填到各办公室,具体岗位由各办公室统一安排,驻村志愿需填到具体驻村岗位,每人可填写2个工作岗位志愿。

7、乡党委研究审定,公布结果。乡党委根据双向选择意见,决定任命中层干部,并确定各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双向选择中,没有对应关系的,由乡党委统一安排工作岗位,不服从安排的予以诫勉谈话。

四、其他事项

1、受诫勉谈话人员扣发3个月奖金,视情建议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调整交流。乡党委要做好诫勉谈话和交流调整人员的思想工作。

2、将于20*年退休的干部、乡工办人员参加工作胜任度测评和“双向选择”,符合诫勉谈话的对象予以诫勉谈话,但不作为调整交流对象。

3、乡班子成员的诫勉谈话由县委指导组负责,对不适宜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予以调整交流。

乡镇街道改革方案范文6

时至今日,南京市大城管改革的内涵,已经远远超越了当初单纯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工作。其实质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是大部制改革模式的一种探索,由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向综合管理逐步推进,将城管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的狭义范畴扩展到广义范畴,实现城市管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适度分离,旨在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建设。

一、南京市大城管改革的特点

2010年4月,南京市全面启动大城管体制改革,市政府根据“三定方案”所确立的各个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对涉及城市管理的15个部门的42项职责,共797项行政权力进行梳理,从实现现代化城市的科学管理目标,将原有的42个职能部门进行整合,调整变动了26个机构,减少了9个正局级机构,将过去有些管理交叉、责任分散的部门实行职能有机统一。撤销市容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成立新的城市管理局,同时加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并在“三定”方案中明确市城管局负责“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爱国卫生管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政管理、绿化管理和数字城管综合考评八项主要职能,以及城区防汛工作。原市容局所属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与原市政、园林的执法队伍合并,升格为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副局级建制。2012年,南京结合多年“大城管”改革实践,制定了作为城市治理“小宪法”的《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系统性规定了城市治理的主体和范围、城市治理原则、管理体制、公众参与、城市管理事项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内容。至此,南京大城管的框架基本形成,其主要特点如下所述。

(一)打破传统观念,树立起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城市治理理念

南京市在多年大城管改革实践中充分认识到: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应及时将“以人为本、公众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引入现代城市治理中,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私合作,提供多样化的利益表达渠道,确保决策执行的顺畅,落实民众权益,有利于秩序稳定和城市发展。因此,南京市在全国率先突破和创新理念,倡导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先进的城市治理理念,在城市管理中重视市场作用、贯彻参与式民主,处理好城市管理与改善民生,处理好公共秩序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树立“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以服务为根本目标”的管理理念,在管理体制中注重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的培育,积极发挥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区、公民的力量,有效弥补政府能力的不足。

(二)规划、建设、管理既分设又联动,优化程序、强化管理

为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城市管理格局,实现城市管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适度分离,南京市推行的大城管体制采取了规划、建设、管理既分设又联动的模式。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对涉及城市管理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按照规、建、管三个环节进行机构调整和权力配置,进一步明晰规、建、管各部门的权责,充分体现权力制衡与综合协调,整合资源、优化程序、强化管理。

(三)设立城市治理委员会,构建高位领导、综合协调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南京市设立了城市治理委员会,由市人民政府及其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市民代表、社会组织等共同组成。城市治理委员会的设置,意味着高位领导、协调和监督平台的建立,有利于解决涉及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不清、管理交叉、工作缺位、监督乏力、协调不够等客观问题。

(四)构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寓城市管理于社会创新之中

1.“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区总负责”的分级管理体制。“两级政府”是指市、区县级政府及部门;“三级管理”是指市、区县、街道或乡镇三个层级进行城市管理。南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对各区实施指导、监督、协调和考核,以及重大项目的审批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其他事项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费随事移、责权统一”的原则,下放到区县。各区县政府及责任部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会同街道、镇政府做好辖区内的日常巡查、执法工作。同时授予街道部分城市管理执法权,向街道下放权力,下移管理重心,提高管理执法效率。将街道和镇作为城市管理的主阵地、主力军,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强化日常管理,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环卫、市政、绿化、物管等工作,并指导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发挥自治的优势,开展社区管理和爱国卫生工作;各区执法大队向街道派驻执法中队,实行区、街双重管理,中队队员则分别挂钩到社区,实行城管服务进社区。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主要承担着宣传、教育、劝阻、制止和举报工作。

2.“网格化”管理体制。南京市在市、区县、街道和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建立对口管理、网格管理的“四级网络”立体模块。江南八区原则上以社区为单位,划定了389个数字化管理网格,将公安、街道城管干部、城管执法队员、协管员、环卫个人以及社区工作者、城管志愿者等力量按职能进行整合,构建既各自分工、各有侧重,又互相支持、互通信息的管理体系,形成了管理合力。若干个网格组成片区,实行片长负责制,每个管理者都有具体的任务分工、监督办法和考核标准,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存在问题的环节,找到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倒逼机制,并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奖罚,促进问题整改。

(五)构建信息网络平台,营造公众参与机制,推进政府职能部门阳光运行

1.南京市以数字化城管平台为依托,将涉及城市管理物化的管理事项作为监管内容,实行全方位、跨部门的联合监管。数字城管在13个区县和18个市级主管部门设置了数字信息终端,实现了城市管理信息的对接和联动。

2.整合市民投诉举报热线。为方便市民投诉举报,南京市整合原有的市政、市容投诉电话,正式开通12319服务市民热线,作为市政府12345呼叫中心的二级平台,对市民各类诉求逐一进行登记、交办、回复。将涉及城市管理举报投诉的办理情况计入考评得分,对反复举报并长期未解决的问题增加考评权重。

3.通过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城管相关信息,并建立了紫金城管论坛,接受网络问政和网民监督。市城管局定期通过媒体城市管理的重点信息,公布城管动态,发动市民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在群众中挑选热心公益的人做信息采集员深入全市街道、社区、公园、广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查找问题,以照片形式反馈,限期及时整改。

4.积极推进政府部门权力阳光运行体系构建工作,积极构建信息化网络平台。南京市民除了参加听证会、行业协会座谈会,还可以直接通过权力阳光运行平台参与城市管理,监督政府工作流程,促进执法公开透明,体现了行政的民主性。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各异的民意调查活动、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万人评议行政机关活动、“向人民汇报”、“走进直播间”等群众监督互动活动,通过公众参与、“官民对话”,共同探讨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城管宣传力度,完善城管工作格局。

二、南京市大城管改革的成效

随着南京市大城管改革的深入,城市管理水平、执法水平明显提升,城市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明显提升。这一改革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制定城市管理的一系列地方立法,奠定了法治化管理的制度基础

2000年以来,南京市先后在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公共环境管理、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城市公共秩序管理、城市应急管理等方面出台了10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更是在归纳和总结城市管理的基本理念及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城市治理的主体和范围、城市治理原则、管理体制、公众参与、城市管理事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作出了系统性规定。这些地方立法紧扣城市管理创新,解决城市发展和民生的实际问题,为南京市的城市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和立法支撑,有效改善了以往部分领域立法、修法滞后导致的管理缺位和法律规定存在交叉导致的多头执法现象,使城市管理日趋规范化、法治化。

(二)加强城市管理的制度建设,增强管理力度和效率

近年来,南京市对涉及城市管理的若干项行政权力,逐项进行了主体、事项、流程的确认及转移行使,重新编制外部流程、内部流程,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在城市管理中,南京市坚持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制度;全力打造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完善城市管理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城市管理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南京市着重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前期指导、中期服务、后期监督功能,突出新主体、新立法、新情况和三年“零”处罚单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案件投诉举报制度;重点推进玄武湖公园、旅游执法支队等新授权和新建单位执法制度完善;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此外,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中,南京市坚持学习培训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加强督促检查;坚持评比竞赛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秦淮杯”城管创优、队伍执法“三学三比”等活动;坚持严考重奖制度,逐级对执法队员、门前三包协管员、保洁员三支队伍的管理绩效进行严格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实施“重奖”。

(三)科学精简机构和整合部门职能,优化了政府机构和运行机制

2010年南京市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把城市管理工作与经济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并以市政府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街巷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组建南京市“门前三包”协管员队伍的实施方案》,初步确立了城市管理工作在城市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南京市对政府各部门职能进行了全面梳理,进行机构精简和科学整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以往部门职责重叠、交叉等问题,优化了政府机构和运行机制,提高了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基本上做到了一事一部门管理。

(四)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提升了城市管理的整体水平

随着管理重心的逐步下移,区、街的管理积极性被全面调动,在管理体制和机制上不断创新。鼓楼区搭建了“数字化城管”平台;玄武区积极推行“一家管、两班运、三清扫、全天保”的环卫保洁机制;建邺区在河西新城区率先实施“公交式巡逻”。同时,近年来南京市以几项重大创建活动和承办十运会、2014年青奥会为载体,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短时间内实现了城市环境的明显改观,群众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五)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公众参与,推动了社区民主自治和公民社会建设

近年来南京市在城市管理中将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有机结合在一起,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区民主自治的良性发展,也促进了公民社会的发育。《南京市治理条例》在第二章专章规定了“公众参与治理”, 明确了公众参与的方式、程序和效力,第19条还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公众参与城市治理提供物质和制度保障”。

三、南京市大城管改革的不足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综合配套的社会系统工程,而城市管理也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形成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南京市的大城管体制改革尚在探索阶段,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制度设计及其落实方面尚有不足。

(一)大城管体制亟需完善

大城管体制确立后,有的机构虽然划归到一起,但融合程度不到位,尚处于“磨合期”;有的改革由于权力关系的制约而推迟,个别部门对撤并其下属系统的机构施加压力,导致改革进程放缓。而有的改革方案还有待于实践检验。

1.机构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还有待提高

实践中,长期以来行政部门决策与执行不分的惯性对大城管改革形成了强大阻力。比较突出的是市旅游园林局,其职能整合有利于拉动南京市旅游业的发展,实现“大旅游”的战略目标。但是,将有生命的城市绿化部分交给不同部门来履行职能,管养效果却大打折扣。景区、窗口地区执法边界也不清晰,善待厘清。

2.队伍管理体制不顺

目前南京市的城市道路和设施建设由城建委和城建集团负责,按“三定方案”要求,建成后应及时移交城管部门清扫管养。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移交不及时、不彻底的问题。如近年来建设的大量桥梁、高架、隧道等,建成后的管养、清扫也直接由城建集团指定公司负责,没有移交所属区环卫、市政部门。这些公司往往技术力量不足、管理标准不高、保洁管养质量比较差,平时考核中发现大量问题,影响了城市管理质量。

3.改革改制尚未完全到位

2004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南京市全面展开事改企工作,市编制委员会发文,撤销了市容的两个局直属单位和江南八区环卫所,市政的三个直属单位和江南八区市政所,以及江南八区园林所的事业编制。目前各区环卫所既不是事业单位,也不是企业,符合国家退休条件的老环卫职工不能办理退休手续,农民保洁工无法签订用工合同。在市政园林改制上,各区也不统一,有的成立综合养护所,有的改为民营企业,有的还没有进行改制。市政所属三个直属单位取消了事业编制,成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还加挂了市政设施养护处的牌子,承担事业托管职能,实施特许经营,改制没有完全到位。

(二)现有机制存在不足

1.执法保障机制不到位

一是城管经费保障渠道不顺、标准偏低。南京市大城管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是贯彻一事一部门原则,建管分开、费随事转。但在执行中,由于上级主管部门的“条条式管理”,导致没能按照建管分开原则来彻底调整城管经费拨付渠道,划分建管职能。目前,南京市城管局没有独立的财政户头,经费主要依赖于城市维护费,由住建委根据管理任务实施划拨。这种投入机制与日益繁重的管理任务、日渐提升的管理标准相比,差距明显,且不利于管理工作的开展。面对应急性的任务、突击性的项目,部门仍需要先申请立项再经住建委审核后方可拨付经费,这种工作程序很难保证行政效率。同时,南京市虽然实现了管理重心下移,但在调整下放事权、事务的同时,却没有一并下放相应保障经费,以确保区级政府有钱管事、有权办事、有人理事。

二是执法人员编制不足,执法力量得不到保障。国务院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中明确要求: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但目前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定的“三定方案”在机构调整、职能划分、编制配备上还存在明显不足,有的规定与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一致,与上位法的衔接不够。尤其是人员编制的配备,还没有完全跟上大城管体制改革的步伐,市城管局、市文广新局等部门的执法人员编制都明显不足。各部门、各区、街道只好大量聘用协管人员来辅助执法。但协管人员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且大部分素质不高,执法理念、方式都还处于较低水平,成为规范执法的一大难题。

2.执法监督机制仍不健全

大城管扩大和集中了城市管理的各项权力,相应地,监督难度也随之上升。如前所述,虽然南京市监督形式丰富,民众参与途径多样,重大执法活动和领导干部党政监督有力,内部层级考评机制初见成效,但常规化的监督措施较少,监督力度远远不够。监督的重点还没有及时转向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媒体的监督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上,也没有建立起针对城市治理委员会的绩效测评机制。